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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高考改革3+1+2篇一
从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对高考录取批次进行两项调整,方便少数民族考生享受优惠政策。
录取批次调整具体为:将少数民族预科班的录取放在同批次相应院校录取之后进行,使我省少数民族考生充分享受这项优惠政策;将民族院校招收少数民族考生的计划放在本科提前批,尽量满足院校投档要求。
在信息公开方面,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承诺做到招生政策公开、高校招生资格公开、高校招生章程公开、高校招生计划公开、考生资格公开、录取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录取新生复查结果公开。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六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六名的应届考生,由原来的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改为增加10分投档。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且在报考当年经省专项测试认定合格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增加分值由20分“缩水”为增加10分投档。
同时,取消四类考生的加分资格: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获得一等奖的学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全国性体育比赛集体项目取得前六名的学生、省级体育竞赛获单项前六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的学生、获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等奖的学生;省授予“教育世家”称号的教师直系子女报考师范院校的考生、飞行学员早期培训基地初检合格的考生;获省教育厅等五单位共同表彰的“创业明星”称号的对口考生、全省职业学校技能比赛获一等奖的对口考生。
今年的加分项目为: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六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获得前六名的考生,增加10分。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且在报考当年经省专项测试认定合格的考生,增加10分。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增加10分(以上均限应届生)。
少数民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增加10分;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青年增加10分;
烈士子女增加20分;
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增加10分;
农村户口的独生子女增加10分;
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增加5分;
侨眷高知子女增加10分。
同时具备上述几项增加分值条件的考生,允许增加的分值不能累加,考生只能选择其一。
军烈子女优先录取
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参加高考并达到有关高等学校投档线的,应予优先录取。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报考高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河北高考改革3+1+2篇二
2月29日,河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正式公布《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方案明确,河北省将继续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改革,健全和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不断深化高中教育教学改革,到2021年初步建立符合教育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的选拔机制,基本形成具有河北特色的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下面是本次高考改革实施方案的具体解读!
方案提出,自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全面启动河北省高考综合改革。2021年开始,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分值不变,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计入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按等级赋分。
据介绍,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赋分办法、成绩有效期以及外语科目两次考试的组织安排等具体问题,将在《河北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中予以明确,该方案将在2018年6月底前报教育部备案后向社会公布。
普通高校则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中,分学科大类(或专业)自主对选考科目范围提出要求,最多不超过3门。考生选考科目只需1门在高等学校选考科目范围之内,就能报考该专业类(或专业)。高等学校没有确定选考科目范围的,考生在报考时无科目限制。根据方案要求,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科目要求应提前两年向社会公布。
“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纳入普通高校招生选拔体系,有利于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一门课程,避免发生严重偏科,同时也为高校科学选拔人才创造条件。”方案明确,学业水平考试覆盖《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设定的所有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通用技术、信息技术14个科目。
根据要求,河北省将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实行新的学业水平考试制度。计入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由学生根据报考高等学校要求和自身特长自主选择,考试成绩以等级呈现,其他科目一般以“合格、不合格”呈现。计入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只能参加一次考试。
为推动素质教育的开展、扭转“唯分数论”,方案明确提出,规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从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兴趣特长、社会实践等方面,建立规范的综合素质档案,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同时,高校可提前对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提出要求,将其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条件。
