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是一种开阔眼界、丰富人生的方式,我喜欢去不同的地方感受不同的风景和文化。在总结中,可以采用一些例子和案例来支持你的观点和结论。请大家积极参考和借鉴这些范文,并自觉遵守学术道德,不得抄袭和剽窃他人作品。
司法考试篇一
试卷一:本卷共100道试题,由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组成,其中单项选择题50题,每题l分;多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50题,每题2分。本卷分值150分,考试时间180分钟。
本卷科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理学、法制史、宪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
试卷二:本卷共100道试题,由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组成。其中单项选择题50题,每题1分;多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50题,每题2分。本卷分值150分,考试时间180分钟。
本卷科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三:本卷共100道试题,由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组成,
备考资料。
其中单项选择题50题,每题1分;多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50题,每题2分。本卷分值150分,考试时间180分钟。
本卷科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试卷四:本卷主要由简析题、分析题、法律文书题、论述题等题型组成。本卷分值150分,考试时间210分钟。
本卷科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理学、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
本卷设置选作题的,应试人员可选择其一作答;应试人员若全部作答,只评判书写在前的一道试题。
以上四卷总分为600分。应试人员必须参加以上四卷的全部考试,四卷中任何一卷不得为零分,且通过当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才可依法申请法律职业资格。应试人员各卷的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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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篇二
在考前,做一下往年真题,试一试深浅,才好对症下药、量体裁衣啊。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司考是一个功利性质的考试,只要求够360分即可。因此,这也给了我们一些启示,使我们从中摸索出一些经验来。无论是法学专业的考生,还是非法学专业的考生,无论上不上辅导班,以下都是通过司考必备的法宝。
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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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篇三
为自己准备一个纠错本,时刻记录曾经选择中出错的题型,并对其纠正。考试前一个星期拿出来翻阅一下。
2、考场中注意答题顺序;
备考资料。
3、培养良好的答题习惯。
小编建议大家无论是再考前的习题练习中还是在真正的考场中,我们都该认真地对待每一道题型,有疑问的可以用铅笔标明一下。时间充足,我们也无需太过急于交卷,回过头再好好普查一下先前标明的题型,仔细思考,追究逻辑,推敲其对错。但在此也警告一番,实在没有把握时,我们应该相信自己的第一印象。
4、重视考前信息。
考前一定要注意网上或者培训的信息,特别是卷一。每年的司考辅导其实都拿到了考点甚至部分考题,如果你什么都得不到就去“裸考”,我想肯定会吃大亏。
5、投机取巧有时也会起到效果。
考试中,我们都想寻求投机取巧的办法。特别是司法考试,它历经将近十年的岁月,还一直享有“天下第一考”的称号,可见过司考比登天还难。不过,小编也在这里告诉大家真正投机取巧过司考的办法其实没有,但有个我之前一直用的规律,就是遇到四个答案我都不会时,我就会固定的选择“c”,这也是以前高考时老师教得诀窍,后来参加每一堂考试几乎都用得上,屡建奇功。不过这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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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篇四
其实,方法也好,时间也罢,都是见仁见智。适合自己的就是最好的,更重要的是持之以恒。司法考试的难度大家是有目共睹的。但具体到每个人来说,它又是不一样的`,正如小马过河一样,大象说水很浅,那是因为他很强大;松鼠说水很深,那是因为他弱小,对小马自己来说,只有试一试,才知道水的深浅。在考前,做一下往年真题,试一试深浅,才好对症下药、量体裁衣啊。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司考是一个功利性质的考试,只要求够360分即可。因此,这也给了我们一些启示,使我们从中摸索出一些经验来。无论是法学专业的考生,还是非法学专业的考生,无论上不上辅导班,以下都是通过司考必备的法宝。
教材。
教材是最权威的司考资料,它全面、广泛。缺点是知识点太分散、没有重点。如果基础比较差,建议从教材看起,因为教材解释得比较详细,便于理解。另外,有些辅导书或法条太精练了,无论记忆还是理解都很费劲,看了一点大脑就开始转不动了,这时候不妨看看教材,与法条的咄咄逼人相比,教材显得宽容得多。可以让你的大脑休息一下,而又不会有因为采取其他方式放松产生的罪恶感。
法条。
对于诉讼法、经济法等部门法来讲,法条是压倒一切的。因为很多题目的答案都可以直接从法条找到依据。但是,法条不是万能的,有些科目的法条就不那么重要,比如国际法。另外,也有重点法条和非重点法条之分,但重点和非重点是相对的,不能盲从。其实这样说,并不是要大家求全责备,而是想通过法条帮助理解、记忆。最好有一本法条书,包括所有的部门法,各部门法中,对比较重要的法条都有明显标志并作一定讲解。
历年真题。
真题的重要性,近几年被炒得很热。真题对考生的作用主要有二:一是真题有重复率,虽然重题很少,但是能在几百道题里见到那么一两道,就像在一个陌生的城市突然遇见了一个熟人,总有捡到了宝贝一样的欣喜。这一高兴,考试的紧张情绪就得到了缓解,说不定会超常发挥呢。二是做真题能帮助我们摸清司考出题思路和考点。这就像是指路明灯一样,照亮漫漫司考复习路。所以,真题必须理解透彻,2―3遍是必须的,既可以按科目作,也可以按年份作;既可以在复习前做,也可以在复习一段时间后做。究竟如何,请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
模拟题2套。
考前冲刺,一定要抽出时间做2套题练一练,增强题感和手感。这时候,一定要选市面上比较好的题,对结果不必十分介怀,当然答得好了增强信心;答不好了,也不要着急,练练而已,又不是考试题,不要太较真。
辅导材料。
辅导教材以精炼、透彻为优,可以选择一套,这样便于复习和整理。这也是对知识的一种强化,对教材不足的补充。如果基础比较好,也可以直接买一套辅导教材来复习,其实,不管哪一套辅导资料,只要能吃透,通过考试肯定都没问题。
音频材料。
此项为选修,毕竟我们学习的方式以传统居多,突然改变,未必有好效果。但作为辅助的学习方式来讲,这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mp3\p4或者手机都可以听录音,对于学习时间不固定、不愿意到教室学习或者在路上浪费时间很多的人来说,最划算。很多录音资料网上可以免费下载,而且听录音学习,总有个人在你耳边和你说话,也不会觉得一个人复习太孤单。
最后一个法宝,也是最重要的法宝,就是坚持,坚持再坚持。只有持之以恒,才能取得成功。
看看你还差哪个法宝,赶紧补齐吧。
司法考试篇五
现场确认时,报名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司法考试现役军人未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可以使用军官证、士兵证。
