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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学院招生简介实用篇一
昆明医科大学海源学院创建于2001年,是由始建于1933年的昆明医科大学申办并获教育部批准的独立学院。
学院医药卫生特色鲜明,现有26个本科专业,涵盖医学、理学、工学、文学、管理学、教育学等多个学科门类。学院师资队伍雄厚,教学资源丰富,设施设备先进,学习环境优越,被云南省教育厅评为“云南省民办教育示范院校”,是莘莘学子理想的求学之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为更好地贯彻实施阳光工程,实现依法治招,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办学性质及地址
(一)学院全称:昆明医科大学海源学院
(二)主管部门:云南省教育厅
(三)学院(国标)代码:13332
(四)办学层次:本科
(五)办学形式:全日制
(六)学制:根据专业类别,基本学制有四年和五年两类
(七)办学性质: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八)校址
学院现设有两个校区,2022年录取的新生在杨林校区入学就读。
1.杨林校区:云南省昆明市嵩明职教新城 邮编:651700
二、毕业证和学位证发放
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且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由昆明医科大学海源学院颁发经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授予昆明医科大学海源学院学士学位,并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三、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一)按照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发展规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学院综合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各专业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二)学院实行按专业招生。
(三)学院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当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为准,专业基本情况可通过学院网址查询( http:///kyhyxyzs/webb)。
(四)预留计划,2022年不设置预留计划。
四、录取原则
(一)学院招收的本科学生应符合教育部颁布的有关考生报名资格的规定。
(二)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投档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招生机构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院校志愿录取按照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四)专业志愿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及专业志愿顺序录取专业,不设专业级差。我院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出台的排序规则(或排序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确定专业。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没有明确的排序政策,专业录取则遵循分数优先结合志愿的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果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未达到该专业的录取分数,再看该考生第二专业志愿是否达到录取分数,依此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但又达到我院最低投档分数线的情况下,服从专业调剂者,调整到未录满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五)在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过程中,根据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成绩,若投档成绩中已显示了各省的排序规则,则按照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排序规则执行;若投档成绩中没有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排序规则,且投档成绩相同,则按英语、数学、语文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先比较考生的英语成绩,根据英语成绩择优录取;如若英语成绩再相同则比较考生数学成绩,根据数学成绩择优录取;如若数学成绩再相同则比较考生语文成绩,根据语文成绩择优录取,以此类推。如果所有科目分数都相同,则报上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相关政策录取。
(六)若首次投档生源不足,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参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征集志愿录取。
(七)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录取按当地高考综合改革的政策、规定及学院预报的选考科目进行。
(八)对政策性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属地化管理原则,执行考生所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或招生机构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
(九)所有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十)按国家及云南省相关政策规定,临床医学类和口腔医学类学生,毕业后应按规定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1.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我院不予录取。
2.重申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二条列出的色盲、色弱者,我院医学类及医学相关类专业不予录取。
3.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三条列出的任何一眼视力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者;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者;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者;斜视、嗅觉迟钝、口吃者,我院医学类及医学相关类专业限录(考生慎报)。
4.左利者口腔医学专业不予录取。
(十二)除英语专业高考外语限英语并要求有英语口试成绩外(若所在省份无全省英语口语统考,则不要求有英语口试成绩),其他招生专业高考外语语种不限,但入学后,大学外语授课语种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避免入学后因英语成绩不合格影响毕业。
五、新生入学报到
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应在学院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办理请假手续。未请假或请假逾期两周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六、新生入学资格复查
