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好的方案应该具备可操作性、可复制性和可持续性。制定方案时,需考虑到可能出现的风险和挑战,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这个方案的实施经验和教训对大家今后的工作很有参考价值。
乡镇林长制实施方案篇一
为深入践行生态文明思想,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切实做好我县森林资源等生态资源保护的长效机制,全面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建立林长制的实施意见》(政办字〔2019〕52号),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全面建立乡、村级林长制体系,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障有力的保护管理新体制。
(一)分级设立林长。全镇设立总林长,镇党委书记、镇长担任,镇党委副书记、常务副镇长、分管副镇长为副总林长。参照路长制、河长制的做法,相关镇领导干部担任镇级林长。总林长、副总林长兼任镇级林长。
林长制办公室设在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站站长任办公室主任。各村(居、社区)设立林长和副林长。
(二)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建立林长制部门协作机制。建立林长制协作会议制度。重大事项,总林长、副总林长可随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各村(居、社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协作会议制度。
(三)工作职责。总林长负责组织领导全镇森林等生态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对全镇各级林长制工作实施总督导。镇副总林长负责协助总林长工作。镇级林长负责组织领导责任区内森林等生态资源保护发展工作,牵头组织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各村(居、社区)级林长的具体职责由各地自行明确。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制定出台本工作方案、相关制度措施和考核办法,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森林资源动态监测体系,定期公布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情况。建立工作协调制度,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履职尽责,合力推进林长制工作。建立投入保障制度,完善公共财政支持林业的政策措施。
(三)实行绩效评价制度。建立林长制考核指标体系,实行森林资源总量和增量相结合的绩效评价制度。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的,责成限期整改。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强化宣传引导。建立资源保护管理信息平台,接受社会监督。加强林长制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强化评估结果运用。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强化舆论引导,增强全社会保护改善生态环境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乡镇林长制实施方案篇二
为及时掌握林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根据《株潭镇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及时。重要信息早发现、早收集、早报送。紧急或重要信息报送应直呈直报。
(二)准确。实事求是,表述、用词、分析、数字务求准确。
(三)高效。以第一手情况、第一道研判、第一时间报送作为工作目标,为实施和推行林长制掌握情况、科学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高效率、高质量的保障服务。
(一)信息报送。镇级林长制协作线办和村林长办应将重要、紧急的林长制相关信息、举措部署、工作动态(加盖本单位公章)第一时间整理上报至镇林长制办公室,镇林长制办公室负责整理选取、编辑、汇总、上报。
(二)信息处理。镇林长制协作线办和村林长责任人或联络员应事先将上报信息梳理清楚,确保重要事项表述清晰、关键数据准确无误。政务信息由主管镇林长制领导核发。
(三)信息内容。包括需立即呈报镇党委、政府和镇林长的工作信息,需专报镇党委、政府的政务信息。
1.《专报信息》主要内容:
(1)贯彻落实镇党委、政府决策、措施和工作部署情况;
(2)镇林长批办事项落实情况;
(3)林长制工作中出现的重大突发性事件和重大协调问题;
(4)反映各村创新性、经验性、苗头性、问题性及建设性等重要信息;对新闻媒体、网络反映的涉及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和林长制工作的热点舆情。
2.《简报信息》主要内容:
(1)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等情况;
(2)镇林长制工作动态、重要工作进展、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
(3)林长制工作涌现的新思路、新举措、典型做法、先进经验及工作创新、特色和亮点;
(4)反映本部门、本单位林长制工作新情况、新问题和建议意见。
1.利用镇政府政务信息平台开辟林长制专栏,发布林长制工作信息,实行镇林长制协作线办信息共享。
2.主管镇林长制工作的副林长担任镇林长制网络平台信息发布审核负责人。凡未经审核的信息严禁上网发布。
(一)通报内容。
1.镇林长制协作线办和镇林长办对林长制工作部署落实情况;
2.年度工作目标、工作重点推进情况;
3.对重点督办事项的处理进度和完成效果;
4.奖励表彰、通报批评和责任追究。
(二)通报流程。
1.镇林长制办公室承办林长制工作通报,负责对通报内容审签。
2.工作通报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以林长制专栏等为主要载体进行通报。
3.镇林长制工作通报原则上每个季度1次,重要的工作调度、工作进展以及公众关注的重要事项适时通报。
村林长办需确定专人报送信息,通报的信息需及时准确。对在信息通报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导致发生严重后果、重大舆情事故和工作被动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将依规追究责任单位及个人的责任。
乡镇林长制实施方案篇三
年,四合乡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始终坚持“生态立乡、旅游兴乡、文化和乡、和谐建乡”发展战略,推深做实林长制工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健全乡、村两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建立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设立乡级林长10人,村级林长33人,进一步明确乡、村两级林长责任;全年召开林长制专题会议2次,根据《四合乡2020年林长制工作考核办法》,组织开展林长制考核工作,深入宣传《林长工作守则》,聘请市级功能区社会监督员2人;规范设置林长制宣传栏1块、乡村林长公示牌12块、公开栏7块,并及时更新相关内容。
对全乡6个行政村(社区)及重点生态功能区建立“一林一档”,制定“一林一策”,林业技术人服务人员不定期开展技术服务,组织生态护林员进行培训,每月对护林员巡林情况进行检查,对不能正常履职的2名护林员进行更换,及时足额兑现护林员工资,每季度按时发布“五个一平台”工作简报。
积极申报建设林长制“五大工程”项目,并按时完成建设任务,建立“五绿”示范点6处,按要求报送改革典型材料,宏霞村、水塘村建成市级林长制改革示范点,在全市率先开展乡、村林长履职公示公开试点工作。
建立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最严格的森林保护制度,严守林地和森林红线,全年共采伐活立木蓄积量62立方米,20个森林督查图斑未发生违法占用林地、乱砍滥伐林木行为,完成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区划核实工作,及时发放生态补偿资金;开展野生动物禁食及疫源疫病监测工作,及时发现并报告动物异常情况;加强泰山省级自然保护区日常管理,完成保护区整合优化工作,将部分村庄和永久基本农田调出保护区范围;全乡79株古树得到挂牌保护,各村(社区)对护林员每月巡林情况进行考评,乡林长办组织年度考核。
继续实施增绿增效行动,全年完成更新造林270亩,森林抚育21480亩,省级封山育林500亩,退化林修复500亩;水塘村成功创成省级森林村庄。
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乡财政拨出专门经费用于防火队伍建设,购置防火器材,发放《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1200多份,张贴《禁火令》200余份,制作悬挂宣传横幅60余条,全年没有发生森林火灾;积极开展松材线虫病除治工作,组织专业队清理枯死松树2010株,对自然保护区等重点区域的1100多株马尾松进行化学防治;推进平安林区建设,查处林业行政案件1起,调解涉林矛盾纠纷8起,未发生重大林业安全生产事故和到县以上涉林群体性上访事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苗木质量检查和林业“双打”行动,保护林业植物新品种。
