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学生还是职场人士,总结都是必要而重要的。在写总结时,我们还可以借鉴他人的经验和观点,丰富自己的思考和总结。推荐给大家一些精选的总结写作示范,希望从中能够获得启迪和借鉴。
保护商业秘密简报篇一
编者按:本论文主要从关于商业秘密和竞业禁止的概念和范围;商业秘密与竞业禁止的关系等进行讲述,包括了秘密性、价值性、措施性、商业秘密是一种财产权利,竞业禁止是一种限制权利、商业秘密的保护是无期限的,竞业禁止期限最高三年、保护商业秘密可以是无条件的,竞业禁止需要支付相应的对价等,具体资料请见:
当前,由于人才流失导致商业秘密泄露的现象日益严重,保密协议和竞业禁止协议已成为企业与员工签订的必不可少的合同文件。但由于对商业秘密和竞业禁止的理解存在偏差,企业在签订和履行合同时缺乏规范性,导致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给企业造成严重损失。为此,笔者认为有必要正确理解商业秘密和竞业禁止的规范性。
一、关于商业秘密和竞业禁止的概念和范围。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规定:“商业秘密是不为大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通过以上法律可以看出,商业秘密必须同时具备三个要件:
第一、秘密性。秘密性指商业秘密所处的状态应当是秘密的,没有被公开过,这也是商业秘密最本质的特征。同时,又是商业秘密区别于专利的最显著特征。确定商业秘密的私密性。最客观的标准是:“不为公众所知悉”。需强调的是这种不为“公众所知悉”是相对的,事实上,一方面商业秘密是必须为一定范围内的特定人所知悉的,除商业秘密权利人外,知悉商业秘密的人通常还包括:权利人内部为使用商业秘密而合法知悉或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员;合法受让商业秘密因而知悉和掌握商业秘密的权利人,根据有关合同或协议的约定有权使用商业秘密的当事人等等。这些知悉所有人的商业秘密,并不影响商业秘密的秘密性。
第二、价值性。商业秘密正是“因其属于秘密而具有商业价值”。所以价值性是商业秘密必须具备的特征。主要能够给权利人带来现实的或潜在的经济价值。换言之,不管是现实的可直接使用的商业秘密,还是正在研究、试制、开发之中而具有潜在的价值信息,都可以构成商业秘密。
第三、措施性。是指权利人应对商业秘密进行管理,要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即权利人仅仅有主观意识还不够,还必须实施客观的保密措施。措施可分为软件和硬件两大类,前者主要指制度措施,如签订保密合同、订立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加强保密教育等;后者主要是指直接的措施:如加强门卫保卫措施、限制外人参观生产技术过程、安装监控、派有专人封存和保管有关资料等。
以上三个要件,是商业秘密获得法律保护的必要条件,缺少其中任何一个条件,都会丧失商业秘密的所有权利。
竞业禁止,也称竞业限制:是指负有特定义务的员工在任职期间或者离开岗位后一定期间内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的企业同类的经营者。它作为一项法律制度,主要体现在《公司法》和其他规章中。如《公司法》规定:“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公司同类的营业。国家科委于1997年公布的《关于加强科技人员活动中技术秘密管理的若干意见》规定:”单位可以在劳动聘任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者技术保密协议中,与对本单位技术权益和经济利益有重大影响的有关行政管理人员、科技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协商,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约定有关人员在离开单位后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具有竞争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其他单位内任职,或者自己生产、经营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者业务“。竞业禁止必须具有二个构成要件:
第一、员工必须是原企业的关键人员,即掌握了解商业秘密的人员。关键人员应包括:(1)是企业的技术人员,具体是技术研制、开发、利用人员;(2)是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具体是董事、总监、经理等;(3)是其他人员,如办公室主任、部门经理、档案管理人员等。
第二、新企业与原企业必须是同类且具有竞争关系。只生产经营同类产品而没有竞争关系的企业不形成竞业禁止的前提条件。如甲乙两企业虽然生产同一种产品,但甲的产品只能在国内销售,而乙的产品只能销往国外,国内不得销售。此种情况可以认定甲乙两企业不存在竞业禁止,因为他们之间不存在竞争关系。
二、商业秘密与竞业禁止的关系。
保护商业秘密和采取竞业禁止措施,都是为了保护企业的利益,而且两者关系密切,但由于两者的性质不同,区别还是明显的。
(一)商业秘密是一种财产权利,竞业禁止是一种限制权利。商业秘密是一种特殊的无形的财产权,也即是知识产权。《反不正当竞争法》将商业秘密的主体称为“权利人”,显然是将商业秘密当作一种权利对待,《刑法》将侵犯商业秘密犯罪归入到“侵犯知识产权罪”的范围中去,并将侵犯商业秘密同侵犯注册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并列,无疑是将商业秘密视为知识产权。而且《刑法》将商业秘密的权利人成为“所有人”,表明权利人对商业秘密可以享有所有权。