新生报到时,严格按照国家政策和学籍管理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身体健康复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书、身份证信息、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收费标准
(一)学费收费标准
1.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25000元/年/生。
2.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专业23000元/年/生。
3.护理学、助产学、药学、康复治疗学、眼视光学、中药学专业22000元/年/生。
4.运动康复、健康服务与管理、财务管理专业18000元/年/生。
5.制药工程、应用心理学、公共事业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17000元/年/生。
(二)住宿费收费标准
1.杨林校区:4人间3300元/年/生, 6人间2200元/年/生。
2.高新校区:8人间1650元/年/生。
备注:学费、住宿收费标准,以2022年云南省物价部门备案的收费标准为准。
八、奖、贷、助学措施
学院在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各项资助政策的基础上,建立了“奖、助、贷、勤、补、减、免”七位一体的资助体系,包括中央和地方政府设立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学院通过提供院级奖助学金、绿色通道、勤工助学、学费减免以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措施,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供坚实的经济保障。全国大部分地区已全面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凡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可于领取到录取通知书后、报到注册前到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和办理。
九、招生工作的特别说明
我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相关要求,录取工作公平、公开、规范、有序。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与招生工作有关的任何费用。任何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十、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http://
招生网址:http:///kyhyxyzs/webb
微信公众号:昆明医科大学海源学院招考中心
十一、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及相关省市的规定为准。
十二、本章程适用于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自公布起执行。以往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由昆明医科大学海源学院授权昆明医科大学海源学院招生考试中心解释。
昆明学院招生简介实用篇二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云教函〔2022〕6号)和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文件相关规定,结合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普通本科招生的具体情况,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情况
1、学校名称: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
2、学校招生代码:13626
3、办学形式及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
4、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5、学校申办方:昆明理工大学
6、学校举办方:云南省康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7、主管部门:云南省教育厅
8、学制及培养模式:建筑学、城乡规划学制为五年,其它普通本科专业学制为四年,均为全日制培养。
9、 学校校址:
(1)空港校区:昆明市官渡区云桥街(云瑞路)1369号
邮编:650211
(2)高新校区:昆明市高新区海源北路1268号
邮编:650106
10、 学校官方网站:http://
第三条 毕业与学位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完成培养计划的全部课程并通过考核,予以毕业。对于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生,颁发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具印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试行)》颁发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设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录取工作期间各项工作的决策。
第五条 学校设立 “招生委员会”,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招生政策,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院有关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规定,制定招生章程,落实招生政策,建设、管理招生录取工作队伍,组织、协调、领导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录取工作全程纪检监察,保障招生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顺利进行。
第六条 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录取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的招生录取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按照国家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学校综合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各专业毕业生就业情况、社会需求等因素,统筹兼顾各专业发展,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同时招生信息将公布在我校官网供考生查询。
第九条 学校2022年本科面向全国30个省(区、市)招生;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信息为准。
第十条 本科预留计划与使用原则: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预留计划数量不超过当年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经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用于调整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或生源较好省(区、市)。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招生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的各项招生政策,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的原则进行录取。
