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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篇一
x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文件和会议精神,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决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实践活动为主线,积极开展学习强国,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基层依法治理,进一步推动x普法规划全面落实,不断提升全民普法工作水平,努力建设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法治建设情况。
(一)领导重视,切实把法治建设摆在重要位置。
一是局党委中心组研究学习法治建设。局党委中心组学习贯彻习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准确把握法治政府建设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战略地位,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理论素养和运用理论指导实际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二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明确按照“应出尽出”“人事对应”的原则,落实我局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体现了我局牢记为人民谋幸福的初心,落实“民告官要见官”的决心和推进依法行政的信心。x年,我局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已达x人次。三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并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全市法律知识培训和执法证考试,使执法人员的执政率达到x,从而保证执法主体的合法性。
(二)加强宣传,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
一是现场咨询,“x全国土地日”我局紧紧围绕“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这一主题,在市中心的新建广场,设摊开展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政策现场咨询活动。二是专项宣传,我局在局机关、各基层所事业单位、办事窗口及全市重点地段通过挂横幅发宣传册的方式,广泛宣传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三是走进校园,“x地球日”和“x测绘法宣传日”,我局走进校园通过科普学堂、知识竞赛、校园定向等校园科普活动,鼓励青少年群体从小树立保护地球母亲和维护国家版图的意识。四是深入社区,参加社区志愿者活动,开展法治宣传。
(三)强化监督力度,努力保障法治建设有效推进。
设备配置,提高执法信息化水平。合理利用在全市x个废弃矿山点安装的x个监控摄像头,实行x小时监控,实时掌握动态,开启了“互联网”+矿产资源监管模式,有效遏制了非法开采的不良态势。我局推行落实《x》,给执法人员配备了执法记录仪,保障了执法与取证同步,便于固定证据,还原真相,同时,有利于保障执法人员权益,震慑违法当事人,同时破解法律文书送达难问题。三是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为了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x月份,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我局随机抽取了x份行政处罚案卷、x份行政许可案卷进行了评查,不合格案卷数x件,自查情况总体良好。
(四)推进执法工作,全面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
一是加强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建立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件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对拆除建筑等处罚及时移送法院进行裁决。二是建立与综合执法局等协作配合制度,加强违建执法检查力度,今年我局向综合执法局做好违法建设移交x件通过各种渠道审批、检查、信访和规遥感等获得的违法建筑处理联系单。同时配合我市“基本无违建市”创建工作,通过“三改一拆”日常巡查、督促、约谈等途径,及时制止既有土地上的违法建设,引导和指导建设单位按规定办理规划手续。三是对疑似违法图斑通过实地走访和查阅资料等多种途径进行了比对核实,及时移交当地乡镇街道、综合执法局,抄送三改一拆办。
二、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一)依法行政总体水平尚有待进一步提高。
机构改革后,我局承担起原国土、规划、农林的林业与海洋业务,行政任务加重。但依法行政整体发展水平不平衡,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和问题的能力还有所不足。依法行政整体水平不断提高,但发展不平衡。尤其是镇(乡)、街道分所,各类行政、下沉执法事项尚未厘清,依法行政总体水平尚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尚待完善。
机构改革后,我局行政权力更加集中,原来分散的行政管理职能的整合,审批事项、审批环节的进一步优化和精减,以及批后管理、执法监督的落实,是目前依法行政所要解决的问题。
(三)行政执法力量不足。
由于机构改革,我局工作人员、岗位进行调整、轮岗,产生了对一些业务的不熟悉的问题,特别是基层所执法人员不足,对行政执法带来了新的挑战。
三、
下步工作和措施。
全面贯彻落实《实施纲要》部署的工作任务及《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明确的工作要求,围绕局中心工作目标,积极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下步继续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增强建设法治政府的责任感、紧迫感,将继续认真学习贯彻习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准确把握法治政府建设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战略地位。在机构改革期间,推进执法力量下沉,单位领导带头进行一线调研,通过走实地走访、组织座谈等方式,充分了解基层执法内容、现状、困难,制定游针对性、切实可行的的工作机制,梳理基层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等,从而扎实推进执法重心下移工作,创新执法方式,推动自然资源执法水平提高。
二是建立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落实《x》,继续完善决策制度,规范决策程序,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积极推进x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执法监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工作,做好行政处罚决定内容的网上公开,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政府公信力,努力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
三是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目前我局机构改革已基本完成,改革后各职能科室、事业单位、基层所工作人员已到岗到位,因职能增加,人员轮岗,原在不同岗位的工作人员,亟需新业务技能的培训,我局近期将对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业务培训,重点培训涉土涉矿案件的查处和案卷的制作。
四是推进“互联网+监管”,推动“x”掌上执法的应用。按。
照国家“互联网+监管”总体要求和省市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部署,根据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x》和x市局的相关要求,积极推动掌上执法的应用,我局通过各业务科室认领,逐步将所有批后管理、事中事后监管事项和行政执法检查事项等纳入监管平台,截至目前,账号开通已有x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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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篇二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简行政权力、简化办事程序、压缩办事时限。一是推进减政放权。根据法律法规调整和国务院、省政府决定,调整行政权力161项,其中取消行政许可事项17项、下放2项、承接35项。二是优化审批流程。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行业许可审批时限压缩至2个工作日以内,新注册企业审批时限减至30分钟,全市新增市场主体2.7万个、网上注册企业增长81.9%。三是强化“互联网+”服务。按照打造与百姓和企业互动的政府在线服务要求,进一步完善“一屏妥”手机app审批软件的使用和推广,不见面app审批达到20%,全年网上和“一屏妥”手机客户端办理审批业务4153件。四是加快流程再造工作。对全市1172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流程再造,减少环节369个、精简材料388件、累计压减时限4525天。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马上办”事项337项、“网上办”事项366项、“就近办”事项90项、“一次办”事项765项,政务服务事项基本实现“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篇三
我局党组会、行政办公会及专题会议多次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同时,组织开展了宪法、《准则》《条例》、城乡规划法等党内法规及专业理论学习,邀请律师、专家组织举办了了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报告会、民法总则等专题讲座;组织机关干部开展了“以案说纪”警示教育活动;组织了全市城乡规划督察员培训和新测绘法的宣贯和前沿技术培训;在规划局扶贫点网新村开展了法治宣传文化下乡活动,对城乡规划法、测绘法、民法总则进行了大力宣传。强化了村民的法治意识。同时按法建办要求组织局机关参加了2020年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活动,学习参考率达到100%。开展了平安法治建设知识测试、按要求在湖北省政府法治信息报送系统上报送法治建设信息、组织规划局全体干部职工关注法智今微微信公众号达到全覆盖。创建了法治文化园地,开展“读书学法”,为机关公职人员提供了必要的法律书籍和学习资料,将法治建设融入到规划局机关。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树立了测绘地理信息法治建设新的里程碑,7月1日前后,在办公楼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了宣传口号,制作了宣传展板4块,印制了宣传手册100份,在门户网站上将新《测绘法》全文予以刊登。为迎接8.29全国测绘法宣传日,8月24-25日,xx市测绘地理信息局组织了新《测绘法》宣贯及前沿技术培训活动。省测绘地理信息局总工杨建明,中国测绘科学院地理信息系统研究所所长马照亭,省测绘局专家,各县市测绘局分管领导和测绘科负责人,xx城区测绘资质单位负责人参加了活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按照市普法办要求,市规划局联合xx规划分局参加了在xx区马山镇文化广场举办的12.4国家宪法日乡村法制文化大集活动,通过悬挂主题横幅、设立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宣传法律法规,现场解答群众咨询,发放各类宣传资料450份,宣传品200套,还开展了法律知识有奖竞猜活动。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篇四
