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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交通安全管理景区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篇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广南县教育局的有关文件精神,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学校的安全管理,创建平安校园,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交通安全的教育
1.每学期全校集中进行一次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全校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主要是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的教育。
2.经常性的教育和集中教育相结合。逢重大节日或重大活动,师生如有外出活动,必须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3.每学期末学校集中教育,采取校会形式。平时教育利用校会、周会、晨会、主题班会、黑板报、知识竞赛、宣传橱窗、校园广播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4.对学生主要进行文明行路、文明骑自行车、乘车;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教育。
5.进行发生交通事故报警方法的教育。
二、交通安全的管理
(一)进行校内、校门口-交通安全的管理
1、师生杜绝在校内骑自行车,校内机动车限速行驶,在规定的地方停放机动车。
2、上学、放学时,校门口设专人疏导交通。不许学生在校门口聚集,防止堵塞交通。
3.上学、放学时,校门口两侧不许停放机动车。
4.机动车禁止在校园内试车、练车。
(二)对教职工机动车驾驶员的管理
1.所有在校教职工有正式驾驶执照的,要在校保卫干部处登记造册。
2.对驾驶员要定期进行机动车驾驶安全教育。学校要了解驾驶员的实际驾车能力。
3.督促、检查教职工驾驶员对自用车按时进行监测和保养。有事故隐患的车辆不准驶入校园内。
(三)、对学生周末步行或乘车离校的管理
1、走在路上必须遵守右侧通行的原则。
2、车辆、行人必须各行其道。
借道通行的车辆或行人,应当让在其本道内行驶的车辆或行人优先通行。车辆、行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3、严格注意交通信号、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服从交通指挥。
4、未满十二岁儿童,不准骑单车上学;一律不许学生自己骑摩托车上学。
5、星期六上午,学生必须在7:00以后离校;
6、选择乘坐的车辆必须是证件齐全的合格车辆。
7、所乘的车辆装载人数一定要符合要求,拒绝乘坐超员、超载车辆。
8、上下车时一定要等车辆停稳后,方可上车、下车;上车、下车要有秩序,不在车内追逐打闹,不在车内向车外伸手或向外探头。
9、下车时一定要注意观察,以免被其它车辆撞伤。
10、听从值周教师劝阻,安全往返家校。
曙光乡初级中学校
二0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一、 要进一步强化学生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定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每周不少于1次,增强师生安全意识,让学生详细了解交通规则。
二、 严格落实学校路口安全值勤制度。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并严格执行学校门口及主要交通路口值班制度,要明确职责,安排好人员,实行无缝隙管理,在学生周五放学的集中时间,必须有师生值勤,疏导交通,监督学生按交通规则行走,并做好值班记录。
三、 学校要建立并落实学生上学、放学主要路段巡查制度。成立学校道路巡查小组,由分管领导带队,定岗、定人、定责任段,在学校门口实行责任管理,安排专人在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期,对学生在路上的交通规则遵守情况进行巡查,对违纪学生及时制止,进行批评教育,做好相应记录。
四、 学校要把路口值勤情况,路段巡查情况纳入学校全员管理,列入对学生、班级及教师的目标考核,实行一日一统计,一周一通报。
五、 在学校门口和学生比较集中的交通路口设置醒目的警示牌,提醒机动车辆注意减速慢行,严禁机动车辆随意出入校园。
六、 教职工,学生骑自行车要做到八不准:不准“飚车”、“飞车”;不准多车并行;不准勾肩搭背;不准撒把骑车;不准倒骑车;不准在公路上赛车;不准骑车带人;不准在公路上停车玩耍。
七、 学校要加大对教职工、学生专用车辆的监督管理力度。督促车主对接送学生专用车定期保养,按时季检,不准使用无证司机及车证不符司机。监督学生不乘坐不合格车辆和无合格手续车辆。校园内严禁打闹、追跑,严禁攀爬、围追车辆。
八、 校外单位在学校举行的所有集体活动,主办单位要有专人维持秩序,学校负责监督检查。在活动无安全保障的情况下,学校有权责令活动中止;校内工程施工人员,要求到学校办理登记手续,并定期接受保卫处的`安全教育。
九、 严格实行交通安全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学校要根据实际,建立健全具有可操作性的安全工作责任制,任务分解到人,实现学生交通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达到预防为主的管理目标。
十、 学生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的,应立即送医院及时抢救,并责任落实到人。
一、明确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制,校长负总责,分管副校长分管交通安全工作,为年级交通,各班主任为各班的交通安全责任人。
二、每学期至少请交-警对全校师生作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分管校长、各班主任针对学生实际及时经常加强教育。
三、教师车辆必须登记,进入校园要慢行,注意学生安全。到学校指定位置整齐停放。
四、校园内禁止骑自行车,未满12周岁的学生不得骑自行车。满12周岁的学生要骑自行车必须申请考核通过,在规定位置停放。
五、家长接送学生车辆一律停在校门两侧,不得进入校门。外面车辆要进入校园必须经值周领导同意。
1、马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靠右行;
2、过马路要走人行道,有交通灯的要遵守交通灯指示过马路;
3、马路上行走不追逐,不成群结队防碍交通安全;
4、乘搭公共汽车时,要车停稳才可上落,不可将头、手伸出车外;
八、学校集体乘车外出活动时要注意:
1、必须租用有合格资质的运输公司的车辆;
2、按参加人数核算好车辆数,决不超载;
3、做好活动前的师生安全教育;
4、落实好安全责任人,确保整体及每车都有专人落实安全工作。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小学学生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广大学生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赣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应当遵守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
第三条 各地应当加强中小学尤其是农村中小学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在对中小学校进行布局调整时,应充分考虑交通安全因素。
第四条 教育、公安、交通部门要加强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和学生出行的交通安全教育,以及学生春(秋)游和其他教育教学活动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 接送车(船)
第五条 学校应当积极主动与交通部门联系,合理安排班车、渡船、线路。学校购买或者租用机动车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应当建立车辆管理制度,并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检测。
接送学生专用校车应当粘贴省规定的统一标识。学校不得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
严格执行接送车辆和驾驶人员的准入制度,建立接送车辆和驾驶人员档案。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驾驶员应当身体健康,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
有乘船学生的学校,应当按学生过渡航线编排小组,并指定组长负责过渡途中管理,有条件的学校还要指派教师护送学生上船。严禁未经港航管理部门批准的船舶运载学生。
第六条 为确保接送学生行车(船)安全,杜绝超载现象。学校可合理调整学生的上学放学时间,在确保完成规定教学活动时间的前提下,按错时制管理,轮回接送,减轻学生接送车(船)运载压力。
第三章 安全教育
