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划和实施方案需要团队的合作和协作。制定方案之前,我们需要充分了解问题的背景和现状。方案是解决问题或实现目标的一种系统性安排。在制定方案之前,我们需要充分了解问题的背景和现状。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总结的一些常见方案范例,供参考。
执法检查方案篇一
为贯彻落实全国卫片执法检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推进以图管地,遏制土地违法行为,按照国家、省卫片执法检查的总体安排,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卫片执法检查暨土地执法百日行动(简称百日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发挥应用遥感技术开展执法检查在发现和查处土地违法行为上的重要作用,重心下移,部门联动,以各县(市、区)政府为主体,认真开展百日行动,搞好土地监管,维护土地市场秩序,确保各地违法占用耕地的比例不超标,避免出现土地问责局面,为实现保增长保红线目标和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协调发展做出贡献。
二、总体要求。
这次全市百日行动,要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严肃认真,全力以赴做好土地执法各项工作,以前一阶段全市卫片执法检查初步核查的资料、数据为基础,包括卫片之外的各类土地违法案件,摸清底数,分门别类,明确重点,采取措施,依法严肃处理到位,维护法律的尊严,进一步遏制土地违法行为的发生。
三、主要任务。
完成全市11月至3月卫片监测各县(市、区)行政区域内新增建设用地中违法违规用地,以及卫片未监测到3月至7月新发生的违法违规用地的查处和整改工作。
四、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市政府成立土地执法检查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市长同志任组长,副市长同志任副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各县(市、区)长、开发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市国土局、监察局、法院、公安局等部门一把手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国土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国土局局长兼任。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指导和督导各地国土部门开展卫片执法检查和各类违法违规用地查处;在市百日行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积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对各地的违法用地的整改工作进行督导。
市法院:负责督促法院系统受理当地国土部门对违法用地案件的强制执行申请,督导基层法院实施对土地违法案件的强制执行。
市监察局:负责督导本系统对卫片执法检查中违法违规用地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责任追究。
市公安局:负责督导本系统对符合追究刑事责任的当事人依法追究相应责任,指导县级公安部门配合本地法院实施违法用地强制执行。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也要按照市政府的总体部署,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机构,明确分工,细化责任,加强督导,确保实效。
五、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分四个阶段进行:
自查阶段(8月1日至8月10日):各县(市、区)、开发区按照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对卫片检查的违法用地数据,以及各地自行发现的卫片之外的违法用地进行再核对、再确认,包括清理统计违法用地的宗数、面积、违法建筑面积等,为整改工作清理出准确的数据。
执法检查方案篇二
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近几年来,我乡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乡人大的依法监督下,经过强化学习和广泛地宣传动员,以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为先导,以规范行为、创设条件、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目的,认真贯彻执行《劳动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我乡前段时间劳动法的贯彻落实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宣传贯彻《劳动法》的基本情况(一)领导高度重视,为深入贯彻执行《劳动法》提供组织保障。劳务输出业是我镇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之一,深入贯彻执行《劳动法》,抓好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是关系到双江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事。对此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先后出台了xx政发[]6号、[]3号、[2005]8号[]9号等相关文件,专门成立了乡劳动力转移就业与职业技能培训领导小组和xx乡发展劳务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等相关领导机构。这些文件和领导机构为我乡深入贯彻执行《劳动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二)广泛宣传,强化学习,为深入贯彻执行《劳动法》提供智力支持。为了加强《劳动法》的宣传力度,我们将《劳动法》列入机关干部政治学习的内容,并举行培训班给各村定补干部上课,学习《劳动法》的有关知识。其次,广泛地开展宣传活动,共出动宣传劳动执法车x次、宣传标语x多条、墙壁板报x期次。让人民群众都能了解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地位、如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使《劳动法》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为深入贯彻执行《劳动法》提供了坚实的智力支持。
二、劳动者权益保护情况近几年来,我乡劳动保障站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狠抓劳动者权益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我们成立了x乡劳动法维权小组,从司法、劳动、公安、国土和企业等部门抽调精干人员,由劳动保障的分管领导为组长,劳动保障站站长为副组长,专门抓好这项工作。由于劳务输出业是x经济的支柱性产业之一,在外务工人员数目达全乡劳动人口的半数之多,因此x的劳动者权益保护工作重点在于保护在外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近年来,乡劳动法维权小组每年都要负责处理在外务工人员的一些工伤事故和劳资纠纷等各种问题,为外出务工人员挽回经济损失达x余万元,较好地维护了在外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我乡劳务输出业的.健康发展。在抓好工作重点的同时,我们也没有放松对在家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乡人大和劳动保障站多次对有关企业进行劳动用工检查,强化了用工单位合同管理的意识,有效地保护了在家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三、社会保障和社会保险费征缴情况我乡从94年开始,全乡群众投保民政开办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达x多人次,金额达x万元左右,现在已有x人左右发给了养老保险金。随着形势地发展,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及劳动法律意识的增强,除机关事业单位投保养老保险以外,一些个体经营者、企业老板也纷纷加入到养老保险的行列,特别是,我乡超额完成征收分配的失业保险任务,成绩名列各乡镇前茅。今年我们除认真宣传劳动法的各项政策外,重点是认真负责完成养老保险的扩面工作,再一次面向农村、个体、工商企业的保险费征缴,扩大保障范围,使全乡人民真正做到老有所养。
四、促进就业工作情况xx没有国有企业,乡镇企业也很少,在促进就业方面主要是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就业工作,为此,我乡在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为了增强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切实提高培训质量,使我乡农村劳动力能够在素质技能和就业能力培训中培有所学、学有所用。我们经过深入的调查摸底,摸清了我乡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已转移就业农民工的素质技能情况和就业情况以及培训需求情况,为全面开展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作奠定了基础。同时,为了提高农民群众对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的认识,营造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的良好社会环境,我们还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开展了一系列多形式多角度的宣传发动。一是印发宣传资料x余份,分发到各村各户和农民群众手中。二是利用横幅标语、墙报、宣传栏等宣传阵地开展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专题宣传。三是利用宣传车在全乡范围内巡回宣传等。大力宣传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的目的、意义、作用、政策和科技致富、培训创业致富等先进典型以及就业形势和择业观念宣传和引导,充分让农民群众了解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了我乡农村富余劳动力对市场经济条件下竞争的就业趋势和实施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是党和国家切实关心和帮助他们大好事的认识,消除部分农民“等、靠、要”的思想,切实增强农民群众学知识、学技能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营造起良好的“学技能、强素质”的氛围。几年来,我乡建立了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组织举办了x期实用技术培训班,对x余名外出务工人员进行了实用技能培训,全面提高了劳务输出人员的素质,促进了劳务输出由数量型向技能型转变,劳务输出收入稳步增加。
执法检查方案篇三
“main_tdbg_760i”同志们: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党的十六大报告强调指出:“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国务院、省政府多次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以人为本”、“关注安全、关爱生命”已成为近两年全国人大会议的一个热门话题,各级人大对安全生产工作高度关注,经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决定,今年5月至6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通过执法检查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法》在我市的贯彻落实,强化全民安全意识,达到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目的。今天召开这个会,一方面是对前一阶段执法检查自查情况进行交流总结,另一方面是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下面,我就这次执法检查工作讲几点意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由计划经济逐步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给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许多新的问题,尽管国家制定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将近30部(如《矿山安全法》、《煤矿法》、《铁路法》、《建筑法》、《职业病防治法》等),但这些法律、行政法规难以适应安全生产的新形势、新情况、新体制的需要。正是在这样的一种形势和背景下,国家颁布出台了《安全生产法》,这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安全生产的基本大法。《安全生产法》规定了各级政府、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的职责和义务,是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进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法律依据,是制裁各种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的有力武器。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事关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我市经济的快速发展离不开一个良好的安全环境。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我们必须提高认识,各级人大要做到学习到位,认识到位,监督到位,不但要认真对待这次执法检查,做到不走过场,力戒形式主义,而且在今后的工作中也要高度关注安全生产工作,倾听人大代表及广大干部群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设和意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法》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履行好人大的工作职责。
