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制定方案之前,我们需要充分了解问题的背景和原因,分析其所带来的影响。方案制定的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风险和挑战。这里列举了一些成功企业的优秀方案,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营商环境创建实施方案篇一
为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面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营商环境和政务服务体系,不断提高服务市场主体的质量和水平,助力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市工作安排,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将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与化解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相结合,对标省市工作要求,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增强市场主体获得感、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为主线,主动作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持续推进营商环境“10+5+n”行动。2020年,全面完成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落地率达到70%以上,力争1-2个创新做法或典型案例得到省市认可,营商环境综合位次全市前3名、全省前50名。
(一)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1、贯彻落实省市安排意见,明确重点任务,积极推进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参与单位:县级有关部门、各镇(便民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2020年7月底前。
2、参照市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体制机制,建立本级专门工作机构,确保各项工作高效运转。
牵头单位:县委编办。
参与单位:县级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0年5月底前。
3、县司法局开展送《条例》进园区、入企业及宣传解读活动。各有关部门面向全县开展贯彻落实《条例》和营商环境监测评价等培训,各项培训、宣传活动均不少于3次;各责任部门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案例评选、案例宣传各不少于1次;围绕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相关政策的市场主体覆盖面和可及性,推出解读材料、流程图、办事指南及示例,并在政府网站和相关媒体上公布。
牵头单位:县级有关部门。
参与单位:各镇(便民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2020年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12月底完成。
4、贯彻执行《榆林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考核办法》《府谷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专项督查行动方案》,强化考核督查,增强企业和群众办事的可预期性和获得感。
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县政府督查室。
参与单位:县级有关部门、各镇(各便民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2020年6月底前。
(二)对标省市工作要求争先进位。
5、围绕营商环境综合位次全市前3名、全省前50名的总体目标,对标省市营商环境监测评价新的指标体系,落实各项指标按月完成,夯实一级、二级指标各牵头部门责任,抓好督促落实。
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统计局。
参与单位:县级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
6、对标国内先进,复制推广借鉴10-15个先进地区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选择2-3个典型地区成功经验开展考察学习,提高复制推广的实践能力,力争年底前培育1—2项工作亮点并取得实质性效果。
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法院、市场监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税务局、工贸局、行政审批服务局、住建局。
参与单位:县级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0年10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三)着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7、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市县两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通知》(陕政办函〔2019〕160号)要求和市县同步、事项对应、上下协同的原则,对办理条件相对简单的事项要尽快全面移交,审慎推进程序复杂、专业要求高,尤其是带有制约性和限制性、涉及公共利益平衡和重大公共安全事项的划转工作;健全和完善协同办理机制,确保审管协同推进。
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参与单位:县级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
8、大力推动“证照分离”改革,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分类改革,着力破解“准入不准营”难题。年底前全县实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参与单位:县级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0年7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12月底前完成。
9、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应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贯彻落实并联审批、联合审图、联合竣工验收、区域评估、告知承诺制等改革任务。年底前全面实现工程建设相关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全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90个工作日以内。
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参与单位:县级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0年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12月底前完成。
10、深入推行减证便民行动,公布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逐项列明设定依据、开具单位、办理指南等,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参与单位:县级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0年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12月底前完成。
11、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精简行政许可事项,结合国家公布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0年版)和全省统一部署,逐项明确设定依据、设施机关、许可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申请材料、适用范围、有效期限、中介服务等要素。加强对行政许可的监督评估,开展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检查,清理规范行政备案、目录管理等事项。推行行政备案事项纳入清单管理,清理规范目录管理、登记注册、年检年报、指定认定等行政管理措施,整治变相审批。
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司法局。
参与单位:县级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2、狠抓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以使用需求为导向,5月底前,配合市上全面打通市县数据壁垒,完成事项梳理录入;9月底前实现政务服务“一张网”可办,政务服务事项可网办率保持在80%以上、“一网通办”落地率达到60%以上。推行“一件事一次办”主题套餐服务,按照市上统一制定的目录清单、办事指南,制定出台单部门、跨部门事项各不少于20项的目录清单、办事指南,7月底前全面实施。
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参与单位:县级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
13、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按照中省市统一部署,加快推行“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与对接联通工作。实现各类监管数据归集共享,不断提高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参与单位:县级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4、加强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按照方便群众、集约整合的原则,充分利用社区服务大厅现有场地和设施,将残疾证申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失业保险金申领、老人优待证办理等事项延伸到社区办理,为群众提供更密集的服务网点、终端或通道。6月底前,县行政审批局编制完成社区办理事项参考目录(原则上不少于5项),确定试点社区不少于1个。按照谁办理、谁负责的原则,做好事项授权、确定办理人员、再造办理流程等保障工作。
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参与单位:县级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0年9月底。
15、全面推行“好差评”工作。按照“一次一评、一事一评”的思路,灵活采取网上评价、扫描二维码评价、现场评价等多种方式,充分倾听企业和群众意见,改进政务服务质量。县行政审批局结合市上及时出台“好差评”工作方案,明确“好评”激励机制和“差评”纠偏整改时限、成效要求,完善“好差评”软硬件建设,并建立定期通报制度。
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参与单位:县级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0年9月底。
(四)持续增强市场主体的获得感。
16、创新企业开办(注销)服务。企业开办实现3个环节1个工作日内办结。6月底前实现企业开办“一表申请、一窗发放”,一般企业注销“一事一网一窗”办理,积极探索开展企业电子印章生成和应用。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7、继续优化企业水电气暖服务。深化“互联网+”服务,持续提高水电气暖供应的可靠性和费用的透明度指数。进一步优化报装流程,所有涉及报装的行政审批事项并联办理;推行线上“不见面”、线下“最多跑一次”服务,全面取消线下报装“申请书”,水气暖报装材料压缩至3件以内。全面推行小微企业电力接入“三零”服务,提高小微企业用户报装容量,确保低压接入容量上限提高至100kva,小微企业用户(含施工审批)低压项目、高压项目报装时限分别压缩至4个工作日以内和20个工作日以内;其他企业用户(含施工审批)高压单电源、高压双电源分别压缩至35个和50个工作日以内。用气报装时限(含施工审批)压缩至20个工作日以内。县城用水报装时限(含施工审批)压缩至10个工作日以内。供暖报装时限(含施工审批)压缩至35个工作日以内。
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住建局、水利局。
参与单位:县交通局、公安局、电力局。
完成时限:2020年9月底。
18、巩固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完善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模式,将“个人土地出让价款补缴”纳入一窗受理;全面实现“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一般登记和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全部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复杂登记类型及大宗批量不动产登记15个工作日内办结,登记业务一周办结率提高到90%。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完成时限:2020年9月底。
19、进一步提升信贷服务质量。完善和推广“易信贷”模式,加大对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投放力度,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及以下小微企业贷款同比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同比增速,有贷款余额的户数高于2019年同期水平。积极拓展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担保费率不高于1.5%。持续优化企业信贷办理时限,在2019年的基础上再压缩8%以上。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金融服务中心、人行府谷支行。
参与单位:县级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0、大力推进纳税便利化。压缩办税时间,纳税人平均完成一次纳税所需时间缩短至0.3小时以内,出口退税一类、二类、三类企业办理时限分别压缩至2个、6个、8个工作日以内。持续推进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工作,主要涉税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理。贯彻落实个税改革工作部署,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加强税收政策宣传辅导,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政策宣传活动。
牵头单位:县税务局。
参与单位:县级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0年6月底前。
21、稳步提升跨境贸易服务。年底前实现企业申请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审核转报1个工作日内办结;深入推进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申报、审批、退库试点工作。
牵头单位:县工业商贸局、税务局。
参与单位:县行政审批局、人行府谷支行。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22、抓好企业运行降成本工作。全面落实、用足用好中省减税降费、金融支持、财政补贴等政策,重点抓好降低企业税费负担、人工成本、物流成本、生产要素等方面工作。继续扩大直供电交易规模,加大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清理力度,确保无分歧欠款应清尽清,对存在分歧的通过调解、协商、司法等途径加快解决。
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财政局、工贸局。
配合单位:县级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0年6月底前取得阶段成效、12月底前完成。
23、持续推进五大专项行动。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深入开展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五大专项行动,在规范中介服务、涉企收费,诚信体系建设、便民服务优化和政策落地落实等方面再见成效。
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财政局、行政审批局。
配合单位:县级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4、提升投资便利化服务。建立并实时更新招商引资项目库,建立招商引资项目考察、拜访、对接工作动态信息库,及时向来府投资企业提供煤价、水价、电价、气价等市场要素信息;随时掌握外来企业投资动态和遇到问题,及时解答企业疑惑,缩短招商引资洽谈落地时间。
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配合单位:县级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5、开展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督导服务。着力化解新冠肺炎疫情不利影响,建立长效项目推行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台帐,着力解决企业经营、项目落地中的难题。
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工贸局、能源局。
参与单位:县级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五)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
26、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动重点监管与信用监管等方式融合,提升监管效能。持续完善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建立联合抽查、联合执法工作机制,统一编制工作细则和指引,实现市场监管领域监管常态化,重点监管领域跨部门联动协作执法全覆盖。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参与单位:县级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
