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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自查报告篇一
二年来,我局政府采购工作,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采购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按照政府采购各项要求,积极主动开展政府采购工作,为节减财务支出,缓解经费矛盾,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发挥了积极作用。二年来全局政府采购总额916万元。通过政府采购共节约资金36万元,节支率达到4%。回顾二年来我局政府采购,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领导重视,各部门积极配合
由于局领导的高度重视,我局政府采购工作在县采购办的指导下,依靠各部门间的紧密配合,一丝不苟的开展工作。今年,县财政局又积极推行政府采购资金国库直接支付,加大了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与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相互促进、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的力度,我局对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向财政部门上报政府采购计划,实施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监管和运行机制,围绕采购职权运行的关键环节和部位,强化对有关工作人员的监督。
2015-2015年我局政府采购实际支出916万元,其中2015年实际支出395万元,2015年实际支出521万元,同期相比,增加126万元。实际采用政府公开招标方式采购货物820万元,采用协议采购方式96万元。
总之,一年来,我局政府采购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我们决心在新的一年里,将依据“规范操作,循序渐进,协调发展”思路,以规范管理为重点,力争做好做实政府采购工作。
一、主要做法
一是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成立领导机构。自5月份活动开展以来,我们就把自查自纠工作列入重要议事议程。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报帐员、各村校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开展。为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确保此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结合实际,突出特点,加强对重点环节的自查自纠。根据县里确定的治理重点,结合我校实际,我们重点围绕教育收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质量监督、办公用品采购等环节,坚决查处在操作过程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的不正当交易行为。
查。通过检查,没有发现学校存在违规征订教辅资料现象。
2、严格执行《凌云县教育系统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县教科局的报帐规定,加强对办公用品的采购的采购管理和检查监督,防止损失浪费。严格执行县财政局关于实行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对于价值超过2000元以上的大宗物品采购,均执行政府采购手续。如我校在2015年“两基”攻坚中添加的仪器柜、办公桌、仪器、体育器材、学生课桌椅、床等物品都经过政府采购办购买的。
3、严把学校基本建设审计关。对各学校基建修缮项目决算加强审计,严把各类基建项目工程量的审查关,严格执行3000元以上项目开支必须经过校代会通过,5000元以上项目开支必须征求教科局领导同意方可实施的制度,维护了学校的利益,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是措施到位,建章立制,建立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
建立健全治理商业贿赂的各项措施,是从根本和源头上防治商业贿赂的有效途径。
1、实行校务政务公开制度。定期将学校的重要资金往来、财务收支情况、重大决议等工作通过公示栏或宣传栏向广大教职工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让广大干部的从政行为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进一步提高了工作的透明度。
诉的问题进行认真的查处。同时积极与纪委、公安、信访等部门联系,掌握教育队伍的`动态。
3、加强审计监督。对各学校加强基建项目的审计,对工程质量、审批程序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商业贿赂现象的发生,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加强对学校领导经济责任任期审计和离任审计,规范、监督干部的从政行为,审计结果作为考核干部实绩的重要依据。
二、取得的成效
通过活动的开展,切实规范了各学校在教育收费、工程建设招投标、办公用品采购等项目的操作程序,杜绝了各种违规操作现象的发生。各学校在报帐中遵循报帐制度,按照程序用钱,不存在违规现象,也无违反-政-府采购制度。
伶站瑶族乡中心校
二00八年五月十八日
一、采购数据统计情况
截止到10月份,今年我所共进行了8次采购,采购预算总金额25.79万元,实际采购金额25.79万元。
二、自查自纠结果
对照《暂行规定》,我所内部管理制度相对健全,指定了必要的采购人员,按规定对采购工作人员进行培训,采购价格、质量符合采购规定和需求,没有出现故意拖延或拒绝代理政府集中采购事宜,不存在违反规定收取采购代理费的情况。
全部政府采购项目依法实施采购,不存在规避政府采购的行为。全部采购预算、计划编制、执行情况和采购方式的选择均严格执行制度规定,没有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在政府采购方面没有出现受质疑的事件。
三、预防问题发生采取的主要措施
1、建立职业道德约束机制,广泛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增强 自觉抵制商业贿赂的意识。
1
2、建立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增强廉政是政府采购生命线的 意识,将廉政制度建设与政府采购工作有机结合。
3、树立防范自律意识,建立健全自律机制。以促进预防商业贿赂工作,在政府集中采购实践中注重发挥政府功能,充分发挥集中采购机构优势,“廉洁采购”、“阳光采购”、“绿色采购”等政策功能贯穿采购工作始终,落实在具体采购行为中。
