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的制定需要考虑各种因素,包括资源的限制、时间的安排等。方案的制定需要我们对所涉及的知识和技能有一定的了解和掌握,以便能够更好地解决问题和应对挑战。下面是一些关于制定方案的注意事项和要点。
暑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篇一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2)16号)和《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川办函【2012】110号)均把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列为今年重中之重的工作,部署了七个专项整治任务。为扎实做好今年的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根据《四川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食安办(20012)82号)要求,结合县食安委办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遵循"集中部署、突出重点、属地管理、联合督导"的原则,努力形成"统一协调、责任明确、齐抓共管、运得高效"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机制的要求,突出重点,带动全面,严厉打击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的科学化水平,使全县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消费信心进一步增强。
(一)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在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在畜禽水产品养殖环节滥用抗生素及禁用药物、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在火锅底料中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加大对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的治理力度。加强对食品从业人员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宣传教育工作,坚决打击恶意非法添加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二)重点品种专项整治。对日常生活消费量大,影响范围广,行业共性问题较突出的乳制品、食用油、肉类、酒类、保健食品等重点品种进行专项整治。督促和指导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不断提升自检能力和水平,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相关部门加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监督抽查力度,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安全风险;严格行政许可制度,实施行业清理整顿,取缔违法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继续开展重点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加快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作。
(三)重点场所专项整治。在食用农产品和食品集销售市场、中小学校园及周边等重点场所,开展食品安全风险大排查、隐患大整治、问题大整改。重点清理、打击制售有毒有害和假冒伪劣食品、熬制地沟油的"黑作坊"、"黑窝点";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申的食品安全监管;整顿规范前店后厂流动食品摊贩、夜间饮食大排档等隐患较多的食品生产经营行为。
(四)农药兽药残留专项整治。严厉查处违法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等行为,坚决打击假劣农资、兽药制售源头,加大农药生产经营监管力度,加强兽药gmp(良好生产规范)后续监管,积极推行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制度。加强食用农产品种植、畜禽养殖全过程监管,加大科学规范使用农药、兽药的宣传教育力度。推广在大型的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和超市设立食用农产品快检室。
(五)畜禽屠宰专项整治。严格市场准入,通过开展生猪定点屠宰重新审核工作,淘汰不合格屠宰厂(场),提升行业整体管理水平。加强对屠宰场所的监督检查,督促屠宰企业落实进厂(场)查验、来源和产品流向登记、肉品品质检验、问题产品召回、病害畜禽及产品无害化处理等制度。强化活禽、生猪(牛、羊)产地和屠宰检疫,严厉打击出售和屠宰病死畜禽、私屠滥宰和屠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以及加工、出售、使用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经营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肉品等违法犯罪行为。
(六)调味品专项整治。加强农业投入品的监管/督促食用农产品生产者严格规范使用农药,禁用高度农药,完善农药查验、使用记录制度。严禁在调味品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指导餐饮服务单位规范使用调味品,重点规范火锅底料使用调味品的监管。
(七)餐饮具集中消毒、食品包装材料专项整治。开展对辖区内具有工商营业执照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工艺流程、使用消毒产品和生产用水、设备、卫生、出厂检验、包装和标识、销售记录等内容的重点监督检查和餐饮具卫生抽检,督促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消毒过程及消毒后餐饮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规定。加强部门问信息交流和联合执法行动,依法打击无证无照从事餐饮具集中消毒经营服务行为,查处使用不合格餐饮具、自行消毒不符合规范等问题。加强对食品包装材料的监督检验,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包装材料的违法行为。
(一)集中部署阶段(自即日起至7月20日)。各村(居)委、各相关部门对2012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统一规划,制定详实、细致、切实可行的整治工作方案,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从思想上和组织上保障各项整治工作任务的完成。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2年7月20日至lo月31日)各村(居)委、各相关部门要进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拉网式的排查,严格查处小作坊、小摊贩、流通摊贩集中区域,做到执法检查工作不留死角。对排查出来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认真梳理汇总,逐一落实整改措施,限期完成整改,同时采用跟踪回访的方式,保证整改事项的落实情况,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2年11月1日至-12月10日)。各村(居)委、各相关部门在自评自查考核基础上,及时汇总报告有关工作数据和查办的典型案例。乡镇食安办负责对专项整治土作进行督查验收,通报整治工作效果。
高度重视,强化领导。乡镇人民政府成立2012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乡镇长xx同志任组长,食安办、农业服务中心、林业站、工商所、派出所、卫生院、学校、畜牧站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镇食安办。主要负责统筹协调专项整治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及有关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适时组织开展督促检查,发布专项整治工作信息。农业服务中心、林业站、工商所、派出所、卫生院、学校、畜牧站等部门要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责任,结合实际,按照本工作方案的要求,制定各行业、各专业具体实施方案,统一工作时限,明确目标任务,层层抓好落实。各村(居)委要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坚持属地管理、上下联动、群防群控。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明确整治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各村(居)委、各相关部门紧紧周绕整治方案的目标任务,各司其责,各司其职,协作配合,确保实效。在整治过程中各部门要集中力量,严格执法,重拳出击,将各项整治措施落实到位;要顾全大局、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形成合力,不留整治死角,保证专项整治取得预期效果。
20xx年7月10日
牛牛坝乡人民政府
暑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篇二
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
20xx年的工作目标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继续加大整治力度,集中重点环节的整顿,使食品餐饮行业及保健食品的监管力度进一步提高,提升行业自律性,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及时有效查处重大案件。
1、大力宣传,全面普法。
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法》的宣传力度,采取多渠道、多形式的方式,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进行普法教育,使《食品安全法》深入人心,对食品餐饮行业进行重点培训,培养一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使每个餐饮企业都有一名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具体负责企业内部的食品安全工作。
2、摸清底数,分层管理。
完善本底资料,对大、中型餐饮企业卫生许可发证率要达到100%,建档率要达到100%,对小型餐饮单位要进行集中整顿。
3、强化日常监督,严格许可准入。
加强对餐饮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把食品卫生监督量化评分工作纳入常态、长效管理机制工作,严把核发证审查关。
4、加大整顿,强化监督。
加大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整顿,查处餐饮单位无证经营行为,重点整顿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等餐饮单位;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全面防控群体性食品中毒事件发生。
5、严格索证制度,把住食品源头关。
严格采购索证制度,坚决查处采购、使用非食品原料、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使餐饮服务行业的食品安全管理从“头”做起。
6、开展重点品种、重点环节的监督抽查。
开展餐(饮)具消毒效果检测专项检查工作;开展熟食制品、冷菜等高风险食品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开展食用油的专项抽检工作;根据节日特点开展农家乐旅游景点的小型餐饮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农村自办宴席的报告制度。
7、保健食品整顿。
严格保健食品监管,集中整顿保健食品经营、宣传中的各种违法行为,查处违规经营保健食品和伪造、冒用保健食品标签标识的行为,整顿保健食品夸大宣传功能的行为。
2、全年各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评分工作在11月15日前完成;
4、8月份结合全市大中型餐饮业专项检查,开展一次餐具消毒效果检测工作;
5、9月10号前后,对辖区内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进行一次全面专项监督检查;
7、10月15号前后对辖区餐饮单位进行一次食用油的专项检查,并进行采样检测;
8、10月25号前后对保健食品进行一次市场检查;
9、11月10日-20日对全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进行验收、考评并进行通报。
1、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整顿工作的各项任务和要求。
