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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方案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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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方案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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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学校之间的校长、教师交流轮岗,要调转人事关系,形成真正意义的“人走关系动”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方案精选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方案 篇1

__中心小学辖6所村完小,总教学班45个,在校学生1015人。为解决我校教师数量不足的问题,实现优化学科专业化配置,特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这次选调教师工作有序公正进行,成立__中心小学20__年教师选调工作领导组,并邀请__镇纪委参与监督选调工作。切实增加工作透明度,坚持选调政策、选调计划、资格条件、录用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选调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选调名额及岗位

__市__镇永和小学语文教师1人;

__小学语文教师1人。

三、选调范围

教师岗位:__市在职在编的中小学教师。

四、选调条件

(一)教师岗位: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年龄女45岁以下,男50岁以下,身体健康。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具备相应专业的全日制学历,取得教师资格证,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4、任教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5、近三年来学科教学成绩不低于所在乡镇平均分10分以上情况。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__年__月__日至__月__日。

(二)报名地点:__中心小学校长办公室。

(三)报名:教师岗位报名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提供近三年来教育教学成绩证明材料。

(四)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五)资格审查:审查报名人员是否符合选调方案规定的范围和条件。

(六)报名联系人:肖老师151__________

六、录用办法

(一)教师岗位:

1、分岗位按学科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录用。

2、对于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舞弊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其选调资格。

3、考核分数核算:学术成果+获奖情况+班主任+教育教学成绩

(1)学术成果、获奖情况按照《__市教师职称竞聘考核评分表》计算成绩。

(2)有班主任工作经历的,按照1年加2分计算。

(3)近3年成绩:任教单个班级单个学科的,以(教学成绩平均分-所在乡镇平均分)计算;任教多个班级同一学科的按照(同一学科教学各班级成绩平均分-所在乡镇平均分)x1。1计算;任教同一班级的多个学科的,按照[(各个学科教学成绩-相应学科乡镇平均分)之和÷计算学科数]x1。1计算。以上成绩每学期累计计入总成绩,无教学成绩的学期,以个人其余学期得分平均分计入。

七、激励机制

根据《__市进一步优化教师资源配置的实施方案(试行)》__教体发〔20__〕__号文件精神,鼓励城区、坝区学校教师支持山区教育,凡申请交流到到我校__、永和两所学校任教的教师享受以下特别待遇:“城区、坝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优秀教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到__片区__小学和永和小学交流轮岗,且教育教学实绩突出的,当年符合晋升岗位等级的可直接晋升岗位等级聘用;当年符合晋升职称条件的可直接推荐晋升职称。”

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方案 篇2

根据《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__〕__号)、《关于推进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__教发〔20__〕__号)和《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__委发〔20__〕__号)有关精神,为建立相对稳定、流动有序、公平合理、资源共享的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推进义务教育区域优质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特制订本方案。

一、交流轮岗工作目标

以骨干校长、教师为交流重点,建立并完善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进一步扩大校长、教师交流覆盖面,科学有序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促进区域内优秀校长、教师资源均衡配置,整体提升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推进义务教育区域优质均衡发展。

二、交流轮岗工作原则

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是指各区市县(含先导区,下同)教育行政部门为了推进义务教育区域优质均衡发展而统一组织的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校校长、教师的异校流动。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1、科学合理。遵循义务教育规律以及校长、教师成长规律,创新管理模式,统筹规划,有序推进校长、教师合理流动。

2、公开规范。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规范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程序和办法,严肃纪律,加强监督。

3、以人为本。尊重校长、教师主体地位,引导其积极支持、主动参与交流,保障其合法权益。

4、促进发展。保持和发扬学校办学特色和优势,发挥骨干校长、教师引领作用,促进学校内涵发展。

三、交流轮岗范围和比例

(一)交流轮岗范围

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范围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校长、副校长及其他校级干部和教师(以下简称校长、教师)。

1、在同一所学校任教满9年及以上的教师(男55周岁及以下,女50周岁及以下)必须交流轮岗(个别偏远农村地区、__学校无交流轮岗条件的除外)。处于孕期、哺乳期或患病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医院诊断不宜交流轮岗的教师并在校公示后,可暂不交流轮岗;学校传统项目、特色课程的领衔教师,经本人、学校申请,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暂不交流轮岗,但延长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年。对于任教满9年教师较多的学校,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可有计划安排在3-5年内完成交流轮岗。