积极引导和促进竹产业健康发展,笋干、竹工艺品等生产规模不断扩大;山核桃产量逐年增加,年产值达700万元;多方筹集资金,修建竹林道路5.2公里;森林旅游业发展形势良好,全年旅游人数达20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2000万元。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培育各类新型林业主体14个,社会总投资8亿余元,其中,安徽德馨水墨山庄有限公司投资2000多万元建设游客接待中心,广德清水慢享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投资500万建成玻璃滑道项目;林业技术人员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技服务活动,继续扎实推进国家红壳竹标准化示范区建设。
按要求及时报送林长制有关材料,结合“植树节”、“爱鸟周”、“送科技下乡”等,开展林长制宣传教育活动,在市级媒体上发表宣传报道6篇。2020年9月17日,四合乡在宣城市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建设座谈会上作典型发言。
乡镇林长制实施方案篇四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建立林长制的决策部署,推进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加快造林绿化步伐,建立健全森林资源管理保护机制,加强森林及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建设生态文明孙村,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严格保护、综合治理、惠民富民,以推进城乡造林绿化、森林质量效益提升、森林和湿地资源保护、森林灾害防控、执法监督管理为主要任务,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推进有力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机制,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打造现代化五大发展先行区提供生态保障。
坚持党政主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共治原则,构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机制。
坚持遵循森林林木生长自然规律,科学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原则,保障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
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因林施策、系统保护原则,注重长远效果。
坚持提高城乡森林覆盖率,做到见缝插绿、应绿尽绿,统筹推进增绿、增效、护绿、用绿、活绿等工作,努力实现生态受保护、林业增效益、百姓得实惠。
建立党政同责、一把手负总责的林长制目标责任体系,健全森林建设、保护与发展管理体系,实现森林永续经营。
到2018年5月,建成镇、村两级林长制工作体制,涵盖全镇森林及建成区绿化区域。
到2020年,实现以改善生态环境,减少水土流失,加快森林资源培育,实现森林资源增绿、增效、增收等“三增”目标。到2030年,生态文明和林业发展相关政策制度进一步健全,森林生态功能日益完善,实现可持续经营。
大力发展林业经济,推进木材加工、白茶种植观光、种苗花卉、经果林、中药材及林下经济产业发展,壮大林业经济,构建健康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
通过实施增绿、增效、增收等三增工程,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狠抓森林质量提升、生态保护修复和林业转型升级,提升森林综合效益。
(一)开展林业增绿增效行动。各级林长要带头参与,以上率下推进造林绿化工作。通过招商引资、培育龙头企业、鼓励全民参与、完善激励机制等方法,扎实推进废弃矿山、厂区内、已征荒废地、四旁隙地等植树造林,推进农田林网更新改造、未成林造林地补植补造等绿化提升;积极开展森林村庄、森林长廊建设,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以幼林培育、低效林为重点,开展森林抚育提质行动。
(二)发展特色高效林业产业。创新林业发展模式,因地制宜发展高效林业,大力发展林下种养殖、特色经果林采摘、白茶种植观光、苗木花卉种植观光、森林旅游康养等林业特色产业。加快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培育,创建林产品特色品牌,推动规模化、专业化生产经营。引导“互联网+”经营模式,推进林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拓宽依林农民增收渠道。实现森林保险全覆盖,全力维护林农权益。
(三)保护利用森林资源。严格落实森林防火“林长”负责制,完善森林防火综合治理体系,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全面加强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杨小舟蛾等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到2020年成灾率控制在5‰以内。进一步强化野生动植物资源管理,保护林地林木资源,全面推进依法治林,稳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和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一)组织体系。
1.分级设立林长。建立镇、村两级林长制体系。镇设立林长、副林长。林长由镇党委书记、镇长担任,副林长由镇党委副书记,镇分管副镇长担任。全镇划分为马仁山生态功能区、红花山生态功能区、三梁山生态功能区、狮子山生态功能区等四个生态功能区,分别设镇级林长和副林长,镇级林长分别由镇党委书记、镇长、党委副书记、分管领导担任,镇级副林长分别由所在村(居)党政联系村领导担任。各村(居)设立村级林长和副林长,林长由村书记担任,副林长由村主任或分管同志担任,同时健全由村民组长、党小组长、护林员组成的村级林业网络组织。
2.分级建立林长会议制度。各级林长会议由本级林长、副林长、相关负责同志和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组成。镇级林长会议各成员单位确定1名联络员。各级林长要定期召开会议,每年不少于一次,调度林长制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林长制工作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
3.镇级设立林长制办公室。镇级林长制办公室设在镇农业口,镇农业口主任任办公室主任。镇级林长会议成员单位联络员为林长制办公室成员。各村(居)应根据本村实际,成立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林长制工作方案。
(二)工作职责。
1.林长职责。林长负责领导、组织区域内国土绿化、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和发展林业经济工作,承担推行林长制的总督导、总调度。
2.副林长职责。督查指导按照林长制要求开展工作,协调有关成员单位履行林长制相关职责。
3.林长会议职责。研究落实中央及省、市、县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研究决定林长制工作的相关制度和办法。组织协调有关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的制定、衔接和实施。组织开展执法监督和综合考核工作。协调处理涉及部门、跨村域之间的重大林权纠纷和争议。
4.林长制办公室职责。承担林长制的日常工作,落实林长、副林长交办的工作任务。
5.林长会议成员单位的职责。林长会议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推进林长制各项工作。
(一)明确责任。推行林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安徽样板的内在要求,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生态需求的有效举措,是推进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制度创新。党委和政府是推行林长制的责任主体。各级林长要全面落实管理责任、管理人员和经费保障。林长会议要定期研究解决重点难点和突出问题。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积极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二)细化任务。明确工作目标和时间节点,对照林长制实施情况一览表,落实林长制督查、信息及考核制度,明确具体措施,突出项目化、责任化、具体化。
(三)严格考核。建立林长制考核评价体系,将各村及各部门推行林长制情况纳入干部综合考核和工作绩效考核内容。建立工作督查制度,对林长制实施情况和林长履职情况进行督查检查,督查结果及时通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四)增加投入。强化政策支持和投入保障,完善公共财政支持林业生态建设的政策体系,争取各级财政支持,加大镇财政对林业生态建设的资金投入。建立公众参与机制,鼓励引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积极参与林业建设。通过招商、租赁、承包、转让等方式,多渠道吸纳民间资本,形成多层次、多元化投资格局。
(五)广泛宣传。要将推行林长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刊及各类新闻媒体,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题宣传活动,弘扬生态文明理念,提高全社会生态保护意识,不断增强社会各界和广大公众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自觉性。竖立林长公示牌,标明林长职责,接受社会监督。
