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的目的是帮助我们反思和改进,以提高工作和学习的效果。写总结时应注意用词准确,表达清楚。通过阅读这些总结范文,我们可以对总结的写作方式和内容有更多的了解。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总结篇一
今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434”工作法这一主线,把维护社会稳定放在首位,确确实实把安全、稳定工作抓在手上丝毫不放松,较圆满地完成了上级交办的各项稳定工作任务。全年未发生一起安全隐患事故,无一起越级上访事件,无一人参与“”邪教组织,无一起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增强维护稳定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江泽民同志曾强调,“稳定压倒一切,责任重于泰山”。“我们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稳定是压倒一切的’这个重要原则,能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坚定的政治立场,坚持不懈地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是对每一名党员干部的重要考验。”做为我们每一名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深刻领会江泽民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正确认识和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没有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没有良好的社会环境,什么事也办不成。因此,我局始终把维护稳定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担负起维护稳定的政治责任。
二、高度重视,落实维护稳定领导责任制。
我局领导对稳定工作十分重视,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把稳定工作摆在头等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开会研究,周密布置,真正做到了认识到位,领导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并实行了“一把手”是维护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稳定工作负总责;主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对维护稳定工作负直接责任。认真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任务和责任层层落实,紧密配合,形成合力。近期,我局按照县政府的要求,加强了楼内防火防盗的安全防范意识,定期检查各办公室用电情况及其他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处理。
三、坚持稳定形势分析制度,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规范年活动。
维护社会稳定是一项系统工作,涉及方方面面的工作。搞好形势分析是做好稳定工作的前提和保证。因此,我局建立了定期稳定工作分析制度,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前瞻性,坚持日常工作季分析,敏感时期月分析、周分析,重大问题随时分析。及时分析内部和外部、现实和潜在的各种隐患,梳理出影响稳定的重大问题,深入剖析原因,争取相应对策,加强调度,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掌握稳定工作的主动权,打好稳定工作的主动仗,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我局班子成员非常关心群众生活,经常和同志们谈心交心,了解同志们的思想动态和生活状况,力所能及的解决同志们关心的切身利益问题。经常开展矛盾排查和疏导工作,力争把矛盾化解于萌芽状态。我局还严格规定了夜间值班制度,全年没有发生一例失盗、失火案件,无一人参与邪教组织。没有发生上访事件。同时,我局还经常教育广大干部职工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注重自身和财产安全,互联互保,保证了我局干部职工没有一家发生失窃案件。
四、几点打算。
一是继续贯彻落实好上级有关稳定工作精神,牢牢抓住稳定工作不松手,巩固已取得的安全成果。
二是按照县政府要求,做好办公楼内防火安全,购置灭火器材,对防火小组人员进行灭火知识培训。
三是对本局办公楼内办公室再进一次彻底安全隐患大检查,排除不安全因素。
四是加强全局人员安全知识教育,进一步增强安全稳定意识,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总结篇二
县交通运输局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确保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稳定为目标,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及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现将半年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加强对全交通运输系统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并明确了领导小组工作职责,从而形成了全局上下齐抓共管的局面。
二、注重宣传,强化培训,提高电气火灾治理水平。
上半年以来,全系统未发生一起电气火灾事故,保持了系统安全稳定的态势。一方面是注重宣传,通过微信平台、漫画、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电气火灾事故的发生原因、特点、预防措施。另一方面,通过举办培训班的方式,聘请专家讲解电气火灾知识,注意事故、防范措施。半年来,共举办了二期培训班,培训人员60人,提高了员工的电气火灾安全意识。
三、加强隐患排查,落实整改措施。
结合春运、两会期间,“五一”和“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强了对公路、水上运输企业和工程施工企业电气火灾隐患排查,尤其是注重车船电气火灾的排查。春季、天气较冷,办公楼及居民家庭使用电器设备较多,提醒职工注意用电,教育职工正确使用电器,做到人走关电。由于措施得力,半年来全系统未发生一起电气火灾事故,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突出重点、严格要求。
根据《县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印发了《县交通运输局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并抓好方案的贯彻落实。在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中,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坚持“严”字当头,以更加“严细实”的作风,以对隐患“零容忍”的态度,抓好隐患整治工作,开展了电气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实行“谁检查、谁负责”,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务求实效。