竞业禁止限制了劳动者的合法权利,由于离职员工不得从事与原企业相同或相似的行业,势必会导致员工无法利用这些谋生技能,限制了个人发展。但这并不表明竞业禁止是违法的,因为通过协议约定限制了该员工的一部分就有权,即给员工设定了一项在一定时期内不得在约定的行业范围就业的义务。从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来讲,法律是允许的。
(二)商业秘密的保护是无期限的,竞业禁止期限最高三年。《劳动法》第22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同一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是劳动者忠实义务的体现,即使在劳动合同终止后,按照《合同法》第92条规定的原合同义务,原职工有义务遵循信用诚实的原则保密。保密义务是一种不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不作为义务。即使保密协议约定的期限届满,只要他人的商业秘密尚未丧失,并不影响保密义务的延续;那种将保密义务的期间与保密协议或者主合同的期限划等号,是不公平的,不利于商业秘密的保护。
竞业禁止由于不允许员工离职后使用自己熟悉的经验、技能,会影响其生活的质量甚至生存。如果禁止期间规定的很长对劳动者是不公平的,所以国外普遍的做法为1-3年,如奥地利《受雇人法》第36条规定,竞业禁止之期间不得逾一年,且竞业禁止之范围仅限于前雇主之经营范围内;瑞士《债法》第340条规定:除非情况特殊,禁止年限不得超过三年。我国参照国际惯例作出相应的规定,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也可规定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一定期限内(不超过3年),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具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单位任职。”可以看出,如果竞业禁止协议约定三年以上,超过三年的期限无效。
(三)保护商业秘密可以是无条件的,竞业禁止需要支付相应的对价。保守秘密是《劳动法》、《合同法》规定劳动者的义务,属于法定义务,这种法定的不作为义务目的是防止侵犯权利人的所有权,不需要支付保密费。即使约定保密费,一方未支付费用时,保密义务人也不能以欠费为由,违反保密协议而泄密。说到底,只要商业秘密处于秘密状态,义务人就永远遵守保密义务。
由于竞业禁止员工所掌握的赖以谋生的知识、经验和技能不能发挥,极有可能不从事自己擅长的专业或所熟悉的工作,收入或生活质量降低在所难免,因此企业必须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金。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中对补偿金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规定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一定期限内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但用人单位应当给予该职工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如果企业没有给予员工相应的经济补偿或者没有支付,则该条款就为显失公平,属于可撤销可变更的条款,一旦双方当事人为此打起官司来,该条款可能会被劳动仲裁机构或法院撤销或变更,企业就会丧失要求竞业禁止的权利;其次,竞业禁止必须慎重,约定的范围必须准确,如果任意扩大竞业禁止的范围,损害了员工的劳动权、择业权,法院就会以违法宪法权利为由,确认竞业禁止协议无效。
(四)商业秘密与竞业禁止的产生条件和举证责任不同。
商业秘密基于法律直接规定而产生,或者基于劳动合同的附随义务而产生,不管当事人是否有明示的约定,员工在职期间和离职以后,均承担保守企业商业秘密的义务;而员工的离职竞业禁止义务,是基于当事人之间的约定而产生,没有约定则没有义务。
违反保密的行为往往是以隐蔽方式进行的,企业不容易举证,诉讼的难度较大。而违反竞业禁止的行为,因为就职于竞争企业或自营竞争性业务,则是外在易见的事实,举证较易。
综上,商业秘密权的效力,完全取决于商业秘密的保密程度,一旦秘密公开即丧失。换言之,完全取决于权利人的行为,只要商业秘密处于秘密状态,义务人就要永远保密;而竞业禁止的效力,取决于约定的范围以及支付对价款的情况而定。即使协议有效,义务人最长守约期限只有三年。但义务人违反竞业禁止并不必然违反保密条款,反之,义务人解除竞业禁止重新择业,并不影响继续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
保护商业秘密简报篇二
结合科技工作实际,现将xx年保密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加强学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
结合工作实际,切实把保密教育工作贯穿于日常工作中。在*时的学习例会上,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_保密法》、《国家工作人员保密守则》等保密工作规章制度以及省、市、县保密工作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做好保密工作的检查督促,对办公室档案管理、文书上传下达等工作加强经常性地保密教育,促进工作人员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保密工作的责任感。同时,进一步明确涉密人员对文件收发、登记、传递、归档、销毁等环节的职能,使保密工作真正做到行有规章、做有依据、查有准则,真正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二)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规章制度。
