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的写作有助于提高我们的表达能力和思维能力,培养我们的观察力和思辨能力。那么如何写一篇有深度和观点的读后感呢?首先,我们应该仔细阅读完整本书,然后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和观点,进行反思和总结,最后用简洁明了的语言表达出来。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来读一篇精彩的读后感,领略不同作者的思想和创作风格。
儿子与情人读后感篇一
当爸爸的人还在酒馆里没羞没臊地给别人当酒保,然后把自己也喝个烂醉。她鄙视他,然而却已经跟他绑在一起分不开了。要出世的孩子对她是个天大的负担,要不是因为威廉和安妮,她早就无法忍受现在的生活了,成天和鄙陋的人事打交道,在穷苦拮据中挣扎。
有时候,一个人被生活攥住了,他的躯壳给带着随波逐流,就这样变老,完成了自己的历程,然而这样的生活没有真实可言,让人觉得生命似乎就从来没有眷顾过自己。
有时候,她对卿卿我我厌倦了,就想敞开心扉,跟他说些严肃的话题。结果她发现丈夫用心在听,却什么也听不懂。没有心灵上的理解,他们之间的亲密关系也就无法更进一步了。
母亲深深地爱着儿子。就在幻灭的苦痛最难忍受的时候,就在生活的信念摇摇欲坠的时候,就在灵魂感到苦闷和孤寂的时候,他降临到了她身边。因此她把儿子当成了全部,这让做父亲的感到妒忌。
是那种不轻易落泪的女人,像男人一样,要伤心到极点才会真的哭起来,那呜咽声撕心裂肺。
男人的鲁莽行为像是尖矛一般穿透了她对丈夫的爱。之前她跟他斗争的时候还心怀气苦,觉得他跟自己疏远了,并时时为此幽怨。现在她不再为他不够爱自己而烦恼了。对她来说,他已经成了个外人。这样一来她的生活反而更容易忍受了。
遗憾的是,她跟他太不一样了。他本来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人,但是她无法接受这一点。她要他成为自己想象中的样子。就这样,她一心要让他变得高尚,但这已超出了他的能力。这让她把他给毁了,也伤害了自己,留下了伤疤。但是她自己的品质却维持着没有变,另外孩子也给了她安慰。
“我也说不准到底是不是希望没钱花,因为他只要有了钱,家里就不得安宁。”
妻子躺在床上,听着他在花园里鼓捣东西。他一边吹着口哨,一边锯锯锤锤。外面刚刚破晓,天青气朗,屋子里孩子们还在呼呼大睡,丈夫则像个快乐的男子汉一样忙活着,这样的时候总能让她感到温暖安宁。
他走近她,满脸通红,眼里都是血丝。突然他一把抓住了她的臂膀。她害怕得叫起来,拼命挣扎。这时他稍微清醒过来一点,嘴里喘着粗气,粗蛮地把她推向门口,又用力将她推了出去,砰的一声关上门,在里面拨上栓。他回到厨房,跌坐到扶手椅上,头里的血还在沸腾。他本来就喝醉了,人又已经精疲力竭,脑袋慢慢沉到了两膝之间,就这样昏沉沉地睡了过去。
有一阵子她的思想不受控制,脑海里机械地重现着刚才那一幕,一遍又一遍每过一次,那些话语和片段就像烧红的烙铁一般烙在心上每次回想起之前那一小时发生的事情,那烙铁就在相同的地方烙上一次烙过的印记越来越深,伤痛反而渐渐远去了。
儿子与情人读后感篇二
以言状的美――人情之美,和自己小时的故事比一比,有种凄凉的,如帮女友拉下吹起的裙子。父亲最后描绘真的是美的。如他在大儿子死后,不经过其以前工作的办公室,二儿子画画得奖以后,又想起大儿子的成绩,擦眼泪。而且结尾的抒情,比散文,诗歌的力量更有力――在心里搅动般样。
