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个人生阶段都会带来新的挑战,我们需要不断调整自己的步伐。写总结时要注意语气平和稳定,不要过于情绪化和主观化。以下是一些优秀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学习。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篇一
第一条本制度根据《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结合公司实际而制定。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管辖内的所有生产、办公、生活场所(员工集体宿舍、食堂等)和没有签定消防安全协议的出租房屋建筑及场地。
第三条疏散出口:
2、房间内最远点与最近疏散出口的距离不应大于20m。
第四条疏散门:
1、疏散门应采用平开门,不应采用平移门、卷帘门及旋转门;
2、疏散门应向外开启,当其建筑面积不大于60且经常停留人数不多时,可向内开启。疏散出口不应设置门槛,在距疏散出口1.4m范围内不应设置台阶及影响人员正常疏散的障碍物。
第五条疏散走道:
2、疏散走道与其它部位应采取防火分隔措施;
3、疏散走道的地面、顶棚及隔墙等不应采用可燃材料装修,严禁采用燃烧后产生剧毒气体的材料进行装饰或装修。
第六条疏散楼梯:
3、疏散楼梯宜通至上人屋面,且在各楼层的平面位置不应改变,其首层应能直通室外。
第七条安全出口:
1、办公室、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内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当层数不超过3层,且人数不超过50人时,可设一个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但必须在窗口、阳台等部位设置辅助疏散设施。
2、除特殊情况外,人员密集场所的窗口、阳台等开口部位不应设置防盗窗,当必须设置时,应有从内部易于开启的装置,窗口、阳台等开口部位应设置辅助疏散器具。
1、安全出口和疏散门的正上方应采用“安全出口”作为指示标志;
4、设置在疏散走道两侧的蓄光型疏散指示标线应保持连续,设置在疏散路线地面上的蓄光型疏散指示标志应采用嵌入式,蓄光型疏散指示标志的激发光源或自然采光量应达到规定要求。
第九条应急照明灯:
2、疏散路线上的楼梯间每层都必须安装应急照明灯;
第十条分公司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责任职能部门为分公司安全技术室,管理责任人为其所在班组的负责人。
第十一条公司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责任职能部门为安全生产部,公司机关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责任人为安全生产部安全员。
第十二条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禁止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楼梯间;
2、人员密集场所在使用期间疏散出口、安全出口的门不应锁闭;
5、消防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消防安全标志应完好、清晰,不应遮挡;
7、举办会议、考试、表演等大型活动,应事先根据场所的疏散能力核定容纳人数。活动期间应对人数进行控制,采取防止超员的措施。
第十三条安全疏散设施管理责任人应每天进行检查,确保消防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清晰、有效、没被遮挡,发生损坏时应及时向管理责任职能部门汇报,以安排维修、更换和整改。安全疏散设施管理责任人对整改质量负有监督和验收的责任。
第十四条安全疏散设施管理责任职能部门每月应组织一次检查,进行一次疏散设施实验检测,并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第十五条应急灯均以放电状态出厂,使用前必须进行20小时的充电,才可进行放电。使用中的应急灯具应定期进行性能检查,每半个月或一个月通过连续开关试验,以检查电路转换及电池的应急功能,并进行放电,以延长电池使用寿命。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篇二
(一)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实施对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管理、维护安全疏散设施。
(二)疏散指示标志、火灾应急照明等设施应设置齐全、保持完好有效。
(三)应在明显位置设置安全疏散图示和警示文字和符号。
(四)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禁止占用疏散通道,不应遮挡、覆盖疏散指示标志。
(五)禁止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安装固定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六)学生住宿房间的外窗不应设置影响安全疏散和施救的固定栅栏等障碍物。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篇三
(一)根据设备使用的规范要求、使用年限、磨损程度以及故障情况,编制设备的年度、月、周、日维护保养计划,明确维护保养工作的开始时间及完成日期,按期完成计划项目。
(二)根据设备运行周期,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按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维修和保养。维护保养工作应根据设备的不同部位,编制维护保养项目明细,对易磨损、老化部位实施重点维护保养,及时更换破损、变形部件,保证设备的安全等级和质量标准。
(三)在维护保养工作中,摸索设备使用及磨损规律,确定维护保养周期。依据维护保养周期,储备维护保养工作所需的设备零部件,保障及时有效地实施维修保养计划。
(四)在不影响维修保养质量的前提下,大力提倡修旧利废。增强设备维修人员节支降耗意识,减少或降低维修保养的'物料消耗。
(五)维修保养工作切忌走过场,敷衍了事。应建立设备维护保养档案记录,将每次维修情况、维修内容、更换配件情况用文字记录备案。使维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为员工专业技术培训提供教案。做到心中有数。设备使用部门的管理人员应随时掌握维护保养计划的落实情况,并负责监督检查,使设备维修保养制度化、规范化。
