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流逝得如此之快,前方等待着我们的是新的机遇和挑战,是时候开始写计划了。我们在制定计划时需要考虑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并保持灵活性和适应性。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计划范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物业收费计划表篇一
1、党政机关办公楼物业管理形成润华物业模式和特色
2、润华物业企业文化宣贯工作深入每一个管理团队
3、培训工作分层次、有效果、成制度。
4、重视细节管理,加强良好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度。
5、重视项目的潜力挖掘,是物业收入有所增加。
为了完成工作我的工作目标,我将实行如下工作措施
1、创建和谐办公楼,推行机关办公楼健康文化
1)编写办公楼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主要包括火灾、盗窃、抢劫、停水、停电、浸水、电梯困人、受伤疾病等子预案,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编写成册,广泛向业主宣传,营造安全氛围。
2)各管理处配备安全便利箱,放置打气筒、创可贴、毛巾、哨子、针线包、救心丸等,为业主提供方便,以备不时之需。
3)办公楼内创办健康专栏,共分为春夏秋冬四期八刊,宣传健康知识,内容涵盖饮食、运动、疾病、营养等方面,营造健康文化氛围,把健康知识送到业主手中。
2、延伸机关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范围:在原有的首问责任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延伸服务满足业主需求,对于业主所提的诸如办公室钥匙丢了、自行车爆胎、电脑坏了、甚至家中电视机故障、电冰箱不制冷等合同内没有约定的问题,管理处把业主当朋友,急其所急,建立服务服务电话档案,有意识联系一些家具维修、门窗维修、汽车维修、管道疏通、窗帘安装、知根知底的木工泥水工等,以及自来水、煤气、供电局等维修电话,在业主需要时提供给他们,解业主燃眉之急。
3、在管理处推行“五不”服务,这是微笑服务的重要体现。一是对业主的询问不说“不”字;二是对业主的投诉不说“不”字;三是对岗位内外的需求不说“不”字;四是面对困难棘手的问题不说“不”字;五是对公司没有的服务项目不说“不”字。
4、各管理处上半年全面调查业主需求,推出服务新举措。
1、制定xx年济南西片区物业管理部的企业文化工作计划。
2、建立通讯员制度。每一名管理处设立一名通讯员,以润华报、百年润华、济南物业管理杂志为宣传的主要阵地,负责本管理处的宣传报道工作。每月至少一篇,20号以前上报项目部,所有稿件除用于投稿外,管理部每月编写文化简报,并发至各管理处,加强管理处的沟通力度。
3、每个季度各管理处组织润华报阅读活动,书写活动心得,提高员工对企业的认同感、自豪感和向心力。
4、编写企业文化宣贯手册,主要包括集团简介、物业公司简洁、项目介绍、公司荣誉等等,用于员工的岗前培训,由管理处主任负责入司前的第一堂课。
1、每个管理处蹲点工作,切实掌握管理处工作水平和存在的问题,制定有效的培训方案。
2、每月常规培训按时提报培训计划,不定时检查计划落实情况及培训效果。
3、完善员工的岗前培训,推出岗前培训的内容,由各管理处主任及助理负责落实。
4、加大管理人员的培训。俗话说:“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管理处骨干员工的水平提升不上去,操作层的水平可想而知。每周管理处例会上,除讨论工作之外,由管理处主任负责对骨干进行培训,内容要记录在会议纪要上,并列入主任考核。同样,在物业管理部召开的会议上,也要督促检察管理处主任的学习情况。
5、各管理处主任会同事务助理编写自己项目的物业管理实施手册,要求结合实际,总结经验,便于各项目之间取长补短。手册的内容包括:项目概况、组织架构、管理制度、案例汇总、费用测算、实战经验等。在总结中不断提升自我,也为以后的管理奠定基础。
细节存在每一天的工作中,我的切身体会是,制度再好再完美,如果不执行不落实那只能是空谈,如果执行起来不连贯、不坚持,那就是我们的检查监督出了问题。特别是已经接管一年以上的项目,管理处主任一定要不断地反思自我。
物业收费计划表篇二
忙忙碌碌的20xx年已经过去,不知不觉中20xx年也已悄然而至。时间总是以我们墨守成规的方式中一天又一天的的.结束,回望这几年来自己的工作情况我想也只是在光阴中虚度了1000多个日夜罢了。想起自己的从前,又看到了现在的自己,又想象到这已经发生的20xx,我对今年的工作充满了期待,也做好了如下规划。
一个拥有坚定的毅力和永不放弃精神的单位,必定有一支团结而坚不可摧的队伍,而我们每个班组就是这个单位中那一道巩固的防线和堡垒。在这新的一年中我会利用班务会,班前讲话和各种机会引导本班每一个人树立起正确的思想意识观念、过硬的职业素质观念,让大家明白到这里是干什么的?个人的职责是什么,个人的操守是什么,在这4天的工作中体会到因为付出而收获的快乐。也要严禁本班出现说是非,倒闲话,为整个单位带来更多的正能量,逐渐消除不良的负面情绪和影响。
遵守收费站的各种规章制度和规定是我们每个人应做的责任,这并不是形同虚设给人看的,而且这也是一种方式并不是根本目的,在这一方面我会督促并严格管理本班人员,做到令行禁止,严格按照制度工作,做到应收不漏应免不征, 严格按照规定谨慎操作。坚持原则,文明服务,做到耐心解释,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以正确客观的方式处理问题,防止矛盾激化。及时为司机解决遇到的各种困难。
因为站小,车也少,有些同志总抱着无所谓业务好不好,上班总带着有疏导,有班长操作的懒惰思想,在今年的工作中,我会履行班长应尽的义务,在处理有些问题时,现场给大家操作,给大家讲解,多让大家自己操作练习,争取让大家都孰能生巧,不再在业务的问题上面掉链子,同时也要让大家明白遇事要沉着冷静,做到反应迅速,机制灵活的处理每一个车型的操作。所以我们每个收费员都要提升业务素质,始终做到以理服人,心胸大度一点,用无声的微笑化解一次次的矛盾。坚持实现路畅人和的共同目标,通过每月开展“微笑服务之星,收费无差错”等评优选先,不断提升窗口服务质量,在站内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
几年来大家的行为有好有坏,班组的团结也有分有散,同事的感情也有失有得,但归根结底还是好的多,期待的20xx年我的工作重点也就是班组成员的管理,严格落实,我将紧紧围绕站领导提出的各项要求在班组管理这个工作重心制定出相应的班组管理制度,并结合本班成员特点,让大家能够令行禁止,认真履行本职岗位工作,发挥每位同志的协调作用形成一个团结的整体,我也会在平时多加强与班组人员的思想交流,做到行动思想一致,合理安排工作计划,更好的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新的一年又是一个新的开始,在新的一年中,我们班也将继续努力,协调好监控和车道的沟通,以积极的态度和饱满的精神投入到新的一年的工作当中,克服困难,再接再励,把各项工作推上一个崭新的台阶。每当我想起这句歌词:“岁月像一把无情刻刀,改变了我们模样,”但不变的是我们共同拥有的那些逝去的青春,生命不息,奋斗不止。
