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目标是置顶工作方案的重要环节。在公司计划开展某项工作的时候,我们需要为领导提供多种工作方案。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策划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高校师德师风建设方案篇一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准则,积极引导我校教师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
坚持价值引领原则,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我校教师崇德修身的基本遵循,促进教师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师德为上原则,以立德树人为出发点和立足点,密切联系实际,增强师德建设的针对性和贴近性,培育教师高尚道德情操。坚持以人为本原则,以落实教师主体地位为契机,关注教师发展诉求和价值愿望,解决实际问题,激发教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改革创新原则,以创新教师喜闻乐见的工作方式方法为抓手,顺应新时期师德建设的规律特点,增强师德建设的实效。
努力构建学校党委统一领导,校院两级分工负责,以教师为主体自觉遵循,多机制并举、全方位践行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着力培养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充分尊重教师主体地位,注重宣传教育、示范引领、实践养成相统一,政策保障、制度规范、法律约束相衔接,教育、宣传、考核、监督和奖惩相结合,引导教师自尊自律自强,做学生敬仰爱戴的品行之师、学问之师。
积极把“四有”要求贯穿于教书育人全过程,渗透到教学实践各环节,以师德专题教育和专项行动持续推进师德建设工作,定位高起点,找准切入点,明确侧重点,加强着力点,不断总结经验,创新工作方法,努力争取实效,坚持常抓不懈,奋力开创契合实际、具有鲜明特色的师德建设新局面。
(一)健全师德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学校作为师德建设的责任主体,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师德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健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学院具体落实、教师自我约束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全校上下师德建设的合力。
成立兰州大学师德建设委员会,下设师德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师德办),挂靠在宣传部。主要职责是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分解师德建设任务,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师德建设的宣传、教育、奖励、考核、监督和处理等牵头抓总工作。各学院、研究院成立基层单位师德建设委员会,在基层党委领导下根据学校师德建设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开展具体工作。建立和完善一岗双责的责任追究机制。加大师德建设经费投入力度,为师德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二)建立师德建设的导向机制。将师德教育放在教师培养的首位,贯穿教师职业生涯发展全过程,牢固树立“师德无小事、小处见师德”的意识和观念。将师德教育作为优秀教师团队培养,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学科领军人物培育的重要内容。把师德教育专题课程纳入新进青年教职工入职培训计划。开展全员师德教育,做到师德教育无死角,教育全校教师坚定理想信念,牢记神圣师责,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坚定不移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教育全校教师涵养道德情操,坚守崇高师德,秉持职业操守,以德立身、以行立教,做崇高师德的力行者;教育全校教师储备扎实知识,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理念,锤炼高超师艺,不断提高教书育人和教育创新的新本领;教育全校教师心怀仁爱之心,树立爱生敬业、甘于奉献的良好师风。
(三)建立师德建设的宣传机制。推动师德宣传制度化和常态化,将师德宣传作为全校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把培育良好师德师风作为我校校园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大力宣传优秀教师典型事迹和师德楷模。通过校园电视、广播、报纸、网站及微博、微信、微电影等多种形式和途径,旗帜鲜明地宣传“优秀教师”“园丁奖获得者”“师德标兵”“三育人先进个人”,展现我校教师的精神风貌。深入挖掘和提炼名家名师事迹,坚持用身边人教育身边人,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弘扬正能量,努力营造崇尚师德、争先创优的良好舆论环境和校园氛围。
(四)探索师德建设的考核机制。制订《兰州大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建立兰州大学师德档案。把师德建设纳入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中,作为各基层单位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基层单位要逐步建立和完善师德考评制度,把师德建设列入年度工作计划中,做到师德建设年初有布置,期中有检查,期末有总结。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职务(职称)评审、教师年度考核、岗位聘任、学习进修和评优选先的重要依据。
