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承揽合同的法律规定 承揽合同和买卖合同的区别篇一
承揽方:____ 电镀厂(乙方)
1.加工的项目、产品名称、规格 数量 价格、交货期:
2.质量标准:乙方根据甲方提供图纸规定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加工。在加工工艺过程及运输中甲方提供的加工件允许损坏千分之 ,但损坏件必须归还甲方。
3.原料供应:加工用锌块由甲方供应。
4.交货方式:由乙方负责往返运输,运费由乙方自负。
5.质量验收方法:完成加工后由甲方按质量标准验收。
6.结算方式:通过银行托收。
7.违约责任:甲方委托乙方加工镀锌、淬火等,乙方应按规定日期完成;逾期由乙方负担甲方的经济损失,每天按加工产品总值千分之 交纳罚金。甲方未按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乙方加工物品,因而造成乙方停工损失,应按实际损失赔偿。
甲方:____ 纺织器材厂 乙方:____ 电镀厂
法定代表人:____ (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 (盖章)
地址:____ 地址:____
银行帐号:____ 银行帐号: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揽合同的法律规定 承揽合同和买卖合同的区别篇二
甲方:
乙方:
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与乙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合同期内,甲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将空调安装维修等售后服务工作交由乙方完成。
二、 合同期自 年 月日至 年 月日止。甲方可根据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情况,决定合同期满是否续签。
三、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 甲方委托乙方安装甲方指定的空调品牌有
2. 甲方委托乙方安装的具体品牌、时间、数量,甲方根据销售情况和乙方安装能力确定。乙方确保安装能力最低为每日 台。
3. 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的安装技术质量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4. 甲方所售空调必须在货到用户家后及时通知乙方上门服务(支架由 方承担)。
四、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 合同时,需向甲方出示企业法人执照,法人身份证明,空调安装资质等材料,并提供安装工的身份证,上岗证复印件等材料。
2. 乙方必须安排技术合格及其他方面适合安装空调的人员来履行本合同,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空调机安装技术规范》,各类空调牌的《安全操作规范条例》,以及甲方的《安维人员上门服务规范》,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保证安装的技术和服务质量、维护甲方的企业形象和信誉。
3. 乙方必须对其安装工履行本合同的所有行为负责。乙方工人如造成甲方、用户及其他人员的经济和其他损失,须由乙方自行承担。
4. 乙方原则上只在市区区域进行安装,若超出区域安装的相关费用(交通费)由甲方承担。
5. 乙方在安装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退换机事宜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因安装出现的质量问题除外。
6. 乙方工人在安装过程中,必须注意安全问题,如工人发生人身安全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 费用结算(有安装卡结算):
1. 必须在次月5日前向甲方核对上月所发生的空调安装承包费的明细,并在隔月10日前结清所有费用,甲方不得直接向厂家结算安装费,所有空调安装卡的结算必须由乙方和各工厂进行。
2. 乙方向甲方上缴的安装承包费标准:(除卓圩、三树、双庄、井头以外的乡镇)挂机元/台 2p柜机/台3p柜机/台 5p柜机元/台
3.下乡安装空调交通费按10元/台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当天如未能完成甲方安排或乙方确认的安装量,乙方按未完成空调安装卡结算费用的5倍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如服务不规范面引起的用户投诉,经甲方查证属实,乙方按每起50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在合同期内,所售空调不得再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承包,如被乙方发现,甲方须向乙方支付100元/台的违约金。
七、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履行本合同的所有事宜。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承揽合同的法律规定 承揽合同和买卖合同的区别篇三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定做人:____________
承揽人:____________
第一条 承揽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技术标准、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承揽人使用的材料由____人提供。材料的检验方法、时间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定作人提供技术资料、图样等的时间、办法及保密要求:_____________
第五条 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样、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在____日内向定作人提出书面异议。定作人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的_______日内答复。
第六条 定作人(是/否)允许承揽项目中的主要工作由第三人来完成;可以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定作人协助承揽人的事项与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工作成果交付的期限、方式及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工作成果验收标准、方法和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承揽人对工作成果质量负责的期限及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定作人应在____年___月__日前向承揽人(预付材料费/交付定金(大写)______元。
第十二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材料费的,承揽人可以留置工作成果。
第十四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一)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应及时书面通知承揽人并承担由此给承揽人造成的损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定作人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人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定作人:________________(签章)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人:________________(签章)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签章)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合同的法律规定 承揽合同和买卖合同的区别篇四
甲方: 乙方:***空调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深圳市
传真: 传真:0755-
电话: 电话:
联络人:部门: 联络人: 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国家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揽甲方工程等事宜,同意签订本合同并愿忠实履行如后条款:
第一条:工程名称: (下称“本工程”或“工程”)
第二条:工程地点:
第三条:工程范围: (详如本合同图说附件一)
第四条:工程期限:本工程的开工日期为 年 月 日(下称“开工日”),并自开工日起计 60个日历天内完成并通过甲方验收。
第五条:工程总价:人民币
第六条:付款办法
6.1 乙方银行账户:户 名:
银行名称:账号:
6.2 本合同总货款按下列约定支付:
签订合同,甲方应付乙方总工程款的30%,即人民币 ;
热回器及水泵到工地,甲方应付乙方总工程款的40%,即人民币;
工程全部完工在验收之前,甲方应付乙方总工程款的15%,即人民币
工程全部完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同时乙方办妥保修证并签署保证书予甲方后,甲方应支付乙方工程总价之12 %,即人民币.
