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法律因果关系确定法律因果关系假设因果关系实用篇一
在行政执法中,行政处罚案件的证明,是证据理论上的一个基本问题,同时也是行政处罚实践中的一个重要问题。行政处罚案件的证明是一项复杂、细致的工作:它首先要对各个在案证据的采用性和证明力进行认证,在此基础上再对全部证据的多种因素进行总体的分析判断,最终判定全部证据是否达到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明标准。这一切无疑是一个非常复杂的推理和判断过程,有时甚至可以说是非常艰难的工作。因此,对行政处罚案件的证明进行系统的理性的逻辑分析,有助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按照既定的证明要求完成证明任务,正确办理行政处罚案件。
一、证明的概念
行政处罚案件的证明,是指办案机构对违法案件事实及其处理的认定。具体地说,行政处罚案件的证明是指办案机构在调查取证的基础上,对收集到的的进行审查判断,确定违法主体是谁,违法事实是否发生,并对确认的违法事实分析定性,以决定适用何种法律法规进行处罚的执法活动。证明在办案工作中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是办案工作的核心。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必须首先查明案件事实,而案件事实是否查明必然就有一个案件事实的证明问题。无论我们关注与否以及关注的程度如何,案件事实的证明问题都不以我们的意志为转移而客观存在于行政处罚活动中。
证明是查明违法事实的基本方法,它贯穿于立案、调查、结案等一系列办案阶段之中。只有在收集、审查、判断证据,并运用证据完成了确认案件事实的证明任务之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才能适用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因此,办案工作的完成,有待于证明任务的完成。
完成案件事实的证明与证据之间存在密切的关系。每个证据都对案件事实起着不同程度的证明作用,而证明是在对单个证据的证明作用分别分析认定的基础上,对全部在案证据是否能够认定案件事实的要求的综合判断。证明与证据的证明力大小有实质性的联系,也就是说,证明任务的完成实际上依据证据的可信的价值而定。证明还与各个证据和事实之间联系的紧密程度、各个证据之间的相互印证情况以及各个证据之间的联系紧密相关。
二、证明的内容
总体来说,办案工作的证明内容就是确定案件的客观违法事实及其处理。证明内容完成后,所调查的违法事实必须清楚,证据必须确凿充分,能为定性处罚打下坚实的基础。具体来说,证明的内容,就是指违法案件中,需要由办案机构依法收集运用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即要对违法主体、违法时间、违法地点、具体违法活动、危害后果如何,这五个方面及其应当适用何种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怎样处理加以证明。
(一)违法主体
违法主体是指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并有承担相关行政责任能力的单位或者个人,即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的对象。对违法主体的证明包括两个方面的问题,其一是违法主体是谁,其二是违法主体的基本情况。“责任自负”是确定违法主体的基本原则。违法主体是指应当承担行政责任的主体,绝不是说任何具体从事违法行为者,就一定是承担行政责任的对象,如无行为能力人就不能为其违法行为承担责任,再如企业的分支机构,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企业的分支机构并不具有法人资格,其从事经营活动的责任由企业承担。但也并不是说,企业的分支机构对其经营活动就一定不承担责任,它只是不能完全独立承担责任而已。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解释,企业的分支机构可以作为行政处罚案件的当事人,当该经济组织不能完全承担有关行政责任时,应由其所隶属的企业法人承担,对此,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也有类似的相关规定。因此,确定作为查处对象的违法主体时,要视具体的案情而定。
法律因果关系确定法律因果关系假设因果关系实用篇二
摘要: 本文以2011年至2013年期间人力资源会计研究文献为检索范围,收集该期间有关人力资源会计的研究文献,在文献整理的基础上,重点分析人力资源会计领域新的研究成果。整理人力资源会计发展脉络,以及发展趋势。
