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通过书写来记录自己对所读内容的理解和感受,同时也是对读书过程中提出问题和思考的一个总结。那么如何通过读后感来探究书中所传递的价值观和哲学思想?要写一篇有观点和深度的读后感并不容易,以下是一些经典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名著小说传读后感篇一
在写这篇文章之前,我很想对余华说:“余作家,你太有才了,我的眼泪都快流干了,书也被我摔在地上很多次,看得我整个心都揪在一块了。而且打击一波接一波,一波比一波强!”这真的是一部非常优秀的作品,值得我们慢慢去品味它,虽然整个过程的辛酸的,但是它更加揭露了中国文革时代的黑暗。
输掉整个家当以后,福贵一家自然就从富农变成了贫穷的农民了,无论是哪一方面都有很大的改变。父亲死后,母亲也得了很重的病,就在福贵入城找大夫的时候,意外发生了,他被抓去拉大炮了(当兵)。更加重要的是,一去就是三个月。看到这里,我想说,未免太巧了吧,这样他母亲就没救了,事实也是这样,当他经历九死一生回到家的时候,他的母亲已经去世了,所以的一切都太晚了。但是接下来的事就更加纠结了,他的儿子有庆是一个很聪明的孩子,特别在运动方面更是有天赋,连学习的体育老师都很看重他。可是为了让他上学,福贵跟家珍把凤霞送人了,有庆因为这事拒绝去上学,这是可以理解的。有庆是凤霞带大的,两人之间的姐弟情结可是很紧密的,而且凤霞在病后变成了聋哑人了。当我看到有庆因为献血而死的时候,书再一次被我摔在地上。那些医生真不是人,为了救县长的女人,竟然活生生地把有庆抽死了,这到底还有没有人道啊?有庆是那么小,听到说要献血第一个就跑过去了,换来的却是这种结果,这种社会竟然是可以不把人的生命看在眼里的。有庆明明被抽得嘴唇都变青了,他还不敢说,医生也没有医生停,直到这个小生命的结束。我泪奔啊当时,这么一个小孩就这样跟世界说再见了,他还没有看够更多美好的事物呢。
有庆死后,福贵跟家珍忙着给凤霞找人家,终于找到一个叫二喜的,对凤霞特别好,小两口日子过得也不错,后来凤霞还怀孕了。可惜好景不长在,凤霞在生孩子的时候死掉了,这是我第三次摔书。怎么会这样?刚刚有一点好转,马上就有暴风雨了!凤霞怎么那么苦了,天生就比别人少了东西,现在居然还因为这样而去世了,好像人的生命都不值钱了似的。她的一生那么勤劳,善良,为什么她要遭受到这样的命运啊?简直就是不可理喻。凤霞死后,家珍也死了。脑袋轰得要命,怎么这一家子那么不幸?为什么所有的不幸都在他们家呢?后来二喜也在工地的时候被砸死了,我实在是没办法看下去了,但是又很想知道结局是什么。本来以为就苦根(凤霞跟二喜的儿子)跟福贵可以好好相依为命,但是事实并不如人意。苦根也死了,此时我第四次摔书。苦根才四岁,而且是被撑死的,这更加让我们知道他们当时的生活情况是有多差,差到苦根一看到豆子就吃到撑死。此时泪流满面的我已经说不出话来了,全部都死光了,只剩下福贵。虽然他没有什么作为,但是我相信他一定是最难受的那个人。身边的人一个接一个离去,这是什么样的一种情形,恐怕用什么都无法比拟的。
这是看书以来摔书最多的一次,有时真的是很看不下去,干嘛那么惨?不过我想作者是想通过福贵一家来反映当时整个中国的情形吧。惨不忍睹,如果家家户户都是这种情形,那人活着到底有什么意思呢?还不如死了算了。由此我门也可以感受到文革时期的那种残忍的气氛,那种让人胆颤的冷气。文革啊!文革!你到底害死了了多少人啊?到最后,到底还有几个人“活着”。
名著小说传读后感篇二
从1993年到,余华在不断的自序中完整着自己。1993年写下的《活着》在二十余年后的今天看来,跨越了时间的障碍,顽强地活着。
我们能做的已经不是旁观与审视,而是站在福贵一家人的茅屋里,和他们一起笑,一起哭。这是很奇妙的视角,你清醒地知道自己是谁,但在阅读的每个瞬间却又身不由己地被卷入其中浑然忘我。正如余华在20的自序中所言,当他以旁观者的视角来写这个故事的时候,困难重重,可是当有一天突然以第一人称来写这个故事的时候,突然顺畅无碍。冥冥之中自有天意。这仿佛也是一个奇特的隐喻,这个故事必须让我们进入、替代。