6.3 保修金条款
本工程不需要缴纳保修金。
乙方同意工程总价之 3 %作为保修金。该保修金待保修期满且乙方已履行全部保修义务时,乙方可向甲方申请无息领回。
本工程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工程承包方或施工方应在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内履行保修义务的,乙方在未缴纳保修金或领回全部保修金后仍需履行保修义务,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6.4 经乙方申请,甲方应当于收到申请3日内核对本工程进度款,七日内核对保修金,并于核对完毕后20日内拨付到乙方银行账户,逾期仍未付款,由此影响之工期予以顺延。
6.5 乙方请领各项工程款应付全额合法发票,并经甲方指定的监理工程师(下称“监理工程师”)会签证明。
第七条:工程价款
7.1 本合同第五条工程总价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材料、设备成本、机具、运费、各种应付税款、搬运费、工资、安装费、一般支出费、利润、保险费、管理费、保修费、工程查验费,以及就本工程所做的试验所需各项费用及其它履行本合同有关的各项成本与费用,甲方应按照有关规定向政府缴纳的一切相关费用除外。
7.2 乙方确认并同意本合同工程总价系属确定价格,乙方不得因工程所需的材料、供应品及设备价格的涨跌,或因与本合同施工有关的工资率及其它成本费用的增加为理由而要求调整,且不得以未充分了解增加成本的因素而要求调整工程价款或请求额外补偿。
第八条:图说附件
8.1 本合同附件、议价纪录表、图样、估价单、施工说明书、工程项目书、工程进度表和乙方的执行计划,暨甲方提供的各项工程图说及规格(下统称“图说附件”),经甲方认可者均为本合同的内容,对双方具有法律上约束力。
8.2 乙方已详细审阅、了解本合同及其图说附件,并经检视工程地点,已充分了解工程位置现状及地质等,并已研判可能影响本工程的各项情况后,乙方同意依照本合同的规定,按甲方核准的图说附件,提送执行计划,包括工程质量管理计划和品质保证计划等,并提供各项工作所需的一切人力、监督、物料、供应品与设备,以完成本工程并提供其它各项服务。
8.3 如遇图说附件均未载明,而按相关政策、同行业技术标准及国家强制性规定为应做的工作的,乙方应按照甲方或监理工程师通知施工,不得借故推诿或要求加价。
8.4 乙方应依本合同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本工程,并负责取得甲方所要求的一切证照交付予甲方。
8.5 图说附件和执行计划的提供日期:甲方将于合同订立时或约定日期,交付其图说附件予乙方。乙方应于合同订立日后三日内交付本工程执行计划予甲方。
8.6 图说附件的保密要求:甲方提供的图说附件及本合同其它条款规定之文件或信息及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了解的有关甲方的商业信息为甲方商业秘密,乙方应维持其秘密性,并采取保密措施,而不得泄露、交付、或以其它方法提供给任何第三人。
8.7 第8.1款所述的所有相关数据,乙方应妥善保存,工程执行阶段甲方及监理工程师若有需要,乙方均应随时提供。
(本条中关于图书附件的约定要注意:1、认真核实工程范围,核算工程量,特别注意工程范围是否在图纸上有明确的标注和说明;2、甲方提供的图书附件(尤其是标注工程范围的图纸)应为甲方签章的原件(必须有甲方签章并注明附件一字样,请注意8。1中“经甲方认可者均为本合同内容”),该原件应在签约同时作为合同附件由我方收管。)
第九条:工程及材料监理
9.1 乙方依本合同执行的一切工程,应随时与甲方和监理工程师协调,并接受其指导监督与管理,同时应避免本合同与乙方其它进行中的工程相互抵触而影响本工程的执行。甲方可决定与本工程施工及进度有关的事宜,包括图书附件、规格及相关文件的解释。监理工程师所做成的裁定与解释不得违反本合同的规定。
9.2 履行本合同之一切工程材料,应经甲方检查合格后方准使用,如甲方认为不合格,乙方应在监理工程师见证下取样送交双方共同认可之检验机构或实体检验,如检验结果为不合格,乙方应立刻调换,因此而发生之搬运、损耗及其它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担。如材料品质或等级不甚明了时,悉依甲方解释为准。
9.3 甲方可指定监理工程师负责监督本工程执行并具有指示乙方的权利。在不妨碍乙方正常作业的情况下,甲方得随时对本工程作业进度及质量进行检查。
9.4 乙方与甲方间的一切函件的正本应送交甲方,副本抄送监理工程师。
第十条:工程变更
10.1 本工程所需材料如有未尽载于图说附件内,但为工程技术或施工惯例所不可或缺者,乙方均应照做,此并非工程变更,乙方绝对不得要求变更本合同工程总价。
10.2 甲方认为工程有变更的必要时,一经通知乙方,乙方应即办理工程变更。该工程变更致工程数量之增减者,其变更工程之价款的计算,仍以原定单价为准;但如系新增项目,则由双方协议新单价。倘因甲方变更计划,乙方需废弃已完成工程的一部分或已订制并制作完成之加工部件且为甲方变更计划所及的合格材料时,由甲方核定验收后,参照本合同所定单价或比照合同签定时市场料价计算之。
10.3 乙方于工程开始执行后,应定期自我检讨其执行成效。若有变更应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变更。
第十一条:履行进度
11.1 乙方应于第四条开工日前,以大图样与样品提交甲方核定。
11.2 乙方应在第四条开工日前三日内,提交甲方核定与本工程各项工作与目标有关的详细工程进度时间表,显示每一细部工程项目的预计开工日与竣工期,乙方应按工程进度履约,定期由甲方验收,且应按照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工程期限,完成符合图说附件所述的每项工作以及全部工程。
11.3 乙方应于每周的次日送交甲方一份工作周报表,包括本工程各分项工作的最新进度时间表,叙明每项工作的现状、完工率、预计完工日期,以及如有迟延者,其迟延原因与乙方赶工计划。
11.4 凡因天候或其它因素致无法如期施工,乙方应无条件以夜工或其它方式赶工弥补,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延长或逾期,且甲方得视需要,随时通知乙方增加工作人数及设备赶工,乙方不得拒绝。
(此条约定过于苛刻,如确实因气候、停水停电,甲方或第三方原因等非我方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我方应有权要求工期顺延,如系甲方原因造成的延误,我方甚至享有追究甲方造成窝工、停工损失的权利。再者,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延误,其提出以夜工或其它方式赶工时,应考虑劳动法对于加工工资方面的约定。建议与对方就此条提出协商,尽量减轻我方责任和成本)
第十二条:施工管理
12.1 乙方应于工程地点明显位置,日间设置具有警示作用的装置,夜间设置照明装置,或加防护设施;对于工地附近人畜及公私财产的安全均应预为防范,工程进行期间如有损及公私建筑、路面、沟渠、街道上下的水电及通讯管线、或私有林木植物及人民生命财产者,统归乙方负责赔偿。
