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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学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实施方案(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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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学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实施方案(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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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制定这个方案的过程中,我考虑了各个方面的利弊和风险。在制定方案时,我们应该注重创新和突破,找出一些可以带来更好效果的新思路和方法。方案的成功实施离不开团队的共同努力和领导者的正确指导。

学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实施方案篇一

2.健全教师师德师风承诺制度。把师德师风纳入教师聘用合同管理,与每一位教师签订《师德师风承诺书》,确保师德师风管理工作不留死角。

    3.完善师德师风档案制度。学校要把教师参加师德师风培训记录、师德师风举报查处记录、奖惩记录、师德师风总结等情况及时归入学校存放的教师本人档案,并作为师德师风考核的重要依据。

6.加强对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的考核。学校是师德师风建设的主体,学校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教育局与学校签订《师德师风建设责任书》,并把师德师风建设情况纳入对学校和校长的学年度考核。

 7.完善对教师师德师风的考核。学校要制定、完善师德师风考核细则,把育人导向和师德师风规范作为评价教师素质的第一标准、核心指标,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原则,采取个人自评、学生家长测评、同事互评、学校考评等多种形式进行,考核结果公示后存入个人师德师风档案并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推行师德师风考核负面清单制度,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8.完善师德师风失范惩处制度。坚持对失范行为“零容忍”,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或处分。情节较轻的,给予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诫勉谈话;情节较重应当给予处分的,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取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幼儿园教师违反取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给予党纪、行政处分,需要解除聘用合同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撤销其教师资格;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于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实行“一票否决”,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当年暂缓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不得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得评先评优,并视情予以低聘或转岗到其他岗位,执行新聘岗位等级的待遇标准。降低聘任岗位等级的人员在新聘岗位一个聘期内,不得竞聘原聘岗位或高于原聘岗位等级的岗位。

    9.健全师德师风责任追究制度。对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开展不力、失范问题排查发现不及时的学校,责令限期整改;对教师严重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监管不力或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推诿隐瞒、方法不当,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被群众举报、新闻媒体曝光,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师德师风事件,一经查实,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出现严重违反师德师风事件的,该学校和校长当年度各类表彰、评审等重要事项实行一票否决。

10. 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工作。教育局将于每年10月开展一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专项检查。采取学校自查和教育局全面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检查师德师风建设开展情况以及各项制度落实情况,在检查中要着力围绕当地学生和家长反映的师德师风突出问题,认真分析,查找原因,及时研究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建章立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学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实施方案篇二

实施计划是指从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方法、工作步骤等方面对一项工作作出全面、具体、明确安排的计划文件。这是一种应用写作风格。最常用的实施方案是项目实施方案。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省市县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要求,针对我县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实际,现就加强我县在职教师(包括非编教职工,下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1.健全教师师德师风学习制度。将师德师风教育作为教师培训的必修内容,确保所有教师每五年接受师德师风培训累计不低于50学时。教育局要将师德师风教育列入新任校级领导和新教师岗前培训课程,师德师风专题集中培训课时数不少于岗前集中培训总课时的20%;学校要将师德师风教育融入校本培训和在职管理的全过程,建立健全教师全员暑期师德师风专题教育和日常师德师风教育制度、班主任上岗师德师风教育制度,确保所有教师每五年接受在校师德师风培训累计不低于30学时。坚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育、法律法规教育、清廉教育以及心理健康教育等作为学习内容,精心设计师德师风教育载体,创新师德师风教育内容和方法,增强师德师风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健全教师师德师风承诺制度。把师德师风纳入教师聘用合同管理,与每一位教师签订《师德师风承诺书》,确保师德师风管理工作不留死角。

3.完善师德师风档案制度。学校要把教师参加师德师风培训记录、师德师风举报查处记录、奖惩记录、师德师风总结等情况及时归入学校存放的教师本人档案,并作为师德师风考核的重要依据。

4.完善教师荣誉体系。建立健全优秀教师表彰奖励制度,每两年开展一次县级“十佳师德师风楷模”“十佳农村教师”“十大杰出教师”“园丁奖”“农村突出贡献奖”“教育系统好书记好党员”等评选活动,每年开展一次县级“优秀教师”“优秀德育工作者”等评选活动,定期表彰奖励师德师风高尚、在教书育人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优秀教师、育人工作先进个人。把良好师德师风表现作为各级教师评优评先、表彰奖励的前提条件,在绩效工资、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评先等工作中,对于师德师风表现突出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考虑。

5.创新师德师风宣传形式。建立先进人物典型事迹宣讲及报告活动的常态机制,加大对师德师风楷模等优秀教师的宣传工作,面向学生、家长、社会,依托“立三大课堂”等宣传阵地和新闻媒体,搭建社会了解教育和教师职业的平台,有针对性地挖掘和树立一批师德师风典型,让先进典型引领师德师风风尚。要注重增强师德师风教育的仪式感,以开学典礼、教师节等重大活动为契机,组织教师开展从教宣誓、师德师风承诺等活动,引导广大教师“善为人师、乐于从教”,提高教师的荣誉感、责任感。

6.加强对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的考核。学校是师德师风建设的主体,学校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教育局与学校签订《师德师风建设责任书》,并把师德师风建设情况纳入对学校和校长的学年度考核。

7.完善对教师师德师风的考核。学校要制定、完善师德师风考核细则,把育人导向和师德师风规范作为评价教师素质的第一标准、核心指标,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原则,采取个人自评、学生家长测评、同事互评、学校考评等多种形式进行,考核结果公示后存入个人师德师风档案并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推行师德师风考核负面清单制度,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8.完善师德师风失范惩处制度。坚持对失范行为“零容忍”,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或处分。情节较轻的,给予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诫勉谈话;情节较重应当给予处分的,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取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幼儿园教师违反取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给予党纪、行政处分,需要解除聘用合同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撤销其教师资格;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于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实行“一票否决”,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当年暂缓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不得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得评先评优,并视情予以低聘或转岗到其他岗位,执行新聘岗位等级的待遇标准。降低聘任岗位等级的人员在新聘岗位一个聘期内,不得竞聘原聘岗位或高于原聘岗位等级的岗位。

9.健全师德师风责任追究制度。对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开展不力、失范问题排查发现不及时的学校,责令限期整改;对教师严重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监管不力或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推诿隐瞒、方法不当,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被群众举报、新闻媒体曝光,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师德师风事件,一经查实,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出现严重违反师德师风事件的,该学校和校长当年度各类表彰、评审等重要事项实行一票否决。

10.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工作。教育局将于每年10月开展一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专项检查。采取学校自查和教育局全面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检查师德师风建设开展情况以及各项制度落实情况,在检查中要着力围绕当地学生和家长反映的师德师风突出问题,认真分析,查找原因,及时研究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建章立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11.积极搭建师德师风建设监督平台。教育局、学校要设立并公布网络、电话、信箱等多形式、多渠道的师德师风投诉和举报平台,逐步形成社会、家长、学生、学校“四位一体”的师德师风建设监督体系;主动增强师德师风建设监督力量,聘请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资深优秀教师、学生家长等各行业人员担任教育行风特约监督员,定期不定期深入学校巡查师德师风情况,收集群众对师德师风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要定期开展自查工作,形成自查报告,防范和处置师德师风突出问题。

12.切实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发挥党组织在师德师风建设中的核心作用、政治功能,加强思想引领,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党员教师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教师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领导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群团组织和教职工大会,努力协同推进师德师风建设。

13.完善教师管理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进一步完善教师资格认定和新教师聘用制度,把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心理素质作为申请教师资格和新教师聘用的必备条件和重要考察内容,严禁聘用被剥夺政治权利或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因师德师风不合格被其他学校辞退的人员担任教师。

教师是教育的根本,师德是教师的灵魂。师德师风建设是教师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根本保证,是实现“人民满意教育”的关键。为了全面贯彻落实xx教育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弘扬崇高的师德风范,切实解决当前出现的师德突出问题,引导教师立德树人,为人师表,不断提升人格修养和学识修养,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学校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了《xx寄宿制学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实施方案》。以本方案为依托,我校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构建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校委会成员为组员的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确定校长是教职工师德师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把师德师风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将师德师风建设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统一部署,统一规划,做到制度、组织、内容、措施落实。学校班子成员率先垂范,以身作则,自觉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学校党支部和党员教师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做好普通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带领和引导广大教师不断提高职业道德素质。充分发挥工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师德师风建设中的作用,根据各自的职能开展群众性的师德师风建设活动。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为依据,全面贯彻学校所制定的教学规范和师德、育人要求,全面提高我校教师职业道德素质。

1、爱国守法、依法执教。拥护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若干条例。不发表、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和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任何言论。

2、好学上进,勇于创新。积极参加教研教改活动,努力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做好辅导、考核、评定工作。刻苦钻研业务,精益求精,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努力提升个人业务能力。

3、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和个性,信任、理解学生,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杜绝任何有损学生身心健康的行为。不在自己家里,办公室单独接见无直系血缘关系的异性学生。异性师生之间更不得建立恋爱关系和有其它违纪违法行为发生。

4、遵规守纪。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工作期间禁酒制度。不准在工作时间参与打牌、网购、炒股、玩游戏、聊天等与教学无关的活动;坚决抵制封建迷信和邪教活动,不准传播低级庸俗的思想文化,不参与色情、赌博和酗酒等活动,禁止酒后驾车。

5、廉洁从教、为人师表。不乱办班、乱补课,不从事有偿家教。不强求学生购买规定用书以外的教辅资料,不向家长索要财物,不接受家长宴请,坚决抵制社会不良影响。

6、遵守公德,为人师表。衣着得体,工作时间不着奇装异服,不浓妆艳抹,不佩带转移学生注意力的饰物。作风正派,举止端庄,言行规范,以自身的良好形象教育引导学生。

7、尊重家长,相互配合。保持与家长正常联系,争取家长的支持与配合。热情接待来访家长,不指责、训斥学生家长,尊重家长,认真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坚持家访,讲究方法,妥善处理学校、家长、学生之间各种问题和矛盾。

8、身正为范,职责履行。不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对领导分配的任务,顶着不干,拖着不办。不擅自脱岗、离岗、串岗,或不遵守考勤制度。不粗暴蛮横,酒后实施教育教学行为,不无故缺席会议、会中退场,不在课堂接打手机、办公室不准吸烟。

把师德师风作为教师学期、年度考核工作的重要内容和职务聘任的重要依据。在教师年度考核、职称评定、职务晋升、评先评优工作中,建立“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年终考核为不合格等次。对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的教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据有关法规、制度解聘其教师职务,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司法部门,调离教师岗位,坚决取消“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者的教师资格。

学校党支部、工会、教代会设立“师德监督平台”,建立“校长接待日”、校务公开和举报等工作制度,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舆论监督,组织“学生、家长、社会评教评校”活动等形式,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有关方面对我校师德师风状况的监督和评议。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改进工作,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向前发展。

1、创新师德教育内容、模式和方法,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组织教师学习《规范》、《准则》和《意见》,学先进学校和先进教师。大力宣传教师的地位和作用,树立和宣传优秀教师先进典型,通过组织举办形式多样、务实有效的活动,深入宣传优秀教师先进事迹,充分展现当代教师的精神风貌,弘扬高尚师德,弘扬主旋律,增强正能量。坚持正确舆论导向,针对师德建设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及时应对并加以引导。

2、严格师德考核,促进教师自觉加强师德修养。定期评价师德师风建设情况,查思想,查言行,查作风,查差距,要把自查和评价结合起来。将师德考核作为教师考核的核心内容,摆在首要位置。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采取教师个人自评、家长和学生参与测评、考核工作小组综合评定等多种方式进行。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并在职务(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和特级教师评选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

师、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中小学德育先进工作者等表彰奖励的必要条件。在同等条件下,师德表现突出的,优先评选特级教师和晋升教师职务(职称)、选培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

4、强化师德监督,有效防止失德行为。健全师德年度评议制度、师德问题报告制度、师德舆情快速反应制度,及时研究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政策和措施。通过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广泛参与,获取掌握师德信息动态,及时发现并纠正不良倾向和问题,将违反师德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

5、规范师德惩处,坚决遏制失德行为蔓延。建立健全违反师德行为的惩处制度。明确教师不可触犯的师德禁行性行为,并提出相应处理办法。对危害严重、影响恶劣者,上报主管部门和司法部门。

教师是教育的根本,师德是教师的灵魂。师德师风建设是教师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根本保证,是实现“人民满意教育”的关键。为了全面贯彻落实xx教育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弘扬崇高的师德风范,切实解决当前出现的师德突出问题,引导教师立德树人,为人师表,不断提升人格修养和学识修养,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学校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了《xx寄宿制学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实施方案》。以本方案为依托,我校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构建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校委会成员为组员的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确定校长是教职工师德师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把师德师风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将师德师风建设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统一部署,统一规划,做到制度、组织、内容、措施落实。学校班子成员率先垂范,以身作则,自觉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学校党支部和党员教师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做好普通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带领和引导广大教师不断提高职业道德素质。充分发挥工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师德师风建设中的作用,根据各自的职能开展群众性的师德师风建设活动。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为依据,全面贯彻学校所制定的教学规范和师德、育人要求,全面提高我校教师职业道德素质。

1、爱国守法、依法执教。拥护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若干条例。不发表、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和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任何言论。

2、好学上进,勇于创新。积极参加教研教改活动,努力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做好辅导、考核、评定工作。刻苦钻研业务,精益求精,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努力提升个人业务能力。

3、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和个性,信任、理解学生,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杜绝任何有损学生身心健康的行为。不在自己家里,办公室单独接见无直系血缘关系的异性学生。异性师生之间更不得建立恋爱关系和有其它违纪违法行为发生。

4、遵规守纪。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工作期间禁酒制度。不准在工作时间参与打牌、网购、炒股、玩游戏、聊天等与教学无关的活动;坚决抵制封建迷信和邪教活动,不准传播低级庸俗的思想文化,不参与色情、赌博和酗酒等活动,禁止酒后驾车。

5、廉洁从教、为人师表。不乱办班、乱补课,不从事有偿家教。不强求学生购买规定用书以外的教辅资料,不向家长索要财物,不接受家长宴请,坚决抵制社会不良影响。

6、遵守公德,为人师表。衣着得体,工作时间不着奇装异服,不浓妆艳抹,不佩带转移学生注意力的饰物。作风正派,举止端庄,言行规范,以自身的良好形象教育引导学生。

7、尊重家长,相互配合。保持与家长正常联系,争取家长的支持与配合。热情接待来访家长,不指责、训斥学生家长,尊重家长,认真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坚持家访,讲究方法,妥善处理学校、家长、学生之间各种问题和矛盾。

8、身正为范,职责履行。不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对领导分配的任务,顶着不干,拖着不办。不擅自脱岗、离岗、串岗,或不遵守考勤制度。不粗暴蛮横,酒后实施教育教学行为,不无故缺席会议、会中退场,不在课堂接打手机、办公室不准吸烟。

9、关心学校,处处维护学校声誉,爱护公物,关心学校一草一木。团结同志,谦虚谨慎,正确处理集体与个人、家庭与工作等方面的关系,服从组织领导和工作安排。

把师德师风作为教师学期、年度考核工作的重要内容和职务聘任的重要依据。在教师年度考核、职称评定、职务晋升、评先评优工作中,建立“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年终考核为不合格等次。对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的教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据有关法规、制度解聘其教师职务,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司法部门,调离教师岗位,坚决取消“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者的教师资格。

学校党支部、工会、教代会设立“师德监督平台”,建立“校长接待日”、校务公开和举报等工作制度,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舆论监督,组织“学生、家长、社会评教评校”活动等形式,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有关方面对我校师德师风状况的监督和评议。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改进工作,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向前发展。

1、创新师德教育内容、模式和方法,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组织教师学习《规范》、《准则》和《意见》,学先进学校和先进教师。大力宣传教师的地位和作用,树立和宣传优秀教师先进典型,通过组织举办形式多样、务实有效的活动,深入宣传优秀教师先进事迹,充分展现当代教师的精神风貌,弘扬高尚师德,弘扬主旋律,增强正能量。坚持正确舆论导向,针对师德建设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及时应对并加以引导。

2、严格师德考核,促进教师自觉加强师德修养。定期评价师德师风建设情况,查思想,查言行,查作风,查差距,要把自查和评价结合起来。将师德考核作为教师考核的核心内容,摆在首要位置。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采取教师个人自评、家长和学生参与测评、考核工作小组综合评定等多种方式进行。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并在职务(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和特级教师评选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

3、突出师德激励,促进形成重德养德良好风气。完善师德表彰奖励制度。把师德表现作为评选教书育人楷模,模范教。

师、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中小学德育先进工作者等表彰奖励的必要条件。在同等条件下,师德表现突出的,优先评选特级教师和晋升教师职务(职称)、选培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

4、强化师德监督,有效防止失德行为。健全师德年度评议制度、师德问题报告制度、师德舆情快速反应制度,及时研究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政策和措施。通过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广泛参与,获取掌握师德信息动态,及时发现并纠正不良倾向和问题,将违反师德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

5、规范师德惩处,坚决遏制失德行为蔓延。建立健全违反师德行为的惩处制度。明确教师不可触犯的师德禁行性行为,并提出相应处理办法。对危害严重、影响恶劣者,上报主管部门和司法部门。

立德树人是教育的根本任务。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情操直接影响大学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养成,决定人才培养的质量,关系国家和民族的未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教师节重要讲话精神,积极构建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教师职业道德水准,根据《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准则,积极引导我校教师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

坚持价值引领原则,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我校教师崇德修身的基本遵循,促进教师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师德为上原则,以立德树人为出发点和立足点,密切联系实际,增强师德建设的针对性和贴近性,培育教师高尚道德情操。坚持以人为本原则,以落实教师主体地位为契机,关注教师发展诉求和价值愿望,解决实际问题,激发教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改革创新原则,以创新教师喜闻乐见的工作方式方法为抓手,顺应新时期师德建设的规律特点,增强师德建设的实效。

努力构建学校党委统一领导,校院两级分工负责,以教师为主体自觉遵循,多机制并举、全方位践行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着力培养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充分尊重教师主体地位,注重宣传教育、示范引领、实践养成相统一,政策保障、制度规范、法律约束相衔接,教育、宣传、考核、监督和奖惩相结合,引导教师自尊自律自强,做学生敬仰爱戴的品行之师、学问之师。

积极把“四有”要求贯穿于教书育人全过程,渗透到教学实践各环节,以师德专题教育和专项行动持续推进师德建设工作,定位高起点,找准切入点,明确侧重点,加强着力点,不断总结经验,创新工作方法,努力争取实效,坚持常抓不懈,奋力开创契合实际、具有鲜明特色的师德建设新局面。

(一)健全师德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学校作为师德建设的责任主体,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师德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健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学院具体落实、教师自我约束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全校上下师德建设的合力。

成立兰州大学师德建设委员会,下设师德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师德办),挂靠在宣传部。主要职责是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分解师德建设任务,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师德建设的宣传、教育、奖励、考核、监督和处理等牵头抓总工作。各学院、研究院成立基层单位师德建设委员会,在基层党委领导下根据学校师德建设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开展具体工作。建立和完善一岗双责的责任追究机制。加大师德建设经费投入力度,为师德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二)建立师德建设的导向机制。将师德教育放在教师培养的首位,贯穿教师职业生涯发展全过程,牢固树立“师德无小事、小处见师德”的意识和观念。将师德教育作为优秀教师团队培养,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学科领军人物培育的重要内容。把师德教育专题课程纳入新进青年教职工入职培训计划。开展全员师德教育,做到师德教育无死角,教育全校教师坚定理想信念,牢记神圣师责,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坚定不移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教育全校教师涵养道德情操,坚守崇高师德,秉持职业操守,以德立身、以行立教,做崇高师德的力行者;教育全校教师储备扎实知识,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理念,锤炼高超师艺,不断提高教书育人和教育创新的新本领;教育全校教师心怀仁爱之心,树立爱生敬业、甘于奉献的良好师风。

(三)建立师德建设的宣传机制。推动师德宣传制度化和常态化,将师德宣传作为全校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把培育良好师德师风作为我校校园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大力宣传优秀教师典型事迹和师德楷模。通过校园电视、广播、报纸、网站及微博、微信、微电影等多种形式和途径,旗帜鲜明地宣传“优秀教师”“园丁奖获得者”“师德标兵”“三育人先进个人”,展现我校教师的精神风貌。深入挖掘和提炼名家名师事迹,坚持用身边人教育身边人,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弘扬正能量,努力营造崇尚师德、争先创优的良好舆论环境和校园氛围。