福贵的一生绝不是他自己的一生,《活着》是每个人活着的象征。尽管我们可能没有福贵的苦痛、没有福贵的欢乐,但是,每个人只要活着,就必然要经历他(她)自己的悲欢。
徐福贵的前半生可以说是自己造的,本来是地主家的少爷,赌嫖俱全,倾家荡产。可是从败家之后的每一步,似乎就走进了命运的魔掌。福贵的后半生可以说真是无奈。去给母亲请郎中时被抓了壮丁,后来又经历三反五反,大跃进的穷困难捱。儿子死于人祸,妻子死于疾病,女儿难产殒命,女婿事故身亡,唯一的孙子也意外送命。
在死亡面前,人的渺小无助就像福贵面对医院那个小房子时的恐惧和无奈,这就是命运,或者说叫宿命。在这样庞大的力量面前,人是微不足道的。但是,福贵仍然要乐乐呵呵地活下去。余华说:“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福贵和老牛相依为命,一样黝黑,一样衰老,但是,老人依然用“粗哑却令人感动的嗓音”唱着歌谣,自鸣得意。故事的开篇,老人吆喝着“二喜、有庆不要偷懒,家珍、凤霞耕得好,苦根也行啊。”老人这时候“黝黑的脸在阳光里笑得十分生动,脸上的皱纹欢乐地游动着”,这时我们尚不知情。到了故事结尾的时候,当老人再数出这一个个名字的时候,悲喜在那一刻汹涌而来,不可断绝。
余华说:“生活是属于每个人自己的感受,不属于任何别人的看法。”福贵的一生抑或每个人的一生,是窄如手掌,还是宽若大地,冷暖自知,无人得晓。
名著小说传读后感篇三
许多人认识钱钟书,都是从他的大作《围城》开始的,我也一样,不同的是,许多人迷上了钱先生语言的“犀利”,而我对钱先生后续的了解,也仅限于几篇短篇,对钱先生的其他大作再也不敢高攀。但就我的才疏学浅,却忍不住妄加评论。
不明白看《围城》有什么益处,书中所塑造的各个人物,方鸿渐、孙柔嘉、赵辛楣、苏文纨——除了唐晓芙尚有一点可爱之处外,其他人全部都该一棍子打死的,或奸诈、或小器、或无能、或吹嘘、或自恋、或难伺候、或讨人嫌,更多的是影响市容环卫的;不知是不是因为钱先生身上没有夸人的细胞,贬人的能耐却大长。这样的人物设定,从主角到配角到跑龙套的角色,几乎没有一个我们能从他身上学到东西的,读来何用?我印象最深的一个“恐怖”片段就是一个胖女人在给孩子抓虱子,钱先生把她的手指比喻成五条香肠,阅罢在下头皮发麻,顿时深切体会到洗头的重要,不知这是否正是钱先生对我们的循循善诱?如果说许多人喜欢钱先生就是因为我前面提到的语言的“犀利”,那么在我看来,“犀利”无异于“刻薄”。钱先生的比喻非常够味,但有些比喻实不得当,比如他竟然能将新人比喻为扒手,读者也只能佩服他的勇气了。
说起刻薄,似乎也有一个人是以“刻薄”著称的——鲁迅。但是由于时代的局限,钱先生的刻薄较鲁迅的刻薄便小家子气了不少。钱先生的刻薄仿佛不需要有任何人得罪他,只要是他笔下的人物,不管正邪都要被刻薄一番,刻薄就是钱先生的本性。而鲁迅就敌我分明,有理有据,需要时信手拈来,不用时挥之即去,刻薄是鲁迅的战斗工具。
文章虽不值钱,纸墨也并不费钱。批了这么多,并不因为钱先生教训的:嫌脏就表示爱洁。
名著小说传读后感篇四
看《简·爱》许久,有时因人物的行为而纠结,有时因人物的风趣而开心,有时因人物的迷茫而急需答案,有时……结果无法预支,那么就充分享受过程的美丽吧!不知从哪里听来的一句话,现在我的心里的波动无时无刻不在验证着这句话。
或许每个小说故事总是拥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可我觉得每个雷同的故事背后总有那些不轻易展示在人前的秘密,等待着我们仔细的发掘。那从开始到最后不需要你仔细地揣摩,只需要用你开发到极致的大脑在思索其他事情的同时略微联想一下就会有一幅幅或寂寞,或痛苦,或抗争,或绝望,或希望的画面出现在眼中乃至被未知的神经传输线路导进脑海里存储起来,经常被翻出来重现。