关键词: 人力资源会计;cnki;会计计量
0 引言
1 人力资源会计论文检索与归类
根据对各种杂志刊登人力资源会计方面的研究论文数量统计发现,五种刊物最多:《现代经济信息》25篇,《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商情》各17篇,《新财经(理论版)》13篇,《企业文化》11篇。综合对比从2000年-2010年期间发表人力资源会计论文的刊物来看,涉及该领域的论文年发表数量从2000年逐渐上升,2006年达到最高水平,2007年开始逐渐下滑,参见表2,参与研究该领域的刊物种类也从会计类刊物转向综合类刊物。
①人力资源会计的基础理论框架与理论基础。具体包括:2篇我国推行人力资源会计的必要性与可能性,17篇计量模式、17篇确认与计量、7篇报告、披露、50篇会计核算、1篇前提条件、4篇计量方法、1篇人力资源的产权特征、2篇人力资产定义、3篇人力资源会计目标,3篇人力资源培训会计,3篇人力资源会计模式及其发展。共计110篇。
③人力资源价值会计。具体包括:人力资源价值会计定义、人力资源价值会计特性、人力资源价值会计计量方法、人力资源价值会计模式,人力资源价值评价因素,人力资本理论与应用,人力资源会计的新增价值,探讨人力资源成本会计与人力资源价值会计的区别,人力资源会计与股权激励等。[2]共计17篇。
通过与2011年之前的论文研究方向进行对比,在人力资源会计假设、核算对象、确认和计量的研究方面,2011-2013年之间的人力资源会计论文基本达成共识。论文研究内容越来越深入,开始将经济学理论应用到人力资源会计研究中,但结合中国实际的创新性研究不增反减。
2 人力资源会计论文解析
综述类论文
①关于人力资源会计,国内外的研究现状。在人力资源会计方面,国外的研究范围朝着纵深发展,研究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人力资源会计的假设、核算内容、计量,以及人力资源成本的核算和人力资源成本的报告。[3]关于人力资源会计方面的基础理论,国内还需要加大研究的力度和深度。
②人力资源会计存在的问题。一是人力资源与资产的定义难以符合,二是人力资源与成本效益原则不相符,需要对人力资源会计计量系统进行完善。
③人力资源会计报告。
人力资源会计确认与计量方面的论文
①能够为企业带来直接或间接的经济利益;
②为企业所拥有或控制;
③由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
④其价值可以通过货币进行计量。
在资产类型方面,人力资源资产属于无形资产,商誉与人力资源两者之间存在许多联系,进而在一定程度上,从侧面对两者之间存在的某些同质性给予了佐证,人力资源与商誉相类似,同样隶属于企业的无形资产。深入认识人力资本本质是认识人力资源会计确认问题的基础和依据,需要将其各方面的特征与会计要素的特征进行结合,进而提出人力资源的会计确认模式。研究人力资源会计为人力资源作为会计资产进行确认提供了依据,同时需要借助人力资源成本会计和人力资源价值会计的基本技术处理方法。
人力资源会计应用方面的论文
在各个行业中,人力资源会计得到了应用。其中,研究最为广泛的是在医院中的应用,论文数量达到25篇,高校的人力资源会计研究次之,共12篇。在医院人力资源会计中,通过对医院人力资源特点进行研究,对实施人力资源会计的动因进行分析,以及实施医院人力资源会计的途径,同时对医院人力资源会计的计量与核算进行探讨,进而在一定程度上为医院更好的评价人力资源的价值提供参考依据。
3 结语
作为人力资源会计,一方面提供组织人力资源增减的信息,另一方面提供最佳人力资源构成的相关数据,确保组织对人力资源进行监督与控制,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人力资源的安全性、完整性。我国人力资源会计制度的发展前景极为广阔。
参考文献:
法律因果关系确定法律因果关系假设因果关系实用篇三
劣质奶粉成婴儿“杀手”、有毒香肠危害群众健康……一段时间以来,此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不断涌现,其根源被追溯出后,一些行政执法机关执法不严、以罚代刑、有罪不纠的问题再一次凸显出来。对市场监管案件移送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杜绝以罚代刑现象发生,认真执行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制度,已成为肩负市场监管职责的行政执法机关的当务之急。
