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优秀的合同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合同模板,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集体合同的概念集体合同由篇一
雇佣合同是指雇员按照雇主的指示,利用雇主提供的条件提供劳务,雇主向提供劳务的雇员支付劳动报酬。劳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纯粹以提供劳务为内容而签订的协议。劳务合同与雇佣合同在合同主体关系、报酬支付、履行方式、风险承担等方面均有不同。1、雇佣和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别。雇佣合同是受雇佣人对雇佣人供给劳务为目的的合同,雇佣以劳务供给本身为目的。承揽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为他方完成一定工作并向他方交付工作成果,他方接受该工作成果并给付一定报酬的协议。
承揽人已供给劳务,如果工作未完成,不得请求报酬,而受雇佣人若已供给劳务,即使未达到雇佣人所期望的结果,雇佣人仍须支付受雇佣人报酬;承揽合同的承揽人自己承担危险独立完成工作,而雇佣合同的危险由雇佣人承担。
2、雇佣和同与委托合同。委托合同是一方委托他方处理一定事务,他方接受委托的协议。委托合同不以劳务给付为目的,可以是无偿的,也可以是有偿的,但雇佣须为有偿。罗马法、德国普通法、法国民法等仅以小工、手工、店员等低级劳务成为雇佣合同的.标的,医师、律师、教师等高级劳务合同称为委任,近代以来的法律则不作此区别,以劳务供给本身为目的合同皆称雇佣。受雇佣人供给的劳务是否必须由自己履行,我国台湾“民法”第484条第1款规定,受雇佣人非经雇佣人同意,不得使第三人代服劳务。
因劳务涵盖技能,各人不同,若请第三人代服劳务,不一定能符合雇佣人的要求,有可能违背当初雇佣人与受雇佣人之间达成的合意。
同时,受雇佣人供给的劳务,也会因为雇佣人不同而有差异,若雇佣人变更,则违背雇佣合同之目的,所以,不经受雇佣人同意,雇佣人不得将其劳务请求权转让第三人。
3、雇佣合同与劳动合同。有学者认为,劳动合同是特殊的雇佣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笔者认为,劳动合同属劳动法调整,基本上属于公法范畴,雇佣合同属民法调整,属于私法范畴,性质上有较大差别。
雇佣合同的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双方不存在组织领导关系、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劳动合同生效后,一方与另一方发生组织领导关系、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雇佣合同中受雇佣人的报酬由双方按等价有偿原则协商而定,而劳动合同一般是依按劳分配原则决定;雇佣合同的标的是劳务本身,而劳动合同的标的是劳动者的劳动,即工作过程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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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雇佣的合同
3.雇佣合同
4.保洁员雇佣合同-雇佣合同
5.临时雇佣合同范本-雇佣合同
6.企业雇佣合同范本-雇佣合同
7.家庭雇佣保姆雇佣合同
8.员工雇佣的合同
集体合同的概念集体合同由篇二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担保合同的概念及范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一、担保合同的概念
所谓担保合同,就是指债权人(担保权人)与债务人或第三人(担保人)为设立、变更或终止担保法律关系而为的法律行为,是担保法律关系的表现形式,是担保权人和担保人之间为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是以担保债务履行为目的的民事合同。担保合同包括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定金合同。行使留置权无须签订合同。担保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包括当事人之间具有担保性质的信函、传真等),也可以是主合同的担保条款。
二、怎么写担保合同
担保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
主债务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
债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
保证人(以下称丙方):______________
应甲方请求,丙方愿为甲、乙签订的________合同提供担保。乙方同意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证人。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按下列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丙方保证金额为根据________年________字第________号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甲方对乙方发生的债务________(币种或物)金额(大写)________整(或数量)及其相应的利息、费用________。
第二条丙方对上条所列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甲方不按主合同的约定偿付或交付相应金额或物品,乙方有权直接向丙方追偿。丙方保证在接到乙方书面追偿通知后________个营业日清偿上述债务。
第三条丙方机构若发生变更、撤销,甲方应提前________天书面通知乙方和甲方,本保证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甲方或丙方落实的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承担。
第四条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和乙方如需要延长主合同项下债务期限或变更主合同其他条款,应征得丙方同意,由甲、乙、丙三方达成书面协议。
第五条本合同生效,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和财产情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其财务报表等材料,甲方应如实提供。
第六条本合同的担保额随甲方偿还或丙方代为清偿本合同第二条所指数额而相应减少。
第七条丙方代甲方清偿债务后,有权向甲方作相应追偿。
第八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变更本合同条款时,应经三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未按期代为清偿到期债务,丙方应向乙方按到期未清偿债务总额的________%支付违约金,乙方并有权采取法律许可的相应措施以保证债务得到清偿。
2.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应由变更后的机构按担保额的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还应赔偿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
