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效力受到法律的保护,当事人可以依法维权。合同的条款应当遵循公平、诚实信用和诚实合作原则。合同的具体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个性化调整。
营改增合同篇一
营改增对企业带来的并不仅仅是税率的简单变化,它对企业内部的财务管理、涉税管理、客户管理、合同管理、现金流管理等方面都将产生重大影响。企业应积极利用营改增这一契机,通过改善和优化自身的内部管理体系来最大程度地利用营改增所带来的机遇,并降低潜在的风险。合同管理是企业完善内部管理体系中的重要一环,合同条款的具体内容将直接影响企业的税负承担及税款交纳。本文主要介绍营改增后企业合同管理中需要关注的几个要点问题。
1合同签订时应当审查对方的纳税资格,并在合同中完善当事人名称和相关信息。
1、“营改增”之后,原来的服务提供方从营业税纳税人,可能变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服务提供方的增值税作为进项可以被服务接受方用以抵扣。因此,签订合同时要考虑服务提供方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提供的结算票据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普通发票,增值税率是多少,能否抵扣,再分析、评定报价的合理性,从而有利于节约成本、降低税负,达到合理控税,降本增效的目的。
2、合同双方名称的规范性要求要高于原来的营业税纳税体系。在原有的营业税体系下,虽然也有发票开具的规范性要求,但相对而言,增值税体系下对服务提供方开具发票将更为严格。在原有体系下并不需要特别提供纳税人识别号信息,但现在服务接受方需要把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账号信息主动提供给服务提供方,用于服务提供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合同中应当明确价格、增值税额及价外费用等。
1、营业税属于价内税,税款包含在商品或价格之内,而增值税属于价外税,价格和税金是分离的,这一点与营业税完全不同。增值税的含税价和不含税价,不仅对企业的税负有不同的影响,而且对企业收入和费用的影响是也很大的,如果不做特别约定,营业税一般由服务的提供方或者无形资产的转让方承担。而增值税作为价外税,一般不包括在合同价款中。
2、增值税税率相对于营业税税率较高,如果不能向上下游相对方转嫁税负,服务提供方或者无形资产的转让方税负将明显上升。因此,营改增以后,需要在合同价款中注明是否包含增值税。鉴于采购过程中,会发生各类价外费用,价外费用金额涉及到增值税纳税义务以及供应商开具发票的义务,有必要在合同约定价外费用以及价外费用金额是否包含增值税。
3合同中对不同税率的'服务内容应当分项核算。
营改增之后,同一家企业可能提供多种税率的服务,甚至同一个合同中包含多种税率项目的情况也会经常发生。对兼营的不同业务,此时一定要在合同中明确不同税率项目的金额,明确地根据交易行为描述具体的服务内容,并进行分项的明细核算,以免带来税务风险。
4发票提供、付款方式等条款的约定。
1、因为增值税专用发票涉及到抵扣环节,开具不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增值税发票不合规,都将给受票方造成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应当考虑将取得增值税发票作为一项合同义务列入合同的相关条款,同时考虑将增值税发票的取得和开具与收付款义务相关联。一般纳税人企业在营改增后可考虑在合同中增加“取得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才支付款项”的付款方式条款,规避提前支付款项后发现发票认证不了、虚等情况发生。
3、另外,增值税发票有在180天内认证的要求,合同中应当约定一方向另一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方应派专人或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等方式在发票开具后及时送达对方,如逾期送达导致对方损失的,可约定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
4、在涉及到货物质量问题的退货行为时,如果退货行为涉及到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应当约定对方需要履行协助义务。(具体可以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第19号)(204月1日施行)有“关红字专用发票的办理手续”等相关规定。)。
5三流不一致的风险如何规避?
