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的目的在于传递信息,激发思考和引发讨论。报告的结构和格式应该符合行业或组织的要求,以便于读者的理解和评估。希望这些范文对大家在写作报告时有所启发和帮助,祝大家写出优秀的报告作品。
农村社区工作调研报告篇一
经过反复的思考,音乐学科结合教材与学生实际情况确定子课题,对“综合性艺术表演”这一实践活动进行表现性评价。并确定了两个研究内容:一是将音乐欣赏与唱游结合起来,设计成比较容易操作的表现性任务,制定相应的评价标准,对学生的参与情况和完成情况进行堂上评价。二是将课本上的学习内容进行相应的拓展,设计开发出一系列体现音乐的人文意义的表现性任务给予实施和评价。
1、设计了一批较为成熟的表现性任务。
现有的表现性任务有:
探索音源的表现性任务(建议在一、二年级使用)
音乐欣赏的综合表演任务(建议在三、四、五年级使用);
给歌曲配上伴奏的表现性任务(建议在四、五年级使用);
给音乐配上动作的表现性任务(建议在一、二年级使用)。
2、实施、反思、修改表现性任务
设计好任务后,我在一年级和四年级中各找一个实验班进行实施,经过第一次的实施与观察、反思,找出任务中存在的不足加以修改和完善,进而成为较为成熟的表现性任务,再进行推广。
3、论文撰写。
中的案例分析,如《让学生学会如何评价——〈小小的船〉教学案例》;表现性任务实施的反思〈我在失败的教训中成长等;同时,参与评价的学生也写出了不少关于完成表现性任务的实施过程及心得体会。其中,刘舜妙老师的《让表现性评价走进音乐课堂》发表在《广州课改工作通讯》;同时,这篇论文还荣获天河区xx年论文年会一等奖。
在总结前阶段科研工作的基础上,学校编辑了一本10多万字的阶段性成果集,音乐科对前两年的科研成果进行了整理与总结踊跃投稿,发表了子课题方案和三篇论文。
4、协助天河区教研室音乐科组成功举办天河区发展性教学评价交流会,科研成果受到区内外广泛关注。
xx年10月,在广州市教研室于荔湾区人民中路小学举办的试点学校现场会上,音乐课题组教师刘舜妙以案例介绍“一个真实的故事”为主题,向与会的专家、校长们介绍了我校音乐科组实施表现性评价课题研究的工作情况与经验,受到好评。12月又在我校召开的“天河区音乐科发展性教学评价交流会”中进行经验介绍,得到了有关领导与同行的认可。
我们希望经过实践与研究,能够探索出适合课程新理念下的评价方法,全面发展学生的综合素质。
农村社区工作调研报告篇二
万年县地处江西省东北部,鄱阳湖东南岸,南邻华东交通枢纽鹰潭,北靠瓷都景德镇,皖赣铁路纵贯南北,国道206线穿境而过。县始建于明朝正德7年(公元15),因县治于万年峰下而得名。全县辖6镇6乡,现有人口36.5万人,幅员1139.65平方公里。其中4—7岁学龄前儿童2万多人,他们的学前教育现状牵动人心。
一、农村学前儿童教育现状。
随着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劳动力转移、劳务输出等多种经济形态的出现,不但改变了旧有的生产经营模式、思维意识形态,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农村儿童的教育状况,相比较城镇同龄儿童的学前教育情况而言,当前我县农村学前儿童的教育状况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1、家庭指导落后,学前教育意识差。
万年县农村28万人口中,初中文化普及率达56%,高中文化普及率达26%,有相当一部分农村家庭中夫妻二人文化水平均达不到九年义务教育程度。这种文化水平现状直接影响并制约着他们对下一代的学前教育观念,在一定程度上削夺了学前儿童接受早期教育的权利,使农村儿童的教育输在了整个教育体系的赛程起跑线上。
2、师资力量薄弱,学前教育普及率低。
经调研统计,当前我县农村儿童的学龄前教育场所大部分是各种小型托儿所、幼儿班,师资力量较为匮乏,既有师范类毕业生,也有高、初中毕业生,甚至还有30、40岁的农村家庭妇女;教学设备和教学场地有正规的,也有十分简陋的,一个农家小院、十几张小桌、几个塑料玩具、几本小人书就是农村孩子们对童年时光的全部回忆,而卫生、安全设备就更无法达到应有的标准水平,这样的师资教育资源对正在成长发育、迫切渴求感知外界事物的孩子来说是远远不够的,同时对家长而言,也是不能够让孩子放心入托的重要原因之一。
3、社会关注缺失,学前教育提升速度慢。
随着全社会对《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逐步贯彻、实施,更多的人开始关心、关注妇女儿童发展事业,但相对贫困儿童就学、弱势妇女维权等较为热点的话题,农村儿童的学前教育还没有受到其应有的重视和关注,从而在农村中无法营造学前教育的良好氛围,导致学前教育十几年如一日,进展缓慢。
4、制度建设松散,学前教育缺乏统一标准。
在我国,学龄前儿童主要指3—7岁未达到上学年龄的儿童,这样的儿童应该在什么时候进入学前教育、接受何种科目的学前教育以及学前教育应分几个阶段在当前都没有相应的制度规范,也缺乏一定的指导参考,对于生活条件较为坚苦的农村而言,难免使家长产生受不受学前教育都行,接受好的教育和一般的没有差别的想法。
二、形成当前现状的主要原因。
通过对掌握材料的仔细分析,我们发现,当前农村儿童学前教育另人堪忧现状的主要原因是多方面、多因素的,既有个体思想认识上的,也有经济发展环境诱因产生的,就我县而言,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1、农村经济相对落实,家长不愿支付儿童学前费用。
在我县农村,3—7岁这一年龄段的孩子一般生活在祖孙几代的多人口家庭中,父母和祖父母均有时间和能力照顾、扶养,他们在育儿中考虑更多的是孩子是否吃饱、穿暖、身体健康,而很少考虑到孩子在幼儿阶段应该接受什么样的启萌教育。在我县农村中,一个孩子每个月的托儿费大约在几十元左右,很多农村家庭不愿将孩子送入到正规的学前教育机构,认为这是一笔可以节省的费用,不想花冤枉钱。
2、农村文化程度相对较低,对学前教育意识不强。
通过入户走访统计,认为孩子不必进行学前教育,只要能正确数数,背几首唐诗,等上小学后再正规学习也不晚的农村家庭占60%,认为孩子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该接受学前教育的占25%,认为孩子必须接受正规学前教育的只占15%,这个数字充分体现了当前我县农村整体对儿童学前教育观念的滞后,反映了各有关部门对农村儿童学前教育重要性的宣传做的还不到位,全民儿童学前教育意识还有待加强。
3、农村外出务工人员较多,对特殊儿童管理不善。
近年来,劳务输出逐渐成为农村富余劳动力改变传统生产模式、实现致富的重要途径,国家及全县各级政府也提供了相应的优惠政策,确保农民能够走出贫困、发展劳务经济。在农村经济及生活水平提高的同时,我们也看到农村“留守儿童、流出儿童、流散儿童”越来越多,这部分孩子一般都由父母托付给亲属、朋友照顾,因此无法进入正规的学前教育机构,或者是因为和父母共同生活在异地而很难进入当地的正规学前教育机构,所以大部分特殊儿童都处在了学前教育的夹缝之中,无论是在思想道德教育、品质性格塑造都是百害无一利的。
4、农村性别差异仍然存在,两性儿童受教育不均衡。
在农村接受正规学前教育的儿童中,我们看到男童的数量大约为女童的2倍还多,通过访谈我们也了解到,在农村男女性别之间的差异确实仍然存在,很多家长在对孩子接受学前教育的问题上也存在男女选择现象,很少有家长愿意让女童到正规学前教育机构就学,因此经常在农村看到小女孩照看着更小的孩子,或是帮助家里做一些力所能及的活计。这种现象不但反映了当前农村在宣传、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上还存在的问题,更将导致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两性儿童乃至两性教育发展的不平衡,降低整个民族素质的发展潜力。
三、针对农村儿童学前教育发展的几点建议。
农村儿童学前教育是孩子接受正规教育的第一步,是孩子体验集体生活、树立人生品格的开端,是九年义务教育体系的基础,至关重要。要想改变当前农村儿童学前教育现状不可能是一朝一夕的事情,更不能搞“一刀切”的方式,密切关注、不断尝试、符合实际才是可行之道,下面浅谈几点建议:
1、加强宣传力度,形成良好氛围。
前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说过:“儿童高尚的心灵是在劳动集体生活中逐渐培养起来的。”良好的学前教育不但可以让孩子在集体生活中学习知识,同时也能让他们从小就树立高尚的心灵,在人生的征程中树立正确的目标,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加大农村儿童学前教育宣传是当前首要工作,只要每个农村家庭都能够充分认识到学前教育的重要性,那么这项事业将会大有可为,同时加大宣传也必将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帮助更多的父母明确积极求学的目的和意义。
2、联系职能部门,关注学前教育发展。
妇儿工委、教育、妇联、青年团等相关职能部门应该从各自的角度出发,发挥职能作用,体现服务特色,充分协调,密切联系,在农村儿童学前教育工作中找到切合实际的突破口,推动学前教育的发展进程。
3、拔付专项资金,建立贫困救助机制。
当前在我县还没有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农村儿童学前教育机制,只有建立健全了包括教育制度、教育措施和针对贫困家庭的救助机制,才能把儿童学前教育这项工作更好的规范化、系统化、合理化、人性化。同时通过拔付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还可以确保整个学前教育机制的建立运行,更从社会救助的角度帮助农村的贫困学龄前儿童就学、入托,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
4、开展专业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针对农村学前教育师资力量薄弱的问题,可以通过劳动、职业教育等部门开设幼儿师范教育课堂,聘请专业讲师开展专业技能培训的方法予以解决,对部分边远地区的幼儿学前教育机构也可以采取专业人员下乡指导,帮助提高幼儿教学水平的措施得以改变,幼儿师资力量的整体提高将会推动该项从业人员的整体业务水平提升,给孩子创造良好的生活、学习、游戏环境。
5、加强审批审核,整合学前教育资源。