第七条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应本着“教育在先,预防在前”的原则,坚持不懈地抓好道路交通安全教育。要督促中小学校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将中小学校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的情况纳入对学校考核的内容。
第八条 学校应当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课堂教学内容,结合中小学生的特点,落实交通安全教育进教材、进课堂的要求;充分利用《人·自然·社会》等地方通用教材,通过安全教育周、新生入学教育、安全知识讲座、周班会、活动课、演练等多种形式,和广播、电视、宣传橱窗、板报、校园网等载体,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强化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增长学生交通安全知识,培养学生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
第九条 学校应通过学校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对学生家长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家长的安全乘车意识和责任,形成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预防学生交通事故的联动机制。
第十条 学校教师应当在上学、放学高峰时,在学校附近主要交通干道要护送学生上下车和穿行公路。要教育学生不乘坐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不乘“黑车”、“病车”和超载车。学校要按照乘车路线组织学生乘车,建立好路队制度,保障学生乘车途中和上下车安全。
第十一条 学校要继续实行路队制度,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掌握横穿马路、铁道道口等交通常识,确保行路安全。
第四章 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 城镇中小学校的早操、跑步等体育活动应尽量安排在校园内进行,严禁学校组织学生在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上进行集体跑步等体育活动。因体育场地欠缺,只能安排在校园外开展体育活动的农村中小学校,可以暂时组织学生在附近的安全场所内进行相关活动。教育部门应积极争取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尽快落实资金,按规定建设体育场地。
第十三条 中小学校开展大型体育活动以及其他大型学生活动,必须经过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的,应事先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共同研究安全措施并加以落实。
第十四条 杜绝将中小学校校园出租用于停放社会车辆、从事其他非教学活动以及其他可能危及学生安全的活动。
第十五条 县(市、区)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能部门应当按国家、省有关规定,加紧落实保障学生交通安全的各项措施,在校园周边创造秩序良好、有安全保障的交通环境。
第五章 安全责任
第十六条 建立学生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教育部门与学校,学校与承运人应当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责任和义务。对措施落实、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对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因工作不负责任,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要按《赣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规程》规定追究相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发生学生伤亡事故时,学校应当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原则和程序等,及时实施救助,并进行妥善处理。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1、要进一步强化学生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定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每周不少于1次,增强师生安全意识,让学生详细了解交通规则。
2、严格落实学校路口安全值勤工制度。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并严格执行学校门口及主要交通路口值班制度,要明确职责,安排好人员,实行无缝隙管理,在学生上学和放学的集中时间,必须有师生佩戴袖章值勤,疏导交通的,监督学生按交通规则行走,并做好值班记录。
3、学校要建立并落实学生上学、放学主要路段巡查制度。成立学校道路巡查小组,由分管领导带队,定岗、定人、定责任段,在距学校门口50米路段内实行学校责任管理,安排专人在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期,对学生在路上的交通规则遵守情况进行巡查,对违纪学生及时制止,尽心批评教育,做好相应记录。
4、学校要把路口值勤情况,路段巡查情况纳入学校全员管理,列入对学生、班级及教师的目标考核,实行一日一统计,一周一通报。
5、在学校门口和学生比较集中的交通路口设置醒目的警示牌,提醒机动车辆注意减速慢行,严禁机动车辆随意出入校园。
6、教职工、学生骑自行车要做到八不准:不准“飚车”、“飞车”;不准多车并行;不准勾肩搭背;不准撒把骑车;不准倒骑车;不准在公路上赛车;不准骑车带人;不准在公路上停车玩耍。
7、学校要加强对教职工、学生专用车辆的监督管理力度。督促车对学生专用车定期保养,按时季检,不准使用无照司机及车证不符司机。监督学生不乘坐不合格车辆和无合格手续车辆。校园内严禁打闹、追跑、严禁攀爬、围追车辆。
8、校外单位在学校举行的所有集体活动,主办单位要有专人维持秩序,学校负责监督检查。在活动无安全保障的情况下,学校有权责令活动中止;校内工程施工人员,要求到学校办理登记手续,并定期接受政教处的安全教育。
9、严格实行交通安全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中、小学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学校要根据实际,建立健全具有可操作性的安全工作责任制,任务分解到人,实现学生交通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达到预防为主的管理目标。
10、学生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的,应立即送医院及时抢救,并责任落实到人。
景区交通安全管理景区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篇二
1、目的:为了加强厂内交通管理、防止交通运输事故发生
2、范围:机动车和叉车驾驶员
3、程序:
3.1机动车辆驾驶员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交通法。
3.2各级领导和厂内员工,本厂或外单位入厂车辆都必须认真贯彻执行、自觉遵守厂内交通安全规定。
3.3驾驶员应精力集中,严禁违章作业,行车进入禁火区内严禁吸烟。
3.4无阻火器车辆不准驶入禁火区。
3.5厂内行车速度不大于10公里/小时,危险场所不大于5公里/小时。车辆应在中心道上行驶,严禁与生产系统设备管道接触。
3.6严禁在道口、车间、交叉路口上停留车辆。
3.7车辆通过道口、拐弯,应显示信号,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减速,注意观察。
3.8行人靠道路右侧行走,严禁与汽车及其它车辆抢道。
3.9自行车、摩托车不得进入厂区,一切进出车辆应接受门卫检查。
3.10道路上不准放物件,随时保持畅通。
3.11厂区的一切交通标志和安全设施,任何人不得损坏或搬动。
3.12车辆装载运输:
3.12.1汽车不得超载、超高、超长、超宽,若特殊情况,必须事先与主管部门联系,采取安全措施,方可行驶。
3.12.2厂内推车行走时应注意前方行人,防止伤亡事故发生。
3.13机动车辆的七大禁令:
3.13.1 .严禁无证开车和无令开车(调度令)。
3.13.2.严禁酒后开车。
3.13.3 .严禁超速开车。
3.13.4 .严禁空挡溜车。
3.13.5 .严禁设备带病运行。
3.13.6 .严禁人货混载行车。
3.13.7 .严禁超标(超高、超长、超重)装载行车。
3.14凡发生交通事故应保留现场,对负伤人员及时抢救,并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前往调查处理。
3.15厂内交通安全,由生产部负责全面管理、检查。
3.16对本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必须实施监督。
一、 目的
为了规范企业交通运输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控制交通事故,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物流运输、公务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厂内机动车驾驶员、厂内机动车辆、厂内交通道路及厂内交通事故处理的程序、管理要点和内容。
