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是一种反思自身成长和进步的好方法。注意时间安排,合理分配总结过程和总结内容。总结是在一段时间内对学习和工作生活等表现加以总结和概括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可以促使我们思考,我想我们需要写一份总结了吧。写一份完美的总结需要有详细的记录和准确的观察。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总结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读《重返狼群》有感篇一
狼在我的心中,一直扮演着那个令我厌恶的角色;而且我一直认为,狼是一种凶残、阴险而又自私的动物;每每想到狼,我的脑海里都会浮现出一幅画面:夜幕降临,狼幽幽的从黑漆漆的树林中走出来,眼中放射出的绿光像两团鬼火,在月亮下,用刺耳的声音嚎叫……然而,看了《重返·狼群》这部电影后,我的思路就被拓宽了,对狼有了新的认识。
在若尔盖草原上,格林渐渐强壮起来,草原见证了它的成长。格林十分通灵性,它不仅不像野狼那样伤害羊群,还帮助牧民把羊赶入羊圈。最令我记忆犹新的是,有一次李微漪阿姨不慎跌进冰窟窿里,爬上来后发现脚被冰划破并肿得不能走路,意想不到的是,格林居然牵来一匹马给李微漪阿姨骑!这种灵性恐怕是任何动物都忘尘莫及的吧!
看了这部电影,我真切的感受到了:任何凶残的动物都有它们温柔的一面,只要我们友好地善待它们,相信它们也会用特殊的方式来回报我们。朋友们,动物的生命是短暂的,好好珍爱动物,珍惜与它们在一起的时光吧!
读《重返狼群》有感篇二
也许是因为爱,因为李微漪爱格林,努力要把它培养成一只可以在草原生活的狼,而这种爱恐怕与其他的那些要野化狼的人不一样,这种爱不像其他人的那种溺爱。
为何说李微漪给它的爱不是溺爱的呢?因为她不仅仅满足了小狼的物质需求,而更重要的是,她让小狼经历了许多其他“野化狼”所没有的经历,就是这些不同的生命阅历,这些比起物质更丰富的精神需求,才让李微漪与小狼得以成功。
在格林玩耍掉入水中时,她没有立即下水去不救它,而是默默地教它该怎么做,让格林在下次面对水的时候,能更正确地选择,也许就是因为这样一个个与其他狼不同的经验的累积和生命的阅历,才让它的心智更加成熟,智力更加开阔,更能自己面对困难,通过自己的努力来克服困难,才让它成功地重返狼群,成为一只草原狼。也许八个月的野外生活是艰苦的,是危险的,但这让格林具备了宠物狗、动物园中的老狼不同的生命的阅历,让它能更好地在这片危险的草原上生存下去。这八个月,给它的是心智与智力的提升,经验与阅历的扩宽,给它的是在草原上的生命力。是的,我们不能像宠物狗、动物园中的狼一样没了生活的能力,而我们需要的是自己的努力所带来的更多的生活经验与人生的阅历。
也许人也与之相似,我们不能只接受物质的需求,不能接受父母的溺爱,只有通过自己的经历、自己的努力来增长自己的阅历与见解,这样才能在这个社会有自己的力量生存下去。
读《重返狼群》有感篇三
本书生动而又感人地写出了一个这样的真实故事:几年前,年轻女画家李微漪在若尔盖大草原写生时,偶遇了一条刚刚失去亲人,还未睁眼就快要断气的幼狼,她悲痛地发出一声狼嚎,没想到小狼竟动了动耳朵,奇迹般地活了过来。小狼求生的眼神,触动了她心中最柔软的地方。于是,她带着小狼回到了她的城市,她的家,从此视它为亲子,教导它,抚养它,领会它,陪伴它。随着小狼渐渐长大,李微漪意识到繁华的城市不是小狼格林的家,格林是一条渴望自由的草原狼。于是,李微漪剑走偏锋,带着格林,重回荒原。一路上,一人一狼,相依相伴,不离不弃,跨过了艰难险阻,越过了重重考验,历尽千辛万苦,九死一生,格林终于得以重返狼群。
重返狼群的过程中,“狼妈”曾不止十次的看到过小狼格林对自由的无限向往。刚到草原时的放纵不羁;初入天敌藏獒群时的毫无畏惧,甚至捣乱;即使冰天雪地,也在结满冰霜的地上尽情奔跑……这才让“狼妈”在亦风对她说:“带它回来吧!还有什么比活命更重要?”时,不仅没有因为自己的私人情感而动摇,而且还坚定地说出这两个字——自由。仅仅两个字,便把亦风说服了。是呀,狼不是人,不能用人的思想来禁锢狼,使格林丢失终生的自由与快乐。要是真正爱格林,就必须把它放归自然,让它得到自由,毕竟它不爱那水泥钢筋林立的城市,而大草原才是它的家,才是它的归属。
送狼一千里,历时两百天。小狼格林,你一定要活下去!