刚才认真听取了市安监局和各县(市、区)自查情况的汇报,我认为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对这次执法检查工作都非常重视,行动迅速,通过认真自查,对《安全生产法》贯彻执行情况已初步掌握,也发现了不少存在的问题,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安全生产法》实施一年多以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采取有力措施,使全市安全生产状况有了明显改善,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一是加强了安监队伍的建设,为《安全生产法》的贯彻执行提供了组织保证;二是积极开展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极大地提高全民安全意识;三是加强了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认真开展了执法活动,有力地查处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确保了安全生产;四是大力开展了各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净化了安全生产环境,遏制了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五是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使安全生产责任真正落实到每个人的头上。这些成绩的取得,为今后的安全生产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但在这次检查中也发现了不少问题:一是有些领导,特别是乡(镇)和一些企业领导的安全意识还不到位,做表面文章或心存侥幸;二是在有些地方,特别是私营企业安全投入不符合要求;三是个别县,特别是有些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很不到位,且素质偏低;四是有些行业或企业安全教育还很不够,员工的安全意识还很淡薄;五是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不够,查处不严等。对存在的问题,我们要进行认真分析,找出问题症结,提出合理的'建议,跟踪督促整改,以促进《安全生产法》的进一步贯彻落实。
三、进一步查找问题,确保执法检查取得更大成效。
这次会议结束后,我们将进行重点检查,并对各地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希望同志们回去后认真做好准备,对前一阶段发现的问题要认真疏理,及时督促整改。重点检查我认为要把更多的注意力放在检查和发现存在的问题上,提出积极有效的整改建议,督促改进工作。因此,要求检查组的同志在执法检查过程中,认真严格地按照事先制定的检查方案,不能简化程序,要对照检查提纲一条一条地进行检查,要以事实为依据,要认真检查相关工作记录和相关资料,只有认真查找,我们才能掌握我市《安全生产法》的贯彻执行情况到底到了什么程度,处在什么位置,还有哪些方面需要改进。这样检查发现的问题才会客观公正,给政府反馈的意见才能做到真实可靠。
各级人大要加强与政府的沟通,对这次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建议,在检查结束后,及时形成意见,向政府反馈,并督促政府制定整改方案,加强跟踪督促,确保发现的问题及时得到整改或改进,使执法检查工作取得更大的成效。
同志们,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监督《安全生产法》的贯彻执行是我们各级人大的职责所在,我们一定要站在践行“三个代表”的高度,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执法监督,以促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执法检查方案篇四
按照省、市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春季建筑工程的安全环保、工程质量及稳定、燃气安全等工作的管理,确保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工程质量、扬尘治理、燃气安全及稳定等工作顺利开展,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研究决定,对县在建工程、燃气企业全面开展春季综合执法大检查行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任务目标。
摸清质量安全隐患、基本建设手续、扬尘治理、监理人员履职等现状,并及时整治燃气安全隐患,强化安全用气宣传。通过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健全制度等措施,确保我县建筑施工、燃气领域运行形势平稳发展。
二、组织领导和分组检查情况。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建筑工程服务中心、质监站、安监站、工程股、基建股、监理站、招标办、清欠办、墙改办、科教股、燃热办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安监站,主要负责日常工作协调和工作开展情况的资料收集、汇总。
(二)成立10个专业检查组:
1.基本建设手续检查组:基建股。
2.安全环保检查组:安监站。
3.建筑工程质量检查组:质监站。
4.违法分包及人员履职情况检查组:建筑工程服务中心。
5.招标手续检查组:招标办。
6.务工人员实名制、农民工资清欠检查组:清欠办。
7.图纸双审、新型墙改材料检查组:科教股、墙改办。
8.监理人员履职、监理资料检查组:监理站。
9.扬尘治理“红黑榜”检查组:各检查组负责人。
10.燃气领域安全检查组:燃热办。
三、
检查范围和时间。
检查时间自4月中下旬至4月下旬,采取企业自查、县主管部门检查、督查整改的方式进行,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是自查自纠阶段(4月20日-4月21日)。全县各建设、施工、监理、燃气及相关单位根据本方案的要求,组织人员针对在建的工程项目、燃气企业开展一次全面自查自纠工作,相关自查资料放置现场待检。
二是监督检查阶段(4月22日-4月29日)。各专业检查组对在建工地、燃气企业进行拉网式综合检查,对存在问题的项目下达整改通知书。
三是督查整改阶段(4月30日开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确保辖区内所有问题整改到位,对本次大检查情况进行全面、深刻的。
总结。
并发文通报大检查的情况。
四、检查结果的处理。
逾期未整改的,将约谈有关单位负责人,予以曝光并记录不良行为;
性质恶劣的,暂扣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严肃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全县住建领域春季综合执法大检查行动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落实责任,切实推动各项相关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各企业要突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我局在本次综合执法大检查行动中将突出检查各施工企业的管理行为,同时各企业要及时掌握了解自身存在的具体问题,制定下一步工作措施、计划。
住建工作计划。
执法检查方案篇五
20xx年春运从1月28日开始至3月8日结束,为期40天。为切实做好春运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各级政府及公安、交通部门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根据上级春运工作会议精神及工作要求,今年春运安全生产工作以实现“平安春运、智慧春运、畅顺春运、暖心春运”为总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结合我司春运工作,要强化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落实,确保春运期间全司实现“六个不发生,一个下降、一个提升”的工作目标,即不发生交通死亡事故,不发生人为机械责任死伤事故,不发生火灾事故,不发生严重治安纠纷案件,不发生旅客滞留事件,不发生旅客携带危险物品和毒品乘车事件;安全事故四项指标同比下降,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明显提升。
为切实加强对春运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公司成立春运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陈焕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于305车队,负责做好组织协调、现场指挥、检查督促和信息收集工作。
今年春运要及早动员部署、及早调查预测、及早查漏整改,强化工作措施的落实。
(一)开展广泛宣传发动,提高干部职工做好春运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一是公司计划在20xx年1月下旬,召开各层级管理人员会议,传达上级有关春运工作会议及文件精神,对全司开展春运工作进行部署布置;二是各股室、部门要及时传达学习公司的会议精神,布置本部门的工作,并按照公司的具体工作要求,切实开展各项工作;三是公司在春运前组织召开2次全体司乘人员参加的春运动员会议;四是开展道路运输安全驾驶员“文明驾驶承诺”签名承诺活动,倡导驾驶员、群众文明出行;五是利用广播宣传、显示屏、微信群、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慰问信、出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宣传活动,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
(二)强化安全措施落实。
1、由方汝笙副总经理牵头人保股、行政股在1月下旬组织对全司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各部门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用电线路、修理厂机具设备的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采取措施及时整改,并跟踪整改效果。
2、强化车辆安全检查,在坚决执行报班前安检制度外,由副总经理陈焕盛牵头组织车队相关人员配合安技室和葵西客运站于1月25日前和2月9日前组织2次以上全司车辆安全技术性能及安全设施的大检查,坚决做到每台必检、合格放行。车辆安全设备设施损坏及欠缺的要强制更新或维修,技术状况存在隐患的要责令进场检修。
3、车队应于1月25日前组织安排全部车辆进行二级维护和综合性能检测,确保车辆技术性能完好。1月25日前与每位驾驶员签订20xx年度暨春运安全责任书和文明驾驶承诺书,车队应于1月20日前全面排查清理交通违章车辆、并落实整改及停班处理,开展清零行动。
4、车队应加强gps监控平台的管理工作,落实人员值勤值班工作,实施24小时不间断监控,及时督促、提醒、指令驾驶员纠正车辆超速、离线的行为,经指令后没有改正的,监控值班人员及时将情况上报车队领导处理,车队要与联合经营部共同加强对车辆和驾驶员的动态监管,强化驾驶员的安全责任,消除重效益、轻安全的观念,合理安排好车辆的运营和驾驶员的驾驶时间,做到车不停、人停,杜绝疲劳驾驶。严肃查处个别车辆超速、疲劳驾驶、离线、随意上落客等违纪违法行为。要针对春节、元宵节日期间人流、物流、车流剧增,同时受低温雨天雾气影响,事故易发多发,要加强安全驾驶。特别要落实驾驶员严禁开车接听电话、看手机信息和乱闯红灯行为,乘务员要相互监督、监控平台人员通过实时视频监控对司机有无接听电话和闯红灯的现象,如实做好登记,上报车队领导,对违章行为要进行沟通、批评教育、警告,违章扣分、罚款均由当班驾驶员负责。全面检查车辆及驾驶员行驶证、驾驶证的年检审时间,提前安排车辆及驾驶员进行证件年检审,开展违章清零行动,坚决杜绝驾驶员准驾不符、上路驾驶行为。
