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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汇报 社区矫正检察简报篇一
一、观摩后的一些感受和认识
老实说,以前我们的观摩和学习是比较肤浅的,同时也有片面性。这次到兄弟院观摩学习后,通过实地看和亲身感受,我个人对当前全区检察工作和先进院的了解和感受与以往有很大的不同。正如李检所讲的,有“沉甸甸的收获、沉甸甸的压力”。
首先,我感觉到很振奋。他们是我们所熟知的人,但他们干事创业的劲头和充满激情的精神风貌让我看到和感受到了他们无论是领导还是普通干警,那种鞠躬尽瘁的敬业精神、敢为人先的创造精神、充满激情的良好风貌,很令人鼓舞。一个单位的工作怎么样,关键要看班子和干警的精神风貌、工作劲头。他们敢想、敢试、敢闯的气魄,是我敬仰和要学习的。比如xx院在人少案多、检察官断档、干警年龄老化严峻的情况下,依然能保持较高的办案数量,尤其是许多干警在长期患病的情况下还坚守在工作一线,的确令人敬佩,也值得我们思考。
其次,我感觉到有差距。一是思路上的差距。思路决定出路,受经济、环境、院情、站位等综合因素的影响,虽然我们在竭尽全力地做,但是在面上和深度上依然与人家有距离、有差距。如xx院提出的“全区叫得响,全国有影响”的奋斗目标的气魄和xx院提出的“固强项、补弱项、大发展”的思路、“以创新推进发展、以发展保持荣誉、以质量强化办案、以办案服务大局、以管理提高素质、以素质提高形象”的理念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二是措施上的差距。在贯彻落实自治区院提出的“五个检察”上,xx院开展了“亲民爱民大走访”、“六个百”活动等,亮点多,措施新、实、细,可操作性强,也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在信息化建设上,我们走在前列的,但起步较晚的xx院通过扎实工作已迎头赶了上来,有些地方甚至比我们做的更好,这就要求我们在对当前现有的技术设施的应用上必须有进一步的作为,尤其是在工作措施上必须有新意、有深度。三是精神状态上的差距。良好的精神状态创造优异的业绩。在观摩中,全程能感觉到先进兄弟院从上至下表现出的蓬勃的生机、清醒的意识、缜密的思考和顽强的斗志,领导干部亲自作表率,全院干警人心思进、精神振奋,在千帆竞发的时代洪流中埋头苦干,挥洒豪情。而我们缺少的正是这种饱满的热情、奋斗的激情和蓬勃的生机。四是落实上的差距。在落实“五个检察”上,我们仅停留在某一局部或者是面上,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还是存在落实不及时、不到位,创新力度不够、效果不明显等问题。五是执法规范化上的差距。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必须强化执法意识,创新机制体制,健全和完善的执法行为规范体系。比如xx院以“活力检察”为载体,以考核干警的工作绩效为核心,先后建立了干警执法档案、考勤档案、人事档案、学习档案、健康档案、考核档案等值得我们深入学习和借鉴。
再次,感觉到压力大。今年以来,我院围绕“五个检察”和市院提出的“三项突破”、“五项提升”的总体工作目标,虽然竭尽全力做了一定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比如深化“侦捕诉一体化工作机制”、推行捕后犯罪嫌疑人强制措施变更备案审核制度、在刑事诉讼中实行法律援助、对民事行政执行案件实行定期检察等,但与先进兄弟院相比较,还有存在一些具体的问题。当前的形势逼人,我们的工作不能、也不敢稍有懈怠,尤其是要在理性思考的基础上,变压力为动力,使之科学发展、创新发展、持续发展。一要明确工作思路,找准工作重心,以“不须扬鞭自奋蹄”的姿态,高起点定位,高标准要求,从中理出既符合检察工作发展规律又适合本院工作实际并富有创新精神的工作思路,切实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二要创出工作特色和品牌,使强项更优、弱项变强,以点带面,以难带易,推动业务亮点的树立,带动各项工作迈上新的台阶。三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在推进工作的力度上、落实工作的时效上、加快发展的速度上狠下功夫,在全院建立一种相互信任、比学赶超、争先创优的氛围。四要努力创造条件,坚持从严治检与从优待检并重,健全机制,在政治上关心干警的成长和发展,生活上照顾干警的需要,工作中激发干警的热情,充分调动干警的工作积极性。五要切实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能和管理水平,增强干部队伍管理的活力,最大限度的发挥现有人才资源的整体效能。
二、贯彻落实观摩会精神情况
区、市院组织的检察工作观摩会结束后,我院及时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了会议精神,对贯彻会议精神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4月28日,又召开了全院干警大会,认真学习传达了五市检察工作观摩会议和赴兄弟院观摩学习精神,并组织干警进行了深入的讨论交流。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贯彻落实五市检察工作观摩会议精神,动员干警为全院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创新发展至少提出一至二条建议或意见,以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院各项检察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五市检察工作观摩会为动力,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分析评议阶段任务,切实按照“工作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举措、队伍要有新气象、管理要有新手段”的目标,学先进、找差距、补不足,强动力、鼓干劲、求发展,有针对性地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克服各种制约因素,着力实现检察工作的创新与发展。
一要通过观摩理性思考、寻找差距,对目前现状有新认识。把这次观摩会上两市、三县检察院的汇报交流材料上传至检察内网,全员学习、集体讨论、逐项对照,比工作作风找差距,查存在问题找对策,学工作方法定措施,改精神面貌谋发展。认清当前检察工作的新形势,清醒地认识与全区基层示范院在业务建设、管理机制建设、队伍建设、形象建设、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等各方面的差距,明确检察工作的新要求,以新的姿态、新的思路、新的措施、新的目标,凝心聚力、知难而进、迎头赶上。
二要通过学习取长补短、高点定位,对今后工作有新思维。这次观摩学习,我们看到了先进院在硬件建设、管理机制等方面的许多新的理念、超前的思路和有力的措施,我们的经济固然落后,但是我们的精神状态不能落后,观念不能落后、对推进检察工作发展的着眼点和奋斗目标不能落后,相反要思变、快变。
三要通过研究鼓劲加压、强化措施,对今后工作有新“动作”。有了压力,找到了问题的 “症结”,就要把压力化为动力。形势逼人、时不我待,现在不仅要完成“规定动作”,而且要做好“自选动作”,四平八稳不行,庸庸碌碌更不行,因此要结合第一季度的工作进展情况重新审视我们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解决各项业务工作发展不平衡的问题,解决创新力度不大、效果不显、推进工作不快的问题,进一步确定新的目标,精心组织,全力拼赶。
四要通过总结提高能力、全面发展,对今后工作有新突破。要发扬“六盘山精神”,全力打造“特别能创新、特别能办案、特别能监督”的xx检察品牌,紧扣市院确定的“三项突破”、“五项提升”工作目标,狠抓侦捕诉一体化工作机制的深化和完善,狠抓巡回检察等制度的落实,力求取得实效。要结合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对我院今年确定的“对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实行备案审核制度”、“在刑事诉讼中实施法律援助制度”、“对民事行政执行案件实行定期检察制度”等创新工作做实、做深、做细、做强、做成亮点,统筹兼顾“五个检察”齐头并进同步发展,真正使基层院建设在各个方面有大的提升、大的进步、大的突破。