根据《中共亳州市谯城区委、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亳州市谯城区建立林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以建设沿主干河流和主干道路森林生态廊道为重点,建立区、乡、村三级林长制体系,构建森林生态发展保护机制,不断开创生态文明建设新局面。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加快造林绿化,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维护生物多样性,强化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增强森林生态系统功能。
——坚持统筹推进、综合治理。把森林生态廊道建设与水系治理、道路修筑、环境保护、美丽乡村建设等结合起来,以线带面,综合治理,全面提升人居环境。
——坚持创新发展、改善民生。深化林业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加强政策扶持,进一步调动全社会发展林业积极性。大力发展特色高效林业,促进绿色富民惠民。
——坚持党政同责、严格考核。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层层压实责任,做到专员专管、责任到人。建立健全考核指标体系和绩效评价制度,促进林业发展。
紧紧围绕推进主干道路、主干河流、城镇周边森林生态廊道建设,把森林生态廊道建设与林业产业发展、林业扶贫工程、森林城镇创建、森林生态旅游、环境污染防治等结合起来,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制定廊道建设方案。按照一廊道一方案的要求,注重形成特色,科学规划设计,划定廊道范围,明确建设任务,严格标准要求,制定措施办法,列出任务清单。
(二)推进廊道造林绿化。坚持适地适树,优化树种结构,注重增绿增彩,全面造林绿化,加强退化林修复,林木覆盖达到80%以上。
(三)加强廊道生态保护。划定和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强野生动植物资源和古树名木保护,维护生物多样性,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从严监管林木采伐和林地征占,构建健康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全面建立镇、村(社区)二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形成责任明确、监管有力的森林生态廊道发展保护网格。
(一)分级设立林长。镇设立林长、副林长,林长由镇委书记刘传玖担任、副林长由镇长张红岩担任。
村(社区)设立林长和副林长,分别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担任。
镇设立林长制办公室,镇林长制办公室设在农综站,办公室主任由分管负责人担任,农综站其他同志为成员。
(二)分级建立林长会议制度。建立镇级林长会议制度。镇级林长会议成员由镇级林长、副林长、镇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组成。林长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不少于2次。
各级林长要定期召开会议,调度林长制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林长制工作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
村(社区)结合当地实际,建立林长会议制度。
(三)工作职责。
1.林长职责。镇级林长、副林长负责指导、组织全镇森林资源发展和保护工作,承担林长制的督导、调度、协调职责。每名林长联系一个森林生态廊道,负责督促、指导所联系的森林生态廊道的发展与保护。镇级林长、副林长监督检查下一级林长履行职责情况,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村(社区)林长负责落实本行政区域范围内森林资源发展保护的各项措施,落实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
2.林长会议职责。研究落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研究决定林长制工作的相关制度和办法。研究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的有关重大问题;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推行林长制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制定林长制相关工作制度和办法。组织开展执法监督和综合考核工作。组织协调有关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的制定、衔接和实施。组织开展执法监督和综合考核工作。协调处理涉及部门、村之间的林权纠纷和争议。
3.林长制办公室职责。承担林长制的日常工作,落实林长和副林长交办的工作任务。
4.林长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各级林长会议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推进林长制各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是推行林长制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明确进度安排,制定工作方案、制度和考核办法,确保2018年底全面建立林长制。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定期通报全镇森林生态廊道建设和森林资源发展保护情况。建立工作督察制度,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履职尽责,合力推进林长制工作。建立工作督察制度,加强对林长制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建立投入保障制度,完善公共财政支持林业的政策措施。
(三)严格考核问责。将推行林长制情况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考核内容。加强林长制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强化评估结果运用,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各村(社区)、镇直有关部门每年11月底前将本年度贯彻落实林长制情况报镇林长制办公室。
(四)强化社会监督。建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信息公布机制,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告林长名单,在森林生态廊道显著位置设立林长公示牌,标明林长职责、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做好宣传舆论引导,提高全社会对生态建设与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为及时掌握林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根据《株潭镇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及时。重要信息早发现、早收集、早报送。紧急或重要信息报送应直呈直报。
(二)准确。实事求是,表述、用词、分析、数字务求准确。
(三)高效。以第一手情况、第一道研判、第一时间报送作为工作目标,为实施和推行林长制掌握情况、科学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高效率、高质量的保障服务。
(一)信息报送。镇级林长制协作线办和村林长办应将重要、紧急的林长制相关信息、举措部署、工作动态(加盖本单位公章)第一时间整理上报至镇林长制办公室,镇林长制办公室负责整理选取、编辑、汇总、上报。
(二)信息处理。镇林长制协作线办和村林长责任人或联络员应事先将上报信息梳理清楚,确保重要事项表述清晰、关键数据准确无误。政务信息由主管镇林长制领导核发。
(三)信息内容。包括需立即呈报镇党委、政府和镇林长的工作信息,需专报镇党委、政府的政务信息。
1.《专报信息》主要内容:
(1)贯彻落实镇党委、政府决策、措施和工作部署情况;
(2)镇林长批办事项落实情况;
(3)林长制工作中出现的重大突发性事件和重大协调问题;
(4)反映各村创新性、经验性、苗头性、问题性及建设性等重要信息;对新闻媒体、网络反映的涉及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和林长制工作的热点舆情。
2.《简报信息》主要内容:
(1)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等情况;
(2)镇林长制工作动态、重要工作进展、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
(4)反映本部门、本单位林长制工作新情况、新问题和建议意见。
1.利用镇政府政务信息平台开辟林长制专栏,发布林长制工作信息,实行镇林长制协作线办信息共享。
2.主管镇林长制工作的副林长担任镇林长制网络平台信息发布审核负责人。凡未经审核的信息严禁上网发布。
(一)通报内容。
1.镇林长制协作线办和镇林长办对林长制工作部署落实情况;
2.年度工作目标、工作重点推进情况;
3.对重点督办事项的处理进度和完成效果;
4.奖励表彰、通报批评和责任追究。
(二)通报流程。
1.镇林长制办公室承办林长制工作通报,负责对通报内容审签。
