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好的方案应该能够提供清晰的指导和具体的行动步骤。在制定方案时,我们应该注重可行性,尽量避免过于理想化和不切实际的设想。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和借鉴。
星级文明户实施方案篇一
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社会主义荣辱观为指导,以评选“十星级文明户”为载体,通过开展争创“十星级文明户”活动,在广大村民中积极倡导文明、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激发群众创业致富的热情,促进农村文明程度和农民素质的不断提高,增强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的能力,促进向阳村经济社会和谐有序发展。总体目标:深入开展“十星级文明户”争创活动,旨在把广大农民吸引和凝聚到农村的“三个文明”建设中来,通过“十星级文明户”的.争创活动,进一步提高农民素质,发展农地经济、改善农民生产和生活环境,逐步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一体化,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村实际,“十星级文明户”的评选标准如下:
五爱星:爱党,爱社会主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诚实守信,尊老爱幼。无岐视、虐待、遗弃老人、妇女、儿童行为。模范遵守《村民荣辱准则》。
法纪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参加“普法”学习,家庭成员懂法、守法、用法,无偷盗、欺诈、乱占耕地、乱搭建筑及聚众斗殴等违法行为。恪守社会公德和村规民约。义务星:认真履行公民应尽义务,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积极完成劳动义务工,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适龄青年依法服兵役。
科技星:热爱科学,不断增强科技意识。积极参加科技培训,订阅报刊杂志,努力掌握12门实用技术。积极参与产业结构调整,不断提高运用科技致富的能力。致富星:依靠合法经营勤劳致富,年家庭人均收入不低于本村人均收入,家庭生活水平逐年提高。积极帮助周围群众共同致富,成为左邻右舍致富的“领头羊”。
计生星: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计划生育、优生优育。无早婚、早育、未婚先孕、超生现象。积极参加卫生保健知识学习。
新风星:树立良好家风,家庭成员文明礼貌。艰苦奋斗、勤俭持家。移风易俗,婚丧嫁娶不搞大操大办,做到喜事新办、丧事从俭,不重男轻女。崇尚科学,反对封建迷信。
文教星:尊重知识,尊师重教,支持教育事业,学龄儿童无辍学。有健康向上的家庭文化活动,积极参与社会文体活动,不参与黄、赌、毒等丑恶活动。
团结星:家庭和睦,邻里团结。助人为乐、见义勇为。
卫生星:家庭成员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室内整洁卫生,房屋周围无杂草、垃圾、污物,力求门前屋后有绿化。饮用水卫生安全,积极参加改水改厕,按规定建卫生厕所。禽畜圈养。环保意识强,不污染环境。
“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按照合法性、民主性、群众性的原则,运用思想教育为主、正面教育为主、自我教育为主的方式,实行公开、公平、公正评选。具体方法:以农户为基本参评单位,由农户申报初评委初评村民大会评议村委会审核公示报乡镇备案挂牌上星。农户获6星以上(含6星)挂牌,十星内容都达标的为“十星级文明户”。
按照统一部署,分步实施的工作思路,分五个阶段进行。以后每年复查一次,并进行相应的“增星”、“减星”使“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规范化。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召开创建“十星级文明户”动员会,村两委要组织党员干部逐户上门宣传发动,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浓厚的争创氛围。同时,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黑板报、宣传栏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争创的目的、意义、内容、程序及涌现的先进典型。
星级文明户实施方案篇二
文明户、文明家庭、文明之星创建评选活动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实现我校教职工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提高的有效载体。开展好这项活动,有利于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进程,有利于提高教师和职工的综合素质,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要求合我校精神文明建设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国两会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广大教职工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为重点,通过更新管理理念,制定科学合理的星级标准,实施严格的考核和管理,吸引广大教职工积极参加与创建星级文明户活动,从而把我校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内容为:爱党爱国星、遵纪守法星、科技致富星、家庭和睦星、重视教育星、移风易俗星、环保卫生星、助人公德星、民族团结星、优生优育星。具体评选标准为:
1、爱党爱国之星:爱中国共产党,爱伟大的祖国,爱社会主义新农村,爱美丽的家乡。
2、守法之星:遵守村规民约,遵守国家法律、法令、法规;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爱护集体财产和公共设施,家庭成员中无刑事治安案件和民事纠纷,无危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行为。
3、科技富星:依靠科技发展生产,积极学习科普知识,学习科学技术,用科技脱贫致富;要依托本地资源,大力发展短期育肥、无公害蔬菜种植等特色产业,实现富民小康。
4、家庭和谐之星:父子、婆媳、嫂子的团结和谐。
5、教书育人星:遵守《义务教育法》,送子女上学,教子女、扫文盲。
6、移风易俗星:破除封建迷信,婚、丧、嫁、娶不大操大办,健康娱乐,远离“黄、赌、毒”。
7、环保卫生星:不乱砍滥伐数目,自觉保护生态环境,搞好个人、家庭及自家门前屋后卫生。
8、公德之星:爱护集体财产,保护水利、道路、路灯、树木等公共设施,积极帮助弱势群体。
9、民族团结之星:坚决反对分裂活动,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从而达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一目标。
10、优生优育执行:贯彻国家有关计划生育政策,实现少优生。
支部书记吴瑛、校长赵文刚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副校长李志强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有张忠东、张健、张丽珍、林丽明。领导小组的成立为深入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打下良好的基础。
居委会“十星级文明户”评选领导小组必须掌握创建标准和评定方案,按照客观公正、合情合理的原则认真工作。
1、逐户评星。评选领导小组深入每户,按照十星级标准进行客观公正的初评。符合具体标准者将获得一颗星,最多十颗星。
2、群众审星。评选领导小组公开初评结果,然后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每颗星进行重点审议,根据群众反映情况的真实性,给予适当的调整,最后逐户在星级牌上加星摘星。
3、审批定星。党支部召开党支部会议,根据群众评议结果逐一备案。最后,召开群众大会,对8颗星以上的家庭进行了隆重颁奖,对表现不佳的家庭,当然也进行了批评和纠正。
1、高度重视,扎实开展。要把评选十星级文明户作为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认真组织评选小组成员学习创建的要求和标准,采取各种有效的方式加大宣传力度,使评选工作深入人心、健康发展。
2、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在评选中,坚持在标准上“求高不求低”,程序上“求严不求松”,数量上“求精不求滥”。真正做到不降低标准,不照顾人情,不凭感觉印象,不搞形式主义,使评选活动真正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3、注重表现,动态管理。对“十星级文明户”实施动态管理的原则,不搞终身制。实行每户一牌,建档立案,记载各户平时的表现和群众的反映,一季度进行一次评选,并对各户根据实际表现和考核结果进行增星或减星。
4、成绩挂钩,明确奖惩。要把创星成果与群众切身利益联系起来,调动群众争星、追星的积极性。对每季度评出的优秀“十星级文明户”在精神鼓励的同时,还敬献哈达,并适当进行物资奖励。
对不符合星级标准的家庭,要帮助其查找原因,进行思想教育,限期整改。
星级文明户实施方案篇三
优秀作文推荐!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是道德养成的起点。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倡导现代家庭文明理念,倡树美德健康生活方式,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里生根、在传播中升华,经研究决定,依托各级新时代文明实践机构,市中街道开展“五好文明户”“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为着力点,弘扬新时代美德健康生活方式,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改善农民精神风貌,不断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
