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运营安全关乎城市正常运转与民众出行,汛期防洪防汛工作更是重中之重。这份地铁防洪防汛专项应急预案及流程范文大全,从前期预防准备、汛期监测预警,到应急响应流程、后期恢复处置,都有详细且科学的规划,为保障地铁平稳度汛提供有力支撑。下面是小编带来的地铁防洪防汛专项应急预案及流程范文大全。
地铁防洪防汛专项应急预案1
市地铁运营公司按照市交通委的统一部署,紧密围绕地铁安全运营的中心工作,以“确保安全运营、确保运营不中断”为工作目标,在总结历年防汛工作经验教训的基础上,针对今年防汛工作面临的新形势,重新修订《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防汛应急预案》,为所辖地铁线路安全度汛提供可靠保障。
一、落实责任,预案明确了防汛应急目标
预案适用于所辖范围内突发性水灾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水灾包括:路基下沉、护坡坍塌、车站结构漏水、出入口及洞口进水、电缆竖井进水、防汛设备故障等。推动实现“六落实四到位”:落实防汛责任制、落实防汛抢险预案、落实防汛抢险队伍、落实防汛抢险物资、落实防汛抢险应急运力、落实防汛避险措施。力争确保安全运营,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做到责任到位、指挥到位、任务到位、措施到位。做好汛期水灾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使水灾处于可控状态,保证防汛抢险组织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水灾对运营生产的影响,确保地铁安全运营。
二、科学分级,预案制定了分级处置办法
市地铁运营公司将防汛突发事件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IV级)、较大(III级)、重大(II级)、特大(I级)四个预警级别,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要求落实分级相应、主要防汛抢险措施、防汛抢险应急处置报告程序和后期处置。各有关单位、部门服从管理,服从调度,各级防汛抢险人员必须在岗备勤,确保地铁运营工作出现险情时,立即投入抢险,将险情控制在最小的程度和范围内。
三、强化组织,预案成立了防汛领导机构
市地铁运营公司成立防汛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包括调度中心、客运营销部、车辆部、设备部、房地产部、安全监察室、物资部、办公室、宣传部、运筹办、保卫部、后勤部及各有关单位,日常工作由运营公司防汛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各单位相应成立防汛分指挥部,由分公司经理任指挥,主管运营安全副经理任副指挥,成员包括各部室领导,日常工作由各单位防汛办公室(生产调度室)负责。同时,规定了市地铁运营公司防汛应急指挥部职责以及指挥、常务副指挥、副指挥、成员的职责,并建立起相应的组织网络,细化了各运营分公司和线路、供电、机电、通号、建安、车辆装备公司职责。
四、畅通信息,预案建立了信息管理制度
预案明确了公司防汛办、公司各级防汛分指挥部信息报送职责,公司各单位、各部门和个人的权利和义务,向上级防汛应急指挥部汇报的工作流程,防汛重大事件信息、防汛工作信息报送制度等。公司防汛办负责收集气象信息,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通知有关部门做好防汛抢险准备。公司各级防汛分指挥部应根据各自职责分工,迅速将情况上报公司防汛办,并安排人力密切监视、检查防汛重点部位设备的运转情况。对于各类防汛突发事件,以及可能导致其发生的各种隐患,公司各单位、各部门和个人都有权利和义务,向公司防汛办报告,并有权对相关部门的工作过失和不当处置行为进行举报。发生III级以上(含III级)防汛突发事件,经公司防汛应急指挥部主管领导批准后,公司防汛办及时向上级防汛应急指挥部汇报。
地铁防洪防汛专项应急预案2
一、编制说明
1.1编制目的
为确保成都地铁天府广场南渡线及暗挖试验段工程项目安全施工,预防突发性安全事故,及发生安全事故时能有效控制事态发展,及时组织事故抢险救灾工作,防范事故进一步扩大,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结合成都市往年雨季月份一般在集中在7月至9月间和本工程自身特点,特制定本预案。
1.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成都地铁1号线天府广场南渡线及暗挖试验段土建工程的暗挖隧道及明挖车站。
1.3 编制依据
1、成都地铁1号线天府广场南渡线及暗挖试验段土建工程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2、相应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
3、相关方的期望及要求
3、集团公司颁发的“程序文件”和“作业手册”;
4、现场踏勘所掌握的施工场地环境资料。
1.4编制原则
贯彻执行“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等,保证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
二、工程概况
2.1地理位置