但有时有些造作,情感转换轨迹看不出来,有些转换是直勾勾的白描,象深沟,怎么那样不自然就跳跃过去了。
在描恋爱过程中,觉得弗洛伊德的理论没丝毫关系,所以对小说,强调生活比强调主线好些。追求主线是单一的生活,而生活是矛盾的,多面的,容许产生错误的。
还有个观点,我曾经以为,读了很多哲学、诗歌,一定写得出文学作品,其实想弄文学,一定从文学入手。对结构、怎样表达才有体会,关在家空想小说结构,构思,光体会现实画面,是写不出小说的。
此小说有许多读诗歌和小说情节在里面,所以,劳伦斯其实文学修养很高,包括他母亲,感觉花城出版社翻译的本子好些,比人民文学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翻译的都好,语言精确,不拖沓,不含糊。有点史书中古文的遒劲。译林出版社的本子我是不看的,书标价又贵,翻译功底很一般。花城出版社翻译的意象,标位的把握很准确,说到小说内在的要表达的节点上了。对比开头和结尾就可以知道。不过,最幸福的,是找到研究劳伦斯专家――黑马的博客,特意做了个关注。
我观察的方位是:怎么写出这些东西的?不是这书的结构,形式,思想及国际各种文学主义的异差所中和的东西,所以眼光不同。
儿子与情人读后感篇三
顶多两三天的时间,我就看完了《儿子与情人》这本书,写的不错。看完之后就发现自己睡不着了。躺了一会儿,觉得与其睡不着干躺着还不如起来做点事情。嗯。趁着还记得到底是什么情节,赶紧写下我的读后感吧。
这本书相对于《查泰来夫人的情人》而言,描写性爱的情节要少得多,更多的是单纯地叙事。小说从莫雷尔夫妇的相识讲起,讲到了他们之间后来矛盾不断的婚姻,讲到了莫雷尔夫人的大儿子威廉的生活和最后他的死,讲到了二儿子保罗的成长经历和他与母亲特殊的感情。保罗算是书中的主角吧,毕竟书的'后半部分全部围绕他展开。他有一个很爱他的女朋友,但是他无法全身心地投入去爱她;同时他的母亲非常反对他的女友。后来保罗为了另外一个女人离开了他的女朋友,但是他也无法真正爱上这个女人。后来他的母亲莫雷尔夫人得了肿瘤,她自己痛苦不堪的同时也非常折磨保罗和他的姐姐安妮。于是他们两个人由保罗主使,给他母亲服用了大量的吗啡,送走了他的母亲。但是莫雷尔夫人走了之后,保罗的生命就仿佛没有了意义。在这个时候,他的前女友愿意和他结婚,拯救他的生命。但是他仍然没有办法完全摆脱他母亲对他的影响。最后他在纠结痛苦中走向了大城市的生活。
怎么说呢,我觉得这本小说描写出了英国工业革命期间一个普通矿工家庭的生活。从文学上来讲,劳伦斯塑造人物塑造地很好,某个人的一举一动都是符合他的性格特征。他的叙述很平淡,是那种细水长流的感觉。所以也没有特别让我觉得情绪激动,印象深刻的地方。作为牛水莲老师提到过的作品,还是不错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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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与情人读后感篇四
敏豪森,这个名字并不熟悉,但也不陌生,他就是德国响当当的吹牛大王。