2、校长、副校长及其他校级干部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职满三届(每届三年)应交流轮岗,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一届的可不交流轮岗。

3、各区市县可以根据本地区师资队伍实际,通过放宽交流轮岗教师年龄等方式,扩大优质师资交流轮岗范围,加大对超编学校和超编学科教师的交流轮岗力度。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上教师,经本人申请,学校同意,也可参加教师交流轮岗。

4、根据《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__〕__号)要求,公费师范生服务期由10年改为6年,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至少1年。公费师范生工作满两年后原则上由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有计划地组织安排其赴农村学校支教交流轮岗。

(二)交流轮岗的比例

区市县每年交流轮岗校长、副校长及其他校级干部总量应不少于符合交流轮岗条件总量的15%。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每三年确定一次本地区义务教育优质学校、一般学校和薄弱学校,其中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数量原则上分别不超过本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总数的30%。城镇学校或优质学校每学年教师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轮岗条件教师总数的15%,一般学校每年教师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轮岗条件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交流轮岗应不低于交流总数的20%。

四、交流轮岗期限和方式

以城带乡交流到农村学校或农村学校之间交流轮岗的校长、教师,交流期间的人事关系可因地制宜,灵活管理,交流的时限原则上不少于2年(具体年限由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坚持组织选派与个人志愿相结合,采取多种途径和方式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

1、区域内校际交流。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将应交流教师指标落实到具体学校,根据学校层次、学科结构、教师队伍实际等统筹安排,统一组织实施。

2、区域内划片交流。对部分地域较大的地区,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可将地域内距离相对较近的学校划定为一个“片区”。“片区”内未完成交流轮岗的,由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协调调配其交流轮岗。

3、教育集团内交流。实施紧密型办学模式的教育集团,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可在集团内学校之间交流轮岗,主校区交流至分校区视为薄弱学校交流轮岗经历,分校区交流至主校区视为异校交流轮岗经历,交流轮岗期限不少于3年。

五、交流轮岗实施步骤

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原则上在每学年开学前由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按交流轮岗实施步骤统一组织完成。具体的交流轮岗实施步骤如下:

1、统筹规划。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全面梳理辖区内学校师资需求和学校用人情况,统筹规划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

2、制定方案。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地区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实施方案,明确交流轮岗的基本原则、条件、形式、程序、要求及奖惩措施等。

3、宣传动员。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对交流轮岗政策的宣传,进行广泛动员部署。通过宣传,让校长、教师充分了解交流轮岗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参与交流轮岗的自觉性。

4、个人申报。符合交流轮岗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校提交交流轮岗申请。

5、审批实施。各学校结合学校教师队伍实际确定交流轮岗教师名单,报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六、保障措施

1、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调整义务教育学校岗位设置方案,满足教师交流到农村和薄弱学校岗位聘用的需要。探索逐步提高农村学校中级、高级教师岗位比例,推动区(市、县)域城乡学校教师岗位结构比例的总体平衡。

2、在职务(职称)评聘工作中,将教师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工作经历作为申报评审高级教师职务(职称)和特级教师的必备条件。在乡村学校任教3年以上(含城镇学校交流、支教)、经考核表现突出并符合具体评价标准条件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可安排本辖区小学、初中在本校岗位结构比例内,预留部分中、高级岗位,专项用于聘任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交流轮岗的教师。优先任(聘)用具有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管理岗位任职经历的人员担任校级干部。

3、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参评特级教师、区市县及以上名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时,须有2所及以上学校工作经历,且每所学校工作时间不得低于2年,或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有3年及以上的工作经历。新任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应有在2所及以上学校工作经历,且在农村学校或相对薄弱学校工作时间不少于3年。

4、要加强对交流轮岗校长、教师的针对性培训,培训工作纳入各级校长教师培训计划和项目,并予以优先安排。对积极参加交流轮岗工作并在新岗位做出突出贡献的校长教师,要在各级评优表彰工作中予以倾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领导,确保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顺利完成。市教育督导部门将义务教育阶段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情况纳入市政府教育督导考核,并作为认定全国义务教育发展优质均衡县(市、区)的重要指标。

