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的制定需要考虑问题的根本原因和影响因素,综合各种资源和条件做出合理安排。方案的制定需要团队的智慧和协作,大家的不同意见和建议都应该得到充分的考虑。方案范例中展示了不同的思路和方法,适合不同的问题解决。
中招招生方案篇一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均衡发展,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xx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等规定,在保持原有方案基本稳定的情况下,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我市中考中招制度,制定本方案。
(一)报名对象。
1、凡本市学籍、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合格的应届初中毕业班学生均可报名。由学籍所在学校统一组织网上报名。
2、本市初中往届毕业生(含同等学历,下同)在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二)报名时间。
全市统一报名时间截止到3月25日。因特殊原因错过报名的,可于5月5日至5月10日补报。
(三)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
1、中考报名确认表;
2、可享受政策性照顾的有关证明。
(四)资格审查。
各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人员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确保应届初中毕业生特别是20xx年秋季入学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资格审查的准确性。经资格审查后的考生,经办人必须在考生类别信息审核汇总表上签名,以示负责。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参加我市中考中招与当地户籍子女享受同等政策。
我市中考实行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可在学校或其它有网络的地方,完成中考志愿填报,并且可以随时查询自己填报志愿的情况。志愿正式填报时间安排在6月16日至6月19日进行。任何学校或个人无权阻挠、影响考生填报志愿。
个别省一级达标高中由于生源不足,完成当年招生计划确有困难的,20xx年全市将继续统一组织未投档考生网上第二次补报志愿,择优录取。已被省一级达标高中投档的考生不参与二次补报志愿。
各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各初中学校要做好初中毕业生升学志愿填报的宣传、指导和组织工作。指导学生根据个人特点和国家对各类人才需求,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高中阶段学校。要鼓励和引导考生填报1—2所中等职业学校。
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和管理,分为全市统一考试和学校自主考查两类进行。
(一)全市统一考试的组织。
1、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体育。地理、生物安排在八年级结束时考试,其它学科统一在九年级结束时考试。
2、考试时间。考试时间共安排3天。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考试时间各120分钟;思想品德、物理考试时间各90分钟;化学、生物、历史、地理考试时间各60分钟。体育考试时间、方式、项目另文通知。
3、考试形式。
文化课考试除思想品德、历史科实行开卷与闭卷相结合的考试形式外,其他学科均为闭卷考试。
4、考点设置及准考证号编排。
各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应本着公平公正、方便考生、便于管理的原则设置考点,每个考点原则上要有二所学校(含二所)以上的考生,且同一考生校考生数不得超过该考点考生总数的70%。考生准考证号由市中招办组织各县区进行现场电脑随机编排。
5、成绩呈现。
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试卷卷面分数均为150分,其他学科卷面分数均为100分。语文、数学、英语的成绩按原始分记载,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体育7科成绩各按a、b、c、d四个等级记载。
各学科a级人数为与考人数的25%;b级以上(含b级)人数为与考人数的40%;c级以上(含c级)人数应不少于与考人数的60%,即该科成绩达到及格(该科满分的60%)以上,扣除a、b两个等级考生,其余考生确定为c级,当及格以上人数不足总考生数的60%时,降分至与考人数的60%止;扣除a、b、c等级考生以外,剩余部分考生为d等级。
外地转入莆田的九年级考生,必须参加八年级的生物、地理结业考试补考,并按当次考试统一划定等级。
6、考试实施。
为进一步加强考试管理,端正考风,严肃考纪,,20xx年我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继续实施监考员异校监考制度,严格落实监考老师选聘及培训措施;继续实行开考前监考员随机抽签轮岗制度;继续实行市派巡视员制度,每考点选派1-2名责任心强,业务熟的市派巡视员;加强对考试过程中考点所有人员手机或无线电通讯设备的管理;继续实行现场与视频同步监考,实行录像回放审看制度。
(二)县区及学校考查科目的组织。
1、考查科目。各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信息技术和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查。学校负责组织包括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含劳动技术、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等)、地方与学校课程(校本课程)考查。
2、考查办法、时间与成绩使用。考查科目的考查办法与考查时间由县区教育局自行制定安排。考查内容按新课程标准执行,信息技术和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查由市教师进修学院统一命题。考查成绩按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记载,并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和省级达标高中学校录取的依据之一。
3、考查成绩管理。各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学校考查组织的管理与督查,学生考查科目成绩由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备案。5月30日前将不合格名单报送我局。
1、资格认定。继续实行毕业考试与升学考试同一份试卷的“两考合一”制度。学生毕业资格要求为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合格,修满三年并完成课程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参加全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及县区、学校考查科目(含补考,具体由各县区(管委会)组织实施)并通过考核。毕业考试分数线由各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自行确定。初中学生毕业资格由学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核认定。
2、证书发放。对达到毕业标准的学生由学籍所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发放毕业证书,对未达到毕业标准的学生应由学籍所在学校发放结业证书。
我市普通高中学校以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和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作为高中阶段招生的主要依据,按学校级别、类型、志愿进行择优录取。普通高中学校所录取的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等级和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体育10门学科成绩应同时达到各类学校的录取要求。
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严格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指标执行。本市普通高中学校除省一级达标高中、经审批的民办高中面向全市招生外,其他学校不得擅自跨县区(管委会)招生。省一、二级达标高中学校不得招收不在我市参加统一升学考试的考生。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依据所在县区最低录取控制线、本校招生计划和录取名册为新生建立学籍及会考建档。
(一)省一级达标高中录取。
省一级达标高中由市中招办负责投档,按特长生、统招生、定向生顺序面向全市招生,根据学生志愿择优录取。
20xx年省一级达标高中录取时要求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等级达b级以上(含b级),体育科成绩达到c级以上(含c级)。统招生最低录取控制线按省一级达标高中招生计划数的1:1划定,物理、化学、思想品德3科成绩只能有1科b等级(即aaa或aab),历史、地理、生物3科成绩均达到c级以上(含c级),学校考查科目合格,并以语、数、英总分(投档分)按学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已被省一级达标高中投档的考生,其它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接收建档并在校就读。
20xx年我市继续试行统招生高分保护政策。以全市20xx届初中参加中考考生总数的5%划定当年统招生高分保护分数线。高分保护分数线上的考生,如果统招第一志愿未被投档,可优先按顺序投档第二、三志愿学校。不希望接受高分保护的考生,应放弃省一级达标高中统招生第二、三志愿的`填报。
省一级达标高中投档名单通过莆田教育网、学籍所在学校以及电话查询等多条途径供考生查询。
1、特长生录取办法。
(1)报名方式:4月10日前,在莆田教育网公布省一级达标高中特长生招生方案。4月30日前,符合特长生报名条件的考生,可在考生学籍所在学校统一报名,每位考生可根据各校公布的特长生招生方案要求,选择两所省一级达标高中填报特长生志愿。
(2)专业测试办法:
全市特长生统一组织专业测试。具体测试办法以相关特长生测试文件为准。
(3)录取原则:一是学生综合素质评定达到b等级以上(含b等级);二是必须参加我市中考。
(4)录取办法:在语文、数学、英语总分(投档分)及等级学科符合要求的前提下,采取平行志愿投档方式,按照特长生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具体办法另文通知)。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校招生计划总数的3%。如个别招生学校按要求未能完成特长生招生计划的,招生指标直接转为该校统招生计划。
(5)20xx年起,我市各省一级达标高中分别设立本校一项体育特色项目,凡取得国家二级以上(含二级)运动员称号,并获得下列荣誉中之一的考生,一是获得省锦标赛、省中学生联赛及其以上运动会单项前三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二是全国性比赛单项前六名,或集体项目前六名主力队员,可直接到该特色项目学校报名申请免试破格录取。
2、定向生录取办法。
省一级达标高中直接面向我市各农村初中校招收定向生。
(1)定向生指标下达。20xx年,省一级达标高中定向生名额为该校招生计划总数的35%。市教育局按各县区中考报考人数比例分别下达到各县区。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按各农村学校实际参加中考报名人数为基数进行核算,按比例分解。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可适当增加教育集团总校(省一级达标高中)向成员校的定向生名额分配比例。
(2)输送定向生的学校资格。输送定向生的学校要同时具备以下六个条件:一是学校按照省颁课程计划要求,开齐开足各学科课程;二是学校的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获得合格;三是学校班生额不得超过50人;四是学校的辍学率在省定范围内;五是学校七年级实行免试入学;六是近三年学校未发生学生非正常死亡责任事故。对无法达到以上六条资格中任意一条的,不予安排定向生指标。
具体分配方案细则由各县区在4月10日之前上报市中招办审批。
(3)定向生资格。报考定向生的考生应为学籍在报考学校并三年均在本校就读的初中应届生。
(4)定向生录取。定向生录取按下列条件和程序进行:一是成绩要求。考生的语、数、英三科总分(投档分)在当年省一级达标高中最低控制线下30分之内(含30分),物理、化学、思想品德3科成绩必须符合bbb及以上等级要求,历史、地理、生物3科成绩均达到c等级以上(含c等级)。二是录取方式。每位考生可选报两所学校定向志愿,录取时按学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三是定向生指标无法完成的省一级达标高中,其剩余定向生指标收回并直接转为该校的统招生指标。
(5)经福建省教育厅批准,我市现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有:莆田第一中学“中美高中课程班”,年招生120人;莆田第五中学“中加高中课程实验班”,年招生100人;莆田第十中学“中英高中课程实验班”,年招生60人;仙游第一中学“中澳高中课程实验班”,年招生60人。具体招生简章另行公布,招生计划不占该校统招计划。
(二)省二、三级达标高中及一般普通高中录取。
省二、三级达标高中及一般普通高中面向本辖区招生,由辖区中招办负责投档录取。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等级要求由县区招委会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本县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要求确定,报市中招办备案。各县区录取最低控制线及学科等级要求由辖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7月20日前报市中招办备案。
(三)民办高中录取。