三、 职责
企业管理中心全面负责厂内交通安全的统一管理工作,车辆的管理、调度和日常检查工作,组织驾驶员的培训工作,负责交通事故的调查、统计、分析及考核。
四、 驾驶员的基本要求
1.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
2.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驾驶人员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具有本专业所需的安全生产专业技术知识及实践经验。
4.驾驶人员必须随身携带驾驶证,禁止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
五、 具体管理办法
1.厂内机动车辆必须保持车容整洁、车身周正,车辆的装备、安全防护装置及附件应齐全有效。
2.机动车辆进行危险化学品运输时,应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危险化学品准运证,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配备应急处理器材。
3.重要节假日和长假期间除工作用车、值班用车和生产用车外,其它车辆应一律暂时封存。
4. 各种车辆均按规定乘人,未经有关部门同意,厂区机动车不得擅自开出厂外。
5.各类车辆必须遵守厂区内划分的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的指示行驶,厂内机动车辆应按规定的工作路线行驶。
6. 使用叉车作业时,凡无副驾驶员座位的叉车禁止携带人员行驶。
7.在无划分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的厂区道路上行驶时,机动车辆在中间行
驶,非机动车和行人靠右边行驶。机动车辆行驶时遇有非机动车和行人横过车道时必须停车或减速让行。
8.厂区主要通道要设立明显的'交通标志,车辆停放不能影响厂区交通安全,且不得在厂大门周围20米、车间进出口周围10米以及消防通道的拐弯处停放。
9.厂区交通限速为5公里/小时,叉车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转角处、十字路口、进入车间的汽车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叉车不得超过3公里/小时。
10.厂区道路应保持平整、完好,厂区植树、绿化和架空管道不应妨碍机动车辆正常通行。在厂区道路的交叉路口、跨越道路的架空设施和重要路段处应设置必要的反光镜、限高标志、限速标志等交通安全设施或标志。
11.厂区道路实施养护、维修时,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路段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厂区主要道路断路施工,必须到企业管理中心办理手续。
12.所有进出厂区的机动车辆必须接受门卫管理人员的检查和登记。
六、 考核
对忽视厂内交通安全,违反安全生产制度、规程,违章作业的有关责任人,按考核规定执行。
本制度自下发日起实行,由企业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为了规范厂区车辆的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控制交通事故,确保我厂生产经营、物流运输、公务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1、外单位车辆进入厂区,必须先到门卫室进行登记,检查后方能进厂,进入厂区后必须听从门卫人员安排,按指定位置停放。
2、货车进入厂区必须将销售部单据交门卫人员进行登记后方可将进入厂区货场,每货场限停3辆车辆,车辆出厂时应将“货物出厂单”交门卫,并接受门卫的检查、监督,方能出厂。
3、厂内行车速度不大于10公里/小时,危险场所不大于5公里/小时。车辆应在中心道上行驶,严禁与生产系统设备管道接触。
4、自行车、摩托车进入厂区后,立即停放于指定的停放地点,不得越过大桥。越过大桥一经发现,考核车主50元,超过2辆以上考核车间主任50元。非上下班时间,一切进出车辆应接受门卫检查。
5、驾驶员驾驶车辆应精力集中,禁止超速行驶、酒后开车。行车进入厂区内严禁吸烟。
6、厂内叉车主要为方便检修使用,禁止作为载人车辆使用。
7、车辆通过道口、拐弯,应显示信号,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减速鸣笛,注意观察。
8、行人靠道路右侧行走,严禁与汽车及其它车辆抢道。
9、厂区交通道路上不准放物件,随时保持畅通。
10、凡是由于生产需要必须临时占用或破土施工时,必须经公司安全部门批准方可占用。并按占道要求采取交通安全措施和按期恢复道路通行。
11、凡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在做好保护现场,对负伤人员及时抢救,并立即报告安全主管部门前往调查处理。
12、厂内机动车辆出入管理由保卫部门负责全面管理,本办法自二0一一年十月二十日开始执行。
贵州成黔冶金辅料有限责任公司
2011年10月18日
为搞好公司内安全运输,顺利完成在产品加工件周转任务,防止由于车辆伤害造成的人身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1 凡公司各类车辆,包括铲车、电瓶车、各类汽车司机均应遵守本规定。
2 在公司区域主干马路、各车间外环马路、车间安全道上行驶的各类车辆均应按此制度执行。
3 公司区域主干马路指公司北门直至水暖组,公司东门到三车间。其余为厂区支干马路。车间内部有白色间断标记的通道为车间安全道。
4 主干马路各类机动车辆,时速应在10公里以下;支干马路时速应在5公里以下;车间安全道及主干、支干马路拐转时速不得超过3公里。
5 各类车辆在起步、出入车间大门、倒车、调头、拐弯、过十字路口时应鸣笛减速,通过各路口,司机应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在会车时应做到先让,先慢,先停。
6 一切车辆,除在主干马路外一律不准超车。在主干马路超车时要鸣笛示意,待前车同意后,方可超车。
7 各类车辆在主干道、支干道、车间通道一律靠右行驶,在转弯时应打开转向指示灯,无转向指示灯的车辆,在转弯时司机应伸手示意。左转弯时必须转大弯。
8 各类车辆进入库房、车间时应密切注意周围环境和人员动向,并应鸣笛,低速(时速不超过3公里)慢行,随时做好停车准备。
9 主干马路一律不得在白天(6时至20时)将车辆停放在主干马路上,防止交通阻塞。十字路口、交通要道附近不得码放高物,防止阻挡司机视线。
10 各种车辆(包括私人摩托车)在7时至18时不得在公司区域内各种道路上练车。
11 各类车辆的司机除应遵守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外,还必须严格贯彻执行本规定。
一、驾驶人员必须经过专业训练,并经有关部门考核批准,发给合格证件,方准单独操作。严禁无证驾驶。实习司机必须有正式司机随车带教。
二、严禁酒后驾驶,行驶中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
三、车辆发动前,应检查刹车,方向盘、喇叭、照明,液压系统等装置是否灵敏可靠。严禁带病出车。
四、起步时要查看周围有无人员和障碍物,然后鸣号起步。行驶中如遇不良条件,应减速慢行。在厂区内移动,时速不得超过十公里。
五、推土机在有坡的地面行驶时,上坡坡度应大于25°,下坡坡度不应大于35°,并禁止在超过10°的坡度上横向行驶。
六、推土机发生故障时,不准停在斜坡上进行检修。
七、工作完毕后,必须将车辆刹稳并摘档熄火。推土机的刀片应放落地面。
八、夜间工作时,前后灯须齐全完好。工作场地应有良好的照明。
九、在加注燃油或检查油面时,禁止吸烟或用明火照明。
十、牵引其它机械设备时,钢丝绳必须牢固,连接可靠,并派专人指挥。起步时,必须鸣号低速慢行,待钢丝绳拉紧后,方可逐渐加大油门行驶。指挥人和其它人员必须注意安全,以免钢丝绳拉断伤人。在坡道及长距离牵引时,应用牵引杆连接。
十一、进行保养、检修或加油时,必须放下铲刀,停止发动机械。
如需在铲刀下面保养或检修时,应先将铲刀提升到需要高度,垫实后,方可进行。
十二、操作人员离机,必须把铲刀降到地面,将变边杆放在空档,接合主离合器。
十三、推土机转运装车时,拖车必须刹住,跳板必须搭靠牢固,并有专人指挥。上车时,以低速档行驶;就位后,将发动机熄火,挂上一档,接合主离合器,锁住制动锁杆。皮带可用三角木垫实钉住,绑扎牢固。
景区交通安全管理景区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篇三
20xx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春运安保工作意义重大。20xx年春运从1月21日开始,至3月1日结束,为期40天。为切实维护春运期间全镇交通良好秩序,保障群众安全、顺畅出行,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紧紧围绕严防事故、确保畅通、安全防范、服务群众四个重点,有针对性强化春运安保措施,实现“五个坚决防止”和“三个务必确保”目标。
“五个坚决防止”:即坚决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坚决防止在春运车辆、场站、景区以及春运公路发生重大刑事、治安案件,坚决防止发生拥挤、踩踏等造成群死群伤事件,坚决防止发生大范围、长时间、长距离交通拥堵,坚决防止重大春运负面舆情炒作。
“三个务必确保”:即务必确保全镇治安、交通形势持续平稳,务必确保春运重点区域、部位安全稳定、有序可控,务必确保人民群众安全、顺畅出行。