我喜欢里面纯正的英国式的交谈以及交流方式,那些华丽而富有逻辑性的文字组合方式让我为之痴迷了许久,虽然对于一个地道的东方人士来讲,这种古怪的组合显得有些滑稽和可笑,可我不得不说它真的很棒。我喜欢看里面人物之间的对白,直接而富有西方式的侵略性的霸道。双目之间的对视,显然很容易产生思想上的碰撞以及火花,但不得不承认这种蛮横的交流方式真的适合某些无法回避的话题,虽然僵硬和无理却总能取得想象不到的战果。虽然东方式的谦虚有时候更让我容易接受些,可我觉得有时候真的应该选择西方式的直接更好些。
我喜欢推敲人物的心理变化,虽然对于现在的我或者以后的我来说这种必须耐得住性子的行为我可能无法完美的完成,可就现在来讲,我取得的成果已让我暗喜很久了。这种一念之间的交战,精神上的征伐才是无比惊险与刺激的。智慧在这一念之间往往被展示的淋漓尽致。也许这一秒你在天堂,下一秒就坠落向无边黑暗的地狱。可阅读正是因为有了这些误解才变得有趣起来,正如那句话所讲的:“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一样。书就在那里,文字就在书上,而思想在我们自己的身体里发芽和成长。
名著小说传读后感篇五
《围城》堪称中国近代小说中的经典,这本书主要讲的是方鸿渐在欧洲游学后,回到中国后发生的事。方鸿渐,书本的主人公,方鸿渐在欧洲游学期间,游手好闲,荒废学业,混了几年后,什么收获也没有,方鸿渐为了给家人一个交待,就从骗子手里购买了虚构的“克莱登大学”的博士学位的文凭,并随海外学成的学生回国。
在回来的船上被留学生鲍小姐欺骗感情。同时也遇见了大学同学苏文纨。在他到达上海后,在死去的未婚妻父亲周先生开办的银行里任职。此时,方鸿渐获得了大学同学苏文纨的喜爱,但又与苏文纨的表妹唐晓芙一见钟情,整日在苏文纨、唐晓芙二人之间,并且在那段期间结识了追求苏文纨的赵辛楣,也被赵辛楣当做情敌,后来,在方鸿渐最终与苏文纨、唐晓芙二人感情结束后,苏文纨嫁给了诗人曹元朗,而赵辛楣也明白方鸿渐并非其情敌,从此与方鸿渐成为了好友。那时方鸿渐也逐渐与周家不和。
抗战开始后,方鸿渐逃难至上海的租界。在赵辛楣的引荐下,与赵辛楣、孙柔嘉、顾尔谦、李梅亭几人同赴位于内地的三闾大学任教。在三闾大学里上自校长、训导长、各系主任,下至职员、学生、甚至还有家属,都卷入了一场又一场的纠纷,排挤,竞争,一时间三闾大学成了竞相逐鹿的舞台,由于方鸿渐性格等方面的弱点,陷入了复杂的人际纠纷当中。后与孙柔嘉订婚,并离开三闾大学回到上海。在赵辛楣的帮助下,方鸿渐在一家报馆任职,与孙柔嘉结婚。在结婚后,方鸿渐夫妇与方家、孙柔嘉姑母家的矛盾暴露并激化。
方鸿渐在报社工作,薪水很低,于是打算应赵辛楣邀请去重庆谋职。这时孙柔嘉请她姑母给方鸿渐找了一份高薪的工作,但方鸿渐觉得孙柔嘉和她姑母在贬损自己的人格,动手打了孙柔嘉,孙柔嘉愤然离家而走。方鸿渐回到空荡荡的家里,心里一片茫然无措,小说在一阵老式自鸣钟的声音“当、当……”中结束。
《围城》一书中作者用幽默的文笔使一个个性格鲜明的人物跃然纸上。有人说,方渐鸿是作者本人的影子,但无论是真是假,方渐鸿这个人物作者描写得非常到位。作者的笔墨幽默,常以幽默的语言讽刺嘲弄一些社会现象,使人读起来通俗易懂。
名著小说传读后感篇六
又是写读后感,现在想想从小学一直到高中都在写着各种各样的读后感,不过这次也有许多不同,活着读后感。这次是少有的写一整本书的读后感,书名叫做活着。读这本书我用了一个多礼拜的时间,你可能会想一本书用一礼拜的时间很是正常,不过对于我这样一个读书很慢又经常半途而废的人来说,可以称作是个小小的奇迹了!
不得不说,这奇迹的发生是有据可寻的。自打我翻开书的第一页起,我就被深深的吸引住了,不论是去饭堂还是晚饭后的休息时间我都会将它带着,随时翻看上那么几页。文章的情节时时牵动着我的心,不知何时,我们用餐时的话题也变为了书中的种种画面......
