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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的民族关系论文篇一
;[摘要]本文选择唐朝后期北方边地与活跃在那里的民族势力做研究的因缘,是因为作者认为长城地区处在农耕、游牧两大文明交汇的核心地带,具有沟通、联络异质文化的功能,对深化唐朝后期北方社会乃至整体情形的了解具有典型意义。作者以此为开端,拟就该地区具体相关问题进行探索。
[关键词]唐朝后期,北方边地,民族群体
一
唐朝社会的后期,有许多问题值得我们进行探索和研究,因为留存下来的文献记载不如前期那么系统和全面,留给后人的想象空间就比前期要大;更重要的是后期社会的发展轨迹,与前期迥然有别,似乎走向了另一种路径。人们常说的唐宋社会变革,意图是探索这两个朝代之间存在的巨大差别,而差距本身则是这个说法存在的前提。唐宋之间果真像他们所说的存在着那么大的差异吗?从唐朝后期社会北方边地和民族的变化,能否找到某些内容乃至性质上的变化以证明这种差异呢?这是本课题不能回避的问题之一。
其次,唐朝后期社会的北方边地和分布在那里的民族的确在发生剧烈的变动。不错,安史之乱以后的唐朝整个社会都在发生着变化。但是,由于各个地区在王朝统辖之下的地位和角色不同,各地区的情况是不一样的,甚至千差万别。为什么会是这个样子?根本原因就是唐朝是由不同区域组成的范围广大的王朝帝国。在疆土广远、人口众多的社会里,尽管同质化的趋向一直是统治集团的积极鼓吹和社会主流文化(在当时主要是指儒家为主导的文化系统)的极力倡导,但在传统的相对于工业社会而言封闭自锁的农业社会里,各地区在王朝统辖之下的各自特点和差异,仍然超出我们的想象。特别是在中央权威严重削弱的情况下,区域的自我调整,以及在此种调整下进发的自我张力,空前地凸显出来了。
后期社会的分化,使唐朝的一体性受到损害。如何揭示出各地的具体情况,是本课题撰写的一个动机。诚如上面所讲的,对这种情形的具体研究和深入揭示,以往的学者功绩卓著,成果亦很突出。但也不能不看到,由于文献记载的疏缺,有不少细节问题,甚至关键性、转折性的环节仍待于继续深入地展开。
第四,本课题打算选取北方边地与那里的民族势力做文章。这是因为,所谓的北方边地(即长城地带)自古以来是各民族、各势力相互接触、相互碰撞与融合的地区,它具有突出的代表性和典型性,能反映出那个时代民族关系的基本特征。
在上述因素支配之下,我选择唐朝后期北方边地和活跃在该地区的民族做文章,希望通过具体的研究,揭示出一些生动的相貌,以充实这个领域。
二
撰写此文,除了传统的历史研究方法,即人们熟悉的通过文献史籍去研究某个问题之外,这里主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所谓的区域性研究;二是对历史上的民族概念要有民族学的某些解释。
仅在雍州之内,各郡的民风习俗就有如此之差别,扩展到全国,其情况就可想而知了。值得指出的是,这种地区的差异,不是隋唐才有,而是自古已然。《隋书·地理志》本身就明确说这里的九州风俗的差异源自《周礼》,而中唐时期杜佑编纂的《通典》一书引用古地理及风俗区划时,同样吸取了古典的内涵。他说:“凡言地理者多矣,在辨区域,征因革,知要害,察风土。”杜佑同样证实区域分划的重要性,接下来的篇章是按照区域一点一点地叙述,这些都反映出区域划分在古人意识中的重要地位。
经济中心地及其从属地区构成的社会经济层级。……本书的贡献之一,在于它讨论了社会经济层级作为一种理论构架对于分析明清时期中国的社会进程、经济交流和文化变迁的重要意义。”施坚雅的这种研究思路,极大地影响了西方研究中国史的学者,易言之,它超越了以费正清为代表的宏观全景式的研究理路。时至今日,再研究中国历史的某些问题,特别涉及疆域、地理和民族,具体的、分区的细化,是我们探询问题的重要途径。本课题之选择北方长城沿线,即受此影响。我所涉及的区域虽然广泛,但其地理特质和民族特征具有共性,关于这些,下文将会详细说明。
诚如上文所说,长城区域的民族群体众多,而且特点各异。这里就有一个厘清历史上所谓“民族”概念的必要。
“民族”一词是近代术语,源自西方,通过日本传人中国,这是19世纪后期和20世纪初的事情。此前的中国古典时代,存在着不同的民族群体,但不是冠以“民族”称谓,而是以泛指和具体的称呼,前者如与“华”相对的“蛮”“夷”“戎”“狄”;后者则是“匈奴”“鲜卑”“突厥”“回纥”“契丹”等等。
近代以来的“民族”观念源自西欧。西欧在从中世纪向近代转化的过程中加强了王朝的建构,以王权为核心的君主国家观念亦取代了此前基督教的普世观念;在此基础上,以人民主权和民族利益为核心的近代民族主义思潮影响下的民族国家则又代替了王朝国家,形成了近代意义上的国家政权。这种新型的民族国家随着西方殖民主义者东来,在与中国的碰撞和冲突中冲击了传统的王朝观念,也唤醒了部分中国知识分子和政治家的意识,他们遂开始接受民族国家的信条并以此改造中国。于是,“民族”观念和由此而衍生的一切,成为国人构建近(现)代新型国家的使命和要务。
从这个角度讲,此前传统中国构建政权的要义,显然与此有性质上的差别:王朝国家以皇权为核心,以某一个家族建设为纲领,这是基本特性。在那个时代,主权在民的民族概念以及享有法权的民族群体也是不存在的。但就语言、宗教信仰、生活方式乃至起源特性的角度立论,构成此一群体不同彼一群体的人们共同体则是实实在在的,换句话说,不论以什么词汇概括,民族性的群体自古以来就分布在中原特别是周边地区。这就是上文中的“匈奴”“鲜卑”“突厥”等等。因此,我们所谈论的民族和民族群体的基本含义,就是区别于现代意义的中国古代的民族,我们姑且仍旧沿用“民族”这个词汇。在以后的研究中,“民族”和具体的族群称谓,我们将视具体环境酌情使用,这里要特别加以申明。
