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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项目规划报告安置房项目建议书篇一
近几年来,我区的省、市重点工程项目众多,拆迁安置过程出现了不少问题,由此引起的民间纠纷和群体上访呈上升趋势,严重影响我区社会稳定,成为当前我区经济发展不容忽视的障碍。因此认真研究我区拆迁安置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规范政府行为,使之在以后的拆迁安置工作中真正做到依法行政,执政为民,切实维护拆迁群众在城市化进程中的实际利益,成为一个具有现实意义的研究课题。我们通过下发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下村入户实地调查等方式,对这一课题进行了研究和探讨,现将我们一些肤浅的意见汇报如下,供领导们参考。
一、 基本情况
_____区总面积_____平方公里,其中农村面积_____平方公里,农业人口约占总人口的*%,是城乡并存区。近年来,我区牢牢抓住市治西迁、_____建设全面启动等机遇,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一年一个样,三年大变样”的奋斗目标,确立了“举全区之力抓城市建设,合万众之心建经济强区”的发展战略,在全区抛起了新一轮大规模城市建设热潮。从2001年至今,全区共有省、市、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_____个,共投入资金_____亿元。全区_____个街道、乡、镇均有城建开发任务,共开发征用土地_____多亩,累计拆除房屋约_____万平方米,拆迁群众_____户,其中农民_____户_____人,农村拆迁安置量大任务重。我区拆迁安置工作在各级各部门的高度重视下,在广大拆迁户的理解支持下,总的来说进展顺利,并创造了、“_____模式”和“_____模式”这样的好典型。
二、 我区开展拆迁安置工作中主要经验
拆迁安置工作情况复杂、矛盾突出、任务繁重。在工作中,我区克服种种困难,冲破重重阻挠,取得了一些成绩,积累了一些经验。
1、领导重视是搞好拆迁安置工作的保证。拆迁安置工作牵涉面广,情况错综复杂,没有强有力的领导组织作保障,工作很难开展,为加强领导力量,强化保障措施,一是建立了领导联系项目制。按照“一个项目、一位领导、一套班子、一种模式”的工作思路,由一位区级领导联系一个具体项目、一在严格执行政策的前提下,对该项目的拆迁安置全权负责,形成了对拆迁安置工作齐抓共管的领导格局。二是建立了领导联系街道制。由于街道的拆迁安置任务较重,压力较大,矛盾较多,为减轻街道的压力,区委向每个街道派出了2至3名区级领导协调指导拆迁安置工作,及时化解矛盾,解决问题,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三是成立了处理拆迁安置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区委、区政府成立了拆迁安置遗留问题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区拆迁安置遗留问题进行全面处理,并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人,提出了处理意见,确定了交办时间。我区大部分拆迁安置遗留问题的处理都有了较大的进展,为以后的开发建设和拆迁安置工作扫清了障碍,夯实了基础。
3、宣传到位是搞好拆迁安置工作的基础。拆迁安置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加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力度,引导群众正确认识和掌握拆迁安置工作有关政策,正确对待拆迁安置中的矛盾和问题十分必要。在工作中,我区注重多途径、多形式、多方位做好有关政策法律和宣传工作和拆迁户的思想工作。
4、依法办事是搞好拆迁安置工作的关键。拆迁安置工作事关每一位拆迁群众的切身利益,稍有不慎,就会引起矛盾,造成不稳定因素,只有严格依法律办事,才能将矛盾消除在萌萌芽状态。一是严格按政策补偿,二是严格坚持“三公开”原则三是严格坚持“三带三包”政策,即带感情、带政策、带拆迁方案,包协议签订、包过渡、包稳定。
1、少数干部群众对拆迁安置的政策了解不够、理解不透,或者误解了拆迁安置政策。由于缺乏拆迁主体和被拆迁人之间的对话交流的渠道,作为拆迁主体一方的干部对群众的疑问不能正确解答,甚至有的干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敷衍塞责,上推下压,引起群众的不满。
2、在拆迁调查工作中,对补偿标准的尺度掌握出现偏差。尽管政府部门按照拆迁政策,制定了统一补偿标准,但由于对同类房屋的结构、装修、价格等问题的认同上存在差异;对居民建在集体土地上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估价混同;甚至存在个别讲人情、论亲疏,对拆迁地面积的丈量、拆迁标的物的估价不统一,出现个别超面积丈量、超值估价等现象,致使被拆迁人之间相互攀比,引发矛盾。
3、由于现行的有关拆迁安置法律规定的原则性强,实际可操作性较差,有些村组制定的村规民约,有部分违反现行法律政策的规定,且在发放拆迁安置补偿过程中缺乏透明度,侵犯了被拆迁群众的合法权益。
安置房项目规划报告安置房项目建议书篇二
市征安办:
一、项目建设概况
为了保持开发区的社会稳定,促进开发区繁荣发展,解决失地农民的居住问题,开发区管委会规划建设了开发区农民安置点(新城花园)工程。该工程位于××路西段北侧、泰山大道东侧,占地面积平方米,目前总投资为万元。
二、项目组织机构
××开发区管委会作为新城花园工程的建设主体,协议委托了市建城置业有限公司进行代建。建城置业公司专门成立了项目部,并配置专业技术人员,从专业角度对工程进行严格管理。根据代建协议,建城置业公司提供管委会1324套安置房,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开发区管委会作为建城置业公司的主管单位,监督项目投资及资金的使用情况,并委托相关具备资质的单位进行审计。