书中的主任公叫做福贵,一整本书写的都是他的一生的故事。文章以讲述的方式将老人沧桑且充满了磨难的人生呈现在了读者的面前。老人经历了抗日战争、国内革命战争、新中国成立、大跃进时代和改革开放初期,可以说他的一生是现代中国的演变史。虽说只是讲述了福贵与他的家人,但文章无时不刻让读者体会到了战争的残酷。那个时代人们变成了疯子,他们毫无人性,为了救活县长的妻子,不禁将一个活生生的小男孩的血抽干;那也是个贫苦的时代,农民们几个月都吃不上米,喝一次稀粥都是无比幸福的。作为一名新时代的年轻人,我们不应该忘记这段历史,应该时时刻刻的记住它给过去人民带来的痛苦,不让历史在重演。
福贵是令人敬佩的,虽然年轻时的他贪玩让自己从一个公子哥落魄成一个普通农民,但他也很快清醒了过来,珍惜起身边的人。但在那个苦难的背景下,他不得不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父母,妻子,孩子一个个从身边离去。他的心在滴血,流泪,但他挺过来了,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着人生,在年近古稀之时,以一头耕牛为伴,却没有一丝的沮丧,坦然的面对他的人生。生死对他来说早已没有的恐惧,有的只是他对人生的那一份淡然与豁达。在如今这个浮躁的社会中,人们何尝不正是缺少像福贵这样一个对人生的淡然态度么?勤劳、善良、任劳任怨、乐观、坚韧这些在福贵身上的美好品德不也正是我们所要学习的么?这些也许正是作者想通过文章要告诉我们的吧。
什么是苦?那个时代才是苦,面对现在生活中的一切挫折与苦难,再想想在痛苦年代中生活的福贵的淡然与豁达,就知道我们应该怎样做了。
名著小说传读后感篇七
“围在城里的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对婚姻也罢,职业也罢,大都如此。”怀着对这句话以及“围城”的好奇,我读了《围城》这本书。
这本书丰富的文学色彩吸引着我。作者用幽默的笔墨使一个性格鲜明的小人物生动形象的展现在读者的眼前。有人说,方渐鸿是作者本人的真实写照,无论是真是假,对于方渐鸿这个人物,作者的描确实非常到位。作者在人物的外貌描写中可以淋漓尽致的体现出其笔墨的幽默性。但更令我佩服的是作者以幽默的语言讽刺嘲弄一些社会现象,文字顺畅,使人读起来通俗易懂。在写作文笔方面,这本书确实让我受益匪浅。
方鸿渐虽然善良,但又有些懦弱,缺乏原则,甚至还带有一丝玩世不恭的态度,正是因为这种性格,使他身陷“围城”。其实,“围城”都是自己创造的,他想成为大人物,这出发点是好的,但他只想去改变环境,并没有认识到自身的问题。在那个时代,作个大人物不容易,必须有高尚的品质和情操,要具备很多优点,而方鸿渐,他是一个典型的知识分子,面对自己的欲望,他有些亦正亦邪,正是这种性格,使他身陷自己为自己创造的“围城”。
我认为,做人应该有原则,应该用正当的手段去达成自己的目标,如果这个目标现在实现不了,就只能说明你自身还存在着一些问题,要多看看自身的因素。如果目标很大,可能自己无法实现,那也不要为达目的而不择手段。要做事,先学做人,如果一个人连最基本的做人原则都没有,是不可能成功的。我觉得,一个人一生最大的成就莫过于学会做人,当自己已是不惑之年时,回想自己的一生,或顺利,或坎坷,但自己问心无愧,这便是一生最大的成就。
《围城》看完,生活却还是要继续的,不要轻易的把自己困在围城里,选择就在自己的手中,这样才不会被束缚住,才可以追求自己的梦。
名著小说传读后感篇八
名著之所以成为名著,因为其传递的精神是可贵的,是值得我们学习的。读了名著,我们有何感想?下面是本站小编精心为你整理名著小说读后感400字,一起来看看。
这一段时间我读了一本世界文学作品简爱。读完这本书后,我感受颇多。
这本书是夏洛蒂?勃朗特写的。她和她的两个妹妹在英国文学史上有“勃朗特三姐妹”之称。这本书发表后,深受各国读者喜爱。后被拍成电影,广为流传。
这本书是夏落蒂以自身经历为题材创作的小说。虽然书中的故事是虚构的,但里边许多人的生活环境,甚至许多生活细节,都取自作者及周围人的真实体验。