为确保我镇20xx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全面、有序的开展,我镇成立“20xx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镇政府镇长殷立成任组长,副镇长吴亚夫任副组长,安监办、农服中心、派出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安监办(简称“春运办”),由安监办负责人罗名洪、派出所所长钱朝建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镇“20xx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的具体工作。
(一)重点线路。主要是临水临崖、急弯陡坡、山高沟深等高风险道路;事故多发、违法突出、易受雨雾冰雪恶劣天气影响的易出事道路。
(二)重点部位。返乡流较大的村道路(西湖村大枫香树至石板岚垭、南湖村村委会至石轿大桥、东湖村关二咀至石溪盐井、北湖村南太路至碑基坪)。
(三)重点载具。主要是摩托车、面包车等重点车辆。
(一)镇交通安全办公室:负责本辖区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明确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的春运交通安全职责,定期研判春运安全形势,强化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农村交通安全劝导队(站)开展春运安全工作。组织农机、派出所、交通等部门参加春运联合执法,根据春运重点时段交通安全特点,开展常态联合执法检查和“交安”行动。负责全镇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监督、协调、指导工作。
(二)农服中心:负责督促拖拉机所有人、驾驶人及运输业主落实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各项制度和防范措施,派出所上路检查,镇“交安”行动、变型拖拉机整治。负责制定春运道路交通安全气象灾害防范措施标准。加强春运期间天气监测和部门之间的信息转递,及时发布和通报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
(三)派出所:开展乡村道路交通执法,积极参与镇组织的联合交通安全执法整治。
(四)中心校:负责督促学校落实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和教育。
(一)强化分析研判。
以重点时段根据辖区情况,动态分析人、车、路、环境、天气等到信息数据,适时调整领导带队上路检查及劝导员勤务安排。
(二)加强隐患排查,降低安全风险。
要以人、车、路、企业“四类要素”为重点,开展一次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治理,切实从源头消除安全隐患,确保隐患“清零”,让“合格的人、合格的车、安全的路、合格的企业”投入春运。春运期间,实行每周动态排查。
要相应的做好乡村道路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好台账的建立,在恶劣天气下做好辖区道路的预警提示。
(三)强化路面管控,确保安全畅通。
1。突出防控重点。要以微型面包车、接送学生车辆、低速货车、拖拉机、变型拖拉机、三轮车、电动车、摩托车为重点,严查严处无证驾驶、酒驾、超员、违法载人、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客运车辆夜间通行三级以下山区公路,认真按照“九率”(排岗率、上岗率、上路率、管控率、查纠率、督导率、倒查率、道路隐患排查率、道路隐患整治率)“九个100%”开展工作,切实加强农村道路管控,特别要严防“翻坠”形态事故。
2。严格落实勤务。从即日起,全面启动镇派出所、镇执法小分队、5个农村劝导站,每个劝导站每天运行不少于6小时。要结合辖区实际,按照“四定一表”(定时间、定点位、定人员、定上岗时长,提前制定勤务排班表)要求,调整优化镇派出所、镇“交安办”、执法小分队、劝导队(站)、农业服务中心勤务部署,并录入农村信息系统,督促指导全员上路,加强农村道路管控。镇派出所、镇交安办每周上路执法检查均不少于3次,每周不少于1次依托辖区劝导站作为上路执法点。春运期间,交安办要针对秩序混乱、违法突出路段开展“交安”联合执法整治行动不少于4次。
3.强化城市道路疏导管控。春节前后要加强对场镇交通组织,强化秩序疏导管控。
(四)加强宣传提示,营造浓厚氛围。
一是要充分用好辖区农村劝导站,在春运启动前将宣传资料、手持喊话器等必要宣传设施配备到位,从即日起至春运结束,持续开展宣传。二是要利用赶场日、农村院坝会、红白喜事等时机,向农村群众深入宣讲交通安全常识,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在春运期间不得少于3次;利用大喇叭进行录制播放村干部喊话和交通安全山歌等形式,春运期间每天播放次数不得少于2次,每次不得少于10分钟。三是常态开展进农村宣传。用好派出所、交安办、农村劝导员、大喇叭、流动宣传车等农村宣传平台,把握好农忙、集中外出、集中返乡、农历节日等交通流量较大的时段,持续开展好农村宣传工作。要督促学校在学生放假前、开学前开展一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醒学生不坐超载车、拒坐“黑车”。
(五)加强应急管理,快速稳妥应对。
1、健全完善预案。针对低温冰雪恶劣天气,要制定交通应急处置预案,提前制定防范措施,进一步完善与气象、交通等部门的联动快速反应机制。
2、做好应急准备。各单位要切实做好应对道路突发事件的人员、物资、设备准备,一旦出现突发情况,要迅速启动应急机制,科学应对。
3、强化应急处置。发生突发事件时,各单位要快速反应、协作配合,强化应急处置,防止大规模、长时间交通拥堵和多车相撞事故、二次事故的发生。对确需采取封路管控措施的,要做好协调对接,配合做好疏导管控分流工作,并将采取封路措施通报交通运管部门。要坚持及时发布路况信息,特别是封闭道路的,要做好解释、宣传、引导工作,告知群众预计开通的时间和绕行路线,引导群众合理出行,回应群众关注,争取社会理解和支持。
(六)多措并举,强化督促推动。
强化督导检查。镇交安办要加强对辖区执法小分队、农村劝导队(站)、农业服务中心履职情况的实地督促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按照问题、责任、整改分类建立“三个清单”,通过定期通报、下发整改通知书、约谈警示等方式,强力推动问题整改,确保问题闭环整改到位。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工作责任。春运安保关乎安全、关乎民生,是开年的首场大考。各单位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始终坚持底线思维、问题导向,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方案措施,切实把职责和任务落实每一位单位、每一个岗位、每一个人,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春运安保措施的落地见效,为建国70周年大庆安保ww工作开好头、起好步。
(二)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各单位要合理调整勤务,做好后勤保障,严格落实执勤执法安全防护要求,既要坚持严格、依法、文明执法,又要做好引导、指路、服务等工作,宣传报道先进事迹,大力营造平安春运、畅通春运、和谐春运的良好氛围。
(三)密切联系,协作配合。要统筹协调辖区派出所、交通、安监、教育等相关部门,健全完善会商研究、执法检查、责任追究、信息通报等工作制度,坚持综合、系统治理。依托交安办平台载体,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加强工作会商,及时协调解决突出问题。
(四)畅通渠道,灵通信息。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备勤,确定专人负责信息上报,遇有重大、紧急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
景区交通安全管理景区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篇四
一、交通法律法规的介绍;
二、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的危害;
三、小手拉大手,文明交通安全行。
桂警官在讲解中,通过大量真实图片,展示了目前大多数中小学上下学时校门口的交通状况。未放学之前,学校外面的秩序良好,车辆停放整齐,放学时秩序立刻变得十分混乱,极易发生交通事故。因此,要随时遵守交通规则,避免交通事故发生。
接下来桂警官指出,我们现在主要的出行方式有步行、骑车、坐车,而不论哪种出行方式都有可能出现交通安全事故,需要我们保持警惕。在使用非机动车方面,桂警官结合实际案例,提醒我们在出行时要注意的事项:第一、要在非机动车道行驶;第二、禁止违反信号灯;第三、佩戴安全头盔,这样在发生危险时才可以保护自己的头部,降低交通安全带来的伤害;第四、一定不能随意变道;第五、禁止私自加装改造车辆,违法载人。
紧接着桂警官还利用大量图片向我们展示了非法改装后的电动车的危害:电线外露,车架结构不符,车速超标等。最危险的是非法改装电动车的速度甚至可以与机动车并驾齐驱……这样的车,虽然“酷”,对于部分青少年尤其具有吸引力,但同时却有极大的安全隐患,一定要远离。
最后,桂警官给大家分享了几个关于交通安全事故的视频。惨烈的交通事故都因违反交通规则造成。观看完视频,学生更加意识到了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其中,令大家感触最深的'是视频中一些车辆在开车门时没有观察就直接打开,导致路过的电动车车主和行人还没反应过来就被撞倒,造成了严重的伤害。看着视频中因为来不及反应就被车门掀翻在地的车主们,大家的心也仿佛被揪起。平时不重视的细节,竟能引起如此严重的后果!