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汇报 社区矫正检察简报篇二
xx镇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汇报
xx镇司法所在镇党委、政府和县司法局的领导和业务指导下,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社区矫正流程(试行)》的要求,加强对矫正对象的教育矫正。今年我镇社区矫正已做了大量工作,现将具体工作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基本情况
今年5月份以来我所共接待社区矫正对象6名,其中1人属保外就医人员,5人属缓刑人员。根据上级要求,我所为每一个社区矫正对象建立个人档案,并且每周最少一次电话与矫正对象沟通,充分了解其即时思想动态;每月组织不少于2次不少于12小时的公益性劳动,并每月组织到司法所学习有关法律法规2小时;每个社区矫正对象每个月一次书面汇报思想动态;司法所还和每个矫正对象的家属签订矫正工作监护协议书;矫正对象有事外出还需提前向司法所做好书面请示报告;司法所每月不定期派人员会同帮教志愿者深入矫正对象所在村屯了解矫正对象的情况,发现问题加以解决。
二、工作基本做法
1、在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下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确保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正确方向下,把将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2、以主管领导亲自抓,所长负总责,明确责任到人、分工负责。根据矫正对象所居住村屯的情况,调动矫正对象所在的村治调会参与,增强矫正工作的社会效果,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有序开展。
3、根据实际出发,分类指导,因人施教,力争社区矫
正工作切合实际。如我所矫正对象xxx,他是与邻居建房发生口角从而引发斗殴被判刑,并被上级安排到我所接受社区矫正。2011年6月7日,其发现做活鱼生意的器材被人为破坏后,主动报告司法所表明情况,司法所联合派出所人员到现场实地调查,使这件事得到圆满解决,村民群众也通过此事对我所的社区矫正工作肯定以及认可。经过司法所的多方努力和引导,社区矫正对象中除一人因病保外就医外,其余三人均有了正当职业,如邓剑昌在街道做起活鱼生意;另外两人在当地建筑队就业。
三、社区矫正工作存在问题
xx司法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与上级领导部门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存在问题:工作人员少,业务水平有待提高,矫正工作没有经费,希望上级今后进一步加大力度,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支持。
四、对社区矫正工作建议
1、增加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组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对优秀兄弟单位进行考察学习。
2、希望上级能划拨一定的经费作为社区矫正工作专项经费,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开展。
xx司法所
2011年10月18日
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汇报 社区矫正检察简报篇三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08年,我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检察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深入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通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全面小康目标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我院被评为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被江苏省检察院和南通市检察院评为“先进检察院”,被江苏省检察院推荐参加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评比。
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我市全面小康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我院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竭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被江苏省检察院评为“严格规范执法,确保司法公正”先进集体。
(一)依法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始终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切实履行批捕、起诉职责,密切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配合,依法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共受理提请和移送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266件419人(截至2008年12月25日,下同),经审查,批准和决定逮捕255件399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544件812人,经审查,提起公诉469件716人,移送南通市检察院审查起诉9件11人。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共批准逮捕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犯罪嫌疑人38人,除1件正在办理外,其余37件均已向法院提起公诉。注重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遵循办案流程,严守办案时限,坚持疑难复杂案件集体讨论制度,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定性关,批捕案件无错漏现象,公诉案件均作了有罪判决。