(四)探索师德建设的考核机制。制订《兰州大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建立兰州大学师德档案。把师德建设纳入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中,作为各基层单位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基层单位要逐步建立和完善师德考评制度,把师德建设列入年度工作计划中,做到师德建设年初有布置,期中有检查,期末有总结。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职务(职称)评审、教师年度考核、岗位聘任、学习进修和评优选先的重要依据。

(五)建立师德建设的监督机制。建立和完善师德建设督导评估制度,不断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着力解决师德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建立师德状况调研、师德重大问题报告和师德舆情快速反应预案制度。成立兰州大学师德投诉举报中心,挂靠人事处,设立“网上师德监督平台”和师德投诉举报箱,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及时掌握师德信息动态,及时纠正不良倾向和问题,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严重必纠。

(六)建立师德建设的激励机制。大力推进师德激励制度化,完善师德表彰奖励制度,将师德表现作为评奖评优的首要条件。在同等条件下,师德表现突出的,在教师职务(职称)晋升和岗位聘用,研究生导师遴选,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学科领军人物选培中予以优先考虑。

(七)建立师德建设的约束机制。建立教师违反师德行为的惩处机制,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育规划纲要等法律法规,加大师德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对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发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在招生、考试、学生推优、推免研究生等工作中徇私舞弊;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其他违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敢于亮剑,一查到底,予以严惩,绝不姑息。在考核评价、职务(职称)晋升、岗位聘用、骨干选培等高层次人才等评选工作中,坚决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建立师德建设责任追究制度,对教师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八)激发教师加强师德建设的自觉性。激发广大教师充分认识自己所承担的庄严而神圣的使命,自觉捍卫职业尊严,珍惜教师声誉,提升师德境界。将师德修养自觉纳入职业生涯规划,明确师德发展目标。通过自主学习,自我改进,将师德规范转化为稳定的内在信念和行为品质。将师德规范积极主动融入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的实践中,提高师德践行能力。弘扬重内省、重慎独的优良传统,在细微处见师德,在日常中守师德,养成师德自律习惯。

师德建设是一项关乎学校声誉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工作,各部门和单位应当充分认识师德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统筹规划,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从根本上预防和杜绝我校师德失范现象的发生,切实提高我校师德建设水平。

(一)组织领导。

1.建立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学院具体落实、教师自我约束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师德建设合力。(牵头部门:党委办公室)。

2.成立兰州大学师德建设委员会,由党办、校办、组织部、宣传部、纪委监察处、发展规划处、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院、学工部、外事处、财务处、团委、工会、学术委员会、基层单位等相关部门和组织协同配合,共同组建师德建设委员会,下设师德建设办公室,制订师德建设实施细则。(牵头部门:宣传部)。

3.成立基层单位师德建设委员会,制订基层单位师德建设实施方案,并由专人负责师德建设工作。(牵头部门:人事处、各学院、研究院及其他基层单位)。

4.发挥党组织在师德建设中的核心作用,充分发挥党员教师在师德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履行教师职责,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各中层党组织)。

5.制订师德建设专项经费预算,划拨专项经费,用于每年师德建设教育和师德研究。(牵头部门:宣传部、财务处)。

(二)师德教育导向机制。

6.重点加强对教师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重视教职工理想信念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开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师德论坛”,每年举行一次论坛活动,集中展示和交流核心价值观教育成果。(牵头部门:宣传部)。

7.将兰大校史、百年兰大精神教育与师德建设紧密结合,开展“校史与师德”专题教育,组织新进教职工参观校史馆,加强对青年教师“自强不息、独树一帜”的校训和“勤奋、求实、进取”的优良校风学风教育。(牵头部门:博物馆)。

8.举行新进教职工入职宣誓仪式和老教师荣休仪式,将师德教育放在学校教师培养的首位,贯穿教师职业生涯全过程,树立“师德无小事、小处见师德”意识和观念。(牵头部门:工会、人事处;配合部门:各中层单位、中层工会)。

9.开展师德传承结对活动,充分发挥老教师对青年教师树立良好师德的传、帮、带作用,做好青年教师职业能力提升和职业道德教育。(牵头部门:教务处)。

10.将师德教育作为新进教职工入职培训、优秀教师团队培养,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学科领军人物培育的重要内容。(牵头部门:宣传部、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工会)。

11.建立兰州大学师德专家库,把师德重大典型、全国教书育人楷模、优秀教师代表请进课堂,用他们的感人事迹诠释师德精神和内涵。(牵头部门:宣传部)。

(三)师德宣传机制。

12.以讲座、报纸、网站、微博、微信等多种形式,系统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育规划纲要等法规文件中有关师德的要求,宣传普及《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牵头部门:宣传部)。

13.以庆祝教师节和表彰优秀教师为契机,每年组织一次“师德主题宣传月”教育活动,通过多种渠道,宣传校内校外师德先进典型,大力褒奖优秀教师的高尚师德,用师德先进典型推动我校师德建设工作。(牵头部门:宣传部)。

14.开展“百年兰大群英谱”大型宣传活动,在校报、新闻网、电台、视频、官方微博和微信等校园媒体开辟专题专栏,宣传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呕心沥血、默默奉献,潜心治学、教书育人,敢于担当、锐意创新的师德典范,展现我校教师的精神风貌。(牵头部门:宣传部)。

15.通过培训会、宣讲会等形式,加强与师德有关的外事纪律宣传。(牵头部门:国际处)。

(四)师德考核机制。

16.研究制订《兰州大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将师德建设作为教师考核的重要内容,采取教师自评、学生测评、同事互评、单位总评等方式相结合,形成公开、公正、公平、易于操作的师德考核机制。(牵头部门:人事处)。

17.建立兰州大学师德档案制度。把师德建设纳入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中,将师德考核结果存入师德档案,并作为教师职务(职称)评审、教师年度考核、岗位聘任、学习进修和评优选先的重要依据。(牵头部门:人事处)。

18.将基层单位开展师德教育、宣传、制度建设等情况纳入学校对基层单位的年度考核,该年度教师有严重的师德失范行为的,所在单位不能评为“优秀”。(牵头部门:组织部)。

(五)师德监督机制。

19.开展教师师德建设调研活动,每年定期举行一次,深入基层,推荐师德先进个人,采访师德先进事迹,形成我校总体师德建设调研报告,作为学校师德建设和师德宣传的重要依据。(牵头部门:工会)。

20.建立健全师德重大问题报告和师德舆情快速反应制度,应对师德层面突发问题,及时研究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政策措施。(牵头部门:宣传部)。

21.建立网上师德监督平台,设立师德投诉举报箱,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多方面参与的师德监督体系。及时掌握师德信息动态,及时纠正不良倾向和问题。(牵头部门:师德办公室、学风委员会、纪委监察处)。

22.健全学生评教机制,完善学生评教调查问卷,逐渐形成学生实时评教系统,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加强对教师教学态度、教学规章、师生关系等师德问题的监督。(牵头部门:教务处)。

23.制订《兰州大学外籍教师师德规范》,加强对外籍教师的师德监督和教育工作。(牵头部门:国际处)。

(六)师德激励机制。

24.进一步完善“三育人”先进个人、“师德标兵”、优秀共产党员、隆基教学名师等表彰奖励活动,将师德表现作为评优评奖的首要条件。(牵头部门:组织部、工会、教务处)。

25.切实举办好“我最喜爱的十大教师”“致谢我的导师”等评师评教活动,将师德建设作为校园文化活动的核心内容来抓,构建和谐的师生关系。(牵头部门:校团委、研究生会、学生会)。

26.改革师德激励体制,在同等条件下,师德表现突出的,在教师职务(职称)晋升和岗位聘用,研究生导师遴选,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学科领军人物选培中予以优先考虑。(牵头部门:组织部、人事处)。

(七)师德约束机制。

27.完善师德约束机制,把教师师德状况和参加师德学习教育的情况作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评优评奖、续聘的必要条件,实行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牵头部门:人事处)。

28.健全师德保障机制,继续实施和完善《兰州大学学术规范及违规处理办法》、《兰州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兰州大学学术违规调查处理实施细则》、《兰州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与管理暂行办法》、《兰州大学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兰州大学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试行)》、《兰州大学青年教师教学水平提升计划》、《兰州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等办法,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不断规范教育教学过程和教师学术行为,加强职业精神教育,严查学术不端行为,使教师树立高尚的职业情操和正确的学术道德观。(牵头部门:发规处、人事处、教务处、研究生院、学术委员会)。

29.建立健全教师师德失范行为的惩处机制。根据违反师德情节严重程度,依纪依规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解聘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等处罚。对有严重违法行为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牵头部门:纪委监察处、师德办公室、人事处、保卫处)。

30.建立一岗双责的责任追究机制。对教师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拒不上报、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为落实市区两级教育局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五个一”工作要求,提升教师的职业道德素养和从业水平,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现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进一步推动“转作风、正教风、促学风、带师风”主题活动的深入开展,落实“五个一”主题活动,促进师德师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努力实现师德师风专项整治活动的目标,保证学校教育的清明廉洁、有序高效、和谐稳定的发展。

1.讲述一个师德故事。

2.倾吐一句师德真言。

3.举办一次师德演讲。

4.组织一次读书分享。

5.开展一场师德观讨论。

1.每位教师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师德建设领导小组要亲自抓,结合学校实际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

2.整个活动时间从即日起到12月初结束,每位老师要按照学校的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积极地开展活动,学校要及时上传活动报道。

3.利用工作会议、工作微信群、政治学习时间大力宣传活动的目的和意义,明确宗旨和要求,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4.师德演讲为45周岁以下教师参加,教师要围绕主题认真撰写演讲稿。

5.师德交流会,由三年一评选的校内“最美教师”为全体教师作师德交流。注重挖掘优秀教师的闪光点,树立一个先进典型,将先进事迹形成文字材料,举行交流活动,用身边教师先进事迹来影响和教育其他教师,提高活动的现实意义。

6.读书分享会与教学部门联手举办。

每位教师要严肃认真,积极参加,力求实效。同时学校要注意活动材料的积累、整理,保证此次活动有效开展,切实提高我校师德师风水平,为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打好坚实的基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针对我市教育系统师德建设工作实际,现就加强我市中小学教师(包括幼儿园、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少年宫以及教研室、电化教育等机构的教师。下同)师德建设工作,建立健全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1.健全教师师德培训制度。建立健全教师全员暑期师德专题教育和日常师德教育制度、新教师岗前师德教育制度、班主任上岗师德教育制度,其中教师全员暑期师德专题培训、新教师岗前师德培训、班主任上岗培训等学时分别不少于10、20和30学时。加强师德教育课程建设,完善师德培训内容,将教师职业理想教育、学术规范教育、法治教育、清廉教育以及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师德教育内容。精心设计师德教育载体,创新师德教育内容和方法,增强师德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建立新教师入职宣誓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或中小学校每年教师节前组织一次当年新入职教师入职宣誓仪式,增强新教师的职业荣誉感和责任感。

3.健全教师师德承诺制度。学校与教师签订聘任合同时,应同步落实教师签订师德承诺书。

4.完善优秀教师表彰奖励制度。建立健全优秀教师表彰奖励机制,定期表彰奖励师德高尚、在教书育人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优秀教师、育人工作先进个人。把师德表现作为各级教师表彰奖励的前提条件。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大力表彰师德建设中的先进学校和教师。

5.健全师德楷模等优秀教师宣传制度。每两年开展一次“感动杭城十佳教师”评选活动,积极打造寻找“最美教师”活动品牌,加大对师德楷模等优秀教师的宣传工作,依托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宣传教师的地位和作用,宣传优秀教师先进事迹,弘扬高尚师德,展现当代教师的精神风貌。

6.健全教师荣誉制度。建立退休教师荣休仪式制度,完善教龄满30年中小学教师荣誉证书发放制度和一次性退休补贴发放制度;结合教师节庆祝活动,开展“向教师致敬”主题宣传;不断改善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依法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重视教师,关爱教师,形成尊师爱生的良好氛围,提高教师的荣誉感、责任感。

7.开展新一轮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活动。从2018学年开始,开展新一轮教师有偿补课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结合培训机构清理规范工作,对在职教师违规在培训机构上课、有偿家教等师德失范行为进行重点整治,并针对专项整治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制定规范,建章立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8.建立健全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广泛参与的师德监督体系。市、区(县、市)教育局、中小学校设立师德举报电话、邮箱等师德投诉举报平台,聘请师德师风监督员,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公示在学校醒目位置。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明查暗访等方式加强对学校师德师风工作的监督。对于违反师德的举报投诉,坚持举报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实名举报投诉的,查处情况要向投诉人反馈。

9.完善师德失范惩处制度。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制定我市中小学在职教师违规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等行为处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中小学校和中小学在职教师违规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等行为的具体范围和相应的处理措施。

10.健全师德失范行为档案制度。对经查实的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建立档案,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的基础上,按照情节轻重,在各级各类评先评优、职称晋升、职务聘任等工作中实行“一票否决”;教师受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处分期间不能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受撤销专业技术职务处分期间不能重新申报专业技术职务。

11.建立问责制度。对教师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或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12.完善师德考核制度。各中小学校要把师德考核作为教师考核的核心内容,摆在首要位置。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加大社会参与力度,采取教师述评、自评,家长、学生参与测评,考核工作小组综合评定等多种方式进行。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当年暂缓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不得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得评先评优,并视情予以低聘或转岗到其他岗位,执行新聘岗位等级的待遇标准。降低聘任岗位等级的人员在新聘岗位一个聘期内,不得竞聘原聘岗位或高于原聘岗位等级的岗位。完善师德档案制度,学校要把教师参加师德培训记录、师德举报查处记录、奖惩记录、师德总结等情况及时归入教师本人档案,并作为师德考核的重要依据。

13.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检查制度。每年10月开展一次师德建设工作检查。检查的组织形式,采取学校自查,区、县(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所辖学校进行全面检查,市教育局抽查等方式进行。在检查中要着力围绕当地学生和家长反映的师德突出问题,认真分析,查找原因,及时研究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检查情况向全市通报。

14.切实加强中小学党建工作,发挥党组织在师德师风建设中的核心作用。发挥中小学校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加强思想引领,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党员教师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中小学校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教师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领导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群团组织和教职工大会,努力协同推进师德师风建设。

15.完善教师管理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进一步完善教师资格认定和新教师聘用制度,把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心理素质作为申请教师资格和新教师聘用的必备条件和重要考察内容,严禁聘用被剥夺政治权利或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因师德不合格被其他学校辞退的人员担任教师。

学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实施方案篇三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针对我市教育系统师德建设工作实际,现就加强我市中小学教师(包括幼儿园、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少年宫以及教研室、电化教育等机构的教师。下同)师德建设工作,建立健全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1.健全教师师德培训制度。建立健全教师全员暑期师德专题教育和日常师德教育制度、新教师岗前师德教育制度、班主任上岗师德教育制度,其中教师全员暑期师德专题培训、新教师岗前师德培训、班主任上岗培训等学时分别不少于10、20和30学时。加强师德教育课程建设,完善师德培训内容,将教师职业理想教育、学术规范教育、法治教育、清廉教育以及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师德教育内容。精心设计师德教育载体,创新师德教育内容和方法,增强师德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建立新教师入职宣誓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或中小学校每年教师节前组织一次当年新入职教师入职宣誓仪式,增强新教师的职业荣誉感和责任感。

3.健全教师师德承诺制度。学校与教师签订聘任合同时,应同步落实教师签订师德承诺书。

4.完善优秀教师表彰奖励制度。建立健全优秀教师表彰奖励机制,定期表彰奖励师德高尚、在教书育人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优秀教师、育人工作先进个人。把师德表现作为各级教师表彰奖励的前提条件。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大力表彰师德建设中的先进学校和教师。

5.健全师德楷模等优秀教师宣传制度。每两年开展一次“感动杭城十佳教师”评选活动,积极打造寻找“最美教师”活动品牌,加大对师德楷模等优秀教师的宣传工作,依托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宣传教师的地位和作用,宣传优秀教师先进事迹,弘扬高尚师德,展现当代教师的精神风貌。

6.健全教师荣誉制度。建立退休教师荣休仪式制度,完善教龄满30年中小学教师荣誉证书发放制度和一次性退休补贴发放制度;结合教师节庆祝活动,开展“向教师致敬”主题宣传;不断改善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依法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重视教师,关爱教师,形成尊师爱生的良好氛围,提高教师的荣誉感、责任感。

7.开展新一轮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活动。从2018学年开始,开展新一轮教师有偿补课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结合培训机构清理规范工作,对在职教师违规在培训机构上课、有偿家教等师德失范行为进行重点整治,并针对专项整治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制定规范,建章立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8.建立健全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广泛参与的师德监督体系。市、区(县、市)教育局、中小学校设立师德举报电话、邮箱等师德投诉举报平台,聘请师德师风监督员,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公示在学校醒目位置。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明查暗访等方式加强对学校师德师风工作的监督。对于违反师德的举报投诉,坚持举报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实名举报投诉的,查处情况要向投诉人反馈。

9.完善师德失范惩处制度。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制定我市中小学在职教师违规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等行为处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中小学校和中小学在职教师违规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等行为的具体范围和相应的处理措施。

10.健全师德失范行为档案制度。对经查实的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建立档案,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的基础上,按照情节轻重,在各级各类评先评优、职称晋升、职务聘任等工作中实行“一票否决”;教师受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处分期间不能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受撤销专业技术职务处分期间不能重新申报专业技术职务。

11.建立问责制度。对教师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或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12.完善师德考核制度。各中小学校要把师德考核作为教师考核的核心内容,摆在首要位置。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加大社会参与力度,采取教师述评、自评,家长、学生参与测评,考核工作小组综合评定等多种方式进行。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当年暂缓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不得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得评先评优,并视情予以低聘或转岗到其他岗位,执行新聘岗位等级的待遇标准。降低聘任岗位等级的人员在新聘岗位一个聘期内,不得竞聘原聘岗位或高于原聘岗位等级的岗位。完善师德档案制度,学校要把教师参加师德培训记录、师德举报查处记录、奖惩记录、师德总结等情况及时归入教师本人档案,并作为师德考核的重要依据。

13.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检查制度。每年10月开展一次师德建设工作检查。检查的组织形式,采取学校自查,区、县(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所辖学校进行全面检查,市教育局抽查等方式进行。在检查中要着力围绕当地学生和家长反映的师德突出问题,认真分析,查找原因,及时研究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检查情况向全市通报。

14.切实加强中小学党建工作,发挥党组织在师德师风建设中的核心作用。发挥中小学校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加强思想引领,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党员教师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中小学校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教师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领导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群团组织和教职工大会,努力协同推进师德师风建设。

15.完善教师管理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进一步完善教师资格认定和新教师聘用制度,把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心理素质作为申请教师资格和新教师聘用的必备条件和重要考察内容,严禁聘用被剥夺政治权利或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因师德不合格被其他学校辞退的人员担任教师。

学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实施方案篇四

实施计划是指从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方法、工作步骤等方面对工作进行全面、具体、明确安排的计划文件。这是一种应用写作风格。最常用的实施方案是项目实施方案。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教师是教育的根本,师德是教师的灵魂。师德师风建设是教师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根本保证,是实现“人民满意教育”的关键。为了全面贯彻落实xx教育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弘扬崇高的师德风范,切实解决当前出现的师德突出问题,引导教师立德树人,为人师表,不断提升人格修养和学识修养,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学校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了《xx寄宿制学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实施方案》。以本方案为依托,我校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构建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校委会成员为组员的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确定校长是教职工师德师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把师德师风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将师德师风建设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统一部署,统一规划,做到制度、组织、内容、措施落实。学校班子成员率先垂范,以身作则,自觉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学校党支部和党员教师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做好普通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带领和引导广大教师不断提高职业道德素质。充分发挥工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师德师风建设中的作用,根据各自的职能开展群众性的师德师风建设活动。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为依据,全面贯彻学校所制定的教学规范和师德、育人要求,全面提高我校教师职业道德素质。

1、爱国守法、依法执教。拥护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若干条例。不发表、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和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任何言论。

