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成功的方案应该具备明确的目标、清晰的步骤和可衡量的指标。在制定一个完美的方案之前,我们需要对问题或目标进行充分的了解和分析。这些方案范例的目的是为了激发我们的创造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学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篇一
由于我校大门就在路边,家、校路途较远,部分学生包车接送,因此交通安全教育在学校安全工作中是不能忽视的。为了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我校必须加强交通安全教育,以此确保在校师生无责任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使得全体师生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
二、专项行动具体安排。
要求:收集领导讲话稿、照片等资料。
2、6月15日—7月15日教育局联系交警部门到校做一次交通安全知识讲座。(上级会提前通知)。
要求:准备标语、收集文字、图片等资料。
3、出一期交通安全知识黑板报。
4、6月20日左右,教育局下发交通安全教育vcd,组织观看。
要求:有观看记录。
6、各班召开交通安全主题班会。以“我给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出点子”为主题,针对我校实际情况,让学生积极参与讨论。
要求:收集主题班会记录。
7、利用广播站宣传相关知识。
要求:收集学生手少报。
9、6月1日——6月30日期间开展宣传教育,6月底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出点子”征文活动,对象是3-6年级学生。
要求:收集学生征文。
三、资料收集报送。
将道路交通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总结及过程性资料,上交xx区教育局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将朝东处(体卫艺办公室)。
学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篇二
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力防范化解道路交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根据《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黔东南州进一步强化措施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雷山县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决定于20xx年5至12月开展为期8个月的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围绕“人、车、路、企、政”五个方面,坚决压实交通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深入排查整治突出风险隐患,实现“四个下降、一个坚决遏制”的目标,即: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下降,道路运输事故起数明显下降,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起数下降,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有力推动,决定成立郎德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安监站,高明旺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杨通宝、张婷两位同志负责具体办公。
1、进一步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防范管理体系。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防范管理规定》《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和《贵州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等要求,并结合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实际,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责任,加强督导,严格考核,落实责任,兑现奖惩。(牵头单位:镇安监站;责任单位:交警中队、各村民委员会)。
2、严格落实农村交通安全责任制。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级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牵头细化明确各部门、村(居)两委、综治部门交通安全管理的工作职责、考核办法、奖惩机制,并组织落实、严格考核、兑现奖惩。镇、村两级要将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纳入平安贵州建设、乡村振兴重要工作内容,纳入“一中心一网格十连户”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推进农村交通安全治理;全面实行村组交通安全“网格化”管理,形成齐抓共管、全民参与的交通安全共建共治格局。各部门、村(居)两委人员是本级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要认真履行建立交通安全基础台账、开展村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劝导制止交通违法行为、排查报告农村交通安全隐患、协助执法部门开展乡村交通安全整治等工作职责。(牵头单位:镇安监站;责任单位:各村民委员会)。
3、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家庭主体责任制。要将道路交通安全纳入家庭主体责任予以规范和管理,严格落实家庭主体责任,加强家庭成员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强化农村“十户抱团联防护安”、城市小区“同楼业主联防护安”等家庭之间的监督提醒和纠正,并形成村规民约、小区制度等约定俗成式制度化管理模式。(牵头单位:镇安监站;责任单位:各村民委员会)。
4、严格农村交通安全风险辨识。5月30日前,镇人民政府要组织对本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全面分析研判,梳理剖析近5年交通事故原因,建立人、车、路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限期治理、对账销号;5月起,建立农村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动态排查和长效治理机制。(牵头单位:交警中队;责任单位:镇安监站、各村民委员会)。
5、严格管控农村交通安全风险点。在节假日、赶集赶场、红白喜事、民间民俗活动等重要节点组织镇干部、驻村干部、村(居)两委人员、网格长、网格员、联户长、安全员等开展现场管控,落细落实跟场管理、红白喜事打招呼制度;加强农村面包车、农用运输车、拖拉机、摩托车等重点车辆的排查,督促完善牌证、保险等手续,规范安全文明驾驶;开展违法劝导、交安宣传,现场提醒监督农村群众不无证驾驶、不酒后驾车、不违法载人、不乘坐隐患车辆、不上高速公路行走等。(牵头单位:镇安监站;责任单位:各镇属部门,各村民委员会;完成时限:常态实施)。
(三)从严整治道路运输安全风险和源头监管风险。
6、严格运输企业监管。对重点车辆、驾驶人、运输企业、客货运场站、货运源头企业进行常态化安全风险评估和“精准画像”,对“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定期开展分析研判、系统排查、动态监管、全面监管,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车辆动态监管平台的日常监督和违规处罚,及时清除隐患,严格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工作。(牵头单位:交警中队;责任单位:镇安监站、镇派出所、各村民委员会;完成时限:常态开展)。
7、严格货运安全监管。对“大吨小标”“大罐小标”、变型拖拉机等非法非标车辆生产、改装、维修企业和“黑窝点”,一律依法查处取缔;对货运源头企业违规放行超载车辆的,一律停业整顿;对“百吨王”货车违法上路的,一律按规定从严处罚。(牵头单位:交警中队;责任单位:镇派出所、各村民委员会;完成时限:常态开展)。
8、严格低速货车安全监管。建立健全低速货车及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联动机制,加大源头管理、路检路查,推行尾部粘贴反光标识,严厉打击非法销售、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拼装改装、货箱载人等违法行为;农业农村部门要联合公安、交通等部门组成检查组,在全镇范围开展农机假号牌、假证的查处和窝点线索排查打击。(牵头单位:镇农业服务中心;责任单位:交警中队、镇派出所、各村民委员会;完成时限:常态开展)。
(四)从严整治风险路段。
9、严格落实挂牌督办制度。5月底前,报请镇人民政府对事故多发路段和严重安全隐患路段实施挂牌督办,并向社会公布,各隐患治理责任单位立即启动整改。(牵头单位:交警中队;责任单位:镇派出所、镇安监站、各村民委员会;完成时限:20xx年5月底前完成挂牌督办)。
10、严格整改事故易发路段。对存在翻坠事故风险的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长下坡等重大隐患路段,必须安装路侧护栏、警示标志等交通安全设施;对易发生正面相撞交通事故的双向四车道路段,必须增设中央隔离设施;对存在事故隐患的平交路口、长下坡路段,必须按相关技术标准进行整改。(牵头单位:交警中队;责任单位:镇安监站、镇消防站、各村民委员会;完成时限:20xx年6月底前完成一批事故易发路段的排查登记和整改,整改率不低于15%,12月底前整改率不低于40%)。
11、严格落实农村公路安防措施。按照“十四五”规划要求,持续推进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推动完成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和村道隐患治理任务。(牵头单位:交警中队;责任单位:镇安监站、各村民委员会)。
12、严格标志标线设置规范。5月底前,对全镇道路交通信号灯、限速标志、交通标线开展集中大排查;及时完成对公路“断崖式”限速、指路标志不清等问题的排查整治;及时完成对城市快速路、主次干路及校园周边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的排查整治。(牵头单位:交警中队;责任单位:镇派出所、镇安监站、各村民委员会;完成时限:20xx年5月底前完成集中大排查,20xx年8月底前完成50%整治进度,10月底前完成100%)。
(五)从严规范落实道路交通执勤执法工作。
13、严格全程执法监管。全面提升公安交警、交通路政等执法管理力量上路率、管事率,在事故多发路段常态化见警车、见警灯、见路政执法车。充分运用大数据、视频巡查、平台监管等技术手段,大力推行精准化管控,及时发现、查纠、消除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行为。对工程运输车、危化品运输车等车辆野蛮驾驶易导致较大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推动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共用,形成情报信息“一张网”。(牵头单位:交警中队;责任单位:镇派出所、各村民委员会;完成时限:常态实施)。
14、严格落实行刑衔接。对严重超员超速、酒驾醉驾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对交通事故中涉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失职渎职罪的,要进一步加强行刑衔接,依法严惩道路交通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执法震慑力度,实现“打击一个、教育一批、震慑一片”。(牵头单位:交警中队;责任单位:镇安监站、镇派出所、各村民委员会;完成时限:常态实施)。
15、严格落实“轻微交通违法温馨提示”。深入推进“轻微交通违法温馨提示”改革举措,坚持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行为严格查处的同时,对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实施温馨提示柔性执法,严格规范理性文明执勤执法,杜绝“逐利执法、过度执法、以罚代管”等问题,进一步提升道路交通执法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牵头单位:交警中队;完成时限:常态实施)。
(六)从严整治非法营运和“黑校车”
16、严格摸排查处非法营运。严格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非法营运专项整治的部署和要求,全方位搜集非法营运情报线索,锁定涉嫌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和驾驶人,建立“非法营运车辆黑名单库”,常态化组织精准查处。对上路行驶的非法营运车辆一律拦截查处,对从事非法营运的人员一律依法从严处理,对“黑客运站点”一律清理取缔。加强部门协作联动,交通运输部门和公安机关要实施联合设卡查缉,公安机关检查发现涉嫌非法营运的车辆要及时通过执法记录仪等方式进行记录后,并第一时间移送交通运输部门处理;交通运输部门对移送的非法营运行为要及时依法处理,并及时将处理情况反馈移送单位,切实通过互通信息、互相协作,形成强大的联合整治综合执法合力。(牵头单位:交警中队;责任单位:镇派出所、各村民委员会;完成时限:常态实施)。
17、严格排查整治“黑校车”。要组织对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进行摸排,摸清运力需求、安全状况、运营情况以及非法搭载学生“黑校车”的基本情况;加强部门联动,开展联合执法,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黑校车”。(牵头单位:镇教科中心;责任单位:交警中队、镇派出所、镇安监站、各村民委员会;完成时限:常态实施)。
18、严格运力保障。通过摸清学生乘车路线、学生人数、时间节点,形成学校运力需求,强化交通组织,做好运力保障,有效解决学生安全乘车问题。同步要积极发展公共交通,规范和发展校车服务。(牵头单位:镇教科中心;责任单位:镇安监站、交警中队、镇派出所、各村民委员会;完成时限:常态实施)。
19、严格依法惩戒。对非法营运严重超员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对非法营运肇事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对组织非法营运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的.,一律依法严肃追究刑事责任;严厉查处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超速、酒后驾驶、假牌假证、无牌无证以及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搭载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接送学生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对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违法搭载学生一律严格处罚;对使用拼装或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接送学生一律收缴、强制报废、严厉处罚,坚决防止不合格车、不合格人接送学生上下学。积极发动举报“黑校车”线索,发现一辆、查扣一辆、重处一辆。同时严格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对不依法履行校车安全管理职责致使本行政区域发生校车安全重大事故,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对非法营运“屡禁不止、屡罚不改”等构成危险作业罪的,要按照《刑法修正案(十一)》依法严肃追究刑事责任;对在打击非法营运中徇私舞弊、不作为、乱作为的,一律从严予以政务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牵头单位:镇安监站、交警中队;责任单位:镇派出所、镇科教中心;完成时限:常态实施)。
(七)从严整治摩托车(电动车)安全隐患。
20、严防摩托车交通事故。持续开展摩托车违法大整治,及时劝阻、制止、纠正、查处摩托车驾驶人无证驾驶、不戴头盔、搭乘多人、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提升头盔配戴率,实现摩托车交通事故特别是伤亡事故的大幅下降。(牵头单位:交警中队;责任单位:各村民委员会;完成时限:常态实施)。
21、严防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事故。构建学校、村、家庭三位一体的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监管格局,压实家长监护看管责任、学校教育管理责任、村基层治理责任,全方位禁止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对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一律严肃倒查问责。(牵头单位:镇教科中心;责任单位:各村民委员会;完成时限:常态实施)。