坚持把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全市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纳入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进行整体谋划、统筹推进。一是压实主体责任推动落实。坚持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按照“规定动作再细化,自选工作有特色”的基本思路,印发了《xx市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方案》,强化县级政府58项核查任务和其他单位50项核查任务落实,在强化日常考核评价同时,又通过看资料、查案卷、登网站等方式,对10个县(市)区政府和市直65家单位进行了考核。二是扎实开展活动推动落实。按照要求印发了《关于落实“法治建设年”工作任务实施方案》,明确了14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和44项的具体工作措施,细化责任分工,确定完成时限,圆满完成了省督导迎检工作。三是强化问题整改推动落实。按照省人民政府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整改要求,从摸清案件底数、逐项分析原因、建立问题清单等具体措施入手,进一步加大问题整改力度,持续督促责任单位按整改时限要求完成整改任务,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持续向纵深推进。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篇五
严格按照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一是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定。2020年,市政府共召开11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召开市长办公会议10次,市政府专题会议58次,全部按照法定程序出具了会议纪要,并对相关要件进行了存档,切实做到程序严谨、资料齐全、合法合规。开展会前学法7次,不断提升市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二是严格履行决策法定程序。对未经法制机构审核的事项,一律不允许提交会议讨论。严格程序关,对拟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决策的事项,会前先征求市级领导、有关部门意见后,再经由市法制办把关并出具审查意见,最后提交会议讨论。市政府专题会议原则上邀请市法制办派工作人员全程听会,并对其会议纪要内容进行严格把关。三是充分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充分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镜泊湖游船实行特许经营的行政决策时,邀请市政府法律顾问对游船实行特许经营的合法性等争议问题进行论证,为政府决策提供可行性的意见和建议。四是完善决策风险评估机制。重大行政决策前认真执行风险评估规定,制定《xx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过程中,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决策可能产生的风险进行评估。五是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实行制定机关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制发规范性文件均严格履行规定的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全年共印发规范性文件45件,100%符合法定要求和程序,县级政府及市直部门报送备案规范性文件213件,均符合法定权限和程序。全面清理不适应我市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规范性文件,废止规范性文件26件,应予重新制定规范性文件16件,保留规范性文件112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了保留、应予重新制定、废止的市本级规范性文件目录。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篇六
2020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司法局的具体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以及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工作安排,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来宾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围绕自然资源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目标,推进行业管理体制改革,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不断深化法治自然资源建设,推进自然资源各项工作逐步纳入法治轨道,法治自然资源建设成效明显。现将我局法治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1.强化党的领导,认真履行法治建设工作职责。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成立了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属各执法单位和各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全面推进自然资源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定期研究和听取工作汇报。
2.科学谋划部署,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根据《2020年来宾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对年度重点任务进行安排部署,将各项职责完成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考核和年度效能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依法全面履行自然资源管理职能。
1.推行权责清单制度。编制并完善了“象州县自然资源局权责清单”,构建了职责定位清晰合理、履职程序便捷高效的职责体系和科学有效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随着国家法律、法规的调整,对权力清单进行动态调整。
2.扎实推进政务服务。截止目前,我局有110项依申请服务事项纳入广西政务一体化平台,同时,持续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工作,对事项要素信息进行动态调整,确保办事流程的通畅。
3.全力推进依申请事项“一窗受理”。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县自然资源局服务窗口,集中受理我局110项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对窗口派驻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同时,进一步梳理办理事项,明确办理条件、办理依据、申请材料,编制服务指南。
4.提升群众满意度和社会公信力。
1.高度重视合法性审查工作。一是在各项重大行政决策文件的制定过程中,严格按照调查研究、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制定政策文件。二是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提供自然资源管理活动全过程的专业法律服务,有效防范决策风险。
二是及时进行规范性文件清理,经清理,有2个文件因为不符合我县当前的形式,出台新的文件后予以废止。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2020年以来,在“信用来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网及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行政许可18条,行政处罚决定5条。
对现场执法、调查取证、举行听证、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执法过程,根据实际进行相关环节的音像记录。我局按要求配备执法设备(执法记录仪、录音笔、照相机、摄像机、手提电脑、掌图等)。
今年以来,我局执法人员共开展动态巡查634次,出动2520多人次,出动执法专用车630多辆次,发现违法行为224起,制止224起。
(3)推行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一是明确法制审核工作机构。由政策法规股及法律顾问负责我局法制审核工作,同时,成立审核领导小组。二是明确审核内容、流程。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明确法制审核的案件标准、方式、程序等内容,并将法制审核书面意见入卷归档。
组织全局25名行政执法人员通过“学习强国”app进行线上培训。
制定《象州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全面推行自然资源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一步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强组织领导和督查考核,完善制度机制,健全机构队伍,优化公开平台,打造“点面结合、互通互联、精准推动”的政务公开工作体系。
2.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扎实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局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功能得到充分发挥,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回应速度质量得到群众认可和好评。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建立舆情和预警监测研判、应急预案机制,制定应急实施方案,及时排查可能引发自然资源领域社会矛盾的苗头和隐患。
(七)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培训。
