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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教师资格证认定公告包头教师资格证考试咨询电话篇一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2.洛阳市户籍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或工作关系在洛阳市行政区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二)申请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3.符合河南省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编办《关于印发河南省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招聘办法和岗位设置的通知》(豫教师〔2016〕102号)规定的农村特岗教师。即经岗前培训合格后,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符合相应教师资格条件又未认定教师资格的特岗教师,免试免费进行教师资格认定,颁发与考取岗位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
(三)学历标准
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要求
根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63号)规定,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教师资格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申请普通话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水平。
包头市教师资格证认定公告包头教师资格证考试咨询电话篇二
申请人员应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申请人员应具有《教师法》所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具体如下:
1.非国考人员
(1)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为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生。
(2)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为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教育类专科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为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及其以上学历。
2.国考人员
(1)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三)身体条件
申请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医院和要求见本公告第三项第二条)体检合格。
(四)普通话水平条件
包头市教师资格证认定公告包头教师资格证考试咨询电话篇三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阜阳市的中国公民。
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原则上向就读学校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认定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也可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其他申请人可向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
(三)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四)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其中,申请中职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包头市教师资格证认定公告包头教师资格证考试咨询电话篇四
1.自2019年起启用新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市认定机构打印、盖章,一式两份,一份存入申请人人事档案,一份由认定机构归档)。
①新版申请表调整简化了信息项,由原有5页(含《思想品德鉴定表》)压缩至1页。对部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信息,只在网上报名系统中采集和留存,申请表中不再显示。
②新版申请表采用《个人承诺书》替代原有《思想品德鉴定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上传本人打印签字的《个人承诺书》照片,系统自动添加于申请表内,无需提交纸质签名材料。
③新版申请表无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提交纸质版。申请表中“教师资格证书号码”由系统自动提取,不再用人工填写。认定审核通过后,申请表由认定机构生成和下载,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一份存入申请人人事档案,一份由认定机构归档。
2.身份证件原件。
3.申请人所属人员范围材料(只需提供四种情况其中之一材料):
3.1户籍在本市的已毕业人员需要提供户口簿(本人页)原件。
3.2持有本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已毕业人员需提供居住证原件。
3.3应届毕业生、在读专接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无法通过在线学籍验证的和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3.4应届毕业生、在读专接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在户籍所在地申请需出具户口簿(本人页)原件。
4.学历条件材料:(4.1-4.4只需符合一个条件)。
4.1毕业证书原件。(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4.2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除了提供毕业证原件,还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学信网网址:http:///xlcx/ 。
4.3河北省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对学历验证不做要求,只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即可。
4.4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4.5现场确认时尚未取得相关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对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取得毕业证书后持毕业证原件到相应的认定机构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5.考试条件材料:
认定系统能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如不能验证:申请人自行从“中国教育考试网”下载、打印《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一份(网址 :的“合格证查询”栏目下载)。
6.普通话条件材料:
认定系统能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认定系统无法验证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现场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普通话证书目前不设有效期,国家普通话证书全国通用)。
7.身体条件材料:
《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可登陆http:///按所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下载相应体检表,需a4纸双面打印。体检表上粘贴与网上电子照片同版照片。
8.其他材料要求:
8.1近期淡蓝色,白色或红色背景,免冠无头饰正面小二寸证件照片1张(与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背面注明姓名、申请学段、申请学科、身份证号最后六位,制作发放教师资格证书时使用。
8.2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须提交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8.3所有证件原件,现场确认审核完毕后退还申请人。