(一)移风易俗,相信科学,破除封建迷信。家庭成员带头崇尚科学文明,不听信、不参与、不传播封建迷信思想及活动。起房盖屋,婚丧嫁娶不搞大操大办,做到喜事新办,丧事俭办。不参加邪教组织,不参加黄、赌、毒。遵守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加强民族团结,坚决与各种邪教组织作斗争,弘扬社会正气。
(二)家庭和睦,邻里团结。重视家庭美德建设,长幼有序、孝老爱亲、传承孝道。家庭成员之间日常生活温馨乐观、彼此扶助、相濡以沫,特殊困难不离不弃、舍己为家、尽心尽责。亲朋邻里之间友善和睦、共同分享、守望相助。
(三)家庭成员有良好的卫生习惯,注重个人仪表,举止大方得体,积极乐观,有健康的生活心态。家庭居住环境整洁有序,参与评选的镇街家庭必须是“美丽庭院户”,达到“庭院美、居室美、厨厕美、家风美”要求,对“美丽庭院”创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四)家庭成员爱岗敬业、忠于职守、诚实守信。有较强的重信守约意识,无拖欠他人财物不按时归还等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诚信记录良好。诚信经营、合法经营童叟无欺,不掺杂使假,不坑蒙拐骗,不敲诈勒索,不欺行霸市,无违约毁约行为,不伪造、使用虚假证明等个人信息。
(五)乐善好施,乐于助人,有奉献精神。家庭成员积极参加慈善捐助、义务劳动、无偿献血、社区服务等公益活动。积极参加扶贫济困、生态环保、养老助残、法律援助、文化体育等各类志愿服务活动。热情关心特殊困难人员,参加结对帮扶等活动,为他们排忧解难。敢于伸张正义、与坏人坏事作斗争。
(一)五好文明户评选采取自我申报和组织推荐的办法进行。各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开展评选活动,户籍人口500人以下的村庄评选5户,500——1000人的村庄评选10户,1000人以上的村庄评选15户。
(二)评选出的村级五好文明户报市中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汇总,市中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根据各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上报情况进行审定,对五好文明户授牌表彰。同时,在评选出的五好文明户中,遴选5个家庭参加全市“文明家庭”评选。
(三)各部门单位可按照上述评选标准,推荐本科室干部职工参加全市“文明家庭”评选,原则上每科室推荐一个家庭。
(四)要严格评选程序,加大公开公示力度。候选人要在本辖区内进行公示,方便接受群众监督。
(五)有以下情形的之一的,不得申报推荐五好文明户。
1、家庭成员违法违纪。
2、家庭成员非法上访或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
3、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
4、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
5、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
6、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7、发生邻里纠纷事件。
8、办理红白事有大操大办、天价彩礼、恶俗婚闹等不文明现象。
9、家庭成员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10、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五好文明户”的评选表彰活动,具体流程如下: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6月2日至6月10日)。
结合自身实际,严格制定“五好文明户”评选实施方案,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宣传发动,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浓厚的争创氛围。
第二阶段:申报评议(6月10日至6月16日)。
组织所辖行政村申报家庭填写申报表。各村两委要组织党员代表、群众代表对候选文明户进行初审,并将确定的候选文明户公开公示,广泛征求村民意见。
第三阶段:审定挂牌(6月16日至6月20日)。
各村将初选五好文明户经审议、公示后,报市中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根据上报的.名单征求各镇直部门、各科室意见,审核通过后,确定“五好文明户”当选家庭并挂牌表彰。在五好文明户评选基础上推荐参评全市“文明家庭”。各部门、各村于6月20日前报送“文明家庭”候选。
第四阶段:表彰宣传(6月20日至7月)。
根据报送的候选家庭,评选出市中街道“文明家庭”,并由市中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所适时表彰。上报的市级“文明家庭”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适时表彰。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高度重视“五好文明户”评选表彰活动,切实担负起职责,推动“五好文明户”“文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扎实开展。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及时报道进展情况和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各村要及时发布光荣榜,形成以文明为荣、创五好文明的浓厚氛围。
(三)因地制宜,确保实效。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要实事求是、坚持标准、严格程序,把评选表彰工作纳入群众的监督之下,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评选过程要做好记录,保存好影像资料。
(四)严格标准,及时报送。上报的评选市级文明家庭候选人要填写《“文明家庭”申报表》,于6月20日前报送至市中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所。
星级文明户实施方案篇四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里生根、在传播中升华,大力营造家风好、民风淳、党风正、政风清的社会氛围。我社区启动“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通过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挖掘一批“最美家庭”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的引领作用,着力提升居民素质,倡导文明新风,促进社会和谐。
在我社区范围内居住,成员无违犯罪、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均可参加“文明家庭”评选活动。
1、宣传发动阶段:广泛宣传,通过口头、板报、网格等多种形式,积极动员广大群众积极主动地此次活动。
2、征集和评比阶段:大力征集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鼓励居民毛遂自荐、群众或组织大力推荐,然后通过先进事迹的评比活动,评选出群众心目中的先进人物和候选人。
3、民主评选阶段:召开社区居民会议,征集的事迹进行民主评选,民主决议,确定人选。
4、公示表彰阶段:在辖区内公示”最美家庭“名单,并召开总结大会。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组织开展“文明家庭”系列评选表彰活动,是动员干部群众参与精神文明创建、提高城市文明程度的有效途径。要积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参与评选活动,促进文明建设工作稳步开展。
2、精心组织,广泛动员。精心组织实施,并将“文明家庭”评选活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志愿服务、文体活动等结合起来,使“文明家庭”活动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相互融合、共同促进。要以最大限度扩大群众参与率和活动社会影响力为目标,通过开展家风家训征集比赛,晒最美家庭照片等方式,大力宣传“文明家庭”。
3、坚持原则,从严把关。评选活动要坚持面向基层群众、面向工作一线,对照评选标准和细则,做到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确保评选出的“文明家庭”可信、可亲、可敬、可学;要严肃纪律,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确保公开、公正、公平,真正把那些民意基础好、社会认同度高的“文明家庭”评选出来。
星级文明户实施方案篇五
为进一步加强家庭文明建设,培养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调动更多的社区居民参与文明城市创建的积极性,倡导中华民族家庭美德、弘扬先进文化,树立良好家风方面发挥独特的作用,xx社区将在社区范围内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
凡在xx社区内生活、工作,遵纪守法、自觉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在夫妻恩爱、孝老爱亲、教子有方、热心公益、勤俭持家、邻里和睦、爱护小区环境、家庭学习氛围良好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的家庭,均可报名参加。