他1720xx年出生于德国一个最古老的贵族家庭,喜欢行侠仗义和探险,曾经在俄国军队中服役,跟土耳其人交战,足迹遍布欧洲、非洲、亚洲和美洲大陆,还到过人迹罕至的北冰洋,并遇到过许多希奇古怪的事情。由于他有丰富的生活经历,以及对事情的敏锐洞察力和想象力,所以在他回国后便将自己的经历加上独特的幻想,并运用夸张的手法,编造出许多荒诞不经的冒险故事。他口若悬河,说起来滔滔不觉,博得了听众们的一致赞誉。很快,他就成为了德国家喻户晓的故事大王。他的故事情节夸张、离奇、构思巧妙,风趣幽默,充满大胆想象,读起来让我忍俊不禁。
他历险故事中《自拉辫子出泥潭》让我印象极为深刻。
有一次,我们的主人公敏豪森男爵想骑马越过一个泥潭,一开始我们的男爵觉得泥潭不宽,但当其发现并非如此时,为时已晚了,因为地心引力,他连人带马掉下了泥潭里,泥浆,渐渐埋过了他的全身,就快将他和他的马淹没了,情急之下,他双腿紧紧夹住马肚,并迅速拉住自己的辫子,用尽全力向上一拉,结果连人带马一起拉了出来。
看完这个故事,我不禁目瞪口呆,有哪个人可以徒手从泥潭中,连自己带马拉出来呢?更让人费解的是结尾说道:“如果当时我没有如此惊人的胆识和力量,我就不会在这与你们闲扯了。”
看了着本书,书中的主人公让我明白了:在现实世界中,想象与幻想是不可少的,迄今为止,世界上哪一项发明创造离得开想象?世界上哪一项高科技的发展离得开想象?对于我们来说,更应该努力的培养自己开动脑筋、思考问题的良好习惯。
敏豪森男爵,让我懂得了那么多。
儿子与情人读后感篇五
当时美国的参议员大部分出身于名门望族,自认为是上流社会优越的人,从未料到要面对的总统是一个卑微的鞋匠的儿子。
于是,林肯首次在参议院演说之时,就有参议员想要羞辱他。
在林肯站在演讲台上的时候,有一个态度傲慢的参议员站起来,说:“林肯先生,在你开始演讲之前,我希望你记往,你是一个鞋匠的儿子。”
所有的参议员都大笑起来,为自己虽然不能打败林肯但能羞辱他,开怀不已。等到大家的笑声歇止,林肯说:“我非常感激你使我想起我的父亲,他已经过世了,我一定会记住你的忠告,我永远是鞋匠的儿子,我知道,我做总统永远无法像我父亲作鞋匠那样做得那么好。”
参议院陷入一片静默。林肯转过头对那个傲慢的参议员说:“就我所知,我父亲以前也为你的家人做过鞋子,如果你的鞋子不合脚,我可以帮你改正它,虽然我不是伟大的鞋匠,但我从小就跟父亲学到了做鞋的技术。”
然后他对所有的参议员说:“参议院里的任何人,如果你们穿的那双鞋是。
我父亲做的,而它们需要修理,我一定尽可能帮忙。但是有一件事是可以确定的,我无法像他那么伟大,他的手艺是无人能比的。”说到这里,林肯流下了眼泪,所有的嘲笑声都部化成了赞叹的掌声。
批评、讪笑、诽谤的石头,有时正是通向自信、潇洒、自由的台阶。
儿子与情人读后感篇六
小说背景设置在作者劳伦斯的故乡--诺丁汉郡附近的一个矿区小区。父亲莫瑞尔是个普通矿工,和其他人一样他努力挣钱养家,当然,有时也会上当地的酒吧喝酒,偶尔法发酒疯,由于长年沉重的劳作和频发的煤矿事故使他变得脾气暴躁;母亲出身于中产家庭,有一定教养。婚后,母亲开始厌弃丈夫粗俗,转而把她的全部感情和希望倾注在培养孩子们身上。她竭力阻止儿子步他们父亲的后尘,下井挖煤,千方百计敦促他们跳出下层人的圈子,出人头地,实现她在丈夫身上未能实现的精神追求。长子威廉,风度翩翩,身材高挑,举止优雅,是她最喜爱的孩子;女儿安妮,活泼开朗,乖巧董事,长大后成为教师;二儿子保罗,性情内廉、敏感,这点像极了他的母亲;还有小儿子亚瑟,从小崇拜父亲,但他整天无所事事,缺乏长久性,最后陪着朋友去报名,误打误撞参了军。
自从保罗出生后,夫妻间的感情不和,母亲觉得他们再怎么样也会不到从前的温馨,但此时的她仍旧年轻貌美,因此吸引了本教区的牧师,牧师认保罗为教子,且经常借此名以到家里来,两人交谈甚欢,有一次被提前收工回家的莫瑞尔撞见,他便大光其火,两人大吵一架,母亲坚持声称他们之间什么都没有,还怪罪父亲没有风度。