5、公交公司要强化车辆安全检查,做好车辆的保养和检修工作,确保车辆技术性能完好。加强监控平台管理工作,落实值班监控。要加强驾驶员管理,特别要落实驾驶员遵守交通规则,不准闯红灯和乱停乱放,严禁开车接听电话、看发手机信息。在春节期间,人流、车流高峰时段,一定要服从交警的指挥,注意观察路面的交通情况,做到文明驾驶,优质服务。做好车辆内外的卫生清洁工作,树立我县公交车的良好形象,要提前了解学校学生放假时间,合理安排车辆做好接送学生工作。
6、经营办和联合经营部应提前做好今年春运客源市场的信息调查,做好运力、运量调查、做好常备和节假日应急运力安排,做好今年车辆春运加班包车证的计划、申办工作,按照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的要求,抓紧收集必需的资料,及时申办,此项工作计划于1月25日前完成。
8、扎实抓好畅顺春运各项工作,抓实抓细常态化客运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通风消毒,体温检测,客座率控制,乘客信息登记等措施,增强运力供给、优化运力配置,满足旅客出行需求,要经常对营运车辆进行全车消毒,不定期对站场,候车室,办公场所进行消毒,营运班车司乘人员要坚持佩戴口罩,引导旅客坚持科学佩戴口罩,要坚持每天对进站上班人员测量体温,积极配合检疫点做好进出站旅客体温检测工作。
9、客运站和葵西客运站要做好每天对营运车辆当班驾驶员出车前的心理咨询和道路交通状况以及天气情况的'安全告知制度,对当班驾驶员的身体状况、精神状况进行观察和咨询,对驾驶员进行测量体温和检测酒精含量,并做好详细登记工作。
10、客运站要做好春运期间循环班次及加班、包车时间的计划工作。切实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安全制度,通过加大旅客行李安检和车辆出场检查力度,杜绝旅客携带烟花炮竹、危险物品和毒品上车。严把车辆进出站“安全关”,客运站要坚持值班站长制度、要深入现场指挥,督促工作人员做好优质服务工作,随时为旅客提供便民服务。要及时掌握厦深高铁葵潭站停靠的班次,发挥葵潭客运中心站的作用,及时掌握客源情况,合理安排车辆进入葵潭客运中心站营运。根据每天的客流及班车应班情况,以及春运期间天气情况,及时安排车辆加班,使广大旅客走得安全、走得有序,走得满意,不出现滞留旅客的现象。要与其他运输单位在我站进站报班的车辆签订安全经营责任书和进站协议。加强出站实名制售票、旅客系带安全带管理,加强和巩固实名制售票、网络售票规范化管理工作。要加强公共厕所保洁和环境卫生整洁工作,确保春运期间“厕所革命”工作见成效。要依照公司创建文明车站示范点工作方案,明确各班组工作责任,切实做好各项工作。要做好每天及春运期间行驶里程、客运量、客运周转量及行驶班次的统计工作。
11、修理厂应提前安排车辆做好爱车例保工作,合理安排修理工及各配套工种人员上班、加班,成立应急抢修小分队,确保车辆随到随修。修理厂应专门组织对全厂各种消防器材、用电线路、机具维修设备、易燃物品、油料的安全检查,对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12、葵潭、靖海、和平专线分队、联合经营小组要提前做好投入春运车辆、驾驶员、乘务员计划,做好车辆的整修、司乘人员招聘工作,确保足够的运力和人力。要合理安排人员上班、加班、值班;做好每日营运车辆各班次运行情况的记录工作;要教育驾驶员在节日道路复杂、乘客多情况下小心驾驶,注意安全,乘务员要认真做好旅客耐心说服、引导、解释和优质服务工作;各分队及经营小组工作人员要密切配合,相互沟通,通力协作,做好重点路段路面的管控工作,协助乘务员维护旅客的乘车秩序和售票工作,保证专线班车正常营运。
13、治安队要加强节日期间的安全保卫巡逻工作,做好防抢、防盗、防破坏工作,加强门岗值班、站场巡逻,禁止载客三轮车、小商小贩进入站内,清理外来车辆及三轮摩托车乱停乱放,禁止在站内燃放鞭炮、燃烧纸钱,做好回场车辆合理停放排放,杜绝一切安全、消防、治安事故隐患的发生。
14、工会、人保股、计财股、行政股等部门要做好后勤保障服务工作,全力支持配合。工会、人保股在春节前组织慰问公司老党员、老干部和生活困难的职工;人保股要认真执行公司的劳动管理制度,严格考勤管理,组织检查各部门出勤情况,并如实做好登记考核,安排落实春节公司领导及各部门人员值班;计财股要做好春节资金使用计划和人员值班安排,确保营收上缴和车票发放工作;行政股要做好春节节日环境布置工作,节前组织全司各部门及站场环境卫生的大清洁工作,营造卫生整洁的节日良好氛围。
15、公司创文创卫综合督查小组要加强对创文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查,推动创文工作向纵深发展,呈现明显效果。
16、深入开展志愿者学雷锋和文明优质服务,改进提升春运服务质量,创新服务载体和手段,加强服务质量监督,为广大旅客营造温馨、舒适、有序的春运氛围,提升“文明车站示范点”的良好声誉。
17、加强应急处置工作,做好客流引导和秩序管理,避免出现人员过快聚集和大面积滞留,完善大面积旅客滞留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随时做好旅客应急疏运工作。
18、要做好春运信息统计报送工作和春运工作总结。
1、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公司春运工作的部署,全力做好春运安全生产和优质服务工作,开好头、打好局,为力争完成今年公司的工作目标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2、各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落实岗位责任制;要严格值班备勤制度,坚守工作岗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安全、服务措施有效落实。
3、加强现场指挥、监管。公司各级领导要深入生产第一线检查、指导、督促工作落实,及时解决存在问题,消除安全隐患,提高服务水平。
4、各部门要紧密结合春运客流集中,道路情况复杂,安全风险高,安全措施难落实的特点,敢于担当,敢于碰硬,坚决从严从重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5、加强值勤值班工作,要按照公司编排的值勤值班表做好值勤值班工作,各股室也要安排节日值勤值班人员,切实做好春运期间公司安全各项管理工作。
执法检查方案篇六
为贯彻落实全国卫片执法检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推进“以图管地”,遏制土地违法行为,按照国家、省卫片执法检查的总体安排,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卫片执法检查暨土地执法“百日行动”(简称“百日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发挥应用遥感技术开展执法检查在发现和查处土地违法行为上的重要作用,重心下移,部门联动,以各县(市、区)政府为主体,认真开展“百日行动”,搞好土地监管,维护土地市场秩序,确保各地违法占用耕地的比例不超标,避免出现土地问责局面,为实现“保增长保红线”目标和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协调发展做出贡献。
这次全市“百日行动”,要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严肃认真,全力以赴做好土地执法各项工作,以前一阶段全市卫片执法检查初步核查的资料、数据为基础,包括卫片之外的各类土地违法案件,摸清底数,分门别类,明确重点,采取措施,依法严肃处理到位,维护法律的尊严,进一步遏制土地违法行为的发生。
完成全市11月至3月卫片监测各县(市、区)行政区域内新增建设用地中违法违规用地,以及卫片未监测到3月至7月新发生的违法违规用地的查处和整改工作。
市政府成立土地执法检查“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市长同志任组长,副市长同志任副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各县(市、区)长、开发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市国土局、监察局、法院、公安局等部门一把手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国土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国土局局长兼任。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指导和督导各地国土部门开展卫片执法检查和各类违法违规用地查处;在市百日行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积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对各地的违法用地的整改工作进行督导。
市法院:负责督促法院系统受理当地国土部门对违法用地案件的强制执行申请,督导基层法院实施对土地违法案件的强制执行。
市监察局:负责督导本系统对卫片执法检查中违法违规用地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责任追究。
市公安局:负责督导本系统对符合追究刑事责任的当事人依法追究相应责任,指导县级公安部门配合本地法院实施违法用地强制执行。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也要按照市政府的总体部署,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机构,明确分工,细化责任,加强督导,确保实效。
全市卫片执法检查“百日行动”从8月1日开始,11月18日结束,为期100天。
分四个阶段进行:
自查阶段(8月1日至8月10日):各县(市、区)、开发区按照“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对卫片检查的违法用地数据,以及各地自行发现的卫片之外的违法用地进行再核对、再确认,包括清理统计违法用地的宗数、面积、违法建筑面积等,为整改工作清理出准确的数据。
整改阶段(8月11日至10月5日):各县(市、区)、开发区根据自查阶段发现的违法违规用地情况,依法履行法律查处程序,并依法处置到位。
督查阶段(10月6日至11月1日):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将根据各地自查、整改情况进行实地督查,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督导,提出具体的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到位。
验收阶段(11月2日至11月18日):百日行动领导小组派出4个验收工作组,分别深入到各县(市、区),对各地的百日行动进行检查验收。
一是扎实开展检查工作。各县(市、区)、开发区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百日行动领导小组,把百日行动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抓实抓好。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8月5日前报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领导小组成员由国土资源、纪检监察、法院、公安等部门主要领导参加,做到人员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经费及设备保障落实,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是积极主动自查自纠和整改。对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土地违法问题要及时主动地进行自查自纠,积极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切实做到边检查、边查处、边整改。10月31日前全部处罚处理到位,特别是1月1日以后发生的违法违规用地要坚决处置到位。市百日行动领导小组根据自查和整改情况,决定采取必要的督促整改措施,对部分土地违法问题严重的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三是切实加强卫片执法的培训和指导。卫片执法检查将逐步进入常态化并十分严格。按照国家、省的要求部署,须使用《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管理信息系统》(网络版)中的卫片检查子系统进行有关数据汇总和成果上报,市国土资源局要加强业务指导,适时开展业务培训。
执法检查方案篇七
经研究,决定调整充实街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组,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党工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党政办、综治办、组织办、社会事务办、派出所、团工委、妇工委、工会、安办、财政、工商、行政执法和教育等部门领导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由王荣誉任主任,人员从综治办和派出所抽调,办公地点设在综治办。同时,调整充实禁炮工作队,队长由尤全芳担任。成员由综治办、巡逻队人员组成,主要负责查处非法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为进一步加大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力度,决定从现在起至20xx年4月15日,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1月22日至20xx年1月26)。要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员,迅速掀起“禁炮”宣传热潮,通过开展针对性的入户宣传,利用各种传媒营造宣传舆论导向,提高宣传引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使宣传工作多层次、全覆盖,做到“禁炮”安全常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禁炮”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重点整治阶段(20xx年1月27日至20xx年4月5日)。要对辖区进行巡查,采取有力措施,严查非法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尾牙”、“送神日”、“除夕夜”、“天公生”、“元宵”“清明”等重点燃放时段及婚丧喜庆活动期间,要集中力量做好宣传教育和查处工作。其中,“尾牙”、“送神日”、除夕夜、“天公生”、“元宵”前要各开展一次以上的集中整治统一行动。派出所要牵头组织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活动,查堵非法制售烟花爆竹源头。集中整治阶段要积极查处非法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案件,至少要查处30起以上。