1、推荐阶段(6月15日―7月15日)
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的基础,择优向社区推荐候选家庭;群众自荐要求到xx社区服务大厅领取并填写《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申报表》;群众互荐要求将您身边有符合条件的家庭积极向社区推荐,提供线索。
2、公示投票阶段(7月20日―8月10日)
社区将入围的家庭事迹在社区宣传栏中公示,接受居民监督,召开居民代表会议投票,最终评选出6户xx“文明家庭”。
3、表彰奖励阶段(9月1日―9月30日)
活动组委会将采取适当形式对评选出的xx“最美家庭”及初选入围家庭进行表彰奖励,并以多种形式对产生的“最美家庭”的先进事迹进行宣传。
参选家庭要认真按照“文明家庭”评选标准评分,填写《xx社区“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申报表》,表格可在社区微信公众号下载,也可到社区服务厅领取。所附事迹材料要求500字左右,内容真实、准确生动。另附近期全家合影及其他生活照片3张(可电子稿),照片要求场景鲜活生动,能够充分体现家庭风貌。于20xx年7月15日前将材料报送至xx社区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联系人:。参选材料要求a4纸打印一式两份上报,同时报送电子版可至邮箱xxx。
星级文明户实施方案篇六
为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市委《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目标要求,充分发挥乡村文明户在培育文明乡风家风,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积极作用,现就开展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以提高全市公民素质,促进乡风文明为目标,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契机,以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为统领,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更加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通过开展星级文明户创建,大力倡导文明新风尚,激发群众创业致富热情,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实现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以水步镇20条行政村为创建主体,推进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实现乡风文明、村风和谐、民风淳朴的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新发展。从20xx年起每年在全市每条行政村命名“台山市星级文明户”不少于1户、评选镇级“星级文明户”不少于3户的原则,加大社会影响力和参与覆盖面,积极在我镇各村开展“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
(一)坚定拥护社会主义,爱国爱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担当农村新乡贤,支持村两委工作,发挥村民带头作用,积极参与村民议事会,为乡村发展献言建策。
(二)热心社会公益,自觉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环境卫生,保护集体财产,积极参与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引导带动身边群众共同支持参与人居环境整治和村庄建设,支持文明村镇建设。
(三)履行维护公共秩序和良好社会风尚的社会责任,倡导节能环保,积极参加各类健康向上的文体、科普、技能培训等活动。
(四)有优良家风家训,家庭文化氛围浓厚,践行移风易俗,坚持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反对大操大办和铺张浪费,成为当地群众公认的优秀家庭典范。
(五)家庭和睦,孝敬父母,夫妻、妯娌、兄弟、姐妹等关系融洽,邻里之间互帮互助、互谅互让,无吵闹、打斗和是非纠纷。
“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由台山市文明委在江门市文明委的统一领导下具体指导,各镇、村具体组织实施。
第一步:村民小组评议。村民小组长组织小组评议会,对村组内家庭户进行集中评议,评议出“星级文明户”预选名单,并在村组内张榜公示5天,公示无异,形成书面名单报送村委会。
第二步:村委会初审。本着“统一尺度,保持平衡”的原则,村委会(或“道德评议会”)对各村民小组报送的“星级文明户”预选名单及相关材料进行初级审核、定星,选定3-4户“星级文明户”,并在全村范围内进行为期5天的张榜公示。公示期间,群众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复核申请,各村委会(或“道德评议会”)要及时复查复议,对不符合“星级文明户”评选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评选资格。公示期结束后,将“星级文明户”推荐表及相关材料报送镇政府。
第三步:镇审核。镇政府对各村委会(或“道德评议会”)初审结果进行综合评审后,初审“一票否决”事项,结合实际对评选达标的家庭授予镇级“星级文明户”称号,根据评选结果每条行政村择优推荐1-2户镇级“星级文明户”申报台山市“星级文明户”。
第四步:市、县级评定。台山市文明办牵头,对上报的镇级“星级文明户”进行“一票否决”事项审定,对达到评选标准的命名为“台山市星级文明户”,每年评选“台山市星级文明户”总数不少于277户。每年从“台山市星级文明户”中进行择优上报至江门市文明办,按照“优中选优”原则经江门市文明委审定,命名为“江门市星级文明户”,树立标杆示范。
“星级文明户”评选工作实行动态管理,按照“一户一档、分级管理”的原则,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每年各行政村按照评选标准和程序对获得“星级文明户”的家庭进行复查,对新达标的要给予通报表扬,有条件的村可结合实际进行奖励,对不达标的要进行警示,对违反“一票否决”事项的将撤销“星级文明户”称号,并在村民大会上予以通报,有关情况报水步镇文明办备案。
“一票否决”事项包括:
1.家庭成员有当年有违法违纪行为。
2.家庭成员有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
3.家庭成员参加“黄、赌、毒”。
4.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和邪教活动。
5.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
6.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7.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8.对未成年人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9.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行为。
10.存在房前屋后乱堆乱放、乱搭乱建、污水乱排等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文明行为。
(一)加强组织领导部署。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是引领文明风尚和提升乡风文明的重要载体,各行政村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对照评选标准认真做好星级文明户评选工作。各行政村的“星级文明户”达标评选情况将纳入村级组织星级化考核等重要内容,实行量化管理。
(二)加强思想道德教育。要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根本要求贯穿于“星级文明户”评选始终,把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价值准则落实到家庭成员的日常生活和行为规范中。各村要依托各类传统节日活动、村庄节庆活动、文明乡风传承活动等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要求融入节日活动中。发挥镇级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村级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等阵地平台,定时、定点、定内容为广大村民宣传文明礼仪知识、健康生活方式,以乡土故事、家训、童谣等形式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入百姓文化生活中。
(三)加强工作融合推进。要把“星级文明户”评选工作融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之中,与法治教育、文化工作、城乡结对帮扶、美丽乡村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与文明村镇评选、文明村镇创建达标“十个一”工作、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成果有机结合起来,与精准脱贫攻坚战结合起来,使“星级文明户”评选成为推动乡村振兴,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
(四)加强群众宣传发动。我镇在宣传平台要继续深入宣传开展“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目的、意义,及时报道基层的评选进展情况和创新做法,重点宣传“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各村(居)在农村、院墙、楼栋宣传栏设置长期固定的“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向村民广泛宣传文明新风,张榜宣传创建活动中“星级文明户”事迹典型。