物业收费计划表篇三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引领,争创县级文明城为目标。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和应援尽援的要求,主动将法律服务送到社区,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突出重点,讲究实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通过积极的调查研究、思想疏导、矛盾纠纷调处和援助案件的办理,努力减少和消除各种不稳定因素,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权威的法治环境,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贡献。
按照司法部和省厅、市局的部署,结合市、县民生工程目标,通过深化法律服务进社区主题活动,促进形成依法有序表达诉求、及时有效解决问题的社会环境,推动提高社会服务管理水平,保障司法公正,使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能力不断增强;社区规范化建设和依法管理的水平进一步提升;社区的法治环境进一步得到完善;法律服务质量和社会知晓率进一步提高。
法律服务进社区,化解纠纷到家门。
为加强此项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特成立南昌县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领导小组,南昌县司法局党组书记高道荣任组长,南昌县司法局副局长张会春、南昌县司法局纪检组长万小红、南昌县公证处主任陈学斌为副组长,南昌县司法局维稳信息员邓亮为常务副组长,法援中心、公证处、致力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站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南昌县法律援助中心。
物业收费计划表篇四
新发改法规〔2012〕3088号印发
第一条为加强我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建立物业服务“质价相符、优质优价”模式,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自治区境内依法登记、取得住房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并收取费用的行为,以及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管理物业服务收费的行政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物业,是指已建成交付使用的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配套设施设备、场地等。
本办法所称业主,是指房屋的所有权人。
本办法所称使用人,是指房屋的承租人或房屋的实际使用人。
本办法所称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接受经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使用人)委托,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物业小区公共区域清洁卫生、冰雪清除服务、公共区域维护秩序(安全、交通、消防等)服务、公共区域绿化养护服务,以及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保养及维修服务,按约定或规定向业主(使用人)收取的费用。
第四条政府鼓励和倡导业主(使用人)根据物业服务的内容和质量标准要求,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自主选择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服务等级,确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正当的价格竞争,禁止价格欺诈。
第五条物业服务收费实行统一政策,分级管理。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是物业服务收费的主管机关,按照价格管理权限,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和指导。
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制定物业服务收费的政策和定价原则,指导全区物业服务收费的管理工作。
各地、州、市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国家、自治区物业服务收费的有关政策规定,按照物业服务收费的定价原则和定价办法,结合当地实际,调控本地、州、市物业服务收费水平,制定本地、州、市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及普通住宅物业收费指导价。
县(市)价格主管部门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及普通住宅物业收费指导价管理当地物业服务收费,监督物业服务企业的收费行为。
第六条物业服务收费属经营性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合理、公平以及收费项目、标准与服务内容、服务质量相适应的原则,根据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合理利润确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第七条物业服务收费的价格构成因素为:
(一)人员费用:是指物业服务企业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按规定计提的工会经费、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以及按照政府有关规定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包括养老、医疗、住房公积金、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等)。
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含电梯、消防设施)正常使用和运行、维护保养、检测和公共用电(含楼道照明用电)所需的费用。不包括保修期内由建设单位履行保修责任支出的维修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计入物业服务成本。
物业小区的水、电、暖二次供应费用应计入物业服务成本,不再另收。采用中央空调(地源热泵、太阳能等)供暖(冷),其动力设备发生的能源费用、运行维护费用应计入其供应价格中,不计入物业服务成本。
(三)清洁卫生费:是指物业服务区域内公共场地(所)、公共设施、设备房(间)、环境卫生所需的工具购置费、消杀防疫费、化粪池清理费、管道疏通费、清洁用料费、环卫所需费用、二次供水设施设备的消毒及保洁防疫费用等。
居民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由业主(使用人)按当地政府有关规定自行缴纳,不计入物业服务成本。
(四)绿化养护费:是指管理、养护绿化所需绿化工具购置费、绿化用水费,花草树木修剪费、补苗费、农药化肥费、防治病虫害等费用。不包括应由房屋建设单位支付的种苗种植费和前期维护费。
(五)秩序维护费:是指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秩序所需的器材装备费、安全防范人员的人身保险费及由物业服务企业支付的服装费等。不包括应由房屋建设单位支付的共用设施设备的监控设备和器材装备费用。