(五)建立师德建设的监督机制。建立和完善师德建设督导评估制度,不断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着力解决师德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建立师德状况调研、师德重大问题报告和师德舆情快速反应预案制度。成立兰州大学师德投诉举报中心,挂靠人事处,设立“网上师德监督平台”和师德投诉举报箱,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及时掌握师德信息动态,及时纠正不良倾向和问题,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严重必纠。
(六)建立师德建设的激励机制。大力推进师德激励制度化,完善师德表彰奖励制度,将师德表现作为评奖评优的首要条件。在同等条件下,师德表现突出的,在教师职务(职称)晋升和岗位聘用,研究生导师遴选,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学科领军人物选培中予以优先考虑。
(七)建立师德建设的约束机制。建立教师违反师德行为的惩处机制,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育规划纲要等法律法规,加大师德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对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发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在招生、考试、学生推优、推免研究生等工作中徇私舞弊;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其他违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敢于亮剑,一查到底,予以严惩,绝不姑息。在考核评价、职务(职称)晋升、岗位聘用、骨干选培等高层次人才等评选工作中,坚决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建立师德建设责任追究制度,对教师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八)激发教师加强师德建设的自觉性。激发广大教师充分认识自己所承担的庄严而神圣的使命,自觉捍卫职业尊严,珍惜教师声誉,提升师德境界。将师德修养自觉纳入职业生涯规划,明确师德发展目标。通过自主学习,自我改进,将师德规范转化为稳定的内在信念和行为品质。将师德规范积极主动融入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的实践中,提高师德践行能力。弘扬重内省、重慎独的优良传统,在细微处见师德,在日常中守师德,养成师德自律习惯。
师德建设是一项关乎学校声誉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工作,各部门和单位应当充分认识师德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统筹规划,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从根本上预防和杜绝我校师德失范现象的发生,切实提高我校师德建设水平。
(一)组织领导
1.建立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学院具体落实、教师自我约束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师德建设合力。(牵头部门:党委办公室)
2.成立兰州大学师德建设委员会,由党办、校办、组织部、宣传部、纪委监察处、发展规划处、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院、学工部、外事处、财务处、团委、工会、学术委员会、基层单位等相关部门和组织协同配合,共同组建师德建设委员会,下设师德建设办公室,制订师德建设实施细则。(牵头部门:宣传部)
3.成立基层单位师德建设委员会,制订基层单位师德建设实施方案,并由专人负责师德建设工作。(牵头部门:人事处、各学院、研究院及其他基层单位)
4.发挥党组织在师德建设中的核心作用,充分发挥党员教师在师德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履行教师职责,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各中层党组织)
5.制订师德建设专项经费预算,划拨专项经费,用于每年师德建设教育和师德研究。(牵头部门:宣传部、财务处)
(二)师德教育导向机制
6.重点加强对教师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重视教职工理想信念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开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师德论坛”,每年举行一次论坛活动,集中展示和交流核心价值观教育成果。(牵头部门:宣传部)
7.将兰大校史、百年兰大精神教育与师德建设紧密结合,开展“校史与师德”专题教育,组织新进教职工参观校史馆,加强对青年教师“自强不息、独树一帜”的校训和“勤奋、求实、进取”的优良校风学风教育。(牵头部门:博物馆)
8.举行新进教职工入职宣誓仪式和老教师荣休仪式,将师德教育放在学校教师培养的首位,贯穿教师职业生涯全过程,树立“师德无小事、小处见师德”意识和观念。(牵头部门:工会、人事处;配合部门:各中层单位、中层工会)
9.开展师德传承结对活动,充分发挥老教师对青年教师树立良好师德的传、帮、带作用,做好青年教师职业能力提升和职业道德教育。(牵头部门:教务处)
10.将师德教育作为新进教职工入职培训、优秀教师团队培养,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学科领军人物培育的重要内容。(牵头部门:宣传部、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工会)