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将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列入议事日程,组织、协调好本辖区内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明确监管责任,建立工作机制,纳入目标考核,督促工作落实,确保整顿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2、加强宣传教育,形成全社会关心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要利用多种形式,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法》等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的宣传,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整顿的重大意义,及时报道本辖区内的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营造浓厚的食品安全舆论氛围。坚持正面宣传引导为主,同时对食品安全违规违法行为及时予以曝光,并要求突出企业责任,大力推进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
3、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严格按照本通知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制定本辖区内详细的工作推进计划,并在布置的时间内完成,区卫生局将对全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开展监督和考评,考评结果将纳入年度考核,对整顿工作有力、效果显著的,予以表彰,对责任意识淡薄、食品安全问题整改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出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暑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篇三
为切实加大领导力度,镇成立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副镇长任副组长,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食安办,由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整个安全检查工作。此次检查抽调食安办、卫生院、安办、综治办、工商所、派出所等部门组成检查组,扎实抓好学校及周边各环节的食品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确保学校生命健康安全。
(一)检查对象:辖区内学校、幼儿园的食堂、小卖部以及校园周边的小餐饮、小商店、小超市、小作坊及流动摊贩。
(二)检查内容:
1、学校在食品安全方面的组织制度建设、管理制度落实、日常监管等方面的情况。
2、学校食堂环境、设置、布局以及清洗消毒等方面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3、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及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情况。
4、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采购索票索证、台账制度的落实情况。结合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对食用油的采购、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5、学校食堂食品原料的储存是否符合卫生要求,冷藏设施的运转情况,食品加工制作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建立并落实食品留样备查制度。
6、结合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严格检查使用食品添加剂情况:是否符合相关标准,是否做到专柜存放,是否专人负责、专门台账。
7、学校小卖部是否持证经营,经营场所卫生条件和状况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建立验收退货制度、购销台账制度和索证索票制度,是否销售腐烂变质、过期、三无产品及假冒伪劣食品等。
8、学校周边餐饮店是否持证经营,加工场所卫生条件以及食品质量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9、学校周边小商店是否持证经营,是否建立验收退货制度、购销台账制度和索证索票制度,是否销售腐败变质、过期、三无产品及假冒伪劣食品等。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春季是食物中毒的多发季节,食品安全形势严峻,预防工作刻不容缓。各单位要从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切实开展好此次联合检查,严格要求,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到位,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明确责任,认真检查。学校要认真做好迎检准备工作,并以此为契机,推动辖区内,特别是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组在检查中要认真负责,不走过场,善于发现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查处,确保学校食品安全。
暑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篇四
为切实做好暑期食品安全工作,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全力保障人民群众饮食消费安全,邯郸市邯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自6月12日至9月30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雷霆2019”暑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以肉制品、乳制品、饮料、冷冻饮品、桶装水、啤酒等为重点,重点排查食品企业规章制度建立落实、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检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原材料及成品仓储、食品添加剂使用报告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严厉查处获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和不能确保必备生产条件,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非食品添加物质生产加工食品等行为;深入推进小作坊登记工作,加强对食品小作坊生产环境及卫生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小作坊业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要求,规范生产加工行为,严厉查处食品小作坊生产劣质、无标识和虚假标注产品等违法行为。
开展食品销售主体资格大检查,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大无证、无备案卡食品经营行为查处力度;加大对重点领域和重点品种监督检查,以大中型食品超市、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农村(城中村)食杂店、“小摊点”、学校周边经营者、贮存服务提供者(冷库)等为重点部位,以夏季热销和易腐烂变质的熟肉、面制品、食用油、啤酒、饮料、儿童食品、小摊点自制熟食等为重点品种,坚持问题导向,加大抽检力度;深入开展低温冷藏冷冻食品专项整治,对不按食品标注的贮存条件销售食品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持续加大“山寨”食品的执法办案力度,对经营仿冒、商标侵权、专利侵权、“三无”、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严打重处。
结合正在开展的面制品铝超标问题专项整治和20xx年校园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提升行动,加强对餐饮环节的监督检查和监督抽验,提升餐饮服务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意识,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以学校(含幼托机构)食堂、中央厨房、大排档、高速服务区、旅游景区餐饮等为重点单位,以集体聚餐(红白喜事、旅游团餐、会议培训接待等)、农村家庭自办宴席等人员较多活动为重点场所,重点强化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发现安全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责令整改到位,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存在重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供餐单位依法严肃查处,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坚决取缔,依法吊销其证照。
以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肉品经营单位等为重点场所,以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食用农产品销售者、贮存服务提供者为重点对象,加强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采购、经营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肉品行为,保持对销售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等违法行为高压严打态势。
本次行动坚持“打防结合、深挖严查、重拳施治、务求实效”的原则,着力发现一批食品安全隐患,着力解决一批重点难点问题,着力端掉一批食品生产经营黑窝点,着力查处一批违法违规典型案件,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律意识,确保暑期供应的'食品达到安全标准,餐饮服务达到安全卫生要求,不断构建食品安全全链条追溯体系,全面净化食品市场环境,实现暑期食品安全零事故。
暑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篇五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习宣传《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以维护学校食品安全为出发点,以打非治违为抓手,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以提升监管工作有效性为着力点,全面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确保学生饮食卫生健康安全。
通过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完善健全学校食堂管理规章制度,规范学校食堂、小摊点操作流程,源头治理食品安全隐患,最大限度减少和杜绝学生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维护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
此次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要从建章立制入手,使学校食堂饮食安全达到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源头上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重点整治以下三个方面: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学校食堂是否获取餐饮服务许可证;是否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负责食品安全工作;是否逐级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并列入目标责任制考核;否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是否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是否定期进行食品安全检查。
(二)学校食堂内部管理。
1、原料采购。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出入库记录和台账制度落实情况,特别是采购畜、禽动物肉类,是否要求索取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是否采购来源不明、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无检疫检验证明的畜、禽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2、人员健康。所有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是否执行每日晨检制度和患病调离制度。