一、当前市场监管案件移送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行政执法机关中以罚代刑现象较为严重。经济犯罪与普通刑事犯罪相比有其特殊性,一般是先由行政执法机关查处再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立案多少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行政机关移送多少。实践中,有些行政执法机关因受部门利益驱使等种种原因,把一些应向司法机关移送的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不移送或者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搞以罚代刑,导致公安机关“无米下锅”。
二是公安机关在立案环节上把关不严。虽然行政执法机关已经把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但是一些公安机关在某些巨大的阻力面前,不排除其会在主观上拖延立案的时间甚至根本不予立案的问题。其次,即使立了案,当案件告破,某些公安机关仍可能会采取“以罚代刑”的处置决定,通过对犯罪人的罚款来代替或者减轻其应受的刑事处理,在刑事诉讼的.前置环节上阻却了对犯罪行为的追诉。
三是案件移送程序不够完善。虽然早在7月xxx就出台了《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但在具体操作中,仍存在一些漏洞。如行政执法机关在执法中认为当事人涉嫌刑事犯罪,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公安机关审查后认为不构成犯罪,退回给行政执法机关没有相关的手续凭据。事后一旦发生问题,容易造成公安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互相推卸责任。
四是检察机关的监督难以有效开展。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检察机关对涉嫌犯罪案件是否进入刑事程序负有监督职责,即行政执法机关对涉嫌犯罪的案件不移送公案机关、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的,检察机关有依法监督的责任。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对行政机关执法机关查处、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情况不了解,知情渠道不畅通,检察机关对行政执法机关涉罪案件移送和公安机关立案往往难以开展有效的监督。
二、当前市场监管案件移送现状的成因分析
如前所述,市场监管案件移送存在的诸多问题造成了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脱节。笔者结合工作实践,将从五个方面分析其成因。
(一)从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方面分析。首先从法律素质方面。对各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认定与处罚,不但需要通晓本部门专业知识,而且需要有刑法学理论作为基础。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由于知识的专门化,人们往往是顾及一方面而不及其余。这致使行政执法人员经常注重于行政处罚案件的查处,而意识不到案件当事人已涉嫌构成犯罪。其次从道德素质方面。某些执法人员或循私舞弊故意不移送应该移送的涉罪案件,或玩忽职守嫌麻烦不去积极为之,导致应该移送的案件没有移送或者没有予以侦查立案。
(二)从行政相对人的救济权分析。市场监管案件是行政机关依职权而采取的具体行政行为,市场监管案件的双方当事人是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在市场监管案件中,行政相对人行使救济权的方式通常是其申请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由于不移送刑事案件的结果是将刑事责任降格为行政责任,明显对行xxx相对人有利,行政相对人不可能不服行政处罚而启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进行救济,致使行政处罚的结果事实上是终局性的结果,其他机关甚至无从知道案件的发生。
(三)从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的制度衔接方面分析
法律因果关系确定法律因果关系假设因果关系实用篇四
文章通过对当前高校“管理会计学”课程存在的问题的分析,探讨了经济新常态下高校“管理会计学”课程改革的几点思考,即加强“管理会计学”课程理论体系建设,完善“管理会计学”课程内容,提升教师的综合素质。