22、延伸服务触角。要进一步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举措,通过警邮合作、警医合作等模式、“所队合一”“流动车管所”等警务改革以及上门服务的勤务模式将车驾管业务延伸下放到偏远农村,并可持续发展,切实解决和消减监管服务不到位和群众长途骑行等带来的安全风险隐患。(牵头单位:交警中队;责任单位:各村民委员会;完成时限:常态实施)。
(八)全面提升交通应急救援能力。
23、提升道路交通应急引导能力。各村、各部门要依托互联网地图导航,及时共享气象变化和突发事件信息,将团雾、雨雪凝冻、交通事故、占道施工、交通管制、事故多发点段等信息通过导航终端实时发布预警提示,引导导航用户合理选择出行线路,提醒驾驶人安全谨慎驾驶,防范化解驾驶人不熟悉山区道路、雨雾凝冻等恶劣气候带来的行车安全风险。对因恶劣气候不具备通行条件的,要及时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并引导分流。(牵头单位:镇安监站、交警中队;责任单位:镇派出所、各村民委员会;完成时限:常态实施)。
24、提升道路交通应急救援救治效率。建立完善警医联合接警、同步出警的医疗应急救援机制,健全交通事故伤员入院急救“绿色通道”;成立我镇交通事故应急快速反应的医疗救治专家队,并配合做好全州医疗资源协调整合,建立健全交通事故伤员救治专家增援和危重伤员转院救治机制;加强交通事故急救网点建设,建立以州、县急救中心、医疗机构为主体的道路交通应急医疗救援救治网络,全面提高伤者救治成功率、降低交通事故致死率。(牵头单位:镇卫生院;责任单位:镇派出所、镇安监站、各村民委员会;完成时限:常态实施)。
25、提升道路交通应急救援能力。健全部门联勤联动、应急救援、交通疏导等工作机制;充分依托省级“空地一体化”救援模式,积极协调引入直升机快速救援,提升快速反应、及时救援、高效救治能力。加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建设,适时开展应急救援演练,严防二次事故发生。(牵头单位:镇安监站、交警中队;责任单位:镇消防站、镇派出所、各村民委员会、镇卫生院)。
(九)全面提升交通安全文明意识。
26、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5月,对“两客一危一货”驾驶人和网约车、快递物流、代驾等新兴业态职业驾驶人安全告诫全覆盖,以企业为单位对从业人员开展一次交通安全集中教育培训,逐一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模式,实现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教育、“知危险、会避险,远离违法、珍爱生命”交通安全承诺签名全覆盖。(牵头单位:镇科教中心;责任单位:镇安监站、交警中队、镇派出所、各村民委员会;完成时限:20xx年6月中旬前完成安全告诫全覆盖、集中教育培训、责任书签订和承诺签名全覆盖工作,并常态推动实施)。
27、开展交通安全常态化警示提示。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平台载体定期刊播一批文明交通公益广告,定期曝光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高风险企业、终生禁驾人员及事故多发路段,精准推送交通安全预警提示;分地区、分行业、分领域、分层级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教育微信群,常态化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和安全风险警示提示。(牵头单位:镇科教中心;责任单位:镇安监站、交警中队、镇派出所、各村民委员会;完成时限:20xx年6月中旬前完成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教育微信群建立工作,并常态化开展宣传教育、推送交通安全宣传信息)。
28、开展安全宣传长廊(阵地)建设。要充分利用各类公共场所、单位办公场所、学校、车站等区域和部位,建设安全宣传长廊(阵地),如可利用人员聚集和流动性较强的公园、广场、公共厕所等地设置宣传栏、宣传画,打造诸如“厕所”安全宣传文化等宣传阵地,集中宣传安全生产、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常识,让安全宣传随处可见,群众随时随地都能接受安全教育。(牵头单位:镇科教中心;责任单位:镇安监站、交警中队、镇派出所、各村民委员会;完成时限:常态推动实施)。
(十)从严开展追责问责。
29、强化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要按照有关工作规范和要求组织开展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工作,深入分析查找安全隐患、管理漏洞及薄弱环节,提出针对性意见和建议,推动相关部门、行业、企业整改问题和追究责任,切实提高事故预防的针对性、有效性和科学性。(责任单位:镇安监站、交警中队;完成时限:常态实施)。
30、强化道路交通安全追责问责。严格安全监管“事前、事中、事后”的追责问责。对工作不扎实、不深入的及时开展约谈;对不担当不作为、失职渎职的,严格按照党纪政纪法纪处理;对发生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一律挂牌督办并约谈事故发生地政府主要负责人。对发生死亡交通事故的,一律进行闭环式倒查溯源,按照“四不放过”要求追责问责;凡是查处不严格或问责不到位的一律提级重新调查处理。(牵头单位:镇安监站、交警中队;责任单位:各村民居委会;完成时限:常态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人民政府要比照县级模式建立相应工作机制,统筹推进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要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核、安全生产考核、高质量发展考核、政府目标考核等同部署、同开展、同落实。镇人民政府将适时组织开展交通安全检查督导。
(二)压紧压实责任。各部门要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主管责任、综合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切实抓好镇、村“最后一公里”责任落实,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链条。
(三)强化统筹调度。镇安监站、交警中队联动统筹调度,即每周三对全镇各级、各有关部门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情况实行“一周一调度、一月一汇总、一季一研判”,准确掌握全镇整体进度和实时进展情况,每周四形成《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报》,于每周四报镇安监站、交警中队,同步通报至各村、各部门。同时,镇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工作推进情况,视情召开办公室工作会议;重大工作和问题要及时报镇领导小组,提请召开全镇工作推进会对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情况进行通报、调度和部署。
(四)开展督导指导。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平安黔东南建设、乡村振兴、安全生产、高质量发展、政府目标考核等重要工作内容。镇安监站、交警中队要抓好专项整治工作的统筹指导,定期、适时组织开展专门督导指导,对标对表,督促各项措施、责任落实到位,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安全形势平稳有序。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村、各部门须于每周三前报送本村、本部门工作推进情况(即每周三报送上周四至本周三的工作推进情况),要有战果、有数据、有进展、有案例等。同时,各村、各部门于20xx年6月16日前将工作专班(即分管领导和1名业务部门负责人)名单、职务及联系方式报镇安监站和交警中队。
学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篇三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建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消除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促进全镇道路交通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结合我镇实际,经镇政府研究决定,现就做好20xx年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综合治理、务求实效”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针对农村交通安全监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制定具体措施,严防死守,狠抓落实,有效预防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形成条块并重,齐抓共管的格局。以镇、村构建一体化的交通安全管理网络,实行疏堵结合、群防群治和社会联动的综合治理及建档立制等工作方向。全方位监管监控,以人盯车、车盯车的方式做到道路交通安全优质、畅通、有序地开展。减少一般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降低损失。同时以狠抓、强管、斗硬坚决的工作态度。严打严惩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确保全镇交通安全稳定。
1.利用广播、宣传单、宣传专栏、led显示屏等方式每周不少于一次开展集中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重大节假日期间,各村(居)要分别进行以图片展示、宣传单派发等方式,并同步镇交管站牵头进家庭、进村社宣讲。不定期在主干道上等路段和镇村重点路段上以悬挂横幅、粘贴标语实施宣传。
2.每月组织召开全镇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总结工作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管理措施。
3.每个季度召开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会不少于一次。
4.每季度分次对学校、客货车、重点路段等实施一次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和集中宣传。
全镇共设26个交通劝导站,交通劝导站原则上设在乡村公路主要路口路段,车流密集地方或村(社区)活动场所。每个交通劝导站均以村(社区)命名,并做到配齐反光背心、红袖标、喊话器、检查记录簿等设备,并设立“道路交通安全检查劝导站”标识牌、交通安全出行告知牌等宣传标志牌。每个交通劝导站配备2名有较强法律常识、安全意识和责任心的工作人员,工作补助经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在村(社区)办公经费中列支,结合年度考核情况,予以奖惩。
安全劝导员负责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为本村(社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责任人,主要职责如下:
2.协助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承诺书)。
3.及时报告交通安全隐患情况。
4.建立机动车及驾驶人员信息台账,配合搞好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的统计、核实工作,负责村级(社区)交通劝导站的具体工作。
5.劝导、纠正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利用手机搜集、固定交通违法证据并及时向片区联合执法中队举报,配合公安机关查处、打击交通违法犯罪行为。
6.按照交通安全劝导站工作要求,落实专人值守,并负责将劝导日志录入“农交安”app。
7.重要节假日、学生上放学、赶集日,红白喜事、民俗活动以及暴雨、泥石流、道路塌方等恶劣天气,劝导站要上岗运行。
8.开展道路交通隐患排查、危险路段隐患整治及安全隐患标志标牌设置。
1.每月由镇交管办协调组织道路违法行为专项整治4次,日常以农村道路片区执法中队、交警中队、运管站等执法部门开展道路检查、巡查制度为主,主要查处超员、超速、无牌无证、非法运营、站外揽客、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落实节假日、逢场日、农村办理婚丧嫁娶日等特殊时段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建立值班备勤制度,在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由镇领导带队开展道路安全巡查管控等活动,各村居必须形成重大活动及时到镇交管办申报用车备案制度。
2.安全隐患排查制度。每月定期排查辖区内道路安全隐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置。对一时难于处置的,设置警示标志并形成整治建议,报告镇交管站备案。
按照“尽职免职、罚当其责”的原则,由镇交管站对各村(社区)工作进行监督指导考核,对各村(社区)劝导站上报信息进行汇总,定期通报信息录入情况,并纳入年终考核,相关考核标准如下:
(一)实行月考核,每月将考核得分存档备查,并作为补助发放依据。
(二)按照镇交管站每月下达的任务量开展录入工作,完成录入任务、未发生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的村(社区),足额发放工作补助经费。对工作日志录入量未完成的村(社区),按照录入量在下达任务数量中的占比予以发放,低于50%的不予发放补助;对因管理不到位,工作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职尽责,导致辖区内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村(社区)直接一票否决。
(三)镇安办、交管站要在重要时间节点、重要路段随机抽查各村(社区)劝导工作开展成效,对抽查到重要时间节点无人值班、重要路段未开展劝导的村(社区)劝导站。发现一例的,按照20元/次在当月的劝导经费中扣减。
(四)各村(社区)劝导补助经费每年年终一次性报账,凭镇交管办年度考核和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金额予以报销。
学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篇四
为进一步提高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法制意识,增强学生的交通法制观念和交通安全意识,减少交通违章现象,预防和减少中学生的交通事故,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1、学校把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尤其是骑自行车学生和乘坐校车学生的宣传教育工作更应放在首位。制定《骑自行车学生安全管理细则》以及《乘校车学生安全管理细则》,同时在开学初由学校德育处组织召开骑自行车学生和乘坐校车学生安全专题会议。
2、通过升旗仪式、主题班会、广播、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3、狠抓路队管理。学校负责人要经常上路检查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并严肃批评教育。各班设立校外监督员,及时向班主任汇报学生在校外的违纪情况,同时对该类同学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
4、学校加强放学时段校门交通安全值班管理,维护校门的交通秩序,确保校门交通通畅。
5、各班班主任要按照学校规定,不定时地对本班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让学生养成良好的交通安全习惯,牢固的'交通安全意识,从而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6、经常性检查学生自行车的车况,尤其是车闸、车锁的检查更为重要。
7、学校明确规定,学生不准骑电瓶车和摩托车上学;不准乘坐非法营运车辆。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领导小组成员要高度重视学校交通安全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管理制度,抓好工作落实。
2、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教育成果。要加强与家长的沟通联系,共同关注学生交通安全。要不断总结、完善学校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办法,逐步建立长效的交通安全工作机制,确保学生上下学和出行安全。
学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篇五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师生安全观念意识,促进学生学习和掌握交通安全知识,养成交通安全文明习惯,提高安全防护自救能力,治理学校安全隐患,维护学校和谐稳定。
1、全体学生知晓每年的“12月2日”为“全国交通安全日”;
2、师生受到交通安全教育,普遍知晓出行交通安全常识;
3、师生交通安全意识普遍增强,进一步养成交通安全文明习惯,提高交通安全防护自救能力。
遵守交通信号,安全文明出行!