(二)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切实履行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职责,在注重“务必搞准”、不断提高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加大办案力度。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22件24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18件19人,渎职犯罪4件5人,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340余万元。突出查办大案。所办贪污贿赂案均为5万元以上的大案,其中涉农职务犯罪大案15件,占立案总数的83%。立案查办了市邮政局原局长徐某受贿、私分国有资产等贪污贿赂大案。在依法严厉查办赵某等24人销售假药案过程中,深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查办了如皋市药监局王某等人放纵制售伪劣商品案和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等渎职犯罪4件5人。努力提升侦查水平。按照上级院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以“依靠群众,惩防并举”为主题的举报宣传周活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渠道。继续采取“行贿受贿滚动查”等侦查策略,强力敦促职务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查办窝案串案4起21人,占立案总人数的87.5%。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加强对职务犯罪原因、特点和规律的分析,针对公共项目和资金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8件。广泛开展预防宣传和咨询,在通州党政信息网建立了职务犯罪预防专栏,编写《通州市领导干部预防职务犯罪警示读本》,到市直部门上预防职务犯罪课23场次。探索实践的检察提醒谈话做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转发推广。
(三)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实体监督与程序监督并重、监督制约与沟通协调并重,不断提升法律监督实效,全面维护司法公正。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对不当立案及侦查活动中出现的轻微违法行为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得到采纳。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法律监督,对23名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提出了纠正意见,办理起诉罪犯再犯罪案件6件8人,申诉案86件,继续保持无超期羁押记录。加强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法律监督,密切与民事行政检察联络员的联系,印发“便民申诉联系卡”,畅通申诉案源渠道。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38件,立案15件,提请、建议提请抗诉8件,被南通市检察院采纳5件,被通州市法院采纳检察建议1件。对23件不服正确裁判的申诉,耐心细致地做好申诉人的息诉服判工作,切实维护司法权威。
二、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
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战略任务常抓不懈,以公正执法为核心,以专业化为方向,努力建设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检察队伍。
(一)以主题教育为重点,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开展“党在心中、人民在心中、法在心中、正义在心中”等7个主题教育,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方针政策,邀请专家学者作“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等8个专题讲座,围绕“深入解放思想、推动科学发展”等8个专题进行深入研讨,组织和引导干警重点排查在“法律监督、服务大局、队伍建设、争先创优”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通过主题教育,进一步提升了干警的思想理论水平,增强了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定建设者、捍卫者和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坚持运用五个抓手,提升法律监督能力》等11篇主题教育经验被上级院转发。
(二)以提升能力为目标,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月一次的集中学习制度,不断增强民主决策、为民执法、公正执法意识。改善领导班子成员的业务知识结构,班子成员10人次参加了法律研究生班和业务培训班的学习。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开展第五轮中层干部竞争上岗,11名干警晋升为中层正职或中层副职,中层干部队伍的结构得到优化。组织开展了为期三天的中层干部封闭式集中培训,提高了中层干部的管理、协调和业务能力。开展特色亮点工作评比活动,《开设领导干部讲坛,提升检察执法能力》等12项创新工作成果得到上级认可。坚持以党建促队伍、促业务、促创新、促形象,党建工作形式进一步拓宽,“党员政治生日温馨通道”等创新做法被上级党委推广,我院被确定为“通州市党建示范点”。
(三)以教育培训为抓手,加强业务能力建设。有组织、有计划地组织研究生学历、司法考试、检察专业知识、专业技能教育培训活动,6名干警分别获得法律硕士、法学学士及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35名干警参加了职务犯罪侦查、检察业务高级研修班和上级检察机关组织的专项业务培训,公开招录法律专业人才4名,目前,全院本科以上学历占比为87%,硕士研究生占比为12%,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21人。在南通大学法政学院建立干部培训和检察研究基地,举办“适应构建和谐社会需要,提升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为主题的青年检察官论坛。大力开展岗位练兵和检察技能竞赛,形成“每周一讨论、每月一讲座、每季一论坛、每半年一考核”的“四个一”岗位练兵模式。在南通市检察机关技能大赛中,我院获法律知识竞赛等五个项目第一名,干警23人次获奖。
(四)以亲民务实为核心,加强作风纪律建设。组织开展“亲民务实”作风建设主题活动、队伍作风建设集中整治月活动等,以科室为单位开展查执法理念、执法作风、执法行为的“三查”活动。建立和完善提醒谈话、述职述廉、干部考核等制度,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制定和完善《部门岗位目标责任制及绩效考核办法》和《规范化建设制度汇编》,建立干警执法档案和绩效档案,把干警的执法质量、工作绩效及廉洁从检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和制度化管理。推出“阳光服务品牌”十大举措,进一步增加检察工作透明度和执法公信力,以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检察日报》头版头条以《江苏通州:“阳光服务”提升执法公信力》为题报道了我院的做法。
(五)以争先创优为动力,加强检察文化建设。举行升国旗暨检察官宣誓仪式,开展纪
念检察机关恢复重建30周年系列活动,建好院史陈列室,组织编写院史,加强图书阅览室和电子阅览室建设,添置图书400余册,举办“科学发展·共建小康”为主题的首届金秋读书节,组织干警读廉政书、看警示教育片,评选优秀廉政警言警句,进行廉政文化知识竞答比赛等,我院被确定为“南通市廉政文化示范点”。广泛宣传身边的先进典型,弘扬“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检察官职业道德规范,不断激发干警争先创优活力。干警受到上级表彰87人次。抓好检察信息宣传调研工作,共录用信息宣传调研文章984篇,其中国家级451篇,连续第17年被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三、完善检察工作机制,推进检察工作创新创优发展
