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对于双方都具有重要意义。合同的履行期限应当合理,并视合同类型和内容的不同而有所调整。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应互相理解和支持,共同维护合同权益。
居间合同合同履行地篇一
委托人:
居间人:
第一条委托事项及具体要求:
第二条居间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报酬及支付期限: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报酬为促成合同成立金额的%或者(大写)元。委托人应在合同成立后的日内支付报酬。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人不得要求支付报酬。
第四条居间费用的负担: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向居间人支付必要费用(大写)元。
第五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第六条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居间人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民法典》的规定执行。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居间合同合同履行地篇二
我国法律对涉外经济合同的履行地没有作出明确规定,这一点基本上全靠当事人的事先约定或根据国际惯例来确定。
国际贸易合同履行地点是指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债权人接受履行的地点。法律对履行地点的要求,首先是严格地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因为这关系到双方履行的费用负担、履行时间、甚至风险责任问题。
国际贸易中普遍采用的履行地点是装运港交货。装运港也叫启动港,在fob(离岸价)条件下,由买方承担签订运输合同的责任,支付运费,派船只按时到达约定的装运港运货。卖方将货物在装运港交给承运人取得运输单据,即完成了交货义务。另一种普遍采用的履行地点是目的港交货。在cif(成本加保险费加运费)以及cfr(成本加运费)交货条件下,是由卖方负责将货物装上船只运往特定的目的港,由卖方签订运输合同,向承运人支付运费。不同的目的港对卖方的出口成本具有重大影响。
由于价格术语决定了交货条件不同,以及不同交货条件的不同特点,决定了在fob条件下多为买方在装运港选择上作文章,以欺诈卖方;在cif和cfr条件下,多为买方在目的港的选择上欺诈卖方。
【案例】漏掉两个字,运费多开支。
中国某公司曾与美国某客商签订了进口某货物的合同。合同规定在美国西部港货。但我国公司开信用证时却写成了“美国港货”,漏掉了“西部”两字,美方接到信用证后,通知我方在美国东部某港口接货,我方只好通知船方到该港接货,结果多承担了一笔运费支出。
此案中,由于中方开证工作不细致,使得美方有了欺诈的机会,借此变更装运港,给中方造成了不便和损失,美方却因此少支出一部分费用。
【防范措施】。
以沿海港口为装运港,目的港必须唯一,在单证上的写法要完全一致国际贸易合同欺诈中,履行地点欺诈的发生,多数是由于己方工作不够细致,从而给对方造成这样那样的欺诈机会,而且这样的欺诈,表面上还很具有正当理由,被欺诈方遭受欺诈还有苦难言。因而,履行地点欺诈的防范措施,主要是当事人必须严格操作,工作细致,在工作中不出一点差错。
国际贸易中的运输方式有空运、陆运和海上运输,但最常见的运输方式是海上运输。在这种运输方式下,装运港问题主要应注意:
1.不能以内陆城市为装运港,否则合同无法履行。如己方公司处于昆明,采用海上运输方式时,装运港就不能写成昆明,因为昆明不是沿海港口。如写成昆明,由外方租船时(fob条件),其船舶是无法开进昆明的;如由己方负责租船运输(cif或cfr条件),己方不能取得以昆明为装运港的运输单据,从而也就无法议付货款。
2.必须注意装运港的选择。合同中采用fob条件时,由买方负责租船运输,装运港对双方来说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合同中必须明确装运港口。在cif或cfr等交货条件下,由卖方负责租船运输,买方对在哪个港口装运可能并不关心,合同中对装运港可以不作规定。按国际贸易的习惯作法,为便于卖方装运,装运港多由卖方提出,经买方确认后确定。当我方为卖方时,我方应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港口的吞吐能力、装运条件及内陆运输等,选择一个方便我方交货的港口,以保证按时、顺利地履行装运义务。为了在履行中有一定的灵活性,可以在合同中选择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装运港口,比如注明“中国天津新港/大连港”,由对方选定。有的可以写“中国港口”。当我方是买方,对方是卖方,由对方提出装运港时,我方应考虑航线、航程、运输费用等多种因素决定是否接受。综合权衡后,如果于己方不利时,应与卖方交涉,选择双方都能接受的装运港。另外,我方作为买方,开信用证时必须一丝不苟,其装运港的填写必须与合同确定的完全一致,以免卖方借机欺诈。
在合同规定履行地点为目的港的情况下,在实际业务中,目的港多是买方接受货物的地点,为便于买方接货及转运,习惯上多由买方提出目的港,由卖方进行确认。在这种情况下发生的履行地点欺诈,都是由买方对卖方进行的。为防范买方对卖方进行欺诈,在买方提出目的港由卖方确认时,卖方同样应该注意:买方所提的目的港是否为沿海港口。特别是同内陆国家进行贸易时,一定要选择我方能安排运输的港口,不宜将内陆的城市或内陆的河港作为目的港,否则,我方将承担内陆或内河运输的不便和高昂的费用,蒙受重大的损失。其次,要注意目的港的唯一性。国际贸易合同中,我方为卖方并负责租船运输时,必须注意同名港口这个问题。不同国家有同名港的,应加注港口所属国的名称,同一国家内部又有同名港的,也要具体明确为哪个港口,如在合同中加“东”、“西”等字眼限定具体的港口,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误解,引起欺诈、纠纷和损失。另外,有关单证上目的港的写法应保持一致。国际贸易规则严格,特别是与信用证有关的单据一定要与信用证严格相符,即单证相符,银行才会付款,如我方单据稍稍出一点差错,就会导致对方的欺诈或者交易的失败,造成重大的损失。
居间合同合同履行地篇三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居间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合同法》第二十章的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相关居间服务的事宜,达成居间合同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推介其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潜在客户,向甲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尽力促成甲方与乙方推介的客户就该项目达成一致并签署相关合作合同。