20xx年12月1日——5日
1)值周领导(教师)通过周一升旗仪式,对学生进行以“珍爱生命,安全出行”为主题的交通安全教育。
2)营造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氛围。电子屏滚动播出交通安全宣传语,各班级通过一月一期的板报专栏,办一期以交通法规知识和小学生违反交通法规的种、种不良安全出行行为现象等交通安全内容的宣传教育专栏板报,构建浓烈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氛围,强化交通安全提示、警醒和教育。
3)一、二年级围绕“文明交通我践行“开展实践活动,帮助学生认识和掌握常见出行交通安全标志、信号的意义和作用。
4)各班级围绕“交通法规我知晓“组织开展交通安全主题班(队)会教育活动,组织引导学生学习交通法规,讨论、交流遇到和看见的一些不文明的交通行为,反省、检查自身在上下学或外出中的不文明安全的行为。
5)开展“小手拉大手”宣传活动,将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活动延伸到家庭。
学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篇六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学生上下学乘车安全,积极营造我镇教育和谐发展的良好环境,根据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认真贯彻《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坚持“政府领导、部门配合、规范管理、保障安全”的工作方针,全面加强学生交通安全制度建设和管理,逐步构建职责明确、规范有序的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
镇政府、学校齐抓共管,摸清各校学生实际上下学情况底子,以“依托公交、家长接送、学生步行”为原则,积极宣传,防止“黑车”,做好我镇学生上下学安全工作。
积极解决学生上下学的实际困难,积极联系有关部门共同努力,力争在两年内学生上下学无后顾之忧。
学生交通安全保障工程实施时间为20xx年10月至20xx年12月。实施对象为:难以保障就近入学且不能依托公共交通上下学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其中以小学生为优先解决对象。条件原则上为学校所在地与村委会所在地3公里以上。
为全面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接送学生车辆安全营运,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和单位的监管职责。
镇安监站:指导、协调、检查、督促落实学生交通安全工作,建立健全中小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责任制、工作督查制和责任追究制;积极改善本行政区域的道路交通条件,保证车辆行驶安全顺畅;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学生分布情况制定学生接送车行驶线路和学生候车点建设调整方案;积极协助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交通部门、学校查处学生乘坐车辆超载现象,积极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提高辖区内居民的交通法规观念,切实做好学校周边环境的综合整治工作。
村头镇中心学校:负责抓好学生乘车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要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课程教学计划,提高学生自我防范能力;严格把握学生乘车条件,做好学生乘车的组织工作;与提供接送车服务的营运公司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及时做好乘车学生数和学生分布情况等信息的汇总、上报工作,建立健全学生接送安全工作台账。
(一)保障学生就近入学或在寄宿制学校入学,减少交通风险。要妥善处理小学布局调整与就近入学的关系,坚持寄宿制学校建设和低年级学生就近入学并举,对于无法实现接送的'偏远地区学生,应通过寄宿的办法解决上下学的交通问题。
(二)积极推进校车工程。对确实难以保障就近入学的有关行政村,镇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按照实事求是、积极推进的原则,建立校车制度。可依托专业道路客运企业,成立学生校车运营公司,也可吸收依法取得校车服务资质的社会力量参与运营。要确保学生接送车辆符合校车安全技术标准。
(三)进一步规范学生接送车管理工作。严格准入制度,把好审核关、源头关、行驶关、监督关、教育关的“五关”责任机制,做到定人、定车、定座、定时、定点、定线路的“六定”要求。密切防范、杜绝“黑车”接送学生现象。
(四)摸清底子,重点整治。镇政府和学校一起对全镇学生乘车情况进行全面摸排,找出要解决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解决。下面是全镇中小学的学生上下学情况统计表。
从调查情况看,尤其是村头初中住宿学生星期五放学和芳林小学的士谷、小溪边学生上下学问题,由于公司公交车运力不足,特别是星期五下午放学,初中学生乘车严重超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针对这一问题,镇政府与学校一起将采取以下几点措施:
2、与家长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和增强家长的责任感;
4、与利群客运公司协商,村头初中住宿学生星期五放学回家时,增加班车帮助解决。
5、协同有关部门坚决查处无证驾驶、无证营运的“黑车”,减少学生安全风险。
学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篇七
为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深入推进“平安泥溪”创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全、畅通、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近期,泥溪镇扎实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通过村村通大喇叭、led显示屏、横幅标语、手机短信、微信朋友圈等方式发布交通出行安全知识,提高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道路协管员在学生上放学期间开展交通疏导,向学生发放宣传资料,通过“小手拉大手”,向家长宣传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注意事项以及酒后驾驶、乘坐超员车等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后果和危害。抓住路面巡逻检查、文明交通劝导、查纠交通违法等时机,对违法的驾驶人开展点对点、面对面的交通安全宣传,向广大驾驶人及乘客宣传交通法规,真正达到惩教结合目的。
各村充分发挥路长制作用,深入排查农村道路存在的安全隐患,对路面、路肩存在安全隐患或安全警示标识缺损的地方做好登记,并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重新制作安装警示标牌,保证广大群众出行安全。针对山区农村道路弯多路窄坡陡等特点,镇公路站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对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多发、易发等危险路段的排查和整治工作,不断提高道路通行能力。
各村交通劝导员定期在重要路口进行交通劝导,同时,该镇联合公安交警等部门重点打击电动三轮车、电动汽车、手扶拖拉机、大型货车等交通主体存在的违规载人、无证驾驶、未投保、未年检、超重超载等情况,杜绝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学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篇八
为切实加强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减少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3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农村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并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统筹发展和安全两大主题,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向纵深发展,对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打击突出违法行为,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坚决遏制农村地区交通事故多发势头,确保20xx年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较20xx年明显下降,为加快建设新阶段现代化“高特美强”新固镇提供良好的安全保障。
(一)强化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整改。各乡镇政府、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服务中心、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县重点工程中心、县城市管理局、蚌埠铜陵现代产业园、县经济开发区、蚌固一级公路公司等相关单位要按照道路分级分类管理的原则,结合公安机关提供的近三年来交通事故情况,对所管辖的道路(含堤坝道路、桥梁等)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要精心组织、扎实开展,确保全面排查、梳理出存在的各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重点是临水临沟临塘、急弯陡坡等路段的路侧防护、国省道穿村过镇路段及平交路口交通安全设施缺失等隐患。对正在修建或修建完毕尚未正式交付使用或虽已通车但尚未正式移交的道路,由道路建设单位负责排查与整改。对存在管理争议的道路,于1月12日前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排查与整改主体。排查此工作自即日起立即开展,至1月25号前全部完成。按照“谁主管、谁排查、谁整改”的原则,由排查单位针对排查的隐患,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或建议。排查情况及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分别于1月15日、1月20日下午下班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对排查出的隐患要认真分析,根据整改难度大小,按照“一般隐患、较大隐患、重大隐患”进行登记造册,实施分类整改。要制订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完成时限。隐患整改原则上在3月底前完成,要强力推进、挂图作战、倒排工期、确保完成,切实按时整改到位。对于困难较大,短期不能完成整改的,要及时采取临时性管控措施。国道、省道要按相关规范全部安装路侧护栏;对非机动车、行人通行或横穿较多的路段,具备条件的应增设机非隔离等物理隔离设施;对20xx年以来发生过一次死亡2人以上的交通事故或因交通事故导致死亡人数累计超过3人的平交路口,整改措施要落实警告标志、道路标线、减速带、警示桩、交通信号灯(含闪光警告信号灯)“五必上”;对20xx年以来发生过冲出路面翻坠导致亡人交通事故的临水临沟临塘、急弯陡坡等路侧险要路段,整改措施要落实警告标志、减速带、路侧护栏“三必上”,其他县道、乡道、村道可参照《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防治手册》,结合路侧水体条件、边沟深度等具体情况设置路侧防护设施,对于基础条件极差、短期内不能增加护栏的,要临时性设置警示桩、堆土砌石等拦挡警示设施,加强引导提示。水利部门在实施路边沟、渠等水利施工时,要同时完善路侧防护,严防产生新的隐患。
整改情况在整改全部完成前实行一周一上报,于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通报、督导,对完成的整改组织验收、对账销号。
1.全面加强电动三(四)轮车整治。抓好源头管控。自即日起至1月31日,县市场监管局要对我县电动三(四)轮车生产厂商及经营户开展一次全面检查,对违反规定生产、销售的坚决予以处罚和取缔,检查及处罚情况实行一周一上报,于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建立长态机制,强化电动三(四)轮车生产、销售等环节的监督管理,严防不合标电动三(四)轮车经我县流入市场。县交通运输局要加快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工作,合理规划路线,最大限度方便学生上、放学搭乘公交车。各乡镇政府要积极配合交管部门开展电动自行车的上牌办证工作,全力做到能上尽上。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城市管理局等单位要加大执法力度,严查电动车闯红灯、私自改装、逆行、违法载人、非法营运、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上述单位查处情况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2.整治农村地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县交通运输局要加大对货车超限、拼车、包车、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县公安局要结合辖区农村地区道路的交通特点,科学安排勤务,对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保持“零容忍”,结合我县农村地区出行的实际,进一步扩大酒驾、无证驾驶、“两违”等重点违法行为查处向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延伸、向午后凌晨时段延伸。要强化对春运期间农民工返乡拼车、包车的管控,严查超员、超速、无证、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充分发挥交警执法站和辖区派出所“一村一警”作用,加大查处、纠违力度,提升执法效能,形成有效震慑。上述单位工作开展情况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3.紧抓务工务农群众出行安全。各乡镇政府、蚌埠铜陵现代产业园、县经济开发区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持续开展农村群众出行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重点关注劳动密集型企业、零星务工及“潮汐打工”人员,摸清辖区企业员工上下班通勤、农村群众就近务工出行交通方式、人员数量等信息底数,按县道交联的规定落实工作措施并建立台账。要落实包保责任制,加大抽查、检查力度,发现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及时整改,涉及违法、犯罪的及时通知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进行查处。排查情况及相关措施于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4.抓好运输企业的源头管理。县交通运输局自即日起至本月底,要对全县“两客一危一货”及出租车企业、农班线客运车辆开展一次全面检查,督促企业及时维护保养存在隐患的农班线车辆,确保车辆不带“病”上路行驶、驾驶人不带“病”上车。要对动态监控制度未落实、安全教育不到位等问题紧盯不放,强力推进整改,切实堵塞源头安全漏洞。要建立、落实长效机制,坚持日常巡视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切实夯实企业主体责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我县道路运输企业源头隐患“清零”,筑牢道路交通安全的第一道防线。检查及整改情况于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5.加强拖拉机等农用车辆、机械的监管。县农业农村局要切实加强对我县拖拉机等农用车辆、机械安全监管,开展全面排查。要认真谋划,制订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动登记上牌、发放驾驶证工作。要切实加大对道路外拖拉机等农用车辆、机械无牌无证行驶的处罚力度,最大限度减少以上车辆上道路行驶。要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夯实基础、强化处罚,不断推动此项工作持续开展,确保取得实效。具体措施及工作开展情况于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6.联合开展农村地区骑路市场、占道经营、骑路办理红白喜事等行为的整治。各乡镇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参与,针对本辖区国省干线及农村地区道路沿线“骑路市场”,尽快采取清理取缔等整顿措施。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及时设置临时性防范措施,必要时可上报公安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实施临时交通管控,确保交通安全。要按照县道交联下发的《关于建立骑路市场安全隐患治理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整顿治理的长效机制。具体措施及工作开展情况于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五大队、县城市管理局要各司其职,加大对占道经营的打击。其中公安机关重点处罚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的行为;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五大队、县交通运输局重点查处在道路之外、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等占道经营行为;县城市管理局重点处理职责范围内的流动摊点经营行为。要适时开展联合执法,齐抓共管,消除占道经营导致的道路安全隐患。上述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乡镇政府要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农村地区挤占道路办理红白喜事、群众在道路聚集的隐患,制订工作措施、处置流程,落实各村(居)的包保责任制,充分发挥各村(居)等基层组织力量及兼职劝导员的作用,安排村居密切关注、及时予以劝导和处置。对不听制止的要及时通报公安机关介入处理,消除占道引发的风险隐患。各乡镇的包保方案、包保责任人及工作措施等材料于1月15日上午下班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全面抓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宣传内容包括交通法律法规、交通安全常识、安全出行提示、典型案例警示、电动三(四)轮车整治的相关规定等。各部门都要结合自己的职责,积极开展宣传工作。