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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专科联盟章程篇一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棉纺街(路)27号。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专科毕业生由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毕业证书。高职毕业生由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八条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各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
第九条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男女不限。助产专业宜女生报考。
第十条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报考我校考生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一条录取规则
1、投档比例及照顾加分项。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源投档比例要求执行。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投档,在专业录取时按投档分数进行排序,优先录取实考分高的考生。
2、专业录取规则。专业志愿按“专业清”方式录取,即先按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志愿录取;未录满专业再按考生的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依次类推,直至录取完所有专业。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如果其所在省(市、自治区)已规定了相关排序办法,则按照该省(市、自治区)的办法执行,如果其所在省(市、自治区)没有规定排序办法,则按照我校规定的办法执行,即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以语文、外语、文综、数学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理科类以数学、外语、理综、语文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各成绩均相同,则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如果个别专业还未录满,则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录取,如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时,做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
通讯地址:吉林省白城市棉纺路27号
联系电话:0436-3313131
联系人:宋雪梅
第十三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医学专科联盟章程篇二
近年来,按照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总体要求,我市积极开展市镇一体化管理试点,建立了市人民医院联合白云湖、水寨、黄河卫生院和市中医医院联合曹范、垛庄、文祖卫生院等两个医疗联合体,实施了口腔医疗、产科医疗市镇一体化管理,提升了医联体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
一、总体思路
按照上下联动、资源共享,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统筹整合市镇医疗卫生机构资源,建立以市级医院为主体、镇(街道)卫生院为成员单位的医疗联合体。医联体以医疗业务统筹管理为重点,逐步实施更加紧密的人、财、物一体化管理,最大程度的发挥市镇医疗卫生资源效益。
二、工作目标
(一)整合市镇医疗卫生资源,促进市、镇(街道)两级医疗机构联动发展,整体提高医疗资源利用率。
(二)提升市镇(街道)医疗服务能力,减少住院病人外流,实现“县域病人就诊率90%以上”的医改目标。
(三)建立市镇(街道)分工协作机制,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
三、管理模式
以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为主体单位,21个镇(街道)卫生院为成员单位,建立三个医疗联合体,镇(街道)卫生院依据其功能定位、专业特色、双方意愿分别纳入某一医联体。
市人民医院医疗联合体,成员单位包括明水、双山、绣惠、刁镇、辛寨、水寨、黄河、白云湖、相公庄、宁家埠、枣园卫生院。市中医医院医疗联合体,成员单位包括圣井、龙山、文祖、高官寨、普集、埠村、曹范、垛庄、官庄卫生院。市妇幼保健院医联体,成员单位包括党家卫生院。
医联体成员单位隶属关系不变、单位法人不变、产权归属不变、法律责任不变、功能定位不变、职工身份不变、监管机制不变。在成员单位加挂“××分院”的牌子。
对于专科特色比较突出的基层医疗单位,若医联体主体单位不能满足成员单位对某一专业的帮扶合作需求,成员单位也可与其他上级医疗单位建立合作关系。
医联体成员单位每2-3年调整一次。
(一)实施人员上下流动,提高基层服务能力
建立医联体内部人员合理流动机制,促进卫生技术人员上下流动。主体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晋升、聘任中高级职称前到医联体成员单位服务。主体单位组建若干个专家服务团队,根据需要,到成员单位开展专家坐诊、会诊、手术示教、教学查房等帮扶服务。成员单位制定计划,定期选派具备培养潜质的卫生专业技术骨干到主体单位进修、轮训,不断提高基层医疗单位服务能力。
(二)推广适宜技术项目,拓宽基层服务项目
医联体主体单位在充分调查了解成员单位医疗技术服务现状的基础上,医基层需求为导向,医技术推广为手段,从安全性、有效性、规范性和适宜性出发,以常见病、多发病防治实用技术为重点,科学合理选择适合基层实际的适宜技术,加强疾病筛查、急诊急救、诊疗规范、康复保健等方面的技术推广应用,突出基层中医药特色和优势,扶持特色专科建设。
(三)共享优质医疗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充分利用医联体主体单位优质医疗资源的优势,补齐成员单位医疗资源短板,提高优质医疗资源利用率。以区域卫生信息平台为基础,医联体主体单位成立远程会诊中心,开展远程医疗服务。逐步建立医学影像、医学检验、消毒供应、消毒监测、临床用血等医疗资源共享制度和流程,解决基层医疗单位因医疗资源配置不足造成的不规范、不达标问题。
(四)广泛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建立多渠道业务培训途径,为基层医疗单位培养一批擅长诊治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的医务人员。主体单位定期安排资深定期到成员单位查房、坐诊、会诊、讲座等多种形式的业务指导,不断巩固基本技能。医联体主体单位将成员单位医务人员列入继续医学教育培训对象,成员单位按照培训计划安排医务人员参加,不断更新医学知识和技能。
(五)完善双向转诊机制,建立分级诊疗制度
建立医联体主体单位与成员单位之间的双向转诊机制,签订双向转诊协议,制定双向转诊流程。按照患者自愿、分级诊治、连续治疗、安全便捷的原则,制定合理、便捷、畅通的双向转诊细则。成员单位将因条件所限不能救治的急危重症患者转往主体单位,主体单位将康复期和慢性病患者转回成员单位。对需上转、下转的病人,建立双方联系人制度,提供“一站式”转诊服务。
(六)定期组织指导考核,提高综合管理水平
主体单位将医院管理考核延伸到成员单位。主体单位组建医疗、中医、护理、院感、医技、药剂等侧面的专家组,指导成员单位规范操作、规范运行、规范管理。主体单位定期对成员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并指导成员单位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帮助成员单位完善医疗服务管理制度,优化医疗服务工作流程,整体提高基层医疗单位综合管理水平。