这本书主要写了简?爱的父母早逝,把她托付给了她里德的舅舅。但她的舅舅不久后也去世了,临死前让简?爱的舅妈收养她,她违心答应丈夫收养简?爱,但对她很不公平。简?爱后来上了学,认识了海伦,她们俩很要好。简爱在学校待了八年,有一次看到了一份招聘广告,决定去应聘,最后当上了桑菲尔德庄园的家庭教师。后来她又认识了桑菲尔德庄园的庄园主——爱德华?罗切斯特。他很喜欢简?爱,并向她求婚,简?爱答应了他。正当他们举行婚礼时,有人阻挡了他们,说罗切斯特先生已经有妻子了。简?爱知道了这一消息后,毅然离开了他。在她寻找新的生活出路的途中,风餐露宿,沿街乞讨,历尽磨难,最后被牧师圣?约翰收留,并在当地一所小学任教。不久,简?爱得知叔父去世并给她留下一笔遗产,同时发现圣?约翰是他的表兄,她决定将财产平分。圣?约翰曾向简爱求婚,但简?爱对罗切斯特的爱始终如一,他拒绝了表兄的求婚,回到了桑菲尔德。这时的罗切斯特已经因为他的疯妻子放火烧房子遭遇火灾失去了一只手并且双目失明,但简?爱却对他不离不弃,又毅然和他结了婚,得到了自己理想的幸福生活。
首先来说说孙悟空,在《西游记》中孙悟空是那种不畏强权,疾恶如仇的人。孙悟空生性淘气,不甘被压迫。不愿屈从于无助的现在。他听说所有生灵都难逃一死,只有神仙才能长生不老,就毅然横渡大洋,拜师学艺。他并没有向玉皇大帝低头,而是勇敢地直闯云霄。虽然被压在了五指山下,却也从未泯灭过希望。他疾恶如仇,在护送唐僧取经路上将一伙强盗杀死,却遭唐僧训斥,一时不平,跑到东海龙宫来逍遥,但后又经龙王劝说,想到唐僧对自己的救命之恩还没报答,决定护送唐僧直到西天。却被唐僧套了紧箍,念了咒。他在盛怒之下,欲杀唐僧,但想到自己的使命,还是忍住了。他一双火眼金睛,能辨妖善,为保护唐僧孙悟空不止一次落入火海,可是他依旧不屈服一切。也许,唐僧因为种种原因误解了孙悟空。但是,孙悟空并没有忘记师傅的教导和救命之恩。在和妖魔鬼怪的每一次战斗中,都要靠他冲锋陷阵,或是去搬救兵。我想:到了最后唐僧也被他感动了。
终于,孙悟空成功了,在经历了许多困难以后,孙悟空再不是当年的猴子了。他是一个佛,他的头上冒出了金光,他终于能长生不老了。
再说说黛玉,即将枯萎的绛珠草,无意得到了神瑛侍者的慈悲灌溉,修炼成仙。两位因灌愁海水,结下一段生死缘分。高山晶莹的绛珠仙子,不能受人之恩惠而不报,听说神瑛思凡下界,于是要用一生的泪水交换,换取他的回头是岸,以报答灌溉之恩。当年看到这里,深深被绛珠仙子的高尚宏愿和无私行为所感动。后来方知,绛珠黛玉,名别体殊,实乃香魂一缕所化,本为一人,从此深爱不已。
黛玉前生仙体,神水浇灌,一尘不染,纤纤弱质,来到污浊的凡间,深涉红尘,无所适应,遂染无医之病。初见化为宝玉的恩人,便泪如雨下,高兴之极乎,感恩之深乎?无论如何,绛珠终于又遇到神瑛,三生石上旧精魄,万劫人世有情缘。
名著小说传读后感篇九
镜花水月,梦醒成空。——题记。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说到心酸处,荒唐愈可悲,由来同一梦,休笑世人痴……。
看完了«红楼梦»,不禁有些怨恨作者为什么要把这本书写得如此悲惨,却又写得如此真挚,仿佛置身于内。
那绛珠仙子道:“他是甘露之惠,我并无此水可还,他既下世为人,我也下世为人,但把我这一生所有的眼泪还他,也偿还得过他了。”
可后来的宝哥哥和林妹妹怎知,因此一事,就勾出多少风流冤家……。
那位花季少女“两弯似蹙非蹙罥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露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娇喘微微,闲静时,如娇花照水,行动处,如弱柳扶风。”
宝玉看罢,因笑道:“这个妹妹我曾见过的。”与君初相识,犹如故人归。
那少年的话听起来普普通通,不甜不腻,甚至没有半点风情,但它串起的却是二人前世的缘、今世的情,字字千钧。
书中有一片段:黛玉自己坐下,却也瞅着宝玉笑,两个人也不问好,也不说话也无推让,只管对着脸傻笑起来,“宝玉,你为什么病了?”“我为林姑娘病了。”
他们的爱情没有海誓山盟,平淡中却又很美好,却因为封建婚姻制度而以悲剧收尾,这一生,他们都身不由己,爱而不得,被封建礼教紧紧缚住。
这一世,林妹妹和宝哥哥都爱得太痴,最后却落得一生无限伤感。
世人都道“金玉良缘”,却无人知道那“木石前盟”。黛玉道:“我自没有金去配你的玉,成全不了你的金玉良缘,这一生的眼泪且都还给你了,我也该走了。”
此生还尽泪,来世约无凭,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她走了,带着无尽的悲凉,走时身旁没有他,走时她心心念念的宝哥哥正在与别人喜结良缘。
“此阴间泉路,你寿未终,何故至此?”
“适闻有一故人已死,遂寻访至此,不觉迷途。”
“故人是谁?”
宝玉道:“姑苏林黛玉!”