27、积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信用基础建设,配合完成个人信用数据专题库建设;扩大信用报告使用范围,在公共资源交易、政务服务等领域实现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并形成“逢办必查”长效机制。逐步推进“信易+”惠民便企工作。加强诚信宣传,全年组织开展各类诚信宣传教育活动不少于3场次。
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参与单位:县级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
28、夯实工作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围绕工作重点,聚焦指标体系,强化政策举措,制定本部门年度工作推进方案,细化工作任务,确保实现营商环境综合排名目标。
29、形成工作合力。各牵头部门要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加大工作力度,聚焦企业群众关注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形成部门间协同联动的工作合力。
30、加强督查调度。相关工作推进情况,要按月调度分析,季末总结评比,适时通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对突出的问题,要按季度督查检查,重点督办,督促整改。
31、强化考核力度。为强化考核的激励效应,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先进经验复制推广、亮点工作培育、工作宣传培训等将作为重点加减分项,全面激发工作活力。
营商环境创建实施方案篇二
为切实发挥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对克服疫情影响、加快改革发展的保障作用,根据《2020年全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对我省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决策部署,紧密聚焦省委关于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的总体安排,着眼巩固扩大作风整顿成果,进一步强化正向激励引导,重点解决干事创业精气神、决策部署落实、担当作为、营商环境再优化、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着力打造“办事不求人”好环境,千方百计把疫情造成的损失抢回来、凝神聚力把发展的节奏提上去,确保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一)重点解决“干事创业精气神”问题。大力弘扬在抗击疫情中展现的不畏艰险、迎难而上、甘于奉献好作风,着力解决患得患失、不推不动、不思进取、信心不足等问题,引导党员干部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提振越是艰险越向前、争当排头的士气和信心,凝聚克服困难推动发展的强大合力。
(二)重点解决“决策部署落实”问题。全面提升党员干部执行力,着力解决上级决策部署不落实、推诿扯皮、形式主义等问题,引导党员干部坚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把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细、落靠。
(三)重点解决“担当作为”问题。进一步树立敢担当、重作为鲜明导向,着力解决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问题,建立正向激励体系,引导党员干部重实干、讲实效,立足岗位敢担责,关键时刻站出来。
(四)重点解决“营商环境再优化”问题。坚持解放思想对标先进,着力解决封闭桎梏、标准不高、流程不优、效率低下、司法不公等问题,持续推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核心指标,着力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好环境。
(五)重点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坚持把好事办好,着力解决衙门作风、漠视群众、折腾群众、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引导党员干部带着深厚感情做群众工作,用好用足各项惠民政策,把服务群众工作做实做细,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一)抓实正向激励引导。一是典型示范引领。认真总结各行业各战线克服困难、变被动为主动、推动改革发展、改善民生福祉的好做法、好经验和先进事迹,大张旗鼓地宣传表彰,激励引领党员干部崇尚实干、只争朝夕、奋发有为,为振兴发展多作贡献。二是树立干事创业导向。对实绩突出、担当有为,特别是在疫情防控中堪当重任的优秀干部大胆提拔重用,对工作后进、不适应岗位要求的及时调整,让干得好的有动力,干得差的有压力,引导党员干部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三是为担当者担当。落实好容错纠错机制,为敢想的人“开绿灯”,为敢干的人“兜住底”,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敢为人先、敢闯新路,放开手脚干事创业。
(二)抓实干部作风“五整治”。一是精准发现问题。落实省委部署,坚持刀刃向内,进一步找准党员干部队伍存在的不落实、不研究、不作为、不在状态、不守纪律突出问题,切实做到早发现早解决,避免小问题拖成大问题,小矛盾酿成大隐患。二是着力深化整改。对“五不”问题的整改,既要注重治标,更要坚持治本,不能就事论事,应付了事,既要分析根源危害,又要举一反三,查找堵塞制度漏洞,切实把整改工作做实。三是严肃通报问责。对“五不”问题反复发生、拒不整改的,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也要追究领导责任。对媒体曝光、领导批示的问题,不认真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一查到底,既要追责问责,又要公开通报,不断释放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不获全胜绝不收兵的强烈信号。
(三)抓实重点领域改革。一是积极推动政务服务改革。持续对标先进,深入推动流程再造,实现更多事项“一件事跑一次”;推进政务服务大厅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行“综合窗口”服务模式;打通数据壁垒、提升网办能力,深化拓展疫情防控期间“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预约办”等便捷服务方式,推动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一网通办”、“全程不见面”审批,打造一批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服务品牌;全力支持新区、自贸区先行先试,改革创新成果在全市复制推广。二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严格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推动“非禁即入”;推动“证照分离”、“照后减证”,推行“办照即营业”;全面落实为克服疫情影响制定的减税降费利企政策,积极帮助企业纾难解困。三是加快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结合疫情影响及建设周期短的实际,健全推进项目策划生成机制,开辟重大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容缺受理,同步审批同步建设。在哈尔滨新区、国家级开发区(含综合保税区)健全并落实建设用地区域评估制度,探索推行“标准地”模式。完善统一受理、分类审批、集中出件服务模式。优化整合审批前的评价评估环节,实现勘验、测绘、审图、验收联审联批,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四是持续推动执法司法体制改革。巩固行政执法下沉改革成果,充分发挥综合行政执法作用;建立柔性执法机制,探索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完善“分调裁审”机制,深入开展审判权、检察权运行机制改革,健全刑罚执行法律监督制度,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加快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提高司法工作质效。
(四)抓实营商环境专项整治。一是开展领导干部破坏营商环境专项整治。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特定关系人违规经商办企业,在土地供应、项目审批、资金分配、工程结算等过程中内外勾结、说情打招呼的突出问题,保障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二是开展行业乱象专项整治。集中治理脱贫攻坚、教育医疗、低保救助殡葬、城管供暖泊车等民生领域、重点行业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推动政策普惠落实、维护群众正当权益。三是开展市场环境专项整治。加强诚信体系建设,治理“新官不理旧账”、持续推进“清赖行动”,重点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集中整顿旅游、工程建设、食品药品、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市场秩序,着重查处工程验收结算环节不规范行为;深入清理涉企收费事项,进一步提高企业获取水电气热便利度,为企业创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四是开展法治环境专项整治。开展涉企执行失范、损害群众权益专项治理,实施重点案件评查,甄别纠正涉企产权冤假错案,严肃查处违规执法、以案谋私、利益输送问题,曝光重大行政违法典型案例。
(五)抓实服务群众工作。一是把握群众需求。深入基层、走进群众,问需于民、问计于民,认真评估研判疫情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的影响,把握实际情况,为分类施策、综合施策、精准施策找准靶向。二是落实惠民政策。落实好保障群众生活的一系列政策,特别是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完善细化措施,强化督促检查,及时调整完善,尽力减少疫情对群众生活的影响。三是办好群众投诉。充分发挥作风整顿“随手拍”、市长热线等投诉举报平台作用,把群众投诉举报受理好、办理好、反馈好,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六)抓实制度机制建设。一是深化“一把手走流程”制度。增强首创活力,提升品牌价值,坚持带着课题走、带着问题走,既要走线下,也要走线上;既要走本级,也要下沉走基层;既要立足部门独立走,更要推动跨部门联合走。二是健全营商环境评价制度。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标国家营商环境评价核心指标,开展全市营商环境综合评价,查找差距,以评促改,全面优化。三是创新政企互动沟通机制。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提供优质服务,进一步强化包保项目、联席会办、帮办代办等服务机制,创新“早餐会”、“下午茶”、“基层日”、“项目日”等政企互动机制,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审批、要素保障和生产经营中的问题。四是强化直查直办工作机制。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发挥直查直办解决突出作风问题的积极作用,采取提级办理、联合直查、现场办公等方式,妥善解决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避免当“二传手”、转来转去、不了了之。
(一)加强组织领导。参照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工作组织机构设置,调整市作风整顿组织机构,保留领导小组办公室、法治环境专项组和营商环境专项组,办公室在原有综合协调组、监督问责组、宣传报道组的基础上,增设“五细”要求落实组。各区、县(市)要设立相应组织机构,市直部门要明确具体负责机构和人员,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带头谋划,深入研究,破解难题,力戒形式主义。
(二)坚持上下联动。市直部门既要以上率下,将先进理念、工作标准、业务规范向系统延伸、基层拓展,又要转换视角,善于发现基层工作推进不畅、权责不匹配等问题,督促整改,同步提升。各区、县(市)既要抓好本级工作,又要强化对下指导,发挥好承上启下作用。各地区各部门要围绕工作重点,紧密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拿出硬招实招,打造特色品牌。
(三)强化评议评选。发挥评议工作的“指挥棒”作用,将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区、县(市)主要责任指标考评体系。继续抓好省直部门对口评议市直部门工作,开展企业群众评议执法司法活动,在一些重要窗口部门开展群众即时评议,发现问题改进工作。在办好“业务大讲堂”、抓好“基本业务+”学习、开展“治低治粗治差”行动基础上,组织开展“机关工匠”评选活动,引领党员干部追求卓越,带动“五细”蔚然成风。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地区各部门要全方位、多层次广泛宣传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好成效,继续创新开办“作风整顿进行时”节目,积极回应社会热点,营造人人重视环境、人人维护环境、人人皆为环境的浓厚氛围,让企业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转变作风带来的新变化。
营商环境创建实施方案篇三
为深入贯彻《徐汇区关于进一步健全基层营商环境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要求,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打造公平高效的最优营商环境,结合本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市委“1+6”文件中提出的“把街道服务经济发展的重点转变为优化公共服务,为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公共环境”的精神,按照区政府“打造办事流程最简,监管成效最实,服务群众最优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示范区”的具体要求,结合衡复风貌区地域特点,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挖掘服务潜力,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提升街道服务企业的能力与成效,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向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为打造最优营商环境提供坚强组织保证。深化党建引领,推进区域化党建和“两新”组织党建,整合各类资源,汇聚各方力量,为企业发展提供全方位服务。
(二)坚持问题导向。对标一流标准,从解决企业最为关心、反映最为集中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入手,疏通制度瓶颈,破除隐性障碍,打造更加清新温情、公平高效的创业发展环境,提升企业的获得感和归属感。
(三)坚持服务为本。把企业满意与否作为衡量营商环境建设的基本标准,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拓展服务内容、延伸服务触角、提升服务效能,全方位对接企业需求,当好服务企业的“店小二”,做到“有求必应,无事不扰”。
(四)坚持统筹协调。发挥街道属地综合管理优势,统筹协调功能区公司、属地职能部门和公共服务单位的力量资源,加强部门之间的配合联动,形成服务企业的强大合力,增强属地营商环境的吸引力与竞争力,让企业愿意来、留得住、发展好。
三、主要措施。
1、成立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组长:董伟街道党工委书记。
王缨街道党工委副书记、街道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魏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陈颖上海徐房(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蔡俊湖南路派出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魏兰兼任,副主任由街道社区专项办主任张羽兼任,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社区专项办的主要职能。
2、建立专员走访服务制度。加强与辖区企业单位的日常联系,主动上门倾听企业需求,落实服务政策,实现“企有所呼,我有所应”。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实行专员服务制,定期走访交流,时刻关注企业运行动态,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做到一家企业、一名专员、一套方案、一管到底,以优质的服务做好安商、留商工作。
3、设立营商环境服务热线。畅通营商环境投诉建议渠道,把街道网格中心“12345”市民服务热线打造成优化营商环境的客服热线,让企业“投诉有门、有求必应”,形成企业通过正常渠道反映情况、解决问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常态长效机制。
(二)搭建政企沟通平台。
4、建立企业服务信息平台。加强与功能区公司对接,对辖区内企业的规模、性质、业务范围等实际情况进行梳理分类,通过微信群、公众号的形式,将企业与工商、税务、公安、劳动人事等政府部门紧密联系起来,实时互动交流,保证政企之间信息共享、沟通顺畅。
5、发挥楼宇物业桥梁作用。充分发挥楼宇物业在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完善政府与企业双向沟通机制,通过楼宇物业及时了解掌握企业信息与诉求、及时宣扬政府服务政策,并引导楼宇企业与员工参与社区建设治理,实现共建共享共赢,提升企业的区域认同感。
6、成立湖南街道企业家俱乐部。依托商会成立湖南街道企业家俱乐部,以楼宇企业沙龙、座谈会、培训等形式,为企业搭建互动交流的平台,促进辖区企业凝心聚力,互通互助,打造共赢局面,形成共享经济,实现“以商养商、以商引商”。
7、加强非属地企业调研沟通。对不注册在湖南街道、但在辖区办公的优质企业实施重点关注,加强调研与沟通,深入了解企业内在需求和发展规划,及时跟进针对性服务,取得企业信任,消除企业顾虑,尽可能引导非属企业落地辖区。
(三)优化服务企业功能。
8、编制企业服务折页。针对企业发展需求,整合各级各行业服务资源信息,编制企业服务折页,涵盖从企业注册登记、纳税融资、上市(并购)到注销退出整个流程的服务信息,企业一册在手,就能实时享受便利快捷的政策资源服务。
9、扩展楼宇白领服务网点。借鉴世纪商贸梧桐space的成功经验,进一步扩展党建进楼宇工作,在重点楼宇因地制宜设立群团组织和白领综合服务点,将社区医疗、文体、学校、工青妇等公共服务资源更多的引入楼宇,服务企业职工,让企业在社区中找到归属感,实现企业社区融合发展。
10、实施涉企审批全程代办。加强与区产促中心、衡复公司、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的对接联动,建立涉企行政审批无偿代办工作机制,主动为企业全程提供接洽、联系、申请、办结等全流程精准化的“店小二”服务。