在20xx年上半年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中我们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上级要求尚有一定差距。在下半年工作中,我们将克服不足,迎难而上,使我局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总结篇三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班主任、科任教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王恭连办公室主任,负责相关业务。各班主任及科任教师成立由校长为组长的学校电气火灾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切实做好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
二、专项整治内容。
1、电力设施日常管理维护、运行及检测情况。
2、相应资质电工的聘请、管理情况,劳动保护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3、电网停电应急预案的制度和演练情况。
4、用电设施周边存放易燃、易爆等有可能影响安全用电的危险点。
5、学校内部接线混乱,导线老化,私拉乱接,开关箱配电箱不安装漏电保护器,用电设备未安装漏电保护和进行保护接地等隐患。
三、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效。
通过用电安全知识培训和教室安全隐患排查,促使教师充分认识到在用电安全管理方面的薄弱环节,以及教室存在的安全隐患的危险性。在这次用电专项整治工作中,经过整改后的作业环境和安全技防措施有了明显的改善;教师的用电安全意识、用电安全管理水平也有了大幅提高,把人身触电伤亡事故和电气火灾事故的风险降到了最低。
四、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在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部分教师安全意识淡薄,没有充分认识到自己的工作方式中电气安全隐患的危险性,甚至有些教师心存侥幸,以为触电伤亡事故和电气火灾事故不可能在自己身边发生。针对此种现象,我校会以此次整改为契机,加大培训力度,切实改变教师这种错误的认识,切实提高教师用电安全性操作。
五、下步工作。
我校将会一丝不苟地按照教育局关于开展校园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以此次整改为契机加大培训力度,切实改变教师这种错误的认识,切实提高教师用电安全性操作。在硬件、软件上持续加大力度,从源头上杜绝用电安全事故。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总结篇四
(一)全面开展电器产品生产质量综合治理。
1.全面开展电器生产领域治理。严格落实电器产品生产企业资质审批、认证管理,加大对获证企业的日常监管,严厉查处无证非法生产行为。严查电线电缆、开关插座等生产企业在绝缘材料、阻燃原料、线芯材质、线径等方面不按标准或降低标准生产的违法行为;严查套牌、贴牌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充分利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及时曝光违法违规企业和不合格电器产品名单,进一步完善电器产品质量源头监管机制,提高管理能力,规范生产秩序。
2.全面开展电器产品生产质量综合治理。加大对电器产品批发、销售、储存监督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严厉打击销售无证或伪造、冒用认证证书、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合格商品违法行为。加强对以网络、直销等方式销售电器产品的监管,把好“线上、线下”电器产品销售质量关。进一步完善电器产品流通领域的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效能,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1.加强建设工程电气设计质量管理。规范建设工程电气设计,落实电气工程设计质量终身负责制,严查设计单位不按工程建设制性标准设计的行为,依法追究因电气设计不符合标准规范而导致电气火灾事故的设计单位责任。
2.加强电气施工质量管理。落实电气工程施工质量责任制,严格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施工进场检查验收。严查施工单位不按设计图纸施工、偷工减料、使用劣质电线及质量不合格电器产品等问题和隐患;严查监理单位不履行施工质量的监理责任,严查质量不合格电器产品在工程上使用和安装;严查施工不规范造成电线绝缘层损坏、电缆井(沟)封堵不严密等隐患问题。依法追究因电气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火灾事故的施工、监理单位的责任。
3.落实建设单位电气质量管理责任。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标准,降低电气设计和施工质量。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有关电气及配套产品的,建设单位应当保证电气及配套产品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
(三)全面开展电器产品使用管理领域综合治理。
1.强化社会单位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查社会单位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问题;严查社会单位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严查社会单位未配备专业电工、未按规定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和设备问题;推动落实电气系统定期维护保养及检测,提高社会单位发现和消除电气安全隐患能力。
2.推动城乡社区、村镇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以街道、村居、企业为基本单位,排查电气线路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电表箱设置位置是否符合规范,线路连接是否符合标准;核查用电负荷是否超过初装容量;检查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使用“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督促落实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定期开展电气安全检查,加强安全用电常识宣传。对整治难度大的区域性电气安全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并可结合政府重点工程和为民办实事项目,重点推进解决。
3.加强电气相关从业人员监管。加强电气设备管理、使用和维护等相关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健全规范电气相关资格证书的发放、考核机制,切实提高电气从业人员的技能水平。加大对电工等专业技术人员的持证上岗检查力度,做到持证上岗。
三、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研究制定工作措施,周密部署,认真实施。对相关人员开展集中培训,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宣传此次综合治理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由各单位负责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同时书面上报综合整治办公室备案。
(三)建章立制阶段健全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督促企业单位严格执行电气安全有关技术标准,全面推进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巩固加强综合治理成效。