方案规定,河北省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在全省实行新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并在2020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中试行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录取方式,同时进一步完善举措,为2021年推广至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使用奠定基础。
与高考考试改革相配套的还有录取模式的改革。河北省在方案中明确,今后将实行录取批次和录取模式改革。在继续推进并完善平行志愿投档方式的同时,积极探索“专业+院校”的录取方式,增加高等学校和学生双向选择的机会。
实施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等学校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逐步建立河北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机制。同时,打通职业教育学生从中职到高职和应用型本科的学习通道,构建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应用型本科相互衔接、融会贯通的立交互通体系,不断提高职业教育的吸引力,满足经济社会对各层次技能人才的多样化需求。
此外,主动适应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需要,积极协调教育部和北京、天津市为河北省增加本科招生计划,扩大部委属重点高等学校和北京、天津市高等学校在河北省的本科招生规模,逐步缩小河北省与北京、天津市在本科录取率方面的差距。
河北高考改革3+1+2篇三
河北高考改革关系到河北的每一位考生,那么2021年河北高考改革的最新方案是怎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你整理的2021年河北最新高考改革方案的相关政策,希望能帮到你。
实行新高考“3+1+2”模式,平行志愿批次采用“专业(类)+学校”招生录取方式,不再设专业服从调剂选项,普通类每次最多可填报96个志愿,综合素质评价成为录取参考。
河北新高考语文科目考试时长为150分钟,数学、外语科目考试时长均为120分钟,选择性考试科目每科考试时长均为75分钟。
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与往年相比,主要变化有:
一是增加了选考科目要求。改革前考生填报志愿时,同一个科类,考生基本可以填报拟报考学校的所有专业(有特殊要求的除外)。改革后,考生填报志愿须符合拟报考学校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能填报。
二是平行志愿批次的志愿单位、数量有所调整。志愿填报由以“学校”为单位,变为以“专业(类)+学校”为单位,即1个“专业(类)+学校”为1个志愿,不再设专业服从调剂选项。普通类每次最多可填报96个志愿,艺术类、体育类每次最多可填报70个志愿。
申请优惠加分的考生,在报名资格初审时如实填写《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有关资格申请表(草表)》交报名点,并在网上报名时进行申请。因填写不实或填写错误所造成的问题,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须按照有关要求提交相关申请,逾期不提交的不再予以审核。
1.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简称“三侨”),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烈士子女需要在报名资格初审时向报名点提出申请。提交申请后,三侨考生按省侨办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到户籍地侨办进行审核;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烈士子女到当地(户籍地或档案所在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进行审核。
2.少数民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和台湾省籍青年要在报名资格初审时向县级招生考试机构提出申请,现场确认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由县级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审核登记。其中,少数民族自治县和参照执行的民族县的少数民族考生,须在户籍地参加高考报名,方具备少数民族加分资格。
3.农村独生子女考生须于11月15日前将经县(市、区)、乡(镇、街道)两级卫生健康机构审核盖章的.《河北省农村独生子女审定表》交报名点。
1、2021年高考文理不分科;
2、高考科目实行"3+3";
3、外语考两次;
4、2016年起,本科第三批录取院校与第二批合并,以后逐步取消录取批次;
5、高校招生"两依据,一参考";
6、2017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实行新的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7、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实行新的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考虑自身成绩是第一位的。这决定了后续的学习动力和兴趣,是最基准的原则!
最好文理兼备,不建议全文或全理,如果实在不喜欢物化,至少选一门生物。数据证明,全文理的选择人数也不是最多的。
物理科目报考范围广,但不建议单纯出于“报考范围广”的目的选择物理。毕竟即使不选物理,也有足够的可选范围。
如果想考顶尖名校,最好还是选个物理吧。
政史地在报考范围上没太大区别,选一到二门自己喜欢的,之前上海的数据显示,政治是选择人数最少的。
河北高考改革3+1+2篇四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根据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教育考试规定,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
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
从2018年秋季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
合格性考试覆盖所有科目。
合格性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均须参加合格性考试,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和社会人员也可报名参加合格性考试。
合格考覆盖国家课程方案规定的所有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14个科目。
合格考内容范围为普通高中学科课程标准规定的必修内容。
合格考每年组织2次,分别安排在5月和12月。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首次参加考试不得早于高一下学期末,高一年级考试科目原则上不多于4门,高三上学期结束前需完成全部合格考。社会人员可自主安排合格考科目。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应在相应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报考选择性考试科目。
选择性考试成绩计入总成绩。
参加统一普通高考的考生均应参加选考科目的选择性考试。