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经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定后报市中招办,列入当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布。各民办高中自主确定招生录取方案,5月20日前报送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民办普通高中根据考生所在县区普通高中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上招生,在学校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内择优录取。民办普通高中实行考生填报志愿优先录取政策。
(四)四年应届生、五年应届生和往届生录取办法。
1、省一级达标高中录取四年应届生时,应在考生语、数、英总分(投档分)减掉30分后参加投档录取。
2、省一级达标高中不得录取五年应届生和往届生。
3、省二级、三级达标高中,一般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录取四、五年应届生和往届生不受限制。
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按照省教育厅有关20xx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为确保生源质量,在省一级达标高中录取的同时,由市中招办将考生的有关信息(含准考证号、姓名、成绩、联系电话、家庭住址等)刻录光盘发给全市各中等职业学校,以动员更多的毕业生到中等职业学校学习,让他们取得一技之长,更好地为经济和社会建设服务。
1、今年全市五年制高职招生对象为参加我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按照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和下达给我市的20xx年五年制高职招生指导性计划,根据考生志愿、考试成绩及生源情况,经与高职院校协商后确定录取控制线。
各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要扩大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确保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的完成,进一步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努力做到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
2、为推进中等职业学校的发展,允许中等职业学校采取集中录取,后期补招等多种录取办法。将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返乡农民工、进城农民工、退役军人、生产服务一线职工、下岗失业人员等城乡劳动者纳入当地年度中职教育招生计划和统计范围,进一步拓宽生源渠道,扩大招生范围。中等职业学校面向全市招生,各县区(管委会)和学校不得封锁生源和阻挠中等职业学校跨县区招生。
3、为了方便学生报考高中阶段各类学校,简化招生手续和考生档案,除五年制高职师范类外,原则上不进行面试和体检,五年制高职师范类学校的面试、体检应根据20xx年省、市有关招生文件规定执行。
4、7月27日至8月1日,全市集中录取报考五年制高职和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中等职业学校录取花名册于11月底上报市教育局职成教科。
(一)奖励加分办法。
为了确保学校开齐开足省颁课程,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对下列对象实行奖励加分:
1、20xx届考生在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体育7门学科考试成绩全部达到c级以上(含c级,即所有等级学科只要一科为d等级,则不享受以上奖励加分)的前提下,每取得一个学科a等级,可在语、数、英总分上加2分参加中招录取。
2、学生综合素质评定三年总评为a的考生,在语、数、英总分上加3分参加中招录取。
(二)照顾录取办法。
中招招生方案篇二
根据xx县教基[20xx]122号文件《xx县20xx年高中招生建档录取工作的通知》的指导精神,现就我校20xx届毕业生建档工作布置如下:
组长:
副组长:
办公室:
成员:
656分——省示范高中计划内录取参考线(不含省示范高中定向生);585分——市示范高中计划内招生(含省示范高中定向生、择校生)录取参考线;515分——一般普通高中计划内招生(含市示范高中择校生)录取参考线;457分——普通高中招生(含综合高中)建档线。
在初中每多读一年的应届生,在总分中递增10分建档;二女结扎户子女在总分中降低10分建档。
凡志愿上普通高中的考生,无须建立档案,而且只准建立一份档案,并可在档案的志愿表相应的志愿栏内填报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志愿。
1、中学生学籍档案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入档),电子信息采集表原件。
2、宿松县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操作表(试行)。
3、宿松县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登记表。
4、毕业生登记表。
5、20xx——20xx学年度第一学期期中学生素质报告单。
6、户口证明材料(户口簿复印件等)。
7、按规定享受政策性照顾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验审后退回,复印件入档)。
8、休复、转入、跳级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验审后退回,复印件入档)。
9、20xx年宿松县普通高中艺体特长班报名推荐表(报考特长班)。
10、宿松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20xx年新生报名志愿表(报考职业高中)。
所需材料必须完整齐全,缺少一件不予收档。
1、报考县内职高,即县职教中心、许岭职高、王岭职高、电子学校、阳光高中五所学校,考生只须填一张报考职高志愿表即可(志愿表由教育股发),此表交熊涛同志。
除上述五所职高外,凡报考市编《报考指南》上的中职、中考学校,一要填“志愿卡”,二要建中专档,建档材料和“志愿卡”由各学校根据所报考人数在招办领取(考生结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必须入档)。
2、严把资格审查关,组织专人进行了严格的资格审查。
3、建档学校必须按建档要示,用钢笔如实填写,不得留空,字迹要清楚工整,不得潦草,不得涂改。考生姓名、学号、准考证号、家庭住扯等,必须与实际即原报名的所有表册一致,否则视为资格有问题。考生分数栏由建档学校统一粘贴建档分数条。
4、报考志愿栏要求认真指导考生慎重填写(学校不得代填),并且考生家长要签字盖章。志愿栏填“不服从”或该栏不填写的视为放弃,均不能保证录取。择校的考生,志愿填写要参照所填学校收费标准,充分考虑到家庭经济承受能力。
5、按规定享受政策照顾的有关证明材料,必须在局教育股交验原件后,再将复印件入www.档,否则不予加分。
6、凡在初中就读四年以上(含四年)的应届生,送档时必须将经批准的休学原件当面交验,再将复印件入档,否则按历届生论处。凡考生学号不是报名学校的,送档时必须将经批准的转学或有关证明原件当面交验,复印件入档。
7、填写志愿时务必参考各校招生人数及全县各分数段人数。
1、申报时间:7月16日期7月17日,逾期不受理。
2、各校以校为单位,申报查分分科次,按每科次3元到财务股交费,并领取查分通知单。
3、查分通知单需填写学校、考生姓名、座位号并注明所查学科。
4、7月18日下午5点到教育局六楼会议室领回查分结果。
中招招生方案篇三
201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进一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依据略教体发[2011]28号《略阳县教育体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全县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认真贯彻《义务教育法》,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维护教育公平,促进学校均衡发展,努力构建和谐教育,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接受优质教育的需求。
二、成立招生工作小组,明确分工职责
1、招生工作小组:
组 长:何元科
副组长:李金平
组 员:任继春 邓新华 景 伟 崔 元 田元锋 李美桔
2、工作职责:
组长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副组长的职责是解决组员解释不了的问题,进行组织协调;组员的职责是具体实施招生工作,检查验收报名材料并做好登记,负责解释招生政策,及时解决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工作要求:
组员在招生时应着装大方,佩戴工作标志,态度热情,耐心解答学生家长提出的疑问。
三、招生原则及政策要求
(一)招生原则
加强过程监督和管理,做到报名时间公开、招生办法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结果公开。
(二)招生政策
1、凡接受并完成小学教育的适龄儿童均需入学。
3、有一套以上住房者,依据其经常居住房屋地址划片入学;
4、因改造或其它原因拆迁的居民,依据拆迁办或其它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所标注的住址划片入学。
四、特殊情况处理
(一)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问题。本着就近入学的原则接收进城(区)务工人员子女入学。进城(区)务工人员子女,可在居住地学校公布的招生时间内到学校报名,学生报名时需提供:1.房屋产权证或经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认可的房屋租赁合同;2.暂住户口证;3.户籍所在地的户口本;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的劳动用工合同或有效期1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
(二)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入学问题。对于符合规定就近入学的现役军人子女,在规定时间内直接到学校报名登记,学校优先接收。确需借读或跨学区就读的,应按规定程序办理手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审批。
(三)借读或跨学区入学问题。确需在我区借读的,由家长向拟借读
学校书面提出借读申请并填写借读审批表。办齐手续,经县局审批同意,我校方可接受。严禁先接收学生而后再办手续的行为。
(四)房产住址特殊情况确认问题。1.因城中村改造而无房产证的,分下列两种情况处理:一是属本村居民的,需村委出具证明并经街道确认;二是属其他购房户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和购房原始发票;无购房合同的,需提供村委证明(经街道确认)及购房原始发票。2.因房产抵押贷款而无法提供房产证原件的,报名时需提供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开具的房屋产权证明(也可在房产证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或者提供加盖银行抵押贷款章的房产证复印件。3.房屋现已居住但还没办理房产证的,报名时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原始发票和房屋质量保证书。4、以政府发放的入学通知书为准。
五、招生学片区域及计划
1)学区:白水江镇各村(居委会)及企事业单位。
2)按照略阳县教育体育局的`招生计划,七年级招收2个平行班。100名新生。
六、招生报名事宜
1、招生时间:2011年6月29日——7月15日。
补录时间:2011年9月1日——9月3日
2、招生地点:白水江初级中学
3、家长领新生到学校报名时需携带(1)户口本;(2)县(区)级以上医院开具的学生健康证明;(3)入学通知书。
4、联系电话:4951034
2011.6.15
三台县建平镇初级中学校
2015年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招生精神,切实规范我校中学办学行为,科学安排我校初中有序招生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就近免试入学
贯彻落实上级《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我校是县直初中,依据所处的独特的地理环境,我校原则上只招收我校小学部的毕业生。
(二)务工随迁学生应收尽收
我校认真做好进城务工农民子女依法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凡进城务工农民同住子女在城区我校生源片区内居住的,入学手续齐全的,我校免试免费接纳入学。
二、招生计划
根据《三台县教育局2015年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三台县教文【2015】105号文件,2015年,我校初中计划招生200人,4个教学班。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完成2015年的招生任务,我校成立了以徐勇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加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能,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校招生工作,并充分发挥招生办公室的组织协调功能,使招生工作做到决策正确,有令必行,务实高效。
四、招生策略与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招生工作作为我校教育发展的大事来抓
树立全校一盘棋思想,采取得力措施,提升我校发展的内涵,规范我校的办学行为,营造良好的内部环境,增强对小学毕业生的吸引力,全力做好新生入学宣传、组织和管理工作,确保我校小学毕业生应入尽入。强化招生意识,在关键环节积极为我校的招生工作作好铺垫。动员全校师生员工为招生工作献计献策、贡献力量,抓住一切有利于招生的契机开展工作。
(二)营造初中招生良好的外部环境
积极召开我校初中招生工作动员会,学习传达《三台县教育局2015年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让所有参与招生的工作人员对招生政策有一个详细的了解。
(三)多渠道、全方位开展好招生宣传工作
1、锤炼宣传内容,进一步增强宣传内容的影响力。继续宣传我校的办学优势,即雄厚的师资力量、团结进取的教师队伍、一流的管理水平、独具特色的校园文化建设,浓郁的书香校园氛围,打造出学校的品牌,以学校的品牌吸引学生。