癞头和尚说,她从此以后再不许见哭声,我笑他痴,笑着笑着却还是哭了。
若有来生,再遇到那个切切唤你林妹妹的翩翩少年,只需远远看一眼,便忘了罢……。
黛玉还完了泪,两人以后终是两不相欠了吧,前尘往事,皆是镜花水月,梦醒成空,纵是这样,我想,真心付出后,黛玉该是没有后悔过的。
红楼一梦,梦醒时分,大观园的繁华不再,园内女子豆蔻年华的热烈也不在……曾经繁华一时的大观园啊,竟渐渐衰败下去,不复当年景象。
繁花落尽梦碎后,再忆黛玉入府时,还有位翩翩少年笑着轻唤一声:“这个妹妹我曾见过的。”(本文来自祥云一中490班李晓蓉转载自“大方阅”公众号)。
名著小说传读后感篇十
那天晚上,我突然心血来潮,打开了封尘了几年的钢琴盖,翻开了布满灰尘的钢琴谱,抚摸着黑白琴键,弹着几首十分简单的小曲,感受到了一种时间的重量。这种感觉似曾相识,在那天早上,妈妈买回了余华的《活着》。因为老师说这是一本很值得一看的小说,我很高兴,迫不及待的想一睹为快。故事比较短,我比较快地就读完了,而后,感觉很惆怅。
薄薄一本小说,却因为承载的死亡、苦痛,显得那么沉重。从中,我们见证了主人公福贵七个亲人离去的残酷过程:是父亲、母亲的忧郁而死,是儿子有庆的抽血致死,是女儿凤霞的出血而死,是妻子家珍的积劳而死,待我们所有人都以为幸福将至,苦难远去时,从天而降的二喜的意外死亡和随后苦根的活活撑死,几乎让读者情不自禁地目瞪口呆!小说中,个人的生命就像一根根芦苇,冲散,在了时间的长河中,渐渐湮没。死亡,真是简单不过的事,就像一把把锋利的尖刀,将生命拦腰截断。而亲眼目睹这一切的福贵,内心该有多么痛苦呀!
他,在我看来:从平凡抵达到了伟大。他,太普通,既非一个饱读诗书、吟风弄月的人,也非一个天生异秉、特立独行的奇人。他,只是因为经历的多,是那些经历呀,磨炼了他的人格,是那些经历呀,锻造了他的高尚,只因额头被打上了岁月的烙印,使他明白了世间的真理,依旧快乐的生活着。如同作家余华爱听的那首美国民歌中历尽苦难,却依旧选择淡然乐观的老黑奴。
老人对生命的坦然,也感染了我。想到都市中的男男女女,心中欲望无穷无尽;他们富有着,却像少年的福贵一样,精神空虚,对生活依旧是抱怨,依旧是不能平息;现在的孩子们,那些整日泡在蜜罐里,整日不知天高地厚,要这要那的小皇帝小公主。
总在疑惑着:在长长的一生中,为什么欢乐总是乍现就凋落,走的最急的总是最美的时光?老人与田里的牛,会用沉默,给你最好的答案。
名著小说传读后感篇十一
《活着》可以称之为人类思想精华的名著书籍。对于悲剧人物的塑造,余华先生有着自己独特的视角和手法。这本小说我是抱着压抑到喉咙口的难过心情看完的。为什么难受,因为余华先生不仅没放过任何一个善良、努力活着的人,对主人公福贵这个悲剧人物更是塑造得淋漓尽致。
热烈的太阳下,老人嘴里喊着家珍、有庆、凤霞、二喜、苦根的名字假以敦促老牛耕田,引起了在乡下采集诗歌的年轻人“我”的注意。在和“我”的交流中,老人讲起了自己的故事。
富不过三代,爷爷辈打下的江山却在父亲辈、自己辈两代人手上败得精光。含着金钥匙出生的福贵一夜之间从地主少爷变成了佃户,和一家人经营着五亩地,被地主剥削的生活过得满是苦涩。父亲当场气恨而亡,母亲在他被国名党拉去当壮丁的几个月时间病逝。当他坚定着要活着回家信念从战场上逃回家的那一刻,内心的喜悦只有一个,我终于回家了。虽然是茅草房+五亩地,但是家里有妻子和一双儿女等着。当他走到村口远远便看到孩子们在田里干活,喊着他们的名字,我不禁湿了双眼。当初天不怕地不怕,走到哪儿都骑在人背上的嚣张福贵,吃尽了苦头为的是能够活着回来。福贵二字,长辈寄予了福贵未来能福气、富贵的美好寓意,但是现实却恰恰相反,福贵的生活过成了苦穷。通过名字和现实的强烈对比,讽刺了福贵实际穷苦的悲剧人生。
