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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管理经验总结篇一
工程施工在实施项目管理过程中,设置项目管理组织机构是至关重要的,建立高效的组织体系是施工项目管理成功的保证。首先要做好组织准备,建立一个完善的工作高效的组织机构―项目经理部。其目的就是为工程施工项目管理提供组织保证,可以有效地完成施工项目管理目标和应付各种环境的变化,使系统正常运转,保证完成施工任务。
现代社会经济总量不断增加,经济一体化趋势日益增强,发展速度之快,过程复杂,新的行业、领域不断出现。不论经济结构如何变化,工程项目建设仍是经济发展的主要载体。加强工程项目管理,将是项目能否达到预期目的的重要条件。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是在限定的工期、质量、费用目标内对工程项目进行综合管理以实现项目预定目标。随着投资规模、领域的扩大,投资来源多样化,工程项目对环境、经济影响增强,工程项目管理已从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扩展到从立项到交付使用全过程的管理。工程项目管理的目的不仅是实现具体的目标,是对质量、工期、费用的控制,还要与资金筹措、风险分析、使用维护以及与所在地经济、环境等联系起来,做到项目建设与环境的协调,否则可能重蹈投资失策、失控的覆辙。
由于工程项目是一次性的,工程项目管理是各部门工作的最后体现,为此必须利用现代化的管理技术和手段,强化工程项目管理,组织高效益的施工,使生产要素优化组合、合理配置,保证施工生产的均衡性,以实现项目目标和使企业获得良好的综合效益。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主要内容是“三控制二管理一协调”,即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
1.质量控制。
工程项目质量控制是指在力求实现工程建设项目目标的过程中,为满足项目质量要求所开展的管理活动。影响工程项目质量的因素主要有人、机械、材料、方法和环境五个方面。工程项目的质量控制,是一个全面的、全过程的控制,项目管理人员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对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进行控制,以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从多方面综合考虑人的素质,保证施工人员具有较高的技术素质度投身到工程建设中;根据工程项目的工艺技术要求,合理确定机械设备的类型和数量,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施工机械以良好的状态投入施工;严把材料检查验收关,正确合理地使用合格的原材料,检查督促做好材料管理工作;通过分析对比,在确认方法可行的`前提下优化方案,选用符合工程建设实际、设计合理、工艺先进、措施可行、缩短工期、降低能耗的方案。为参建各方建立良好的技术管理工作,实现质量控制目标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条件。
工程项目质量控制工作的重点应放在调查研究外部环境和系统内部各种干扰质量的因素上,要做好风险分析和管理工作,预测各种可能的质量偏差,制定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使主动控制措施与监督、检查、反馈等被动控制措施有机结合起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使工程项目质量始终处于项目管理人员的有效监督控制之下,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2.进度控制。
工程项目进度控制是指在项目目标实施的过程中,为使工程建设的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要求相一致,按计划要求的时间施工而开展的控制活动,是对工程项目从编制项目建议书开始,经可行性研究、设计和施工,直至项目竣工验收、投产使用为止的全过程控制。工程项目进度控制的目标是使工程项目按照预定的时间完成,交付使用。
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种种因素的影响,工程项目的实际进度往往不能按计划进度实现,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存在一定的偏差。如参与工程建设的人员素质和能力较低,材料供应不及时,机械设备数量不足,建设资金不能及时到位,施工技术水平低,不能熟练掌握和运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项目实施过程中,要达到工程项目的进度控制目标,必须认真分析各种因素对工程进度目标的影响程度,并对影响工程项目进度的各种因素加以控制,采取切实有效地措施,减少或避免这些因素对工程进度的影响,使工程进展具有连续性和均衡性,缩短建设工期。及时将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进行对比,发现偏差,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影响,并采取赶工措施,使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保持一致。
组织协调是实现进度控制的有效措施,为有效控制工程项目的进度,必须协调好参建各方的关系,处理参建各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协调的工作关系,投入适当的人力、物力做好联络、联合、调和工作,搞好工程项目的进度控制。
3.投资控制。
工程项目投资控制是指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在满足质量和进度要求的前提下,使项目实际投资不超过计划投资的控制手段。
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合同进行工程结算,严禁超计划结算。工程项目的投资控制不是单一目标的控制,应与工程项目的质量控制和进度控制同步进行,工程建设质量不经验收合格,不予结算工程价款。项目管理人员在对投资目标控制时,应考虑整个目标的协调统一,反复协调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之间的关系,使投资控制与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缩短工期,降低耗资,力求实现三大控制目标的最佳配合。
建设施工合同是指承发包双方为实现建设工程目标,明确相互责任、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保证工程建设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法律文件。有效的合同管理是促进工程建设各方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确保实现建设目标的重要手段。
合同在建设项目管理过程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通过对合同管理目标责任的分解,可以规范项目管理机构的内部职能,紧密围绕合同条款开展项目管理工作。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是双方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法律基础。由于项目建设周期长、合同金额大、参建单位众多和项目之间接口复杂等特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业主与承包商和分包商之间,以及业主与材料供应商之间不可避免地产生各种争执和纠纷。合同是处理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争执和纠纷的法律依据。
5.信息管理。
信息与物质、能源一样,是构成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资源。任何一项管理活动都离不开某种信息的处理工作。建设工程项目各方面的管理活动并不孤立,它们之间存在相互依赖、相互制约的联系。于是,各管理活动之间必然需要信息的交流与传递,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复杂与繁重程度直接决定了项目管理过程中信息流动的复杂和频繁等特点。通过信息反馈与调控,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综合管理,包括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以实现项目的目标。
6.组织协调。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是一个综合全面的管理。它不单包括施工过程中的生产管理,还涉及到技术、质量、材料、计划、安全和合同等方方面面的管理内容。一个工程项目由于工程量大小、难易程度等不同,并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状况组建项目部,并配好项目经理,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通过管理以减少施工中各专业的配合问题。项目经理的组织领导协调能力和技术如何,是项目管理能否取得成功的关键。所以要求项目经理是既有理论知识,又有实践经验的高素质复合型管理人才。不断加强技术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技术管理水平。建立专门的协调制度,定期组织协调会议,解决施工中的协调问题。使各专业队进一步明确施工顺序和责任。
总之,工程项目管理是一门应用科学,它反映了项目运作和项目管理的客观规律,是在实践的基础上总结研究出来的,同时又用来指导实践活动。工程项目管理的目的是通过对工程项目施工活动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计划、组织、控制和协调,使工程项目在约定的时间和批准的预算内,按照要求的质量,实现最终的建筑产品,使项目取得成功。我们要在项目的实践中不断摸索,创造出一条施工项目管理的成功之路,促进企业、社会的稳定发展。
建设项目管理经验总结篇二
攀枝花学院辅导员队伍经验总结高校辅导员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以及管理各项事务的主体,组织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协调学生工作,是高校学生的服务者。改革开放以来,随着高校教育体制得改革以及教育事业的发展,给高校学生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高校办学形式逐渐多元化,招生数量也不断扩大,使得高校辅导员的工作量不断增加。高校辅导员是学生工作的主要力量,他们与学生的接触和交流最多,对学生影响最大,辅导员工作对整个高校的教育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所以必须要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不断从经验中总结出新思路。以下是我校建校30多年来辅导员队伍建设的经验,把握30多年来辅导员队伍创新发展的客观规律,对于我们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辅导员队伍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1.强化领导体制,彰显政策优势。
我校历来高度重视辅导员队伍建设,由校党委书记任组长,成立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领导小组工作决策指导队伍,全面研究部署和检查全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为辅导员队伍建设提供了坚强的领导组织保障。学校本着“以人为本,建设一支高素质辅导员队伍”的工作出台实施《中共攀枝花学院学委员会关于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作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纲领性文件,为辅导员队伍建设提供了明确的思想指导,指明了正确的方向。为有效推动辅导员队伍建设,校领导多次对学生工作队伍进行调研,并将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放在与教学、科研队伍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统筹规划,统一领导,完善政策,健全机制。我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代表学校主管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党委组织部、人事处等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参与,各二级学院直接对辅导员进行领导和管理。
2.辅导员队伍建设要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并重,做到理论与实践相互促进自我校建校以来辅导员队伍创新发展的历程,既是实践创新的过程,也是理论不断创新的过程。