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深化检察改革的实施意见》,完善执法办案、监督制约和检务保障工作机制,不断提高规范化示范院建设水平,继续保持“全国检察机关基层检察院规范化建设示范院”荣誉称号。
(一)完善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严打”、轻微刑事案件轻缓处理、检调对接、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敦促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交通肇事案相对不起诉的标准等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工作机制。按照该严则严,严而有度;当宽则宽,宽而有节;宽严适度,促进和谐的原则,全年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20人,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对涉嫌交通肇事犯罪同时具备“过错较小、赔偿积极、认罪态度好、有自首立功表现、得到被害人亲属谅解”等五种情形的,未成年人、老年人轻微犯罪,以及亲友、邻里、同学同事等纠纷引发的轻微犯罪,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对198件276人适用了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案机制。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审议并通过了我院《关于贯彻执行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情况的报告》。
(二)完善办案工作机制。出台了《检察长、局长办理和督查案件若干规定》,院领导参与指挥、侦查、审讯、出庭公诉案件92件。探索捕诉衔接机制。对重特大、疑难复杂案件,侦监、公诉共同提前介入侦查活动,共同参与讨论,共同出庭公诉。共提前介入陈某故意杀人、张某抢劫杀人案等侦查活动12次,共同参与讨论任某等非法运输爆炸物罪等案件16件。完善简易案件流程提速机制,推行被告人认罪案件简化审,共适用简易程序291件,简化审案件144件。推行检察工作一体化机制,全面推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对22件职务犯罪案件实行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三)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创新案件质量考评机制,南通市检察院在我院召开了案件管理工作现场推进会。建立检务督察委员会和督察队,实行队伍督察、业务督察、制度督察和效能督察“四位一体”的督察办法,提高了检察效能。完善外部监督机制,新聘人民监督员11名、检风监督员35名,人民监督员评议案件7件,邀请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查逮捕进行监督6次。创办《通州检察要情快递》,按要求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的不起诉等七类案件56件。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发放作风建设等征求意见表千余份,征求意见和建议11条。南通市人大常委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特约检察员分别到我院进行队伍建设和检察工作调研,给予高度评价。
(四)完善检务保障机制。认真落实省院《关于加快推进信息化应用的意见》,推进网上办公办案的普及应用,逐日公布网上办公办案使用情况,全年共进行网上办公办案1895件(次),提升了信息化应用水平。档案工作实现数字化管理,通过省特一级评审验收。引进车辆识别系统,规范车辆管理,保持安全行车无事故。加强检察装备建设和检察公用经费的管理使用,为检察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真诚服务大局,努力提高社会认可度和人民满意度
坚持以人民满意作为检验检察工作的唯一标准,把检察工作与服务大局和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努力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我院被南通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评为“法治建设工作先进集体”,被通州市委市政府授予“创业奉献最佳单位”和“和谐新
通州创建工作标兵单位”。
(一)加强涉检信访工作。完善涉检信访制度,依法妥善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完善检察长首访负责、检察长下访巡回接待等接访机制,畅通电话、传真、网上举报、qq群聊平台等信访渠道,共受理群众首次来信来访225件(次),检察长下访巡回接待17次。深化检调对接工作,在19个镇和社会矛盾调处中心设立检调对接工作室,运用线索联评、程序联接、矛盾联调等方法,成功办理检调对接案件36件,涉案金额330万元,有效化解了一批疑难矛盾纠纷。我院连续三年被上级院评为“涉检信访问题赴省进京„零上访‟先进单位”,再次被高检院确认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
(二)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扎实开展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安排15名干警担任市管中学法制副校长,上法制课50余场次,对14名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帮教,开展送法进社区、庭审进校园活动等,再次被确认为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努力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办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2件,支持起诉案件4件,督促起诉案件15件,较好地解决了弱势老人的赡养费,妥善处理了有关承包田占用补偿纠纷,帮助有关镇村及时追回了外借款。
(三)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选派3名中层干部到镇挂职任分管法治工作的镇长助理,结对帮扶的4个镇综治工作有了新起色。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出台《服务市三项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院领导带领干警到镇村开展“第三轮全面达小康驻村入户调研”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举办辅导讲座、召开座谈讨论、入户征求意见、广播喇叭宣讲、人人兴办实事”等形式,在宣传小康目标、了解村情民意中推进全民创业,真心诚意为民办实事8件,帮助216户困难群众排忧解难,向汶川等灾区捐款10万余元。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是市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监督、支持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诚挚的感谢!
