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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警务工作机制篇一
社区警务工作思路是:“真诚沟通关注民生、真情服务情暖民心、亲民形象解决民忧、亲密关系维护民利、一流实绩保障民安”的“二真二亲一流”工作思路。
“六字”社区警务工作法是:听、访、解、强、勤、创。即:听民声、访民情、解民忧、强防范、勤回访、创和谐。
听民声,就是认真倾听社区群众的声音,听实话,了解民情,掌握民意,从中找到服务群众的最便捷的方法:.方的.。
访民情,就是切实开展入户走访调查工作。深入到群众中去,广交朋友,交流感情,体察民情,维护民利,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解民忧,就是将在听民声、访民情中了解掌握的各种情况和群众求助的事项进行梳理,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加以解决,自己不能解决的就及时向上级或相关部门反映,并作好解释和疏导工作,求得社区群众的理解。
强防范,就是.取有效的治安防范措施,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增强居民群众的安全感。
勤回访,就是将我自制的《为民解难登记表》中,群众求助事项的办.情况和效果向求助群众反馈,让他们在反馈栏内填写“满意”或“不满意”,群众满意了我对我自己的工作也就满意了,要是群众不满意我就会一直把事情办得让群众满意为止。
创和谐,就是创建和谐社区与和谐的警民关系。
社区警务工作机制篇二
为巩固深化村庄净化工作成果,全面提升我镇农村环境卫生面貌,更高层次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和美丽乡村建设,按照市县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在巩固提升全镇43个村净化达标村居环境卫生面貌基础上,全面清理历史遗留及新近形成的农村存量垃圾和卫生死角。通过本次活动,集中清除村庄内外、河塘沟渠及庭院周边的积存垃圾和卫生死角,彻底杜绝乱倒垃圾、乱排污水、乱堆杂物等“脏、乱、差”现象,持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生态条件,努力打造美丽乡村,大幅提高群众满意度。
二、整治时间
3月15日-4月15日。利用一个月时间,在全镇范围开展一次大规模、全方位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打造卫生整洁、干净有序的农村环境,为建立长效机制、实现常态净化夯实环境基础。
三、整治内容
(一)清理村内外卫生死角。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公众参与”原则,以“三线”(公路、河道、通村道路沿线)、“五片”(村庄周边、房前屋后、公共场所、集贸市场、村庄出入口)为整治重点区域,集中清理存量垃圾和卫生死角。清理后的区域,要采取配套设施、硬化绿化、专人盯防等有效措施,防止反弹,巩固成果。收集的垃圾可以直运或转运至镇垃圾中转站。对于地理位置较偏远的村,收集的垃圾可采取生态卫生填埋或无害化焚烧等方式进行妥善处理。
(二)清理河塘沟渠。由于群众卫生意识淡薄,河塘沟渠往往成为各类垃圾的天然消纳场所,形成“白色污染”重灾区,河塘沟渠的清理既是整治重点,也是难点。要全面清理村庄河塘沟渠水面上的漂浮物、杂物和周边各类垃圾,全面制止垃圾污水直排河塘沟渠、企业超标排放及其他危害水体卫生的行为,全面消除“垃圾河”“垃圾湾”“垃圾沟”现象。同时,要加强对河塘沟渠周边居民的宣传引导,树立群众卫生意识,共同维护干净整洁的生活环境,实现河塘沟渠长效管理和常态保洁。
(三)清理庭院卫生。结合“大家动手、清理垃圾、美化家园”宣传画张贴工作,采取广播、横幅、标语等形式,号召千家万户开展庭院大扫除,在庭院“门前三包”范围内清除卫生死角,清理垃圾和杂物。通过开展“卫生家庭”“卫生文明户”等评选活动,提高群众卫生意识,形成良好卫生习惯,共建美丽乡村。