1.严格落实学法考法用法制度。完善党组中心组学法、自然资源大讲堂、法律考试、年终述法等制度,制定《象州县自然资源局干部职工学法计划》,将法治培训、依法行政知识作为重点开展学习考试,推动以考促学、以考促用。
2.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1)完善“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工作机制,印发《象州县自然资源局普法责任清单》,实施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
(2)我局执法人员利用平时下乡巡查检查的时间,积极组织开展各类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标语,发放宣传单等措施有效地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矿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大大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法律意识。今年累计设警示牌25个,悬挂横幅27条,张帖标语165份,散发宣传资料10000多份。
(3)全面抓好民法典的学习宣传。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咨询解答等方式广泛开展《民法典》宣传,共计发放宣传材料2000份。
二、存在问题。
(一)执法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随着社会的进步,知识的更新,行政执法队伍素质和业务技能的提高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对行政执法队伍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应常抓不懈。
(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具体实施上不够全面、深入。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资料的记录、保管、制作入卷还不够规范。
三、
下一步计划。
三是完善行政许可事项并联审批,切实提高行政服务效率;
五是进一步健全自然资源重大事项民主科学决策机制,提高自然资源行政决策水平。
2021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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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篇七
1、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严格执行局党组会、规委会、局务会、业务会等会议制度和公众参与程序。对重大行政决策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出台了有关制度,采取了事先在业务科室形成基本方案,而后通过法规科作合法性认证,律师参与复核,再上会集体讨论或集体会签的方式决定。2020年共组织召开14次规委会主任会议、27次规委会办公室主任会议,共审议90个规划方案,其中审议通过并批准的规划有64个,组织召开业务会19次。
2、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我局建立了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由局法规监察科的专职人员负责合法性审查工作。一是开展了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清理工作,配合法制办对市政府和本部门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对部分制度进行修订完善。二是完成了《xx市城乡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的修订工作,并在市城乡规划委员会2020年第13次主任会议讨论通过,现已按程序报请市政府对外颁布实施;三是起草了《关于明确规划核实有关问题的意见》,该规定的出台将进一步规范规划许可后的监督检查行为。
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针对部门权力运行不公开,决策不透明的问题,一方面根据《xx市城乡规划局城乡规划公示公开工作规则》的规定,对城乡规划的组织编制、修改、实施规划许可等信息通过报刊、局域网站、固定场所、项目现场等平台进行公示公开。2020年共完成了7个规划草案、30个规划行政许可项目的批前公示和4个规划成果的批后公布、40个规划行政许可项目的批后公开、52个规划核实项目信息的公开。另一方面,在规划局网站中增加了市民互动方面的栏目,让市民可以直接在网站上申请公开相应的规划信息。同时还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共受理、答复信息公开申请28件。
4、提高行政许可服务效率。为落实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制度,市规划局在局域网站公示了市城乡规划局(市测绘地理信息局)行政职权基本信息和流程并在行政服务窗口设立了城乡规划便民服务手册,方便办事人员,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另外,自市政府“放管服”改革实施以来,市城乡规划局积极响应,主动作为,选派精兵强将,充实审批窗口工作人员力量,改善窗口办公环境,塑造部门良好形象,继续深化落实“三集中”“三到位”要求,深入推进“一窗受理服务”公布“一次办好”事项,精简办事流程,政务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篇八
今年以来,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努力统筹推进依法治县、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有力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现将有关事项报告如下:
一、不断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全面落实中央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法治建设工作要求,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为全面依法治县及法治政府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成立专门议事协调机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安排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执法监督、法治宣传等方面工作。严格执行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加强层级检查和社会监督。不断加大法治政府建设的统筹协调力度,努力发挥法治建设牵引突破作用。大力推进依法执政,逐步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人大、政府、政协各负其责,部门协同推进,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格局。
二、提升依法行政和科学决策水平。将法治政府建设列入年度党委和政府工作报告,明确各单位工作任务和保障措施,并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综合考核指标体系,依法行政作为干部日常工作考核。新聘用省内x家知名律师事务所作为政府法律顾问单位,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县司法局负责人及有关法律专家列席县委常委会和县政府常务会议等有关重大事项讨论。县政府法律顾问参与政府涉法事项的重大决策、政府合同、规范性文件审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x余次。重要行政规范性文件依法依规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健全合法性审核机制,落实审核工作要求,加大组织保障力度,确保所有规范性文件均经合法性审核,保证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按照“谁起草、谁梳理”和“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坚持依法清理、全面清理,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清理,废止规范性文件x件,继续有效x件。
三、
提高行政执法能力。积极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采取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执法、领域内综合执法、部门单位直接执法三种形式。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城市管理局)实行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执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市场监管、卫生计生、农业农村、湖管理、文化和旅游等7个领域实行领域内综合执法,整合组建了7支执法队伍。其他部门单位实现部门内集中执法,将本部门执法权限集中于一个内设机构。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出台《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和《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办法》等制度文件,切实落实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对“三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专项调度,全县梳理有执法权限的部门x个,制订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五项清单”。严格按照《xx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规定,加强执法人员管理,确保执法人员岗证一致。杜绝出现超越职权、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不正确、程序不合法、处罚不适当的执法案件发生,切实做到行政执法公正、公平、公开。
四、法治便民服务再上新台阶。坚决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积极主动作为,全力做好我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和政务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组织各部门重新梳理政务服务事项,认领发布x项。优化审批事项,深化流程再造。按照“一次办好、一窗受理”工作要求,重新调整设置窗口,企业开办按照“一个窗口、一套材料、一个流程”要求实行“一链条”办理,实现了“一日办结”。重新梳理划转事项办理环节和流程,取消无法律法规设定的现场勘查环节x项,简化登记,实行告知承诺制事项x项。大力推进“全程网办”和电子化登记,政务服务事项网办事项率达100%,企业开办全程电子化登记达93%以上,减少群众跑腿次数,实现了“不见面、零跑腿”审批。按照“谁实施、谁公布、谁制定、谁清理”原则,认真对机构改革后正在实施的证明事项进行再次梳理,全面摸排底数。组织全县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全面清理困扰企业和群众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各类无谓证明,经梳理审核,共保留证明事项x项,取消证明事项x项。保留清单之外证明事项一律不得向企业和群众索要。大力减少盖章、审核、备案、确认、告知等各种繁琐环节和手续,确保各部门用最快的速度、最短的时间,把服务企业和群众的事项办好。