本工程位于正在修建的天府广场局部改造工程以南,北接天府广场局部改造工程,南接天府广场~锦江宾馆区间,横跨东西御街,沿人民南路呈南、北方向布置;暗挖试验段土建工程包括1#线北端和2#线东端暗挖试验段,分别位于1#线天府广场站北端起往北17m范围和2#线天府广场站东端起往东16m范围。
2.2工程范围
本工程包括明挖车站和暗挖隧道两部分。明挖车站的起讫里程为YDK8+882.653~YDK8+990.400,车站长107.747;其中YDK8+882.653~YDK8+912.653之间30m采用盖挖顺筑法施工;暗挖隧道包括1、2#线联络线(长47.538m)、1#线右线(长25.9m)、1#线北端暗挖试验段(左右线各17m)、2#线东端暗挖试验段(左右线各16m)以及其他附属工程。工程分布见图1。
三、洪灾预防措施
1、在洪水期间防洪防汛领导小组必须安排昼夜值班,且保证手机24小时畅通,以保证事故发生后在第一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险救援;
2、调度常与成都市气象局保持联系,随时掌握天气情况,提前做好相应的防洪防汛措施。并加强与当地政府和应急部门(如消防、医院等)的联系,以便必要时请求当地政府和应急部门参与抢险救援工作;
3、必须进行防洪防汛检查。重点检查防洪防汛组织情况及施工现场防洪防汛方案措施是否落实,防洪防汛物资设备是否到位,各种制度是否健全;
4、必须做好对职工和民工的.洪灾意识教育,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遇有险情时做到指挥灵、行动快,迅速完成抢险任务;
5、做好救援物资的储备工作,并设专人严格保存及管理,非应急救援不得动用;机械设备按照预案要求组织,并设专人做好日常保养工作,以备不时之需。
四、应急处理措施
1、一旦出现暴雨天气,在场值班领导、领工员、工班长或安全员,应立即组织人员迅速撤离危险区域,无法立即撤离的机械不予撤离,以人为主,确保施工人员生命安全;
2、撤离危险场所后,立即清点现场施工人员数量,查看有无人员未逃离现场,组织公司全体员工进行抗洪;
3、立即启动应急救灾程序,组织人力、物力全力抢险救灾,减少降低灾害损失;同时向上级部门及当地政府部门汇报,请求支援;
4、当发生人员伤亡时,按紧急抢险方案及时进行救援工作。在确保救援工作人员无生命安全威胁的情况下进行抢救工作,若自身无救援能力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进行救援,同时做好相关配合救援工作;
5、当抢救出伤员时,根据伤员人数、受伤程度,由医务人员在现场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后,按照“先重后轻”的原则,及时将伤员送到医院进行抢救、治疗;
6、现场采取安全警戒线或隔离措施,防止其他人员进入危险区域,避免灾害损失的扩大;
7、根据灾害损失情况,按照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及条文的相关规定,及时上报上级机关或相关部门,等待下一步的调查处理。
五、组织机构与资源配置
5.1项目部成立应急救援小组(组织机构图见附件一)
为应对突发事件,在突发事件发生后能快速、及时做出反映进行补救,尽量减少财产和人员损失,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领导,项目部各主要成员参与的抢险领导小组,并配备足够的抢险物资设备和经受过抢险培训的抢险人员。应急管理组织机构网络图见下:
5.2职责和分工
5.2.1组长职责 应急管理组织机构网络图
(1)对项目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和直接领导责任;
(2)宣传、贯彻执行各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制度;贯彻和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组织大型安全检查和安全活动,加强安全教育;
(3)定期听取安全情况汇报,研究和解决施工生产中的安全问题;负责对事故救援所需资源做出统筹安排并监督落实到位;
(4)组织审批防洪防汛安全技术措施,积极采纳合理化建议,总结推广安全生产中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
(5)作为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负责组织发生洪水事故时的抢险救援工作,按照预案进行资源调配、组织分工,确保救援工作有序进行;
(6)主持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督促落实。
5.2.2副组长职责
(1)协助组长工作,在组长的直接领导和指挥下进行各项安全工作,对现场施工生产的安全负具体领导责任;
(2)组长不在救援现场时,负责履行组长职责;
(3)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制度、标准和条例,负责制定和落实防洪防汛安全技术措施;
(4)定期组织安全检查,清除事故隐患;
(5)坚持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6)当发生洪水事故时,负责组织领导小组进行抢险救援工作。
5.2.3小组成员职责
(1)在项目部领导下,认真监督各项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的实施;
(2)对防洪防汛救灾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3)当发生洪灾时,在防洪防汛应急小组领导的指挥下,按照洪灾应急预案,结合实际情况,迅速组织人员进行抗洪抢险。若洪灾严重,在做好上报的同时,迅速向当地政府部门汇报,请求支援。积极参加事后的调查、分析,总结经验,提高防洪防汛救灾工作。
