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经济类论文框架篇一
1.清晰。是指有顺序、有层次,而不是杂乱纠缠、前后颠倒、主次不分。要能够井然有序、有条不紊地表达思想。
2.连贯。是指思维活动的过程及其表达、不仅要注意内在的次序,而且还要处理好各部分、各层次间在内容上的衔接、并列、转折、因果、总分等的关系。
3.正确。是指思考问题时要善于辨析、区分。对相同的.意思,要善于归纳、集中,不要分割;对相近的意思,要善于辨析,不可混淆;对相反的意思,要严加区分,将其断开,另立门户。
4.周密。是指思路要周到、严密,没有缝隙、疏漏。要学会辩证法,客观、全面、历史地看问题,防止主观性、片面性和形而上学。不能孤立、静止、表面地看问题,以免造成前后矛盾,顾此失被,不能自圆其说。
5.敏捷。是指视野开阔,思想活跃,而且具有开拓性、创造性,能敏锐地发现问题;有较高的悟性,能快速、准确地理解和表述问题;能举一反三,触类旁通,思维的结果具有一定的创新因素。
1.细致观察,深人分析思考,反复酝酿。锻炼思路,首先要养成认真、细致观察事物的习惯,而且不能停留在观察事物的表面,而是要把观察和分析研究结合起来,冷静地进行思考,反复推敲,这样才能真正把握事物的实质和精髓。
2.把握逻辑,注重综合,以求集中。经济论文写作主要运用逻辑思维。要做到合乎逻辑,就必须符合客观事物的实际情况,符合思维的规律性。也就是说,要做到概念明确,判断恰当,推理科学,论证和反驳有说服力,结论可靠。综合是指在多种思考中姚出几项最切合实际、应用性强的加以综合,然后选出最佳的思考方法。
3.善于联想,拓展思维。联想是指以表象为基础,由一事物想到另一事物的心理活动。在写作经济论文中,要开拓思路、活跃思想、创造意境、进行构思就必须展开联想。
4.精心制作提纲。提纲是论文的骨架,是作者执笔成文的依据。列出提纲不仅使作者思路清晰、文脉畅通、上下衔接、有条不亲,而且能使作者综观全局、通盘考虑、抓住要领、突出中心。制作提纲是锻炼思路的基本方法。
经济类论文框架篇二
论文的现实话题:
①晋职晋级的需要:职称晋级---小一、小高、小中高
②评荣誉教师需要: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特级教师。向专家型、研究型教师发展。
1.论文的要素
2.论文由论文目录(提纲)和题目、作者姓名、完成日期、摘要、关键词、正文、注释、参考文献、附录等项目组成。
3.论文目录:需要列目录的论文,目录要独占一页。“目录”二字用3号黑体,顶部居中;以下列出论文正文的一、二级标题及参考文献、附录等项及其对应页码。用小4号宋体。(例)
4.论文题目:论文题目用3号黑体,顶部居中排列,上下各空一行;论文副题:小2号黑体加粗,紧挨正标题下居中,文字前加破折号。
5.作者单位与姓名:作者姓名:题目下方居中。完成时间,作者姓名下方居中,字样为“x年x月”。
6.摘要与关键词
关键词:摘要下方,左起顶头,写明“关键词”字样加粗,点冒号,或用【关键词】。接排关键词。词间空一字。字型字体同摘要。“关键词”根据题目、标题、论点而确定。
6.正文
关键词下空一行开始。正文文字一般用5号(或小四)宋体,每段起首空两格,回行顶格,单倍行距。
然后提出这篇论文的观点(论点)。
论述部份:理论论据---对策(具体做法)----举例说明(例如、比如、譬如、就×个教学片断而言,案例一、二…。不要通篇“例如”)。
论述部份的人称,一般不用“我”,可用“作者、笔者”代替
论文的结束,进行文章的总结,提出新的思考
7.标题与序码
一级标题。标题序号为“一、”,4号黑体(标题的字号要比正文大),独占行,末尾不加标点。如果居中,上下各空一行。
(一、二级标题,讲究上下标题工整)。比如:
三、四、五级序号分别为“1.”、“(1)”和“①”,与正文字体字号相同,一般不独占行,末尾加句号。如果独占行,则不使用标点。每级标题的下一级标题应各自连续编号。