2.工作通报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以林长制专栏等为主要载体进行通报。
3.镇林长制工作通报原则上每个季度1次,重要的工作调度、工作进展以及公众关注的重要事项适时通报。
村林长办需确定专人报送信息,通报的信息需及时准确。对在信息通报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导致发生严重后果、重大舆情事故和工作被动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将依规追究责任单位及个人的责任。
乡镇林长制实施方案篇五
健全乡、村两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建立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设立乡级林长10人,村级林长33人,进一步明确乡、村两级林长责任;全年召开林长制专题会议2次,根据《四合乡2020年林长制工作考核办法》,组织开展林长制考核工作,深入宣传《林长工作守则》,聘请市级功能区社会监督员2人;规范设置林长制宣传栏1块、乡村林长公示牌12块、公开栏7块,并及时更新相关内容。
对全乡6个行政村(社区)及重点生态功能区建立“一林一档”,制定“一林一策”,林业技术人服务人员不定期开展技术服务,组织生态护林员进行培训,每月对护林员巡林情况进行检查,对不能正常履职的2名护林员进行更换,及时足额兑现护林员工资,每季度按时发布“五个一平台”工作简报。
积极申报建设林长制“五大工程”项目,并按时完成建设任务,建立“五绿”示范点6处,按要求报送改革典型材料,宏霞村、水塘村建成市级林长制改革示范点,在全市率先开展乡、村林长履职公示公开试点工作。
建立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最严格的森林保护制度,严守林地和森林红线,全年共采伐活立木蓄积量62立方米,20个森林督查图斑未发生违法占用林地、乱砍滥伐林木行为,完成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区划核实工作,及时发放生态补偿资金;开展野生动物禁食及疫源疫病监测工作,及时发现并报告动物异常情况;加强泰山省级自然保护区日常管理,完成保护区整合优化工作,将部分村庄和永久基本农田调出保护区范围;全乡79株古树得到挂牌保护,各村(社区)对护林员每月巡林情况进行考评,乡林长办组织年度考核。
继续实施增绿增效行动,全年完成更新造林270亩,森林抚育21480亩,省级封山育林500亩,退化林修复500亩;水塘村成功创成省级森林村庄。
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乡财政拨出专门经费用于防火队伍建设,购置防火器材,发放《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1200多份,张贴《禁火令》200余份,制作悬挂宣传横幅60余条,全年没有发生森林火灾;积极开展松材线虫病除治工作,组织专业队清理枯死松树2010株,对自然保护区等重点区域的1100多株马尾松进行化学防治;推进平安林区建设,查处林业行政案件1起,调解涉林矛盾纠纷8起,未发生重大林业安全生产事故和到县以上涉林群体性上访事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苗木质量检查和林业“双打”行动,保护林业植物新品种。
积极引导和促进竹产业健康发展,笋干、竹工艺品等生产规模不断扩大;山核桃产量逐年增加,年产值达700万元;多方筹集资金,修建竹林道路5.2公里;森林旅游业发展形势良好,全年旅游人数达20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2000万元。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培育各类新型林业主体14个,社会总投资8亿余元,其中,安徽德馨水墨山庄有限公司投资2000多万元建设游客接待中心,广德清水慢享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投资500万建成玻璃滑道项目;林业技术人员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技服务活动,继续扎实推进国家红壳竹标准化示范区建设。
按要求及时报送林长制有关材料,结合“植树节”、“爱鸟周”、“送科技下乡”等,开展林长制宣传教育活动,在市级媒体上发表宣传报道6篇。2020年9月17日,四合乡在宣城市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建设座谈会上作典型发言。
乡镇林长制实施方案篇六
为推进森林资源管理稳步有序,加快建立林业全方位管理体制,推动生态治理体系日趋完善和提高生态治理能力水平,促进生态功能发挥优良,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生态建设战略,实行“增绿、护绿、用绿”等有效举措,构建乡、村责任明确、制度健全、问效追责的森林资源保护体系。
——坚持党政领导、镇村联动。建立健全以党政领。
导同志负责制为核心的森林资源管理体系,实行党政主要领导同志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村干部直接责任,形成镇村联动,强化工作措施,协调各方力量,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一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加强森林资源保护,提升森林资源质量,坚持绿色发展,科学利用森林资源,充分发挥森林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
经营、规范管理,推进我镇森林资源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一一坚持依法治林、完善机制。规范林业执法行为,
提升林业执法能力,严格依法治林管林,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长效机制,维护林区安全稳定。
严格兑现奖惩,确保林长制落地生根。
通过建立“林长制”来推动两级干部履行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责任,创新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长效机制,实现森林资源“三保、三增、三防”(三保,即保森林覆盖率稳定、保林地面积稳定、保林区秩序稳定;三增,即增森林蓄积量、增森林面积、增林业效益;三防,即防森林火灾、防治林业有害生物、防范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目标。
到2019年底,完成全镇、村二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努力构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机制。
量提高、生态环境优美、林业产业发达的目标。
到2035年,全镇森林生态功能更加完善,林业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全面增强,森林资源管理水平显著提升,基本实现林业现代化。
分级设立林长。
由镇党委书记xx同志担任林长、镇长xx同志担任第一副林长,xx同志担任副林长。分管林业负责同志负责本镇林长制日常工作。
村级设立林长和副林长,由村党支部书记担任林长,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副主任)担任副林长。
结合森林防火护林员与建档立卡贫困户生态护林员,组建森林资源管护队伍,同时配置林业站人员为指导员与监督员。
建立部门协作机制。
建立林长制部门协作机制,林业工作站、镇党政办、司法所、财政所、文化站、农业综合站、水利站、小学、派出所、国土分局等为林长制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要在镇级林长的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调联动,依法履行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相关职责,形成部门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明确责任区域。
村级林长责任区域以自然村或山头地块为单位;护林员责任区域为管护责任区域,具体见林长安排表。
镇林长职责。
镇级林长负责制定辖区内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协调推进各项林业建设工程,落实上级部署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负责对村级林长和护林员履职情况进行管理考核。
村级“一长两员”职责。
村级林长负责本村行政范围内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落实上级部署交办的各项工作。
生态护林员负责责任区域内林业政策法规的宣传贯彻;做好森林资源管护及相关标志、设施的保护工作;定期巡护责任区,并做好巡护记录,对责任区内乱砍滥伐、乱捕滥猎、乱采滥挖乱占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进行制止并报告林长办;协助委托单位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森林火灾预防、林业有害生物测报与防治工作;及时制止非法野外用火、报告火警与病虫害疫情,落实上级部署交办的各项工作。
监督员负责对生态护林员日常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与指导,确保管护工作正常开展。
林长制成员单位职责。各成员单位应按照职责分。
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推进林长制各项工作。主要成员单位职责具体如下:
林业工作站负责具体林长制业务,指导检查各村的业务开展情况;
镇党政办负责文件、资料的收集与印发;
司法所负责调处林业林地纠纷;
财政所负责争取林业资金及涉林资金的发放;
文化站负责加大对林长制的文化宣传;