12.2 乙方应派富有工程经验的监工人员常驻于工地,依照工程施工进度时间表,切实执行并遵照甲方的指示照图施工;甲方或监理工程师认为乙所派监工人员不能胜任时,得要求乙方更换之,乙方应立即撤换,并不得借故向甲方要求赔偿。
12.3 乙方所雇的工人必需具有工作技能,倘不善工作、不听指挥或不守秩序,经甲方或其指定的监理工程师通知后,乙方应于二十四小时之内,予以撤换,且不得再用,并不得以撤换工人为理由,向甲方要求赔偿。
12.4 乙方负责所有工人的管理、安全、劳动保护、保险及给养,如有违规行为或侵害他人权益者,概由乙方负责;如工人遇有意外或伤亡情事,也由乙方自行料理,与甲方无涉。
12.5 本工程使用的材料及机具设备,甲方得于进场时检查之,且经认可的一切在场机具设备和新旧材料,未经甲方事前书面同意不得移出工程地点。
12.6 本工程经甲方或其指定的监理工程师,查有与图说附件不符之处,或所做工程草率或材料低劣而不合规定者,乙方应立即拆除,并依照规定图说附件及材料,重予施工至符合规定为止。所有时间及金钱之损失概归乙方负担。
12.7 凡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其它工程及临时设施,经由甲方交由其它承包商办理时,乙方与该承包商,有互相协调合作的义务;如因工作不能协调,而致发生错误、延期、或意外等事情,其一切损失乙方愿接受甲方裁决,并负责赔偿。
12.8 本工程在未经甲方验收并交付甲方接管前,所有已做工程以及存在于工地的机具、材料,概由乙方负责保管与防护。凡一切非人力所能预防,或意外损坏,皆由乙方完全负责。
(乙方依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的,甲方应在7日内作出回应并安排验收,超过15日甲方未作出回应或安排验收的,视为工程验收合格,已完工工程同时视为已移交甲方接管,乙方不再承担保管及防护责任)
12.9 乙方或其人员因施工之过失,造成第三者及甲方或其人员身体或财产上的损害,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12.10 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相关管理规则之规定。
12.11 乙方应保证其施工人员应遵守甲方厂区的规定。如乙方施工人员违反甲方厂区的规定,甲方可要求乙方撤换该人员。
12.12 乙方保证施工队使用的区域,应维持环境清洁,并负保安责任。
12.13 乙方各项施工应符合本合同约定,如有未约定者,则应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施工,如地方部门有更为具体且有利甲方的规定者,则照地方规定施工。
12.14 如涉及隐蔽工程,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未于法规规定时间内验收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打开隐蔽工程验收,如工程有任何不符合甲方规定者,打开隐蔽工程及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无问题由甲方承担。如乙方未通知甲方验收,自行隐蔽工程者,甲方得随时要求乙方打开隐蔽工程验收,由此产生一切费用,含打开隐蔽工程、验收费用等,由乙方承担。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方可继续进行其余工程的施工。
12.15 乙方不得基于任何原因就本工程之一部或全部,包括已进场的或使用中的材料、设备主张任何抵押权、质权及留置权。
12.16 乙方应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由乙方自行负担。
第十三条:工程验收
工程全部完工,乙方应将所有设备,一律迁移工地外,并清扫工地始得申请甲方验收。工程验收时,如甲方认为有开挖或拆除一部分工作,以作检验者,乙方不得推诿,并负责修复,涉及之费用比照第十二条、第十四条规定执行。乙方应保证工程完工质量符合施工图说附件、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标准及其与工程质量相关的文件标准。如工程或工作须经政府有关部门检验的,应当由政府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工程验收时如有与图说附件及其它文件不符或未经政府有关部门检验合格者,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期限内无偿完成修理或者返工、改建(“修理或者返工、改建”本条“整改”),该工程经过整改后,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除依第十五条规定给付甲方违约金外,并赔偿甲方所遭受的损失。对该工程的无偿整改,乙方如有任何迟延,甲方可将该工程的整改另行委托其它施工方承担,乙方不得有异议,乙方除承担该其它施工方整改工程费用外,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所遭受的损失。该整改工程费用和违约金及赔偿甲方的损失,甲方可在乙方未领工程款内扣除,乙方不得有异议,如有不足,乙方仍应负责清偿。
第十四条:品质条款
14.1 乙方应当保证有承包本工程之资质,并取得所有相关许可证照。
14.2 乙方必须实施工程品质管理制度,符合国家工程品质管理标准及各地区相关部门相应的建筑施工标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其它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14.3 乙方应设专门负责的工程品质管理组织,其负责人须具有品质工程师训练合格及相关权利范围。
14.4 乙方于每一细部工程完成后应由其品质管理组织自主检查后,方得根据工程进度表及图说附件等相关数据,提请甲方及其监理工程师审查。工程不合格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限期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如在限期内未完成,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第十九条解除或终止合同。
14.5 乙方应保证工程品质符合健康、安全、可靠度等标准。
14.6 乙方应每年办理一次全面性稽查,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自然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第十五条:违约罚款
乙方如违反第四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六条或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期限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照工程总价仟分之壹计算,给付甲方违约金,此项违约金,甲方得在乙方未领工程款内扣除,如有不足,乙方仍应负责清偿。