读《重返狼群》有感篇四
一本好书,就像夜空中的点点星光,会在无边无际的黑夜中带给你审美的力量;一本好书,就像黎明前破晓的曙光,给你希望的光芒;一本好书,就像雨后散发着芳香味道的的花田,站在这美丽的花田中,你的情操会受到无尽的陶冶。在我们的生活中,一本好书是多么重要啊,好的书,能使你受益匪浅,一生都会受益于它。
过年在我班小书虫的推荐下,我阅读了一本小说,是一本与狼有关的书,它的名字叫《让我陪你重返狼群》。顾名思义,这本书讲述的是作者李微漪收养了一只狼,渐渐的,这只狼长大了,于是李微漪就把这头狼带到了草原上,训练它,培养它,只期待那一天能送这头狼回狼群。
我读了这本书,这部描写狼的书一会儿让我冷汗淋漓,一会让我热血沸腾,一会儿又让我潸然泪下。最让我感动和意想不到的是小狼格林竟然在狼女的帮助下成功回归了狼群,以及狼女和格林为此目的所表现出的大胆进取和不怕冒生命危险的狼性格。
作者大胆采用育狼、野化狼的独门绝技,以真正狼妈的方式去养狼育狼。但是,这种驯狼法艰辛异常,风险巨大,危及生命。用“九死一生”来形容也莫过于此。小狼格林不下十几次的死里逃生,就连狼女也多次与死神擦肩而过。在一次次死亡的威胁下,狼女依然咬牙坚持,没有退缩,没有心软,她不仅仅是为了“活着’’,更是为了自由。
此书还进一步颠覆了中国人心目中狼凶狠、狠毒、忘恩负义的恶魔形象。我相信大多数的中国人绝对想不到,那头小狼在吃羊吃兔的时候总是会给妈妈留下一条腿;在狼妈病倒后,小狼会在窗前焦虑守候,还会刨出野兔喂妈妈;在狼妈遭遇藏狗追咬时,拼死奋战,不惜负伤累累;在雪山上没有粮食时,日夜狩猎,养活狼妈。
读《重返狼群》有感篇五
狼是一种什么样的动物?在我们普遍的印象中,狼是奸诈、狡猾、狠毒的角色,成语中有关狼的,都是贬义词,例如“狼心狗肺”“狼子野心”等,还有很多给小朋友们读的童话故事,也都是以狼为反面角色,于是,狼在我们小的时候,就已经在我们心中奠定了他(原著中全部使用的是拟人的“他”)邪恶的形象。那么,真实的狼是什么样的呢?如果说姜戎的《狼图腾》告诉了我们什么是真实的“狼性”,那么由李微漪以她真实经历写出的《重返狼群》,则告诉了我们狼的温情。
牛、马、狗等动物是人类忠实的伙伴,即使是狮子、老虎之类,也可以成为马戏团的角色,但狼却是高傲的,不会被人类驯服。当李微漪将刚出生不久并即将死去的小狼崽带回自己家救活后,也曾担心过,当这只狼长大后会不会在自己睡觉时用他的牙与自己的喉咙来一个亲密接触,可是对这个小生灵的喜爱却超过了这份担忧,于是开始了饲养的历程,并给他取名叫格林。小狼在成长过程中并没显露出所谓的“狼性”,而是像一只淘气的小狗一样可爱、活泼,当然与狗也有区别,比如每次喂食的时候,狗一般是需要等主人把食物送到嘴边,而狼见到食物时,即使知道是要喂给他的,也要去争夺一下,在他意识里,那是他捕获的猎物。但李微漪却并不是简单地要养一只宠物,而是有一个更宏伟的目标:当他长大后,将他放归草原。听起来很简单的想法,为何要使用“宏伟”这个词呢?因为在此之前,从没有人类饲养的狼能够成功返回草原的,而李微漪要实现这个目标。
