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自书立遗嘱的程序篇一
(2)对财产的具体处理,应写明财产的名称,数量及其所在地,遗留给何人,具体写明由哪一个继承哪些财产,也可按财产写明。
(3)遗嘱人的要求和遗嘱的处置。
(4)立遗嘱人、证明人、代笔人签名盖章,并写明立遗嘱的时间、地点等。由于立遗嘱人的具体情况不同,遗嘱的写法不一定拘于以上格式,但必须是有效的才有法律效力。
(二)遗赠的格式
甲方(遗赠人):×××(写明姓名、住址)
乙方(受赠人):×××(写明姓名、住址)
甲乙双方就遗赠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所有的×××(写明遗赠财产的基本情况),在甲方死亡后赠送给乙方。其所有权的证明为:(写明证明甲方拥有所有权的证据名称,如赠与房屋,就应有房产所有权证)。
二、乙方应于每月十日前给付甲方生活费××元,医疗补助费××元(可以约定其他费用)。
三、乙方应在甲方去世后三十日内办理赠与财产的所有权转移手续。逾期不办的,视为拒绝遗赠,其遗产可按法定继承处理。
四、甲方应负对遗赠财产的维护责任,不得随意处理遗赠的财产。如果甲方故意将财产损坏或者送给他人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修理、更换或者收回;甲方拒不修理、更换或者收回的,乙方有权终止协议。
五、乙方应当按时给付甲方费用。逾期给付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履行协议。如果连续三个月不给付费用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六、本协议自××日起生效(可以写自公证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自书立遗嘱的程序篇二
3、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4、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被篡改的内容部分无效;
5、处分国家、集体或他人财产的部分遗嘱无效;
7、没有为胎儿保留遗产份额的,部分遗嘱内容无效;
8、自书遗嘱没有全文本人手写,没写日期,或只写年月不写日的,无效;
9、立遗嘱违背公序良俗,给第三者的,无效;
10、遗嘱处分的是非法财产的,无效;
13、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先于立遗嘱人去世的,遗嘱失效;
15、受遗赠人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未作出接受遗赠的表示,遗赠失效。
自书立遗嘱的程序篇三
(一)改变遗嘱观念。
(二)树立权利意识。
老人要树立自己的财产所有权者意识,坚持自愿订立遗嘱,在不违反法律的情况下自由决定遗嘱内容,确立遗产继承人。根据《民法》和《继承法》的规定,老人有自己的财产或遗产的处分权,订立遗嘱是实施权利的一种法律行为,这种权利是受法律保护的。
(三)及时立遗嘱。
立遗嘱是一种法律行为,要求具备几个条件,如意思自愿、遗嘱内容合法清楚、立遗嘱人思维清楚等等。
(四)注意选择方式。
遗嘱有不同方式,一般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录音遗嘱等。公证遗嘱效力最高,最为规范。
(五)内容合法完善。
遗嘱的内容要符合《民法典》的规定,内容要完善,措词要简练准确,书写或打印要清晰。
(六)注意保密。
老人订立遗嘱后,遗嘱内容要注意保密,遗嘱书也要妥善保存,防止丢失或被别人篡改。
(七)生前可以撤销或修改遗嘱。
遗嘱是一种单方的自愿的法律行为,老人在立遗嘱后,完全可以撤销或修改前一个遗嘱,可以再立一个新遗嘱。公证遗嘱也可以撤销或修改,但必须到公证处去撤销或修改。同时存在多个公证遗嘱的,以最后一个为准。
自书立遗嘱的程序篇四
你好,《^v^继承法》规定额继承原则是自然人有真实明确的个人意愿的,尊重个人意愿;如果自然人没有表达个人意愿或者个人意愿表达无效,就按照法律的模板办理继承——法定继承。
爷爷奶奶的财产可以根据个人的真实意愿立遗嘱留给孙子,因为孙子不是法定继承人,所以这在法律上称为遗赠。
老人立遗嘱要在智力正常、精神健全时立遗嘱,并且要按照法律规定的遗嘱形式、内容等来做,有一些细节要求老人可能不了解,此时可以请律师起草、见证遗嘱设立,也可以去公证处办理公证遗嘱。
孙子作为受遗赠人,有一点提醒:
立遗嘱人去世后,继承开始,《继承法》和《民法典》都要求“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所以孙子在知道祖父母去世,遗嘱中财产留给自己后,应当在
60日内
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
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以上是关于你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键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