19xx年x月,《中共中央关于改进和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决定》指出:“思想政治教育是一门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基础、综合性和实践性都比较强的科学,必须有专职人员作为骨干,并且要培养和造就一批思想政治教育的专家、教授和理论家。”但由于受认识上的局限,辅导员队伍建设在正规化培训的基础上并没有进入一个由专业化理论与方案指导下的主动实践阶段,从而延缓了辅导员队伍专业化发展的过程。直到21世纪初期,辅导员队伍的不稳定和不适应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20xx年,教育部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要鼓励和支持一批辅导员骨干向职业化、专家化方向发展。这是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又一次重要理论创新。近年来,围绕辅导员的专业化培养和职业化发展,一些领导、专家和学者进行了深入的研究。这些理论成果一方面深化了对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律性的认识,另一方面丰富了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内容,拓宽了工作思路。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践促进了辅导员队伍建设的理论创新,而辅导员队伍的理论创新又反过来指导着辅导员队伍实践的发展。理论与实践相互促进成为推动辅导员队伍创新发展的强大动力。
3.辅导员队伍建设需要系统规划、整体推进,实施菜单培训,促进能力提升。
队伍建设,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由于每个时期辅导员队伍建设所面临的形势、任务不同,存在的问题也不一致,加之受思想认识的局限,推进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战略与策略也呈现很大的不同。着重从构建思想政治教育学科体系、加强辅导员的正规化培训,拓展发展空间、落实待遇等方面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而到专业化、职业化建设阶段则更加注重从全局上把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明确队伍建设的主要目标,提出一个制度性的框架,着力建立一套既能立足当前,有效解决突出问题,又能着眼长远,保证辅导员队伍建设不断推进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我校建校30多年来的经验表明,辅导员队伍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它涉及思想认识、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继续教育、制度建设、专业协会建设、职业伦理建设等诸多方面,是一个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有机整体。要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高水平的辅导员队伍,必须根据辅导员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在选聘、管理、培养和发展等方面进行系统规划、整体推进、分步实施。思想政治教育需要用专业知识和技能才能有效保障工作实效,辅导员队伍的岗位培训是加强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学校每年设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专项经费,于每年初制定队伍菜单式培训计划,规划全年培训重点及各月份培训内容。通过校内菜单培训和校外菜单式培训,对辅导员进行在职培训,提升队伍的职业能力。
4.健全管理制度,夯实制度基础。
制度建设有利于明确工作要求,提供工作保障,规范工作程序,指导工作发展。学校高度重视制度建设,由分管校领导直接负责、相关职能部门牵头,采取定期或动态调研的形式,通过走访兄弟高校、问卷调查、辅导员座谈会、学生代表座谈会、辅导员队伍建设研讨会等形式收集国内外相关资料,大力开展辅导员队伍建设专项调研。五年来先后出台《中共攀枝花学院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辅导员工作条例》、《中共攀枝花学院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划》、《中共攀枝花学院新聘专职辅导员实施办法》、《中共攀枝花学院辅导员各级岗位职责》等文件,进一步完善了辅导员队伍建设的相关政策制度,建立了一套有序的辅导员队伍选聘、培训、考核、奖惩、发展的工作机制,形成了一套“以合理的制度规范人、以严格的标准选好人、以多样的模式培养人、以较好的待遇留住人、以开阔的出路发展人”的辅导员队伍建设长效机制。
5.规划职业方向,实现定向培养。
副教授、教授等职级评聘专业技术职务。
6.倡导思政科研,提升专业水平。
理论往往是行动的先导。学校大力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学术研究,学校每年设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科研基金,鼓励、支持辅导员结合本职工作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科学研究。我校开始在全校开展了大规模的思政队伍学术研究活动,设立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研究项目,每年有专项经费用于支持辅导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研究。第一,学校通过“优秀中青年学者成长计划”以及结合学科建设,把思政干部培育为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学科专家,第二,构建思政科研团队,形成团队合力。目前,学校已经形成了“网络思政”、“大学生领导力”、“形势与政策”等科研团队;第三、通过每年设立专门针对思政干部的科研项目、举行思政、就业、心理等方面的论文竞赛、组建思想教育、择业指导、网络文化等实践项目团队等途径,提高思政队伍的研究能力,为思政干部专业化、职业化创造条件。
7.构建激励体系,维护队伍稳定。
完善的激励体系,是学校重视辅导员队伍建设的体现,也是实实在在做好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关键。第一,建立完善评优考评机制。学校每年召开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研讨会,组织辅导员队伍开展学习、总结及研讨等活动,评选“十佳优秀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者”,并给予表彰奖励。将辅导员考核结果与学校选拔干部、技术职务聘任、一般管理岗位晋级和评先评优等挂钩。对履行岗位职责不好,考核不合格者,依照学校相关规定扣发10%的岗位津贴,停发特殊岗位津贴,当年不得提拔使用和晋升高一级职务;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任合同,按学校人事管理规定处理。对因工作不负责,造成责任事故和较坏影响的,学校予以处理并追究责任。第二,制定相关物质激励政策,每年划拨辅导员特殊岗位津贴、思政工作专项科研经费、思想政治队伍建设经费,为辅导员优先提供住房等措施,保障辅导员队伍建设。
1.我国高校辅导员数量不足且素质普遍不高。
目前,我国许多高校的辅导员数量不足,并没有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进行合理配备,辅导员负责的学生过多,辅导员时间和精力上的不足,使得辅导员工作的质量下降。而且,目前我国高校辅导员普遍年龄较轻,学历较低且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不足等问题,严重影响了高校辅导员队伍的发展。
2.我国高校辅导员工作繁多,做事循规蹈矩。
高校辅导员不仅要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还有进行党团建设、学生就业指导、学校安全教育以及纪律管理等工作。这繁多的工作耗费了许多辅导员的大部分时间和精力,导致他们对于学生工作的科研不足,而且在主观上,许多高校辅导员也只是愿意从事事务性的工作,缺乏探索精神,做事循规蹈矩,养成凭经验做事的习惯,不愿尝试和创新,从事的科学研究也就更少了。目前我国高校辅导员的工作比较繁多,但待遇却不高,没有明确的发展空间,使得很多高校辅导员并不想长期从事这项工作,认为高校辅导员只是暂时的过渡性工作。而且还有许多高校辅导员以该职业为跳板,总是想办法找别的出路,离开高校辅导员队伍,一心要从事教学或行政方面的工作。
这就促使高校辅导员出现脱离岗位的现象。我国高校的辅导员队伍建设机制还不完善,
只有不断提高高校辅导员队伍的认识水平并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建立有效的发展机制,才能留住优秀人员长期从事高校辅导员工作,才能建立起一支完备有效地高校辅导员队伍。
文档为doc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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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管理经验总结篇三
项目管理办公室(projectmanagementoffice,pmo)是对与项目相关的治理过程进行标准化,并促进资源、方法论、工具和技术共享的一个组织部门。pmo的职责范围可大可小,从提供项目管理支持服务,到直接管理一个或多个项目。
有几种不同类型的pmo,它们对项目的控制和影响程度各不相同,例如:
·支持型。支持型pmo担当顾问的角色,向项目提供模板、最佳实践、培训,以及来自其他项目的信息和经验教训。这种类型的pmo其实就是一个项目资源库,对项目的控制程度很低。
·控制型。控制型pmo不仅给项目提供支持,而且通过各种手段要求项目服从,例如要求采用项目管理框架或方法论,使用特定的模板、格式和工具,或者服从治理。这种类型的pmo对项目的控制程度属于中等。
·指令型。指令型pmo直接管理和控制项目。这种类型的pmo对项目的控制程度很高。
pmo从公司战略项目中获取数据和信息,进行综合分析,评估项目服务于战略目标的程度。pmo在项目组合、项目集、项目与公司考评体系(如平衡计分卡)之间建立联系。
除了被集中管理以外,pmo所支持和管理的项目不一定彼此关联。pmo的具体形式、职能和结构取决于所在组织的需要。为了保证项目符合组织的业务目标,pmo可能有权在每个项目的生命周期中充当重要干系人和关键决策者,有权提出建议,有权根据需要中止项目或采取其他行动。此外,pmo还可能参与共享资源或专用资源的选择、管理和调配。
pmo的一个主要职能是通过各种方式向项目经理提供支持,这些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通过项目审计,监督对项目管理标准、政策、程序和模板的遵守程度;
·制定和管理项目政策、程序、模板和其他共享的文件(组织过程资产);
·对跨项目的沟通进行协调。
项目经理与pmo追求不同的目标,有不同的需求。但他们的所有努力都必须符合组织的战略需求。项目经理与pmo之间的角色差异可能包括:
·项目经理管理单个项目的制约因素(范围、进度、成本和质量等),而pmo站在企业的高度对方法论、标准、整体风险/机会、测量指标和项目间的依赖关系进行管理。
建设项目管理经验总结篇四
项目管理风险贯穿于项目建设的全过程中,可能导致投资增加、进度滞后、质量缺陷、安全事故等事件。目前许多建设单位存在项目管理风险控制意识缺乏,风险管理的制度也不够完善的现象。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更应该采取相应措施来对工程项目施工中的风险进行有效的管理与控制,对风险进行较好地防范,从根本上为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保驾护航。
1、权责明确。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包括参建单位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的的责任和义务是通过法律法规及合同条款来确定的。同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组建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建立健全的管理机制,合理进行人员分配,明确各管理人员职责。
2、管理内容复杂多变。
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综合性比较强,需从事项目管理的工作人员不但有专业性的管理知识,而且还具备一定工程方面的知识及敏锐的头脑等综合性科学知识能力。工程项目管理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全过程都是项目管理的范畴,在这之中有繁多复杂的管理内容,从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的管理,到企业内部各管理部门的职责分工,以及在建设过程中的质量监督、进度协调、投资控制等等许多方面。
3、具有既定的目标。
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需要明确的质量和功能标准,明确建设施工目的,准确地建设工期和投资限额要求。在确定的项目限制条件制约下,工程项目管理的目标就是合格的完成项目施工,得到应有的效益。
1、项目建设的投资风险。
投资风险由于在项目前期设计水平限制考虑不周全,设计输入沟通不充分,导致初步设计方案不完善,未及时发现建设漏项和设计差错;设计概算中工程量计算的多算、重算,工程量清单的漏项等,采用的定额水平、人材机等基础价格的不合理;工程设备规格、数量、配置与配套设计或工艺要求不匹配,造成设备的增减,价格偏差性等;概算费用构成编制的不完整或深度不够等造成建设阶段投资预算不准确,施工企业对工程成本控制的不重视,项目实施的合同条款不明造成工程索赔等都会产生投资风险。
2、项目建设的进度风险。
工程项目进度风险的影响因素有审批周期长,设计和招投标等相关工作不及时,压缩工程建设工期;项目设计时考虑不周,各专业配合不足,造成施工过程中的方案调整或设计变更多,或设计变更方案滞后;施工单位人员不足(或不稳定),施工组织不合理,材料供应不及时,工程施工各工序难以全面铺开;与设计方、施工方、监理方的`协调不足,或公司内各技术管理人员间协调与配合不充分;材料、设备的性能和工艺要求的特殊性不能及时到货,或设备到货后的配套设施与原设计不匹配的调整;复杂的工程地质或风沙、雨雪天气等自然因素,导致工程进度拖延不能按计划时点验收,延期投产造成产品投入市场过迟而失去商机。