3.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乙方有权提前收回债权。
4.甲方和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未经丙方同意擅自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主合同其他条款,丙方的担保义务自行解除。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争议,应由三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一条甲、乙、丙三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__年___月___日起开始生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正式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印章):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印章):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丙方(印章):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集体合同的概念集体合同由篇三
房屋租赁合同是以房屋为租赁物的合同,是指房屋所有权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出租人的协议。房屋租赁属于特种租赁,按其公有和私有性质的不同,可以划分为公房租赁和私房租赁。其中私房租赁又可以分为农村私房租赁和城镇私房租赁。由于国家没有对农村私房租赁作出特别规定,因此,农村私房租赁主要由当事人协商一致。
房屋租赁合同内容主 要包括房屋地址、居室间数、使用面积、房屋家具电器、层次布局、装饰设施、月租金额、租金缴纳日期和方法、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租约等。 其中承租人的权利在承租期内占有、使用房屋。租期届满后,原承租人优先继租。承租人的义务正当使用承租的房屋,按合同规定交付租金,在租期届满时将原房完好返还出租人。
出租人的权利是监督合理使用房屋,按合同收取租金,在租期届满后收回出租的房屋。其义务是将出租的房屋按合同规定交付承租人使用,并定期对房屋及设施进行检查、维修,保证承租人使用。 承租人和出租人还应当考虑在合同中设置在租赁期届满时,对承租人对所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饰等添附特的处置安排。即约定此类添附物承租人自行拆除,恢复原貌;或是由出租人折价购买。
1、关于房屋的'使用,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房屋,不得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他人,不得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另外,根据(合同法)第230条、第234条的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3、关于城镇私房租赁的租金。当事人应当根据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有房屋的租金标准协商确定私房租赁的租金。当地没有规定标准的,当事人按照当地实际水平协商确定租金,出租人不得随意抬高租金,不得收取押租或其他额外费用。同时,承租人必须按时交付租金,超过一定期限仍未交付的,出租人不仅可以要求承租人补交所欠租金,还有权终止租赁合同。
4、关于城镇私房租赁合同的订立。为了加强对房屋租赁的管理,(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3条的规定: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因此,城镇私房租赁合同的当事人不仅要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还应当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为了防止单位挤占私有住房,私房的承租人一般仅限于公民,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不能租赁私有房屋。这些单位只有经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并有特殊需要,才可租赁私房,否则私房租赁合同无效。
5、关于租赁合同的终止。租赁合同除依约定终止外,出租人还可以依承租人的以下行为终止房屋租赁:第一,承租人私自将房屋转租、转借、转让;第二,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第三,承租人累计6个月不交付租金。
1、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在实践中,有些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房客逾期支付租金、水电费等的滞纳金按每日2%计算。从法律来说,这种约定因滞纳金过高有失 公平,属于可撤销条款。还有一种常见的情形是,有人用租来的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若属实,则在出租人明知或应当知道的情况下,这样的租赁合同均是无效 的,不受国家法律保护,租金依法没收。
2、合同主体是否符合规定,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如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出租人是否为房屋所有人或合法使用权人等。
3、是否进行过登记备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本市的租赁法规均规定,租赁当事人应向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在实践中,对未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合同是无效的,另一种认为租赁合同仍然有效,但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4、房屋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只要法律法规不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可以依法出租。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权属有争议的;属于违 法建筑的;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 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集体合同的概念集体合同由篇四
目录
基本概述
合同条款
合同特征
合同的作用
合同的效力
合同的订立方法
合同的期限
无效劳动合同的种类
劳动合同履行的原则和行为
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和程序
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终止合同的条件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适用法律法规
劳动合同必须约定哪些事项