2、充分利用媒体资源,形成大规模的宣传攻势。充分利用电视台、博客等宣传媒体,广泛深入地宣传我校中学的各项工作成绩和招生政策,提升教育的整体形象,利用我校近年来在社会上的良好声誉。努力增加宣传的覆盖面,力争做到宣传内容家喻户晓,想方设法使我们的招生宣传信息覆盖到招生适宜对象中的每一个学生。
陶河中学招生工作计划、方案及组织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推进我区基础教育健康、均衡、协调、可持续发展,引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积极走内涵发展之路,依据上级政策法规精神,结合实际情况,我校依据县教育局七年级招生办法,现就我校义务教育阶段小学毕业水平检测、综合素质评价和七年级新生入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长:刘东旭
副组长:林德彪、叶心欣
成员: 魏永才、黄少登、蔡伟群、吴瑞发
(二)小学毕业水平测试
1、水平检测时间:
6月22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7:30~9:10语文, 9:20~10:50数学,
11:00~12:00英语。
2、水平检测要求及安排:
各初中学校负责安排本学区范围内的水平检测工作,水平检测实行单人单桌,两人监考,水平检测期间区教育局统一安排人员巡视。学区各小学安排好学生的安全接送工作。
(三)招生条件和依据:
1、接受完初等义务教育的学生,必须参加毕业水平检测。毕业水平检测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毕业水平的评价以“等级+特长+激励性评语”的形式进行,不得以百分制记录学生毕业成绩。
2、继续实行小学毕业免试划片就近升入初中就读的办法;任何初中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招生考试,不得以任何借口选拔新生。
3、公办初中不得搞“一校两制”,不准分快慢班、不准办特长班、特色班,各校原则上不准招收借读生。
4、我校要认真核实小学毕业情况,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每个小学生毕业按时升入初中;我校要严格审核入学资格,坚持户籍所在地与实际住址相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法定监护人户籍相一致的原则。
5、我校要采取切实措施,确保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6、我校在毕业考试结束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我校辖区学生免试升入初中
1、免试入初中的学生其户籍为烈山区户口,在规定的学区内就近入学,符合户籍所在地与实际住址相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法定监护人户籍相一致的原则。
2、辖区各小学要认真核实学生情况,据实填写《淮北市小学毕业生免试升入初中推荐表》和《淮北市小学毕业生免试升入初中简明登记表》。《推荐表》每生一份,《登记表》一式三份,小学存一份,其余两份由各中心校和区直属学校于7月10日报送区教育局教育管理办公室;凡符合推荐条件的,初中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各初中于8月10日前持《推荐表》、《登记表》到区教育局教育管理办公室审核入学资格,8月15日前各初中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并组织新生入学,9月1日正式上课。
3、初中学校在新生入学后,于9月14日前将新生七年级入学花名册报区教育局进行学籍注册,同时要在学籍管理系统中上报注册,并报送其它年级的学生变动情况。
(五)教育局几点具体要求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和我区基础教育发展的客观要求,所有小学毕业生原则免试就近升入局属初中学校。各中心校和局属各小学要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小学毕业生流向区外学校。区教育局将对各小学毕业生就近入学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结果作为对学校教职工、校领导班子年度考核以及绩效工资考核重要依据之一。
2、广泛宣传,提高认识。
通过宣传,要让全区中小学校干和教职工充分认识到做好小学毕业生素质评价和初中招生工作是推进我区基础教育健康、均衡、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迫切要求,是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举措,也是学校自身生存发展的必然选择。
各校宣传材料需报区教育局审核后方可下发,严格制止学校不实的、虚假的宣传。对未经教育局批准作虚假宣传的学校,区教育局将给予批评教育,如不及时改正,取消当年的招生计划。
严禁区外初中和教育机构进入我区学校进行招生宣传。
3、规范七年级招生行为,切实维护就近入学原则。学区各中小学教职员工,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名义接受或变相接受,索取区内外学校的钱物,已经发现,将视为受贿,并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并同时追究学校负责人的责任。
4、为有序落实好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问题,凡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可凭暂住证或居住地证明等材料和我区学生一样按学区就近入学,各学校应予以妥善安排。
义务教育阶段的招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千家万户,学区各学校要加强领导,深入细致地开展工作,积极稳妥地做好秋季新生入学工作。
2015年新乡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改革创新,推进政务公开、校务公开,完善入学服务措施,促进义务教育的公平性、公益性和普惠性,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缓解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教育均衡,为新乡基础教育“上台阶”、建设教育强市做贡献。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免试、免费、就近或相对就近”的原则。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按照学区划分招生,民办学校根据报名人数实行直接报名入学或随机派位录取。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阳光招生”,加强招生信息公开,做到招生办法、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入学资格、报名时间、报名材料、录取结果“七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坚持“面向全体,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原则。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和其他特殊人群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做到应入尽入,同城同待遇。
(四)实行均衡编班,推动素质教育。
三、招生对象
小学:招收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不得招收不足年龄的儿童入学。
初中:招收2015年小学毕业生。
招生对象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新乡市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新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子女;
(三)符合政策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五)台湾同胞子女;
(六)除以上五类对象外,确因特殊原因需要在新乡市就读并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适龄儿童(少年)。
四、招生细则
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学区生认定的具体细则如下:
(一)学生常住户口应与其监护人的常住户口及合法固定住所保持一致。若学生户口与监护人户口不一致,或常住户口与合法固定住所不一致,以合法固定住所为依据。
(二)学生及学生监护人户口地和居住地长期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市区无其它合法固定住所,学生学区的确定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合法固定住所为依据。
(三)户口随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它法定监护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凭相关证明在监护人户口所在地依法入学:
1.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含武警);
2.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
3.孤儿。
(四)学生及其监护人有市区户口,但无合法固定住所的,按照属地管理和就近入学原则,由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其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就读。
(五)因改善住房条件、地块改造等乔迁新居的,人已迁新居,户籍尚未迁移的,学区确定以新居住地为准;因旧城改造,原居住地已拆迁,新住房虽然尚未交付,确定其学区应以新安置的住房为准;若家庭确有特殊困难,由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就近安排学校就读。
(六)学生和监护人户口不在本市区,但在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与市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同等对待,应以其合法固定住所为入学依据。
(七)外来人口子女,户口不在本市区,且无合法固定住所的,由暂住地所在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相对就近,集中安排”的入学原则,安排进入定点公办学校就读。
五、报名办法
(一)小学
1.学生及监护人在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持户口簿和合法固定住所的产权证明,以及婴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等到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学区小学报名。
2.学生及监护人有市区户口,但无合法固定住所的,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持户口簿和有关材料,按照属地管理和就近入学原则,到所辖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名,根据其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到相应公办学校就读。
(二)初中
1.市区小学应届毕业生(包括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持相关证件(户口簿、父母身份证、2015 年小学毕业证书、房产证明和契税证明或暂住证、务工证明等)的原件及复印件,在毕业小学统一组织填写《2015年新乡市区初中招生登记表》。
2.在市区以外就读的具有市区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回市区上初中需向户籍所在地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领取《2015年新乡市区初中招生登记表》,并携带小学毕业证、居民户口簿、合法固定住所的产权证明等,经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认定后,分配到初中就读。
(三)新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子女入学应及时填写《高新区引进高层次人才申报表》,最终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后,到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名,经审核后按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在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就读,享受学区内学生入学待遇。
(四)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初始入学凭户口簿、父母身份证、现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明、父母任何一方的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以及原籍所在地乡镇中心学校出具的外出就读证明,到暂住地所在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名,根据“相对就近,集中安排”的入学原则,安排进入定点公办学校就读。
初中定点学校有:一中东校区初中部、四中、铁路初级中学、七中、九中、十一中、十二中、十三中、十六中、河师大实验中学、十八中、二十中、刘堤初级中学、二十三中、二十四中、二十七中、三十中、三十一中、三十二中、三十四中、三十五中、三十六中、四十二中、洪门初中。
小学定点学校有:二十中小学部、三十一中小学部、三十二中小学部、四十二中小学部、市友谊小学;红旗区的西街小学、平原小学、段村小学、劳动街小学;卫滨区的新荷小学、化工路小学、胜利路小学、英才小学、回民小学;牧野区的西干道小学、区实验小学、王村中心小学、杨岗小学、畅岗小学、牛村小学;凤泉区的宝山路小学、耿黄一小、耿庄小学、潞王坟一小、大块一小;开发区的西台头小学。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后和本地学生一起实行统一管理、统一编班、统一教学、统一安排活动,在评优奖励、入队入团、课外活动等方面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同城同待遇。