2、加强宣传,积极引导。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广泛宣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大意义和优化师资配置的政策,引导学校、校长、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理解并支持交流轮岗工作,为推进交流轮岗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3、认真组织,稳步推进。在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实施过程中,要妥善处理好校长、教师交流与学校办学特色传承的关系,优质学校交流轮岗到薄弱学校和一般学校的骨干教师数量必须多于薄弱学校和一般学校骨干教师交流出的数量,防止骨干教师“逆交流”现象发生,保护和调动各层次学校校长、教师积极性,确保交流轮岗工作稳步推进。

4、建立机制,规范管理。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常态化机制。每学年实施一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各学校要强化人文关怀,认真开好教师欢送会和欢迎会。每年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在完成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后,要将本地区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人员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保证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本方案印发后,《__市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__教〔20__〕__号)同时废止。

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方案 篇3

为深化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现教育公平,积极稳妥推进我县义务教育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根据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__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小学教职工“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加强县域内中小学教师的统筹管理,按照“总量控制、统筹调配、竞聘上岗、合同管理”的原则,促进县域内师资均衡配置,大力推进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交流范围及交流方式

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向城区义务教育学校交流轮岗,经县委编委审批后按计划组织实施。

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之间交流轮岗、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之间交流轮岗、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向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交流轮岗,实行备案管理。

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向非义务教育学校交流,按照《__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管理办法》(__编办〔20__〕__号)文件执行。

三、组织实施

(一)计划的申报、核准

县教体局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岗位空缺、岗位结构比例情况,按年度编制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轮岗计划,由县委编办审核,报县委编委审批。批准的使用计划,从批准之日起,原则上一年之内有效。

(二)人员的交流轮岗

1、县教体局负责拟定年度交流轮岗工作方案,经“县管校聘”联席会议研究后,报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同意;

2、工作方案印发至全县所有义务教育学校;

3、组织自行报名;

4、资格审查;

5、采取考试、测评、考核等方式,开展择优竞聘工作;

6、在教育系统内部公示拟交流轮岗教师名单;

7、报县委编委备案;

8、办理编制、人事调整等相关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扎实有序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是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决策部署,开展教师交流轮岗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进城乡教师均衡配置的重要举措,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按照有关要求和规定,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举措,确保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周密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县管校聘”联席会议制度,教育、编制、财政、人社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科学研判改革发展形势,相互配合,统筹推进,确保“县管校聘”管理改革顺利实施,维护社会稳定。

(三)严明工作纪律,加强督促检查。要严格遵守机构编制、组织人事等工作纪律,杜绝违规操作。如发生违纪违规等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县教育督导机构要会同有关部门,对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情况,加大督导检查,及时通报情况。

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方案 篇4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编办、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进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指导意见》(__教人〔20__〕__号)、《__市教育局、编办、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指导意见》(市教人〔20__〕__号)等文件精神,为全面推进我县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__大和__届__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促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为目标,以落实全区、全市教育发展大会和教师工作会议重要举措为抓手,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有序、规范的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机制,不断优化教师资源配置和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校长教师队伍专业化发展,逐步缩小县乡、区域、校际之间师资差距,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目标

加快建立和不断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促进校长教师优质资源的合理配置,重点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逐步探索建立健全“县管校聘”管理机制,推进县优质教师、校长资源共享,力争用3至5年时间实现县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师资保障。

三、人员范围及方式方法

㈠交流轮岗的人员范围

教师交流轮岗的人员范围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凡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且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满12年的教师必须交流。县镇学校、优质学校每学年教师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交流轮岗应不低于交流总数的20%。教师交流时间累计不少于3年。教师在农村学校、薄弱学校连续任教时间可根据工作需要予以延长。没有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工作经历的教师优先交流。