(三)总结巩固阶段(20xx年4月6日至4月15日)。要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查找存在问题和不足,采取积极措施,狠抓整改落实。要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持续进行,取得实效。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市区和机场净空保护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城市整体形象,事关机场净空安全,事关消防安全。要通过落实“五个一工作制”,即制定一个方案、召开一次大会、签订一份责任状、成立一支禁炮专业队、重点时段各组织一次督察,达到“四个有”的标准,即工作组织有方案、阶段安排有部署、贯彻过程有督察、工作结果有奖惩,确保本辖区“禁炮”工作分步骤、有重点的稳步、有序推进。
(二)宣传发动,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电视台、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介的优势,广泛发动辖区内基层组织,通过悬挂标语、横幅,手机短信、彩铃,设立板报、橱窗,微博、微信,宣传车、广播,举办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开展宣传,确保不留死角。要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禁炮工作,出动一部宣传车深入社区,分发《通告》、《倡议书》,通过社区广播及宣传车循环播放录制《通告》的磁带,在辖区闹市区、人车流量大的部位设置大幅广告牌,努力营造人人参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良好氛围。
(三)明确职责,分工协作。禁炮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街道办事处为主负责,党政办、综治办、组织办、社会事务办、派出所、团工委、妇工委、工会、安办、财政、工商、行政执法和教育等部门协同配合。要把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作为安全大检查、大整治的重要内容来抓,组建禁炮工作队进行日常巡查,并具体落实到社区,动员和组织老人协会等社会力量配合开展日常巡查和宣传教育,全面负责本辖区范围内《通告》的贯彻执行。
(四)健全机制,常抓禁炮。一要实行禁炮联动机制。在街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各部门、各社区及各有关单位组成联动小组。各社区、各单位在接到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通知后,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处置,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工作合力。二要实行禁炮情况分析通报机制。街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组将对统一行动情况进行分析总结,予以通报。同时,适时组织召开禁炮工作汇报会,听取禁炮工作情况,部署下一阶段禁炮工作情况。三是要实行禁炮工作考评机制。街道禁炮领导组将制定禁炮工作考评奖惩办法,对工作突出的单位给予表彰通报,对落后的单位给予黄牌警告。四要实行禁炮工作责任追究机制。要逐级分解责任,确保禁炮工作各个环节都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一旦违规燃放有人查。一旦出现大范围或长时间燃放无人制止等失职行为,有人被问责。要积极引导各社区将禁炮纳入村规民约,形成自我监管、自我约束机制。
(五)鼓励举报,严厉查处。街道禁炮办举报电话为85678148,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一旦接到举报或发现有有违规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禁炮工作队要立即出动、及时查处。对非法制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人依法处予罚款、行政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对举报情况经核查属实的举报人给予200元奖励。同时,要积极引导和帮助各社区制订、实施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村规民约,动员和组织老人协会等社会力量开展日常巡查,建立和完善社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长效管理机制。
执法检查方案篇八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发挥应用遥感技术开展执法检查在发现和查处土地违法行为上的重要作用,重心下移,部门联动,以各县(市、区)政府为主体,认真开展“百日行动”,搞好土地监管,维护土地市场秩序,确保各地违法占用耕地的比例不超标,避免出现土地问责局面,为实现“保增长保红线”目标和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协调发展做出贡献。
二、总体要求。
这次全市“百日行动”,要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严肃认真,全力以赴做好土地执法各项工作,以前一阶段全市卫片执法检查初步核查的资料、数据为基础,包括卫片之外的各类土地违法案件,摸清底数,分门别类,明确重点,采取措施,依法严肃处理到位,维护法律的尊严,进一步遏制土地违法行为的发生。
三、主要任务。
完成全市11月至3月卫片监测各县(市、区)行政区域内新增建设用地中违法违规用地,以及卫片未监测到3月至7月新发生的违法违规用地的查处和整改工作。
四、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市政府成立土地执法检查“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市长同志任组长,副市长同志任副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各县(市、区)长、开发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市国土局、监察局、法院、公安局等部门一把手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国土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国土局局长兼任。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指导和督导各地国土部门开展卫片执法检查和各类违法违规用地查处;在市百日行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积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对各地的违法用地的整改工作进行督导。
市法院:负责督促法院系统受理当地国土部门对违法用地案件的强制执行申请,督导基层法院实施对土地违法案件的强制执行。
市监察局:负责督导本系统对卫片执法检查中违法违规用地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责任追究。
市公安局:负责督导本系统对符合追究刑事责任的当事人依法追究相应责任,指导县级公安部门配合本地法院实施违法用地强制执行。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也要按照市政府的总体部署,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机构,明确分工,细化责任,加强督导,确保实效。
五、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全市卫片执法检查“百日行动”从8月1日开始,11月18日结束,为期100天。
分四个阶段进行:
自查阶段(8月1日至8月10日):各县(市、区)、开发区按照“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对卫片检查的违法用地数据,以及各地自行发现的卫片之外的违法用地进行再核对、再确认,包括清理统计违法用地的宗数、面积、违法建筑面积等,为整改工作清理出准确的数据。
整改阶段(8月11日至10月5日):各县(市、区)、开发区根据自查阶段发现的违法违规用地情况,依法履行法律查处程序,并依法处置到位。
督查阶段(10月6日至11月1日):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将根据各地自查、整改情况进行实地督查,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督导,提出具体的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到位。
验收阶段(11月2日至11月18日):百日行动领导小组派出4个验收工作组,分别深入到各县(市、区),对各地的百日行动进行检查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是扎实开展检查工作。各县(市、区)、开发区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百日行动领导小组,把百日行动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抓实抓好。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8月5日前报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领导小组成员由国土资源、纪检监察、法院、公安等部门主要领导参加,做到人员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经费及设备保障落实,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是积极主动自查自纠和整改。对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土地违法问题要及时主动地进行自查自纠,积极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切实做到边检查、边查处、边整改。10月31日前全部处罚处理到位,特别是1月1日以后发生的违法违规用地要坚决处置到位。市百日行动领导小组根据自查和整改情况,决定采取必要的督促整改措施,对部分土地违法问题严重的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三是切实加强卫片执法的培训和指导。卫片执法检查将逐步进入常态化并十分严格。按照国家、省的要求部署,须使用《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管理信息系统》(网络版)中的卫片检查子系统进行有关数据汇总和成果上报,市国土资源局要加强业务指导,适时开展业务培训。
执法检查方案篇九
为确保20xx年交通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的顺利实施,进一步推进交通行业依法行政,根据《20xx年全国交通法制工作要点》的部署,制定本方案。
通过开展交通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推动交通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深入推行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推出一批“交通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单位”和“交通文明执法标兵”、“交通法制先进工作者”,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建设,提高交通行政执法水平,全面推进依法治交,为提高“三个服务”的能力与水平、推进现代交通业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一)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情况。
1.建立主要领导负责依法行政工作机制的情况;。
2.法制机构建设和法制机构的工作条件;。