三
现在接着谈我们为什么选取长城地区做研究。可从两个角度入手。一是唐朝所处的时代是王朝国家的鼎盛时期,其特点是疆域和人口呈现内外的双重构造,或日“二元结构”;二是长城属北方边地,地理位置和民族群体结合的特征在全国颇具典型性。
所谓“二元结构”,从地理分层角度讲,王朝疆域由本土核心和周边外围两个层次构成。本土核心是指黄河、长江为主的农耕地区,地势平缓,平原众多,有利于各种作物种植,生活方式以土地为根基,以种植为纽带,它是王朝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其周边外围则是游牧、半农半牧所处的高山、高原和台地,它在北方、西北、西部拱卫中原,地势自西而东呈下降趋势。这种内外构成的地理区域,在王朝的视野内其地位颇不相同。本土核心是王朝存在的基础,它决定着王朝存在的合法性,是王朝生命之所系;周边外围地区是王朝走向强盛的物质保证,但它不直接决定王朝的命运,它的作用是间接的。
从民族分布角度讲,唐朝同样有汉人与非汉人群体的地域分布特性。整体而言,汉人主要居住在农耕地区,农业生产是基本生业;非汉人群体特别是游牧民族,则分布在牧区、高原和草地。这两大群体的功能和作用在统治集团的眼里,差别同样是明显的。凉州都督李大亮说:“中国百姓,天下根本;四夷之人,犹于枝叶。扰其根本以厚枝附,而求久安,未之有也。自古明王,化中国以信,驭夷狄以权。”李大亮这段话的背后是对太宗过分提拔突厥等降唐的首领持有异议,但他所描述的本根枝叶的观念则是普遍存在的。作为朝廷依靠的对象,汉人就如同本根,缺之不可;而非汉人则是枝叶,枝叶去除于本根无致命之伤。
这种人群的本根枝叶与地域上的核心外围,分别构成了唐朝内外的二元局面。这个结构不是唐朝创造的,而是从前朝继承下来的。至少可以追溯到秦始皇的帝国和汉武帝的时代。唐朝在继承的基础上兼跨长城南北,超越了秦汉,其地域内外和民族分层走向了新的阶段,二元制的建构更具有典型意义。
这种结构存在于中原的四周,我之选择长城区域作研究对象,是因为这里有其他地区不具备的要素,具体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这个区域是农业社会和草原游牧社会两大文明板块的交叉之地。拉铁摩尔说:“在草原环境与中国环境之间,有一个存在问题的过度地带。这个地带的内侧可以由汉族占领并统治,汉族在这里的发展,其他东西也是一样,结果是增长。而过度地带的另一侧,却脱离中国而倾向草原。这样,就产生一个边疆,它的稳定性要取决于文化、经济、社会及军事条件的复杂平衡。”拉铁摩尔将长城地区视为亚洲南北交汇的中心环节而予以关注,从更广阔的角度给予新的解释,是他的一个贡献。按照传统观点,长城所在的北部基本上是被当作边地(边疆)看待的。宋人编纂的《新唐书》卷43下《地理七下》说:“唐置羁縻诸州,皆傍塞外,或寓名于夷落。……贞元宰相贾耽考方域道里之数最详,从边州入四夷,通译于鸿胪者,莫不毕纪。其入四夷之路与关戍走集最要者七:一日营州入安东道……三日夏州塞外通大同云中道,四日中受降城入回鹘道。”文中涉及的地区大体处于长城沿线,在宋人的眼里无疑是边鄙和塞外。拉氏突破了地域界限后对此进行了有意思的区分:在中原北部接近草原的地区,经济是农牧混合的,人群也是混杂的,但因靠近汉区还是汉人居多;其北部同属过度地带,那里的游牧经济特征超越了农耕,其人口亦呈现游牧的特点;再北部就是草原的纵深腹地了。正是基于这个尺度,他将长城地带视为亚洲内陆的中心而不是边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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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田野作业(田野调查)
田野作业又叫田野调查,是指经过专门训练的人类学学者亲自进入某一社区,在一个相对较长的时问段内通过参与观察与居住体验等方式获得第一手资源的研究工作。它是文化人类学获得第一手资料、研究和解释文化最基本的工作。田野作业是人类学家获得资料的最基本也是最主要的途径,是民族志形成的主体,一般情况卜,它被认为是一种工作方法。田野作业是在一定的自然场景和社会场景卜进行的,是与人们赖以生存的社会生活活动分不开的。几乎所有学者都认为只要有人类生活的地方,就必然存在着人类学的田野。田野作业需要走出去,走进来,走出来这样的一个“三走”模式,即田野工作者从自己的生活中走出去到所要调查的地方,然后走进搜调查的社群中进行深度互动与观察,最后从所了解的资料中走出来,进而作全面的资料分析。这是一种对客观中立态度要求很高的研究方法。
人类学研究更加注重对客观现实存在的现象的解释与分析,反对迷信的、主观臆断的、带有偏见的理解与解释。人类学田野作业法产生已久,但马林诺夫斯基奠定了科学的人类学田野作业法。参与观察法是其重要的研究手段,参与观察法要求每一个调查者与所调查对象有一段共处的时问,并从中进行互动、观察、了解和认识所研究对象的社会文化。为了对所调查地区文化的深入研究与解释,调查者在所调查地区居住两年以上,并精通当地语言是田野工作者的一种理想的调查状态。
其基本途径有三个:第一,学会当地的语言;第二,进行深入的.参与观察;第三,不少于一个年度周期的工作时问。马林诺夫斯基的调查方法中提到,调查者需要通过参与观察与深度访谈来了解当地居民的生活和行为方式,进而熟悉当地的伦理、道德、习俗、价值观念及心理特征等,研究其文化全貌。因此田野作业是一种非常重要的工具。
二、民族志