11.建立兰州大学师德专家库,把师德重大典型、全国教书育人楷模、优秀教师代表请进课堂,用他们的感人事迹诠释师德精神和内涵。(牵头部门:宣传部)
(三)师德宣传机制
12.以讲座、报纸、网站、微博、微信等多种形式,系统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育规划纲要等法规文件中有关师德的要求,宣传普及《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牵头部门:宣传部)
13.以庆祝教师节和表彰优秀教师为契机,每年组织一次“师德主题宣传月”教育活动,通过多种渠道,宣传校内校外师德先进典型,大力褒奖优秀教师的高尚师德,用师德先进典型推动我校师德建设工作。(牵头部门:宣传部)
14.开展“百年兰大群英谱”大型宣传活动,在校报、新闻网、电台、视频、官方微博和微信等校园媒体开辟专题专栏,宣传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呕心沥血、默默奉献,潜心治学、教书育人,敢于担当、锐意创新的师德典范,展现我校教师的精神风貌。(牵头部门:宣传部)
15.通过培训会、宣讲会等形式,加强与师德有关的外事纪律宣传。(牵头部门:国际处)
(四)师德考核机制
16.研究制订《兰州大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将师德建设作为教师考核的重要内容,采取教师自评、学生测评、同事互评、单位总评等方式相结合,形成公开、公正、公平、易于操作的师德考核机制。(牵头部门:人事处)
17.建立兰州大学师德档案制度。把师德建设纳入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中,将师德考核结果存入师德档案,并作为教师职务(职称)评审、教师年度考核、岗位聘任、学习进修和评优选先的重要依据。(牵头部门:人事处)
18.将基层单位开展师德教育、宣传、制度建设等情况纳入学校对基层单位的年度考核,该年度教师有严重的师德失范行为的,所在单位不能评为“优秀”。(牵头部门:组织部)
(五)师德监督机制
19.开展教师师德建设调研活动,每年定期举行一次,深入基层,推荐师德先进个人,采访师德先进事迹,形成我校总体师德建设调研报告,作为学校师德建设和师德宣传的重要依据。(牵头部门:工会)
20.建立健全师德重大问题报告和师德舆情快速反应制度,应对师德层面突发问题,及时研究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政策措施。(牵头部门:宣传部)
21.建立网上师德监督平台,设立师德投诉举报箱,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多方面参与的师德监督体系。及时掌握师德信息动态,及时纠正不良倾向和问题。(牵头部门:师德办公室、学风委员会、纪委监察处)
22.健全学生评教机制,完善学生评教调查问卷,逐渐形成学生实时评教系统,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加强对教师教学态度、教学规章、师生关系等师德问题的监督。(牵头部门:教务处)
23.制订《兰州大学外籍教师师德规范》,加强对外籍教师的师德监督和教育工作。(牵头部门:国际处)
(六)师德激励机制
24.进一步完善“三育人”先进个人、“师德标兵”、优秀共产党员、隆基教学名师等表彰奖励活动,将师德表现作为评优评奖的首要条件。(牵头部门:组织部、工会、教务处)
25.切实举办好“我最喜爱的十大教师”“致谢我的导师”等评师评教活动,将师德建设作为校园文化活动的核心内容来抓,构建和谐的师生关系。(牵头部门:校团委、研究生会、学生会)
26.改革师德激励体制,在同等条件下,师德表现突出的,在教师职务(职称)晋升和岗位聘用,研究生导师遴选,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学科领军人物选培中予以优先考虑。(牵头部门:组织部、人事处)
(七)师德约束机制
27.完善师德约束机制,把教师师德状况和参加师德学习教育的情况作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评优评奖、续聘的必要条件,实行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牵头部门:人事处)
28.健全师德保障机制,继续实施和完善《兰州大学学术规范及违规处理办法》、《兰州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兰州大学学术违规调查处理实施细则》、《兰州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与管理暂行办法》、《兰州大学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兰州大学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试行)》、《兰州大学青年教师教学水平提升计划》、《兰州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等办法,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不断规范教育教学过程和教师学术行为,加强职业精神教育,严查学术不端行为,使教师树立高尚的职业情操和正确的学术道德观。(牵头部门:发规处、人事处、教务处、研究生院、学术委员会)
29.建立健全教师师德失范行为的惩处机制。根据违反师德情节严重程度,依纪依规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解聘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等处罚。对有严重违法行为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牵头部门:纪委监察处、师德办公室、人事处、保卫处)
30.建立一岗双责的责任追究机制。对教师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拒不上报、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牵头部门:党委办公室、纪委监察处)