一年来,我院的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仍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队伍专业化程度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二是法律监督水平与人民群众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三是信息化建设还不能完全适应检察工作的实际需要。我们要高度重视研究解决这些问题。
各位代表,2009年是建国六十周年大庆之年,是推进“十一五”规划顺利实施的关键之年,也是我市巩固提升全面小康建设成果、开启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新征程的起步之年。我院将以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检察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紧紧围绕全市“项目建设、民生建设、效能建设”三项重点,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为核心,以深化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为动力,以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为保证,全面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全面开启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新征程,建设幸福美好新通州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一要注重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坚持科学发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为实践载体,通过学习实践活动,达到检察人员受教育、法律监督上水平、执法为民显成效的目的。二要全力以赴维护社会稳定。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切实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进一步加强涉检信访工作,着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三要加大反腐倡廉建设力度。坚持惩防并举,打防结合的工作方针,依法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重点查办涉及民生、新农村建设、生态环境建设等领域的职务犯罪,着力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四要真情倾听民意关注民生。进一步增强民生意识,紧紧抓住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强化监督,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诉求,切实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着力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五要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加大教育
培训力度,努力培养更多具有精深法律功底、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人才,进一步提高法律监督水平。六要增强服务大局的意识。始终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放在党委政府的工作全局中来谋划、来推进,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人大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牢固树立在服务中发展自己的观念,进一步增强为发展服务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各位代表,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我们的责任重大而光荣。我们一定要继续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和法律至上,胸怀全局,扎实工作,团结拼搏,争创一流,努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以优异的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
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汇报 社区矫正检察简报篇四
小碧乡
各位领导: 2012年社区矫正工作情况汇报
小碧乡社区矫正工作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和乡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通过全体成员的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有的12名矫正人员遵纪守法,服从管理,至今没有发生一起违法违纪,脱管漏管的行为,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社区矫正人员基本情况
截止9月26日,我乡现有在册对象12人,其中男性10人,女性2人;缓刑11人,假释1人。犯罪类型分别是:盗窃罪5人、交通肇事罪1人、故意伤害罪1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1人、非法经营罪1人、介绍卖淫罪1人、开设赌场罪1人、寻衅滋事罪1人。
二、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
(一)定期组织学习教育和公益劳动。今年7月26日,我乡组织12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一次集中学习和警示教育暨公益劳动,组织学习了新出台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利用一些社区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的典型负面案例进行了警示教育;通过此次学习和警示教育,让社区矫正人员对社区矫正新的政策有了一个全面的认识,达到了预防犯罪的目的。同时,在2010年我乡已将小碧乡敬老院确立为社区矫正对象公益劳动基地,并已正式启用,按期组织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公益劳动。