长子威廉才华横溢,而且聪明好学,成年后独自到伦敦闯荡,成为伦敦著名律师的文书,起先他会将挣来的钱寄一部分回家以贴补家用,自从爱上了上流社会的.交际花路易斯之后就把钱全用在她身上为讨她欢心,一场突如其来的怪病夺走了他年轻的生命。失去威廉后母亲痛苦流涕好几天,整个人好像丢了魂一样,任谁劝都没有用。保罗看着这一切,又是着急又是生气。
母亲从此更加细致地照顾对二儿子保罗。保罗生性敏感,从小就能轻而易举地察觉到母亲情绪的变化,也总是想方设法去安慰她使她高兴,在他心目中,母亲是他生活的全部,这地位之牢固谁也无法动摇,当父亲喝醉酒回到家与母亲吵架时,他会恨不得父亲赶快死掉,这样他就可以完全拥有母亲了;他也会吃醋,大哥威廉还在的时候,他会生气母亲给威廉的爱太多。母亲有什么心事总是会与他诉说,他也如此,她就曾直接的对保罗说:“你知道的,我从来没有一个真正的丈夫!”随着莫瑞尔年岁的增长,保罗心里渐渐觉得他好像才是这个家的男主人。虽不像威廉那样才华横溢,引人注目,保罗有他自己的特点,他身材魁梧,充满绘画天赋,还在比赛中二度获得一等奖,他把奖金全都拿回家交给母亲,她感到很欣慰,但她本身对绘画并不太关心,因为此时她的全部心思仍在威廉身上,为了能与人分享他绘画的喜悦,保罗和母亲的好友农场主雷沃斯太太的小女儿米丽娅姆越走越近,米里亚姆同样性格内向,但她很懂得欣赏画作,两个少年之间萌生爱意,但母亲极力反对,她百般地挑米里亚姆毛病,保罗在母亲和女友之间徘徊,也常因为母亲的不喜欢而冷落米丽娅姆,他不知道为什么他们之间的感情进展得这么慢,最后化为一场痛苦的波拉图式的拉锯。由于他送米丽娅姆而晚回家,母亲竟然气得晕厥过去。
这部小说篇幅冗长,分为上下两篇,上集共分八个章节,大致内容如上所诉,等看完了下集,也会及时和大家分享的。刚才说到本书虽然篇幅长,但读来丝毫不会觉得枯燥乏味,还是很容易理解的。我买的这个版本是“时代文艺出版社”的,不幸的是,竟然每一页都有个把错别字,标点符号不规范先不去说它,看的时候我不得不对有些地方进行涂改,有时文章中还不免出现句子读不通的情况,所以建议大家伙以后不要买这个出版社的出版物。
儿子与情人读后感篇七
昨天晚上,我把《儿子与情人》读完了,我是早该把它读完的,在两三年前,甚至更早,就该把它读完,记得那时,我们在那条生着茂盛椿树的安静小路上散步,贝贝为我缓缓讲述她的“读后感”,我只有安静倾听,我那时杂草丛生的内心是无法让自己安静把它读完的,实在可惜,再拿起它时,夹在书本三分之一位置的书签还是那时所放的。
前面多半忘记了,所以从头读起:
读完后,合上书本,我想:我的所得当远远不及贝贝,实在是这样,我所看到的是米利亚姆为了她的“精神之爱”所做的勇敢“牺牲”这当是那时的贝贝吧!我想。(是吗宝贝?)我就是你的保罗?在那细腻甚而繁琐的文字里,我所看见的几乎全是贝贝的身影,我的感动几乎全与书中人物无关,我好羡慕那为着爱而献身的人,她无欲无争,没有任何索取之心。
除此之外,那书里所有的情节都被我忽略了。往事如黑白的旧电影一般,每个细小的片段都重现般映在我的面前。
昨日,我在。
日记。
本里写下:“我希望能永远守护着贝贝;不再要求她对我的爱,我只一心去爱她。”
顶多两三天的时间,我就看完了《儿子与情人》这本书,写的不错。看完之后就发现自己睡不着了。躺了一会儿,觉得与其睡不着干躺着还不如起来做点事情。嗯。趁着还记得到底是什么情节,赶紧写下我的读后感吧。