其中:县教体局要立即在学校集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同时针对部分家长(尤其是老年人)驾驶电动三(四)轮车接送学生的情况,通过签订《倡议书》等形式,教育、引导家长及学生不使用、不乘坐,最大限度消除这一隐患;县融媒体中心要加强对此次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并通过现场报导等形式,扩大群众对此次整治工作的知晓度,引导广大群众积极配合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县公安局要利用“一村一警”平台,安排包村民警进村入户进行宣传;组织派出所充分利用小喇叭、宣传板等多种形式,深入辖区开展滚动式宣传;各乡镇政府要组织各村(居)利用农村大喇叭、微信群、宣传单、宣传板、横幅、上门劝导等多种手段开展宣传,提高群众遵守交通规则安全出行的意识,尤其是劝导老年人不驾驶电动车违规载人,引导群众自觉抵制不合标的电动三(四)轮车,不销售、不购买、不驾驶、不乘坐。要发挥好行政村(居)“一栏一标语”、红白喜事等宣传作用,进一步强化“两站两员一长”、村级兼职劝导员工作机制的落实,结合农村集中用工、出行的情况,集中开展严禁农用车、货车、三轮车违法载人的安全提示,营造精准覆盖的立体化宣传声势。每个村(居)委会门前至少要有一块宣传板,每个村(居)每周至少播放一次交通安全常识,主要道路出入口至少要有一条宣传提示;县市场监管局要做好对电动三(四)轮车生产厂家及经营商户的宣传引导,不生产、不销售非标产品;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大对农用车辆、机械使用单位和驾驶人的宣传引导,及时上牌办证、车辆及机械不违上路、不违规载人;县交通运输局要加大对“两违一货一客”及出租车企业的宣传教育,引导驾驶人严守交通规则、切实遵守使用安全带的规定,安全文明出行;蚌埠铜陵现代产业园、县经济开发区要针对辖区集中用工企业,加大对员工出行安全的宣传引导,消除因拼车、包车、超载等原因而导致的事故隐患。以上单位的宣传情况于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迅速行动起来,制定细化工作方案,逐项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分管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坚决防止“上热中温下冷”,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导检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对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重点隐患问题要跟踪督办,层层推动工作措施落实。对动作迟缓、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通报约谈,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不担当、不尽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进行“一事双查”机制,依纪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三)规范执勤执法。切实加强执法教育培训,确保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防因执法不规范、执法方式不当,引发重大事件和舆论炒作。要做好执法人员的执法安全防护工作,配齐配足安全防护和疫情防护装备,坚决避免发生伤亡事件。
(四)加强信息报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信息收集、整理、上报工作,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高效。各单位要明确联络员,将名单于1月10日前上报。各单位按方案要求上报信息,重要情况随时上报,20xx年3月底前报送工作总结。报送地址:县交管大队三楼法宣室(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xxx,邮箱:xxx@。
学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篇九
为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秩序,防范和压降道路交通事故,稳定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态势,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市政府统一部署,特提出20xx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意见如下:
以党的xx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准确把握“十二五”时期发展主题,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促转型、惠民生、保稳定”大局,以“事故少、秩序好、道路交通畅通和谐”为目标,进一步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深入开展“平安畅通县区”创建和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完善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努力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控能力,全力预防道路交通死亡事故,重点压降重特大恶性事故,确保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不增加,为全市经济建设发展和群众安居乐业创造安全、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一)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改。省级督办危险路段整改率达到100%,市级督办路段整改率达到90%以上,县级督办路段整改率达到85%以上。
(二)车辆、驾驶人源头得到有效管控。对全市“重点驾驶人”和“黑名单”人员管控率达100%;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交通安全责任制,完善运输企业内部安全责任制度和监督机制,交通安全重点单位整改率达100%。
(三)非客运车辆违法运营得到有效遏制。城郊结合部重点道路、农村镇区主干道路以及国省干道沿线无非法客运车辆聚集点,杜绝非客运车辆非法从事校车营运,校车登记及识别标记发放率达100%。
(四)工程运输车辆专项治理得到深化。工程建设施工企业、工程运输企业主体责任更加落实,政府部门安全监管更加有效,驾驶人素质明显提高,道路行车秩序明显好转,涉及工程运输车辆的重大交通事故明显减少。
(五)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治理得到深化。管制区域内外地号牌和无通行证摩托车基本杜绝,农村地区无证无牌摩托车违法上路不高于5%,城区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不高于5%。
(六)交通事故高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群死群伤交通事故明显减少,交通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不超过市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数,不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或有社会影响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一)重点公路:xx国道、xx国道和xx省道、xx省道等国省干道,高速公路,农村道路。
(二)重点路段:20xx年以来发生特大交通事故和重大交通事故多发的路段;交通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不全的危险路段、危险桥梁、沿河高路基路段以及宽路窄桥、人车流量密集的专业市场、农村节场、马路市场路段。
(三)重点单位:20xx年以来发生特大交通事故或3起重大交通事故负同等责任以上的车辆单位和市、县级重点单位。
(四)重点车辆:从事公路专业客货运和危险品运输的车辆,学校接送车辆,交通事故多发、影响交通秩序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机动三轮车和工程运输车辆。
(五)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公路上的客、货车超载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车、占道行驶,报废车辆、非法拼装改装车辆上路行驶;农村道路上农用运输车、机动三轮车、拖拉机、各类摩托车无证无牌上路、非法违章载客等;城区的机动车闯信号、逆向行驶、乱停乱放、争道抢行等;高速公路上的违章停车、超速行驶、随意停车上下客等;公路上的各种违章搭建、占道经营、打谷晒场、马路市场等。
(一)全面推进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机制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交通安全源头管理工作机制,严格把好“四个关”(把好驾驶人和机动车辆营运资质和安全设施关,安全隐患整改落实关,校车安全管理关,拖拉机、农用车安全管理关),形成职能互补、齐抓共管的交通安全源头管理社会化联动格局。进一步完善交通安全管理“主体在县、管理在镇、延伸到村”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新模式,推进交通安全示范乡镇、企业、学校和公路“四项示范”创建,确保年度创建工作达标。
(二)创新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模式。完善交通管理社会化网络,统筹协调和组织落实各地各部门交通安全管理、宣传教育、隐患整改和考核督查等相关工作。以全市安全生产考核为抓手,推开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交通安全管理责任机制;在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架构下,推动逐级建立市、县(区)、镇各级交通安全机构,将交通安全管理责任进一步细化落实到辖区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公安部门要继续实施城乡社区警务战略,做强做大社区交通安全工作站、驾协服务站和交通警务室,不断提高社区交通管理服务水平。
(三)强化车辆驾驶人源头监管措施。进一步完善交通安全源头分级管理运作机制,建立车辆、驾驶人源头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和监管工作评价制度。交通、公安等部门全面加强驾校、培训班和教练员队伍的管理,严把驾驶员考试关和发证关。严格落实交通违法计满12分驾驶人学习考试制度、“黑名单”制度、“荣誉驾驶人”制度,建立重点车辆、驾驶人交通违法定期通报制度;交通、农机、公安等部门加大农村地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及拖拉机源头监管力度。
(四)进一步整顿专业运输企业。针对“三铁”等重点工程集中开工建设的实际,交通、公安、建设等部门要以工程车辆运输单位为重点,对全市运输企业和驾驶队伍进行规范管理,加强重点单位和驾驶人的监管。同时,进一步落实客运、危险品运输等重点单位的监管责任,对发生重特大责任事故的单位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原因,责成有关部门严肃纪律,追究责任人责任。建立运输企业驾驶人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情况抄告制度,定期向企业及其主管部门通报情况,对问题突出的重点单位进行挂牌整改。
(五)坚持抓好工程运输车辆整治。按照《无锡市工程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城管、建设、公安、交通等部门密切配合,进一步做好城市综合体建设、地铁建设等重大建设项目的服务保障工作,督促工程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做好源头管理工作。鼓励和指导工程运输企业做大做强,对外地车辆及驾驶员实行转入制度,严格落实工程运输车准运、准行机制,进一步加强路面管控力度,深入推进工程车整治常态化管理,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努力规范行车秩序。
(六)大力开展重点交通违法整治。公安交巡警部门继续强化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超速行驶和高速公路占用应急车道等重点交通违法,以及工程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等重点车辆的整治,重点突出违反标志标线等交通违法行为及死亡事故高发的摩托车和非机动车(包括电动自行车)、行人交通违法整治等工作。
(七)切实抓好重点区域的交通环境整治。公安交巡警、交通、城管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大力整治市场周边地区、货运物流中心区域的停车秩序,强化重点路段占道设摊、以车设摊等行为的清理取缔;市(县)和农村地区切实加强镇中心区交通秩序管理,严格查处摩的、残的等“五小车”整治,进一步优化城乡道路交通环境。
(八)全面加强高速公路安全管控。深化平安畅通高速和“文明平安服务区”创建活动,持续开展高速公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严格查处超速、超载、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等高速公路重点交通违法。严格落实恶劣天气高速公路各项管理工作措施,健全完善分级管制的预警机制、指挥协调机制和责任倒查机制;建立市级统一指挥调度平台,完善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机制,加快高速公路急救点建设;健全完善由交巡警、路政和经营管理单位等参加的高速公路安全联席会议制度,落实道路施工安全监管、隐患排查整改责任,在重点路段安装引导提示系统,确保高速公路运行安全。
(九)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健全完善各类道路交通安全硬件设施;严格落实新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规划、建设、投入使用“三同步”制度,杜绝交通安全设施不到位的道路开通启用,结合全省公路交通事故综合预防示范工程创建,建成一批交通安全设施规范的示范路、样板路;全力推进“感知中国”智能交通物联网示范点建设,力争将惠山交通指挥分中心建设成智能交通物联网示范控制中心。
(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进一步推进交通事故预防示范工程,各级政府和交通、建设等职能部门要会同公安交管部门分别对国道、省道、市(区)道路和农村道路进行实地勘查,进一步梳理存在安全隐患的点段,分类登记,对排查出的隐患制定治理计划。通过隐患的整改进一步改善道路通行条件,杜绝发生因隐患未整改而酿成的重特大恶性交通事故。
(十一)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在我市的深入实施,切实加强专业车辆单位、专业驾驶人等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推动各部门各单位落实交通安全教育主体责任。各市(县)区政府牵头、文明办、综治办、安监局等相关部门衔接,积极依托媒体网络等宣传阵地,开展广泛有效的交通安全宣传,加强舆情的控制和引导,营造和谐的交通管理社会氛围;把交通安全工作纳入综合治理、文明创建和安全生产的考核内容,进一步深化开展文明交通示范路和示范路口创建活动,继续制定开展志愿者文明交通协勤活动,发展壮大文明交通志愿者队伍。
(一)完善机制,加强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履行交通安全法定责任,要把改善道路交通环境,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内容,切实加强对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督查。要通过各级交通安全联席会议的规范运作,牢牢掌握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现场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二)加强配合,形成合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从路面管理到源头管控、从车辆单位到参与者个人,涉及许多环节和多个部门,只有各单位、各部门管理形成合力,才能实现工作效能的最大化。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公安、交通、城管、建设、农机、宣传等部门要认真履职,加强配合,教育部门要在抓好中小学生宣传教育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学生接送车辆的管理。
(三)加强检查,强化考核。各地要将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作为“十二五”开局之年的“平安无锡”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落实责任,强化考核。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安监部门,要按照省、市两级政府的要求,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监督检查,及时总结各地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对进展不快、工作不力的地方和单位要予以通报,以期取得预期工作目标。
(四)加强研判,定期报告。每季度(4月、7月、10月、12月的20日前)向市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整顿工作进展情况、安全情况、工作措施、经验做法和存在的问题,重大行动要及时报告,整个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总结于12月10日前上报。
学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篇十
为加强连州镇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镇人民群众安全意识。1月9日上午,连州镇联合市交警中队、镇郊派出所、镇、村(居)单位到连州镇石角圩开展送安全知识下乡、送安全宣传单张到户、送安全法规到驾驶员手中等安全知识普及和宣传活动,在全社会形成不开“三无”车、不乘“三无”车、举报“三无”车的.浓厚氛围。
在石角圩,工作人员一行向当地群众进行宣传教育、并派发宣传单张。提醒群众要增强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同时要求村一级要排查并坚决取缔非法改拼装车辆、报废车辆和无证车辆,严格车辆报废制度,对于已达到报废年限的车辆,一律强制报废,凡因报废、改拼装车辆上路行驶而发生的事故要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及人员的责任;坚决依法查处超速、超载、无证驾车、违章停车以及拖拉机、摩托车、农用车违法载人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严禁非客运车辆从事营运,一旦发现,对车辆进行没收处罚。
学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篇十一