成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办公室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加强对保密工作的领导。同时,制定保密工作各项规章制度。一是按照保密法规和有关规定建立了“国家秘密载体(纸介质)管理制度”、“国家秘密载体(磁介质)管理制度”、“涉密信息系统计算机管理制度”等保密责任制度,将责任落实到人,从而使各岗位人员职责清晰,任务明确。二是制定了文书管理制度,对文件的处理、传阅、撰写、发文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三是制定了档案管理制度。工作人员查询档案时需严格履行查看手续,进行实名登记。尤其是密级文件的管理,由专人负责保管、登记,并严格控制阅读范围,配备保密柜,切实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清退、销毁。
(三)加强工作机制,确保防范措施。
2.严格文书资料管理。为确保文件不随意外流,安排了1名办公室专职人员,负责纸质文书和电子文档的管理。具体做好文件资料的收发、分放、整理、归档、清退、销毁等。对涉密的文件资料,经领导签署阅读范围后,只准在机关办公室传阅,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带出机关;办公室负责做好电子文档的输入、存档、发送、印制、备份等,确保电子文档安全。
3.严格会议管理。对于机关行政各类会议,尤其是对涉及人事、财务商议等涉密会议,严格落实参会人员保密措施,遵守保密纪律。对于各相关会议,一般指定有关人员参加,并指定专人作好会议记录。会议讨论的内容,未作出决定或待定的、需要保密或一段时间内保密的,严格要求参会人员不得随意扩散传播。
4.严格公章管理。指定办公室负责对行政等公章的保管,所有需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文书材料,一律需经主要领导同意方可加盖,任何人不得随意加盖单位公章。
5.严格工作纪律。任何人不得在日常工作手册上记录秘密,不随意摘录、引用秘密文件、或擅自将秘密文件给他人传看,严格阅读范围。凡是自己工作中掌握的秘密事项,没有传达义务的,绝不向知密范围以外的人传播。
(一)保密重要性的认识不足。
涉密岗位人员保密意识淡薄、认识片面,敌情观念不强;其他工作人员更认为与自己工作、生活不涉及,所以就觉得没密可保;或者因为单位性质、大小、工作岗位等原因,认为自己部门根本就没有保密事项。
(二)保密教育的力度不够。
有关保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太少;上级部门专业系统学习、培训较少;干部职工掌握保密知识渠道不多,保密知识概念模糊。
(三)保密管理制度的执行不力。
保密工作机制、规章制度比较健全,但在*时工作中重视程度不够,存在制度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的现象。
(一)突出领导干部的宣传教育。
坚持领导干部学习保密法规制度,使领导干部熟悉、掌握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切实加强保密意识、保密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
(二)突出涉密人员的教育培训。
举办各类保密工作培训班,组织涉密人员参加省、市、县保密业务培训,使涉密人员掌握必要的保密法规知识、保密技术防范要求。通过多种形式进行业务培训,使其掌握必备的保密法规知识,自觉履行保密责任和义务。
(三)突出保密责任制的落实。
保密责任制度是严格保密纪律,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加强机关保密工作的重要保证。将责任落实到人,从而使各岗位人员职责清晰,任务明确。定期对责任制度进行检查督促,确保保密工作制度落到实处,提高干部职工的保密意识。
保护商业秘密简报篇三
我公司坚持以“*”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上级关于做好保密工作的要求,认真执行《保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条款,加强对保密工作的领导,严抓各项制度建设和落实,开展了多种形式的保密宣传教育,使我公司保密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明显提高,全公司没有发生失、泄密现象,确保了国家秘密在我公司的安全。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政策理论学习,提高对保密工作的认识。
领导班子非常重视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认真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及时对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定了落实措施,使公司的保密工作始终和上级要求保持一致,确保了公司保密工作的受控状态。在指导基层单位的保密工作上,公司在年初就把保密工作作为全年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全公司工作的议事日程,对一年来的保密工作作出了具体安排。
二、优化完善组织机构,加强对保密工作的领导。
为加强对保密工作的领导,公司适时根据公司领导班子变动情况和部门调整情况,及时对公司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对各级保密组织机构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明确了各级保密组织机构成员,并进一步加强了组织领导。公司领导班子坚持把保密工作列入全年的工作计划,并根据形势变化和上级要求及时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保密领导小组多次组织召开会议学习落实上级有关精神,听取有关人员对保密工作汇报,认真分析当前公司的保密工作状况,确定重点保密部位,指导全公司的保密工作。为加强对全公司保密工作的领导,凡是有可能接触和产生国家秘密的部门我们都设置了保密工作人员,确保业务工作拓展到哪里,保密工作就延伸到哪里,使保密工作和全公司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考核,确保了国家秘密和企业秘密的安全受控状态。