四、保障措施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这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切实把这次活动作为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深化城乡环卫一体化的重要措施,抓牢做实。各管理区、村要及时召开动员会议,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目标、重点、措施和时限,分阶段组织实施。
二要加大资金投入。要结合工作实际,引导和发动镇村企业、能人富户、广大群众投资投劳,参与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中抓住重点,攻克难点,解决薄弱点,把钱花在刀刃上,让群众看到变化、得到实惠、感到满意,坚决杜绝为整治而整治的消极应付思想。
三要严格督查考核。镇政府将组织督查组加强对各村的督导检查,通过明查暗访、定期检查、突击抽查和随机复查相结合的方式,查找问题、改进措施,指导集中整治工作有效开展。对各村的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情况,纳入镇科学发展综合考核。
社区警务工作机制篇三
社区警务工作思路是:"真诚沟通关注民生、真情服务情暖民心、亲民形象解决民忧、亲密关系维护民利、一流实绩保障民安"的"二真二亲一流"工作思路。
"六字"社区警务工作法是:听、访、解、强、勤、创。即:听民声、访民情、解民忧、强防范、勤回访、创和谐。
(一)听民声
听民声,就是认真倾听社区群众的声音,听实话,了解民情,掌握民-意,从中找到服务群众的最便捷的方法。
(二)访民情
访民情,就是切实开展入户走访调查工作。深入到群众中去,广交朋友,交流感情,体察民情,维护民利,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解民忧
解民忧,就是将在听民声、访民情中了解掌握的各种情况和群众求助的.事项进行梳理,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加以解决,自己不能解决的就及时向上级或相关部门反映,并作好解释和疏导工作,求得社区群众的理解。
(四)强防范
强防范,就是采取有效的治安防范措施,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增强居民群众的安全感。
(五)勤回访
勤回访,就是将我自制的《为民解难登记表》中,群众求助事项的办理情况和效果向求助群众反馈,让他们在反馈栏内填写"满意"或"不满意",群众满意了我对我自己的工作也就满意了,要是群众不满意我就会一直把事情办得让群众满意为止。
(六)创和谐
第一,对上负责的原则。要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精神,反对本位主义。
第二,切实可行的原则。要从实际情况出发定目标、定任务、定标准,既不要因循守旧,也不要盲目冒进。即使是做规划和设想,也应当保证可行,能基本做到,其目标要明确,其措施要可行,其要求也是可以达到的。
第三,集思广益的原则。要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博采众长,反对主观主义。
第四,突出重点的原则。要分清轻重缓急,突出重点,以点带面,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
社区警务工作机制篇四
;[内容摘要]:目前,以社区警务为主要内容的基层警务改革已经在许多地方得到尝试,但对于社区警务的运行机制问题却一直缺乏明确、系统的论述,并因此而对社区警务工作产生不利的影响。为此,本文从社区警务的保障机制、权力分配与职责定位机制、社区警务的实施机制、社区警务的考核机制等四个方面,对社区警务的运行机制进行探索。
及其内容出发,对社区警务的运行机制作一详细探讨。
一、社区警务运行机制释义
我们通常所说的运行机制,是指某一工作系统运行过程中各组织或部分之间相互作用的过程和方式。因此,在理解社区警务运行机制时,可以把它理解成社区警务实施过程中,社区警务实施过程本身及其与社区警务实施过程密切相关的有关机制之间相互作用的过程与方式。因此,从构成要素的范围这一角度上来讲,对社区警务运行机制的理解,本身就包含了两种不同的含义:一种是狭义的理解,即仅指社区警务实施过程本身;另一种则是广义的理解,即除了社区警务实施过程本身之外,还包括与社区警务实施过程密切相关的各种机制。