(四)集中整治阶段按照综合整治的相关要求,组织人力依法开展排查整治,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等手段,分阶段集中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集中销毁假冒伪劣电器产品,集中处理违法责任人,集中督促整改重大电气安全隐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社区、村、企事业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消防安全形势的严峻性,提高对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重要性和艰巨性的认识,切实做好整治工作。要严格落实电气防火安全责任制,严密责任链条,分级负责,责任落实到人。
(二)认真组织,狠抓落实。各社区、村、企事业单位要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进行深查、细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提出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社区、村、企事业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力量深入开展用电安全宣传教育。要让群众充分认识电气火灾隐患的危险性、隐蔽性,使辖区群众自觉投入到电气隐患的自查工作中去,形成全民关注参与电气火灾防治的浓厚氛围。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总结篇五
1.全面开展电器生产领域治理。严格落实电器产品生产企业资质审批、认证管理,加大对获证企业的日常监管,严厉查处无证非法生产行为。严查电线电缆、开关插座等生产企业在绝缘材料、阻燃原料、线芯材质、线径等方面不按标准或降低标准生产的违法行为;严查套牌、贴牌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充分利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及时曝光违法违规企业和不合格电器产品名单,进一步完善电器产品质量源头监管机制,提高管理能力,规范生产秩序。
2.全面开展电器产品生产质量综合治理。加大对电器产品批发、销售、储存监督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严厉打击销售无证或伪造、冒用认证证书、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合格商品违法行为。加强对以网络、直销等方式销售电器产品的监管,把好“线上、线下”电器产品销售质量关。进一步完善电器产品流通领域的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效能,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总结篇六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2017】4号)要求和北辰区安委会《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要求,现制定北辰区教育系统《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的工作方案》,各校要认真做好电气火灾防范宣传教育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校园安全。教育局决定从即日起至4月,在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开展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校园电器产品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校园电气火灾事故发生;督促各校(园)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用电管理制度,提高电气火灾防范水平;推动技防措施落实,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广泛普及安全用电常识,提高师生电气火灾防范意识。
二、组织机构。
教育局成立教育系统电气火灾防范专线整治领导小组。组长:黄福义常务副组长:郭建新,各位副局长为副组长,教育局各科室负责人、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为小组成员。
三、工作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底6月初)。
各学校要广泛开展宣传工作,动员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制定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
(二)自查自纠阶段(206月至2017年10月)。
各学校要检查本校的电器产品购买渠道,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三)建章立制阶段(2017年10月至204月)。
健全用电安全日常管理制度,完善建筑电气防火性能、电气系统维护保养及电气检测等方面的要求。要严格执行电器安全有关技术标准,全面推进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四)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1月至2020年4月)。
教育局将依法对学校电气火灾安全工作进行排查整治工作,并督促整改重大电气安全隐患。
(五)总结阶段(2017年10月至2020年4月)。
各学校请于2017年7月9日前报送本单位工作方案;2017年10月10日前报送阶段性工作小结;从2018年起,每年1月10日前报送上一年工作情况总结,每年7月10日前报送当年上半年工作小结。
四、工作措施。
(一)落实校园电器安全责任制。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责任及校园电气安全责任制落实工作,加强校园各类电器安全隐患问题排查。
(二)建立完善定期抽查制度,加强对校园相关工种持证上岗情况的检查,核查电器相关资格证书的合法性、有效性,检查人员岗位电气安全知识掌握情况。
(三)加强校园各类电器安全隐患问题排查整治。
定期不定期开展校园电气安全隐患问题排查整治。对各校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将校园电气安全作为日常防火巡查、检查的重要内容,及时自查自改电气安全隐患。
(四)广泛普及电气火灾防范知识,加强校园电气火灾防范的技防措施。加强对师生用电安全知识普及教育,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制定印发电气火灾防范宣传品、实用手册,普及安全防火常识。加强校园电气火灾防范的方法措施,规范日常管理,提高防范水平。
五、整治重点。
(一)校园电气线路选型、敷设、保护措施。
(二)校园电器产品选型、安装、使用。
(三)校园电气保护及防雷防静电措施。空气开关、漏电保护器等电气保护装置的选用、更换符合设计要求、产品质量标准,保护功能完好有效;建筑场所防雷防静电装置设置符合有关规范要求,防雷防静电措施及接地电阻值符合标准。
(四)学校安全用电管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组织落实。主动作为,结合学校实际,严密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积极开展校园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确保取得实效。