1、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集中采购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进一步提高集中采购活动的规范化水平。
2、加强法制观念,认真学习,正确理解和把握政府采购法,规范采购操作管理,对每种采购方式制定出详细明确的工作流程,严格依照执行,确保采购人员依法依规实施采购活动,避免出现程序方面的低级错误。
通过此次自查自纠工作,采购工作人员对商业贿赂危害性和严重性的认识进一步提高,自觉增强预防、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的意识进一步增强。通过深入地自查和加强制度建设,逐步建立健全防治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确保我所政府采购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再上新水平。
广东省地质科学研究所
二○一○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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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我公司坚持按照要求坚决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做好自查自纠工作。
一、主要的自查内容有:
1、公司的营业执照、 资质证书齐全有效;
3、主要的从业人员都持有相关的工作执业资格证书;
4、代理人员与其代理项目的投标人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的情况;
5、项目组代理人员组成符合有关规定,能按规定数量承接业务;
成等商业贿赂的行为;
10、在代理服务中不存在为围标串标提供便利的行为;
11、没有泄露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应当保密的信息或资料的情况;
16、不存在服务态度生硬,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的行为;
17、积极按有关管理部门的规定及要求参加年度考核、学习和培训;
20、不存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其他有关规定的行为。
二、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有公示服务内容和规章制度。
三、所使用的《招标代理委托合同》公平公正不存在不平等的格式条款。
四、收费标准能符合国家政策法规,不存在违规收费行为。
五、不存在向潜在投标人提供虚假信息等欺诈手段。
赂的行为。
七、在代理服务中不存在为围标串标提供便利的行为。
八、不存在超载资质证书允许范围承接业务。
二、通过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以及各级政府对招投标工作作为反腐败工作的重点之一来抓, 我们在招标过程中,坚决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依法管理,有章可循,运作规范,廉洁高效。
三、强化对业主和投标单位的审查,招标前必须按招投标有关法律法 规规定向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
四、积极参加招投标有关管理部门组织安排的职业岗位培训及学习,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及业务水平。
五、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招标程序完成招标工作。
湖北大唐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1月5日
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自查报告篇二
一、基本情况 州教育局下设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 2 个,分别是州督导室和州招生办公室,下设事业单位 3 个,分别是州职业技术学校、州高级中学和州教研室。州教研室、督导室、招生办与局机关合署办公,其财务工作由主管局代管,单独设账,独立核算。州职业技术学校、州高级中学财务由本校独立核算。
二、自查情况(一)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年政府采购活动 20 次,集中采购 2 次、部门集中采购 18 次;采购资金 563.49 万元,其中货物类 490.51 万元,工程类 40.98 万元,服务类 32 万元。采购项目涉及到视频会议设备、办公设备、办公家具、考试管理平台、教育云平台、网上阅卷系统、公务用车保险等。所有政府采购均按照《**州财政局关于调整州级**-**年度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西政财采监字〔**〕414 号)文件规定的程序申请政府采购,采购设备均向财政局采购办报备采购计划,设备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根据财政局采购办审批的资金支付申请书支付采购资金,购买的设备、办公家具等及时记入固定资产明细账。凡申请单位自行采购的项目,经财政局采购办备案审批后自行购买。
通过自查,我局在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和公务卡制度工作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在以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依据政府采购预算、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依法规范开展采购活动。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目录》结算制度,进一步规范使用公务卡结算的公务类支出,明确公务卡使用范围,有效提升公务支出透明度。
一、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以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股权结构,对供应商实施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对民营企业设置不平等条款,对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提供的服务区别对待。
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存在除小额零星采购适用的协议供货、定点采购以及财政部另有规定的情形外,通过入围方式设置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妨碍供应商进入政府采购市场。