3.制定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方案,并对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情况;。
4.开展依法行政知识教育培训工作情况;。
5.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单位工作人员年度奖惩考核内容的情况。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情况。
1.行政执法人员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和行政执法证件;。
2.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文明;。
3.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为符合有关规定,依法履行职责;。
4.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行政执法职责,行政执法行为合法、适当;。
5.执行收缴分离、罚缴分离制度情况;。
6.建立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执法案卷情况。
(三)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建设情况。
是否建立健全了以下制度:
1.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
2.交通行政执法公示制;。
3.交通行政执法监督制;。
4.交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
(四)预防和化解交通行政争议,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情况。
1.行政复议机构设置和行政复议人员配备、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2.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建设情况;。
3.积极受理、公正审理行政复议案件,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
4.办理本单位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情况;。
5.行政诉讼案件办理情况;。
6.履行国家赔偿和行政补偿职责情况。
(五)法制宣传教育的情况。
1.制定法制宣传教育规划或工作方案情况;。
2.组织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情况;。
3.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培训情况;。
4.组织开展交通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情况。
本次监督检查采取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自查与互查、抽查相结合的方法,统一组织,上下联动,检查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动员阶段(3月份)。
具体安排部署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事宜,确定检查内容、检查程序和检查方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主管部门、部海事局、长江航务管理局根据部的统一部署,制定本地区、本系统的具体检查工作方案,并组织动员部署。
(二)自查阶段(4―5月)。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主管部门、部海事局、长江航务管理局根据《20xx年交通行政执法检查内容和标准》(见附件1),组织对本地区、本系统的交通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进行自查。
2.各地区、各系统的地市级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和交通行政执法机构要将自查情况形成自查报告,上报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主管部门、部海事局、长江航务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主管部门、部海事局、长江航务管理局要总结本地区、本系统的自查情况,并形成专题自查报告,连同本地区、本系统的地、市级以上(海事、长航为其一级直属机构)交通主管部门、交通行政执法机构的自查报告、自查评估得分表一起于20xx年5月31日前报部。
4.自查评估得分在70分以下的单位为不合格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主管部门、部海事局、长江航务管理局要对所属不合格单位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并形成专门报告于20xx年5月31日前报部,部将视情进行抽查。
(三)互查阶段(6―7月)。
6-7月份,部将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对各地区、各系统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互查。
1.互查组织。
拟组织16个互查组,每组约3人,其中组长1人、组员约2人。(具体分组情况见附件8)。
海事系统的互查工作由部海事局参照本方案,自行组织若干自查组在系统内进行互查。
部体改法规司司领导、法制与文明建设处的相关同志将视情参与到各组的互查工作中去。
执法检查方案篇十
为了认真贯彻市劳动保障执法大检查会议精神,我县决定在全县范围内认真开展劳动社会保障执法大检查。为保证此项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这次劳动保障执法检查以《劳动法》、《失业保险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劳动力市场运作,个体、私营经济组织劳动关系以及实施“两制”情况为重点。在全县范围内通过采取自查自纠、专项督导、全面复查、重点抽查方式,深入检查用人单位和劳动保障部门贯彻实施法律法规情况,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及时找出和解决执法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通过大检查,增强用人单位,劳动者和劳动保障部门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推进我县劳动保障工作实现新突破。
二、检查内容。
为了深入贯彻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劳动保障执法大检查的部署,按照上级部署的检查内容,根据我县的实际,这次检查不同以往,要突出重点,进行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重点检查以下几项内容。
第一、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和再就业情况,这次检查是以下岗职工数量,资金筹措及拨付发放情况,服务中心建立和运作情况,资金是否有筹措不到位、挤占、挪用和虚支冒领情况,有多少下岗职工实现了再就业等。
第四、重点检查私营、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关系、工资发放、劳动用工、克扣工资、超时加班加点、拒绝社会保险登记和缴费等违法行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很好的保护等内容进行检查。
三、方法步骤。
这次大检查是上级有关部门部署和组织实施的,我们按照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上下联动的原则,采取自查自纠、专项检查、重点抽查,然后组织验收相结合的办法。通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大体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动员部署及自查自纠阶段。
月份我们先将市里大检查会议精神及时贯彻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同时进行动员部署大检查的内容,落实有关的责任单位,制定出我县的执法检查的实施方案,精心安排执法检查的工作步骤。月初开始各单位、各部门进行自查自纠,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实施方案确定检查内容,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实事求是地进行认真自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着手解决。
2、专项检查及重点抽查阶段。
根据自查自纠阶段所发现的问题,结合我县的实际,准备进行一次具有一定规模的专项检查,然后再进行重点抽查。特别是养老、失业保险费征缴情况,拒缴、欠缴现象比较严重等问题,剖析户,查找问题,纠其原因,真正达到大检查的目的,同时对私营、个体经济组织在劳动用工,合同鉴证,劳动关系的确定,工资及劳动保护方面进行重点抽查,发现问题限期纠正,这些工作要在7月初完成。
3、整改小结及迎接上级检查阶段。
月中旬到月底前将自查自纠专项检查、重点抽查中出现的`问题限期拿出整改措施,并写出检查、整改的总结报告,报有关部门。同时选择件典型案例进行认真分析,从中吸取经验教训,切实把这次大检查工作搞的更彻底,更有效。到月底迎接上级有关部门对我县劳动保障执法检查情况进行全面验收。
四、组织保证。
为使劳动保障执法检查取得成效,实施“两制”落实到实处。劳动保障部门要统一思想,加强领导,采取有利措施,确保各项活动的顺利进行。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对今年劳动保障执法检查的部署,各级各部门对劳动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因此我们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此项工作列入劳动保障工作的议事日程,集中时间,集中精力,认真抓好,要克服“日常工作繁忙顾不上”、“人员少抓不过来”、“查人不如查己”的模糊认识,破除消极应付思想,积极主动开展工作。
2、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制。
为了保证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局专门成立了劳动保障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以局长为组长,、、、、为副组长,各职能科室为成员单位,下设办公室,局办公室兼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大检查的各项活动的安排和组织协调工作。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做到统一组织协调,科学周密安排上下联动扎实有效。
3、突出重点,边整边改。
今年开展的这次活动重点是执法检查,劳动保障要不怕揭短,针对广大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根据法律、法规规定,认真查找自身和用人单位存在的问题,并深入剖析、查找根源,提出整改措施,做到边查边改,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切实改出劳动保障工作的新面貌。
4、坚持执法检查与当前工作紧密结合起来。
以执法检查工作,促进日常工作的开展,把执法检查与抓好当前重点工作联系起来。通过这次执法检查,推动劳动保障工作的开展,同时我们劳动保障部门要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各界群众提出的意见,走访人大代表,召开不同形式的座谈会,公开举报电话,其号码为,通过执法检查工作的开展,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执法检查方案篇十一
在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为进一步加强辖区沐浴场所卫生安全管理,督促沐浴业经营者切实履行卫生安全主体责任,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辖区内经营公共浴室的相关单位。
(一)监督检查: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持证情况;卫生许可监督信息公示情况;浴池清洗和消毒情况;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保洁情况;室内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情况;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符合集中空调相关卫生规范和规定要求情况。
(二)监督抽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场所空气、公共用品用具、沐浴用水等项目开展卫生检测。
2020年11月10日至12月30日。
本次专项检查具体工作由区卫生监督所牵头,负责联络协调、业务咨询、资料汇总;所内各相关科室按方案要求做好责任片区检查工作和卫生信誉量化评级工作。
(一)各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结合秋冬季公共场所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做到规范执法和专业指导并重,发现违法行为要严格依法查处。