11、落实政府服务窗口“全市通办”。推进区行政服务中心、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和居民区服务站点的三级联动,将社会保障等161项政府服务事项纳入“全市通办”,同时增强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行政效能,把便民服务大厅打造成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府形象的前沿阵地和重要窗口。并持续推进“全市通办”项目进楼宇工作,打造“楼宇中”的政务服务,使白领办事更便捷。
(四)提升城区环境品质。
12、开展精细化市容环境治理。按照城市治理要像“绣花”一样精细的要求,结合衡复风貌保护区特点,做好街区商业业态调整,推进小区“美丽家园”建设,开展社区市容环境整治,打造优质宜居的社区公共环境和高品质的营商“硬”环境。
13、营造湖南特色文化氛围。充分发挥湖南街道文化底蕴深厚、文化资源丰富的优势,为企业搭建文化艺术交流平台,定期开展“午间音乐会”等文化服务活动,满足企业职工精神文化需求,彰显属地文化品位和文化软实力,增强对优质企业的吸引力。
14、建立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致力于打造诚信守法经营、企业有序竞争的公平市场环境,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妨碍企业正常经营、侵害企业正当权益行为,坚决查处滥用行政权力干扰企业经营问题,不断强化社会治安和风险防控,为企业提供安全、安定、安心的社会环境,解除企业发展的后顾之忧。
四、相关保障。
(一)配优队伍。将社区专项办的主要职能调整为优化营商环境,在街道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配强专项办工作力量,将区域化党建、工会、协税、统计工作人员与专项办融为一体,协同配合做好企业服务工作。
(二)完善制度。建立例会制度,街道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每月召开工作例会,研究优化营商环境具体工作,沟通企业服务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发展面临的实际困难。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对于企业反映的重大问题,协同区商务委、衡复公司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席会商,及时高效解决问题。
(三)加强评估。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列为街道目标管理的重点考核内容,细化工作任务,定期评估,不断完善改进,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措施落实到位,保障街道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有序展开、顺利推进。
附件:湖南街道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名单附件:
为进一步提升街道服务企业成效,打造最优营商环境,根据徐汇区统一部署和《徐汇区关于进一步健全基层营商环境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徐商务﹝2018﹞13号)文件要求,成立湖南街道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董伟湖南街道党工委书记。
王缨湖南路街道办事处主任副组长:魏兰湖南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陈颖上海徐房(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蔡俊湖南路派出所所长。
组员:姜斌上海衡复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范波徐汇区税务局第五分所所长。
钱继敏湖南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黄莲海湖南街道绿化和市容管理所所长。
张勇湖南街道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所负责人。
张雷湖南街道城管中队副队长(主持工作)。
俞晓洁衡复物业公司董事长。
刘德佳日盛环卫公司湖南作业队副队长俞群湖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杨玉文湖南街道社区党建办公室主任。
胡秀芳湖南街道社区自治办公室主任。
刘烨湖南街道社区发展办公室主任。
刘宁路湖南街道党政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魏兰兼任,副主任由街道社区专项办主任张羽兼任,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社区专项办的主要职能。
以上成员如遇职务变动,由该成员单位自然递补。
营商环境创建实施方案篇四
民政局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市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切实提高民政工作的管理服务水平,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民政为民、民政爱民”核心理念,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主线,以深化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保障,认真落实民政各项惠民政策,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做好民政领域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确保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明显提升。
二、重点任务(一)扎实推进养老服务事业。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积极推进开福区养老事业发展,完善政策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奖补政策,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养老产业,对来开办养老服务业的单位及个人,明确专人负责,公开办事指南,精简办事流程,全力推进我市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认真抓好社会组织管理。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大力培育发展社会组织,规范各项工作程序,坚持一手抓积极引导发展、一手抓严格依法管理,努力构建社会组织规范、有序、健康发展的新格局。推进登记管理体制改革,强化网络化管理,社会组织相关政策法规、办事指南和行政审批表格全部在网站进行公开,增加信息透明力度。注重党建牵引,拓宽党组织的覆盖面,健康发展社会组织。依法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对社会组织干扰市场行为的坚决查办。
(三)精准落实民政保障政策。全面落实城乡低保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和特困供养等民政保障政策,织密扎牢社会救助安全网,筑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线,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为全社会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提供积极保障。
三、
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民政部门担负着服务和保障民生的重要职责,是党和政府的重要窗口,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优化营商环境民政部门责无旁贷。市民政局成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
严禁在“最多跑一次”改革中搞形式主义、推脱责任、不兑现承诺。要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主要领导亲自抓,明确专人负责,对照主要任务责任分工和进度安排表,逐项进行分解,扎实推进落实。每项工作要落实到具体岗位,每个事项要明确办理流程、完成时限,确保实现“办事效率最快、服务水平最优”,打造好“民政为民、民政爱民”服务品牌。要强化监督问责,对于不按时落实工作任务和影响营商环境的科室和相关人员给予严肃处理。
(三)营造浓厚氛围。要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宣传报道,充分发挥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作用,广泛宣传民政惠民利民政策,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要掌握舆情导向,全程动态跟进,自觉及时地回应服务对象的关注,树立民政机关贴心为民的良好形象。要全方位。
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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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商环境创建实施方案篇五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营口市委、营口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营委发〔2017〕3号)精神,现制定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如下。
一、行动目标。
牢牢把握新常态下营商环境新特征,坚持问题导向,瞄准重点环节和突出短板,严字当头,精准发力,迅速行动。集中整治一批庸懒散慢乱突出问题,纵深推进一批放管服改革任务,精准帮扶一批重点企业项目,严厉惩戒一批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高效解决一批司法不公问题,监督规范一批涉企行政执法行为,梳理落实一批政策欠账,扎实开展一批金融服务活动,清理盘活一批闲置土地资源,为建设国内一流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奠定坚实基础。
二、行动内容。
服务窗口单位工作流程不清、办事环节繁琐、擅自增加审批条件、办理时限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混乱等问题。(三)开展重点企业项目精准帮扶专项行动。实行重点企业项目包扶责任制,市级领导干部率先垂范,采取座谈、走访、现场办公等多种形式,对招商引资、项目开工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销售实行全程跟踪服务,协调解决项目推进和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各项困难、问题。
(四)开展治乱减负专项行动。集中取消一批不合理收费项目,严肃查处一批违规收费行为,彻底清除各个行政环节的利益输送,解决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
(五)开展司法公正专项行动。依法打击权大于法、钱大于法、情大于法的现象,公平高效解决司法不公问题。(六)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监督专项行动。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和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工作,依法办理行政执法投诉案件,将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滥作为等违法行为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七)开展惠企政策清查专项行动。集中梳理落实现已承诺的招商项目政策以及现已签订的招商项目合同,一对一、点对点,逐条、逐项清理政策欠账以及合同中未履行的条款,及时兑现。
(八)开展金融服务专项行动。组织各地区积极开展银企对接会,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优化金融环境,解决企业贷款门槛过高、审核手续繁琐、利息和担保负担重等问题。(九)开展节约集约用地专项行动。组织各地区抓紧建立国土资源使用情况动态数据库,实时准确掌握土地利用情况,重点清查土地批而未供、供而未用,盘活土地资源,解决土地利用率低问题。
三、重点对象。
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区所属行政部门(执法部门)、服务窗口单位、各类企业及相关单位。
四、职责分工。
成立市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王笑柳同志任组长,市政府秘书长徐启同志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编委办、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委、市行政审批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招商局、市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市政府金融办等部门。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软环境办,负责收集汇总分解问题、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同时,下设9个专项行动组,负责组织开展对应行动的专项检查、调度落实情况,提出相关工作建议及移交处理意见等工作,具体分工如下、(一)整治机关作风庸懒散慢乱专项行动组、市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牵头负责。
(二)行政审批清障提效专项行动组、市编委办牵头,市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市工商局、市行政审批局等相关部门配合。
(三)重点企业项目精准帮扶专项行动组、市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四)治乱减负专项行动组、市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企业治乱减负组(市工信委)负责。
(五)司法公正专项行动组、市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司法环境组(市委政法委)负责。
(六)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监督专项行动组、市政府办公室(法制办)负责。
(七)惠企政策清查专项行动组、市软环境建设招商政策落实组(市招商局)负责。
(八)金融服务专项行动组、市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金融环境组(市政府金融办)负责。
(九)节约集约用地专项行动组、市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土地问题清查组(市国土资源局)负责。
五、行动步骤。
九个专项行动中除整治机关作风庸懒散慢乱专项行动执行《营口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营口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工作纪律坚决整治机关庸懒散慢乱不良风气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营委办发〔2017〕1号)的相关要求外,其他各专项行动原则上按照统一部署推进落实,具体安排如下、(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2月3日至2月28日)1.会议动员。各专项行动组的牵头部门,要第一时间组织召开会议,进行部署落实。针对具体《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措施,主动作为,协同推进。各县(市)区、各部门也要集中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统一思想,明确任务,确保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2.建章立制。各专项行动组要组织协调好各地区、各部门,以夯实行动成果、解决突出问题为根本目标,研究制定一系列相关制度保障,并在行动的各个环节中不断修改完善,实现行动成果具体化、制度化。
3.广泛宣传。各专项行动组要通过新闻发布会、门户网站等传播平台,对专项行动的目标任务、重点整治内容和行动步骤进行详细解读,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3月1日至10月31日)1.查找问题。各行动组要统筹协调各县(市)区、各部门采取自己找、互相帮、群众提、企业点等多种手段和途径,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深入剖析、查找自身存在问题和不足,并形成问题清单、原因清单、措施清单。
2.具体落实。按照具体方案,结合问题清单、原因清单、措施清单,严格落实一把手责任制,该整改的整改,该清理的清理,该帮扶的帮扶,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突破、一件一件销号。
制度建设,加快形成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开展大抽查、大评比活动,并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对效果显著,各项重点行动内容落实得力,群众反映良好的单位予以适当奖励;对态度散漫、流于形式的坚决予以问责;对落实不彻底的专项行动、重点区域集中开展回头看。在总结验收环节,对通过抽查发现的违反行动目的、谎报瞒报问题等行为,一律从严、从重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把开展九个专项行动摆上日程,建立分级负责制,主要领导总体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职能部门直接负责,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实施。
(二)统筹协调,双向发力。在总体工作上,要将开展九个专项行动作为创建《实施意见》六个环境的有力抓手和具象表现,坚持目标准、下手狠、见效快的原则,以专项行动闪电战的快速取胜,打一场优化营商环境的攻坚战。
(三)健全机制,提高实效。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通报制度,对各项行动每个月调度1次,并向全市通报行动情况。各专项行动组也要结合具体工作方案,制定通报制度,督促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四)加强督查,严肃考核。各专项行动组要加大督查力度,定期将行动情况书面反馈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解决出现的突出、突发问题,推动工作落实。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把对各地区、各部门开展各项行动情况的检查和验收工作与机关年度绩效考核、民主测评和干部选拔任用结合起来,务求实效,坚决防止形式主义。
为认真贯彻《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落实《锦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实施方案》,太和区积极营造公平公正健康的营商环境,制定了2017年太和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实施方案。
