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过去的经验和教训,避免再次犯错。如何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是每个人需要面对的挑战,我们可以培养一些积极的生活习惯。最后,希望大家在写总结时能够借鉴这些范文,发现自己的不足,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
救助野生动物简报篇一
生态文明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历史趋势。保护生物多样性有助于维护地球家园,促进人类可持续发展。
20xx年以来,高通公司与《中国国家地理》携手,探索“用科技的力量,传递生命的力量”,唤起人们对绿色未来的向往,助推全社会加入到生态保护的行列。他们是如何通过科技手段呈现野生动物生命之美,可持续的发展理念如何融入企业业务?近日,新华网专访高通公司全球副总裁侯明娟、《中国国家地理》杂志社社长兼总编辑李栓科,分享双方合作的故事。
20xx到20xx年间,高通与《中国国家地理》分别两次合作,用智能手机拍摄并发布了一系列精美绝伦的高清纪录片。该合作项目,一方面让大众近距离感受到了大自然的壮美和生命的律动,另一方面也探索出“优质内容+领先科技”的融合发展之道。
“大家对极致的产品还有摄影作品的追求高度一致。价值观上对极致美的追求,促成了双方的.合作契机。”侯明娟说,三年来,双方不断把这一项目向前推进,不仅拍摄了更多的内容,也吸引更多野生生物摄影师加入,拍出来的影像作品品质不断提升,社会影响力不断增强。
谈到与高通的合作,李栓科认为,双方持有共同的理念——一家是高科技公司,一家是“科技+艺术”推动的媒体公司,都认同科技的进步能够让生活更加便捷、更加美好。
手机真的能拍出专业设备才达到的影像效果吗?起初,李栓科也打了个问号。但摄影师拍出的作品,无论是色彩、还原度、对焦以及锐度都超出了李栓科先前的认知。当亲自用手机拍摄后,他感叹,“手机的影像真的已经这么好了”。
“从前年到今年,我们的影像质量、图片质量都有提升,包括我们记录到的丰富的生物多样性,这实际上都跟技术的提升有关联。”李栓科认为,好奇心促使我们产生求知欲,而技术的进步让我们走向更广阔的世界,在这个过程中发现了生命之美,也发现了很多景观之美。
多样的地理环境,让中国成为世界上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国家之一,生活在这里数以万计的特有动植物,在世界自然宝库中熠熠生辉。这些独属于中华大地的生灵,值得每个人去守护。
9月28日,双方最新联合拍摄的主题为《发现中国特有物种》的三支纪录片首播,进一步诠释了人和整个大自然的关系,以及野生动植物对人类星球潜移默化的影响。
据了解,本次首播的三支纪录片展示了绿尾虹雉、大熊猫、荒漠猫等中国特有物种的生活场景,讲述它们与大自然共同经历的久远的年代变迁。除了特有野生动物,纪录片还呈现了中国特有的珍稀植物,展示它们蕴藏的顽强生命力。
李栓科说,中国的特有物种不仅在生物学界、生物链条、生物系统结构里面非常重要,而且它们也是反映环境优劣的指标。进一步追踪、研究特有物种的变化,并且保护它们,这其实就是为守护自然生态做贡献,因为保护生物多样性就是保护种群的安全。
“希望我们这个项目能够唤起更多人对于野生生物的关注,每个人都可以保护野生生物,都是中国特有物种的守护大使,每个人都能够为保护自然生态做出我们自己的贡献。”侯明娟说。
救助野生动物简报篇二
从8月8日到12月31日,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驻长春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辽宁省公安厅、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四部门联合开展辽宁省秋冬季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专项行动。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对鸟类等野生动物猎捕、交易行为实施综合整治,及时发现和查处破坏鸟类等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教育,依法严厉打击处理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彻底整治一批问题严重的重点地区和场所,坚决遏制破坏鸟类等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高发势头,不断增强全社会保护野生动物意识。