校长交流轮岗的人员范围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校长、副校长。校长、副校长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满两届后,原则上应交流。每次交流的年限按照校长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确定。校长、副校长在农村学校、薄弱学校连续任职时间可根据工作需要予以延长。新提拔的副校长原则上要有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一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处于孕期、哺乳期、严重残疾或因病,正在接受审计、纪律检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等特殊情况不宜交流的校长教师,在校内公示并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可暂不交流。正受各种处分(以相关执法部门相关处分备案为准)的教师不能交流,处分期结束3年后方可交流。

㈡交流轮岗的方式方法

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原则上在本县域内公办学校进行,跨县交流按干部调动方式办理。交流轮岗坚持组织选派与教师个人自愿相结合,可采取定期交流、跨校竞聘、学区一体化管理、学校联盟、名校办分校、集团化办学、对口支援、支教走教等多种途径和方式。有计划地选派县镇优秀校长到农村学校挂职锻炼,选派农村学校校长到县镇优质学校挂职学习。支持优秀校长、特级教师和自治区级教学名师到边远贫困地区农村学校任职任教。尝试开展“优秀校长+教务主任+学科骨干教师”团队式交流。

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重点是推动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职任教并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建立健全县域内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城镇学校与农村学校之间的对口帮扶机制。重点推动城镇学校向乡村学校交流轮岗,优质学校向薄弱学校交流轮岗,中心学校向村小学、教学点交流轮岗。县直属学校每年适当选派优秀校长、教师到薄弱学校或乡村学校支教。

四、激励措施

㈠完善校长选拔管理和教师评优评先机制

完善校长选拔制度,有交流轮岗经历或在农村学校、薄弱学校管理岗位任职经历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落实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机制,探索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试点,为推进校长交流轮岗提供制度保障。

完善教师评优机制,对具有交流轮岗经历,特别是交流轮岗时间长、做出突出贡献的校长教师,在各级评优评先时予以倾斜。参评特级教师时,必须有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连续任教1年以上的工作经历。从2018年起,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参加自治区级教师评优评先时,被评选人必须具有2所以上学校的工作经历或在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工作满6年。

㈡发挥校长教师职称(职务)评聘导向作用

在职称(职务)评聘工作中,坚持将教师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工作经历,作为参评高级教师职称(职务)的必备条件。在乡村学校任教3年以上(含县镇学校交流、支教教师)、经考核表现突出并符合具体评价标准条件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

校长教师交流到新学校没有编制空缺的,可在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内调剂解决用编。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上级部门跨校任命的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以及交流到乡村及以下学校任教的教师,新学校没有相应等级专业技术岗位空缺的,可采取拟聘岗位先进后出的方式,按原学校所聘岗位类别等级超岗聘用。校长及其他管理人员交流后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的,须明确其具体的专业技术岗位,并完成该岗位专业技术的职责和任务。

在乡村及以下学校任教累计满20年,尚未取得中、高级教师职称资格的教师,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并公示后直接申报更高一级教师职称。通过评审并取得职称后,可超比例聘用至相应的岗位,工资等相关待遇聘任到岗后方可享受。

以不变动人事关系方式交流轮岗到乡村及以下学校的教师,在交流轮岗期间可参与原单位岗位竞聘。具备中、高级教师职称(职务)资格但在原单位没有聘用到相应级别岗位的,任教累计满6年回到原单位工作后,可不受岗位比例限制,根据取得的教师职称(职务)资格,直接聘用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层次最低等级。

㈢完善交流教师培养培训机制

在自治区级名教师、名校长和骨干教师培养培训中,优先向县镇学校交流轮岗到农村学校的校长教师倾斜,向优质学校交流轮岗到薄弱学校的校长教师倾斜。加强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校长任职培训、提高培训和专题研修,加强对交流轮岗校长教师的针对性培训,培训工作纳入各级校长教师培训计划和项目,并予以优先安排。

㈣依法落实工资福利待遇

要切实保障参加交流轮岗校长教师的工资待遇,确保不低于原工资待遇,在绩效工资分配中予以倾斜,优先使用教师周转房。交流到乡镇或乡村学校的校长教师,在交流轮岗期间,按政策享受乡镇工作补贴、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等。