地铁防洪防汛专项应急预案3
为有效预防和快速处置在建地铁工程防汛突发事故,避免和减少人员财产损失,提高地铁防汛安全突发事故的处置能力,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努力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首都在建地铁工程安全度汛,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以避免和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及财产损失为核心,做好在建地铁防汛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应对工作,努力维护首都稳定。
(二)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坚持把安全度汛各项工作落实到日常管理之中,全面做好预警预测及预警响应工作,努力实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坚持以总承包单位为主的原则。在建地铁工程安全度汛实行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制,项目经理是安全度汛的第一责任人,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所辖项目及分包单位实施统一协调。建立建设管理公司、项目管理(处)公司及施工总承包单位三级联防应急指挥机构,形成公司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安全度汛体系。
三、市在建地铁防汛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在建地铁防汛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
总指挥:
成员:
(二)指挥部职责
1、研究制定本市预防和应对在建地铁工程防汛安全事故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
2、负责本市重大和特别重大在建地铁工程防汛安全突发事故的应对工作,指导、督促有关区县开展一般和较大在建地铁工程防汛突发事故的应对工作;
3、分析总结本市在建地铁工程防汛安全突发事故的应对工作,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4、负责市属专业应急抢险队伍的业务管理和调度工作;
5、承办上级单位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指挥部总指挥职责
负责对本市在建地铁工程防汛安全突发事故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实施统一指挥。
(四)指挥部其它成员职责
指挥部所属的应急工作处、施工安全处及安全质量监督总站负责同志,在指挥部总指挥的领导下,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分别做好应急管理和在建地铁防汛安全管理工作。
应急工作处主要职责是:综合协调在建地铁防汛安全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做好应急值守以及应急信息的收集报送工作;当有关部门发布预警信息时,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汛情预警的响应工作;当发生突发事故后,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响应工作;完成指挥部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施工安全处、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主要职责是:组织、指导全市在建地铁工程防汛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消除工作;当有关部门发布汛情预警信息时,及时做好汛情预警响应工作;当发生突发事故后,做好抢险等应急响应工作;做好市级专业抢险队伍的业务管理和应急调度工作,指导协调各支抢险队伍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工作;负责专家的组织工作;完成指挥领导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五)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负责督促相关单位具体落实指挥部的决定;
2、负责收集、汇总、上报在建地铁工程防汛工作信息;
3、当有关部门发布汛情预警信息时,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汛情预警响应工作;当发生安全突发事故后,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响应工作;
4、负责指导相关单位开展在建地铁工程防汛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工作;
5、负责指导相关区县及责任单位组织开展本市在建地铁工程防汛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消除工作;