三、完善保密制度及设施,切实保证密级文件及信息的安全。
四、加强对保密工作人员教育,切实提高新形势对密级事项的运用和处理能力。
为加强保密工作力度,公司以加强密级文件管理为重点,每年对涉密人员进行教育。根据各部门工作特点,公司同形势相结合,同抓重点部门、重点人员相结合,同重大节日活动相结合,同企业管理责任制相结合,同表彰先进、查处失泄密事件相结合,认真落实上级对保密工作的指示精神,积极做好保密教育工作。
公司积极组织保密组织成员进行学习,利用每年3月份“法制教育月”的机会,举办法律、法规学习班,并有侧重地组织保密组织成员对《保密法》进行学习,认真学习《保密知识读本》,利用《保密工作》中的典型事迹和典型案件,对涉密工作人员进行新时期的保密教育,使保密组织成员受到了较为全面的、系统的保密知识教育,增强了保密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提高了业务素质,为公司保密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人员保证。
总之,公司在上级单位的正确领导和公司党政领导班子关心指导下,保密工作顺利开展,圆满完成了各类保密工作任务,确保了国家秘密事项和企业秘密的安全,为推动企业的健康发展做出了贡献。
保护商业秘密简报篇四
为切实提高涉密人员、机关工作人员及全社会的保密意识,增强保密观念,按照市委、区委保密委要求,我镇于5月21日至27日开展了为期一周的《保密法》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保密观念,夯实了各项基础工作,推进保密工作的科学化、保密管理的法制化、保密技术的现代化和保密干部队伍的专业化。使我镇的保密工作达到了一个新的水平。
一、加强领导,建立组织,认真学习保密工作文件精神。
我镇把保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严格按照区委有关文件精神,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做到有领导管、有专人抓,于年初成立了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党务副书记主抓保密工作,配备1名干部专门承办日常保密工作。我镇坚持做到保密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部署,同时落实,全年召开2次以上的专题会议研究保密工作,并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相应的责任办公室和责任人,为保密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抓宣传,强化教育,树立“人人保密、时时保密、处处保密”的良好意识。
我镇认真拟定保密法制教育的年度计划,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保密宣传教育活动,将保密知识纳入机关干部的日常理论学习内容之中,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学习保密知识和上级有关保密的文件精神,积极选派保密干部参加市区组织的保密知识培训,时刻提醒机关干部注意各项工作的保密性,尤其是全镇干部人事方面的保密工作。同时,落实好工作经费,以保证有关保密书籍的订阅和保密干部的培训教育工作。为进一步推动保密宣传教育工作,结合我镇实际,以“学刊用刊”活动为载体,认真组织机关干部撰写保密工作信息、研讨文章,强化保密意识,树立起“人人保密、时时保密、处处保密”的良好氛围。三、抓管理,推动工作,充分发挥保密工作在“保安全,保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我镇严格按照区委文件精神,采取有效措施,推动保密工作的全面完成。
(一)建章立制,做到有章可循。及时传达和转发上级有关保密工作的指示、文件,建立和完善了各项保密规章制度,并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定了专门的保密制度,做到人手一份,随时督促干部对各项工作的保密,对泄密事件的发生,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制度,对分管领导和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
(二)做好本单位涉密文件和资料的批阅、上交,规范涉密文件、资料的印制工作。
(三)做好本单位对外宣传工作,对市、区的涉密涉外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和重要决定做到严格保密。
(四)专职保密干部熟悉和运用保密业务知识能力较强,各类文件严格按照国家_规范定密工作管理办法,定密准确率达95%以上,全年未发生泄密事件。
保护商业秘密简报篇五
为深入宣传贯彻《保密法》,进一步提高我乡党员干部保守国家秘密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党员干部的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全面推进我乡保密工作,按照《_河间市委保密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保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开展“保密宣传月”活动,现将活动情况汇报如下:
为确保“保密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成立了由主管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并安排部署活动的具体事项,做到有领导管,有专人抓,为活动的有序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进一步完善了各项保密规章制度,对容易失泄密文件的重点部门和重点涉密的计算机,制定相关的保密制度和措施,严格执行保密法的相关要求;对电子公文的制作、收发、存储、传递、使用、保存、销毁等处理程序,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和防范措施,做到万无一失,彻底杜绝泄密隐患;对统计资料、档案实行专管制度,规定传送范围。
通过一个月的“保密宣传月”活动,我乡的保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没有出现任何泄密事件。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不断加强保密工作,进一步推动我乡的保密工作再上新台阶。
保护商业秘密简报篇六
基本内容如下:1、及时加强对领导干部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干部知悉和接触国家秘密范围广、事项多、密级程度高,有的甚至涉及全局性,历来是境外情报部门窃密活动的重点目标。
要依法做好、依法管理、依法加强保密工作,关键在领导,重点也在领导。2、经常加强对经管人员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经管人员是国家秘密的接触者、保管者,又是国家秘密的捍卫者,保密法律法规的主要执行者,必须具备很强的保密观念、法纪观念和原则性;必须熟悉国家秘密载体的管理规定,熟练运用高科技手段管理国家秘密。
3、重点加强对保密执法人员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保密执法人员在保密法制宣教方面发挥着组织和骨干带头作用,在保密执法方面发挥着示范和监督检查作用,在保密法规规章的制定方面发挥着参谋和桥梁沟通作用。4、抓紧加强对公务员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一是依托人事部门在公务员录用上岗前开展保密法制教育。
要把保密法律知识作为公务员招收、录用上岗培训的必修课程,从源头上把保密法制基础打牢。二是业务部门必须加强保密法律法规的宣教力度。
5、反复加强对广大群众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广大群众是国家秘密的共同维护者,有责任也有义务保守国家秘密。对广大群众的保密宣传教育,就是要使其真正理解守法光荣、违法必究的含义。
扩展资料保障措施1.落实领导责任。局保密委员会要切实担负起新形势下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重大政治责任,高度重视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精心安排部署,落实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
要定期听取保密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本局保密工作的重大问题,确保机构人员和经费保障与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相适应。2.健全协作机制。
办公室、人教处、法规处、计算机处要加强对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年度实施计划的组织协调,建立与普法主管部门、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教育培训机构以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充分发挥保密工作协作组的作用,认真组织协作组活动,及时交流工作,相互借鉴,积极推进保密工作规范化管理和保密法制宣教工作。
3.抓好工作落实。按市_的要求,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制定并组织年度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和方案,明确责任,细化工作目标、要求和时间节点,不折不扣地完成保密宣传教育任务。
4.加强考核监督。将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对各处室的年度工作考核。
对失、泄密事件发生的要严格责任追究。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保密宣传教育。
保护商业秘密简报篇七
根据秘书工作县*办《关于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各股室、下属单位和人员对本单位对已公开的信息进行了全面自查,未发现泄密资料和不宜公开的政务信息,现将自查情景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为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局领导领导高度重视。一是健全组织机构,确保领导到位。构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专职人员具体抓的良好格局,为开展信息化建设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二是建立健全各项保密工作制度,确保制度到位。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明确了审查职责。近几年来,我局先后建立健全了领导干部保密职责制、涉密人员管理制度、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共有20名工作人员签订了保密协议。