对于此类的事故,桂警官也为大家详细讲解了如何避免:在开车门时要注意观察周边环境,先把车门微微打开,确认安全后再迅速下车,关闭车门;在遇到斑马线时,车辆减速慢行,礼让行人……最重要的是不能心存侥幸,要养成良好习惯,在平时生活中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才能有效减少伤害事故。另外,我们更要向他人宣传有关知识,让身边的人都意识到交通安全的重要,做到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并且传播给越来越多的人。长此以往,整个社会便会形成良好社会风气,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景区交通安全管理景区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篇五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校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在校党政领导下,由校后勤保卫科监管实施,明确保卫科是学校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的职能部门,其他单位和相关部门应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共同协助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 各单位应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不断提高所属师生员工道路交通安全意识,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
第四条 凡在学校内行驶、停放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和在保卫处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辆以及驾驶员,应服从学校统一管理,执行本规定。
第二章 驾驶人员管理
第五条 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已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校内正式教职工、离退休人员和在校学生,以及聘用的临时工均需到保卫处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纳入学校各部门归口管理。
第六条 在校注册的驾驶员应按公安部门要求,参加公安或学校保卫部门组织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法律法规学习。
第七条 在校注册的驾驶员驾驶证应按时参加年度审验,驾驶人员须持年检复印件到保卫部门备案年审结果。
第八条 机动车驾驶员应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交通管理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严禁酒后驾驶,不得将车辆交与非驾驶员驾驶,防止发生交通事故。
第九条 违章驾驶员要自觉接受交通处罚,在规定的时限内到交通管理机
关交纳罚款。
第十条 校内发生交通事故,不得隐瞒,应及时向所在单位和保卫处报告;校外发生交通事故后,要尽快抢救伤者,及时报警,不得肇事逃逸。
第三章 机动车及停放管理
第十一条 单位和个人机动车上牌后,十五日内到保卫处登记注册,纳入学校机动车档案管理。
第十二条 在校注册的单位或个人机动车应按公安部门的规定,按时参加年检。
第十三条 单位或个人对已到报废年限的机动车辆应按公安部门规定及时报废。
第十四条 执行运输任务的校属小车、班车,出车前,应认真进行安全检查,保持车况良好。
第十五条 校内机动车应在学校指定的停车位、停车场停放。禁止在非停车点乱停乱放,如发现有违规行为及严重影响学校正常道路交通秩序的车辆,有关职能部门有权移动车辆,所需移动车辆的费用由车主承担。
第十六条 学校举行大型活动,由保卫处负责指定临时停车地点及指挥调度。各部门、各单位组织考试、会议、演出等大型活动必须落实专人负责车辆安全工作及保证交通畅通。
第十七条 对于停放在校区内的车辆,其驾驶员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关好车门、车窗,车内不得放置贵重物品,以防丢失被盗。
第十八条 非本校车辆,未经同意,不许在校区停放过夜,特殊情况须向保卫处报告,同时要遵守学校管理规定,引发事故的由当事人负责。
第四章 非机动车管理
第十九条 校区道路上禁止骑车带人,学校所属人员要自觉做到不带人,对违反者进行批评教育,不服从管理通报批评。
行便道上,同时应自觉摆放整齐,对不服从车辆管理的行为,按校园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 非机动车的'铃、闸、锁必须齐全有效;停放时锁好自行车以防丢失。
第二十三条 自觉服从学校的交通管理制度,主动维护校内正常的交通秩序。
第五章 道路及设施管理
第二十四条 机动车进入学校后须服从执勤人员的指挥、检查和管理,按照校区交通标志、标线行驶和停放,严禁在行车道上乱停乱放,阻碍交通。 第二十五条 机动车在学校内行驶时,须减速慢行,时速不得超过 5 公里 / 小时,主动避让行人,教学区禁止鸣笛。
第二十六条 在校内行驶的机动车不得在规定禁行禁停区域内行驶和停放,禁止占用绿地和便道停放车辆,如因工作需要,需经保卫部门批准。 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内道路上无证驾车、教练和试刹车。 第二十八条 校区交通主干道、消防通道、各交通路口禁止停放各种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第二十九条 校内设立的 道路交通警示牌、灯、线、减速带、隔离桩等交通设施 ,未经保卫部门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移动或损坏。
第三十条 校内交通道路,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占用。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道路、设置管线时,施工部门须事先报告保卫部门同意,并设置警示标志牌,竣工后,及时修复路面和有关交通设施,并清理施工垃圾。
第六章 车辆出入校门管理
第三十一条 非本校车辆,需进入我校的应在我校门卫室登记换证,取得我校的车辆临时通行证,方可进入校园,离校时需归还车辆临时通行证,方可离校。如离校时通行证丢失,由外来车辆驾驶员负责赔偿。
第三十二条 校内持《贵州盛华职业学院出入证》的车辆可从正门进入学校,把车证放在前挡风玻璃右下角内,便于检查核实。
第三十三条 在校内举办各种大型会议、活动时,外单位车辆临时进入校
门,由主办单位提前一 天,重大活动提前一周,向保卫部门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入校。且非特殊情况或未经许可不得将车辆行驶过桥,只能停放在停车场内。
第三十四条 地方单位机动车来学校办事的,需在门卫换证登记后,方可入校,无牌无证的机动车严禁入校。
第三十五条 执行公务的公安、消防、救护、工程抢险等特种车辆进校时,门卫应主动疏通,确保安全通行。
第三十六条 为学校生产、施工、生活等服务的校外车辆,由主管部门申请,需经保卫部门审核后,办理有关手续方可进入校门。超大、超重的货物运输车辆需按指定路线行驶。
第三十七条 学校正门禁止货车、摩托车、出租车通行,确因需要必须进入时由门卫请示保卫处后登记放行。一般外来车辆在门卫办理换证手续后方可进出。
第七章 交通事故处理
第三十八条 在学校内道路上发生一般交通事故,驾驶人员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同时报保卫部门,一般可以自行调解的事故,可请求由保卫部门进行情况调查和事故处理。双方不接受调解或事故比较大时可拨打 122 报警处理。校内 报警电话: 。
第三十九条 在学校内道路上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驾驶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并迅速报告保卫部门,由保卫部门做好现场保护,协助公安机关开展事故情况调查和处理。
第四十条 师生员工在校外发生交通事故,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学校保卫部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和善后处理工作。
第八章 监督与处理
第四十一条 在学校内行驶的机动车,如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交管部门处理。违反本规定的,校交通安全委员会将依照校纪校规,对有关责任人追究其责任,造成后果的,还将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责任。
事逃离的。
第四十三条 损坏校内公共设施或道路的,将追究其责任,并按所需价值赔偿。
第四十四条 外来车辆不服从学校管理规定的,拒绝其进校或责令其驶离学校,持有学校机动车临时出入证的予以收回,如造成交通事故的,交公安交管部门处理。
第四十五条 在校内 警告三次以上的违章车辆,保卫处收回《贵州盛华职业学院出入证》。
第四十六条 贵州盛华职业学院出入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复制和转借他人使用,违规者没收其证,并予以相应的处理。
第九章 附 则
第四十七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规定由保卫处解释。
贵州盛华职业学院
2011年12月7日
一、机动车出入校门按门卫管理制度执行。本校公务用车和教职工、长期业务合作单位等持有校园通行证的车辆,进入校门时应减速慢行,门卫验证后通行;校外机动车辆一般不得进入校园,确需进入校园的,必须得到联系人或关联单位确认并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进入,出门时应自觉接受门卫检查;车辆进入校园后应按规定路线行驶,在指定位置停放。出租车原则上不可进入校园,经门卫核实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可以进入:师生急事预约的;老、弱、病、残等行动不便的;其他特殊情况的。
二、非机动车出入校门,骑车人须下车推行
三、机动车进入学校后须服从执勤人员的指挥、检查和管理,按照校园交通标志、标线行驶和停放,严禁在行车道上乱停乱放,阻碍交通。
四、机动车在校园内行驶时,须减速慢行,时速不得超过5 公里/小时,主动避让行人,禁止鸣笛,严禁在体育活动场所等禁止通行的区域内行驶。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道路上无证驾车、教练和试刹车。
七、学校内大型活动或其它特殊情况,需改变行驶和停车区域的,由
保卫部门批准和调度。
八、对无锁、无牌照、有撬痕及行迹可疑的所有车辆,保卫科有权审查和扣留。
九、校园内设立的交通设施,未经保卫部门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移动或损坏。
十、学校内交通道路,任何单位不得占用。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道路,设置管线时,须事先报告保卫科同意。施工部门要设置警示标志牌。竣工后,及时修复路面、交通设施和清除施工垃圾。 十一、学院保卫科负责对持有机动车通行证的车辆安排停车位置,保安人员发现他人损害车辆时,应及时制止。
十二、车辆停放后,车主需锁好并看管自己的车辆,对车辆被刮、蹭、碰等事故,学院概不负赔偿责任,可协助车主向机动车保险部门提供相关证明。
十三、对未按规定停放和未锁的车辆,保卫科将集中停放,并给予批评教育。
十四、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保卫处负责解释。