计划也可以是由下级或具体负责人形成的文件,对具体工作进行实施和落实,报上级或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写作要求同上。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某县村级党组织升级晋档经验交流材料**县把村级党组织“升级晋档、科学发展”活动作为统揽农村工作的总抓手,突出农民增收,兼顾新农村建设各个方面,采取目标牵动、增收促动、示范带动、载体推动,强力推进村级党组织升级晋档科学发展。摸清底子、目标牵动。该县组织干部逐村调查摸底,摸清全县每个村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党建工作等综合情况,按照考核评价标准,分级建立档案,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和升级晋档规划,力争到20xx年,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5000元,一、二类村党组织超过全县村级党组织总数的50%,四类村党组织减少到总数的10%以下。同时,按照“县联网、乡建档、村上墙、户明白”的要求,自主开发升级晋档电子信息管理系统,设置工作动态、文件、简报、规划、农户查询、统计查询、数据填报、惠农政策10个板块,录入农户基本信息、增收项目、人均纯收入、农户类型、帮扶责任人等50多项信息,建立县、乡、村、组、户五级农民增收信息数据库。乡镇将反映升级晋档工作的文字、表册、声像、照片等资料分类建立基础档案,各村制作固定升级晋档和产业发展规划,公示牌,在全县形成网、表、卡、册、牌为一体的农民增收档案体系。一户一策、增收促动。积极探索农民增收工作新机制,从一家一户抓起,从具体产业项目抓起,做到摸底调查到户、分级建档到户、增收目标到户、领导包抓到户、结对帮扶到户、考核奖励到户“六到户”。组织干部按照一户一表要求,进村入户摸底调查,摸清农民收入来源,根据农户收入状况,按照年人均纯收入8000元以上为示范户、5000-8000元为殷实户、3000-5000元为温饱户、3000元以下为帮扶户、五保以及痴傻哑户为政策关怀户,分类建立台账,全县多名党员干部和致富能人结对帮扶6.2万困难户,一户一策,帮助农户制定年度增收计划,并发放增收明白卡,落实帮扶人和联系电话,将增收措施细化到产业、到项目、到户、到人。全县农民现金收入同比增长46%。整合资源、示范带动。该县坚持分类指导,规划先行,示范带动、整村推进。按照平川村、丘陵村、山区村不同地域类型和产业特色,确定了村两委班子强、基础情况好、主导产业明晰、区域特色鲜明的五个村作为示范点,按照五丰村“生猪产业支撑型”,余家山村“乡村旅游型”,李河村“工业园区带动型”,江榜村“茶叶产业支撑型”,枣园村“龙头企业带动型”,逐村制定详细规划,召开项目资金现场协调会,整合各类项目资金3600多万元,实施项目主导产业、基础设施、村庄建设等项目290多个,集中力量培育五个水电路讯入户、主导产业突出、村容村貌整洁、乡风民风文明的综合示范村,做到看有现场、查有资料、听有内容、学有经验,树立榜样和标杆。探索创新、载体推动。该县把农村党建工作与农村经济工作有效融合,以堡垒、素质、强基、增收、共建、阳光、阵地、标兵“八大工程”为载体,整体推进村级党组织升级晋档。建立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和优秀人才库,采取内选、外聘、回请、下派等多种形式,选优配强村级领导班子。广泛开展技能培训、学历培训,先后举办村党支部书记、农村女干部、返乡党员等专题培训班8期,培训600余人次。下派干部105人,对25个后进村进行集中整建,解决突出问题130多个,新发展茶叶7000亩,养猪大户1260户,新增个体私营企业820多户。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全县新建成高标准村级活动场所14个、远程教育终端接收点94个,树立党建标兵39个。
为匡正选人用人风气,进一步落实从严管理干部要求,浙江省委组织部下发通知,部署开展基层选人用人突出问题和干部因私出国(境)违规问题专项整治。
基层选人用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将聚焦选人用人导向扶正纠偏不力、干部违规入编和提拔任用、违反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规定等三个重点问题,通过全面自查、梳理分析、立项督查、后续处理、规范提升5个环节开展。
省委组织部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
要切实履行选人用人工作的主体责任和直接责任,建立责任机制,层层传导压力。
要突出问题导向,从严自查自纠,精准查找存在问题,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要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狠抓突出问题整改,着力完善制度机制,推动本地区本单位选人用人工作规范提升。
干部因私出国(境)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将在今年8月底前完成自查工作,检查重点为登记备案人员信息是否做到“应备尽备”、干部因私出入境证件是否做到“应交尽交”、干部因私出国(境)申请是否做到“应审尽审”和干部因私出国(境)违规违纪问题是否做到“应查尽查”。
在个人报告、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省委组织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联合组成专项检查组,对11个设区市(同时抽查2个县市区)和部分省直单位进行集中检查。
专项整治期间,省委组织部将受理干部群众信访举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为加强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根据《xx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通过实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一步完善燃气安全长效机制、责任体系、制度成果和预防体系,扎实推进燃气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严格落实政府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违法经营以及超范围经营等行为,建立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燃气安全预防体系,突出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坚持问题导向、筑牢安全底线,提高安全水平,促进我县燃气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一)全面落实相关法规规范。
1.严格落实法律法规。执行《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xx省燃气管理条例》规定,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工作落实。
2.严格落实标准规范。工程建设质量监督部门严格落实《城镇燃气技术规范》《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要求,严格工程质量标准,严守工程质量底线,坚决杜绝“豆腐渣”工程。
3.严格工程建设程序。住建、规划、审批部门对于新建燃气场站、燃气管线等,严格落实工程建设程序,依法办理立项、规划、施工、竣工验收等手续。按照《xx省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一并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二)细化实化燃气管理体系。
4.推进“双控”机制建设。燃气行业管理部门要按照《燃气企业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价与管控技术标准》《xx县城镇燃气行业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组织燃气企业建立健全“双控”机制,提高企业风险管控水平。
5.开展年度监督检查。燃气行业管理部门要对燃气经营企业开展年度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建章立制、安全运行、企业经营、入户安检、企业服务等情况,公示年度监督检查合格企业、不合格企业名单。
6.完善各级应急体系。严格落实《xx省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燃气行业管理部门应当提请当地政府成立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级应急预案,充实应急力量,提高城镇燃气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三)扎实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7.开展“打非治违”行动。严厉打击燃气企业无证经营、违法经营以及超范围经营等行为,深化全县液化石油气行业整顿和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持续加大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业非法储存、运输、充装、销售等环节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严厉打击液化石油气游商倒灌、掺混二甲醚等行为。
8.强化餐饮场所及大型综合体用气安全管理。重点消除酒店饭店、夜间烧烤、美食街、火锅店、流动商贩等使用不合格燃具、软管老化、未安装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隐患,坚决打击地下密闭空间使用液化气行为,严厉查处充装超期未检、报废钢瓶等问题,坚决防止恶性事故发生。
9.细化完善巡检巡护工作。建立定期巡检制度,加大对第三方施工破坏、违章占压等影响燃气安全行为的巡查巡检力度,检查设备设施运行、维护,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切实保证燃气设施安全运行。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实行挂账督办,确保限期整改到位。对问题整改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将问题线索移交当地政府,严肃问责相关单位及负责人。
(四)做好安全宣传培训。
10.保证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全面开展安全培训,做到燃气行业管理人员、燃气企业从业人员全覆盖,确保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持证上岗。
11.开展燃气“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燃气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开展燃气安全知识进课堂、进社区、进家庭,充分运用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广泛开展各种宣传活动,提高用户安全用气水平。
12.强化安全用气宣传。优化燃气安全知识宣讲方式和方法,将进课堂、进社区、进家庭落到实处,充分发挥报纸、电视台作用。
三、时间安排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5月)。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按照县安委办统一部署,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根据工作职责,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举措,全面部署专项整治工作。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6月至12月)。全面排查燃气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动实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1月至12月)。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推广先进经验、专项攻坚等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推动建立健全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和预防控制体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1月至12月)。深入分析燃气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问题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开展专项整治“回头看”,固化工作成果,完善长效机制,逐项推动落实。
乡镇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成效,查找问题,提出措施建议,每年12月10日前报县安委会。
商务部门按职责分工做好餐饮场所及大型商业综合体用气安全隐患排查;
公安、应急、市场监管、交通运输部门按职责分工做好液化石油气行业隐患排查整治相关工作。
(二)强化督促指导。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深入开展明查暗访、突击检查、交叉互查、随机抽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三)严肃问效问责。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手段,加强督促检査,确保工作实效。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逾期未整治到位的,坚决依法依规予以问责。
(四)强化舆论引导。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报道。加强正向引领和反面警示教育,积极营造浓厚社会舆论氛围。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十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以更完善的源头治理、更严密的责任体系、更严格的监管执法、更有效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更有力的基础保障,健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扎实推进校园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严防各类校园安全事故发生,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确保全市校园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为学生创造良好学习环境。
通过开展三年行动,推动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完善落实从根本上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全面加强校园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校车及道路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防控安全、校舍安全管理及特种设备使用、校园“三防”建设、校园安全宣传教育,扎实推进校园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1.加强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深化和巩固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的成果,重点围绕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防火分隔不到位、疏散通道不畅通、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等方面开展全面排查,分类列出清单台账,明确整改措施、单位和时限,坚决抓好整改落实。对一些学校建筑未设置消火栓、消防栓无法供水等历史遗留问题,要加强统筹,集中治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加强“生命通道”清理整治。加强消防通道管理,按要求设置标志标线及警示标牌,全面清理整治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问题,保障消防通道畅通。加强对教学楼、学生宿舍、办公楼等疏散通道的排查,及时对锁闭教室后门、封堵楼门、疏散通道不符合要求、防火门闭合不严等问题开展整治,保障安全出口、应急照明、逃生指示等标志设施完好。在校园内显著位置张贴疏散示意图,开展经常性疏散逃生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快速有序疏散师生。
3.加强消防安全日常管理。推进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打造消防安全示范校。完善消防安全日常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加强对消防设施器材的检查和维护,及时补充完善,定期对消火栓、火灾自动报警设备进行功能测试,使之始终保持良好状态。加强学校应急灭火力量和微型消防站建设,提高学校应对火灾的能力。
4.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台账。对学校各类易燃易爆、剧毒、易制毒制爆等危险化学品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危险化学品“一图一表”,完善危险化学品管理台账,动态精准掌握学校存放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数量、存储场所、使用途径和责任人等信息,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各类危险化学品购买、储存、使用、运输和废弃处置等环节安全风险进行认真分析评估,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档案。
5.强化危险化学品全过程风险管控。健全学校、院系、实验室三级管理责任体系,明确重点监控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分类跟踪监管,细化到岗,落实到人。全面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采购、验收、登记、入库、保管、领取、使用、回收、废弃物处置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完善定期检查、风险评估、教育培训、应急处置等安全制度,建立全过程管理体系,促进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化、常态化落实。加强实验室、实训车间、危险化学品仓库等重点危化品区域的管理,严格按标准配齐配全消防、监控、预警等安全设施及个人防护器材,加强教学实验活动和危险化学品全过程监管,使危险化学品整个使用周期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6.完善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对进入实验室和参与危险化学品教学、科研实验活动的师生必须进行安全技能和操作规范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加强实验室和危险化学品管理人员培训,切实掌握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安全规范和相关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把实验室和危险化学品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作为安全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发生实验室和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要倒查安全教育培训责任。