8.注释:注释采用脚注形式。加注符号以页为单位排序,标在须加注之处最后一个字的右上角后,用带圈或括弧的阿拉伯数字依次标示。同时在本页留出适当行数,用横线与正文分开,左起空两字后写出相应的注号,再写注文。每个注文各占一段,用小5号宋体。建议使用电脑脚注功能。
9.参考文献:在正文项目后空两行左起顶头用四号黑体写明“参考文献”,另起行空两格用5号宋体编排参考文献内容,每个参考文献都另起行。参考文献的项目见“实施方案”正文。
10.附录:附录在参考文献后空两行左起顶头用四号黑体写明“附录”字样,另起行编排附录内容,格式参考正文。
经济类论文框架篇三
;无论在学习或是工作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论文吧,论文是探讨问题进行学术研究的一种手段。那要怎么写好论文呢?下面是达达文档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摘要:本文主要介绍异型钢结构框架的在高层建筑体系的应用,分析了该体系在钢结构能够利用的原因,对异型钢结构柱的优点进行了分析,并对各种异型柱的应用特点,进行了简单的分析和比较。
关键词:钢结构异型框架柱高层住宅
结构设计的基本任务是在结构的可靠度和经济之间选择一种合理的平衡,力求以最低的代价,使建造的结构在规定的条件和使用期内,能够满足预定的安全性,适用性和耐久性等功能要求,这就要求设计人员在安全和经济综合考虑,合理的结构体系之关重要,目前的主要的是混凝土结构和钢结构,由于混凝土结构很多缺点,和科技的进步和环保意识的提高,钢结构得到了很大的发展。
钢结构作为建筑体系的优势在于,钢结构有利于工业化和产业化的生产,钢结构是绿色建筑,节能建筑,钢结构提高了空间的利用率,钢结构建筑的重量轻,体量小,而且本身有良好的延性,因此钢结构的抗震性能非常好,钢结构的施工周期短,提高了资金投资的效益和施工现场文明。
所谓异型柱框架体系是指全部或部分采用l字型,+字型,z字型及一字型等非矩形截面柱与矩形或t型截面组成的梁柱结构体系。
1异型框架的结构应用
1.1异型柱的框架主要优点
1)柱的平面布置很灵活,异型柱结构的围护墙都是非承重的轻质隔墙,受建筑的限制较少,可以满足业主对大开间建筑的需求。
2)异型柱框架与矩形框架相比,抗震性能有明显的提高,质量减轻是其抗震提高的主要原因,此外,抗侧刚度对抗震性能的提高也有一定的影响。
3)钢结构异型柱框架避免了混凝土的阴角和阳角部位存在应力集中现象和地震时的破坏严重。
1.2异型柱的框架的结构布置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住房的要求越来越高,由于异型柱框架具有室内无柱楞,不妨碍家具的摆设,可增加使用面积4%—8%,可选择填充墙的墙体材料等优点。
1.3异型柱的构造措施
异型柱框架的构造应满足现行国家结构设计,施工规范的基本要求。考虑到异型柱的特点,应采取下面的构造措施,在结构体系上,应从严把握概念设计的原则要求,力求结构平面规整,结构刚度均匀,构件传力直接,明确,最好不做错层结构,柱的轴压比应满足一定的要求,并应当适当修改。
异型柱框架的构造,t型柱的可以采用一个工字钢和t型钢焊接成,根据具体的墙体的厚度,采用适当的填充材料,使柱体和墙体形成有机的整体,在美观的同时不会出现应力的集中的现象。,
2异形柱的计算方法
2.1刚度等效原则
对于多高曾框架来说,对结构内力分析影响最大的是柱子的形心主轴惯性矩,而截面面积和抗扭矩影响很小,因此只要保证异形柱形心主轴惯性矩正确进入电算程序中局部坐标系下的单元刚度矩阵,就能较准确的计算出异形柱框架的内力和变形,为了使现有的高层钢结构分析软件在计算异形柱框架能够反应这一要求,应该按照等效刚度的原则。
2.2采用中国建科院刚结构软件sts和satwe-8程序直接对异形柱进行计算。
3各种异形柱的比较