第十二条 各省、市(区)招生录取规则原则上按照教育部、生源所属地省(直辖市、自治区)级招生考试院(办公室、中心)所公布的招生录取文件执行。
第十三条 同一投档批次中,进档考生专业安排时不设专业级差,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即按照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对每位考生的专业志愿实行专业志愿平行的原则进行调配,同等条件下,依据考生志愿顺序录取,同分同志愿顺序考生,以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目顺序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对每位考生的专业志愿按其专业从前到后顺序进行安排。
第十四条 对于成绩达不到所填报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充分尊重考生专业志愿的同时,学校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将其调剂到相近专业或生源不足的专业。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在选考科目相同的专业组内允许调剂;选考科目要求不同的专业间不能调剂。
第十五条 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高考外语语种必须为英语。
第十六条 除英语专业高考外语限英语语种,其它专业无外语语种限制。在教学过程中,大学外语教学语种主要为英语,同时可选择日语、泰语,部分专业基础课、专业课设置有一定比例的中英文双语教学课程,部分专业与国外合作院校有国际联合培养项目。
第十七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建筑学、城乡规划专业开设绘图类、设计类课程,报考考生应有一定绘画基础,不招收色盲、色弱的考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通信工程、自动化、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数字媒体技术、汽车服务工程、测绘工程、交通运输、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不招收色盲的考生。
第十九条 各专业男女生招生比例不限;政策性加分执行国家教育部及各省级招办的规定。
第二十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做退档处理:
1、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并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
2、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所报专业的要求又无法调剂到其它专业的;
3、学校计划已满,考生仍未被录取的;
4、各省级招生部门规定应当退档的其它情形。
第五章 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 招生专业收费标准:严格按云南省发改委最终备案的学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二条 2022级录取的学生入住空港校区,住宿按6人/间,收费标准每人每学年800元。
第六章 学校学生奖助措施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为品学兼优学生提供由国家、省政府、学校及社会等渠道设立的各类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学校的相关资助政策,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及社会等各类助学金。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应征入伍、毕业后前往基层单位就业的学生可按国家和地方规定享受相应的学费减免和学费补偿、代偿政策。学校为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有关手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照学生户口所在地相关政策执行。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学校加强招生信息公开,有关招生政策、录取结果等将通过教育部指定网站或学校官方网站及时公布。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监督电话:0871—68353928。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严格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 第41号)和《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 学生在校期间,符合学校转专业要求的可申请转专业,具体实施办法按照《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七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对以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适用于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政策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招生录取过程中考生可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及时查询或电话咨询我校招生就业处。招生就业处联系方式:0871-68328761、68353209、68356083(传真)。
昆明学院招生简介实用篇三
专业特点视觉传达设计是通过视觉媒介表现并传达给受众的设计,是一个与其他视觉媒介关联并相互协作的设计新领域。其内容包括:网页设计、ui设计、书籍设计、展示设计、视觉环境设计等。
培养目标培养从事视觉传达设计范畴的品牌形象设计推广、包装设计、广告策划与设计、网页设计、ui设计、视频编辑和界面设计的应用型专业设计人才。
专业核心课程纸容器设计、包装设计、平面广告设计、数字媒体广告、网页设计、ui设计(用户界面设计)
可获技能证书 adobe中国认证设计师、adobe认证产品专家、平面设计师资格证书、国际商业美术设计师、包装设计师、广告设计师、会展设计师、国家摄影资格证书等。
就业去向主要从事广告设计、包装设计、品牌形象设计、书籍设计、数字摄影、网页设计、ui设计、视频编辑、美术教育等相关工作。
昆明学院招生简介实用篇四
上海体育学院创建以来,始终以人才培养和知识创新为己任,努力承载“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弘扬体育文化”的光荣使命,是我国培养高层次体育人才的摇篮。学院原直属国家体育总局,2001年由国家体育总局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共管。是首批国家“双一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经过六十五年的建设与发展,学校形成了涵盖本科、硕士、博士在内的完整办学层次。学校是国内体育高等院校中最早获得硕士学位(1981年)和博士学位授予权(1986年)的单位之一,2003年成为体育学一级学科博士授予单位。学校现有体育学一级学科博士点,体育学、心理学、医学技术(康复治疗学方向)、新闻学学术硕士学位点以及体育、艺术、新闻与传播、公共管理专业硕士学位点。