万年县农村儿童学前教育班还存在一个较为显著的特点,那就是规模达标的不多,建议有关部门今后对于营利性托儿班的营业审批中,明确标准,提高门槛,对不符合的一概不予批准营业,同时加大现有幼儿机构的整合管理,适当撤销、合并,继续加强安全、卫生、教学设备上监督检查,努力做到每一家幼儿园都成为家长放心满意的幼儿之家。
总体看来,当前我县农村学前儿童的教育情况不容乐观,各项配套措施、制度还不够完善,在当前及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各相关部门还应该在农村儿童的学前教育问题上下大力气、用真功夫、施有效手段,迅速使这种状况得以改善,使城里的孩子和乡下的孩子一样拥有科学幼教的童年,站在发育成长的同一起跑线上,让祖国的每一朵花蕾都绽放的更加鲜艳。
农村社区工作调研报告篇三
我国的社区矫正工作目前正从城市向农村全面铺开,由于农村地区较之城市而言,在经济、社会、文化等诸方面处于相对落后的局面,这势必会影响到我国农村地区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入开展。我县位于渝西川东交界处,是全国的畜牧产业核心基地以及渝西川东区域中心城市,全县幅员面积1075.37平方公里,辖15镇,6街道。全县总人口83万余人,其中农业人口接近全县总人口的80%。我县社区矫正从开展试点,底开始全县铺开。本文将对在我国广大的农村地区如何推行社区矫正进行相关探讨。
1、社区矫正知识知晓度不高。
基层领导干部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认识和重视不足。社区矫正是需要执法机关,服刑人员和社会群体的三方配合,由国家机关借助社会综合资源的帮助而对服刑人员进行的开放式行刑方式。社区矫正如果得不到基层政府领导的重视,工作就很难开展,但现在的状况是基层领导干部更换频繁,部分领导干部不了解社区矫正究竟为何物,更不用说很好的指导社区矫正工作。
村(居)群众对社区矫正知识的了解不够、认同度不高。由于社区矫正开展的时间还不长,农村群众普遍认为要控制和打击罪犯,监禁刑是最好的选择。大多数农村老百姓认为一个人犯了罪不用“坐牢”,接受其应得的惩罚,却仍然可以在其生活的社区中服刑,是公众所不能接受的事实,认为这难以体现社会公平。并且群众担心实行了开放式的社区矫正,一旦对社区服刑人员管理过松或者矫正不得当,则会让社区服刑人员重新走上犯罪的道路。所以,在社区矫正的实施过程中,一些农村群众表现出过度的忧虑、恐惧,不理解,尽量避免与服刑人员接触,这给社区矫正工作带来许多困难。
社区矫正工作存在重帮教轻管理的思想。在目前的社区矫正中,司法行政部门是工作主体但无执行权,而公安派出所又无暇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管理,这样就导致了对社区服刑人员重帮教、轻矫治的现象出现,以至于使个别地方的社区矫正工作形同于安置帮教。
部分社区服刑人员对社区矫正的思想认识存在偏差,认为法院宣判了,监狱释放了,就没事了,什么社区矫正,国家也没有法律规定,我不参加公益劳动、思想教育也无所谓。
2、社区矫正队伍力量薄弱。
当前我国的社区矫正队伍主要由社区矫正专业队伍和社区矫正志愿者两部分组成。
社区矫正专业队伍主要包括司法所工作人员和社会工作者。司法所工作人员是具体承担矫正工作的主要力量,但目前大部分镇街一般只有1-2名司法所工作人员,他们承担着辖区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普法宣传、人民调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九项工作职能,工作强度大,使得他们真正用于社区矫正的精力和时间较少。另外司法所工作人员学科背景单一,离社区矫正工作需具备的法学、心理学、社会学和教育学等全方位的人才需要还相差甚远。社会工作者是由乡镇(街道)财政出钱聘请的专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由于目前农村地区基层政府财力有限,所以很少有乡镇(街道)聘请社会工作者从事社区矫正。
矫正志愿者是社区矫正工作中一支不可或缺的力量,他们为帮助社区服刑人员重返社会起到重要的作用。但目前群众参与志愿者活动的意识还较为淡薄,自愿来做社区矫正志愿者的人数很少。在实际工作中,司法所工作人员每接收一名社区服刑人员,往往只能发展各村(居)的两委工作人员担任矫正志愿者,不可避免地造成有些志愿者的参与并不是完全出于其本人意愿,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也只是马虎了事,起不到日常监督管理作用。
3、社区服刑人员管理困难。
首先,农村地区社区服刑人员数量大。由于撤乡并镇,我县部分大镇如盘龙镇目前幅员面积达126平方公里,加之社区服刑人员居住分散、司法所工作人员少,这些都给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度。
其次,农村地区社区服刑人员的犯罪类型与城市有较大区别。在城市社区服刑人员中,职务和未成年人犯罪较多;而在农村社区服刑人员中,侵财型犯罪和伤害类犯罪较多。从而使得农村地区社区服刑人员易重新犯罪的可能性较大。
再次,农村地区社区服刑人员流动性较大。我县度前三季度请假外出的社区服刑人员达73人次,对这部分迫于生活需要外出打工的社区服刑人员如何实施矫正,在实践中,司法所多是采取委托管理和要求社区服刑人员采用定期通电话的方式掌握一下信息,然而目前委托管理并没有实现全国覆盖,加之这部分人流动性较强,场所不固定,有的过一段时间就没了音信,而另一部分人即使保证定期都能够电话联系,但也都是全凭社区服刑人员自己说了算,是真是假,难以考证,实际上等于是让这部分人处于放任脱管的状态。
最后,由于传统思想的影响,部分社区服刑人员存在一定的心理障碍。他们对社区矫正方式存在一定的社会和心理压力,不愿意回到社区执行刑罚,不愿意让亲戚朋友知道自己犯事。对于集中的学习和义务劳动感到耻辱。同时希望司法机关不要做定期的家访,以免打扰自己正常的工作和家庭生活。
4、社区矫正经费保障不足。
社区矫正涉及多方面的工作,需要一定的经费予以保障,两高两部的通知中对此没有规定。《重庆市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暂行办法》(渝司办[]91号)也只规定财政部门应当将社区矫正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但并没有说明每个社区服刑人员的'经费保障款项、使用条件、使用时间、申请及使用的主体和程序,使得经费保障问题在实践中成为制约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发展的障碍。
6、社区矫正缺乏相应法律支撑。
社区矫正作为国家刑罚执行活动,需要调整的关系具有多样性和复杂性,必须要有相应的法律作保障。现行社区矫正法律规范的滞后性严重制约着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已成为社区矫正发展的最大障碍。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来看,社区矫正执法主体与工作主体是相分离的,公安机关是社区矫正的执法主体,司法行政机关是社区矫正的工作主体。然而在实践中,公安机关往往认为只要将社区服刑人员移交给司法行政机关就“一交了事”,后面的事跟自己没有关系,加之公安机关对社区矫正缺少相应的考核机制,从而导致了司法行政机关在从事社区矫正工作时,往往缺少公安机关和其它部门的配合,这样在工作中就会显得力不从心或者陷入管理不当等尴尬境况。另外,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地方政府规章设定,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目前社区矫正的奖惩依据主要是重庆市法、检、公、司等12部门的联合行文《重庆市社区矫正实施暂行办法》,其处罚效力值得商榷。
1、加大社区矫正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区矫正氛围。
首先要扩大社会影响面,增强社会影响力,争取社会各界的认同和支持。结合“六五”普法开局契机,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介的作用,向广大基层干部群众全面宣传什么是社区矫正、社区矫正的性质和内容、社区矫正的执行方式等内容,从而让全社会都知晓和关注社区矫正。
其次要强调社区矫正的管理矫正功能。社区矫正工作者和社区服刑人员要清楚地认识到社区矫正是一种新的刑罚执行方式,社区矫正具有一定的惩罚性、管束性和监督性。社区矫正是在矫正社区服刑人员不良心理和行为的前提下帮助解决其在生活、就业、心理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矫治是根本,帮助是保障,而不是一味地重帮教而轻矫治,同时对于有劳动能力的社区服刑人员必须按规定要求其每月到指定的地点参加一定时间的公益劳动,以体现对其的监管和矫治。也就是说,司法所在从事日常矫治工作中要突出硬的一面,不能老当老好人,更不能把社区矫正做成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的根本目的是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源,加大对非监禁刑罪犯的监督管理和教育矫正力度,提高教育改造质量,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为建设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要提高矫正质量,必须使社区服刑人员能够从内心深处接受各类教育,感化其罪恶的心灵。
首先,要不断充实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力量。第一要招录一批政治素质好,接受过法学、社会学、教育学、心理学的专业人才充实到社区矫正工作队伍中去。我县在将去年新招录的25名司法助理员全部充实到基层司法所力量的基础上,今年又针对现有司法助理员普遍只具有单一法学背景的情况,一方面派人参加心理咨询学习,另一方面专门招录一批心理学等其他专业的司法助理员充实到社区矫正队伍中去,以弥补当前社区矫正队伍知识结构单一的局面。第二,有条件的地区要积极聘请社会工作者,以不断充实和加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力量。第三,要制定相关优惠政策,广泛吸收志愿者加入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引入大学生村官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机制,将大学生村官参与社区矫正与其年终岗位责任制挂钩,增强其工作责任心。