持护照报名的,除提交护照外,须同时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明或者户籍证明。
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所在学校出具的格式证明(格式证明在司法部网站下载)和本人学生证。
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复印件。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且要求享受放宽地方政策的,须提交居民户口簿(打印版)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中填写的户籍代码应当与户籍地一致。
司法行政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经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确认其报名材料真实、齐全,符合报名条件,且已交纳考务费的,准予发放准考证主证。
经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复审合格的,准予生成准考证副证。
准考证副证由报名人员从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
应试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主证与副证参加考试。
司法考试篇六
国家司法考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及《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设立的职业证书考试。
担任执业律师、法官、检察官和公证员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国家司法考试每年的通过率一般在全国考生人数的10%左右。
考试主要测试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
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和评卷,成绩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布。
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由司法部统一颁发相关证书,并可以从事执业律师、法官、检察官和公证员等岗位的工作。
如何确定考试成绩与授予资格?
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成绩由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布。
参加考试的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按规定程序申请分数核查。
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由司法部统一颁发《法律执业资格证书》。
考试合格并获得《法律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法官、检察官和申请律师执业,应当符合修改后的《法官法》、《检察官法》和《律师法》规定的条件。
另外根据《公证法》的规定,担任公证员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第一条为了加强国家司法考试监察工作,保证国家司法考试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本暂行规定所指国家司法考试监察工作,是指监察机关依法对国家司法考试职能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考试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活动。
第三条国家司法考试监察工作实行监督检查与改进工作相结合、教育与惩处相结合。
第四条国家司法考试监察工作应有利于保证国家司法考试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执行,有利于“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的全面体现,有利于维护应试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司法考试的严肃性、权威性。
第五条国家司法考试监察工作由监察部驻司法部监察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各省(区、市)司法厅(局)监察室(处)在监察部驻司法部监察局指导下开展国家司法考试监察工作。
第六条国家司法考试监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三)调查处理国家司法考试职能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纪违法的行为;。
第七条监察机关应对国家司法考试工作的重点环节加强监督:
(一)监察人员可以列席国家司法考试职能机构与监察事项有关的会议;。
(二)报名、考试期间,监察人员可进行现场监督;。
(四)应试人员成绩登录校正完毕后,在正式公布前应送监察部驻司法部监察局备份存档;应试人员提出查分后变更成绩的,应书面通报监察部驻司法部监察局。
第八条监察机关履行职责,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二)暂予扣留、封存可以证明违反国家司法考试规定的文件、资料及其他有关材料;。
(三)要求司法考试职能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就监察事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
(四)责令被监察对象停止违反国家司法考试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五)建议国家司法考试主管部门暂停涉嫌违纪的人员执行职务。
第九条监察机关依法作出的监察决定,国家司法考试职能机构应当执行。
监察机关依法提出的监察建议,国家司法考试职能机构无正当理由的,应当采纳。
第十条国家司法考试职能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国家司法考试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由国家司法考试主管部门或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或者给予通报批评;工作人员违纪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一条国家司法考试工作中发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和重大事件的,除追究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外,应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第十二条国家司法考试工作中发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和重大事件,各省(区、市)司法厅(局)监察室(处)应及时报监察部驻司法部监察局。
第十三条监察机关应确定专门人员负责国家司法考试监察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监察人员应坚持原则,秉公执纪,严守纪律,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监督。
监察人员在国家司法考试监察工作中违反纪律的,从严处理。