对与社区警务实施过程密切相关的各种机制的具体内容,目前尚无统一的认识,但根据社区警务实践已掌握的经验和我们分析问题的常规思路来看,笔者认为其似应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即社区警务的保障机制、权力分配与职责定位机制、社区警务的实施(即实际运行)机制、社区警务的考核机制。其中,社区警务的保障机制,不仅要为社区警务的开展提供人、财、物等方面的有形保障,还要从制度建设入手,为社区警务提供所必须的各种无形保障,从而为社区警务提供稳定、有效的保障机制,解除后顾之忧;社区警务中的权力分配和职责定位机制,主要是指社区民警与派出所之间的权力关系及功能定位问题,只有解决了这两个问题,社区民警才能在社区警务中有明确的角色定位;社区警务的实施,是社区警务运作机制的核心,只有通过社区警务的实施,才能使社区警务得以实现;社区警务的考核机制,也是开展社区警务的重要环节,没有科学的社区警务考核机制,社区警务最终将流于形式,不能真正发挥其应有的功效。
要确保社区警务的顺利开展,必须在重视和不断完善社区警务实施本身的机制的同时,不断完善与社区警务实施本身有着密切相关的其它各种机制,因此,本文着重从广义角度来探讨社区警务的运行机制,以下将对各机制作详细论述。
(一)社区警务的有形保障机制。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警力保障。在考虑社区警察的配备时,必须既考虑到警务工作的合法性,又要考虑到各地警力的实际情况,进行科学合理的配置。一般情况下,应遵循“一区双警”的原则。考虑到各地警力的实际情况和社区本身的治安情况,也可灵活加以变通,以“一区一警”和“一区多警”作为补充,对“一区一警”所带来的警务工作的合法性问题,可以通过相邻社区民警之间的联勤来解决。在具体警力的配置上,还应充分考虑到基层基础工作的延续性,不仅要保持社区民警的相对稳定,同时也应注意新老、强弱的合理搭配。
目前,基层警力不足,特别是社区民警的严重缺乏,已成为不少地方的公安机关在进行基层警务改革时所面临的一大难题。杭州市公安局对这一问题的具体解决办法是:一是结合机构改革,使一部分民警从机关充实到社区;二是将新分配的公安院校学生和部队转业干部原则上都放到社区。上述做法无疑对解决社区警力不足的难题具有借鉴意义。当然,就我国目前公安体制的实际情况而言,一下子就能大量增加民警编制是不太可能的,因此,我们更应把解决问题的出路放在现存警力内部潜力的挖掘上。不仅要在提高民警的业务素质上下功夫,还应重新审视一下公安机关内部各警种之间的职责划分是否科学、合理,以及对警力的使用是否合理,尽量减轻非社区民警职责范围内的其它工作对社区民警的干扰(这同时又是无形保障机制的问题,将在下文详细论述)。
一是要落实社区警务室的办公用房和相关设施的配置。各地公安机关应想方设法,通过各种途径解决这方面的经费问题。在自身经费困难的情况下,可以争取当地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以获得其在财力、物力上对社区警务室建设的支持。如果所需的财物一时难以筹集齐备,可根据社区警务的实际需要,在确保必要设施到位的情况下,区分轻重缓急,分阶段的进行配备。
二是要搞好社区警务室建设的规范化。社区警务室不仅使派出所工作阵地前移,而且也是拉近警察与社区成员关系的一个很好的纽带,因此应把社区警务室建成社区警务的标志物,使社区成员一看到社区警务室便有了亲切感。在这方面,西方一些社区警务搞得比较成熟的国家的做法值得提倡。杭州市公安局则出台了规范社区警务室建设的有关规定,要求各地按照市局要求,规范社区警务室硬件建设,建立颜色统一、样式统一、标志统一、办公设施齐全的社区警务室,从而在社区警务室建设的规范化方面探索出了一条比较成功的路子,也取得了相当好的效果。应该说,从长远来看,在全国实现社区警务室建设的规范化,不仅可行,而且也是搞好社区警务建设所必须的。
1.社区警务本身的制度建设。要保证社区警务的正常开展,必须做好与社区警务本身有关的建章立制工作,对社区警务加以必要的规范。
首先是要制定社区警务的勤务制度,对社区民警的工作时间和流程作必要的安排。在这方面,应允许各派出所根据所内警力分配和所辖区域的实际情况,灵活加以安排,而不能千篇一律,搞整个分局甚至全市、全省的“一刀切”。事实上,从目前已开展社区警务地区的实践情况来看,也大多没有采取硬性的规定,而是采用弹性工作制,除必要的政治、业务学习及其他警务工作以外,其余时间一般都要求社区民警下社区,以提高群众的见警率,密切警群关系。