这本书相对于《查泰来夫人的情人》而言,描写性爱的情节要少得多,更多的是单纯地叙事。小说从莫雷尔夫妇的相识讲起,讲到了他们之间后来矛盾不断的婚姻,讲到了莫雷尔夫人的大儿子威廉的生活和最后他的死,讲到了二儿子保罗的成长经历和他与母亲特殊的感情。保罗算是书中的主角吧,毕竟书的后半部分全部围绕他展开。他有一个很爱他的女朋友,但是他无法全身心地投入去爱她;同时他的母亲非常反对他的女友。后来保罗为了另外一个女人离开了他的女朋友,但是他也无法真正爱上这个女人。后来他的母亲莫雷尔夫人得了肿瘤,她自己痛苦不堪的同时也非常折磨保罗和他的姐姐安妮。于是他们两个人由保罗主使,给他母亲服用了大量的吗啡,送走了他的母亲。但是莫雷尔夫人走了之后,保罗的生命就仿佛没有了意义。在这个时候,他的前女友愿意和他结婚,拯救他的生命。但是他仍然没有办法完全摆脱他母亲对他的影响。最后他在纠结痛苦中走向了大城市的生活。
怎么说呢,我觉得这本小说描写出了英国工业革命期间一个普通矿工家庭的生活。从文学上来讲,劳伦斯塑造人物塑造地很好,某个人的一举一动都是符合他的性格特征。他的叙述很平淡,是那种细水长流的感觉。所以也没有特别让我觉得情绪激动,印象深刻的地方。作为牛水莲老师提到过的作品,还是不错的吧。
“他是个强健的、身材修长的男子,有着用不完的精力。他的脸很粗犷,具有象普通老百姓的那种粗线条;掩在那双浓密眉毛下的眼睛饱含着如此充沛的生命力,以至她不能不着迷。它们好像在舞蹈,但又仿佛被笑声的余音振颤着;他的嘴巴也一样,好像马上会爆发出胜利的笑声,但又没有笑出来。他给人以强烈的悬念感。”
他就是保罗。《儿子和情人》一书中的男主人公。d。h。劳伦斯细腻入微地叙述了他的青少年生活、与母亲的畸恋以及和米丽安、克拉拉的爱情纠葛。这本书探讨了英国下层家庭关系的复杂性。作者很注重心理描写,把保罗的思想逐步地解剖,呈现在读者面前。保罗自小受到母亲莫瑞尔太太的钟爱,但是父亲却对他不理不睬。他特别早熟,心里埋藏着对父亲的仇恨。而莫瑞尔太太则是个复杂的人物,她把对死去的长子威廉的爱移植到保罗身上。她对丈夫没有一点爱情,只是把他当作客人看待。但是她极其嫉妒次子的情人,尤其是对米丽安。因为她深知米丽安要夺走儿子的精神之爱,便千方百计地阻扰,并采取冷漠的态度。而米丽安深爱着保罗,本来是不愿意与别人分享的,但是她是个富于牺牲精神的人,一直在默默地等待。米丽安以为保罗在得到她的纯洁后会更爱她,可惜她想错了。保罗太爱他母亲莫瑞尔太太了!直到他母亲死后,他才走向了新的生活。至于克拉拉,她与保罗仅仅是肉体之恋。后来与她的丈夫复合了。
全书洋洋洒洒40万字,其间不但插入了优美的景物描写,而且作者把人物的内心活动与景物的联系写得栩栩如生,各个人物活灵活现,呼之欲出。此书被列为英国一些大学文科的必读书。
儿子与情人读后感篇八
在五年级语文课本中,第五单元,有着这样一篇读来让人为之一颤的文章——《难忘的一课》。故事讲述了作者爱国的事情。
事情发生在中国台湾光复不久,作者在中国台湾高雄的一所乡村小学内,看到了一位年轻的中国台湾教师在同孩子们一起来学习我们中国的语言文字。后来中国台湾老师带着作者去看了看小礼堂,看到了几幅中国伟人像而有感而发。
文中说以前小礼堂挂出来的都是日本人像,而现在,1945年,中国台湾光复不久,那里的人们就迫不及待的把日本人的画像摘下来,换成中国的伟人像。是什么让中国台湾人民希望早日回到祖国的怀抱呢?是什么使中国台湾的人民那么迫不及待的就把日本人的画像换成中国人的伟人像呢?又是什么驱使中国台湾人民那么认真努力的去学习我们中国的语言文字呢?是一颗心,一颗中国心,一颗挚热、滚烫的中国人民的心!