2、好学上进,勇于创新。积极参加教研教改活动,努力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做好辅导、考核、评定工作。刻苦钻研业务,精益求精,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努力提升个人业务能力。

3、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和个性,信任、理解学生,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杜绝任何有损学生身心健康的行为。不在自己家里,办公室单独接见无直系血缘关系的异性学生。异性师生之间更不得建立恋爱关系和有其它违纪违法行为发生。

4、遵规守纪。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工作期间禁酒制度。不准在工作时间参与打牌、网购、炒股、玩游戏、聊天等与教学无关的活动;坚决抵制封建迷信和邪教活动,不准传播低级庸俗的思想文化,不参与色情、赌博和酗酒等活动,禁止酒后驾车。

5、廉洁从教、为人师表。不乱办班、乱补课,不从事有偿家教。不强求学生购买规定用书以外的教辅资料,不向家长索要财物,不接受家长宴请,坚决抵制社会不良影响。

6、遵守公德,为人师表。衣着得体,工作时间不着奇装异服,不浓妆艳抹,不佩带转移学生注意力的饰物。作风正派,举止端庄,言行规范,以自身的良好形象教育引导学生。

7、尊重家长,相互配合。保持与家长正常联系,争取家长的支持与配合。热情接待来访家长,不指责、训斥学生家长,尊重家长,认真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坚持家访,讲究方法,妥善处理学校、家长、学生之间各种问题和矛盾。

8、身正为范,职责履行。不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对领导分配的任务,顶着不干,拖着不办。不擅自脱岗、离岗、串岗,或不遵守考勤制度。不粗暴蛮横,酒后实施教育教学行为,不无故缺席会议、会中退场,不在课堂接打手机、办公室不准吸烟。

把师德师风作为教师学期、年度考核工作的重要内容和职务聘任的重要依据。在教师年度考核、职称评定、职务晋升、评先评优工作中,建立“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年终考核为不合格等次。对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的教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据有关法规、制度解聘其教师职务,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司法部门,调离教师岗位,坚决取消“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者的教师资格。

学校党支部、工会、教代会设立“师德监督平台”,建立“校长接待日”、校务公开和举报等工作制度,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舆论监督,组织“学生、家长、社会评教评校”活动等形式,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有关方面对我校师德师风状况的监督和评议。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改进工作,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向前发展。

1、创新师德教育内容、模式和方法,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组织教师学习《规范》、《准则》和《意见》,学先进学校和先进教师。大力宣传教师的地位和作用,树立和宣传优秀教师先进典型,通过组织举办形式多样、务实有效的活动,深入宣传优秀教师先进事迹,充分展现当代教师的精神风貌,弘扬高尚师德,弘扬主旋律,增强正能量。坚持正确舆论导向,针对师德建设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及时应对并加以引导。

2、严格师德考核,促进教师自觉加强师德修养。定期评价师德师风建设情况,查思想,查言行,查作风,查差距,要把自查和评价结合起来。将师德考核作为教师考核的核心内容,摆在首要位置。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采取教师个人自评、家长和学生参与测评、考核工作小组综合评定等多种方式进行。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并在职务(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和特级教师评选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

师、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中小学德育先进工作者等表彰奖励的必要条件。在同等条件下,师德表现突出的,优先评选特级教师和晋升教师职务(职称)、选培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

4、强化师德监督,有效防止失德行为。健全师德年度评议制度、师德问题报告制度、师德舆情快速反应制度,及时研究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政策和措施。通过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广泛参与,获取掌握师德信息动态,及时发现并纠正不良倾向和问题,将违反师德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

5、规范师德惩处,坚决遏制失德行为蔓延。建立健全违反师德行为的惩处制度。明确教师不可触犯的师德禁行性行为,并提出相应处理办法。对危害严重、影响恶劣者,上报主管部门和司法部门。

教师是教育的根本,师德是教师的灵魂。师德师风建设是教师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根本保证,是实现“人民满意教育”的关键。为了全面贯彻落实xx教育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弘扬崇高的师德风范,切实解决当前出现的师德突出问题,引导教师立德树人,为人师表,不断提升人格修养和学识修养,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学校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了《xx寄宿制学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实施方案》。以本方案为依托,我校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构建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校委会成员为组员的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确定校长是教职工师德师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把师德师风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将师德师风建设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统一部署,统一规划,做到制度、组织、内容、措施落实。学校班子成员率先垂范,以身作则,自觉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学校党支部和党员教师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做好普通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带领和引导广大教师不断提高职业道德素质。充分发挥工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师德师风建设中的作用,根据各自的职能开展群众性的师德师风建设活动。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为依据,全面贯彻学校所制定的教学规范和师德、育人要求,全面提高我校教师职业道德素质。

1、爱国守法、依法执教。拥护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若干条例。不发表、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和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任何言论。

2、好学上进,勇于创新。积极参加教研教改活动,努力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做好辅导、考核、评定工作。刻苦钻研业务,精益求精,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努力提升个人业务能力。

3、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和个性,信任、理解学生,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杜绝任何有损学生身心健康的行为。不在自己家里,办公室单独接见无直系血缘关系的异性学生。异性师生之间更不得建立恋爱关系和有其它违纪违法行为发生。

4、遵规守纪。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工作期间禁酒制度。不准在工作时间参与打牌、网购、炒股、玩游戏、聊天等与教学无关的活动;坚决抵制封建迷信和邪教活动,不准传播低级庸俗的思想文化,不参与色情、赌博和酗酒等活动,禁止酒后驾车。

5、廉洁从教、为人师表。不乱办班、乱补课,不从事有偿家教。不强求学生购买规定用书以外的教辅资料,不向家长索要财物,不接受家长宴请,坚决抵制社会不良影响。

6、遵守公德,为人师表。衣着得体,工作时间不着奇装异服,不浓妆艳抹,不佩带转移学生注意力的饰物。作风正派,举止端庄,言行规范,以自身的良好形象教育引导学生。

7、尊重家长,相互配合。保持与家长正常联系,争取家长的支持与配合。热情接待来访家长,不指责、训斥学生家长,尊重家长,认真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坚持家访,讲究方法,妥善处理学校、家长、学生之间各种问题和矛盾。

8、身正为范,职责履行。不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对领导分配的任务,顶着不干,拖着不办。不擅自脱岗、离岗、串岗,或不遵守考勤制度。不粗暴蛮横,酒后实施教育教学行为,不无故缺席会议、会中退场,不在课堂接打手机、办公室不准吸烟。

把师德师风作为教师学期、年度考核工作的重要内容和职务聘任的重要依据。在教师年度考核、职称评定、职务晋升、评先评优工作中,建立“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年终考核为不合格等次。对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的教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据有关法规、制度解聘其教师职务,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司法部门,调离教师岗位,坚决取消“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者的教师资格。

学校党支部、工会、教代会设立“师德监督平台”,建立“校长接待日”、校务公开和举报等工作制度,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舆论监督,组织“学生、家长、社会评教评校”活动等形式,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有关方面对我校师德师风状况的监督和评议。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改进工作,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向前发展。

1、创新师德教育内容、模式和方法,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组织教师学习《规范》、《准则》和《意见》,学先进学校和先进教师。大力宣传教师的地位和作用,树立和宣传优秀教师先进典型,通过组织举办形式多样、务实有效的活动,深入宣传优秀教师先进事迹,充分展现当代教师的精神风貌,弘扬高尚师德,弘扬主旋律,增强正能量。坚持正确舆论导向,针对师德建设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及时应对并加以引导。

2、严格师德考核,促进教师自觉加强师德修养。定期评价师德师风建设情况,查思想,查言行,查作风,查差距,要把自查和评价结合起来。将师德考核作为教师考核的核心内容,摆在首要位置。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采取教师个人自评、家长和学生参与测评、考核工作小组综合评定等多种方式进行。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并在职务(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和特级教师评选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

师、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中小学德育先进工作者等表彰奖励的必要条件。在同等条件下,师德表现突出的,优先评选特级教师和晋升教师职务(职称)、选培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

4、强化师德监督,有效防止失德行为。健全师德年度评议制度、师德问题报告制度、师德舆情快速反应制度,及时研究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政策和措施。通过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广泛参与,获取掌握师德信息动态,及时发现并纠正不良倾向和问题,将违反师德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

5、规范师德惩处,坚决遏制失德行为蔓延。建立健全违反师德行为的惩处制度。明确教师不可触犯的师德禁行性行为,并提出相应处理办法。对危害严重、影响恶劣者,上报主管部门和司法部门。

立德树人是教育的根本任务。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情操直接影响大学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养成,决定人才培养的质量,关系国家和民族的未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教师节重要讲话精神,积极构建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教师职业道德水准,根据《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准则,积极引导我校教师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

坚持价值引领原则,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我校教师崇德修身的基本遵循,促进教师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师德为上原则,以立德树人为出发点和立足点,密切联系实际,增强师德建设的针对性和贴近性,培育教师高尚道德情操。坚持以人为本原则,以落实教师主体地位为契机,关注教师发展诉求和价值愿望,解决实际问题,激发教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改革创新原则,以创新教师喜闻乐见的工作方式方法为抓手,顺应新时期师德建设的规律特点,增强师德建设的实效。

努力构建学校党委统一领导,校院两级分工负责,以教师为主体自觉遵循,多机制并举、全方位践行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着力培养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充分尊重教师主体地位,注重宣传教育、示范引领、实践养成相统一,政策保障、制度规范、法律约束相衔接,教育、宣传、考核、监督和奖惩相结合,引导教师自尊自律自强,做学生敬仰爱戴的品行之师、学问之师。

积极把“四有”要求贯穿于教书育人全过程,渗透到教学实践各环节,以师德专题教育和专项行动持续推进师德建设工作,定位高起点,找准切入点,明确侧重点,加强着力点,不断总结经验,创新工作方法,努力争取实效,坚持常抓不懈,奋力开创契合实际、具有鲜明特色的师德建设新局面。

(一)健全师德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学校作为师德建设的责任主体,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师德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健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学院具体落实、教师自我约束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全校上下师德建设的合力。

成立兰州大学师德建设委员会,下设师德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师德办),挂靠在宣传部。主要职责是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分解师德建设任务,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师德建设的宣传、教育、奖励、考核、监督和处理等牵头抓总工作。各学院、研究院成立基层单位师德建设委员会,在基层党委领导下根据学校师德建设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开展具体工作。建立和完善一岗双责的责任追究机制。加大师德建设经费投入力度,为师德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二)建立师德建设的导向机制。将师德教育放在教师培养的首位,贯穿教师职业生涯发展全过程,牢固树立“师德无小事、小处见师德”的意识和观念。将师德教育作为优秀教师团队培养,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学科领军人物培育的重要内容。把师德教育专题课程纳入新进青年教职工入职培训计划。开展全员师德教育,做到师德教育无死角,教育全校教师坚定理想信念,牢记神圣师责,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坚定不移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教育全校教师涵养道德情操,坚守崇高师德,秉持职业操守,以德立身、以行立教,做崇高师德的力行者;教育全校教师储备扎实知识,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理念,锤炼高超师艺,不断提高教书育人和教育创新的新本领;教育全校教师心怀仁爱之心,树立爱生敬业、甘于奉献的良好师风。

(三)建立师德建设的宣传机制。推动师德宣传制度化和常态化,将师德宣传作为全校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把培育良好师德师风作为我校校园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大力宣传优秀教师典型事迹和师德楷模。通过校园电视、广播、报纸、网站及微博、微信、微电影等多种形式和途径,旗帜鲜明地宣传“优秀教师”“园丁奖获得者”“师德标兵”“三育人先进个人”,展现我校教师的精神风貌。深入挖掘和提炼名家名师事迹,坚持用身边人教育身边人,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弘扬正能量,努力营造崇尚师德、争先创优的良好舆论环境和校园氛围。

(四)探索师德建设的考核机制。制订《兰州大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建立兰州大学师德档案。把师德建设纳入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中,作为各基层单位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基层单位要逐步建立和完善师德考评制度,把师德建设列入年度工作计划中,做到师德建设年初有布置,期中有检查,期末有总结。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职务(职称)评审、教师年度考核、岗位聘任、学习进修和评优选先的重要依据。

(五)建立师德建设的监督机制。建立和完善师德建设督导评估制度,不断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着力解决师德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建立师德状况调研、师德重大问题报告和师德舆情快速反应预案制度。成立兰州大学师德投诉举报中心,挂靠人事处,设立“网上师德监督平台”和师德投诉举报箱,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及时掌握师德信息动态,及时纠正不良倾向和问题,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严重必纠。

(六)建立师德建设的激励机制。大力推进师德激励制度化,完善师德表彰奖励制度,将师德表现作为评奖评优的首要条件。在同等条件下,师德表现突出的,在教师职务(职称)晋升和岗位聘用,研究生导师遴选,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学科领军人物选培中予以优先考虑。

(七)建立师德建设的约束机制。建立教师违反师德行为的惩处机制,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育规划纲要等法律法规,加大师德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对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发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在招生、考试、学生推优、推免研究生等工作中徇私舞弊;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其他违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敢于亮剑,一查到底,予以严惩,绝不姑息。在考核评价、职务(职称)晋升、岗位聘用、骨干选培等高层次人才等评选工作中,坚决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建立师德建设责任追究制度,对教师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八)激发教师加强师德建设的自觉性。激发广大教师充分认识自己所承担的庄严而神圣的使命,自觉捍卫职业尊严,珍惜教师声誉,提升师德境界。将师德修养自觉纳入职业生涯规划,明确师德发展目标。通过自主学习,自我改进,将师德规范转化为稳定的内在信念和行为品质。将师德规范积极主动融入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的实践中,提高师德践行能力。弘扬重内省、重慎独的优良传统,在细微处见师德,在日常中守师德,养成师德自律习惯。

师德建设是一项关乎学校声誉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工作,各部门和单位应当充分认识师德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统筹规划,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从根本上预防和杜绝我校师德失范现象的发生,切实提高我校师德建设水平。

(一)组织领导。

1.建立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学院具体落实、教师自我约束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师德建设合力。(牵头部门:党委办公室)。

2.成立兰州大学师德建设委员会,由党办、校办、组织部、宣传部、纪委监察处、发展规划处、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院、学工部、外事处、财务处、团委、工会、学术委员会、基层单位等相关部门和组织协同配合,共同组建师德建设委员会,下设师德建设办公室,制订师德建设实施细则。(牵头部门:宣传部)。

3.成立基层单位师德建设委员会,制订基层单位师德建设实施方案,并由专人负责师德建设工作。(牵头部门:人事处、各学院、研究院及其他基层单位)。

4.发挥党组织在师德建设中的核心作用,充分发挥党员教师在师德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履行教师职责,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各中层党组织)。

5.制订师德建设专项经费预算,划拨专项经费,用于每年师德建设教育和师德研究。(牵头部门:宣传部、财务处)。

(二)师德教育导向机制。

6.重点加强对教师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重视教职工理想信念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开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师德论坛”,每年举行一次论坛活动,集中展示和交流核心价值观教育成果。(牵头部门:宣传部)。

7.将兰大校史、百年兰大精神教育与师德建设紧密结合,开展“校史与师德”专题教育,组织新进教职工参观校史馆,加强对青年教师“自强不息、独树一帜”的校训和“勤奋、求实、进取”的优良校风学风教育。(牵头部门:博物馆)。

8.举行新进教职工入职宣誓仪式和老教师荣休仪式,将师德教育放在学校教师培养的首位,贯穿教师职业生涯全过程,树立“师德无小事、小处见师德”意识和观念。(牵头部门:工会、人事处;配合部门:各中层单位、中层工会)。

9.开展师德传承结对活动,充分发挥老教师对青年教师树立良好师德的传、帮、带作用,做好青年教师职业能力提升和职业道德教育。(牵头部门:教务处)。

10.将师德教育作为新进教职工入职培训、优秀教师团队培养,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学科领军人物培育的重要内容。(牵头部门:宣传部、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工会)。

11.建立兰州大学师德专家库,把师德重大典型、全国教书育人楷模、优秀教师代表请进课堂,用他们的感人事迹诠释师德精神和内涵。(牵头部门:宣传部)。

(三)师德宣传机制。

12.以讲座、报纸、网站、微博、微信等多种形式,系统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育规划纲要等法规文件中有关师德的要求,宣传普及《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牵头部门:宣传部)。

13.以庆祝教师节和表彰优秀教师为契机,每年组织一次“师德主题宣传月”教育活动,通过多种渠道,宣传校内校外师德先进典型,大力褒奖优秀教师的高尚师德,用师德先进典型推动我校师德建设工作。(牵头部门:宣传部)。

14.开展“百年兰大群英谱”大型宣传活动,在校报、新闻网、电台、视频、官方微博和微信等校园媒体开辟专题专栏,宣传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呕心沥血、默默奉献,潜心治学、教书育人,敢于担当、锐意创新的师德典范,展现我校教师的精神风貌。(牵头部门:宣传部)。

15.通过培训会、宣讲会等形式,加强与师德有关的外事纪律宣传。(牵头部门:国际处)。

(四)师德考核机制。

16.研究制订《兰州大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将师德建设作为教师考核的重要内容,采取教师自评、学生测评、同事互评、单位总评等方式相结合,形成公开、公正、公平、易于操作的师德考核机制。(牵头部门:人事处)。

17.建立兰州大学师德档案制度。把师德建设纳入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中,将师德考核结果存入师德档案,并作为教师职务(职称)评审、教师年度考核、岗位聘任、学习进修和评优选先的重要依据。(牵头部门:人事处)。

18.将基层单位开展师德教育、宣传、制度建设等情况纳入学校对基层单位的年度考核,该年度教师有严重的师德失范行为的,所在单位不能评为“优秀”。(牵头部门:组织部)。

(五)师德监督机制。

19.开展教师师德建设调研活动,每年定期举行一次,深入基层,推荐师德先进个人,采访师德先进事迹,形成我校总体师德建设调研报告,作为学校师德建设和师德宣传的重要依据。(牵头部门:工会)。

20.建立健全师德重大问题报告和师德舆情快速反应制度,应对师德层面突发问题,及时研究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政策措施。(牵头部门:宣传部)。

21.建立网上师德监督平台,设立师德投诉举报箱,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多方面参与的师德监督体系。及时掌握师德信息动态,及时纠正不良倾向和问题。(牵头部门:师德办公室、学风委员会、纪委监察处)。

22.健全学生评教机制,完善学生评教调查问卷,逐渐形成学生实时评教系统,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加强对教师教学态度、教学规章、师生关系等师德问题的监督。(牵头部门:教务处)。

23.制订《兰州大学外籍教师师德规范》,加强对外籍教师的师德监督和教育工作。(牵头部门:国际处)。

(六)师德激励机制。

24.进一步完善“三育人”先进个人、“师德标兵”、优秀共产党员、隆基教学名师等表彰奖励活动,将师德表现作为评优评奖的首要条件。(牵头部门:组织部、工会、教务处)。

25.切实举办好“我最喜爱的十大教师”“致谢我的导师”等评师评教活动,将师德建设作为校园文化活动的核心内容来抓,构建和谐的师生关系。(牵头部门:校团委、研究生会、学生会)。

26.改革师德激励体制,在同等条件下,师德表现突出的,在教师职务(职称)晋升和岗位聘用,研究生导师遴选,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学科领军人物选培中予以优先考虑。(牵头部门:组织部、人事处)。

(七)师德约束机制。

27.完善师德约束机制,把教师师德状况和参加师德学习教育的情况作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评优评奖、续聘的必要条件,实行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牵头部门:人事处)。

28.健全师德保障机制,继续实施和完善《兰州大学学术规范及违规处理办法》、《兰州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兰州大学学术违规调查处理实施细则》、《兰州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与管理暂行办法》、《兰州大学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兰州大学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试行)》、《兰州大学青年教师教学水平提升计划》、《兰州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等办法,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不断规范教育教学过程和教师学术行为,加强职业精神教育,严查学术不端行为,使教师树立高尚的职业情操和正确的学术道德观。(牵头部门:发规处、人事处、教务处、研究生院、学术委员会)。

29.建立健全教师师德失范行为的惩处机制。根据违反师德情节严重程度,依纪依规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解聘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等处罚。对有严重违法行为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牵头部门:纪委监察处、师德办公室、人事处、保卫处)。