1、为了防范虚开增值税发票,国税总局曾出台规范性文件要求“三流一致”。所谓“三流一致”,指资金流(银行的收付款凭证)、票流(发票的开票人和收票人)和物流(或劳务流)相互统一,即收款方、开票方和货物销售方或劳务提供方必须是同一个法律主体,而且付款方、货物采购方或劳务接收方必须是同一个法律主体,如果三流不一致,将不能对税款进行抵扣。
2、合同中应当约定由供应方提供其发出货物的出库凭证及相应的物流运输信息。如果货物由供应方指定的第三方发出,为了避免三流不一致、导致虚开发票的行为,需要明确供应方提供与第三方之间的采购合同等资料。
3、对于委托第三方支付和收款等三流不一致的情形,可以通过签订三方合同的方式减少风险,或者也可通过约定由第三方付款的方式来解决,但需要提供相应委托协议,以防止被认定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当然,在实际签订合同时仍需要根具体情况进行设定。
4、对于分批交货合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为了做到三流一致,防止出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在收货当期开具该批次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涉及到分期付款的,基于防范虚开增值税发票风险考虑,在需方实际收到供方的货物时,供方产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义务。如果货物不是分期交付,则分期付款行为并不会影响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
6对于跨期合同的处理。
1、营改增后未执行完毕的合同,应将未执行部分涉及的税金,由营业税调整为增值税,合同条款修订的过程中可能存在以下风险:一是涉税事项界定不清晰,可能存在重复征税的风险;二是合同对增值税发票信息不明确,取得增值税发票信息错误,导致增值税进行税款不得抵扣,增加税负;三是未执行完的事项如涉及增值税多个税目,而从合同条款上没有详细区分不同税税率项目的合同价格,可能导致从高税率征税。
2、对于上述风险,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规避:一是要严格区分合同执行时间及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果纳税义务在营改增之前的,按原合同条款执行;如纳税义务发生在营改增之后的,应与合同方签订相对应的补充协议;二是需要明确供应商应提供增值税发票类型以及合同双方银行账户和纳税人信息,保证合规使用增值税发票;三是对部分供应商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按照营改增政策要求,修改合同总价、不含税价格、增值税金额,明确提供发票类型、价款结算方式与开票事宜等内容。
7合同中应当约定合同标的发生变更时发票的开具与处理。
1、合同标的发生变更,可能涉及到混合销售、兼营的风险,需要关注发生的变更是否对己方有利。必要时,己方需要在合同中区分不同项目的价款。
2、合同变更如果涉及到采购商品品种、价款等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载项目发生变化的,则应当约定作废、重开、补开、红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收票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尚未认证抵扣,则可以由开票方作废原发票,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原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认证抵扣,则由开票方就合同增加的金额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减少的金额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8关注履约期限、地点和方式等其他细节。
营改增之后,增值税服务的范围大幅增加,很多企业的业务可能是跨境服务。根据营改增的税收优惠政策规定,境内单位在境外建筑服务、文体业服务是暂免征收增值税的,此时可以在合同中对履约地点、期限、方式等进行合理的选择,以便税务机关审查时能够准确认定是否符合免税政策。
营改增对于企业而言是一项全面而系统的工作,企业在实施过程中不能简单定义为税种的改变,而是应该从多个角度,分析企业生产、销售以及经营的各个税负环节,重新审视和改变现有内部控制流程。律师在对企业的合同进行管理时,需要对营改增的整体思路和企业的经营现状进行全面的了解,从而更好地为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
营改增合同篇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因甲方施工生产需求,租用乙方机械设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设备清单。
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备注。
第二条租赁期限。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进场时间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设备运抵甲方指定地点。如中途甲方施工生产不再需要,甲方需以形式于______日前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不视为甲方违约。如另需租用,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三条作业地点。
施工地点为。
第四条设备调遣费和操作手工资。
1、设备进场调迁费由方承担;退场调迁费由方承担;___________元。或进场调迁费由方承担_______%,方承担_______%;退场调迁费由方承担_______%,方承担_______%。进场途中风险由方承担,退场途中风险由方承担。
2、机械操作手由方委派名,费用由方负责,每月工资___________元。由方委派名,费用由方负责,每月工资___________元。乙方委派的操作手应熟练掌握机械性能,如不能满足甲方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辞退或另聘,费用由方承担。
第五条租赁方式、租赁单价、停驶费用。
1、采用第种租赁方式。
(1)按______月租赁方式,单价为___________元/______月;(2)按台班租赁方式,单价为___________元/台班(每小时为一个台班);(3)按工程量租赁方式,单价为___________元/m3;(4)按台时租赁方式,单价为___________元/台时;(5)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
2、合同期内,采用______月租设备的,设备停驶费方承担,该停驶是指应生产安排的正常停驶。非正常停驶是指因设备故障造成的停驶,每月甲方允许累计小时的维修时间,______月累计维修时间超过小时,扣除允许时间外的相应租金。如遇天气原因或业主原因停工时,不超过天时费用由甲方承担,连续超过天或______月累计超天时,甲方有权扣除允许时间外的相应租金或仅支付折合成______日租金后每______日租金的_______%,同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不视为甲方违约。