学校坚持“特色与质量并重,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相互促进”的方针,在主动对接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的进程中,与时俱进地推动学校发展,在体育教育训练学、运动健康与康复、体育新闻与传播、体育产业经济、体育公共管理和体育艺术方向等领域凝练了方向,积累了优势。目前已成功建成运动健身科技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体育社会科学国家体育总局重点研究基地、运动认知评定与调控国家体育总局重点实验室、运动技战术诊断与分析国家体育总局重点实验室、体育产业发展研究上海高校协同创新中心以及人类运动能力开发与保障上海市重点实验室等6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基地)。经国务院批准,国家体育总局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学院作为立项主体的国家兴奋剂检测上海实验室正在建设中。
经过65年发展,师资队伍水平显著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为国家体育事业和产业发展培养了一大批优秀人才。1篇博士论文获“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10余篇硕、博士论文获“上海市研究生优秀成果(学位论文)奖”,本科生科创作品获全国“挑战杯”多项奖项。学校建立培养拔尖创新创业人才的教学机构“蕴瑞学苑”,探索体育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模式。“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创建体医结合运动康复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获2014年高等教育国家教学成果奖一等奖。
近5年来,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国家哲学社科基金项目70余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4项;获3项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3项教育部人文社科奖,2项上海市科技进步奖一等奖;被sci、ssci、a&hci收录论文300余篇,中文论文被cscd、cssci收录1300余篇。
学校作为中国政府奖学金资格学校和全国体育院校中唯一一所教育部指定的自主招收中国政府奖学金留学生的试点院校,学校已与25个国家和地区的70多所高校和机构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现有来自美国、法国、德国、日本、韩国等60余个国家在校留学生超过1000名。学校广泛拓展合作办学,提升人才培养的国际化水平,与卢森堡大公国合作建立了中国乒乓球学院欧洲分院,已开展与科隆体育大学等国际一流体育大学的深度合作办学,与澳门理工学院在澳门合作举办体育专业硕士学位项目。学校大力深化与国际体育组织合作,目前,中国乒乓球学院已被命名为国际乒联最高学院级附属培训基地,与国际手联和国际田联分别共建国际手球学院和国际田联特训认证中心。
学校积极推进内涵建设,形成了一批国内独有的标志性成果:率先建成了世界唯一的专门以乒乓球为专业的高等教育机构——中国乒乓球学院;国家体育总局唯一命名的国家体育科技示范园;科技部、教育部批准的国内唯一的体育国家大学科技园;世界第一家全方位展示武术历史与文化的博物馆——中国武术博物馆;中国大陆唯一一本被sci和ssci数据库同时收录的英文版体育学术期刊、全国“百强期刊”——《运动与健康科学》杂志;率先引入国际体育组织立项建设的国际乒联博物馆和中国乒乓球博物馆。
面向未来,学校将以特色性应用研究型大学为定位,对接高等教育强国和体育强国战略,践行“身心一统,德技相长,文理兼修,服务社会”的办学思想,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高质量为核心,深化内涵建设,努力建设世界一流体育大学。
二、招生专业和计划
昆明学院招生简介实用篇五
高校代码:10850(国标)
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代码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高校名称: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高校性质:省属院校
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专科
校 址:南京市仙林大学城羊山北路1号
邮政编码:210023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三条 外语专业招生对考生外语语种有要求(商务英语、应用韩语只招英语考生,应用日语只招英语或日语考生),非外语专业对考生外语语种不做限制。
第四条 各专业均无男女生比例限制,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录取原则
1.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投档成绩提档。
2.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数,结合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3.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的安排采取分数优先的办法确定。对于进档的同分考生,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艺术类考生比较美术省统考成绩。
4.江苏省高考录取执行以下规定:
(1)必测科目等级及综合素质评价必须达到江苏省规定的填报志愿的要求。
(2)招生代码1451的`高职本科分段培养项目和招生代码1151的普通类专业两门选测科目等级最低要求为c、c。
(3)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的安排采取先分数后等级的办法确定。普通类录取时,对于进档的同分同等级(投档成绩相同且两门选测科目等级权重相同)考生,文科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两门总分(含附加分)、语文(不含附加分)、数学、外语成绩,理科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两门总分(含附加分)、数学(不含附加分)、语文、外语成绩。艺术类录取时,对于进档的同分(投档成绩相同)考生,比较美术省统考成绩。
(4)与南京工程学院合作的高职本科联合培养项目,招生代码1440,在本二批次理科招生,两门选测科目等级最低要求为b、b。录取原则为“先分数后等级”,对于进档的同分同等级(投档成绩相同且两门选测科目等级权重相同)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两门总分(含附加分)、数学(不含附加分)、语文、外语成绩。该项目录取的考生,按规定完成学业,毕业后颁发南京工程学院本科文凭。
第五条 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江苏省政府规定的公办学校的收费标准执行。学校设有各种奖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优先安排勤工助学岗位,并通过助学贷款等形式帮助其完成学业。
第六条 录取的专科考生,按规定完成学业,由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颁发毕业证书。
第七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及身体复检。凡经查实为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上报有关部门倒查追责。
第八条 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学校在招生工作中全面加强信息公开,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学校的有关招生信息均会在学校招生信息网或相关招生资料上及时公布,请各位考生不要道听途说,不要相信任何中介的信息。
第九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章程如有与国家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招生政策为准。
第十条 本章程由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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