(五)加强激励机制保障。要坚持创建活动紧扣标准,实事求是,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我镇贯彻台山市文明办精神,结合实际,指导各行政村制定完善“星级文明户”评选激励措施,对“星级文明户”进行分类型、多形式的精神激励,发动公益企业、爱心商家以及有条件的村要对“星级文明户”进行物质奖励,进一步调动群众参与创评的积极性和创评工作的有效性。市文明办将策划举办年度交流活动,为本年度“台山市星级文明户”颁发牌匾。在制定和实施惠民利民政策时,各相关部门可根据实际向“星级文明户”倾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惠农强农富农、就业创业、单位评优评先等优惠政策。
星级文明户实施方案篇七
我村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以创建文明村为主线,以促进村风文明为重点,以创评“十星级文明户”为载体,不断深化群众性文明创建、和谐创建活动,有力的提高了村民素质和城乡文明水平。为更好的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市文明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评选表彰 “千优”十星级文明户。特制定如下方案。
这次 评选表彰十星级文明户,要围绕思想进步、道德高尚、重教尚文、勤劳致富、遵纪守法、履行义务、计划生育、移风易俗、环境卫生、热心公益十个方面内容,要严格创评标准条件,严格创评程序,确保创评效果。
根据考评标准要求,组织召开创评工作会议,对整个创评活动进行安排部署。要按照星级文明户档案的要求,认真填写记录,召开村民会议,评选出十星级文明户,对评选出的十星级文明户,要进行公示,以接受群众监督。
评选十星级文明户活动,是创建文明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对全村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一次检验。各组认真组织,强化措施,切实把创评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评选要保证质量、注重实效,决不能应付了事,流于形式;要坚持“公开、公正、民主”的原则,实事求是,严格标准条件,不搞照顾;要充分体现民意,真正把各方面过硬的先进评选出来,充分发挥其模范带头作用,推动我村精神文明建设上水平。
星级文明户实施方案篇八
为深入落实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重要指示,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寻找“文明家庭”,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在广大家庭中积极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挖掘一批“文明家庭”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的引领作用,进一步提升农村、社区精神文明创新治理能力,着力提升全县居民素质,倡导文明新风,促进社会和谐,为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区域强县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妇联。
凡居住在盂县城区,有固定居所,家庭成员无违法违纪行为的,均可参加“文明家庭”评选活动。
1、爱国守法。家庭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爱国爱社会主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自觉遵循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学法、尊法、守法、用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绝不做有损国家利益和形象的事。
2、遵德守礼。家庭成员注重个人品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的养成。乐观豁达、关爱家人,爱岗敬业、助人为乐。维护公共卫生,爱护公共环境,遵守公共秩序。奉行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生活态度、生活方式,养成良好行为习惯。
3、孝老爱亲。家庭成员之间民主和睦、相互尊重,理解信任、沟通顺畅,感情深厚、彼此陪伴。父母与子女之间长幼有序,晚辈孝老爱亲、传承孝道。夫妻之间平等互待、互敬互爱、忠诚恩爱、包容接纳、共同管理和承担家庭事务。亲属之间、邻里之间团结友善、守望相助。
4、敬业诚信。家庭成员爱岗敬业、工作积极、忠于职守,诚实劳动、勤劳致富,合法经营、公平交易。重信用、守承诺,遵守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准则,立足岗位践行诚信规范。
5、家风淳朴。弘扬家和万事兴、忠厚传家久等中华优秀传统美德,传承好家训,提醒引导、感染熏陶家庭成员。注重子女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和良好个性的培养,引导子女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家庭成员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学习氛围浓厚,养成良好阅读习惯。
6、绿色节俭。家庭环境干净整洁。家庭成员生态意识和环保理念强,倡导绿色消费,不铺张浪费,勤俭持家并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做到文明餐饮,积极传播健康理念。婚丧嫁娶操办从俭、不搞铺张浪费。
7、热心公益。家庭成员积极参加社会公共事务。积极参加慈善捐助、志愿服务、无偿献血等公益活动。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和推荐为文明家庭:
1、家庭成员曾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2、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恶劣行为。
3、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活动。
4、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
5、曾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6、未成年子女无故失学辍学。
7、家庭成员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一)宣传发动(8月20日至8月31日)。
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妇联联合印发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方案,及时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在盂县电视台、新盂县等媒体刊播评选活动通知,通过盂县发布微信公众号宣传发布,营造浓厚评选氛围。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党(工)委要结合评选标准和工作实际,搭建活动平台,广泛宣传发动,做到评选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寻找发现(9月1日至9月30日)。
在开展寻找“文明家庭”活动中,要善于发现、深入挖掘、选树和宣传群众身边各类“文明家庭”涌现出的感人故事,积极传承夫妻和睦、尊老爱幼、勤俭持家的家庭美德和爱岗敬业、诚实守信的职业道德及助人为乐、遵纪守法、乐于奉献的社会公德,引导广大家庭在参与活动的过程中接受道德教育,提升文明程度,以实际行动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贡献力量。在这个过程中,我们积极开展两大主题活动。
一是开展晒出幸福照片活动。通过自荐、互荐、互评的基础上,围绕评选标准七方面内容晒出家庭幸福照片,并附上500字左右的家庭故事。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党(工)委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各自开展特色活动,要充分挖掘各单位、各村(社区)的幸福事迹,要求村村(社区)都要晒出照片,并保证数量和质量。时间要求是9月1日至9月20日。
二是开展树立良好家风活动。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党(工)委要组织动员全县广大家庭,开展讲家庭故事、讲家风、说家训活动,引导每个家庭将优秀的家风树起来、挂出来,各乡镇(城镇办)要打造1个示范村(社区),新闻媒体要注重宣传典型,在全社会营造文明创建、文明评选的社会氛围。时间要求是9月21日至9月30日。
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妇联在两大主题活动的基础上,将形成一本盂县“文明家庭”感人故事集、一组“文明家庭”幸福生活照、一部“文明家庭”风采展示片、一本家风家训征文集。
(三)申报推荐(10月1至10月15日)。
各级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领导,精心组织两大主题活动,进一步充实活动内容,广泛挖掘先进典型,确保“文明家庭”评选扎实推进。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党(工)委要按照“文明家庭”评选标准,采取组织推荐或家庭自愿申报、党组织把关的方式,将符合条件的“文明家庭”候选家庭上报“文明家庭”评选办公室。乡镇(城镇办)推荐的“文明家庭”不得少于3户;县直各党(工)委根据实际情况积极推荐本系统涌现出的“文明家庭”,推荐表一式五份(a4纸),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五份,家庭生活照(2张)并附电子版。