李微漪让格林看有关狼的电视片,还用活鸡试探他的反应,最终证明,格林还保存着他的野性。随着格林的长大,在她家里越来越无法生活了,毕竟城市里是不允许养狼的,于是她将格林带到了草原。格林与藏獒展开斗智斗勇——当然,年龄还小的格林是斗不过体型庞大的藏獒的,但最终“以智取胜”,将一众藏獒耍得不亦乐乎,但最终双方神奇般地成为了“朋友”——传说狼与狗是无法相融的,他们却破解了这一魔咒。当李微漪生病的时候,格林表现出了极明显的担忧,还为主人送来了他捕获的食物——这大概是狼认为最有价值的东西,而事实上狼是极为护食的,在这一刻,李微漪的心被融化了……后来,一人一狼经历了许多危险,比如格林差点被后来出现的一只藏獒撕裂,差点被领地狗咬死,差点被天上的金雕捕食,差点被人类猎杀……她一次又一次地助格林度过险关,名副其实地九死一生!随着格林的长大,很多危险他自己就可以化解了,比如再遇领地狗,他成功地击败了对手;再遇金雕,竟然让金雕吃了亏……但是,人类却始终是格林的最大敌人,李微漪用心地守护着她的格林,不想让他受到一点伤害,而格林也深深地依恋着他的主人,这一人一狼,也组成了一道独特的风景。
李微漪努力培养着格林的狩猎本领,小格林学得也很快。后来当李微漪在草原已经吃光食物的时候,格林打猎后还会分食物给她,那股温情的显露,哪里像传说中的人与狼的对立关系?最终,在李微漪的帮助下,格林找到了他的“组织”,在狼群对他进行了重重考验后,他终于顺利地加入了狼群。她万分不舍,但她知道这是格林真正的归宿。她的男朋友亦风说,在外面有危险,希望她能把格林带回来,养他一辈子,毕竟没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事了。而她却说,不对,有比生命更重要的,那就是自由。于是,格林成了世界上第一只被人类放归草原的狼。
在这本《重返狼群》中,也表达了一些与《狼图腾》相似的观念。很多草场已经开始沙化,面积大量减少,食草动物的数量也同样大不如前,这为放归格林制造了许多麻烦。这样的现象是怎样形成的呢?原因有很多,但其中一项重要的原因,便是草原狼的大量减少。空中鹰为王,草原狼称霸,狼在草原上本来是没有天敌的,但却因为其一身都是宝,便被人类以“除害”为由不断猎杀,人类成了狼的最大天敌。当狼大量减少的时候,腐尸病菌就会开始在草原上漫延,食草动物也开始大量繁殖,草场便会遭到大量破坏,风沙也会更加肆虐,当草不够吃的时候,食草动物同样也会饿死在这逐渐沙化的草地上……作为草原的食物链顶端,狼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可论起自然遭到破坏的源头,人类才是真正的罪魁祸首啊!