六、招生办法
(一)公办学校
1.公办小学: 各公办小学招生前在驻地附近向社会公布本校的学区范围和招生登记报名时间,在报名时间内统一组织报名,然后根据学生及其监护人的常住地址进行实地核查,经核查落实,将属于本学区的学生登记造册,并连同学生户口簿、房产证明等材料交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审验批准后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2.公办初中:首先由小学按划定的学区确定本校小学毕业生要升入的初中学校;然后,市、区教育局联合成立复查小组,对各小学分配的结果进行复查;最后,由各初中学校进行实地核查,并将属于本学区的学生造册登记,报市教育局审批备案,经核查不属于本学区的学生,由初中学校退回区教育局或市属小学,进一步核实,并在核实的基础上对这些学生进行再分配。
(二)民办学校
1.民办小学:要求到民办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直接到民办小学报名。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招生学校直接按报名名单录取;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由学校隶属的教育行政机关采取电脑派位的方法进行录取。
2.民办初中:要求到民办初中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在填写《2015年新乡市区初中招生登记表》时可以选报一所民办学校,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招生学校直接按报名名单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由市教育局组织,会同纪检监察部门、招生学校、家长代表,在新乡教育电视台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进行录取,未被电脑派位录取的学生,回本人所在学区学校就读。
(三)特殊教育学校
新乡市特殊教育学校有6所,分别是新乡市盲聋哑学校(位于辉县市区)、卫辉市特殊教育学校、原阳县聋哑学校、延津县聋哑学校、封丘县特殊教育学校、获嘉县特殊教育学校。对不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可根据各自不同情况选择到以上学校报名就读。
(四)新乡市一中少儿班采用“推荐+面试(试读)”的办法录取。
七、工作要求
(一)各公办小学、初中要对本学区的适龄儿童、少年的居住情况进行摸底统计,保证入学率达到100%;要做好视力、听力、智力三类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工作,保证入学率达到90%以上。
(二)市、区教育局对所属初中、小学下达招生计划并划定学区范围。各学校在招生中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在规定的区域内招生;要严格控制班额人数,减少大班额数(人数超过55的班额为大班额),杜绝超大班额(人数超过65的班额为超大班额),达到大班额以上的须经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三)严格均衡编班。学校招生结束后,要及时统计汇总学生信息,在市教育局统一安排的时间内组织电脑派位编班。编班现场要接受督学、学生家长和其他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参与合作办学的学校要加长轮岗、教师交流力度,提高联合教科研水平,推动“名校减肥瘦身,弱校强身健体”计划实施和教育均衡发展水平。
(五)要畅通监督渠道,设立举报电话、信箱,接受群众监督,做到有诉必查,有错必纠。对违反招生规定的,不论是公办学校,还是民办学校,都要及时查处,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违规学校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邀请媒体参与监督,对典型案件予以曝光。秋季开学后,市教育局将联合有关部门,按照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审计署、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联合出台的《关于2015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以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为手段,逐县(市、区)、逐校开展择校乱收费问题排查,坚决查处“以钱择校、以分择生、以权入学”等违规招生行为。
(六)招生期间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每个学校都要设立招生咨询服务站,明确专人负责,选派熟悉招生政策的同志负责招生咨询工作,及时解答或解决群众提出的问题。
八、招生时间及安排
(一)小学
8月15日,小学在学区范围内公布学区划分、招生计划、时间安排等有关内容,进行招生宣传。
8月18日-20日,小学组织报名。
8月21日-24日,小学组织入户家访。
8月25日-28日,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所属学校招生情况进行检查,处理招生遗留问题。
8月29日,学校组织对新生电脑派位编班。
8月30日,小学组织新生报到工作。
(二)初中招生时间安排
6月13日,初中学校在学区范围内张帖学区划分、招生计划、时间安排等有关内容,进行招生宣传。各区教育局、市属小学到市教育局基教科领取有关表格材料。
6月18-20日,各小学组织具有本校学籍的学生家长填写“初中招生登记表”,并根据初中学区确定每个毕业生就近入学的学校,同时组织自愿选报民办学校的招生报名工作和市一中少儿班的推荐工作。各区教育局组织区属小学一中少儿班推荐工作和没有市区小学学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的报名工作,并依据本文件精神确定接收学校。各单位确定一中少儿班推荐名单的同时,要通知学生家长23日下午到市一中报到,参加试读。
6月23日,各区教育局和市属小学将本单位一中少儿班推荐情况和民办学校报名情况汇总上报市教育局基教科,汇总表用excel格式编辑,电子文稿和纸质稿(盖章)各一份。
6月23日下午,市一中少儿班推荐生到市一中报名。
6月24日-6月27日,市、区教育局联合组织复查小组对就近入学学生的“初中招生登记表”、户口、居住证明等进行复查。
6月24日-29日,市一中对少儿班推荐学生进行面试或试读,确定录取学生,29日将录取名单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7月1日,组织民办学校电脑派位录取工作。
7月2日-4日,各民办初中组织录取新生的报到工作。
7月11日前,各初中公办学校组织入户家访。市、区教育局及招生学校处理招生工作遗留问题。
7月15日,学校组织对新生进行电脑派位编班。
中招招生方案篇四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是党中央、国务院的英明决策,各级政府对职业教育招生工作都很重视,特别是市委市政府对县委县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中,对教育方面只考核职教招生情况,为了让群众满意,政府放心,全体同志要有高度的政治敏锐感,必须加大职中招生宣传力度,竭尽全力搞好职教招生工作,全面完成教育局下达的职业教育招生104人的'招生任务。具体安排如下:
职招领导小组组长:张xx。
职招领导小组副组长:刘xx、黄xx。
职招领导小组成员:xxx、xxx。
领导小组负责职中招生中音量的协调与处理,下设办公室,主任:刘xx,成员:张xx、王xx。具体负责职中招生任务的分配,人数的统计及核实各同志完成任务情况。
2、全体教职工(含领导在内)每人职中招生任务为2人,多则不限。
根据职业教育发展的形势,县局扩大了生源输送统计范围,在教育局注册的下列13所学校均可:
学校职工每完成一个职中招生任务,学校奖励教师100元。若私下引领学生到职校报到,职中学校已兑付奖金的学校教职工不再另行兑付。(每个教职工至少完成2个职中招生任务,并把职中所开的输送生源,统计单交学校核查)。
1、各教职工在输送生源时,务必信息真实,不准弄虚作假,否则,一经查处,学校将作出严肃处理。
2、招生任务完成情况与下学期教职工聘任相挂钩,任务保质保量完成的教职工下学期优先聘用,能超额完成招生任务的教师,学校在确保职中发放的奖金外,另外多超1人学校再多奖20元,多超2人,学校再多奖50元,依次类推,且在今后的评职评优中优先考虑;不能完成任务的教职工,学校要找其谈话,并写出书面检查,且一年内不得评为先进个人,对招生工作态度消极的教师,下学期不予聘用。
发展职业教育是各级各类教育部门目前工作的头等大事,各同志务必思想高度重视,竭尽全力,及早让高考、中考落榜的学生进入职业学校学习,确保我校及至我县招生任务的园满完成。
中招招生方案篇五
今年,普通高中志愿设置共分六个批次,其中省提前批次三个,分别为省提前第一批次、省提前第二批次、省提前第三批次;面向郑州市区批次三个,分别为郑州市区第一批次、郑州市区第二批次和郑州市区第三批次。
面向全省招生的三个批次为:第一批次空军航空实验班、海军航空实验班,设置一个学校志愿;第二批次宏志班、理科实验班、国际班、校园足球实验班、河南省体育中学,设置一个学校志愿;第三批次安排有跨省辖市招生计划的民办普通高中,设置一个学校志愿。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河南省体育中学(高中部)是今年新增学校,在省提前第二批次录取,今年计划招收4个班。
面向郑州市区招生的有三个批次,其中,第一批次设置两个学校志愿;第二批次、第三批次各设置一个学校志愿。
中招招生方案篇六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积极稳妥地推进基础教育课程和考试评价制度 改革,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政策要求及《武威市20xx年中考工作实施意见》要求,结合凉州考区高中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三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有利于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有利于维护教育公平、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有利于缓解城区超大班额的原则,全面深化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推进学 生综合素质评价,引导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改进教学方法,提升教育质量和教学水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组织领导
任,工作人员由市、区教育局基教科人员组成。
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制定凉州考区高中招生工作方案,研究解决招生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组织实施招生录取工作。
具体工作由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落实。
三、考试与考查内容
(一)考试内容。
20xx年高中招生包括统考科目与考查科目。
其中统考科目共十科,总分为710分。
考查内容为理化生实验操作动手能力考查和综合素质评价 (二)笔试科目。
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物理
、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九科,实行全市统一考试。
各学科均采取笔试方式,考试时均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具体考试时间、科目、分值及答题时限如下:
考试时间 科目 分值 答题时间
星期二 6月16日 上午9:00—11:30 语文 150分 150分钟
下午3:00—5:30 物理、化学合卷 150分 150分钟
星期三 6月17日 上午9:00— 11:00 数学 120分 120分钟
下午3:00—5:00 历史、思想品德、地理 、生物合卷120分 120分钟
星期四6月18日 上午9:00— 11:00 英语 120分 120分钟
(三)体育测试。
凉州考区所有考生的体育课成绩测试 ,由凉州区教育局严格按照《武威市20xx年初中毕业升学体 育考试工作方案》(武教基发〔20xx〕19号)要求,制定《 凉州区20xx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并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组织考试。
测试办法、测试程序、测试成绩 要及时向考生公布,并在测试学校公示,公示不少于3天。
天 祝县祁连、旦马、哈溪、大红沟4个乡镇报考凉州考区城区省 、市级示范性高中学校的考生,需参加凉州考区的体育考试。
(四)理化生实验操作动手能力考查。
20xx年物理、化 学、生物实验操作动手能力考查,由区教育局安排各毕业学 校组织考查测试,考查成绩不计入考生中考考试成绩总分。
(五)综合素质评价。
继续对初中毕业生进行综合素质 评价,评价结果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在高中招生中 使用。
综合素质评价的基本内容、呈现方式、组织管理等要 严格按照《武威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 评价工作的通知》(武市教教发〔2010〕39号)要求执行。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由初中学校按照《武威市学生成长 记录与评价手册》记录的每学期评价结果,将初中毕业生六 个学期的评价情况进行汇总,形成学生初中阶段的综合素质 评价结果,坚决杜绝将初三年级一次性评价作为评价结果的 现象发生,切实为高中招生录取提供可靠依据。
市直公、民 办学校按凉州区教育局安排意见执行。
四、招生计划分配
(一)20xx年各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根据省教 育厅下达的招生比例和招生计划,结合各高中学校申报的招 生计划和办学条件,将招生计划直接下达到各高中学校。
(二)为贯彻落实甘教厅〔2009〕51号、甘教基一〔201 4〕8号文件精神,科学引导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发展,由凉州考区普通高中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考区内4所省级示范 性学校当年招生计划的50%作为统配计划,根据各学校毕业生 人数按比例合理分配到凉州考区各初中学校。
(三)凉州考区城区省、市级普通高中照顾录取天祝县 祁连、旦马、哈溪、大红沟4个乡镇初中毕业生计划占用天祝 县招生计划。