3、采用按台班、台时租赁的,停驶费用由方承担。
4、按工程量租赁,停驶费用由方承担。
第六条油料。
1、______月租设备的燃油费用由方负责(主油),甲乙双方在设备投入使用前核定该设备的最高油耗量,经双方核定该设备为kg/h,如在使用时油耗超定额,超出部分由方负责。润滑油、液压油等副油由方负责。如发现操作人员贩卖油料,且主油是由甲方提供时,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不视为甲方违约。
2、采用台班、台时、计件为计价标准时燃油费用由方负责。副油费用由方负责。
第七条设备的使用、维修。
1、______月租设备每______日应完成甲方指定的工作量,因乙方自身原因未完成时,按剩余工作量占当______日工作总量的百分比扣除相应的设备租金(______月租金折合成______日租金后计算)。从______月结算租金中扣除。
2、以台班、台时为计价标准租赁时,乙方设备的实际作业量应达到甲方下达的每台班或台时的具体工作量,如因设备等乙方自身原因未完成,则甲方将根据剩余工作量占当次工作总量的百分比扣除相应的设备租金。
3、合同期内,乙方设备由甲方统一管理使用,甲方下达合理生产任务,乙方应听从指挥调遣,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违章指挥除外)拒绝执行。按甲方规定的时间、质量标准、要求完成当______日施工生产任务。乙方每天工作时间必须服从甲方的施工生产安排,因主观原因不服指令,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不视为甲方违约。
4、乙方应根据施工生产计划,合理安排设备的维修、保养时间,费用自负。
5、乙方操作手应遵守甲方规定,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承包的路基、结构层、桥涵等设施、物品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
6、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必须自觉遵守环保和安全要求,严禁乱扔设备配件和乱倒废油料,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加强技术维护和规范操作,因乙方设备或自身操作不当发生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负,如乙方承担,则承担后有权就承担额向甲方追偿。
第八条租金结算及支付方式。
乙方根据甲方每______日签发的机械作业单为结算凭证,该结算依据须经甲方机务统计人员核对并经乙方车主或主车司机签字认可。每月______日为结算______日,租金支付方式为。
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税务机关核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供甲方查验,以证明发票的真伪。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因乙方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乙方需依法向甲方重新开具发票,并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向甲方开具可以抵扣税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_____。因乙方开具发票不及时给甲方造成无法及时认证、抵扣发票等情形的,乙方需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乙方向甲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必须确保发票票面信息全部真实,相关设备信息、价款等内容与本合同相一致。因发票票面信息有误导致发票不能抵扣税款或者被认定为虚开的,乙方需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乙方收取价外费用的,需依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必要时,甲方需协助乙方提供开票所需资料。
第九条安全生产。
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条例》及交通部《机械设备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规定。
2、乙方操作人员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对不安全因素有权提出,并可根据规定拒绝作业。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设备交与他人操作或驾驶学习。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本设备人员及机械事故,责任乙方自负。
4、由于乙方操作不当给甲方造成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设备的毁损、灭失或丢失。
设备保管责任由方承担。在遇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时对机械设备造成损坏或丢失时,责任由方承担。
第十一条合同的解除。
1、乙方不能执行甲方规定的作息时间、作业时间规定,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2、乙方机械在达不到甲方规定的作业产量、质量、工作时间或机械设备故障率高,每月累计维修时间超过小时及乙方人员人为因素造成的停工、误工,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3、甲方无故延期支付租金超______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二条附加条款。
甲方根据乙方需要,可以向乙方提供食宿,费用由方承担。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诉至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
第十四条补充条款。
第十五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分,乙方执份,甲方执份,交备案一份。
第十六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______日起生效。
营改增合同篇三
1、“营改增”后,你的服务提供方可能从营业税纳税人转化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增值税作为进项可以为你用作抵扣。因此,签订合同时,必须要考虑分清对方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提供的结算票据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普通发票,增值税率是多少,能否抵扣,再分析、评定报价的合理性,以有利于节约成本、降低税负,达到合理控税,降本增效的目的。