太和区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推动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新一轮振兴的战略部署,以贯彻落实《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抓手,以省政府确定的八个凡是要求为统揽,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有效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确定的工作任务,积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全面提升营商环境建设整体水平。
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围绕四个着力要求,积极构建开放包容、互利合作、重信守诺、亲商清商、尊商护商的营商环境,打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务实践诺的诚信环境、公正公平的法治环境、优质便捷的服务保障环境、和谐开明的文化舆论环境,争创锦州市优化营商环境示范区,为全区开创振兴发展新局面提供坚强保障。
太和区将坚持三项基本原则、--坚持目标引领,注重对标一流标准。充分借鉴先进地区营商环境建设经验,紧密结合太和发展实际,切实保障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坚持问题导向,注重解决突出问题。紧盯重点领域、抓住关键环节,从解决突出问题入手,全力提高各类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对营商环境的满意度。
--坚持聚焦主责,统筹力量形成合力。注重统筹设计和分步推进相结合,明确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通过落实时间表、路线图,实现全区营商环境建设水平再提升。
重点任务。
会力量购买招商服务的实施办法》。统筹引进项目数量、质量与投资额度,签约项目履约率、开工率和投产率等,制定项目落地量化评分和招商引资奖补办法。研究出台保障民营企业、外地企业市场准入规范,破除阻碍性、限制性的门槛和壁垒。
2.全面深化行政审批改革。以法定依据为准绳,梳理行政审批、审查、投资限制、资格认证、中介服务事项,分别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中介服务清单,并对外公布。对接国家、省、市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权限,及时调整规范各部门权责清单。5月1日前组建运行区行政审批局,通过审批事项两集中、两到位实现清单之外无权力、大厅之外无审批、名录之外无收费。推进区网上审批平台建设,加快打造审批服务升级版。建设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实现网上政务办公。在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基础上,全面实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实施一站式服务和全程代办,为重大项目开办绿色通道,探索实行容缺受理制度。
3.提升重点系统政务水平。国(地)税系统,以区局和基层税务所(分局)为重点,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打造互联网+专属纳税服务平台,全面提升营改增后服务品质和效率。协调公安交警以过境车辆、物流绿色通道等为重点,公安消防以行政审批、监督检查等为重点,全面提升服务保障水平。环保系统,以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为统揽,科学统筹服务企业发展,开展蓝天、碧水、净土三大重点工程,助力营商环境建设。
现的作出兑现承诺。建立招商引资承诺兑现责任制,动态公开全区招商引资成果,接受社会监督。强力整治历史遗留的拖欠占和侵占企业财产等问题,重点整治政府占用应当退还企业的税费和资金、违规拖欠企业工程款等。整合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出台交易目录清单和管理办法,提高公共资源配置的质量和效益。
涉企案件、长期未结涉企诉讼案件、涉党政机关的执行积案和涉发展环境的重点信访积案,做到半年见成效,一年基本完成。对涉企案件要做到快查快判快执。严格把握法律政策界限,讲究执法方式方法,不能因为执法不当影响企业生产经营。推进强制执行案件信息公开,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监督。开展涉企百案复查、涉企案件百企回访活动,化解涉企社会矛盾。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依法保障企业产权。在公、检、法、司领域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四)以八个凡是为指向,打造优质便捷的服务保障环境9.提升特定行业服务水平。以电力、自来水、热力、燃气、通信、消防、公安、城管、卫生防疫、人防等行业为重点,建立并公开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服务的工作规则、服务标准、资费标准。严查收费及相关规定不透明、借提供服务搭车乱收费、设定霸王条款强迫用户接受不合理条件等问题。对管理权不在我区的行业出现的问题向其上级主管部门和市软环境办公室反馈。
10.提升社会要素服务水平。高质量开展机场、高速出口综合整治,研究建立长效机制,提升城市窗口形象。实施卫生清理、市容美化,实现环境综合整治的再提升。电业部门要缩减项目审批、工程安装时限,国土、规划、征收部门要提高工作效率。着力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区政府成立金融办公室,加强与金融行业的沟通协调,强化对企业的金融服务。配合市相关部门重点治理银行对小微企业贷款的抽贷、断贷,贷款手续费过高,额外收取附加费用等行为。
范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已取消的收费项目不再征收,已经降低的收费标准执行到位。严肃查处强制企业缴纳会费和评比达标、要求企业接受有偿宣传、向企业摊派及强制企业捐赠等行为。制定项目扶持政策,对新上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重大项目给予补贴奖励。
营商环境创建实施方案篇六
为进一步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推动文明城市和健康城市建设,提高干部职工文明健康意识,营造一个无烟、整洁、健康、舒适的工作环境,使我办创建郑州市级无烟单位顺利通过验收,根据《郑州市无烟单位创建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要求,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进一步深化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切实提升办公品质,努力维护公众健康权益为目标,培养干部职工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有效降低吸烟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展现紫荆队伍的良好形象,形成控烟、戒烟的良好氛围。
二、工作目标到2018年8月底,单位办公楼内所有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含办公室、会议室、餐厅、厕所、楼梯间、电梯和走廊等)禁止吸烟,全体干部职工烟草危害知识知晓率达95%,工作人员吸烟率明显下降,达到郑州市级无烟单位标准。
三、组织机构根据创建郑州市无烟单位工作需要,成立由李超勇同志任组长,李保锋、路远同志为副组长,各科室主任为成员的控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创建无烟单位活动的组织、检查、督促与整改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路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代明红、李怀现、尚建军同志控烟巡查员。创建办对照《郑州市无烟单位标准》,认真整理汇总创建材料,做好“郑州市无烟单位”申报各项工作,并积极准备,以更高的标准,迎接9月份市爱卫办、郑州市爱卫办的验收复查工作。
各科室主任、管理区域负责人兼任控烟监督员,具体负责本科室、管理区域的控烟工作。
四、工作标准(一)将创建郑州市级无烟单位纳入我办工作计划;(二)建立健全控烟考评奖惩制度;(三)所属区域有禁烟标识,接待室、办公室、会议室、楼道、走廊、餐厅、卫生间、电梯、大厅等室内完全禁烟;取缔所有烟具,做到无吸烟现象、无烟具、无烟头;(四)各科室主任为控烟监督员;(五)开展多种形式的控烟宣传和教育;(六)全体干部职工负有劝阻吸烟的责任和义务;(七)鼓励和帮助吸烟职工戒烟;(八)外来人员吸烟得到有效劝阻。
五、工作内容和措施(一)学习宣传、动员准备(2018年5月份)1、成立无烟单位创建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议,部署工作任务,制定无烟单位标准及控烟各项规章制度,明确控烟工作人员和职责,广泛进行控烟宣传和培训,全面开展无烟环境建设,按要求及时申报。
2、按照市爱卫办统一全市控烟标识的规范要求,在所有公共区域(接待室、办公室、会议室、楼道、走廊、餐厅、卫生间、电梯、大厅等)全面张贴禁烟标识,告知员工及来访者不得在办公场所内吸烟;室内禁止摆放烟草制品及烟灰缸等烟具。
3、开展多种形式的控烟知识宣传,通过制作宣传版面、电子屏幕播放等形式,对干部职工进行宣传引导教育,提高对烟草危害的防范意识;利用“世界无烟日”等重大活动,加强宣传,带动干部职工主动参与控烟,增强戒烟的意志和毅力,自觉远离烟草危害。
4、各科室、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控烟工作的重要性,积极开展各项控烟干预活动,通过宣传、学习动员等途径,自觉掌握控烟或戒烟的基本方法和劝导吸烟者戒烟的基本技巧,提高控烟技能,努力营造良好的控烟氛围(二)自查整改、全面达标(2018年6月-8月)1、全面推进控烟禁烟,积极开展无烟单位创建和巩固工作,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开展烟草危害知识暨吸烟情况问卷调查,加强烟草危害知识宣传教育,继续完善各项标志标识。各科室对照创建标准进行自我检查,整改问题,巩固成果。
2、健全完善无烟政策以及配套的奖惩制度、考核制度,设立控烟监督员或检查员,定期巡视无烟措施实施后的禁烟情况,如发现有违反规定者,及时劝阻并提出处理意见;如遇来访者吸烟,礼貌劝阻。由创建办牵头,成立党政办公室、纪检检察室参加的控烟巡视小组,定期不定期对各责任场所检查巡视,记录无烟环境执行情况,督促落实整改。
(三)总结评估、组织验收(2018年9月-12月)1、通过无烟单位的创建活动,各科室全面禁烟,并有明显的禁烟标识;吸烟职工应主动减少吸烟或戒烟;全体职工掌握控烟知识、方法和技巧,并将吸烟危害健康的知识融入到工作中;单位领导带头戒烟;所有办公室、会议室、大厅等场所不设烟具;来客不设招待烟,职工彼此不敬烟;兼职控烟巡视监督人员,发现吸烟者及时劝阻;清除在禁止吸烟场所内的吸烟工具和附有烟草广告的标志和物品。
2、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完善档案资料,做好迎接巩义市、郑州市爱卫办评估验收工作。
六、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宣传。要充分利用世界卫生日、无烟日、健康日等加强禁烟宣传,强化禁烟知识培训,使干部职工积极行动起来,为创建无烟单位做出积极贡献。
(二)明确目标,狠抓落实。各科室要把禁烟工作纳入今年工作重点内容,实行目标责任管理。严格按照《无烟单位考核评分标准表》,坚持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本单位创建成功。
(三)落实考评奖惩制度。对本单位在禁烟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科室或个人,计入绩效考核;对问题较多的科室或多次违反禁烟规定的人员,给予通报批评。对于影响全办创建工作进度,造成严重后果的,直接按照《紫荆路街道机关干部绩效管理办法》进行问责扣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千泉街道创建健康促进机关和无烟单位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增强机关单位干部职工卫生保健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推动健康促进机关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建设美丽幸福新千泉为要求,引导机关人员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积极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建立健全“街道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动员、群众参与”的健康大格局,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让人民共建共享,切实增强群众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全面提高群众健康素养水平。
二、工作目标(一)建立健全创建健康促进机关组织机构,并制定有利于单位职工健康的相关制度。
(二)创建无烟单位,全街道所有办公室、会议室、食堂、楼道等工作场所全面禁止吸烟。
(三)组织举办健康讲座、健康演讲比赛、戒烟竞赛等活动。
(四)积极改善街道环境空气质量,努力达到标准要求。
(五)符合健康促进机关标准,职工对健康促进机关的知晓率达90%以上。
三、时间安排创建健康促进机关工作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2019年1月31日前):工作启动。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召开街道创建健康促进机关启动大会。
第二阶段(2019年2月1日—3月31日):全面达标。制定街道创建工作方案,细化分解目标任务、落实责任,组织实施并监督指导,全面推进健康促进机关建设。
第三阶段(2019年4月—6月底):效果评价。对照标准自查提高,完善创建工作相关资料并整理归档,确保各项工作指标达到省健康促进机关标准;按照分类标准进行创建效果评估,并提交评估资料,迎接验收。
四、组织机构街道成立创建健康促进机关和无烟单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街道健康促进工作的整体协调安排及日常监督工作,小组成员见附件。
五、工作内容(一)建立健全健康促进体制机制、领导协调机制,制定相关政策1.把街道健康促进机关和无烟单位创建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成立健康促进机关和无烟单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工作实施方案。
2.给予健康促进机关创建工作经费保证,并规范管理。
(二)营造社会氛围,广泛舆论宣传,提高对健康促进机关的认知要加大创建工作宣传力度,提高全街职工对健康促进机关理念和策略的认识,从而提升职工及家人健康素养水平。
(三)健康促进重点工作1.动员全街职工参与创建活动。负责组织督导考核健康促进机关各项指标的落实及创建材料的审核上报。
2.安排专职人员负责创建工作,有系列健康促进文件、制度、计划总结,各项健康促进活动有记录,档案资料管理规范。
3.落实好职工体检、职工心理健康辅导工作,为职工进行健康知识辅导讲座。每年开展4次以上健康讲座、4次以上集体活动。建设固定健康教育宣传阵地,每年更换不少于6期。确保职工对健康促进机关知晓率达90%以上。
4.积极开展无烟单位创建,做好控烟宣传工作,制定办公场所、会议室全面禁烟制度。
5.做好机关环境卫生保洁及机关食堂用餐卫生工作,确保职工用餐营养结构合理,推广健康饮食。
六、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协作配合。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纽带、指导和协调作用,组织开展各项综合活动,保障经费投入。
(二)细化目标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各分管领导要做好对分管科室创建工作的检查督导,各管区、村居、各部门要积极落实创建工作,全面完成各种创建任务。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对街道的创建工作进行经常性的宣传、报道,让全体职工充分理解创建工作的目的、意义和具体任务,增强责任心和紧迫感,努力营造创建全国健康促进机关的良好氛围。
营商环境创建实施方案篇七
为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优化提升营商环境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榆政办函〔2020〕34号)有关要求,持续优化提升我县营商环境,提高服务市场主体的质量和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省市相关工作要求,把优化营商环境与促进“六稳”工作、化解新冠肺炎疫情不利影响相结合,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对标中省市工作要求争先进位、着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持续增强市场主体获得感、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为主线,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10+5”行动,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助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我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县级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落地率达到70%以上,争取一批创新做法或典型案例获得省市级层面认可,营商环境综合排名力争进入全省前50名,全市中上位次。
1.制定贯彻落实《条例》工作方案。按照省市贯彻落实《条例》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我县贯彻落实《条例》工作方案,明确重点工作任务,积极推进落实。(县发改科技局牵头,各镇政府、相关部门、产业创新园区管委会配合,7月底前完成)。
2.加强营商环境工作宣传培训。县司法局要开展送《条例》下乡镇、进园区、入企业活动,宣传解读活动不少于12次。县发改科技局要面向全县开展贯彻落实《条例》培训活动,全年不少于2次。县有关部门要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评选等系列宣传活动,全年不少于3次。要提高营商环境相关政策的市场主体覆盖面和可及性,及时在官方网站和相关媒体上发布解读材料、流程图、办事指南及示例。(各有关部门按职责负责,7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年底前完成)。
3.健全营商环境工作制度。制定出台《绥德县营商环境专项调研和督查制度》,将调研和专项督查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涉及相关责任单位责令进行限期整改,增强企业和群众办事的可预期性和获得感。(县发改科技局负责,6月底前完成)。
(二)对标中省市工作要求争先进位。