2、乙方负责向其推介的客户介绍项目的基本情况,甲方视乙方要求协助接触洽谈,但是否接受乙方推介客户提出的合作条件,由甲方自行决策。
3、乙方提供居间服务的区域为广东省行政区域内,乙方若需推介广东省行政区域外的客户的,需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书面同意。
1、乙方促成推介的客户与甲方签署项目合作合同的,甲方于该合作合同生效后日内,按该合作合同总额的%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乙方收款后日内负责向甲方开具同等金额的发票(相关税费由乙方自行负担)。
2、不论是否促成客户与甲方签署合作合同,乙方在本合同项下居间活动所发生的一切必要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乙方推介的客户经甲方书面确认后,甲方不得以直接方式绕过乙方与该客户就委托事项签订合同,除非乙方同意或乙方已放弃该客户。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任何资料属于甲方的财产,乙方不得为非履行本合同目的而使用,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主动归还剩余资料给甲方。
3、无论何种情况下,乙方均不是甲方的代表或员工,与甲方不存在劳动关系;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应当明确告知其推介的客户,否则,乙方应承担一切由此造成的损失。
1、乙方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甲方如实报告。乙方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甲方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乙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包括签订本合同前)所获得的甲方任何经营或技术信息均属甲方的商业秘密,如果乙方泄密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1、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生效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2、本合同到期终止,如果需要续约的,双方另行协商。在合同到期前乙方推介的客户,在合同期满个月内与甲方签订合作合同的,视为乙方的居间服务成立,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主张居间服务费;若合同期满超过个月后,乙方推介的客户与甲方签署合作合同的,乙方不得享受居间服务费。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若任一方因自身经营需要,可以提前日单方无责地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
3、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任何一方有权单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甲乙双方各自承担自己损失,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因遇到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的,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不可抗力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2、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合同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甲方(签章):年月日。
乙方(签章):年月日。
居间合同合同履行地篇四
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实施许可、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其管辖法院应当确定为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但对于技术转让合同的履行地,在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时,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并没有作出进一步明确的规定和解释。司法实践中,就如何确定技术转让合同履行地,各地法院做法不一,笔者拟略谈一二。
一、能否以受让人所在地为履行地
笔者的意见是不可以再适用该条规定,理由不仅在于《纪要》不属于司法解释,不能在法律文书中直接引用;更在于《解释》没有“技术转让合同以受让人所在地为履行地”这样的规定。《解释》是在《纪要》出台后若干年,借鉴了后者在指导司法实践方面的成功做法和成熟经验,吸收了后者科学合理的条文作出的。其摒弃这条“技术转让合同以受让人所在地为履行地”,则意味深长。应该说,对技术转让合同,在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情况下,直接规定以受让人所在地为履行地,尚欠周全。个案事实情况差别很大,不宜一概而论。《解释》不再作出这样硬性的直接规定,意味着我们不得简单地将受让人所在地作为合同履行地,进而由此简单地确定管辖法院。
二、能否直接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第(三)项确定履行地
合同法六十二条第(三)项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有观点认为,技术转让合同应当以履行技术转让义务的一方所在地为履行地。笔者不敢苟同。因为,适用该第(三)项规定的条件是,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仍不能确定。而第六十一条规定的内容,是当事人就履行地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所以说,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第(三)项不能首先直接适用于确定技术合同履行地。
三、如何正确适用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确定履行地