其次是要制定社区民警接待群众的制度,定时接待群众。定时接待群众,可以提高群众对社区民警帮助其解决实际问题的预期,更方便社区民警与群众的沟通,因此社区民警每周必须安排必要的时间,用以接待群众。具体的时间安排,也应由各派出所根据具体情况制定。
最后是要制定对社区警务本身起保障作用的其它相关制度如:社区民警请销假制度、社区民警的接处警制度(要正确处理派出所处警与社区民警处警的关系,一般应做到二级处警)、社区刑事案件回访制度(由社区民警根据刑事案件的发生情况,对受害社区成员进行回访,共同分析防范上的漏洞)、社区民警巡逻制度、社区警务定量分析制度(不仅是保障机制的一部分,也与社区警务的考核有关)等等。
2.避免非必要警务和其他工作对社区警务产生干扰的制度。非必要警务和其他工作对基层警务的影响一直是困扰基层公安机关的难题,为了避免把这一难题带入社区,有必要对这方面进行明确的规范。目前,对这方面的研究还比较少,形成正式规范的不多。但根据实际经验来看,似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研究:一是要对巡特警与派出所及社区民警在接处警方面的分工合作关系进行必要的规范,保证社区民警有足够精力搞好社区警务工作;二是要理顺社区民警与治安专业队的关系,尽量少把治安案件压给社区民警;三是要对社区调解(处)室的工作进行规范,在不涉及刑事、治安等方面的法律问题的情况下,尽量减少社区民警对纠纷调处的介入;四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公安机关临时警力的调用,应多考虑在机关内部其它部门调用,尽量多给时间让社区民警留在社区;五是要理顺社区民警与社区其他工作的关系,减少社区非警务工作对社区民警的干扰。
3.确保社区警务正常运作的相关监督机制。对社区警务运行情况的监督,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公安机关内部对社区警务运行情况的监督,二是人大、其他政法机关及社区群众对社区警务运行情况的外部监督。具体的监督方法,相关材料已多有论述,在此不赘述。
三、社区警务中的权力分配与职责定位机制
(一)关于社区警务中权力分配问题的探讨。
社区警务中的权力分配问题,实际上涉及的是社区民警与派出所之间的权力关系问题。实行社区警务后,必然会改变警务工作的重点,要求社区民警把更多的精力放在管理、防范以及为社区服务上,并要求社区民警向社区成员走得更近,与社区建立起密切的关系。在这种关系下,要求社区民警独立决断的机会必然增加,社区民警将以更自主的形象出现在公众面前,原有警务模式下民警逢事必汇报的办事模式将难以适应社区警务的要求。因此,在社区警务模式下,应鼓励民警使用创造性地方法自主解决问题,使社区民警有权根据所遇到的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处理。
要解决社区警务中的权力分配问题,必然涉及到派出所领导者对社区民警的授权问题。在社区警务模式下,派出所的领导者应尽量使用弹性授权,给社区民警以自主发挥的余地。对于那些完全可以由社区民警自主完成的工作任务,派出所领导应大胆放权,让社区民警独自去完成(社区民警的工作成就感将会增加其对自身工作价值的认识,从而提高其工作积极性)。为此,各地公安机关应对有关的办事程序进行清理,以对派出所和社区民警的办事权限有比较明确的划分,以免实施社区警务后,反而使原有办事程序更加繁琐,这样不仅增加了社区民警的负担,还会给社区成员办事造成麻烦,引起社区成员的不满。
要解决社区警务中的权力分配问题,还必须尽快在派出所领导和社区民警之间建立双向信任机制。目前,派出所领导和社区民警(恐怕还不止是社区民警)之间的双向信任机制已成为制约警力有效发挥的一大障碍,一些派出所领导不能充分相信自己手下民警的工作能力、政治觉悟和组织纪律观念,以致对民警管得过多过死,不敢放权。而民警在自主性得不到充分发挥的情况下,也难免会对派出所领导的管理方式和领导水平产生怀疑和抵触,并对派出所领导能否正确、公正地评价自己的工作价值产生怀疑。在这种没有双向信任的情况下,要想社区民警能够全身心地投入到社区警务中去,几乎是不可能的。
(二)关于社区民警职责定位的探讨。