7.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校车准入制度,校车运营公司和配备校车的学校要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完善车辆定位监控和应急设施,加强对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的教育管理,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对未发放校车标牌、逾期未检验的校车,一律停止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许可的校车驾驶人一律不得驾驶校车。完善校车维护保养制度,每天对校车安全状况进行检查,防止校车带“病”上路。完善学生交接与安全乘车管理制度,每辆校车必须配备随车照管人员,做好学生候车、乘车、交接三段式管理。建立校车安全监督举报制度,向社会群众和学生家长公布举报电话。依法严厉查处校车无牌照运营、酒后驾车、超员超速、疲劳驾驶、带故障出车、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加强对校车运营线路的排查,发现视距不良、有安全故障的路段要及时修复,确保校车线路安全畅通。
8.加强校园内车辆安全管理。完善校园内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对校园内行车路线、速度和停车位置作出严格、明确的规定,切实加大校园内车辆管理力度。采取人车分离、错时进出、分门进出、上下学高峰期严禁车辆进出等方法,进一步规范校园内车辆管理秩序,避免人车交叉而发生意外。严禁快递、外卖、食堂及超市物资运送等外来车辆随意进入校园,必须进入的要加强检查和登记,规范进出路线、车速和时间,必要时要全程进行监管。在学校门口设置硬质防冲撞设施,坚决防止外来车辆冲撞校园案件发生。
9.加强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大力发展公共交通,为学生出行提供保障。加强学生上下学高峰期的交通疏导,划定临时停车位,综合治理学校门前停车难、交通拥堵等方面的问题。在校园门口道路设置必要的交通警示标志和减速设施,及时查处校园周边车辆非法停车、违法鸣号和不礼让行人等交通违法行为,维护校园周边良好交通秩序。集中清理整治使用三轮摩托车、电动车、农用车等没有安全保障车辆接送学生的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行为。
10.加强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国旗下活动、主题班(队)会、安全宣传讲座等形式,组织广大师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教育师生遵守交通规则,提高文明乘车及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做文明有礼吴忠人。
(四)推进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防控安全专项整治。
11.加强校园内食品安全管理。各学校,尤其是寄宿制学校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健全完善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切实落实食品安全管理措施,确保学校食品采购、加工、出售、贮存等关键环节安全可控。要严把原材料进口关,落实好索票索证、食品留样、领导陪餐、食堂消毒、食堂卫生管理、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及操作规范等相关制度。对存在操作不规范的单位食堂,责令其立即进行整改,对拒不整改者,将进行停业整顿。
12.加强校园周边食品等安全综合治理。积极联合相关部门定期检查校园及周边超市、小卖部,对其从事非法经营活动和无证照摊点,以及出售过期食品和“三无”食品等行为,要及时报告相关部门进行查处,确保校园及周边安全稳定。
13.加强学校卫生室建设。要不断加强学校卫生室建设,完善配套设施,通过购买服务、聘请专兼职保健人员等形式,充实学校医疗卫生条件。同时,各单位要积极与社区对接,完善“医教结合”共同体建设。
14.加强传染病防控治理。要做好传染病预防工作,强化相关人员预防传染病知识培训,制定、细化住宿、教室、餐厅防控方案,做好必要物资储备。建立健全学校教职工和学生健康报告制度,严格执行晨午检及缺勤报告制度,及时发现并报告有传染病症状的学生患者,做好公共卫生,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对学生进行集体活动的教室、宿舍、餐厅等场所,要定期开窗通风、消毒,预防传染病的发生。
(五)推进校舍安全管理、特种设备使用及校园周边安全专项整治。
15.加强学校校舍内部安全管理。要定期对办公室、教室、宿舍等内部进行安全检查,尤其是寄宿制学校,要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治理,对因人为“私拉乱放”造成的安全隐患,对责任人进行安全教育,避免出现安全事故。
16.加强对学校校舍外围安全检查。要对校舍的外围墙体、门窗、屋顶、车棚等进行安全检查,并对检查记录进行存档,发现裂缝、倾斜、损坏、脱离等现象时,要及时上报和维修,防止危险情况的发生。
17.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排查。要不定期对学校的特种设备、电梯(食梯)、体育器材及游乐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和安全评估,坚决杜绝因检查不彻底而引发的安全事故。
18.加强学校周边安全治理。各学校要及时向相关单位反馈本校周边存在的突出问题,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专项整治,切实维护校园周边良好的治安、交通秩序,保证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六)推进校园“三防”建设安全专项整治。
19.加强人防建设标准。一是保安员配备。各学校可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严格按照标准和比例配齐配强经岗前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的保安员。学校自聘保安员必须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备案,必须是经有资质的保安培训学校培训、公安机关考试合格,取得保安员证后方可上岗。学校保安员年龄一般不得超过50周岁,对年龄偏大、身体状况和精神状态难以满足学校保卫工作需要或是不服从学校管理的保安员,要及时进行清退。二是加强岗位职责要求。保安员、门卫、安全保卫人员应当熟悉学校安全管理、治安保卫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标准和规章制度,熟悉掌握学校及周边治安特点及校园安全防范工作重点。值勤时应按有关规定着保安服或佩戴学校保卫人员标识,不得着仿制警服;在上、下学高峰期或校门外执勤必须配备“8小件”。三是完善“护学岗”和“高峰勤务”机制。各公安机关要结合推进“智慧街面巡防建设项目”不断优化并完善学校上、下学重点时段和校园周边重要路段“高峰勤务”机制,加强以公安民警为主导,协辅警、学校保卫干部、保安员、教职员工和群防群治力量共同参与的常态化“护学岗”建设,共同维护校园周边治安秩序、道路交通秩序。
20.物防建设标准。一是校园围墙。中小学、幼儿园应当设置高度不低于2米的围墙或其他实体屏障,实行封闭式管理,2020年底前全市中小学、城市幼儿园封闭式管理达到100%,2021年底前,城镇幼儿园封闭化管理达到100%,2022年底前,全部幼儿园封闭化管理达到100%。二是安全区域。各级公安机关要指导学校在校园门口50-200米范围内设立安全区域,要因地制宜设置家长等候区、临时停车区,在学校门前道路施划减速带、人行横道和交通信号灯、禁止停车等标识标线。三是人车分离。各学校、幼儿园有两个通道的,分别设置车辆进出口通道和人行通道,严格实行人车分离原则。只有一个通道的,要加强通道安全管理,在上下学高峰时段要确保学生安全,禁止车辆出入。四是防护器材。学校门卫值班室应当按执勤人数配备“8小件”防卫器械和通讯设备,防暴头盔(1顶/人)、防护盾牌(1副/人)、防刺背心(1套/人)、防割手套(1副/人)、橡胶警棍(1支/人)、强光电筒(1支/人)、自卫喷雾剂(1支/人)、安全钢叉2套,并建立使用保管制度。
21.技防建设标准。一是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各学校、幼儿园要加强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对覆盖不全、性能老化、图像不清的监控设备要及时升级改造和维护保养,确保始终良好运行并与公安机关联网。应在大门口设置视频图像采集装置,采集及回放视频图像应能确保特别是夜间清楚辨别进出人员的体貌特征和进出车辆的车牌号。视频监控图像采集保存时间应不少于30天,属于反恐重点目标的学校视频图像信息保存时间不得少于90天。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出现故障时,应在24小时内恢复功能,期间应采取有效应急防范措施。二是一键式紧急报警装置。学校、公办幼儿园、规模较大的民营幼儿园门卫值班室要设置一键式紧急报警装置,并与110接报警中心联网。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储存室、财务室、实验室等重要场所要安装入侵报警装置。
(七)推进校园安全宣传教育常态化。
22.加强心理健康教育。要切实关注学生身心和谐健康发展,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要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积极做好问题学生心理疏通和干预,形成心理健康教育的长效机制。发现学生情绪波动,要及时沟通,有效疏导,有效预防因心理问题而引发的安全事故。
23.加强法制安全教育。要深入推进安全教育课程化、体系化建设,将安全教育与法治教育有机融合,通过案例加强警示教育,明确法律底线,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学生自我防护意识和自救能力,主动远离危险。
24.加强中小学生欺凌和校园暴力专项治理。在教学中适当增加反欺凌与暴力、性侵等内容,引导学生对暴力事件特点规律的分析和研究,畅通反映渠道,及时收集线索,对可能发生的校园欺凌和暴力行为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搭建家校联系平台,密切家校联系,共同防范欺凌事件和暴力发生。同时,禁止学生携带管制刀具进入校园,禁止学生携带手机进入校园,禁止学生打架斗殴,参与色情、暴力等网络游戏,防范危害学生安全的网络游戏和app进校园。班级要设立安全员,发现学生存在矛盾、行为怪异、发生冲突时要及时报告并迅速解决;要加强课间巡视,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时要及时制止。
25.加强防灾减灾及防溺水等安全教育。要充分利用全国防灾减灾日、全国防灾减灾宣传周,学习防灾减灾知识,观看防灾减灾影视作品、开展校园防踩踏等各种应急演练,推进防灾减灾及安全知识进学校、进课堂,切实提高师生避险自救互救能力。要加强防溺水等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国旗下活动、主题班(队)会、讲座等形式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积极下发致家长一封信,告诫家长切实履行起监护人的责任,做好安全监管工作,同时各单位要在学校做好安全宣传工作。
从2020年4月到2022年12月,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4月)。按照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吴忠市安委会的总体安排,部署启动校园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依据方案,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
(二)排查整治(2020年5月至12月)。组织各地各学校全面开展校园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校车及道路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防控安全、校舍安全管理及特种设备使用、校园“三防”建设、校园安全宣传教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力争取得初步实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组织各地各学校动态更新“两个清单”,持续开展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大整治攻坚力度,加强跟踪问效和闭环管理,确保按时整改销案,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教育系统安全工作共性问题和规律找到突出隐患。深挖问题根源,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实施。总结各地各学校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并在全市推广,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吴忠市校园三年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吴忠市教育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县(市、区)教育局局长、市教育局学校工作科负责人为成员的校园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例会,统筹推进校园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健全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总要求,压实教育行政部门监管、学校主体责任,推动学校建立“人人有责、层层负责、各负其责”的全员安全责任体系,健全“明责、知责、履责、问责”的安全责任运行机制,推动校园安全专项整治稳步实施。
(三)强化制度保障。完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师生安全素养。建立校园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公告、监测、预警制度,制定学校安全风险清单。完善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依托宁夏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平台,实现隐患排查、登记、整治、报告、销账闭环管理。构建校园安全部门联动机制,促进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和联合治理,充分调动行业协会、专业企业、师生公众等力量参与,凝聚校园安全治理合力。
(四)提升应急能力。与有关部门、单位建立应急联动机制,根据情势变化适时修订应急预案,严格值班值守和信息报告制度,加强学校应急保障队伍建设及应急物资储备,完善应急管理分级响应制度和程序,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一旦出现险情第一时间有效应对,提升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加强长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保护,依法严厉打击整治非法捕捞等各类危害水生生物资源行为,确保长江流域禁捕取得扎实成效,特制定如下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全面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依法惩戒破坏水生生物资源行为,坚决把“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有关要求落到实处,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发展新格局。
突出重点水域、重点违法犯罪行为、重点对象,落实沿江各省(直辖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联防联动执法合作机制,提升执法能力,加大打击力度,深挖细查长江流域涉嫌非法捕捞违法犯罪案件线索,依法严厉打击整治相关违法犯罪活动,侦破一批严重破坏长江水生生物资源的非法捕捞违法犯罪案件,打掉一批职业化、团伙化的非法捕捞违法犯罪网络,整治一批非法运销捕捞器具、渔获物的窝点,彻底斩断非法捕捞、运输、销售长江野生鱼类的黑色产业链,坚决遏制长江流域非法捕捞违法犯罪活动,为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专项行动由公安部、农业农村部牵头,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国家林草局统一组织。沿江各地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公安、农业农村(渔政)、法院、发展改革、交通运输、水利、市场监管、网信、林草等部门和单位负责具体实施。
(一)行动时间。2020年7月1日—2021年6月30日,行动时间为1年。
(二)行动范围。《农业农村部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农业农村部通告〔2019〕4号)所明确的水生生物保护区、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大型通江湖泊,以及与长江干流、重要支流、大型通江湖泊连通的其他天然水域。
(三)阶段安排。
第一阶段:2020年7月1日—12月31日,重点打击已经实施禁捕水域的非法捕捞违法犯罪活动,重点整治非法运销捕捞器具、渔获物的窝点。
第二阶段:2021年1月1日—4月30日,全面打击长江流域各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活动,全面禁止经营长江野生鱼类。
第三阶段:2021年5月1日—6月30日,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回头看”,总结工作经验,健全长效机制。
(一)全面开展对退捕渔民的走访教育。对退捕渔民逐一上门走访,开展长江流域禁渔政策的法制宣传教育,动员督促其主动上缴捕捞工具,并逐项登记造册、签订承诺书。实行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群众积极举报涉渔违法犯罪线索。
(二)严厉打击非法捕捞作业行为。聚焦重点水域和时段,依法严厉打击查处“电毒炸”、“绝户网”等非法作业方式,非法捕捞和经营利用中华鲟、长江鲟、江豚等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跨区作业和生产性垂钓作业等行为。对查获的非法捕捞案件,要追查历次作业情况、非法渔具来源和渔获物去向。