(二)强化思想汇报。今年8月份开始,我们建立了社区矫正对
象电话监管登记台账,也就是除了每个月让社区矫正对象到司法所报到和汇报思想的同时,还充分利用电话进行日常汇报,并在每位对象办理入矫手续时,要求每位对象每周打电话给司法所的工作人员,报告其工作、生活、思想情况,做好动态监管。
(三)加强与各部门之间的配合。司法所与派出所、综治办、村委会进行密切配合,及时掌握在矫人员的情况,做到家庭底数清,生活情况清,现实表现清,就业情况清。
三、社区矫正人员矫正情况。
目前在册的12名矫正对象中绝大部分矫正对象都能遵守矫正期间的规定。但是也有个别矫正对象对矫正规定的认识还不全面,同时也有家庭困难的实际情况,有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其中黄孟江5月份在没有向司法所报告和请假的情况下,私自离开居住地,外出打工,掌握此情况后,我们向其下发了限期报到通知书,并及时向区司法局和检察院进行了汇报。6月24日黄孟江回到司法所报到,我们对其进行了个别谈话教育,司法所按程序向司法局报批,对黄孟江给予了警告处分;目前其思想稳定,且服从管理。
同时还有矫正对象王志财,由于家庭经济十分困难,继父双目失明,两个妹妹要读书,家里没有经济来源,其在6月份接收为社区矫正对象后,7月其外婆去世,向司法所请假一个月,请假期间王志财在他表哥的介绍下,前往珠海,与珠海一家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其继父向司法所帮其请假,申请请假一年;司法所根据其实际情况向区司法局进行了汇报,其继父也多次到区司法局汇报和申请,但依据《社
区矫正实施办法》的规定:经批准社区矫正对象离开所居住地不得超过一个月,因此没有同意王志财请假一年的申请;7月19日王志财请假后,目前尚未返回,司法所的工作人员每周通过电话对其进行了监管,并要求其尽快返回。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目前我乡社区矫正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就是社区矫正对象想外出就业者诸多,但目前没有一套完善的托管制度。我乡社区矫正对象都是农村户口,家庭也都比较困难,没有经济来源,而社区矫正的任务之一在于帮助社区服刑人员解决就业、生活、法律、心理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以利于他们顺利适应社会生活。目前外出务工是解决社区服刑人员就业有效手段,如果不批准其外出或者外出的时间较短,就很难解决社区服刑人员的生活困难问题,引发连锁反映,甚至导致矫正对象对社区矫正存在抵触情绪。而依据目前的法律法规和实际操作情况,社区矫正对象外出务工还存在很大的难度。对此,向各位领导我们提出二点建议,看是否可行。
1、完善异地托管制度
主动与外出务工对象常居住地的司法行政机关联系,将外出务工社区矫正对象的矫正情况、务工单位材料、有效联系方式等相关材料,以挂号信的形式寄送至社区矫正对象务工地司法所,主动联系寻求他们的协助配合,并委托进行监管。
2、确立社区矫正外出担保制度
一是要求外出务工的对象提供担保,担保人主要是父母和村干
部;二是提供外出就业监督人,我乡外出务工人员中单独外出的情况比较少,多有家人、朋友陪同,且务工地也多有人接应因此可以要求外出务工对象提供一人作为外出务工监督人,协助司法所对该矫正对象进行监管;三是外出就业矫正对象中途或年末返乡的,应到司法所汇报思想及工作情况,接受年度测评;如发生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通知外出就业矫正对象回本地接受教育,并撤销外出就业审批;经教育仍不服从管理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我乡的社区矫正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很多问题,例如:宣传力度还不够、无工作经费等等;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一是要着重加大这一块的宣传力度,二是在开展了日常工作的同时,一定要对每位对象的思想动态、生活情况、工作情况等全面掌握了解,做到对每位对象的情况心中有数,三是积极向乡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争取工作经费,保障工作的有效开展。汇报完毕,错误之处,还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2012年9月26日
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汇报 社区矫正检察简报篇五
社区矫正工作总结
各位领导,各位同志:
大田县社区矫正工作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和市司法局的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社区矫正工作全局,我县结合当前工作实际,认真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开局良好。根据会议的安排,下面我就司法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做个简要介绍。
一、基本情况
2011年5月5日,我县召开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会议,贯彻全省、全市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我县全面试行社区矫正工作。根据会议精神,5月24日,吴山乡作为大田县的首个社区矫正工作交接乡镇,标志着我县社区矫正工作的全面启动。随后,我县按照各乡镇工作量的大小、难易程度,逐步开展社区矫正交接工作。截止8月25日,全县已有12个乡镇完成了社区矫正工作交接,累计接收各类矫正对象117人,其中缓刑99人,假释10人,暂予监外执行2人,管制1人,剥夺政治权利5人,现已顺利解除矫正对象5人并转入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阶段。预计今年年底全县完成社区矫正工作的交接。
二、当前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县社区矫正工作自开展以来取得了一定进展和成效,但此项工作正处于起步阶段,在实施过程中也暴露出一系列问题,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不足,专业性不强。
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专业性、知识性、政策性、纪律性要求都很强的工作。尤其是我们目前处于刚开始展开工作阶段,还没有形成良好的工作机制,各方面都是处于摸着石头过河。如果没有一支强有力的司法行政工作队伍,没有专门的、专业的工作人员,很难达到既定的、预想的效果,达到真正改造罪犯的目的,就会使社区矫正工作流于形式。据4月18日县政府召开的政府常务会议要求,矫正对象10人以上的乡镇由乡镇安排专人负责社区矫正工作,所需人员可从富余教师中借调。目前我县有6个乡镇合计借调7名教师作为专职的社区矫正工作者,目前还未全部到位。