高校师德师风建设方案篇二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推进我校教师师德师风建设进程,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创建优良校风、教风和学风,提升教学质量和水平,培养和造就高素质创新型人才,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和《东北林业大学全面提高本科教育质量实施方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依据,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为准则,以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核心,以践行师德师风规范、弘扬高尚师德师风为目标,大力营造立德树人的良好氛围,促进教师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教育理念,努力建设一支德学双馨的高素质教师队伍。
(一)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
广大教师要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在大是大非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认真学习和遵守党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依法执教,严格教育教学纪律,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以优良的思想政治素质影响和引领学生。
(二)树立正确的教师职业理想
广大教师应志存高远,爱岗敬业,忠于职守,乐于奉献,要有强烈的职业光荣感、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自觉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以培养优秀人才、发展先进文化和推进社会进步为己任,以高尚的情操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努力成为为人民服务践履笃行的典范。
(三)提升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
广大教师要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严格要求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大力提倡教师团结合作、协力攻关的团队精神;自觉加强师德师风修养,在教学和科研工作中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学术道德规范,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为人师表,以良好的思想和道德风范去影响和培养学生。
(四)着力解决师德师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深入分析学校在师德师风教育、师德师风建设和考核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不足,重点查找教师在政治思想、教育观念、组织纪律、工作态度、廉洁从教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于违反师德师风规范的现象要进行批评教育,对情节严重、造成重大影响的违反师德师风规范的行为要及时进行处理和纠正。
(五)构建师德师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永恒主题,研究和探索师德师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将师德师风教育、宣传、考核、监督、奖惩有机结合,健全和完善师德师风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促进师德师风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六)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创新
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明确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重点,积极推进理念、体制、机制等方面改革与创新,突出时代性、加强针对性、提高实效性,使师德师风建设更贴近实际、贴近教师、贴近学生,把师德师风规范的主要内容具体化、规范化,使之成为全体教师普遍认同的行为准则。
(一)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组织领导
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组织领导。学校成立由校领导负责,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研究生院、科学技术研究院、人事与专家工作处、监察处、校工会等相关职能处室及各院(部)负责人组成的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协调。各院(部)成立由党政领导、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小组,把师德师风建设与日常的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工作结合起来。
(二)强化师德师风专项教育
健全师德师风培训机制,多渠道、分层次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坚持经常性教育与集中性教育相结合,重点加强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法制法规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学风和学术规范教育等专项教育培训。建立健全青年教师导师制,强化青年教师的教书育人能力。开展丰富多彩的教师教学能力提升活动,调动教师教学、科研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工作。