6、完成指挥部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相关区县建委职责
相关区县建委成立在建地铁防汛指挥部,为市指挥部的分指挥部。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做好以下工作:
1、负责指导、督促、检查辖区内在建地铁工程的总包单位做好在建地铁工程汛期安全隐患排查和消除工作;
2、当防汛部门发布汛情预警信息后,做好预警响应工作;
3、当发生在建地铁防汛安全突发事故后,及时协调相关资源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根据需要,在属地政府领导下,组织实施抢险避险转移、物资调运和群众安置;
4、负责做好辖区所属专业抢险队伍的建设管理和应急调度工作;
5、做好本辖区防汛安全信息的收集、汇总工作,及时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6、完成指挥部及指挥部办公室交办的其它任务。
(七)建设管理公司要成立安全度汛指挥部,下设安全度汛办公室。各项目管理(处)公司要成立安全度汛分指挥部。各项目管理(处)公司分别设立安全度汛分指挥部和安全度汛值班室,分指挥部应有施工单位负责人参加。建设管理公司要组织相关单位制定相应的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安全度汛预案,建立安全度汛组织机构,明确预警、事故分级,制定预警响应、应急响应程序措施等。
各参建单位在建设单位的领导下,逐级建立并完善在建地铁安全度汛的工作体制、机制;制定相关的预案和措施;全面开展汛期隐患排查和消除工作,积极做好应急抢险工作;建立相应的抢险队伍,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及时收集并报送有关信息。
四、安全度汛重点部位
(一)明挖基坑及工作竖井,防止雨、洪水倒灌,防止明挖基坑因暴雨或洪水的侵害造成变形,影响结构及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
(二)穿越或紧邻河、湖及地下管线密集区的施工段,如十号线6标花园东路站东基坑紧邻小月河等,防止因暴雨造成河水猛涨对地铁施工段造成不利影响。
(三)暗挖区间或车站,防止因暴雨造成隧道塌方、路面塌陷。
(四)管线复杂的地段(含盾构施工标段),加强日常巡视检查,预防因雨水等管线破损造成的灾害。
(五)各条线路施工场地周边防、排水系统,重要雨污水管线,防汛重要部位要组织重点排查,确保各施工场地排水管网与市政管网系统有效接合,保证汛期施工场地排水畅通。
各总包单位应按照安全度汛任务及重点部位,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建立健全预防工作机制。
五、预警分级及响应
(一)预警级别
按照市防汛办发布的汛情预警信息,市在建地铁工程安全度汛事故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共分为蓝色(IV级)、黄色(III级)、橙色(II级)、红色(I级)四个预警级别。
预警信息可对全市范围发布,也可对局部区域发布。
1、蓝色汛情预警(IV级):预报未来6小时雨量将达到20毫米以上、50毫米以下,城市主要道路、部分路段和低洼地带积水深度可能达20厘米。
2、黄色汛情预警(III级):预报未来6小时内雨量将达到50毫米以上,或已达到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城市主要道路、部分路段和低洼地区积水深度可能达30厘米以上,50厘米以下。
3、橙色汛情预警(II级):预报未来3小时雨量将达到50毫米以上,或已达到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城市主要道路、部分路段和低洼地区积水深度可能达30厘米以上,50厘米以下。
4、红色汛情预警(I级):预报未来3小时雨量将达到100毫米,或已达到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城市主要道路、部分路段和低洼地区积水深度可能达50厘米以上。
(二)预警响应
当接到防汛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时,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将预警信息报指挥部领导和成员单位。
1、蓝色、黄色汛情预警响应
预警范围内各条在建地铁线路的建设单位及各参建单位建立24小时现场值带班制度,项目经理和总工在现场驻守。开展对危险区域、危险部位的巡查,发现风险隐患立即排除。
加强对风险隐患部位的监控和数据监测,建立24小时专人现场看守制度,出现异常情况立即解决并上报信息。
相关区县建委领导、干部24小时在岗值带班,确保通讯畅通。指导、督促在建地铁建设单位及参建单位,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区域的巡查,对发现的灾害事故隐患和险情,指导、督促企业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排除。必要时,区县建委主管领导亲自到场解决问题。组织所属抢险力量和物资做好抢险准备工作。在工作中出现的重要情况及时报告指挥部办公室。
指挥部办公室随时关注信息,对重要情况要立即报告指挥部领导。施工安全处、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密切与区县建委的联系,对出现的重大险情要指导区县解决,必要时及时赶赴现场指导区县排除隐患。