第十四条本《暂行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一)报名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司法考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自治县(旗),各自治区所辖县(旗),各自治州所辖县;国务院审批确定的十四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所辖县(市、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市、区);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等中部六省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的县(市、区)(不属于国家或者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的县级市、区除外);内蒙古、广西、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西部九省、自治区所辖县(市、区);重庆、陕西省(市)所辖县(包括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级市、区和享受民族自治地方政策的县级市、区);西藏自治区所辖市、地区、县、县级市、市辖区,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
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政策的适用以户籍为准,期限截至2016年12月31日。
(《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部六省比照实施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和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范围的通知》(国办函[2007]2号))。
(5)品行良好。
普通高等学校201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考学历(学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公证员执业证的;。
(4)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骗取报名的。
3.已经领取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已经领取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尚未取得高等学校本科以上毕业学历人员,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制定并唯一授权法律出版社独家出版的《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于2013年5月10日全国各大新华书店、法律专业店同步上市发行。
为配合考生复习备考,由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委员会依据大纲组织编写的《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三大本),也与大纲同时出版发行。
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报名方式。
司法考试具体时间可参照2012年时间安排。
统一实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11日0时至25日24时。
报名人员必须在规定期限登录司法部网站进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结束后,不予补报。
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1日至7月20日。
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可以在规定期限确定本地区现场确认时间,向社会公告。
自2012年起,部分地区(上海市、福建省、广东省、海南省、重庆市、贵州省、四川省成都市)实行国家司法考试报名全程网络化管理。
选择在上述地区报名参加司法考试的人员,有关报名和考试事宜按照上述地区司法行政机关的公告办理。
2013年实行国家司法考试报名全程网络化管理的地区范围有望扩大。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通过网上填报报名信息、交纳考试费、下载打印准考证。
不再进行现场确认。
基本要求。
第一条为规范国家司法考试考场秩序,确保国家司法考试公平公正,根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应试人员应当遵守本规则。
基本规则。
司法考试第三条应试人员应当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进入指定的考场。
无准考证主、副证和有效身份证件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应试人员进入考场后,应当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身份证件放在桌面左上角。
第四条应试人员除携带必需文具外,不得随身携带任何书籍、笔记、报纸、稿纸、电子用品、通讯工具等物品进入考场。
第五条应试人员在考试前20分钟内可以进入考场。
考试开始30分钟后,应试人员不得入场。
考试结束前30分钟内,应试人员可以交卷出场。
第六条应试人员应当在考试开始后30分钟内,按照要求在试卷、答卷(答题卡)标明的位置填写、填涂姓名、准考证号,粘贴条形码,供监考人员现场查验。
应试人员不得在答卷(答题卡)上作标记或者在非署名处署名。
第七条应试人员应当使用规定用笔,按照试卷要求,在答卷(答题卡)标明的相应位置填写、填涂答题内容。
第八条因应试人员原因致使试卷、答卷(答题卡)损毁、污皱的,不予更换。
因应试人员原因损坏试卷、答卷(答题卡),填写、填涂不清,错填、漏填姓名、准考证号,或者答题位置错误、答题顺序颠倒,导致无法识别姓名、准考证号,无法判读答题内容或者导致答题评分失准的,由应试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考试纪律。
第九条应试人员应当遵守下列考试纪律:
(一)不得在考场内喧哗、走动或者有其他影响他人的行为;。
(二)不得在考场内以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互打手势等方式传递信息;。
(三)不得窥视、抄袭他人试卷、答卷(答题卡)或者同意他人抄袭;。
(四)不得与他人交换试卷、答卷(答题卡);。
(五)不得在规定时间以外答题;。
(六)不得将试卷、答卷(答题卡)带出考场;。
(七)不得有其他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
第十条应试人员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但遇有试卷、答卷(答题卡)分发错误或者字迹模糊问题的,可以举手并经监考人员同意后询问。
第十一条考试时间终了,应试人员应当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卷、答卷(答题卡)正面朝下放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核验回收后,方可离开考场。
第十二条应试人员交卷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
第十三条应试人员违反本规则规定的,依据《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给予相应处理。
第十四条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司法考试篇七
司法考试高分复习策略。一直以来都想把自己司法考试的经验与感受在一篇文章中完整的表达一下,国家司法考试网上别人的文章看了不少,自己却一直没有留下什么,总觉得对不起自己的承诺。今天我就来与大家分享一下我自己的复习经验,希望能够对大家司法考试的备考有所帮助。
首先介绍一下我的个人情况。我本科毕业,同年参加司法考试,总分408,各科90+、100+、100+、110+.,自己感觉还是不错的,下面就言归正传,分享一下我的个人司法考试经验,相信20司法考试你也能冲击400+!
一、复习之前要认真思考。
1、本科的基础怎么样?
2、学习能力,随便给你一本书,你能几天完全掌握?
3、刻苦学习了吗?
4、复习水平发挥到什么程度?