其次,要提升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的专业化程度。矫正工作人员队伍业务素质如何,直接影响着社区矫正工作质量。第一,要加大培训力度,建立各类培训载体,科学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社区矫正专业队伍和志愿者参加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工作能力和职业素养。第二,要充分发挥高等院校、资深专家资源优势,通过“请进来”的方式让专家、教授讲解社区矫正理论知识和国内、国际社区矫正的先进经验。第三,要积极向兄弟单位学习取经,通过“走出去”的方式,前往兄弟单位调研取经,引入兄弟单位的成功做法,吸取先进的工作方法,提高整体矫正工作水平。第四,要定期召开工作例会,通过例会交流,剖析典型案例,使全体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素质不断提升,不断掌握社区矫正的新手段、新方法。
3、探索社区矫正管理方法,创新社区矫正管理模式。
建立全国统一的社区服刑人员外出请假委托管理平台,确保外出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措施有效落实。当前应该采取以下措施对外出请假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有效管理,:一是严格把握外出请假社区服刑人员条件。入矫未满3个月的社区服刑人员、严重暴力犯罪的社区服刑人员、风险评估确定为严管的社区服刑人员禁止外出。二是对外出请假社区服刑人员实行委托管理。经批准请假外出的社区服刑人员,委托地社区矫正组织应将委托管理书及相关法律文书传至接收地社区矫正组织。接收地社区矫正组织应在收到材料后,将委托管理书回执及时传至委托地社区矫正组织。三是对个别外出请假社区服刑人员实行实地回访制度。矫正工作人员在适当的时候对外出请假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实地考察,加强对这部分社区服刑人员的针对性管理。四是对外出请假社区服刑人员实行监控管理。要求外出请假社区服刑人员必须全部纳入移动监控平台管理,每天24小时开机,便于矫正工作人员随时掌握社区服刑人员行踪。
建立社区矫正保证金制度,要求社区矫正组织在接收社区服刑人员时要求其缴纳一定的保证金,如果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或不按规定接受矫正教育,保证金给予没收,上缴国库,如果社区服刑人员对社区矫正机构的要求均能遵守则于期满时退还保证金。
建立社区服刑人员生活困难临时救助金制度,临时救助金主要由政府的财政拔款、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款组成。社区服刑人员生活困难临时救助金的救助对象为生活困难且不符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通过社区服刑人员生活困难临时救助金的实施,保障贫困社区服刑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有效预防其因生存问题而重新违法犯罪。
4、加大社区矫正经费投入,完善社区矫正保障机制。
建议国家财政部门制定《社区矫正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确定社区矫正经费款项,规范社区矫正经费的使用程序。根据各地的经济发展情况,确定各地社区矫正所需费用标准,再由地方财政列入当年的政府的财政预算,由市、区(县)级司法局根据社区矫正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拨付给基层司法所。完善审计检查制度,确保专款专用,解决司法所因经费紧张而无法全面开展工作的难题。
农村社区建设步伐已成为制约农村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发展的一个重要制约因素。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要问题的决定》中,首次完整地提出了“农村社区建设”的概念,并要求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在农村社区建设中要整合社区资源,推进农村志愿服务活动,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农村基层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农村社区功能,努力建设富裕、文明、民主、和谐的新型农村社区,使农村社区建设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
6、建立部门间联动机制,实现社区矫正无缝对接。
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单靠一个部门、一个单位都不可能完成,必须需要有关单位的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各级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发挥牵头作用,使法、检、公、司等相关部门的工作形成合力。首先,要建立每月相互通报、相互核实制度,确保不发生脱漏管现象。其次,要加强各个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通过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职能作用,建立健全联席会议、情况通报、信息交流等制度,充分运用协调机制和工作平台,研究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遇到的相关实际问题。今年上半年,我县组织法、检、公、司等部门对全县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并组织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召开多次联席会议,及时总结社区矫正工作经验,协商解决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问题,诸如接收认识上的不统一、撤消缓刑假释案件检法司的职能职责和办理的时限要求等,对促进我县社区矫正工作步入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轨道起到了重要作用。
7、加快社区矫正立法,实现社区矫正有法可依。
首先,应该通过立法明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监狱机关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各自的职能,职责和权限,最好能从法律的高度赋予司法行政机关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执法主体地位;其次,对社区矫正衔接环节要有详细规定,包括交接环节的衔接和监管环节的衔接等;再次,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执行和日常管理等诸多细节要有明确规定.对如何进行如参加劳动、申请外出打工的程序和规定、对不按规定参加矫正的不同情况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应该有法可依;最后,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的具体权利和义务、对两者奖励和惩罚的条件及程序应有详细的规定。
开展社区矫正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根本目是使服刑人员重新顺利回归社会,为他们架起再次步入社会的桥梁。矫正质量的好坏,关系到社会及公众的安全,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随着我国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入开展,广大农村地区必将成为我国社区矫正工作的主战场,每位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一定要高度重视农村社区矫正的重要作用,努力探索社区矫正管理方法,不断改革完善社区矫正制度,使我国的社区矫正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农村社区工作调研报告篇四
xx市社区矫正工作于xx年开展了社区矫正试点,今年以来,在全市xx个乡(镇、街道)全面推开社区矫正工作,进入矫正实施阶段。通过近三年的社区矫正实践探索和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的情况,目前的社区矫正取得了初步成效,可慨括为三个基本,一是基本上构筑了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组织,具体表现为全市xx个乡镇街道都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从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上对社区矫正工作给予保障;二是基本上依照中央、省、市上级部门的要求,认真贯彻xx市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开展了社区矫正工作。三是基本上制定了工作流程、职责、制度,部门衔接、队伍建设、保障措施等制度框架,对社区矫正对象实施了有效的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奖惩考核、帮助服务。但由于社区矫正立法滞后,目前社区矫正工作的具体管理和工作程序等方面的规定比较原则,责权不够明确,实际操作性不强,在社区矫正推进过程中,时常会在制度设计和实际操作中遇到一些困难和问题。