技术转让合同履行地在民事诉讼程序法没有规定的情况下,应当根据合同法等实体法的规定加以确定。合同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可以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履行地。对合同条款、交易习惯,在实务操作上同样存在争议的空间。
技术转让涉及专利权、技术秘密的转让、实施许可,合同条款主要内容是转移技术成果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往往规定了专利证书、技术资料的交付、技术培训、协助指导等,转让人提供技术成果,受让人支付转让费或者使用费。笔者认为,对合同条款和交易习惯的理解,应围绕专利权、技术秘密转让、实施许可的`主要内容和主要方面展开。具体约定内容不同,履行地就不同;具体交易习惯不同,履行地也不同。就笔者的司法实践经验,个案中确有约定在转让人所在地的,也有约定在受让人所在地的。譬如,约定专利证书、技术资料在转让人处移交,技术培训也在转让人处完成,而没有约定协助指导的,则应当确定转让人所在地为履行地。反之,则应当确定受让人所在地为履行地。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法院不能因转让人的协助指导在实体审理中往往被确定为合同附随义务,且往往在受让人处完成或实际上已在受让人处实施,就认定受让人所在地为履行地。如此认定,则又落入了前述《纪要》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中,有违《解释》不作受让人所在地为履行地的规定。对于技术转让合同约定“若受让人需要,转让人可以协助指导”、“若协助指导,差旅费由受让人支付”之类内容的,不能就此推定不能排除该技术转让合同在受让人处履行,进而确定受让人所在地为履行地。此种约定,是假设性约定,如合同尚未履行到这一步,即发生纠纷成讼,现以此为定论确定履行地,有失公允。我们应探究民事诉讼法关于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案件的真义,乃在有利于查明案件的事实真相,而履行事实是最恰当的角度。因此,在这种情况下,笔者认为还是以转让地法院管辖为宜。
知识拓展:
一、技术转让合同
1、技术转让合同的概念及特征
第一,技术转让合同的标的是现有的技术成果。
第二,技术转让合同为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要式合同。
第三,依技术转让合同所转移的是技术成果的使用权或所有权。
2、技术转让合同的效力
居间合同合同履行地篇五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居间人: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第二条居间期限:从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第三条报酬及支付期限: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报酬为促成合同成立金额的___%或者(大写)___元。委托人应在合同成立后的___日内支付报酬。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人不得要求支付报酬。
居间合同合同履行地篇六
想学法律?找律师?请上
购销合同履行地该如何确定核心内容:购销合同履行地该如何确定?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履行地点、交货地点的,购销合同履行地为约定的履行地点或者约定交货地点。如果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不能以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法律快车小编在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一、什么是购销合同购销合同是指销售方(或称出卖人)转移标的物所有权于购货方(或称买受人),购货方(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购销合同其实就是买卖合同,只是称谓不同而已。
二、如何确定购销合同履行地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当事人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中约定的货物到达地、到站地、验收地、安装调试地等,均不应视为合同履行地。
(二)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或交货地点,但在实际履行中以书面方式或双方当事人一致认可的其他方式变更约定的,以变更后的约定确定合同履行地。当事人未以上述方式变更原约定,或者变更原合同而未涉及履行地问题的,仍以原合同的约定确定履行地。
(三)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或者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
(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9条规定:“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有法律问题,/
居间合同合同履行地篇七
立合约书人:台湾_______保险代理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以下称乙方)
兹因乙方同意为甲方报告订立保险契约之机会,双方依诚实信用原则订立居间合约如下:
第一条 合意事项
双方依本合约之约定成立居间关系,不适用其它劳务关系相关约定或规定,乙方同意为甲方寻觅及指示可与其签订保险契约之相对人,而提供签约之机会。
第二条 居间报酬
保险契约因乙方之居间而成立生效,并逾契约撤销期限确定生效后,乙方始得按甲方「展业制度」之相关报酬标准支领报酬。
第三条 合约期间
本合约自甲方完成相关程序并核定生效日起生效,乙方无异议同意以甲方核定之生效日为准。本合约以三个月为一期,每期届满后一个月内如乙方无异议则视同续约。
第四条 权利义务
双方同意遵守本合约之规定,乙方倘有违反本合约及其它相关办法之约定,或为本合约约定范围外之行为,致损及甲方或第三人权益时,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第五条 合意管辖
甲乙双方同意如因本合约而发生诉讼时,以台湾台南地方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第六条 其它约定
本合约之条款及甲方所订其它相关办法均为本居间合约之构成部份。
本合约未尽事宜,悉依中华民国相关法令规章办理。
台湾:____保险代理人股份有限公司 业务居间人: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居间合同合同履行地篇八
【营业执照注册号】【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委托人甲和委托人乙之间就房屋租赁、两委托人与居间人之间就居间报酬等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标的。