3、学校食堂加工制作。食品加工操作、环境卫生是否符合规定;在加工经营场所外设立圈养的活禽畜类动物、宰杀场所的,是否距离加工经营场所25米以上;加工制作食品特别是禽畜类动物肉类、四季豆等食品时是否烧熟;冷荤凉菜制作是否做到专人、专室、专工具、专消毒、专冷藏;餐用具清洗消毒是否规范;食品、加工用具是否生熟分开,是否有效防止交叉污染;食品成品留样品种是否全、数量是否足,留样用具是否符合要求,留样存放处所及时间是否达到规定要求,有无留样记录。
4、学校食堂明厨亮灶。检查食堂是否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实行明厨亮灶;成品、半成品加工是否符合操作规程;液化汽鑵是否室外存放与操作储存间分离。
5、主、副食品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分别储存,实行架子化、箱子化;防蝇、防鼠措施是否有效。
6、学校食堂小摊点。依据《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检查其经营项目与场地是否相适应;环境条件是否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各类证件、设备是否齐全。
7、学校自备井、水塔、桶装水、饮水设备是否达到饮用水标准等。
8、学校小卖部出售的食品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存在三无(无生产日期、无合格证、无生产厂名称)及超过保质期限食品等。
9、学校周边、门口是否落实安全保障措施,是否到位;学校门口100内是否有小摊点。
10、学区中心校和学校对职责范围内管理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个人)底数清楚,建立台账;学校是否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账。
(三)宣传培训工作。各学区中心校和学校要制定安全宣传培训工作方案,定期对职责范围内管理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从业人员食品安全专业集中培训并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
专项整治行动采取学校自查、学区中心校普查和县教育局督查的形式进行,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学校自查阶段(6月1日至6月15日)。各学区中心校和学校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整治重点任务,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对整治行动作出部署和安排,认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和整改工作,尤其是要结合夏季食品安全工作特点,加大对薄弱环节和重点区域的安全隐患排查力度,有针对性的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规范改造阶段(6月16至7月31日)。各学区中心校和学校要针对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规范制度建设,落实规章制度,消除隐患,彻底整改。通过硬软件升级改造和优化环境,提高学校食堂服务保障水平。
(三)清理查处阶段(8月至9月)。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教育局将联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校周边学生食品经营业户等进行集中检查。对自查不全面、整改不彻底、存在重大饮食安全隐患的学校、幼儿园将予以系统内通报批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学校限期整改。
(四)总结提高阶段(10月)。各学区中心校和学校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研究建立长效排查整治机制,巩固、深化工作成果,形成工作报告。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学区中心校和学校要成立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定期分析学校饮食卫生安全形势,根据季节特点,研究制定行之有效工作方案。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提高认识,认真组织,精心安排,确保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落到实处。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学区中心校和学校要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新修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新出台的《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宣传力度,利用发传单、挂横幅、家长会、健康教育课、专题讲座、班队活动、广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在广大师生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牢固树立健康饮食观念。
(三)强化督查,确保实效。为确保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抓出实效,各学区中心校和学校要认真总结分析目前学校饮食安全现状和管理情况,积极改善学校食堂硬件条件和环境卫生,确保学校饮食安全管理上水平。
5月31日前,各学区中心校、中学、县直校(园)具体实施方案报教育局安稳办,并于10月10日前报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暑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篇六
秋季开学在即,又逢国庆74周年,根据县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关于开展“迎国庆,保安全”食品安全集中整治活动的通知》食安『xxxx』12号精神,为做好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社会稳定,现就全县中小学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做如下通知:
各乡镇各学校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站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高度,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县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和教育局的统一部署,把加强秋季开学之即和国庆节期间学校食堂、商店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早计划、早安排,周密组织实施。认真分析本乡镇本学校食堂、商店存在的安全隐患,查找监管工作的薄弱环节,针对性的开展工作。
一秋季开学在即,各乡镇各学校要围绕食堂、商店存在的'安全隐患重点加强监管,积极配合县卫生、工商等对辖区寄宿制学校食堂、商店开展的食品安全执法工作。对执法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要积极督办落实,一般性食品安全隐患限期整改,按时复核存在食品安全隐患问题突出的食堂、商店要明确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二完善学校食堂食品留样制度。各餐次饭菜品种每种各留样50-100克,样品冷藏48时以上,每餐食品用料和品种须有详细的登记,存档备查继续在学校食堂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按要求正确使用食品添加剂,建立专橱柜存放食品添加剂并明确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专人加锁保管,建立使用台账。
三严格食品及其原料采购管理制度。认真执行大宗粮油原料定点采购,严格落实原料进货索证和验收制度,杜绝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采购食品原料必须到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的合法经销单位采购,并索取发票、食品清单或购物小票备查。
四执行操作流程。所有开餐学校在加工操作过程中要严格遵守《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规范》,杜绝提供冷食、冷菜。食品烹调加工过程严格实行生熟分开,彻底加热煮透食品从制熟至完成不得超过2小时。杜绝侥幸心理,严禁剩饭剩菜二次加工后食用。
五抓好安全监控。认真做好学生就餐经营场所的安全工作,严禁非食堂从业人员进出操作间、食品原料库和食堂经营场所,严防其它意外事件的发生。每天对库存的原料及已开启的调味品等进行清查,凡发现霉变、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及已开启未用完的调味品一律自行销毁。严禁使用无食品标示的散装调味品,使用的蔬菜必须新鲜无腐烂,并用清水浸泡15分钟后用流动水冲洗干净,防止农药污染导致食物中毒。
暑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篇七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教体艺[xx]6号)和xx年10月29日教育部召开的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视频会议精神,按照市教育局的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西鸡实验中学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根据西鸡实验中学的实际情况,完善原有的西鸡实验中学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由校长和书记任组长,各部门主管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办公室主任、后勤主任、保卫科长、信息中心主任、初高中部学生处主任、校医室负责人等组成。
西鸡实验中学食品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1、检查学校食堂、小卖店等有无卫生部门颁发的食品卫生许可证,以及卫生许可证是否过期。
2、查验食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情况,有无健康证,当年是否已体检。
3、有无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卫生安全制度。
4、学校食堂承包资质是否符合要求,合同是否规范。
5、食品采购渠道是否正规,近半年食品购物索证。
6、自备供水是否检测合格、学生用水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7、对食品安全工作所涉及的文件或相关材料要定期整理保存。
第一阶段:xx年11月20日——12月5日,学校进行自查整改。
第二阶段:xx年12月8日——12日为迎检抽查阶段,做好由教育局、卫生局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各校进行的检查验收迎检工作。
暑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篇八
为切实加强全市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全面做好防范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风险,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和身心健康安全,制定本方案。
通过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强化措施落实,规范学校食堂各操作环节,保障饮食安全和饮用水安全,增强学校管理者和师生的食品安全防范意识,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含托幼机构)。
是否建立学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一岗双责和岗位职责,是否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日常管理中。制定相关制度,明确责任、任务分工,有工作印证材料。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学校自备水源、水塔、蓄水池、桶装水、饮水设备是否达到饮用水标准,是否落实蓄水池定期清洗消毒等卫生防护措施,严防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发生。
从业人员是否具有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和培训档案;是否执行每日晨检制度和患病调离制度。