妻子家珍作为城里米行老板的女儿,出身精贵却并没有因为福贵的落魄而慵懒世俗,一生都和福贵不离不弃。我对她的印象还停留在福贵第一次见家珍时,一身旗袍学生装,温婉地笑着。后来挺着八个月大肚到赌场找福贵跪求回家被暴打。转眼间,家庭破败,不得放下小姐身段,穿起粗衣糙布和福贵一起干活养家。可能是长期生活的艰辛导致她慢慢地得了无法治愈的软骨病,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面对儿子有庆惨死时的悲痛,女儿凤霞难产死时的镇静,家珍还在为支离破碎的家坚强地活着,即使是躺在床上无法动弹也没有停止努力地活到最后一刻。对于家珍活着也许是一种沉重。
女儿凤霞特别听话懂事,可惜一次严重的发烧感冒使她变成了聋哑。优越的童年时光背后却面临着无尽的苦难。被村里人耻笑,父母生病时她挑起了养活一个破碎家庭的重担。拼了命和隔壁邻居争抢一个地瓜,为的是能让家人吃上一口粮。终于通过乡长的介绍,和城里的偏头二喜喜结良缘。当幸福来临的时候,凤霞没能稳稳地接住。在生下儿子苦根的当天大出血去世。对于凤霞活着也许是一条生命的延续。
儿子有庆出生时家庭已经破败,从小靠姐姐凤霞拉扯大,上小学的时候每天要光脚来回五十里路读书、割草、喂羊,从不怠慢。后来却因为全校要求为难产的县长夫人捐血而活活被抽死。小小的生命终止在了一份本不该是他需要承担的责任上。对于有庆也许活着是一种折磨。
生活对福贵的考验还没完,家珍离世后,便轮到了二喜。二喜在工地上打工时被水泥砖压死,原本偏头的二喜终于在死时直起了身子。唯一的依靠外孙子苦根也在孩提时吃豆子噎死。
镜头一转,读者的思绪被作者从福贵的回忆中拉到现实,老头喊着家珍、有庆、凤霞、二喜、苦根的名字假以敦促老牛耕田。福贵以为苦根死后很快也会轮到自己,没有想到能活到这个岁数,和老牛相依为命。
书里面的一句话非常棒:“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并非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这也许就是仿佛被水流洗涤地圆圆润润的鹅卵石般的老福贵内心的清透。岁月的磨练让心灵在尘埃中洗净铅华,变得纯净自如。年轻的你我也许未必会去度量死亡,但肯定会去思考如何活着,如何活地更好。愿我们游览过千山万水花花世界,经历过生命中的倾盆暴雨,凝聚而成生命中的一泓清泉,给似水流年增添了柔美和润,让生命在落叶中安享静谧美好。少年归来,少些稚气,多些恬静,不再问花开几许,只问是否浅笑安然。
名著小说传读后感篇十二
我到“书香驿站”后,第一本选的书就是《活着》,很有感受。
全书只有十万多字,粗粗浏览只需很短的时间。这一次,我是根据读书会的要求:一本书看两周。阅读中,我的同桌叫出声来:“彩荷,你怎么流泪了。”我也不知道,我的泪腺为何不自主地分泌。两周的阅读中,不记得流过多少次。从校园超市买的五包纸巾就这样不自觉中被消费掉了。阅读的启始,感觉是很难受,悲惨的命运怎么可以对一个人如此的不公平。后来感动之余更是感动,我也发现我流泪了。福贵的勤劳、善良、乐观、任劳任怨、坚毅及坦然、淳朴的品质不得不让人折服。
《活着》讲述了主人公福贵不寻常的一生经历。他的人生可谓是触目惊心。一个动荡不安的年代,就如大磁场影响着小磁场。福贵也不例外,他的生活同样也变得动荡不安、波折不断。做少爷时的优越感,败家时的低声下气,意外地被抓去充军,参与解放战争,体会了新中国成立带来的喜悦。作者将许多事件都加压在他的肩上。还有,他的头上也不轻松:在大跃进时用铁锅煮铁,人民公社运动中吃大锅饭。一个纠心的经历没有结束,新的困境又摆在他的面前。如果我在那样的年代,我不知自已是否还能活着。
人生最痛苦的事莫过于白发人送黑发人,看着身边的亲人都一个个的先他而去。他心底的那种悲,那种痛,一定就如小蠕虫在他血液中繁殖,混合着是是非非在全身流淌,而他是如此淡定,坚持着,坚强地活着!