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管理会计也已从传统会计中逐步独立出来,成为了会计领域中的一门新学科,其作用已从纯粹的报账、记账、核算延伸到借助相关信息来制定战略规划、预测经济发展前景、评价经济活动、参与管理决策等方面。在欧美发达国家有一定规模的公司都设置了管理会计职位,管理会计人员主要负责管理会计事务,其主要任务是为公司管理决策提供支持。党的十八大后,我国经济处于新常态,经济增长速度逐步回落,现代服务行业的地位不断提升,经济结构逐步优化。在经济新常态下,经济转型与经营方式的转变,都需要管理会计的支持。推进管理会计改革,提高企业效益,为企业加强管理、提高效益作贡献,才能确保经济在新常态下稳定发展。为此,政府高度重视管理会计工作,《会计改革与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显示,政府对管理会计指引体系建设与应用、管理工作效能等方面都作了进一步的规划要求。这对加快我国管理会计理论研究,构建中国特色的管理会计理论体系、推动财政制度现代化、加强国家治理能力、建设现代企业制度、促进经济转型升级、防范企业内部风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1]。经济新常态下重新审视“管理会计学”教学中面临的问题,研究和改进“管理会计学”课程体系建设,探讨如何提高“管理会计学”的教学效果,向企业输送适应市场需求的管理会计人员,也是经济发展转型的迫切要求。
(一)理论研究相对落后
管理会计的主要职能是满足公司内部管理需要。它通过充分利用企业内外部的相关信息,实现财务与业务管理的有机结合,在企业战略规划、管理决策、质量监控和绩效评价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相对财务会计,其主要任务是为公司内部管理人员提供最优化决策与有效运营的各种财务管理信息,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提升运营效益服务,属于“对内报告会计”。在工作重心方面,管理会计的工作重心主要为面向未来,积极利用有关信息,制定战略规划、预测经济发展前景、评价经济活动、参与管理决策,属于“经营管理型会计”。在过程与方式方面,管理会计对公司自我服务的方式可选择性较大。我国在会计理论研究方面注重记账类会计和鉴证类会计,主要是为外部相关企业和人员提供并解释历史信息,考虑外部投资者、社会公众和外部审计较多,但利用相关信息参与企业内部经营管理、决策等方面的作用还远远不够。由于管理会计自身在生产经营和管理实践上的问题等,我国对会计管理理论研究不够,理论体系缺乏。
(二)“管理会计学”教学内容陈旧
“管理会计学”的教学内容是20世纪70年代从西方国家引进的,由于“管理会计学”在我国发展的时间较短,再加上我国并未建立完善的管理会计职业化的相关制度,“管理会计学”的理论并不能在初期具体工作中得到应用与体现,导致高校忽视了“管理会计学”的重要性,对“管理会计学”课程不够重视,没有建立相应的、系统的“管理会计学”教学体系,忽视了实践教学内容,从而导致大多数学生虽掌握了有关“管理会计学”的知识原理、方法,但参加工作后发现,学校所学知识与企业的实际要求无法衔接,难以较快适应管理会计的实务工作。另外,“管理会计学”教学中所采用的案例许多都是直接引用国外的,没有考虑本国企业的实际发展需求,虽然也有一些是国内的案例,但是由于保密性等原因,资料零星、不连贯、不完整,缺乏行之有效的案例资源。在管理会计方法介绍上,教材内容主要偏重量化分析。教学中采用这些定量分析方法有很多假定的前提条件,在满足很多的假定前提条件的基础上进行经营决策、生产投资决策等模型分析,缺乏实际的运用价值,无法在实际工作中对企业经营状况及支出效益进行分析,也无法制定出对应的战略规划、经营管理决策、管理过程控制和绩效评价等,极大地约束了受教育者的实践能力与创造精神的培育。
(三)忽视了管理会计人才的培养
由于“管理会计学”课程具有较强的实践性,教师想要上好这门课程,必须具备一定的实践经验。但当前由于很多教师缺乏一线实践经验,他们在教学中面对一些晦涩难懂的知识原理,很难结合企业的实际案例来进行辅助教学,因此,学生难以理解,学习积极性也难以提升。此外,由于财经类专业的学生人数较多,课堂教学仍以讲授为主,学生被动接受知识,不利于学生对知识的掌握和理解。再加上许多高校在开学时就要求教师制定和提交授课进度计划,教学过程要严格按照授课进度计划进行教学,这样教师就无法根据经济形势的变化来进行相应的教学内容调整,这样的“管理会计学”课程教学无法为社会培养适应企业经济发展需要的管理会计人才。
(一)加强“管理会计学”课程理论体系建设