(三)严肃查处非法捕捞渔具制售行为。聚焦生产厂家、电商平台、渔具销售店铺等市场主体,依法严厉打击制造和销售“电毒炸”工具、非法网具、禁用渔具以及发布相关非法信息等违法行为,取缔电鱼器具等非法渔具制造黑窝点、黑作坊。对查获的非法制售捕捞渔具案件,要追查供货来源、销售渠道和其他涉案线索。
(四)严格禁止非法渔获物交易利用行为。聚焦水产品交易市场、餐饮场所等市场主体,依法依规严厉打击收购、加工、销售、利用非法渔获物等行为。加强禁捕水域周边区域管理,禁止非法渔获物上市交易。加强水产品交易市场、餐饮行业管理,对以“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等为噱头的宣传营销行为,要追溯渔获物来源渠道,不能提供合法来源证明或涉嫌虚假宣传、过度营销、诱导欺诈消费者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集中治理整顿“三无”船舶。集中治理整顿涉渔“三无”船舶和大马力快艇。对查获的“三无”船舶,要完善移交处置流程,设置集中扣船点,依法进行没收、拆解、处置,并追查非法建(改)造的市场主体,通报船舶制造行业管理部门。对非法从事渔业捕捞的船舶,及时通报船籍地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加强属地监督和管理。
(六)多维度惩处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渔业资源和水生生物鉴定及损害评估机制,依法追究违法犯罪行为人的渔业资源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探索实施行业禁入惩戒制度。综合运用法律、经济与政策手段,依法依规完善政策性补贴、退捕安置政策与个人违法违规记录挂钩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本次专项行动是稳定长江禁捕秩序、加强水域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各有关地区和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沿江各省(直辖市)要成立由公安机关、农业农村(渔政)部门牵头,发展改革、交通运输、水利、市场监管、网信、林草等部门和单位参加的联合指挥部,制定实施方案,统筹推进各项执法任务,并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分解任务、传导压力,实现责任全覆盖,确保取得实效。沿江各省(直辖市)要于2020年7月10日前确定指挥部成员、联络员,并将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报送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农业农村部长江办。
(二)加强分工协作,形成联动合力。各有关地区和部门要加强执法监管,扩大监管覆盖面。公安部、农业农村部要商最高人民法院等单位加强法律适用问题研究,推动出台有关规范性文件。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长江流域生态保护相关工作的统筹,及时协调解决相关涉渔问题。农业农村(渔政)部门要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查处非法捕捞作业行为,拆除拆解网围、定置网具等。交通运输部门要配合农业农村(渔政)部门加大对涉渔“三无”船舶的清理整治力度。水利部门要持续清理取缔非法设置的矮围等。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市场监管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查处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的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林草部门要全面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依法查处保护区内相关违法行为。网信部门要加大网络巡查力度,及时清理整治网络涉渔违法信息。各部门发现涉嫌犯罪或涉黑涉恶线索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要对涉嫌犯罪的非法捕捞行为依法立案侦查,对暴力抗法等阻扰相关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进行处理,严厉打击因非法捕捞滋生的船霸、渔霸等涉黑涉恶势力。
(三)加强督导检查,压实工作责任。沿江各省(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行动方案明确责任部门和职责分工,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执法网络;将执法成效纳入市县政府绩效及河长制、湖长制考核体系,制定执法考核办法,并将考核结果与执法单位和人员的奖惩相挂钩,确保执法行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国务院有关部门将按照专项行动的整体安排,加强执法督查和暗访检查,动态通报专项行动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对重大案件挂牌督办,对执法不力、问题突出的地方进行通报批评、问责追责,对在专项行动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完善执法机制,提升执法能力。各有关地区和部门要树立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整体观、全局观,打破部门界限、地域界限,在打击非法捕捞、稳定禁渔秩序上通力合作。各地指挥部要统筹用好各方执法力量,形成水陆执法闭环。在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开展区域间联合执法。推动建立完善联合执法、联合办案、异地协查机制,健全非法渔获物、非法渔具等违法证据鉴定体系,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提升执法效果。专项行动中,各地要查办一批有影响力的大案要案,达到“查办一起、震慑一片”的效果。
(五)积极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有关地区和部门要将专项行动宣传摆在突出位置,与专项行动一起研究、一起布置,同步推进、同步落实。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不断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完善宣传内容,扩大宣传覆盖面。同时注重以案释法,适时组织开展“三无”船舶和非法网具集中销毁活动,强化警示教育作用,营造“不敢捕、不能捕、不想捕”的社会舆论氛围。
(六)强化执法保障,建立长效机制。沿江各地人民政府要将专项执法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做好专项行动期间执法人员的工作、生活保障,落实一线执法人员值勤津补贴制度,维护执法人员的合法权益和执法权威。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要落实好执法队伍的防护设备设施,配齐防护用品,保障执法人员安全和健康。各执法力量要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固定联合执法模式,构建执法长效机制,为长江大保护保驾护航。
本次活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扎实落实上级有关指示、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集中打击和整治学校安全工作中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校安全保障能力。
成员:xx政教主任)(教导主任)(后勤总务主任)各班主任、值周教师、门卫和宿管。
三、重点内容及整治范围。
1.安全保卫:门卫制度的建立、执行及夜查巡逻制度落实情况;学校安保队伍配备情况;学校安保设备购置及物防、技防措施和校园监控设施使用及记录情况;周末及节假日值周教师、门卫安排落实情况;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及相关信息公示情况。
2.校舍安全:查看校园环境治理情况;教室、仪器室、实验室、厕所、师生食堂、师生宿舍的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查看教学楼(教室)、宿舍等四周护坡是否存在裂缝、房顶是否漏水,校园内外排水设施是否顺畅;防汛工作准备情况。
3.交通安全:查看学校交通安全工作应急处置预案;学生上下学秩序及楼道管理情况、教师护送路队及履职情况;学校门口公路减速带、交通警示标志牌设立情况;学生上下学乘坐车辆情况。
4.消防安全:各类仪器室、实验室、功能室、职工灶、水房等重点区域的消防灭火器材配备情况;学校用电线路使用情况;职工灶炉灶使用情况;楼道、楼梯内逃生通道标志及应急照明灯的安装设立情况;学校建筑工地及其临近周边环境区域的安全管理情况。
5.饮食卫生安全:学校食品采购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食堂设备与环境卫生情况;食品贮存加工及留验制度建设、实施情况;从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及体质健康检查情况;学生营养餐储藏、加工、留样情况。
6.周边环境整治:建立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制度情况;学校周边治安秩序是否良好、校园内外有无涉及学生的侵财、伤害案件;校园周边随意摆摊设点情况;防溺水教育落实情况。
7.安全教育:开展各类安全教育活动情况;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法制教育、品德教育、行为规范养成教育开展实施情况;法制副校长及法制辅导员配备履职情况;缺课登记追踪制度落实情况;对毕业年级学生开展暑期安全教育及《暑期学生安全责任书》签订情况。
四、方法步骤。
坚持各处室、各班级自查自纠与学校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联合相关部门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从2016年5月份开始,到9月份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6月份)。学校结合实际制定专项实施方案,迅速动员部署,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长期以来一直未得到整改的隐患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
第二阶段: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7-8月份)。学校要针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抽查,落实一把手负责制,明确监管人员责任,加强督促指导,推动“打非治违”及校园周边安全问题隐患集中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第三阶段: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9月份)。学校要认真准备,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本校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做法和经验进行全面总结,全力做好配合上级部门的督查工作。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学校要成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靠实工作责任。要确保足够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能够实实在在地解决实际问题。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学校要在开展专项行动期间,结合夏安全教育,向家长下发告知书,并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宣传“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及时报道专项行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要进一步畅通学校安全社会监督渠道,切实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引导全体师生及家长积极参与,全力支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3.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学校要坚持以查纠整改问题为重点,着重解决学校安全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全面提高校园安全保障能力。
4.认真总结,及时上报。学校要及时总结专项治理行动取得的成效、经验和教训,努力构建校园安全长效机制。
为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国务院安委会正式印发《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在全国部署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迅速行动起来,专题部署、召开新闻发布会;各地、各部门制定实施方案、细化专题方案、设立领导机构、成立工作专班……三年行动扎实推进。
抓部署明确领导机构。
现阶段,安全生产仍处于爬坡过坎期,各类事故隐患和安全风险交织叠加。加之当前,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相叠加,安全生产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复杂性,更加积极主动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全面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国务院安委会副主任、应急管理部党委书记黄明多次强调。
据悉,《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分2个专题、9个行业领域专项、4个阶段部署此次行动。32个省级政府相继召开本地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各地区党政一把手召开省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政府专题会等,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专题研究,部署本地区相关工作。
“提前谋划、防患未然,细化措施、提升能力。”海南省委书记刘赐贵强调,要坚决扛起安全生产的政治责任,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极端负责的态度,抓实抓细安全风险防范工作,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一抓到底、见底清零。”福建省省长唐登杰强调,坚持六级同步发力、同步推进、同步落实。
“切实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贵州省省长谌贻琴强调。
…………。
动员部署中,一种共识正在形成: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目前,32个省级政府全部成立三年行动领导机构。其中,吉林省实行“双组长”制,由省委书记和省长同时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宁夏等20个地区由政府一把手担任组长。
此外,28个地区已成立或计划成立工作专班,从各部门抽调人员,实行集中办公或相对集中办公。
拓领域密切结合实际。
各地、各部门瞄准地区、行业领域重点,抓责任落实、精准发力。
工业和信息化部、司法部、水利部、国家民航局、国家邮政局等多部门已经印发实施方案;水利部、农业农村部、民政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铁路局、国家邮政局等已经成立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由负责同志任组长,全面加强三年行动组织领导。
此外,中国铁建、中国能建、中国机械工业、中国电子科技、中国医药、中国中化、中国林业、南航集团、中国华电等多家中央企业均突出重点,制定印发整治方案。
河北作为全国第一个印发本省方案的地区,明确将在14个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在全国方案基础上,结合地区实际,增加了冶金、燃气、特种设备、旅游和渔业船舶5个专项整治内容。
北京围绕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3个专题,以及城市建设、城市运行、地下空间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配套完善了信息化管理系统,编制15个行业45个业态的隐患目录,突出专项整治的精准性。
江苏主动扩大专项整治行业领域,结合本省实际,将工业园区等功能区专项整治分为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个专项整治。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举办安全生产专题研究班,组织“书记和市(县、区)长说安全”活动,开展“百团进百万企业”宣讲活动,实现规上、规下企业两个“全覆盖”。
浙江作为海洋大省,且具有小微企业量大面广、特种设备众多的特点,结合工作实际,在专项整治方案中单设了渔业船舶、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和特种设备3个专项,增加了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应急救援数字化建设专题。同时,为各专题、专项均梳理建立了问题、任务、责任“三张清单”,细化量化目标,明确指标、工作、政策、考评四大体系,防止工作推进“落地打滑”。
贵州结合本省突出安全风险,新增建筑工程、特种设备、乡村、旅游安全专项整治。同时,考虑到当地地质灾害多发且易引发耦合事故,该省将三年行动扩展延伸到地质灾害防治领域,印发实施具有贵州特色的“1+2+14”方案体系。
安徽、湖北实现了所有行业领域全覆盖,安徽还提出建设3至5个智能化矿井、建设6200公里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等“安徽任务”。山东、青海将三年行动扩展到20个行业领域……目前,已有28个省份结合本地区实际,增加了专题方案或专项方案。
但一些地区、部门仍存在实施方案还在内部空转的情况,还有等一等、拖一拖的心态。各地、各部门措施有软有硬、质量有高有低,有的照搬照抄、上下一般粗,缺乏锐意进取的拼搏之心。
近日,国务院安委办副主任、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孙华山主持召开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题视频推进会,会议强调,三年行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要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必须要咬定三年为期目标不放松,以久久为功的韧劲坚决打赢专项整治攻坚战,为我国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安全保障。