本次专项行动将重点查处三项违法犯罪行为:一是非法猎捕鸟类等野生动物;二是非法出售、收购、利用鸟类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三是非法人工繁育鸟类等野生动物。重点打击整治三类区域场所:一是鸟类等野生动物集中分布区及非法猎捕易发区域;二是提供鸟类等野生动物相关交易信息的互联网平台与互联网应用;三是农贸市场、花鸟市场、宠物商店、人工繁育场等实体场所。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强调,要强化地区间、部门间的联系配合,推进执法信息的沟通和交流,促使各执法机构及时掌握本区域破坏鸟类等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多发地、多发环节、多发方式等情况,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畅通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渠道,形成打击、防范破坏鸟类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的整体合力,不断提升鸟类等野生动物执法效能。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指出,要充分发挥志愿者、民间团体的作用。积极吸纳保护志愿者、民间团体加入到保护队伍中来,认真倾听他们反映的问题,及时反馈主管部门处理结果,壮大保护力量,扩大保护视野,形成保护机构与社会团体和公众协同作战、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救助野生动物简报篇三
9月2日下午,西吉县公安局接到报警称:在震湖乡张撇村一村民家鸡舍发现一只不明野生动物。接警后,森林派出所迅速赶往村民家中,到达现场后,看到一只困在鸡笼中形似“豹子”的猫。经民警仔细查看,确认为豹猫,属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经过检查,豹猫无外伤,精神状态良好,具备放生条件,民警遂将该动物放生于栖息地。
随着生态资源保护力度不断加强,珍稀野生动物逐渐增多,森林公安广泛开展保护野生动物的宣传活动,广大群众保护野生动物和环境资源的意识不断提高。近年来,森林派出所多次救助国家保护动物,有一级保护动物黑鹳;二级保护动物红隼、凤头、豹猫、猫头鹰等及“三有”保护动物白鹭、雉鸡、刺猬、狍等。
野生动物是大自然赋予人类的宝贵资源,它们不是野味,它们是我们共同的朋友。
救助野生动物简报篇四
20xx年5月26日,该所民警与群众合力,救助一只国家三级野生保护动物——小麂,获得人民群众点赞。
当日下午,雷锋派出所接到热心村民刘先生电话,称发现一只小麂正被猎狗追逐。民警朱金良及时赶到现场,合力将小麂救下来,并一起将小麂接回警局。
来到派出所,民警对刘某热心爱护野生动物的行为给予了表扬,当场联系了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望城分局。经工作人员初步鉴定,此小麂系国家三级野生保护动物,将按照相关规定移交湖南省野生动物救护繁殖中心作进一步救助。
“平时民警也会经常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所以我对保护野生动物也有了一定的'认识,这是我们应该做的。”刘先生表示。
近年来,雷锋派出所联合街道认真践行生态文明理念,大力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提高了人民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有效地保护了野生动物资源,促进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助推了辖区生态文明建设。
救助野生动物简报篇五
6月13日,尖扎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在工作中发现坎布拉辖区多加乡拉日寺院内有一只野生动物,经核实,确认该动物为白唇鹿,系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经过民警详细检查,该白唇鹿身体未发现任何外伤,精神状态较好。据寺院僧侣讲述,该白唇鹿会经常跑到寺院寻找食物,并在附近逗留,因此被僧侣投食喂养,民警与僧侣多次对其放生观察,发现该白唇鹿已习惯人工喂养,丧失了野外生存能力,为使其得到更专业的养护,避免被野兽袭击受伤,森警大队积极联系青海省野生动物救助中心,于6月14日,警民携手共同将白唇鹿送往青海省野生动物救助中心饲养。为感谢尖扎县森林警察大队多次救助野生动物,青海省野生动物救助中心送上了写有“展仁心助力本土物种保护、施妙手救治珍稀野生动物”的锦旗。
近年来,随着生态系统保护力度的加大,植被覆盖度、森林覆盖率明显增加,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提升,野生动物的种群和数量也明显增加。公安机关希望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关爱、保护、救助野生动物的行动中来,发现野生动物被困、受伤或非法猎捕、贩卖、收购、运输、经营、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时,主动向辖区公安机关举报,用实际行动共同维护生态安全,共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生态家园,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贡献我们的一份力量!