2、橙色、红色汛情预警响应:在蓝色、黄色汛情预警响应的基础上,指挥部领导及各成员单位、各区县建委、各线路建设单位和参建单位领导到岗值带班,确保通信畅通。市、区各支抢险队伍和抢险设备物资24小时待命。对出现的隐患险情,各单位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必要时,指挥部领导带队到场指导排除隐患。
六、事故分级与应急响应
(一)在建地铁防汛安全突发事故分级
由于汛情引发的地铁工程事故,依据事故可能对在建地铁工程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个级别。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特别重大级别事故: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的;
(2)造成100人以上重伤的;
(3)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
(4)使地铁工程结构、周边市政基础设施、构筑物、建筑物遭受严重损坏,社会影响特别巨大;
(5)其它被认为应当启动特别重大级别预案的情况。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重大级别事故:
(1)造成10人(含)以上、30人以下死亡的;
(2)造成50人(含)以上、100人以下重伤的;
(3)造成5000万元(含)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4)使地铁工程结构、周边市政基础设施、构筑物、建筑物遭受严重损坏,社会影响巨大;
(5)其它被认为应当启动重大级别预案的情况。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较大级别事故:
(1)造成3人(含)以上、10人以下死亡的;
(2)造成10人(含)以上、50人以下重伤的;
(3)造成1000万元(含)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4)使地铁工程结构、周边市政基础设施、构筑物、建筑物遭受损坏等,社会影响较大;
(5)其它被认为应当启动较大级别预案的情况。
4、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般级别事故:
(1)造成3人以下死亡的;
(2)造成3人(含)以上、10人以下重伤的;
(3)造成100万元(含)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4)其它被认为应当启动一般级别预案的情况。
(二)应急响应
1、基本响应
在建地铁工程防汛安全事故一旦发生,事故所在区县建委、市轨道建设总公司应立即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启动预案,组织协调开展抢险救援工作,抢救伤员,保护现场,设置警戒标志,防止次生、衍生事故发生。
当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在建地铁防汛安全突发事故后,应在第一时间将信息报告指挥部领导以及市应急办和市防汛办,并立即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事故属地区县建委组织协调处置。
2、一般级别事故的响应(Ⅳ级)
建设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立即到场,协调项目总包单位、相关参建单位和相关方面力量,迅速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事故属地区县建委负责同志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协调相关方面力量和资源开展协调处置工作,及时跟踪动态信息,并将处置进展情况及时续报应急工作处。在处置过程中,配合区县宣传部门做好新闻宣传和媒体应对工作。
指挥部成员单位(施工安全处、安全监督站)指导区县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到场指导区县开展应急抢险工作。在事故处置过程中,应急工作处随时收集汇总动态信息,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指挥部领导、市防汛办和市应急办。
3、较大级别事故的响应(III级)
在一般事故响应的基础上,应急工作处立即向市防汛办和市应急办报告。
事故所在区县建委负责同志,陪同区县政府领导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协调相关方面力量和资源开展处置工作。及时跟踪动态信息,并将处置进展情况及时续报指挥部办公室。在事故处置过程中,配合区县宣传部门做好新闻宣传和媒体应对工作。
指挥部总指挥及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赶赴现场,指导、督促事故属地区县建委开展处置工作,全力营救伤亡人员,防止事态扩大,避免次生衍生事故发生。应急工作处及时汇总整理相关信息,并及时报市防汛办和市应急办。
4、重大和特别重大事故的响应(Ⅱ级)
在较大级别事故响应的基础上,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向市防汛办、市应急办报告。