下达招生计划时,按报考人数的60%确定,由市 教育局一次下达凉州考区。
(四)凉州考区各高中招生学校申报的特长生招生计划, 由凉州考区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报请市教育局审批后,按 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五、报考对象与资格审查
(一)凉州考区公、民办学校有正式学籍的初中应届毕 业生,可报考凉州考区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
(二)天祝县祁连、旦马、哈溪、大红沟4个乡镇报考凉 州考区城区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 初中毕业生,需具有本乡镇户籍和两年以上本校学籍(不满 本校两年学籍的考生不享受天祝县4乡镇考生照顾政策)。
资 格审核由毕业学校和天祝县教育局负责审查并公示。
并将符 合报考条件的学生花名册与5月30日前报凉州考区普通高中招 生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核准后由学校按要求组织报名参加 考试。
(三)高中阶段学校在校学生不得报名参加高中招生考试。
(四)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复转军人,外来务工人 员和在岗、转岗、再就业职工及其他社会青年报考中等职业 学校,不受年龄和户籍限制。
(五)凉州考区公、民办学校考生资格审核由毕业学校 和凉州区教育局负责审查。
审核时必须认真核对考生学籍注 册信息、《武威市学生成长记录评价手册》等证件信息,确 保考生姓名、身份证号、是否属应届毕业生、毕业学校等信 息准确无误。
六、考试报名
(一)凡参加考试的考生由毕业学校通过“凉州区中小 学基础教育信息管理系统”统一组织报名。
报名信息必须与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注册信息一致。
各学校根据 凉州考区高中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将学生基本信息导入 “凉州区中小学基础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并维护考生类型 、加分项目及分值等相关信息,打印《20xx年中考考生报名 信息审核花名册》。
各类表册及电子版务于5月30日前报凉州 考区高中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凉州考区高中招生考试考生报名登记表》(见 附件1)由考生毕业学校通过“凉州区中小学基础教育信息管 理系统”打印,经考生本人、考生家长、班主任、校长分别 签名确认并加盖学校公章后,于5月30日前上报凉州考区高中 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
七、收费标准
中招招生方案篇七
2014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总体与去年持平,不超过初中毕业生总数的45%。招生计划向社会公布。
1.各县区教育局根据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按高中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确定各高中招生计划建议数。市教育局依据全市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初升高比例和普职比例的要求,审定后下达到各县区,由各县区教育局下达到各高中学校。对年检不合格、不具备招生资格的民办学校不下达招生计划。
2.省级示范高中、标准化高中招生计划分为统招生计划、定向生计划和择校生计划。一般高中招生计划分为统招生计划和择校生计划。择校生计划按统招生计划的20%编制。民办学校均为统招计划。
3.继续实行省级示范高中、省级标准化高中定向招生。定向招生计划按本校统招生计划的30%编制,由各县区定向分配到薄弱初中。定向招生对象仅限初中阶段一直在中考报名学校就读的具有我市户籍的应届毕业生。
4.具有宝鸡市2014年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资格的学校可招收艺术体育特长生。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纳入高中学校统一招生计划。
2014年全市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继续实行统一专业测试,由市考试管理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未参加全市统一专业测试的考生不得录取为艺术体育特长生。
5.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为指令性计划。已录满计划的高中学校,原则上不再增加计划。
中招招生方案篇八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和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_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要求,为确保顺利完成我市本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任务,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生范围: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同等学力者、高中毕业生及其他城乡青年。
(二)招生办法:报考职业学校的学生可以参加中招考试,也可以免试注册入学。中等职业学校招收的高中毕业生实行1—1.5年学制,原则上单独编班,可免修文化基础课,学生修满规定的专业课程准予毕业。各学校可以多次招生。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同普通高中报名时间和地点。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同中招统一考试。
(三)报名办法:
1、参加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其报名办法、程序、条件、考场编排等工作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一致,由教体局统一安排,各乡(镇、办事处)中心校、市直初中组织报名。
2、参加考试第一志愿报考职业学校的考生,应填写《20_年新密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报名登记表》,交近期同版免冠2寸照片3张、体育测试成绩通知单。
3、不参加考试的往届初中毕业生、高中毕业生及其他城乡青年可直接到本人所选择的职业学校登记注册。
(四)填报志愿:
1、第一志愿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二、三志愿必须是同类学校。
2、第一志愿报考普通高中、普通中专的考生,二、三志愿可报职业中专、职业高中。
(五)新生录取。
1、职业学校招生由教体局统一组织录取。对未被中专、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各职业学校根据考生报考的第二、三志愿可实行二次录取,尽可能吸收未升入普通高中学习的初中毕业生入学。市职教中心和雕塑艺术学校要发挥辐射作用,在完成我市招生任务的前提下,尽量吸收外地初、高中毕业生入学。
2、切实按计划招生,保证生源质量。第一志愿没有完成招生计划的,可在第二志愿中录取。各学校应根据本校招生计划,本着“德智体全面考核、先录统考生、后录免试生”的原则,择优录取新生。
3、报名注册学生多于招生计划或所设专业对于文化课成绩要求较高的学校,经批准可通过考试择优录取;根据专业特点需要进行面试和专业加试的学校,可优先录取成绩优秀者(面试或专业加试的具体时间由招生学校确定)。
4、未被中专、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可持中招考试成绩通知单直接到本人所选择的职业学校登记注册。
三、有关事项及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做好初中后分流工作。做好职业教育宣传和初中毕业生的分流工作是保证中招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环节。各乡(镇、办事处)中心校、初中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采取得力措施,加大职业教育宣传力度,宣传职业教育的广阔前景,宣传国家助学金资助中等职业学校所有全日制一、二年级学生每生每年1500元生活补贴的优惠政策等。要指导广大初中毕业生合理填报志愿,鼓励毕业生积极报考职业学校,使职业学校的生源数量有保证、质量有提高。对教体局下达给各乡(镇、办事处)中心校、初中的。职业学校升学任务,教体局要进行目标完成情况考核,并根据相关方案进行奖惩。各单位要层层分解任务,责任到人,抓好落实,确保任务完成。各单位完成任务数以到职业学校报到入学实有人数为准。
(二)各职业学校要树立“以就业为导向”的观念,遵循人才市场变化趋势,紧密结合产业结构调整需求,稳中求变,积极创造条件,增设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新专业;改变陈旧过时的传统教学模式,加强实践教学环节,注重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水平,培养和发展学生的职业意识和职业能力,使学生能够顺利就业。同时落实“升学和就业并重”的指导思想,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有愿参加对口升学、进入高等院校深造的学生搭建成材桥梁。
(三)各职业学校要积极与城市和发达地区的名优职业学校或企业联合招生、合作办学,拓宽办学渠道;应探索1+1+1、1+2学制的分段培养模式,建立新的人才培养机制,推动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思路和办学体制的改革与创新。
(四)创造有利于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的条件和环境,使民办学校能够顺利完成招生任务。各民办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同时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和教学环境,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以过硬的教学质量赢得学生和社会的信任。
(五)各职业学校要严格执行物价、财政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严格落实国家对全日制一、二年级在校生每年资助1500元的政策,并安排一定数量的专项资金建立助学金、奖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新入校学生适当减免学杂费,可以允许学生缓期或分期缴纳学杂费,确保家庭困难的学生能顺利入学。
(六)各乡(镇、办事处)中心校、初中、各职业学校严格按照教体局下达的招生工作方案和招生计划,以切实可行的措施和规范、合法的行为进行招生。要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实行阳光招生,以树立教育部门的良好社会形象。
中招招生方案篇九
为进一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教育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适应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需要,积极稳妥地推进初中招生改革,促进素质教育的全面提高,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穗教发[2015]11号)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初中招生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各中学要严格执行区教育局下发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见附件1),严格控制班额,初中每班不能超过50人,新生入学后,学校按《广东省教育厅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编班管理办法(试行)》做好学生编班工作,并按省、市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向区教育局做好学籍申报、确认工作。
(二)具有本市常住户籍,在我区小学毕业的学生(含经批准的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按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在我区范围内电脑派位升学。
(三)户籍在我区的外地返区生、外区跨入我区升学的小学毕业生采取电脑派位方式安排学位;区内跨组升学的小学毕业生采取电脑派位方式安排学位。
(四)经市、区教育局审定的体育、艺术传统项目学校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按照市、区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
(方案另发)体育、艺术特长生提前录取后不再参加电脑派位。
(五)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广州市荔湾区义务教育阶段实施小班教学改革方案的复函》(粤教规函[2011]95号),花地中学、23中学和24中学进行小班教学课题实验分别在相关组内采取电脑派位方式进行招生录取,班额控制在30人以内。
(六)广州市第四中学(逸彩新世界校区)、广州市真光中学(北校区)和西关广雅实验学校按照相关规定优先招收具有广州市户籍的业主子女就读,剩余学位采取电脑派位方式招收地段生。
广州市协和中学原则上对口招收广州市协和小学毕业生。
(七)根据广州市教育局有关规定,广州市西关外国语学校除特长生以外的学位在全区范围内采取电脑派位的方式招生。
(方案另发)市属公办外国语学校招生采取学生自主报名和分配指标电脑派位方式进行;列入市属公办外国语学校指标名单的学生,享受市属和区属公办外国语学校两次招生机会。
(八)荔湾区小学毕业生采用电脑派位分配学位,部分初中除特长生以外的学位,按就近入学的原则,以同一比例分配到相应的学校组,使各组不同层次学校的搭配尽可能均衡合理。
(见附件2)全体小学毕业生在毕业学校报名,在组内按志愿顺序填报本组的所有中学,然后通过电脑派位分配到中学就读。
二、初中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
(一)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的审批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不得随意扩大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的范围和条件。