4.围绕目标导向扎实开展工作。按照“狠抓重点、补短强弱、全面提升”的推进工作思路,围绕我县营商环境综合排名在全省前50名、全市中上等位次的目标,对标省市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夯实各牵头部门营商环境评价一级、二级指标责任,抓好督促落实。(县发改科技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持续推进)。
5.通过复制先进经验带动工作创新。按照榆林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落实北京、上海等先进地区36项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在绥复制推广工作。县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工作实际,选择1-2个典型地区开展考察学习,提高复制推广的实践能力。对标中央和我省创新做法和典型案例标准,“八办四组”牵头单位分别培育1项获得市级以上层面认可的创新做法或典型案例,确保4月底前集中报送拟培育的亮点事项、按季推进的任务目标和成效等信息,力争年底前完成培育1项获得省级层面认可的亮点工作任务。(各有关部门按职责负责,按时间节点完成)。
6.发挥强化考核指标协调调度作用。按照县级对标省级标准的模式,要求“八办四组”及相关单位每月至少与上级部门对接汇报一次,及时掌握指标进度和存在问题。各指标部门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内部研讨会,盘点指标完成情况,完善细化工作措施。营商办不定期对全县营商环境工作进行调度点评、督查通报和考核排名,及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县发改科技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完成)。
(三)着力提升全县政务服务水平。
7.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市县两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通知》(陕政办函〔2019〕160号)、《榆林市委办公室、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榆林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榆办字〔2019〕93号)和《绥德县推进简政放权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绥德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绥放管服改革办发〔2019〕2号)文件要求,根据事项对应、上下协同的原则,对办理条件相对简单的事项要尽快全面移交;审慎推进程序复杂、专业要求高,尤其带有制约性和限制性、涉及公共利益平衡和重大公共安全事项的划转工作。健全协同办理机制,确保审管协同推进。(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9月底前完成)。
8.大力推动“证照分离”改革。制定出台我县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分类改革,着力破解“准入不准营”难题。(县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7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年底前完成)。
9.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应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贯彻落实并联审批、联合审图、联合竣工验收、区域评估、告知承诺制等改革任务。制定出台相关工作方案,年底前全面实现工程建设相关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全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90个工作日以内。(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年底前完成)。
10.深入推进减证便民行动。公布县级层面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逐项列明设定依据、开具单位、办理指南等,巩固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成果,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县司法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年底前完成)。
11.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精简行政许可事项,结合国家公布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0年版)和省市统一部署,逐项明确设定依据、实施机关、许可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申请材料、适用范围、有效期限、中介服务等要素。加强对行政许可的监督评估,开展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检查,清理规范行政备案、目录管理等事项。推动行政备案事项纳入清单管理,清理规范目录管理、登记注册、年检年报、指定认定等行政管理措施,整治变相审批。(县行政审批局、司法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持续推进)。
12.狠抓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积极配合推动县级平台与中省市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共享,以使用需求为导向,4月底前配合市上打通市县数据壁垒,完成事项梳理录入;9月底前配合市上实现政务服务“一张网”可办,不少于200项高频服务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9月底前完成)。
13.推行“一件事一次办”主题套餐服务。按照市上统一制定目录清单和办事指南、市县同步开展的原则,制定出台单部门、跨部门事项各不少于20项的目录清单、办事指南,7月底前全面实施。(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7月底前完成)。
14.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按照中省市统一部署,配合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与对接联通工作。实现各类监管数据归集共享,不断提高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持续推进)。
15.全面推进数据治理工作。规范数据采集、存储、共享、开放、应用、安全管理等行为,完善数据共享机制,保障政务数据供给,提高数据质量,确保数据安全,为提升政务服务质量提供大数据支撑。(县发改科技局和行政审批局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持续推进)。
16.加强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按照方便群众、集约整合的原则,充分利用社区服务大厅既有场地和设施,将残疾证申领、流动人口婚育等证明,失业保险金申领、办理老人优待证等事项延伸到社区办理,为群众提供更密集的服务网点、终端或通道。6月底前,县行政审批局要编制完成社区办理事项参考目录(原则上社区办理事项不少于5项),并至少确定试点社区1个,按照谁办理、谁负责的原则,做好事项授权、确定办理人员、再造办理流程等保障工作。(县行政审批局、各相关单位按职责负责,9月底前完成)。
17.全面推行“好差评”工作。按照“一次一评、一事一评”的思路,灵活采取网上评价、现场评价等多种方式,充分倾听企业和群众意见,改进政务服务质量。县行政审批局要制定出台全县“好差评”工作方案,明确“好评”激励机制和“差评”纠偏整改时限、成效要求,完善“好差评”软硬件建设。严格按市上要求推行“好差评”工作,并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县行政审批局、各相关单位按职责负责,9月底前完成)。
(四)持续增强市场主体的获得感。
18.创新企业开办(注销)服务。全县企业开办实现3个环节1个工作日内办结。6月底前实现全县企业开办“一表申请、一窗发放”、一般企业注销“一事一网一窗”办理。按照中省市部署,探索开展企业电子印章生成和应用。(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持续推进)。
19.进一步优化企业水电气服务。深化“互联网+”服务,持续提高水电气供应的可靠性和费用的透明度指数。进一步优化报装流程,所有涉及报装的行政审批事项并联办理;推行线上“不见面”、线下“最多跑一次”服务;全面取消线下报装“申请书”,水气报装材料压缩至3件以内。全面推行小微企业电力接入“三零”服务,提高小微企业用户报装容量,试点区域提升至160kva;小微企业用户(含施工审批)低压项目、高压项目报装时限分别压缩至4个工作日以内和20个工作日以内;其他企业用户(含施工审批)高压单电源、高压双电源分别压缩在35个工作日以内和50个工作日以内。用气报装时限(含施工审批)压缩至20个工作日以内。中心城区和县城用水报装时限(含施工审批)分别压缩至20个工作日以内和10个工作日以内。(县发改科技局、城市管理局牵头,交通局、公安局、电力局配合,9月底前完成)。
20.巩固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完善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模式,推行“个人土地出让价款补缴”纳入一窗受理;全面实现“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将一般登记和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全部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复杂登记类型及大宗批量不动产登记压缩至15个工作日内办结,实现登记业务一周办结率提高到90%。(县自然资源规划局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9月底前完成)。
21.进一步提升信贷服务质量。完善和推广“易信贷”模式,加大对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投放力度,单户授信小微企业贷款同比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同比增速,有贷款余额的户数高于2019年同期水平。积极拓展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担保费率不高于1.5%。持续优化企业信贷办理时限,在2019年的基础上再压缩8%以上。全力化解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力争全县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探索建立“银行+征信+担保”的中小企业信用贷款新模式。(县金融服务中心牵头,财政局、发改科技局、人行绥德支行配合,持续推进)。
22.大力推进纳税便利化。压缩办税时限,纳税人平均完成一次纳税所需时间缩短至0.3小时以内,出口退税一类、二类、三类企业办理时限分别压缩至2个、6个、8个工作日以内。持续推进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工作,主要涉税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理。贯彻落实个税改革工作部署,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加强税收政策宣传辅导,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政策宣传活动。(县税务局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6月底前完成)。
23.稳步提升跨境贸易服务。制定出台《绥德县促进外贸进出口奖励补贴办法》,鼓励和支持企业进出口产品,稳步培育进出口企业,协调服务企业办理进出口产品相关手续。(县工贸局牵头,相关单位配合,年底前完成)。
24.抓好企业运行降成本工作。全面落实、用足用好中央和我省减税降费、金融支持、财政补贴等政策,重点抓好降低企业税费负担、人工成本、物流成本、生产要素成本等方面工作;加大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清理力度,确保无分歧欠款应清尽清,对存在分歧的通过调解、协商、司法等途径加快解决。(县发改科技局、工贸局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年底前完成)。
25.持续推进五大专项行动。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深入开展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五大专项行动,在规范中介服务、规范涉企收费、诚信体系建设、优化便民服务和促进政策落地落实等方面再见成效。(县发改科技局、财政局、行政审批局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持续推进)。
26.提升投资便利化服务。制定投资便利化考核评价办法,建立并实时更新招商引资项目库,建立招商引资项目考察、拜访、对接工作动态信息库,将投资便利化考核评价统一纳入营商环境平台管理,开展招商引资服务质量评价;及时向来绥投资企业提供煤价、水价、电价、气价等市场要素信息;随时掌握外来企业投资动态和遇到的问题,及时解答企业疑惑,缩短招商引资洽谈落地时间。(县发改科技局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持续推进)。
27.开展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督导服务。着力化解新冠肺炎疫情不利影响,推行“一个企业(项目)、一个工作组、一套督导服务措施”的“三个一”工作机制,建立工作台账,着力解决企业经营、项目落地中的难题。(县发改科技局、工贸局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持续推进)。
(五)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
28.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与信用监管等方式融合,提升监管效能。持续完善联合抽查事项清单,按照“循序渐进、稳步推进”和“先试点后推广”的原则,大力推行部门联合抽查、跨部门联动协作执法,建立联合抽查、联合执法工作机制,统一编制工作细则和指引,实现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和常态化。(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各相关单位,年底前完成)。
29.打造阳光透明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按照《榆林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意见的通知》(榆政函〔2019〕138号)文件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绥德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全面推行公共资源交易相关部门现场监督、资格预审线上运行,实现目录内公共资源进入中心交易,并试行分类统一的评标办法。强化监督管理,开通交易大厅线上、线下质疑投诉受理窗口,投诉举报处理满意率达到90%以上;加强公共资源交易诚信体系建设,启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违法失信联合惩戒工作;根据《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工作要求,规范上线运行招投标领域中介机构服务管理;组织开展不少于8次招投标领域全过程专项检查,严肃查处相关违法违规问题。(县发改科技局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8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持续推进)。
30.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年底前实现信用平台与联合奖惩系统部署应用全覆盖;强化信用基础建设,完成个人信用数据专题库建设和“信用榆林”app2.0版升级工作;扩大信用报告使用范围,在公共资源交易、政务服务等领域实现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并形成“逢办必查”长效机制。全面推广运用“桃花分”,大力推进“信易+”惠民便企工作,树立守信激励典型案例。加强诚信宣传,全年组织开展不少于5场次信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县发改科技局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年底前完成)。
31.夯实工作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围绕工作要点,对标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制定本部门工作推进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年底前实现我县营商环境综合排名目标。
32.形成工作合力。各牵头部门要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加大工作力度,聚焦企业群众关注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形成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合力。
33.加强督查调度。县发改科技局要对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情况按月调度分析、季末总结评比,将考评结果在全县范围内通报。要按季度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对突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重点督办,对确定的典型问题案例及时通报曝光。
营商环境创建实施方案篇八
在履约工作部际协调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我局按照职责分工,扎实推进控烟履约工作。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国烟草控制规划(20__-20__年)》。
按照履约工作部际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安排,我局结合职责分工和单位实际情况,积极贯彻落实《规划》要求,在内外网建立控烟履约专题栏目,向行业和公众提供公约简介、履约机制、履约进展等方面信息。在行业报纸、杂志专栏宣传解读《公约》、《规划》相关内容。20__年全年利用会议及培训班宣讲《公约》、《规划》以及我国控烟履约进展等内容10余次,现场听众1000余人。
按照《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烟草行业贯彻落实《规划》重点做好了以下工作:有效打击烟草制品非法贸易,进一步推进“政府领导、部门联合、多方参与、密切协作”的打假打私体系建设;不断强化卷烟包装标识健康危害警示,继续研究增强警示效果的包装标识方案;建立完善烟草制品成分管制和信息披露制度;深入开展控烟宣传教育;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烟草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广泛禁止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等。