2、“营改增”后,合同双方名称规范性高于原有营业税纳税体系。营业税体系下,虽然也有发票开具的规范性要求,但相对而言,增值税体系下对服务提供方开具的发票将更为严格。营业税体系下并不需要特别提供纳税人识别号信息,增值税体系下,你必须把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账号信息主动提供给服务提供方,用于服务提供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明确价格、增值税额及价外费用。
1、营业税属于价内税,税款含在商品或价格内,而增值税属于价外税,价格和税金是分离的,这一点与营业税完全不同。增值税的含税价和不含税价,不仅对驾校的税负有不同影响,且对驾校收入和费用的影响是也很大的,如果不做特别约定,营业税一般由服务提供方承担。而增值税作为价外税,一般不包括在合同价款中。
2、增值税税率要高于营业税税率,如果不向上下游转嫁税负,服务提供方税负将会明显上升。因此,营改增后需要在合同价款中注明是否包含增值税。采购过程除会发生各类价外费用,价外费用金额涉及到增值税纳税义务以及供应商开具发票的义务,有必要在合同约定价外费用以及价外费用金额是否包含增值税。
三、分项核算不同税率服务内容。
营改增后,同一驾校可能提供多种税率服务,甚至同一合同中可能会涉及多税率项目情况。若兼营不同业务,你一定要在合同中明确不同税率项目金额,明确根据交易行为描述具体服务内容,并进行分项明细核算,以免带来税务风险。
四、发票提供、付款方式等约定。
1、因为增值税专用发票涉及到抵扣环节,开具不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增值税发票不合规,都将给受票方造成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应当考虑将取得增值税发票作为一项合同义务列入合同的相关条款,同时考虑将增值税发票的取得和开具与收付款义务相关联。一般纳税人在营改增后可考虑在合同中增加“取得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款项”的付款方式条款,规避提前支付款项后发现发票认证不了、虚等情况发生。
2、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法律后果非常严重,最高会面临无期徒刑处罚,因此合同条款中应当特别加入虚开条款。约定如开票方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开票方不仅要承担赔偿责任,而且必须明确不能免除其开具合法发票的义务。
4、涉及到货物质量问题退货行为时,如果退货行为涉及到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应当约定对方需要履行协助义务。(具体可以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第19号)(204月1日施行)有“关红字专用发票的办理手续”等相关规定。)。
五、规避不一致风险。
1、国税总局要求“三流一致”,以防范虚开增值税发票。即资金流(银行收付款凭证)、票流(开票人和收票人)和物流(或劳务流)必须相互统一,其真实意思是收款人、开票人和货物销售人或劳务提供人必须是同一法律主体,且付款人、货物采购人或劳务接收人也必须是同一法律主体,若三流不一致,将不得抵扣税款。
2、合同必须约定由供应方提供其发出货物的出库凭证及相应的物流运输信息。如果货物由供应方指定的第三方发出,为了避免三流不一致、导致虚开发票的行为,需要明确供应方提供与第三方之间的采购合同等资料。
3、对于委托第三方支付和收款等三流不一致的情形,可以通过签订三方合同的方式减少风险,或者也可通过约定由第三方付款的方式来解决,但需要提供相应委托协议,以防止被认定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当然,在实际签订合同时仍需要根具体情况进行设定。
4、对于分批交货合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为了做到三流一致,防止出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在收货当期开具该批次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涉及到分期付款的,基于防范虚开增值税发票风险考虑,在需方实际收到供方的货物时,供方产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义务。如果货物不是分期交付,则分期付款行为并不会影响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
六、跨期合同处理。
1、营改增后未执行完毕的合同,应将未执行部分涉及的税金,由营业税调整为增值税,合同条款修订的过程中可能存在以下风险:
一是涉税事项界定不清晰,可能存在重复征税风险;。
三是未执行完的事项如涉及增值税多个税目,而合同条款上并没有详细区分不同税税率项目的合同价格,可能导致从高税率征税。
2、对于上述风险,可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规避:
三是对部分供应商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按照营改增政策要求,修改合同总价、不含税价格、增值税金额,明确提供发票类型、价款结算方式与开票事宜等内容。
七、约定合同标的发生变更时发票的开具与处理。
1、合同标的发生变更,可能涉及到混合销售、兼营的风险,需要关注发生的变更是否对己方有利。必要时,己方需要在合同中区分不同项目的价款。
营改增合同篇四
营改增全面推开试点前,不动产销售时使用的发票为《不动产销售统一发票》,该发票为四联式发票,其中有一联为办证联,专供购买方到房管部门办理不动产产权过户手续。本次营改增没有保留《不动产销售统一发票》,拿什么发票办理产权过户成了摆在全国购房者面前的一大难题,也是容易引发负面舆情甚至群体性事件的一大隐患。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第23号)规定,销售不动产时,由纳税人自行开具或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安徽省国税局想纳税人之所想、急纳税人之所急,认真学习、研究税务总局文件精神,主动作为,与省地方税务局、省国土资源厅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沟通,联合发布了《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不动产产权登记发票使用问题的通知》,确定在我省以未标明用途的增值税发票联次作为房屋买卖双方办理房产证的办证联,确保5月1日后房屋买卖双方可以在房管部门顺利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打通营改增政策对接纳税人的“最后一公分”。
安徽省国税局、地税局。
204月30日。
营改增合同篇五
3月9日,咸辉常务副省长在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财政厅联合上报的《甘肃省国家税务局甘肃省地方税务局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强化协同配合完善工作机制确保营改增稳定运行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情况的报告》上批示:“省国地税局和财政厅积极采取措施,改革以来取得了成效。最近财政部正在组织扩围培训。近期,拟召开省营改增领导会议,进行全面研究部署”。3月10日,刘伟平省长批示要求:“吃透政策精神,抓紧部署,明确落实责任”。