救助野生动物简报篇六
近年来,金华市民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意识越来越强,在过去一年里,我市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成效显著,成功创建了国家森林城市,救助非法猎捕、非法经营的野生动物750多只(条)。今年,新版《野生动物保护法》开始实施,我国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开启新纪元,野生动物将得到更严格的保护。
市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管理站呼吁广大市民进一步增强保护意识,在日常生活中自觉参与并关注对野生动物、植物的救助和保护。
我市陆生野生动物有4大类31目89科共404种,鸟类在陆生野生动物中,数量最多,占69.55%,种类丰富。其中,绯鼠耳蝠,红喉姬鹟,靴隼雕这三种金华独有;绿喉潜鸟、红头潜鸭、草原雕、白枕鹤、黑喉噪鹛、鳞头树莺、矛斑蝗莺、义乌小鲵、平胸龟、白头蝰这10种动物,我市是主要分布区。
近年来,我市鸟类种群不仅数量逐步壮大,种类也有所增加。麻雀、鸦雀、绣眼、白腰文鸟数量明显增加,越来越常见,以前从未见过的噪鹃、短耳鸮也在金华地区发现。
但是,位于食物链顶层的大型兽类以及两栖爬行类数量明显下降。上世纪50年代在北山和南山相继发现过华南虎和云豹等,现在难觅踪迹。以前常见的活鼠蛇和灰鼠蛇现存数量较少,蛙类数量也没有得到有效恢复。
我市野生植物资源也相当丰富,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有2种,分别是银杏和南方红豆杉,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有17种,比如香果树、鹅掌楸、金钱松、浙江楠等。
我市20xx年启动的全国重点野生植物普查工作中,在磐安发现了4株国家二级保护植物———天台鹅耳枥。该树种极为罕见,目前有记载的野生母树数量全世界不到30株。此次发现的4株,使磐安成为天台鹅耳枥在国内的第二处自然分布地。另外在磐安发现了阔叶猕猴桃,这是在浙江省境内首次发现该物种。
为保护好金华的野生动植物,过去一年,市林业局先后开展了各类宣传和检查整治行动。
在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专项行动中,查处非法经营野生动物15种400多只(条);开展非法狩猎检查85次,出动人员307人次,收缴鸟网47张,没收野猪夹753个、电猫4个,立案调查31人,其中刑事处理23人。
非法猎捕鸟类等野生动物集中检查行动暨“清网行动”中,清除鸟网95张,收缴野猪夹、电猫等非法猎捕工具910个,行政处罚29人,刑事处罚5人,救助野生动物17种350余只(条)。
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排查整治行动中,关停或搬迁养殖企业36家,完成整改22家,还举办了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培训班补齐疫病防控和养殖场管理短板。此外,我市还建立全省的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专职机构,依托金华动物园建立完善的野生动物救护体系。
救助野生动物简报篇七
20xx年5月10日,啦井天保所接群众电话反映,富和村委会弥勒坝水库指挥部内疑似有一只外来野生鸟类。需天保所前往处置!
接电后,天保所立即向县野保办、县局分管领导、镇分管领导逐级上报,并按上级部门工作要求、在与镇农业服务中心,镇派出所共通信息、通力配合前往处置!
到达现场后,经工作人员确认该物种属于国家三有动物、蓝孔雀。经派出所民警与工作人员现场检查、该孔雀身体状况良好,无外伤。民警与工作人员对弥勒坝指挥部及周边群众进行走访孔雀的来源,查明该只孔雀于5月10日上午飞到弥勒坝水库指挥部并停留下来,未发现附还有养殖孔雀的个人或者企业。
目前,啦井天保所已将孔雀移交至新生桥天保所野生动物临时救助站!
