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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文件格式篇一
执行董事、监事的任职证明
(绥化xxx有限公司股东会会议决议)
一、会议基本情况:
时间:x年x月x日上午x点至x点
地点:绥化市xx街公司办公司
会议性质:定期
二、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
会议通知时间:xx年x月xx日
方式:电话通知
到会股东情况:股东全部到会
股东弃权情况:无
三、会议主持情况:
主持人:xxx
记 录:xxx
四、会议议题:
1、审议公司章程;
2、选举公司执行董事;
3、选举公司监事。
五、会议决议情况:
1、通过公司章程,由全体股东盖章(签字)后生效;
2、选举xxx为绥化xxxxx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3、选举xxx为绥化xxxx有限公司监事;
4、股东会表决结构:全体股东一致通过上述议题,占出席股东会议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百分之百。
上述人员中没有《公司法》中第一百四十七条所禁止的人员,具备任职资格,任期三年。
以上纪要属实
绥化市xxx有限公司
股东:xxx 签字:
xxx 签字:
经理的任职证明
由执行董事xx兼任绥化xxx有限公司经理。
职务姓名住所
经理xxxxxx绥化市北林区xxxx街xxx
该人不属于《公司法》中第一百四十七条所禁止的人员。具备任职资格,任期三年。
绥化市xxxxxxxxx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xxxxx签字:
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
(绥化xxx有限公司股东会会议决议)
一、会议基本情况:
时间:x年x月x日上午x点至x点
地点:绥化市xx街公司办公司
会议性质:定期
二、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
会议通知时间:xx年x月xx日
方式:电话通知
到会股东情况:股东全部到会
股东弃权情况:无
三、会议主持情况:
主持人:xxx
记 录:xxx
四、会议议题:
确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三年。
五、会议决议情况:
1、由执行董事xxx担任绥化市xxxxx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4、股东会表决结构:全体股东一致通过上述议题,占出席股东会议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百分之百。
上述人员中没有《公司法》中第一百四十七条所禁止的人员,具备任职资格,任期三年。
以上纪要属实
绥化市xxx有限公司
股东:xxx 签字:
xxx 签字:
任职文件格式篇二
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 同意(委派/选举/聘任)为公司的经理,任期年。本企业承诺所任命的经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任职资格。
任命方(盖章、签字):
样 本
注:任命方是指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该职务的产生方。
年月日
任职文件格式篇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本 公司2102年8月 22 日董事会表决通过: 选举xxxx担任公司董事长,任期三年。
从即日起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董事(签名):
年 月 日
xxxxxxxxxx 总经理任职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本 公司2102年8月 22 日董事会表决通过: 选举xxxx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
年 月 日
xxxxxxxxxx 监事会主席任职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本 公司2102年8月 22 日监事会会议表决通过: 选举xxxx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经理任职书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本公司
年
月
日董事会表决通过:
选举
担任公司董事长,任期三年。
选聘 为公司经理并担任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
从即日起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并向全体股东负 责。
董事(签名):
****年**月**日
任职文件格式篇四
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本公司股东会表决通过:
免去
先生担任
#####有限公司的监事职务。
股东签名或盖章:
###有限公司 ####年 ##月##日
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本公司股东会表决通过:
聘任(聘请)职工###先生担任
##有限公司监事职务,任期三年。
股东签名或盖章:
#####有限公司 ##年 ## 月## 日
任职文件格式篇五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股东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公司依法登记注册,是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企业法人,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三条
本公司从事经营活动,承诺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二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四条
公司名称:。。。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
第三章
公司经营范围及方式
第五条 本公司的经营范围是:。
第四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六条
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后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五章
股东名称或姓名
本公司的股东有:
有限公司
第六章
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及出资时间
第八条 股东姓名或名称、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
比例及出资时间:)
第九条
股东的权利
1、出席股东会会议并享有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董事、监事权;
2、按其出资比例依法享有分取红利和行使表决权;
5、优先认购本公司新增资本权;
6、公司解散后,依法享有对剩余财产进行分配的权利。
7、《公司法》规定的其他权利。第十条
股东的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债务;
4、公司注册登记后,不得抽回其出资;
5、《公司法》规定的其他的义务。
第八章
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十一条
公司股东可以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部分或全部股权。第十二条
股权转让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第十三条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第十四条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和议事规则 第十五条
本公司下设股东、董事会、监事、经理。第十六条
本公司股东,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第十七条
股东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十八条
股东会的议事规则
2、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董事会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
4、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
5、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九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三人组成,由股东选举产生。其中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二十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一条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二十二条
公司设经理一人。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第二十四条
公司经理向董事会负责,并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二十五条
公司设监事一人。由股东选举产生,监事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的职务。
第二十六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6、依据《公司法》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它职权; 监事列席股东会会议。
第十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七条
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一章
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二十八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公司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合计师事务所审查验证后,于第二年一月三十一日前送交各股东。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1、资产负债表;
2、损益表;
3、现金流量表;
4、财务情况说明书;
5、利润分配表。
第二十九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到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可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在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润,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公司的法定公益金用于本公司职工的集体福利。
第三十条
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公司对干部实行聘任制,对全体职工实行合同制,参加社会保险统筹。
第十二章
公司的解散事由和清算办法
第三十一条
公司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解散:
1、章程规定经营期限届满和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
2、股东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分立需要解散;
4、违反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关闭的;
5、破产。
第三十二条
清算办法。本公司解散时,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一)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剩余财产;
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二)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三)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四)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三章
其它事项
第三十三条
本公司营业期限为二十年,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会议决定继续经营的,应向公司登记主管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第三十四条
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股东会。
第三十五条
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由全体股东共同制定,自公司设立之日其生效。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一式三份,公司存档一份,股东各一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股东(印章):
年
日二零
月
关于。。。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
经全体董事选举
为。。。有限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第二十七条规定,其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享有法定代表人的职权,并承担相应义务。
该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特此证明。
全体董事签字(印章):
二零
****年**月**日
1
关于。。。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选举的证明
董事会成员:、、监事成员:
以上董事、监事的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特此证明。
全体股东签字(印章):
二零
****年**月**日
1
关于。。。有限公司 聘用经理的证明
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和本公司《章程》第二十三条规定,董
为。。。有限公司经理。
该经理的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特此证明。
全体董事签字(印章): 二零 3 年
月
日事会决定聘请
关于。。。有限公司 董事长、副董事长选举文件
根据《公司法》规定和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规定,经董事会成员选举
为董事长,为公司副董事长。
特此证明。
全体董事签字(印章):
二零
月
年 日
任职文件格式篇六
经**市**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聘用***同志为本公司经理,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
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全体股东签字:
2010年7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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