二、现阶段社区矫正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1、执法与执行上分离。现行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国目前适用社区矫正的“五种对象”即被判处管制、被宣告缓刑、被暂予监外执行、被裁定假释和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下发的《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则要求,司法行政机关具体承担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督管理和帮助教育工作。由此,社区矫正从过去的公安机关单一管理改为公安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共同管理体制。从形式上说,作为执法主体的公安机关不再是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的具体承担者,但仍然是“五种对象”监督管理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责任单位。而从事社区矫正具体指导、管理、组织工作的司法行政机关在法律上却没有刑罚的执行权。这种状况既影响了社区矫正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也影响了刑罚执行工作的严肃性和实际效果。
2、监督管理措施乏力。由于现行法律法规对“五种对象”的监管规定存在一定缺失,导致当前的社区矫正工作缺乏应有的强制力和必要的工作手段,一些具体的监督管理措施和教育矫正手段难以落实到位。一是奖惩考核乏力,现行法律法规规定,“五种对象”能够获得减刑、假释奖励的实际上只有管制和暂予监外执行对象。至于缓刑对象必须要“重大立功表现”才可以获得减刑,假释对象“一般不得减刑”,剥夺政治权利对象则没有减刑奖励。二是监督管理手段乏力,现行法律法规规定,“五种对象”违反监管规定可予以收监执行的只有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对象。对判处管制、缓刑、剥夺政治权利的对象就没有相关规定,实践中,外出打工或下落不明时,见档不见人的,见人不见档的,占有相当比例而无相应处置措施。三是部分矫正手段乏力,现行法律法规对“五种对象”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的相关规定中,没有明确规定必须参加劳动的内容。虽然刑法第46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但在实际执行中,该规定是否适用社区矫正对象以及目前适用社区矫正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对象是否属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还存在比较大的争议。
农村社区工作调研报告篇五
我市农村社区建设起步于2019年。2019年被确定为全省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以来,市委、市政府按照省委、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以农村居民群众需求为导向,以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为载体,以创新农村社区管理体制机制为重点,陆续出台并实施了一揽子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方案。尤其是将农村社区建设纳入城乡一体化发展统筹推进,确立了党委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协同、村级组织承办、社会力量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运行机制,有力促进了农村社区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良性互动,初步形成了目标同向、工作同步的良好格局。主要做法有:
第一,坚持科学规划,合理优化村庄布局。一是着眼群众需求。倾听民意、反映民声、让民做主、为民说话,始终把群众生产生活的实际需求放在第一位。二是切合地方实际。依据地区经济、社会和人口发展水平,以及村庄自然肌理与资源环境条件,有的放矢、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不盲目攀比、不强求一致,不搞大拆大建。三是符合发展方向。坚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与城乡一体化发展、美好乡村建设无缝对接。在执行规划时,将农村新型社区建设与各项创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在“四百工程”、城乡社区结对共建、“阳光村务”、创先争优、“平安家园”等活动载体中设置和融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内容、标准和要求。同时,及时完善规划,体现群众需求,最大限度地调动基层干部群众建设新型农村社区的积极性。
第二,坚持改革创新,着力打破城乡壁垒。一方面,全面实施户籍制度改革。着力破解城乡二元结构,实行一元化户籍登记管理和外来人口居住证制度。全面落实户籍制度改革“1+12”方案,推动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实现了城乡低保、养老、医疗并轨,就业和社保城乡一体。目前,全市74万户籍人口已全部登记为“铜陵市居民户口”;办理流动人口《居住证》3.7万张。另一方面,积极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围绕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指导意见、市场配置、抵押融资、保证保险等“1+8”方案的具体内容,在明晰所有权、保障收益权基础上,完善配套政策,实行常态管理,努力从制度上最大限度地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目前,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基本完成;农房测绘工作已全部结束,截至目前,累计申请房屋登记76561余户,受理65451余户,发证2623余本。建立了农村产权综合交易机构和农村产权抵押融资、保证保险等运作机制,防范小额贷款可能存在的风险。
第三,坚持政策引导,持续加大投入力度。在政策引导方面,先后出台了《关于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文明和谐幸福社区建设的意见》等系列文件,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同步谋划、同步推进、同步攻坚。去年又专门下发了农村社区建设“五五工程”计划,力争通过几年的努力,实现农村社区建设日常运行规范化、资产效益最大化、服务组织多元化、村务党务公开阳光化、服务团队专业化。在资金投入方面,几年来,市、县(区)两级结合民生工程,投入资金5200多万元,先后建成133个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去年8月份铜陵县被民政部授予“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全覆盖示范单位”。同时,结合美好乡村建设,对农村居民小区进行综合整治,促进了社区环境明显改善,居民生活的舒适度、满意度有了较大提升。在持续加大“输血”的同时,不断增强农村发展的“造血”功能,积极谋划产业项目。近年来,围绕农村发展需求,谋划项目437个,总投资54亿元,其中产业项目32个,总投资50亿元。
第四,坚持民主公开,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扩大公开范围,在广泛征求基层意见、进行科学论证的基础上,指导县区编制《村务公开目录》,除国家政策法规统一规范的内容外,把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内容纳入村务公开目录,保障农民群众对村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创新公开形式,探索实践村务公开“6+4”工作法,统一财务审批和公开程序,做到常规性工作按季公开,固定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真正让群众参与村务管理全过程。同时,建立公开承诺制度,明确办事时限和质量,向群众公开办事程序、办事结果和决策过程。坚持民主管理,对照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要点,统一部署、适时检查,确保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认识基本到位,但观念转变不够。部门、县区、乡村、农民对要不要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思想是较为统一的,但在具体推进中,一些干部对“什么是新型农村社区”理解不深,习惯于凭老经验办事,缺乏有效的组织、协调和推进,有以“物”代“人”的现象;部分群众对“谁来建新型农村社区”有片面认识,存在“等、靠、要”思想,参与积极性不高;少数部门和干部对“怎样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把握不准,特别是对如何与美好乡村建设相衔接研究不深,忽视乡土文化,以城市规划建设的思维建设农村。此外,受客观条件和经济条件影响,还有少数基层干部存在畏难情绪,工作中自我减压、降低标准。