读《重返狼群》有感篇六
我们打开电视时,在某一个频道看到狼,我们都认为狼是凶猛的但是狼的很多生活习性我们是不知道的。狼群中会让我们体会到团结合作的精神。《狼群》这篇课文给了我新的启迪。
一般情况下,狼群很团结。在追捕猎物的时候,狼群中围的围,追的追,拦的拦,截的截,分工明确,配合默契。头狼担负着重大责任对内团结整个狼群,对外抵抗各种敌害。
文章中,就很明显知道,狼群很团结,捕捉猎物的时候,就知道自己要干什么,围的围,追的追,拦的拦,截的截,分工明确,配合默契。人类也要向这些动物学习。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同学也要向狼群学习,老师在组织课外活动的时候,这时,我们向狼群学习。开始“捕捉猎物”该干啥干啥。
人类并不是完美的,其实,有些人类还不如动物,还没有动物聪明。
读《重返狼群》有感篇七
四年级学生读《重返狼群》有感有本书给予我精神上空前的震撼。这是什么书?当然就是——《重返狼群》作者李微漪曾说:其实我是一个记录者,真正的作家是小狼格林,他是我书中所有故事的创造者,我在他的故事笑着哭,哭着笑......他要透过我的文字向人们讲述自由,竞争,生存,梦想,尊严。情谊,草原和狼......“狼女”是若尔盖草原藏族牧民送给“80后”女画家李微漪的带有身形色彩的.藏名,我认为李微漪更配得上“中国第一狼女”的称号,因为她不仅就狼崽,养小狼,野化训练狼,成为将人养的狼训练成野狼得第一人,而且撰写了《重返狼群》——世界狼文化中的第一部由女性当事人自述的纪实体小说杰作。
我觉得李微漪真可能成为“李唯一”——中国当代唯一狼女。在36篇文章中,最惊动人心的文章有:獠牙之下出政权(第5篇)绝不把自己的命运牵在别人手里(第6篇)只为那传说中美丽的草原(第13篇)空中鹰为王,地面狼称霸!(第23篇)铮铮狼骨(第24篇)我在草原,我饿......(第27篇)最盼遇到人,最怕遇到人(第33篇)最后,我预祝《重返狼群》走遍中国,冲出亚洲,最终成长啸于世界的第二匹中国狼。
读《重返狼群》有感篇八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作家李微漪写的《让我陪你重返狼群》。讲述的是作家李微漪在若盖尔草原写生时,救下一匹濒死的小狼把小狼抚养长大后把它放回狼群的故事。不难想象,在凶险的茫茫大草原上,把一匹狼放回狼群,这是多么的危险!
我相信有很多人都读过《狼图腾》这本书吧。这本书的作者姜戎也想放狼归山,可人养大的狼带着类似家畜的依赖性,不会捕猎,难以适应大自然优胜劣汰的残酷环境,最终失败。而李微漪却成功了,这件许多人想做但从未成功过的事情,她却成功了,真是一个奇迹!离不开她对小狼格林如母亲般的耐心、呵护,这份善意的温柔深深地震撼了我,让人动容。
读这本书时,我时而冷汗淋漓,时而热血沸腾,时而潸然泪下。当我读到李微漪打算把格林寄养到动物园后却又不了了之,我有些奇怪,为什么不把格林放到安全的`动物园呢?读到后面我才明白,原来作者考察了动物园,发现动物园里的动物们生活并不好,它们更像是囚犯而不是生灵,把一匹骄傲不羁的狼放入安全却没有自由的牢笼里,她是不会答应的。因为狼,天生属于大自然,自由比安全更重要。这是李微漪对小格林独有的温柔。
这本书推翻了人们心中狼凶狠残毒,忘恩负义的恶魔形象,让我们看到了狼最温柔的一面,它属于自然,却也可以是人类的朋友。李微漪是温柔的,格林亦是温柔的,他们让我们看到了自然之中无言的大爱。出乎人性,止于天性。
读《重返狼群》有感篇九