二、制定详细的计划。
大三12月份起,我开始打算考司法考试,上国家司法考试网看帖,大量浏览关于司法考试的相关信息,从前人的经验中,汲取哪些是自己能用的,适合的;哪些书籍是推荐率比较高的。小学时可能大家都学过一篇语文课文,讲的是小马过河。不管别人怎么说,河水的深浅只有自己试了才知道。所以,读别人的帖子就会存在这样一个问题,读的少吧,你可能会对司法考试认识不清晰;读多了吧,又没那么多时间,也容易看花了眼无所适从。
我个人总结,最初的阅读摄取以下几部分:
1)时间与复习分量的分配;2)书籍与辅导班的选择;3)对司法考试的总体认识与自身情况的客观分析。
三、复习资料的选取。
(1)三大本指定教材即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
俗称的“指定教材”,共三本,按照司法考试前三卷的考试内容进行编排。原为司法部组织编写的司法考试官方教材。后虽取消了“指定教材”的称谓,但是,作为司法部组织编写的唯一司法考试专用教材,其地位仍然是毋庸质疑的。因此,作为考生,也应当对其有足够的重视。当某些教材或者复习资料对某个观点存在争议时,我们应当以辅导用书的观点为准。当然,三大本中的内容是相当丰富的,不少内容似乎对于司法考试的作用并不是很大,我们在复习时也应当视具体情况而定。
(2)历年真题。
对于司法考试而言,历年真题的作用是相当突出的,我们必须对它要有足够的认识――善待真题。应该说,历年真题是司法考试的精华所在,它将司法考试范围内的知识点以题目的形式展现出来,这也是命题专家智慧的结晶。国家司法考试网上经常有网友说,做历年真题就是做来年真题,此言不假!
如何用好真题是关键问题。我认为,最重要的一点是,对于国家司法考试网司法考试真题在线模拟考场内的真题必须反复做,并且要不仅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我的建议是,真题至少做两到三次。希望每次都会有不同的收获,每次对题目的内涵都能够有更深刻的认识。
四、学习方法很重要。
1、民法、刑法前期要放在重点,因为理论性较强,需要彻底掌握;。
2、越到后期越要重视第一卷的内容;。
4、司法考试注重思考结果,所以要练习分析速速,思维要敏捷;。
5、第一遍要全面看,挑出重点;第二遍要重点看,反复记忆;。
6、不要每天学一点,一科学一点,要2、3科集中学完,再复习下几科,并且温习前几科,例如:半个月打算完成民法、行政法、刑诉法;那么一个星期打算看完多少章,一天打算看几页,这么按排。
五、几点忠告。
1、真题要做,还要练习答题规律,例如选对选错,认真审题;。
2、要刻苦,不要押宝;。
3、心要静;。
4、紧张感与压力要有;。
5、不要以难吓唬自己,也不要太自以为是;。
6、不要熬夜、不要生病,病不起!
7、不在乎你看了多少,你记住多少。
做完上面的这些,等你发现司法考试不过如此时,你离成功不远了。司法考试好歹也要考上400+,但是关于480+,我就不太清楚了。我所说的这些只和努力有关,你努力了,400+没问题。祝大家年司法考试好运!
司法考试篇八
试卷一:本卷共100道试题,由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组成。其中单项选择题50题,每题1分;多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50题,每题2分。本卷分值150分,考试时间180分钟。
本卷科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理学、法制史、宪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
试卷二:本卷共100道试题,由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组成。其中单项选择题50题,每题1分;多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50题,每题2分。本卷分值150分,考试时间180分钟。
本卷科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三:本卷共100道试题,由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组成。其中单项选择题50题,每题1分;多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50题,每题2分。本卷分值150分,考试时间180分钟。
本卷科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试卷四:本卷主要由简析题、分析题、法律文书题、论述题等题型组成。本卷分值150分,考试时间210分钟。
本卷科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理学、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
本卷设置选作题的,应试人员可选择其一作答;应试人员若全部作答,只评判书写在前的一道试题。
以上四卷总分为600分。应试人员必须参加以上四卷的全部考试,四卷中任何一卷不得为零分,且通过当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才可依法申请法律职业资格。应试人员各卷的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二、考试方式。
国家司法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考试实测共两天、分四场进行。
司法考试篇九
“行百里者半九十”。语出《战国策》,意思是说,要走一百里路的人,把走了九十里只当走了一半,此言末路之艰难。而我们准备司法考试就好比行百里路,假如你已经复习了两三个月,进行了大量的工作了,还差半个月即将考试,那么最难走的也在这最后的冲刺阶段。
学习篇。
一、“临阵磨枪”,很有必要。
临考时间不放松!越是临近考试越应加大复习力度。司考和其他考试有很大不同,如果方法适当、心态平和,在考前“临时抱佛脚”是非常有效的,当然这需要大家在距考试有一段时间时就有意识的安排复习进度。如果发挥出色,那么考前那几天准备的效率几乎可以顶得上平时1个月的复习!不到最后一刻,大家千万不要放弃!