经区教育局按规定批准并公示的政策性照顾借读生(见附件3),按“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参加电脑派位到公办学校就读。
(二)切实做好在我区就读的流动人口子女入读工作,严格执行广州市出台的《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优秀外来工入户和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穗发改社[2010]10号)和[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荔湾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荔府办〔2017〕9号文件精神,做好符合条件适龄儿童就读工作。
(三)残疾生(主要指因跛残等影响正常行走的学生)报名时由学校出具证明,附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残疾鉴定书或由市残联核发的《残疾人证》,由区教育局审定后,安排到相对就近的中学就读。
对较为特殊的'残疾儿童,需要延缓入学或免予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合法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加具意见后报区教育局小教科审核批准后,报中教科备案。
(四)严格按照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工作管理若干意见》(穗教发[2007]51号)文件精神做好随班就读学生的管理工作。
三、外地返区升学等类学生的升中办法
(一)外地返区升学办法。
具有本区户籍的非本区小学毕业生回我区升学,由学生的父(母)或其他合法监护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毕业小学证明及户籍证明材料到区教育局办理。
(二)跨区、跨组升中办法。
1.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在毕业小学所在区内升学,户籍在我区的个别学生,确有实际困难需申请回我区升学,由学生的父(母)或其他合法监护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毕业小学证明及户籍证明材料到区教育局办理。
2.如因实际居住地确实与划定的组内学校距离超过3公里范围的学生可申请在区内跨组报名升学。
3.凡跨报我区或跨组报名的,必须严格按要求做好审批手续。
批准跨区、跨组升学的学生,在原毕业学校参加毕业考试。
四、加强领导,严肃纪律,确保初中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一)成立组织机构,加强对初中招生工作的领导。
区教育局成立区初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统筹、部署初中招生工作。
各中、小学成立以主管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有关操作程序,做好日常招生管理工作。
(二)继续做好初中招生改革的宣传工作,对社会和家长普遍关心的政策问题要认真解释,以取得各方面关心、理解和支持,确保今年我区初中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三)严格做好各类特殊情况考生的审批工作,并将审批情况在相应时间、范围内进行公示,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四)全体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廉洁自律,模范执行各项政策和规定,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搞不正之风。
若发现违法违纪行为,按照市教育局有关招生违纪处理办法严肃查处。
(五)要加强对各环节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处理好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做好信访工作。
(六)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管理。
民办学校在进行招生宣传时,要严格执行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民办学校必须将当年的招生计划报区教育局核定;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必须在小学毕业考试后进行。
对违反规定招生的民办学校,区教育局将严肃查处,并向社会公布。
中招招生方案篇十
〇主城区公办普通高中、白沟新城公办普通高中及全市民办普通高中录取分为四个批次。
〇启用全市“中考信息管理系统”网络平台,确保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同步招生。
〇除省教育厅有明确规定,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自今年起停止在xx市招生。
5月13日,xx市教育局公布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尊重志愿、择优录取、适度倾斜、促进均衡的原则,按照考生所填报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今年,xx市继续按照不低于80%的比例将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招生名额均衡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分配名额适当向区域内农村初中、薄弱初中倾斜;严格控制普通高中大班额,起始年级班额不得超过55人,鼓励将班容量减至50人以下;各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在全市“中考信息管理系统”网络平台同步开展招生工作,不得录取无河北省中考成绩的学生。
招生范围
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范围为:各县(市)和清苑区、徐水区、满城区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原则上在本县(市、区)域内招生;xx一中宏志班、xx三中人大班、xx外国语学校小语种班、xx七中艺体生面向全市招生;主城区xx一中、xx二中、xx三中、xx外国语学校、xx七中(文化生)、xx田家炳中学、xx白沟新城第一中学面向莲池区、竞秀区、高新区、白沟新城招生。
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范围为:民办普通高中面向全市和经外市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的范围招生。其中,本市域招生按统招计划和自主计划相结合方式实施招生,统招计划不得低于学校年度总招生计划的50%。统招计划依托中考网络平台,依据考生志愿由招生部门统一组织录取;自主招生计划实行学校自主招生。统招计划录取结束后方可实施学校自主招生。
为扩大优质普惠高中教育资源供给,经学校申请并经市教育局审核批准,符合条件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可面向主城区(莲池区、竞秀区、高新区)和白沟新城招收公益生,公益生学费标准不得超过市区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收费标准。经批准招收公益生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要提前制定“公益生招生工作方案”,明确招生方式、收费标准、分班办法等,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在中考结束后6月30日前在官网上公布。
除省教育厅明确规定的“空军青少年航空班”“海军青少年航空班”可在全省范围内招生外,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自2022年起停止在xx市招生。
志愿填报
考生在中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可在不同录取批次按规定填报一个志愿或多个平行志愿,一经确定,不得变更。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学校和教师等应尊重学生填报志愿的权利,不能强迫学生填报指定志愿。考生被其所填报志愿的学校录取,应在规定时间持录取通知书到学校报到并办理入学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且未向录取学校说明原因的视为放弃就读机会,其它任何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录取。
录取批次
2022年主城区公办普通高中、白沟新城公办普通高中及全市民办普通高中录取分为四个批次。
提前一批次:xx一中宏志班、xx三中人大班、xx外国语学校小语种班、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艺体特长生、美术中学创新美术人才培养班。
提前二批次:xx一中与清华附中合作设立的“清华附中创新实验班”,xx二中依托理化生学科优势设立的“卓越创新实验班”,xx三中与人大附中合作设立的“人大附中创新实验班”,xx外国语学校依托外语学科优势设立的“外语创新实验班”,xx七中设立的“智慧创新实验班”;民办普通高中面向主城区招收的公益生。
第一批次: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指标生。
第二批次:公办一般普通高中(含艺体生)和全市民办普通高中。各县(市、区)可参照上述办法设定本区域公办普通高中录取批次。根据规定,主城区(莲池区、竞秀区、高新区)和白沟新城初中入学时的片外生、有转学经历的学生或未在指定公办初中学校就读的随迁子女,报考第一批次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指标生录取时,按中考成绩扣减50分后录取,报考其他批次不扣减分数。
中招招生方案篇十一
今年在我市招生的高中阶段学校(含校区,下同)共232所,包括普通高中125所,中职学校(包括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技工学校)107所。总计划97703个,招生规模保持稳定,高中阶段学校供应学位数继续大于全市报名升学人数。其中普通高中计划54878个,含公办高中计划49553个,民办高中计划5325个;76所示范性普通高中(含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和广州市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共41370个,较去年增加1785个。中职学校计划42825个,其中省级重点以上中职学校计划35803个。
中招招生方案篇十二
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各县区依据高中招生计划和学生中考成绩划定公办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划定全市民办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志愿设置和志愿填报。
2014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公办高中填报志愿。中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在规定时限内登陆宝鸡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填报志愿。民办高中不填报志愿。
高中志愿分为四个层次:提前单独录取志愿、县区高中统招志愿、县区高中定向志愿、县区高中择校志愿。
1.提前单独录取志愿。中考成绩达到宝鸡中学录取分数线的全市考生均可填报宝鸡中学,宝鸡中学定向招生的生源初中考生还可填报宝鸡中学定向志愿。通过全市艺术体育特长生专业测试的考生均可填报姜城中学。填报宝鸡中学、姜城中学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他高中录取。
2.县区高中统招志愿。考生按初中毕业学校或按户籍选择填报一个县区内的1-3所高中。
3.县区高中定向志愿。省级示范高中、标准化高中生源初中校符合定向生报考条件的考生可填报1所省级示范高中或省级标准化高中。
4.县区高中择校志愿。愿意择校的考生可按初中毕业学校或按户籍选择填报县区内的1-2所高中。择校生收费执行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
l通过全市艺术体育特长生统一专业测试的考生可填报姜城中学提前单独录取志愿或填报所在县区具有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资格的高中的统招志愿。
l在移交到地方政府的原企业子校就读的企业职工子女,执行县区政府与企业签订的协议,相关考生可按协议填写原企业学校。
l宝鸡一中考生在金台区参加中考报名和考试,可填报金台区高中,亦可按户籍填报所在县区高中。
l高新区所属六镇初中学校考生按户籍或者按学校原来隶属关系填报所在县区高中。宝鸡高新中学考生可按学校所在辖区填报渭滨区高中,也可按户籍填报所在县区高中。
l征集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公办学校实行征集志愿制度,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时限内网上补报志愿。
中招招生方案篇十三
录取结果取决于考生学业成绩水平和志愿,考生填报志愿前应充分了解投档录取规则,准确评估自身的学业水平,结合学校往年录取情况,审慎填报志愿。
(一)对于户籍生,建议符合指标生报考资格的考生可充分利用指标到校机会,填报心仪的学校。对于学位竞争相对激烈的中心城区的考生,建议考生切勿一味扎堆本区名校,可适当考虑报考外区示范性普通高中。
(二)对于非户籍生,符合公办高中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人数近年逐年增加,预计绝大部分公办高中会在第一志愿招满非户籍生,因此非户籍生填好第一志愿尤为重要。
(三)具备相应资格的考生需按规定报考。对于获得自主招生学校综合能力考核资格的考生,需在独立招生学校志愿填报相应学校自主招生计划,对在独立招生时安排多条计划的学校,考生选择时需留意计划类型。具备体育、艺术特长生资格的考生,必须在特长生招生学校的首批次第一志愿(独立招生不视作学校的首批次,广州外国语学校除外)填报,否则特长资格无效。
(四)报考民办高中需先了解收费。考生报考民办高中时需先了解民办高中收费标准,结合家庭情况慎重选择。如填报后被录取,家庭条件又无法承受的,根据投档录取规定,被普通高中录取后,不论公办还是民办高中,均不能申请放弃录取结果再参加高中补录。