30.建立一岗双责的责任追究机制。对教师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拒不上报、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为落实市区两级教育局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五个一”工作要求,提升教师的职业道德素养和从业水平,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现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进一步推动“转作风、正教风、促学风、带师风”主题活动的深入开展,落实“五个一”主题活动,促进师德师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努力实现师德师风专项整治活动的目标,保证学校教育的清明廉洁、有序高效、和谐稳定的发展。

1.讲述一个师德故事。

2.倾吐一句师德真言。

3.举办一次师德演讲。

4.组织一次读书分享。

5.开展一场师德观讨论。

1.每位教师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师德建设领导小组要亲自抓,结合学校实际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

2.整个活动时间从即日起到12月初结束,每位老师要按照学校的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积极地开展活动,学校要及时上传活动报道。

3.利用工作会议、工作微信群、政治学习时间大力宣传活动的目的和意义,明确宗旨和要求,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4.师德演讲为45周岁以下教师参加,教师要围绕主题认真撰写演讲稿。

5.师德交流会,由三年一评选的校内“最美教师”为全体教师作师德交流。注重挖掘优秀教师的闪光点,树立一个先进典型,将先进事迹形成文字材料,举行交流活动,用身边教师先进事迹来影响和教育其他教师,提高活动的现实意义。

6.读书分享会与教学部门联手举办。

每位教师要严肃认真,积极参加,力求实效。同时学校要注意活动材料的积累、整理,保证此次活动有效开展,切实提高我校师德师风水平,为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打好坚实的基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省市县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要求,针对我县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实际,现就加强我县在职教师(包括非编教职工,下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1.健全教师师德师风学习制度。将师德师风教育作为教师培训的必修内容,确保所有教师每五年接受师德师风培训累计不低于50学时。教育局要将师德师风教育列入新任校级领导和新教师岗前培训课程,师德师风专题集中培训课时数不少于岗前集中培训总课时的20%;学校要将师德师风教育融入校本培训和在职管理的全过程,建立健全教师全员暑期师德师风专题教育和日常师德师风教育制度、班主任上岗师德师风教育制度,确保所有教师每五年接受在校师德师风培训累计不低于30学时。坚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育、法律法规教育、清廉教育以及心理健康教育等作为学习内容,精心设计师德师风教育载体,创新师德师风教育内容和方法,增强师德师风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健全教师师德师风承诺制度。把师德师风纳入教师聘用合同管理,与每一位教师签订《师德师风承诺书》,确保师德师风管理工作不留死角。

3.完善师德师风档案制度。学校要把教师参加师德师风培训记录、师德师风举报查处记录、奖惩记录、师德师风总结等情况及时归入学校存放的教师本人档案,并作为师德师风考核的重要依据。

4.完善教师荣誉体系。建立健全优秀教师表彰奖励制度,每两年开展一次县级“十佳师德师风楷模”“十佳农村教师”“十大杰出教师”“园丁奖”“农村突出贡献奖”“教育系统好书记好党员”等评选活动,每年开展一次县级“优秀教师”“优秀德育工作者”等评选活动,定期表彰奖励师德师风高尚、在教书育人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优秀教师、育人工作先进个人。把良好师德师风表现作为各级教师评优评先、表彰奖励的前提条件,在绩效工资、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评先等工作中,对于师德师风表现突出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考虑。

5.创新师德师风宣传形式。建立先进人物典型事迹宣讲及报告活动的常态机制,加大对师德师风楷模等优秀教师的宣传工作,面向学生、家长、社会,依托“立三大课堂”等宣传阵地和新闻媒体,搭建社会了解教育和教师职业的平台,有针对性地挖掘和树立一批师德师风典型,让先进典型引领师德师风风尚。要注重增强师德师风教育的仪式感,以开学典礼、教师节等重大活动为契机,组织教师开展从教宣誓、师德师风承诺等活动,引导广大教师“善为人师、乐于从教”,提高教师的荣誉感、责任感。

6.加强对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的考核。学校是师德师风建设的主体,学校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教育局与学校签订《师德师风建设责任书》,并把师德师风建设情况纳入对学校和校长的学年度考核。

7.完善对教师师德师风的考核。学校要制定、完善师德师风考核细则,把育人导向和师德师风规范作为评价教师素质的第一标准、核心指标,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原则,采取个人自评、学生家长测评、同事互评、学校考评等多种形式进行,考核结果公示后存入个人师德师风档案并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推行师德师风考核负面清单制度,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8.完善师德师风失范惩处制度。坚持对失范行为“零容忍”,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或处分。情节较轻的,给予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诫勉谈话;情节较重应当给予处分的,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取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幼儿园教师违反取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给予党纪、行政处分,需要解除聘用合同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撤销其教师资格;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于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实行“一票否决”,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当年暂缓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不得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得评先评优,并视情予以低聘或转岗到其他岗位,执行新聘岗位等级的待遇标准。降低聘任岗位等级的人员在新聘岗位一个聘期内,不得竞聘原聘岗位或高于原聘岗位等级的岗位。

9.健全师德师风责任追究制度。对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开展不力、失范问题排查发现不及时的学校,责令限期整改;对教师严重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监管不力或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推诿隐瞒、方法不当,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被群众举报、新闻媒体曝光,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师德师风事件,一经查实,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出现严重违反师德师风事件的,该学校和校长当年度各类表彰、评审等重要事项实行一票否决。

10.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工作。教育局将于每年10月开展一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专项检查。采取学校自查和教育局全面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检查师德师风建设开展情况以及各项制度落实情况,在检查中要着力围绕当地学生和家长反映的师德师风突出问题,认真分析,查找原因,及时研究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建章立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11.积极搭建师德师风建设监督平台。教育局、学校要设立并公布网络、电话、信箱等多形式、多渠道的师德师风投诉和举报平台,逐步形成社会、家长、学生、学校“四位一体”的师德师风建设监督体系;主动增强师德师风建设监督力量,聘请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资深优秀教师、学生家长等各行业人员担任教育行风特约监督员,定期不定期深入学校巡查师德师风情况,收集群众对师德师风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要定期开展自查工作,形成自查报告,防范和处置师德师风突出问题。

12.切实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发挥党组织在师德师风建设中的核心作用、政治功能,加强思想引领,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党员教师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教师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领导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群团组织和教职工大会,努力协同推进师德师风建设。

13.完善教师管理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进一步完善教师资格认定和新教师聘用制度,把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心理素质作为申请教师资格和新教师聘用的必备条件和重要考察内容,严禁聘用被剥夺政治权利或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因师德师风不合格被其他学校辞退的人员担任教师。

立德树人是教育的根本任务。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情操直接影响大学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养成,决定人才培养的质量,关系国家和民族的未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教师节重要讲话精神,积极构建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教师职业道德水准,根据《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准则,积极引导我校教师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

坚持价值引领原则,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我校教师崇德修身的基本遵循,促进教师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师德为上原则,以立德树人为出发点和立足点,密切联系实际,增强师德建设的针对性和贴近性,培育教师高尚道德情操。坚持以人为本原则,以落实教师主体地位为契机,关注教师发展诉求和价值愿望,解决实际问题,激发教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改革创新原则,以创新教师喜闻乐见的工作方式方法为抓手,顺应新时期师德建设的规律特点,增强师德建设的实效。

努力构建学校党委统一领导,校院两级分工负责,以教师为主体自觉遵循,多机制并举、全方位践行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着力培养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充分尊重教师主体地位,注重宣传教育、示范引领、实践养成相统一,政策保障、制度规范、法律约束相衔接,教育、宣传、考核、监督和奖惩相结合,引导教师自尊自律自强,做学生敬仰爱戴的品行之师、学问之师。

积极把“四有”要求贯穿于教书育人全过程,渗透到教学实践各环节,以师德专题教育和专项行动持续推进师德建设工作,定位高起点,找准切入点,明确侧重点,加强着力点,不断总结经验,创新工作方法,努力争取实效,坚持常抓不懈,奋力开创契合实际、具有鲜明特色的师德建设新局面。

(一)健全师德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学校作为师德建设的责任主体,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师德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健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学院具体落实、教师自我约束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全校上下师德建设的合力。

成立兰州大学师德建设委员会,下设师德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师德办),挂靠在宣传部。主要职责是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分解师德建设任务,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师德建设的宣传、教育、奖励、考核、监督和处理等牵头抓总工作。各学院、研究院成立基层单位师德建设委员会,在基层党委领导下根据学校师德建设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开展具体工作。建立和完善一岗双责的责任追究机制。加大师德建设经费投入力度,为师德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二)建立师德建设的导向机制。将师德教育放在教师培养的首位,贯穿教师职业生涯发展全过程,牢固树立“师德无小事、小处见师德”的意识和观念。将师德教育作为优秀教师团队培养,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学科领军人物培育的重要内容。把师德教育专题课程纳入新进青年教职工入职培训计划。开展全员师德教育,做到师德教育无死角,教育全校教师坚定理想信念,牢记神圣师责,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坚定不移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教育全校教师涵养道德情操,坚守崇高师德,秉持职业操守,以德立身、以行立教,做崇高师德的力行者;教育全校教师储备扎实知识,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理念,锤炼高超师艺,不断提高教书育人和教育创新的新本领;教育全校教师心怀仁爱之心,树立爱生敬业、甘于奉献的良好师风。

(三)建立师德建设的宣传机制。推动师德宣传制度化和常态化,将师德宣传作为全校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把培育良好师德师风作为我校校园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大力宣传优秀教师典型事迹和师德楷模。通过校园电视、广播、报纸、网站及微博、微信、微电影等多种形式和途径,旗帜鲜明地宣传“优秀教师”“园丁奖获得者”“师德标兵”“三育人先进个人”,展现我校教师的精神风貌。深入挖掘和提炼名家名师事迹,坚持用身边人教育身边人,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弘扬正能量,努力营造崇尚师德、争先创优的良好舆论环境和校园氛围。

(四)探索师德建设的考核机制。制订《兰州大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建立兰州大学师德档案。把师德建设纳入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中,作为各基层单位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基层单位要逐步建立和完善师德考评制度,把师德建设列入年度工作计划中,做到师德建设年初有布置,期中有检查,期末有总结。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职务(职称)评审、教师年度考核、岗位聘任、学习进修和评优选先的重要依据。

(五)建立师德建设的监督机制。建立和完善师德建设督导评估制度,不断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着力解决师德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建立师德状况调研、师德重大问题报告和师德舆情快速反应预案制度。成立兰州大学师德投诉举报中心,挂靠人事处,设立“网上师德监督平台”和师德投诉举报箱,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及时掌握师德信息动态,及时纠正不良倾向和问题,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严重必纠。

(六)建立师德建设的激励机制。大力推进师德激励制度化,完善师德表彰奖励制度,将师德表现作为评奖评优的首要条件。在同等条件下,师德表现突出的,在教师职务(职称)晋升和岗位聘用,研究生导师遴选,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学科领军人物选培中予以优先考虑。

(七)建立师德建设的约束机制。建立教师违反师德行为的惩处机制,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育规划纲要等法律法规,加大师德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对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发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在招生、考试、学生推优、推免研究生等工作中徇私舞弊;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其他违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敢于亮剑,一查到底,予以严惩,绝不姑息。在考核评价、职务(职称)晋升、岗位聘用、骨干选培等高层次人才等评选工作中,坚决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建立师德建设责任追究制度,对教师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八)激发教师加强师德建设的自觉性。激发广大教师充分认识自己所承担的庄严而神圣的使命,自觉捍卫职业尊严,珍惜教师声誉,提升师德境界。将师德修养自觉纳入职业生涯规划,明确师德发展目标。通过自主学习,自我改进,将师德规范转化为稳定的内在信念和行为品质。将师德规范积极主动融入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的实践中,提高师德践行能力。弘扬重内省、重慎独的优良传统,在细微处见师德,在日常中守师德,养成师德自律习惯。

师德建设是一项关乎学校声誉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工作,各部门和单位应当充分认识师德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统筹规划,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从根本上预防和杜绝我校师德失范现象的发生,切实提高我校师德建设水平。

(一)组织领导。

1.建立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学院具体落实、教师自我约束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师德建设合力。(牵头部门:党委办公室)。

2.成立兰州大学师德建设委员会,由党办、校办、组织部、宣传部、纪委监察处、发展规划处、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院、学工部、外事处、财务处、团委、工会、学术委员会、基层单位等相关部门和组织协同配合,共同组建师德建设委员会,下设师德建设办公室,制订师德建设实施细则。(牵头部门:宣传部)。

3.成立基层单位师德建设委员会,制订基层单位师德建设实施方案,并由专人负责师德建设工作。(牵头部门:人事处、各学院、研究院及其他基层单位)。

4.发挥党组织在师德建设中的核心作用,充分发挥党员教师在师德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履行教师职责,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各中层党组织)。

5.制订师德建设专项经费预算,划拨专项经费,用于每年师德建设教育和师德研究。(牵头部门:宣传部、财务处)。

(二)师德教育导向机制。

6.重点加强对教师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重视教职工理想信念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开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师德论坛”,每年举行一次论坛活动,集中展示和交流核心价值观教育成果。(牵头部门:宣传部)。

7.将兰大校史、百年兰大精神教育与师德建设紧密结合,开展“校史与师德”专题教育,组织新进教职工参观校史馆,加强对青年教师“自强不息、独树一帜”的校训和“勤奋、求实、进取”的优良校风学风教育。(牵头部门:博物馆)。

8.举行新进教职工入职宣誓仪式和老教师荣休仪式,将师德教育放在学校教师培养的首位,贯穿教师职业生涯全过程,树立“师德无小事、小处见师德”意识和观念。(牵头部门:工会、人事处;配合部门:各中层单位、中层工会)。

9.开展师德传承结对活动,充分发挥老教师对青年教师树立良好师德的传、帮、带作用,做好青年教师职业能力提升和职业道德教育。(牵头部门:教务处)。

10.将师德教育作为新进教职工入职培训、优秀教师团队培养,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学科领军人物培育的重要内容。(牵头部门:宣传部、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工会)。

11.建立兰州大学师德专家库,把师德重大典型、全国教书育人楷模、优秀教师代表请进课堂,用他们的感人事迹诠释师德精神和内涵。(牵头部门:宣传部)。

(三)师德宣传机制。

12.以讲座、报纸、网站、微博、微信等多种形式,系统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育规划纲要等法规文件中有关师德的要求,宣传普及《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牵头部门:宣传部)。

13.以庆祝教师节和表彰优秀教师为契机,每年组织一次“师德主题宣传月”教育活动,通过多种渠道,宣传校内校外师德先进典型,大力褒奖优秀教师的高尚师德,用师德先进典型推动我校师德建设工作。(牵头部门:宣传部)。

14.开展“百年兰大群英谱”大型宣传活动,在校报、新闻网、电台、视频、官方微博和微信等校园媒体开辟专题专栏,宣传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呕心沥血、默默奉献,潜心治学、教书育人,敢于担当、锐意创新的师德典范,展现我校教师的精神风貌。(牵头部门:宣传部)。

15.通过培训会、宣讲会等形式,加强与师德有关的外事纪律宣传。(牵头部门:国际处)。

(四)师德考核机制。

16.研究制订《兰州大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将师德建设作为教师考核的重要内容,采取教师自评、学生测评、同事互评、单位总评等方式相结合,形成公开、公正、公平、易于操作的师德考核机制。(牵头部门:人事处)。

17.建立兰州大学师德档案制度。把师德建设纳入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中,将师德考核结果存入师德档案,并作为教师职务(职称)评审、教师年度考核、岗位聘任、学习进修和评优选先的重要依据。(牵头部门:人事处)。

18.将基层单位开展师德教育、宣传、制度建设等情况纳入学校对基层单位的年度考核,该年度教师有严重的师德失范行为的,所在单位不能评为“优秀”。(牵头部门:组织部)。

(五)师德监督机制。

19.开展教师师德建设调研活动,每年定期举行一次,深入基层,推荐师德先进个人,采访师德先进事迹,形成我校总体师德建设调研报告,作为学校师德建设和师德宣传的重要依据。(牵头部门:工会)。

20.建立健全师德重大问题报告和师德舆情快速反应制度,应对师德层面突发问题,及时研究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政策措施。(牵头部门:宣传部)。

21.建立网上师德监督平台,设立师德投诉举报箱,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多方面参与的师德监督体系。及时掌握师德信息动态,及时纠正不良倾向和问题。(牵头部门:师德办公室、学风委员会、纪委监察处)。

22.健全学生评教机制,完善学生评教调查问卷,逐渐形成学生实时评教系统,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加强对教师教学态度、教学规章、师生关系等师德问题的监督。(牵头部门:教务处)。

23.制订《兰州大学外籍教师师德规范》,加强对外籍教师的师德监督和教育工作。(牵头部门:国际处)。

(六)师德激励机制。

24.进一步完善“三育人”先进个人、“师德标兵”、优秀共产党员、隆基教学名师等表彰奖励活动,将师德表现作为评优评奖的首要条件。(牵头部门:组织部、工会、教务处)。

25.切实举办好“我最喜爱的十大教师”“致谢我的导师”等评师评教活动,将师德建设作为校园文化活动的核心内容来抓,构建和谐的师生关系。(牵头部门:校团委、研究生会、学生会)。

26.改革师德激励体制,在同等条件下,师德表现突出的,在教师职务(职称)晋升和岗位聘用,研究生导师遴选,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学科领军人物选培中予以优先考虑。(牵头部门:组织部、人事处)。

(七)师德约束机制。

27.完善师德约束机制,把教师师德状况和参加师德学习教育的情况作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评优评奖、续聘的必要条件,实行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牵头部门:人事处)。

28.健全师德保障机制,继续实施和完善《兰州大学学术规范及违规处理办法》、《兰州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兰州大学学术违规调查处理实施细则》、《兰州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与管理暂行办法》、《兰州大学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兰州大学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试行)》、《兰州大学青年教师教学水平提升计划》、《兰州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等办法,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不断规范教育教学过程和教师学术行为,加强职业精神教育,严查学术不端行为,使教师树立高尚的职业情操和正确的学术道德观。(牵头部门:发规处、人事处、教务处、研究生院、学术委员会)。

29.建立健全教师师德失范行为的惩处机制。根据违反师德情节严重程度,依纪依规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解聘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等处罚。对有严重违法行为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牵头部门:纪委监察处、师德办公室、人事处、保卫处)。

30.建立一岗双责的责任追究机制。对教师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拒不上报、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学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实施方案篇五

教师是教育的根本,师德是教师的灵魂。师德师风建设是教师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根本保证,是实现“人民满意教育”的关键。为了全面贯彻落实xx教育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弘扬崇高的师德风范,切实解决当前出现的师德突出问题,引导教师立德树人,为人师表,不断提升人格修养和学识修养,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学校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了《xx寄宿制学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实施方案》。以本方案为依托,我校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构建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校委会成员为组员的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确定校长是教职工师德师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把师德师风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将师德师风建设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统一部署,统一规划,做到制度、组织、内容、措施落实。学校班子成员率先垂范,以身作则,自觉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学校党支部和党员教师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做好普通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带领和引导广大教师不断提高职业道德素质。充分发挥工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师德师风建设中的作用,根据各自的职能开展群众性的师德师风建设活动。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为依据,全面贯彻学校所制定的教学规范和师德、育人要求,全面提高我校教师职业道德素质。

1、爱国守法、依法执教。拥护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若干条例。不发表、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和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任何言论。

2、好学上进,勇于创新。积极参加教研教改活动,努力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做好辅导、考核、评定工作。刻苦钻研业务,精益求精,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努力提升个人业务能力。

3、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和个性,信任、理解学生,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杜绝任何有损学生身心健康的行为。不在自己家里,办公室单独接见无直系血缘关系的异性学生。异性师生之间更不得建立恋爱关系和有其它违纪违法行为发生。

4、遵规守纪。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工作期间禁酒制度。不准在工作时间参与打牌、网购、炒股、玩游戏、聊天等与教学无关的活动;坚决抵制封建迷信和邪教活动,不准传播低级庸俗的思想文化,不参与色情、赌博和酗酒等活动,禁止酒后驾车。

5、廉洁从教、为人师表。不乱办班、乱补课,不从事有偿家教。不强求学生购买规定用书以外的教辅资料,不向家长索要财物,不接受家长宴请,坚决抵制社会不良影响。

6、遵守公德,为人师表。衣着得体,工作时间不着奇装异服,不浓妆艳抹,不佩带转移学生注意力的饰物。作风正派,举止端庄,言行规范,以自身的良好形象教育引导学生。

7、尊重家长,相互配合。保持与家长正常联系,争取家长的支持与配合。热情接待来访家长,不指责、训斥学生家长,尊重家长,认真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坚持家访,讲究方法,妥善处理学校、家长、学生之间各种问题和矛盾。