水利站负责协助林长制与河长制工作联结;
中心小学负责对小学生的教育引导,创建小手拉大手的活动;
派出所负责处理打击违法犯罪,协助林长制开展工作;
国土分局负责调处林地纠纷,协助林长制开展工作。
(一)全面保护森林资源。实行最严格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制度,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加强天然林和公益林保护,切实做好“三防”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二)着力发展森林资源。按照“只能增绿、不能减绿”的要求,坚持扩量提质,着力抓好高速、铁路沿线绿化,持续增加全镇森林资源总量;着力抓好森林质量提升,加大低质低效林改造力度,全面提升森林经营水平,进一步增强森林生态功能;通过不断发展森林资源,实现森林质量和数量持续提升,从而实现森林资源“三保,三增”目标。
提升森林质量。按照“美化、彩化、珍贵化”要求,在高速、高铁沿线、老高塘片区等区域通过实施生态复绿和林相改造,营造彩叶、开花、珍贵树种,增强森林生态功能和景观效果;对疏林、低产低效林实施补植改造,大量补种乡土珍贵的彩叶树种,提升森林质量,打造森林景观。
提升生态保障能力。严格执行重要生态区域林木禁伐政策,全面停止保护区内天然林商品性采伐,将天然林纳入保护范围。严格执行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合理使用林地,辖区内征占用林地审批率达100%;加强水土保护,大力推进水土流失及小流域综合治理。
带动林业规模化经营。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
组织领导,抓紧建立镇村林长制工作格局,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工作推进,确保我镇林长制顺利推行。x月上旬建立各级林长制会议、工作督查督办、信息通报、考核等制度,实现制度上墙。
(二)严格考核问责。把林长制纳入各村考核,考核各村规范化建设,队伍运转情况,林业发展情况等。
(三)加大宣传引导。各村要维护好护林标志、林长公示牌,大力开展林长制宣传,形成知晓、支持和推进林长制工作的社会氛围。发展森林资源成为共识,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乡镇林长制实施方案篇七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建立林长制的决策部署,推进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加快造林绿化步伐,建立健全森林资源管理保护机制,加强森林及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建设生态文明孙村,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严格保护、综合治理、惠民富民,以推进城乡造林绿化、森林质量效益提升、森林和湿地资源保护、森林灾害防控、执法监督管理为主要任务,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推进有力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机制,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打造现代化五大发展先行区提供生态保障。
坚持党政主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共治原则,构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机制。
坚持遵循森林林木生长自然规律,科学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原则,保障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
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因林施策、系统保护原则,注重长远效果。
坚持提高城乡森林覆盖率,做到见缝插绿、应绿尽绿,统筹推进增绿、增效、护绿、用绿、活绿等工作,努力实现生态受保护、林业增效益、百姓得实惠。
建立党政同责、一把手负总责的林长制目标责任体系,健全森林建设、保护与发展管理体系,实现森林永续经营。
到202*年5月,建成镇、村两级林长制工作体制,涵盖全镇森林及建成区绿化区域。
到2020年,实现以改善生态环境,减少水土流失,加快森林资源培育,实现森林资源增绿、增效、增收等“三增”目标。到2030年,生态文明和林业发展相关政策制度进一步健全,森林生态功能日益完善,实现可持续经营。
大力发展林业经济,推进木材加工、白茶种植观光、种苗花卉、经果林、中药材及林下经济产业发展,壮大林业经济,构建健康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
通过实施增绿、增效、增收等三增工程,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狠抓森林质量提升、生态保护修复和林业转型升级,提升森林综合效益。
(一)开展林业增绿增效行动。各级林长要带头参与,以上率下推进造林绿化工作。通过招商引资、培育龙头企业、鼓励全民参与、完善激励机制等方法,扎实推进废弃矿山、厂区内、已征荒废地、四旁隙地等植树造林,推进农田林网更新改造、未成林造林地补植补造等绿化提升;积极开展森林村庄、森林长廊建设,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以幼林培育、低效林为重点,开展森林抚育提质行动。
(二)发展特色高效林业产业。创新林业发展模式,因地制宜发展高效林业,大力发展林下种养殖、特色经果林采摘、白茶种植观光、苗木花卉种植观光、森林旅游康养等林业特色产业。加快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培育,创建林产品特色品牌,推动规模化、专业化生产经营。引导“互联网+”经营模式,推进林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拓宽依林农民增收渠道。实现森林保险全覆盖,全力维护林农权益。
(三)保护利用森林资源。严格落实森林防火“林长”负责制,完善森林防火综合治理体系,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全面加强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杨小舟蛾等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到2020年成灾率控制在5‰以内。进一步强化野生动植物资源管理,保护林地林木资源,全面推进依法治林,稳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和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一)组织体系。
1.分级设立林长。建立镇、村两级林长制体系。镇设立林长、副林长。林长由镇党委书记、镇长担任,副林长由镇党委副书记,镇分管副镇长担任。全镇划分为马仁山生态功能区、红花山生态功能区、三梁山生态功能区、狮子山生态功能区等四个生态功能区,分别设镇级林长和副林长,镇级林长分别由镇党委书记、镇长、党委副书记、分管领导担任,镇级副林长分别由所在村(居)党政联系村领导担任。各村(居)设立村级林长和副林长,林长由村书记担任,副林长由村主任或分管同志担任,同时健全由村民组长、党小组长、护林员组成的村级林业网络组织。
2.分级建立林长会议制度。各级林长会议由本级林长、副林长、相关负责同志和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组成。镇级林长会议各成员单位确定1名联络员。各级林长要定期召开会议,每年不少于一次,调度林长制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林长制工作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
3.镇级设立林长制办公室。镇级林长制办公室设在镇农业口,镇农业口主任任办公室主任。镇级林长会议成员单位联络员为林长制办公室成员。各村(居)应根据本村实际,成立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林长制工作方案。
(二)工作职责。
1.林长职责。林长负责领导、组织区域内国土绿化、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和发展林业经济工作,承担推行林长制的总督导、总调度。
2.副林长职责。督查指导按照林长制要求开展工作,协调有关成员单位履行林长制相关职责。
3.林长会议职责。研究落实中央及省、市、县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研究决定林长制工作的相关制度和办法。组织协调有关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的制定、衔接和实施。组织开展执法监督和综合考核工作。协调处理涉及部门、跨村域之间的重大林权纠纷和争议。
4.林长制办公室职责。承担林长制的日常工作,落实林长、副林长交办的工作任务。
5.林长会议成员单位的职责。林长会议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推进林长制各项工作。
(一)明确责任。推行林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安徽样板的内在要求,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生态需求的有效举措,是推进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制度创新。党委和政府是推行林长制的责任主体。各级林长要全面落实管理责任、管理人员和经费保障。林长会议要定期研究解决重点难点和突出问题。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积极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二)细化任务。明确工作目标和时间节点,对照林长制实施情况一览表,落实林长制督查、信息及考核制度,明确具体措施,突出项目化、责任化、具体化。