(二)明确职责,加强监督。各校要深刻认识此次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的现实作用,明确职责任务,推动落实职责,加强督查。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校要广泛宣传校园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的目的和意义,主动自查自改电气安全隐患。
(四)及时总结,建立机制。各校要及时总结校园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中的经验做法,固化形成长效机制,积极推广经验做法。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总结篇七
在区委、区政府和区综治委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保稳定、促发展”为工作宗旨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开展各项工作。我局把综合治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措施明确责任抓稳定促发展切实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以扎实有效的工作为全区水利事业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一年来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现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入提高对平安创建及综治维稳工作的认识。
开展平安创建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构建和谐社会,不是一个阶段性的工作,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我局认真按照与区委、区政府签订的《xx区水务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安排和要求逐步开展此项工作,为切实加强领导,保障工作有序开展,调整充实了局综治维稳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领导班子成员任小组组长,成员从相关科室抽调,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负责综治维稳的各项具体日常事务。
(二)层层签订责任书,级级抓责任落实。
深入持续的开展平安创建工作,在巩固现有成果的基础上抓深抓细综治维稳工作的落实,把平安创建工作与综治维稳工作有效结合,建立长效机制。认真签订各项责任书,细化落实责任,全民动员齐抓共管,共同构建和谐平安。
(三)积极组织开展水利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在3月22日“世界水日”及3月22日至28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期间,通过多渠道宣传水利行业法律法规,提高全民水法治意识,在市区人口密集路段张挂大型宣传标语,发放“发展水利、改善民生”宣传单20000余份、纪念品2000余份,为提高全民水法治意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积极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
自6月份进入汛期以来,我局组织技术人员先后3次全面开展汛前、汛期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对全区河流、沟渠进行安全巡查,全面治理安全隐患。局机关严格执行防汛值班制度,确保电台、电话24小时畅通,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和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积极组织落实防汛救援物资,今年汛期主要河段、险工没有出现险情。
(五)通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抓好治安管理。
加强干部职工队伍建设,按照“六五”普法内容,系统组织学习了《劳动合同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安全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并重点结合本行业部门实际,学习了《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等,全面提高广大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水平,增强学法用法意识。
(六)健全管理制度,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建立健全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值班制度、消防安全制度、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四项制度”,抓好干部职工作风建设,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对火灾事故、生产事故、水事纠纷等给予有效的预防和控制,全局无非法邪教人员出现。
(七)加强信访工作排查力度,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深入开展“三位一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局机关设立专门信访接待室,严格按照《信访条例》切实解决群众诉求、维护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积极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做到能办理的现场办理,现场办理不了的给予答复,在规定时限内办理,不能办理的写出材料向上级反映,共同解决。
本年度,水务局在综治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落实目标责任制、专人负责制,积极完成《长安》征订任务,区下达的铁路护路任务等,虽取得一定的成绩,但和综治委的要求还有差距,工作中还存在着诸多的问题隐患,如干渠向排污渠发展,严重污染环境;部分村的水利设施毁坏严重,蓄水不利,意见很大等。下年度,我们将进一步提高重视程度,务实扎实工作,积极协调各部门,完善各项措施,把稳定、综治工作做得更好。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总结篇八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社区、村、企事业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消防安全形势的严峻性,提高对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重要性和艰巨性的认识,切实做好整治工作。要严格落实电气防火安全责任制,严密责任链条,分级负责,责任落实到人。
(二)认真组织,狠抓落实。各社区、村、企事业单位要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进行深查、细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提出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社区、村、企事业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力量深入开展用电安全宣传教育。要让群众充分认识电气火灾隐患的危险性、隐蔽性,使辖区群众自觉投入到电气隐患的自查工作中去,形成全民关注参与电气火灾防治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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