(1、 甲方如违反本合同约定之任何付款义务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照工程总价仟分之壹计算,给付乙方违约金,此项违约金如不足以赔偿乙方损失的,乙方仍应负责清偿;
(2、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窝工、停工、待工的,甲方应按每日 元向乙方计付损失费用;
(3、 如甲方变更或增加工程范围、工程量的,甲乙双方除另行协商变更或增加工程量的工程款计价方式外,对于该部分工程款的支付期限也应另行协商确定,甲方如延迟支付的,按照上述第1条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保修期限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另行签订保修协议,乙方应按照保修协议提供保修服务。如未另行签订保修协议,本工程的保修期限自甲方正式验收合格之日起为期 贰 年,另关于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的保修期为贰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贰个采暖期、供冷期,工程屋面漏水、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渗漏的保修期为伍年。于保修期限如本工程一部分或全部漏水、走动、裂损、坍塌或发生其它损坏时,乙方应于甲方通知期限内按照图说附件,负责无偿修复,如有迟延,依第十五条的规定给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造成的损失。
第十七条:工程保险
乙方应依法为其从事危险作业的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自付保险费,并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交付该保险的保险单复印件予甲方存查。另关于本工程的保险约定如下:
本工程未约定保险条款。
本工程由甲方向国内保险公司办理工程一切险及第三人意外责任险。出险时,乙方需保护现场、拍照留存、及时通知甲方;并应协助甲方申请保险、查勘取证、提供相关证明和单证,全力配合甲方处理理赔事宜。
第十八条:税捐条款
因本合同所发生的税款,由甲乙双方依法律规定自行负担。
第十九条:解约条款
19.1 乙方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甲方得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一部分或全部:
19.1.1 乙方有破产之虞、进行破产或破产和解的程序。
19.1.2 乙方有转移资产、抽逃资金、工人及设备数据不足及其它丧失履约能力之情形者。
19.1.3 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规定,经甲方限期改正而未改正者。
19.1.4工作草率、偷工减料或不听从甲方的指示者。
19.1.5 乙方违反其它任何条款或图说附件说明,甲方认为其不能履约者。
19.2 如本合同经甲方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立即停工,负责遣散工人,清理现场,并于甲方通知后,五日内撤离工地。且任凭甲方以任何方式,将全部或划出一部分工程,改交他人承揽或施工,对此乙方不得异议,且应积极配合甲方办理工程报建等相关项目的变更登记手续。
19.3 如本合同经甲方解除或终止时,甲方因此所受一切损失,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期限内负责赔偿。
(如因甲方延迟支付任何应支付款项超过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一部分或全部,乙方并可以撤回已运至工地之材料和设备及人员,由此造成本工程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因此所受一切损失,甲方应负责赔偿)
第二十条:不得转让条款
20.1 乙方在本工程正式完成交接予甲方前,无论已完或未完工程,或已运入工地的工程材料均不得转卖、转让或贷与第三者,或以供抵押及其它担保,但经甲方书面同意者,不在此限。
20.2 乙方对本合同、本工程及由本合同所生的权利,除经甲方事前书面同意,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外,不得将本合同及本工程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予第三者:
20.2.1 由甲方指定之一部份专门工作,或必须持有某种机具使能完成施工的工程。
20.2.2 一部份专门工程转包后显然对工程有利者。
第二十一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乙方依第十六条或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保修责任止。在本合同期限内所生的权益,于合同届满日或解除或终止后,仍为有效。
第二十二条:管辖条款
甲乙双方同意由本合同所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以甲方营业所在地的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如甲方营业所在地不在本地的,此条款不能接受)
第二十三条:通知条款
23.1 双方通知可以电话、电报、传真、电子邮件、edi、信差、挂号或快递等形式进行。各方书面委派的工地代表可为签收通知之受送达人。
23.2 接收通知地址以合同前述所列地址或双方书面确认的地址为准。以邮寄方式通知的,自通知交邮第三日即视为已送达并发生送达之效力。
23.3 本合同壹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第二十四条:附则
投标文件或图说附件若与本合同有抵触时,以本合同为准。
立合同人:
甲方:乙 方:
有权签字人:有权签字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揽合同的法律规定 承揽合同和买卖合同的区别篇五
签定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定作方(甲方):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方(乙方):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签定本加工承揽合同,并严肃履行。
品名
规格
单位
数量
加工费
单价
金额
定作方供应原材料:
原材料
规格
单位
数量
日期
成品单位耗用量
1.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产品检验标准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货地点及运输办法、运杂费用和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货款及费用结算办法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承揽合同的法律规定 承揽合同和买卖合同的区别篇六