五、管理机制

㈠完善编制人事管理模式

在编制管理和岗位设置工作中,要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量内,按照“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增减平衡”的要求,采取互补余缺、有增有减的办法,统筹安排县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合理调整义务教育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及时调整义务教育学校岗位设置方案,适应和满足教师交流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岗位聘任的需要。义务教育学校中、高级岗位原则上应实行县乡(镇)之间、学校之间的均衡配置,并适当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倾斜。

将全县学校岗位进行集中管理,根据校长教师交流轮岗需要动态调剂,并在分配专业技术中、高级岗位时应确保边远艰苦农村地区中小学、薄弱学校不低于县镇同类学校岗位结构比例。

在全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额内设置一定比例的编制,在全县中小学教职工岗位结构比例内预留部分中高级岗位,为教育行政部门开展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提供保障。编制、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于交流轮岗工作积极给予政策支持。

㈡规范交流轮岗管理工作

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深入调研、摸清教师队伍实际,会同编制、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积极推动校长教师交流轮岗,重点组织骨干校长教师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超编学校向缺编学校流动。要注意保护和发扬学校办学特色,推进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城镇学校和农村学校共同发展,不断提高师资配置效益。

学校依法与教师签订聘用合同,负责教师的使用和日常管理。建立完善相应的考核和管理机制,建立完善骨干教师选拔和管理机制,建立完善交流的后续管理机制,建立完善交流教师档案管理机制,加强跟踪管理,加强对教师专业发展的指导和管理。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经历纳入其人事档案管理。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广泛宣传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大意义和优化师资配置的政策。要多形式引导校长教师深入认识交流轮岗的重要意义,为参与交流轮岗的校长教师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及时帮助解决工作生活困难,消除后顾之忧。要大力宣传和总结交流轮岗校长教师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为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㈢推进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管校聘”管理改革

积极推进“区考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打破教师交流轮岗的管理体制障碍。坚持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加强县域内义务教育教师的统筹管理,逐步缩小县域内县乡之间、学校之间师资配置差距。按照中央和自治区要求推进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按照“区考、县管、校聘”的教师职业准入和管理制度,全面推行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制度。统一县域内学校教师岗位结构比例标准,中、高级岗位结构比例向农村边远学校倾斜。完善县域内学校教师考核机制,统一考核程序和办法,指导学校规范开展教师考核工作。

积极参与推动国家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管校聘”示范区建设,实施“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等。要从本县实际情况出发,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大胆探索教师队伍管理新机制。

六、责任分工

㈠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市级指导协调、县级组织实施”的联动工作机制。资源县成立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协调小组,负责资源县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指导协调、组织实施。领导协调小组由县教育局、组织、编办、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县教育局具体负责。

㈡明确职责分工

县教育、组织、编制、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队伍的实际情况,编制校长教师交流轮岗规划,科学制定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交流轮岗工作长效机制。组织部门要会同教育行政部门进一步理顺校长管理权限,全力推进校长交流轮岗工作。机构编制部门切实加强教职工编制动态管理,并在编制政策上给予支持。财政部门进一步调整支出结构,为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提供必要的财力保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在“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岗位设置、聘用管理、职称(职务)评聘等人事管理政策方面做好衔接,支持校长教师交流工作顺利开展。

㈢加强考核监督

20__年秋季学期前全面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要将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纳入单位年终岗位责任制考核体系,对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推进不力,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单位,年终岗位责任制考核中作相应扣分。对交流轮岗工作滞后的学校负责人,以及不服从交流轮岗工作安排、不履行岗位职责的校长教师,予以责任追究。

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方案 篇5

为建立校长教师科学合理的交流轮岗制度,优化学校校长教师资源配置,推进我镇教育均衡发展,根据市教体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轮岗交流对象及条件

(一)教师交流对象及条件

教师轮岗交流对象为公办学校的在编在岗、在现任教学校服务已满2年的专任教师。具有较强的事业心,爱岗敬业,业务素质好,身体健康。每学年教师交流的比例应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20%,其中骨干教师交流应不低于交流总数的30%。交流期限原则上为2年,交流期限满,申请继续交流的,需按程序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其中下列人员不属于轮岗交流对象:

1、身体残疾或长年病假的教师(以县市级以上人民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经市教体局批假为准)。