日本是一个好战的民族,曾经对许许多多的国家进行过侵略。对此,很多国家对日本仇恨在心,认为日本人是一群冷血动物,只会拿起手中的武器,他们不知道失去亲人的悲痛心情;不知道一个国家不能早日统一是怎么样的一种滋味;不知道国家亡国的危险。他们什么都不知道,只知道战争,只知道挑起战争!来满足人们打仗的欲望和扩大国土的目的。
日本人是凶残的,也是贪心的。明明白白的是属于我们国家的土地,偏偏让他们给抢走了,还用自己国家的管理方式来管理我们的国家的人,不尊重别人的习惯。
作为一个民族,应该尊重其他的民族,做人也是一样,应该互相尊重。你尊重了别人,别人才会来尊重你。
儿子与情人读后感篇九
当时美国的参议员大部分出身于名门望族,自认为是上流社会优越的人,从未料到要面对的总统是一个卑微的鞋匠的儿子。
于是,林肯首次在参议院演说之时,就有参议员想要羞辱他。
在林肯站在演讲台上的时候,有一个态度傲慢的参议员站起来,说:“林肯先生,在你开始演讲之前,我希望你记往,你是一个鞋匠的儿子。”
所有的参议员都大笑起来,为自己虽然不能打败林肯但能羞辱他,开怀不已。等到大家的笑声歇止,林肯说:“我非常感激你使我想起我的父亲,他已经过世了,我一定会记住你的忠告,我永远是鞋匠的儿子,我知道,我做总统永远无法像我父亲作鞋匠那样做得那么好。”
参议院陷入一片静默。林肯转过头对那个傲慢的参议员说:“就我所知,我父亲以前也为你的家人做过鞋子,如果你的鞋子不合脚,我可以帮你改正它,虽然我不是伟大的鞋匠,但我从小就跟父亲学到了做鞋的技术。”
然后他对所有的参议员说:“参议院里的任何人,如果你们穿的那双鞋是。
我父亲做的,而它们需要修理,我一定尽可能帮忙。但是有一件事是可以确定的,我无法像他那么伟大,他的手艺是无人能比的。”说到这里,林肯流下了眼泪,所有的嘲笑声都部化成了赞叹的掌声。
批评、讪笑、诽谤的石头,有时正是通向自信、潇洒、自由的台阶。
儿子与情人读后感篇十
劳伦斯一直是我比较喜欢的作者之一。他善于从人性比较不被世人接受的一面来体现人性最真实的一面。本书是劳伦斯的自传体长篇小说。作品通过现实主义和心理分析的写作方法描写了十九世纪末英国工业社会中下层人民的生活和特定环境下母子间和两性间的复杂感情。读过此书后,映像最深的就是本书所体现出来的“恋子情节”。下面就这一方面来谈谈我的看法。
《儿子与情人》小说主人公保罗的父母是莫瑞尔夫妇。莫瑞尔太太的“恋子情节”产生于她的情感孤独和性爱饥渴,是母爱,情爱和性爱纠葛矛盾的结果。莫瑞尔太太出生中产阶级,受过良好的教育,知书达礼,说一口标准的上流社会英语。她情感丰富,对爱情怀有美好的愿望。莫瑞尔夫妇是在一次舞会上结识的,可以说是一见钟情,婚后也过了一段甜蜜、幸福的日子。但是,两人由于出身不同,性格不合,精神追求迥异,在短暂的激情过后,之间便产生了无休止的唇枪舌剑,丈夫甚至动起手来,还把怀有身孕的妻子关在门外。小说中的夫妇之间只有肉体的结合,而没有精神的沟通、灵魂的共鸣。父亲是一位浑浑噩噩的煤矿工人,贪杯,粗俗,常常把家里的事和孩子们的前程置之度外。母亲出身于中产阶级,受过教育,对嫁给一个平凡的矿工耿耿于怀,直到对丈夫完全绝望。于是,她把时间、精力和全部精神希冀转移、倾注到由于肉体结合而降生于人世间的大儿子威廉和二儿子保罗身上。