(五)有住宿需求的学生需了解学校宿位情况。对于有住宿需求的考生,可以仔细查看《广州市高中阶段招生报考指南》(下简称《报考指南》)第七部分各学校宿位数,对宿位不足的学校,要向学校了解宿位分配方案,以免入学后因无法住宿造成上学不便。
中招招生方案篇十四
一、指导思想。
根据学校工作计划,本学期教学工作要继续强化质量意识、特色意识、课程意识、创新意识、目标意识及服务意识。深入开展课题研究和常规教研活动,切实提高课堂教学效率;规范教育教学过程管理,提升教师专业素养和教学品位;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终生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工作目标。
1、进一步抓实常规教学,落实教学各个环节。
2、继续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创设教师教有特点、学生学有特长、课堂具有特色的教学氛围。
3、巩固校本课程特色的研究,探索能满足学生发展需求的特色校本课程,拓宽现有课程。
4、加强学科建设的力度,力争所有学科全面发展,并重点抓好英语学科特色和薄弱学科的建设,培育阳光、大气的学生。
5、扎实开展教改教研,进一步加强集体备课和课堂教学有效性的研究,全面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6、加强教研组的建设,充分发挥各教研组的力量,完善并规范电子备课,做到资源共享。
7、严格执行学科三级管理制度,加强学科教学指导,形成一定的课堂教学新模式,全面提高各学科教师的教学水平。
8、树立质量目标意识。1-2年级语文、数学及格率达95%以上,优秀率达50%以上,3-6年级各学科及格率达90%以上,优秀率达40%以上。学习能力达标率低中段98%,高段达100%;综合实践课学生参与率达100%;体育达标率达98%;音美合格率达100%。
9、丰富学生课间锻炼,继续开展精品体育项目,形成我校富有特色的体育大课间活动。
三、工作要点和措施:
(一)注重工作实效,促进教务工作有序化。
1、加强学籍管理,做好一年级新生的报到注册工作,使适龄儿童入学率100%。严格学生转学、借读、休学、复学等制度。
2、根据上级要求,开足开齐课时,不延长学生在校活动时间。
3、依据学校制度,及时高效安排好教师上课、调课、排课等任务,保证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转。
(二)加强教学常规管理,规范教师教学行为,完善教学评估体系。
1.严格执行各项教学常规的管理制度,每月对教师的教学情况进行量化评分,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
2.校教研组,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教研计划,并将计划抓落实。
3.经常组织教师学习课程标准,钻研教材,探讨教学方法,提高教师教学水平。
4.各任课教师,按要求书写详案,平时作业要及时批改、讲评,及时总结教学得失。5.组织好全镇小学期中、期末的监考,评卷及质量分析工作。
6.要求教师经常家访,开好家长会,加强家校联系,耐心辅导特殊生。
7.加强毕业班教学,经常召开毕业班教师会议,探讨提高毕业班教学质量的方法。取长补短,齐心协力提高毕业班教学质量。
8、进一步加强随堂听课的力度。校领导要加强随堂听课力度,并跟踪听课,发现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及时交流,及时解决。
9、继续推行每周多次教学巡查制度。落实教学常规的巡查,每天做好记载,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教学问题。
(三)深化常规教研内涵,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
1、加强专用室的使用与管理。
a.重视功能教室管理工作,加强功能教室的卫生和使用等常规管理。
b.提高现有功能教室仪器设备的利用率,服务于教学工作。c.要求功能教室负责人做到职责明确,能按各项规章开展工作。
2、加强教研组的建设,规范各教研组的常规教研活动。以集体备课的探讨和课堂教学有效性研究为重点,扎实开展教研活动,做到有准备、有主题、有主讲、有记录,确保每周常规教研活动有序、有效。通过集体的研究和资源共享,促进教师的业务水平不断地提升。
(四)以教学质量为核心,全面落实学科管理制度。
1、进一步狠抓质量基础工作。加强低年级的基础知识和学习习惯的培养,抓好学生双基的落实,加强质量的分析和调研,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各学科的教学诊断。
2、加强六年级备考研究力度,把好毕业班学生的质量关,做到培优、辅差同步进行,强抓时间,整体提高,确保学校毕业检测地位的提升。
3、优化备课,追求实效。积极倡导教师利用学校资源进行电子备课,整合教学资源。采取集体研究基础教案与个性设计创新教案相结合的备课方式,力求集体备课求真、务实、高效,且反思及时深刻,提高我校课堂教学的有效性。
4、积极提倡全体教师借助多媒体进行教学,力争多媒体使用课堂达60%;
5、以组内研讨课为载体,开展专题课堂研究,形成我校特色的课堂教学模式和教学风格,力争优秀课堂占60%,合格100%。
四、具体安排:
1、课程设置安排、各班异动情况核查及新生学籍管理。
2、教务工作计划、常规教研工作计划及各学科教学计划的拟定;
4、教学月常规检查。
1、检查功能教室使用及管理工作。
2、部分学科教学情况调研、交流。
3、教学月常规检查。
1、期中质量检测与分析。
2、教学开放周活动。
3、教学月常规检查。
1、开展教师优秀论文、教案大评比。
2、常规教研工作评价小结。
3、教学月常规检查。
1、期末复习、质量检测与分析。
2、期末教学常规工作大检查。
3、学期教学总评。
4、教学工作总结。
5、资料整理与归档。
冀家沟小学。
2011年8月。
中招招生方案篇十五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进一步推进我市教育改革发展,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管理,依据《许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在市区部分初中实行学区化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许教基〔〕191号)和《关于印发许昌市中小学试行集体化办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许教基〔〕58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为指导,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落实国家和省关于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各项政策为重点,切实做好2017年市区初中招生工作,加快实现优质义务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缩小校际差距,促进教育公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一)“免试划片、就近入学”原则。按照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保障辖区内每个适龄少年儿童具有一个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学位。
(二)公开公正原则。增强招生工作透明度,做到招生政策公开、信息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并接受社会监督。
(三)规范办学行为原则。新生入学编班程序必须公正合理,公开透明,保证平行班之间的班额、教师配备、教学条件均衡。按照上级要求严格控制班额,提倡小班化。
(四)促进教育公平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做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贫困家庭以及残疾适龄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工作。
三、学区设置及划分。
根据《关于在市区部分初中实行学区化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要求,2017年继续在许昌市主城区部分初中实行集体化办学、学区化管理,设置四大学区,即:许昌市一中教育集团学区、许昌市二中教育集团学区、许昌实验中学教育集团学区、许昌市十二中教育集团学区。除此之外,魏都区、建安区老城区、东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所管辖初中的招生范围,由各区教育部门根据小学毕业生户籍和实际住址划定。许昌市直初中、魏都区部分初中(以下简称市主城区初中)学区划分情况见附件2.
市主城区初中招生工作由市教育局和魏都区教体局共同组织实施。具体办法:
(一)报名。2017年许昌市主城区初中招生实行网上报名,确定每位学生所在的片区(登录网址:)。报名工作由魏都区教体局和相关小学组织实施。
(二)审核与录取。市主城区初中招生工作实行网上录取,录取工作在许昌市区初中招生信息管理平台()进行。各教育集团学区由市中招办根据各片区有效报名人数及教育集团招生计划(见附件1)统一划定,并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划片投档,各教育集团按照招生计划统一招生。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调剂,由市中招办依据相关政策,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调剂,市教育局纪委监察室实行全过程监督。
审核学生信息时,依据以下标准:
1.网上报名类型为“正常”的,进行网上审核、认定并录取。
2.网上报名类型为“务工子女”的学生,由市教育局中招办统筹安排。
3.网上报名类型为“借读”“租住”、“挂靠”以及在规定时间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查出为虚假信息的学生,由市中招办统一调配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入学,各初中不得拒收由市中招办认定调配的学生。
4.网上报名审核为“不合格”的学生,由市中招办统一调配到有学位学校入学。
5.在规定时间没有参加网上报名的学生,不参加分配。对有特殊情况的可分派到没有完成招生计划的初中就读。
2.7月17日―7月18日,各集团和学校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
3.7月19日,新生报到。
4.9月1日正式上课。各学校可结合各自实际情况酌情安排开学前的军训。
(四)自主招生。为鼓励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允许各初中教育集团拥有一定的招生自主权,招生名额控制在本集团招生计划的5%以内。各集团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自主招生方案,上报市教育局备案。
(五)民办初中招生。城区民办初中学校的招生工作,按照管理权限由负责审批的教育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按照审批的办学规模自主录取新生。招生时根据小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自主招生,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不得采取考试的方式进行选拔招生。新生入学籍时,各民办初中按照隶属关系将新生报名情况登记表上报审批部门审核批准,方可提交学籍管理部门导入学籍系统。
(六)学籍注册。市中招办根据各初中学校审核、认定情况,确认录取结果,注册学生电子学籍,并导入全国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系统。未经市中招办网上录取、初中学校擅自接收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不得在借读学校参加中招报名、考试和评估,高中录取时不享受分配生待遇。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实施。初中招生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工作,各区教育部门和各教育集团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初中招生工作的领导。各教育集团要按照统一部署,搞好政策宣传,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积极支持配合,及时解决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使招生制度改革顺利推进。
(二)落实政策,规范操作。各初中学校要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河南省审计署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实施意见》(豫教基一〔〕81号)精神,一律不准接收“择校生”,不准以考试方式选拔录取学生,不准擅自提前招生,不准利用招生违规收费,不准擅自超计划招生,不准招收学区外学生。
(三)加强督查,严肃纪律。市教育局将建立严格的督查制度,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加强招生过程管理。对各种违规招生、违规收费的行为进行查处,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校长和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附件:1.2017年许昌市主城区初中招生计划表。
2.2017年许昌市主城区初中学区划分方案。
中招招生方案篇十六
面向郑州市区招生的三个批次学校分别为:
第一批次录取的学校:河南省实验中学、郑州一中、郑州二中、郑州四中、郑州五中、郑州回中、郑州七中、郑州九中、郑州十一中、郑州十二中、郑州十六中、郑州十九中、郑州四十七中、郑州外国语学校、郑州101中学、郑州106中学、郑州中学、郑州市实验高中、郑州龙湖一中、郑东新区外国语中学和郑州七十四中。
第二批次录取的学校为:郑州十中、郑州十四中、郑州十八中、郑州二十四中、郑州三十一中、郑州四十四中、郑州102中学、郑州107中学、郑州市扶轮外国语学校、郑州二十中、郑州二十九中、郑州三十六中、郑州五十三中和郑州幼儿艺术师范学校(普高班)。
第三批次录取的学校为:民办普通高中。
中招招生方案篇十七
郑州市中招办对市区民办普通高中的招生工作进行统一管理,负责审查批准其招生方案,监督其对郑州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的执行情况。继续按照不超过民办普通高中年度总招生计划20%的'比例安排跨省辖市招生计划,统一安排在面向全省录取批次。