省国税局迅速传达贯彻落实省长批示要求,正在紧锣密鼓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并拟在国务院常务会议正式批准全面推开营改增后的第二天,召开全省国税系统的动员部署视频会议,对全系统营改增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安排。
营改增合同篇六
答:目前,不需要办理营改增的手续。
答:应全额开具国税发票。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36号)附件1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
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同时,根据《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15号)文件规定:增值税纳税人12月1日(含)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答:以开工日期为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第18号)的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一经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36个月内不得变更为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房地产老项目,是指:
(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未注明合同开工日期或者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答:可以,纳税人可通过主管税务机关提交汇总缴纳申请。
答:纳税人先到国税机关办理三证合一手续,办完后再签订三方协议。
营改增合同篇七
(5)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开具和送达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甲方应根据乙方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且每次发生一次,甲方向乙方承担元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乙方损失。
(6)甲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真实或不合规的,甲方除应根据乙方要求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外,还应承担由其行为引发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民事、刑事、行政责任);并且每次发生一次,甲方向乙方承担元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乙方损失。甲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通过税务部门认证,导致乙方不能抵扣的,甲方应按照该未通过认证的发票上载明的税款金额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乙方损失。
(5)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十七、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十八、合同效力。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十九、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提交合同签订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二十、其他约定事项。
二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后生效。
二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码:承租方(乙方):
二、乙方每月3号交房租,如超过期限10天仍未交房租,甲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并收回房屋,不退押金。此情况下乙方仍不退房,甲方可单独破锁进屋,清理乙方户内物资并作废品处理,甲方不用赔偿。
三、乙方在租用时要爱护甲方的财物,不准在墙壁画面、不得损坏墙壁、地砖、大小门、窗、锁头等房里的一切物件。如有损坏按价赔偿,同时不准在住房内搞非法活动。
四、乙方在租用甲方楼房只能烧煤气、电气、不准烧煤、烧柴、同时要讲究卫生,不准乱丢垃圾,厕所杜绝丢硬纸和卫生巾等杂物。预防堵塞水道,如乙方堵塞自行清理。
五、乙方在租用时要做好安全工作,在住房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及违禁物品。同时严防失火,如有违反上述规定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并且赔偿一切损失。
六、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租赁期满乙方要提前10天通知甲方退房,在退房时甲方将押金退还给乙方。如租期未满要提前退房,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且补偿甲方一个月房租。租赁期满乙方不准拆走固定物品、不损坏装修。如要续租,甲、乙双方共同洽谈有关续约事宜。重新签订租凭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租权。
七、乙方退房时要保证水、电、厕所正常使用,房内设施完好无损,并且同甲方结清账目,退租时必须把房内卫生清洁好,如没有清理干净屋主扣50元请钟点工清理,交还楼房锁匙方可退场。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名后生效,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经协商,甲方将____间____层共计______平米门面房租给乙方经营________。双方就租赁事宜达成合约,具体如下:
一、房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赁期限自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租赁为___年。
三、租赁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付款时间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到期后由甲方方验房并检查乙方经营期间有无物业、工商等不良欠款,无纠葛后由甲方退给乙方。
六、租赁期间此房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水、电、暖物业费、摊位费、卫生费等)。
七、乙方在租赁期间需转让,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方可,并收取一定金额的转让费。