(二)社区矫正工作部门之间配合不够主动、协调。
司法行政机关是社区矫正的具体组织实施部门,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社区矫正工作。但实际工作中,各部门之间的衔接、配合不够主动、协调,将影响到社区矫正的成效。例如目前与派出所的配合过程中便存在两个问题。一是衔接过程中矫正对象人员档案不齐全或未按规定到场报到,文件要求,社区矫正的移交必须做到“见人见档”,在人档不齐全的情况下,司法所暂不接收矫正对象,这就延误了对个别对象矫正工作的开展,同时也不利于今后社区矫正工作做的规范化管理。二是日常管理工作中,个别派出所把矫正对象移交给司法所以后如释重负,对矫正对象的服刑情况不再过问,使司法所对矫正对象的监管失去了有力辅助。从现有的法律规定来看,公安机关是社区矫正的执法主体,司法行政机关是社区矫正的工作主体,检察院负责对矫正对象进行法律监督,因此,司法行政机关在从事这顶 1
工作时,如果没有公安机关和其它相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不利于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异地委托管理操作实施难
按照《福建省社区服刑人员异地委托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因在异地就业、就学等原因长期居住在外地的社区服刑人员应由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委托给临时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进行日常的监督管理。然而因地区差异,社区矫正工作开展进度不同等原因,具体委托管理过程中与临时居住地司法所的沟通存在较大困难,降低了异地委托管理工作的可操作。很多在外地就业、就学的服刑人员,只能通过电话向司法所汇报生活情况,司法所对于及时掌握其实际动向有一定难度,监管力度较弱,矫正效果也难以体现。前几天在梅山进行社区矫正工作交接时,有一名服刑人员是厦门中华职业学校的在读学生,平时除了寒暑假和法定假日回家,长期在厦门求学,梅山司法所难以对他进行有效监管,矫正方案难以有效实施。
三、社区矫正工作下一步工作意见
我县社区矫正工作经过一段时间的摸索,积累了一些心得和经验,今后的社区矫正工作我局将着重抓好“收、管、教、帮”四个方面,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党委政法委组织协调,司法行政部门具体实施,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一)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的衔接工作。
目前社区矫正衔接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整体接收,做好尚未交接的6个乡镇的整体接收,要在党政法委的领导下,由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共同实施,检察机关到场监督,派出所要将社区服刑人员及完整档案移交给司法所,衔接过程必须做到“见人见档”。另一方面是做好今后法院、公安、监狱新做出的生效判决、裁定或决定等法律文书的接收和社区服刑人员的接收。矫正衔接过程要坚持依法、规范、效率、方便的原则。社区矫正工作接收环节绝不是简单地把人从公安机关、监狱、或法院接收过来了就行,在未得到补齐或更正的情况下,要做好文书的审核,对于那些文书不全或者前后矛盾的,坚决不予以接收。社区矫正衔接环节必须得到充分重视,否则必将影响到社区矫正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也不利于今后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进一步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
1、要加强队伍建设,健全基层社区矫正工作网络
一要成立乡镇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以党政分管领导为组长,司法所、派出所、综治办、团委、妇联、等单位为成员的乡镇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挂包责任制。二要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者的业务水平,完善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培训、管理和考核奖惩制度,确保矫正对象不脱管、不漏管和无重新犯罪现象。三要组建一支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由村委会干部担任矫正对象的联络员,由矫正对象的亲属担任家庭矫正责任人,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调动多方社会力量,完善社区矫正工作网络。
2、要加强对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落实防控措施。
监督管理是落实法院判决、裁定或决定,确保刑罚顺利实施的基础。我们根据服刑人员的自身特点和危险性程度及其表现等因素,对不同的社区人员采取分类管理措施,将监督管理分为严管、普管和宽管三个级别,对同一名矫正对象,要根据其日常表现,适时变更管理级别。要做好社区矫正对象一人一档的建档工作,将矫正对象报
到、个别教育、集中教育、公益劳动、每周电话汇报、每月书面汇报、每月考核、请假审批等都记录在案,将矫正对象得到的表扬、处分和日常表现情况都记录清楚,使每个矫正对象的现实表现都有据可查。这一管理方法既使有限的社区矫正资源得到了充分的发挥,解决基层矫正工作人员人手不足的问题,又突出了对重点矫正对象的监管,监管方法更加科学。
吴山的社区矫正对象陈某是属于判缓刑类罪犯。起初陈某认为自己只是过失犯罪,对矫正工作不以为然,还说:“在你们这里矫正有什么意义?能给我找工作吗?监狱还管我饭吃,发我衣服穿,你们矫正我,给我饭吃吗?给我衣服穿吗?我参加公益劳动,你们给我报酬吗?”他一连串的问话,我们开始也很生气,但仔细分析,了解到他家庭负担比较重,孩子多,收入少,对社会现状有一定的抵抗情绪。经过司法所工作人员多次找他谈心做工作,他渐渐认识到了自己犯罪行为的恶性和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积极配合了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几个月来,陈某在各方面进步很大,现在煤矿做矿工,做到了自食其力,重塑了社会角色,现在,陈某已经服刑期满解除了矫正。陈某表示:“在解矫后会自觉遵纪守法,不做违法乱纪的事情,同时,努力把自己的教训告诉周边的人,让大家不要重犯我的错误,不辜负帮助和关心过我的人。”吴山司法所对陈某的矫正教育,从接收到日常监管最终得以顺利解矫,每个工作细节环环相扣,马虎不得,这就要求接下去的社区矫正工作在制度建设方面要花大力气,结合其他县市试点经验和各乡镇的工作实际,紧紧围绕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提高教育改造质量这个核心,抓好衔接接收、监督管理等工作流程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社区服刑人员的接收、管理、考核、奖惩、解除矫正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制度。