3、项目建设的工程质量风险。
工程质量风险主要影响因素有项目设计方案缺陷;项目建设过程中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监管不到位,施工单位的偷工减料;工程质量不满足质量验收规范或材料、设备采购不满足工程的质量要求;建设过程中的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质量意识淡薄等现象,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造成安全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工程后期复位纠偏、加固补强等补救措施和返工所产生的经济损失及工期拖延;永久性缺陷对工程建成后使用者造成的使用不便等。
4、项目建设的安全风险。
建筑工程项目因高处作业多,露天作业多,手工劳动及繁重体力劳动多,大型起重作业、垂直作业、平面作业等各类立体交叉作业多,建筑产品结构复杂、多单位多工种相互配合,立体交叉施工等多种客观因素的存在,施工单位稍有现场安全措施不到位,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加上制度不完善、管理人员疏忽大意等,极易导致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另外,设计、施工过程中,错漏现象、偷工减料等造成工程使用过程中的安全事故。
三、项目管理风险的应对策略。
首先,企业应建立项目管理机构,完善企业管理制度,对规范项目管理进行详细、全面地约束,形成标准化流程,使得各自的职责明确,且责任与权限相匹配,并加强管理人员工程现场的实际锻炼培养与专业知识的学习相结合,为企业人才的培养发展创造条件。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工作专业性强、灵活多变,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人的因素很重要,增强管理人员风险意识,提高项目管理风险的预见性,有效规避建设风险。
1、加强工程投资控制。
工程设计阶段是决定投资控制目标的关键阶段,加强对初步设计、设计概算的审核。保证工程建设投资构成的完整性、合理性,根据项目总进度计划编制项目投资计划。重视工程量清单的审核及招标控制价的编制,选择合理的合同计价方式。
在施工过程中,按投资构成进行目标分解,定期根据工程实际支出与计划投资费用进行对比分析,及时发现投资偏差;建立工程变更审批程序,对变更费用和工期进行评估并跟踪控制,加强工程进度款审核。
做好工程索赔和反索赔的管理,严格审查工程结算件。跟踪工程质保期的工程质量,保证质量合格后支付质量保证金。
在项目申报时,合理计算建设周期,确定合理的施工工期;对项目建设前期加强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的审核工作,要求设计进度节点,提前组织工程、设备招投标工作,施工前对设计图纸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详细审核,减少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变更;加强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能力审查,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可操作性进行审核,编制网络进度计划,提出关键节点进度要求,确定里程碑事件;细化合同条款的拟定,约定进度滞后的奖惩措施;明确各目标控制管理人员的任务和职能分工,建立工程进度的奖惩办法,鼓励施工单位增加人力、物力、财力。加强各部门间的沟通配合,坚持例会制度及时协调存在的问题,督促现场监督管理,排除影响施工进度的因素;召开临时协调会,协调控制材料设备供货进度和供货质量,协调各设计、监理、施工参建方的计划安排,对在建项目出现的问题及时以变更或核定单的形式解决。加强对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严格控制进度计划中关键线路上关键工序的工期,适时进行计划调整,严格处理工程延误,及时采取纠偏措施督促和优化投入资源保证里程碑计划节点;定期将工程的进展情况进行梳理。
在施工后期积极组织业主进行人员培训,编制各项操作规程、设备手册、质量标准和管理制度,做好系统调试运行及投产准备工作。积极进行项目单项验收及竣工验收准备,及时完成项目单项验收,保证项目竣工验收按时完成。
按照计划、实施、检查、处置的循环控制原理。以事前控制为基础,事中控制为重点,降低工程的质量风险。
加强勘查设计阶段设计质量控制,建立健全的项目质量、技术管理制度,设立项目监理机构,制定各级技术人员的责任和权限,做到权责分明,使岗位的责任管理制度化、标准化。施工阶段审查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人员资质,审核监理单位监理大纲、监理实施细则等,审核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各相关人员严格施工图纸会审制度,监督落实工程技术交底,结合施工现场从施工图纸实际出发审核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尽量将现场问题消除在项目建设前期。
施工前要求施工单位编制质量计划,审核并设置合理的质量控制点,对质量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管理。对施工单位的原材料采购,制定原材料采购调研管理程序。
在施工过程中,要求监理单位坚持关键工序的旁站和现场巡视相结合的检查方法。对于工程中不易操作及容易产生缺陷的部位,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均予以现场旁站,做好记录,及时纠正不合格的操作及措施。对回填土密实度、钢筋保护层厚度、混凝土振捣密实度、模板固定的尺寸、防水细部连接构造等容易产生质量问题的地方加强监督管理。
抓好工程中主要材料和主要设备的质量控制,严把建筑材料设备进场验收环节。涉及结构性能的主要材料和关键设备的使用功能、规格型号等严格审核,对供应厂家的资质进行调查,优选质量有保证的厂家。材料设备采购过程中,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全程跟踪检查,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在每道工序完成后,要按照规范及设计图纸要求组织设计、监理、建设和施工等单位对工序进行质量验收,尤其是对隐蔽工程的验收,不放过任何可能影响施工质量的环节。
在验收时发现质量不合格的,分析问题原因,并要求相关单位制定整改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补救措施,保证各工序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工程施工完成后组织进行交工验收,保证质量合格后投入使用。项目建设后期进行质量问题分析总结。
4、加强安全文明管理。
安全文明管理要严格落实安全责任,严格审核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措施,深入宣传安全方针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安全知识,组织施工单位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施工人员安全技能和自身安全保护意识。
在施工过程中,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要求施工单位严格实行安全技术交底与安全教育,对工程有危险性较大的施工项目,审核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实行过程控制与专项检查、说服教育与经济处罚相结合的措施,组织现场安全检查,加强对临时用电、临边防护、高空作业等容易产生安全风险的环节进行监督管理,纠正违章用电、违规操作起重设备、不带安全帽等现象。
5、加强管理人员的监督机制。
人员的管理也是工程项目管理中和重要的一部分。针对人员的管理,首先要实行竞争上岗机制,制定公平、有效的竞争制度,在优胜劣汰的同时,及时引进优秀人才,补充新鲜力量,使管理部门保持活力,提高全体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其次,要建立监督机制,建立全面的质量监督与责任机制,推行目标管理、明确责任,加强相互监督。在建设企业的各部门都要制定规范的规章制度,使各项管理工作有理有据。另外,还需要建设奖惩制度,严格执行,促使各方严格根据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施工监督,不断提升工程项目管理水平。
结束语。
综上所述,工程行业的发展,需要风险防范与控制工作的加强,只有风险被有效的规避,工程企业才能收获经济效益,才能满足社会对工程建设的需求。
建设项目管理经验总结篇五
一、研发工程管理信息系统,提高工作督办效率。
1、简介。
分公司炼化一体化项目包含一百多个子项单元,其中绝大部分单元为e+p+c或pmc(监理代业主管理)模式,参建单位众多、新老区作业点分布广,各方协作难度和现场管控压力巨大。同时,现场不少工程管理人员也是应项目需要刚刚抽调过来,项目管理经验少,因此,项目建设不可避免的形成了“新兵打大仗、新兵打硬仗”的局面。面对困难,我们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以“掌控信息流”为切入点,进行有益的尝试,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优势,自主研发并投用了“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工程管理信息系统”。
工程管理信息系统包括公告板、内部联系、进度日报、闭环管理(包括安全、质量、其他方面三个类型)、设计文件到图通知、焊接管理系统(外接系统整合)、电子沙盘和短信通群发等功能。主要功能包括:
2、效果。
工程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为协调解决现场问题提供了快速、公开的信息通道,受到了全体参建单位的欢迎和好评。自2011年10月投用以来,截止2012年12月,实名注册使用的用户管理和技术人员达到493人,覆盖了全部31家单位(其中业主部门78人、承包商287人、监理单位105人、检测单位23人);系统数据信息交互记录达22000多条,为项目管理收集了大量和宝贵的底层信息资料。
应时间规定,确保有问必答、全员监督、一追到底,大大加快了事项、问题的沟通速度和督办效率,有效避免了信息沟通传达不到位、推诿扯皮的情况,提高了整个项目管理的整体管控能力。截止2012年12月,内联组件协调对接项达248项次(其中设计文件需求对接144项次,物资供应需求对接78项次,施工需协调解决事项8项次,其他问题18项次),闭环管理组件监督完成问题闭环整改共计715项次(其中安全管理类401项次,质量管理类143项次,文明施工及其他类171项次),规定时间响应率达98.12%。
3、作用。
系统信息上传便利,并能快速访问和使用,通过网络把各类相关工作的协调沟通、问题的闭环管理工作公开化、透明化,有问必答、一追到底,大大加快了事件、问题的沟通速度和督办效率,避免了信息沟通传达不到位、推诿扯皮现象,提高了项目管理的整体管控能力。闭环管理模块中的各类问题,从发现到整改都有清楚的记录,留存的资料对其他区域施工具有很好的借鉴和参考意义。
二、建立焊接管理系统,把好焊接质量关。
为确保炼化一体化项目焊接作业质量,加强管道、钢结构、设备等焊接和无损检测工作的管理,并对焊接作业进行实时监控管理,提高焊接一次合格率,建立了焊接管理系统。
该系统由登陆管理、权限管理、焊接过程管理、无损检测结果输出及优秀焊工排名等部分组成。系统可全面分析每位参建焊工的焊接合格率,记录所有管道、钢结构、设备等焊接质量情况,为焊缝检测控制提供过程控制及结果分析平台。
系统的优点:
(1)数字化信息管理系统,信息动态控制;
(3)焊接及无损检测信息传递及时、数据共享、查询方便;(4)过程数据真实,检测、监理、施工三家单位一本帐,能有效避免虚假现象的发生。
请质量部相关人员补充焊接合格率等数据。对系统效果的评价。
三、实行工程管理业务流程检查表制度,促使管理行为到位为加大现场为进一步抓好炼化一体化项目建设管理,我公司从工程管理实际需要出发,同时考虑到工程管理人员水平参差不齐的实际状况,制定了涉及各专业的工程管理业务流程检查表制度。
专业检查表的检查内容量化,包含项目名称、检查人员、陪检人员、整改要求等内容,并与“比学赶帮超”活动相结合。为做到有效检查、避免管理漏洞,检查工作分层次开展。施工单位对照检查表逐日检查、填写,对需要监理旁站的内容由监理单位现场填写、确认。监理单位每周不少于一次检查施工单位的检查情况和抽查现场实际问题,做好检查记录的留存,并做到按月汇总。建设单位每月不少于两次对监理、施工单位进行检查,并每月进行一次总结。通过该项工作的开展,各方管理行为比较到位,有效杜绝现场管理工作出现真空和脱节。
四、全过程实行安全监管,确保现场安全无事故。
在安全管理上,我公司采取了一系列监管方法。项目管理中期,引入青岛安工院做为hse管理的第三方监管单位,并入业主方hse部,参与项目管过程安全监管,效果明显。
一是严格执行专业工程分包审批制和劳务分包报告制,并按年设立承包商安全生产综合风险保证金,违章处罚冲抵,风险金不足部分按年缴纳。
二是抓好外来施工人员上岗前入厂安全教育。所有外来施工人员均按规定进行入厂安全教育,并建立“入厂通行证”制度,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从门禁系统进入施工现场。
三是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力度,增加安全检查频次,切实防止施工过程中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是按照“严管、细查、重罚、激励、连坐”的原则,制定了《石化工程项目建设“零容忍”实施细则》,进行项目建设全过程安全监管,对照制定的《工程项目hse违章违纪考核处罚细则》以及《承包商管理规定和考核标准》等规定,对一些“低、老、坏”、习惯性违章和安全措施不落实、监管不到位,严重危及施工安全的情况,以及重复发生的习惯性安全违章违纪现象进行处罚。
分公司工程部。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建设项目管理经验总结篇六
项目管理制度的建立,所谓制度管人,流程管事,制度是绝情的、管理是无情的、执行时合情的,团队打天下,管理定江山!