由于应用的结构具体的位置不同,各种异形柱的所受外力有很大的区别,各异形柱的承受的'极限形式又不相同,对于比较各异形柱的经济性相对比较困难,在实际应用中只有根据工程的特点来具体选择,本文只简单比较各异形柱的力学性能,应离集中部位对不同作用方向的不同柱有很大的不同,l形的柱截面的绝对最大剪应力的位置稍微偏离截面突变处,对于t形柱截面,当外力作用在对称方向时,最大剪应力的位置稍微偏离截面突变处,而外力作用在非对称方向时,最大的剪应力仍在截面突变处,+字柱面的最大剪应力总在截面突变处。
4异形柱设计的存在问题
异形钢柱是在一般是在工字形截面上增加一个t形截面,相应增加了弱轴方向的截面特性,特别是将钢梁与钢柱弱轴的刚性连接节点转化为与柱翼缘连接,优于常见设计中工字钢柱在弱轴方向设外伸连接板的刚性连接,加强了工字钢柱的弱轴稳定,对结构安全有有利影响,但是在异形柱在结构分析中还存在问题,要解决的问题有:1)弱轴上增加t型构件后,截面特性的确定,2)异型钢柱局部稳定性计算,3)梁柱节点与钢柱形心轴偏离时整体受力分析(普通杆系计算软件你能解决),理想的计算模型应该采用有限元整体建模进行内力分析,可以解决上述的问题,但是建模的工作量太大。
异形柱的设计中面临的另一问题,就是异形柱框架在地震作用下破坏严重,异形柱框架在设计中存在很多的问题:1)异形柱框架结构不对称时,扭转对其受力的影响2)异形柱框架结构在地震作用下的弹塑性分析3)异形柱框架结构在截面设计方面的软件的开发。异形柱在地震的破坏的主要原因可归纳为:1)异形柱框架结构的设计方法不完善,2)异形截面柱的强度有别别于普通的规则柱,3)异形截面柱的破坏形态不同于规则的钢结构柱。
5.异形柱框架的发展
我国自1949年后,钢结构就在大跨重型工业厂房,大型公共建筑和高耸结构中就得到了应用,尤其在近20年来,钢结构更加应用于土木工程中,随着我国科研和设计人员的不断探索和研究,出现了新的结构类型,异形框架柱就是其中的一种。在科技的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钢结构被应用于高层住宅中,得到了较好的效果。由于钢结构本身的一些特点,将会越来越多的运用到高层住宅中去,由于住宅的特殊要求和审美观念的要求,我们相信异形框架柱将在高层钢结构住宅中担当重要的结构体系,异形柱也将的到更高的认识和研究。为了更好的应用该结构体系,我们认为应该做到以下几点:1)通过回访,及时总结已建成的运用该结构体系的住宅经验2)加快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的制定和修改,使与钢结构异形柱有关的所有部门和人员工作起来有据可依,3)重视有关钢结构住宅的技术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专业队伍的素质。
6.结束语
钢结构住宅是今后发展的一个方向,随着科技的进步,审美观念改变必然使的钢结构住宅建筑不断的去扩展自身的表达语汇而寻求发展。我们提倡的是抛弃风格,从结构的理性主义出发,从现代和传统的建筑结构中吸取精华,创造出技术和艺术有机融合的钢结构住宅的精品建筑。我们要分清楚,钢结构异形柱框架是建筑中承重体系和服务部分,它不是建筑使用中的主要部分,钢结构住宅的设计首先要遵循住宅建筑设计的一般原则,然后才是发挥钢结构的优势。
参考文献
1.陈志勇.异型柱框架结构在高层建筑中的应用和计算.广东水利水电.2004.10
2.夏志斌.钢结构设计原理.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4
3.霞,刘超等t型,l型截面承载力试验及设计方法研究。建筑结构学报22(5),2001:37-44.曹万林,刘玉彬等异型柱框架模型抗震性能试验研究《工程力学》增刊1997,308-312
经济类论文框架篇四