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是否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制度,是否存在国家禁止使用或来源不明的.情况,尤其是采购畜、禽动物肉类及其制品是否索取有效动物检疫合格证明,食用油脂、散装食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的进货渠道和索证索票是否规范。
食品加工各个环节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现象。原料清洗是否彻底,粗加工是否达到要求,是否生熟分开、荤素分开,是否存在交叉污染;是否按规定留样,记录完善;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添加剂现象,添加剂使用是否规范;是否按规定对餐用具进行消毒,设备运行正常,记录完善;库房按要求存放食品、环境整洁、无过期食品;严禁从业人员头发外露、佩戴饰品、留长指甲、涂指甲油、将私人物品、有毒、有害物品带入食品处理区;严禁向学生出售隔餐剩余食品,严禁中小学、托幼机构违规制售凉菜、四季豆、发芽土豆;大中专院校凉菜制作是否具做到专人、专室、专工具、专消毒、专冷餐,操作人员是否佩戴口罩。
暑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篇九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食品安全治理,解决农村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遏制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广大农民群众饮食消费安全,现局决定自20xx年x月起至20xx年xx月止,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如下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系列部署,落实“四个最严”总体要求,严厉打击农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解决农村食品安全突出问题,确保农村消费者饮食消费安全。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面落实农村食品经营者的主体责任,解决农村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大力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有序开展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严厉打击食品生产经营者制假售假行为,让违法犯罪者无处藏身;创新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一看证照。重点检查食品销售者是否公示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等问题。二看食品安全相关制度建立。重点检查食品销售者是否建立并公示《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进货查验及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三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落实。现场抽查x个品种,核查食品销售者是否留存供货商相关资质和采购票据(可为电子版),采购票据是否按规范装订。四看食品贮存。现场是否存在来源不明、“三无”、过期变质等假冒伪劣食品,是否存在不符合温度控制要求贮存的食品(如酸奶)。五看农村市场肉品销售。现场查验“两证两章一报告”,发现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肉类要坚决收缴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责任部门:食品科、各基层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一是加大对农村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饮食摊点、农村集体聚餐、旅游景区餐饮单位、农村小餐饮店的整治力度。监管人员要及时督促其增加投入、完善设施、规范管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意识,严格落实农村学校校长、家长陪餐、索证索票等各项管理制度。二是严格农村餐饮、农村学校食堂食品经营许可证发放。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予办理,对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单位,要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对不达标的要责令整改、停业整顿,对整改不到位的要吊销其食品经营许可证。三是加强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餐饮服务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持证上岗。四是落实农村集体聚餐的举办者、承办者的主体责任。重点检查是否自觉履行农村集体聚餐报告义务,及时、如实报告集体聚餐基本情况,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主动接受、积极配合食品安全指导,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责任部门:餐饮科、各基层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三)监督指导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食品加工小作坊和餐饮加工操作人员食品加工制作行为,严格把控食品原料来源,特别是进口冷链冷冻食品要严格落实省市县疫情防控总要求,该记录的记录,该上传的上传;要有针对性地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强化对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工作,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不符合安全标准、“两超一非”等假冒伪劣食品行为。(责任部门:食品科、各基层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四)开展农村专利食品检查,检查专利标注标识是否规范,是否存在假冒专利行为。
(五)开展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发挥好以点带面作用,每个乡镇至少打造x家农村食品示范经营店。
(六)积极构建社会共治格局,探索建立县、乡、村三级农村食品安全监督网络。发展农村协管员(信息员)等群众性队伍,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畅通投诉举报途径,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引导和鼓励群众积极参与整治行动,做好投诉举报受理和处置工作。要建立名册,每个行政村至少配齐x名协管员。
(七)加大办案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两超一非”、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宣称特殊功能的普通食品、过期、“三无”、“山寨”食品、商标侵权食品等假劣食品违法行为,同时要依法查处假冒伪劣食品生产经营者和为其提供假冒商标、认证、包装物及发布虚假广告等服务的经营者;坚决查处无证照食品生产经营行为,打掉一批违法“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对涉嫌食品安全犯罪的案件,及时移交公安机关。
(八)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采取农村消费者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不断提高农村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水平和防范维权意识,引导消费者树立科学的消费观和健康理念。
(九)组织对基层监管人员和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教育培训工作。通过培训,不断提高基层监管人员的执法能力和监管水平,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推动食品生产经营者遵守从业道德,恪守法度。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x月)。各科室、基层分所和执法大队按照方案计划开展专项整治,明确责任,切实保障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x月至20xx年x月)。各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坚持统一组织、有序推进,认真落实专项整治任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坚决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县局将适时组织督查,推动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三)总结提升阶段(20xx年xx月)。各科室、基层分所和执法大队要全面总结整治工作,梳理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解决的突出问题,将好的经验总结上报,推进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整体提升。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基层分所和执法大队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深刻认识深入推进农村食品安全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追性,切实把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列入工作重点,抓紧抓实,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落实监管责任。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三)及时报送信息。要加强信息管理,在整治行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重大案件要按照一事一报、一案一报的要求,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各基层所于每月xx日前向县局食品科报送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情况统计表,并于20xx年xx月xx日前、20xx年xx月xx前向食品科报送阶段性工作总结和整治情况总结。
暑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篇十
为切实加强全市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全面做好防范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风险,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和身心健康安全,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强化措施落实,规范学校食堂各操作环节,保障饮食安全和饮用水安全,增强学校管理者和师生的食品安全防范意识,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整治范围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含托幼机构)。
三、整治内容(一)责任制建立。是否建立学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一岗双责和岗位职责,是否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日常管理中。制定相关制度,明确责任、任务分工,有工作印证材料。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二)饮用水安全。学校自备水源、水塔、蓄水池、桶装水、饮水设备是否达到饮用水标准,是否落实蓄水池定期清洗消毒等卫生防护措施,严防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发生。
(三)食堂管理。一是食堂从业人员。从业人员是否具有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
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和培训档案;
是否按规定留样,记录完善;
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添加剂现象,添加剂使用是否规范;
是否按规定对餐用具进行消毒,设备运行正常,记录完善;
库房按要求存放食品、环境整洁、无过期食品;
严禁向学生出售隔餐剩余食品,严禁中小学、托幼机构违规制售凉菜、四季豆、发芽土豆;
大中专院校凉菜制作是否具做到专人、专室、专工具、专消毒、专冷餐,操作人员是否佩戴口罩。
暑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篇十一