8、身正为范,职责履行。不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对领导分配的任务,顶着不干,拖着不办。不擅自脱岗、离岗、串岗,或不遵守考勤制度。不粗暴蛮横,酒后实施教育教学行为,不无故缺席会议、会中退场,不在课堂接打手机、办公室不准吸烟。

把师德师风作为教师学期、年度考核工作的重要内容和职务聘任的重要依据。在教师年度考核、职称评定、职务晋升、评先评优工作中,建立“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年终考核为不合格等次。对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的教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据有关法规、制度解聘其教师职务,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司法部门,调离教师岗位,坚决取消“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者的教师资格。

学校党支部、工会、教代会设立“师德监督平台”,建立“校长接待日”、校务公开和举报等工作制度,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舆论监督,组织“学生、家长、社会评教评校”活动等形式,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有关方面对我校师德师风状况的监督和评议。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改进工作,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向前发展。

1、创新师德教育内容、模式和方法,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组织教师学习《规范》、《准则》和《意见》,学先进学校和先进教师。大力宣传教师的地位和作用,树立和宣传优秀教师先进典型,通过组织举办形式多样、务实有效的活动,深入宣传优秀教师先进事迹,充分展现当代教师的精神风貌,弘扬高尚师德,弘扬主旋律,增强正能量。坚持正确舆论导向,针对师德建设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及时应对并加以引导。

2、严格师德考核,促进教师自觉加强师德修养。定期评价师德师风建设情况,查思想,查言行,查作风,查差距,要把自查和评价结合起来。将师德考核作为教师考核的核心内容,摆在首要位置。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采取教师个人自评、家长和学生参与测评、考核工作小组综合评定等多种方式进行。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并在职务(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和特级教师评选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

师、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中小学德育先进工作者等表彰奖励的必要条件。在同等条件下,师德表现突出的,优先评选特级教师和晋升教师职务(职称)、选培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

4、强化师德监督,有效防止失德行为。健全师德年度评议制度、师德问题报告制度、师德舆情快速反应制度,及时研究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政策和措施。通过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广泛参与,获取掌握师德信息动态,及时发现并纠正不良倾向和问题,将违反师德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

5、规范师德惩处,坚决遏制失德行为蔓延。建立健全违反师德行为的惩处制度。明确教师不可触犯的师德禁行性行为,并提出相应处理办法。对危害严重、影响恶劣者,上报主管部门和司法部门。

学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实施方案篇六

在学校“共施和谐教育,共筑和谐校园”的办学目标指引下,为使我校教师队伍与时俱进,不断适应学校教育的新要求、新发展,努力打造新时代教师队伍,结合上级师德建设要求,结合学校教师情况,制定本计划。

以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准绳,以更新师德观念、规范师德行为、提升师德水平为重点,以“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为核心,以做学生满意的教师为目标,进一步深化师德建设,强化师德素质,努力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为人师表、与现代化教育相适应的高素质教师队伍。

坚持把教师师德教育摆在教师队伍建设的突出位置,大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在教师中大力弘扬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无私奉献精神,数典型、立标杆,以点带面。同时抓住活动主线,多渠道、多层次开展形式多样的师德教育,使良好的师德规范转化为广大教师的自觉行为,转化为广大教师的人格品质。

(一)加强领导,强化师德建设观念。

1、建立师德建设领导小组,实行校长负责制工程,分管领导牵头,把学校师德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统一思想认识,增强抓好师德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活动效率。

2、注重师德建设工作的过程性管理。在学校常规工作的检查中,把师德建设工作放在首位,并与年级组的各项评比和教师的晋职评优挂钩。

3、做到师德教育经常化、制度化。集中学习与平时学习相结合,集体学习与个人学习相结合,榜样学习和渗透学习相结合,坚持依法执教和依德执教相结合。

4、注重师德建设工作的分层管理,抓两头带中间,确保学校师德建设工作健康稳步发展。

推广和深化激情做教师,和谐师生情活动。

(二)加强学习,提高职业道德素养。

1、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积极开展讲学习、讲师德、树形象的宣传教育活动。

2、认真组织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全面准确理解《规范》的基本内容。做到:即与学习《教育法》、《教师法》和《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相结合。结合学习内容,每学期每位教师撰写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

3、引导全体教师强化终身学习意识,活到老学到老,不断适应社会发展变化的需要。教师除掌握好专业知识外,还要积极参加进修深造,结合继续教育学习,拓宽教师视野,更新教育理念,从而在理论上和实践活动中进一步提高能力,以适应素质教育发展的需要。

(三)树立师德标兵,发挥师范引领作用。

为进一步弘扬“爱岗敬业,教书育人”高尚师德,坚持开展师德之星的评选活动,树立个人先进典型,让身边的典型发挥正确的引领示范和辐射作用,使全校形成团结、进取、拼搏的师德师风。

(四)服务全体学生,树立全新教师形象。

1、开展“送温暖”活动。关注教师的情绪、关心教师的.生活、关怀教师的成长,工会通过多种途径积极帮助解决教师存在的实际困难,让她们感受到学校的温暖,提高职业幸福感,稳定教师队伍。继续关注教师的心理健康,保证教师以良好的心态投入学校工作。

2、继续开展结对子帮扶活动。在党员教师中继续开展以“共学共育、一帮一助”为主题的“两个一”(即联系好一名积极分子、绑好好一名学困生)活动。

3、开展丰富多彩的教科研活动,引导教师向科研型教师转型,以教师综合素质地提高带动教育教学质量地提高。

(五)完善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评价制度,确保师德建设健康发展。

1、学校将教师职业道德确立为年度考核首要条件,进一步完善教师师德考核评价制度,推动师德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塑造教师师德群体的良好形象。

学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实施方案篇七

教师是立校之本,师德是教育之魂。要达到高质量的教育,必须要有高素质的教师。为不断提高我校教师的师德,端正价值观,增强敬业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落实创建积极向上的和谐校校。制定师德建设实施方案如下:

以《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全面提高教师职业道德素质为核心,以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为重点,按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师的师德整体水准,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人才观,增强教师教书育人以身立教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塑造教师新形象,提升校的形象。本次师德建设活动必须遵守以下原则:第一,坚持以人文关怀,以人为本的教育方法;第二,坚持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第三,坚持“外塑形象,内强素质”的目标培养,建构一支具有时代特征,富有人格魅力,具备教育影响力的新型教师队伍。

(一)动员学习阶段。

1、成立师德建设领导小组:

组长:朱行富。

副组长:徐东保。

成员:

2、坚持把教师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认真组织广大教师学习有关教育政策法规,重点学习《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校教育指导纲要》、《校管理条例》、《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全国幼教系统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材料,明确教师的责任和义务,形成共识。

3、引导教师撰写学习心得或反思,通过思考达到心灵的净化,提高其爱事业、爱岗位、爱孩子的内驱力,达到完善自我的崇高境界。

4、制定我校教师师德宣誓誓词:我们是光荣的人民教师,肩上扛着民族的希望,心中装着祖国的未来,手中捧着孩子们的明天。面对孩子,我们庄重的宣誓:老师爱你们每一个人,每时每刻都会用欣赏的目光注视你,用鼓励的话语督促你,用殷切的母爱关怀你,让你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学会生活、学会创造,让你充满智慧、充满自信、充满勇气。老师愿做你们的妈妈、朋友,让你们在校的每一天都健康、快乐、平安!

(二)研讨阶段。

1、讨论市场经济给教育带来了哪些负面影响。

2、讨论校存在的不文明现象。

3、深刻的自检、反思,剖析自己的教育行为,分析其危害。

4、拟定“个人师德承诺书”。

5、在广泛分析讨论的基础上达成一致共识,制定出教职工职业道德行为规范要“八心”、“十比十争当”,使其更加适应新形势下教育的要求。

“八心”

爱心——对所有孩子一视同仁;

童心——把自己融入到孩子的世界里去;

关心——能体贴入微地关心孩子各方面的成长;

耐心——不厌其烦地帮助和照顾孩子学习、生活;

细心——能非常细致地发现、并挖掘孩子的潜能;

专心——专注本职工作,不断更新和补充新知识;

公心——对所有的孩子一视同仁,不厚此薄彼;

好心情——天天能给孩子们带来阳光般的灿烂感受。

师德建设“十比十争当”

比学习,争当创新型教师比身心,争当健康型教师。

比师德,争当服务型教师比参与,争当民主型教师。

比业务,争当骨干型教师比公正,争当无私型教师。

比教改,争当改革型教师比理论,争当学者型教师。

比团结,争当合作型教师比奉献,争当博爱型教师。

(三)实施阶段。

1、组建专班,加强领导。

(1)成立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和考核小组。小组每月研究一次师德师风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完善有关措施,制定深入开展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和方案。将师德师风建设、考核工作列入学校的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并将此工作的各项任务列入各部门、各班组教师工作的职责范围内,与年终考核挂起钩来。

(2)在家长学校、共建单位中聘请师德师风建设监督员主动接受他们的监督,虚心听取意见,为行风监督员提供各种机会和方便,使他们随时可进入学校、班级、幼儿家长中了解情况,及时反馈,以便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2、强化规范教育为本加强自律。

(1)加大加快宣传力度,利用政治学习在全校教师中传达各级领导“关于师德师风建设”的报告和精神,提高认识,自觉地置身此活动中去,克服“与己无关”的思想。

(2)进一步组织学习《教育法》、《教师法》等教育法规,使每个教师自觉执行“师德规范”。严禁变相体罚学生,轻视、歧视学生的违法行为,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为维护学校在社会上的良好声誉做出自己“教书育人”的应尽责任。

(3)按上级规定收费,严格执行市、县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健全和完善学校收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一费制”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坚决杜绝一切违纪行为。

(4)加强监督手段,向家长宣传我校师德活动计划。

3、激励约束用好典型硬化考核。

(1)密切配合,以人为本,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优势,根据师德师风教育的新情况、新问题,针对教师的实际情况,耐心细致地做好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体现人文关怀,创设和谐校校。

(2)工会小组积极组织开展“爱心铸就师魂”的主题教育活动,努力争做“学生喜欢、家长尊敬”的老师。本学年将通过开展“感动在身边”的演讲活动,围绕“做人”教育的内核,开展“读书活动”通过推荐好书、撰写读书心得等提高教师知识素养,师德修养。把教师职业要求的“道德规范”转为内在素质,使全体教工增强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关心热爱幼儿,用高尚人格影响幼儿,成为幼儿的慈母益友,成为社会尊敬的人。

(3)关注先进事例。弘扬教师中全心全意为幼儿服务、全面关心幼儿、师德师风高尚的先进事例,每年评选师德标兵。

(4)把师德师风考核作为对教师岗位考核的一个重要内容,由考核组及家长参与考评,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归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岗位聘任、技术职务晋升和奖惩的依据。坚决实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制。

学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实施方案篇八

师德师风建设是教师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根本保证,是实现“人民满意教育”的关键。为了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进一步弘扬崇高的师德风范,根据赤峰市教育局“建立健全师德长效机制”电视电话会议的安排部署,研究制定《马蹄营子中心校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实施方案》。

一、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基本要求 。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及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建立健全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元宝山区师德建设20条禁令》为依据,全面贯彻学校所制定的教学规范和师德、育人要求,全面提高我校教师职业道德素质。

严格执行“八个倡导”和“八条禁令”:  。

 “八个倡导”,即倡导读书思考,提升自身素质;倡导爱岗敬业,弘扬奉献精神;倡导关爱学生,建立平等关系;倡导尊重家长,促进家校沟通;倡导团结协作,增强团队意识;倡导文明用语,注重礼仪修养;倡导成名成家,追求德艺双馨;倡导廉洁从教,树立良好形象。

“八条禁令”,即严禁传播对师生有不良影响的言论;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学生和侮辱学生人格;严禁旷课、私自调课或擅自雇人顶岗;严禁酒后上课和在课堂上接打电话;严禁工作时间玩扑克、玩游戏和网上聊天等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参与、组织从事有偿家教、补课、办班;严禁违规收费和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资料等;严禁随意传唤、斥责家长,不得接受家长宴请、收受财物或利用家长办私事。

大力开展师德师风教育系列活动。通过“学、议、查、评”,出实效,树典型。“学”,就是学师德建设方面的相关规定,学《规范》、《准则》和《意见》,学先进学校和先进教师。学校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教师学习,组织师德师风知识竞赛,有针对性地对教师进行系统的师德师风教育,推动学习活动的开展。对新上岗的教师要作岗前师德培训。“议”,就是在学的基础上展开讨论,议开展师德教育的意义,议迫切性,议存在的问题,议努力的方向。通过召开师德建设座谈会,从理论与现实的结合上探讨师德建设的可行途径和方法。通过“议”,引导大家明辨是非,分清善恶,使教职工统一思想,形成共识。“查”,就是查思想,查言行,查作风,查差距,要把自查和督察结合起来。学校和各处室加强督查,定期检查师德师风建设情况。通过“查”来发扬成绩、鞭策后进,褒扬正气,树立新风。“评”,就是在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阶段性任务完成后,通过学生评、家长评、教师自评与互评、社会评、学校领导小组评等对教师师德情况进行测评,树立典型,推动师德教育向更高层次开展。

1、加强宣传教育,创新师德建设的方法和内容。

学校将师德教育列入教师培训工作之中,通过开展学习讨论、组织教师宣誓、签订师德承诺书、学习师德典型事迹、师德师风演讲及征文比赛等形式加强师德教育。以“爱与责任”为核心开展系列教育活动,教育和引导教师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楷模。

2、建立和完善师德师风建设考核、奖惩机制。

建立健全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制度,成立考核小组,把师德师风作为教师平时、学期、年度考核工作的重要内容和职务聘任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教师师德专项考核档案。坚持考核工作的公开公正,采取教师个人自评与互评、家长和学生参与测评、考核工作小组综合评定等多种方式进行。考核结果一般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结果公示后存入师德考核档案并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并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职称评审、职务晋升、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

对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教师》要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依据有关法规、制度解聘其教师职务,调离教师岗位,坚决取消“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者的教师资格。对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的教师要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依据有关法规、制度解聘其教师职务,调离教师岗位,坚决取消教师资格并追究各部门分管领导的责任。

建立教师师德激励机制。每年教师节,学校对在岗位工作中出色完成任务、师德考核优秀的教师予以奖励并逐级推荐上报。加大师德典型的表彰力度,大力宣传他(她)们的事迹,掀起向优秀师德典型学习的热潮。

3、建立师德师风建设监督机制 。

学校党支部、工会、教代会设立“师德监督平台”,建立学生、教师、家长、社会共同参与的监督体系,设立公开举报电话、举报箱,接受社会、舆论监督,组织“学生及家长评教师、家长评学校、社会评学校”活动,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有关方面对我校师德师风状况的监督和评议,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建立师德问题快速反应机制,对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师德问题实行报告制度、年度检查制度和师德状况定期分析制度。积极改进工作,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向正确的轨道发展。

成立师德长效机制建设组织机构。校长是学校师德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分管领导是分管部门教职工师德师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把师德师风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将师德师风建设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统一部署,统一规划,做到制度落实、组织落实、内容落实、措施落实,建立健全教师师德培训、检查、奖惩记录和相关档案。

学校和各处室要确定师德师风建设长远目标、阶段性任务和工作措施,在制定学期、年度工作计划时,要将师德师风建设作为重要内容进行有序安排,并做到任务落实、措施落实。

组 长:陈国云(校长、党支部书记)负总责。

副组长:季 静(党支部副书记)捆绑责任包中心校领导班子成员。

尤晓辉(党支部副书记)捆绑责任包政教、教导干事。

成 员:。

刘明珠(工会主席)捆绑责任包音体美教师。

马军生(业务副校长)捆绑责任包四至六年级语数外教师。

潘永民(教导主任)捆绑责任包一至三年级语数外教师。

郭建华(管理副校长)捆绑责任包舍管、校警、门卫、纪律巡查教师。

宋玉清(政教主任)捆绑责任包音体美以外的非统考学科教师。

韩 建(总务主任)捆绑责任包食堂、维修教师。

吴玉辉(附属幼儿园园长)捆绑责任包幼儿园教师。

袁宝华(安监办主任)捆绑责任包教辅教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季静同志兼任。

元宝山区马蹄营子中心校。

2016年4月18日。

学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实施方案篇九

 为深入推进实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贯彻落实嘉兴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 根据《海盐县2021年师德师风建设实施方案》以及《海盐县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师德师风建设三年规划》。特制定《海盐县实验小学教育集团2021年度师德师风建设实施方案》。以践行“诗意童年、智慧人生”的办学理念,着力打造风清、气正的学校教育环境,努力推进清廉学校建设。

   以庆祝建党100周年和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活动为契机,将4月和9月设为师德师风建设主题教育月,通过开展一系列师德教育活动,切实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站位,坚定职业信仰。

   贯彻落实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广大教师提高职业道德水平,规范教师依法执教,廉洁从教行为,引导教师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模范遵守社会公德,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进一步完善教师考核评价体系和师德监督管理体系,持续规范教师行为。

   (一)坚持思想铸魂,开展师德师风系列学习活动。

   1.认真学习教育法规。4月是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宣传教育学习月”,组织全体教师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嘉兴市中小学校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嘉兴市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系列文件。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广大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牢固树立依法治教意识,规范职业行为,让每名教师守住底线、不越红线、不碰高压线。

   2.认真学习党史和习近平系列讲话。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学校制定《海盐县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活动方案》,将在党员、教师、学生中大力开展党史学习活动。健全教师理论学习制度,组织学习党史系列读本,学习《习近平在浙江》、《习近平的战略思维方法在浙江的探索与实践》等生动教材,深刻铭记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光辉历程,深刻认识中国共产党为国家和民族作出的伟大贡献。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观、教师观和学生观,积极争做“四有”好教师。

   (二)坚持形式多样,开展师德师风系列主题活动。

   1.开展师德师风宣讲教育活动。以班主任节、教师节等为契机,开展师德先进典型及优秀班主任评选表彰活动。通过校园橱窗、广播、视频大力开展师德典型宣传。

   2.开展师德师风教育“三个一”活动。一是组织开设一次专题讲座,由校领导开设师德师风教育专题讲座,对全体教师进行师德教育。二是签订一份承诺书。教师节前一周为“师德活动周”,组织全体教师开展师德承诺活动,以不收受家长财物、不接受家长宴请、不搞有偿补课等为重点,并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切实增强遵守师德规范、弘扬高尚师德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三是写一篇心得体会文章。以师德师风建设为主题,组织教师写一篇心得体会,并在校园一定范围内开展集中交流活动。

   3.开展师德师风主题演讲活动。以“立德树人,做人民满意的好老师”为主题,组织开展师德师风主题演讲活动,以讲身边的故事,谈师德体会为内容,以此弘扬教师正能量,提高教职工敬业爱岗、教书育人的职业道德素养。

   (三)坚持素质提升,打造德才兼备的实小“敬业”团队。

   1.围绕三项素质,实施队伍素养提升行动。

   (1)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主要包括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树立“四个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四个自信”(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持依法执教。一是围绕新时代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每月一次的集中学习制度,包括作风建设、教师素质、师德建设、党的十九大精神、“两学一做”、党风廉政、清廉学校等主要内容,提高广大教师的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教育工作的意识形态属性。二是充分关注时事,掌握党的方针政策,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三是注重实践锻炼,积极探索新时代教育教学方法,不断提升教书育人本领。四是树立教育至上的信仰和对工作、对规则的敬畏之心,弘扬奉献精神,责任担当。

   (2)提高教师的专业素质。围绕书香校园建设,在教师中广泛开展读书活动,特别是教育教育理论的学习活动。我们要把学习、读书作为教师校本研训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每位教师要结合自己实际制定学习计划,开展撰写教育叙事、教育反思等,学校要结合研训活动、文烜讲坛、学科大组活动组织教师开展教育叙事比赛和读书会和我教育故事分享会。

   (3)提高创新素养。教师的创新素养可以理解为创造性地开展教学活动所需要的素养以及为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创造能力所需要的素养。