(三)严格考核。建立林长制考核评价体系,将各村及各部门推行林长制情况纳入干部综合考核和工作绩效考核内容。建立工作督查制度,对林长制实施情况和林长履职情况进行督查检查,督查结果及时通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四)增加投入。强化政策支持和投入保障,完善公共财政支持林业生态建设的政策体系,争取各级财政支持,加大镇财政对林业生态建设的资金投入。建立公众参与机制,鼓励引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积极参与林业建设。通过招商、租赁、承包、转让等方式,多渠道吸纳民间资本,形成多层次、多元化投资格局。
(五)广泛宣传。要将推行林长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刊及各类新闻媒体,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题宣传活动,弘扬生态文明理念,提高全社会生态保护意识,不断增强社会各界和广大公众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自觉性。竖立林长公示牌,标明林长职责,接受社会监督。
乡镇林长制实施方案篇八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按照“生态优先、保护为主,绿色发展、生态惠民,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党委领导、部门联动”工作原则,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加快推进美丽陕西建设。到2021年底,全面建立省市县镇村五级林长制体系。到2025年,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46.5%,森林蓄积量达到6.3亿立方米,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稳定在60%左右,湿地保护率达到50%,70%的可治理沙化土地得到治理。到2035年,初步实现三秦大地山青、天蓝、水净、景美。
二、组织体系。
设立省总林长、副总林长。省总林长由省委书记、省长担任,对全省森林草原等生态资源保护发展负总责,负责研究解决全省森林草原等生态资源保护发展重大问题。省副总林长由省委副书记、常务副省长、分管副省长担任,负责协助省总林长工作。
根据全省森林草原等生态资源分布特点和保护发展需要,在秦岭、巴山、关中北山(含关山)、黄桥林区、白于山(含毛乌素沙地)等5个生态区域设立省级林长,分别由省委书记、省长、省委副书记、常务副省长、分管副省长兼任,负责组织领导责任区域森林草原等生态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协调解决突出问题。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分别为省级林长联络单位。
设立省林长制办公室,承担林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落实省总林长、副总林长、省级林长确定事项,负责林长制推进和实施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等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省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省林业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省林业局副局长和省级林长联络单位一名负责同志兼任。
市县镇村结合本地实际建立林长制。市县设立总林长、副总林长和林长,镇村设立林长和副林长,各级林长对责任区域森林草原等生态资源保护发展负责。市县林长制办公室设在同级林业主管部门,承担林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科学编制规划。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结合区域自然条件、资源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基础,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合理区划林地、草地、湿地、荒地沙地和自然景观等生态空间,明确功能定位、主攻方向和目标任务,组织编制森林、草原、湿地等保护发展规划计划,落实目标责任,统筹规划、分区施策、协调发展,全面提升生态系统功能。
(二)严格生态保护。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格控制林地、草地、湿地等生态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的森林草原等生态资源监管。确定天然林保护重点区域,完善天然林管护制度,科学实施修复措施,提高天然林质量。逐步完善湿地分级管理,严格落实基本草原保护、禁牧和草畜平衡等制度,加大湿地、草原保护力度。严格执行《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加大秦岭保护力度。加快推进秦岭国家公园建设,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强化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保护。
(三)加快生态修复。持续推进国土绿化,深入实施退耕还林还草、防护林体系建设、草原生态修复等重点工程,加强白于山区、毛乌素沙地、关中北山、黄河西岸等重要区域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以秦巴山区、黄桥林区为重点,强化森林抚育经营,优化林分结构,推进森林质量精准提升。落实部门绿化责任,创新义务植树机制,提高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积极推进森林城市、绿化模范单位创建。
(四)加强灾害防控。严格执行《森林防火条例》和《陕西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条例》,落实政府负责制,建立健全森林草原有害生物防控机制和防灭火体系,坚决遏制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扩散蔓延,提升森林草原火灾综合防控能力。
(五)全面深化改革。巩固扩大国有林场改革成果,探索森林草原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推动国有林场可持续发展。健全草原承包经营制度,规范草原流转。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因地制宜发展生态旅游、森林康养、林下经济等绿色富民产业。
(六)加强监测监管。加快生态空间云平台建设,逐步建立重点区域实时监控网络,及时掌握资源动态变化,不断完善森林草原资源“一张图”动态监测体系,提升资源监测智慧化水平。加强林业行政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依法查处乱砍乱伐、乱捕乱猎、毁林开垦和非法占用林地、草原、湿地等案件,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草原等生态资源的违法违规行为。
(七)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加强生态护林员等管护队伍建设,逐地逐片落实林长和生态护林员责任,实现网格化管理全覆盖。加强乡镇林业(草原)管理机构和基层护林站能力建设,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强化管护人员培训和日常管理。
四、工作机制。
(一)协作机制。省级林长制成员单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相关职能职责,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共同推进森林草原等生态资源保护发展工作。省级林长制成员单位包括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审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林业局、省气象局、省消防救援总队等。
(二)会议制度。建立省总林长会议制度,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明确森林草原等生态资源保护发展目标任务,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省总林长会议由省总林长或委托省副总林长召集,原则上每年召开不少于1次。
建立省级林长会议制度,研究解决责任区内森林草原等生态资源保护发展突出问题。会议由省级林长根据需要组织召开。
建立省林长制办公室会议制度,落实省总林长会议和省级林长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部署。会议由省林长制办公室主任召集,省级林长制各成员单位参加。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是推行林长制的责任主体,要把建立林长制作为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强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统筹各方力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全省林长制顺利推行。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各级林长会议、区域(部门)协作、工作督查、信息公开、考核奖惩等工作制度,研究解决森林草原等生态资源保护发展中的重大突出问题。