四、工作步骤
(一)开展对接调研(7月10日前)。医联体主体单位与成员单位进行对接,主体单位对成员单位的人员配备、设备配置、技术项目、运营状况等进行全方位调查,并建立台帐。
(二)签订合作协议(7月31日前)。在摸底调查的基础上,根据成员单位的不同情况,主体单位与每个成员单位商定一个适宜的医联体合作模式,并协商签订医联体合作协议。
协议可以吸收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参与,三方签订,齐抓共管,提升本区域医疗服务能力。
协议具体到每个基层医疗机构要有明确目标,2-3年内干哪些事,办成哪些事要具体化。
(三)落实下派人员(7月31日前)。根据成员单位的需求,主体单位落实下派人员,报市卫生计生局备案,并制定下派人员管理规定,协商确定下派人员待遇。
参考:1、手术指导费(高级职称500元/例,中级职称300元/例);2、坐诊、会诊、查房、讲课(高级职称200元/天,中级职称100元/天)。费用由基层单位承担。
(四)全面组织实施(8月1日起)。自2016年8月1日起,根据协议内容,医联体主体单位和成员单位全面落实人员调配、技术推广、资源共享、业务培训、双向转诊、指导考核等工作。
(五)开展总结评价(定期)。市卫生计生局牵头,每季度调度、汇总、分析医联体运行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总结通报,每年进行一次总结评比,总结经验,完善提高。
五、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推进医疗联合体管理,逐步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是_提出的深化医改的重大举措,有利于合理配置医疗资源,提高基层服务能力,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为此,市卫生计生局成立推进市镇医疗联合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将推进市镇医疗联合体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分工协作,确保这工作顺利实施。
(二)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市卫生计生局负责市镇医联体管理工作的方案制定、安排部署、协调调度、督导检查。建立有利于引导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医疗机构流动的激励机制,将主体单位医务人员到成员单位服务纳入城市医务人员申报副高级职称前下乡服务范畴,经考核确认的服务时间累计计入下乡服务时间,与职称晋升、评先树优挂钩。
医联体主体单位负责医联体内部管理工作,要成立专门的医联体管理办公室,确定分管领导,明确专职工作人员,制定人员调配、技术推广、资源共享、业务培训、双向转诊、指导考核等工作制度和工作计划,并抓好落实、定期调度。
医联体成员单位要根据工作需要和合作协议,做好宣传发动,加强与上级主体单位的沟通与配合,积极参与主体单位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反映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三)加强考评,确保实效。医疗联合体内部要定期进行调度、检查、总结,及时协商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
市卫生计生局将推进市镇医疗联合体管理工作列入2016年卫生计生重点工作内容,建立健全考评机制,对主体单位、成员单位和下乡服务医务人员工作数量、工作质量进行定期考核评估,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医政科负责调度、协调、考核工作。
附件:1、全市推进市镇医疗联合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2、医疗联合体协议书(参考文本)
附件1:
全市推进市镇医疗联合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组 长:万传广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杨照东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委副书记
李 新 市人民医院院长
时延申 市中医医院院长
张治国 市妇幼保健院院长
成 员:魏传锐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医政科科长
王 炜 明水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仲昭禄 双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绣惠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卞孝明 枣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宫大方 埠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曹范镇卫生院院长
李顺清 龙山街道党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刘远峰 龙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邵 军 文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高红五 圣井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牛加亮 普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宋传岩 相公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王 伟 官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豆加亮 刁镇卫生院院长
辛寨镇卫生院院长
孔 刚 高官寨镇卫生院院长
孟 江 黄河镇卫生院院长
于家东 白云湖镇卫生院院长
苗 刚 宁家埠镇卫生院院长
曹中兴 水寨镇卫生院院长
李 勇 垛庄镇卫生院院长
附件2:
医疗联合体协议书
(参考文本)
甲方:章丘市××医院
乙方:章丘市××卫生院
四、甲乙双方均为独立法人单位,各自设立医联体办公室,采取独立运营、密切协作、统一管理、综合考评的运行机制。
七、甲方根据乙方需要,定期派驻专家到乙方开展坐诊、查房、讲课、手术、会诊等,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八、甲方将医院管理考核延伸到乙方,定期到乙方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给乙方,指导乙方进行整改提高。
十、甲方向乙方推广安全、有效、规范的适宜技术,扶持乙方特色专科建设,协助乙方开展专科特色疗法。
十一、具体到每个单位的主要任务目标。
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书一式3份,甲乙双方及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各持一份。
有效期为2-3年,协议到期后根据工作实际及双方意愿另行签订。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法人代表签字: 乙方法人代表签字:
注:此协议可吸收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参与,三方签订。
医学专科联盟章程篇三
第四条 学校名称:菏泽医学专科学校;学校代码:10444。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菏泽市大学路1950号;邮编:274000。