(四)评选公示(10月中下旬)。
“文明家庭”评选实行网络投票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网络投票请关注盂县发布微信公众号,专家评审团由社会专业人士和相关部门人员组成。“文明家庭”和“文明家庭”提名奖获得者将由微信公众号票数和专家评审分数共同决定。并对相关事迹进行宣传、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结束后,最终评选出“文明家庭”10户、“文明家庭提名奖”10户并适时进行统一表彰。
1、加强组织领导,做出周密安排。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党(工)委要在县文明办、县妇联领导下,担起职责、发挥作用,确保推荐评选工作顺利有序进行。要把文明家庭评选表彰作为推进文明家庭创建的重要抓手,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建设,按照要求和程序精心做好宣传发动和推荐报送工作。
2、面向基层家庭,坚持客观公正。文明家庭推荐评选,群众基础十分重要。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多听取群众反映,使寻找推荐评选的过程成为吸引群众广泛参与的过程,成为凝聚共识、推动工作的过程。要严格按照《文明家庭评选标准》进行推荐评选,坚持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对于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撤销荣誉称号。
3、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社会氛围。要把宣传文明家庭贯穿到评选表彰活动始终,充分调动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和网络、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通过开设专题、新闻报道、互动访谈等形式,记录文明家庭好故事,讲述家里家外新气象,报道评选表彰进展情况和社会反响,营造文明家庭评选和创建文明家庭的浓厚社会氛围,推动兴起文明家庭创建的热潮。
星级文明户实施方案篇九
为深入贯彻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化文明家庭创建活动,xx区文明委决定开展第三届xx区文明家庭创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xxx。
即日起至20xx年12月7日。
(一)xx辖区内所有爱国守法、遵德守礼、平等和谐、敬业诚信、家教良好、家风淳朴、绿色节俭、热心公益的家庭,都可以参与文明家庭的评选。
(二)积极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作出突出贡献的家庭,以及积极参加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的家庭。
(三)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从本部门(单位)领导干部职工家庭或工作职责服务范围内的群众家庭中,对获得中央、自治区、河池市及xx区本级荣誉个人的优秀家庭(如八桂楷模、五好家庭、最美家庭、优秀共产党员、人民满意公务员、优秀警察、优秀教师、优秀医务工作者、最美护士、优秀体育运动员、德艺双馨艺术家、优秀志愿者、劳动模范、五四青年奖章获得者、三八红旗手、最美xx人、十星级文明户等)中综合衡量、择优推荐。驻宜部队可从军烈属、荣誉军人、好军嫂等优秀家庭中直接推荐。
河池市xx区文明家庭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文明家庭评选办法》进行推荐评选。已获得历届“文明家庭”荣誉称号的家庭不再参与本次评选。
星级文明户实施方案篇十
每季度开展一轮评选。
21个村328个村民组和17274户农户。
(一)美丽宜居村庄。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主要内容。详见评选现场量化评分细则。
(二)最美庭院。达到庭院美、居室美、厨厕美、示范美、身心美、村庄美、乡风美的目标。详见评选量化评分表。
(三)清洁示范户。庭院干净、厕屋整洁、无暴露垃圾。
(四)五星文明户。孝老爱亲、诚信守法、环保卫生、移风易俗、热心公益。
(一)组织申报。各村召开“两委”会议,对已整治过的村民组和农户庭院进行评估,推选出具有一定竞争力的村庄和农户庭院,择优推荐上报镇创建办,并填写相应推荐表,每季度末月28日前上报本季度的参评对象。
原则上各村每季度推荐的参评对象每个类型不少于3个,每个参评对象至少提交4张展示照片,其中一张为全景图,其余可为局部特色图,且必须为实景图(不包括设计图、效果图等)。图片电子版为jpg格式,2兆以上大小。杜绝任何形式翻拍、盗用他人图片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
(二)现场评分。由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办公室组织农业办、创建办等相关部门人员对照评分细则,到现场对每个参评对象进行量化评分,按权重95%计入总分。
(三)问卷调查。主要了解村“两委”宣传发动、村民主动参与情况,群众对开展该项工作的满意程度,按权重5%计入总分。
(四)奖项设置。根据得分情况,在总分85分以上的参评对象中,每季度由高分到低分分别评选出“美丽宜居村庄”5个、“最美庭院”25户、“清洁示范户”20户、“五星文明户”20户。
(一)作为考核依据。评选结果作为镇对村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创建评分的主要依据,并作为该村民组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考核依据。
(二)开展正向激励。对获评的村庄和农户进行正向激励,发放荣誉证书、牌匾和以奖代补资金、奖品,其中获得“美丽宜居村庄”村民组的奖励10000元,可用于获奖行政村人居环境提升建设工作;获得“最美庭院”的农户奖励价值500元的奖品,获得“五星文明户”的农户奖励价值300元的奖品,获得“清洁示范户”的农户奖励价值200元的奖品,相关奖补及奖品资金由镇财政承担。
(三)开展“回头看”。每个季度对上个季度获评对象进行“回头看”,综合得分低于85分的,予以除名,并收回荣誉牌匾。
(一)精心组织实施。镇联村班子成员为此次活动第一责任人,以此次活动为抓手,督促所联系村扎实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并指导报评选工作。
(二)广泛宣传发动。各村要通过“三会一课”、村民代表大会、村民组会议等方式,做好宣传引导,使活动内容、评选标准、评选程序家喻户晓,切实提高广大农户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三)树立先进典型。全面收集在整治、评选等环节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人物、事迹,弘扬良好家风。充分发挥各类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辐射带动全镇广大群众积极改善周边环境,自觉投身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热潮中。
星级文明户实施方案篇十一
为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充分挖掘和提升“十星级文明户”这一深受群众欢迎的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传统载体的时代价值,使“十级文明户”评选成为我镇建设“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实践形式,根据市县有关文件精神,为深入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推动活动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实现农村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坚持以以实现乡风文明为目标,以提高思想道德水平为重点,高标准推动“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吸引广大农民积极参与,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提高,不断提升农村文明程度,为繁荣农村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一)工作目标:全镇“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行政村和农村社区宣传覆盖率达到100%,农户参评率达到95%以上。
(二)创评原则:
县级部署,乡镇组织,村级实施,农民主体。
以创为主,以评为辅,以评促创,创评结合。
半年初评,年底总评,增星减星,动态管理。
(三)十星内容:全县统一按照“爱党爱国星、诚实守信星、遵纪守法星、兴业致富星、孝老爱亲星、助人为乐星、环保卫生星、勤俭节约星、移风易俗星、文明礼貌星”创建评选星级文明户,家家参评,户户挂牌(不论星多星少)。各村指导农户将“十星级文明户”铭牌悬挂在每家大门右上方,上齐门楣(留出对联)的位置。
“十星”的基本要求是:
爱党爱国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集体,热爱家乡。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被西方组织以慈善、宗教的名义蒙骗收买,不信谣、不传谣,不收听收看西方的广播电视节目。积极拥护和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镇村各种会议、参与村集体建设,保护国家和集体财产,爱护公共设施。