(二)各责任部门要按时完成专项工作任务,及时准确上报录入工作信息,更新完善管理相对人本底信息,做到情况明、本底清、数据准。
(三)各责任部门在专项工作结束后10日内将工作总结和附件报送至区卫生监督所公共卫生监督科(联系人:胡龙超),总结内容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实施效果、亮点特色、主要存在问题、建议与思考等。
(四)本次专项工作要加大宣传力度,宣传科室要在媒体、网站、微信等平台开展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和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营造舆论环境,促进社会监督,引导公众提高卫生健康意识。
执法检查方案篇十二
2014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对象,是国土资源部下发的2014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中的疑似违法用地的图斑。
本次执法检查以国土资源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及省、市《2014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为依据。
二、工作目标。
追究。
三、工作步骤。
(一)自查整改。国土资源部卫片执法检查数据下发前,各镇(处)、县直有关部门要对土地变更调查中发现的违法用地进行全面整改,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要及时调度督促,对违法用地占耕地面积比例高的地方要重点督导,做到及时消除违法用地状态,严控违法用地占耕地面积比例。
(二)督导整改。部卫片执法检查数据下发后,根据全省排名和约谈情况,对违法用地占耕地面积比例仍高于15%的镇(处),县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直接约谈,限期整改;组织相关部门对卫片执法检查下发数据中的疑似违法用地图斑进行重点核查、整改,严格判定图斑性质,严格整改到位。
查处工作;5月20日,完成卫片数据成果审核,做好数据初报准备。
(四)6月19日前,做好迎接市级督查准备,并按审核意见整改纠正后上报数据。8月5日前,根据省、部督查情况和审核意见整改纠正后,通过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再报数据成果。
(五)迎接省、部两级验收和上报最终数据。8月13日前,迎接省级验收;9月15日前,准备部级验收工作,同时做好卫片数据的终报工作。
四、政策界限。
(一)检查(监测)时段。2014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与土地变更调查相衔接,疑似违法图斑全国检查(监测)时段统一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二)消除违法状态地块。2015年6月30日前,违法用地已经整改查处,依法对人、对事做出处理并且办理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或已经拆除复耕到位,消除违法状态,所涉及的耕地面积,在实施责任追究时,不计入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
(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2014年度卫片检查中发现的尚未取得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在实施责任追究时,不计入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
(四)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项目违法占用耕地面积计入所在市、县违法占用耕地面积。
(五)试点地区有关用地适用政策。对国土资源部批准的城乡建设增减挂钩试点,在判定试点项目新增建设用地合法性时,按相应的试点政策判定。
(六)取消实地伪变化填报选项。2014年度卫片检查疑似违法图斑是经变更调查已经认定的新增建设用地,核查后不得认定为实地伪变化。
五、数据报送要求。
负责人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经县政府审核同意,由县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核签字后上报。
国土资源局联系人:王永军,电话:8188029。
以上这篇2014年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就为您介绍到这里,希望它能够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请分享给您的好友,更多范文尽在:工作计划,希望大家多多支持管理资料下载网,谢谢。
执法检查方案篇十三
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委托,安徽省人大常委会于8月下旬成立了以省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财经工委主任丁海中为组长的执法检查组,先后赴六安、滁州市开展《劳动合同法》执法检查,并委托淮南、芜湖两市开展了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认真听取了省人社厅、商务厅、住建厅、国资委、高院、总工会、工商联、企业家联合会等八家单位贯彻《劳动合同法》情况的汇报,分别召开了市县有关部门座谈会和部分企业主、劳动者代表、工会三方参加的座谈会,深入部分企业实地察看走访,了解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的具体情况,听取有关方面的建议和意见。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劳动合同法》的主要做法。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劳动合同法》颁布以来,我省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把推进《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来抓。12月,省委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听取了我省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情况汇报;省人大常委会专题举办了《劳动合同法》等三部法律的讲座,举办了市人大常委会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省直有关部门和大型企业负责人等参加的培训班,邀请全国人大法工委和人社部有关专家领导来皖授课;省人大法工委、财经委牵头会同省直八部门组织开展了《劳动合同法》宣传贯彻活动。省政府有关领导对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也多次作出明确部署,要求精心组织,积极推动。省直有关部门迅速制定下发通知,对宣传贯彻工作作出统一部署,提出具体要求,及时召开全省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及实施条例视频会议,对全省劳动保障系统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进行动员和部署。各市、县(市、区)局均成立学习贯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制,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省上下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和“全省上下统一行动、从上到下逐步推动”的工作态势,保证贯彻实施各项工作的稳步推进。
2.形式多样,大力开展宣传引导。省及时制定下发了劳动合同法及实施条例宣传提纲,统一部署,全省联动,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媒体的宣传优势,开展了多形式、多角度的宣传活动。省人大、省政府、省人社厅及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负责同志分别撰写学习贯彻《劳动合同法》专题文章;省人社厅分管负责人在中安在线现场讲解,回答提问,解疑释惑。认真组织开展全省《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宣传月活动和“两法”知识竞赛、电视大赛活动,发放宣传材料,张贴宣传画,悬挂宣传标语,设立街头咨询台,在省市电视台黄金时间全时制滚动播放《劳动合同法》主要内容,全方位开展宣传活动,把《劳动合同法》宣传辐射到各类人群,延伸到企业、工地、学校等各种场所,基本做到了宣传教育全覆盖。
3.精心组织,切实加强学习培训。6月,省人社厅与省委组织部联合举办了各市政府分管负责人、劳动保障局局长、部分省直及中央有关部门负责人专题研讨班。208月以来,先后举办10余期市县、乡镇、街道劳动保障负责同志培训班,培训各地业务骨干近4000名。同时,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积极会同工会等有关部门,通过组织集中学习和举办培训班、报告会、法制讲座等形式,认真抓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及工会干部的学习培训,不断形成学习劳动合同法的热潮。
4.多措并举,加强用工指导管理。一是推进劳动用工登记备案工作。制定下发《安徽省劳动用工登记管理暂行办法》,明确目标、措施和要求,并依托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平台,不断扩大用工备案覆盖面。截至6月底,全省登记备案用人单位7.4万户,涉及职工354万人。二是指导用人单位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分别拟制了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书、农民工劳动合同书以及分行业简易劳动合书等示范文本,由各级人社部门主动登门发放,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合肥市出台《合肥市劳动用工管理条例》,进一步细化操作,明确劳动者拒签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三是指导用人单位建立和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加强劳动合同管理,规范劳动合同订立、变更、解除、终止等各个环节的程序,逐步使企业劳动合同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四是及时落实相关政策措施。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企业用工的影响,省三方及时制订下发稳定劳动关系的指导意见,引导企业采取协商薪酬、协商支付经济补偿的办法,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稳定劳动关系。针对去年沿海部分地区出现的企业要求增强工资、改善劳动条件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及时转发国家七部委《关于进一步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意见》,并提出了具体贯彻意见,由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五是加强对劳务派遣的管理和引导。积极配合人社部开展劳务派遣有关规范的制订和意见征求工作,对我省劳动派遣用工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引导企业规范使用劳务派遣工,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5.主动作为,集中开展专项活动。一是开展劳动合同签约行动。年12月至201月,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及省工商联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劳动合同签约行动,组织各地开展了“四送”活动(即送法律文本上门、送劳动合同书上门、送提示上门、送服务上门),督促指导用人单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二是开展“春暖行动”。针对农民工流动性大、用工季节性强、劳动合同签订率低的特点,年起,连续四年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春暖行动”,以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制造业、采矿业、居民服务业为重点,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行为,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三是全面推进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专项行动。针对各类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偏低,劳动用工行为不规范的问题,省三方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各地在巩固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的基础上,力争用三年时间基本实现小企业与劳动者普遍签订劳动合同。四是联合开展督查活动。2008年,省三方会同省工商联等部门对全省17个市及部分县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督查。20上半年,省三方组织对小企业劳动合同实施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情况进行了督查,有力地促进了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