(三)进一步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矫正。教育矫正是促使罪犯改变不良心理和行为恶习的手段,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教育、法制教育、社会公德教育、组织有劳动能力的社区服刑人员参加公益劳动、增强其悔罪意识,提高社会责任感。尤其要强化学习教育,增强矫正对象对社区矫正的认识。济阳乡社区矫正对象涂某是属于剥夺政治权利权类罪犯,从监狱中服刑期满,释放出来,当济阳派出所民警通知他到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时,立刻就表现出一脸的茫然和很强的抵触情绪,还声称:他已不是犯人,只是没有政治权利罢了,你们管我到底要多久?后来等他冷静后,经我们司法所的同志耐心细致地做工作,帮助他进一步学习,终于使他明白了自己仍是一名犯人,将他纳入社区矫正对象范围有着法律根据。为此根据涂某的思想反映,我们集中时间,专门组织了所有矫正对象认真学习《福建省社区服刑人员须知》,使大家充分提高认识,积极配合司法所的矫正工作。在全县范围内,存在这种抵触情绪的矫正对象并非特例,我们要力图增强社区服刑人员接受矫正的主动性、适应社会的能力和重塑自我的信心。通过对法律常识、社区矫正相关知识和规定、增强社区服刑人员的守法意识,强化服刑意识,增强接受矫正的主动性,提高社会认知水平,增强社会适应能力,帮助社区服刑人员尽快融入社会。
(四)进一步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帮困扶助。帮困扶助是使罪犯安心接受矫正和顺利回归社会的保障。我们必须注重了解现有服刑人员的生活,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对无工作、家庭经济拮据的服刑人员,我们应该积极与社会保障、民政等相关部门联系,为他们申请享受“低保金”,为符合条件的农村籍服刑人员落实责任田。有一部分服刑人员,产生了破罐子破摔的想法,因为曾经的污点,很少有单位愿意聘用,对于这类有工作能力但是一时难以找到工作的服刑人员,我们应该积极与就业部门联系,千方百计为他们寻找合适的工作岗位,让他们在社区服刑期间在工作中找回自我。我们可以通过整合社会资源和力量,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免费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提高就业谋生能力,帮助其解决基本生活保障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社区矫正作为刑法执行的一种全新尝试,各项工作还处于探索阶段,今后的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将一如既往开拓思路,勇于创新,更加认真履行我们的职责,完成好各项工作,为我县社区矫正工作更上新台阶而努力。
年8月31日 2011
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汇报 社区矫正检察简报篇六
社区矫正工作汇报
社区矫正工作作为非监禁刑罚的执行方式,是司法行政机关一项新的工作职能,为此我所在县局的正确领导下和乡党委政府的支持和关心下,紧紧依托乡综治办、城镇派出所和村(居)委会、社区矫正工作者、社区矫正志愿者。发挥全社会力量加强对监外服刑人员的教育矫正和监管,促使他的的思想、行为、行动等方面得到矫治和转化,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汇报:截止到2012年8月15日,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58人,已解除社区矫正对象8人,重新犯罪收监1人,目前在册共有49名社区服刑人员(都镇39人,北山10人),男性43名,女性6名,其中管制5名,缓刑35名,假释7名,剥夺政治权利2人。
二、主要作法:
(一)加强与各部门之间的配合。我所与派出所、综治办、村(居)委会进行密切配合,及时掌握在矫人员的情况,做到家庭底数清,生活情况清,现实表现清,就业情况清。
(二)严密监管措施。健全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向社会招募社区矫正志愿者、社区矫正工作者,让全社会行动起来参与这项工作,我所在年初公开招募6人,其中老党员、老教师4人、离退休干部2人,他们主要协助社区矫正工作者抓好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管,帮助教育。加强对流动对象的管理,严格社区矫正对象外出务工的请销假制度,对外出人员必须有家长、村委担保,完善请销假手续。
(三)定期组织教育和参加公益劳动。对社区矫正对象采取集中教育和个别教育相结合,严把入矫谈话关,认真做好第一次谈话教育。明确他们的权利和义务,规定他们什么时间干什么事,对家庭出现重大变故、思想出现波动等情况的及时进行个别谈话。教育内容主要采取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监督管理、认罪悔罪、生活信念、思想道德、劳动技能以及“回归社会、重塑人生”的价值观、人生观教育。
(四)强化日常汇报。充分利用短信息和电话进行日常汇报,在办理入矫手续时,相互之间留下通信联系方式。矫正对象每周发信息到工作人员的手机上,报告自己的工作生活情况。严格按照各类人员的管理进行监管。明确什么人员什么时候进行日常汇报、思想汇报和参加劳动,工作人员对他们的汇报和报到情况进行造册登记。
三、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社区矫正对象的手续等材料不齐全。法院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督促不够到位,没有及时督促他来司法所报到,没有联系方式,家庭住址有的是空挂号,一些基本情况掌握不了,从监狱回来的,有的是自己把材料带来,这对档案管理造成一定难度,监狱邮寄来的材料往往要迟到一段时间。
(二)各部门协调配合不够,社区矫正工作需要公、检、法、司、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共同配合,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矫正对象的执行主体是司法机关,其他部门体现的职能不是很明确。
都昌县北山司法所
2012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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