二、积极参加《公约》相关国际会议。
我局积极参加了20__年2月在日内瓦举行的《公约》第17、18条工作组会议;10月在俄罗斯举行的《公约》第六届缔约方大会。在会议期间,我局严格遵守外事纪律、积极协调、密切配合,维护了国家利益,较圆满地完成了谈判任务。认真完成会议通过文件中文文本的翻译及审校工作。
三、打击烟草制品非法贸易。
打击烟草制品非法贸易是履行《公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消除烟草制品非法贸易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的基本要求,也是执行我国《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的重要举措。20__年,我局加强与公安、司法、海关、工商、质检等部门的配合,进一步完善联合打假打私机制,从治理生产源头、断绝售假渠道、切断原辅材料供应等方面有效遏制制售假烟活动,严厉打击了烟草制品非法贸易,取得了明显成效。20__年全国共查处案值5万元以上假烟案件2196起,破获国标网络案件863起;收缴制假烟机252台,查获烟丝烟叶1.67万吨、假烟10.4万件、走私烟5.3万件;依法拘留6460人、追究刑事责任4261人。有关数据显示,目前卷烟市场净化率高收入国家约为90%,中等收入国家约为88%,低收入国家约为83%。我国卷烟市场净化率约为96%,不仅高于中低收入国家,而且高于发达国家,在全球处于领先水平。
四、做好卷烟包装标识监督检查工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卷烟包装标识的规定》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大卷烟包装警语标识力度的通知》的要求,我国各卷烟工业企业自20__年4月起执行卷烟包装标识新规定,加大警语字号,增强警语区背景色差,强化了包装的警示作用。在20__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卷烟产品质量监督市场抽查中,我局全面详细地审查了各工业企业贯彻落实包装标识规定的情况。同时我局还进一步开展了强化卷烟包装标识健康危害警示的研究工作。
五、推进烟草制品成分管制相关工作。
在质检总局的指导下,我局20__年启动了烟草制品成分和释放物检测技术研究,探索开发降低氢氰酸和巴豆醛的天然植物多孔材料。经过努力,国产卷烟部分有害成分释放量实现了逐年下降。20__年共组织对71个品牌422个规格卷烟、39家滤棒成形企业生产的72个样品、11家国内外卷烟纸生产企业的132个产品、16家国内外烟用丝束生产企业生产的37个产品以及1076批次烟叶等级进行了监督检查,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六、开展劝阻青少年吸烟活动。
我局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未成年人接触烟草。认真履行《公约》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和由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的规定,禁止在境内设立自动售烟机。明确要求烟草配送企业及所辖范围的卷烟零售客户在柜台的醒目位置摆放“禁止中小学生吸烟,不向未成年人售烟”的警示牌,自觉做到不向未成年人出售卷烟,并将其作为专卖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监督检查。
七、做好其他履约相关工作。
按照外交部的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完成《公约》秘书处要求提供的有关材料的整理和上报工作。组织履约工作部际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赴漯河市烟草专卖局(公司)、漯河卷烟厂和郑州市卷烟物流配送中心调研控烟履约、打击烟草制品非法贸易及生产经营情况等。积极配合立法部门做好《广告法》的修订和《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的制定工作,努力使有关规定与《公约》及《规划》的要求一致。
营商环境创建实施方案篇九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及推进“放管服”改革相关要求,切实抓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我市《关于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法规政策和文件精神的落地落实,全面提升我县的营商环境水平,全力推进全县产业项目建设和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推动东安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东安实际,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对标先进发达地区,切实解决项目落地时间过长、涉企服务质效不高、生产要素保障不充分、市场监管有缺失等短板和问题,着力建设有利于聚集更多优质产业、先进生产力及生产要素的政务环境和市场环境,不断提升各类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最大程度激发市场活力。
以服务企业需求为导向,紧扣企业和群众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以及制约企业发展的“高频事件”,以开展“一项活动”、建立“两项机制”、实施“三项规范”、强化“四项服务”为工作重点,全面优化政务环境、法治环境、成本环境、信用环境,不断强化服务理念,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品质,加快构建稳定规范、公平透明、可预期的一流营商环境,为东安经济建设提供坚实有力的保障。
(一)开展“一项活动”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在全县积极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以突破一批改革难点、破除一批“堵点”“痛点”、查处一批典型案例为主要内容,对标审批服务、监管执法、成本负担、公平信用和工作作风五个方面的95项“堵点”“痛点”问题,按照归口管理的原则,主动查找和解决问题。对发现的问题逐一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实行挂账销号。在开展活动中,对发现的损坏营商环境的违纪违法的问题坚决进行查处,并按“三个一律”规定处理到位。
(二)建立“两项机制”
1.建立健全优化营商环境“好差评”测评机制。创新测评方式方法,建立在线测评平台,采取电话民调和在线测评相结合方式,聚焦服务对象和办事群众,运用“大数据”实现精准测评。建立优化营商环境测评库,测评库成员涵盖园区内全部企业、园区外规模以上全部企业、“两代表一委员”代表、工商联代表、县政务中心及各乡镇政务中心办事群众代表等约1000人左右。年中、年终各采集一次数据,每次测评采取从测评库中随机选取400人左右实行手机app在线测评,并进行电子化量化计分排名。同时,及时公布测评结果,对测评排名靠前的单位实行奖励,对排名靠后的单位加大问责力度。
2.建立优化营商环境评估机制。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县直各单位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客观评估,明确评估指标标准和分值,在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电力、登记财产、纳税、获得信贷、执行合同、政务服务、企业注销、政府采购等13项指标中进一步细化评估标准。通过深入走访和调研相关政府部门、企业等进行收集数据,规范评估工作客观公正开展,定期发布评估结果。同时,对第三方评估提出的问题,按照属地原则和责任主体,形成整改任务交办单,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要求各单位对号入座,认账领账,并实行挂账管理,逐项研究,逐项整改,逐项销号,以查改问题的实际成效不断提升各部门为企业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三)实施“三项规范”
1.规范涉企执法检查。严格执行《关于对园区企业(项目)开展涉企检查行为实行报备的工作制度》,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组织实施跨部门(单位)综合执法、联合检查,严禁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粗暴执法,严禁以检查之名干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并及时将抽查结果向社会公开。加强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行政执法部门(单位)对企业的执法行为,加大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行为的惩处力度。探索构建“先辅导再整改后执法”的行政执法流程,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
2.规范涉企中介服务。编制涉审服务目录清单和涉审中介机构名录库,健全完善网上“中介超市”平台,扩展信息公示渠道,供业主自主选取。按照“多评合一”要求,精简整合同类评估事项,推动首次评估结果通用。坚决打破垄断,通过市场化竞争方式选择中介服务主体,对于各类中介服务评估事项能取消的全部取消,能合并的进行合并,最大限度减少评审环节的随意性,从而提高效率、规范行为。
3.规范招投标行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实现政府采购项目的全过程信息公开,中标、成交结果、合同签订等信息应依法依规及时公开。建立政府采购合同跟踪管理机制,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严禁无故拖延支付合同款项。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目录,逐步扩大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推进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建设,提高政府采购竞争度和中小企业参与度。加强招投标管理,健全招投标综合监管、行业监管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和信用管理。规范保证金收取行为,一律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未经国务院批准的保证金项目。强化标后履约监管,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将履约、违约情况纳入信用管理。健全招投标投诉信息化管理平台,完善投诉举报受理和处理机制,实施投诉管理首问负责制。
(四)强化“四项服务”
1.优化提升政务服务。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全面推行审批服务“一网覆盖、一次办好”,实现县、乡镇、村(社区)全覆盖。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改进企业不动产登记,优化不动产登记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统筹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简化企业开办注销程序,提升企业注册登记信息化水平,实现企业登记事项全程电子化。推动企业和群众办事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深入推进重点项目“一次性盖章汇”审批,不断创新政务窗口服务,推广容缺后补、绿色通道、一次性告知等便利化措施,实现“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一张表格”整合申报材料、“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切实解决企业群众反映的来回跑等突出问题。继续实行办事群众三分之一的电话回访制度,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2.创新生产保障服务。加强企业用工服务,对企业结构性、季节性用工问题加强协调对接。加强落户工业园区的企业水、电、气、讯保障相关设备设施建设,简化业务流程、规范报装收费,大幅压减时限。整合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和供水、供电等市政公用单位分散设立的实体服务窗口,设立“县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综合窗口”,水、电等相关部门在建设规划、工程报装、维护检修等服务方面为规模企业和重点项目建设开通“绿色通道”。在工业园区设立水、电、气、讯保障管理服务的专门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立与水、电、气、讯服务企业、园区企业信息共享、工作互动、矛盾联调的工作长效机制。
3.加大融资信贷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加大信贷支持力度,落实不盲目停贷、压贷、抽贷、断贷的政策措施,防止对民营企业随意减少授信、抽贷断贷“一刀切”等做法,落实金融机构绩效考核与小微信贷投放挂钩的激励机制。通过优化工作流程、简化贷款手续、降低审核门槛,探索通过信用方式发放创业贷款,逐步取消创业担保基金反担保等方式,支持大众创新创业。推进“银税互动”,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托纳税信用信息创新信贷产品,推动税务、银行信息互联互通,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4.完善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建立完善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依法收集市场主体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信用记录,以及工商管理、税务、环境保护、金融、社会保险、行政处罚、法院强制执行等信用信息,实现企业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健全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依托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共享平台,建立健全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实现“红黑名单”统一管理和联合惩戒业务协同,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依法采取市场进入限制,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失信惩戒长效机制。
(一)开展专项巡察。按照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的工作要求,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突出经开区、商务、税务、住建等重要涉及部门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着力发现和解决履职尽责不够、履行行业监管责任不严、项目落地难、服务企业和群众不到位、干部作风不严不实、审批效率不高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二)实施“精准帮扶”。建立健全“精准帮扶”机制,对全县园区工业实体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实行“四个一”工作机制开展“精准帮扶”,并要求每家企业的联系县级领导和责任单位要下沉到企业一线,主动及时了解企业困难所在、发展所需,对企业履约及运行存在的问题进行排查,分析原因,制定措施,积极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三)畅通问题投诉。在县政务中心设立作风监督岗,做好一线受理办事群众的投诉和服务工作。向企业和群众公布县纪委(监委)、县作风办、优化办和12345投诉受理电话,开通生产保障服务“直通车”,对反映或收集上来的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别交予相关部门认真调查核实处理或协调处理,采取面复、信复等方式在7个工作日内(复杂的案件除外)回复当事人,切实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
(四)加强“四项保障”。聚焦“陋习”及“四风”新表现、政务服务、执法规范、企业服务管理等四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由县纪委(监委)、县作风办、县行政审批局联合成立纠“四风”“陋习”督查组、政务服务督查组、企业服务管理督查组、执法规范督查组,明确督查人员、督查范围、督查时间及任务,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督查中发现的违反“优化营商环境十条严禁规定”的问题线索及时上报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到位,着力**影响营商环境的痛点难点堵点,大力推动和督促落实各项重点工作,护航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见附件1.2)。
(五)注重结果运用。将提升年活动开展情况、“好差评”测评和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价结果等作为县直单位优化营商环境考核和干部个人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设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项奖励,对工作推进积极、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对工作不落实、任务完成不好的部门(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营商环境创建实施方案篇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卫生部等部门《关于2011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推动我院创建无烟医院活动深入开展,为确保创建无烟医院工作的顺利实施,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和《防止接触烟草烟雾准则》以及卫生部《关于2011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卫妇社发[2011]48号)文件精神为指导,以“拒绝烟草从我做起引领健康人人有责”为主题,医疗卫生机构率先垂范,有效控制和降低吸烟危害,促使烟草使用和接触烟草烟雾持续下降,从而保护当代和后代免受烟草消费和接触烟草烟雾对健康、社会、环境和经济造成的破坏性影响。
二、工作目标。
在全院范围内全面开展无烟医院创建活动,全院医护人员对二手烟危害的知晓率达100%,100%人员掌握劝阻他人戒烟的基本方法和技巧,对在院内吸烟的人主动劝阻。全院各科室建设成为无烟科室,全面完成无烟医院的建设,营造一个文明、卫生、舒适、优美、安全的就医环境。
三、范围。