摘要: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进步,人们越来越重视对生存环境的保护。对于中国而言,发展低碳经济既符合我国基本国情,也是保障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和走向繁荣富强的的必然选择。但促进我国低碳经济发展,必须将法律具有的强制性、规范性与引导性作为健康发展的基本保障。因此,建构和完善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法律规制,能够为我国发展低碳经济提供导向与支撑。
关键词:中国经济;低碳经济;法律规制;路径选择
世界范围内的工业革命兴起与发展面临的环境污染问题已严重破坏了地球的生态环境,并威胁到人类的身体健康与经济文化的可持续发展。当前,世界各国及国际组织非常重视发展低碳环保经济,大多数国家就发展低碳经济已基本达成共识。我国提出了构建生态文明社会,建设“美丽中国”的愿景目标,并坚定不移地承担履行国际社会的责任和义务,走低碳经济发展之路,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一、低碳经济法律规制内涵界定
(一)低碳经济的概念
2005年,在英国召开的“向低碳经济迈进”的高层会议之后,低碳经济概念很快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各国政府越发重视本国低碳经济发展问题与履行国际社会责任的问题。所谓“低碳”英文为lowcarbon,意指较低(更低)的温室气体(二氧化碳为主)排放。国内外学界对低碳经济这一概念并未形成共识,尚未给出一个确切而统一的诠释,这充分反映出各国基于自身国情来发展低碳经济的诉求。国内学者的主流观点认为,低碳经济是有别于传统的高能耗、高污染发展模式,是一种绿色生态经济发展模式,倡导人与自然和谐共处,以清洁能源开发和高效利用为重点,以调整产业结构和创新制度设计为契机,保护人类身体健康为目标。
(二)低碳经济的法律特征
从法律层面上剖析低碳经济的特征,主要有:一是广泛性,低碳经济涉及到建筑、消费、环保等多个行业,低碳经济法律调整的内容也日渐增多;二是多元化,低碳经济调整的法律关系是对传统法律关系的一种突破,它是以全球为基准点,包含国家、机构组织、企业、公众等多个层面,主体体现多元化的特征;三是非强制性,我国目前是以政策法和促进法的形式要求在发展低碳经济的同时保护好我们的环境,多采用税收、金融、市场等手段引领低碳经济健康快速的发展,缺乏明显的强制性特征;四是强调政府的责任性,市场由于存在不确定性与外部性,容易造成市场失灵及市场的不公平竞争,因此单靠市场的调节作用,可能很难保障低碳经济的健康发展,国际公约、各国政府都通过一系列政策和措施来促进低碳经济的健康发展。
(三)低碳经济法律规制的阐释
低碳经济的发展需要法律发挥规制作用。法律规制,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通过对社会关系的调整实现社会生活的有序性,反映了法律规范建立到具体权利义务实现的整个动态过程。法律对低碳经济的规制作用主要体现在适当性功能、目标性功能与强制性功能等三个方面。通过三个功能的充分发挥,将使低碳经济发展更加符合环境、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要求,将低碳理念转化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行动指南,并实现环境利益与相关利益之间的公平分配。通过构建科学、合理的低碳经济法律规制,推进低碳经济健康发展。
二、我国低碳经济法律规制现状
(一)隐含低碳理念的法律规范
中国一直将节约使用能源,加快研发节能环保技术,以环境指标、排放标准等作为国家未来制定发展规划的硬性指标,制定并实施相关的政策措施,奖励与惩罚并重,这其中也包含了气候变化方面的法律法规。目前,为适应低碳经济发展要求,我国政府制定并颁布了《矿产资源法》、《节约能源法》等一系列单行法,这些主要单行法为我国发展低碳经济提供了导向与支撑作用,其隐含的低碳理念在相关法律的具体内容上均有所体现。