遵纪守法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积极参加法治学习教育,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增强法治意识。家庭成员无违法犯罪、违法经营、偷税漏税、违章建筑、传播淫秽物品、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参与赌博、吸毒,不加入传销、非法宗教等非法组织,不搞非法活动。遇到困难和问题通过正常程序和法律手段解决,不闹访、缠访,不串联、不越级上访,不采取暴力报复社会。
兴业致富星:家庭年人均收入高出当年本村平均水平。勤劳致富,合法经营,有一个以上好的致富项目或产业,且收入稳定。积极帮助和扶持周围群众共同致富,成为左邻右舍致富的“领头人”。
勤俭节约星:保持和传承中华民族勤俭节约传统美德。辛勤劳动和工作,不游手好闲,好逸恶劳,从小培养孩子自己动手能力。自觉节粮、节电、节水、节地、节材。量入为出,节俭有度,不斗富摆阔、不奢侈浪费。
环保卫生星:环保意识强,积极参与植树造林活动,不乱砍滥伐破坏自然环境、不盗猎捕杀野生动物;不毒鱼电鱼爱护水环境;不焚烧秸秆和白色垃圾,白色垃圾按要求进行处理。爱护村容村貌,爱护公共设施,积极参与村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不乱泼乱倒、乱堆乱放、乱丢乱扔,不向河流、路边、公共场所倾倒垃圾。加强病媒生物防治,及时杀死老鼠、苍蝇、蚊子、蟑螂,防止疾病传播。积极参加农村“三改一建”(改水、改厕、改厨,建沼气池)活动,厨房、厕所符合新农村建设和卫生标准。保持住房内外清洁卫生,室内物品摆放整齐,庭院四周环境优美整洁,有绿化,无杂草、垃圾、污物;畜禽圈养,粪便及时处理。
诚实守信星:有较强的重信守约意识,诚实守信,童叟无欺;不掺杂使假,不坑蒙拐骗,不敲诈勒索,不欺行霸市,无违约和毁约行为。按时偿还银行贷款和他人财物。不引诱欺骗拐卖人口、引诱欺骗群众加入传销组织。
孝老爱亲星:尊老爱幼,团结和睦,孝敬父母公婆,精心养儿育女,不虐待老人、妇女、儿童,不发生家庭暴力。家庭成员处事通情达理,公婆儿媳、兄弟姐妹、夫妻妯娌等亲属间关系融洽、亲密。有矛盾纠纷听劝告、服处理。不重男轻女,依法保证子女入学。外出务工,要妥善安排好留守父母和孩子的生活。要加强与学校老师的联系,经常了解留守孩子在校学习生活情况,每年回乡探望两次以上。关心关爱其他亲属。
助人为乐星:乐善好施、扶贫济困,乐于助人。与乡邻友善和睦相处,有求必应,有难必帮。见义勇为,敢于伸张正义、与坏人坏事作斗争。积极参加扶贫济困、助弱助残等社会公益活动和各种村民互助组织。
文明礼貌星:自觉遵守和传承中华文明礼仪,对老人、对长辈、对他人讲究礼貌,待人接物做事讲究规矩。注重语言文明,不粗言粗语、不污言秽语。注重仪容仪表,讲究个人卫生,着装干净整洁。尊重本乡本土、民族、宗教风俗习惯。
移风易俗星:倡导文明新风,新事新办,新事简办,婚丧嫁娶不大操大办,减轻“人情负担”。邻里之间不攀比,贫富之间不妒嫉。讲究科学,破除迷信,不信鬼神,不讲风水,不看相算卦,有病就医不信邪教,殡葬、祭祀讲究科学文明,不从事任何有悖科学、破坏环境的活动。
“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按照宣传发动—对标创建—农户自评—群众互评—评审定星—张榜公示—授星挂牌—资料存档的程序进行。
宣传发动:村(社区)党支部、村(社区)委会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或全体村民大会,进行安排部署、宣传动员,向每家每户印发创建明白纸,组织所有农户参与创建。
对标创建:农户对照创建标准认真开展创建活动。村两委成员、村民小组长、中心户长按责任分工分组包户进行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帮助提升创建水平。
农户自评:每半年各村农户对照“十星级文明户”标准,本着自愿的原则,进行自我认定并填写《自评申报表》,向本户所在村民小组提出申请。
群众互评: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每半年召开一次评星会议,组织无记名投票测评。组织本组村民代表集中评议,评议出每户所得“星数”意见。评议结果在本组张榜公布3—5天,村民小组要认真对待群众反映的情况,对评错的予以纠正,再将评比结果报村(社区)两委。
村级审核:由村道德理事会在“十星级文明户”预选名单中民主推荐“十星级文明户”预备名单。由村(社区)党支部、村(社区)委会对推荐的“十星级文明户”预备名单进行认真审核、定星。“评星”结果由各村(社区)及时张榜公示7天再报镇党委。
党委审批:镇党委、政府“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相关部门对各村上报的“十星级文明户”进行审核,审核名单报党委研究同意后给各村下发批复。
张榜公示:将评星定级的结果在村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利用村广播进行宣传,使评星定级的结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接受群众监督,无异议后进入下一个阶段。
授星挂牌: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全体村民大会,对各家各户进行授星授牌。有条件的村可向“十星户”适当发放物质奖励,以鼓励积极创星争星。
资料存档:创建评选活动结束以后,村“社区”两委要及时将当年创建评选的资料整理归档,以供查阅。
创评过程要坚持能上能下动态管理原则,按照程序每年度对农户进行重新星级评定,确定星级等次。对不符合某项标准的'应摘除对应星级,以激发群众创星争星的积极性,提高创建水平。
1.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要成立创建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完善创建评选活动方案,积极寻求对口帮扶单位的帮助与支持。各驻村干部要认真履行职责,指导联系村开展创建评选活动。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始终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广泛发动群众,有效组织群众,让群众在创建评选活动中得到实惠、受到教育,提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广告栏、广播等阵地,广泛宣传创建评选内容、标准、奖励措施,及时发布光荣榜,形成以得“星”为荣,创“星”争“星”的浓厚氛围。
3.结合实际,确保实效。各村(社区)要因地制宜,紧密结合各地实际,紧贴群众生产生活需求,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不搞形式主义,不增加农民负担;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把评选工作纳入群众的监督之中,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评选质量。评选工作以村(社区)为单位每年评选一次“十星级文明户”。“十星级文明户”评选不搞“终身制”,实行动态管理。每年终,村(社区)两委按照星级标准对“十星级文明户”严格审查,对不能认真履行星级标准规定的内容、造成不良影响的,及时上报镇党委、政府,予以摘牌,并给予教育、指导、帮扶。
4.健全机制,加强管理。各村(社区)要为每个参评家庭建立评选档案和跟踪管理台账,作为审核依据;镇党委、政府通过建立“十星级文明户”管理档案,记录历届评选情况。各村可结合实际,制定本村“十星级文明户”表彰奖励办法,对“十星级文明户”给予精神奖励和相关优先优惠待遇,有条件的村,可以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星级文明户实施方案篇十二
为确保全镇社会稳定,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人居环境和发展环境,根据县委政法委关于开展平安创建有关会议精神,镇综治委决定,在全镇开展五星级平安村创建活动,为保证活动深入持久、扎实有效地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平安创建活动精神,积极组织动员群众广泛参与平安村建设,逐步建立起维护稳定的长效机制,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努力营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充分利用标语、宣传车、板报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使平安村创建活动达到家喻户晓,进一步深化平安建设。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增强群众维村、护村的主人翁意识,营造村村群众争创平安村的良好氛围。
1、无重大刑事治安案事件,无治安乱点,无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5、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增强群众学习守法用法意识,推进依法治理,建设法治社全,不发生村民重大违法问题,创法治之星。
1、“两委”班子健全。以党支部为核心的配套组织健全,制定完善,管理规范,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能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2、巡逻防范严密。村级巡防队人员、阵地落实,治安片区群防群治常年坚持。无刑事治安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和安全生产事故,人民群众安全感显著提高。
3、普法教育扎实有效。开展经常性的政策法规宣传,主动做好对群众的答疑解惑工作。群众法治意识和法制能力明显增强。
4、社会稳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深入扎实,人民调解组织健全,作用发挥良好,不发生赴县以上集体上访。
5、科技防范成效明显。建立“平安互助”报警服务系统,接入农户达80%以上;每村安装视频监控探头6个以上。
(一)是平安模范村的要保持,没有达到平安模范村的.要创建。
(二)坚持全镇党员群众齐动员、全民动手、全面参与、齐抓共管的原则,动员全民力量投入到五星级平安村创建活动中。
(三)进一步强化各村在建设平安村活动中的责任。
(四)坚持严格奖惩,加强督导指导,推动平安村活动的深入开展。
星级文明户实施方案篇十三