下一步,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将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力度,结合6月份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考核巡查工作,进一步指导推动各地区专项整治责任和措施落实。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根据国务院、省、市政府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濮阳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要求,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我局制定以下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杜绝较大以上事故。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较大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将风险管控隐患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贯穿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始终,切实管控一批重大风险、消除一批重大隐患、惩治一批违法行为、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建立起以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为基础的长效机制;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一是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活动。集中组织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集中安排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组织安全监管人员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集中组织宣传报道,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宣传工作重点,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在主要媒体开设专题专栏。二是组织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深刻汲取三门峡“7?19”等典型事故教训,以案说法、以案警示、以案促改,组织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我们要结合实际制作事故警示教育片,印制警示教育资料,开展警示教育展览。三是组织开展对话谈心活动。对各个经营用户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对话谈心活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四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河南省实施细则,建立健全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履职档案,实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述职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履职考核和奖励,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巡查、约谈、挂牌督办、重点管理等制度,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五是强化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建设。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加强重大工程和设施安全风险防控,强化规划设计、建设施工、运营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六是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着力提升监测预警能力、监管执法能力、决策指挥能力、应急协同能力、应急保障能力、舆情引导能力。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划和标准导则,提升安全监管队伍专业能力。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常态化机制,加强安全监管人才培养。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一是全面推进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2020年底,主要行业领域双重预防体系建成。2021年底,各行业领域双重预防体系全面建成并有效运行。2022年底,建成省市县有效对接,标准化、智能化共同支撑的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二是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企业建立完善内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督考核制度,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021年底前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三是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坚持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与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相结合,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四是通过社会化市场化机制推动责任落实。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绩效考核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建立健全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自觉接受监督。通过大力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加快建立保险机构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
1、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明确消防安全工作责任;。
2、制定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消防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3、利用宣传专栏宣传消防安全常识;。
4、每季度组织一次消防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
6、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安全教育培训,使机关工作人员、图书馆、文化馆、将军渡纪念馆和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做到“四懂四会”;四懂:懂本岗位生产过程的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扑救方法,懂疏散方法;四会: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四会组织人员逃生。
7、消防器材维修更换计划:定期检查消防器材是否完好,发现损坏及时修理;对于使用过的灭火器及时重装。
2、认真学习执行局消防安全方面的文件。
学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篇十二
近期天气寒冷,气候多变,春运即将展开,北京冬奥会临近,学生流、务工流、返程流叠加,安全风险突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极其严峻。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根据镇政府主要领导指示,决定xx月xx日至xx月xx日在全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为全力遏制事故多发态势,结合三合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成立以镇长艾强为组长,分管领导肖国强为副组长,派出所、应急办、农技中心、规建办、建环中心、三合小学负责人为成员的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应急办,分管领导肖国强兼任办公室主任,派出所所长范臻、应急办主任张智军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百日行动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工作。
彻底治理一批“人车路企”交通安全隐患;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行为;问责曝光一批隐患企业;坚决遏制道路交通事故高发态势,全力减少一般事故,杜绝较大事故,为北京冬奥会、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一)重点车型。“两客一危”、货车、商品砼车、渣土运输车、面包车、变型拖拉机、营转非客车、租赁客车等重点车型。
(二)重点驾驶人。“两客一危”、货运驾驶人。
(三)重点道路。省道、县道、农村道路。
(四)重点企业。客货运输企业、危化品运输企业、商品混凝土搅拌企业、车辆维修企业、汽车租赁企业、建筑工地、渣土倾倒场站。
(五)重点违法。超员、超限、超载、假牌、假证、无牌无证、酒驾、毒驾、“两客一危”及货运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闯禁,拖拉机违法载人及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
(三)巩固提升阶段(4月11日至4月20日):各村(社区),各成员单位要小结前期工作,切实找准弱项、固强补弱、强基固本、建章立制,为筑牢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打好基础。
各村(社区),各责任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和属地监管职责,切实做实做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应急办负责指导、监督、组织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责任,依法查处违规经营、违规生产的企业;联合派出所加大路面执法力度,合理安排勤务,严厉打击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指导、督促辖区六支力量上路、驻站执法,督促劝导站、路长认真履职,切实守好出村、出镇关口;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攻势,营造浓厚氛围。
经发办负责“三客一危”及货运企业、维修企业、租赁企业的源头监管,督促相关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源头上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规建办负责督促新建、改建、扩建道路严格落实“三同时”要求,确保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按要求完成全镇道路的隐患治理,严厉整治非法营运和非法租赁行为,净化全镇运营秩序;对建筑工地、商品混凝土搅拌企业的源头监管,严防源头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的发生,严格落实黑名单制度,严厉惩处渣土运输、搅拌企业违法行为。
建设环保中心负责城镇道路、管网的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清零排查出的道路隐患;负责渣土运输车辆的监管,严厉查处渣土运输车辆的违法行为,落实黑名单制度。
农业服务中心按规定及时将气候预警信息通报各村(社区),督促、指导各单位落实恶劣气候应对措施,减少灾害天气对道路运输造成的影响;加强农用车辆的监管力度,严查农机车辆各类违法行为。
三合小学负责校车的安全管理,加强对校车驾驶人、随车安全员和学生的宣传教育,严防发生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员驾驶校车、校车不按规定路线行驶和超员、超速等违法行为。
派出所负责督促相关单位清零重点驾驶人违法记分,组织重点驾驶员进行培训学习;加大路面执法力度,合理安排勤务,严厉打击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各村(社区)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严格落实辖区道路隐患排查治理,每月开展道路隐患的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进行整改。
1.重点车辆源头隐患排查治理。
(1)“三客一危一货”车辆隐患排查(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公交客运、危化品运输)。
派出所全面清查“三客一危一货”车辆检验、报废及交通违法情况,对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以及3条以上(含)交通违法未处理的,及时上报区公安局、交通局。
(2)校车隐患排查治理。
加强对校车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对无资质的校车、校车驾驶人予以停运和清退,督促学校严格按照规定安排校车随车照管人员,并在学校大门处安排人员对校车是否超员、是否有照管人员、是否系安全带进行监督劝导。
(3)加大对“两非一租”车辆隐患排查治理(营转非大客车、非营运大客车、9座以上租赁客车)。
(4)拖拉机隐患排查治理。
农技中心牵头,按照全国及全市关于变型拖拉机整治要求,对外省籍牌证进行甄别、清理,并按要求逐步完成变型拖拉机的清零工作;督促拖拉机所有人按规定进行拖拉机年度检验。对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责令其立即停止使用和上道路行驶,引导淘汰报废。
2.重点驾驶人隐患排查治理。
派出所牵头,对辖区重点车辆驾驶人逾期未检验、未换证、记满12分未学习、交通事故、酒驾毒驾、精神疾病等情况逐人清理、建档造册、定期更新。对清理出的隐患驾驶人,及时报区公安局、区交通局和运输企业,督促将其调整下车。对醉驾、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驾驶人,依法依规从快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学校要对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安全隐患进行排查。
农技中心要对登记的拖拉机驾驶人逐一摸排,督促未按期检审的拖拉机驾驶人及时检审。
3.重点企业隐患排查治理。
应急办、派出所要联合邮政部门,对辖区相关快递企业和货拉拉等物流企业,加大对辖区快递企业和货拉拉等物流企业的排查,督促其每月清理驾驶员、车辆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对交通违法和事故多发的驾驶人要坚决予以辞退。
4.道路隐患排查治理。
(1)桥梁隧道隐患排查治理。
镇规建办牵头负责桥梁隧道隐患排查治理,发现隐患及时报区交通局。
(2)农村公路隐患排查治理。
各村(社区)全面摸清治理辖区已经建成的农村公路存在护栏缺失等安全隐患;督促施工单位对正在新建、改建的道路要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和临时防护措施,加强警示提示,必要时安排人员值守,引导车辆安全通行。
(3)事故多发路段隐患排查治理。
应急办、派出所牵头对事故多发点路段隐患进行排查,完成对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的治理,对治理工程量大,资金缺口多的隐患,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争取资金支持。
应急办、派出所、农技中心等依据各自职责,针对春节长假、北京冬奥会和重点时段交通出行高峰,突出旅游景区、农村山区、农家乐等人车流集中部位的重点管控,有针对性部署路面勤务,确保节日期间和重点时段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道安办、公巡队、派出所、劝导站、执法小分队、农服中心“六支力量”规范运行、履职作为,切实加强对农村面包车、低速货车、拖拉机、摩托车等农村肇事肇祸突出车型的检查、劝导和提示,组织辖区派出所开展道路交通有奖举报的查处工作,净化农村道路通行环境。
镇应急办、派出所、农技中心每五天开展一次联合执法,严查货车超载、面包车超员、客车超员、摩托车超员等违法行为。
应急办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将近期典型事故传达至每一位驾驶人,确保真正受到警示。充分利用led、村(社区)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大喇叭、劝导站、短信平台等宣传媒介,开展百日行动专项宣传,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四)强化督导检查与责任追究。
各村(社区),各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行动,严格落实各项工作措施,镇应急办将对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进行督查,对落实措施不到位、工作敷衍塞责的单位、个人进行约谈、通报,工作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年终考核。行动期间,凡辖区农村道路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对20xx年村社区安全生产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凡辖区农村道路发生一次死亡1人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年终综合考核扣0.5分。
(五)强化信息报送与应急处置。
各村(社区),各成员单位分在整治行动期间,要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带班、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遇紧急情况、重大信息要第一时间报送至镇应急办(联系人:张智军,联系电话:xxx,电子邮箱: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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