二是规划比较齐全,但具体落实不够。主要原因:一是突出单个农村社区功能而忽视区域及区域间的整合。比如,就单个农村社区的规划来看,有的设施齐全、功能完备,甚至是应有尽有,但从整个区域来看,彼此间定位不准确、特色不鲜明、重点不突出,社区间未能形成彼此呼应、相互补位的有效体系。二是少数规划设计缺乏了论证,未能充分考虑农村群众的生产生活实际,在一定程度上脱离了地方产业承载能力和实际财力,客观上使基层干部和群众在具体落实中产生抵触情绪。三是由于农村村庄人口少、分布散,且人口素质与城市相比有一定差距,以中老年居多,这些也增加了规划落实的难度。
三是措施相对有力,但顶层设计不够。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是“既不离土也不离乡”的城镇化,意义重大。若干年前,在《论我国经济的三元结构》中,就曾对相关问题有所阐述。就现实而言,一方面,从市级及市级以下层面,各级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工作措施十分有力,比如在推进城乡保障方面实行同城同待遇、在增加农民收入方面加速农村土地流转等措施,都有力促进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另一方面,政策的制定仍是以“地域性”、“行业化”的特征为主,未能实现更大领域和更高层次的衔接。许多工作仍停留在“单兵推进”层面,需要进一步总结探索。
四是合力已经形成,但要素保障不够。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有两大经济要素:一是资金;二是土地。从资金方面来看,一是政府投入相对不足。近两年全市投入“农林水”的资金达6.8亿元,但投入主要集中在农田水利、农技推广、农资补贴等刚性需求上,投入农村综合改革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资金份额较小。二是集体经济较为薄弱。2019年全市144个行政村,无经营收益的有56个,经营收益在10万元以下的有53个,经营收益在10万元以上的只有35个,仅占25%,难以支撑农村社区建设和管理维护。三是社会自愿投入有限。由于缺乏有效的政策引导和激励,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程度不高,资金投入未能实现多元化。从土地方面来看,农村建设用地审批程序多、指标少;少数农户小农意识强,农村土地流转发展不平衡,局部地区成片流转难度大,影响人口集聚、资源整合和公共服务的延伸,给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带来了困扰。
第一,突出规划先行,构建城乡一体发展的新格局。一是坚持城乡一体、产城联动。以县区规划、产业规划和城市整体规划为依据,做到新型农村社区规划与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土地利用整体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四规联动”,确保规划的前瞻性、合理性和统筹性。打通城乡之间、农村社区之间生产要素合理流动的市场渠道,促进农村社区的劳动力、土地等要素和城市的人才、资本、技术等要素,有效组合和多向流动。二是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推进。一切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当地的交通条件、资源配置、生态环境等因素,使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既与周围的自然山水环境有机融合,又与未来的区域发展方向高度一致。同时,结合村庄历史沿革、村民居住习惯,合理确定社区建设规模,科学规划空间布局,稳妥有效进行合村并点,降低公共服务成本,提升公共服务效益。三是坚持创新模式、量力而行。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与当前绿化提升、“三线三边两小”整治、美好乡村建设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把农村发展与城镇化建设、重大项目布点、重点产业发展统筹考虑。同时,针对村庄不同特点,采取针对性办法。比如,对具有较好经济基础和对外交通条件,有一定建设规模和基础设施相对配套,周边用地能满足改扩建需求的村庄,进行重点建设,打造亮点;对规模小、人口少或因城镇建设、重点项目建设需要,必须整体拆迁的村庄,进行拆迁新建;对配套设施不完善,但需要保留的村庄,进行旧村整治、改造提升;对具有特殊人文景观(古建筑、古民居)和自然景观,需要保护的村庄,进行特色保护。
第二,突出政策引领,建立多元扶持保障的新体系。一是用足用活土地政策。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契机,一方面,积极向上争取政策,增加农村建设用地指标,拓展农村用地空间。另一方面,采取土地增减挂钩、相邻滚动、合村并点、集中连片的方式,充分整合原有建设用地、空闲地和废弃地,最大限度挖掘农村土地潜力,提高土地利用率。二是整合资金集中投入。一方面,进一步拓宽资金投入渠道,实行“五个一点”,即:通过市、县、乡各级财政安排一点,积极向上争取一点,整合政府资源筹集一点,共建单位协调帮扶一点,发动社会力量捐助一点,解决项目资金问题;另一方面,按照市场化运作原则,加强对投入资金的监管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投入产出比。三是深化配套制度改革。继续深入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户籍管理制度等综合配套改革,率先实现教育基本现代化和基本公共服务“同城同待遇”,真正使农民与城市居民一样享受社会保障、医疗、科教文体等方面的权利。
第三,突出产业支撑,拓宽农民就业增收的新渠道。一是在科技创新上下功夫。以铜陵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为契机,加大科技投人,构建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业化为目的的创新模式,不断加大科技人才的培养力度和农业科技的推广力度,加快形成种养加、产供销、贸工农一体化的生产体系。二是在产业特色上下功夫。按照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的要求,针对目前存在的生姜、凤丹等传统特色农业产业种植规模小、集聚效应弱、加工企业少、产业带动力不强、销售平台单一、市场开拓不够等特点,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和科学发展的思路,加大扶持力度,延伸产业链条,提升产品档次,增强品牌效应,努力做大做强特色产业。三是在规模生产上下功夫。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提升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速度、质量和效益。积极推广“公司+农户”模式,培养一批技术水平高、产品附加值高、带动能力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引导企业适应市场变化,调整产业结构、优化产品结构,提高产品附加值和竞争力。及时兑现奖扶政策,加大农民培训力度,提高合作经营能力,引导帮助龙头企业发展壮大。
第四,突出配套建设,增强农村社区服务的新功能。一是提升农村社区服务供给平台。一方面,注重硬件的提升,搞好社区道路、水电管网、通讯设施及景观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达到硬化、亮化、绿化、美化、净化标准,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另一方面,以完善医疗计生、户籍管理、社会保障、就业培训等事关群众日常生活的服务项目为重点,加快提升已建成的集“五室三站两栏一校一场所”配置的农村社区服务中心的服务水平,使各类公共服务真正“落户”农村、“扎根”农村。二是拓展农村社区服务供给网络。按照科学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逐步建立起村、镇、县(区)一体的社区服务供给网络。借鉴城市社区的经验做法,发展壮大各类农村社区非盈利型社会组织,对市场和政府职能进行补充。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工作,协调社保、卫生、公安、民政、文化等有关职能部门根据自身职责搞好相应服务的延伸和覆盖,提升社区服务功能,减轻社区事务负担。三是创新农村社区服务供给模式。一方面,不断提升政府或社区的公共产品供给水平、层次和覆盖范围。比如均衡教育向农村区域的进一步延伸和覆盖。另一方面,探索政府采取委托、补贴、购买等方式,鼓励其他社会主体参与公共产品的提供,提高服务效率。可以预见的是,当政府、企业、非营利组织和公民社会都参与提供公共产品服务之中,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被打破时,从单一向度的自上而下的管治,转向平等互动、彼此合作、相互协商的多元关系,农村社区服务质量和水平必然实现新的突破和提升。这也是xx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改进社会治理方式”的题中之义。
第五,突出基层民主,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的新模式。一方面,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在农村社区成立社区党组织,由原党支部书记或从合村并点的村(居)党支部中选拔优秀党员担任社区党组织负责人。在此基础上,对社区党员重新组合,建立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产业和行业支部,探索实行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农村合作组织党支部设置模式。拉长基层党支部服务产业和行业的链条,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另一方面,增强群众参与意识和能力。加强居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根据新的形势与任务,创新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制度,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建立健全农村社区自治章程、社区党组织议事制度、社区协商议事会制度、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制度、社区居民公约和社区各类专项工作制度,探索开展政府性工作、行政性任务由居民自治组织去完成,从制度上保证社区管理工作有序开展、居民权益得到保障。