秋季开学在即,又逢国庆60周年,根据县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关于开展“迎国庆,保安全”食品安全集中整治活动的通知》食安『x』12号精神,为做好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社会稳定,现就全县中小学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做如下通知:
各乡镇各学校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站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高度,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县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和教育局的统一部署,把加强秋季开学之即和国庆节期间学校食堂、商店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早计划、早安排,周密组织实施。认真分析本乡镇本学校食堂、商店存在的安全隐患,查找监管工作的薄弱环节,针对性的开展工作。
一秋季开学在即,各乡镇各学校要围绕食堂、商店存在的安全隐患重点加强监管,积极配合县卫生、工商等对辖区寄宿制学校食堂、商店开展的食品安全执法工作。对执法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要积极督办落实,一般性食品安全隐患限期整改,按时复核存在食品安全隐患问题突出的食堂、商店要明确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二完善学校食堂食品留样制度。各餐次饭菜品种每种各留样50100克,样品冷藏48时以上,每餐食品用料和品种须有详细的登记,存档备查继续在学校食堂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按要求正确使用食品添加剂,建立专橱柜存放食品添加剂并明确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专人加锁保管,建立使用台账。
三严格食品及其原料采购管理制度。认真执行大宗粮油原料定点采购,严格落实原料进货索证和验收制度,杜绝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采购食品原料必须到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的合法经销单位采购,并索取发票、食品清单或购物小票备查。
四执行操作流程。所有开餐学校在加工操作过程中要严格遵守《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规范》,杜绝提供冷食、冷菜。食品烹调加工过程严格实行生熟分开,彻底加热煮透食品从制熟至xxxx不得超过2小时。杜绝侥幸心理,严禁剩饭剩菜二次加工后食用。
五抓好安全监控。认真做好学生就餐经营场所的安全工作,严禁非食堂从业人员进出操作间、食品原料库和食堂经营场所,严防其它意外事件的发生。每天对库存的原料及已开启的调味品等进行清查,凡发现霉变、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及已开启未用完的调味品一律自行销毁。严禁使用无食品标示的散装调味品,使用的蔬菜必须新鲜无腐烂,并用清水浸泡15分钟后用流动水冲洗干净,防止农药污染导致食物中毒。
暑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篇十二
为着力解决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切实保障农贸市场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食药总局《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不合格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无证照经营、过期变质、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农贸市场实施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逐步建立农贸市场食品准入系统、信息公示系统、交易追溯系统和联网监测系统,实现农贸市场“保安全”的民生保障功能,构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一)重点整治范围:湘阴县城区范围内农贸市场以及市场内食品生产经营户。
(二)重点整治食品:粮食、食用油、肉及肉制品、蔬菜、果品、卤制品、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饮料、酒、散装食品、自制食品等各类食品,以及各类调味品、食品添加剂。
(一)清查经营主体。对农贸市场内食品经营主体进行一次拉网式清查,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核其主体资格,加强市场准入管理。对违法经营的,依法吊销其食品经营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严查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行为。严格检查上市食品的质量,重点查处销售无生产许可证、无经营许可证、无生产日期、无产品批准文号、未标示生产厂名、无质量合格证和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食品、国家明令禁止上市销售的食品、腐烂变质过期失效食品、超标使用或非法使用添加剂的食品、非食品原料加工的食品及假冒伪劣食品的行为。
专项整治时间为4月26日至5月25日,为期一个月。
采取集中整治、联合行动、日常监管等方式,认真对照《农贸市场食品安全重点整治对象及目标》(详见附件),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和重点环节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监督检查,落实整改措施,强力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同时,健全农贸市场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确保群众“菜篮子”安全。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农贸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是保民生、保安全、促和谐的重大举措。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县局成立以副局长欧阳双华任组长,市场规范所、食品监管股、各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场规范所,负责日常协调工作。
(二)明确职责,落实到位。各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所对辖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负总责,具体抓好整治的各项工作。监督食用农产品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严把进货关、销售关和退市关,做到不进、不存、不销假冒、仿冒、劣质、过期变质等产品,确保食用农产品可追溯。加强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工作,着力发现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督促市场开办者落实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强化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监督入场销售者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对进入市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进行抽样检测,在市场内公布检测结果;检测不合格的,要求销售则立即停止销售,并向当地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要依法进行处理。
(三)完善制度,长效管理。要不断完善监督管理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农贸市场日常监督制度、经营主体不良行为和良好行为记录档案制度、分类监管制度、公示制度、不合格食品可追溯制度、问题食品下柜退市制度,引导、督促市场主办单位和各类市场经营主体加强自律,认真做好进货登记台帐、索证索票管理工作,对有条件的农贸市场要实施食品安全台帐电子化管理,做到档案记录齐全、亮照经营、诚信守法、文明经商。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大力加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宣传阵地建设。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和宣传工具,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管理优秀农贸市场,树立标兵;宣传专项整治活动,提高市场主办者和市场经营户的`自律意识;及时曝光农贸市场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典型案件,使违法犯罪分子无处藏身,人人喊打;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和举报奖励政策,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和食品安全意识,营造人人关注、人人重视、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社会氛围。同时,又要正确把握舆论导向,防止炒作,维护社会稳定。
(五)加强信息报送工作。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要进行认真总结并于5月28日前将整治书面总结材料报食品监管股。
暑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篇十三
为认真贯彻《xx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省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文〔xx〕161号),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工作,建立和完善农村食品安全的运行机制、责任机制和监督机制,切实加强农村食品市场监督管理,促进农村食品安全状况的根本好转,不断满足农村群众日益增长的食品需要和安全消费,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由市贸发局牵头,市供销社、粮食局、海洋与渔业局配合,组织建设全市农村食品现代流通网。在“xx”期间,发展一批农村现代农产品和食品流通骨干企业,初步形成以各县(市)城区中心市场和骨干企业为核心、乡镇市场和重点店为骨干、村级店为基础,布局合理、规范有序,便利安全的农村现代食品流通网络。主要措施:
1.加快推进农产品交易市场建设和改造升级。由贸发部门负责,供销、海洋与渔业、粮食部门配合。在农产品主产区县(市)有重点地建设和改造升级一批粮油、果蔬、水产品、肉类等专业批发市场;加快批发市场的信息系统、物流装备、农产品冷链系统以及食品安全检疫检测设施建设,逐步建成区域性的农产品集散中心、价格发布中心、加工配送中心和信息服务中心。开展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标准化工作,促进农产品交易市场改善经营环境,加强农产品质量检测工作,完善经营设施。今后五年内全市要培育40个标准化农产品批发市场,其中国家级4个,省级6个,培育5个农产品经营龙头企业;新建和改造升级水产品批发市场以及农贸市场7个,其中省级重点扶持2个,市级重点扶持5个。
2.发展各种类型的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由供销部门负责,鼓励发展为农民提供包括信用、供销、技术推广等在内的服务的行业协会和购销服务合作社,鼓励发展和壮大农村经纪人队伍,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今后五年内全市要新发展农村行业协会20个,专业合作社23个。
3.建设农产品信息网络。由贸发部门牵头,供销社配合,在县(市、区)、乡(镇)、村三级建立信息站点,建立和完善农产品市场供求、交易及价格等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制度,完善农产品国内外市场供求、价格信息、农村电子商务、农产品网上展销等服务功能,提高农产品流通信息服务水平,进一步整合流通信息资源,推进网络互补,信息联通。
依托现有的信息服务网络、“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龙头企业、各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信息服务中心平台,规范公共商务信息服务推广站,设立基层服务网络,三年内建设万村千乡龙头企业信息服务站50个,供销社系统基层信息服务站90个,村级商务信息服务点169个(其中供销社系统建立村级信息服务点120个,通过网上发布商品供求信息促进商品成交额达1亿元以上),农产品集散地商务信息网站1个,涉农网站1个,培育500个农户骨干,培养50名大学生村级信息员,开展商务信息服务站建设。五年内实现每个县(市、区)、乡(镇)、行政村都有一个农产品信息站(点),形成“三级延伸、双向辐射”的信息网络。