五、提升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水平。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健全行政复议工作制度、提高行政复议运转效率,全年共立案受理行政复议x件、审结x件,行政复议综合纠错率达50%,有力地维护了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通过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组织庭审观摩活动等手段加强行政应诉工作,我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95%以上,共组织庭审观摩x次,有力推动了全县行政应诉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民事案件x件、结案x件。
七、提高普法依法治理水平。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和法治宣传教育月等时间节点,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普法宣传“线上线下”全面发力,群众法治观念日益增强。利用三八妇女节、扫黑除恶、国家安全日、禁毒日、公民道德宣传日、法治扶贫日等组织开展专题活动,宣传宪法、民法总则、刑法、反家暴法、劳动合同法、法律援助条例等常用法律法规。不断加强青少年普法教育,在中小学开设“法治课堂”,对授课教师进行指导,全县x所中小学全部聘任了法治副校长。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送法进学校、进企业等活动x场次,受教育人数达x余人。积极创新普法载体和形式,利用微信公众号“普法xx湖”和普法手机短信平台进行日常法治宣传。加大“民主法治示范村”“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创建力度,目前已有部分乡镇实现“民主法治示范村”全覆盖,投资x余万元的县城区法治主题公园也已建成使用。
行政执法监督信息不对称,不能有效第一时间介入,行政执法工作监督难度较大;
一些具体工作完成后没有及时在网上公开发布,个别行政执法部门原始材料不齐全,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尚有不足。
下步,我县将持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制度,做到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自觉接受人大法律和工作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做到依法秉公用权。健全督查督办机制,提高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质量。畅通社情民意诉求渠道,加强行政复议应诉能力建设。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让行政权力在法治轨道上公开透明运行。加强执法队伍管理,严格实行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健全纪律约束机制,狠抓执法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法律法规知识、执法技能等各类培训,提高其解决执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解决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总结。
工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审批采用“大数据o2o新模式”。施工图审查从15个工作日减少到7个工作日,在全省乃至全国处于领先水平。
3,更全面的政府服务2011年8月,本级市政府部门政务服务项目上线率达到100%,超过省政府提前设定的80%目标。市(区)政府服务平台和本级市政府服务平台不断完善,为建立事前审批和事后监管相结合的“一网”联动平台奠定了坚实基础。《非会议审批服务实施办法(试行)》已经颁布。“网上审批和快递”得到积极实施。“非会议审批服务”的覆盖面不断扩大,占86%,超过80%的省级目标“酒保”继续加强其副手提供的服务,工业企业“全程代理”、“两证补发”等投资建设项目重点工作继续深化。
2、重大行政决策规范运行。
1、依法决策机制不断优化我市积极实施《江苏省行政程序条例》,制定了《泰州市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条例》和《泰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办法》,为规范决策行为建立了制度保障。2011年3月,市政府办公室、法制办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行政决策程序的通知》,进一步整合和优化文件管理体系,落实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和一般公文的分类流转和管理,提高决策质量,降低决策风险。2011年5月,市政府发布《台州市政府2011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十六项事项被列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承办单位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研究、论证、评估和审查。市政府常务会议进行集体讨论和研究,确保决策事项合理合法。
3年,决策监督力度继续加强我市大力推行重大行政决策问责制,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工作,并根据评估情况完善和调整相关决策。市政府对自我压力下的项目资金安全负责,资金监管不松懈。市财政局努力确保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重点项目和惠民政策的资金安排。严格执行先审查后招标的制度。中国还与纪检监察部门联手,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和项目数量变化的控制。市审计局大力加强政策跟踪、财政、环境资源、固定投资等方面的专项审计。不断关注政府债务和专项资金、股票基金、彩票公益金,不遗余力地提高决策相关资金的绩效。
3、政府立法质量更有效率。
1、法律法规按时发布2011年,我市严格按照《条例》制定程序,完成了第二批条例《台州市绿化条例》、《台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和《台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市政府相关部门按照《201x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方案》开展规章制定工作。《泰州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泰州市国有建设用地批后服务与监管办法》、《泰州市地理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泰州市城市治理办法》、《泰州市低热资源和浅层地热能管理办法》等5项政府规章以及《泰州市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细则》和《泰州市水资源管理办法》等11项政府规范性文件顺利出台。所有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都已上报省政府。
4、行政执法效率大幅提高。
1、酌情基准重新确定为了促进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我市启动了新一轮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的审批。全面审查了市级行政处罚实施机关的事项名称、法律依据和裁量基准。它在台州政府的法律网上公布了一份自由裁量权清单。41个执法部门的4674项处罚权力标准已经重新界定和整理。对行政处罚的事实、法定情形、处罚种类和罚款范围进行了细化和分解。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压缩了任意处罚的空间,引导和规范了执法机关依法行政。
建立信用约束机制,对违法违规和失信行为进行处罚,有效做到“管控结合,控制风险”完善“一站式”市场准入平台,打造“一站式”服务平台,以“互联网+政府”模式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实现“准入”和“准运营”同步提速同步3、执法培训监督与联动市政府高度重视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参观执法检查室。全年为不同执法队伍组织了三轮市级执法考试,采取了市区统一考试、同步考试、集中阅卷、网上评分等方式。以防止考试不及格的人获得执法证书。《台州市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办法》得到有效实施。积极创新培训方式,通过竞赛促进学习、举办法治讲座、基层案例解释法律、电视竞赛庭审辩论等活动锻炼执法人员的技能。市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法定期组织开展案卷评查和简报人民社会保障局、卫生计生委、烟草局、司法局等单位积极开展文件交叉审查、重大处罚备案审查、法律文件审查等活动。政府和各部门共同努力,发现和解决监督中的问题,提高执法水平。
5、依法行政理念广泛普及。
1、计划安排周密、监督考核优化。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别听取了法治报告,提出了目标和明确方向。市政府制定并发布了《台州市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0年)〉实施细则和任务分解表》,并及时发布了20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和《法治政府建设评估计划》对“综合治理、法治、信访、维稳”一揽子考核办法进行了整合和重组。法律绩效评估得分进一步提高,形成了分类评估项目清单。积极组建法律监督员队伍,参与法治政府建设评估,充分吸收法院、检察院、组织部等第三方机构的评估意见,积极开辟法治政府网上满意度调查渠道,通过日常评估与外部评估相结合,客观评估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努力赶超先进模式。
2年,领导重视学习法律,法制宣传力度强市政府常务会议坚持定期学习法律,并邀请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教授赴泰国任教。开展“规范性文件理论与实践讲座”和“法治政府讲堂”,提升法律干部实践水平组织“法治政府建设示范论坛”和“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提升依法行政示范效果《向全社会征集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意见和建议的公告》发布,收集了60多条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意见和建议。“台州政府法制”微信公众号和“台州市推进依法行政网上工作平台”相继推出,不断提升法治政府的影响力。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七五”普法工作开局良好,执法展览馆、金融消费纠纷巡回法院、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等法制教育基地定位高、规划高,法治惠民影响力和法治文化号召力大幅提升。