二、回归教材,重点是卷一。
对于考生而言,书永远都是没看完的,因此越到考前就越紧张,这时觉得脑子里一团乱麻,什么都不会,做着题又想着看书,看着书又放不下做题,到头来什么也不成,心理压力还加大了。专家建议我们:“考前要回归课本”,这一方法已经多人通过多次考试印证。最后冲刺教材再通读一遍,侧重点在卷一的内容及程序法上,重点法条可以结合平时的改错本进行重点自我强化,此时最后的强记往往会令你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三、快速浏览,为记忆保鲜。
在复习的最后阶段,应该对照着书和历年真题以及大纲再从前到后地快速串一遍,通过对照再来查找书中的知识点。通过这种方式不会造成知识点的遗漏。盲目翻书对考试几乎没有什么提高,反而会使人产生厌学情绪,所以关键还是放松心态,扎扎实实,如果有时间你可以多次重复这一过程,为记忆力保鲜。
四、就抱西瓜,别再捡芝麻。
到了冲刺这个阶段,留给我们的复习时间已经不多了,所以一定要把功夫花在刀刃上,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更不能捡了芝麻丢了西瓜。应该紧紧抓住重点内容,在通读的基础上,针对自己的薄弱环节补补课。可以把此前做过的配套练习、历年真题、模拟题中的做错的.题目都看了1遍,强记自己容易出错的地方,还可以对还有没有复习到的地方简单扫一遍,争取能有个印象,但不必花费过多的精力和时间。不要揪住疑难问题不放。对于一些通过各种渠道仍然无法获得满意答案的问题不要再去深究。因为这种问题司考考试的几率很小,更重要的是为了这种问题而影响自己的心情实在得不偿失。
心理篇。
一、相信自己,稳定军心。
每个考生在冲刺阶段都不免会惴惴不安,担心自己准备得不够充分,这与苏格拉底所讲的“圆的故事”是同一个道理,你的圆画得越大,你所准备得越多,圆的边缘接触的空白范围就越大,你知道自己还没有充分掌握的知识就越多,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要做到几个坚信:坚信你所准备的知识范围正好或者大于司法考试所划定的范围;坚信你没涉猎到的范围都是不考的;坚信你通过往日的复习所熟练掌握的知识电都是考释的重点――有时候,这种近似于强制的心理暗示也不失为稳定军心的好方法。
二、放松心情,苦中作乐。
看书时不要老是背着“最后几天了,不看就来不及了”这种包袱,可以想想“真爽,再过两天就可以解放了”,或者可以想像一下自己考试后能够疯狂的放松一下,做自己平时想做而无暇去做的事情,这样“神游八方,气吞六合”的想像一下,可以大大减轻自己对司考的恐惧感,对自己保持一个轻松的心态迎接司考有一定的效果,大家不妨一试。
生活篇。
一、该松且松,调整生物钟。
最后冲刺阶段,要注意调整自己的生物钟,一边学习,一边放松。建议考生要从就寝及起床时间来调整生活节奏,以便于考试时能够达到最佳也是最自然的状态,考前一味的开夜车恶补,原则上是不值得提倡的,不少考生因为冲刺阶段体力透支到了考场上就支持不住影响发挥,这样的深刻教训我们一定要注意吸取。
二、加强营养,适当锻炼。
考前适当加强营养,既有利于提高考生的体力,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达到换换脑子,开心一下的功用。但是一定要注意科学与适当,太过油腻或者是生冷的食物最好少吃,暴饮暴食更是不可取。
由于考前的过于紧张容易导致失眠,效率低下,考生们有条件的话可以去跑跑步,打打羽毛球什么的,做点体育运动,但是不要进行过于剧烈的体育运动,因为过于激烈的运动容易消耗体力,短期内难以恢复。没有条件的话可以在空闲的时候听听轻音乐,和朋友拉拉家常,尽量放松自己的心情。
三、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临场器具本是个小问题,但正是这样一些很小的问题,让一些考生吃了大亏。所以考前准备好上场“武器”,也是很重要的一个问题。根据司考规则,考生可带以下用具或物品进入考场:(黑)色钢笔或圆珠笔,用于在答题卡上写姓名、科目和准考证号阿拉伯数字。最好备双份以防其中一支不好使,但在同一卷面不得钢笔与圆珠笔混用。此外,考试笔具等一般选已用习惯的为好;b2铅笔和橡皮。用来填涂准考证号、考试科目和答案卡。注意铅笔的型号,如非b2则可能导致机器误判。铅笔最好两头均削好,而且考生可以对削好的笔尖情况作一研究,好的笔尖形状可以节省填涂时间,争取考场上的宝贵时间。橡皮以塑料橡皮为好,其他橡皮容易擦破卡面,别忘了再配上一把削笔刀或小刀;有考生忘带这两证,监考人员不让进场,想想当时他们的心情该是如何,还能正常发挥吗?此外,最好能准备一瓶矿泉水,实在渴得不行时润润喉咙,考试中途尽量少喝或不喝,以免“方便”耽误时间。
司法考试篇十
人与人的学习习惯和思维方式是不一样的,在虚心借鉴别人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自身的特点,找到最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才是最重要的。我很喜欢网校老师的司考口诀,自己也编过几个。如果能把自己学过的知识用自己的语言和条理正确讲出来,那么这个知识点就基本上搞定了。