对民族志最简单的一种概述,认为其是指对异民族的社会、文化现象的一描述与记述。是人类学研究的重要方法之一,是建立在田野调查的第一手观察与参与之上的关于社会、文化及习俗的撰写,是非常客观的研究成果。民族志原为社会人类学者以参与观察的方法,对待特定文化及社会搜集制作资料、记录、评论,并以社会学或人类学的理论来解释此类观察结果的一种研究方法。是一种经田野作业后写成的文本形式。民族志既是一种研究方法,也是一种文化展示的过程与结果。是在长期的田野作业基础上形成一部民族志,完成某种理论证明,后来成为了现代科学的人类学研究范式。
众所周知,一部很经典的民族志著作就是马林诺夫斯基的《西太平洋的航海者》,马林诺夫斯基认为民族志的调查必须包括三大部分,其一,有关所调查对象的制度与风俗的整体把握;其二,对所观察到得社会现象与生活行为的客观真实的描述与记录;其三,是对民族志客观真实的说明。相关学者提出了民族志的三大特点,能够进一步的帮助我们理解民族志。第一,田野调查的方式为直接观察与正面访谈相结合,并运用记录的形式将所研究对象的社会文化与社会行为真实客观的呈现出来,是对其研究对象的全貌与整体的把握。第二,民族志实质是一种经验研究、定性研究或质的研究的理论结果。第三,民族志研究范围是很广泛的,以达到对整个世界各种类型的社会与文化的理解与解释。以上两部分是对田野作业和民族志分别作了简单的介绍,卜面将具体的谈谈田野作业和民族志的关系。
民族志是一种典型的质性研究方法,通常以田野作业的方法来收集整理资料,田野经验与民族志文本之问存在着必然的联系。一般有两种情况,第一,如若观察者以非常客观理性的心态去参与观察并提供客观可信的资料则其民族志的信度是很高的。第二,如若调查者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研究取向等来描述分析所研究资料,则其民族志文本的形成可信度是很低且是很不负责任的。这也是民族志固有的两面性。田野作业作为民族学、人类学研究获取信息的重要方法之一,被誉为人类学学者的“成年礼”,也是人类学学者完成民族志的必经途径。田野调查的现场进入顺利与否是完成民族志的重要环节之一,同时,也关系到民族志作品的信度与效度问题。田野调查越是能顺利进入田野现场,取得信任,那么民族志作品的效度就高,在一定意义上也代表其民族志作品的可信度越高。田野作业是民族志的重要方法,而民族志是田野作业的结果之一。马林诺夫斯基的《西太平洋的航海者》主要描述了一种特别的交换制度即“库拉”贸易也称“库拉圈”。其描述了当地居民一系列的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神话故事、巫术、经济生活及技术知识等,侵透了土著人得理想、荣誉和智慧,体现了人类学家对人类命运的终极关怀。当然,我们所要说的重点是此民族志著作是如何体现出田野作业与民族志的关系的,同时他们又是何种关系?首先,马林诺夫斯基他在特罗布里恩岛上和居民一同生活,学习他们的语言、捕鱼、耕种并参与当地的巫术表演,总共时长有两年半正是他这种亲身的投入观察及亲身经验写出了著作《西太平洋的航海者》及其他作品。同时也体现了田野作业是民族志的重要方法,民族志是田野作业的结果之一。在这期问他学会当地的语言,参与观察从而得到民族志需要的第一手资料,有利于民族志的撰写。
马林诺夫斯基也曾有三次到新几内亚土著居民中做调查;他学习当地土著居民的语言,直接观察土著民族每天的生活,获得了很多有用的一手资料。这样长期的田野调查,是西方人类学界从未有过的。他也由此创立了人类学田野调查和撰写民族志的科学方法,并从理论和技术上归纳出一套科学的田野调查原则。民族志也是一种通过亲自去实地“参与观察”而将自己亲身的见闻写成自己的科学报告的形式。民族志的作品,首要目的在于被调查目标的深入,细致而又真实全面的描述,所以特别强调“参与观察”,要有客位的观察和判断,更要强调主位角度的体验和观点,强调了解事物的背景和内容的相互联系,民族志并不专于理论,是它建立理论的基础。这些马林诺夫斯基都做到了,因此撰写出了此经典民族志。
总之,民族志与田野作业的关系是密不可分的,相辅相成,田野作业是民族志的重要研究方法和工具,民族志是田野作业的结果,民族志也是一种经田野工作后写成的文本形式。
唐朝的民族关系论文篇三
内容摘要: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根据我国的历史发展、文化特点、民族关系和民族分布等具体情况作出的制度安排,符合各民族人民的共同利益和发展要求。正是由于成功地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我国少数民族依法自主地管理本民族事务,民主地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保证了各民族不论大小都享有平等的经济、政治、社会和文化权利,共同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形成了各民族相互支持、相互帮助、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和谐民族关系。