为全面贯彻家庭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挖掘“文明家庭”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的引领作用,形成“家家有好家风,家家培育文明人”的好风尚,推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县文明办联合县妇联决定在全县开展最美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20xx年3月1日—20xx年10月31日。
1、参加对象:邵阳县辖区内城乡居民家庭(不含整户外出户)。
2、评选内容:全县范围内开展评选一批好家风家教、移风易俗、清正廉洁、孝老爱亲、绿色环保、热心公益“最美文明家庭”家庭。村(社区)级最美文明家庭评选比例应不低于村(社区)所辖家庭户数的20%,乡镇级最美文明家庭评选比例应不低于辖区内村(社区)级最美文明家庭总数的10%;县级最美文明家庭评选比例应不低于乡镇级最美文明家庭总数的1%。
3、评选步骤:本次评选活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村(社区)推荐和个人自荐,代表评选的形式,充分体现公众意愿。评选活动分成宣传发动、审核评选、评选公示、表彰奖励四个阶段。
(1)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2月-3月):各乡镇、各单位要大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发动广大村(居)民、干部职工家庭参与最美文明家庭创建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创建最美文明家庭的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做到创建活动、创建标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审核评选阶段(20xx年4月-5月):各单位及时成立最美文明家庭创建活动领导机构,因地制宜地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做到层层落实、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确保最美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收到实效。要组织最美文明家庭初评户,在此基础上严格评选,择优推荐,并按相应比例推荐县级最美文明家庭,重点推荐在脱贫攻坚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阻击战中表现突出的家庭。
(3)评选公示阶段(20xx年6月-7月):由乡镇会同村(社区)对村、乡镇级最美文明家庭进行审核考察;县文明办、县妇联组织考核组对各乡镇申报的最美文明家庭进行考察,评选出县级“最美文明家庭”;在相关媒体进行公示;公示一周后,如无异议,将为其授予“最美文明家庭”称号,并进行公开表彰。
(4)表彰奖励阶段(20xx年8月-10月):对当选的最美文明家庭,分层级由县文明办、县妇联、各乡镇场、村(社区)进行通报表彰,对县级最美文明家庭颁发证书,并予以一定的物质奖励。各村评选表彰8月底前完成,各乡镇场评选表彰9月底前完成,县级评选表彰10月底前完成。对表现特别突出,在群众中有重大影响的家庭和个人,由县文明办、县妇联向上推荐,参加省市的相关评选。
1、高度重视。家庭文明是社会文明的'基础,要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在全县营造出自觉传承、自觉建设的良好氛围,进而带动广大群众深入参与,以家风带民风,以民风促社风,以最美文明家庭创建助力文明县城创建。
2、谋划实施。各乡镇各单位要将“培育好家风传承好家训”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要结合工作实际,整合各类资源,组织开展好最美文明家庭创建活动,要通过将家风家训家规与干部培育、廉政文化建设及精神文明创建等工作相结合,与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工作相结合,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风家训的传承中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3、总结宣传。要注意总结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扎实推动活动的开展;各单位要在活动周期间充分发挥网站、电子屏、宣传栏以及微信、网站等各类媒体作用做好宣传报道,注意留存图片影响资料。各责任部门要指定专人及时报送活动动态,活动结束后及时提交总结,提交材料要图文并茂,有条件的可配以视频资料。
星级文明户实施方案篇十四
关于在全镇试点开展“五星文明户”创评活动的安排意见。
各村党支部: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不断提高农民群众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提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整体水平,根据区文明委《关于开展“五星文明户”创评活动的安排意见》精神,结合我镇实际,镇党委决定在全镇试点开展“五星文明户”创评活动。现就试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的意义。
农户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主体细胞,是农村生产生活的基本单位,只有不断深化文明农户创建工作,真正做到入户到人,才能有效提高农民文明素质和农村社会文明程度。近年来,全镇按照区委、区政府的总体要求,大力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在各村开展“十星级文明农户”创评活动,为提高农民思想道德素质、科技文化素质、民主法制意识,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们的思想观念发生了深刻变化,“十星级文明农户”创评活动已经不适应科学发展的需要,群众参与积极性逐渐淡化,直接影响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纵深发展。区文明委结合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经过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总结“十星级文明农户”创评活动经验,结合全区广大群众的思想实际,决定在全区农村试点开展“五星文明户”创评活动。“五星文明户”是原有“十星级文明农户”创评活动的改进和创新,提炼和浓缩,创评标准简明具体,更加贴近农村实际,群众易于理解和接受,创评方法更具有操作性,创评机制更加完善,对于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参与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积极性,推动文明村镇创建深入开展,不断提高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整体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指导思想。
各项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思想保证。
三、创评标准。
1.科技致富之星。
(1)积极学习推广新技术,家庭成员中有1—2名科技明白人。
(2)积极发展生产,带头创业增收,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3)家庭人均纯收入明显高于全村平均水平。
2.遵纪守法之星。
(1)积极参加普法教育,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能够依法办事。
(2)热心集体公益活动,自觉遵守《村规民约》,无违规行为。
(3)家庭成员无赌博现象,不参与邪教活动,无治安、劳教、刑事处罚。
3.诚实守信之星。
(1)诚信从业,不损公肥私,不损人利己,不以次充好,不掺杂使假,不欺诈抵赖。
(2)无不良贷款记录,无恶意欠费及偷漏税行为。
(3)家庭成员诚恳待人、恪守信用,在群众中有良好的声誉。
4.和谐友爱之星。
(1)夫妻和睦,男女平等,尊老爱幼。
(2)邻里团结,互帮互促,不搬弄是非,无矛盾纠纷。
(3)积极参与好婆婆、好媳妇、和谐家庭等创评活动。
5.文化卫生之星。
(1)家庭成员坚持读书看报,室内有图书字画,参与并支持文化教育事业。
(3)移风易俗,勤俭办事,反对封建迷信,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四、方法程序。
“五星文明户”评选采取全面参与与树立典型相结合、综合评选与单项评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全镇“五星文明户”创评活动分推荐初评、评审公示、命名表彰、集中宣传四个程序进行。
1.推荐初评。以社为单位,分别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每社推荐评选综合性“五星文明户”2户,科技致富之星、遵纪守法之星、诚实守信之星、和谐友爱之星、文化卫生之星等单项典型户各1户。
2.评审公示。村党支部、村委会对各社推荐评选情况进行复审评定,对评审确定的“五星文明户”和各单项典型户在全村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3.命名表彰。经公示后确定的“五星文明户”和各单项典型户,分级进行命名表彰:各单项典型户由村党支部、村委会命名表彰,报乡镇备案;“五星文明户”报乡镇审定后由乡镇党委、政府命名表彰,报区文明办备案,并择优推荐4—6户,以乡镇党委正式文件报区文明委,由区文明委命名表彰(区文明委表彰的乡镇不再重复表彰)。
4.集中宣传。各村设置“五星文明户”光荣榜,对评选出的“五星文明户”和各单项典型户进行宣传。区上确定部分事迹突出的“五星文明户”通过电视、网络进行集中宣传。