“管理会计学”作为一门综合性较强的学科,我们在进行理论体系改革时应把改善“管理会计学”理论与企业实际需求相脱节的问题作为重点,构建一套适应市场实际需求的“管理会计学”课程理论体系。高校必须在认真学习世界先进理论和方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管理会计的实际情况,克服“就管理会计论管理会计”的局限,结合不同主题、不同背景,进行跨学科研究,构建适应时代发展需求的现代管理会计理论体系。与此同时,高校还需不断创新理论、完善机制,设立“管理会计学”研究基地,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打造产教研相融合的产业联盟,推动“管理会计学”课程理论体系的完善与创新[2]。此外,还可借鉴在有效培养管理会计人才方面提供指导的“cgma能力框架”,实现管理会计人才培养模式的优化,丰富“管理会计学”课程理论体系。
(二)完善“管理会计学”课程内容
根据财政颁布的《管理会计基本指引》等相关文件,高校在进行“管理会计学”课程内容体系建设时,应结合我国企业管理会计实务,形成概念框架、基本理论和工具方法研究相结合的课程内容体系,增强“管理会计学”理论知识的实用性。此外,借助国家管理会计改革,高校应积极与企业进行深度合作,通过校企合作收集、整理来自一线的管理会计实践经验,建立符合我国国情、与高校人才培养目标相一致的管理会计案例库,完善“管理会计学”课程内容体系。
(三)提升教师的综合素质
高校的许多教师都是直接从学校到学校,缺乏在企业管理会计工作岗位的实践经验,而“管理会计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课程,教学中需要教师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3]。因此,在教学过程中,一方面,高校可定期举办各种管理会计学术论坛,邀请行业专家、学者进课堂,让师生及时了解国内外最前沿的管理会计理论知识及先进的实践经验;另一方面,鼓励教师深入企业,在企业中积累实践经验,提高教师的实践水平。通过对企业获取的实践材料进行理论研究,以“管理会计学”基本指引为方针、以“管理会计学”应用指引为具体指导,开展与管理会计相关的课题研究,推动“管理会计学”理论研究的应用转化,提升教师的综合素质。
随着现代经济的迅猛发展,科技创新的日新月异,“管理会计学”将迎来重要的历史机遇,其必将形成一个超越传统财务会计的全新学科体系。高校应把握机遇,学习国内外先进理念,结合实际,完善教学体系,为培养符合市场需求的专业技能人才而努力。
法律因果关系确定法律因果关系假设因果关系实用篇五
为了适应现实及发展的需要,我们设置了大量的行政副职,但在实际的行政活动及效果中我们却发现由此而来的很多问题。比如机构臃肿、分工不明、效率低下;副职之间、正副职之间关系复杂,内耗严重;行政层级过多,管理成本过大;副职职责不清,角色不明等等,集中表现为副职的设置过多过滥。必须遏制“副职过多”现象。其中有三件事情非做不可:一是减事,基层常常抱怨“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并非没有道理。所以,减事是减人的前提,政府不该管的事一定要放开,形式主义的事一定要清理,唯有这样,那些忙而无用的岗位才能退出。二是减支出,公共财政预算的“钱袋子”管住了,吃财政饭的副职“帽子”才会减少。三是畅出口,干部能上不能下,仍是当前一大突出问题,不出格、不到龄、不惹事,就难以通畅地退出领导岗位。在“官本位”的思维主导下,干部出口很难拓宽。当务之急,是要实行严格的干部任期制,届期满了必须退出岗位。
关于副职干部过多过滥问题的案例调查报告
一、案例概要
(一)案例来源
关于副职干部过多过滥问题案例来自于《半月谈》(内部版)__年第2期。
(二)案例内容概要
最近,在陆续召开的地方“两会”上,副职过多的问题也再次成为代表委员的议论话题。一些地方配备的副市长、副秘书长等竟然超过了两位数。
客观上说,领导干部的职数配备有严格的规定。特别是xxx前的新一轮地方党委政府换届中,中央对地方党委“副书记”职数作出了减少的统一规定。
但是,在一些地方还是出现了副职干部过多、甚至过滥的问题,副秘书长10多个,副镇长一大桌还坐不下。其原因有三:一是减牌子难减人。一些地方启动了大规模的撤乡并镇工作,牌子好撤,但官员难消化,所以只能都挤在一个牌子下;二是增新人难减老人,干部退出机制不畅,导致干部走得少,来得多;三是挂职干部“身份需要”。虽然挂职干部不占职数,但客观上还是多出了不少带有副职名头的官员。
二、案例分析及对策
(一)案例中发现的问题
第一,机构臃肿,人浮于事,严重存在“十羊九牧”,官多民少。对于高层的领导来说,多几个副职的位子便于他们控制下属,层层设人,领导不必躬身于职工和群众当中;副职多是导致病垢百出的主因,如果一正一副或者不设副职,岂不“精壮”?副职配多必然引起权力均衡、利益均等、关系协调等问题,最后归结为加重百姓负担。荀子曰“士大夫众则国贫”。南宋的史尧弼指出:冗员多生旷职,无其事虚设其官,无其功空食其禄,坐无事之人而食有限之禄,尽无穷之欲而有穷之财。致使财政入不敷出,农民负担苦不堪言。