选择性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等6个科目,学生根据高等学校相关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和自身的兴趣特长,从以上6个科目中选择3个参加选择性考试,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
其中,应在历史和物理中选择1科,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选择2科。
共有12种组合。
选择考科目理论上有12种组合,具体组合如下:
河北高考改革3+1+2篇五
本科二批、三批合并,联考单招专业大类由3个增至10个,艺术专业录取时文化要求不得低于同批次录取控制线……记者从2月29日召开的全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高考招生工作有三大变化,内容涉及录取方式、考试内容、报名条件等多个方面。
“合并本科二批和本科三批,有利于消除社会对本三录取的高校毕业生的偏见,推动民办本科院校和独立学院发展,有利于今后高校毕业生平等就业。”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批次合并不会减少考生的录取机会。合并后本科二批设三个志愿,第一志愿集中填报,二、三志愿采用征集方式填报,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每个志愿最多可填报十所院校,比2015年增加五个。
在高职单招改革方面,今年联考单招专业大类由3个增至10个,分别为学前教育、医药卫生、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土木建筑、财经商贸、农林牧渔、旅游、交通运输和文化艺术。同时,今年还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其中文化考试科目全省统一为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职业技能考试形式为职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及面试。
据介绍,今年在艺术、体育类招生方面也有变化。根据规定,今年艺术专业录取时,文化要求不得低于同批次录取控制线。同时,今年我省将艺术联考的成绩保留一位小数,增加了艺术联考成绩区分度。在体育类专业考试时,将进行兴奋剂检查。根据规定,参加我省普通体育类专业考试的考生,须签订《同意接受兴奋剂检查和不使用兴奋剂的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专业考试资格。
此外,少年班报名安排有变化。报考各高校少年班的考生,须按学校当年少年班招生简章办理资格审核等相关手续,待相关高校确定合格名单后,我省再行单独组织报名。少年班考生只能参加相关高校少年班录取。
河北高考改革3+1+2篇六
高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自2021年起,在河北省招生的普通高等学校要根据专业人才培养对学生学科专业基础的需要,科学合理设置选考科目要求。考生选考科目符合高校相应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的,方可报考该专业(类);没有确定选考科目要求的招生专业(类),考生在报考时无选考科目限制。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应提前向社会公布。
招生计划按照物理科目组合和历史科目组合两类分别编制。
普通高校将严格按照之前公布的本校拟招生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并根据人才培养要求,按照物理科目组合和历史科目组合两类分本、专科来分别编制招生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将明确到每一个招生专业中。如果某一专业既可以按物理科目组合招生,也可以按历史科目组合招生,那么也需分开编制招生计划。
合并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录取批次。
录取批次和录取办法。逐步合并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录取批次,自2020年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分为本科、高职(专科)两个批次。增加本科批次考生填报志愿数量和征集志愿次数,最大限度满足考生志愿填报的需求。
志愿由“专业(类)+学校”组成。
自2021年起,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中,按物理科目组合和历史科目组合分列招生计划、分别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考生志愿由“专业(类)+学校”组成,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增加高等学校和学生双向选择的机会。
具体志愿填报和录取办法由省招生委员会另行制定,于2020年10月底前向社会公布。
推进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改革。
加快推进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改革,突出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规律,高职院校与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
河北高考改革3+1+2篇七
河北省自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全面启动高考综合改革。
1、语数外和6选3组合。
方案提出,2021年开始,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
2、语数外分值不变。
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分值不变。
3、不分文理科。
4、外语可以考两次。
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
5、学业水平考试按等级赋分。
计入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按等级赋分。
学业水平考试详解。
包括14个科目。
“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纳入普通高校招生选拔体系,有利于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一门课程,避免发生严重偏科,同时也为高校科学选拔人才创造条件。”方案明确,学业水平考试覆盖《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设定的所有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通用技术、信息技术14个科目。
计入高考成绩的,在校生只能考一次。
根据要求,河北省将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实行新的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计入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由学生根据报考高等学校要求和自身特长自主选择,考试成绩以等级呈现,其他科目一般以“合格、不合格”呈现。计入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只能参加一次考试。
逐步实现同一科目两次考试。
据介绍,今后,随着学业水平考试的进一步完善以及高考改革的深入推进,河北省将逐步实现为有需要的学生参加同一科目两次考试及更换已选科目提供机会。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新制度作为高招录取重要参考条件。