2、抓住司考重点。
听课是必须要做的事情,名师的讲义要熟悉掌握,我认为大部分重点知识已经在课件上反映出来了,在没有掌握它之前,不必花费心思去死抠边边角角的东西。
3、坚定司考信心。
大多数人的智商都差不多,当然,有些神一级的人物我也不否定。只要坚定信念,持之以恒地坚持下去,就会获得相应的回报。
4、分解司考目标。
虽然大家的目标都是一个――通过司法考试,但是要把这个模糊而宏大的目标具体分解为每一个清晰可操作性强的分目标,制定具体的实施步骤、时间安排,一步一步去稳步实现。
5、认清司法考试形势。
司法考试就是一场游戏,我们只是这场游戏的参与者,只能遵守它的游戏规则。我们不必要叫板出题老师的一些观点,要顺从着去理解。还要有一点运气,这也是它的规则,我们要平常心对待。
6、认真做好司考历年真题,
备考资料。
真题的作用太大了,太重要了。它会告诉你出题的思路和各学科的重点,做错了不要紧张,认真去总结,一个知识点只要抠死了,无论变换什么形式都能做对。
7、司考路上要持之以恒。
这个考试是一次体力、精力、毅力的大考验,在最苦最累的时候,不要放弃,只要再坚持一下下,你就有可能改变命运。不要指望着“下次再来”,破釜沉舟、背水一战反而能让我们杀出重围,不能丢了一股子士气。
8、宁静方能致远。
我不反对一些小道消息的真实性,但是我们不能把宝都押在一些道听途说的消息上,尤其是快要考试的时候,铺天盖地的消息让人疲于应对,分了心神。我认为这是得不偿失的。扎扎实实学好每一个知识点,查漏补缺完善知识体系,是以不变应万变的法宝。事实证明,网络上一些小道消息根本就不可靠,大家要慎重对待。
选择司法考试,也许不是一定要走上司法工作的道路,我们会从中理解到很多生活的经验,这是对自己的一次历练,无论过与不过,都要高度重视,认真走好这个过程的每一步,如果我们坚持去做了,你会意外发现,我们得到的不只是一纸证书,还有更多的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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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篇十一
很多人觉得时间不够用,其实挤一挤还是有的,最好是把法条和讲义打印出来,上下班的时间、工作的空隙啊,都可以看看。有时候不方便看的时候可以在脑海里默默的回想复习的内容,卡住的地方先不去管它,一章一章的过,然后再回头看哪些记不住的重点去记忆,这样学习的效果比死记的效果要好而且不容易忘。可能第一遍的时候费力费时间,以后一遍比一遍顺溜,用的时间也越来越少,到后期把所有的内容过一遍也只要几天就可以了,如果能达到这种程度去考试还怕什么!
2、休息和运动。
身体是革命的本钱,越是艰苦的学习越要注意身体,建议每天运动时间保持在半个小时,休息时间保证在7-8小时。休息不好会影响学习效果,而且长久奋战人也容易疲劳,学不下去的时候就出去走走,放松放松。
3、最好是配备一个笔记本电脑。
现在也很便宜三千大洋就可以配置到一个不错的了,配一个好的耳麦,千万不要用塞到耳朵里的那种!用可以佩戴的,要不时间长了耳朵受不了。前期听录音可以原速听,后期要调到1.5倍速或2倍速听。用微软自带的media播放器就可以调速,我在后期全部是调2倍速听,听林鸿潮的行政法别人都觉得讲得快,我也一样是2倍速,效果还不错。这样大大的节约了时间,不过那需要一定的基础,还需要全身心投入对照着讲义听。听录音的时候就可以看电脑里的讲义,不打印出来也可以。
4、重复记忆。
复习的时候一定要习惯性的复习昨天的内容,先合上书本默想,不会的就放下,继续往后,默完了再看哪些不会的。第三天复习的时候先复习第一、二天的内容,依此类推,这样一开始可能会比较慢,但越往后越快,而且避免遗忘,否则一遍两个月下来前面的基本就忘光了。
5、系统化学习。
备考资料。
也就是对于司法考试的脉络烂熟于胸,对每一个考点都能精确地知道在书上或者法条上的大概位置。看到一个题就能马上判断出考的是哪个考点,这个考点属于哪一部分,在书中的什么位置,考的是哪一部法律里面哪一章哪一节哪个问题之下所写,会的题保证不会做错,不会的题即便不能有十成把握也能有六分把握。而且在你的头脑中建立起这样一个系统,你就不会觉得司考内容混乱纷杂了,因为你有层次、位置、轻重、难易的准确定位,再看书看法条,就是在充实相关的部分,彼此不会混淆冲突。这就如同成语所言”纲举目张“亦或”提纲挈领“,建立了纲领,掌握了知识的层级脉络,就可以事半功倍了。否则,看法条的时候非常容易出现走神、混淆相关内容等现象,有的时候人好像坐在哪里看书,可是半天不翻开一页,那就是短路了。”要用诸葛亮的方法“通观其大略,必务其精纯”,尤其是初学者一定要全面细致。同时还要紧扣考点,舍得放弃,比如国际私法的前几章的内容,基本没有可考的内容,如果不知道在那里死下功夫就是白白浪费宝贵的时间了。
6、制定计划。