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存在要求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前进行不必要的登记、注册,或者要求设立分支机构,设置或者变相设置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的障碍。
四、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存在设置或者变相设置供应商规模、成立年限等门槛,限制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存在要求供应商购买指定软件,作为参加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的条件。
六、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不依法及时、有效、完整发布或者提供采购项目信息,妨碍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存在强制要求采购人采用抓阄、摇号等随机方式或者比选方式选择采购代理机构,干预采购人自主选择采购代理机构。
八、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存在设置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审批、备案、监管、处罚、收费等事项。
九、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存在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外,要求采购人采用随机方式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十、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妨碍公平竞争的情形。
以上清理结果在我办网站上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一、强化组织领导
本次清理是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对构建公平开放、优质高效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具有重要意义。我中心领导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集相关科室布置清理工作,指定政府采购领导小组下设的项目综合组负责具体事务,督促中心机关各科室及所属单位,认真学习,提高认识,抓好落实。
二、全面对照清理 根据《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38号)关于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的有关要求,对照我中心政府采购台账,查阅相关政府采购项目档案,逐条检查,未发现文件中所列十项需要重点清理和纠正的问题。
三、修订完善制度 基于此次清理工作,为支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结合“放管服”的要求,经中心党组会讨论通过,将自我加压部分从中心采购制度中删除,同时通过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内控管理等方式,规范政府采购和财务管理工作流程,防范和化解工作中面临的潜在风险。
四、严格政策落实 为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我中心将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设置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排斥潜在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明确支持节能环保、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加强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管理,与代理机构共同维护政府采购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五、相关意见建议 建议加快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融合建设。**省政府采购网、宜昌市政府采购信息系统及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等自成体系且互不关联,信息无法实现自动交换共享。期望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能进一步推进资源整合和信息公开互联互通工作,实现信息的共建共享。
相关知识竞赛活动,向采购人普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采购人的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
一、严格执行乳发改价[**]14 号、乳价字[**]14 号、乳价[**]12 号文件精神,按《收费许可证》核定的收费项目标准收费,未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或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现象;无设立或支解收费项目、提高收费频次、超前收费、搭车收费行为。
二、办有合法的《收费许可证》,收费过程中实行亮证挂牌收费,并对收费项目标准详细地予以公示。所有的收费均属《收费许可证》核定的收费项目,即招标书工本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建设工程交易综合服务费、建设工程交易投标报名费。及时对新增、调整、取消的收费项目或标准按规定及时办理了变更手续。无私自涂改、伪造、转让、复印《收费许可证》等行为。**年 9 月到 12 月,政府采购交易中心收费总额 22.9 万元,上缴销售税 1.84 万元,上缴财政税后金额约21.06 万元。
三、加强了对收费工作的管理,特别是对缴费者提供了相应的服务,杜绝了“只收费不兑现或者不服务、服务不到位的”的现象。收费过程中设立了银联刷卡机,方便招投标方交费,并按规定使用了广东省地税通用发票(专用票据),无私自印制、转让、代开收票据等行为。
四、政府采购交易中心根据《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制定了具体的《实施细则》,有收费管理制度,有监督组织。做到日清月结,及时缴纳税金,归缴财政所收入金额。
政府采购交易中心自成立以来各项收费工作从未出现违法违纪现象,严格按照县物价局核发的收费许可证标准收费,做到依法依规收费。