(三)加大资金投入。建立市场化、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加大森林草原资源生态保护修复财政支持力度,保障林长制工作经费。
(四)强化科技支撑。开展森林草原等生态资源培育经营、修复保护和林业重大有害生物防治等关键技术研究,强化新技术、新成果的集成示范及转化应用,加快推进信息化能力建设,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森林草原、湿地荒漠科技推广技术服务队伍。
(五)严格考核问责。建立健全林长制考核指标体系,林长制督导考核纳入林业和草原综合督查检查考核范围,县级及以上林长负责组织对下一级林长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地方有关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森林草原等生态资源严重破坏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强化社会监督。建立信息发布平台,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告林长名单和林长制工作情况。在责任区域显著位置设立林长公示牌,明确林长职责、生态区域概况、保护发展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强化舆论引导,增强社会公众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各级党委和政府在推行林长制过程中,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省委、省政府。
来源:陕西发改研究院。
污泥资源化制备非金属陶粒技术。
简介。
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和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生活污水、工业污水的排放量日益增多,污水处理厂污泥,河道淤泥,河湖底泥,建筑渣土,工业固废处理迫在眉睫。国家于2020年9月新修订的《固废法》正式实施,提出了法律监管处罚量刑的严格要求。
为彻底解决污泥污染问题,促进成熟先进技术得以广泛推广应用,经过近5年的具体项目工程化验证,新推出“环境友好型绿色领跑者技术——污泥资源化制备无机非金属新型建材陶粒。它是一种具有微孔状的轻质颗粒,呈圆形、椭圆形球体或不规则碎石形,具有质轻、高强、保温、隔音、抗震等作用,可替代沙子、石子作为人造轻集料广泛应用于海绵城市、水体治理、高铁吸音、建筑节能、透水砖,无土栽培等多个领域。
乡镇林长制实施方案篇九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实施增绿增效,推进国土绿化;坚持依法治林,加强资源保护;发展特色林业,提高林农收入,筑牢生态安全屏障。通过构建责任明确、制度健全、问效追责的森林资源保护体系,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为打造“青清净静”魅力泾县提供坚强森林生态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政同责、单位联动。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林长职责,强化单位协作,层层落实责任。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开展林业增绿增效行动,有效促进绿色惠民富民,全面提升森林资源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坚持问题导向、分区施策。结合蔡村镇情况,因地制宜,根据生态功能类别分实行对应管理,对全镇森林资源实行分类保护、科学管理。
坚持严格考核、问效追责。依法治林管林,建立健全林业增绿增效行动、森林资源管理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林长制的长效实施。
2017年年底,乡、村二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全面建立,并完成林长制管理办法、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的落实。
到2020年,完成县下达的各项林业生产任务。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4‰以内,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以内;到2025年,全镇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体系健全完善,森林生态环境显著改善,森林资源管理能力和水平全面提升,林产品供给能力和产品多元化全面增强,基本实现保护优先、协调发展、绿色惠民的目标。
紧紧围绕“生态立县”发展战略,努力实现“增绿增效、管绿护绿、强绿富农”发展目标。
(一)实施增绿增效,推进国土绿化。
全面推进造林绿化。一是认真实施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实施宜林山地攻坚绿化工程,以宜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无立木林地和宜林石质山地等为重点,依托国家林业重点工程,突出山地造林,抓好山地造林攻坚,做到宜林荒山荒地造林全覆盖。结合蔡村镇林业产业特点,重点围绕笋竹两用林、青檀、经果林,建基地、建园区,巩固毛竹示范园基地,以产业发展推进造林绿化。实施农田沟渠路林网提升工程,结合高产高效农田整治及水利兴修等基本建设,做到基本农田沟渠路全绿化,提升农田林网建设水平。实施林苗两用林基地建设工程,鼓励、支持各类林业新型经营主体和造林大户,通过承包、租赁、股份合作等方式,合法有序流转土地,建立造林基地,大力发展以乡土树种、珍稀树种为主的林苗两用林。二是开展“三线四边”绿化提升。重点围绕皖南“川藏线”蔡村段、322省道蔡村段等沿线,积极开展风景林、彩色林,提升绿化档次,打造一批景观带和生态廊道。三是认真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和树木(绿地)认建认养活动,落实《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管理办法(试行)》。四是巩固森林城镇、森林村庄建设成果。
强化森林经营管理。一是严格执行《泾县集体商品林采伐管理办法》(泾政办〔2017〕11号)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严控“三线四边”林木成片皆伐。二是全面加强天然林保护,严禁对天然林实施皆伐改造,严禁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严禁采挖天然大树。三是对重点区域(省道沿线、旅游景区景点、水源保护地、生态脆弱区、城镇规划区)实行禁伐或限伐。
有效提升森林质量。一是全面推进森林抚育经营,着力竹林培育,优化树种混交结构,增强森林综合功能和效益。二是实行人工商品林集约经营,以速生丰产、大径级和珍贵树种用材林为培育重点;三是大力发展特色经济林、林下中药材、特色苗木花卉等新兴产业。
(二)坚持依法治林,加强资源保护。
加强林地保护管理。一是坚守林地红线,严格按照《泾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实行林地用途管制。二是严格执行林地征占用审核、审批制度,建立临时使用林地恢复植被验收制度。
依法保护野生动植物。一是定期开展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建立常态化巡逻巡查机制,加强对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行为。二是规范野生动物繁殖经营利用行为及狩猎活动。根据《泾县畜禽养殖布局规划》要求,加强对野生动物繁殖、经营利用场所的日常监管,进一步规范狩猎行为。三是强化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对全镇现已登记建卡古树逐一落实保护措施,实行挂牌保护,定期开展巡检,重点加强镇内古树、景区内古树名木、珍稀树种、村庄片林以及具有独特景观的古树保护力度,形成特色鲜明的古树生态文化。
加强森林防火管理。一是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确保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二是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加强野外火源管理。三是加大森林防火经费投入,按林地0.8元/亩的标准,将森林防火经费纳入镇级财政预算,切实提升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和装备保障水平。四是动态完善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预案。成立各村、经营户为主体的半专业森林消防队。
全面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一是认真落实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责任制,加强监测预警、检验检疫和应急除治,及时有效处置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二是明确重点,强化保障。本着“谁经营、谁防治”的原则,突出做好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控和松褐天牛、松毛虫、松毒蛾、刚竹毒蛾等常见病虫害防治工作。
强化林业执法监督管理。加大林业宣传力度,强化法律宣传效果,配合森林公安加大对涉林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
全面推行生态护林员巡护制度。一是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结合脱贫攻坚,优先选聘具备巡护能力的建档立卡户及其家庭成员。二是落实生态护林员的巡护职责,同步建立巡护监督网络。三是建立生态护林员奖惩制度,实行年度考核制。