2、当学年内有妊娠、产假期或哺乳期的。

3、妻子(丈夫)或子女长期患病卧床不起或长期住院的。

4、其他特殊困难的教师。

(二)校长交流对象及条件

校长交流对象为学校正、副校长。在同一所学校任同一职务满5年的正、副校长原则上均应交流。在同一所学校任职不满3年的正、副校长原则上不交流(提拔重用、违规违纪等特殊情况除外)。

二、交流形式及选派方式

(一)教师交流形式及选派方式

教师轮岗交流实行统筹安排。符合轮岗交流条件的教师按照个人申报、学校推荐、组织调配的方式确定。

1、调整型交流。人员编制富余学校教师向人员编制紧缺的学校交流。镇中心学校根据各学校实际编制、师资配置、学科结构、年龄层次等情况,对各村小教师进行调整型轮岗交流。

2、强制性交流。__初中和__镇中心小学教师,教学质量严重下降的;社会反响差的,不积极配合教育教学工作,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经教育后仍旧不改正的,实行强制性轮岗交流。

①同级班次位于全镇同年级倒数前二名的。(虽名次靠后,但学生平均成绩与排名前一位的班级文科相差不到2分的、理科相差不到5分的例外。)

②同年级的班级数少于3个,与同级同科平均分文科低于5分、理科低于10分的。(如接手的班级原来相差很大,但后来教师接手后成绩有进步,虽名次未变,但缩小了差距的例外。)

③同一班级的学科名次与上个年度相比,倒退三名以上者。(按全镇同年级同学科排列。但与前三位平均分相差文科不到2分、理科不到5分者例外。)

3、顺向性交流。在村小工作,连续两年教学成绩位列我镇同级同科第一的,由本人申请,经镇中心学校审核同意后,可以轮岗交流到镇中心小学或初中的小学部任教。

(二)校长交流形式及选派方式

村小校长在全镇村小内部进行交流,校长交流由镇中心学校根据工作需要,结合校长考核情况确定交流去向。

三、保障机制

(一)职称评聘。

交流期间保留原工资待遇不变。岗位编制保留在原学校的,职称评聘、岗位晋级在原学校进行,轮岗交流期间的工作业绩及年度考核情况由交流学校提供;岗位编制接转到交流学校的,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级在交流学校进行。

(二)优惠政策(仅限顺向交流人员)。

1、职称评聘优惠。政治觉悟高,大局意识强,服从组织安排,能够出色完成地方党委、政府安排的工作任务的,在职称评聘上给予优先考虑。

2、考核奖励优先。轮岗交流期间,由交流学校负责考核评优评先。在考核评优评先及各级各类表彰奖励评选活动中,优先考虑参加交流轮岗并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

3、培养培训优先。对轮岗交流人员,优先安排“国培”“省培”“市培”及其他各级各类中小学培训项目,在学科带头人、名师名校长、教学能手等培养、评选中,优先考虑参加轮岗交流的人员。

4、__初中和__镇中心小学教师在轮岗交流期间,年度考核为优秀者,在同等条件下,职称晋升和岗位晋级优先考虑;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者,可以申请回原学校。

四、工作要求

(一)各校要广泛宣传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政策精神和重要意义,为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创造良好的氛围和环境。要引导校长教师消除思想顾虑,进一步激发校长、教师参与交流轮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交流轮岗取得实效。

(二)交流学校要为轮岗交流人员提供食、宿等基本生活保障。要加强对轮岗交流人员的管理,轮岗交流人员的考勤情况、年度考核、工作量评估、绩效考核等由交流学校负责进行。轮岗交流期限已满,要组织学生、教职工,公平公正地对其服务期的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议考核。

(三)交流轮岗人员在交流期间,要坚决听从交流学校的指挥,服从交流学校的分工安排;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尽职尽责、勇挑重担,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认真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接受交流学校的考核,考核等次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四)轮岗交流教师如年度考核为不合格者,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扣发部分或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得享受轮岗交流的优惠政策,并继续延长轮岗交流年限。

轮岗交流教师如拒不接受学校分工,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工作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不得职称晋升和岗位晋级;对有严重违规违纪的,交纪检监察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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