1、2、3、4、2、上下班工作时间及请假制度的建立。项目部员工职责分工的明确与建立健全。项目部罚款制度的建立。整改通知单的建立与规定。工作经验:
1、工程前期的策划、(结合文明工地标准化手册)工期目标的制定,质量目标的制定。
2、图纸的审核工作,图纸答疑的汇总。(技术负责为主,生产经理为副)。
3、项目部全体人员由项目经理负责,技术负责和预算部门组织学习甲方合同。(要求,逐条学习逐条弄懂,并对索赔、工期顺延应有分工)。
4、计算工程量及清单的对量工作,各主管工长算量,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预算部门,由预算员核对清单量。
5、制定平面坐标系统及高程坐标系统工作。
6、制定临电、临水施工方案(结合绿色施工)。
7、成立绿色施工工作小组。(建筑工程绿色施工实施指南书刊;绿色施工ppt职工大学王景芹老师)(一岗双职)。
8、成立bim技术应用工作小组。(一岗双职)。
9、成立周安全检查小组及周安全检查相关制度。(每周检查问题的图片展示与整改问题的图片回复展示)。
10、成立工程影像资料的收集工作小组(包括:工程亮点部位影像的收集、上级领导检查影像的收集、会议影像资料)。
11、每月月底组织当月工作汇报与总结次月工作计划安排大会制度,并建立每月一星评选活动制度。
12、从主体开始工程细部做法的制定与应用推广。(结合《2015年度陕西省建筑业企业创精品工程经验交流会》书刊内容;陕西省精品细部做法2016.2.24。ppt图片展示)。
13、每周生产例会的制度建立及会议议程的安排:
1生产例会中关于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图片展示。2生产例会中关于质量安全方面的图片展示。3上周例会完成工作和未完成工作的工作汇报。
4传达监理例会会议精神。(召开监理例会要保留录音资料)5奖罚问题的宣布。6下周工作的部署安排。
14、每月任务书的结算工作、财务挂账、与付款的制度规定。
15、汇总项目专项验收程序流程图。房屋建设工程中专项验收包括:档案验收、分户验收、节能验收、安全验收、竣工验收、室内空气检测、电梯专项检测;人防验收、规划验收、消防检测及消防验收、防雷验收、绿化验收、环保验收、市政验收。
16、汇总大型机械设备备案流程示意图。
17、汇总基础验收、主体验收、文明工地、绿色施工验收流程示意图。
18、认真总结各分包单位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不利因素和工作范围的划分。(比如:二次结构出现的临边维护钢管的清理工作)。
19、项目部党支部的建立与党建工作。20、
建设项目管理经验总结篇七
医院工程建设项目逐年递增,随之相伴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问题不断涌现。本文根据医院工程建设项目的特点,通过建立管理制度、成立专业管理部门、提高管理团队素质及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医院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进行阐述。
建设项目管理经验总结篇八
2015.09。
作为项目管理人员,要以专业技术为依托,以工程项目管理为中心,先进的工程建设理念,明确项目成本、质量、进度和安全目标。扎实的工程建设理论和技术管理知识、丰富的现场施工经验是做好工程项目管理的基础;这就需要在平时的工作中不断积累和总结,让实践与理论更好地沉淀于能力上,更好去管理协调。
一、对于整个施工过程中的技术实施,主要还是在于工程的质量,质量不合格,其它一切也就白谈了。影响施工项目的质量因素主要是人、材、机、方法和环境。所以如何控制好质量是关键。1.要熟悉工程建设中的各种材料的技术性质和质量要求;材料要严格检查验收,正确合理使用,建立管理台帐,进行收、发、储、运等环节的技术管理,避免混料和将不合格的原材料使用到工程上。2.对各工序的施工工艺充分地把握,严格按施工方案施工;全面分析,预防为主,对可能出现质量隐患的,设置控制点,重点防范;控制好整个施工过程的质量通病:质量通病面大量广,危害极大,消除质量通病只要思想重视,施工过程严格按施工验收规范进行施工,遵守施工程序和操作规程,贯彻技术责任,严格检查、层层把关,绝大多数质量通病都能消除。
二、当今社会是一个讲效率的社会,时间就是金钱,质量保证了,进度也要跟得上,要合理地赶进度,对各种资源优化搭配,从而节省管理资源,节约管理成本。
三、
建立项目核算制,对项目进行成本控制,人、材、机、管是构成成本的主要费用;人工费严格按工程量计算,优化劳动力,减少返工,杜绝滥用工,施工要按工期严格进行,严禁窝工,无故停工,用工要按时按量(定量定工);材料在在提取使用前,施工主要负责人要熟悉施工图纸,对所用的材料的数量做到心中有数,要按时按量提取材料,尽量控制材料使用量,严格按照图纸施工,多用材料和少用材料土建工长都要以洽商的形式反映在书面上。也就是说主要负责人要对提取的材料严格把关,严禁多提错提。在现场要有人专门盯工程质量,依图施工,严禁浪费材料,丢失材料。工人对施工工艺不了解会导致浪费材料,还要防止工人盗窃施工材料和施工工具;机械施工方案的选择,要合理配置机械,提高使用率;管理人员要严格配置,架构要合理,管理人员素质、技术、办事效率要高,缩短工期,减少管理成本;优化整个施工过程各工序的施工工艺,综合衡量,通过改变工艺,搞高效率,减少人、材、机,从而降低成本。
四、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明确安全目标、减少和消除生产过程中的事故,保证人员健康安全和财产免受损失;统一安全生产管理,制定周密的安全措施,建全规章制度,保证在多项目、多部位、多工种施工的条件下有序地进行工作,对使用一些特殊建筑材料性能、使用方法,要明确进行技术交底,控制好人、物的不安全状态、改善生产、生活环境。
在工作中要多观察,多动脑,多学习,并且不断提高交际能力,增强管理协调能力,以良好的思想品德、敬业的合作精神和奉献创新意识来回报社会的。
建设项目管理经验总结篇九
为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和市(区)学校基础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精神,严格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建施工方针,确保学校基础设施建设设计、施工、验收和使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使师生教育教学安全活动得到安全保障,特制定《学校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管理制度》:。
1.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安全、后勤等职能部门负责人人为成员的学校基础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管理领导小组,强化学校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管理。
2.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的含义,即学校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其职业安全与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3.“三同时”审查的原则:以国家、省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法规为准绳;以有关职业安全与卫生技术标准、规定、规范、规则为依据,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审查。
4.同时设计,要求工程设计单位在编制建设项目初步文件文件、图纸时,同时设计其中的`安全设施部分,保证安全设施设计按照相关规定得到落实。对初步设计文件进行审查时,应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其中的安全设施设计内容,审查通过后,才能形成安全设施设计文件。安全设施设计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施工。
5.同时施工,要求建设施工单位在对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时,必须同时建设安全设施工程。建设施工单位不得先建设完成主体工程,后建设安全设施工程,或者有意减掉安全设施工程,只完成主体工程,留在以后补充完成安全设施工程。
6.同时投入生产或者使用,要求主体工程在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时,安全设施必须同时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安全设施没有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安全设施工程一经投入生产或使用,不得擅自闲置或者拆除,确有必要闲置或者拆除的,必须征得有关主管部门的同意。
7.基建施工单位必须是有资质的单位,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由施工单位负责。
8.基建施工过程中必须以学生的安全放在第一位,原则上应在学生不在校的情况下施工,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做好防范措施,不得让学生进入施工区域。
9.基建施工过程中,对民工的管理及施工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不得随意进出教学区,学校要做好防盗工作。
10.学校安全部门、后勤部门要经常检查督促建设项目与安全设施施工质量,确保项目建设安全与质量。
11.建设项目未进行“三同时”或“三同时”未通过相关部门验收的,基建项目不得擅自投入使用。
涪陵李渡新区李渡小学。
20xx年xx月。
建设项目管理经验总结篇十
第一条建设项目中的安全卫生及消防设施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并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二条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实施安全、卫生、消防等负全面责任,建设项目实施安全、卫生制度。
第三条加强对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基础工程调查审查、总体开工方案审查、开工前安全条件确认和竣工验收等环节的'职业安全卫生监督。
第四条加强建设项目的“三同时”安全管理,开工前报有关部门审批备案。
第五条对用于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具有较大安全风险的建设项目,必须搞好安全预评价,并报有关部门审批备案。
第六条设计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对其设计安全负责。
第七条建设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应严格按审查通过的基础工程设计进行,不得随意对基础工程设计进行任何变动、删减。确需进行修改的,应征得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同意。
第八条建设项目的安全、卫生和消防专项验收由相关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进行,企业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验收申请。
建设项目管理经验总结篇十一
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护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订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施工生产单位。
建设项目是指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
职业危害是指存在于工作场所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相伴随,对从事该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造成健康损害或者影响的各种危害。
三同时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1、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必须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2、企管科是建设项目职业危害控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建设项目“三同时”各项管理工作。
3、安全监察站是职业卫生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对建设项目职业危害进行监督和检查。
4、各施工生产单位负责职业病防治措施的实施,对职业病防治设备进行经常检查、维护和定期检测,保持正常运转,并按规定发给员工符合质量要求的个人卫生防护用品。
5、劳动者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享有获得职业病预防、保健、治疗和康复的权利。
1、对可能产生一般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必须落实建设项目职业危害设施“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进行职业危害预评价的卫生审核,设计阶段应当进行防护设施设计的卫生审查,竣工验收时进行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及职业防护设施的卫生验收。
2、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预评价、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应当由依法取得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
3、矿属施工生产单位应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和经常性的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和培训。
4、矿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对从事有害作业的人员进行上岗前和每年一次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及时将检查结果告知劳动者本人,对从事有害作业的合同制工人、农民合同工应当在解除合同前进行职业病健康检查。
5、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与禁忌相关的有害作业。
6、严格管理有毒物品、放射源或其他对人体有害的化学物品,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标志。
7、施工生产单位必须采取综合的防治措施,在控制施工噪音、扬尘及建筑垃圾等方面采用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先进设备和无毒材料,控制、消除职业危害。
建设项目管理经验总结篇十二
1质量管理工作是保证和提高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我们应贯彻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施工质量的预控、检查和验收制度,便于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让顾客的要求得到满足。
5)专职质量检验员的配备,根据国家规定数据不低于企业职工总数的5,应满足企业质量管理的要求与能力。
8)质量检验人员应定期参加公司的质量活动。
9)全面质量管理是现代工业生产中一种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企业的全体职工,都要学习和参加质量管理,为了取得经验,逐步展开,应建立质量管理小组,并开展活动。
1、公司总经理是负责承担企业工程质量的法定代表人,对公司所承建工程的质量负全面责任。总经理委托总工程师或项目经理具体抓公司的工程质量。
3、各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本项目工程质量和产品质量。分管的技术经理具体抓工程质量,有职有权。各项目经理应尊重技术经理在质量问题上的处理意见。项目部应根据具体情况定出质量管理目标,确定创优质目标工程,制定奖罚制度并以切实实施。并制定工程质量计划。
4、项目经理对在建工程的质量全面负责,项目工程师配合项目经理抓好工程质量控制,负责技术交底、过程检查处理、检验批和分项工程的评定验收,汇报和整改质量问题,项目经理在质量问题上应与项目工程师密切配合,尊重项目工程师在质量问题上的意见。
5、作业班组长主要抓好队组操作质量,提高工人技术素质。保证检验批和分项工程质量达到国家验收标准,不合格者推倒重来,多创优质产品,摆正质量同进度,质量同效益的辩证关系,在抓好质量基础上促工程进度,降低原材料的消耗。
3、经常深入现场,积极宣传,贯彻质量操作规程,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立即报告总工程师。
5、对职工做好质量教育,并经常对质量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并组织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6、组织质量员定期活动,开展质量监督工作,提高质量员业务水平。
7、做好工程质量报表,做好分项工程质量月检查评定工作,并将分项工程月检查评定情况汇集上报下发。
9、组织工程的基础、主体及竣工的验收工作,听取有关单位意见,提高工程质量。
10、收集顾客投诉意见,明确责任部门,按要求落实整改问题,使顾客得到满意。
质量检查工作,应以自检为主,自检、互检与专职检查相结合的原则,按照现行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执行。
1自检:队组在操作过程中,应进行自检,每天收工前和完成一定数量的产品以后,由兼职质量员会同项目工程师、作业班长进行自检工作。
2互检:工序搭接,不同工种交接时,应进行工序之间的交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通过互检以促进队组之间提高工程质量意识,并弄清各自的责任。
3检验批的质量检查:应由项目质量员、作业班长进行检查和实测,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处理,并填写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4分项工程的检查:应由项目经理、项目工程师、项目质量员进行检查和实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填写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5专职检查:公司专职质量员根据项目部的分项工程评定,每月组织复查,核定分项工程等级。队组互检由队组兼职质量员签字。
6定期的质量检查:公司组织各级质量管理人员开展定期的质量检查,交流经验,开展评比活动,促进工程质量不断提高。
(1)项目经理每月对分项工程进行复查,对于检查不合格的应及时处理,表扬优良,批评差劣,进行奖惩。
(2)质量管理部每季对工程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的情况汇集起来上报下发。对工程质量成绩显著的单位和项目部给予表扬或嘉奖。
7公司质量管理部不定期的开展质量抽查工作,全面监控施工项目的质量动态,严格把好过程控制关。
2、各种材料验收:要检查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验用证、进市许可证及质量保证资料,成品出产质量必须符合设计及验收标准,验收人员对成品规格、数量及外观质量进行验收。
3、所有由生产厂送进场的产品,项目经理在工地应进行检查验收,质量员进行质量抽查。到厂内提货的,应在厂内进行验收,发现质量存在问题,可拒绝接收。
4、现场材料必须按施工总平面图布置堆放整齐有序,场地要硬化,排水要畅通,特种材料要做好防潮、防火、防腐工作,保证材料在现场存放过程中的质量。
1每月质量员进行集体活动,活动内容由质量管理部组织,如:
(1)学习规程、规范、质量标准及其他业务知识。
(2)交流情况,分析解决质量通病。
(3)优质工程验收评定。
(4)质量观摩。
2每季参加一次由公司组织的质量检查活动。
3做好分项工程质量月报,通过检查,如实填写。作业班组在当月末,下月2日前上报各项目部、项目部组织复查,于月后7日内上报质量管理部(一式三份)。公司再组织抽查复核。
4收集过程控制中的顾客、监理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满意度信息;收集顾客意见调查表;实施回访工作;均在季度内作出收集统计后上报集团公司质量管理部。
5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工程质量事故分一般性质量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两类。一般事故发生后,应立即与公司取得连系。
单位工程各阶段的验收工作。
在该阶段工作完成后进行。单位工程阶段验收分壳体验收、性能测试;分项工程的质量控制资料和质量验收记录及安全和功能检测报告等。阶段验收由各项目部协助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邀请该工程的设计、监理、质监及公司的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工程阶段验收按下列程序进行:项目工程师介绍工程概况和施工中质量控制情况,公司技术质量部门介绍质量检查结果。进行现场检测;汇集到会各方代表验收意见;进行主体工程验收签证或提出整改意见写成会议记录及验收报告。为确保单位工程竣工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特规定公司所有工程,在完成合同内容后,必须通知公司质量管理部一起进行竣工工程的质量预验收。未经预验通过的工程不得报建设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1工程预验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工程合同范围内的分部项工程施工完毕。
(2)、阶段工程通过验收,性能良好。
(3)、工程质量验收资料齐全,质量控制资料基本齐全。
(4)、书面的施工情况汇报已完成。
其内容一般包括:
a、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建筑面积、预算造价、计划开竣工日期、实际开竣工日期、结构形式、周遍施工环节、内外装饰、施工中发生的特殊情况,甲方、设计、监理、质监情况、总分包情况等。
b、工程施工实况:施工过程、设计变更、隐蔽工程。
c、工程施工情况:质量预控方法、过程、结果;各分部项实测统计及结果;分部项验收及结果、qc小组活动及结果。
d、工程中尚未得到解决的问题及建议。
工程预验收提出整改的内容限期整改,整改结束及时填写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表、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和观感质量检查记录。企业技术负责人评定工程质量等级后才能进行正式的竣工验收。
2工程整体验收。
整体验收在预初验合格之后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施工等四方人员参加共同验收,验收时应做好验收准备,资料必须齐全,要作施工情况汇报,介绍工程质量概况,填写竣工验收记录,验收通过后共同签证,交付建设单位使用。
整体验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完成了合同规定的各项工程的内容。
2各分部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以上。
3工程技术资料正确、齐全。
4已签署工程质量保修证书。
5书面的施工情况汇报已完成。
屏蔽效能的验收及认证:工程结束后,由需方按国军标进行性能检测:
1如需方对测试结果有异议,可由供方、需方及由需方委托的权威检测单位组成联合验收小组,对屏蔽室的屏蔽效能进行复测认证,测试费用由需方负责。如性能未符合合同规定的指标,供方整修至达到合同要求,发生费用由供方负责。
2工程竣工验收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介绍工程概况;介绍施工实况汇报工程质量情况;提出工程中尚未解决的问题并说明原因;验收人员实地查看验收工程;听取及汇总各方面的意见,评定质量等级;签字办好验收手续确定竣工资料、竣工决算,完成未了事项及工程结帐的制约日期。
3、其它项目的验收:屏蔽室安装结束后由需方派出专人按双方制订的合同有关要求,对该工程的电气、装饰通风安全及其它配置设备进行验收。
4、交付:在上述两项目验收均合格后,供方将该工程交付给需方,屏蔽验收工作结束,屏蔽合同履行完毕。、交付:在上述两项目验收均合格后,供方将该工程交付给需方,屏蔽验收工作结束,屏蔽合同履行完毕。
屏蔽室质量的保证和售后服务措施。
1、严格按照标准,保证施工质量;。
3、建立质量档案,定期回访用户,检查质量情况:公司设有售后服务机构,可及时排除屏蔽室的故障并及时进行维修:在接到用户维修电话通知后,一般问题立即答复,疑难问题24小时内答复,重大问题在48小时内赶到现场维修处理。
1、为维护企业社会信誉,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凡工程交付使用后的保修期内必须做好回访工作。
2、工程质量保修书应在竣工验收同时交给甲方。竣工后在接到建设单位发回的保修要求和投诉时应立即派人回访,并进行处理。
3、工程竣工半年后由分公司组织质量回访1~2次,期间发现问题确因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分公司要负责保修。
4、施工时的顾客投诉,要积极处理,满足顾客的需求。
奖优罚劣的措施:对施工管理不善,造成管理失职和质量下降的;对违反规定的,造成安全问题的;给甲方造成使用功能严重影响的;对工程反复出现问题又不积极整改的等等,均处以经济罚款和行政处罚。
生产管理组每年年底前至少重新校正一次,并参照以往质量实绩会同有关单位检查各料号(规格)各项标准及规范的合理性,酌予修订。
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修订时,生产管理组应填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设(修)订表,说明修订原因,并交有关部门会签意见,呈现总经理批示后,凭此执行。
建设项目管理经验总结篇十三
第一条为加强水电水利建设项目(工程)安全卫生评价工作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新建、改建、扩建水电水利建设项目(工程)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安全卫生设施必须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
第三条安全卫生预评价报告是水电水利建设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设计报告中
“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计专篇”的编制依据。新建、改建、扩建水电水利建设项目(工程)必须在可行性研究设计报告编制之前进行安全卫生预评价。
凡未进行安全卫生预评价的开工在建的水电水利建设项目(工程),须补做安全卫生预评价;几未进行安全卫生预评价的已经竣工投产的水电水利建设项目(工程),须对其安全卫生现状进行综合评价。
第四条水电水利建设项目(工程)安全卫生预评价工作,应由建设项目主体设计单位以外的熟悉本行业和本建设项目技术特点的、具有安全预评价资格的单位承担。
第五条为了从设计源头上加强和规范水电水利建设项目(工程)的安全卫生'三同时'工作,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负责水电水利建设项目(工程)安全卫生预评价大纲、预评价报告、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计专篇的技术审查工作和安全卫生竣工验收评价工作。
第六条水电水利行业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预评价大纲、预评价报告、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计专篇、竣工验收评价专题报告的`主要内容和有关规定,仍执行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转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水电规办[20xx]0026号文)。
第七条在新建、改建、扩建水电水利建设项目(工程)规划、设计管理中将安全卫生作为强制性实施的专题审查项目。水电水利建设项目(工程)安全卫生预评价大纲、预评价报告及其评审意见应向国家(省人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八条水电水利建设项目(工程)安全卫生预评价大纲、预评价报告及其评审意见备案实行分级管理。
下列水电水利建设项目(工程)安全卫生预评价大纲、预评价报告及其评审意见应报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
1、国务院审批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审批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工程);
2、属于国家核设施、保密工程等特殊性质的建设项目(工程);
3、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工程);
4、国家有明确要求的建设项目(工程)。
上述以外的其它水电水利建设项目(工程)安全卫生预评价大纲、预评价报告及其评审意见,应报送建设项目(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九务本规定由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负责解释。
第十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建设项目管理经验总结篇十四
第一条由项目主管部门依据工程设计图编制建设项目工程预算书;依据相关规定,编制建设项目施工方案,经审核、审批后组织工程施工。
第二条单位应按照审批下达的投资计划和预算对建设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和超批复容使用资金。
第三条财务归口科室应当加强与建设项目承建单位的沟通,准确掌握建设进度,加强价款支付审核,按照规定办理价款结算,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支付资金。
第四条严格执行建设项目进度安排,科学组织,周密部署,用文明规的管理方式保证施工质量、工程进度、施工安全。
第五条单位应严格控制建设项目设计和洽商变更,严格履行项目管理部门、监理部门及审批部门对变更项目的审核及审批程序。经批准的投资概算是工程投资的最高限额,未经批准,不得随意突破。
第六章工程变更管理制度
一、工程变更程序
1、工程变更提出单位:在项目工程的实施过程中,各参与方均有对工程提出合理化建议和必要的变更要求,具体的提出单位包括、甲方(本单位)、施工单位等。
2、设计单位提出的变更:设计单位对原设计存在问题
提出变更,应提供设计变更的图纸和说明,设计管理部审核后编制工程变更文件并填写《工程变更通知单》,按审批程序审核通过后,填写《工程变更通知单》,项目归口科室盖章后将一份工程变更资料原件交本单位归档,其它设计变更图纸和说明、《工程变更通知单》由财务负责人交施工单位、监理机构,各方办理文件签收手续,工程变更资料复印件交成本控制部、工程管理部存档并监督施工单位落实。
3、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施工单位根据工程具体情况,要求工程变更的.必须填写《工程变更申请表》,一式3份并附变更原因交监理机构审查后交主管副主任审核后编制工程变更文件并填写《工程变更审核表》,按审批程序审核通过后,填写《工程变更通知单》项目归口科室盖章后将一份工程变更资料原件交本单位归档,其他设计变更图纸和说明、《工程变更通知单》由主管副主任交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各方办理文件签收手续,工程变更资料复印件交成本控制部、工程管理部存档并监督施工单位落实。
4、本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项目归口科室编制工程变更文件,并填写《工程变更审核表》按审批程序审核通过后,填写《工程变更通知单》,办公室盖章后将一份工程变更资料原件交本单位归档,其他设计变更图纸、说明、《工程变更通知单》原件由项目归口科室交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各方办理文件签收手续,工程变更资料复印件交成本控制部、工程管理部存档并监督施工单位落实。
二、工程变更审批流程
提出单位填写《工程变更申请表》和相关文件――监理公司审查盖章――项目归口科室组织相关专业审核签署意见――项目归口科室负责编写工程变更文件填写《工程变更审核表》――按工程变更费用审批权限要求签署意见――印章管理人员核查并在《工程变更通知单》盖工程部专用章――相关单位签名盖章――监督实施。
三、工程变更费用审批权限:
1、设计变更在5000元以由财务负责人签批。
2、设计变更费用在5000~10000元者,主管副主任签批。
3、设计变更费用在10000元以上者,除按以上两条要求外,必须由造价咨询公司分析原因并出具分析结果报主任签署。
4、涉及项目外立面、外墙色彩,建筑功能等大的变更则必须由单位党委决定。
第七章项目资金控制管理规定
一、为了加强建设项目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有效控制资金占用,特制定本规定。
二、项目备用金
1、项目部借支备用金,用作工作人员用作零星开支、
业务采购、差旅费等。
2、备用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和贪污,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3、备用金借款和报销手续
工作人员需临时借用备用金时,先到财务归口部门索取“借款单”,财务人员根据实际需要向借款人发放“借款单”,借款人按规定的格式容填写借款日期、借款部门、借款人、借款用途和借款金额等事项,经主管副主任签字同意才能办理付款手续。
借款人员完成业务后应在2日到财务归口部门索取“报销单”,填写好“报销单”的各项规定容,并经主管副主任审批后,方可报销。
借款人到本单位办理报销手续时,财务人员应查阅“备用金”台账,查明报销人员原借款金额,对报销的超支款项应及时付现退还本人,对报销后低于备用金金额款项的,应让其退回余额以结清原借款单所借账款。
4、因业务原因长期借用备用金的人员可由财务归口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核定,拨出一笔固定数额的现金并规定使用围;使用部门必须设立专人经管定额备用金,备用金经管人员必须妥善保存支付备用金的收据、发票以及各种报销凭证,并设备用金登记簿,记录各种零星支出。
5、财务归口部门应当按照借款日期、借款部门、借款人、用途、金额、注销日期建立备用金台账,按月及时清理。
三、项目资金使用
1、办公用品及项目部采购的零散物品,由专门人员定点采购,并附采购清单,说明结帐时的折扣情况。
2、所有报销的单据必须在48小时按规定粘贴上交到本单位财务审计科。超过时限,无特殊情况不报销。
第八章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制度
一、竣工验收要依据以下容
经过审批机关批准的安全专篇、初步设计、施工图和合同、设备技术说明书、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单、现行施工验收规、主管部门有关审批、修改、调整意见等。
二、组织领导及参加部门
工程项目即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由本单位项目归口科室组织,财务归口部门等相关部门参加。
三、验收时间
本单位接到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一个月组织验收。
四、验收议程
1、由施工单位对工程项目的建设概况向验收组进行介绍,主要包括以下容:
(1)设计情况:包括设计单位、设计的主要容和重大变更等。
(2)施工情况:包括施工单位、开竣工时间、采取的
建设项目管理经验总结篇十五
为规范公司对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的管理,贯彻总公司提出的“项目部成本核算中心,总公司实现利润中心”的宗旨,推动项目管理向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方向发展,使建设工程施工成本控制科学、合理、有效,形成企业发展动力,使总公司获得最佳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施工项目管理规定:
1、建设工程中标前,总公司组织管理部门编制项目管理大纲,编制投标书。由总工负责指令相关人员参与投标过程,参与签订施工合同,参与评选、招聘项目经理人选工作,招、投标工作由总工审批确定。
2、建设工程中标后,由总公司组织各管理部门进行施工现场前的策划、制定项目管理规划、进行工程投资成本分析。依据施工合同、工程规模、施工难易程度,制定出利润目标、质量目标、安全文明施工目标、施工进度工期目标、材料管理目标、总公司总工审核、总经理审批、工程部负责实施。
3、项目部管理活动过程行为按照总公司与项目经理签定的《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规定进行。接受总公司管理层的检查、考核、评审、监督,每周向工程部报告项目管理工作情况,各管理部门依据项目部汇报“四控二管”工作中的问题,进行汇总,及时报告总公司领导,做好项目部正常施工过程的协调工作。
4、劳务作业施工队、高级装饰装修劳务队、专业设备安装队、主要建材、合同内设备采购、施工大型、中型机具、施工附属材料租赁均采用招标办法,对外发布信息,邀请有资质、有实力的厂家参加投标。总公司组织招标小组,依据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根据质量、价格、进货时间、服务维修等情况确定中标单位,并组织签定供货合同。
5、项目资金计划及支付由工程部、分公司按公司财务管理规定执行,项目部人员劳资管理按公司“劳资管理规定”执行。
1、建设工程施工中依据《建设项目管理规范》实行工程项目经理负责。
制,项目经理按照(各类规范)与总公司签定的《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认真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完成工程施工任务。
2、项目经理依据总公司中标时编制的项目管理大纲,组织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原称施工组织设计),“规划”、“施工组织设计”经工程部审核,报总工审批。
3、为实现项目目标管理有效运转,满足项目部过程控制需要,项目经理要负责组织、编写项目部内部规章制度,经工程部审核,总工审批后执行。具体编写内容如下:
1)项目部对劳务层施工管理规定。
2)项目部工作人员职责管理规定。
3)技术管理、质量管理规定。
4)材料、设备管理规定。
5)工程投资、成本核算项目部各类人员经济指标分解实施管理规定。
7)工程质量管理(体系)规定。
8)项目部成本目标、质量目标、工期目标、安全文明施工目标管理措施。
9)工程资料(信息)管理规定。
10)分部分项质量验收及竣工验收管理规定。
4、项目部、项目经理奖惩办法按“目标责任书”执行。
1、质量目标管理、施工技术管理:
1)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前期策划内容,制定质量实施措施,编制质量管理体系,制定管理人员质量职责和建筑质量通病予控方案,由项目部编制,工程部审核,总工审批。
2)关键结构、重点分项工程施工方案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编制,工程部审核,总工审批。
3)项目部依据编制的施工方案下达给劳务层,劳务层依据施工方案。
编写施工技术交底。
4)质量目标管理,依据工程施工合同中确定的质量等级要求,工程部审核,总工审批。
5)质量技术管理,依据《建筑工程施工验收统一标准》、《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产品材料设备技术标准、施工工艺标准、施工操作规程、施工作业程序,由工程部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定期报总工,对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方案。重大质量整改方案、措施由工程部审核,总工审批。