为了预防可能出现的安全事故,避免因交通原因出现的安全问题,我校采取多种措施。
一、加强交规安全教育。我校开展了多种形式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提高了学生对交规的知晓程度和自觉遵守交规的行为。我校召开了遵守交规的主题班主任会,班会。组织学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法》,制作了三期交通安全主题板报,举办了 “遵守交规,预防溺水,珍爱生命”主题活动及千名遵守交规志愿者签名活动。
二、做好学生集中离校时校门口人群疏导工作。要求在每晌放学前敞开学校大小门,并安排专人到校门口疏导密集的人群,防止可能的因学生拥挤而出现的安全事故。
三、在学校内外设立警示牌。在校门口左右各50米地方学校设立了警示牌,告诫来往车辆 “前方学校,减速慢行”。在校内安装了灯箱提示标语,告诫学生出入校园注意交通安全。同时通过多种形式如班级黑板报,校园广播等窗口,宣传交通法规,提醒学生遵守交规,坚决杜绝无照驾车。
问题列入告家长书中的专项内容,争取了家长的配合,极大的促进了此项工作的监管落实情况。
长安区第七中学
第一条 凡在校园内行驶的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及其驾驶人员和行人,均属本规定管理范围。校内全体师生员工及来校工作、办事的校外单位及其人员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二条 全体师生都应努力提高交通安全观念,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服从校园交通管理和门卫执勤人员的指挥。
第三条 门卫是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执行部门,负责对校园内机动车、非机动车及其驾驶员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检查、监督,协助公安机关进行校内交通事故处理。
第四条 进校联系业务、公务、探亲访友等外来机动车辆,需出示单位证明或说明进校理由,经门卫登记同意后进出校门。
第五条 其它外来车辆,除执行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供电车、警车、等特种车辆外,禁止在校园内通行。
第六条 校园内严禁酒后驾驶车辆和无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辆,严禁学习驾驶机动车或试刹车。
第七条 一切机动车辆在校园内行驶时都必须听从门卫执勤人员的指挥,严禁超载、超限(宽、高)、超速行驶;禁止噪音、废气超标机动车在校园内行驶。
第八条 严禁无牌无证、假牌(套牌)、过期牌机动车、报废机动车在校园内行驶。
第九条校园内禁止机动车辆鸣喇叭行车
第十条 学校正大门禁止停放货车、摩托车、电瓶车、自行车等。家长接送学生应在校方规定地段。
第十一条 校园内夜间原则上不得停放个人的机动车辆。特殊情况需要停放的,由个人采取安全措施并负责车辆安全。
第十二条为保障校园道路畅通,凡在校园内行驶的机动车辆,必须做到文明驾驶、礼让行人。
第十三条非机动车辆进入校门时,必须慢行,遇到上、放学高峰时间必须下车推行。
第十四条 非机动车辆不准乱停、乱放,应当有序地停放在车棚内或指定地点。
第二五条 校门卫、执勤人员应当热情为师生员工服务、秉公办事、严格管理、按章执勤。
福鼎市桐北中心小学
第一条 为了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优化育人环境,维护学校教学、教研和生活秩序,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在校园内行驶的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及其驾驶人员和行人,均属本规定管理范围。校内全体师生员工及来校工作、办事的校外单位及其人员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全体师生都应努力提高交通安全观念,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服从校园交通管理和门卫执勤人员的指挥。
第四条 门卫是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执行部门,负责对校园内机动车、非机动车及其驾驶员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检查、监督,协助公安机关进行校内交通事故处理。
第五条 进校联系业务、公务、探亲访友等外来机动车辆,需出示单位证明或说明进校理由,经门卫登记同意后进出校门。对于上级机关来校检查工作的车辆,学校事先通知门卫,可以免于登记。
第六条 定期进校经商营运的外来机动车辆(校方购物免费送货上门的除外),经门卫审查同意后进出校门。
第七条 其它外来车辆,除执行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供电车、警车、押运车、邮政车等特种车辆外,禁止在校园内通行。
第八条 校园内严禁酒后驾驶车辆和无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辆,严禁学习驾驶机动车或试刹车。
第九条 一切机动车辆在校园内行驶时都必须听从门卫执勤人员的指挥,严禁超载、超限(宽、高)、超速行驶;禁止噪音、废气超标机动车在校园内行驶。
第十条 严禁无牌无证、假牌(套牌)、过期牌机动车、报废机动车在校园内行驶。
第十一条 校园内禁止机动车辆鸣喇叭行车
第十二条 学校正大门禁止停放货车、摩托车、电瓶车、自行车等。家长接送学生应在校方规定地段。
第十三条 校园内夜间原则上不得停放个人的机动车辆。特殊情况需要停放的,由个人采取安全措施并负责车辆安全。
第十四条 为保障校园道路畅通,凡在校园内行驶的机动车辆,必须做到文明驾驶、礼让行人。
第十五条 禁止任何人在校园追逐打闹。
第十六条 学校组织大型活动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车辆应在指定位置停放。
第十七条非机动车辆进入校门时,必须慢行,遇到上、放学高峰时间必须下车推行。
第十八条 行人在走廊、楼梯要靠右行走;不得在走廊、楼梯追逐、打闹、游戏;不得成群结队行走。
第十九条 非机动车辆不准乱停、乱放,应当有序地停放在车棚内或指定地点。
第二十条 对于不服从校园交通管理和门卫执勤人员的管理,妨碍执勤人员工作者,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批评教育、纪律处分和经济制裁。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二十一条 校门卫、执勤人员应当热情为师生员工服务、秉公办事、严格管理、按章执勤。
第二十二条 规定由校长室负责解释。第三十三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六年二月二十日
景区交通安全管理景区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篇六
为加强我单位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更好地贯彻执行“交通法规”,落实《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规定》。端正生产与安全的关系,树立牢固的安全第一的思想,提高广大干部、群众、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守法观念,保证车质完好率,避免违章现象和事故的发生,促进运输业和生产的发展,提高社会和经济效益。在上级部门的各项法规和规定的基础上,结合我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以下管理规定和措施。
一、交通安全管理组织的建立。
按着责任制的要求,把交通安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设立管理小组,单位法人代表全面负责本单位安全责任制的组织实施。实行目标管理,逐级落实,确定办公室负责人主管交通安全工作,指定我单位保卫部门具体负责,并指定该部门负责人为交通安全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1、本单位年初与所属驾驶员签订《交通安全责任制保证书》。要求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职业道德,认真维护保养车辆,做到安全驾驶与运行。
2、对内部广大驾驶员及所属人员交通安全工作,交通安全行为进行考核。建立考核档案。
3、对年终无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成绩突出的给予奖励(奖额另定)对违反制度,发生违法和事故的,按着《违章汇转》的处罚额度加倍处罚。
4、建立考核档案,做好记录,做为年终总结评比的依据。
三、机动车管理制度。
1、机动车月检:每月找安全员验车一次,验车日期为:10日、20日验车合格后予以记录。
2、机动车一日三检:机动车一日三检由驾驶车辆的驾驶员自己进行后填卡,凭一日三检卡参加每月的月检。
3、机动车临时检验:由本单位组织后接受上级交管部门检验。
4、年检:由本单位车管在年初时向交管部门报验,并按时参加年检。
四、驾驶员管理规定。
1、驾驶员学习规定:驾驶员每月参加单位组织的安全学习或活动一次。并予以记录,遇到当月驾协组织会员考试或当月年审可不参加学习。学习地点:驾驶员活动室。日期为每月15日。
2、驾驶员协会考试规定:凡驾协会员必须参加镇驾协工作站组织的驾协会员考试和活动,半年一次。地点在镇车管站。时间另定。
3、驾驶员年审的规定:驾驶员年审应按有效期月份对应月份的方法进
行,因故不能按时参审的应提前20天向本单位安全员提出申请,由安全员向管片民-警提出延期申请,无故不按期参加年审的,到大港支队漏审学习班学习后方予办理。
4、驾驶员违法处理规定:驾驶员违法的,应接受本单位学习教育,并由本人做出深刻的检查和今后的保证。凡严重违法或事故违法的还应在单位驾驶员月学习会上作检查。
五、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制度。
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不能只对驾驶员而言,对有交通行为能力的人都要进行宣传教育。“责任制”已明确规定,把各单位有交通行为能力的人,非机动车都列入了责任范围,并规定违章责任指标。所以,对本单位全员交通安全管理、宣传、教育是本单位交通安全管理组织义不容辞的责任,为此特制定以下制度,以便进一步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1、利用布标、传单、标语、墙报等多种形式经常性地、大张旗鼓地进行“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
2、定期对本单位广大驾驶员、职工进行宣传教育。
3、根据社会上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血的教训,利用多种方式向广大群众、驾驶员进行宣传。每年向驾驶员家属发一封宣传信,尽量扩大教育和宣传面。
4、在人员较集中的地方设立广告和厨窗,在醒目的地方设立固定标语和广告牌,以期达到座右铭的目的。
以上是我单位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各项规定和措施。望所属各单位和广大驾驶员认真执行,严格遵守,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参与交通。
1、目的: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 项目部、 所属各施工队、 各协作队。
3、 交通安全职责:
3.1 各级行政负责人职责
3.1.1 各级行政负责人为交通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交通安全工作和交通安全目标负全面责任。