一定要形成制定计划的好习惯,在学习过程中首先要制定一个长期的规划,分几个阶段、要达到什么目的都很清楚,其次要定一个中期的计划,包括这个阶段的具体时间、每个科目要学习的内容、每个科目的大致时间分配,然后是短期即详细的计划,一般以一周为宜,一周结束了再制定下周的计划,也可以十天左右为一个小阶段。在计划的执行过程中,因为各种情况可能会有不能按计划完成的情况,不要着急,及时的将计划进行修正,修正后的计划又是一个新的计划,会给你新的信心和勇气。
学习一般有这样几个过程:第一是手中有书,心中无书;第二是手中有书,心中也有书;第三是手中无书,心中有书;第四是手中无书,心中也无书。一般人达到第三种境界过司法考试肯定不会有问题了,第四种境界一般人估计达不到,不过是这样要求大家了,目的是自己可以离开书本回忆所学的内容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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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篇十二
a.当事人李某的妻子袁某向法院作出的有利于李某的证言。
c.由未成年人所作出的各类证言。
77.不能适用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单位、组织和个人有哪些?
a.甲国营企业与乙国营企业共同投资成立的联合企业。
b.个体工商户。
c.中外合资企业。
d.农村承包经营户。
a.载有仲裁条款的合同被确认无效。
b.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c.仲裁裁决书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
d.仲裁庭的组成违反法定程序。
a.居住在我国领域内的外籍当事人。
b.居住在我国领域外的外籍当事人。
c.居住在我国领域内的中国籍当事人。
d.居住在我国领域外的中国籍当事人。
a.应将汪自强移交刑事审判庭处理。
b.直接由审理该案的审判组织予以审理。
c.应按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办理。
d.应由民事审判庭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
三、不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功选项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正确答案,不答、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81―85题,每题1分,共20分。
(一)某幼儿班聘请某甲担任幼儿班教师。某日上午9时左右,幼儿班课问休息时,某甲离校打电话,几个幼儿在教室里的火炉旁烤火。其中某乙(5岁)和某丙(4岁)因争夺位置而打斗,某乙用石块将菜丙头部打破,而某丙则把某乙按在火炉上,某乙被烫伤。为此,某丙花去医药费5卯元,某乙花去医药费5000元。请回答下列81―85题。
81.某乙的医药费应如何承担?
a.由某甲承担。
b.由某丙的监护人承担。
c.主要由某丙的监护人承担,某幼儿园承担适当赔偿责任。
d.主要由幼儿园承担,某丙的监护人承担适当赔偿责任。
82.关于某丙的医药费承担。下列说法哪些是错误的?
a.幼儿园承担’。
b.某乙的监护人承担。
c.某乙的监护人承担主要责任,某甲承担适当赔偿责任。
d.幼儿园承担主要责任,某乙的监护人承担适当赔偿责任。
a.某乙之父为原告。
b.某乙为原告。
c.某丙、某幼儿园为共同被告。
d.某丙、某丙之父、某幼儿园、某甲为共同被告。
a.1年。
b.2年。
c.最长不超过。
(二)王锋与刘青结婚四年后,已生一于王达。1994年7月5日,王锋出海打渔遇台风未归,生死不明。若干年后,其妻刘青向法院申请宣告王锋死亡,法院依法作出宣告死亡判决。经查,王锋结婚后与父母分开生活(其父于10月3日死亡)。王锋因与刘青感情不和且离婚未果而与刘青分居,分居期间王锋盖有楼房6间。王锋遇台风后被人相救,因不想再见刘青而来与家庭联系,独自到南方菜市打工。王锋与订工妹陈莹相识并相好,并在该市教堂举行了婚礼,生有一女王莉。陈莹为王锋介绍了一收入颇丰的工作。5月5日王锋因摸彩票中奖,获奖金30万元。196月6日王锋与陈莹各出10万元购买了张明的3间私房,但未办登记过户手续。4月8日,王锋因心脏病发作死亡,临终前告诉了陈莹自己的身世,并口头遗嘱将自已原有的6间房屋由其母谢兰继承(有2名医生在场)。请回答下列85―89题。
85.刘青向法院申请宣告王锋死亡,法院应予受理的最早申请日期是娜一天?
a.年7月5日?
b.1998年7月6日。
c.1998年7月5日。
d.197月6日。
a.其中3间房屋归刘青所有;3间房届属王锋遗产,由王锋的继承人继承。
b.6间房屋由刘青、谢兰、天达和王锋之父继承。
c.3间房屋由刘青、谢兰、王达继承。
d.6间房屋由刘青、谢兰、王达继承。
87.王锋彩票中奖所得30万元,应由谁继承?