定作方:
承揽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关于承揽方按照定作方的要求完成器械安装,定作方支付报酬事宜,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双方主体情况:定作方是销售洁具、灯具、自动晾衣架、热水器、抽油烟机、浴室柜、挂件龙头等器械的个体户(或公司),承揽方承诺自己具有国家强制规定的安装器械的相应资质。
承揽标的:洁具、灯具、自动晾衣架、热水器、抽油烟机、浴室柜、挂件龙头等器械的运输、安装、维修等。
承揽方式:定作方提供需安装的洁具、灯具、自动晾衣架、热水器、抽油烟机、浴室柜、挂件龙头等器械,承揽方在定作方指定的地方接收器械后,于定作方指定的期限内将器械运输并安装到指定的地方,经验收合格后支付相应的报酬。
承揽选择:定作方在完成器械销售后,将电话通知承揽方需要完成的安装任务,若承揽方答复不能完成安装任务时,定作方可另行通知第三方完成安装任务。
安装、交通工具:安装过程中所需的安装工具、运输器械过程中所需的交通工具由承揽方提供,且承揽方应保证运输器械的驾驶员有适格的驾驶资质。
承揽方在安装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器械的说明书进行合理的安装,不能对器械以及定作方客户(即器械购买方)的其它物件产生损坏,若有损坏应按市场价进行赔偿。
承揽方在安装过程中发现器械有质量问题的,应当在发现之时起24小时内向定作方更换同等型号的器械;如未及时更换,定作方有权不支付报酬,承揽方还应赔偿给定作方造成的损失。
验收标准:承揽方应按照器械的说明书合理地进行安装,并以通过定作方客户的验收合格为准。
报酬组成及标准:具体由运输费、安装工具费、劳动报酬、适当利润等部分组织。报酬标准结合定作方指定安装的器械不同、安装地点远近、安装期限等因素,双方另行协商。
报酬结算:承揽方完成安装并通过验收合格后,即可向定作方结算相应的报酬。
1、本合同为继续性合同,适用于承揽方按照定作方的要求完成安装任务;不适用于承揽方按照定作方客户的要求完成安装任务。
2、承揽方在完成安装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自身损害的,定作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双方确认:定作方对承揽方的定作、指示或者选任均无过失。
3、承揽方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安装任务,未经定作方同意,不得将安装安装任务交由第三人完成。
4、承揽方得以定作方未支付报酬为由,对定作方的器械进行留置。
5、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6、本合同一式两份,定作方、承揽方各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定作方(签字或盖章):
承揽方(签字摁印):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承揽合同的法律规定 承揽合同和买卖合同的区别篇七
委托方(甲方)
承揽方(乙方)
依照《合同法》、《广告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制作承揽内容
1.1项目:
1.2项目内容:
1.3工期要求:
1.4其他要求:
第二条、制作费用
2.1费用明细:乙方按照甲方标准完成相关项目制作及安装要求,待甲方验收合格后,按项目结算相关费用。
第三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3.1甲、乙双方为委托方与承揽方关系,甲方无义务为乙方提供任何安全责任保险及福利。
3.2乙方在广告相关制作、安装时,必须规范操作,不得违章作业;乙方需做好相关安全措施,以确保人身安全。
3.3合同期间,乙方各种工具、设备等均由乙方自备。广告项目使用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防护设施,乙方必须按时进行安全检查。交通工具、设备和工具的维修与保养费用,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及乙方雇佣的临时工、民工或劳务协作者,在各项目执行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承担,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连带责任。
3.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
承揽合同的法律规定 承揽合同和买卖合同的区别篇八
定作方:_________(简称甲方)
承揽方:_________(简称乙方)
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下列条款,共同信守。
1.产品的质量、包装、加工方法:
_________。
2.原材料的提供以及规格、数量、质量:
_________。
3.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_________。
4.验收标准和方法:
_________。
5.结算方式:
_________。
6.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都要承担违约责任。
(1)承揽方的违约责任:不能交付定作物或完不成工作,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_________%或酬金总额_________的违约金。
(2)定作方的违约责任: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和设计等,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中途解除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_________%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_________%的违约金。
7.双方约定的其它条款:
_________。
8.以上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应以书面协议,作为附件。
9.本合同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10.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正本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副本送工商行政管理局存查。