3,实行阳光复议,解决行政争议积极推进“精确复议”,重点实施“行政复议程序和标准规范化”,逐步推进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工伤认定、征收补偿、信息公开等各类案件的审理标准积极准备发布复议决定文件,推进行政复议立案阶段的调解,强化行政复议的指导和监督职能,增强行政复议公信力2011年,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受理行政复议申请210件,审结200件,撤销4件市政府有6起行政复议案件为被申请人,73起行政诉讼案件涉及市政府(包括一审、二审和再审)。市政府领导参加复议听证会和法庭答辩率均为100%总体而言,201x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依法行政的创新思维不够活跃,对其他省市的学习比较薄弱,法治政府的影响力和公众参与意识、公众参与意识不明显,立法、复议、监督、评估、培训和备案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创先争优的积极性不够活跃。
2-020年,我市将继续贯彻落实《纲要》精神,积极完成省政府下达的法治建设任务,以中共中央总书记xi为精神引路人,以“牢记新使命,造就有能力的人才”,以“扩大法治影响,提高法治素质”为主要工作主线,以“公众参与法治政府建设”为创新主题,深入学习法律精髓,敢于突破和维护底线,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我市将在以下八个方面做好工作:1,深化政府简政放权,推进审批制度改革清理和调整阻碍创业创新的审批项目,屏蔽隐性审批和变相审批,强化网上审批、并联审批和集中审批,简化审批程序和层级,转变政府监管模式,更好地发挥市场作用,实现效率提升和服务优化。
2年,着力改革,创建精品立法工程坚持立法与改革决策相结合、同步推进的原则。聚焦重大改革问题,先行尝试政府立法。立足我市实际,借鉴国内成功经验,大胆创新。加大立法研究的力度和广度,完善立法可行性论证机制。加强公众参与立法,通过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强化法律文件备案、审查、后评估和清理的有效性,积极回应公众对政府法律文件审查的建议。
3,完善监督机制,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岗前培训网上考试管理系统实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策法律审核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评估、行政执法活动观察、行政执法违法行为通报等工作机制加强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的行政执法。
4,推进政务公开,提高信息透明度继续开放政府行政权力运行,进一步开放财政资金、重大建设项目、医疗卫生、教育和保障性住房等重点领域的信息。扩大政府服务领域,推进政府数据公开,加强政策解读。
6,打造法律队伍增强法律工作实效举办法治政府大讲堂和全市法律行政骨干培训班,增强法律干部和法律人员的责任感、紧迫感和敬业精神。充分发挥服务外包机制的作用,积极招聘一批政府法律助理,把德才兼备的务实官员、律师带到建设法治政府的第一线。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动态管理,完善政府法律顾问遴选、淘汰和评估机制,有选择地开展专项检查和调查,促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常态化和有效性,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智库作用。
7,狠抓法治质量,扩大法治政府的影响研究颁布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和法治政府评估方案建立和完善公众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评价机制我们将继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满意度网络调查。及时向对法治政府建设不满意的单位发送依法行政即时信函,实现对法治政府建设和全市覆盖满意度的协调评价。充分发挥“台州市依法行政网上工作平台”和“政府法制”微信公众平台的信息收集和宣传功能深入挖掘依法行政示范模式,推进法治建设,创新创优。
8,深化公众参与,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积极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参与式行政程序建设的意见》,在邀请公众参与法治政府建设创新项目的基础上,挖掘一批示范、典型、有效的项目,让更多的基层代表、专家学者、专家、人大代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员和其他社会人士可以广泛参与法治政府建设过程,如立法规定、矛盾解决、重大决策、执法监督、备案审查、评估评估等,从而增强公众参与和法治建设的成就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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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篇九
(一)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清理烦扰企业和群众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各类无谓证明,大力减少盖章、审核、备案、确认、告知等各种繁琐环节和手续。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来证明的一律取消,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能被其他材料涵盖或替代的一律取消,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开具单位无法调查核实的证明一律取消。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以来共简化各类事项手续48个,精简材料227条。其中今年以来共清理72条证明事项,压缩77个事项的承诺时限共545个工作日。其中不动产登记事项清理45条,原办理法定时限20-30个工作日压缩至全部5个工作日办结,平均提速66%;房管局、公路分局、建设局、交通局等重点单位通过清理证件均有显著提速。对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逐项列明设定依据、索要单位、开具单位、办理指南等,严格实行清单式管理。对保留的证明,加强互认共享,减少不必要的重复举证。
(二)大力推行审批服务集中办理。优化提升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进一步推动审批服务事项进驻大厅统一办理。将部门分设的办事窗口整合为综合窗口,完善“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工作模式,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实现“一窗通办”。根据企业和群众办件频率、办事习惯,不断优化调整窗口设置。对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建立健全部门联办机制,探索推行全程帮办制。通过预约、轮休等办法,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错时、延时服务和节假日受理、办理通道,部分窗口已实行“5+x”工作日模式。目前我市已建立房产交易、不动产登记和地税契税等多部门“统一收件、内部流转、统一发证”工作机制,实现“一窗受理、信息共享、集成服务”,建立不动产交易综合窗口,1-11月通过综合窗口共受理不动产交易714件。我市探索“优化水电气报装一站式服务”的创新工作。为进一步优化流程,为企业提供“用水、用气、用电”等公共服务“一站式”办理,探索将企业办理“用水、用气、用电”事项纳入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统一办理,实现“同时申请、同步审批”。截至11月,累计受理21家企业办理该项业务。房管、不动产、出入境、户籍办理、地税、公证、民政婚姻登记、交警均按规定推行周末轮班制度,制定周末人员轮班表。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篇十
1.推进重点领域执法改革。一是推进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改革,成立劳动监察执法局,建立权责统一、高效便民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制。二是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将红果子镇列入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镇,赋予行政职权108项、公共服务事项权12项,为乡镇执法体制改革积累经验。三是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信息共享、案件通报、案件移送衔接机制,各行政执法单位信息录入反馈检察机关,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1件,移送率达100%。
2.着力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市场监管、城市管理、安全生产、农牧、劳动监察等重点行政执法部门严格落实上级行政裁量基准制度,探索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确保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合法。其中,市场监管领域建立案审会制度,率先探索实施三项制度。劳动监察执法领域建立健全源头预防、动态监管、失信惩戒、规范执法相结合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机制,实现了近5年来农民工投诉案件数、投诉人次和欠薪总额三项指标三下降。
3.不断创新行政执法方式。严格落实执法信息公示制度。重点执法部门建立执法流程图,城管、司法行政等执法部门配备执法记录仪,并结合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开展工作。借助信息化手段推进行政执法工作。公安部门实施的高清视频监控“雪亮工程”、市场监管部门实施的“随时检”等信息化执法设备有效提高了执法效率。严格落实执法职责,大力打击违法行为。截止年末,全区履行行政执法责任主体的26个单位共实施了145件行政执法案件,重点打击了在食品药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城市管理等领域中存在的违法行为,起到了处罚一批教育一片的社会和法律效果。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篇十一