事故所在区县建委主要负责同志在区县政府的领导下,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在指挥部相关人员到达现场前,立即组织协调相关方面力量开展先期救援工作,并随时将救援进展情况报告指挥部办公室。同时,为指挥部领导到达现场开展救援处置做好各项后勤准备工作。指挥部领导到达现场后,配合做好处置相关工作。
指挥部总指挥及相关成员单位负责同志立即赶到现场。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协调相关方面力量开展处置工作,全力营救伤亡人员、维护现场秩序,防止事态扩大,避免次生衍生灾害发生。应急工作处协助指挥部领导组织协调处置工作,及时汇总整理动态信息报市防汛办和市应急办。在处置过程中,指挥部会同市新闻宣传部门,随时做好新闻宣传和媒体应对工作,适时组织媒体接待,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5、扩大应急
因事态发展,超出了市指挥部的处置能力,需要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参与处置时,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启动扩大应急响应,报请市防汛办、市应急办给予支援。
6、响应结束
当在建地铁防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基本完成,次生、衍生和事故危害已基本消除,应急响应工作可宣布结束。
七、信息报告与管理
(一)信息报告
1、指挥部办公室、各区县建委及各条地铁线路参建单位应逐级建立覆盖全市在建地铁工程的应急信息网络,畅通信息渠道,建立信息联络员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
2、各区县建委及相关单位在收集、整理、报送防汛安全突发事故信息时,要始终贯穿预测预警、应急处置、善后恢复的全过程,对重要情况及突发事故信息,应立即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紧急情况时可在第一时间电话报告,2小时内再报送文字信息。
(二)新闻报道
1、在建地铁工程防汛突发事故的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应严格按照北京市关于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2、一般、较大防汛安全突发事故新闻报道,由属地区县政府会同防汛部门开展工作。重大以上防汛安全突发事故,在市防汛办和市应急办的组织协调下,由指挥部会同市新闻宣传部门开展工作,及时、准确报道事故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八、保障措施
(一)应急队伍保障
各总包单位、施工单位应设置防汛抢险常备力量,每个施工标段抢险人员不应少于20人。做好防汛队伍的培训、演练,为随时应对在建地铁防汛安全事故做好准备。做好抢险设备物资的储备、维护和更新,建立工作台帐,确保设备物资使用功能完好,能够随时调用。各施工现场必需在上汛前准备好常用物资,主要包括水泥、钢管、砂石料、铅丝、编织袋、麻袋、蓬布、麻绳,以及发电机、电焊机、注浆机、污水泵等,以满足抢险的需要。
相关区县建委应建立本辖区内运行稳定、且满足处置在建地铁工程防汛安全突发事故需要的抢险队伍。做好应急队伍的建设、管理工作,做好抢险设备物资储备、维护和更新工作。
北京建工集团应急抢险队、北京城建集团抢险队、北京市轨道交通工程应急抢险队,作为市级在建地铁防汛安全事故的应急抢险力量,接受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动。市属各支抢险队伍在上汛前,应做好抢险设备物资的储备、维护、更新,随时做好应对在建地铁防汛安全突发事故的准备。
当发生在建地铁防汛安全突发事故时,以企业和属地区县应急抢险队伍处置为主,当实施救援超出了区县抢险队伍的工作能力时,指挥部及时调动市级抢险队伍参与救援。必要时,指挥部可本着就近的原则,调动事故所在地周边区县的应急抢险力量参与处置,相关区县应服从防汛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动。
(二)后勤保障
由事故所在区县政府牵头,为处置在建地铁工程安全突发事故提供相应的后勤准备,主要包括:现场指挥部场所、人员餐宿、车辆、通信设备等。
九、宣传培训和演练
(一)宣传培训
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应定期组织各区县建委,对本预案和在建地铁工程安全防汛等相关知识进行培训。
各区县建委应定期组织本辖区在建地铁工程项目部,开展以在建地铁工程安全防汛和本预案为主要内容的专业知识培训。
(二)演练
1、指挥部办公室适时组织相关单位和资源,开展在建地铁工程防汛安全突发事故应急演练。
2、各区县建委、各相关企业在汛前开展在建地铁工程防汛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技能。
十、附则
本应急预案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应急工作处起草,并负责解释。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机构调整或其它特殊情况,以及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将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
各区县建委及相关单位应当参照本预案制定本辖区、本单位的相关应急预案。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