第六,突出工作实效,健全各方协调联动的新机制。
一是加强领导力量。把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和社区建设领导小组的重要工作日程,推动领导力量从过去的重城市、轻农村转变为城乡一体、统筹推进,切实发挥指导、协调和督导作用,确保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有序推进。
二是加强宣传引导。总结美好乡村村企合作共建机制的经验,广泛动员和引导社会各界参与,发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间组织采取捐资捐物、献智献力等形式,开展帮扶和互助活动,形成各级各部门乃至全社会各负其责、各尽其能、支持配合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浓厚氛围。
三是加强督查考核。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纳入对各县区及有关部门的年度目标绩效管理考核范围,切实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同时加强日常督促检查,不断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法,通报工作进展情况,促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扎实开展,走在全省前列。
农村社区工作调研报告篇六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会议宣读了驻马店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在这种大背景下,本课题组7~9月通过对驻马店部分县乡(镇)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实验和实践的考察,对全市推进城镇化、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
新型农村社区是指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新型农村社区布局规划,通过小村并大村、大村扩容和空心村治理,进行资源整合而建设的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管理完善、居住方式与产业发展相协调、基础设施和社会化公共服务相配套的现代化农民居住区。
驻马店市农村新型社区建设要本着“规模要大、档次要高、功能要全、环境要美”的原则,坚持做到科学规划、群众自愿、就业为本、试点先行、积极稳妥、量力而行。
近年来,驻马店市结合实际,确定中心村,整合自然村,抓好示范村,依据“因地制宜,以人为本,节约土地,保护农田”的原则,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为重点,以基础设施建设为切入点,以发展产业为主线,强力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目前,全市新开工建设的51个试点社区开工建设48个,其中21个万人社区开工建设18个、5000人社区已全部开工建设。累计投入各类资金20.2亿元,其中财政投资1.6亿元、整合部门资金1.3亿元、社会化运作资金17.3亿元。累计建成住房9726套,在建5478套。修建水泥道路12条、总长21.3公里,配套排污管道21.3公里,铺设供水管道13.3公里,架设电力线路12.6公里。全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取得初步成效。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建设周期长,工作量大,困难较多,全面高标准的推进该项工作,实现较大突破,还面临着不少制约因素。
1、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用地主要途径是实施土地综合整治和增减挂钩,但相关政策不够完善,存在与现实脱钩的问题,因此,用地问题是制约社区建设的瓶颈。
2、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资金来源单一、投入不足,且缺乏有效的融资渠道。
3、农民收入偏低,拆迁有一定资金压力。
4、高标准社区尚未成型,示范带动作用不强。
针对驻马店市目前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实际,今后的工作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建立多元投资模式和良性融资渠道,满足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资金需求。一是将财政用于支持新型农村社区中建设道路、文化广场、水电等各项涉农资金整合使用、管理,提高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益,以较少的资金投入获得最大的支持效果。二是要积极吸纳社会资金,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参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通过捐资捐物、投工投劳,支持和参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三是要加大各级财政投入力度。四是要鼓励各金融机构加大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支持力度。五是通过城乡建设用地置换指标有偿转让,积极盘活建设资金。
2、遵循城市化进程规律,以高起点科学规划确保有序建设。我们要遵循“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与城镇建设相结合”的原则,着眼于城市现代化发展的要求,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要制订高标准,如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等。
3、实施重点突破,强化示范带动。对已启动的新型农村社区进行一次全面评估,从中选取部分具有较好条件的社区,作为全市社区建设的示范点,形成示范带动效应。
4、完善服务体系,拓展社区服务功能。完善各种服务设施,建造一个集居住、购物、办公、教育、医疗、健身、休闲等多种功能为一体的现代高尚社区。具体来说:一是着力推进便民服务体系建设。二是着力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三是着力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四是着力推进公共文化教育服务体系建设。
5、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升基层组织的管理与服务水平。
6、以农民合作组织为载体,以产业发展为联结,持续增加农民收入。
1、要将“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同城市的发展联系起来,不能孤立进行。
2、要保证各项政策落到实处,不能流于形式。
3、要踏踏实实,量力而行,稳步前进,不能急于求成。
4、要实事求是,考虑农民的承受能力,不能脱离实际。
5、要防止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发生新的贪腐。
农村社区工作调研报告篇七
xx市社区矫正工作于xx年开展了社区矫正试点,今年以来,在全市xx个乡(镇、街道)全面推开社区矫正工作,进入矫正实施阶段,通过近三年的社区矫正实践探索和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的情况,目前的社区矫正取得了初步成效,可慨括为三个基本,一是基本上构筑了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组织,具体表现为全市xx个乡镇街道都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从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上对社区矫正工作给予保障;二是基本上依照中央、省、市上级部门的要求,认真贯彻xx市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开展了社区矫正工作。三是基本上制定了工作流程、职责、制度,部门衔接、队伍建设、保障措施等制度框架,对社区矫正对象实施了有效的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奖惩考核、帮助服务。但由于社区矫正立法滞后,目前社区矫正工作的具体管理和工作程序等方面的.规定比较原则,责权不够明确,实际操作性不强,在社区矫正推进过程中,时常会在制度设计和实际操作中遇到一些困难和问题。