(二)开展保密宣传教育情景。我局同时高度重视保密宣传教育工作,一是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参加了有关部门举办的各种学习;二是深入开展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结合实际制定规划,采取多渠道、多形式加强对领导干部、重点涉密人员、保密干部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学习《_保守国家秘密法》、经过学习教育增强保密干部的保密意识,提高了业务本事;三是对干部职工进行保密知识考试,进一步提高业务水*,为做好保密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一是建立健全相关保密制度,落实各项管理措施,明确国家秘密载体、内部文件及敏感信息材料印制、销毁工作由周建康同志分管,办公室具体承办,分管领导与相关工作人员签订了相关保密承诺书。
二是设置了专门的内部文印室,承担涉密载体、内部文件及敏感信息材料印制工作,没有在机关单位外的打字复印店、图片店违规印制涉密文件、内部文件及敏感信息材料。
三是没有将机关单位的废旧文件、材料当作废品出售。
(一)保密工作的教育力度需要不断加强。
(二)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
虽然已经建立了有关保密审查制度,但审查的依据范围广,有时难以找到依据,所以,必须结合本单位的实际,进一步细化保密审查依据,制定本单位的保密规定。
保护商业秘密简报篇八
2016年,12358价格监管*台共计受理价格咨询和投诉举报8589件,经济制裁万元。其中退款万元,没收违法所得万元,罚款万元,上缴财政万元。
查处厦门绿洲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涉企乱收费案件,依法做出退款万元,没收元,罚款万元的行政处罚。
开展景区价格、医疗药品价格、商品房销售市场秩序、港口收费、餐饮市场价格、鼓浪屿申遗、物业收费和机动车停放收费专项检查。查处全市4家医院价格违法行为,涉案金额近280万元;对5家房地产企业涉嫌价格违法立案调查。
根据市委市*针对重大会晤、重要节庆的重点部署,我市价格监管部门将积极发挥市场价格监管职能作用,重点抓好酒店、旅游、餐饮等行业市场价格秩序监管,确保会晤和节假日期间全市物价稳定,营造良好的价格秩序。同时,进一步落实节假日、重要活动期间的应急监管制度,妥善处置突发价格事件。
按照放管结合原则,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目前,我市价格监管部门在推行价格行为规范工作的基础上,正进一步研究更为强效的监管办法,做好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按照国家、省价格部门专项检查工作部署,围绕“降成本”、为实体经济减负,围绕重点价格改革领域,价格监管部门正加大对“红顶中介”、电子政务*台、商业银行、进出口环节等涉企领域的收费整顿;落实好全市整治旅游市场秩序重点工作,主动对接旅游会展办,持续做好旅游餐饮市场价格整治,并及时办理全省12315旅游服务投诉*台转办件。
按照《*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和国家*相关要求,我市价格监管部门将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在年内全面开展公*竞争审查,发挥竞争政策基础性作用,保护市场公*竞争。按照国家价监局、省价格部门要求,对竞争不充分领域持续开展调查和执法,为企业发展创造公*的竞争环境。
目前,我市价格监管部门正充分利用12358监管*台功能,在大数据应用、信用建设等方面积累经验做法,并从制度入手,加强12358价格热线与*专线、旅游会展办等其他部门工作*台的衔接,提高应急响应能力;结合持续创建全国青年文明号工作,夯实硬件基础,抓好12358队伍建设、窗口建设,着力提升价格监管能力。
今年将进一步完善鹭价通价格信息化*台,与全国12358价格监管*台二期建设做好衔接,并上线鹭价通公众版app,建立价格信息公示、受理投诉举报、公众交流互动综合信息*台;完善移动执法的硬件、软件建设,提升依法行政透明度和执法效率。
按照国家*关于落实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要求,我市价格监管部门及时完善了价格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在已确定的价格行政执法抽查事项中逐步全面推开“双随机,一公开”,达到随机抽查事项占行政执法事项70%,并争取逐步实现价格行政执法领域全覆盖。
依托2016年厦门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成效,市*价格监管部门进一步总结经验、完善机制,针对价格监管工作重点,制定了价格监管综合执法内容、安排计划任务,充分运用综合执法资源和手段,做好行业价格秩序深度治理。
去年,我市建立了第一支价格志愿者队伍。今年,这支队伍的力量还将进一步壮大。在扩大志愿者队伍的基础上,价格监管部门将及时总结去年的.经验,继续创新价格志愿者的工作方法,使价格志愿者的社会监督作用最大化。
保护商业秘密简报篇九
摘要:本文认为,保密措施是判断商业秘密存在的外在标志,企业有无采取保密措施及其合理与否,成为该权利是否受法律保护的前提。企业商业秘密保护中存在保密意识不强、保密机制不够健全和完善、保密措施有待强化等问题。加强商业秘密保护应着重在教育引导、健全机制、强化措施等方面下功夫。