11.本合同有效期限:从双方签署之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定作方(盖章):_________ 承揽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揽合同的法律规定 承揽合同和买卖合同的区别篇九
委托方:_____公司
签订地点:
受托方:
签订时间:
标的、数量、价款:
1、验收标准:按双方确定的样品验收。受托方须将送货单随货同行,并将送货单及物流单一起交给委托方收货人员,内容包括商品名称、单品规格、单品件数及单品数量,按委托方提供原样验收,如果由于质量问题造成损失由受托方负责赔偿,并执行相关行业标准。
2、质量要求:应提供盖有鲜章的出厂检验报告单(包括质材、检验依据、执行标准等),特殊产品须有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随货同行或提前送达)。
3、结算方式:委托方支付30%预付款,收到货验收合格入库后再支付60%,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留待下次合同履行时支付,但时间不超过45天下单,如未下单即付清上笔合同10%尾款。
4、包装标准:货物外包装必须在外包装的醒目位置整齐标注,内容包括商品名称、单品规格、单品数量(每层数量_数/每排数量_数)。
5、(交)提货方式及地点:委托方厂房内。
6、运输方式及到站(港)和费用承担:受托方承担。
7、交货地点、日期及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发货,逾期按合同总额1%支付违约金。
8、保密条款:双方应当对本协议内容、因履行本协议或在本协议期间获得的或收到的对方的商务、财务、技术、产品的信息、用户资料或其他标明保密的文件或信息的内容(简称“保密资料”)保守秘密,未经信息披露方书面事先同意,不得向本协议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本保密义务应在本协议期满、解除或终止后仍然有效。因商业秘密泄露给委托方造成的损失由受托方承担,同时委托方有终止一切合作的权力。
9、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被告方地法院提起诉讼。
10、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后制定,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传真或扫描件有效)
委托方:___公司
受托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表:
委托代表:
传真: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地址:
传真: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揽合同的法律规定 承揽合同和买卖合同的区别篇十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和为了保证全面地履行各自的义务,一致签定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1.1本合同标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价、质量、数量、材质及其它技术参数(详见专有条款内约定)。
2.1合同总价款:详见专用条款约定(含税)。
3.1以最终确认的样品实物为准。
3.2如有补充要求,以签章的书面文件为准。
4.1交货时间:按甲方指定时间交货,以书面的发货通知为准(详见专用条款约定)。
4.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以书面的发货通知为准(详见专用条款约定)。
4.3运输方式:汽运(详见专用条款约定)。
4.4运输、装卸由乙方负责,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4.5运输途中设备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5.1按照乙方常规包装标准。
5.2甲方对包装另有要求的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6.1乙方交货之日起天内,由乙方负责免费安装并摆放到位交付使用。
6.3乙方安装人员差旅费、食宿费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6.4在乙方安装过程中,甲方提供所需的工作场地、安装的设备供电等其他满足安装必要的配套服务。
7.1验收方法:以本合同第3条进行验收。
7.2乙方应当在验收之日前2天通知甲方验收。或甲方应安排人员在货物完成摆放后2日内完成验收。最终以甲乙双方签字的送货签收单据作为验收合格依据。
7.3异议期为合同标的安装摆放完成之日起3天。异议期内甲方未提出异议或未办理验收手续,都被视为默认产品验收合格。产品的内在质量由乙方承担质量保修义务。
8.1付款方式
①合同签订后,甲方在3天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即元整(大写圆整)。
②合同标的签收后3天内支付合同总额的70%,即元整(大写圆整)。
8.2上述款项采用银行转帐的方式支付到乙方以下帐户: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甲方:
乙方:
承揽合同的法律规定 承揽合同和买卖合同的区别篇十一
甲方(定作人): 乙方(承揽人): 住址: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甲方拟装修房屋一座,位置在富民县大营镇大营村330号,由乙方负责承揽全部装修工程,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平等协商,双方自愿签订本装修承揽合同。
一、双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加强对其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管理,遵守安全操作,安全施工,为施工人员配备安全帽、安全绳、安全网等安全用具。由于乙方人员的故意或过失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2、甲方负责提供砖、水泥、沙子、水源、电源、内外墙砖、铁丝、地板砖等建筑装修材料。根据施工进度,乙方应提前5天通知甲方购买所需材料。
3、具体装修工程为乙方承包整栋房屋全部内外粉墙,内外墙面积贴瓷砖,过道砖、卫生间贴砖、地板砖、楼梯砖、屋顶贴小瓦等全部建设,连同搭建所需全部脚手架。
4、乙方具有从事房屋装修的成熟经验,负责施工建设并交付建设成果。当事人明确,双方不存在雇佣关系。
5、施工机械以及模板、脚手架等所有劳动工具由乙方自带,费用由乙方自理。
6、乙方所属人员的工资报酬由乙方负责支付,与甲方无关。
二、质量和工期要求
1、工期从20xx年3月1日开始建设,到20xx年5月31日止,工期为92天。在约定的工期内,施工时间、施工进程由乙方自定。