三、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建立了项目部资金专户并专款专用,由管委会根据工程进度预拨项目款,项目部每月按照实际进度扣除甲供材的50%支付工程款,工程完工全部验收合格后(交钥匙)付至合同价款的70%,半年决算审计完毕后,再付至决算总价的95%,留5%作为工程保修金,待工程保修期满后一次性付清。目前总共支付工程款4548万元,无拖欠工程款现象。
1、抓紧项目前期准备。根据《××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开发区规划》,科学规划、选址,按照规定及时办理了“一书两证”。努力做到项目准备“四落实”,即责任部门落实、设计单位落实、实施措施落实、完成时间落实。加强组织与协调工作,科学编制项目的建设方案,提高设计水平和深度,加大征地拆迁力度,为项目开工建设做好了前期准备。坚持项目的“四制”即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
2、新城花园工程的建设主体是开发区管委会,代建单位建城置业公司是新城区建设投资公司(国有独资公司)的控股企业,根据代建协议,建城置业公司充分行使管委会赋予的权利,履行应尽的义务,严格按照基建程序,建设优质工程。
3、加强工程管理,节约建设资金。一是严格按照《开发区建设工程货物采购招标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各项符合条件的工程、甲供材料进行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对不在招标范围内的工程、甲供材料实行议标报价。先后签订各类合同、协议约130份,有效地控制了工程成本。二是制订工程签证及甲供材料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控制经济签证,避免不合理签证。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以招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为准绳,对确实需要签证的,经施工方、监理方、建设方三方现场确定后30日内完成并加盖公章归档后方可生效,杜绝工程结束时补办签证行为;对不合理的坚决不予签证,尽可能地节约建设资金。在甲供材料管理上,我们首先根据招投标文件和合同编制甲供材总计划表,每月初根据工程进度供应甲供材,每月底确认当月实供数量,再与总计划进行核对,确保甲供材料供应及时、数量准确。三是坚持每星期监理例会制度和每月业主召开一次协调会制度,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安排下步工作,对突发事件,及时处理。坚持每月编制《开发区工程建设进度报表》,及时了解、反映工程进度,以确保工程如期完成。通过这些管理办法保证了工程的有序进展,有效地控制了工程成本。
4、规范合同管理。在工程招标工作结束后,采用规范文本,及时签订施工合同和甲供材供应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加强对工程进度重要节点的监控,严格履行合同条款,兑现合同奖惩办法。
今后,随着开发区区域面积的不断扩大,我们还将陆续开工建设农民安置房,对此,我们将以新城花园建设模式为基础,不断完善、不断创新,努力打造出一批精品。
以上汇报,不妥之处,请领导批评指正。
安置房项目规划报告安置房项目建议书篇三
(一)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的原则。安置房应尽可能就近规划在市场前景好、生活设施齐全、交通便利的区域位置,在小区规划、房屋品质、环境及配套设施建设上做到精心设计。实施安置小区物业管理属地负责制,物业管理费财政适度补贴,着力提高安置小区物业管理水平。
(二)坚持集约利用、合理配比的原则。按照“合理布局、优化设置、相对集中”的原则组织实施安置房建设,推广鼓励中高层、高层安置房建设,优化户型配置。
(三)坚持会商预审、高效审批的原则。建立安置房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由市发改委、财政局、规划局、建设局、国土局、审计局、监察局、住保房管局、园林旅游局、物价局、土地储备中心、民防局、消防大队、供电公司等相关部门及所属地镇、街道派员参加,联席会议主要研究、协调安置房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安置房建设采用建设方案预审、并联审批的方式,简化办事流程,加快审批手续办理,切实提高审批效率。
(四)坚持市场运作、政策支持的原则。安置房建设采用公开招拍挂方式确定开发建设单位。安置房建设过程中涉及的相关规费按本意见的规定予以减免。
二、责任主体
(一)市土地储备中心和各镇、街道为安置房建设的业主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安置房的前期方案委托设计、资金筹措、房款结算等相关工作。
(二)市建设局负责城区范围内安置房的建设管理工作,各镇、街道负责本辖区内安置房的建设管理工作。
(三)房屋征收(拆迁)实施单位负责安置房的安置分配工作。
(四)各镇、街道负责安置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
三、具体操作办法
(一)年度建设计划的制定
1.市土地储备中心和各镇、街道根据房屋征收和拆迁年度计划,编制安置房年度建设计划,经安置房建设联席会议会商审核,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2.安置房建设项目要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要求,统筹安排,合理布局。市规划局根据安置房年度建设计划,落实安置房用地选址并出具规划条件。市国土局优先统筹安排安置房建设用地指标。
(二)项目建设方案的制定及预审
安置房项目建设方案包括安置房前期修建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修规)和建筑设计方案、回购结算价格等。