a.谢兰、王达、王莉。
b.谢兰、刘青、王达、王莉。
c.谢兰、刘青、陈莹、王达、王莉。
d.谢兰、陈莹、王达、王莉。
88.对王锋与陈莹共同购买张明私房3间的定性表述中,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a.玉锋、陈莹与张明之间买卖房屋合同无效,因为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b.王锋、陈莹与张明之间的买卖房屋合同有效。
c.王锋与陈莹取得了该3间房屋的所有权,因为张明巳将房屋交付。
d.王锋与陈莹未取得该3间房屋的所有权。
a.王锋与陈莹之间形成合伙关系。
b.王锋与陈莹之间形成共同共有关系。
c.王锋与陈莹之间形成按份共有关系。
d.王锋、陈莹之间形成债权债务关系。
(三)法国人丹尼与美国入泰尔按我国法律规定,各出资50万美元(其中丹尼的出资包括专利技术出资)在上海成立一公司,公司章程规定各方以该出资对公司债务负责。后该公司又在上海注册成立了二家分公司。请回答下列90―93题。
90.根据公司分类的原理,该公司应属于下列哪一选项的公司?
a.该公司居于中国公司、母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b.该公司属于外国公司、本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
c.该公司属于中国公司、本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
d.该公司属于跨国公司、母公司和股份两合公司。
司法考试篇十三
司考之路比较艰辛,准备考试的过程需要投入大量的精力。如果没有坚持不懈的毅力和敢打必胜的信心,恐怕很难支撑长达数月的艰苦复习,这个道理很浅显,也很重要。春节回家,我与表妹下跳棋,这是我以前从来没有玩过的游戏。父亲在旁边随口说了一句:我听你同学说,只要是你想干的事情,没有干不成的。这句话我记住了,结果跳棋我赢了,司考我坚持下来了。
二、要扎实打好基础。
基础知识在司考中占有很大比例,抓住基础就等于抓住了司考的“命门”。从步骤上来讲,首先需要细致阅读教材,第一遍掌握总体框架并勾画重点内容,第二遍则要重点记忆“勾画”,而且每一遍都要细,要注重效果,不能图快,宁愿少看些,也要看精些;其次需要认真阅读法条,方法上可以与教材相同,但对重点法条这还远远不够;再次需要总结比较,归纳相同之处、区别相似之处是巩固基础的最好方法。
三、要认真记忆重点。
司考离不开记忆,但必须把握重点,全部记忆恐怕常人难以做到。对重点内容的厘定,可以结合往年的真题,也可以直接借鉴一些现成的总结材料来进行。比如对各类诉讼程序的审限、公司出资比例等诸多重要数字、证券上市的文件要求、个人所得税免税项目等等都必须明确记忆,而且必须毫不模糊。
四、要切实理解理论。
随着司考内容的变化,对理论问题的理解显得越来越重要。比如法理学的相当一些问题只能靠理解,单纯去记忆将毫无成效;再比如对于“撤销权和代位权”,恐怕理解要比硬记更好;再比如对于卷四的论述题,如果没有对法学基本理论的深厚理解,结果很难想象。当初老师们深厚的法学功底,令我佩服得五体投地,他们的讲解深入浅出、风趣幽默,令我对博大精深的法学理论有了新的认识和理解。在听老师讲解的时候,配合着视频底下的同步字幕,遇到听的不是特别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看字幕,省事更方便,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五、要科学对待做题。
多做模拟练习试题,是提高应试能力的重要途径。但必须明确,做题的目的是为了查缺补漏、开拓思路、帮助记忆、增进理解、了解题型、掌握方法,不能为了做题而做题。首先要选择有质量的模拟试题。设计良好的模拟试题会使你受益匪浅,反之不仅会浪费你的'精力和财力,甚至会使你误入歧途。其次要以考试的态度进行模拟练习。先自己做,而后再对答案,特别要注意看解析,错了的一定要对照法条和教材把问题弄清楚。再次要数量适度,不要实行“题海战术”。毕竟各类模拟试题都会侧重大家普遍认为的重点,大量做题会使一些“非重点”被弱化,不敢保证这部分内容不会出现的考试中。当然,历年真题是必须要认真研究的。老师常说,“做历年真题就是做来年真题。”简直就是司考中的“真理”,大家慢慢体会吧。呵呵!
六、要积极参与交流。
也许你足够聪明,但你的思维总是有限度的,而其他人的思维或多或少会弥补你的一些缺陷,更何况别人总结出的一条经验可能是你需要花很长时间累计的。在复习中,遇到一时难以理解的问题,要及时与同学交流、探讨甚至争论,这是十分重要的,正所谓“事实越辩越清,真理越说越明”。
朋友们,司法考试虽不至“难于上青天”,但也没那么容易,大家要竭尽全力、认真待之!祝大家司法考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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