6.积极探索,深入推进实施“彩虹计划”。2008年,省三方下发《关于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的指导意见》,并以工资集体协商为切入点,积极推进集体合同制度。20,省三方又联合下发《关于深入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彩虹计划”的通知》,要求各地继续以工资集体协商为重点,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在已建工会企业实行集体合同制度,对未建工会的小企业,重点通过签订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努力提高覆盖面。去年我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安徽省集体合同条例》,对推动我省集体合同立法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7.严格执法,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通过开展日常巡查、书面审查、举报投诉调查和专项执法检查,及时受理群众举报投诉案件,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特别是从2008年起,在全省开展了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试点工作,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逐步增强。年,全省共巡查用工单位2.99万户,查处违法案件7846件,结案7698件,审查用人单位书面材料3.74万户,通过监察执法,补签劳动合同30.65万人,追发劳动者工资待遇2.63亿元、涉及劳动者人数9.83万人,其中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2.17亿元、涉及农民工8.89万人。
二、《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取得阶段性成效。
通过这次检查并对比2008年执法检查,我们明显感到,企业方对《劳动合同法》的误读得到很大程度上的消除,之前实施过程中“国企好于私企、规上企业好于中小企业、生产型企业好于服务型企业”的普遍现象正在逐渐转变。总体上看,企业依法用工意识逐步增强,劳动用工管理日趋规范,劳动者合法权益基本得到保障,劳动者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劳动关系进一步和谐稳定,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表现为“四升一降”:
一是劳动合同签订率逐步上升。国有及规模以上企业积极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签订情况较好,中小民营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也有较大提升。截至2010年底,全省各类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数为431万人,签订率达97.4%。比2007年底上升6.9百分点。其中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70%。二是集体合同覆盖面逐步扩大。截至2010年底,全省经人社部门审查备案的当期有效集体合同10862份,覆盖职工158.6万人。分别比2007年底增加76%、44%。三是社会保险参保人数和基金征缴逐步上升。《劳动合同法》将参加社会保险作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增强了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强制性和约束力。截至2010年底,全省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比2007年增加284万人、1043万人、19.5万人、110.8万人、175.4万人,五项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达1909.9亿元,是2007年的6.2倍。四是职工工资水平逐步提高。通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推进民主管理等措施,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和正常增长机制逐步形成,企业职工工资水平逐年提高。2010年,全省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均工资34341元,较2007年增长54.8%,年均增长15.7%。五是是短期劳动合同数量逐步下降。从签订劳动合同期限看,用人单位新签订劳动合同多为中长期合同,一年期以下的短期劳动合同明显减少。以合肥市为例,目前1年以下期限劳动合同数量明显减少,仅占7%,3年期以上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数量占50%以上。
三、《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劳动合同法》颁布施行,有力地促进了劳动合同制度的完善和落实。但是,当前《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中还存在一些问题,突出表现在:
1.小型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仍然偏低。一些小企业经营者法律意识不强,劳动用工管理基础薄弱,加之经营规模小、职工流动性大、部分劳动者自我维权意识淡薄等原因,导致劳动合同签订率仍然偏低。一些小企业虽然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存在内容不规范,条款不完备,约定不明确,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不规范,以及不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等侵害劳动者权益现象。如马鞍山、安庆、阜阳等市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不到75%,个别企业以增加劳动者现金报酬为条件,违法与劳动者签订不缴纳社会保险费协议。
2.劳务派遣用工问题突出。《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作出规定后,过去劳务派遣无序存在、迅猛蔓延的趋势并未得到有力遏制。一是主要岗位大量使用派遣工,严重背离劳务派遣适用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的“三性”原则,劳务派遣成了新形势下规避《劳动合同法》、规避法律责任的主要手段,部分领域派遣工已经成为职工主体,如电信、移动、邮政、石油等垂直管理行业的单位大量使用派遣工。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省有各类劳务派遣机构566个,劳务派遣用工总数达到23.43万人,仅合肥市就超过10万人,移动、邮政、中石化等行业使用的劳务派遣工已占职工总数的`60%以上。二是逆向派遣大量出现,多数派遣工由企业招聘后由派遣公司派遣,或者由企业所属的劳务公司(多存在于建筑业企业)招聘后向企业派遣,并由派遣公司与派遣工签订劳动合同,使劳动关系人为扭曲。派遣工与企业劳动关系剥离,工资、福利待遇与用工单位脱钩,为同工不同酬提供了“合理”借口和运作空间。长此以往,劳务派遣工将成为新的庞大弱势群体。
3.集体合同推进难度较大。现行法律对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的规定较为原则,操作性和约束性不强,对企业不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缺乏制约措施,加之一些非公小企业工会组建率低,区域性、行业性工会和企业组织建设滞后,客观上存在“企业不愿谈、职工不敢谈”的问题,影响了集体合同制度的进一步推进。一些已签订集体合同的企业也存在“重签订、轻协商,重文本、轻履行”现象。不少企业集体合同条款照抄法律条款,缺少操作性,影响了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作用的发挥。
4.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和劳动争议处理力量严重不足。基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建设滞后,目前全省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仅有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员600人(包括无编制人员77人),部分地方执法装备落后,工作经费缺乏,远不能适应执法工作需要。同时,全省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构与队伍建设难以适应实际工作需要,劳动争议“案多人少”矛盾十分突出。全省17市(含原巢湖市)仅9个市设立以仲裁院为主要形式的办案实体化机构,县(市、区)仲裁机构实体化机构尚未启动,部分县只有一名专职仲裁员,难以适应劳动争议处理工作需要。
5.《劳动合同法》实施中自身存在的问题。一是由于各地社会保险费统筹级次和政策的不同,跨地区转移衔接困难,影响农民工和外来务工人员订立劳动合同的意愿,为少数不法企业规避法律义务造成可乘之机。二是《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了“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实践中,一些企业员工在跳槽时没有履行法定义务,法条中并未对此种情况规定处罚措施,用人单位对员工违法行为进行维权的成本过高,给用人单位造成了较大的损失。三是《劳动合同法》对以家庭为经营单位的商贸公司、作坊,雇员、家庭雇员如何与雇主订立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的规定。
四、进一步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意见建议。
为更好的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劳动合同意识,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权益,保证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提出以下建议:
1.进一步加大《劳动合同法》宣传教育力度。通过近年来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劳动合同法》已渐入人心,但目前仍然留有宣传教育和贯彻执行死角,特别是一些私营企业、有雇工的个体户等用工单位对《劳动合同法》的认识和执行未真正到位,一些劳动者自身对《劳动合同法》也缺乏深入了解,全社会劳动合同法制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一是要打造“亮点”。建议要大力宣传积极贯彻《劳动合同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先进典型,树立模范标杆,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带动各类企业增强依法经营和长远发展意识。二是要突出“重点”。要增强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特别是加大对民办中小企业、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的宣传培训力度,建议深入开展《劳动合同法》进企业、进社区、进课堂活动,做到凡就业必学法。同时,建议在国家级媒体上重点曝光相关典型案件,提高企业的违法成本,进一步推动《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三是要抓住“要点”。要把执行《劳动合同法》变成一种社会自觉和个人自觉,关键是要建立长效机制。要创新各种宣传教育手段、制定各级长期宣传教育计划、把《劳动合同法》的宣传教育和执行情况纳入相关考核体系、建立劳动者《劳动手册》制度等,通过不断努力,在全社会形成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2.进一步推进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专项行动。建议进一步实施专项行动,针对建筑业、制造业、采矿业和服务业等密集型中小企业和非公企业等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薄弱单位,制定切合实际的专项对策和办法,例如实施多部门协作源头控制办法,加大对小企业不签订劳动合同、不按时支付工资以及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行为的监察执法力度,切实提高小企业的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履约质量,扫除劳动合同法实施“盲点”。