设备维修质量高低,取决于维修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各使用单位应加大维修人员专业技术培训的力度,使其不断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术,才能满足项目部硬件设施设备不断更新的技术要求。
(六)当设备发生故障时,维修人员应迅速赶赴设备现场,根据故障现象,分析判断故障原因,并针对故障原因实施有效地维修处理。同时,对设备故障点相关部位进行附带检查,防止遗漏其它事故隐患。确认排除故障后,交由运行人员启动设备,待设备运行正常后方能撤离设备维修现场。
如果达到了应急预案的预警要求,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确保紧急情况得到有效处理,防止故障扩大。
文档为doc格式。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篇四
副组长:副园长。
组员:各班班长。
二、
1、人员分工。
(1)发现火灾者:大声呼叫,拨打119火警电话讲明起火地点,并迅速报告园领导。(责任人:火灾第一发现者)。
(2)行政人员分工。
(3)班级人员分工。
(4)后勤人员协助班级疏散幼儿,具体分工。
(5)特岗老师分工。
两位特岗老师在哪个班上上课就负责在哪个班级负责协助疏散该班孩子,如没上课就到托班,另外一名不上课的体育老师负责摇铃示警。
2、各班疏散路线。
2、应急措施。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篇五
为了完善生产设施管理,充分利用设施设备残值,保障加油加气站报废设施不会造成社会危害和环境危害,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加油加气站所有生产设施的.拆除和报废。
3.职责。
3.1站长负责拆除和报废生产设施的管理。
3.2技术员负责拆除和报废生产设施的具体实施工作。
4.控制程序。
(1)严禁私自拆除和报废生产设施,生产设施符合下述一项或多项,方可进行拆除和报废:
1)能源消耗高,按国家规定应淘汰的设备。
2)由于技术进步,先进设备替换落后设备。
3)定期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压力管道。
4)由于生产工艺改进或生产规模的扩大,不能满足生产能力的设备、管道。
5)严重腐蚀,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管道。
(2)生产设施撤除和报废程序。
1)根据生产设施撤除和报废条件,提请公司审批。
2)加油加气站应编制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方案,明确报废设施的处置方法。
3)拆除生产设施应确保拆除安全,拆除前应进行必要的隔离、置换、中和、断电等措施后,按照生产设施拆除方案进行作业。请承包商进行拆除时,应签定生产设施拆除合同,对承受商的管理应符合相关法律要求。
4)报废生产设施应当消除不安全因素,不得留下隐患。生产设施必须进行必要的处理,如清洗置换等,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
5)气瓶报废应作破坏性处理。
6)生产设施的拆除和报废,必须有帐可查,并且相关材料要存档。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篇六
第一条本制度根据《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结合公司实际而制定。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管辖内的所有办公、工作场所。
二、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的设置要求。
第三条疏散出口:
办公室疏散出口为走廊西头出口,各仓库疏散出口为出入库进出口;
第四条疏散门:
1、疏散门应采用平开门,不应采用平移门、卷帘门及旋转门;
2、疏散门应向外开启,疏散出口不应设置门槛,在距疏散出口1.4m范围内不应设置台阶及影响人员正常疏散的障碍物。
第五条安全出口:
除特殊情况外,窗口等开口部位不应设置防盗窗,当必须设置时,应有从内部易于开启的装置。
安全出口和疏散门的显著位置采用“安全出口”作为指示标志;
第七条应急照明灯:
办公室和仓库各个安全出口应安装应急照明灯;
第八条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责任职能部门为仓储部,管理责任人为其所在部门的负责人。
第九条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禁止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楼梯间;
2、消防应急照明、消防安全标志应完好、清晰,不应遮挡;
3、安全出口、公共疏散走道上不应安装栅栏、卷帘门。窗口等部位不应安装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栅栏、卷帘门,否则必须在窗口等部位设置辅助疏散设施。
第十条安全疏散设施管理责任人应每天进行检查,确保消防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完好、清晰、有效、没被遮挡,发生损坏时应及时向管理责任职能部门汇报,以安排维修、更换和整改。安全疏散设施管理责任人对整改质量负有监督和验收的责任。
第十一条应急灯均以放电状态出厂,使用前必须进行20小时的充电,才可进行放电。使用中的应急灯具应定期进行性能检查,每半个月或一个月通过连续开关试验,以检查电路转换及电池的应急功能,并进行放电,以延长电池使用寿命。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仓储部修订并负责解释。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篇七
一、严禁占用疏散通道,疏散通道上严禁摆放货架等物品。
二、严禁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门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三、严禁在营业、生产、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或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四、对应急照明灯具、疏散指示标志要求定期进行测试检查,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五、对发现的问题要进行当场整改,整改确有困难的,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限期改正确保安全疏散设施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篇八