9. 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教师资格证的补办
申请时间为:6月10日-28日。
补证申请材料:①由本人签字的《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可以在通知附件下载);身份证原件;②毕业证原件;③一寸免冠照片2张(1张贴在《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1张制作教师资格证);④人事档案中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复印件(2008年以后申请的教师资格证补办可以不上交本材料,原件检查后退回)。
包头市教师资格证认定公告包头教师资格证考试咨询电话篇五
(二)现场确认时间
(三)网上注册方法
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从“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入口”进入系统,选择“曾都区政务服务中心确认点”,完整阅读申报系统中的“注意事项”,按系统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填报申请信息。
特别提示:
1.照片:必须上传近3个月以内的免冠无头饰正规彩色登记照片,人工修饰或克隆的照片均无效。
2.专业技术职务:据实选填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没有专业技术职务的填“无”。
3.申请地类型:据实选填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学校所在地。
4.申请地地址:据实填写以上选定的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或学校所在地)的详细地址。
(四)现场确认
申请人网上申报成功后必须在现场确认时间内,持以下证件或材料,到曾都区政务服务中心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
特别提示:申请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进行确认的,网报信息无效。在外地工作的申请人可以委托他人代办。
1.现场确认地点:随州市曾都区政务服务中心e区“曾都区教育局”窗口,联系电话:0722-3590626,现场确认人员:汤伟。市内乘21路公交车到“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站”下车即到。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网报成功后直接从系统中打印)。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原件现场核对后退回。
特别提示:“户籍”在曾都区辖区内(含随州高新区)的申请人同时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居住地”在曾都区辖区内的申请人同时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随州职业技术学院”的申请人(应届毕业生)同时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复印件附在《身份证》复印件后面。
(3)《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
特别提示:为节省现场确认时间,请提供在“学信网”上打印的《学历证明》附在《毕业证书》复印件后面。对于“学信网”中无法查到的学历(中等专业学校学历提供《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
(4)《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1份)。直接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下载打印)。
(5)《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
(6)《体检表》原件(1份)。初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提供《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表》;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提供《湖北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表》)。
特别提示:曾都区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约定医院为“随州中医院”(西城沿河大道花溪桥、曾都区财政局对面),体检联系电话:0722-3316035。近一个月内体检合格的体检报告有效。请在“中国·曾都”网——“公告公示栏”下载《体检表》,插入电子照片、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出来带到中医院体检用。
(7)申请人《个人诚信承诺书》(原件1份)。在网上报名界面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按系统要求上传。
(8)1张一寸登记照片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必须与网上注册时上传的登记照片为同一底版。
(五)教师资格证领取
申请人(或委托人)可凭《身份证》或《受理通知书》到现场确认点(曾都区政务服务中心e区“曾都区教育局”窗口)同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特别提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很重要,请务必及时存入个人人事档案。
随州市曾都区教育局
2019年3月4日
包头市教师资格证认定公告包头教师资格证考试咨询电话篇六
1、认定对象:1、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分为两类,一是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二是已通过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的非师范教育专业人员。2、2012年及以后入学并通过全国资格考试人员。
2、认定范围: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在仙桃的均可申报。
3、申报条件
(一)学历标准:请参照《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学历问题的说明》(见附件1)。
(二)普通话等级标准: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其中语文教师、幼儿园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
(三)体检要求:仙桃市指定体检医院为:市中医院。申报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与申报其它学段人员体检表不同,申报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见附件2,其它人员体检表见附件3。
(四)思想品德鉴定要求:鉴定表见附件4。表中第1-4栏由申请人填写;第5-12栏由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者所在乡镇(街道)填写(其中第9栏也可由公安派出所或警署填写)。
4、网上申报注意事项
(1)严格在网上报名时间内申报,过期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不能申报;
(4)申请人须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地填报申请信息。提交成功后,申报系统提示“申请信息提交成功”并返回详细信息页面,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进行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如果有信息填写错误,申报系统将会弹出相应的错误提示)。
5、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1)现场确认地点:仙桃市教育局便民服务中心二楼(仙桃大道10号),联系电话:0728-3319065。逾期不到确认点现场确认人员,将作自动放弃处理。
二是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是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是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是《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是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
七是湖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一份;
八是与上传网上照片一致的一寸登记照片1张(反面写上本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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