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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大学招生简章篇一
(2)专项测试地点:贵州大学体育学院(花溪北校区体育中心);
(3)专项测试要求按贵州大学《体育考试评分标准与办法》进行;
(4)专项测试由贵州大学体育学院组织专家组按相关标准与办法进行。
2、一级运动员文化考试: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对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等称号之一的考生,可参加由我校单独组织的文化课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考试时间:2月27-28日。
3、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国家二级运动员考生,在我校体育专项测试合格后,按相关省的有关规定在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特区)招生办办理全国文化统考报名手续,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4、承担国家项目集训者可另安排时间测试(但须在学校组织考试前提出书面申请)。
贵州大学招生简章篇二
一、领导机构
在学校本科招生录取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招生办公室全面负责高校专项计划的招生考试组织实施工作。
二、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按照贵州省教育厅核准计划数下达后,学校将根据报考生源情况和资格审核结果确定各省文理科计划并公布。浙江省考生填报专业选考科目要符合学校招生科目要求。
三、报名条件
2018年贵州大学高校专项招生计划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2018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上述报名资格条件须通过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
四、网上报名
1、时间:2018年3月26日—2018年4月10日
(2)学生学籍证明(往届生学籍证明由原学籍所属中学出具);
(3)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口本复印件(户籍首页、学生姓名页)、身份证复印件。
本次报名无需邮寄申请材料,考生必须上传以上所有申请材料至报名平台,所上传的申请材料必须使用扫描件,不要采用翻拍方式,以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
3、学校审核:学校将组织相关专家组成审核小组,根据考生提供成绩及材料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并与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审核的符合报名条件学生名单进行匹配,提交学校本科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初审合格名单,初审合格名单将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学校根据各省获得资格名单人数和科类情况,确定分省分科类计划,并在学校招生网进行公示。
五、录取原则及优惠政策
(一)经学校审核确定为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合格范围考生且按照高考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指定的志愿栏填报贵州大学志愿者,其高考总分(含省政策加分,下同)原则上不低于生源省份同科类第一批次投档控制分数线(以下统称一本线),浙江省考生分数不低于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本类型计划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学校将根据已公布的分省计划,按照高考成绩以“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二)录取考生可在贵州大学投放其所在省份的同科类招生专业中任选。浙江省考生分数要求同上,考生填报专业选考科目要符合学校招生科目要求。
(三)若考生填报的专业为今年实行大类招生改革的专业,录取时只能按相应专业所属的专业大类录取,入学后先按大类进行培养,一年后进行专业分流。
(四)在专业安排时均不含体育、艺术类特殊专业。
(五)分省计划安排以学校招生网公布的学校高校专项计划分省分科类计划为准。未按照要求填报高校专项计划志愿的考生,将不再享有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录取资格。
六、监督检查
1、学校在高校专项计划考试及录取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原则,做到报考条件明确化,工作程序规范化,选拔办法公开化,录取结果公示化。
2、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3、考生所在中学及考生本人应遵循“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材料准备,提交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学生的录取资格,并按照《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依法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要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要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监督举报电话:0851-88292118。
七、本简章解释权由贵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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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大学招生简章篇三
一、贵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简介
贵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前身为国立贵阳师范学院艺术科,始建于1950年7月。1985年更名为贵州师范大学艺术系(下设音乐、美术两个专业),1998年10月成立音乐系,2003年10月成立音乐学院。2009年被评为贵州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现有教职工87名,其中教授6名、副教授29名、讲师42名。现设音乐学(师范类)、舞蹈学两个本科专业。2005年获二级学科“艺术学”硕士点并面向全国招生,2011年升格为一级学硕士学位授权点。
二、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等、中等学校、普通中学的音乐教师及社会各界需要的艺术工作者。
三、招生计划
四、报考条件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2012年招生工作规定确定的报考条件均可报名。
贵州大学招生简章篇四
西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大学,国家“211工程”和 “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自主招生试点高校,学校位于重庆市北碚区。为做好xxxx年自主招生工作,根据国家及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品德优秀,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二) 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4.具有专业发展潜力和创新潜质,在科学研究、发明创造、文学创作、阅读与表达等方面具有突出才能,可提供以下高中阶段取得的证明材料(均要求第一作者):出版的著作;正规刊物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研究报告或文学作品;专利证书或省级二等奖及以上获奖证书等。