关键词: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内涵 优越性 发展与完善 正文: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后,就非常重视民族问题。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明确规定:“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按照民族聚居的人口多少和区域大小,分别建立各种民族自治机关。”后来,民族区域自治又明确载入历次宪法,成为我国的一项重要政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指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之一,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重要内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就是在统一的祖国大家庭里,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以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为基础,建立相应的自治机关,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自主地管理本民族、本地区的内部事务,行使当家做主的权利。
新中国作出民族区域自治这一重大历史抉择,是基于对中国国情和民族问题实际的正确把握。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长期存在,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历史依据;近代以来在反抗外来侵略斗争中形成的爱国主义精神,是实现民族区域自治的政治依据;各民族大杂居、小聚居的人口分布格局,各地区资源条件和发展的差距,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现实条件。新中国开启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尊重历史、合乎国情、顺应民心的正确选择,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在民族问题上的集中体现。
实践充分证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根据我国的历史发展、文化特点、民族关系和民族分布等具体情况作出的制度安排,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是党团结带领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保证,符合各民族人民的共同利益和发展要求。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和安全。民族区域自治是以领土完整,国家统一为前提和基础的,是国家的集中统一领导与民族区域自治的有机结合。它增强了中华民族的凝聚力,使各族人民,特别是少数民族把热爱本民族与热爱祖国的深厚感情结合起来,更加自觉地担负起捍卫祖国统一、保卫边疆的光荣职责。正是由于成功地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我国少数民族依法自主地管理本民族事务,有利于保障少数民族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得以实现。民主地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保证了各民族不论大小都享有平等的经济、政治、社会和文化权利,共同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分裂国家和破坏民族团结的行为,形成了各民族相互支持、相互帮助、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和谐民族关系。有利于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同时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蓬勃发展。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在内蒙古地区尤为明显。1947年5月1日,内蒙古自治政府宣告成立。内蒙古自治区是中国第一个省级民族自治地方,是中国共产党在统一国家内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第一个范例。
培养、使用少数民族干部,在立法、政府等机关中使用少数民族干部管理本民族事务,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重要内容。目前,内蒙古自治区的500多名人大代表中,少数民族代表占四成以上;全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总数达到6万多人,占全区干部总数的三成以上,都大大超过少数民族人口22%的比例。
在着力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的同时,内蒙古自治区也在为保护蒙古族文化而不懈努力。为了行使好学习、使用和发展蒙古语言文字的权利,内蒙古全区自上而下设置了蒙古语文工作行政领导机构,建立了科研、翻译单位。蒙文蒙语在各级党政机关、司法、学校、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领域广泛应用,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普遍推广,以蒙文蒙语为主的民族教育形成了从小学到大学的完整体系。