1.宣传与教育。宣传与教育职责是社区民警的重要职责之一。这里所讲的宣传和教育,与我们以前所提倡的宣传教育不同,不再是一种单向传输并由群众被动接受的的宣传教育,而是指社区民警要通过采取一系列的手段和措施,动员和组织社区成员参加社区的治安防范工作,培养社区成员的自助和互助能力,以营造社会和谐感。说到底,它的主要目的应是对社区治安防范功能和资源的挖掘。
2.信息收集。治安信息是治安决策的前提和依据,社区民警应利用其工作上的优势,广开渠道,收集掌握治安信息。比如可以通过人口调查、物建治安耳目、信息员和日常治安管理等进行治安信息的收集。
3.人口管理和治安管理。这是对原有警务职责的继承,社区民警要以人户调查为主要方式,对常住、暂住人口、境外居留人员进行经常性的管理,掌握基本情况。同时还要通过管理社区内的公共复杂场所、特种行业、危险物品从业单位和人员,督促建立、健全安全防范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以减少滋生违法犯罪的因素,预防和减少治安灾害事故。
4.治安防范。这也是对原有警务职责的继承。社区民警要充分发动社区功能和资源,组织采取各种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以形成严密的治安防控网络,确保社区成员生命、财产的安全。
5.服务。社区民警要能密切与社区的关系,除了必要的宣传和教育外,还应履行好为民服务的职责,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为社区成员排优解难,以密切警民关系,使群众对公安机关及社区民警产生认同、依赖和信任感。
(一)对以前的警务工作进行研究,以取得对开展社区警务的经验或借鉴。原来责任区警务体制下,责任区民警的工作内容有很多是与社区民警的工作内容相同的,因此,原有警务体制下的很多经验和借鉴都能够在社区警务中得以继承。此外,社区民警还需先对社区警务相关的一些知识进行了解,如社区警务的工作内容,工作职责以及通过社区警务所要达到的目标等等。这样,才能使社区民警对自己将要做的工作有大致的了解,做到目标明确,不致于进入社区后,便无从下手。
1.社区的总体特点和类型。了解社区的总体特点和类型,有助于民警在社区警务工作中采取正确的工作方法、手段,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如对于一个文化社区,由于社区内知识分子较多,大多知书识礼,因而不会为一些锁碎小事而闹纠纷。即使产生一些纠纷,也很少发展成打架斗殴等带有暴力性质的行为,因而社区民警在解决这些纠纷时,应注重采用说理方式,尽量少用强制性的干预手段。
2.社区过去几年的政治、刑事、治安案件的情况。通过对这些情况的统计和分析,可以使民警有针对性的加强预防,事先做好防范工作,把有可能再次发生的此类案件扼杀在萌芽状态。
3.社区内现有的矛盾和可能诱发违法犯罪的因素。通过对这些情况的了解,有利于民警事先做好预防工作,找出矛盾产生的原因和症结,从而化解矛盾,减少违法犯罪产生的可能性。
4.社区内对开展社区警务能起到帮助作用的依托力量。对这一情况的了解,是开展社区警务的重要一环,因为社区警务的宗旨就是要使群众参与到社区的安全防范工作中来,这些依托力量便可以看成是社区的代言人。同时,这些依托力量参与社区的安全防范,可以分担民警的工作任务,能起到社区民警单方面所不能起到的作用。
(三)完成其它必要的工作。其中一个最重要的问题是在实施社区警务之前,对民警进行培训。民警必须要学会开始以解决实际问题的方式来思考和开展社区警务。因为实行社区警务以后,民警不应再完全按照领导的具体指令而更应以自己独立的思考去解决社区内的治安问题,他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而不象以前那样仅仅是机械地执行领导的指令。对此,民警在开展社区警务之前,必须花费一定的时间对社区内的所有地段及社区成员的人际环境作一番调查研究。这些,都可以通过对民警的培训来完成。
(四)对社区民警的工作时间进行弹性安排。一般实行错时工作制和定时定点办公制。以确保社区成员能经常看到、找到社区民警,也有利于社区民警随时力所能及地帮助社区成员排忧解难。在社区民警的时间安排上,还应有相应的制度保障机制,确保社区民警的社区工作时间尽量少受其他因素的干扰。