关键词:商业秘密保密措施。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和全球经济的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市场经济中利益主体的权利意识不断觉醒,知识产权的概念己深入人心。国际型企业越来越多,其利益己经不限于国内,对新技术、新产品的巨大投资,使这些企业只有通过全球市场才能回收,各国商业秘密保护的政策、法律直接影响这些企业的利益。商业秘密保护从而成为国际知识产权保护谈判的重要内容。wto中的trips协议第7节“对未披露信息的保护”第39条规定了商业秘密权利人有权禁止他人搜自披露、获得或实施其商业信息、技术信息。我国已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在知识产权法协调方面必须遵守trips协议的所有条款。
近年来,侵犯商业秘密权的纠纷案件日益增多。一旦商业秘密失“密”,就进入公知领域,权利人无法收回其商业秘密,损失将无可弥补。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成为每个权利主体所关注的问题。采取怎样的措施保护商业秘密是恰当的,一旦出现侵权纠纷,是否可以寻求并实现法律的救济,对企业来说,不仅仅是个法律问题,对企业的管理水平也提出更高的要求。在我国目前的商业秘密纠纷中,许多企业因对自身的经营秘密管理失当,造成不可追回的巨大损失。
商业秘密一般包括独特的配方、图案、设计、工艺流程、销售方法和信息资料等。商业秘密的持有人与不知道或不使用它的竟争对手相比,处于更有利的地位。所以,商业秘密是在现代市场竟争中获利的重要条件。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第3款明确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从该定义可以看出,构成商业秘密必须具备三个要件:1秘密性,即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不为公众所知悉;2具有经济性或实用性,能为权利人带来实际的或潜在的经济利益和竟争优势;3权利人采取了适当的保密措施。所谓适当的保密措施,是指权利人根据不同信息的特点或特性,采取的能够有效地对该信息进行控制和保护的措施。经营者是否采取了适当保密措施,是判断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是否存在的一个标准,也是寻求法律保护的前提。
二、企业商业秘密保护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商业秘密涉及到企业的方方面面,因商业秘密具有秘密性、价值性、保密性。商业秘密保护又是一项系统工程,其涉及面广,直接关系到人的因素,这给保密工作带来一定难度,从当前看,一些企业的商业秘密保护还存在一定的问题。
1.保密意识不够强。一些企业管理者对商业秘密保护重视不够,员工对商业秘密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保密意识不强。在对外交流、对外发表文章提供宣传材料时无意泄密。一些员工在商业秘密保护的认识上存在误解,认为商业秘密只跟高科技联系在一起,存在企业没有什么秘密可去保护的思想一些员工对商业秘密的区分还存在差距,分不清哪些是秘密,哪些不是秘密,哪些该保护,哪些不必保护。个别员工大局意识差,认为企业秘密事不关己漠不关心,听之任之,甚至有人因个人利益的驱使出卖企业秘密,损害了企业利益!
2.保密机制不够健全和完善。一些企业还没有形成规范的商业秘密保护组织体系没有健全的保密组织,缺少系统的保密机制。在划分保密范围,界定保密事项和商业秘密的确认方面还存在差距。
保护商业秘密简报篇十
根据《xx市人民*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xx办秘〔20xx〕32号)要求,我县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各有关部门对*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进行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景简要汇报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我县一向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及时研究部署。为切实加强对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县委、常务副*(兼政务中心主任)为组长,县*办主任、监察局局长、政务中心常务副主任为副组长,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政务中心),负责各项工作的联系协调。根据人员职务变动和工作需要,及时对领导组成员进行调整,确保领导组织发挥实实在在的作用,基本构成了主要领导统筹安排、分管领导牵头负责、有关部门专人实施的工作格局,确保了“涉密信息不公开,*息不涉密”。
在本次检查中,虽未发现涉密的*息,但也存在个别单位信息发布人对涉密信息的认识不够清晰、保密意识仍不够强;少数单位对信息公开审核不够规范等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下一步,我们将着力从以下三个方面努力:
一是继续加大保密工作的宣教力度。以宣传教育为主导,强化各单位、各有关职责人的保密意识。每年组织一至两次专题培训,着重加强对*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信息公开申请程序,公开和不能公开的*信息界定等方面知识的教育。进一步深化相关经办人员对《_*信息公开条例》基本资料以及相关配套措施的理解和把握,进而增强他们做好保密审查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全面提高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本事和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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