委托人甲的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__路_______号_______栋_______单元____室,共_____套,其设计结构为__________________,总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权属为___________,房产证号_____________,房屋落成时间为________年____月。
其他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乙对上述房屋情况已充分了解,并作了实地勘察。
第二条委托人甲对居间人的委托事项(与委托书内容相同见附件1)。
1.为委托人甲欲出租的上述房屋寻找承租人,并将该房屋详细情况以及委托人甲的要求等报告给承租人。同时,将承租人的情况报告给委托人甲。
123。
第三条委托人乙对居间人的委托事项(同委托书内容,见附件2)。
1.委托人乙欲在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地段承租___________房屋____套,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
委托居间人搜寻信息,并及时报告委托人乙,以便促成委托人乙承租房屋的目的。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居间人完成委托任务的报酬。
居间人业已完成本合同项下委托人双方委托之事项,委托人____双方自愿选择下列第____种方式向居间人支付报酬:
1.按合同标的_________%的比例支付(具体数额为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其中委托人甲____%(具体数额为:小写____、大写____),委托人乙_________%,(具体数额为:小写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
交付佣金的具体时间:_________________。
交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2.委托人双方一次性支付居间人人民币:小写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其中,委托人甲:小写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委托人乙:小写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
交付佣金的具体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交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居间人没有完成委托任务的费用收取。
居间人没有完成委托人指示的委托任务的,不得收取报酬,但可以按实际支出收取一定的费用,委托人双方自愿选择下列第____种方式向居间人支付费用。
1.一次性向居间人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由委托人双方各自分别承担__________%。
2.根据居间人的实际发生费用(以发票、车票等为证据),由委托人双方各自承担___________%。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居间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违约:
(1)无正当理由擅自解除合同的;
(2)与他人串通,损害委托人双方的利益的;
(3)干预委托人租赁房屋的自主意愿,代替委托人其中的一方与另一方谈判、签约等,损害了另一方的权益的。
(4)居间人违约的,应当承担本合同居间人预期获得佣金总价款的_________%。居间人因违约行为,给委托人任何一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的,居间人应当就损失的差额部分向受害人予以赔偿。
2.委托人双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约:
(1)无正当理由擅自解除合同的;
(2)相互或与他人串通,损害居间人利益的;
(4)委托人违约的,在以下款项中选择:
1.已经向居间人交付定金的,不得索回定金;
2.按照居间人在本合同中应当获得的佣金予以赔偿;
3.按照本合同标的物总价款的___________%赔偿于居间人。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1][2][3]。
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3.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5.当事人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履行不能的。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三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合同未作规定的,当事人可以根据需要签订补充协议,不能签订补充协议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各具一份,备案一份。
委托人甲:_____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乙:_____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人签章:______________。
经办人签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周记。
居间合同合同履行地篇九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
联系电话: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合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经甲乙双方协商,采取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的承包方式;
3、工程期限天。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4、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金额大写:(详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二、甲方工作:
1、开工前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如果需要拆除原建筑的非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