五、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各村要把开展“五星文明户”创评作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与农村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以推进“四在农家”创建活动为抓手,精心组织实施,深入宣传发动,突出打造品牌,注重体现实效,以点带面,示范带动,扎实推进创评活动深入开展。试点村要选取群众基础好,威信高,热心精神文明创建的人员,组成评议会,把好推荐审核关,做好日常监督管理,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2.规范评选程序。各村要坚持在标准上“求高不求低”,程序上“求严不求松”,数量上“求精不求滥”的原则,坚决避免减少程序、敷衍应付、流于形式的现象,真正做到不降低标准,不照顾人情,不凭感觉印象,不搞形式主义,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切实增强创评活动吸引力和凝聚力。
3.完善工作机制。各村要不断创新激励机制,确保奖励扶助措施落实到位,真正把创评活动纳入有经济支撑的规范化轨道。对评出的“五星文明户”和各类单项典型户,一方面要大张旗鼓地进行表彰奖励,营造声势,扩大影响面,增强农户的荣誉感;另一方面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的优惠扶持政策,使创评活动与农户切身利益挂钩,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切实提高创评质量。
4.加大宣传力度。各村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和有效载体,大力宣传创评活动的目的意义、标准程序及优惠支持措施,力求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形成人人关心、户户参与的良好氛围。要通过典型引路、示范推动,在科技致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和谐友爱、文化卫生等方面培养出看得见、摸得着的典型,从不同侧面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使广大农户依据身边的典型来衡量自己,以可亲、可信、可学的先进事迹来加强自我约束和教育引导,通过提高农民思想道德素质,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村容村貌,建设“三个文明”相互促进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星级文明户实施方案篇十五
文明家庭是文明社会的基石,是文明社会的细胞。“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为进一步拓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面提高广大居民的道德水平和文明素质,县委文明办、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办公室、县妇联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方案如下: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重点,通过开展文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引导全县广大家庭自觉提高家庭成员综合素质、美化家庭生活环境、提高家庭生活质量,以家庭文明和谐带动xx文明进步和安定团结,以家庭“小气候”温润社会“大环境”,为构建和谐乡村(社区、小区)、和谐乡镇、和谐xx奠定基础。
以疫情常态化防控补短板、加强村和社区建设为契机,广泛开展公民道德教育和文明家庭宣传教育活动。深化家庭美德建设,挖掘、培育和宣传我县的优良家风家训,引领广大市民讲道德、守规矩、重家风,树立家庭文明新风尚,自觉地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家庭日常生活、工作中,努力营造和睦、优美、文明的家庭环境。
以xx县域家庭为参评主体,对照《xx县文明家庭创建标准(试行)》,以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牵头组织评选,采取家庭自荐与居民推荐相结合、村民小组(城区小区)评议与村(社区)评议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在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评选基础上,择优推荐乡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表彰。县委文明委、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拟表彰县级文明家庭100户。
xx县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分四个阶段,县、乡、村(社区)三级新时代文明实践机构同步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5月底至6月中旬)。
在县内主流媒体宣传发布文明家庭创评工作通知、文明家庭创评标准等内容,乡镇、村(社区)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平台、工作群、宣传栏等同步广泛宣传发动,组织全县广大家庭参与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做到创建活动、创建标准人人皆知。
(二)申报推荐阶段(20xx年6月中旬至8月)。
家庭申报自评。可以向小组、小区或村、社区自荐文明家庭。各参评家庭需填写申报表,注意写出文明家庭创建的突出事迹。
小组(小区)评议。各村(社区)以村民小组(城区可按居住小区)为单位,按每村民小组(小区)1—3户推荐文明家庭。评议审核结果要予以公示。
村(社区)评定。村民小组(小区)将公示的文明家庭集中推荐至村(社区),择优以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名义进行评审、公示、表彰。
乡镇评审表彰。在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评选表彰基础上,各乡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按村推荐的家庭户数的2%表彰一批乡镇级文明家庭。同时,择优报送5—10户文明家庭到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表彰。
县直各一级单位要牵头组织本系统文明家庭创评活动,单位干部职工人数在10人以上的,至少要推荐1户文明家庭。县直文明家庭不占村、社区指标名额。
群众性精神文明创评活动事关全省年度县域文明指数测评工作排位,事关乡村振兴党政综合考评工作排位,各地各单位要注意做好相关档案资料留存。
(三)评选公示阶段(20xx年9月上旬)。
各乡镇、各部门对推荐的候选家庭进行资格审核把关。征求候选家庭所在单位、所在乡镇及行政村意见,党员干部家庭同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综合治理、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并以适当的形式在本人单位、所在城乡社区或行政村进行公示后,报乡镇党委、部门党委(党组)同意后上报。
(四)宣传推介及命名表彰阶段(20xx年9月中旬至10月)。
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对各乡镇、各单位推荐的文明家庭进行事迹宣传公示,组织复审、命名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在全县开展文明家庭学习宣传活动。
1、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文明家庭”创评活动是中央、省、市、县确定的精神文明五大创建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推动乡风文明、建设和谐xx的细胞创建工程。为开展好我县文明家庭创评活动,成立以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牵头、县妇联主抓、县委文明办配合的xx县文明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文明办。各乡镇、村(社区)要比照成立评选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切实做好本地文明家庭创评推荐工作。
2、严格评选标准,坚持好中选优。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xx县文明家庭创评标准》,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优中选优。要将文明家庭评选活动与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志愿服务、群众文体活动等结合起来,确保推荐的“文明家庭”典型可信、可亲、可敬、可学,真正具有先进性和示范性,为促进乡风文明提升、推动城乡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起到强大推动作用。
3、强化典型引领,大力开展宣传。评选过程中,要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注重培养和树立典型,发挥文明家庭典型对净化一方风气、促进乡风文明的引领带动作用。要注意认真搜集“好家风、好家训”故事,搜集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传承好家训好家风的典型人物典型事迹,为我县做好文明家庭事迹展播、向省市推介报送先进典型、宣传推介xx提供素材。
县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组委会电话: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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