第二,副职过多,分工不明确,职能交叉,有利的事争着办,无利的事互相推诿,造成出勤不出力,办事效率低下。有人不无讽刺道:三分之一干,三分之一看,三分之一在捣蛋。现实中副职之间互相扯皮导致工作效率低下且从事一线工作的人手严重不足的例子却屡见不鲜。凡是副职过多,冗员过剩的单位和部门,再有能力的一把手也难调动和发挥广大干群的积极性,最终下场难逃“为官一任,山河依旧,星星还是那个星星,月亮还是那个月亮”的结局。教人做事要精益求精,否则,即使有一千只手也解决不了问题。
第三,官多必令出多门,互相制肘,无所适从。副职也都不是省油的灯,为了一点实权也是明争暗斗,正职整天疲于平衡关系,权力要平衡,待遇要均分,利益要均摊,不能有丝毫的偏心和马虎大意。否则,矛盾不断,小事难办,大事叫你出乱。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于“权”力之乎也,权是角逐的最终目的。多位子可以便于他们平衡关系,你塞一个人,我也塞一个人,皆大欢喜;多位子也有利于某些有心搞腐败的领导批发官帽,坐地收钱。当然,还有重要的一条,因为多设副职的位子产生的各种成本由国家埋单,领导个人并不掏半文钱。
(二)行政管理学理论依据
第一,主体部分失灵,政府机构与人员设置的体制出现问题,现在更多的是根据上级的好恶来设置官位的多寡。管组织人事干部任免编制部门没有决策权,不管编制的手里握着使用权。编制都是行政一把手担任机构编制委员会主任;可是提拔使用干部的决定权却在党委部门的一把手;这样自然会造成管事者说了不算,不管事者说了绝对管用。有时再加上文件规定有弹性,诸如可配副职若干和可适当增配副职,无形告之副职配置可随意性,久而久之,副职便失去了限制;像副秘书长任用程序简单,又无需人大部门通过,更为副职泛滥开了绿灯。
第二,作为监管人事任免和具有选举权的人大和人大代表,有时为了一团和气和怕得罪党委政府,放弃监督权和主张权,亵渎了人民赋予的职责和权力。副职的多而滥增加了国家的运行成本,而这些成本最终要转嫁到纳税人的头上,加重他们的负担。社会上现在都质疑大量超员的副市长、副县长、副乡长是怎么能通过人大被任命的。附件器官失效也应承担责任,不能一推了之。监督者不主张自已的权力,就必然导致有权力的人滥用权力。
第三,官本位是我国旧体制带来的老病,只要没有“新药”对症下药,很容易旧病复发。比如特权思想和官官相护等,一旦发作就像流行瘟疫一样迅速蔓延。身体多病最容易被细菌乘虚而入,是贪官腐败的绝佳时机,收了人家的钱不提拨人家怕被“撕票”,违规提拔又怕出问题,只好给人搞个容易的“肥缺”(副职),多一个少一个都无所谓,最起码不会踩红线犯错误。
(三)解决问题的对策
第一,制度管人,法律治事,真正让法律使想犯错误的人不敢犯错,让制度使有机会犯错的人犯不了错,让正义使有机会犯错的人不愿犯错,让道德使犯了错的人自已认错,让良心使犯了错的人感到忏悔和自责。用法律和制度去约束手中的权力,改变权大于法,人管制度的本末倒置的现象,科学设置机构编制数额,精兵简政,不因事设庙,因事设人,建立高效的干部队伍。
开竞争结果,才能让人心服口服,彰显竞争魅力。对违规提拨副职者实行追究制,负连带责任,轻者丢官,重者法办。历史不会重复它的事实,历史会重复它的规律,对待副职过多的最佳方法是对症下药,最好的状态是正常,最有效的手段是平衡,最高的境界是自然。
第三,有了法规,还要加强对执行的监督和检查。组织和人事部门对下属单位报批的干部提升报告应当严格把关,违反规定的坚决不预批准。人大和人大代表要加强对机构编制和副职设置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职能部门要自觉接受监督,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各司其职,各尽其力,有监督职能的尽到监督责任,有实施设置职能的要尽到科学合理的责任,有权力提拔副职的要尽到不违规的责任。管好一个职位,选好一个人,避免劳民伤财,提高办事效能。克服职能交叉,多头管理,造成管理成本加大,人力资源浪费。
三、分析的结论及其推论
(一)结论
民意希望政府精简不合理的官员设置、切实减轻地方财政负担、克服人浮于事弊端、提高行政效率。近些年,xxx、xxx三令五申要精简机构、精简人员,要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建设“廉洁、高效政府”。但不少地方政府反而越来越甚,机构设置越来越多,人员越来越臃肿,干部队伍越来越庞大,副职配备越来越豪华,干部级别越来越高,无限度、无节制、无约束地配备和任命副职的豪华阵容,副职过多过滥似乎成了一种趋势,大有蔓延扩展之势。冗官冗员似乎成了中国的一大特色。冗官冗员不仅占用了过多的公共资源,加重了纳税人的负担,增加了财政预算和行政开支,而且人浮于事,一些官员互相制肘,互相推诿,互相扯皮,行政效率低下,同时也助长了干部的官本位思想,和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错位,实在是弊大于利。