八、乙方要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必须在物业和甲方允许条件内施工不得损坏房屋结构固定设施,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合同期满后,同等条件乙方可优先承租,乙方续租不成,一切装修后形成的固定设施如:地板、门窗、灯具、楼梯扶手、炉灶排烟设施等,乙方无条件完好留给甲方,反之,乙方必须给甲方将房屋恢复原状。
十、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抵押或转借或另作其他经营。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到期没有按时交纳各种费用的,包括约定的房租缴付时间。
十一、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如有单反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及损失。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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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合同篇八
:在新的税务政策之下,我国企业在税务管理方面也将面临更大的挑战,本文就从新的“营改增”政策着手,对水务企业的税务管理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的应对策略。
:营改增;水务集团;税务管理;应对策略。
“营改增”这一新的税务政策不仅会使其计税依据、课税对象和计税方式发生变化,甚至还会影响到整个的造价系统。从税种的类别来说,增值税和营业税在计税依据方面有所不同,具体来说,增值税主要发生的业务进行的过程中,主要针对利润来征收的税种,其属于价外税。营业税则是针对一些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属于价内税。因为二者税种的差异,其所计算税务的方法也不相同。营改增之后,计税依据的改变导致税金在计算方面的难度大大增加,其难度主要表现在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和应纳税额的计算方式部分,所以,在具体计算税额的过程中,税金确认难度极大,从而也造成了对水务集团施工项目工程造价等方面的影响。
不同纳税人到水务集团所需要缴纳的税种以及整个纳税的金额是有差别的,因此,水务集团在与合作方签订正式的合同之前,首先要对对方的纳税资格进行审查,并充分掌握各种信息,例如了解对方是属于小规模纳税人还是一般纳税人,其票据是专用发票还是普通的发票,相关增值税的具体税率等,加强信息建设从而确保报价的`科学性、合理性,以此来降低企业的税负、减少企业的成本,增加企业的实际盈利。合同中,应该要对合作双方的抬头名称进行标准化收录,并主动将自身的开户行、公司名称、地址、账号信息、电话、纳税人识别号等信息提供给对方,以方便其提供增值税专用票据。
为了降低水务集团的税务处理的难度,应该在合同中根据不同的税务特性做出不同的规定。例如,作为价内税的营业税应该要明确由受托方负责,而作为价外税的增值税应在合同价款之外。与营业税的税率相比较,我国增值税的税率普遍较高,因此,受托方需要将自身税负向上下游进行适当转移,以减轻自身的税务负担。随着我国营改增税务政策的颁布,水务集团在签订和合同时,应该要对不同的税务税率进行核算,做好各类税务服务内容的应对举措,并在相关合同价款中表明增值税是否包含在其中,避免税务纠纷的出现。
为了降低处理税务的难度,水务集团在具体操作过程中,把获得增值税发票作为一项必须履行的义务纳入到合同规定之中,并且应该保证增值税发票的获取、开具与具体的收付款义务紧密结合。为了避免款项提前支付后发票虚假或者发票无法认证等状况的出现,一般纳税人企业可以在合同中对付款方式进行修改,以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合理获取为前提,进而支付款项,否则一旦发现增值税发票不合规,企业有权拒绝支付相关款项。同时,水务集团还可以将虚开条款纳入到合同的规定范围之中,以此降低自身有可能承担的法律风险,保证合法经营,提高水务集团的经济效益。
增强三流的一致性主要是指加强劳务流、资金流和票据流这三者的统一,从而确保后期税款可以进行合理的抵扣。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为了加强收款、委托第三方支付的一致性,水务集团可以通过提交具体的委托协议,以约定的方式来由第三方付款进行付款,或者水务集团直接签订三方协议,以此来帮助水务集团有效规避税务风险。
根据合同时间的不同,其所根据的税务依据也是不一样的,因此,在具体操作时,企业需要对合同执行的时间进行严格的区分。第一,建设工程登记招标的日期在二零一六年五月一日之后的,需要依据增值税的计价细则。第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中表明,项目开工日期在二零一六年四月三十日之后的,要依据增值税计价原则进行结算。第三,可对符合《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中“建筑工程老项目”标准,并且属于简易计税方法的工程项目执行原价计价。
在“营业税改增值税”的政策背景之下,为了加强水务集团的税务处理能力,避免税务风险,水务集团可以从以下的多个方面来采取相应的措施:首先,水务集团应该要对支出进行具体分析,对其中的可抵扣项目做到心中有数,并对符合政策的抵扣进行抵扣。同时,水务集团要强化内部控制制定,加强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能力,实现由传统计税方法向简易计税方法的逐渐转变,并提高对涉水风险的重视,加强挂靠经营管理。其次,企业应该要对供应商进行了解,选择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更正规并且属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供应商,在签订具体的合作协议时,要在合同中明确发票的开具方式、定价方式等具体信息。最后,水务集团应该聘请专业的培训人员对集团的相关财务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技能的培训,使其意识到相关法规对集团管理的重要性,从而使集团更好地享受政策优惠,降低法律风险的存在。
对于水务集团而言,尽快适应营改增这一税务政策是一项系统的、长期的工程,因此,水务集团需要从经营、生产、销售等多个环节、多个角度出发,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从而提高其税务处理能力,增加经济效益,促进水务集团的发展。
营改增合同篇九
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码:承租方(乙方):
一、甲方自愿将韶关市浈江区南郊二公里鹤冲村8号b座702号的出租给乙方使用。租期为一年,如果未到期退租扣押金元,租赁期人民币。
二、乙方每月3号交房租,如超过期限0天仍未交房租,甲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并收回房屋,不退押金。此情况下乙方仍不退房,甲方可单独破锁进屋,清理乙方户内物资并作废品处理,甲方不用赔偿。
三、乙方在租用时要爱护甲方的财物,不准在墙壁画面、不得损坏墙壁、地砖、大小门、窗、锁头等房里的一切物件。如有损坏按价赔偿,同时不准在住房内搞非法活动。