6)施工质量检查、检测,由工程部定时或不定期抽测检查,按规范、工艺标准实测实量,工程施工资料整理规范化检查,工程部根据项目部施工质量状况进行验评,项目部依据验评进行整改,每周在工作汇报中必须汇报质量情况、问题及监理验收分部、分项优良率、合格率。
1)项目进度控制管理,项目经理是责任主体。将定额工期、合同工期细化分项、分部、单位工程总计划、月计划、周计划,专业承包队施工计划,施工总计划报工程部审核,总工审批,阶段性计划由项目部编制,工程部审核备案。
2)编制人、机、料进场计划和每日完成工程量、用工劳务人数、机械台数及台班用量,汇报工程部,便于工程进行平衡协调,督促调度,确保工期计划实现。
3)工期施工计划因人员、机械、材料、天气灾害、社会突发事件、质量问题、设计变更、甲方要求等原因,造成停工待料、窝工、施工计划迟延,项目部分析原因后及时报工程部,重大影响工期计划的事件报总工,并编制补救措施和施工方案,确因业主等原因造成计划延误,要及时填写索赔报告,由监理、甲方签证,报工程部备案。
1)工程部依据国家、当地政府关于安全生产法规,对工程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检查。
2)项目部应建立安全文明生产施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事故报告处理监察制度等以上制度编写后报工程部审核,总工审批。
3)项目经理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是责任书中的重要指标,应组织安全生产技术交底,每天随时依据工程进度,对易发生的事故专业、部位进行检查,加强安全防范的落实工作。
4)施工方案编写、施工技术交底、专业工种施工,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各作业班组在施工前技术交底,如无安全技术交底,不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5)工程部对项目部要定期对安全生产检查,严把六关:措施关、交底关、教育关、防护关、检查关、改进关;八查:查思想、查教育、查制度、查机械设备、查安全设施、查安全教育培训、查工序操作行为、查劳保用品使用、查伤亡事故报告处理等。
6)按照文明工地标准、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制定文明施工实施细则。
4、成本目标控制管理: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管理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和项目成本核算制,实行成本控制,以项目经理部为成本核算中心,保证公司经济效益。
1)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成本控制体系或小组,按内部岗位,作业层进行成本目标分解,明确责任,制定管理办法,编制降低成本措施,报工程部审核,总工审批。
2)根据项目施工大纲中施工方案(已审批),项目部所有技术人员、有经验的技术工人优化施工方案,报工程部审核,总工审批后在施工中实施,经核实计算签证,降低投入成本,按节约资金总额的10%奖励相关人员,工程竣工后兑现。
3)加强施工现场材料使用管理,实行施工定额生产消耗量,节约控制,采取工程量所需材料与定额消耗比较法,如增效节支,降低成本,工程竣工决算后,按节余部分的20%奖励。
部。
5)做好项目部成本控制工作,协调处理好业主、监理关系,对合同外的图纸设计变更、工期延误索赔等签证工作,对降低有效成本,在竣工中列表审计,报工程部审核,总工审批,按利润的30%作为绩效工资发放给相关人员。
6)劳务承包结算,项目部审核,报工程部复核,总工审批。
7)工程竣工结算,项目部编制结算书,业主、监理、资质审计部门签订后报工程部复核,总工审核后,上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8)以上各条成本目标控制成本增效奖励的比例按10-30%不等报工程部审核,总工审批。对没有完成成本目标(指标)的相关人员,按损失的10-30%不等报工程部审核,总工审批,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5、需上报公司工程部的施工进度计划,人、机、料调度计划,按月、周计划完成量上报,对施工中出现的计划不落实、技术方案不实用、质量有问题、安全有隐患的要每日一事一报,工程部会同相关部门,提出建议和措施报总工审批,提高项目施工运行效率。
6、项目部上报公司工程部的各项报告、各类报表必须由项目经理、主任工程师(项目总工)签字后送报。由工程部审核、审批的材料由工程部经理指定专人负责。项目部、分公司向总公司工程部所报的材料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及时快捷。所报材料作为工程竣工后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
工程部。
建设项目管理经验总结篇十六
第一条为了规范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前款所称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是指通信工程以及与通信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其中,通信工程包括通信设施或者通信网络的新建、改建、扩建、拆除等施工;与通信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通信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通信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与通信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通信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通信工程建设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第三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以下统称为“通信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
第四条工业和信息化部鼓励按照《电子招标投标办法》进行通信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标投标。
第五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建立“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实行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信息化管理。
第六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通信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公开招标;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请招标:
(一)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二)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
有前款第一项所列情形,招标人邀请招标的,应当向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全部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超过1.5%,且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费用明显低于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的,方可被认定为有本条第一款第二项所列情形。
第七条除《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和《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可以不进行招标的情形外,潜在投标人少于3个的,可以不进行招标。
招标人为适用前款规定弄虚作假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四条规定的规避招标。
第八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通信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自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之日起2日内通过“管理平台”向通信行政监督部门提交《通信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备案表》(见附录一)。
第九条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业务,适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本办法关于招标人的规定。
第十条公开招标的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预审办法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的,应当发布资格预审公告、编制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后,可不再发布招标公告。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通信工程建设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和招标公告,除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依法指定的媒介发布外,还应当在“管理平台”发布。在不同媒介发布的同一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的内容应当一致。
第十一条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二)招标项目的性质、内容、规模、技术要求和资金来源;
(三)招标项目的实施或者交货时间和地点要求;
(四)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法;
(五)对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收取的费用;
(六)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地点和截止时间。
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载明。
第十二条资格预审文件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一)资格预审公告;
(二)申请人须知;
(三)资格要求;
(四)业绩要求;
(五)资格审查标准和方法;
(六)资格预审结果的通知方式;
(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资格预审应当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载明的标准和方法进行,资格预审文件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资格预审的依据。
(一)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
(二)投标人须知;
(三)投标文件格式;
(四)项目的技术要求;
(五)投标报价要求;
(六)评标标准、方法和条件;
(七)网络与信息安全有关要求;
(八)合同主要条款。
招标文件应当载明所有评标标准、方法和条件,并能够指导评标工作,在评标过程中不得作任何改变。
第十四条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以显著的方式标明实质性要求、条件以及不满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将被否决的提示;对于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应当规定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最高项数和调整偏差的方法。
第十五条编制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通信工程建设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应当使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制定的标准文本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范本。
第十六条勘察设计招标项目的评标标准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人的资质、业绩、财务状况和履约表现;
(二)项目负责人的资格和业绩;
(三)勘察设计团队人员;
(四)技术方案和技术创新;
(五)质量标准及质量管理措施;
(六)技术支持与保障;
(七)投标价格;
(八)组织实施方案及进度安排。
第十七条监理招标项目的评标标准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人的资质、业绩、财务状况和履约表现;
(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和业绩;
(三)主要监理人员及安全监理人员;
(四)监理大纲;
(五)质量和安全管理措施;
(六)投标价格。
第十八条施工招标项目的评标标准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人的资质、业绩、财务状况和履约表现;
(二)项目负责人的资格和业绩;
(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四)主要施工设备及施工安全防护设施;
(五)质量和安全管理措施;
(六)投标价格;
(七)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第十九条与通信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招标项目的评标标准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人的资质、业绩、财务状况和履约表现;
(二)投标价格;
(三)技术标准及质量标准;
(四)组织供货计划;
(五)售后服务。
第二十条评标方法包括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
鼓励通信工程建设项目使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
第二十一条通信工程建设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的,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允许投标人中标的最多标段数。
第二十二条通信工程建设项目已确定投资计划并落实资金来源的,
招标人可以将多个同类通信工程建设项目集中进行招标。
招标人进行集中招标的,应当遵守《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本办法有关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招标人进行集中招标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工程或者有关货物、服务的类型、预估招标规模、中标人数量及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中标份额等;对与工程或者有关服务进行集中招标的,还应当载明每个中标人对应的实施地域。
第二十四条招标人可以对多个同类通信工程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进行集中资格预审。招标人进行集中资格预审的,应当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明确集中资格预审的适用范围和有效期限,并且应当预估项目规模,合理设定资格、技术和商务条件,不得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
招标人进行集中资格预审,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资质管理的规定。
集中资格预审后,通信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人应当继续完成招标程序,不得直接发包工程;直接发包工程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四条规定的规避招标。
第二十五条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截止之日后,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或者召开投标预备会的,应当向全部潜在投标人发出邀请。
第二十六条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通信工程建设项目划分标段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上标明相应的标段。
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不得开启,并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存档备查。
第二十七条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少于3个的,不得开标,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法重新招标。划分标段的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某一标段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该标段不得开标,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法对该标段重新招标。
投标人认为存在低于成本价投标情形的,可以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并在评标完成前向招标人提交书面材料。招标人应当及时将书面材料转交评标委员会。
第二十八条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投标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开标,记录开标过程并存档备查。招标人应当记录下列内容:
(一)开标时间和地点;
(二)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等唱标内容;
(三)开标过程是否经过公证;
(四)投标人提出的异议。
开标记录应当由投标人代表、唱标人、记录人和监督人签字。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变更开标地点的,招标人应提前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确保其有足够的时间能够到达开标地点。
第二十九条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通信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三)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五)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标工作。