7、举办会议、考试、表演等大型活动,应事先根据场所的疏散能力核定容纳人数。活动期间应对人数进行控制,采取防止超员的措施。
第十三条安全疏散设施管理责任人应每天进行检查,确保消防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清晰、有效、没被遮挡,发生损坏时应及时向管理责任职能部门汇报,以安排维修、更换和整改。安全疏散设施管理责任人对整改质量负有监督和验收的责任。
第十四条安全疏散设施管理责任职能部门每月应组织一次检查,进行一次疏散设施实验检测,并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第十五条应急灯均以放电状态出厂,使用前必须进行20小时的充电,才可进行放电。使用中的应急灯具应定期进行性能检查,每半个月或一个月通过连续开关试验,以检查电路转换及电池的应急功能,并进行放电,以延长电池使用寿命。
四、附则。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篇九
一、明确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定期维护、检查的要求,确保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要求。
二、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禁止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楼梯间;
2、在使用和营业期间疏散出口、安全出口的门不应锁闭;
4、常闭式防火门应经常保持关闭;
8、消防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完好、有效,发生损坏时应及时维修、更换;
9、消防安全标志应完好、清晰,不应遮挡;
10、安全出口、公共疏散走道上不应安装栅栏、卷帘门;
11、窗口、阳台等部位不应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栅栏;
13、举办展览、展销、演出等大型群众性活动,应事先根据场所的疏散能力核定容纳人数。活动期间应对人数进行控制,采取防止超员的措施。
三、安全疏散设施检查应填写《安全疏散设施检查记录》并存档。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篇十
一、对新来员工须进行消防安全的职前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消防安全基本常识,灭火器及消防栓的操作使用等。
二、对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记录存档。
三、每个季度对全体职工进行疏散演习,对义务消防员进行灭火演习专门培训,使每个员工都能熟练,会使用灭火器材。
四、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及职工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五、各工作人员应经常展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根据各工作部门的特点,进行针对性的教育。
六、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2、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一、建立建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岗位安全责任制,明确各自职责,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二、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有人签名,上报整改,消除隐患。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本店规定给予处罚。
一、本店的安全道口,疏散楼梯,疏散走道的宽度必须按规范设置。
二、所有的疏散道口,楼梯,走道必须配置相应照明和疏散标志。
三、上班时,各个楼层保证安全道口畅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锁。
四、各个楼层应按规定存放物品不得堵塞通道。
五、负责人应按规定定期检查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是否完。
好,发现损坏及时维修。
一、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应定点存放,定人保养,定期检查。
二、对职工进行教育,要求职工爱护消防器材设施,对刻意破坏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要赔偿,并惩罚。
三、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等消防设施及器材,并保持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二、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专门电工负责。
三、工作人员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关闭,否则将对责任人进行惩罚。
四、禁止使用电热棒,电磁炉等大功率电器。
6、电气设备的检查和制度。
一、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必须由专门电工按规定进行实施新设、增设,更换电气设备必须经过主管部门,维修部门,检验合格后投入使用。
二、电气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修,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三、电气设备的库房,应严格按照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防静电措施。
四、对管理和使用设备的人员,应定期进行教育培训,以提高有关人员的消防安全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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