狼与人:对狼的认知实在太少,一见“狼”这个字就胆战心惊,仿佛,狼,如死亡。狠一点,不就是狼么?狼的狠厉,贪婪,残忍,诸多贬义词如影随形,早已在人心中根深蒂固了。那,了解过,威严,睿智,忠贞,无惧,慈爱的狼么?它们是天生的猎手,猎手与侩子手的不同点是,侩子手,只是为了杀戮,而猎手,只是为了活着。格林为了一只捕杀的羊羔,与一群领地狗战斗,抢它的食物,就是在夺命,那是它的本能,有食物,才能活着。它能自己观察微漪的举动,自己学会了开电视,看着电视中的狼捕鱼,自己学会了捕鱼,自己学会利用风向,掩盖自己的气息,用计谋,拼耐力,捕杀野兔……仿佛,它才是一位睿智的长者。在微漪难受时,它会呜咽地哭泣,安慰她,生病时,陪着她,将自己的存粮,与微漪和亦风分享,展现铁血柔情。体现的人与狼之间的情感,似亲情,又似友情,说不清,道不明。
狼与狗:微漪的汪汪,名为狐狸,从开始的狼与狗的对立,到成了一对好兄弟。最惊异的是,与獒建立了深厚之谊,狼与獒,互相对立,格林与獒兄弟们,也是经历了双方的斗智斗勇,经历了一起战斗,才成为真正的一家人。狼与獒对立的定律也被一只小狼打破了。
狼与自然: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此为自然规律,狼也逃不过的。我得知了,每一次在家的狼成员,极为热情地欢迎外出成员的归来,那其中,不仅仅是因为意味着有了食物,更是对它们安全活着回来的欣喜。在外,种种的的不安全因素,天敌的威胁,狩猎时的危险,天灾,人祸,能避开这些灾难成功归来,只能用热情地欢迎,来表达对上天的感激了。
人与自然:在看纪录片时,有一张狼皮大衣,用了620张狼头皮制成,需要620只狼啊。狼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但是,有偷猎者的存在,就算有法律的威胁,又能怎样呢,不然,那件狼皮大衣怎么来的呢?斑羚,麂子,青羊,狍子,鹿子……作为狼的食物的野生食草动物,都是偷猎者的囊中之物,哪还轮得到狼下手?所以狼不得不窥视牧民的牛羊,造成狼与牧民的矛盾更为激化了。最可怕的不是“狼行”,而是“人为”,人类在不停地扰乱自然规律,终究大自然也会“回馈”人类的。
就到此为止了,想进一步了解狼么,翻翻这本书吧。
读《重返狼群》有感篇十
走进图书馆,一眼就看到了它,它静静地立在那里,仿佛在等候我的到来。翻开,埋头就读,爱不释手,舍不得放下。
有人说,《重返狼群》和《小狼小狼》一样,有什么好看的?我确认为,《重返狼群》中一个个真实发生的故事,在女作者李微漪细腻生动的描写手法下栩栩生辉,给人一种十分亲切的感觉,仿佛就发生在自己身边。
虽然时间有限,只读了一半,但我还是能透过字里行间,感受到李微漪对小狼格林的一片真情,她与格林仿佛有着天生的缘分。身为女子,得知有一窝小狼崽危在旦夕,独自一人奔波大半个若尔盖草原,百般周折,救下了奄奄一息的格林。因为舍不得,放不下,才把他带回自己居住的城市,克服一切困难把他养大。
李微漪爱狼,也懂狼。和格林在一起时宛如一个“狼女”。一次,她与格林发生一次危险的冲突——格林毕竟是只狼,不是被驯化的狗。人咬狼,狼抓人,她被格林抓伤了脖子,但还是不忍心剪掉它的尖牙和爪子。因为她深深的知道,这是格林自己的骄傲与代表威严的一面,她爱的,难道也不正是格林的这份野性和不屈么?也许,把自己也当成一只狼,融入到了他们的世界,去尊重他们,爱护他们,关心他们,这才是真正懂狼的人!
《重返狼群》也使我重新认识了狼,他们聪明,他们狡猾,他们霸道强势,天生有着追寻自由与狂野不屈的本性。他们有自己的情感,也有着高贵的灵魂。它们虽是狗类的近亲,却不像狗,心甘情愿被人们戴上锁链,被人驯化,忠诚的跟随人类。格林虽被人类抚养,但一刻也不放弃自我求生的本能,随时会挣脱束缚。宁愿死去,坚决不愿让人给自己带上狗链,爱你,才跟你走,但绝不放弃骨气与尊严。
李微漪选择养狼这条路,是因为她有爱好,她有经验,也是她勇气与胆量的一种体现。我们虽不能像她那样,但可以改变对狼的看法与看它们的角度,也许会有新的发现。
读《重返狼群》有感篇十一
冬天的若尔盖大草原,干净,纯洁无暇,如同初生婴儿般的眼眸。而在这里,将是格林与狼群回合的唯一时机,也是作家李微漪与格林相处的最后时刻。