4.发展一批有经济实力、有经营管理经验的大型生鲜超市连锁企业。由贸发部门负责,加快建立和发展生鲜农产品加工、包装、存贮、运输为一体的统一配送系统和冷链系统。鼓励连锁超市集团建立自有的农产品生产基地或与生产基地产销对接、定单、定牌生产。开展农产品连锁经营的试点工作,重点依托现有大型连锁综合超市发展农产品连锁经营,逐步加大现有大型连锁综合超市中的农产品经营份额,国家试点企业力争用三年时间,使食用农产品的销售比例达到25以上。
建设“万村千乡”农家店。由贸发部门牵头,供销社配合,按照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工作的要求,积极引导大中型商贸流通企业进入乡村,加快推进农村流通产业的发展,积极鼓励有实力的商贸流通企业到农村开办直营店、发展加盟店。改造和新建连锁经营网点,拓展农村市场,充分发挥供销社在农村零售网点的作用,依托现有经营设施,逐步开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完善农村服务网络体系。鼓励农村食品经营网点适应农村居民生活需求变化,增加服务项目,扩大经营品种和经营规模。xx年在泉港区、石狮市、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8个试点县(市、区)的乡(镇)和村建立860个消费品农家店和农资农药店,并建立县级生活消费品配送中心。xx年8个试点县(市、区)乡(镇)、村计划建立400个消费品农家店和农资农药店。
暑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篇十四
。
“四个最严”的总体要求,着力治理和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我镇食品安全“扫雷”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内容如下:
以网格化管理为依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制度,按照。
“四有”(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的要求,建立食品安全统一监管、综合监管、协同监管工作机制,消除监管盲区,构建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监管体系。
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查找和梳理食品问题多发、易发等重点区域的食品生产经营突出违法违规问题,做到主动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坚持风险管控,强化日常监管和重点区域、重点业态、重点时段的专项治理。坚持全程监管,统筹兼顾食品以及食用农产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各个环节和领域,实施全方位、全环节、全链条的监管。坚持信息公开,定期公布食品安全监管和整治措施、成果、案例等方面的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为确保我镇食品安全治理工作扎实、有效、顺利地开展,经研究,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
专项治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卫生院,由张成一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本次专项整治由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协调;各村(居)按属地管理原则落实专项整治任务;镇食安委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落实专项整治任务。
由农业经济技术服务中心负责,会同市监分局和兽医站部署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清源”行动。从整治农残兽残超标和违法使用高毒农药入手,以治理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农兽药残留超标和违规使用高毒禁限用农药为重点,按年度确定阶段性重点整治品种。以食用农产品种养殖基地、畜禽屠宰厂、农资销售单位、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等为重点场所,采取随机抽查等检查方式,深入排查、严肃查处违规使用农药兽药、抗生素、添加剂和非法收购屠宰、制售假劣农资等行为。由市监分局牵头,镇食安办负责协调,会同农业经济技术服务中心、城管队及各村(居),以打击制售“五无食品”和假冒伪劣食品为重点,严厉整治商标假冒、侵权、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虚假标示等类型食品。加大对虚假违法广告的查处力度,进一步规范和整治食品市场秩序。由镇城管队、学校和各村(居)负责,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和不符合卫生规范、生产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黑作坊”,打击“一非两超”以及销售使用无合法来源食品和原料,使用劣质原料生产或加工制作食品、经营腐败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等违法行为。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要加强配合,实现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无缝衔接,切实形成打击合力,深挖食品违法犯罪案件、严惩违法犯罪分子。对涉嫌食品安全犯罪的案件,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断打压违法经营者和假冒伪劣食品的生存空间。。
从
2016。
年
5
2016。
年
11。
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成立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设立和公布监督举报电话,采取多种形式宣传食品安全治理活动的目的和意义,形成良好氛围。
进行拉网式排查治理,对检查出来的食品安全问题逐一落实整改措施并限期完成整改,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查处。
各成员单位要对专项治理活动进行。
“回头看”,查漏补缺,及时汇总报告工作数据和查办的典型案例,总结经验,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各成员单位和各村(居)在每月。
25。
日前上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于。
6
月
30。
日前和。
11。
月
25。
日前分别报送上半年和全年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和《食品安全“扫雷”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材料报送至镇卫生院。
暑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篇十五
学校食堂关系到师生的身体健康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为了做好学校食堂管理工作,提高学校食堂管理水平,根据《食品卫生法》、《卫生部、教育部学生食堂和学生集体饮食卫生管理规定》和《卫生部关于推进食品卫生监督量化等级管理制度的通知》等要求,特别制定了这个实施方案。
通过实施学校示范管理,进一步提高学校食堂监督管理的整体水平。有效预防学校集体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学生食堂应充分体现公益性和服务性,坚持为学生服务。
(1)健全管理机制,加强工作责任。
学校建立和完善食堂管理制度和领导责任制。学校校长对学校食堂管理负责,是学校食堂管理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建立第一责任人为组长,分担由总务主任和食堂管理人员组成的食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食堂的卫生安全和管理工作。
(二)体现公益服务,确定运营模式。
食堂由学校经营和管理,采用承包商不承包材料的运营模式,不承包或变态承包给个人利益经营。
1、学校派员全面管理,主要由分管食堂工作的总务主任、食堂采购员和保管员全面负责。
2、食堂采购员和保管员由学校派遣,全面代表学校履行采购和保管职责。
购买的原材料由保管员检查后,登记入库。出库材料注册签到,学校每月定期盘点。
3、学校为了确保生产质量,学校对生产队伍的构成有硬性规定:所有员工都要健康,持证上岗。
4、食堂工作人员应明确自己的责任,严格按食谱组织生产,保证时间、质量、量。将生产的食品及时供应给学生,学生吃完饭,立即收纳盛食器具,清洗消毒。负责生产食堂的所有清洁卫生工作。负责客餐的生产服务。
(3)规范设施事务,落实规范管理。
1、设置标准齐全的功能室。
(1)粗加工间。
食品粗加工应有固定场所,具有基本的防尘苍蝇设施,配备货架或放置食物的货架,与餐厅配菜室、熟菜室、烹饪室等分开。加工场所地面、墙裙应采用不透水材料构筑,下水道畅通,便于清洗排水。食品粗加工应充分供水,供水质量应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粗加工场所应有三个以上的池塘,清洗肉类和蔬菜的池塘。洗涤拖把等清洁用品与洗涤食品池分离。
(2)切割间。
切割室需要专用房间,地面需要一定的坡度,容易清洗。下水道通畅,有食品冰箱和带盖的废弃物箱(桶),加工的废弃物立即倒入箱内,当天清除。配菜结束后,应立即进行清洗、清洗等清洗作业,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3)调理室。
加工场所的炉子要保持下水道通畅。炉子上需要排烟罩。炉子的表面和炉子的墙壁经常洗,没有油污,没有灰尘,没有食物的残渣,没有排气罩,工作结束后清洗地板、炉子、工作台和工具,保持加工场所的清洁。
(4)准备室。
有餐桌,成品架。空气消毒设施完善,配备留样冷藏设施和需要冷藏熟品的冷藏设施,有保湿设施,正常运行。与外界相通的门窗配备了完整的苍蝇防尘设施。
(5)消毒室。
餐具清洗消毒场所应与切割、配合、烹饪场所分开,以免交叉污染。餐具消毒可采用物理消毒和化学消毒两种。采用化学消毒的,分别用于餐具的初洗、清洗、浸泡消毒和消毒液的残留清洗,各种池塘必须明确表示其用途。
(6)更衣室。
设置洗手池,配备衣帽架和大空间的衣柜和鞋架,有毛巾的钩子和简单的用具。
暑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篇十六
为巩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成效,进一步规范农贸市场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保障农贸市场食品安全,提升农贸市场管理水平,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农贸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通过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督促全区农贸市场实施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有序建立农贸市场食品准入系统、信息公示系统、交易追溯系统和联网监测系统,实现农贸市场“保安全”的民生保障功能。
20xx年9月10日至10月31日。
(一)整治范围:全区范围内农贸市场(包括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粮食批发市场)以及市场经营户。
(二)整治重点:粮食、食用油、肉及肉制品、蔬菜、果品、米(粉)制品、卤制品、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饮料、酒、散装食品等各类食品,调味品等各类食品添加剂,以及市场经营户自制食品。
(一)清查经营主体。对农贸市场主办单位和市场内经营主体进行一次拉网式清查,严格按照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审核其主体资格,把好市场主体准入关。对无证照经营的坚决予以取缔;对违法经营的,依法吊销其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未建立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室的市场,要加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标准化建设力度,确保市场内销售的食品质量得到有力保证。
(二)严查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行为。严格检查上市食品的质量,重点查处销售无生产许可证、无经营许可证、无生产日期、无产品批准文号、未标示生产厂名、无质量合格证和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食品、国家明令禁止上市销售的食品、腐烂变质过期失效食品、超标使用或非法使用添加剂的食品、非食品原料加工的食品;重点查处与消费者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假冒伪劣食品,依法查处食品销售中掺杂使假,以假充真,假冒或仿冒他人产品商标、名称、包装、装璜,假冒或伪造他人厂名、厂址,以及利用广告或其他手段对产品质量、价格、服务、功效、适用范围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未按规定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行为。