(三)严格师德师风考核管理
进一步完善新教师聘用和教师资格准入制度,把思想政治素质、思想道德品质作为必备条件和重要考察内容。定期开展师德师风状况专项检查,建立健全简便易行的师德师风考核办法,把考核结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范围,并作为岗位聘用、培训及进修、评优奖励的重要依据。严格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设立“师德师风举报信箱”,公布“师德师风举报电话”,广泛接受各界的监督、意见和建议。
(四)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宣传和激励
扩大师德师风宣传。通过开展师德师风先进个人评选、组织优秀师德师风典型进行重点宣传等一系列活动,广泛宣传师德师风先进事迹,营造师德师风的良好风尚。进一步完善师德师风激励措施,对在师德师风方面表现突出的教师,学校进行表彰和奖励,并在岗位聘用、培训及进修、各类评优奖励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
(五)开展教师心理健康教育
关注教师心理健康,加强对教师的心理疏导,缓解教师压力。尊重教师劳动成果,理解教师苦衷,减轻教师的社会压力和心理负荷,营造一个融洽、温馨、积极进取的工作环境。组织开展有益教师身心健康的团体性活动,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教师培养体系,提高教师的自我心理调节能力。
(六)深入开展师德师风研究工作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探索师德师风建设问题的新思路、新内容、新方法和新机制。对于师德师风建设中的一些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从学术层面进行科学研究,不断从师德师风建设的实践中概括、总结、升华师德师风建设的理论,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科学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高等教育法》和《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师德师风建设,学校提出以下师德师风规范与基本要求。
(一)爱国守法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坚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各级教育行政、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和学校制定的政策、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
2.以教书育人为己任,依法履行教师职责。
3.团结互助,顾全大局,自觉维护学校利益和荣誉。
4.不向学生和社会散布违背四项基本原则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言论。
5.按照《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要求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6.崇尚科学,远离邪教,不参与、不传播、不搞封建迷信活动。
(二)教书育人
1.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
2.注重学思结合,知行合一,因材施教,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严慈相济,教学相长,诲人不倦,尊重学生个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4.自尊、自信、自强、自省,成为学生健康成长的引路人。
5.坚持高尚情操,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6.以身作则,言传身教。
(三)为人师表
1.学为人师,行为世范,言行一致,举止文明,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
2.诚实守信、淡泊名利,公正廉洁、踏实严谨,以高尚师德师风和学识风范教育感染学生。
3.做实践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的模范,彰显人民教师的人格魅力。
4.不借工作之便向学生、家长索要钱物和礼品,不让学生家长为自己谋取私利提供服务。
5.坚持原则,明辨是非,主持正义,倡导先进,勇于抵制不正之风。
6.尊重同事,团结协作,追求学校、团队和个人事业的共同发展。
7.不向学生推销任何商品或强迫学生购买未经批准的各种学习资料。
8.注重仪表,教学区穿着服装做到整齐、整洁、大方、得体。
9.举止文明,礼貌大方,包括坐、立、行的姿态以及动作、教态、礼仪等。
10.语言规范、准确、健康、纯洁,不把低级庸俗、粗鲁污秽的语言带到课堂,不用尖酸刻薄、有伤风雅的侮辱性语言挖苦、嘲弄、辱骂学生,不讲粗话、怪话和脏话。
11.谦虚谨慎,妥善处理同事之间的关系。维护同事之间团结,不相互诋毁。
12.不因学生表现、学习成绩好坏、家庭背景或与教师的近疏情况而表现不同的态度。
(四)敬业爱生
1.爱岗敬业,热爱教育,恪尽职守,乐于奉献,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精心备课,认真上课,讲究方式方法,不出科学性、知识性、技术性错误。
3.按时上下课,不擅自旷课、调课,不酒后上课,上课不外出、不会客、不抽烟、不使用手机。
4.端正考风考纪,以考风促学风,不弄虚作假,严格要求学生,不纵容、包庇学生的违纪、违法和违背道德等不良行为。
5.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努力改进教学方法,积极支持和参与教育教学改革。