3.进一步推进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建议出台相关细则,细化集体协商办法,增强开展集体协商的可操作性和约束性,明确不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相关法律责任,积极推进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其中,政府部门要做好“软服务”,积极履行好组织、监督和服务的职能,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纳入目标考核,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开展。工会组织要练好“硬气功”,加大工会组建力度,对于众多难以独立组建工会的小型非公企业,可跨行业组建联合基层工会;要完善工会职能,更加突出代表性,充分发挥工会在集体协商中作用,变程序性参与为实质性参与。企业代表要增强主动协商意识,建议将工商联纳入三方协调保障机制,以便维护企业方利益,促进企业协商积极性。
4.进一步细化劳动法规规范劳务派遣。劳务派遣为解决用人单位用工难、激活用人机制、解决失业下岗人员再就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当前也面临着突出问题,要切实加强管理,在规范中推动劳务派遣市场发展。一是设立劳务派遣单位门槛。《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的设立条件仅限于50万元注册资本,并无其他要求,低门槛、高利润催生大量劳务派遣单位无序发展。建议提高劳务派遣单位的设立门槛和准入条件,实行行政许可制度,并可同时实行资质年审制度和备用金制度。二是明确劳务派遣范围。建议人社部对“临时性”、“辅助性”和“替代性”三个概念予以明确界定,防止部分企业“打擦边球”,变相长期违规使用派遣工。三是加强对劳务派遣的监管。强化对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的劳动监察,对发现违法行为进行严惩。建议开展专项行动,对移动、电信、邮政等垂直央企进行全面监察,引导用人单位规范使用劳务派遣工。
5.进一步加强基础工作,强化部门联动,探索社会管理新路径。人社和统计部门要认真做好相关基础性工作,建立真实、完整、统一的统计数据信息系统,及时全面地掌握职工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续订、解除、终止和履行情况;要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健全劳动争议基层调解组织和仲裁院,确保“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有场地、有制度”,大力推进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着力提高劳动争议处理效能。继续深入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着力抓好难点问题的日常检查、热点问题的专项检查、法律实施的重点检查、大案要案和新闻媒体反映问题的应急检查,确保劳动合同法实施到位。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争议处理队伍建设,特别是保障县乡两级工作经费和人员编制,赋予必要的执法手段,可探索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补充基层调解员和监察协管员。
执法检查方案篇十四
一、检查对象、内容和依据。
2011年省市下达我县要求进行核查的图斑数据。
(二)检查依据。
2011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以《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0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和国土资源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为依据。《规范》与《通知》内容不一致的,以《通知》为准。
二、工作步骤和方法。
(一)动员部署。
(二)数据上报。
2011年11月10日前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向市局报送2011年卫片数据。
(三)组织核查(2011年11月10日-12月30日)对下法的“本年未批先建”地块、“本年批准本年建设”
地块和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图斑,逐一开展核查。
对“本年未批先建”地块和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图斑,认真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填写《土地卫片地块核查情况登记卡》中相应栏目。
对“本年批准本年建设”地块,要根据农用地转用、征收(用)审批和供地手续办理情况,判定用地性质。对其中的合法用地,在《土地卫片地块核查情况登记卡》中选择“合法用地”,填写相应栏目;对其中违法用地,在《土地卫片地块核查情况登记卡》中选择“违法用地”,填写相应栏目。
对核查中发现的违法用地,要依法严格查处。对其其中立案查处的,填写《违法用地行为连查处及落实情况登记卡》。
对“往年批而未用当年实地已建设”地块,套合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时使用的勘测定界图(或土地利用现状图)等方法,查清该类地块实际已建设部分所占用的耕地面积,填写《“往年批而未用本年实地已建设”地块占用耕地面积情况登记表》中的“占用的耕地面积”栏目。
(四)成果上报。
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全县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切实加强对上报成果的审核把关,按照市局要求2012年1月份前上报市国土资源部门。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加强全县2011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县政府成立以政府县长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整改实施方案,落实机构、人员和经费。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好2011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严肃查处违法行为。要按照相关政策要求,认真开展核查工作。对发现的违法用地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坚持既查事又查人的原则,对违反党纪政纪的,要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处分建议;对于依法处理到位后的违法用地,要抓紧时间补办用地手续;拆除复耕和补办手续要在6月10日前完成。截止6月10日,对问责比例超过10%的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市政府将实施问责。
(三)确保执法检查工作质量。要建立图斑核查和数据上报层层审核签字制度。2011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各个表格,填表人必须签名,并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直接责任;各级负责同志要认真审查,严格把关,由土地卫片执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核签字,并对土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领导责任。县国土资源局要认真开展督查、验收工作,对弄虚作假的,要及时予以纠正,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各单位在工作中遇到问题要及时与县国土资源局联系。
属于土地变更调查方面的,与地籍处联系,联系人:xxx,电话:xxxxxxxx。其他问题,与执法大队联系,联系人:xxx,电话:xxxxxxx。
执法检查方案篇十五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x月19日,市人民政府在市召开了水污染防治工作现场会,通报了全市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并公开处理了一批违法排污企业。会议要求全市上下立即行动,开展一次环境保护执法检查,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环境热点和重点问题。为贯彻现场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环境执法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内容。
(二)各种“小马拉大车”治污工程、应付工程造成超标排污问题;
(三)新建项目的“环评”、“三同时”执行情况;
(四)停产治理、关闭取缔企业执行到位情况;
(五)“十五小”、“新五小”是否有死灰复燃现象;
(六)河流、水库水质的达标情况;
(七)群众反映的其他环保热点问题。
二、时间安排。
这次环境执法检查时间为一个半月,从3月19日开始,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3月19日—3月22日)。
全面贯彻水污染防治现场会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同时成立荥阳市环境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加强此项工作的领导。
(二)检查阶段(3月23日—4月25日)。
市环保局要按照检查内容对全市所有工业污染源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对出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发现一起,依法处理一起。重点查处偷排、擅自拆除停运污染防治设施、超标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严肃处理新建项目环境违法行为,对“十五小”、“新五小”企业发现一家,关闭、取缔一家。
经贸、工商、计划等部门要结合这次执法大检查,对近几年来立项、审批、办照的项目、企业组织一次检查,对列入国家经贸委发布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目录》的企业项目,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处理,该淘汰的淘汰,该取缔的取缔,该吊销证照的吊销证照。公安、电力部门要配合有关部门对违法企业处理到位,监察部门要按照《河南省监察厅、河南省环境保护局关于违反环境保护规定行政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监发[]6号)的`规定对典型环境违法案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各乡镇、办事处要对辖区内工业企业进行一次自查,督促企业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有关规定,实现达标排放。
(三)总结阶段(4月26—4月30日)。
对环境执法检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在工作中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先进单位进行表彰。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级各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到这次环境执法大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到这不仅是环境保护和经济问题,更是一个严肃的政治问题,务必站在全局的高度和可持续发展的高度认识这次检查的重要意义。
(二)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环境执法大检查,协调督促工作进展情况,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
(三)坚持依法行政,加大执法力度。
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对环境违法行为和案件,做到发现一件依法查处一件,随时发现,随时立案查处,决不姑息迁就。对执法不力、阻挠执法以及在全国人大组织视察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期间因环境违法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要坚决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发挥舆论监督的有效作用。
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对典型案件及时曝光,营造全社会自觉保护环境的良好氛围,要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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