(三)全面开展宣传培训。对进场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业主、从业人员,要逐一进行宣传教育培训食品安全基本知识、法律法规和应当承担的责任与义务。
(四)加大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力度。各农贸市场硬件设施必须适应食品安全保障的需要。正在实施改造或计划实施改造的,必须规划建设与今后食品安全相匹配的设施设备;对正在运行使用的农贸市场,要优化功能分区,添制必要的设施设备;不具备基本保障每件的,要下决心关闭或改造。
此次专项整治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9月20日前)。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本系统实际,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并召开市场主办单位负责人和食品生产、经营户参加的动员会议,进行宣传发动,安排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9月21日至10月20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采取集中整治、联合行动、部门日常监管等方式,对农贸市场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同时,健全农贸市场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菜篮子”安全。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10月21日至10月31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对本次专项整治行动进行认真总结,并于11月5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提交区工商局,区工商局汇总后报区政府。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此次农贸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是针对性很强的重要部署,是保民生、保安全、促和谐的重大举措。区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为组长,区食安办、区工商局、区商务局、区农牧业局、区畜牧局、区粮食局、区卫生局、区质监局、区食药局、区财政局、区公安分局、区水务局、区城管执法分局为成员的顺庆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区工商局,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负总责,加强领导,督促辖区市场主办单位落实各项整治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工商部门负责牵头做好这次专项整治活动的具体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进一步整合监管资源,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合力。
区食安办负责加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农贸市场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统一研制发布本地农贸市场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工商部门负责农贸市场及场内经营主体资格的清理审查,严把食品市场主体资格准入关;督促市场经营者及市场举办单位建立食品安全准入台帐;做好农贸市场上市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农贸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实施农贸市场食品质量抽样检测,督促市场举办单位组织实施农贸市场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等工作。
农牧业部门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并按《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对农贸市场销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监管与监测;加强对农贸市场销售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的质量和规范用标的监督管理。
畜牧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
水务部门负责初级水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并按《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对农贸市场销售的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进行监管和监测。
商务部门负责生猪、牛羊等屠宰管理和农贸市场猪肉供应保障,并会同畜牧部门把好肉类市场的出场质量关。
粮食部门要加强粮食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粮油质量安全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处理或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并督查农贸市场周边环境整治,加大场外流动摊贩和侵占道路行为的整治力度,指导农贸市场做好公共环境卫生设施配备和垃圾收集,确保市场良好的经营环境。
公安部门负责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保驾护航”;加强农贸市场周边道路管理,确保市场场外交通秩序良好。
卫生部门负责有关监管部门做好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健康检查;加强农贸市场生产经营食品的风险监测工作力度,对问题食品做到提前预警和评估。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农贸市场及周边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和保健食品卫生监督管理。
质监部门负责对以农贸市场经营者为供应对象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生产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
市场举办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对市场举办单位的监督。市场举办单位是市场食品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市场经营的食品负直接责任,要做到思想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同时,全面加强市场的各项基础管理工作,从规章制度到岗位责任,从操作流程、检验检测到监督管理等各方面,特别是要认真做好上市食品的进货查验工作和市场食品准入台帐,全面建立起食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
(三)完善制度,长效管理。要完善监督管理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农贸市场日常巡查制度、经营主体不良行为和良好行为记录档案制度、公示制度、不合格食品可追溯制度、问题食品下柜退市制度,引导、督促市场主办单位和各类市场经营主体加强自律,认真做好进货登记台帐、索证索票管理工作,对有条件的农贸市场要实施食品安全台帐电子化管理,做到档案记录齐全、亮照经营、诚信守法、文明经商。要健全消费者纠纷调处机制,建立健全农贸市场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对农贸市场发生的消费者权益纠纷进行及时受理和调处,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管理优秀农贸市场,树立标兵;宣传专项整治活动,提高市场主办者和市场经营户的自律意识;及时曝光农贸市场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典型案件,使违法犯罪分子无处藏身,人人喊打;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和举报奖励政策,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和食品安全意识,营造人人关注、人人重视、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社会氛围。同时,又要正确把握舆论导向,防止炒作,维护社会稳定。
暑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篇十七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消费领域小餐饮的专项整治,完善长效管理机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专项整治与制度规范、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扶优与治劣相结合,落实“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服务”的管理机制,消除小餐饮行业中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逐步提升小餐饮行业整体管理水平。
二、目标任务。
通过集中整治,强化规范引导,加强日常监管,力争达到以下目标:
(一)创建一批亮证照经营管理的小餐饮示范单位,提升一批小餐饮规范经营单位,整改一批证照不齐和超范围经营的小餐饮经营单位,取缔一批无证无照的小餐饮经营单位。至20**年底,全市主城区创建5条示范街(社区),50家小餐饮示范点。
(二)力争通过教育引导和严管重罚的整治措施,主城区(城镇)小餐饮经营单位无证照经营现象得到基本消除,城郊结合部(乡村)小餐饮经营单位无证照经营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经营单位实现配有基本设施、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经营场所环境清洁,基本达到无视觉污染,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对象。经营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的餐饮店。
(二)重点区域。主城区、城中村、城郊结合部、外来人口聚集点、中心镇、中心村等小餐饮比较集中的区域。
(三)重点内容。无证照经营,餐具不消毒,室内外环境卫生差等问题。
四、方法与步骤。
专项整治时间为20**年10月至20**年9月。具体方法及实施步骤安排如下:
(一)第一阶段,摸清底数,建立名册(20**年11月-12月)。
在各乡镇、街道的统一领导下,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综合协调,卫生、工商、环保、城管执法、公安等部门按照工作职责落实管理要求和措施,充分发挥乡镇、街道的作用,对整治范围内小餐饮的基本情况及动态数据进行全面排查、调查登记,并于20**年12月下旬上报登记情况。
通过拉网式排查,在摸清辖区内无证照小餐饮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将无证照小餐饮分为以下几类,经整改后即可发证的;短期整改达不到准入条件,但通过管帮结合并在一定整改期限内有可能达到基本要求且在整改期限内作出食品安全承诺的;整改达不到要求的。要加强分类管理,做到分层、分类统筹安排,分批分步落实专项整治工作。
(二)第二阶段,宣传教育,集中整治(20**年12月中旬-20**年6月)。
各乡镇、街道在全面调查分析本地区各类小餐饮实际状况的基础上,简化办证手续,按照富政办〔20**〕108号文件要求,减免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相关收费。同时,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增强小餐饮从业人员的卫生意识和法律意识。
各乡镇(街道)要精心组织和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成立专门组织,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在春节前对已列入整治名单的无证小餐饮整治一批、取缔一批,力争取得阶段性成效,确保完成目标任务,并及时上报阶段性整治情况。
(三)第三阶段,创树示范,完善制度(20**年7月-9月)。
各乡镇、街道应注重典型示范,在专项整治的同时,选择重点乡镇(街道),开展小餐饮规范试点工作,并及时上报阶段工作情况;要进一步明确辖区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城区在20**年的基础上,扩大小餐饮示范街(社区)的创建力度,各乡镇、街道要加大小餐饮示范点的规范,为我市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深入开展整治与规范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各乡镇(街道)作为小餐饮专项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集中力量,迅速行动,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找准难点、热点问题,理清工作思路,明确责任分工,防止和克服松懈、畏难和厌战情绪,积极探索先进经验和有效举措,确保小餐饮整治与规范工作取得实效。