(二)蕴含低碳理念的政策和规划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全球气候变暖问题及能源危机,为更好的履行国际社会责任及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中国”,政府先后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以促进我国低碳经济的发展。20世纪90年代中国已分别加入了《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议定书》。从政府颁布的政策措施来看,主要包括:《中国21世纪议程—中国21世纪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书》、《“十一五”规划纲要》等。在政策措施中,政府会对具体减排任务、能源发展目标、气候变化的相关立法、排放指标、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氨氮排放总量等内容进行说明。通过颁布与实施蕴含低碳理念的政策和规划,政府从加入国际公约与制定、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而为我国低碳经济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三、我国低碳经济法律规制存在的缺陷
(一)低碳经济法律规制体系存在立法空白
在法理学中,制度结构要以体系为基础,要求法律体系与制度结构保持一致性,不能够相互缺乏支撑,互不关联。从目前我国发展低碳经济法律体系来看,缺少一门专门的全国性、统一的法律,而不是分散在《宪法》、《环境法》等不同的法律领域,涉及的领域过于繁杂,加大了低碳法律制度间的协调难度,不利于互相兼容。此外,针对传统能源与新能源仍缺乏专门的法律规定,存在能源单行法律缺失的现象。
(二)现有低碳经济法律内容的操作性不强
首先,受我国法制建设的传统影响,低碳经济法律具有条文受我国法制建设传统的影响,很多条文没有具体化,而更多体现为粗略化、原则化,虽然有利于应用的灵活性,但由于缺乏与之相配套的实施细则,有的没有细化的奖励手段和奖励程序,缺乏足够的操作性,难以满足低碳经济发展需要。其次,在低碳经济领域存在政府与企业的权利与义务不明确的现象,在现有低碳经济法律条文中过于重视政府的权利,而常常忽略了企业或个人的权利。此外,法律法规中相应的硬性数字指标数量过少。
(三)现有低碳经济法律的激励性功能较弱
为了鼓励我国高能耗、高污染企业采取有利于低碳发展的措施,我国政府在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中专门制定了奖励激励政策,但从激励政策的实施效果来看仍存在明显的不足。第一,体系不完善。现有的激励性政策措施多以政府采购、专向性补贴、税收优惠等手段为主,多为依靠政府命令手段彼此孤立实施,缺乏有效的整合和联动。第二,措施权威性不够,有关激励性措施的条文常用“具体办法由……制定”结尾,法律条文内容宽泛化,不够具体,立法机构层次较低,使得激励措施的权威性不够。第三,执法缺乏协调性,现有的法律政策缺乏具体的执行内容,多为原则性、政策性的陈述,执法过程中能否协调尚存疑虑,阻碍低碳法律规制建设的发展。
(四)现有低碳法律的监管机制落后
目前,我国低碳法律监管机制方面以形成行政机关监督为主,以社会团体与公众的舆论监督为辅的监督体系,但监督效果仍不能满足预期。一是现有低碳法律政策权力与义务的界定比较模糊,没有明确政府、企业与个人应享有的权力及应承担的义务。二是执法部门执法依据与执法标准不统一。执法依据与执法标准对于低碳经济发展起着重要的保障作用,对于违背低碳经济发展的企业可以起到惩罚作用,增加企业污染环境的成本。如果执法依据与执法标准不统一,将使污染企业很难形成稳定惩罚程度预期,导致执法效果及监管有效性得不到充分发挥。三是我国目前还未建立公益诉讼制度,社会团体与公众在现有低碳法律监管体系中的主体地位没有得到法律的确认,不能有效保障低碳发展诉权。