当前,我国民族团结不断巩固,但是必须看到,我国正处在社会矛盾凸显期,影响民族关系的因素日益增多,民族关系出现了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同时,国内外一些敌对反华势力采取渗透、拉拢、欺骗和利用等手段,策划煽动少数民族极端分子分裂祖国的行为,甚至制造暴力恐怖事件。这些都对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提出新的挑战。我们要按照党的十八大要求:“全面正确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加快民族地区发展,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积极探索完善民族区域自治的新鲜经验。
在新的形势下,一方面,要全面贯彻实施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法》,另一方面,要与时俱进,适时修改这部法律并制定相应的法规规章,使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不断发展完善,促进我国民族事业大发展。
新形势下如何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呢?
必须坚持统一与自治的正确结合。中央政府与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之间不是简单的分权关系,而是统一与自治辩证结合的关系。中央政府要依法尊重和保障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要保证宪法和国家各项法律政策的贯彻实施,同时依法行使自治权。
必须加强民族法制建设。首先要大力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切实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要在各族干部群众中,大力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工作。其次要切实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形成一套有效的监督机制。此外,还要深入研究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完善该项制度和政策提供理论支持。
其次要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当前,东西部发展差距拉大的趋势并没有得到根本性的转变,西部地区仍然处于传统的农业社会。面对西部地区资源丰富、生态却十分脆弱的实际,要进一步增强开发意识、忧患意识和保护意识,要探索一条经济持续发展、生态平衡、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全面和谐的发展道路。当然,实现这一目标,还需要有中央明确的政策支持,需要东部发达地区的横向转移支付支持。只有民族地区的发展问题解决了,民族地区的其他问题才能彻底解决。
要重视和解决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弘扬、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落实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要正确区分宗教与迷信的关系,努力使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积极吸取宗教中一切有利因素为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服务。例如独特的西藏文化和神秘的藏传佛教是独一无二的西藏特色,也是西藏的魅力所在。要改变西藏封闭、落后的面貌,需要我们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祖国大家庭的环境中,围绕新时期西藏工作的执政方针政策做好各项工作。
最后,要妥善解决民生问题。在民族地区要重点解决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将其纳入公共财政覆盖范围,不断提高投入比重,并建立长效增长机制,真正实现改革开放的成果共享。
坚持和发展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成功经验。新形势下,贯彻落实党的十八精神,积极推进实践基础上制度创新,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体系,是巩固民族团结、实现中国梦的现实需要。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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