这部电影的最初,从李微漪收养出生年仅5天的幼狼格林开始,到最终的分离可以说是格林成长的奋斗史,也可以说是李微漪与格林的情感史,李微漪不仅将格林养育长大,还教会他如何去捕猎,如何保持狼的野性,甚至为了能让格林像正常狼一样生活,和他一起来到若尔盖大草原其中的`艰辛,我们常人无法感悟得到,只能通过银频,感受他们在一起时的欣喜,捕猎时的虔诚,和离别时的感伤。
整部电影,最能撩拨我的情思是李微漪与格林最后的分别,与分别20天后的再次重逢,再次分别。也许,很多人会认为,李微漪与格林感情如此深厚,一生都生活在一起,彼此相依,不是很好吗?外面如此险恶,格林永远会面临失去生命的危险,在一起,不是很好吗?可是,正如李微漪所说:“谁都不能为谁铺一辈子的路,格林是自由的,剩下的路该自己走了……”是啊,格林他是自由的,他是狼。是狼,就该属于广袤的草原,就要有野性,就要有自由,不然,他就废了。
格林像是李微漪的孩子,从出生到长大,他们彼此相依,但再深的感情终将面临分离,天下无不散的宴席,我们只能养育自己的孩子长大,却无法阻止他走出自己的怀抱,去到更加广阔的天地,去寻找属于他们的人生。
读《重返狼群》有感篇十二
这是一本以命换来的书,它带领我们,踏着毛主席的足迹,一览面目全非的草原。
野生画家李微漪在若尔盖草原写生时偶然救下一只父母双亡的狼王遗孤,小狼求生的目光触动了微漪内心最柔软的地方,她将它带回了成都。但狭窄的城市公寓禁锢了日益膨胀的狼性,于是,她们重返草原,无论草原多么凶险,但一人一狼,相守相依,倔强坚强,始终向大草原深处走去,微漪在这个过程中不断地训练小狼格林,才有了痛彻心扉的重返狼群!一来到草原,微漪就把稚嫩的小狼放到强大的藏獒群中,这看似是危险的做法,实际是勇敢而智慧的举动。小狼格林在藏獒群中经历了多次九死一生后融入了藏獒群,在与藏獒群相处时可以学习群体生活中必备的本领,也是作为一匹狼必不可少的本领。对于藏獒来说,关起门来狼獒再闹腾那也是家务事,但外人想要欺上门来那绝对不行。和其它獒群的大战里,獒王为了格林遍体鳞伤,丧失了性命。格林在獒王奄奄一息的日子里每日温柔地抚摸獒王,用唾沫融化伤口上的冰霜,于是,某个夜黑风高的时刻,獒王在狼吻的陪伴下安详地离去。那个夜晚,天空中回荡着悲凉幽咽的狼嗥。
这还是人们口中冰冷残酷的狼吗?这不禁使所有的牧民目瞪口呆。狼和藏獒本不是“天敌”,却被人为造就成“宿敌”,格林之所以能被接纳,是因为藏獒是忠诚守家的动物,狼是群体观念极强的动物,它们有一个共同点——重情重义!藏獒以憨厚接纳格林,格林以智慧占得一席之地。
可是,这个时候,獒王的主人却在一旁抱怨:“还什么王,腿也瘸了,耳朵也缺了,本来能卖个好价钱,这下不值钱了,谁还买呀,只能拿去配种喽。”
对有些人而言,饲养动物就是一个商品,只要榨干动物能带给人的所有利益,怎么会在意它们的感情和思想!这样的人对得起藏獒的一片忠心吗?在人的价值天平发生重大倾斜之后,抛却血统、品相、价格与市场的干扰,有些真正的内在价值才弥足珍贵啊。
为了让格林找到它的亲族,格林和微漪来到了寒风凛凛的狼山,一切的食物来源都靠格林,它就像一家之主一样在外拼搏觅食,以此养活它和母亲微漪,它已经习惯了每日给母亲留食;在寻找狼群踪迹时,微漪伤了腿,格林将微漪放置好后,从山的东面为了牵一匹马到山的西面给微漪骑,它花了整整一个半小时;在高原难免不适,微漪早上又不顾格林劝阻去放牧,结果被冰雹淋一天还得了肺水肿,不得不出门寻医,格林每天趴在窗口朝里望母亲,眼神里满满洋溢着无助,它不再回窝,连打雷都执著地趴在窗口听夜里母亲的咳嗽声。微漪看病回来刚下车,格林就远远闻到母亲的味道,跃过两米高墙向她奔去,它绝食已五天,獒王和它的两个好朋友都被卖了。
作为一匹狼,都能如此孝敬母亲,五个月大的它相当于五岁的儿童。当今社会长大后忘恩负义的人还少吗?相比之下,是白眼狼,还是白眼人?从古代著作《儒林外史》到现代的《小红帽》哪一个不在诬陷狼?世界传统意识该被打破了!