加强森林资源动态监测。认真开展年度林地变更调查工作,适时更新森林资源数据,完善森林资源“一张图”。
(三)发展特色林业,提高林农收入。
大力发展森林旅游。因地制宜地开发森林旅游项目。以月亮湾等景区景点为重要依托,全面提升蔡村镇乡村旅游质量。
加快林业产业发展。一是大力推进林农、林药、林菌等复合经营模式,引导和鼓励发展林下种植、养殖和林间采集加工等,积极创办林下经济示范基地。二是大力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社、林业股份制公司、家庭林场、森旅民宿等林业新型经济体。
加快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建设。一是进一步规范林权流转。二是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进集体林地入股合作经营模式。三是实现森林保险全覆盖。四是健全林权纠纷调处机制。
优先做好森林资源助力扶贫开发工作。一是因地制宜整合森林资源,采取联合经营的方式发展林下经济和其它富农项目。二是依托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等林业新型经济体,引导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与生产经营。
(一)组织形式。
分级设立林长,建立乡、村二级林长为主要内容的林长制组织机构。设立乡级正副林长,分别由乡镇党委、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设立村级正副林长,分别由总支(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担任。同时各乡镇聘请专职生态护林员,组建森林资源管护队伍。建立林长制联席会议制度。乡级林长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镇党政办、镇纪委监察室、林业站、国土所、水利水保站、城建站、财政所、安监站、农经站、人社所、民政所、卫计办、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文明办、扶贫办、工会、招商办、统计站相关人员组成。
(二)责任区域。
林长制责任区域划分实行行政村区域管理和权属管理相结合。乡镇级林长责任区域为本乡镇区域,村级林长责任区域为本村区域;流转山场以林地经营者管理为主,属地管理为辅。
乡镇林长制实施方案篇十
为进一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健全高效科学的林业治理体系,强化森林资源保护,提升森林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建设的系列部署,统筹山水林田湖一体化治理,以严格资源保护、提升资源质量为目标,探索建立林长制,加快构建“省级统筹、市县组织、乡镇运行、村组落实”的森林资源管理新机制。
(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聚焦生态资源保护和修复,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坚持只能增绿、不能减绿的路径和方法。
(二)坚持党政同责、分级负责。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林业资源保护发展网格化责任体系,实行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专责,其他领导分区负责,部门及有关单位领导各负其责,层层压实责任。
(三)坚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充分尊重自然和科学规律,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对症开方,因地制宜、因情施策,科学经营、规范管理。运用辩证思维,建立长期管用的政策制度体系。
坚持全面客观、实事求是。用最严格的监督检查全面如实评价林长制推行工作,科学总结、探索路径、补齐短板,探索成功经验做法。
(一)探索确立科学合理的保护发展目标体系。通过建立林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运行高效的森林资源管护体系,探索科学的推进路径和实现方法,确保森林、林地保有量不减少,确保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稳步增长,确保防范森林火灾、防治林业有害生物目标任务落实,促进林业资源节约集约科学合理利用。同时,充分发挥好森林的水源涵养、防风固沙作用,深入推进土地沙化防治,为黑土地保田增产提供保障。
(二)探索建立健全系统完备的保护发展制度体系。围绕加强生态保护红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沙化土地综合治理等制度建设,结合试点林长制相关工作制度,全面梳理、修改完善、查缺补漏,探索形成系统完备的保护发展制度体系。
(三)探索落实监管有效的保护发展责任体系。围绕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利用、修复、更新进行监督检查,以建立林长制为抓手,强化各级领导责任意识,明确承担部门职责和责任人,不断增强制度措施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确保林长制顺利实施,取得实效。
(一)建立林长制组织体系。
1.分级设立林长。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安排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构建镇、村两级林长制组织体系。我镇林长由镇党委书记和镇长共同担任,副林长由镇政府主管林业副书记担任;林长制成员及包保区域由镇相关负责人担任;林长成员部门由相关职能部门组成;村级林长由村党支部书记及村主任担任;村以下设置若干管护网格长,各村网格长由各村护林员担任。
镇林长、副林长职责:负责组织本级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完成本级资源保护责任目标;组织群众护林,组织建立资源保护源头治理网格化巡护模式,配备专职网格长,指导、监督林长制办公室完成日常工作和村级林长履职情况,组织落实会议、巡查等制度,协调配置“一林一警”,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破坏林业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村级林长职责:负责做好网格长的推荐,组织开展网格化巡护和一线普法宣传;维护林长信息公示标识;参加乡镇级林长组织的会议,落实巡查要求;协助承包经营人解决实际问题等工作。
网格长职责:负责对管辖区域内林业资源的日常巡护,记录好责任区巡护手册,及时发现、制止毁林开垦、盗砍滥伐、森林防火期野外用火、猎捕野生动物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并向上级报告。
镇级林长和副林长为我镇第一责任人,村级林长为主要责任人。村级林长要对镇级林长负责,镇级林长对村级林长负有指导、监督、考核责任。
2.设立林长制办公室。为强化组织领导,便于工作开展,林长制贯彻实施过程中各成员部门按照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共同治林的原则完成好职责工作,设专门的林长制办公室,为本级林长的办事机构,负责林长制日常事务和组织协调、拟订相关制度、组织实施考核、建立保存档案等工作,向林长报告全镇资源保护发展情况,镇级林长制办公室主任由镇林业服务站负责人兼任。
3、设立林长会议。林长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落实上级部署的任务,研究解决林长制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
镇级林长、副林长负责对全镇村级林长及林长成员部门,林长制相关责任人员在林长制工作中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要严格按县制定的七项制度执行林长制相关工作:1.档案登记制度、2.信息公示制度、3.巡林制度、4.信息通报制度、5.警示督办制度、6.会议制度、7.工作考核制度,镇林长制办公室在镇级林长的领导和指导下对各部门人员执行制度情况进行督导考核,发现推诿、不作为、慢作为的一律严肃处理。
(三)强化配套措施和公众监督机制。
1.配备“一林一警”。镇派出所与林长制责任体系全面衔接,派出所会同镇林长制办公室划分民警执法责任区;民警执法责任区由派出所确定。民警执法责任区配备对应的责任公安民警,“一林一警”配备警员名单由镇、村和派出所共同备案并上报县林长制办公室。名单实行动态调整,如有变动由派出所及时通知备案。
2.因地制宜,按照“一林一策”的原则灵活制定推进措施。镇人民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分解至各村后,各村要统筹兼顾将任务按照本区域实际,科学制定各项林业发展规划,谋划好林业产业发展。
3.主动接受监督。设立群众监督岗或成立公益组织等参与林长制实践,强化林长履职日常监督。
4.规范经常性工作。梳理镇、村级林长、网格长等岗位,按要求定期分时段梳理归类岗位时段工作任务,按照《林长经常性工作履职手册》要求履职尽责。
5.抓好层级落实。对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进行责任分解,确定村目标责任,压实林长主体责任,确保任务目标明确。
6.运用科技手段。配合县林业部门将林长制与“一张图”相结合,与数字化巡护相结合,与林业资源动态遥感监测相结合,探索建立镇级林长制平台系统,提高林长制现代化水平,在图斑变化、环保督察等涉林保护方面发挥各级林长职能作用。
7.拓宽群众参与渠道。建立微信群、公众号等途径引导全社会关注,鼓励支持社会团体、学校、群众家庭等认建认养“责任林”“家庭林”“纪念树”等公益活动,提高林业资源管护社会化参与程度。

一键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