6.关爱学生,理解学生,客观、公正地对待每一位学生,热心帮助学生成长。
7.与学生建立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8.尊重学生,不出现损伤学生自尊心的言行,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9.保护学生,对学生加强安全教育,防止学生发生安全事故,善于引导学生团结和化解学生中产生的矛盾。
10.正确评价学生,为学生提供平等表现、创造和成功的机会。
(五)严谨治学
1.弘扬科学精神,勇于探索,追求真理;勇于修正错误,精益求精。
2.发扬学术民主,讲究学术道德,秉持学术良知,恪守学术规范。
3.积极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改进教学方法,不断更新丰富教学内容。
4.尊重他人劳动和学术成果,维护学术自由和学术尊严,诚实守信,抵制学术失范和学术不端行为。
5.树立求是认真、勤奋好学、虚心踏实、慎思明辨的学风,从思想、道德、学识上加强修养。
6.刻苦钻研业务知识,不断更新知识结构,努力拓展知识覆盖面;了解和掌握前沿科技信息知识,并用于教育教学。
(六)服务社会
1.心系社会,敢于担当,联系实际,勇于实践,树立追求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相统一的人生态度。
2.积极服务大众,能够产学研结合,能够为推动社会进步与发展不懈努力。
3.积极传播优秀文化,普及科学知识。
4.热心公益,愿意接受社会咨询。
学校将教师的师德师风表现纳入年度工作考核范围,并作为学校岗位聘用、培训进修、评优奖励的重要依据。师德师风失范的教师按照如下方式处理。
1.对于一般违反师德师风规范的,由教师所在单位进行批评教育,责令进行整改。
2.对出现下列违反师德师风规范情况之一的教师,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根据情节轻重,1—3年内不允许参加学校的岗位聘用、培训进修和评优奖励等。
(1)受党纪、政纪或刑事处罚的。
(2)工作态度差,教学纪律涣散,造成重大教学责任事故的。
(3)违反学术道德规范,出现学术不端行为的。
(4)授课过程中,发表违背党和国家法律、方针政策等言论,传播煽动性话题或散布一些错误言论而误导学生,并造成较坏影响的。
(5)向学生和家长索要或收受财物、谋私利,损害教师形象和学校声誉的。
(6)以职谋私,非法侵占学校公共财物或非法侵占研究经费的。
(7)其他违反师德师风规范、严重影响学校声誉和教师形象的行为。
(8)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挟嫌报复,损害学生利益的。
(9)泄露试题,评卷不公,擅自篡改考试成绩的。
(10)向学生私卖教材、参考资料而谋取个人利益的。
(11)工作中存在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诋毁他人等行为的。
(12)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理取闹,纠缠、恐吓或威胁其他教职工或学生,影响学校正常工作或社会秩序的。
(13)参与赌博、盗窃、打架斗殴等行为的。
3.对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教师,退出教师队伍,同时根据学校对工作人员处分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高校师德师风建设方案篇三
根据《湖南大学师德标兵评选办法(湖大党办字[20xx]5号)》规定,今年学校将组织湖南大学第二届“师德标兵”评选工作,各单位要把本次组织推荐、评选“师德标兵”的过程当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发[20xx]16号文件精神的契机,大力宣传师德典型,努力营造“人人关爱学生、个个争当育人模范”的氛围,积极构建“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格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承担学校本科生、研究生教学教育任务,教学教育效果突出,深受学生欢迎,师德高尚的在岗教师、学生辅导员;
(二)尽职尽责、认真完成本职工作,服务意识强,“为师生办实事”工作业绩突出,师生满意度高的机关管理人员。
(一)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奉献精神和创业精神强,坚持以学生为本,以服务为重,致力于提高学生的科学文化素质和思想道德水平;
(二)模范遵守《湖南大学师德规范》和《湖南大学管理人员行为准则》,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事迹突出,关爱学生,深受学生爱戴,或在管理服务工作方面成效显著,师生满意度高;
(三)精心组织课堂教学,教学效果突出或在指导学生科技创新和社会实践方面成绩突出;尽心竭力为学校发展出谋划策,积极主动为师生排忧解难,自主创新意识强;
(四)恪守学术规范,治学严谨,无教学事故和其它违纪行为,无科研成果抄袭、剽窃现象;
(五)科研团队意识、协作精神强,积极参与各类学术交流及科研集体攻关活动,热心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的公益性工作。
(一)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组织酝酿、推荐、民主评议、公示拟推荐候选人,上报推荐材料;
(二)学校组织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
(三)学校组织在湖南大学新闻网刊登介绍候选人情况和先进事迹,编辑印刷“师德标兵候选人事迹介绍”专刊及选票;
(四)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组织民主投票,统计投票结果;
(五)学校分别召开教师代表、机关干部代表、督导团成员学生代表座谈会,对得票在前十五位的候选人进行评议;
(六)校评审组讨论确定、拟定师德标兵名单;
(七)校评审办公室公示评选结果;
(八)报校务会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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