(二)理论及实践推论
副职抑或下属,都需要花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来调整关系,协调矛盾。增多的人员和机构造成了管理时间、人力、物力、财力上的浪费,使得管理上的经费开支、人员配备、设备安排以及其他待遇等等都得增加,从而增加了政府管理的成本。
(三)感想
官职本是一种公共资源,其数量和范围应该受到严格的限制,过度开发和使用就会引发诸多社会问题。解决无限度、无节制、无约束地任用干部尤其是副职,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待的沉重话题。副职过多过滥造成分工过细、职能交叉又各自独立成圈,反而愈发难以协调和统筹兼顾。它直接导致层级和环节的增多,摩擦增大,效率低下。有的事看似人人都管,实际却谁也不管;有利的事又人人抢着管,棘手的事却个个都推诿。一个合理的解释是所谓的领导是人民公仆是观念已经异化了,异化成真正的享有特权的官僚了。其实,对于行政工作来说,金字塔的结构才是合理的结构,越处于上面的领导越是少,而需要的是大量普通工作人员组成塔基,因为决策的人并不需要太多,大量的人员是要到一线中干具体事情。如此,才能让工作有效开展,也才能体现行政效率。
法律因果关系确定法律因果关系假设因果关系实用篇六
2、对生效民事判决或者裁定不服,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的规定;对生效民事调解不服,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二百零一条的规定。故再审申请书须明确写明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的一项或多项,或者二百零一条的规定提出再审申请。
3、再审申请的请求。应写明是对生效民事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的全部还是部分不服,对于部分不服的应写明不服裁判调解书的主文内容。
4、事实与理由。应针对生效判决、裁定等,并论证不服的理由,如从以下方面论证:(1)认定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2)原审确定性质不当;(3)适用实体法不当;(4)违反了法定程序;等等。
5、落款部分公民需本人签名,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盖章,副本的落款部分不能复印。
5、再审申请书副本按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的总数提交。
法律因果关系确定法律因果关系假设因果关系实用篇七
析民法案例的一般方法和思路,不管考题形式如何变换,以不变应万变,最终获得成功。
考生在拿到民法案例分析题后,一般应当按照以下几个步骤进行解答:
阅读造成的时间浪费。
系入手,这样才能抓住问题的根本和实质。
法律因果关系确定法律因果关系假设因果关系实用篇八
1、请判令原、被告离婚;
2、婚生女儿由原告抚养,由被告支付300元抚养费;
3、承担共同债务、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4、本案诉讼费用共同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年经父母介绍相识,经过短暂接触后,为了单位分房需要,在没有深入了解的情况下领取了结婚证。婚后,被告在日常生活中对原告漠不关心,对原告一直缺乏感情。原告在婚后对家庭生活投入全部精力,全力照顾孩子,孩子入学都由原告接送,特别是在共同生活中,被告从来都没有就共同生活与原告进行商量,家庭生活一贯自作主张。婚生女儿2000年10月5日出生,日常生活一直由原告及原告父母照顾。原告认为双方之间的`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只有一纸婚姻证书,而从来没有夫妻关系的实质内容,继续维持这种夫妻关系对原告来说是一种严重的精神痛苦。
综上所述,原、被告之间婚前没有感情基础,婚后又没有建立起夫妻感情,也没有和好的可能,依据《婚姻法》第32条之规定,向贵院起诉,请依法判如诉请,以维护原告之合法权益。
xx市xxx法院
具状人(起诉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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