二、现阶段社区矫正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由此,社区矫正从过去的公安机关单一管理改为公安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共同管理体制。从形式上说,作为执法主体的公安机关不再是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的具体承担者,但仍然是“五种对象”监督管理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责任单位。而从事社区矫正具体指导、管理、组织工作的司法行政机关在法律上却没有刑罚的执行权。这种状况既影响了社区矫正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也影响了刑罚执行工作的严肃性和实际效果。
2、监督管理措施乏力。由于现行法律法规对“五种对象”的监管规定存在一定缺失,导致当前的社区矫正工作缺乏应有的强制力和必要的工作手段,一些具体的监督管理措施和教育矫正手段难以落实到位。一是奖惩考核乏力,现行法律法规规定,“五种对象”能够获得减刑、假释奖励的实际上只有管制和暂予监外执行对象。至于缓刑对象必须要“重大立功表现”才可以获得减刑,假释对象“一般不得减刑”,对象则没有减刑奖励。二是监督管理手段乏力,现行法律法规规定,“五种对象”违反监管规定可予以收监执行的只有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对象。对判处管制、缓刑、的对象就没有相关规定,实践中,外出打工或下落不明时,见档不见人的,见人不见档的,占有相当比例而无相应处置措施。三是部分矫正手段乏力,现行法律法规对“五种对象”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的相关规定中,没有明确规定必须参加劳动的内容。虽然刑法第46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但在实际执行中,该规定是否适用社区矫正对象以及目前适用社区矫正的管制、对象是否属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还存在比较大的争议。
农村社区工作调研报告篇八
把农村社区作为发挥共青团组织作用的新阵地,必将成为新形势下共青团工作的新课题。因此,进一步加强农村社区共青团组织的建设、推进农村社区共青团工作,探索并逐步形成适应农村社区建设和发展需要的共青团工作运行体制和管理模式,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团县委通过问卷调查和走访的方式,对我县个乡镇的共青团工作进行调研,经过分析和归纳,进一步掌握了全县农村社区共青团工作的基本现状,并在此基础上努力探索适合我县农村社区共青团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
(一)组织概况。
截止到xx年年底,全县个乡镇应建团支部个,已建团支部个,建团率为%。
(二)团员青年概况。
截止到xx年年底,全县个乡镇14-35周岁青年名。其中:14-28周岁青年名,共青团员名,团青比例为%。其中14-28周岁团员名,29周岁以上团员名;女团员名;少数民族团员名;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名,注册率为31.8%。
(三)团干部概况。
截止到xx年年底,全县乡镇共个村,实际配备团支部书记名,配备率为100%。
1、通过举办不同形式的主题教育活动,全面提高青少年素质,促进青少年成长、成才。各农村社区以重要纪念日和重大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一系列主题鲜明的思想教育活动,推进农村社区青少年思想教育工作。
2、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社会公益活动,增强团员青年的社会责任感。一是扎实推进青年志愿者行动。各农村社区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利用社区青年志愿者资源,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志愿活动。二是增强服务、扶助、维权的工作意识,积极扶助贫困家庭和弱势群体。
3、针对团员青年特点,开展内容丰富的文体活动。活动是农村社区共青团工作的生命线,有效的文娱活动可以提高青少年参与共青团工作的积极性,推动农村社区共青团工作的开展。按照青年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原则,开展文艺演出,体育竞赛、青年交友等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群众性文化活动,营造和谐文化氛围。
1、村级团组织的设置滞后。从表面上看,我县村级团组织建团率高达100%,与行政区划、党组织设置一一对应,最大限度地保证了团的工作网络在农村的覆盖面。但在调研中我们发现,在计划经济条件下起到积极作用的这种设置方式,在农村市场经济运行逐步完善的过程中受到了极大的冲击和挑战。目前,职业结构的调整,使劳动力资源尤其是农村青壮年根据市场要求大规模、跨区域流动,并明显地向非农方向倾斜;产权结构的调整,使农村产权日益清晰化,多元的所有制结构和不同经济主体的出现,产权结构由单一的集体所有制结构向以集体所有制为主导,多种经济并存的方向发展。由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所引发的这些变革无疑要求我们对团组织的设置进行调整。目前,我县1/5的村团支部团员数在10人以下,规模偏小,团组织形同虚设,发挥不了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团组织的自身形象;有的基层团组织费了九年二虎之力对本组织内的团员进行重新登记,一眨眼功夫,登记名册变成废纸,不时有名无人,就是有人无名等等,正是因为没有对传统的组织设置进行调整,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农村团的基层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大打折扣。
2、农村团组织工作力量薄弱。农村团组织工作力量薄弱,主要表现为:一是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乡镇团组织的工作领域不断扩大,工作任务、工作对象不断增多,但目前乡镇只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团干部,乡镇团委委员多是兼职,乡镇团的委员会的作用没有得到很好发挥,团组织的工作载体较少,团组织可以调动和利用的各类资源比较有限,乡镇团委在农村团的工作中所处的基础地位,以及乡镇团的工作面临的形势很不适应;二是农村基层团干部素质不高,缺乏独立思考问题的积极性和能力。农村基层团干部报酬偏低,在农村各“大员”中为最低,难以调动其工作积极性。为提高农村团干部的报酬,在村级组织换届中,也曾经提出村“两委”委员、村团支部书记等“多位一体”配置的思路,部分行政村也争取实现了这一思路,由村党支部副书记或年轻的村“两委”委员兼任村团干部,但同时出现了兼职团干部由于兼职过多没有更多时间、更多精力投入团工作的情况;三是团的活动经费难以筹措,长期以来,基层团组织缺乏活动经费,是基层团组织难以正常开展活动的主要原因之一,一些农村团支部由于缺少工作经费,一年难以召开几次团员会议,更谈不上执行“三会二制一课”制度,造成团员青年无法在团组织中受到教育、培养,团组织的先进性难以体现。
3、团员青年流出、流入频繁,导致团员队伍管理难度大。调查发现,农村团员流出严重,发展团员困难等问题。随着改革不断深入,农村人员流动性日益增强。一方面大批农村青年特别是有一定文化和专长的团员青年离土弃农,外出打工,留在家里的已是寥寥无几,且大多数素质差,能力弱,不思上进。另一方面,随着乡镇新经济组织的增多,大批外来务工人员进入本地,但这些青年缺少团组织理念,不及时接转团组织关系,出现了大批“隐性团员”。
三、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在农村社区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一)积极推进“党建带团建”工作,切实抓好社区团组织建设。基层团组织建设,必须遵循以党建促进团建的原则。
一是要经常与社区党组织加强联系,沟通情况,及时汇报工作,积极争取党组织的领导、支持和帮助,把社区团的建设纳入到党的建设体系之中,一同研究,一同部署,一同考核,不断增加团组织的吸引力和战斗力,从而进一步推动党团建设配套联动、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二是加强高素质农村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社区青年事务管理工作的关键在于工作人员素质的高低,目前,缺乏高素质社区人才是制约青年工作发展的重要因素,通过引进高素质的青年管理人才,即青年工作者和社工人员专门从事农村社区青年工作,加强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农村社区团组织的服务能力水平。
三是探索完善农村社区团组织网络,建立“社区共青团和青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社区团建工作的开展需要有一个良好的共建局面,通过整合农村社区各种社会资源,发挥各单位、各部门包括新经济组织的作用打包推出一批精品活动,不啻为一种很好的形式。“社区共青团和青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是联。
合同。
一辖区内的团组织,扩大共青团工作覆盖面,凝聚团员青年力量,营造共青团工作良好社会氛围,探索团的工作重心下移的新途径。例如:积极与社区新经济组织进行联合,通过为他们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和帮助,共同打造活动,充分发挥优势,形成合作共赢的局面。通过联席会议制度,联合一切可以联合的积极因素,解决社区团建工作在人力、经费、活动场所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形成良好的社区氛围,促使社区共青团工作不断发展,加快和谐农村社区的建设步伐。