合同样本(全员劳动合同)
保障合同的有关法规单位不签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
2008全国各地最低工资标准数据
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赔偿
合同内容必备条款
约定条款
商业秘密事项如何约定
试用期、见习期和学徒期应如何约定
劳动合同的种类基本概述
合同条款
合同特征
合同的作用
合同的`效力
合同的订立方法
合同的期限
无效劳动合同的种类
劳动合同履行的原则和行为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终止合同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适用法律法规劳动合同必须约定哪些事项合同样本(全员劳动合同)保障合同的有关法规
单位不签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 2008全国各地最低工资标准数据 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赔偿合同内容
必备条款 约定条款 商业秘密事项如何约定 试用期、见习期和学徒期应如何约定劳动合同的种类展开 编辑本段基本概述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劳动合同的概念及结构[1] (1)劳动合同期限和试用期限; (2)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3)劳动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 (4)生产条件或工作条件; (5)劳动纪律和政治待遇; (6)劳动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7)违约责任; (8)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9)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
编辑本段合同条款
劳动合同应具备的条款: 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集体合同的概念集体合同由篇五
担保合同,是指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而在债权人(同时也是担保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或在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即担保人)之间协商形成的,当债务人不履行或无法履行债务时,以一定方式保证债权人债权得以实现的协议。
1.从属性
担保合同的订立目的是保障所担保的债务履行,保护交易安全和债权人利益。
担保合同的从属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成立上的从属性,即担保合同的成立应以相应的合同关系的发生和存在为前提,而且担保合同所担保的债务范围不得超过主合同债权的范围。二是处分上的从属性,即担保合同应随主合同债权的移转而移转。三是消灭上的从属性,即主合同关系消灭,为其所设定的担保合同关系也随之消灭。四是效力上的从属性,担保合同的效力依主合同而定。担保合同的订立时间,可以是与主合同同时订立,也可以是主合同订立在先,担保合同随后订立。
根据我国《担保法》第5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约定担保合同不从属于被担保的合同的,若被担保的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并不因之而无效。”《担保法》第14条和第59条也明确规定了最高额保证和最高额抵押,允许为将来存在的债权预先设定保证或者抵押权。
2.补充性
一 责任财产的补充,即担保合同一经有效成立,就在主合同关系的基础上补充了某种权利义务关系,从而使保障债权实现的责任财产得以扩张,或使债权人就特定财产享有了优先权,增强了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的可能性。
二 效力的补充,即在主合同关系因适当履行而正常终止时,担保合同中担保人的义务并不实际履行。只有在主债务不履行时,担保合同中担保人的义务才履行,使主债权得以实现。
3.相对独立性
担保合同的相对独立性,是指担保合同尽管属于从合同,但也具有相对独立的地位,即担保合同能够相对独立于被担保的合同债权而发生或者存在。担保合同的相对独立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发生或存在的相对独立性,即担保合同也是一种独立的法律关系。担保合同的成立,和其他合同的成立一样,须有当事人的合意,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而发生,与被担保的合同债权的成立或者发生分属于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受不同的法律调整。二是效力的相对独立性,即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担保合同可以不依附于被担保的合同债权而单独发生效力,此时,被担保的合同债权不成立、无效或者失效,对已经成立的担保合同的效力不发生影响。此外,担保合同有自己的成立、生效要件和消灭的原因,而且,担保合不成立、无效或者消灭,对其所担保的合同债权不发生影响。
担保合同从其涵义上来说,是指为保障债权的实现由当事人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设立的合同。
从担保合同的法律关系构成看,包括主体、客体和内容三要素。
从担保合同的性质看,担保合同是从合同。担保合同的目的和作用在于担保主债合同的实现,由此可见,若没有主债合同的存在,就没有必要设立担保合同。因此,担保合同必须以主债权债务合同的设立为其存在的前提条件,而且与之共始终。
担保合同效力的认定主要是从主合同是否成立有效、担保合同的主体、客体和内容是否合法妥当等几信方面予以考察。
首先,担保合同是从合同,即依附于主合同的存在而存在。当主合同无效时,担保合同作为主合同的从合同自然也无效。若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另有约定(比如约定为不得撤销的担保),则按当事人约定的内容来处理。
其次,担保合同的主体不合格导致担保合同无效。如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独自担保合同应认定为无效;;国家禁止为保证人的单位,如未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事业为目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未经法人书面授权的法人分支机构、职能部门,违背国家法律规定,订立保证合同,做为保证人都应认定为无效。
第三是担保合同的客体若是违背国家法律、政策、公序良俗或有害社会利益也应认定为无效。例如,不能以人身为标的设立担保合同;不能以法律明确规定不能作为抵押物的财产作为担保合同的标的;如以土地所有权作为抵押标的担保合同无效;担保的内容如违背法律或有害社会公共秩序应为无效,如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若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就砍下债务人的一支胳膊,这样的担保合同无效。
担保人、债权人都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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