四、乙方在租用甲方楼房只能烧煤气、电气、不准烧煤、烧柴、同时要讲究卫生,不准乱丢垃圾,厕所杜绝丢硬纸和卫生巾等杂物。预防堵塞水道,如乙方堵塞自行清理。
五、乙方在租用时要做好安全工作,在住房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及违禁物品。同时严防失火,如有违反上述规定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并且赔偿一切损失。
六、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租赁期满乙方要提前天通知甲方退房,在退房时甲方将押金退还给乙方。如租期未满要提前退房,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且补偿甲方一个月房租。租赁期满乙方不准拆走固定物品、不损坏装修。如要续租,甲、乙双方共同洽谈有关续约事宜。重新签订租凭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租权。
七、乙方退房时要保证水、电、厕所正常使用,房内设施完好无损,并且同甲方结清账目,退租时必须把房内卫生清洁好,如没有清理干净屋主扣50元请钟点工清理,交还楼房锁匙方可退场。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名后生效,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营改增合同篇十
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称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
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第二条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第三条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应税行为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第四条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
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
第五条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具体登记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一经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称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纳税人,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可以视为一个纳税人合并纳税。具体办法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制定。
第八条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增值税会计核算。
第二章征税范围。
第九条应税行为的具体范围,按照本办法所附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执行。
第十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属于下列非经营活动的情形除外:
(一)行政单位收取的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2.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
3.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二)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资的服务。
(三)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聘用的员工提供服务。
(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有偿,是指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
第十二条在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
(二)所销售或者租赁的不动产在境内;。
(三)所销售自然资源使用权的自然资源在境内;。
(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或者无形资产:
(一)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
(二)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无形资产。
(三)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
(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二)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税率和征收率。
第十五条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
(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三)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四)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第十六条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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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合同篇十一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兹有甲方与乙方已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就______工程签订了《______施工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第一阶段工程男女更衣室及阁楼已基本完成。由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国家实行了营改增税制,甲乙双方的税务处理均发生了变化。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以下条款:
一、一致认定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的《______施工合同》执行的`施工项目更改为室内首层男女更衣室装修、强电、给排水、消防及空调的工程内容及三层装修、给排水、消防喷淋的工程内容。