3.1.2贯彻执行国家、上级有关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文件、会议精神及要求,并保证本单位交通安全工作符合各项规定和要求。
3.1.3掌握本单位的交通安全情况,在计划、布置、检查、考核、评比安全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考核、评比交通安全工作。
3.1.4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主持本单位权限范围内的交通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3.2项目安监部职责
3.2.1 项目安监部负责对《施工生产及交通安全奖惩制度》的制定、修改、完善工作。
3.2.2对车辆管理部门组织学习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2.3监督车辆管理部门及相关人员履行交通安全职责,确保行车安全和运输任务完成。
3.2.4组织参与交通安全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隐患,及时下达安全生产监督通知书,限期解决,并向项目经理领导报告。
3.2.5对驾驶员的考核聘用进行监督、检查。
3.2.6组织或协助本项目的事故调查,监督“四不放过”原则的贯彻落实,完成事故统计、分析、上报工作并提出考核意见。
3.3综合办公室、各施工队职责
3.3.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有关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宣传交通法规和安全常识。
3.3.2 定期组织交通安全教育学习、培训,每周一应组织一次,教育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3.3.3 定期向项目经理汇报交通安全工作的开展情况,反映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意见和建议。
3.3.4 按计划组织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和保养维护,确保行车安全和运输任务的完成。车辆安全检查必须坚持重点和普遍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并作好相关记录。严禁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上路行驶。
3.3.5健全交通安全档案,妥善保存相关的资料,认真组织开展机动车驾驶员的考核、年度审验及车辆年度检验等工作。
3.3.6 严格执行车辆使用管理的规章制度。各单位要建立严格的派车制度,认真落实,并作好车辆调度记录。
3.3.7 履行“交任务必须安全”的职责,在交任务的同时,结合天气、车辆、路况、人员素质等,作好交通安全的各项工作。遇有执行特殊任务和特殊情况(包括长途运输,雨、雪、雾天气,山路、险路)安全员或派车人必须讲明安全注意事项,并作好记录。
3.3.8 负责日常的交通安全检查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3.3.9工程救险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和条件使用。
3.3.10 不安排私车公用及公车私用。
3.3.11长期外派用车辆应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安全责任和安全措施。
3.4 车辆使用部门职责
3.4.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有关交通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对本部门承担直接管理责任。
3.4.2管理维护好车辆,保证车辆完好。
3.4.3按照项目部要求对本部门人员驾驶车辆进行严格管理。
3.4.4负责对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等工作。
3.5驾驶员职责
3.5.1 驾驶员应当遵守各项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3.5.2 树立“违规即违法”的意识,积极参加交通安全培训和活动,增强交通安全自我保护意识。
3.5.3驾驶机动车应系好安全带,起步、停车前,应查明情况,确认安全。
3.5.4作好本人驾驶的车辆的维修、保养工作,对机动车要坚持“三检”“四勤”的安全检查制度,即:出车前检查、行驶中检查、收车后检查;勤紧固、勤润滑、勤检查、勤清洁,保证所驾车辆车况完好,严禁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
3.5.5严禁公车私用或将车辆交由他人代开等行为。
3.5.6驾驶员每月必须安排一定的时间对所驾车辆进行维护、保养。车辆的维修、保养要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作好记录存档。对查处的问题及时报车管部门。
3.5.7驾驶员必须按派车单所指定的路线行驶,所有的车辆必须持有派车单。驾驶任务完成,按指定的地点停放车辆。
3.5.8施工便道有问题及时向施工队长、项目经理汇报。
3.5.9拒绝违章指挥和疲劳驾车。在高速路上行车,驾驶员连续驾驶两小时必须在合法的停车点休息10-15分钟,按车辆行驶中的检查项目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
4、过程考核办法
4.2服从现场需要,不计时间。
4.3遵守劳动纪律,劳动态度端正,热情周到为施工队搞好服务工作。
4.4每天出车前,应对车辆进行常规检查,预热车辆待命出车。
4.5驾驶车辆要遵守交通法规,保证行车安全。
4.6应爱护车辆,随时给车辆补充燃料及各种润滑油料。
4.7收车后,应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并及时补充燃料,使车辆处于完好待命状态。
4.8如果车辆有任何问题需要修理,收车后应及时报修,并通知有关负责人及用车人员,以便及时调整不影响施工。
4.9不发生任何由自己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及机械事故。
4.10不发生任何因驾驶人员的原因,而影响施工生产情况。
4.11根据以上的考核标准,每半年对驾驶人员进行一次考评。
5、外租车辆管理:外租的车辆原则上纳入项目部车辆管理,并签订租车协议。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存一份。
5.1、车辆来历是否合法有效;
5.3 车辆是否按有关规定投保;
5.4 车辆性能是否良好;
5.5 车辆是否年检合格。
5.6 签定租用协议或租车合同时,必须将驾驶证、行驶证、车辆投保单等交租车方保存。
5.7各协作队使用租车时,必须参照本规定执行,租车协议或租车合必须报项目安全部门备案待查。
6、运输管理:
6.1 现场器材运输
6.1.1 现场器材工地运输前驾驶员对运输道路进行检查,对易发生事故的坡道、弯道、泥泞道路及便桥、涵洞要熟记在心,经过时要求下车检查,路宽、转弯半径、坡度不符合要求的责令施工人员修筑,车上的现场器材运输前必须绑扎牢固、掩实。
6.1.2基础工程使用的材料,如水泥、钢筋、浇制工具、开挖工具等,运输时注意防潮、防盗工作,每次停车时应注意检查;超过车箱的钢筋、角钢应做好超长超高标志。
6.1.3铁塔组立工程使用的材料,超过车箱长度的,必须绑扎红布作为超长、超高标志,车速不能超过当地交通部门的相关规定,导、地线运输时立放,运输前必须进行加固、掩实。当通过急弯、危险路面时,跟车人员下车指挥。严禁超载,严禁客货混装。
6.1.4整捆塔材在装车运输过程中,要采取防止个别塔材松动滑落的措施,运输长度超出车身的塔材,尾部要设挡板,防止坠落和塔材丢失。
6.1.5在使用高架运输拆捆的塔材时,塔材要求用车辆加固绞盘与车身加固成整体,防止左右滑动坠落,没有绞盘的车辆,必须使用钢丝绳和倒链进行加固。
证上岗。
7 、 山区人力运输
7.2.1材料运到指定地点后,跟车人员组织卸车。卸车时,注意人员安全。卸完后组织人力运输。现场器材人力运输前先检查道路情况,妨碍抬运的地方事先加以修补疏通,经过的山道宽度不应小于1.2米,坡度过大时要进行修道采取缓坡的措施, 抬运时由一人统一指挥。
7.2.2抬运前,作业负责人事先检查抬运工具,抬运工具应牢固可靠,绳索绑扎应牢靠,以防抬运时滑脱伤人。运输用的扒杠、抬杠要根据抬运构件的重量选择长度、直径,不得使用腐朽、扭绞、破裂、和大横透节的木料,卸车后做好现场的防盗工作。
7.2.3使用马帮运输塔材、沙石料,运输前要组织人员对运输路线进行确认,要求对行走的道路进行疏通,对路两侧的障碍物要进行清理,对不能满足安全运输的路面要安排人员进行铺平、修筑。托运时不能超重,并要求绑扎牢固,防止滑落砸伤人、畜,卸材料时应多人配合作业。
8、本制度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以责论处的原则,对实现年度安全管理目标的各部门、施工队给予奖励。对发生严重事故的施工队,对工作严重失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人员给予重罚,情节严重的提交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景区交通安全管理景区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篇七
景区安全是旅游业发展的基础与前提。下面本站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了景区安全管理责任书,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及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切实抓好xxx年度安全管理工作,确保风景名胜区内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强风景名胜区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和《风景名胜区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_________________安全管理工作签订责任状。
一、安全管理责任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公共工作目标
1、认真学习贯彻《生产安全法》、《风景名胜区条例》等法律法规文件要求,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2、按照“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景区必须管安全,管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管理职责和“实名制”管理。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做到依法依规管理经营。
3、建立完善安全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管理机构队伍运转状况良好。
4、按照政办发[20xx]号文件要求,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结合季节,景区特点,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管理专项检查和专项治理,严把隐患治理源头管理。
5、加强市场准入治理,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经营单位。