第六条 学校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七条 菏泽医学专科学校创建于1950年,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成为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目前全日制在校生12931人。
第八条 菏泽医学专科学校占地70.81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30.47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7540.45万元,图书馆藏书67.33万册。学校校园环境优雅,办学条件完善,教学设施优越,教室、实验室、图书馆、学生公寓、学生食堂等配有制冷供暖中央空调。
第九条 菏泽医学专科学校师资队伍教学经验丰富,业务精湛,师德高尚。现有专任教师557人,其中教授、副教授160人,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236人;山东省教学名师、省级优秀教师12人;拥有临床医学专业和药学专业2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学校常年有外籍教师任教。
第十条 菏泽医学专科学校专业及课程设置适应社会需求,特色鲜明、重点突出。现有临床医学系、护理系、药学与生物制药工程系、基础医学部、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等11个教学单位。设有临床医学、护理、助产、口腔医学、药学、医药营销、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医疗保险实务、眼视光技术、呼吸治疗技术、老年服务与管理共12个专业。临床医学专业、护理专业和助产专业为山东省特色专业,临床医学专业和护理专业是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拥有《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等29门省级精品课程,《药理学》、《诊断学》为山东省教学改革试点课程。
第十一条 菏泽医学专科学校实践实训教学资源丰富,设有公共基础实验教学中心、机能学实验教学中心、形态学实验教学中心、临床技能实训中心、护理技能实训中心、康复治疗技术实训中心、药学实验教学中心、中心实验室等13个实践实训教学中心。拥有附属医院3所,附属医院、教学医院及实习医院86所,其中三级以上医院42所,实习病床42000余张,另有药厂、药检所等药学专业实习基地5处,医疗保险实务专业实习基地5处。
第十二条 菏泽医学专科学校教学科研成果丰硕,先后承担教育部及省、市级科研课题286项,其中,获国家专利71项;编写教材、教学参考书及学术专著177部,发表论文1745篇,其中主编或参编“国家级规划教材”54部。
第十三条 学校办学理念先进,校风学风优良。学校坚持以服务社会和适应医疗卫生事业需求为宗旨,以学生就业为导向,遵循医学教育规律,突出医学专科教育特色,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内涵发展、加强教育质量工程建设作为学校办学永恒的主题。致力培养医德高尚、基础理论扎实、临床实践能力强、一专多能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面向基层的应用型专业人才。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一直名列全省同类院校前茅,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得到社会、学生及家长的广泛赞誉和认可。
第十四条 2009年学校以优异成绩顺利通过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先后荣获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先进单位、省级卫生先进单位、省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省级精神文明单位、省级文明校园等荣誉称号。
医学专科联盟章程篇四
第七条 学校地址:
烟台校区: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346号(264003)
滨州校区: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三路522号(256603)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隶属山东省教育厅)
第九条 办学层次:以本科教育为主、拓展研究生教育。
第十条 学校简介:
滨州医学院前身是始建于1946年的原国立山东大学医学院,1956年独立建制为青岛医学院,后几经变迁,1983年更名为滨州医学院,2002年9月滨州医学院烟台校区投入使用,2010年3月学校注册地变更为烟台市。2006年,学校以优秀成绩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3年,入选山东省高等教育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在山东省高校中率先通过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有效期6年。
学校设有14个院(系),有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个、二级学科4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5个;设有27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省级特色专业8个;有“泰山学者”设岗学科6个、省部级重点学科5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3个,省人文社科基地1个。学校现已发展成为一所医学学科齐全,医学、理学、管理学、文学、法学、工学、教育学多学科相互渗透、协调发展,办学特色鲜明,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不断提高的省属本科医学院校。
目前全日制在校生16700余人,其中本专科生16270余人、硕士研究生440余人,学校现有教职工1391人,其中专任教师1069人,其中教授110人,副教授279人,博士、硕士学位人员719人;聘有院士4人,有“长江学者”1人,“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1人,全国模范、优秀教师5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3人,享受国务院特贴专家5人;“泰山学者”特聘专家(教授)10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3人、卫生系统杰出学科带头人(泰山医学家)和青年重点科技人才3人、高校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首席专家2人,省级教学名师7人、优秀教师(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6人、省科研创新团队1个,省教学团队5个;市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2人。
学校现有滨州、烟台两个校区,占地1589.5亩,总建筑面积63.72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3.37万平方米。学校固定资产总值12.5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33亿元;图书馆藏书118万册;有直属附属医院2所,非直属附属医院15所,教学医院10所、实践教学基地130余所,教学实习用床位28000余张。滨州附属医院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资产总值15.4亿元,仪器设备总值4.8亿元,开放床位1810张;烟台附属医院建筑面积25.5万平方米,规划床位2200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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