着力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确保行政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一是完善落实“四张清单”。调整权力事项58项,调整要素信息14项,从制度上保障了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的时效性和规范化。我市保留权力事项3524项,明确责任事项3573项。对应上级衔接取消我市9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不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围绕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在实施台账制度基础上建立了流程管理、预警预报、信息反馈、动态绩效考核等审批工作机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印制成册向企业发放。二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将行政执法行为列入我市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重要内容,正式启用“xx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对市县两级300多家单位的平台管理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录入市场主体147704家,执法人员4477名,抽查清单1178项,全市共通过监管平台抽取195次,抽取市场主体1168家,占市场主体总数的0.67%。三是开展失信违诺清理。制定《2020年全市政府失信违诺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对各县(市)区、市直部门面向市场主体出台的政策、作出的承诺、签订的合同协议进行全面排查,逐条逐项列出清单。对全市政府失信违诺专项清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两轮现场督办,推进有关问题得以妥善解决。四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认真办理复议案件,着力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全年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63件,已审结153件,其中驳回6件,维持98件,撤销12件,责令履行6件,终止31件。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篇十二
(一)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工作。全市共开展法治宣传35场,覆盖教育3.12万人。举办法治图片展览35场次,现场接受法律咨询1550人次,悬挂、张贴法治宣传标语90条,印发法治宣传单(册)《宪法修正案》等19种3.3万多份。赠送和分发《宪法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福建省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书籍2600多册;向乡镇企业免费增订《法治今报》16份。
(二)律师法律服务职能强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有序推进,现已进入公开招投标阶段。今年来共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492人次,参与调解纠纷960件,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230件。律师参与涉法信访接待192人次,接待的信访群众数266人次,接受律师意见建议的信访人数为63人。我市在职律师共担任政府、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共72家,2020年办理刑事案件36件、民事案件281件、行政案件52件、非诉案件20件。
(三)法律援助助民成效显现。今年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90件,其中民事211件、刑事79件;律师值班接受咨询的及通过便民服务热线12348共接待咨询438件,今年来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492人次,参与调解纠纷960件。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篇十三
1.依法决策意识明显增强。为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促进依法行政,我区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强化在决策前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的刚性约束。2020年共审查9项行政措施、5份行政协议、3项其他涉法行政事务。
2.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在政府及组成部门推行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在参与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复议和诉讼、重大疑难信访事项和规范性文件起草修改中的积极作用。2020年法律顾问为区人民政府及各部门提供法律意见40余条,代理诉讼、参与行政复议案件26件,解答群众法律咨询近1000人次,代写法律文书100余份,参与调解民间纠纷近200余件,为村集体经济发展审查修订合同10份,协助处理其它涉法事务16件。乡镇(街道)及政府组成部门均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村居法律顾问实现了全覆盖。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篇十四
(一)及时承接上级政府取消下放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公布的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部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并授权到位,通过即来即办、全程网办和快递送达三种办理方式,实现流程再造,简化程序,缩短办事时限和排队时间,推进改革落地。今年以来,我市根据上级要求及相关文件精神,在重新对照梳理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目录、做好上级部门下放事项承接、事项取消、事项下放工作的基础上,重新内部梳理我市纵向清单,组织相关单位开展“回头看”自查,并依据纵向清单目录将有关事项全部进驻省网上办事大厅,截至目前共有3404项审批和服务事项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同时将相对应的窗口授权书、一次性告知书、审批流程表等进行同步更新。今年以来,我市公布调整市级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38项,其中调整8项(含1项前置审批事项)、承接市级事项3项、增列8项、取消14项、暂不进驻4项、增补1项。如环保局取消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行政许可,强调了环境保护部门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责任,充分体现了改革精神,将有力促进建设项目环境管理重审批轻监管传统思路的转变。
(二)创新便民利企审批服务方式。逐步落实“证照分离”改革,扎实推进“照后减证”,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全面推动在建设工程领域实行联合勘验、联合审图、联合测绘、联合验收。实行企业投资项目“多评合一”、并联审批。至今开展多评一表1件、模拟审批66件、联合勘探98次。“区域评估、多证合一、多规合一”尚在研究、学习中;使用全市统一审批云平台,只要是并联审批事项,均可实现同步审批。实行“一表制、承诺制、一套材料、免填表、无纸化”审批改革,环保、发改、地税等单位部门事项已可实现免填表。深入探索运用科技化、信息化的人机对话运用,结合“最多跑一趟”改革,建设独立的自助服务区。目前我市行政中心服务区“进驻”了国税、地税、供电、出入境等4个业务部门的自助系统,可以办理电费缴纳、发票领取等业务。发票从打印到领取2分钟之内可以完成。此外,也可以在自助机上查阅行政服务中心所有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承诺时间等。下一步该中心将自助服务范围扩大到社保、医保、公积金、不动产、工商登记等。
(三)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改变重审批轻监管的行政管理方式,把更多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来。按照权责对等、权责一致和“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厘清审批和监管权责边界,强化落实监管责任,健全工作会商、联合核验、业务协同和信息互通的审管衔接机制。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各部门制定了“双随机一公开”方案,实现随机抽查工作“全程留痕”可追溯。利用工商系统“全省一张网”将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等信息通过网络平台进行警示。上一年度全市共有380家企业被列入异常名录,其中未按时年报364家、弄虚作假申报1家、场所无法联系15家,并全部上网公示。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篇十五
一、主要工作成效。
今年以来,县政府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市、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对照去年县人大常委会反馈意见,突出抓好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健全依法行政机制、严格规范执法程序等重点工作,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努力构建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
(一)聚焦高位推进,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一是强化领导压实责任。组织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制定下发《**县县创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实施方案》,全面启动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活动,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县政府主要领导严格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分管领导认真履职尽责,深入一线、靠前指挥,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二是示范引领提升能力。县政府领导班子带头学法用法,坚持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每次会议安排1-2部国家和省上最新出台的法律法规,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或政府法律顾问进行解读学习,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升。着眼提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素质,通过开展学法考试、法律知识测试等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三是强化考评落实责任。