救助野生动物简报篇八
20xx年9月17日,洛大保护站相关工作人员对救治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毛冠鹿进行放归前最后一次检查,在确认各项生命体征正常后,送至野外实施放归。
据了解,受伤毛冠鹿是洛大镇一位杨姓村民,于9月9日黄昏从g345国道公路上所救,发现时该毛冠鹿因伤行动不便。翌日清晨该村民主动联系保护站进行移交。经站医务人员检查,确诊为左后腿小腿骨粉碎性骨折,依据伤情及时进行截肢治疗。术后经悉心喂养、照料,毛冠鹿伤口恢复理想,符合放归条件,遂于9月17日实施放归。
整个救助过程自发形成有效合力,各个环节一起默默发力,使受伤动物尽早重返家园。救助行动不仅挽救了生命,更重要的是体现出生态保护意识已根植于广大群众心中。
救助野生动物简报篇九
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加强候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是《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赋予林业部门的重要职责,我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充分认识做好监测防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把监测防控工作列入日常议事日程,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真正做到思想认识到位、领导精力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工作措施到位,扎扎实实抓好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工作。积极指导各监测站点提前进入运行,确保对我县候鸟等野生动物种群进行严密的追踪监测。
二是科学规划,做好日常监测与防控。监测站点结合当地实际,科学合理设置候鸟等野生动物观察点、巡查路线和监测样地,加强对重要野生动物集中分布地和鸟类主要繁殖地、停歇地、迁徙走廊带及相关环节的疫情监测。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将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按照“勤监测、早发现、严控制”的要求,严密监测本区域候鸟等野生动物种群动态,每天按时上报监测信息。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做好养殖野生动物的疫病防范工作。各监测点定期对本地野生动物特别是珍稀濒危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进行检查,指导其做好卫生防范及消毒处理工作,防范可能出现的疫情,保障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的安全。同时,结合当前小反刍兽疫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强化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市场经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把监测防控工作列入日常议事日营利用监管,发现非法来源于西藏、青海、新疆、四川等省区的偶蹄类野生动物或其产品时,积极会同工商、卫生防疫、检验检疫等有关部门进行跟踪调查,并严格按规定处理。
四是加大打击力度,严厉查处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组织力量对本地区的市场、宾馆、酒楼、养殖场等野生动物经营、运输、养殖场所及经常发生非法猎捕候鸟等野生动物的重点地区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打击非法猎捕候鸟等野生动物和非法收购、出售、加工、运输、走私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对典型的案件要及时予以曝光,震慑违法犯罪分子,教育广大群众。
五是广泛宣传,努力提高保护野生动物和疫病防范意识。结合监测防控工作向社会广泛宣传保护野生鸟类及其栖息地的重要性,普及保护鸟类和预防禽流感等野生动物疫病的科学知识,消除群众盲目恐慌心理,提高其科学防范意识,增强其高致病性禽流感可防可控可治的信心。
当前正处于候鸟迁徙期,候鸟与候鸟之间、候鸟与家禽之间接触频繁,禽类感染和传播高治病性禽流感的机率增加。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一是科学部署,严密防范,做好候鸟的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要根据本区域野生鸟类越冬地、迁飞停歇地和迁飞通道的具体情况,组织人员进行重点看护和监控,制止人员、禽畜进入上述区域与野生鸟类接触或从事其他干扰活动。二是严格野生动物疫源疫病信息上报制度。各监测点在监测工作中,一经发现野生动物不正常死亡等异常现象,要立即采集样本送检,同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并将现场记录和送检情况在2个小时内上报省林业厅。三个监测点每天下午四时前要与厅电话联系一次。要确保疫情不迟报、不缓报、不瞒报、不错报,以及时掌握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疫情动态。
救助野生动物简报篇十
2022年5月10日,啦井天保所接群众电话反映,富和村委会弥勒坝水库指挥部内疑似有一只外来野生鸟类。需天保所前往处置!
接电后,天保所立即向县野保办、县局分管领导、镇分管领导逐级上报,并按上级部门工作要求、在与镇农业服务中心,镇派出所共通信息、通力配合前往处置!
到达现场后,经工作人员确认该物种属于国家三有动物、蓝孔雀。经派出所民警与工作人员现场检查、该孔雀身体状况良好,无外伤。民警与工作人员对弥勒坝指挥部及周边群众进行走访孔雀的来源,查明该只孔雀于5月10日上午飞到弥勒坝水库指挥部并停留下来,未发现附还有养殖孔雀的个人或者企业。
目前,啦井天保所已将孔雀移交至新生桥天保所野生动物临时救助站!
救助野生动物简报篇十一
9月28日下午,珲春市民在哈达门松树村采蘑菇时发现,一只疑似受伤的刺猬趴在树下,将其带回市里后拨打了报警电话。森林警察大队接警后,立即前往现场,通过检查后发现该刺猬是一只成年的刺猬,背部受伤,未得到充足食物导致缺乏活力、状态不佳。民警立即联系了珲春市动物保护救助站,并将刺猬移交给救助站的工作人员。
刺猬是猬亚科猬形目哺乳动物,体形肥矮,爪锐利,眼小毛短,身有密集短刺,嘴尖而长,尾短。以昆虫和蠕虫为主要食物。于2000年8月1日被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
森林警察大队提示:若群众发现受伤的野生动物,不要私自救助或盲目放归,应及时联系当地野生动物保护中心或珲春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确保动物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同时呼吁广大林区群众要积极参与到保护野生动物的行动中来,共同营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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