提高收费标准现象;无设立或支解收费项目、提高收费频次、超前收费、搭车收费行为。
二、办有合法的《收费许可证》,收费过程中实行亮证挂牌收费,并对收费项目标准详细地予以公示。所有的收费均属《收费许可证》核定的收费项目,即招标书工本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建设工程交易综合服务费、建设工程交易投标报名费。及时对新增、调整、取消的收费项目或标准按规定及时办理了变更手续。无私自涂改、伪造、转让、复印《收费许可证》等行为。**年 9 月到 12 月,政府采购交易中心收费总额 22.9 万元,上缴销售税 1.84 万元,上缴财政税后金额约21.06 万元。
三、加强了对收费工作的管理,特别是对缴费者提供了相应的服务,杜绝了“只收费不兑现或者不服务、服务不到位的”的现象。收费过程中设立了银联刷卡机,方便招投标方交费,并按规定使用了广东省地税通用发票(专用票据),无私自印制、转让、代开收票据等行为。
四、政府采购交易中心根据《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制定了具体的《实施细则》,有收费管理制度,有监督组织。做到日清月结,及时缴纳税金,归缴财政所收入金额。
政府采购交易中心自成立以来各项收费工作从未出现违法违纪现象,严格按照县物价局核发的收费许可证标准收费,做到依法依规收费。
政府采购工作自查报告
政府采购工作自查报告
政府采购工作自查报告
政府采购工作自查报告【4】
政府采购工作自查报告【2】
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自查报告篇三
一、采购业务数据情况
一是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有创新。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6家维修企业为我区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单位,并聘用了8名具有丰富维修经验的驻厂监督员进行现场监督。10至12月,6家定点维修企业累计维修343台次,维修金额52万元。从维修台次和维修费用来看,维修费用明显下降,定点维修节约行政经费开支的效果已经显现。
二是公务用车的采购、保险更加规范。全年采购公务用车42辆,采购金额986万元,在目前汽车价格比较透明的情况下比预算节约了29万元,节约率达3%;全区313辆公务用车保险采购中,在比上年保额增加、项目增加、车辆增加的情况下以万元成交,比预算节约40多万元,节约达25%。
四是教育系统采购节资明显。新华中学理化生实验设备招标中,我们通过公告招标以 29万元成交,比预算节约万元,节约率达40%;民族中学的厨房设备招标中,来自国内的6家供应商激烈竞争,以万元成交,比预算节约万元,节约率达58%,创下了今年的最好成绩。
二、采购中心综合情况
政府采购法律、法规遵守情况。政府采购中心在开展采购业务中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采购中心内部规定从事采购活动,无犯法、违纪现象。
岗位设置情况。采购中心下设行政部、信息资源部、采购业务部。每个部有明确的岗位职责,部与部之间相互监督,相互制约。
岗位轮岗制度。采购中心实行轮岗制度,每年轮岗一次。
专业技术人员所占比例。采购中心初级专业技术人员为75%;本科学历占85%。
廉洁自律情况。采购中心结合实际,制定《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廉洁自律规定》、《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守则》、《政府采购工作人员行为规范》、《政府采购中心内部操作程序》等规定,对违反有关条款,视情节轻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本中心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严密的规章制度从根本上杜绝了不良现象的发生,防止了采购中心内部腐败。
三、采购业务基础工作
多项专业知识,我们还加强对中心职工的岗前政治思想素质教育,使他们熟悉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对纳税人负责,为采购单位服务,为政府当家理财的思想意识,以较强的法律观念,保持廉洁公正,不偏袒徇私,以维护政府采购人员的良好形象。
业务管理信息化。采购中心采购业务全面实现信息化管理,每个工作人员都配备电脑,每笔采购业务都有电脑记录和文字记录。
采购档案管理。采购中心配备专人进行采购业务档案管理,每笔采购业务结束后对采购文件资料进行及时收集、整理归档。
采购公告、中标公告的发布。采购中心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在指定的媒体上及时发布采购公告和中标公告。
购中心划转黔江鸿业公司管理,经费由公司负责管理。
报表、资料报送。采购中心在每笔采购业务完成后,都将采购资料、结算资料、报表、每月工作通报及时报送采购办及鸿业公司。
四、采购业务开展情况
采购方式。采购中心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每次采购都将采购方案报采购办审批后方进行采购。
采购程序。采购中心根据《政府采购法》及《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了一套严密的内部操作程序,每次采购都邀请监察局、采购办、采购人、监督员、供应商等参监督。
少于20日”的规定执行。采购结束后中标信息及时上网,5个工作日后无投诉才发中标通知书。
合同签订。采购结束后采购中心督促供应商在接到中标通知书3日内及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合同签订的内容必须与招标内容一致。
评委抽取。每次参加开标的评委都在采购中心评委专家库中,开标前30分钟在监察局、采购人、公证人员的监督下随机产生。
上报备案材料。每次采购结束后,采购中心由专人将采购全过程资料进行收集,及时报采购办备案。
供应商质疑。采购中心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公开、公平、公正”的开展采购活动。到目前还未收到过供应商的质疑。如有供应商进行质疑我们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在规定时间给予供应商满意的答复。
五、服务质量
合同履约及验收。每次采购完毕
后,采购中心都主动协助采购人对采购标的进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发出通知,限期整改。对专业性强的产品,由采购中心组织技术专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逐项检查验收并制作备忘录,参与人员分别签署验收意见。
采购效率。采购中心在接到采购办的采购委托后,询价采购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公开招标按照法定时间20日左右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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