   2.树立团队理念,实施团队建设行动  “只有珠穆朗玛,不是喜马拉雅”。一个学校就要以集体的方式站立,成为一个发展共同体,“独行易速”,但“众行致远”,作为具有一定专业水平的教师个体,他的教育智慧的高低一定程度上和他所在的团队有关。因此努力锻造一支“唯实唯先,善作善成”,堪当教育现代化建设重任的教育团队是提升办学品质的关键。

   (1)团队共建共享,要继续加强办公室、教研组、年级组、德育组、各种类型的研究小组(未来名师班、研究中心小组、青年教师培训班、学校教育研究工作室等)等团队建设。在此基础上,要进一步加强以围绕目标任务建立各类项目工作团队,如技教融合项目、stema项目、校园影视项目……目的是让我们的老师在团队实践中学习,在团队探索中获得进步。

   (2)团队共展共荣,要充分利用教师大会、文烜讲坛、学科大组等平台,以及县级以上开展的各项练兵、竞赛等契机,开展以团队站立的方式准备、展示,使每一位老师都能有在团队亮相和锻炼的机会。

   (3)积极探索,形成团队建设机制,努力提升团队建设经验。    一是进一步完善关于教研组、年级组、教学研究中心小组等团队管理办法,包括团队理念、团队建设目标、优秀团队评价标准等,充分发挥了团队凝聚人、教育人、引领人的作用。二是总结上学期校本研训精品项目展评的经验,进一步完善各类团队展示考核机制,使教师们在团队中逐步提升自己的教育智慧和实施有效教学的水平。

   3.建立健全教师职称晋升、岗位等级、评优评先等考核机制。

   一是在完善校本研训考核机制和学校教科研管理办法的基础上,拟制定《教师专业技术职务(高级、一级)评审(岗位设置)量化评分办法》,把校本研训一体化、教师专业发展规划、学科建设方向、课题课程、论文等研究业绩作为重要指标,对教师专业发展进行客观且发展性评定,并作为教师,岗位等级和职称评审的重要指标。

   二是构建“五阶段、四梯队、多维度”教师生长平台:“五阶段”,即“新苗奖”(0—3年),新秀奖(4—10年),能手奖(11—17年),风华奖(18—24年),红烛奖(25年及以上);“四梯队”,即“五阶段”获奖教师、县名师学科带头人、市名师学科带头人、省特级教师,“多维度”包括教育教学、德育、现代教育技术等。通过机制创新营造良好的教师专业发展的氛围,促进不同年龄、不同层次教师的协同发展,培养好一批批实小教育的中坚和新秀。

   三是要继续发扬“讲奉献、有作为、敢担当”的精神,积极主动适应人事制度改革,主动履行岗位职责,要把能做的工作做好,更要敢于去做难做的工作,还要把学校这个大家的工作做好,要对人、对团队、对集体多做雪中送炭的事情。

  (四)坚持制度建设,完善师德考核和监督管理体系。

   1.建立健全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五位一体"的师德师风评价机制,充分发挥学校纪检小组职能,全面客观评价教师的师德表现。强化师德考核结果运用,实行教师评优、职称评聘、绩效考核等重大事项师德师风前置,在职称评聘、推优评先、表彰奖励等方面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2.畅通监督管理渠道。建立健全师德师风监督举报机制,畅通举报渠道,面向社会公开校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和网上举报平台,依法接受社会监督。

学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实施方案篇十

为落实市区两级教育局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五个一”工作要求,提升教师的职业道德素养和从业水平,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现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进一步推动“转作风、正教风、促学风、带师风”主题活动的深入开展,落实“五个一”主题活动,促进师德师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努力实现师德师风专项整治活动的目标,保证学校教育的清明廉洁、有序高效、和谐稳定的发展。

1.讲述一个师德故事。

2.倾吐一句师德真言。

3.举办一次师德演讲。

4.组织一次读书分享。

5.开展一场师德观讨论。

1.每位教师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师德建设领导小组要亲自抓,结合学校实际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

2.整个活动时间从即日起到12月初结束,每位老师要按照学校的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积极地开展活动,学校要及时上传活动报道。

3.利用工作会议、工作微信群、政治学习时间大力宣传活动的目的和意义,明确宗旨和要求,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4.师德演讲为45周岁以下教师参加,教师要围绕主题认真撰写演讲稿。

5.师德交流会,由三年一评选的校内“最美教师”为全体教师作师德交流。注重挖掘优秀教师的闪光点,树立一个先进典型,将先进事迹形成文字材料,举行交流活动,用身边教师先进事迹来影响和教育其他教师,提高活动的现实意义。

6.读书分享会与教学部门联手举办。

每位教师要严肃认真,积极参加,力求实效。同时学校要注意活动材料的积累、整理,保证此次活动有效开展,切实提高我校师德师风水平,为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打好坚实的基础。

学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实施方案篇十一

实施计划是指对某项工作在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方法和工作步骤等方面作出全面、具体、明确安排的计划文件。这是一种应用写作风格。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落实市区两级教育局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五个一”工作要求,提升教师的职业道德素养和从业水平,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现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进一步推动“转作风、正教风、促学风、带师风”主题活动的深入开展,落实“五个一”主题活动,促进师德师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努力实现师德师风专项整治活动的目标,保证学校教育的清明廉洁、有序高效、和谐稳定的发展。

1.讲述一个师德故事。

2.倾吐一句师德真言。

3.举办一次师德演讲。

4.组织一次读书分享。

5.开展一场师德观讨论。

1.每位教师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师德建设领导小组要亲自抓,结合学校实际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

2.整个活动时间从即日起到12月初结束,每位老师要按照学校的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积极地开展活动,学校要及时上传活动报道。

3.利用工作会议、工作微信群、政治学习时间大力宣传活动的目的和意义,明确宗旨和要求,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4.师德演讲为45周岁以下教师参加,教师要围绕主题认真撰写演讲稿。

5.师德交流会,由三年一评选的校内“最美教师”为全体教师作师德交流。注重挖掘优秀教师的闪光点,树立一个先进典型,将先进事迹形成文字材料,举行交流活动,用身边教师先进事迹来影响和教育其他教师,提高活动的现实意义。

6.读书分享会与教学部门联手举办。

每位教师要严肃认真,积极参加,力求实效。同时学校要注意活动材料的积累、整理,保证此次活动有效开展,切实提高我校师德师风水平,为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打好坚实的基础。

立德树人是教育的根本任务。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情操直接影响大学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养成,决定人才培养的质量,关系国家和民族的未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教师节重要讲话精神,积极构建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教师职业道德水准,根据《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准则,积极引导我校教师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

坚持价值引领原则,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我校教师崇德修身的基本遵循,促进教师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师德为上原则,以立德树人为出发点和立足点,密切联系实际,增强师德建设的针对性和贴近性,培育教师高尚道德情操。坚持以人为本原则,以落实教师主体地位为契机,关注教师发展诉求和价值愿望,解决实际问题,激发教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改革创新原则,以创新教师喜闻乐见的工作方式方法为抓手,顺应新时期师德建设的规律特点,增强师德建设的实效。

努力构建学校党委统一领导,校院两级分工负责,以教师为主体自觉遵循,多机制并举、全方位践行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着力培养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充分尊重教师主体地位,注重宣传教育、示范引领、实践养成相统一,政策保障、制度规范、法律约束相衔接,教育、宣传、考核、监督和奖惩相结合,引导教师自尊自律自强,做学生敬仰爱戴的品行之师、学问之师。

积极把“四有”要求贯穿于教书育人全过程,渗透到教学实践各环节,以师德专题教育和专项行动持续推进师德建设工作,定位高起点,找准切入点,明确侧重点,加强着力点,不断总结经验,创新工作方法,努力争取实效,坚持常抓不懈,奋力开创契合实际、具有鲜明特色的师德建设新局面。

(一)健全师德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学校作为师德建设的责任主体,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师德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健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学院具体落实、教师自我约束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全校上下师德建设的合力。

成立兰州大学师德建设委员会,下设师德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师德办),挂靠在宣传部。主要职责是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分解师德建设任务,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师德建设的宣传、教育、奖励、考核、监督和处理等牵头抓总工作。各学院、研究院成立基层单位师德建设委员会,在基层党委领导下根据学校师德建设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开展具体工作。建立和完善一岗双责的责任追究机制。加大师德建设经费投入力度,为师德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二)建立师德建设的导向机制。将师德教育放在教师培养的首位,贯穿教师职业生涯发展全过程,牢固树立“师德无小事、小处见师德”的意识和观念。将师德教育作为优秀教师团队培养,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学科领军人物培育的重要内容。把师德教育专题课程纳入新进青年教职工入职培训计划。开展全员师德教育,做到师德教育无死角,教育全校教师坚定理想信念,牢记神圣师责,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坚定不移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教育全校教师涵养道德情操,坚守崇高师德,秉持职业操守,以德立身、以行立教,做崇高师德的力行者;教育全校教师储备扎实知识,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理念,锤炼高超师艺,不断提高教书育人和教育创新的新本领;教育全校教师心怀仁爱之心,树立爱生敬业、甘于奉献的良好师风。

(三)建立师德建设的宣传机制。推动师德宣传制度化和常态化,将师德宣传作为全校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把培育良好师德师风作为我校校园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大力宣传优秀教师典型事迹和师德楷模。通过校园电视、广播、报纸、网站及微博、微信、微电影等多种形式和途径,旗帜鲜明地宣传“优秀教师”“园丁奖获得者”“师德标兵”“三育人先进个人”,展现我校教师的精神风貌。深入挖掘和提炼名家名师事迹,坚持用身边人教育身边人,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弘扬正能量,努力营造崇尚师德、争先创优的良好舆论环境和校园氛围。

(四)探索师德建设的考核机制。制订《兰州大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建立兰州大学师德档案。把师德建设纳入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中,作为各基层单位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基层单位要逐步建立和完善师德考评制度,把师德建设列入年度工作计划中,做到师德建设年初有布置,期中有检查,期末有总结。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职务(职称)评审、教师年度考核、岗位聘任、学习进修和评优选先的重要依据。

(五)建立师德建设的监督机制。建立和完善师德建设督导评估制度,不断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着力解决师德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建立师德状况调研、师德重大问题报告和师德舆情快速反应预案制度。成立兰州大学师德投诉举报中心,挂靠人事处,设立“网上师德监督平台”和师德投诉举报箱,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及时掌握师德信息动态,及时纠正不良倾向和问题,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严重必纠。

(六)建立师德建设的激励机制。大力推进师德激励制度化,完善师德表彰奖励制度,将师德表现作为评奖评优的首要条件。在同等条件下,师德表现突出的,在教师职务(职称)晋升和岗位聘用,研究生导师遴选,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学科领军人物选培中予以优先考虑。

(七)建立师德建设的约束机制。建立教师违反师德行为的惩处机制,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育规划纲要等法律法规,加大师德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对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发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在招生、考试、学生推优、推免研究生等工作中徇私舞弊;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其他违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敢于亮剑,一查到底,予以严惩,绝不姑息。在考核评价、职务(职称)晋升、岗位聘用、骨干选培等高层次人才等评选工作中,坚决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建立师德建设责任追究制度,对教师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八)激发教师加强师德建设的自觉性。激发广大教师充分认识自己所承担的庄严而神圣的使命,自觉捍卫职业尊严,珍惜教师声誉,提升师德境界。将师德修养自觉纳入职业生涯规划,明确师德发展目标。通过自主学习,自我改进,将师德规范转化为稳定的内在信念和行为品质。将师德规范积极主动融入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的实践中,提高师德践行能力。弘扬重内省、重慎独的优良传统,在细微处见师德,在日常中守师德,养成师德自律习惯。

师德建设是一项关乎学校声誉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工作,各部门和单位应当充分认识师德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统筹规划,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从根本上预防和杜绝我校师德失范现象的发生,切实提高我校师德建设水平。

(一)组织领导。

1.建立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学院具体落实、教师自我约束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师德建设合力。(牵头部门:党委办公室)。

2.成立兰州大学师德建设委员会,由党办、校办、组织部、宣传部、纪委监察处、发展规划处、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院、学工部、外事处、财务处、团委、工会、学术委员会、基层单位等相关部门和组织协同配合,共同组建师德建设委员会,下设师德建设办公室,制订师德建设实施细则。(牵头部门:宣传部)。

3.成立基层单位师德建设委员会,制订基层单位师德建设实施方案,并由专人负责师德建设工作。(牵头部门:人事处、各学院、研究院及其他基层单位)。

4.发挥党组织在师德建设中的核心作用,充分发挥党员教师在师德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履行教师职责,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各中层党组织)。

5.制订师德建设专项经费预算,划拨专项经费,用于每年师德建设教育和师德研究。(牵头部门:宣传部、财务处)。

(二)师德教育导向机制。

6.重点加强对教师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重视教职工理想信念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开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师德论坛”,每年举行一次论坛活动,集中展示和交流核心价值观教育成果。(牵头部门:宣传部)。

7.将兰大校史、百年兰大精神教育与师德建设紧密结合,开展“校史与师德”专题教育,组织新进教职工参观校史馆,加强对青年教师“自强不息、独树一帜”的校训和“勤奋、求实、进取”的优良校风学风教育。(牵头部门:博物馆)。

8.举行新进教职工入职宣誓仪式和老教师荣休仪式,将师德教育放在学校教师培养的首位,贯穿教师职业生涯全过程,树立“师德无小事、小处见师德”意识和观念。(牵头部门:工会、人事处;配合部门:各中层单位、中层工会)。

9.开展师德传承结对活动,充分发挥老教师对青年教师树立良好师德的传、帮、带作用,做好青年教师职业能力提升和职业道德教育。(牵头部门:教务处)。

10.将师德教育作为新进教职工入职培训、优秀教师团队培养,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学科领军人物培育的重要内容。(牵头部门:宣传部、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工会)。

11.建立兰州大学师德专家库,把师德重大典型、全国教书育人楷模、优秀教师代表请进课堂,用他们的感人事迹诠释师德精神和内涵。(牵头部门:宣传部)。

(三)师德宣传机制。

12.以讲座、报纸、网站、微博、微信等多种形式,系统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育规划纲要等法规文件中有关师德的要求,宣传普及《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牵头部门:宣传部)。

13.以庆祝教师节和表彰优秀教师为契机,每年组织一次“师德主题宣传月”教育活动,通过多种渠道,宣传校内校外师德先进典型,大力褒奖优秀教师的高尚师德,用师德先进典型推动我校师德建设工作。(牵头部门:宣传部)。

14.开展“百年兰大群英谱”大型宣传活动,在校报、新闻网、电台、视频、官方微博和微信等校园媒体开辟专题专栏,宣传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呕心沥血、默默奉献,潜心治学、教书育人,敢于担当、锐意创新的师德典范,展现我校教师的精神风貌。(牵头部门:宣传部)。

15.通过培训会、宣讲会等形式,加强与师德有关的外事纪律宣传。(牵头部门:国际处)。

16.研究制订《兰州大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将师德建设作为教师考核的重要内容,采取教师自评、学生测评、同事互评、单位总评等方式相结合,形成公开、公正、公平、易于操作的师德考核机制。(牵头部门:人事处)。

17.建立兰州大学师德档案制度。把师德建设纳入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中,将师德考核结果存入师德档案,并作为教师职务(职称)评审、教师年度考核、岗位聘任、学习进修和评优选先的重要依据。(牵头部门:人事处)。

18.将基层单位开展师德教育、宣传、制度建设等情况纳入学校对基层单位的年度考核,该年度教师有严重的师德失范行为的,所在单位不能评为“优秀”。(牵头部门:组织部)。

(五)师德监督机制。

19.开展教师师德建设调研活动,每年定期举行一次,深入基层,推荐师德先进个人,采访师德先进事迹,形成我校总体师德建设调研报告,作为学校师德建设和师德宣传的重要依据。(牵头部门:工会)。

20.建立健全师德重大问题报告和师德舆情快速反应制度,应对师德层面突发问题,及时研究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政策措施。(牵头部门:宣传部)。

21.建立网上师德监督平台,设立师德投诉举报箱,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多方面参与的师德监督体系。及时掌握师德信息动态,及时纠正不良倾向和问题。(牵头部门:师德办公室、学风委员会、纪委监察处)。

22.健全学生评教机制,完善学生评教调查问卷,逐渐形成学生实时评教系统,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加强对教师教学态度、教学规章、师生关系等师德问题的监督。(牵头部门:教务处)。

23.制订《兰州大学外籍教师师德规范》,加强对外籍教师的师德监督和教育工作。(牵头部门:国际处)。

24.进一步完善“三育人”先进个人、“师德标兵”、优秀共产党员、隆基教学名师等表彰奖励活动,将师德表现作为评优评奖的首要条件。(牵头部门:组织部、工会、教务处)。

25.切实举办好“我最喜爱的十大教师”“致谢我的导师”等评师评教活动,将师德建设作为校园文化活动的核心内容来抓,构建和谐的师生关系。(牵头部门:校团委、研究生会、学生会)。

26.改革师德激励体制,在同等条件下,师德表现突出的,在教师职务(职称)晋升和岗位聘用,研究生导师遴选,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学科领军人物选培中予以优先考虑。(牵头部门:组织部、人事处)。

(七)师德约束机制。

27.完善师德约束机制,把教师师德状况和参加师德学习教育的情况作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评优评奖、续聘的必要条件,实行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牵头部门:人事处)。

28.健全师德保障机制,继续实施和完善《兰州大学学术规范及违规处理办法》、《兰州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兰州大学学术违规调查处理实施细则》、《兰州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与管理暂行办法》、《兰州大学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兰州大学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试行)》、《兰州大学青年教师教学水平提升计划》、《兰州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等办法,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不断规范教育教学过程和教师学术行为,加强职业精神教育,严查学术不端行为,使教师树立高尚的职业情操和正确的学术道德观。(牵头部门:发规处、人事处、教务处、研究生院、学术委员会)。

29.建立健全教师师德失范行为的惩处机制。根据违反师德情节严重程度,依纪依规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解聘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等处罚。对有严重违法行为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牵头部门:纪委监察处、师德办公室、人事处、保卫处)。

30.建立一岗双责的责任追究机制。对教师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拒不上报、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4]10号)文件精神,大力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形成良好的师德师风和教风学风,推进和谐创新校园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依据,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师范大学师生代表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密联系我校教师队伍建设现状,以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校、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核心,以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学术和职业道德水平为重点,以师德师风教育活动为载体,强化师德教育,弘扬高尚师德,力行师德规范,积极引导广大教师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努力培养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高校教师队伍。

规范教师的从业行为,充分尊重教师主体地位,坚持宣传教育、示范引领、实践养成相统一,政策保障、制度规范、法律约束相衔接,建立教育、宣传、考核、监督、激励与奖惩相结合的学校师德建设工作机制,引导广大教师自尊、自律、自强,做学生敬仰爱戴的品行之师、学问之师,做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诚信风尚的引领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

(一)坚持价值引领原则。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学校教师崇德修身的基本遵循,促进教师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坚持师德为上原则。以立德树人为出发点和立足点,找准与教师思想的共鸣点,增强师德建设的针对性和贴近性,培育教师高尚道德情操。

(三)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关注教师发展诉求和价值愿望,落实教师主体地位,激发教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大力弘扬尊师重教的优良传统,为师德建设营造良好的氛围。各级领导干部、职能部门要关心教师、爱护教师、尊重教师,真心实意为广大教师服务,千方百计为广大教师办实事、办好事,把加强师德建设同解决广大教师实际困难结合起来,不断改善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为教师教书育人,履行职责创造更加和谐的环境。

(四)坚持改进创新原则。不断探索新时期师德建设的规律和特点,运用教师喜闻乐见的方式方法,增强师德建设的实际效果。

(一)学校成立师德建设委员会,由学校主要领导担任主任、分管宣传和人事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副主任,成员由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以及组织部、宣传部、纪委、监察处、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部、校工会、发展规划处、学生处、团委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师德建设委员会负责学校师德建设工作的总体规划与部署,制定完善师德建设相关制度和政策,对全校师德建设工作进行组织协调、检查评估,指导各部门开展师德建设工作。相关责任部门分工协作,形成合力,积极倡导师德师风建设的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二)各学院(部门)等基层组织原则上以党总支为单位,成立相应的师德建设工作小组,由基层党总支书记任组长,成员由行政主要负责人、工会或教代会负责人、分管学生工作的总支副书记、教授代表等组成,一般不少于5人。师德建设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范围内的师德建设工作。对有违反《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苗头的教师进行批评教育并及时纠正。对违反有关教学管理规定、学术不端行为管理规定的教师根据相关规定提出初步的处理意见。