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纳入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增加平时考核在年终考核中的分值比例,将考核成效作为衡量各单位实绩的重要内容,以考核倒逼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年度法治督察计划,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全覆盖”督察指导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二)聚焦法制宣传,不断提升普法质效。一是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建立宪法学习宣传常态化机制,高质量抓好重点群体宪法学习宣传,着力推进宪法“进机关、进单位、进校园、进乡村、进社县、进宗教场所、进军营”“八进”活动,组织各类宪法集中宣传活动133场次,举办干部培训班22期4000余人,捐赠《宪法》读本等各类法律图书5万余册(本),实现宪法学习全覆盖。二是创新法制宣传载体。不断巩固完善“**县县平安法治广场”等普法阵地,积极探索扩宽法律学习渠道,拓展“互联网+普法”宣传新阵地,依托“12348甘肃法网”、新闻媒体、道德讲堂等载体,开展法律宣讲,普法质效不断提升。围绕“三八”妇女维权周、“综治宣传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12.4宪法宣传日”等重要节点,集中宣传宪法法律相关知识,形成了全民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三是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坚持将法律法规作为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和党员干部必学科目,组织开展法律法规专题学习、任前考试、集中宣誓等活动,领导干部履行宪法使命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不断增强。深入开展青少年普法教育,经常性开展“宪法晨读”活动,校园法治文化建设不断提升。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分系统开展食品卫生、安全生产、电信网络诈骗、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群众的法律维权意识。
(三)聚焦优化服务,依法履行政府职能。一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坚持将“放管服”改革作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突破口,聚焦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先后分十批承接省市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92项,取消行政审批事项183项,减幅达73.2%。以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为契机,积极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编制县政府部门权责清单,明确职能定位,规范部门权力运行,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权利制约和协调机制。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并联审批、容缺审批和项目在线审批,推进政务事项“掌上办”“预约办”“快递办”“帮代办”服务,入驻政务大厅的政务事项即办件比例由25%提高到了55%,办件时间压缩66%,98%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网通办”。全力推进“减证便民”行动,取消证明事项12项,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33项,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三是强化权力监督制约。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县政府向市政府和县委、县人大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重点对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打好三大攻坚战、降低中小微企业负担、促进权力规范运行等开展跟踪审计,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达到以审促改、以审促建的目的。
(四)聚焦科学合规,健全依法行政机制。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制定了《**县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县县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则》,逐步完善行政决策程序规则,对棚户县改造、市政建设等重大决策事项,广泛征求公众意见、邀请专家论证、开展风险评估、召集律师合法性审查、集体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各类事项的听证会、专家论证会、征求意见会等30多场次,政府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不断增强。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管理。严格政府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有效期制度,严把规范性文件审查关、备案关和登记关,审查各类文件120件,做到政府规范性文件提交会议研究前合法性审查全覆盖,确保了政府各项重大决策合法有效。全面清理2015年至2019年期间下发的74件规范性文件,其中,继续执行的26件,修改完善的2件,废止的13件,失效的33件,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制度环境。三是加强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广泛开展“一村一法律顾问”和企业“法律体检”专项活动,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建立法律工作站22个,创新“一办四室一中心”进基层试点55个,实现了法律服务全覆盖。调整充实政府法律顾问力量,主动召集法律顾问参与论证、审查、处理重大行政决策、重要涉法事项、重大执法决定等80余件,有效防范了法律风险。
(五)聚焦关键环节,严格规范执法程序。一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有效开展持证、新增、拟注销行政执法人员信息汇总审核和数据录入,认真做好全省第五轮行政执法证件换证工作,通过法律知识培训、模拟考试、全省统一上机考试,确认执法主体资格证53个、行政执法监督证17个、行政执法证1021个。举办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和执法监督人员网上培训1期,培训行政执法人员、监督人员1091名,培养了一批规范执法的“明白人”。二是规范行政执法程序。紧密结合行政执法工作实际,严格落实“三项制度”,着力推进执法权力规范运行。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执法信息公示工作,持续开展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网络平台录入及审核员培训,开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检查,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组织69名法制审核员,严格按程序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有效减少了错案和瑕疵案件发生。三是严格执法案卷评查。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作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有效途径,采取自查自评、互查互评等方式,组织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案卷评查,不断提高案卷规范化水平。充分发挥法制审核员作用,加强对重点执法部门案卷评查指导,面对面反馈存在的问题,指导制作方法,跟踪落实整改情况,促进执法案卷质量提升。
(六)聚焦源头防范,着力化解矛盾纠纷。一是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充分发挥行政纠错监督职能,健全完善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依法公正受理、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有效化解各类行政争议,坚决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积极加强与法院和涉案部门的协调沟通,配合代理律师做好庭审准备工作,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至目前,正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件,办理政府行政应诉案件4件。二是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大力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1+22”责任体系,设立各级调解组织209个,调解员1802名,形成了“横向联动、纵向贯通、信息共享、互相配合、就地化解”的“大立案、大服务、大调解”矛盾调处机制。充分发挥诉调对接中心,调解员作用,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073件,调解成功率达96%。三是完善信访化解纠纷机制。按照“减存量、控增量、防变量”的总体要求,深入开展“矛盾纠纷积案化解年”活动,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主动出击,提前介入,对22件重大、疑难、复杂纠纷,采取“挂图作战”“对账销号”的方式,着力在“案结事了”上狠下功夫,今年以来,共化解重点信访案件7件,有效解决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
二、存在的问题。
我县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足,与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二是机构改革后,市县两级综合行政执法体制还没有完全理顺,执法权限还不明确,案件移送、交办衔接不畅,影响了行政执法效率。三是一些部门和执法人员办理行政执法案件的规范化、精细化程度还不够高,需要进一步提高执法能力水平。四是“放管服”改革与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还有差距,个别部门之间统筹、衔接、协调不够,个别审批事项、办理时限、审批环节等压减不够,影响了办事效率。
三、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县政府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和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工作举措,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力争在法治政府建设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进展、新突破。