工业和信息化部统一组建和管理通信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评标专家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十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通信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委员会的专家应当从通信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个别技术复杂、专业性强或者国家有特殊要求,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的专家难以保证胜任评标工作的招标项目,可以由招标人从通信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直接确定。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通信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人应当通过“管理平台”抽取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通信行政监督部门可以对抽取过程进行远程监督或者现场监督。
第三十一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技术复杂、评审工作量大,其评标委员会需要分组评审的,每组成员人数应为5人以上,且每组每个成员应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的分组方案应当经全体成员同意。
评标委员会设负责人的,其负责人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推举产生或者由招标人确定。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与负责人享有同等的表决权。
第三十二条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提出评审意见,并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负责。
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依据。
第三十三条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收到低于成本价投标的书面质疑材料、发现投标人的综合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认为投标报价可能低于成本的,应当书面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招标人要求以某一单项报价核定是否低于成本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第三十四条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投标人经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部分投标人在开标后撤销投标文件或者部分投标人被否决投标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且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全部投标。有效投标不足3个,评标委员会未否决全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说明理由。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通信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委员会否决全部投标的,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第三十五条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投标法》和《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招标人进行集中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推荐不少于招标文件载明的中标人数量的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评标委员会分组的,应当形成统一、完整的评标报告。
第三十六条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基本情况;
(二)开标记录和投标一览表;
(三)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四)评标专家评分原始记录表和否决投标的情况说明;
(五)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和投标人排序;
(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及其排序;
(七)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八)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九)其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及本人签字、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及其陈述的不同意见和理由。
第三十七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通信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通过“管理平台”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第三十八条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投标法》和《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进行集中招标的,应当依次确定排名靠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且中标人数量及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中标份额等应当与招标文件载明的内容一致。招标人与中标人订立的合同中应当明确中标价格、预估合同份额等主要条款。
中标人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对中标人的中标份额进行调整,但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调整规则。
第三十九条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招标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压低报价、增加工作量、增加配件、增加售后服务量、缩短工期或其他违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要求。
第四十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通信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通过“管理平台”向通信行政监督部门提交《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情况报告表》(见附录二)。
第四十一条招标人应建立完整的招标档案,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保存。招标档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招标文件;
(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
(三)评标报告;
(四)中标通知书;
(五)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书面合同;
(七)其他需要存档的内容。
第四十二条招标人进行集中招标的,应当在所有项目实施完成之日起30日内通过“管理平台”向通信行政监督部门报告项目实施情况。
第四十三条通信行政监督部门对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可以查阅、复制招标投标活动中有关文件、资料,调查有关情况,相关单位和人员应当配合。必要时,通信行政监督部门可以责令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通信行政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对监督检查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应当依法予以保密。
第四十四条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或者售出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后无正当理由终止招标的,由通信行政监督部门处以警告,可以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五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通信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通信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招标人自行招标,未按规定向通信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二)未通过“管理平台”确定评标委员会的专家;
(三)招标人未通过“管理平台”公示中标候选人;
(四)确定中标人后,未按规定向通信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报告。
第四十六条招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通信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对中标结果造成实质性影响,且不能采取补救措施予以纠正的,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或者评标:
(一)编制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中未载明所有资格审查或者评标的标准和方法;
(三)不按规定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
(四)投标人数量不符合法定要求时未重新招标而直接发包;
(五)开标过程、开标记录不符合《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
(六)违反《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限制、排斥投标人;
(七)以任何方式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以其指定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以招标文件未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作为评标依据,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干涉评标活动,影响评标结果。
第四十七条招标人进行集中招标或者集中资格预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三十五条或者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由通信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八条通信行政监督部门建立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情况通报制度,定期通报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总体情况、公开招标及招标备案情况、重大违法违约事件等信息。
建设项目管理经验总结篇十七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建设工程投资管理,规范运作,促进项目按时交工验收、竣工达产达效,根据国家《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属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工程项目(包括小型技改和民建项目)均须及时办理工程交工、竣工验收手续。其中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立项的,在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一年内办理竣工验收手续;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内,由公司项目主管部门批准立项的,根据项目性质及投资规模,可以由交工验收代替竣工验收。
第三条竣工验收的主要综合性资料包括:经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环评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单位中标通知书、设备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技术设备合同和说明书、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竣工决算审计报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等相关文件。国债专项资金项目还须有国家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批文和资金计划。
第四条施工主管部门负责项目交工验收;规划部负责项目竣工验收、项目后评估的组织、考核等管理工作;各有关部门应严格按规定按时完成各项任务。
第五条交工验收条件
项目或项目的子项按施工图纸内容全部实施完成后,必须在技术竣工(含单体试车)、无负荷联动试车和负荷联动试车成功后组织该项目(子项)的交工验收。
第六条交工验收期限
项目(项目的子项)交工验收期限为具备验收条件后六个月以内。
交工验收合格后,施工主管部门将项目移交给使用单位(移交的手续),使用单位原则上应无条件接收,项目实施单位仍有义务承担合同范围内的整改任务。交工验收后投资原则上不再进入工程成本。确须增加项目投资进行整改的内容,报规划部审查,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项目资产已移交机动设备部的,单独立项。
第七条交工验收组织
交工验收由施工主管部门(技改指挥部或机动设备部等)组织,相关单位参加。
第八条交工验收的一般程序
(一)检查和验收交工技术资料;
(二)鉴定工程质量;
(三)处理交工验收中的有关问题;
(四)签署交工验收证书;
(五)组织交工验收阶段工作总结。
第九条组织交工验收时,施工方应准备好如下资料:
(一)交工工程一览表;
(二)材料、半成品、构件合格证;
(三)隐蔽工程记录;
(四)施工自检记录;
(五)设备安装技术资料;
(六)各种按设计规范进行实验的记录;
(七)质量事故处理资料;
(八)材料代用资料;
(九)工程竣工图;
(十)未完工程说明。
第十条在交工验收中发现的缺陷或整改事项,由项目主管部门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界定并明确责任单位,由设计单位提出整改方案,经施工主管部门审查后实施完成。设备缺陷由施工主管部门责成采购部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整改完善。
第十一条根据项目的特点,在交工验收阶段,对不影响主体生产的部分可以进行甩项验收,但必须规定所甩项目的完成限期。
第十二条交工验收通过后,施工主管部门应根据施工合同条款,负责督促施工单位在三个月内整理好项目结算资料,提交施工主管部门审查后及时送交规划部进行工程结算审核。
第十三条交工验收中的技术竣工、无负荷联动试车、
负荷联动试车:
(一)技术竣工(含单体试车)
建筑工程:根据施工合同,按照设计采用的施工技术验收规范进行技术检查,合格后即为技术竣工;民用建筑工程在技术竣工合格后即可签交工验收证书;工业建筑则可签建筑工程竣工证书。
设备安装工程:按照设备、设计试车规程进行单体试车,合格后,签证单体试车合格证书。技术竣工(含单体试车)由施工主管部门组织。
(二)无负荷联动试车
单体试车后,需对项目所有工艺、设备进行无负荷联动试车,合格后,签订无负荷试车合格证书。受项目建设性质的限制,无法进行无负荷试车的工程,根据工艺要求,经过通水、通汽(气)等联动试车合格后可签无负荷联动试车合格证书。无负荷联动试车由施工主管单位组织。
(三)负荷联动试车
按照设计和试车规程向联动的工艺设备投料,联动工艺设备按设计要求正常完成生产工艺流程,即表示该设备负荷联动试车合格,试车组人员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认可。负荷联动试车合格后,即办理交工验收证书,并在5个工作日内正式移交给项目使用单位,由使用单位组织试生产。
负荷联动试车由项目施工主管单位组织,使用单位负责现场调度和安全操作。
第十四条工业厂房、建筑物以及消防须提供单独的验收证明书。其他未尽事宜,由施工主管部门在交工验收办理时另行规定。
第十五条竣工验收条件
交工验收合格项目投入使用后,项目在规定的期限内达产达效或达到项目立项要求,且项目工程结算全部完成的,可组织竣工验收。
第十六条竣工验收的组织
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上、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立项的,由规划部组织进行竣工验收。重大项目成立竣工验收小组,验收小组由公司主管领导主持,规划部组织,财务部、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和相关外委设计单位、技改指挥部、机动设备部、采购部、监察审计部、生产管理部、安全环保部、信息自动化中心、公司办公室、保卫部等部门及使用单位参与,验收小组的成员组成及职责在项目竣工验收时另行明确。
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下的项目,原则上以交工验收代替竣工验收,但所有项目的交工验收资料及总结材料必须在项目交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移交规划部,由规划部组织设计、财务等部门进行工程项目总结,并提出工程分析报告(包括奖励考核意见)。
第十七条竣工验收的期限
重大项目的竣工验收在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一年内完成。
第十八条竣工验收领导小组的职责
一)编制竣工验收工作计划、工作报告;
(二)检查各部门提交的竣工验收技术资料;
(三)受理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四)处理上级部门(验收委员会)及公司领导交办的各项事宜;
(五)对有关单位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六)向省级主管部门申请竣工验收。
第十九条竣工验收的一般工作程序
(一)收集、整理、检查各种验收资料;
(二)编写综合性资料;
(三)提出项目验收申请;
(四)处理验收过程的有关事务;
(五)项目的总体评价(包括考核);
(六)完成原始资料建档、存档工作(重要资料须交1份给使用单位存档)。
第二十条办理竣工验收前,各相关部门须完成的工作:
(一)设计咨询公司负责完成项目设计情况概述及评价;
(二)规划部负责完成项目概述及投资效益分析;
(三)监理公司负责完成监理工作报告;