四、我国低碳经济法律规制的完善
(一)合理构建低碳经济法律体系
发展低碳经济,法制必须先行。根据法律效用最大化原则,构建符合我国低碳经济发展实际的法律体系是目前亟需解决的问题。首先,要理性选择我国低碳经济制度保障路径。通过合理评估政策与法律对低碳经济发展的有利性,在政策性措施与法律措施之间进行合理抉择;在需要用法律规制的领域合理选择不同的法律方案;优先确立起我国所承诺的国际公约下的国内法保障机制。其次,酝酿制定低碳经济基本立法,并做到具体化,有针对性,而不是宽泛化与原则化,并作为统领其他相关子法的基本法律依据,并在其中明确我国低碳经济发展的理念、基本原则、权利与义务、运行机制、监管机制等完备的权责体系。再次,梳理并修订现行低碳经济立法。在《低碳经济促进法》的引领下,加强对其他现有涉及低碳经济法律的梳理、修订,完善其相关配套法规与政策措施。最后,制定低碳经济专门领域立法。必须立足我国基本国情,经过充分论证,选取重点领域,有重点、分先后、有针对性地进行能源、消费、交通、财税、贸易、计划、就业专门领域的立法修法,以此形成符合我国实际的高效率、低成本的低碳经济法律制度体系。
(二)提高个人低碳领域的法制观念
公众个体是我国低碳经济发展的主要参与者,更新公众个体低碳法制观念,有助于个体更加自觉地履行低碳经济的法律法规。首先,进一步加强公众个体对低碳经济的认识。政府部门、媒体机构要承担起低碳经济的宣传责任,要对低碳经济的概念、特征、重要性等内容进行通俗易懂、简单明了的宣传教育,引导公民个体树立正确的低碳经济的理念,形成低碳绿色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最终促使企业改变自己的营销策略。其次,进一步提高个人低碳领域的法制观念。低碳经济的法制观念作为一种新兴的产物,要想被大众认识并且被接受需要一个过程。要通过宣传、激励等多种措施加强公众对低碳领域法律内的权利和义务的认识和理解,充分发挥公众的舆论监督作用,对公众的正当诉求政府环保执法部门要给予支持,甚至可以适当给予公众作为主体提出诉讼的法律地位,进一步强化公众监督的作用。再次,进一步约束和引导大众选择低碳消费。不断扩大低碳消费知识教育,提高大众对低碳消费的价值认同和理性认知。完善消费立法,实时出台生态消费税、燃油税等制度,进一步拓展奢侈品与奢侈行为消费税的范围,改变大众的消费习惯,减少不必要的能源消耗。
(三)完善低碳经济立法的执行与监督机制
法律的实施需要明确的执行与监督机制的保障。完善低碳经济立法的执行与监督机制,使得我国低碳经济领域的相关法律顺利实施。首先,建立专门的执法和监督机构。为了保证执法、监督行为的公平有效,需要分别设立低碳经济执法和监督机构;进一步明确执法主体的职责,限定执法主体的范围。定期对执法人员进行全面考察,切实提高执法机构的执法能力;监督机构与执法机构分离,相互独立,分工明确,监督机构重点对执法队伍的行为进行监督与管理。其次,强化社会组织和公众监督。为了保证低碳经济执法行为的有效进行,必须建立起以行政监督为主体,社会组织及公众监督为辅助的监督机制,畅通监督渠道,落实监督措施,强化低碳经济法律政策的落实。再次,拓宽公众参与及投诉制度。要进一步完善立法,授予公民基于保护气候、环境、资源的适格主体地位,完善公众的环境索赔权和诉讼权;保证公民知情权,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立法,明确环境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标准、程序、监督、救济等方面的内容,确保环境信息明确化、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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