为推动素质教育的开展、扭转“唯分数论”,方案明确提出,规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从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兴趣特长、社会实践等方面,建立规范的综合素质档案,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同时,高校可提前对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提出要求,将其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条件。
2017年秋季入学开始实行。
方案规定,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在全省实行新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并在2020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中试行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录取方式,同时进一步完善举措,为2021年推广至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使用奠定基础。
与高考考试改革相配套的还有录取模式的改革。河北省在方案中明确,今后将实行录取批次和录取模式改革。在继续推进并完善平行志愿投档方式的同时,积极探索“专业+院校”的录取方式,增加高等学校和学生双向选择的机会。
高职院校考试招生新改革实施分类考试招生。
实施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等学校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逐步建立我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机制。
不断提高职业教育的吸引力。
同时,打通职业教育学生从中职到高职和应用型本科的学习通道,构建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应用型本科相互衔接、融会贯通的立交互通体系,不断提高职业教育的吸引力,满足经济社会对各层次技能人才的多样化需求。
逐步缩小与京津在本科录取率方面的差距此外,主动适应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需要,积极协调教育部和北京、天津市为河北省增加本科招生计划,扩大部委属重点高等学校和北京、天津市高等学校在我省的本科招生规模,逐步缩小河北省与北京、天津市在本科录取率方面的差距。
河北高考改革3+1+2篇八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居住地实际居住并办理居住登记已满半年,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申领居住证。《河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试行)》已经省政府第73次常务会议通过,开始执行。申领到居住证的居民,可以享受义务教育等八大基本公共服务和居住地参加高考等八项便利等。
居住证申领条件。
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在本地居住的非本市区、县户籍的人员,应按照《河北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规定》向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居住地实际居住并办理居住登记已满半年,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申领居住证。
据介绍,合法稳定就业是指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或者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在城镇从事第二、三产业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等,以及县级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况。
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在居住地实际居住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保障性住房、租赁房屋、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提供的宿舍等。
连续就读是指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下列权利: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参加民主选举和有关公共决策、社会事务管理和国家规定的其他权利。
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下列基本公共服务:义务教育;就业失业登记、政策咨询、就业信息、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等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国家规定的传染病防治、儿童预防接种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基本技术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按照规定提供住房保障服务;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下列便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参加居住地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评定或考试,以及职业(执业)资格考试和职业(执业)资格登记;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子女可以按照规定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中考,在居住地接受高中段教育并在毕业时具有两年以上连续就学记录的,可以参加高考;国家规定的其他便利。
城镇承载压力大可建居住证积分落户制度。
办法提出,居住证持有人符合居住地政府规定的落户条件的,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在居住地办理常住户口登记。城镇、城市规模不同,其落户条件也有一定差别。
在县级市市区、县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夫妻双方父母,可申请办理当地常住户口。首都周边的三河市、涿州市市区及下辖建制镇,大厂回族自治县、香河县、永清县、固安县、怀来县政府驻地镇及其他建制镇,可根据实际,综合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参加社会保险年限等因素,合理确定落户条件。城镇综合承载压力大的,可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居住证积分落户制度。
在城区人口100万人以下的承德、张家口、秦皇岛、沧州、衡水、邢台市市区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夫妻双方父母,可申请办理当地常住户口。首都周边的廊坊市市区可根据实际,综合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参加社会保险年限等因素,合理确定落户条件,也可建立居住证积分落户制度。
在城区人口100万人以上的石家庄、唐山、保定、邯郸市市区,具有合法固定住所,或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并有其他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夫妻双方父母,可申请办理当地常住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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