(六)办公经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为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正常的物业服务活动所需的办公用品费、交通费、房租费、水电费、取暖费、通讯费、书报费及其他费用。
(七)固定资产折旧费:是指按规定折旧方法计提的物业服务固定资产的折旧金额。物业服务固定资产是指在物业服务区内由物业服务企业拥有的、与物业服务直接相关的、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资产。
(八)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是指物业服务企业购买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所支付的保险费用,以物业服务企业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单和所交纳的保险费用为准。
(九)经业主(使用人)同意的其他费用:是指业主或业主大会按规定同意由物业服务费开支的费用。
(十)法定税费。
(十一)合理利润。原则上成本利润率不超过5%。
第八条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使用人)应当在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和收费办法。
物业服务收费按照房屋权属证书记载的建筑面积计算;尚未进行权属登记的,暂按购房合同记载的建筑面积计算。
住宅小区内的物业已完成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但小区内的道路、绿化、部分公共设施未达到设计要求或使用要求的,物业服务费用由房屋建设单位承担。
纳入物业服务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房屋建设单位出租的、因房屋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服务费用由房屋建设单位缴纳。
第九条普通住宅(指除别墅以外的所有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由各地、州、市价格主管部门根据物业服务行业成本,在听取企业和业主(使用人)意见的基础上,按物业服务等级分类制定、发布指导性收费标准。
费标准。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区分业主(使用人),实行不同的收费标准。
第十条住宅小区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按照《自治区住宅物业服务等级规范标准细则》协商确定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服务的等级,并按照“分等定价、质价相符、优质优价”的原则,在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指导价范围内,协商确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未成立业主委员会,其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前期物业服务的,其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由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由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核定。
第十一条为住宅小区配套建设的非住宅用房(商业用房、幼儿园、诊所等)及改变用途的住宅,其物业服务收费应在统一的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基础上加价。原则上用于商业的加收不超过100%;用于办公的加收不超过50%,具体加价办法由各地价格主管部门确定。改变住宅用途的,须经有关部门许可。
对业主拥有产权(或使用权)的车库及车库内的车位按照住宅物业收费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第十二条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备案制度。物业服务企业在收取物业服务费前应到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提交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物业服务合同等材料,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具体办法由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三条住宅小区内的车库及车库内车位的产权拥有人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提供机动车辆停放服务的,其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由各地价格主管部门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制定,其产权拥有人应当缴纳物业服务费,并按约定向物业服务企业支付酬金。
机动车辆停放占用小区内的公共道路、公共场地的,车主应当缴纳场地占用费。场地占用费由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指导价,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可在指导价范围内协商确定场地占用费标准;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由当地价格主管部门确定场地占用费标准。场地占用费应当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收取,物业服务企业应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其收入原则上按照业主大会的决议分配使用,也可以将收入的30%用于补偿物业服务企业费用支出,70%用于住宅小区内公共区域、公共设施的专项维修、更新改造,并向全体业主(使用人)定期公布实际收入与支出情况,接受业主委员会及业主的质询。
业主(使用人)对车辆或非机动车辆有看管要求的,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另行约定看管责任、看管费用等。
第十四条业主(使用人)对房屋进行装修,应当在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向物业服务企业告知。通过约定或以协议的方式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及损坏公共财产的赔偿办法。物业服务企业及其他组织不得向业主(使用人)收取装修管理费等任何名目的费用。房屋装修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应由业主(使用人)自行清运,需要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清运的,由双方协商确定费用。