(三)学校将教师职业道德的监督、考核、评价纳入师资队伍管理和教学科研质量管理体系。各职能部处认真修订完善相关政策和制度。学校把师德建设成效列入各单位工作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四)学校全体教职工要切实担负起育人职责,在职业道德的监督、考核、评价中贯彻育人为本的理念,努力形成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格局。学校定期对各单位师德建设情况和效果进行检查,对师德建设不作为、师德问题突出的二级单位和个人按照本办法进行处理。

(一)创新师德教育,引导教师树立崇高理想。学校将师德教育摆在学校教师培养首位,贯穿学校教师职业生涯全过程。重点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高度重视理想信念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营造良好学术氛围;在依法执教、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爱岗敬业、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六个方面构建起东华大学教师良好的道德风尚。

1、在青年教师入职培训中开设师德教育专题,邀请教书育人楷模、一线优秀教师为青年教师开设《师德师风建设》等主题讲座。举行新教师入职宣誓仪式,全体新进青年教师在国旗下宣读《东华大学教师职业道德承诺书》。

2、对新担任教学工作的教师,所在院系要为其指定师德表现好、业务能力强的指导教师,使其在接受业务指导的过程中受到师德教育。

3、结合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活动开展师德教育。探索科学评价教育教学与科研能力的办法,规范教师教学科研岗位职责。

4、鼓励教师积极参与调查研究、学习考察,挂职锻炼、志愿服务等实践活动,深入探讨高校青年教师与成长的理论研究、政策环境、价值导向、管理机制、文化氛围以及教师专业发展的内在规律和成长路径等问题。

5、坚持多部门协同联动,切实增强师德教育效果。

(二)加强师德师风宣传,培育重德养德的良好风尚。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坚持师德宣传制度化、常态化,将师德宣传作为学校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1、系统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育规划纲要等法规文件中有关师德的要求,宣传普及《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东华大学切实加强和改进学风建设实施细则(试行)》。

2、把培育良好师德师风作为大学校园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挖掘和提炼名家名师为人为学为师的大爱师魂,生动展现当代高校教师的精神风貌。

3、充分利用教师节等重大节庆日、纪念日契机,积极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微信、微电影等新媒体,通过开展“师德建设青年标兵”、“我心目中的好老师”、全国教书育人楷模等评选活动,教育和引导青年教师模范履行岗位职责,自觉加强道德修养和作风建设,严格遵守科研伦理及学术规范。

4、集中宣传高校优秀教师的典型事迹,努力营造崇尚师德、争创师德典型的良好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对于学校师德建设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及时应对并有效引导。

(三)强化师德监督,有效防止师德失范行为。不断完善师德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师德建设年度评议、师德状况调研、师德重大问题报告和师德舆情快速反应制度,及时研究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政策措施,积极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五位一体”师德监督体系。

1、严格按照《东华大学切实加强和改进学风建设实施细则(试行)》中关于学术不端行为的查处机制来处理学术不端行为。

2、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校工会、学术委员会、教授委员会等在师德建设中的作用。

3、建立师德投诉举报平台,设立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及时了解师德建设的动态信息,及时纠正不良倾向和问题。

4、对师德问题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

(四)健全师德考核,将师德作为教师考核的首要内容。

认真贯彻执行《东华大学教师师德规范》、《东华大学切实加强和改进学风建设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精神,在依法执教、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爱岗敬业、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六个方面培育东华大学教师良好的道德风尚,营造良好学术氛围,探索科学评价教育教学能力的办法,规范教师教学岗位职责。

1、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建立一整套完善的师德师风的评价体系。健全教师荣誉奖励体系,鼓励教师追求卓越。建立教师声誉制度,将师德和人才培养质量作为教师评价的硬性指标。

2、师德考核要充分尊重教师主体地位,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原则,采取个人自评、学生测评、同事互评、单位考评等多种形式进行。

3、对师德表现不良的教师实行批评告诫制。对严重违反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在新教师聘用、职务聘任、岗位聘用、进修深造、研究生导师遴选、评优评奖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制”。

4、建立有利于教师发展的奖惩激励机制,把考核与奖励有机结合,做到考核规范民主、奖励公开合理,使爱岗敬业、崇教厚德、为人师表成为每一位教师的自觉追求。

(五)表彰和问责。

1、注重师德激励,引导教师提升精神境界。

学校进一步完善师德表彰奖励制度,将师德表现作为评奖评优的首要条件。

对职业道德高尚、工作业绩卓著的教职工要予以表彰和奖励。在同等条件下,师德表现突出的,在年度考核、职务(职称)晋升和岗位聘用,研究生导师遴选,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学科领军人物选培,各类高层次人才等评选中优先考虑。

加大聘期考核力度,建立健全以岗位职责为基础,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考评制度。

2、严格师德惩处。建立健全教师违反师德行为的惩处机制。

集体或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将依法依纪依规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解除聘用合同或者开除。对严重违法违纪的要及时移交相关部门。

(1)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行为;

(2)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4)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校外兼职兼薪行为;

(5)在招生、考试、学生推优等工作中徇私舞弊;

(6)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

(7)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

(8)其他违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学校所有教职员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通过开展的“师德伴我行”师德教育系列活动,加强全校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不断提高师德建设水平,全面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增强服务意识、敬业意识,促进我校教育教学又好又快发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提高对教师职业道德建设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按照“师德伴我行”活动的总体要求去把握,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纳入到学校整体工作计划,切实把师德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并结合实际情况抓好教师职业道德的学习教育和管理工作。

(二)认真组织,工作落实。学校将按照方案提出的方法和步骤的要求,及时制定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在加强教师思想政治教育,不断提高师德建设水平过程中,做到“三结合”:一是要结合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师德伴我行”活动为契机,全面提高师德素质,树立教师的良好形象。二是要结合开展教师队伍建设样板校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职业道德素质,提高师德建设工作的水平。三是要结合教师的日常工作。师德建设既要抓形式,更要求实效,坚决防止流于形式和走过场,扎扎实实提高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建设成效。

(三)健全制度,规范管理。通过师德建设活动,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完善教师师德管理各项规章,确保我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建设长抓不懈。

(一)开好动员会。

我校将根据实际充分做好准备工作,认真开好动员会。将盛市“师德伴我行”活动有关精神传达到每位教职工,明确此项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通过动员会,加强宣传,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确保师德建设教育活动顺利开展。

(二)开展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活动。

二是开展以师德为主题的读书活动。每位教师至少要阅读两篇以上中外古今有关师德(教师职业)论述的佳作名篇、深含师德和教育智慧的经典故事,通过读书引发教师对师德问题的思考。同时在校网站所设立的“读书心得”专栏中发表所思所悟。

三是开展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征文评选活动。教师对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内容,以自己的成长经历、教育教学实践、班主任工作的具体事例来阐述和认识。要有理论基储思想升华,朴实感人。评选后将优秀征文向市教育局推荐。

(三)加强师德考核。

健全师德考核机制,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认真组织教师开展一次深入的自查,通过主动直接征求和听取群众的意见,查找出存在问题。使教师对当前师德师风存在的问题及产生问题的原因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学校对当前师德师风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深入的反思。同时学校将采取问卷调查形式,开展学生、家长评议教师师德活动,对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进行一次年度量化考核和评比。把师德建设成效作为教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以激发教师以德修身,以德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师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教师的师德建设情况进行考核,并表彰一批师德优秀的教师,在全校教师中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的风气,不断推进师德建设工作的开展。

教师是教育的根本,师德是教师的灵魂。师德师风建设是教师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根本保证,是实现“人民满意教育”的关键。为了全面贯彻落实xx教育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弘扬崇高的师德风范,切实解决当前出现的师德突出问题,引导教师立德树人,为人师表,不断提升人格修养和学识修养,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学校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了《xx寄宿制学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实施方案》。以本方案为依托,我校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构建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校委会成员为组员的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确定校长是教职工师德师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把师德师风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将师德师风建设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统一部署,统一规划,做到制度、组织、内容、措施落实。学校班子成员率先垂范,以身作则,自觉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学校党支部和党员教师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做好普通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带领和引导广大教师不断提高职业道德素质。充分发挥工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师德师风建设中的作用,根据各自的职能开展群众性的师德师风建设活动。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为依据,全面贯彻学校所制定的教学规范和师德、育人要求,全面提高我校教师职业道德素质。

1、爱国守法、依法执教。拥护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若干条例。不发表、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和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任何言论。

2、好学上进,勇于创新。积极参加教研教改活动,努力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做好辅导、考核、评定工作。刻苦钻研业务,精益求精,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努力提升个人业务能力。

3、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和个性,信任、理解学生,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杜绝任何有损学生身心健康的行为。不在自己家里,办公室单独接见无直系血缘关系的异性学生。异性师生之间更不得建立恋爱关系和有其它违纪违法行为发生。

4、遵规守纪。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工作期间禁酒制度。不准在工作时间参与打牌、网购、炒股、玩游戏、聊天等与教学无关的活动;坚决抵制封建迷信和邪教活动,不准传播低级庸俗的思想文化,不参与色情、赌博和酗酒等活动,禁止酒后驾车。

5、廉洁从教、为人师表。不乱办班、乱补课,不从事有偿家教。不强求学生购买规定用书以外的教辅资料,不向家长索要财物,不接受家长宴请,坚决抵制社会不良影响。

6、遵守公德,为人师表。衣着得体,工作时间不着奇装异服,不浓妆艳抹,不佩带转移学生注意力的饰物。作风正派,举止端庄,言行规范,以自身的良好形象教育引导学生。

7、尊重家长,相互配合。保持与家长正常联系,争取家长的支持与配合。热情接待来访家长,不指责、训斥学生家长,尊重家长,认真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坚持家访,讲究方法,妥善处理学校、家长、学生之间各种问题和矛盾。

8、身正为范,职责履行。不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对领导分配的任务,顶着不干,拖着不办。不擅自脱岗、离岗、串岗,或不遵守考勤制度。不粗暴蛮横,酒后实施教育教学行为,不无故缺席会议、会中退场,不在课堂接打手机、办公室不准吸烟。

把师德师风作为教师学期、年度考核工作的重要内容和职务聘任的重要依据。在教师年度考核、职称评定、职务晋升、评先评优工作中,建立“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年终考核为不合格等次。对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的教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据有关法规、制度解聘其教师职务,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司法部门,调离教师岗位,坚决取消“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者的教师资格。

学校党支部、工会、教代会设立“师德监督平台”,建立“校长接待日”、校务公开和举报等工作制度,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舆论监督,组织“学生、家长、社会评教评校”活动等形式,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有关方面对我校师德师风状况的监督和评议。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改进工作,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向前发展。

1、创新师德教育内容、模式和方法,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组织教师学习《规范》、《准则》和《意见》,学先进学校和先进教师。大力宣传教师的地位和作用,树立和宣传优秀教师先进典型,通过组织举办形式多样、务实有效的活动,深入宣传优秀教师先进事迹,充分展现当代教师的精神风貌,弘扬高尚师德,弘扬主旋律,增强正能量。坚持正确舆论导向,针对师德建设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及时应对并加以引导。

2、严格师德考核,促进教师自觉加强师德修养。定期评价师德师风建设情况,查思想,查言行,查作风,查差距,要把自查和评价结合起来。将师德考核作为教师考核的核心内容,摆在首要位置。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采取教师个人自评、家长和学生参与测评、考核工作小组综合评定等多种方式进行。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并在职务(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和特级教师评选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

师、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中小学德育先进工作者等表彰奖励的必要条件。在同等条件下,师德表现突出的,优先评选特级教师和晋升教师职务(职称)、选培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

4、强化师德监督,有效防止失德行为。健全师德年度评议制度、师德问题报告制度、师德舆情快速反应制度,及时研究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政策和措施。通过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广泛参与,获取掌握师德信息动态,及时发现并纠正不良倾向和问题,将违反师德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

5、规范师德惩处,坚决遏制失德行为蔓延。建立健全违反师德行为的惩处制度。明确教师不可触犯的师德禁行性行为,并提出相应处理办法。对危害严重、影响恶劣者,上报主管部门和司法部门。

立德树人是教育的根本任务。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情操直接影响大学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养成,决定人才培养的质量,关系国家和民族的未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教师节重要讲话精神,积极构建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教师职业道德水准,根据《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准则,积极引导我校教师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

坚持价值引领原则,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我校教师崇德修身的基本遵循,促进教师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师德为上原则,以立德树人为出发点和立足点,密切联系实际,增强师德建设的针对性和贴近性,培育教师高尚道德情操。坚持以人为本原则,以落实教师主体地位为契机,关注教师发展诉求和价值愿望,解决实际问题,激发教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改革创新原则,以创新教师喜闻乐见的工作方式方法为抓手,顺应新时期师德建设的规律特点,增强师德建设的实效。

努力构建学校党委统一领导,校院两级分工负责,以教师为主体自觉遵循,多机制并举、全方位践行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着力培养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充分尊重教师主体地位,注重宣传教育、示范引领、实践养成相统一,政策保障、制度规范、法律约束相衔接,教育、宣传、考核、监督和奖惩相结合,引导教师自尊自律自强,做学生敬仰爱戴的品行之师、学问之师。

积极把“四有”要求贯穿于教书育人全过程,渗透到教学实践各环节,以师德专题教育和专项行动持续推进师德建设工作,定位高起点,找准切入点,明确侧重点,加强着力点,不断总结经验,创新工作方法,努力争取实效,坚持常抓不懈,奋力开创契合实际、具有鲜明特色的师德建设新局面。

(一)健全师德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学校作为师德建设的责任主体,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师德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健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学院具体落实、教师自我约束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全校上下师德建设的合力。

成立兰州大学师德建设委员会,下设师德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师德办),挂靠在宣传部。主要职责是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分解师德建设任务,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师德建设的宣传、教育、奖励、考核、监督和处理等牵头抓总工作。各学院、研究院成立基层单位师德建设委员会,在基层党委领导下根据学校师德建设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开展具体工作。建立和完善一岗双责的责任追究机制。加大师德建设经费投入力度,为师德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二)建立师德建设的导向机制。将师德教育放在教师培养的首位,贯穿教师职业生涯发展全过程,牢固树立“师德无小事、小处见师德”的意识和观念。将师德教育作为优秀教师团队培养,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学科领军人物培育的重要内容。把师德教育专题课程纳入新进青年教职工入职培训计划。开展全员师德教育,做到师德教育无死角,教育全校教师坚定理想信念,牢记神圣师责,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坚定不移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教育全校教师涵养道德情操,坚守崇高师德,秉持职业操守,以德立身、以行立教,做崇高师德的力行者;教育全校教师储备扎实知识,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理念,锤炼高超师艺,不断提高教书育人和教育创新的新本领;教育全校教师心怀仁爱之心,树立爱生敬业、甘于奉献的良好师风。

(三)建立师德建设的宣传机制。推动师德宣传制度化和常态化,将师德宣传作为全校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把培育良好师德师风作为我校校园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大力宣传优秀教师典型事迹和师德楷模。通过校园电视、广播、报纸、网站及微博、微信、微电影等多种形式和途径,旗帜鲜明地宣传“优秀教师”“园丁奖获得者”“师德标兵”“三育人先进个人”,展现我校教师的精神风貌。深入挖掘和提炼名家名师事迹,坚持用身边人教育身边人,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弘扬正能量,努力营造崇尚师德、争先创优的良好舆论环境和校园氛围。

(四)探索师德建设的考核机制。制订《兰州大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建立兰州大学师德档案。把师德建设纳入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中,作为各基层单位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基层单位要逐步建立和完善师德考评制度,把师德建设列入年度工作计划中,做到师德建设年初有布置,期中有检查,期末有总结。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职务(职称)评审、教师年度考核、岗位聘任、学习进修和评优选先的重要依据。

(五)建立师德建设的监督机制。建立和完善师德建设督导评估制度,不断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着力解决师德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建立师德状况调研、师德重大问题报告和师德舆情快速反应预案制度。成立兰州大学师德投诉举报中心,挂靠人事处,设立“网上师德监督平台”和师德投诉举报箱,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及时掌握师德信息动态,及时纠正不良倾向和问题,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严重必纠。

(六)建立师德建设的激励机制。大力推进师德激励制度化,完善师德表彰奖励制度,将师德表现作为评奖评优的首要条件。在同等条件下,师德表现突出的,在教师职务(职称)晋升和岗位聘用,研究生导师遴选,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学科领军人物选培中予以优先考虑。

(七)建立师德建设的约束机制。建立教师违反师德行为的惩处机制,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育规划纲要等法律法规,加大师德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对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发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在招生、考试、学生推优、推免研究生等工作中徇私舞弊;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其他违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敢于亮剑,一查到底,予以严惩,绝不姑息。在考核评价、职务(职称)晋升、岗位聘用、骨干选培等高层次人才等评选工作中,坚决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建立师德建设责任追究制度,对教师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八)激发教师加强师德建设的自觉性。激发广大教师充分认识自己所承担的庄严而神圣的使命,自觉捍卫职业尊严,珍惜教师声誉,提升师德境界。将师德修养自觉纳入职业生涯规划,明确师德发展目标。通过自主学习,自我改进,将师德规范转化为稳定的内在信念和行为品质。将师德规范积极主动融入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的实践中,提高师德践行能力。弘扬重内省、重慎独的优良传统,在细微处见师德,在日常中守师德,养成师德自律习惯。

师德建设是一项关乎学校声誉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工作,各部门和单位应当充分认识师德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统筹规划,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从根本上预防和杜绝我校师德失范现象的发生,切实提高我校师德建设水平。

(一)组织领导。

1.建立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学院具体落实、教师自我约束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师德建设合力。(牵头部门:党委办公室)。

2.成立兰州大学师德建设委员会,由党办、校办、组织部、宣传部、纪委监察处、发展规划处、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院、学工部、外事处、财务处、团委、工会、学术委员会、基层单位等相关部门和组织协同配合,共同组建师德建设委员会,下设师德建设办公室,制订师德建设实施细则。(牵头部门:宣传部)。

3.成立基层单位师德建设委员会,制订基层单位师德建设实施方案,并由专人负责师德建设工作。(牵头部门:人事处、各学院、研究院及其他基层单位)。

4.发挥党组织在师德建设中的核心作用,充分发挥党员教师在师德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履行教师职责,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各中层党组织)。

5.制订师德建设专项经费预算,划拨专项经费,用于每年师德建设教育和师德研究。(牵头部门:宣传部、财务处)。

(二)师德教育导向机制。

6.重点加强对教师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重视教职工理想信念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开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师德论坛”,每年举行一次论坛活动,集中展示和交流核心价值观教育成果。(牵头部门:宣传部)。

7.将兰大校史、百年兰大精神教育与师德建设紧密结合,开展“校史与师德”专题教育,组织新进教职工参观校史馆,加强对青年教师“自强不息、独树一帜”的校训和“勤奋、求实、进取”的优良校风学风教育。(牵头部门:博物馆)。

8.举行新进教职工入职宣誓仪式和老教师荣休仪式,将师德教育放在学校教师培养的首位,贯穿教师职业生涯全过程,树立“师德无小事、小处见师德”意识和观念。(牵头部门:工会、人事处;配合部门:各中层单位、中层工会)。

9.开展师德传承结对活动,充分发挥老教师对青年教师树立良好师德的传、帮、带作用,做好青年教师职业能力提升和职业道德教育。(牵头部门:教务处)。

10.将师德教育作为新进教职工入职培训、优秀教师团队培养,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学科领军人物培育的重要内容。(牵头部门:宣传部、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工会)。

11.建立兰州大学师德专家库,把师德重大典型、全国教书育人楷模、优秀教师代表请进课堂,用他们的感人事迹诠释师德精神和内涵。(牵头部门:宣传部)。

(三)师德宣传机制。

12.以讲座、报纸、网站、微博、微信等多种形式,系统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育规划纲要等法规文件中有关师德的要求,宣传普及《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牵头部门:宣传部)。

13.以庆祝教师节和表彰优秀教师为契机,每年组织一次“师德主题宣传月”教育活动,通过多种渠道,宣传校内校外师德先进典型,大力褒奖优秀教师的高尚师德,用师德先进典型推动我校师德建设工作。(牵头部门:宣传部)。