(六)采购部负责提供设备监制资料;
(八)监察审计部负责完成项目审计报告;
(九)财务部负责完成项目财务决算报告;
(十)公司办公室负责办理档案资料的清理工作,并办理项目档案验收。
第二十一条重大项目竣工验收的工程结算,由财务部、监察审计部委托相关审计部门对其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意见。
第二十二条上级部门主持的项目的竣工验收,须在限期内整改的内容,由责任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
第二十三条设立竣工验收专项管理费用(一般为项目总投资的0.5-1.0‰),专款专用,主要用于竣工验收工作中的资料准备、加班等费用,由项目验收小组掌握控制。在竣工验收中所发生的业务、办证费用,据实列入工程成本。
第二十四条项目后评估条件
项目在办理竣工验收后组织后评估工作。
第二十五条后评估的组织
由规划部组织进行后评估。公司成立后评估工作小组,由公司主管领导主持,规划部组织,财务部、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和相关外委设计单位、技改指挥部、机动设备部、采购部、生产管理部、安全环保部、能源中心、技术中心、市场部、销售部、公司办公室、保卫部、社会事业部等部门及使用单位参与,后评估工作小组的成员组成及职责在项目后评估时另行明确。
第二十六条后评估的时间
项目在办理竣工验收后组织后评估工作。
第二十七条后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
(一)编制后评估工作计划、工作报告;
(二)检查各部门提交的后评估技术资料;
(三)对有关单位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第二十八条后评估的一般工作程序
(一)收集、整理、检查各种验收资料;
(二)编写综合性资料;
(三)处理后评估过程的有关事务;
(四)项目的总体评价(包括考核)。
第二十九条项目后评估模板及责任单位
(一)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及审批的主要内容(规划部)
1、投资项目履行的'审批流程简述;
2、投资项目审批主要内容简述,包括:
(1)项目总投资(含:工程静态总投资、建设期利息、铺底流动资金)
(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3)项目建设周期
(4)项目投资效益
(5)项目产品市场的主要结论
(二)项目实际建设情况(总体描述:技改部)
1、项目投资完成情况及资金筹措情况(财务部、规划部)
2、项目实施进度及主要建设内容完成情况(技改部)
3、项目实际招投标情况,包括:工程设计、工程建设、设备采购及建设所需材料的招投标情况(企业管理部、采购部)
4、项目工程监理情况(技改部)
5、项目单体工程交工验收及热负荷试车情况(技改部)
6、项目建设质量控制情况及效果(技改部)
(三)项目投产达产情况(总体描述:使用单位)
1、项目主体设备运行状况(机动部)
2、产量完成情况(生产使用单位)
3、产品品种完成情况(技术中心为主,生产使用单位为辅)
4、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技术中心为主,生产使用单位为辅)
5、节能环保执行情况(能源中心,安全环保部)
6、产品市场销售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销售部)
(四)项目竣工验收情况(总体描述:规划部)
1、项目验收单位及验收日期(规划部)
2、项目验收报告的主要结论(规划部)
3、项目验收报告提出的主要完善建议(规划部)
(五)项目财务运行情况(总体描述:财务部)
1、生产总成本及单位成本完成情况(财务部)
2、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财务部为主,使用单位为辅)
3、项目对全厂财务运行的影响情况(财务部)
(六)对项目的总体评估(总体描述:规划部)
1、对项目审批流程的评估(规划部)
2、对项目总投资及建设周期完成情况的评估(规划部)
3、对项目建设内容完成情况的评估(规划部)
4、对项目招投标执行情况的评估(企业管理部)
5、对项目工程监理情况的评估(技改部)
6、对项目竣工验收情况的评估(规划部)
7、对项目投产运行情况的评估(生产管理中心)
8、对项目节能环保效果的评估(能源中心)
9、对项目消防、劳动安全及工业卫生的评估(保卫部、安环部、社会事业部)
10、对项目财务运行情况的评估(财务部)
11、对项目产品市场的评估(市场部)
12、项目对全厂财务运行情况的评估(财务部)
(七)后评估结论(技术中心、生产管理部、使用单位、规划部、技改部、机动部、销售部、市场部、财务部等单位及相关人员)
(八)建议(技术中心、生产管理部、使用单位、规划部、技改部、机动部、销售部、市场部、财务部等单位及相关人员)
第三十条设立后评估专项管理费用(一般为项目总投资的0.5-1.0‰),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后评估工作中的资料准备、加班等费用,由项目后评估工作小组掌握控制。在后评估中所发生的业务、办证费用,据实列入工程成本。
第三十一条未按照交工、竣工验收领导小组或验收组织部门、后评估工作小组的工作计划,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竣工资料的准备及办理好各专项竣工验收的,考核相关责任人1000元/项。
第三十二条在项目立项依据齐全、内容完整的情况下,各专项竣工验收和项目的竣工验收被政府主管部门责令整改,并被处以罚款的,所罚款项由责任单位承担,并对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同时列入该单位主管领导业绩考核范围。
第三十三条在规定时间内,按计划顺利完成各项任务的,由组织单位提出奖励方案,经公司领导批准同意后,对参与工作的各部门实行奖励,在项目中列支。
第三十四条后评估报告为项目管理的主要考核依据。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大修工程以及子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竣工验收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六条总承包的项目竣工验收在总承包合同中予以规定。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由规划部负责解释。
建设项目管理经验总结篇十八
为确保施工安全,防止人身伤亡、设备故障及火灾事故的发生,创造文明施工的良好环境,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由工程部负责实施。工程部监督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进行如下管理:
1、制定安全管理目标
2、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3、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施工技术措施
4、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加强安全防范意识
5、进行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6、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7、现场安全标志齐全、醒目
8、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9、按规定上报工伤事故
10、完善现场安全设施
1、制定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2、按规定进行现场围档
3、对施工现场进行封闭管理
4、施工现场按要求进行地面硬化、排水、绿化等处理措施
5、按规定标准为工人提供现场住宿设施
6、完善施工现场防火制度和设施
7、建立综合治理制度并贯彻执行
8、完善施工现场标牌
9、完善生产工人各种生活设施
10、健全保健急救人员和器材
在遇到危及生命、财产安全等突发事件时,工程部及监理单位应及时根据现场情况的'需要,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避免事态扩大。有关情况应及时向总经理报告。突发事件处理完毕后,应及时向总经理提交处理报告。
建设项目管理经验总结篇十九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工程建设项目采购与招投标活动,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确保工程质量,根据《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江苏省高等院校基建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州苏大学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指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与工程建设有关,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重要设备、材料;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工程造价咨询等服务;以及与项目配套的线路、管道、绿化及各种设备设施的施工和安装。
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采购工作在学校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工程建设类招投标工作小组(以下简称招投标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后勤管理处负责招投标活动的具体组织与实施,其中部分实验室改造项目(实验室家具、通风、洁净等)由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
第四条工程建设项目在招标采购前必须按规定进行论证与审批。
(一)基本建设项目须经相关职能部门组织论证,校长办公会或党委常委会讨论同意后,由后勤管理处按规定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报批。
(二)维修改造项目按预算金额分类论证审批。
5.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由相关职能部门组织论证后,报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
第五条采购方式分为招标采购(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谈判和询价等。招标活动的组织形式分为有形建设市场委托代理招标和学校组织招标。
第六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万元以下的,可直接确定供应商。
第七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万元及以上、10万元以下的,通过谈判或询价方式进行采购。
第八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及以上的,以招标等方式进行采购。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学校组织招标:
2.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以下的。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学校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州苏市(工业园区)建设工程有形建设市场实施招标采购:
1.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等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及以上的;
2.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及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20xx平方米以上的;
3.与施工相关的重要设备和材料等货物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及以上的。
第九条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等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以下的,以协议服务为主要形式。
第十条因特殊原因,无法进州苏市(工业园区)建设工程有形建设市场公开招标的,经校长办公会议审批同意后,可由学校组织招标。
第十一条 有形市场委托代理公开招标的,由招投标工作小组负责办理委托手续并按要求提供所需材料。招标程序一般如下:
(一)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
(二)接受潜在投标人报名;
(三)资格预审确定投标人并备案;
(四)招标人发放招标文件并备案;
(五)招标人组织投标预备会或澄清答疑;
(六)投标人送达标书、开标;
(七)评标委员会评标、定标;
(八)招标人提交书面报告;
(九)中标结果公示;
(十)招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十一)合同备案。
上述程序当中的具体要求按地方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学校组织招标的,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招投标工作小组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投标邀请函;
2. 投标须知;
3. 提交投标文件的方式、地点和截止时间;
4. 开标时间、地点和方式;
5. 投标人的有关资格条件要求,应提供的有关资质和资信证明文件;
6. 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提供详细的工程量清单;
8. 施工组织设计等技术性条款;
9. 设计图纸和技术规范等;
11. 是否全部响应招标文件所有内容等承诺性说明;
12. 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或担保方式要求;
13. 投标文件编制格式要求,可随附投标文件格式化范本;
14. 评标的依据、标准、方法和定标原则。
(二)发布招标公告或资格预审文件。由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审核并发布招标公告或资格预审文件。
1.招标公告一般包含下列内容:报名资格条件;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内容、规模、资金来源;招标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工期;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和时间;对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收取的费用;要求投标人提供有资格证明、资信状况文件、拟派项目经理、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情况及其近五年来已完工工程,在建工程等业绩情况材料。
2.资格预审文件一般包含下列内容:资格预审申请书格式;申请人须知;需要投标申请人提供的企业资质、业绩、技术装备、财务状况和拟派项目经理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等证明材料。
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报名申请日应当不少于3个工作日,报名时间不少于半个工作日。
(三)组织资格预审。实行资格预审的,由招投标工作小组组织进行。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具有投标资格。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少于3个的,应当重新招标。超过9个的,可采用随机抽签等方式确定投标人。
(四)发售招标文件。
(五)踏勘现场与招标答疑。根据项目情况需要现场勘踏的,可由招投标工作小组统一组织。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递交,招投标工作小组将答疑文件以书面形式给投标人。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六)招投标工作小组接受投标文件。
(七)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项目单位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及以上单数(项目合同估算价较大的,一般应7人及以上,须有校外专家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八)开标。开标由招投标工作小组主持。开标时,由学校纪监审办公室工作人员检查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
(九)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编制评标报告。
基本建设项目评标可以采用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合理区间随机确定中标人法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文件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应当重新招标。
(十)定标。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由招投标工作小组审核确定中标人。
(十一)发布中标公示。
(十二)签订并履行合同。基本建设项目学校与中标人订立书面合同后7日内应当将合同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采用谈判方式的,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
(六)根据项目情况,发布中标公示或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七)签订并履行合同。
第十四条采用询价方式的,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
(二)制定并发布询价公告(文件);
(三)确定成交单位;
(四)签订并履行合同;
第十五条 协议服务商的确定。
(二)协议服务商一般不超过5家;
(三)协议服务商的协议服务期一般为1年。
第十六条学校纪监审办公室负责对招标采购活动进行监督,接受并处理招标采购活动中的相关投诉。有关部门和当事人应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相关材料。
第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学校招标采购活动中的违规违法行为进行投诉、检举和控告。
第十八条凡必须招标而不招标或化整为零规避招标的,责令限期更正,并对相关责任人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对参与招标采购活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者,学校将依法追究纪律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完成后须组织验收并按相关规定审计。
第二十条未尽事宜,由学校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第二十一条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试行,由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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