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学科优势,将学校普通本科专业中的`部分专业(类)作为自主招生专业(类),专业目录见附件1-3,最终专业(类)以各省级招办公布为准。
学校xxxx年自主招生计划为400名。
(一) 报考类别:学校将自主招生专业(类)划分为文经法类、理工类、农科类、中外合作办学类四个类别,考生分类别报名和参加测试。每名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个类别申请报考,在所选类别中须填满六个专业志愿并确认好专业志愿顺序,具体类别及专业参见附件1-3,浙江、上海考生只能选择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专业(专业类别下不足六个专业的须填报所有专业)。
(二) 报名时间:xxxx年3月16日至3月31日。
(三) 报名方式: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选择报考专业并提交相关材料,报考学校不得超过3个。
(四) 材料提交:
1.身份证或户口簿;
4.报名申请表(系统中导出打印后由所在中学签字并加盖公章)。
学校不收取纸质报名材料,以上报名材料均要求原件扫描(或拍照)后上传至报名系统。
(五) 资格审查
1.学校自主招生专家组根据考生上传提交的申请材料,按照报名条件全面审核,确定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
2.学校于xxxx年4月25日至5月4日,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向社会公示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考生在网上自行查看是否取得测试资格,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3.经公示无异议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须于5月6日8:00-5月15日18:00在报名系统中交纳报名考试费(按照重庆市物价局审定的标准执行),未在规定时间内交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测试资格,学校对交费成功的考生不做退费处理。
(一) 测试安排
5月20-31日 考生请登录西南大学特殊类型招生考试管理平台(点击访问,初始用户名和密码分别为身份证号码和身份证号码后六位)在线确认考点并打印准考证。
6月11日8:30-18:00 现场报到交验所有报名材料的原件,报名材料原件审核通过者在准考证上盖章生效准予参加测试,材料不全或不实者将取消测试资格。未在规定时间报到审核材料原件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具体报到地点选择考点时公布。
(二) 测试方式和分值
学校采取“综合笔试+综合面试”的测试方式,总分300分,综合笔试100分,综合面试200分。
1.综合笔试:综合笔试着重考察学生数理逻辑、阅读理解、综合分析、解决问题等能力,时间为90分钟,分选择题和命题作文两部分。
2.综合面试:综合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理想信念、思想品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及专业发展潜力、创新意识、心理素质、表达能力、思辩能力、突出特长等素质,根据考生报名类别,由专家组对测试考生进行分类分组测试。
3.学科特长附加分:学校将根据考生学科特长的相关材料给予不超过10分的附加分(加分认定标准详见附件5)。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如有符合加分条件的材料,请于5月20-25日登录西南大学自主招生考试学科特长附加分申请认定系统(点击访问,初始用户名和密码分别为身份证号码和身份证号码后六位)按系统中要求提交认定申请,学校自主招生专家组将根据标准予以认定。
4. 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学科特长附加分。
(三) 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6月20日左右访问西南大学本科招生网信息查询成绩查询栏目查询成绩。
(四) 合格考生确定
学校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合格考生(合格考生分为a、b两类,其中a 类考生占合格考生的40%,b类考生占合格考生的60%),并于xxxx年6月22日前将拟合格考生名单、专业及优惠类别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为学校自主招生合格考生。
(一) 录取条件
1.合格考生须参加xxxx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考投档成绩须达到生源省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浙江、上海“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当地省级招办划定的参照线(一段线)线上20分执行。其他合并本科一、二本批次的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教育部和省级招办相关规定执行。
2.合格考生须在自主招生录取相应批次第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且只能填报与取得的自主招生资格专业一致的六个专业。
3.江苏省合格考生报考我校,在高考投档成绩达到相关要求的同时,选测科目须到达b+和b。
(二) 专业安排
a类合格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达到上述要求后,学校确保将考生录取到其前两个专业志愿中的一个专业。
b类合格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达到上述要求后,学校确保将考生录取到六个专业志愿中的一个专业。
学校将根据考生合格类别(先a类后b类)和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满足考生专业志愿。
(三) 自主招生录取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分别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进行公示。
(一) 西南大学自主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下,由招生就业处统筹组织,学校自主招生考试专家委员参与实施。学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二) 学校严格遴选师德师风端正、业务素质优秀的专家参加测试,测试过程全程摄像,专家名单、面试顺序、笔试监考教师由学校纪委抽签随机确定,且每个测试单元进行抽签轮换。测试资格名单、拟合格名单、录取名单均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公示。
(三) 考生本人及有关中学、单位和个人应严格按照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考生所在毕业中学(单位)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等不得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考生推荐材料、证明材料等或在考生学科特长与创新潜质档案中虚构事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学生的录取资格,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
西南大学本科招生网是我校普通本科招生的官方网站,普通本科招生相关的招生简章、资格名单、考试通知、成绩查询、合格名单及录取名单等相关信息均通过该网站向社会公布或公示,请考生及家长及时关注,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履行相应手续或从其他渠道获取不实信息造成的后果均由考生自行承担。
通讯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西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0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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