她竭力阻止儿子步父亲的后尘,下井挖煤;她千方百计敦促他们跳出下层人的圈子,出人头地,实现她在丈夫身上未能实现的精神追求。她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不但拉大了她和丈夫之间的距离,并最终使之成为不可逾越的鸿沟,而且影响了子女,使他们与母亲结成牢固的统一战线,去共同对付那虽然肉体依旧光滑、健壮,而精神日渐衰败、枯竭的父亲。母亲和孩子们的统一战线给孤立无援的父亲带来了痛苦和灾难,也没有给莫瑞尔家里的任何其他一个人带来好处。发生在父母身上那无休止的冲突,特别是无法和解的灵与肉的撞击重演在母亲和儿子的身上。相比之下,夫妻之间的不和对莫瑞尔太太来说并没有带来太大的精神上的折磨,因为她对丈夫失去了信心,而且本来就没有抱多大的希望。而与儿子,尤其是与二儿子保罗之间的情结,那种撕肝裂肺的灵魂上的争斗则给可怜的母亲带来了无法愈合的创伤,直到她郁郁寡欢,无可奈何,离开人世。对丈夫的失望、不满和怨恨使莫瑞尔太太把自己的感情、爱怜和精神寄托转向了儿子,或者说,莫瑞尔太太把自己经历过的精神磨难和一心要解决的问题“折射”到了儿子的身上,于是一场灵与肉的冲撞在母子之间展开。
此时,母爱产生了畸变。莫瑞尔太太对儿子的情感中包含有对丈夫的爱的渴望,融入了男女之间的爱恋意识,从而使自己在情感上再也离不开儿子。因此,莫瑞尔太太是一个被迫从精神上遗弃了丈夫,而把全部的爱倒向了儿子的母亲,渴望从儿子身上捡起失落的青春的梦的母亲,一个无可奈何的母亲。
莫瑞尔太太在情感上对丈夫的爱的肌渴成为她的“恋子情节”产生的基础。她把儿子作为自己情感的寄托和精神上爱恋的对象,沉溺与对儿子的情爱,并进而企图占有儿子的全部感情。这表现为她对儿子既爱又恨,既快活,甜蜜又焦虑,嫉妒的心态。在她眼中,儿子变成了她的情人。儿子已经成了母亲情感甚至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美国著名心理学家马斯洛在其理论中指出,人在其健康发展过程中有着不同层次的基本需要,首先是生理和安全需要,其次便是爱和归属的需要。人们对此需要极为迫切,会为达到目的而不遗余力。会把它看得高于世界上任何东西。对于失去情爱的莫瑞尔太太来说,她对爱和归属的欲求就尤为强烈。只有把儿子当作情人,她才能获得本能中对异性爱的渴望的替代性满足。而她实现这一需要的方式,就是把儿子当作情人。对于以为母亲而言。这显然是一种反常的心理表现。她不但要求儿子满足她作为母亲的情感需要,而且还要求儿子满足她作为女人和妻子的情感需要。但是,她自身所具有的文明意识,社会家庭的伦理道德观念,母亲对儿子的责任感以及母爱的神圣使命,使得莫瑞尔太太最终无法与儿子建立起实质上的情人关系。
可以说,在这些灵与肉的冲撞中,我们看到的是一个个沮丧、可悲的失败者,找不到一个最终的赢家。其实,在人们赖以繁衍生息的大自然被破坏,在人性被扭曲,在人类的和谐关系不断被威胁的.社会中,灵与肉的争斗本来就是残酷无情的,到头来谁也成不了赢家,成不了一个完整的、有血有肉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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