14.开展“百年兰大群英谱”大型宣传活动,在校报、新闻网、电台、视频、官方微博和微信等校园媒体开辟专题专栏,宣传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呕心沥血、默默奉献,潜心治学、教书育人,敢于担当、锐意创新的师德典范,展现我校教师的精神风貌。(牵头部门:宣传部)。

15.通过培训会、宣讲会等形式,加强与师德有关的外事纪律宣传。(牵头部门:国际处)。

(四)师德考核机制。

16.研究制订《兰州大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将师德建设作为教师考核的重要内容,采取教师自评、学生测评、同事互评、单位总评等方式相结合,形成公开、公正、公平、易于操作的师德考核机制。(牵头部门:人事处)。

17.建立兰州大学师德档案制度。把师德建设纳入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中,将师德考核结果存入师德档案,并作为教师职务(职称)评审、教师年度考核、岗位聘任、学习进修和评优选先的重要依据。(牵头部门:人事处)。

18.将基层单位开展师德教育、宣传、制度建设等情况纳入学校对基层单位的年度考核,该年度教师有严重的师德失范行为的,所在单位不能评为“优秀”。(牵头部门:组织部)。

(五)师德监督机制。

19.开展教师师德建设调研活动,每年定期举行一次,深入基层,推荐师德先进个人,采访师德先进事迹,形成我校总体师德建设调研报告,作为学校师德建设和师德宣传的重要依据。(牵头部门:工会)。

20.建立健全师德重大问题报告和师德舆情快速反应制度,应对师德层面突发问题,及时研究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政策措施。(牵头部门:宣传部)。

21.建立网上师德监督平台,设立师德投诉举报箱,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多方面参与的师德监督体系。及时掌握师德信息动态,及时纠正不良倾向和问题。(牵头部门:师德办公室、学风委员会、纪委监察处)。

22.健全学生评教机制,完善学生评教调查问卷,逐渐形成学生实时评教系统,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加强对教师教学态度、教学规章、师生关系等师德问题的监督。(牵头部门:教务处)。

23.制订《兰州大学外籍教师师德规范》,加强对外籍教师的师德监督和教育工作。(牵头部门:国际处)。

(六)师德激励机制。

24.进一步完善“三育人”先进个人、“师德标兵”、优秀共产党员、隆基教学名师等表彰奖励活动,将师德表现作为评优评奖的首要条件。(牵头部门:组织部、工会、教务处)。

25.切实举办好“我最喜爱的十大教师”“致谢我的导师”等评师评教活动,将师德建设作为校园文化活动的核心内容来抓,构建和谐的师生关系。(牵头部门:校团委、研究生会、学生会)。

26.改革师德激励体制,在同等条件下,师德表现突出的,在教师职务(职称)晋升和岗位聘用,研究生导师遴选,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学科领军人物选培中予以优先考虑。(牵头部门:组织部、人事处)。

(七)师德约束机制。

27.完善师德约束机制,把教师师德状况和参加师德学习教育的情况作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评优评奖、续聘的必要条件,实行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牵头部门:人事处)。

28.健全师德保障机制,继续实施和完善《兰州大学学术规范及违规处理办法》、《兰州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兰州大学学术违规调查处理实施细则》、《兰州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与管理暂行办法》、《兰州大学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兰州大学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试行)》、《兰州大学青年教师教学水平提升计划》、《兰州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等办法,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不断规范教育教学过程和教师学术行为,加强职业精神教育,严查学术不端行为,使教师树立高尚的职业情操和正确的学术道德观。(牵头部门:发规处、人事处、教务处、研究生院、学术委员会)。

29.建立健全教师师德失范行为的惩处机制。根据违反师德情节严重程度,依纪依规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解聘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等处罚。对有严重违法行为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牵头部门:纪委监察处、师德办公室、人事处、保卫处)。

30.建立一岗双责的责任追究机制。对教师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拒不上报、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省市县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要求,针对我县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实际,现就加强我县在职教师(包括非编教职工,下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1.健全教师师德师风学习制度。将师德师风教育作为教师培训的必修内容,确保所有教师每五年接受师德师风培训累计不低于50学时。教育局要将师德师风教育列入新任校级领导和新教师岗前培训课程,师德师风专题集中培训课时数不少于岗前集中培训总课时的20%;学校要将师德师风教育融入校本培训和在职管理的全过程,建立健全教师全员暑期师德师风专题教育和日常师德师风教育制度、班主任上岗师德师风教育制度,确保所有教师每五年接受在校师德师风培训累计不低于30学时。坚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育、法律法规教育、清廉教育以及心理健康教育等作为学习内容,精心设计师德师风教育载体,创新师德师风教育内容和方法,增强师德师风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健全教师师德师风承诺制度。把师德师风纳入教师聘用合同管理,与每一位教师签订《师德师风承诺书》,确保师德师风管理工作不留死角。

3.完善师德师风档案制度。学校要把教师参加师德师风培。

学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实施方案篇十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和改进我校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贯彻落实专项督查的通知》(教师函[2018]6号)及省教育厅有关通知要求,制定我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

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对照落实《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4〕10号),全面检查各单位和相关部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贯彻落实情况,深入排查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强化工作落实主体责任,深化师德师风综合治理,推动师德建设工作的常态化长效化,引导广大教师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德施教、以德立身,切实提高我校师德建设水平,全面提升教师师德素养,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一)师德“红七条”实施细则制定及执行情况。

(二)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情况和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

(三)研究生导师滥用权力异化师生关系问题整治及查处情况。

单见附件1。

(二)全面开展自查(5月21日-5月28日)。围绕督导检查工作内容,各单位深入梳理师德建设工作情况,认真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同时,以本次督查为契机,着力发现和选树一批在师德方面特别是关爱学生有杰出表现的身边典型,并进行广泛宣传,亮出师德建设好声音。

(三)开展督导检查(5月29日-5月31日)。党委组织部、纪委办公室、人事处、学生工作部(处)、教务处组成联合督导组,开展明察暗访,对师德师风存在问题进行督导检查。设立监督举报电话,电话设在学校纪委办公室0431-89811888。

(四)问题整改落实(6月1日-6月10日)。对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自查和督导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责任单位需提出可行性的整改措施,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改进师德建设长效机制。

各单位即是本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专项工作的督导单位,也是自查工作的责任单位,结合本次师德督导检查专项工作认真梳理本单位工作落实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各单位职责如下:

(一)党委宣传部:负责师德楷模宣传,引导教师树立崇高理想,培育崇德养德的良好风尚。

(二)纪委办公室:负责对违反师德的行为进行组织调查,严肃惩处违反师德行为。

(三)党委组织部:负责指导各分院党总支及教师党支部开展师德自查工作,加强党支部建设工作自查。

(四)工会:负责对基层工会教师权益保障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创设提高师德建设活动载体,开展先进教师评选推荐工作。

(五)人事处:负责本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督导检查专项工作方案的制定、组织实施、自查问题及整改措施的汇总上报;负责教师试用转正、年终考核、职称评定、合同续签等各节点师德情况考核。

(六)教师工作部:完善师德建设有关政策,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协调各职能部门及相关单位,组织实施师德建设工作;制定师德激励及考核机制,增加师德表彰奖励;研究并完善师德建设的检查评估工作方案,建立问责机制。

(七)学生工作部(处)、团委:负责学生辅导员和各分团委成员思想品德教育及问题排查。

(八)教务处:协调各教学单位组织实施师德建设工作,指导、检查各教学单位师德建设工作。

(九)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负责教师师德培训,重点加强理想信念、法制观念、心理健康等方面培训。

(十)科研处:负责教师科研成果及科研项目诚信考核。

(十一)各教学单位:成立师德建设工作组,负责本单位师德建设工作,落实学校师德建设委员会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由教学单位党政主要领导担任组长,成员包括专业带头人、教研室主任和教师代表。

(一)提高重视程度。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统筹安排,加强落实,以查促建、以查促改,将督查治理工作与教育教学质量提升、教学中期检查、辅导员队伍建设等工作相结合,同推进同考核。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根据相关工作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指向,发现和解决好本单位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全面消除师德隐患和风险点,切实做好专项督查及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按时报送自查报告材料,文字表述清晰,简明扼要,报告材料文字稿于5月23日(周三)下班前报送人事处。

(三)注重总结典型。通过培育、树立先进师德典型,广泛宣传我校优秀教师的感人事迹,以榜样力量带动广大教师争先创优的积极性,每个教学单位推荐1-2名先进典型,树立模范,集聚团结奋进正能量,弘扬新时期教师的高尚师德和奉献精神,提升教师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

学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实施方案篇十三

立德树人是教育的根本任务。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情操直接影响大学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养成,决定人才培养的质量,关系国家和民族的未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教师节重要讲话精神,积极构建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教师职业道德水准,根据《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准则,积极引导我校教师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

坚持价值引领原则,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我校教师崇德修身的基本遵循,促进教师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师德为上原则,以立德树人为出发点和立足点,密切联系实际,增强师德建设的针对性和贴近性,培育教师高尚道德情操。坚持以人为本原则,以落实教师主体地位为契机,关注教师发展诉求和价值愿望,解决实际问题,激发教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改革创新原则,以创新教师喜闻乐见的工作方式方法为抓手,顺应新时期师德建设的规律特点,增强师德建设的实效。

努力构建学校党委统一领导,校院两级分工负责,以教师为主体自觉遵循,多机制并举、全方位践行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着力培养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充分尊重教师主体地位,注重宣传教育、示范引领、实践养成相统一,政策保障、制度规范、法律约束相衔接,教育、宣传、考核、监督和奖惩相结合,引导教师自尊自律自强,做学生敬仰爱戴的品行之师、学问之师。

积极把“四有”要求贯穿于教书育人全过程,渗透到教学实践各环节,以师德专题教育和专项行动持续推进师德建设工作,定位高起点,找准切入点,明确侧重点,加强着力点,不断总结经验,创新工作方法,努力争取实效,坚持常抓不懈,奋力开创契合实际、具有鲜明特色的师德建设新局面。

(一)健全师德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学校作为师德建设的责任主体,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师德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健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学院具体落实、教师自我约束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全校上下师德建设的合力。

成立兰州大学师德建设委员会,下设师德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师德办),挂靠在宣传部。主要职责是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分解师德建设任务,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师德建设的宣传、教育、奖励、考核、监督和处理等牵头抓总工作。各学院、研究院成立基层单位师德建设委员会,在基层党委领导下根据学校师德建设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开展具体工作。建立和完善一岗双责的责任追究机制。加大师德建设经费投入力度,为师德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二)建立师德建设的导向机制。将师德教育放在教师培养的首位,贯穿教师职业生涯发展全过程,牢固树立“师德无小事、小处见师德”的意识和观念。将师德教育作为优秀教师团队培养,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学科领军人物培育的重要内容。把师德教育专题课程纳入新进青年教职工入职培训计划。开展全员师德教育,做到师德教育无死角,教育全校教师坚定理想信念,牢记神圣师责,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坚定不移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教育全校教师涵养道德情操,坚守崇高师德,秉持职业操守,以德立身、以行立教,做崇高师德的力行者;教育全校教师储备扎实知识,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理念,锤炼高超师艺,不断提高教书育人和教育创新的新本领;教育全校教师心怀仁爱之心,树立爱生敬业、甘于奉献的良好师风。

(三)建立师德建设的宣传机制。推动师德宣传制度化和常态化,将师德宣传作为全校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把培育良好师德师风作为我校校园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大力宣传优秀教师典型事迹和师德楷模。通过校园电视、广播、报纸、网站及微博、微信、微电影等多种形式和途径,旗帜鲜明地宣传“优秀教师”“园丁奖获得者”“师德标兵”“三育人先进个人”,展现我校教师的精神风貌。深入挖掘和提炼名家名师事迹,坚持用身边人教育身边人,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弘扬正能量,努力营造崇尚师德、争先创优的良好舆论环境和校园氛围。

(四)探索师德建设的考核机制。制订《兰州大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建立兰州大学师德档案。把师德建设纳入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中,作为各基层单位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基层单位要逐步建立和完善师德考评制度,把师德建设列入年度工作计划中,做到师德建设年初有布置,期中有检查,期末有总结。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职务(职称)评审、教师年度考核、岗位聘任、学习进修和评优选先的重要依据。

(五)建立师德建设的监督机制。建立和完善师德建设督导评估制度,不断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着力解决师德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建立师德状况调研、师德重大问题报告和师德舆情快速反应预案制度。成立兰州大学师德投诉举报中心,挂靠人事处,设立“网上师德监督平台”和师德投诉举报箱,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及时掌握师德信息动态,及时纠正不良倾向和问题,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严重必纠。

(六)建立师德建设的激励机制。大力推进师德激励制度化,完善师德表彰奖励制度,将师德表现作为评奖评优的首要条件。在同等条件下,师德表现突出的,在教师职务(职称)晋升和岗位聘用,研究生导师遴选,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学科领军人物选培中予以优先考虑。

(七)建立师德建设的约束机制。建立教师违反师德行为的惩处机制,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育规划纲要等法律法规,加大师德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对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发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在招生、考试、学生推优、推免研究生等工作中徇私舞弊;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其他违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敢于亮剑,一查到底,予以严惩,绝不姑息。在考核评价、职务(职称)晋升、岗位聘用、骨干选培等高层次人才等评选工作中,坚决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建立师德建设责任追究制度,对教师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八)激发教师加强师德建设的自觉性。激发广大教师充分认识自己所承担的庄严而神圣的使命,自觉捍卫职业尊严,珍惜教师声誉,提升师德境界。将师德修养自觉纳入职业生涯规划,明确师德发展目标。通过自主学习,自我改进,将师德规范转化为稳定的内在信念和行为品质。将师德规范积极主动融入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的实践中,提高师德践行能力。弘扬重内省、重慎独的优良传统,在细微处见师德,在日常中守师德,养成师德自律习惯。

师德建设是一项关乎学校声誉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工作,各部门和单位应当充分认识师德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统筹规划,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从根本上预防和杜绝我校师德失范现象的发生,切实提高我校师德建设水平。

(一)组织领导。

1.建立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学院具体落实、教师自我约束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师德建设合力。(牵头部门:党委办公室)。

2.成立兰州大学师德建设委员会,由党办、校办、组织部、宣传部、纪委监察处、发展规划处、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院、学工部、外事处、财务处、团委、工会、学术委员会、基层单位等相关部门和组织协同配合,共同组建师德建设委员会,下设师德建设办公室,制订师德建设实施细则。(牵头部门:宣传部)。

3.成立基层单位师德建设委员会,制订基层单位师德建设实施方案,并由专人负责师德建设工作。(牵头部门:人事处、各学院、研究院及其他基层单位)。

4.发挥党组织在师德建设中的核心作用,充分发挥党员教师在师德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履行教师职责,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各中层党组织)。

5.制订师德建设专项经费预算,划拨专项经费,用于每年师德建设教育和师德研究。(牵头部门:宣传部、财务处)。

(二)师德教育导向机制。

6.重点加强对教师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重视教职工理想信念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开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师德论坛”,每年举行一次论坛活动,集中展示和交流核心价值观教育成果。(牵头部门:宣传部)。

7.将兰大校史、百年兰大精神教育与师德建设紧密结合,开展“校史与师德”专题教育,组织新进教职工参观校史馆,加强对青年教师“自强不息、独树一帜”的校训和“勤奋、求实、进取”的优良校风学风教育。(牵头部门:博物馆)。

8.举行新进教职工入职宣誓仪式和老教师荣休仪式,将师德教育放在学校教师培养的首位,贯穿教师职业生涯全过程,树立“师德无小事、小处见师德”意识和观念。(牵头部门:工会、人事处;配合部门:各中层单位、中层工会)。

9.开展师德传承结对活动,充分发挥老教师对青年教师树立良好师德的传、帮、带作用,做好青年教师职业能力提升和职业道德教育。(牵头部门:教务处)。

10.将师德教育作为新进教职工入职培训、优秀教师团队培养,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学科领军人物培育的重要内容。(牵头部门:宣传部、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工会)。

11.建立兰州大学师德专家库,把师德重大典型、全国教书育人楷模、优秀教师代表请进课堂,用他们的感人事迹诠释师德精神和内涵。(牵头部门:宣传部)。

(三)师德宣传机制。

12.以讲座、报纸、网站、微博、微信等多种形式,系统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育规划纲要等法规文件中有关师德的要求,宣传普及《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牵头部门:宣传部)。

13.以庆祝教师节和表彰优秀教师为契机,每年组织一次“师德主题宣传月”教育活动,通过多种渠道,宣传校内校外师德先进典型,大力褒奖优秀教师的高尚师德,用师德先进典型推动我校师德建设工作。(牵头部门:宣传部)。

14.开展“百年兰大群英谱”大型宣传活动,在校报、新闻网、电台、视频、官方微博和微信等校园媒体开辟专题专栏,宣传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呕心沥血、默默奉献,潜心治学、教书育人,敢于担当、锐意创新的师德典范,展现我校教师的精神风貌。(牵头部门:宣传部)。

15.通过培训会、宣讲会等形式,加强与师德有关的外事纪律宣传。(牵头部门:国际处)。

16.研究制订《兰州大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将师德建设作为教师考核的重要内容,采取教师自评、学生测评、同事互评、单位总评等方式相结合,形成公开、公正、公平、易于操作的师德考核机制。(牵头部门:人事处)。

17.建立兰州大学师德档案制度。把师德建设纳入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中,将师德考核结果存入师德档案,并作为教师职务(职称)评审、教师年度考核、岗位聘任、学习进修和评优选先的重要依据。(牵头部门:人事处)。

18.将基层单位开展师德教育、宣传、制度建设等情况纳入学校对基层单位的年度考核,该年度教师有严重的师德失范行为的,所在单位不能评为“优秀”。(牵头部门:组织部)。

(五)师德监督机制。

19.开展教师师德建设调研活动,每年定期举行一次,深入基层,推荐师德先进个人,采访师德先进事迹,形成我校总体师德建设调研报告,作为学校师德建设和师德宣传的重要依据。(牵头部门:工会)。

20.建立健全师德重大问题报告和师德舆情快速反应制度,应对师德层面突发问题,及时研究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政策措施。(牵头部门:宣传部)。

21.建立网上师德监督平台,设立师德投诉举报箱,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多方面参与的师德监督体系。及时掌握师德信息动态,及时纠正不良倾向和问题。(牵头部门:师德办公室、学风委员会、纪委监察处)。

22.健全学生评教机制,完善学生评教调查问卷,逐渐形成学生实时评教系统,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加强对教师教学态度、教学规章、师生关系等师德问题的监督。(牵头部门:教务处)。

23.制订《兰州大学外籍教师师德规范》,加强对外籍教师的师德监督和教育工作。(牵头部门:国际处)。

24.进一步完善“三育人”先进个人、“师德标兵”、优秀共产党员、隆基教学名师等表彰奖励活动,将师德表现作为评优评奖的首要条件。(牵头部门:组织部、工会、教务处)。

25.切实举办好“我最喜爱的十大教师”“致谢我的导师”等评师评教活动,将师德建设作为校园文化活动的核心内容来抓,构建和谐的师生关系。(牵头部门:校团委、研究生会、学生会)。

26.改革师德激励体制,在同等条件下,师德表现突出的,在教师职务(职称)晋升和岗位聘用,研究生导师遴选,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学科领军人物选培中予以优先考虑。(牵头部门:组织部、人事处)。

(七)师德约束机制。

27.完善师德约束机制,把教师师德状况和参加师德学习教育的情况作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评优评奖、续聘的必要条件,实行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牵头部门:人事处)。

28.健全师德保障机制,继续实施和完善《兰州大学学术规范及违规处理办法》、《兰州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兰州大学学术违规调查处理实施细则》、《兰州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与管理暂行办法》、《兰州大学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兰州大学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试行)》、《兰州大学青年教师教学水平提升计划》、《兰州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等办法,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不断规范教育教学过程和教师学术行为,加强职业精神教育,严查学术不端行为,使教师树立高尚的职业情操和正确的学术道德观。(牵头部门:发规处、人事处、教务处、研究生院、学术委员会)。

29.建立健全教师师德失范行为的惩处机制。根据违反师德情节严重程度,依纪依规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解聘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等处罚。对有严重违法行为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牵头部门:纪委监察处、师德办公室、人事处、保卫处)。

30.建立一岗双责的责任追究机制。对教师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拒不上报、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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