二、付款方式按照原合同执行按实结算。
三、原合同剩余的工程内容及部分新增项目经双方协商另行签署工程合同。
四、本补充协议约定的内容按照本补充协议执行,未尽事宜按照原合同执行。
五、本补充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约如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营改增合同篇十二
营业改增重复征税问题在我国服务行业中广泛存在,那么签订aaa需要注意什么呢?以下是在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营改增房屋。
范文,感谢您的阅读。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个人写明身份证号码,单位写明组织机构代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个人写明身份证号码,单位写明组织机构代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基本情况。
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号码:
乙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二、房屋用途。
该房屋的用途为。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用途。
三、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四、房屋保证金和租金。
乙方支付保证金人民币元,甲方开具有效凭据给乙方做账。租赁期满退房时,乙方开具收据,甲方将此款无息退还给乙方,甲方每逾期一日,则应按保证金%支付滞纳金给乙方。该房屋每(月/季/年)租金为人民币元(大写万仟佰拾元整)。租赁期间,如遇到市场变化,双方可另行协商调整租金标准。
五、付款方式。
(1)租金按(月/季/年)结算,由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条第(3)项乙方详细信息栏向乙方开具和送达与付款金额面值相等的真实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乙方方可于每(月/季/年)的第个月的日以(现金/转账)的方式交付给甲方。甲方应自开票之日(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起一周内将发票送达乙方,并与乙方办理发票交接签收手续。
(2)甲方信息栏开户行:开户名:开户账号:
(3)乙方详细信息栏。
开票名称: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643448。
六、交付房屋期限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符合承租条件的房屋交付给乙方。
七、甲方对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出租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出租该房屋前办妥。出租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八、维修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隔(月/季/年)检查、修缮一次,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租赁期间,防火安全、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九、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
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臵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
十、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水、电费;。
2.煤气费;。
3.电话费;。
4.物业管理费;。
5.宽带服务费;。
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十一、关于房屋的转让。
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十二、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若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收到乙方的书面文件后日内向乙方书面答复。如有多人同时要求租赁该房屋,乙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甲方在租期届满后要上涨租金,甲方应当在租赁期满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涨价金额,否则乙方有权按原价续租。
十三、因甲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租用。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租用的。
十四、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
2.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达个月;。
5.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6.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十五、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现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情形,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十六、违约责任的处理规定。
(1)甲方违约强行解除合同,除退回乙方保证金外,应按乙方交纳保证金的双倍支付违约金。甲方除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如乙方装修支出等)。
(2)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解除合同,征得乙方同意后,除退回乙方保证金外,应按乙方交纳保证金的一倍支付违约金。甲方除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如乙方装修支出等)。
(3)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除退回乙方保证金外,应按乙方交纳保证金的双倍支付违约金。甲方除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如乙方装修支出等)。
(4)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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