6、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493号令和省政府第号令的规定,严格事务报告和调查处理,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7、健全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完善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开展演练。
8、加强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9、创新工作思路,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提高安全管理工作的新举措,推进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的建立。
三、业务工作目标
1、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机构人员,同时明确一名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安全管理工作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层层签订责任状和联防协议书,并把安全管理责任目标完成情况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
2、景区要密切关注天气化,针对雨雪,大风等灾害天气,做好人员疏导,劝阻和救援工作。
3、景区要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对枯树断枝,危石危桥,损坏护栏,缺失台阶,游乐设施,陡峭山体,松动石块等安全隐患易发部位进行排查,立即整改确保安全。
4、景区要加大防火工作力度,严禁带火种上山,强化巡查管理,发现着火点及时处理。
5、景区要做好庙会、年会、祈福、黄金周等人员聚集活动预案,同时,必须向管理委员会和业务主管部门申报备案,执勤上岗,加强现场的安全管理,发现游客超过景区接待能力,要立即组织人员劝导疏散,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遇到突发事件,应积极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6、景区要做好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演练,物质储备。
四、考核
景区管理委员会对_____________________安全管理情况定期进行检查督导。对领导重视,措施得力。全年没有发生安全管理事故的给予通报表扬;对重视不足,措施不力,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单位及负责人,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写出整治方案,负责人写出检查报告。对造成重大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的,将依照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签字人: 签字人:
年 月 日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重特大事故,避免和减少各类旅游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和省、市、县(区)政府对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要求,按照集团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制度,为严防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景区安全平稳和广大游客生命财产安全,与员工签订旅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1.不发生企业职工责任死亡事故。
2.不发生游客责任死亡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事故。
3.执行好《江苏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的社会综合治安事件。
4.景区范围内及公司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不发生交通死亡事故。
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区)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将安全生产纳入到每日工作之中。
2.自觉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科学分工,明确职责,把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职工。
3.积极参加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知晓安全生产形势,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工作。积极参加各类预案的演练工作,并建立演练档案。如发生重特大事故,在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时,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对游客进行紧急救援,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妥善处理善后事宜,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坚持日常的安全检查工作,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
4.确保接待游客的观光车等设施营运手续齐备,定期进行维修和保养,使其始终处于良好的安全技术状态,严禁带故障运行,严禁超载、超速行驶。
5.在事故多发区域和作业点,悬挂醒目的安全标志,让所有游客注意安全。
6.安全学习制度化、经常化,强化安全意识,普及安全常识,提高安全技能。
7.充分发挥舆论宣传作用,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积极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参与“安全生产月”、“交通安全宣传周”和“119消防宣传日”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8. 提供的旅游产品和服务应对客人人身和财产安全负责,并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对违反安全法规而造成安全事故的,公司根据相关制度给予直接责任人和责任部门相应的处罚。
三、部门安全管理责任
1.保安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开辟临时停车场,做好各路段的车辆引导,停车秩序的管控,做好景区的安全巡查和游客集中区域的疏散和报告,负责现场用水、电设施设备、消防器材的检查维护,节假日期间安排人员巡视景区沿路交通状况和游客游览情况,并及时处理应急、突发事件。
2.观光车服务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启用备用车辆和联络设备,进行例行检查;观光车规范化操作考核;熟记游览线路上易出安全事故的地点及应对方法,按交通法规范驾驶,义务告知乘客乘车安全注意事项,及时处理因车辆或游客引发的应急、突发事件。
3.讲解服务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做好服务器材的准备工作,负责引导疏散游客,协助票务部做好咨询引导工作。
4.票务服务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根据参观券和车票售出情况,及时向综合部提出建议,每小时参观券发放不得超过1000张,注意防火防盗、财务保密工作。
四、根据具体岗位具体安全责任人负责的原则,责任书签字人如有工作变动,接任人为自然签字人。
五、履约期限自签订本责任书至下年度签订责任书止。
部门及责任个人(签章)
xxxx年xx月xx日
为进一步加强创建平安景区工作责任制,确保“平安区”的创建,结合景区实际情况,特制定xxx年平安景区目标责任书。
一、领导责任
(一)党总支及各部门重视创建“平安景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平安建设工作。
(二)各部门领导是创建“平安景区”的第一责任人,对此项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是此项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者,负直接领导责任,要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开展平安创建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及时研究解决平安建设工作中的问题,确保平安建设工作有人管事、有人干事、有钱办事。
二、工作目标责任
(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全面推进和提升司法调解工作,将调解工作引入处警全过程,进一步拓展工作范围,有效发挥司法调解的主导作用。
(二)切实加强严打整治和其他工作
1、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有效遏制辖区刑事案件高发势头;
5、严厉打击盗窃机动车辆、破坏“三电”、城市公共设施等犯罪活动,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三)切实加强防控体系建设
继续推进技防建设,制定落实人防的措施和规划,夜间、特别是节、假日加强值班制度,加强内部保卫。开展经常性的群防群治活动;制定巩固物防的措施和规划,有效控制可防性侵财案件。加大技防设施投入,提高派出所防控能力,可防性案件发案得到有效遏制。
健全完善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机制,认真开展排查整治活动。
(四)切实加强重点工作
1、积极开展“三无单位”(即无重大群体性事件、无重大非正常上访事件、无重大治安案件)创建活动。结合本所实际,制定实施意见和方案,并将目标任务分解细化,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做到有安排、有措施,有总结。充分调动全体干警的积极性,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良好氛围,确保各项创建措施落实到位。
2、落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措施,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审理青少年犯罪案件的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从源头上杜绝青少年违法犯罪。
3、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措施,加强对监外执行人员的管理,防止脱管漏管,防止重新犯罪。
4、切实加强公安队伍建设,努力提高群众对公安民警工作的满意度。
三、检查考评
对本责任书落实情况,年终由派出所目标责任考评组进行考评验收,对考评结果予以通报,并将纳入评先选优的重要内容。对因工作不负责任,发生重大问题的部门实行“一票否决制”,对责任人实行责任查究制。
主管领导: 部门领导(干警):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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