全院所有科室、全院干部职工、就诊患者、住院病人、物业人员及陪护人员。
四、组织机构。
1、医院成立创建无烟医院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无烟医院工作方案的制定、执行和监督检查等。具体如下:
组长:段晓明。
成员:黎仁华、卜珊珊、刘锐、肖玉坤、吴小宁、宋桂林、胡国潢、杨建华。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院办,党办、总务科、门办、保卫科、医务科、护理部协助办公室开展工作,所有职能科室主任、临床医技科室主任和护士长为办公室成员。
各科室成立控烟领导小组,各科室主任和护士长任组长,科室人员为成员,负责本科室无烟创建工作的具体执行。职能部门负责人督导对应联点科室的控烟工作开展情况。
2、无烟医院管理责任分工:
门诊由门诊办公室牵头负责;
临床医技科室由医务科、护理部牵头负责;
临床医技科室主任和护士长为本科室的第一责任人;
后勤部门(包括物业)由总务科牵头负责;
保安由保卫科牵头负责。
行政楼由院办牵头负责。
3、成立九个督查组。按照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责任分工,由院领导带领相关部门每月一次对控烟工作进行督查,并做好督查记录,牵头科室将督查情况每月反馈至院办。(督查分工见附件4,督查记录表见附件5)。
4、成立技术培训指导组。门办为责任科室,负责医院无烟知识的定期培训,确保劝烟知识和技能的全院普及。
5、成立宣传组。党办为责任科室,负责无烟医院工作的各项宣传活动的策划和执行。
各临床科室护士长为创建督导员,负责本科室宣传、培训、巡查及定期总结。
医院各临床医技科室每日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为劝烟员,负责本科室责任区域的劝烟工作。各临床科室控烟责任区域包括病区两头区域及电梯、楼梯间(从本科室往下个科室的楼梯间)、厕所、开水间、库房,各医技科室控烟责任区域包括门前区域内所有过道。物业人员为环境巡查员。
六、保障措施。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各科室要充分认识控烟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进行科学规划,实行目标管理,切实抓紧抓好,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科室要广泛动员,利用媒体宣传、社区宣教等多种形式,开展烟草危害健康知识舆论宣传和引导,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积极开展健教人员和医务人员的技能培训。
(四)加强戒烟门诊建设,为戒烟者提供戒烟服务。
(五)开展巡查督导工作。建立监督管理机制,设立控烟监督员和巡查员队伍,完善并落实监督巡查工作制度。在加强创建工作督导检查的同时,邀请有关媒体、聘请社会监督员对各科室创建工作进行暗访督查。
附件1:创建无烟医院管理制度。
附件2:创建无烟医院职责汇总。
附件1。
创建无烟医院管理制度。
1、在医院控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医院控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制度的实施。实行院、科两级管理,责任明确。
2、本院干部职工、患者、家属、物业人员、陪护等都负有劝阻吸烟的责任和义务,一律不得在院内诊疗区域、办公室、公共场所等所有非吸烟区吸烟。
3、吸烟者只能在设有吸烟标志的固定场所(吸烟区)吸烟。
4、医务人员禁止穿工作服吸烟(无论是否上班时间)。
5、医务人员不得接受来访者的敬烟,同时告知就诊者及家属不要在医院内吸烟。
6、办公室、会议室、工作场所有明显的禁止吸烟标志,不得设有烟具及与烟草有关的物品。
7、院内无烟草广告,不接受烟草厂商的赞助和标有烟草广告标志的物品。
8、院内小卖部不销售香烟。
9、全院劝烟员(保洁员、保安员、每个科室指定一名劝烟员、门诊导诊、分诊护士),要求挂牌上岗,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做到经常检查巡视,及时劝阻和纠正违规行为。
10、在院内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教育工作。
11、医务人员要掌握控烟的方法和技巧,并能鼓励和帮助吸烟者戒烟,使全院的吸烟率逐年下降。
12、把控烟工作长期纳入相关临床诊疗或防治工作中,医务人员能指导患者戒烟和使用戒烟药物、控烟用品。
13、控烟工作列入科室质量管理评比内容。控烟办公室对全院各科控烟情况要不定期检查考核,控烟不力的职工个人不得参加年度优秀评比,控烟工作不好的科室不得参加先进科室评比。
各科室主任负责本科的创建工作并负责所在区域的环境卫生,临床医技科室每日指定一名劝烟员,并在派班表中标记。
15、处罚。
(1)凡本院职工在工作场所内抽烟者,吸烟者每人每次扣奖金100元,本科室在场人员每人每次扣50元,对外来人员吸烟没有实行劝阻的,在场人员每人扣10元。
(2)在上级检查验收中,未达到无烟医院标准,扣罚控烟办全体责任人奖金100元。
(3)科室控烟不积极、不认真,经控烟办检查一次不达标,扣罚科室责任人奖金100元,两次不达标扣罚奖金200元,依次类推。
(4)凡未按创建无烟医院要求落实者,对照我院绩效考核中的标准要求扣除绩效分。
15、本制度由医院控烟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2。
创建无烟医院职责汇总。
一、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督导。
2、科学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制度、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动员全院干部职工积极参与。
3、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对全院创建工作进行总结、通报。
二、办公室职责。
1、负责推进创建工作的进程。
2、负责督导各项创建任务落实。
3、定期召开专题工作会议。
4、定期组织医务人员培训。
5、定期对科室进行检查及考核,并有详细的记录。
6、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宣传。
7、配合长沙市疾控中心完成各项创建工作。
三、督导员职责。
1、负责对创建无烟医院工作的督导检查。
2、每月组织对全院各科室创建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3、督导员使用标准用语:
室内:先生或女士您好,我们医院是无烟医院,请您不要在室内吸烟,谢谢您的合作。
室外:先生或女士您好,我们医院是无烟医院,请您到吸烟区去吸烟,谢谢您的合作。
四、巡查员职责。
1、巡查员要带头遵守《长沙市第四医院创建无烟医院管理制度》。
2、巡查员每次巡视都要有登记和记录。
3、巡查员负责责任时间内进行巡查,督促各科室的管辖区域内无烟头、无吸烟者,若有非本院人员不听劝阻者,控烟巡查员报保卫科进行进一步劝阻,本院职工若有不听劝阻者,报创建办公室按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4、巡查员使用标准用语:
室内:先生或女士您好,我们医院是无烟医院,请您不要在室内吸烟,谢谢您的合作。
室外:先生或女士您好,我们医院是无烟医院,请您到吸烟区去吸烟,谢谢您的合作。
营商环境创建实施方案篇十一
按照《关于印发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推进方案的通知》(松营专整办发【2020】1号)要求,我中心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松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务服务事项共计42项,其中有38项实现“最多跑一次”,有4项:一是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房贷款;二是住房公积金贷款二手房贷款;三是住房公积金贷款信息变更;四是对采取欺骗手段提取本人或他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为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出具虚假证明的处理未能实现群众和企业办事“最多跑一次”。
松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了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中心副主任刘欣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办公室主任苏新研同志负责。组员由归集科、信贷科、办公室、信息科、会计核算科、稽查科、江南、江北分中心、四县管理局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心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一是负责召开小组工作会议。二是负责与市市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沟通、协调工作。三是做好中心“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及各业务科室之间的沟通、确认工作。
我中心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内的42项内容中有以下4个事项:一是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房贷款;二是住房公积金贷款二手房贷款;三是住房公积金贷款信息变更;四是对采取欺骗手段提取本人或他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为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出具虚假证明的处理。未能实现群众和企业办事“最多跑一次”。需要与人民银行、市不动产中心、市公安局等多部门实现信息共享后方能全部实现群众和企业办事“最多跑一次”。
2020年为扎实做好中心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实现42项政务服务事项全部“最多跑一次”,我中心业务核心系统已升级完成,具备同相关部门实现信息共享的条件,随时配合市里整体推进信息共享工作,届时,我中心即可实现100%的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
营商环境创建实施方案篇十二
我中心将疫情期间落实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涉及住房公积金的有关政策报告如下:
2020年3月17日,我中心根据鄂政发〔2020〕6号和住建部三部委《关于妥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精神,出台了《关于落实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该通知的主要内容纳入了咸政发〔2020〕3号文件中涉及公积金内容。主要措施有:自2020年3月1日起,中小微企业可连续6个月(至8月31日止)由原缴存比例可下降为按3%的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企业在与职工充分协商的前提下,可在2020年6月30日前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缓缴停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疫情期间为方便企业和职工了解政策,我中心加大了宣传力度。一是网站宣传。我中心在官方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中发布了住建部、市政府和我中心的3个优化营商环境的文件通知。二是报刊宣传。我中心根据公积金优惠措施,从政策、解读、举例三个方面逐项说明,于2020年4月1日在《香城都市报》上作专栏宣传。三是窗口宣传。对于前来我中心窗口办事的单位和群众,窗口工作人员都主动宣传和提示疫情期间的优惠政策。
我中心于3月1日上线“咸宁公积金疫情服务”微信小程序和支付宝小程序(全省首例),帮助受疫情影响的缴存职工和单位。我中心网厅业务实现了85%以上的柜面业务覆盖率。全市已有35%的缴存职工,90%的缴存单位注册并使用网上服务大厅。 。
1.办理降低缴存比例的单位5家,职工人数572人,少缴金额29.61万元。
2.办理缓缴单位18家,职工人数1700人,缓缴金额431.36万元。缓缴期间没有发生职工正常提取和贷款受到影响的情况。
营商环境创建实施方案篇十三
持续巩固无烟学校、无烟医疗机构创建成果。
二、建设范围。
本方案所称单位,一是党政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各级党政机关派出机构、供销社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二是企事业单位,包括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和各类学校等机构。
三、无烟单位基本要求。
1.制订无烟单位建设管理制度。
2.室内区域全面禁止吸烟,有明显禁烟标识,无烟具摆放,规范设置室外吸烟区。
3.开展控烟宣传教育,定期监督检查,维护无烟环境。
4.单位范围内禁止销售烟草制品,无烟草广告,无烟草赞助。
(一)机关对标建设阶段(6-8月份)。
召开无烟单位创建启动大会,正式宣布无烟单位创建工作开始,发起宣传,向社会宣布正式建立无烟单位,欢迎社会监督。
县乡两级单位对照《无烟单位创建标准及评分标准(评分表)》(附件1),按照以下流程开展建设工作。
1.成立领导小组,制订工作制度,明确责任分工。
2.制订无烟单位建设管理规定。
3.广泛张贴或摆放禁烟标识,规范设置室外吸烟区。
4.启动无烟单位建设,并通报全体干部职工。
5.开展控烟宣传教育,定期监督检查,维护无烟环境。
(二)自评阶段(9月份)。
6.开展自我评估,达标后向县爱卫办申请验收评估。
各单位对照无烟单位创建标准自查验收合格后(80分以上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向县文明办、县爱卫办提交验收评估申请。
县文明办、县爱卫办组织开展验收评估工作,通过文件形式确认县乡两级无烟单位。
7.提交验收申请:县乡两级单位对照《无烟单位创建标准及评分标准(评分表)》自查达标后,于9月30日前向县爱卫办提交《xxxxxxx无烟单位(党政机关)验收(复查)备案表》(附件3)。
8.资料查阅:无烟单位创建的相关管理制度文件资料及宣传活动资料。
9.现场查看:通过明查或暗访的形式,现场查看单位内无烟环境营造情况、是否摆放烟具、是否有人吸烟及吸烟劝阻情况。
(四)常态化管理维持阶段。
无烟单位的日常管理将纳入到文明单位、健康单位建设测评体系中,与文明单位、健康单位的复查同步进行,对于复查中不符合标准的,限期整改不到位将撤销无烟单位称号。本年度对原已创建无烟单位、无烟学校和无烟医院等无烟场所进行重新验收,如验收不合格将撤销无烟单位称号。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
全县两级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无烟单位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根据《“健康湖北2030”行动纲要》及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和具体要求,建立无烟单位建设协调工作机制。县文明办将无烟单位建设纳入文明单位考核评价工作,县卫建局将无烟单位建设纳入健康单位考核评价工作,负责具体实施、技术指导与评估,县机关事务部门负责营造无烟环境,县乡两级单位加强烟草危害及无烟单位建设的宣传倡导。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健康意识。
县乡两级单位要结合世界无烟日以及当地重大活动等节点,通过讲座、巡展、宣传栏、电子屏等形式,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短视频平台等新媒体,对无烟单位建设政策、烟草危害知识、戒烟服务信息等进行广泛宣传,组织开展“无烟单位百日戒烟大赛”等活动,鼓励更多的吸烟者戒烟,形成人人支持、人人享有、人人参与的良好舆论氛围。开展“单位干部职工控烟知识调查”,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学习控烟危害知识。
(三)加强常态管理,确保建设成效。
要将年度检查结果量化、累计,与年终评先选优挂钩,推动单位全面控烟工作常态化。
营商环境创建实施方案篇十四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总书记关于营造稳定公平、可预期的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根据《上海市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行动方案》要求,努力营造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现结合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办事效率进一步提高。通过减少审批、简化审核、优化流程、限时办结,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切实保障高效办事。
(二)服务效能进一步提升。加快建设智慧公积金,打造“互联网+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推进信息共享共联,实现审批(服务)“不见面”。
(三)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服务意识,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找准企业发展和群众遇到的“堵点”、“痛点”和“难点”,找准改革的关键点和突破点,以钉钉子精神,久久为功,善作善成。
(一)灵活缴交,减少企业成本。
设置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区间。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5%-7%。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还可以按照自愿原则参加补充住房公积金制度,职工本人和单位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1%-5%,具体比例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简政放权,补齐短板,减少单位准备时长。
1、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时间与社保基数调整时间同步。2018年将基数调整文件公布和申报时间提前,单位可同步做好住房公积金基数与社保基数申报,实际调整时间仍为7月份。2019年起基数调整时间与社保基数调整时间同步,省去单位重复计算、录入等工作。
2、简化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使用法人一证通的企业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通过信息共享方式获取企业注册等信息,无需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等单位设立证明材料。
3、简化补缴类审核业务。取消补缴12个月以上公积金的审核程序,在符合缴存比例和缴存上下限的前提下,单位直接办理补缴。简化特殊补缴审核。
4、简化单位申请出具“上海市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办理材料。简化单位因拟上市、融资、审计等原因申请出具“上海市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的书面材料。开通网上申请渠道。
5、取消单位为职工开具提取证明。强化个人信用约束,无需单位为职工开具提取证明。
6、简化错缴更正业务办理材料。在单位真实性承诺前提下,减少表单材料,优化申请表要素。
(三)优化流程、提高效率,缩短单位办理时间。