其实每一个生物都是一样的,说狼凶,说虎猛,人又杀害了多少动物呢?人为了面子和金钱剥夺六百二十只狼的头皮可是屡见不鲜呢。“不是我要杀,而是我想活”是动物捕食的虔诚,但人却只为了欣赏为了炫耀就让某种动物在这个地球上消失得一干二净。羊本身不是脆弱的,它们拥有坚硬的角与蹄,也是一个强大的战斗者,但被人驯化后就失去了自我。而鹿也不是温柔的,只因它伤害的对象不是人,所以人觉得它是善良的罢了,可对于树来说,鹿是绝对的凶狠。
据说,重返狼群后的格林,因为受到猎人无情的追捕,已经不敢再靠近微漪,但仍在千里冰封的冬天默默地为微漪送食,它的后代纷纷倒在人类冰冷的枪口下,倒在猎人嗜血的冷笑中。中国最大的狼群竟不到十二只狼!
当然,当草原被人类的贪欲笼罩、草原上的动物濒临灭绝时,它也会用一片狼藉回击人类。
人与狼用勇敢谱写了一曲生存赞歌,但愿,它能在你铁一般的心中,波动一丝涟漪……。
读《重返狼群》有感篇十三
故事讲述的是:几年前,李微漪在若尔盖大草原写生的时候,偶遇了一条刚刚失去父母兄弟、出生还未睁开双眼就要断气的小狼,并救活了它。李微漪紧紧抱着孤狼回到城里,给小狼取名叫“格林”,从此视它为亲子,抚养它,陪伴它,领会它,训练它。他们之间建立了深厚的感情。但钢筋水泥的繁华城市不是格林的真正家园,为了让格林成为一只野性十足的狼,李微漪带着格林重回荒原。历经千辛万苦,最终帮助格林重返狼群。
之前,我在一些书中认识的狼是凶残的。读了这本书之后,我觉得狼不仅仅是凶残的,也是有感情的动物。比如,格林的父母是狼王,当公狼死后,母狼每天晚上都到公狼死的地方哀嚎,表达伤心、思念、愤怒的感情。格林也是一只有感情的狼,重返狼群的过程中,在狼山上,缺乏食物,格林从不吃独食,每次都把捕获的食物带回去给李微漪,让我感受到了他们深厚的母子感情。
狼也是非常有智慧的动物。当格林还是一只未睁开眼的小狼崽时,它就会用装死的方法保护自己,储存体力活了下来。当李微漪带它回家时,为了不被发现,小狼崽躺在箱子里一声不吭的装死,才能在城市留下来。短短的时间内,它还学会了用遥控器控制电视。在回到草原后,格林很快跟李微漪学会了捕野兔的技能。格林懂得狡兔三窟,它总是会用爪子先按住一个洞口,把嘴巴伸到另外一个洞口上方,等野兔从洞口窜出来,就以最快速度咬住野兔。有时候它一天能捕到十几只野兔。它真的是非常聪明的狼。
另外,狼也是有尊严的动物。书中写到,公狼受伤后被一群藏獒逼到山洞里,勇敢的和藏獒搏斗,咬死一只藏獒,最后被猎人用刀活活戳死,和敌人战斗到最后一刻。母狼在临死前,为了不让猎人得到完整的狼皮,自己用狼牙把背上的皮豁开了长长的一道口子,宁死也不屈服。而狼王的儿子格林,也继承了父母有尊严的个性。当它和兄弟姐妹被人捡回家后,其他的兄弟姐妹都一个个死去了,格林宁肯饿死也不吃外人给的食物,一直坚持了五天五夜。直到李微漪的一声像狼一样的长嚎,格林以为是自己母亲发出的嚎叫,才开始进食。
读了这本书,我重新认识了狼,它们真是一种有感情、有智慧、有尊严的动物。我们应该尽可能的保护动物,不乱猎杀动物。希望人和动物能互相尊重,和睦相处。
读《重返狼群》有感篇十四
“狼女”是若尔盖草原藏族牧民送给“80后”女画家李微漪的带有身形色彩的藏名,我认为李微漪更配得上“中国第一狼女”的称号,因为她不仅就狼崽,养小狼,野化训练狼,成为将人养的狼训练成野狼得第一人,而且撰写了《重返狼群》——世界狼文化中的第一部由女性当事人自述的纪实体小说杰作。我觉得李微漪真可能成为“李唯一”——中国当代唯一狼女。
最后,我预祝《重返狼群》走遍中国,冲出亚洲,最终成长啸于世界的第二匹中国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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