一是紧盯重点任务,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立足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面提高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等方面,对标对表,查漏补缺,巩固提升工作成效,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任务全面落实。
二是健全制度机制,提升科学民主决策水平。规范和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合法性审查制度和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评价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不断提高行政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坚持示范引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以贯彻落实“三项制度”为抓手,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实现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化、常态化。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改进完善案卷评查方式和评查内容,通过召开案卷评审会、深入部门具体指导等方式,强化督促整改,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是强化权力监督,确保权力行使公开透明。完善考核评价体系,把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和当前行政管理工作中的共性问题、短板问题、久拖不决的问题作为重点监管内容,加大日常工作考核和监督问责力度,坚决纠正违法及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积极查漏补缺、补齐短板,为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筑牢基础。
部门办公会学法。
制度。
以法治政府建设理论、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实务操作为重点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培训班切实提高各级。
领导。
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
改革。
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强大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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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篇十六
依法防范风险、化解矛盾、维护权益,让依法办事蔚然成风。一是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建立纵向联动、横向延展,实体、网络并行的人民调解组织体系。在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医疗、婚姻家庭等8个重点行业和领域建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44个,配有专兼职调解员249名。采取多种方式对全市专兼职调解员进行轮训,不断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二是加大信访工作力度。积极通过法定途径处理信访问题,化解疑难信访案件121件,全省房地产领域信访问题专项整治积案全部办结,解决了一批遗留多年的回迁难、办证难问题,8354户逾期未回迁居民回迁,9472户居民房产办证难问题得到解决。三是全力抓好安全稳定。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力度,全市安全生产事故起数下降6.25%。全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侦办黑恶势力犯罪案件26起、打掉“保护伞”7个,刑事、治安案件分别下降1.8%和9%。四是加快社会诚信建设。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建立“信用xx”链接,可及时查询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相关信用信息。公布企业“红黑名单”,税务部门发布纳税a级企业红名单586户;工商部门发布企业吊销信息1459户;行政审批局对失信被执行人实行不得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任职限制16人次。
2020年,xx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各项决策部署,高质量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一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扎实做好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环境保护等各方面工作。二是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坚持务实、管用、“真需要”原则,不断提高政府立法质量,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三是坚持行政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的标准,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四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按照《xx省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和《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的要求,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合理行政,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五是继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确保行政权力在法治化轨道上运行。六是抓实法治政府建设问题整改和督促检查考核等工作,对2020年度考核发现问题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制定2020年度考核工作细则,有效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确保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篇十七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0年)》的要求,到2020年要基本建成法治政府,时间紧、任务重。2020年,我市打算精准发力,从思想更统一、决策更民主、制度更健全、执法更规范等四个方面着手,推动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着力坚持全面依法治市的指导思想。统一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全面依法治市。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依法治市全过程和各方面,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依法治市、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市有机统一。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要求各乡(镇)场、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xx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部署的进度安排,推进全面依法治市,为推动xx再创业、重振雄风当龙头,在新的起点上建设田园城市、富美乡村提供法律保障。
(二)着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是确保政府决策正确的关键,也是法治政府建设目标的基础要求。一要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重大行政决策听证、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的相关规定,要求本级政府以及我市各乡(镇)场、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决策机制,实现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二要把合法性审查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和刚性约束,落实到本级政府及各乡(镇)场、各部门工作中。三要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制度。督促各乡(镇)场、各部门须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不要把政府法律顾问当“花瓶”摆设,而应作为推进工作的“利器”,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
(三)着力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制度建设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基础和根本。一要进一步加强法制机构建设,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文件审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中的主导作用。二要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加大日常检查与重点督查力度,对不报备和逾期报备的单位进行严肃问责。
(四)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各乡(镇)场、各部门必须秉承“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基本准则,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一要加强重点领域执法监管。突出问题导向,开展专项治理,加大对环境污染、食品药品安全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领域的执法监管力度,切实履行政府职责,保障群众利益。二要进一步完善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健全“两法衔接”机制,深化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推进行政执法公开,全面提升执法行为规范度与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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