1、建立身份证号码为个人唯一认证码机制。以个人身份证号码代替职工公积金账号进行业务处理,减少单位因职工转入查询公积金账号的时间成本。
2、优化单位办理职工公积金账户停缴业务。取消待转出停缴和待销户停缴业务,单位可根据与职工劳动关系存续情况,选择将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直接转到新单位或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
3、简化网上跨行汇补缴手续。进一步简化单位授权签约手续,减少单位在不同银行往返办理时间,扩大跨行汇补缴的单位数。
4、推进网上业务综合服务协议网签工作。将网上业务综合服务协议纳入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系统,单位通过法人一证通办理网上签订协议,即可获取网上业务办理权限,提高单位办事效率。
5、优化网上业务办理模式。取消单位经办人个人实名认证。将法人一证通证书或公积金专用证书作为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的数字证书。
(四)实施公开承诺,缩短个人业务办理时间。
1、优化贷款流程,缩短贷款时限。个人纯公积金住房贷款流程业务时间由原来的49个工作日缩短至19个工作日。
2、简化提取办理要件,缩短办理时限。通过信息共享机制,简化购买本市住房提取和未到龄退休提取业务办理要件。简化非合作银行提取还贷续提业务办理要件。减少租赁提取业务银行卡信息提供要素。
3、进一步推进异地转移接续业务。继续落实住建部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运作,加快实时结算系统接入,实现高效率“账随人走”,提高缴存职工的账户安全性和转移便捷性。
4、简化表证单书。退休提取等业务不再要求申请人填写申请表。提供租赁提取、购房提取等业务网上及自助服务终端表单填写功能。
(五)打造智慧公积金,提高办事效能。
1、扩大单位网上业务办理的普及率。加大推广现有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住房公积金汇缴等13项网上业务,提高单位业务网上办理率。
2、增加单位网上业务办理品种。在全面推广现有单位网上业务办理品种的基础上,新增住房公积金缴存网点变更、“上海市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申请等业务,实现单位业务办理全程网络化。
3、优化单位网上业务办事流程。在单位网上办理封存及补充公积金开户等手续时,取消短信验证环节。实现汇补缴中心联电子化,放宽封存业务对缴存月份限制,增加人员变动提醒,适时延长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系统受理时间,提高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系统的使用效率。
4、发展个人网上业务服务。扩大个人实名认证渠道,完善网上便民服务功能,开通贷款预约及进度查询渠道,推进租赁提取、退休提取、购买本市住房提取等个人业务网上办理。
(六)加大推进信息共享,提升服务保障力度。
1、深化跨部门信息共享。深化与本市工商、税务、社保、住房、民政及人行等部门的信息对接,实现单位注册信息、发票信息、低保信息、退休人员信息、房产信息、婚姻信息及征信信息等数据共享,实现“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
2、建立跨区域信息共享机制。加快健全江浙沪三地信息共享合作机制,实现业务联动核查。
3、推进与“12329”服务热线信息交流。发挥“12329”公积金热线平台的优势,切实把群众诉求、意见及建议作为政策、业务、服务的思想源,助推业务服务发展。
(七)打造标准化服务,提高服务水平。
1、推进规范化标准化服务。结合中心核心系统上线,制定业务操作细则,更新网上业务指南。加强对管理部、业务受托单位及“12329”公积金热线的业务指导和监管,杜绝任意增加办理材料的行为,确保业务办理统一化、标准化,服务同质化、规范化。落实“一次告知、首问负责、限时办结、对外承诺、办事流程公开、综合柜员制”的服务标准化管理制度。
2、拓展业务办理渠道。研究退休提取、租赁提取等业务进社区、进行政服务中心,上自助服务终端办理。
(八)加大社会宣传力度。
1、营造宣传氛围。充分利用“上海公积金”、“上海发布”等微信公众号、上海住房公积金网、传统媒体等宣传渠道以及与社保、税务等单位的联动宣传,在服务举措调整期,对便民、利民的改革措施与功能进行反复、多角度宣传。
2、丰富培训辅导的内容和方式。大力推进单位各类网上业务办理流程的培训,大力推进改革后优化措施的培训。继续推进线下和线上并行的培训方式,新增专题培训和定点培训方式,以多样化的培训形式提高缴存单位经办人对网上办理和公积金业务知晓度和办事能力。
(一)高度重视,组织推动。由中心主要领导牵头,成立领导小组,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工作督导,组织工作推进,确保每项措施落地显效。
(二)落实责任、合力攻坚。各处室、各管理部、各住房公积金业务受托单位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切实履行职能工作,落实本方案中各项要求,制定具体措施,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攻坚克难,努力改善营商环境。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加强对深化“放管服”改革、改善营商环境工作的宣传和政策解读,加大对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的总结推广力度,全面营造“人人关心营商环境、齐心协力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营商环境创建实施方案篇十五
一、创建的背景资料:
月日是“世界无烟日”,自世纪年代以来,全球范围内已有大量流行病学研究证实,吸烟是导致肺癌的首要危险因素。为引起国际社会对烟草危害人类健康的重视,世界卫生组织于年月建议将每年的月日定为“世界无烟日”,并于年开始执行。自年起,“世界无烟日”改为每年的月日。
吸烟有害健康早已成为不争的事实。有关医学研究表明,吸烟可导致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阻塞性肺病等多种疾病,已成为继高血压之后的第二号全球杀手。世界卫生组织也发出警告,在吸烟者当中,大约有一半人最终将死于吸烟所导致的疾病,每年还有成千上万不吸烟者也会因为被动吸烟而使健康受到损害。据统计,目前全球有亿烟民,每年有万人死于与吸烟有关的疾病。
二、创建工作宗旨。
积极响应上级的创建无烟医院活动号召,根据国家卫生部门颁布的“无烟医院标准”,加强我院精神文明建设,教育全体医务人员和广大患者及其家属养成良好的不吸烟习惯,保护身体,热爱生命,促使职工身心健康发展,促进患者早日康复,创造一个无毒、无污染、无精神侵蚀的文明洁净、健康向上的工作环境及就医场所。
三、创建工作原则。
1、坚持以宣传教育为先导的原则,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
2、坚持弘扬高尚的医疗文化和精神追求,争取宣传教育的主动性;
4、坚持把控烟教育与业务培训结合起来,不断强化医护人员的控烟能力;
5、以开展无烟主题活动为契机,提高广大群众的控烟能力;
6、开展符合医院实际、引导医务人员健康生活、形式喜闻乐见、患者广泛参与、深受医患双方喜爱和支持的无烟医院创建活动。
四、创建工作计划。
为了争创无烟医院,现制定以下争创计划:
1、领导重视,制度健全。医院成立控烟领导小组,建立健全禁烟网络组织,由院长具体组织计划及实施。建立严格的禁烟规章制度,确保控烟禁烟工作全方位深入开展。控烟禁烟领导小组由以下人员组成: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禁烟区域。
有天花板的大厅、走廊、楼梯等公共场所。
3、院长带头,人人参与控烟活动。
院长及医院领导带头不吸烟,医院各科室齐抓共管控烟工作,在健康教育科设立了专门的戒烟医生和戒烟咨询电话,搞好戒烟服务,并在各科室特别是候诊大厅和病区走廊,指定了控烟监督员和巡视员,加强控烟禁烟监管。本着“人性化管理,循序渐进”的控烟禁烟工作原则,在适宜的地方设立了吸烟区,同时在非吸烟区设立了醒目的禁烟标志,提醒教育就诊患者和工作人员不要吸烟。全体职工和广大患者及家属共同参与控烟活动,人人争做控烟主人。
4、积极开展控烟教育。
通过橱窗和职工大会向全院工作人员进行禁烟宣传;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主动向病人及家属口头宣传吸烟的危害性,积极劝阻在禁烟区域内的吸烟行为,保证禁烟区域内无人吸烟、无烟头。
五、奖惩措施。
禁烟区实行包干负责,各科室负责范围内发生吸烟现象,科室负监管失职之责。医院全体职工应带头禁烟,不得在禁烟区内吸烟,违反者罚款50元/次。
营商环境创建实施方案篇十六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控烟工作的意见》(教体艺厅5号)的精神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积极履行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切实维护广大师生的身心健康,学校决定开展“无烟学校”创建活动,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提高认识,认真履行控烟职责。
烟草烟雾中有4000多种化学物质,包含许多有毒有害物质,其中有40多种物质具有致癌性且烟草中的尼古丁具有极强的成瘾性,一旦吸烟成瘾,很难摆脱。目前,我国吸烟人数超过3亿,遭受被动吸烟危害的人数高达5.4亿,其中15岁以下儿童有1.8亿,每年约有100万人死于吸烟导致的疾病。作为教书育人的学校,确保孩子健康成长是全体教职工的责任,所以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创建“无烟学校”的重要性、必要性,增强做好创建“无烟学校”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将创建“无烟学校”工作作为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创建“无烟学校”工作是否取得实效在于教职工能否认识到吸烟对他人造成身体危害和自觉的履行控烟职责,学生能否自觉地远离烟草。
二、加强领导、健全制度。
学校成立创建“无烟学校”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网络组织,制定方案组织实施。建立严格的禁烟规章制度,专兼职人员负责不定期的巡视、检查。
创建“无烟学校”工作领导小组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的职责:
1、制定创建“无烟学校”工作方案,建立控烟禁烟的规章制度;
2、组织召开有关会议,提高全体师生对创建“无烟学校”工作的认识;
4、在校园内重点区域设置醒目的禁烟标识;
5、组织对学校各部门、各班级创建“无烟学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6、对创建“无烟学校”工作的情况进行考核,并作为师生员工评优评先的指标之一。
营商环境创建实施方案篇十七
营商环境是地区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标志,也是地方经济发展的“活力之源”。连日来,我市围绕营商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弱项短板,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大反思、大整改、大承诺、大监督、大查处”五大活动,下猛药、出重拳,祛沉疴、治顽疾,全力推动营商环境优化行动提速提质提效。
只有做到不回避、不逃避,才能让“沉疴顽疾”不再成为“拦路石”。结合学习贯彻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和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我市围绕思想、作风、能力、工作等方面开展大反思活动,促使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学习政策、对标先进、深挖根源、触及灵魂,以思想的大解放、认识的大提高、作风的大转变,推动营商环境的大改善。
在大整改活动中,我市坚持问题导向不动摇,制定出台《关于落实全面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陇南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反馈及自查问题整改方案》《贯彻落实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任务清单》等系列文件,健全完善政策落实的责任链条体系,推动各项政策协同高效、及时精准落实到位。
公开承诺践诺,激发发展活力。在大承诺活动中,通过电视访谈、短视频等方式,我市各县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重点围绕打造政务、政策、要素、设施、产业、政商“六大环境”作出公开承诺,营商环境涉及单位主要负责人重点围绕本部门办事流程、审批服务、为企业“纾困减负”以及对本部门干部职工的工作作风、办事效率、服务质量作出公开承诺,向全社会表明强力优化营商环境的决心,主动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倒逼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遵守承诺、履职尽责。
下“猛药”方能治“顽疾”。在大监督活动中,我市积极开展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和强有力的外部监督,通过市县人大、政协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开展专题调研和专项监督,设立营商环境投诉热线加大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受理督办力度等方式,采取真刀真枪、动真碰硬、见人见事的强硬措施,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各项举措高位推动、高效落实。
“日新者日进也,不日新者必日退。”在大查处活动中,我市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硬任务、作风建设的突破口,打好“党委领导、政府落实、社会监督、纪委查办典型案件”组合拳,查处曝光一批负面典型,形成警示震慑效应,坚决纠治“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作风顽疾。
营商环境创建实施方案篇十八
为全面落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任务,扎实推进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控烟工作,积极营造无烟环境,保障全体职工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关于印发霍山县20xx年无烟单位评分标准的通知》(霍爱卫中心〔20xx〕3号)文件要求,决定在全局开展无烟单位创建活动,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响应“创建无烟环境,构建和谐社会”号召,按照霍山县20xx年无烟单位标准,加强职工群众健康知识教育和控烟舆论宣传,让广大职工群众积极主动参与控烟、戒烟活动,自觉养成不吸烟的良好生活习惯,努力营造无烟、清洁、健康、和谐的工作生活环境。
二、工作目标。
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全面禁烟,在此基础上,鼓励和帮助吸烟职工戒烟,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建成“无烟单位”。
三、工作措施。
(一)健全机构,强化组织领导。
1.成立霍山县城管局无烟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各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职责是听取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控烟监督小组有关工作报告,负责无烟单位创建活动各项制度以及相关重大工作的决策、协调工作,指导无烟单位创建活动的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工作专班设在局办公室,李成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组织无烟单位创建活动的开展,协调控烟措施等具体工作的落实(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
2.成立霍山县城管局无烟单位创建工作控烟监督小组。主要职责是监督城管局机关各股室及直属单位控烟措施落实情况,监督和督促全体干部职工遵守控烟规定,按照控烟奖惩规定向领导小组报告全局控烟措施落实情况,提出奖惩建议(控烟监督小组名单见附件2)。(责任单位:岗责室、局属各单位)。
(二)完善机制,强化制度保障。
1.制定单位控烟制度。按照《霍山县20xx年无烟单位评分标准》,加强对单位会议室、公共楼道、卫生间、办公室等公共活动区域控烟情况的督查通报,对存在问题进行督促整改。(责任单位:岗责室、局属各单位)。
2.明确责任区域制度。明确无烟单位创建活动责任区域。局机关各股室及直属单位负责落实本单位办公场所、车辆的无烟创建责任。局机关办公区二楼大厅、过道、卫生间、茶水间、会议室等公共区域由岗责室负责。局领导负责指导监督所分管股室及直属单位控烟工作。
局领导和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禁烟承诺书》,以一定形式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责任单位: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三)营造氛围,强化宣传教育。
1.在办公楼入口处设立禁烟提示牌。办公楼内所有室内场所均为禁烟区域,均张贴禁烟标识和控烟监督电话。(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2.利用电子屏、宣传栏、网站等向工作人员宣传创建无烟单位工作和控烟知识等。(责任单位: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3.制作发放控烟宣传资料和戒烟指导手册。举办科普讲座等主题活动,加强控烟健康宣传教育,营造宣传氛围。(责任单位:法制股)。
4.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强无烟单位创建活动和控烟宣传,营造良好的控烟氛围,促进干部职工控烟、戒烟。对在室内无烟环境建设方面的经验和案例进行宣传报道。(责任单位: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5.各股室及局属各单位将控烟方案精神和要求传达到全体干部职工,并要求本单位人员签订控烟承诺书。(责任单位: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四、工作要求。
(一)思想重视。全体干部职工要深刻认识到禁烟工作是维护干部职工健康权益的必然要求,也是应尽的责任与义务,既要做控烟的提倡者,更要做控烟工作的先行者、实践者。
(二)狠抓落实。各单位要将控烟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把创建无烟单位活动纳入目标责任管理,严格按照《霍山县无烟单位评分标准》实行量化考核,努力使单位控烟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将各项禁烟制度落到实处。
(三)严格督查。局无烟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组织对禁烟工作监督检查,坚持对禁烟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向局党组、局创建无烟单位领导小组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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