2、乙方应当本着保质保量的原则,加强质量管理。
3、甲方发现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有偷工减料、工作不负责影响房屋质量等行为时,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或整改。
4、房屋建成自交工后壹年内,甲方发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必须及时进行免费维修。
三、付款方式
1、工程款结算方式:以建房面积计算,每平方米人民币元。
2、付款时间:第一次付款在施工开始后 工程过半支付第二次付款在房屋竣工并经甲方验收后 15 天内给付。
3、乙方质量保证金为全部工程款的5%。竣工一年后支付给乙方。
四、违约责任
1、由于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的,乙方要进行修理、重作;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因乙方原因导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乙方应承担违约金 元,并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乙方若无视甲方的合理要求,或者采取消极怠工和延误工期等做法为难甲方,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违约金元。
3、在乙方无违约行为的情况下,甲方若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应当承担违约金
五、争议解决办法
1、发生合同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
2、如协商不成,双方可将争议提交富民县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六、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以上合同,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如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此协议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揽合同的法律规定 承揽合同和买卖合同的区别篇十二
签订日期: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揽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1.品名、规格、数量、价格、交提货日期
品名
规格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分期交(收)货数量超欠幅度%月月月月月总金额(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____
2.质量标准、验收方法及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原材料来源及互利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交(收)货方法、地点及运杂费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货款结算时间及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包装要求及包装物回收办法、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不可抗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11.本合同在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违约,双方都有权向仲裁机关提出书面申诉,要求调解、仲裁处理。
12.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承揽人:法人委托书号码__
营业执照号码定作人:_________________
法人委托书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承揽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定作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20__年_月_日
承揽合同的法律规定 承揽合同和买卖合同的区别篇十三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格力商用空调设备销售及安装。
2、开工日期:定货**天设备到达施工现场。
安装施工工期: **天
3、技术指标: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制冷面积为***平方米。
a、 制冷、制热运行室外环境温度范围为:-15℃—+43℃。
b、 冬季室内温度达到16℃,夏季室内温度达到26℃-28℃。
第二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1、合同语言:中文。
2、适用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
3、验收标准、规范:按国标、部标有关标准和审核验收规范。
第三条 合同总造价: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1.预付款数额为供货合同签订后7日内付**%;
2.货到工地现场经验收后付**%;
4.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经监理方会同甲方签字认可后付**%;
5.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 甲方工作及责任
1、确认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
2、水、电等施工管线进入施工场地;
3、授权委托现场监理公司,负责协调现场及乙方工作。
4、甲方将室外机的电源提供至室外机旁。
5、提供施工用电。
第六条 乙方工作。
1、该工程为乙方总包模块水冷式中央空调工程。即货物的供货及施工、安装、调试、检测。
2、该工程包括室内风机、风管及配套设施的供货及安装。
3、按格力厂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施工。
4、施工防护工作的要求:按**省建筑工程施工防护措施规定执行。
5、成品保护的要求:做好安全防护措施,负责设备、材料及系统的看护管理。
6、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按工段进 行清理打扫卫生。工程竣工验收前彻底清除一切垃圾并将垃圾送至到指定垃圾场。