三、乙方工作:
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为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作:
2、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四、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五、工程款支付方式:
六、其他:
1、因工程施工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物业公司指定的地点,不负责外运。如需外运,费用单计。
2、施工期间,甲方将屋门钥匙把,交给乙方施工队负责人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归还甲方。
3、施工期间,乙方严格按照物业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施工;
七、保修期:
1、本工程保修期一年,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2、保修期内由于乙方施工不当造成质量的问题,乙方无条件地进行维修;
3、保修期内如属甲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乙方可酌情收费进行修理;
八、附则: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本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居间合同合同履行地篇十
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通讯地址:
电话:
乙方(受托方)
姓名身份证号
鉴于:
1、甲方(委托方)置业有限公司因缺乏资金,并获知乙方能够提供相关融资信息并协助甲方完成融资,现委托乙方寻找、介绍相关金融机构或出资方,提供融资居间服务,而乙方亦获知了甲方的上述意愿。
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甲方同意委托乙方为其寻找、介绍出资方,乙方同意接受委托。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正式合同,并严格履行,以达到双方目的。
1、项目公司名称:置业有限公司
2、项目总融资规划金额人民币万元(具体金额以甲方与资金方或金融机构签订的融资合同为准)。所融资金的使用期限:以甲方与资金方或金融机构签订的融资合同为准。
3、融资款项年利息按甲方与资金方或金融机构签订的融资合同为准,另外乙方______等作为居间方,收取居间服务费3%于放款时当日即收,合计______万人民币(税后),即人民币(大写) __。
1、与甲方针对项目反复交流沟通,同时配合资金方和相关金融机构进行关于甲方融资的尽职调查。
2、负责协调甲方与资金方或相关金融机构的沟通,配合促成融资合同的成立。
3、负责向资金方或相关金融机构,推介甲方的项目,确保该项目尽早完成融资。
1、乙方应本着诚信、专业、高效的职业精神为甲方提供优质服务。
2、乙方应根据项目要求,按合法、合规的原则,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3、乙方应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后,及时向资金方和相关金融机构进行推荐。
4、乙方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未依法规定或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1、甲方应全力支持、配合乙方的工作。
2、甲方应当对乙方的融资服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和及时的向乙方提供融资所需合法、真实、有效的各种文件资料。
4、甲方应及时办理融资的.相关手续,承担约定的付款义务。
5、甲方应遵守合同承诺及保密义务,维护乙方的利益。
6、在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融资服务工作,则甲方必须足额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并不得以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之外的因素而拒付居间服务费。
1、乙方不收取前期费用。若项目融资未能成立,本合同随之自动失效,乙方对甲方亦不收取任何费用。
2、本次费用计算即项目的目标年息以甲方与资金方签订的借款合同年息为准,另外乙方收取居间服务费_%。甲方以居间服务费方式支付给乙方作为应得的服务报酬。
3、融资居间服务费的计算公式:融资服务费=融资借款总额______%。
4、在该融资项目成立并且第一笔资金实际到达融资主体公司账户时同一工作日内,甲方即向乙方按实际借款的金额(即融资借款总额×%)支付融资居间服务费并按照分流表额度分别存到乙方指定的账户,若分单操作,则批清批结。乙方收款户名和额度见下表:
税费由甲方负责。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合同自动解除:
1、甲方如果没有从乙方推荐的资金方取得融资借款,此居间合同自动失效。如本合同失效之日起______月内,一旦乙方推荐的金融机构或资金方与甲方签订了借款协议,则甲方必须仍然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甲方不得跳过乙方私自与借款方接触。
2、甲方委托事项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或不能及时、合法合理地提供财务凭证或其他会计资料、法律文件,或者隐瞒重要情节,致使乙方不能提供有效的融资服务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若甲方未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应付的居间服务费,每延迟一天,甲方应支付给乙方应得服务费金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七条合同的生效、期限、修改及其他
1、本合同经甲方如实填写并盖章、签字,即生效。本合同和本次业务所涉及的相关文件资料的复印件、传真件、扫描件、电子邮件等,均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用中文书写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对本合同的修改或补充应由双方另行以书面形式为之。
4、本合同期限以履行融资合同最终期限为准。
5、其他______
6、因本合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均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在乙方所地的人民法院诉讼。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居间合同合同履行地篇十一