第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不承担收取自身不提供服务的费用的义务。任何单位不得强行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代其向业主(使用人)收费,供水(排污)、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环卫等单位应当向住宅小区内的最终用户按照有关规定收取费用。需要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代收费(代抄表)的,应征得物业服务企业同意,委托单位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委托合同,并向物业服务企业支付酬金。
上述收费凡属于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应当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任何单位不得乱加价、乱收费。
第十六条前期物业服务费按月收取,成立业主大会的,业主委员会可与物业服务企业通过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前预收,预收时间不得超过六个月。
人)提供配送、维修、安装等服务的外来人员收取包括办证费在内的任何费用。
第十八条物业服务企业按规定向业主(使用人)收取了物业服务费的,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重复收取性质相同的费用。
第十九条物业服务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使用人)可按照合同约定,要求物业服务企业整改;整改后仍未达到合同约定的,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使用人)按照合同约定追究物业服务企业违约责任。双方发生的服务收费纠纷,可协商解决,或者通过仲裁或诉讼程序解决。
第二十条业主(使用人)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交费时间,及时交纳物业服务费。业主(使用人)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未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物业服务企业也可依法追缴。
第二十一条业主(使用人)擅自改变物业用途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物业服务收费按照本办法规定收取。
第二十二条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应当在物业服务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物业服务企业名称、服务内容、服务标准、计费方式、计费起始时间、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以及收费依据,代收的水、电、气、热、有线电视等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以及收费依据,12358价格举报电话等,接受业主(使用人)的监督,不得向业主(使用人)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第二十三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定期在物业服务区域显著位置公告共有部分收益的收支账目。
第二十四条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对物业服务实行定价成本监审制度和价格监测制度。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要求,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物业服务成本的变动情况,及时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
第二十五条对社会反应强烈,明显不合理的物业服务收费,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及时纠正;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未及时纠正的,上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改正,并通报批评。
(一)超出政府指导价自定收费标准的;
(四)强制服务或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的;
(五)违反规定收取保证金、押金,或以保证金、押金等形式变相收费的;
(六)不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的;
(七)其他违反价格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第二十七条价格主管部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物业管理条例》和本办法管理和监督物业服务的,由上级价格主管部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予以纠正,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计法规〔2004〕531号)同时废止。此前凡与本办法相抵触的规定,一律以本办法为准。
物业收费计划表篇五
20xx年x月x日
小区东门广场
xxx物业人员、xx社居委工作人员,活动表演人员、小区业主
1、“书香历社,情传生活”图书捐赠倡议活动:
在各单元大厅宣传栏张贴图书捐赠倡议书并群发短信,并为前来捐赠图书的业主赠送新年台历,以此调动业主积极性。
2、“喜迎元旦,欢度新年,和谐物业,情系xx”文艺表演活动:
组织业主、物业工作人员共同送上一台精彩的`文艺演出,以喜迎元旦、庆祝活动家园开放为主线,通过文艺表演达到促进邻里和睦,体现物业人文关怀及亲情服务的目的。
3、xx老少活动家园揭牌仪式:
待文艺演出活动结束后,主持人有请x主任现场介绍xx物业服务情况及活动室相关情况(期间由客服两位人员将做好的牌匾用红布盖好拿至舞台站在舞台右后侧),主持人有请社居委领导上台讲话。最后,主持人宣布xx老少活动家园正式成立,由xx与社居委领导为xx老少活动家园揭牌(鸣礼炮、奏乐),最后共同参观活动家园。
1、办公室:
联系制作“喜迎元旦,欢度新年,和谐物业,情系xx—暨,xxx老少活动家园揭牌仪式”幕布,联系制作“xx老少活动中心”牌匾一块,准备好长条桌椅、道旗、炮竹等物资。
2、客服部:
(4)xxxx负责活动现场拍照。
3、工程部:
(1)将桁架拉至东门广场并与x日中午下班前安装摆设到位,幕布悬挂整齐。
(3)检修小区单元门,确保x月x日前小区所有单元门能够正常锁闭;
(4)待活动结束后将电源撤除、负责场地相关物品的收回工作。
4、安全部:
(4)负责活动结束后桌椅等物品的收回工作。
5、环境部:
在活动前做好活动场地卫生的清洁,活动中安排保洁人员随时打扫以及在活动结束后清扫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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