7、乙方应服从工程总包单位的现场管理和监理部门的质量监理督。
8、乙方应严格遵守和执行招标原件和投标承诺的各项条款。
9、乙方应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在施工中若发生人身伤亡事故,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七条 检查和返工:按工段计划要求进行初检试压验收,如不符合安装质量,必须返工达到验收合格,返工责任及经济损失一律由乙方自负。
第八条、隐蔽工程中间验收
中间验收部位和时间:按设计图纸和工程施工进度的要求和时间执行,验收所有隐蔽系统合格后,再进行明工程施工。
第九条 试 机:甲、乙双方派员共同参加试机,试机时间甲乙双方共同商定。
第十条 验 收:工程验收日期双方协商而定。甲乙双方共同派员参加现场验收,验收标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乙方提供的产品样本的技术参数进行验收。
第十一条 设计变更: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方案及图纸进行施工,如施工中甲方对施工方案进行较大的调整,需根据工程量及材料用量追加增减工程款(所有变更需经甲方施工负责人及监理部门签字认可)。
第十二条 确定变更:根据变更的具体情况,双方确定后再补充协议。
第十三条 保 修
1、保修内容、范围及时间:整个空调系统保修期为**个月。
2、*年内免费上门保养服务。
3、终身维修,并按成本价格随时提供格力设备的备品备件。
第十四条 安全施工 :财产安全、施工环境安全保护,施工人员安全等,一切由乙方负责,如发生安全事故,一切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损失由乙方自理。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认定标准:6级以上地震;7级以上持续4天以上的大风。
第十六条 争 议
1、未尽事宜的解决:本合同未尽事宜和工程量调整,可经双方协商一致后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通过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也可通过法律诉讼解决。
第十七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1、合同生效的日期: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2、合同终止的日期:本合同至本工程无质量问题,双方办理完所有经济手续后,自行终止。
第十八条 合同份数
合同文件共计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
第十九条 合同签订日期和地点
1、本合同签订的时间:**年12月31日
2、合同签定的地点:
第二十条 双方需要说明的事项
1、本合同签定的依据为设计图纸,如设计图纸发生变更,合同也将随之发生变更。
2、乙方提供的产品样本做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乙方(章)
地 址:地 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承揽合同的法律规定 承揽合同和买卖合同的区别篇十四
定作方: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承揽方:签订时间:
一、加工标的
货物名称
型号
面料
颜色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金额
交货地点及期限
交期:
出口国:
合计人民币(大写)
按实际金额结算 单价含线 税 封箱带
二、定作方提供材料(若定作方提供材料,则必须填写)
材料
质量
数量
提供日期
消耗定额
面料.里料
一等
按定单数量
到位
按实际排版单耗
三、承揽方应当在收到定做人提供的材料后应立即组织人员依据行业标准进行检验,提出异议期限为7天;定作方委托承揽方采购面料、里料、辅料的,承揽方对所采购物品的质量负责,应该得到定作方的书面确认方可开裁。
四、加工物品的技术标准及质量以定作方指示书、确认样的要求为准。物品加工其他特别质量要求:按相应的出口产品的检验标准和sn/t1649 的标准验收。
五、承揽方发现定作方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在3日内向定作方提出书面异议,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负责,定作方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的7日内答复。
六、加工物品的包装按定作方的要求。
七、未经定作方书面同意,承揽方不得擅自将合同所约定的定作任务或部分定作任务转移给第三方完成,否则将构成违约,定作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给定作方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八、承揽方负责将定作物品送至定作方指定的地点。(定做方自提)。
九、承揽方应该在货物生产完成后、出运前组织进行验收,验收标准为客户最终确认样及确认意见标准。由于承揽方逾期交货、货物的质量问题等原因引起的索赔和其他责任由承揽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客户索赔、因交货期推迟而引起的空运费等)。
十一、付款方式:内部结算。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1、在加工制作期间,定做方有权随时进入承揽方的工作现场进行必要的监督检查,
2、双方对质量标准确认以封样为准,双方各保留封样,由承揽方无偿提供。
3、若由定作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任务完成后,承揽方必须将剩余面料、二等衣服等送达到定作方指定地点。
4、用料按定作方要求,超出不允许裁剪,按最省的排料。
5、最终产品质量必须通过定作方验收,由于承揽方原因造成定作方二次加工、二次出运和退货索赔等一切损失均由承揽方承担。
十三、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约的应承担违约责任,除应承担因违约给非违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外还应赔付合同价款30%的违约金。
十四、如有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定做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定做方:
代表人:
时间:
承揽方:
代表人: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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