(二)加强思想建设,不断提高广大农村社区团员青年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水平。团员队伍是党员队伍的后备力量,是发展壮大党员队伍的重要基础。共青团工作思想教育是核心,育人是根本,牢牢把握这一点对开展好农村社区共青团工作至关重要。利用各种青少年教育基地以及历史文化遗产,增强青少年的历史使命感;通过开展教育、科技等文化活动,提高青少年的个人素质;通过开展环保、捐款等志愿活动,加强青少年的社会责任意识;通过开展有农村社区特色的文化活动,培养社区青少年的社区意识,形成社区向心力等。各级团组织要综合运用多种形式吸引他们,使他们在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实现自我人生价值的同时,逐渐对街道社区产生认同感、归属感,逐步树立社会责任感,同时注意在他们之中培养、发掘典型,带动更多的团员青年参与到农村社区共青团工作中来。
(三)积极探索服务青年创业成才的新途径,挖掘共青团组织服务青年的有效途径。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和快速的发展,是当今社会发展的中心,共青团组织应始终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引导和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坚定信念,开拓创新,积极投身于市场经济建设中,在实践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一是在农村社区青年中广泛开展职业培训、技能训练和现代化素质培训,加快青年农民顺利向二、三产业转移,同时注重把培训与解决农村青年就业相结合,依托乡镇农村青年培训就业指导站,提供就业信息,扩展就业渠道,推荐青年就业。二是共青团组织根据自身联系面广的特点,与各种经济组织建立联系,并努力推荐优秀的团员青年到各种经济组织中工作,使团组织真正能把团员青年和经济建设之间搭建起联系的桥梁,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团组织在团员青年中的生命力。
(四)要以投身农村社区的服务和管理为抓手,努力在提升农村新社区建设水平上发挥共青团的作用。社区志愿者队伍是参与社区管理和社区服务的重要补充力量,目前,农村社区工作人员人手普遍偏少,各种工作应接不暇,特别是社区公共事务和社区服务工作人才奇缺,建立农村社区志愿者工作队伍是社区工作的重要内容。青年志愿者队伍是共青团组织的一支重要的社会力量,在各种场合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大型活动方向已经成了一个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团组织要建立各类专业志愿者队伍,把那些热心公益,有一定能力和特长的社区军民组织起来,服务社区。鼓励和引导县乡医务人员、教师、文化体育工作者、农业科技人员等深入农村社区开展志愿服务,担当起社区公共服务职责。组织动员大中专毕业生假期到村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并加强对他们的培训,帮助农村社区建立一支结构合理、素质较好的农村社区志愿者工作队伍。
1.题页题页点明报告的主题。包括委托客户的单位名称、市场调查的单位名称和报告日期。
调查报告。
的题目应尽可能贴切,而又概括地表明调查项目的性质。
2.目录表。
3.调查结果和有关建议的概要这是整个报告的核心,匝简短,切中要害。使阅读者既可以从中大致了解调查的结果,又可从后面的本文中获取更多的信息。有关建议的概要部分则包括必要的背景、信息、重要发现和结论,有时根据阅读者之需要,提出一些合理化建议。
4.本文主体部分包括整个市场调查的详细内容,含调查使用方法,调查程序,调查结果。对调查方法的描述要尽量讲清是使用何种方法,并提供选择此种方法的原因。在本文中相当一部分内容应是数字、表格,以及对这些的解释、分析,要用最准确、恰当的语句对分析作出描述,结构要严谨,推理要有一定的逻辑性。在本文部分,一般必不可少地要对自己在调查中出现的不足之处,说明清楚,不能含糊其辞。必要的情况下,还需将不足之处对调查报告的准确性有多大程度的影响分析清楚,以提高整个市场调查活动的可信度。
农村社区工作调研报告篇九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会议宣读了驻马店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在这种大背景下,本课题组7~9月通过对驻马店部分县乡(镇)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实验和实践的考察,对全市推进城镇化、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
新型农村社区是指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新型农村社区布局规划,通过小村并大村、大村扩容和空心村治理,进行资源整合而建设的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管理完善、居住方式与产业发展相协调、基础设施和社会化公共服务相配套的现代化农民居住区。
驻马店市农村新型社区建设要本着“规模要大、档次要高、功能要全、环境要美”的原则,坚持做到科学规划、群众自愿、就业为本、试点先行、积极稳妥、量力而行。
近年来,驻马店市结合实际,确定中心村,整合自然村,抓好示范村,依据“因地制宜,以人为本,节约土地,保护农田”的原则,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为重点,以基础设施建设为切入点,以发展产业为主线,强力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目前,全市新开工建设的51个试点社区开工建设48个,其中21个万人社区开工建设18个、5000人社区已全部开工建设。累计投入各类资金20.2亿元,其中财政投资1.6亿元、整合部门资金1.3亿元、社会化运作资金17.3亿元。累计建成住房9726套,在建5478套。修建水泥道路12条、总长21.3公里,配套排污管道21.3公里,铺设供水管道13.3公里,架设电力线路12.6公里。全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取得初步成效。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建设周期长,工作量大,困难较多,全面高标准的推进该项工作,实现较大突破,还面临着不少制约因素。
1、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用地主要途径是实施土地综合整治和增减挂钩,但相关政策不够完善,存在与现实脱钩的问题,因此,用地问题是制约社区建设的瓶颈。
2、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资金来源单一、投入不足,且缺乏有效的融资渠道。
3、农民收入偏低,拆迁有一定资金压力。
4、高标准社区尚未成型,示范带动作用不强。
针对驻马店市目前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实际,今后的工作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建立多元投资模式和良性融资渠道,满足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资金需求。一是将财政用于支持新型农村社区中建设道路、文化广场、水电等各项涉农资金整合使用、管理,提高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益,以较少的资金投入获得最大的支持效果。二是要积极吸纳社会资金,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参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通过捐资捐物、投工投劳,支持和参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三是要加大各级财政投入力度。四是要鼓励各金融机构加大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支持力度。五是通过城乡建设用地置换指标有偿转让,积极盘活建设资金。
2、遵循城市化进程规律,以高起点科学规划确保有序建设。我们要遵循“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与城镇建设相结合”的原则,着眼于城市现代化发展的要求,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要制订高标准,如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等。
3、实施重点突破,强化示范带动。对已启动的新型农村社区进行一次全面评估,从中选取部分具有较好条件的社区,作为全市社区建设的示范点,形成示范带动效应。
4、完善服务体系,拓展社区服务功能。完善各种服务设施,建造一个集居住、购物、办公、教育、医疗、健身、休闲等多种功能为一体的现代高尚社区。具体来说:一是着力推进便民服务体系建设。二是着力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三是着力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四是着力推进公共文化教育服务体系建设。
5、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升基层组织的管理与服务水平。
6、以农民合作组织为载体,以产业发展为联结,持续增加农民收入。
1、要将“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同城市的发展联系起来,不能孤立进行。
2、要保证各项政策落到实处,不能流于形式。
3、要踏踏实实,量力而行,稳步前进,不能急于求成。
4、要实事求是,考虑农民的承受能力,不能脱离实际。
5、要防止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发生新的腐朽。

一键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