1.市土地储备中心和各镇、街道根据安置房建设年度计划,委托专业规划设计单位根据规划条件、安置房建设标准及安置需求总量进行前期修规和建筑方案设计。
2.前期修规和建筑设计方案应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包括:(1)设计说明书;(2)总平面图;(3)单体建筑设计图纸(平面、立面、剖面);(4)透视图、鸟瞰图;(5)管线综合、绿化景观设计图;(6)反映小区规划设计意图的各种分析图(绿化、交通等);(7)其他需要提供的图纸资料。
3.市物价局根据安置房前期修规和建筑设计方案、规划条件及相关技术参数进行价格认证,核定安置房回购结算价格。回购结算价格的构成包括土地占用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费、公共设施配套费、其他费用、利息、管理费、利润、税金、政府代收规费及房屋维修基金。
相关技术参数包括:(1)土地出让价格;(2)安置房建设所涉行政事业性费、经营服务性收费及水电气等配套工程建设费用;(3)安置房建安成本(包括底层自行车停车库建造费用)及汽车库(含底层、半地下、地下)成本;(4)税金和附加按现行规定费率测算;(5)财务费用按价格构成前四项之和测算,利息率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30%计算;(6)建设周期;(7)利润率按价格构成前四项之和的5%计算(含管理费2%)。
4.市规划局牵头对业主报送的安置房项目修规和建筑设计方案进行会商预审,经批准同意后实施。
(三)地块出让
1.安置房建设用地采用市场化运作模式,通过带建设方案实行招拍挂的方式确定安置房开发建设单位。安置房开发建设单位应具备承担相应规模的房地产开发资质和资金实力。
2.安置房土地出让收益市财政局、临港新城不再集中。
(四)建设、交付和管理
1.安置房开发建设单位按联席会议预审通过的修规和建筑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图设计和开发建设,不得擅自改变。
2.安置房开发建设单位必须按商品房开发基本建设程序组织实施,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住宅建设标准和设计规范。
3.安置房建设实行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制度,开发建设单位应及时组织建设项目综合验收。
4.安置房小区交付使用前,物业管理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落实,交付后由各镇、街道负责实施物业管理。
5.安置房小区配建的汽车库、汽车位列入建设成本,开发建设单位一并移交各镇、街道统一管理。
(五)安置分配
1.安置房的分配原则上采用“划定区域,分批选购”的方式。根据项目实施年度、项目进展,结合房屋竣工交付进度,由各镇、街道采用“先签协议先搬迁、优先选房”的办法或组织抽签选房的形式进行安置。
2.各镇、街道根据补偿安置协议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开具《安置房售房合同通知书》。
3.安置房开发建设单位凭《安置房售房合同通知书》核定房屋价款,办理房款结算手续,并按规定另行收取物业管理费、装潢垃圾清运费、单元防盗门费等其他代办费用。
4.住户缴款至指定房款结算专户后,开发建设单位与住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具销售发票,并向住户提供《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
5.住户凭补偿安置协议、销售合同、发票、身份证明等资料办理房屋登记、国有土地使用证登记手续。
(六)回购结算方式
1.安置房在综合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前,业主单位不垫支、不预付建设工程资金。
2.安置房地块建造的公共、商业配套用房,由业主单位按照回购结算价格统一回购。
3.业主单位在安置房交付使用六个月内支付总房款的80%,剩余款项待小区评审后统一结算支付。
四、政策性支持
(一)规费执收标准
1.安置房开发建设单位应按审定的面积(不包括车库、阁楼)缴纳项目建设规费。
2.行政事业性收费除法律、法规规定不可减免的以外,一律予以减免;经营服务性收费优惠收取。(标准附后)
3.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不得因收费拖延项目审批,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完毕。凡有违规收费的,开发建设单位可拒绝缴纳,由市物价局、监察局进行查处。
(二)税收征管方式
1.安置房销售过程中,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开具房屋销售发票,并按规定向税务部门申报纳税。
2.安置房销售价格不高于回购结算价格的,相关税收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高于回购结算价格的,超出部分所涉税收由业主承担,开发建设单位先行代缴。
五、资金结算评审
安置房小区在综合验收合格一年内,由业主单位委托市审计局或者专业评审机构进行评审。开发建设单位应及时提交真实完整的相关资料。
六、责任追究
(一)有关人员在安置房建设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循私舞弊的,由有关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本意见后,安置房开发建设单位未按规定程序批准,擅自改变安置房用途,用于出售、出租或其他经营性活动的,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并将违规所得全额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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