(五)制订社区警务工作计划。要想求得社区警务的顺利实施,社区警务工作计划是必不可少的。通过计划,民警可以创造性的根据社区的特点和类型设计自己的工作思路、工作步骤、工作方法等,并在实践中加以修改和完善,这样就可以避免工作的盲目性。防止社区警务工作陷入被动。
(一)关于量化考核的问题。在行政管理中,量化考核不仅可行,而且是必须的,因为量化考核具有较强的客观性,不易受主观因素的影响,其结果带有较强的公正性。目前,对于用量化指标考核社区民警已无太大争议,因为从实际工作的角度来看,社区民警每天所做的工作,有很多都是可以通过量化的方式加以记载的。在这些可量化的指标中,有很多实际上已成为目前考核民警的主要指标,如发案数、为破案提供线索数、暂住人口的登记情况、依靠力量的组织发动情况等等。目前主要的问题是如何科学合理地确定量化指标。社区民警生产的是精神产品,对它的评价往往带有较强的主观性,因而在某些方面它无法用统一的标尺来衡量。而且对社区民警的考核,不仅要看其行为的数量,还要看其行为的质量和效果,单独用其中的某个方面作为指标来考核社区民警无疑是不合理的。因此,在制定社区民警的考核方案时,应注重对考核指标体系中各种指标进行权衡,以合理确定其在整个指标中所应占的份额。
(二)关于考核主体的问题
由谁作为考核的主体对社区民警进行考核,也是建立社区警务考核制度时应着力解决的问题。目前实践中主要的意见有两种,一是由分(县)局一级为主体进行考核,一种是由派出所作为主体进行考核。笔者认为,由分(县)局一级为主体进行考核,虽然有利于从宏观上进行把握,保持各社区在考核标准上的统一,但不利于区分各个社区及社区民警的具体情况,同时也容易引起派出所之间为争取好的排名,弄虚作假,搞不正当竞争。而由派出所为主体进行考核,则具有明显的优势:一是派出所领导比分(县)局更了解各个社区和社区民警的具体情况,因而在考核时更能体现考核结果的客观性和公平性;二是能够使社区民警正确贯彻派出所领导的意图,从而有利于派出所领导对社区民警的管理。
(三)关于分开考还是结合考的问题
社区警务模式下,一般按“一区双警”或“一区多警”的原则配备社区警务,因此在对社区警务的考核中,也便有了对同一个社区中的几个社区民警如何考核的问题。根据现有的经验,实际工作中一般同时采用分开考核和结合考核的方法,即能够分开的则分开考核,在考核内容上几个社区民警之间存在交叉或连带关系的,则采取结合考核的方法。应该说,这种考核方法是比较合理的。首先,这种考核方法坚持了考核到人的原则,能够对每个民警作出相应的评价,便于民警正确给自己定位,也有利于派出所对民警的管理;其次,这种考核方法增强了民警的团队精神,因为社区民警在考核方面存在交叉或连带关系的情况主要出现在业务工作方面,采取结合考的方法会促使社区民警通力合作,共同把这些业务工作搞好。
(四)关于加分考还是减分考的问题
在社区警务的量化考核上,是用加分的办法好,还是用减分的办法好,也是值得思考的问题。一般来讲,采用加分的方法,社区民警有了成绩后会主动跟领导汇报,有利于促进社区民警与领导之间的配合;采用减分的方法,民警出了问题后缺少向领导汇报的主动性,同时也会导致民警对一些问题的降格处理。从表面上看,减分的方法并没有加分的方法好,但如果仔细分析一下,笔者还是倾向于减分的方法。因为采用减分的方法,有利于社区民警下力气去搞防范和管理,而这也正是社区民警的主要职责所在,同时也能体现我们推行社区警务的主要意图。至于可能会出现的上述不利因素,只要我们建立起规范的制度并加强监督,还是可以避免的。
(五)关于绩效考还是过程考的问题。
(六)关于惩罚为主还是激励为主的问题。
对社区民警进行考核后,公安机关必然要采用惩罚或者激励的方法来体现其对社区民警工作情况的态度。这一问题虽然并非考核制度本身的问题,但却与考核制度密切相关,因而值得研究。那么究竟是以惩罚手段为主还是以激励手段为主?笔者认为,如果以惩罚手段为主,那么社区民警在工作中将以尽量少出问题为工作目标,因而在工作上缺乏主动性。而以激励手段为主,则可促使社区民警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并可促使社区民警发挥创造性,从而使社区警务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此外,从理论上讲,采用激励手段也更符合行为科学中双因素理论关于激励问题的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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