按照学校自愿的原则,民办普通高中可向郑州市教育局提出跨省辖市招生申请,郑州市教育局依据民办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年审情况及三年来实际招生情况,认真核定年度跨省辖市招生计划和招生简章(明确学校性质、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录取办法、收费标准等内容),提出初审意见,报送省教育厅核准。省教育厅将根据2016年、2017年录取情况对民办普通高中跨省辖市招生计划进行核定,并在中招报名前通过省招生信息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布民办学校跨省辖市招生计划和招生简章。
民办普通高中要认真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文件要求,严格按照招生简章内容进行招生宣传,自觉规范招生行为,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自行录取无档案考生,不得录取学校所在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的学生,不得在招生宣传中以承诺给予学生高额奖助学金等不正当竞争方式招揽生源。如跨省辖市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可转为面向郑州市区的招生计划。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管理。对在招生工作中违规违纪、弄虚作假的民办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中招招生方案篇十八
1.录取方式:在市教育局指导下由县区教育局和考试管理部门依据学生成绩和志愿信息,统一实行网上录取。录取结果在宝鸡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公布。
2.录取原则:分数优先,尊重志愿;综合评价,关注特长;双向选择,择优录取;严格“三限”,定额审批;宏观调控,微观调整;阳光招生、公开公平。
3.录取依据:按照学校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依据考生中考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体育与健康测试成绩进行。
(1)中考成绩指考生参加全省统一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和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核成绩之和。
(2)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分a、b、c、d四个等级。达到c等及以上者,普通高中方可录取。考生的中考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较高者。
(3)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分a、b、c、d四个等级。达到c等及以上者,普通高中方可录取。
(4)以下考生在高中录取时,享受加分政策(同时具备多项加分的,只按最高一项加分,不累加)。
l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可在总分上加10分参与高中录取(宝鸡中学下延两档录取):
b.初中阶段获市级以上科技发明等次奖;。
d.初中阶段参加教育、体育部门举办的体育竞赛活动,获市级以上个人项目前三名或集体项目第一名的主力队员。
l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子女、台湾籍考生,现役军人子女经审查属实的,可在总分上加5分参与录取(宝鸡中学下延一档录取)。
(5)以下考生在高中招生时,享受降分录取政策。
c.见义勇为人员以及因见义勇为死亡或致残人员子女,按照考生所在县区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5%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
4.录取顺序:依据考生志愿和中考成绩,按照“分数优先,尊重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补录。艺术体育特长生按专业测试成绩和中考成绩之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1)宝鸡中学、姜城中学提前录取。
(2)县区公办高中和民办高中录取。公办高中由各县区教体局统一负责录取,民办高中按照招生计划实行自主招生,达到民办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直接在学校登记注册。
(3)公办高中征集志愿补录。
中招招生方案篇十九
海南省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将于6月25日至27日举行。记者从xx市教育局获悉,近日,《xx市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方案》指出,今年中招考生志愿实行网上填报的方式,分两次进行。其中第一次为考后估分填报,填报时间为6月28日-7月6日下午16:00。第二次实行知分填报,安排在第二批录取结束后进行,填报志愿时间为8月3日-8月5日下午16:00。
原始分总分增加到910分
2022年海南中考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生物、地理、体育与健康共10科。今年中考,语文、数学、英语每科的卷面满分为12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生物、地理每科的卷面满分为100分,均采取实分制评卷。体育与健康科目满分为50分,采取实分制换算。各考试科目原始分总分从890分增加到910分,由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8个考试科目原始分与生物、地理2个考试科目原始分的50%相加而成。
根据考试安排,物理和化学、道德与法治和历史、生物和地理为合场分卷考试,其中,道德与法治和历史为开卷考试。
考生成绩只公布原始分总分和各科目等级,不公布各笔试科目的原始分。学生参加中招的投档总分为各考试科目原始分总分和政策性照顾分数的总和。
志愿填报
《方案》明确,考生志愿实行网上填报的方式,分两次进行。第一次实行考后估分填报,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28日-7月6日下午16:00;7月7日-7月10日下午16:00为市县中招办和学校核查考生志愿信息、完善考生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时间。考生可填报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录取的学校,每批次只能填报一所学校(海南中学、国兴中学少数民族特招班除外);第一批次学校a段录取结束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修改填报第一批次志愿,第一批b段修改志愿时间为7月25日-7月26日下午16:00。
第二次实行知分填报,安排在第二批录取结束后进行,填报志愿时间为8月3日-8月5日下午16:00。考生可填报第三批录取的学校,该批次实行平行志愿,考生可同时填报6所第三批录取的普通高中学校,以及高校五年一贯制招生计划、中高职“3+2”连读及中高职“3+2”分段培养试点班的6个学校专业志愿。
录取批次
《方案》指出,厅直属中学、有关高校附属中学除自主招生等以外的统招计划分配到市县,招收对象为具有该市县户籍并在该市县初中学校九年级有学籍且在九年级就读满一年的应届生,或非该市县户籍但在该市县初中学校有三年学籍且就读满三年的应届生。相关学籍由学校进行审核,并在学业水平考试管理系统里勾选相关标识,如学校无法确定可提交至学籍主管部门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在学业水平考试管理系统里勾选。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设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和第三批共四个批次。
1.提前批:琼台师范学院公办乡镇幼儿园定向免培生班、海南中学和国兴中学少数民族特招班、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海南中学中英高中课程实验班、海南华侨中学中美和中英合作实验班、普通高中国际课程班、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合作举办的公办高中学校的实验班。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一个学校志愿(海南中学、国兴中学少数民族特招班实行平行志愿招生,可同时填报这两所学校)。
2.第一批:“省一级学校”、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公费生计划。考生在本批次只能选报一所学校。本批次分两段进行录取,a段录取“省一级学校”统招计划减去该校招生总计划5%所得计划部分及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公费生,b段录取“省一级学校”总计划的5%预留部分及民办学校未完成的公费生。海南华侨中学面向全省招生的计划和申请部分计划在第二批次录取的“省一级学校”不再安排在b段录取。厅直属中学、有关高校附属中学b段预留的5%计划面向全省招生,不再分配到各校。a段录取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在b段录取前修改本批次志愿。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凭准考证号和密码,上网自主修改或由学校指定专人负责修改。b段录取时以修改后的志愿为准,未修改志愿的考生,原来所报志愿继续有效。本批次学校“指标到校”生的录取工作安排在b段统招计划完成后进行,但申请部分计划在第二批次录取的学校,在该校统招计划全部完成后进行。
3.第二批:优质普通高中学校、海南省农垦加来高级中学、经申请获批的“省一级学校”(部分招生计划);民办普通高中学校非公费生计划。每名考生在本批次只能选报1所学校。
4.第三批:一般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剩余计划);有五年一贯制招生计划的高等学校、中高职“3+2”连读及中高职“3+2”分段培养试点班。本批次采用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每个考生可同时填报6所第三批录取的普通高中学校,以及高校五年一贯制招生计划、中高职“3+2”连读及中高职“3+2”分段培养试点班的6个学校专业志愿。
有关要求
考生志愿以在学业水平考试管理系统中填报的数据为准。报志愿前,学校要派熟悉信息技术的教师对考生进行网上录入志愿信息的技术培训和指导。
考生所在学校要指导考生正确估分,认真填报志愿。有上网条件的学校,由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凭准考证号和密码上网自主填报、修改《志愿确认表》,学校打印后,交考生及家长签名确认,装入考生纸质档案袋备查。没有上网条件的学校,由学校下载打印《志愿确认表》交考生填写,并由考生及家长在表上签名确认,然后由学校汇集到市中招办指定网点录入,不得遗漏。核对确认后的《志愿确认表》存入考生纸质档案袋备查。
考生志愿是招生学校录取的重要依据,考生填报结束后,任何人不得更改考生填报的志愿信息,存入考生纸质档案袋的《志愿确认表》也一律不得涂改。各学校、教师不得采取任何方式强行要求学生填报指定学校或限制考生填报志愿。
外国籍学生只能填报具有接收留学生资格的学校。
户籍地和学籍地不一致的考生,只能选择以学籍所在市县考生身份或户籍所在市县考生身份填报志愿(二选一,选定后只能以同一种身份报考所有批次志愿)。具有本省户籍和学籍,但不在户籍所在地就读和考试的考生,第一次志愿填报了户籍所在地普通高中学校志愿和海南中学、海南华侨中学定向分配到户籍所在地计划志愿的,须于7月7日—14日向户籍所在地中招办提交户口簿进行复查。未提供或提供的户籍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户籍所在地中招办有权取消其相应的填报志愿资格。省中招办将通过省中招系统向中招办提供此类考生名单以供复查。
三沙市户籍的考生在填报志愿等方面可以视学籍地为户籍所在地,享受相应户籍地考生的待遇。
户籍、学籍均不在我省的高层次人才子女享受报考地户籍考生待遇。
中招招生方案篇二十
为确保我镇2018年小学招生工作顺利有序地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市教育局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及辖区各小学招生摸底调查,经研究,制定万宝镇中心小学2018年秋季学期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对象。
2018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即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户口属万宝镇的适龄儿童。
二、报名登记时间。
2018年6月30日--8月19日。
三、招生原则及要求。
1.“免试就近、划片招生”的原则。
2.控制班额的原则。各校招收的新生班额严格控制在45人以内。
3.支持城镇化建设的原则。凡属我镇改造区域内的招生对象,原则上按照搬迁后的户口或住房规划住房所在片区学校入学,若户口还未迁入新居的,也可在原户口所在片区学校入学。
根据各小学招生摸底调查和招收计划,万宝镇中心小学2018年计划招收小学一年级2个班,80人左右。
五、加强领导。
为贯彻落实招生政策,维护好社会稳定,加强招生工作的领导管理,成立“万宝镇中心小学招生工作领导组”。
组
长:王海霞副组长:赵殿文。
组
员:孙宝龙宋继发单德发姚凤雨。
六、招生纪律和要求。
1.明确职责。校长(负责人)为该校招生、维稳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
2.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各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招收本范围内学生,更不得以任何形式违规收取学生的任何费用。
3.为使本辖区的学校发展基本均衡,必须严格按照划定的招生范围进行招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招收未经审批的本招生范围以外的学生。
4.严肃纪律。凡在招生工作中,不按要求和程序进行,出现违纪违规事件,一经查实,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和纪律要求予以严肃处理,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公平,切实维护教育和社会和谐稳定。
万宝镇中心小学。
2018年6月。
万宝镇中心小学2018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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