(二)堵疏结合,分类治理。小餐饮整治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且关系民生,各乡镇、街道要根据不同情况,切实加强分类指导,实行扶持规范和严管重罚的政策,做到打扶结合、疏堵并举。要创建一批小餐饮示范街区(点),整改帮扶一批小餐饮达到规范要求,坚决关停取缔一批问题严重的无证小餐饮。
(三)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市、乡镇(街道)两级联动。市政府将与各乡镇、街道签订专项整治目标责任书,将小餐饮专项整治与规范工作情况列入年度食品安全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明确责任分工,落实责任追究制,对工作进展缓慢的街道(乡镇)实行抄告制度,对抄告后仍不改进的要予以通报,再不整改的要对相关责任人实行问责制度。
(四)加大宣传,正确引导。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对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和饮食科普知识进行推广和宣传,增强公众的健康饮食消费意识。
暑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篇十八
深入开展对学校食堂的集中整顿,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力度,对持证学校食堂监督覆盖率达100%,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率达100%。严格督促学校食堂认真组织从业人员健康体检与培训、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食品留样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通过整治,切实改善学校食堂设施、设备与环境卫生条件,使全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基本建立,相关制度规范逐步完善,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落实,行业自律意识显著增强,无证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止,食品安全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全县中、小学校,以及托幼食堂。
为了加强我县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中有关问题,决定成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法制办主任。
副组长:*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县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县教育局副局长。
成员:*县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县教育局安全保卫股股长。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科科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加强学校食堂食品管理管理工作的措施和建议。
(一)自查自纠阶段(9月10日之前完成)。
1、县教育局、县食药监局、县卫生和计生局对辖区内学校食堂进行认真摸底动员,督促学校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成立食品安全组织领导机构,强化学校法人代表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使其进一步掌握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基本要求,正确认识本次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开展排查,组织辖区范围内学校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依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标准,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梳理,重点对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情况、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及培训情况、餐饮具消毒保洁情况、食品原材料索证索票情况、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食品留样制度执行情况,以及重点食品和关键食品加工环节进行排查,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并提出监督指导意见,督促学校及时整改到位。
3、督促指导学校加强应急能力建设。成立应急组织机构,结合修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落实食品安全应急措施,开展应急求援演练,建立食物中毒事故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在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后,能及时控制、有效处置。
(二)监督执法阶段(9月11日-10月20日)。
1、针对自查自纠阶段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单位督促整改落实,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依法进行处罚,并抄报主管教育部门,对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的,依法予以严肃查处,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2、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整体水平。严格许可准入,严格审查学校食堂经营者资质,严禁学校将食堂承包给不具备资质的人员经营,依法查处学校食堂无证经营行为。完善食品安全抽查和监测制度,全面防控群体性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依法查处采购、使用非食用原料、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三)总结评估阶段(10月21日-10月30日)。
县卫生和计生、食品药品监督、教育部门要根据工作目标和任务,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鼓励先进,督促整顿工作不扎实、效果不显著的单位进行整改,领导小组将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1、县卫生和计生、食品药品监督、教育部门要从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出发,进一步提高对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认识,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强化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实施,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2、为保障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县卫生和计生、食品药品监督、教育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定专人负责,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整治方案,落实整治工作任务和责任。
(二)落实责任、加强协作。
2、县卫生和计生局要加强与教育部门的配合协作,互通信息。对管辖范围内学校食堂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开展学校食堂和幼儿园食堂特别是农村寄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畜禽肉类及其制品、食用油、调味品等原料采购、贮存和使用的监管,加强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整改不到位的,要予以通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整治工作不力、导致学校发生中毒事件的,要依法予以严肃查处。
(三)加强宣传与信息报送工作。
1、要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加大对学校食堂等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宣传力度,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加强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增强安全消费的意识。要积极推动和大力开展餐饮服务企业诚信、讲自律的活动,切实增强企业法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要认真处理和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对典型案例和大案要案予以曝光。
报送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暑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篇十九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严防幼儿园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特制订xx县幼儿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与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集中开展幼儿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促进幼儿园食堂规范管理,使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状况明显改善,提高教职员工饮食安全意识,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设
1、是否建立健全相应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是否建立食品安全园长负责制并有管理组织(幼儿园食堂设有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二)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
1、幼儿园食堂卫生许可证取得情况;
2、食品加工场所卫生条件、状况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3、食堂从业人员是否取得健康证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证明;
4、食品采购、贮存、加工、餐具消毒各环节的管理是否落实到位;
6、是否建立食品原料采购、出入库台帐制度(食品采购索证票齐全)和食品留样制度建立情况。
幼儿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从20xx年10月2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一)动员部署阶段:10月16日至10月17日。分批召开幼儿园园长会议,动员部署各幼儿园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积极开展师生食品安全教育。
(二)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各幼儿园在各司其职的同时,要加强沟通与协作,形成综合监管的合力,共同研究解决幼儿园的食品安全问题,清除危害健康安全的食品安全隐患。各幼儿园要积极主动地加强与当地食品卫生、工商等部门的沟通,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形成渠道畅通、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长效监管机制。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幼儿园要强化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培训工作,提高防护意识。引导、带动全体教职员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在园内营造关注幼儿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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