他应该抱怨社会,抱怨命运的不公,他可咒骂现实的残酷。可是他没有。他忍受着生活中所有的艰苦与磨难,无奈与凄凉。命运给予他无限黑暗,他却回报以淡然,甚至在几年后,当别人讲述他悲惨的一生时,他娓娓而来,右眼中甚至还流露着诸多温情,似乎在说趣那些早已死去的人。人,应该好好活着,哪怕是一棵卑微的小草,没有花朵那般引人注目,但我们依然可以有属于自己的小天地,依然会有供我们自由成长的阳光。其实,生活不难,是活着难;其实活着不难,是做自己难。
阅读《活着》,让我对我的校园生活的现状,对我的日后从事的护理职业有了一个新的思考。我们所在的校区没有新校区那般大气,那么富有现代化,但我们走在树荫下,聆听操场男生踢球的追赶声,我感到这难道不是一种享受吗?是的,我高中的同学去上海读名校了,难道我读护理就差人一等吗?职业无贵贱之分,关键是自己如何看对,如何去面对。我们的福贵在那样的环境都能好好地活着,读护理的我们就没有理由去杞人忧天,去无病呻吟。当我们关闭自己心灵的阴暗之门,原来迎来的竟然处处是阳光。在此,我要说一声:谢谢,谢谢余华写出这么好的著作让我收益。当然,也要感谢图书馆提供书香驿站,让我们读书,让我们交流。
名著小说传读后感篇十三
在一次学校组织的卖书运动中,我购了标沈石溪学生写的动物小说,望上后就舍不得置下来。其中一个小说给我留下的印象特殊深入。
书上写太阳鸟是寒带雨林里的一种膀大腰圆的鸟,从喙尖到尾尖,不脚十厘米长,羽毛明丽,赤橙黄绿青蓝紫,像是用七彩阳光编织成的,非常美丽。而眼镜王蛇呢,能够说是森林面的大魔头,身长有六米,颈腹部绘着一对红色乌口的眼镜状斑纹,体鼎力强,十分凶悍。别说鸟儿兔子这样的弱小动物了,就连老虎豹子睹到了也会退躲三舍。
书上重要道的就是一群英勇漂亮的太阳鸟和凶猛恐怖的眼镜王蛇奋斗的齐进程。一地下战书,眼镜王蛇到树上往偷食鸟蛋,正恶被在孵卵的太阳鸟发明了,于是成千上万的太阳鸟从五湖四海拢去,它们怒视着在言凶的眼镜王蛇,惶恐的悲鸣着。而眼镜王蛇呢基本就没有将这些太阳鸟抬在眼里,持续美滋滋的呼食鸟蛋。吃完一窝又一窝。有一只太阳鸟替了维护自已的宝宝,亮明晓得不是眼镜王蛇的对手,但仍是冒逝世和眼镜王蛇抗争,成果实的是救不了从未的宝宝,反而把自已给赔了出来。眼镜王蛇切实是太嚣弛太猖獗了,它急怒了所有的太阳鸟们,在特定的气氛里,好汉行动跟就义精力也会沾染蔓延的,简直所有的太阳鸟皆飞到眼镜王蛇的正点来,只管眼镜王蛇吞食了很多的太阳鸟,但太阳鸟们并不被吓倒,反而增强了攻打。眼镜王蛇末于招架不住太阳鸟群舍生忘死的袭击,最后像烂草绳似的死掉了。
这篇小说让我很震惊,一只太阳鸟的力气是很强劲的,但许许多多的太阳鸟在一讫的气力就是无限大的。平时尔们认为一集体无奈实现的事,只有许多敌人在一伏,施展各自的专长,群策群力,必定就能克服种种艰苦,名现许多在你以为不可能真现的事件。还有就是太阳鸟的大胆精神值得让咱们教习,我们都要干”俏丽的太阳鸟,勇敢的小精灵”!
名著小说传读后感篇十四
初次读《围城》,是高三的时候。大抵是因为钱钟书先生文化底蕴太高,那时候根本读不懂他想表达什么,只迷迷糊糊的记住了几个主人公的名字——方鸿渐、赵辛楣、苏文纨、孙柔嘉、李梅亭等。
第二次读是暑假,刚考完试有大好心情,于是便拿起书来读,这次阅读比第一次却有体会。文中的方鸿渐懦弱,胆小,随遇而安……一辈子在人生的围墙里走不出来。在城中,他饱受社会冷暖,想要出去时,却发现城门已经关闭。他有失败的婚姻,有失败的事业。靠着岳父的资助想要闯出一片天地,却在国外买了一张假文凭草草了事。回国后生活所迫,不得不前往三闾大学求职,可是懦弱无能的方鸿渐又在勾心斗角中败下阵来。
尽管如此,社会中还是存在不少自我感觉良好的人。在命运面前屈服,他们沾沾自喜。像方鸿渐,自视清高,手持的却是一张假文凭;像李凌,见风使舵,独留苏武守群羊;像汪精卫,卖家卖国,却不想招万代唾弃。
但是不可否认的是,那些不向命运屈服的人时刻在激励着我们。耳熟能详的霍金,虽然身体被禁锢在轮椅在,可是他的思想从没被禁锢。霍金是继牛顿和爱因斯坦之后最杰出的物理学家之一,被世人誉为“宇宙之王”,他用手指用嘴创造了奇迹。勾践,虽然遭遇命运的捉弄,可是不向命运屈服的他选择了卧薪尝胆,最终反败为胜。
想想自己,辛苦的高三岁月已经过去,可是精彩仍在延续。我们勇敢的经历了高三,尽管很累很困,但是那段一起奋斗的日子真的很好,那段回不去的年少时光里至少我们没有屈服。
遥望未来,身处大一的我们存在很多不确定性,路在脚下,需要我们自己去开拓。很多师兄师姐说,大学不仅仅是来读书的,更是来学经验的。如若自己给自己一个枷锁,大学生活必定不会精彩纷呈。
枷锁只有自己可以给自己,聪明的人会丢掉枷锁,因为他们懂得,莫被自己禁锢。

一键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