第一百七十八条供用电合同的履行地点,按照当事人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供电设施的产权分界处为履行地点。
供电营业规则(1996年10月8日电力工业部发布)。
第四十七条供电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范围,按产权归属确定。责任分界点按下列各项确定:1、公用低压线路供电的,以供电接户线用户端最后支持物为分界点,支持物属供电企业。2、10千伏及以下公用高压线路供电的,以用户厂界外或配电室前的第一断路器或第一支持物为分界点,第一断路器或第一支持物属供电企业。3、35千伏及以上公用高压线路供电的,以用户厂界外或用户变电站外第一基电杆为分界点。第一基电杆属供电企业。4、采用电缆供电的,本着便于维护管理的原则,分界点由供电企业与用户协商确定。5、产权属于用户且由用户运行维护的线路,以公用线路分支杆或专用线路接引的公用变电站外第一基电杆为分界点,专用线路第一基电杆属用户。在电气上的具体分界点,由供用双方协商确定。
。
居间合同合同履行地篇十二
甲方:
乙方:
兹因甲方项目建设需要购买乙方免漆套装门,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订购产品内容及价格(型号以乙方出厂型号为准)注:
1、以上产品数量,结算时以实际安装数量计算,单价不含税金、运输费及安装费等全部费用。
2、产品的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二、送货时间甲方必须提前30天告知乙方,所需免漆套装门的型号、数量和货物到达工地时间,以利于乙方安排生产。乙方应在通知所要求的时间内送达。
三、送货地点:
四、运输方式:由乙方负责运输至工地。
五、安装与验收方式。
(1)乙方产品运到甲方工地后,甲方先对乙方产品的数量、质量、外观等进行验收,并出具数量验收单给乙方。
(2)由乙方负责产品安装,甲方及监理方在乙方产品安装完成后组织竣工验收(若分批安装,则分批验收)。
(3)乙方产品进场施工,甲方负责提供用电、灌浆等基本的安装条件来保证乙方的安装进度(若有货梯,则提供给乙方搬运之用)。
(4)乙方安装施工期间应遵守现场管理秩序,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概由乙方自行承担。因乙方施工违反施工管理、行政管理等原因致使甲方遭受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六:产品保修产品保修期为________年,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乙方维修,如超期未上门的甲方可另行委托第三方维修。期满后乙方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
七、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____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2)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____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八、违约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门的种类、规格、型号、颜色及数量等不符合规定的,应在甲方提出书面异议之日起____日内负责调换,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2)若乙方在产品运输及装卸过程中有损坏或遗漏的,或在安装过程中造成产品损坏或遗漏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在产品安装完毕至业主入住前,若因甲方原因造成产品零配件丢失或损坏的,由乙方收取配件成本费并提供服务。若因乙方原因造成零配件损坏或丢失的,则由乙方负责补上并承担因此产生的费用。
(4)若乙方产品安装后出现色差,则由乙方负责调换。
九、经双方协商一致的补充条款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若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所在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该合同自双方签印之日起生效,到工程款结清时失效。
甲方(印章):
乙方(印章):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居间合同合同履行地篇十三
居间方受委托方的委托,双方就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需具体约定所委托的是提供订约机会,还是媒介合同的成立,以及委托事项的具体要求)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合同合同履行地篇十四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居间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甲方因项目缺乏资金,并获知乙方能够提供融资相关信。
息并协助甲方完成融资,现委托乙方寻找、介绍出资方,而乙方亦获知甲方的上述。
意愿。
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甲方同意委托乙方寻找、介绍出资方,乙方同意接受。
委托,双方签订正式合同并严格履行,以达到双方目的。
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条款,以期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委托事项。
1、甲方以项目融资需要委托乙方寻找或介绍出资方,乙方。
接受甲方委托。
2、乙方应尽力为甲方寻找或介绍出资方,并尽可能促成出资方以借款、投资。
等合法方式与甲方签订融资合同。
3、甲方委托乙方协助融资的数额为___人民币(大写);融资贷款。
期限为,但最少不得低于;融资利率在年利率%-年利率%之。
间,具体由借贷双方商议,以甲方与出资方最终签署的融资借款合同约定为准。
4、居间委托期限共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超过以上期限没有完成融资目标或者仍需要融资居间服务的,双方另行签订居间协。
议或以书面形式将本协议委托期限延长。
第二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委托乙方时应出示营业执照等合法资格证明,并为项目融资所提供的。
一切资料负责,并保证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汇报居间进展,并全程派员参与和目标投资人及其。
股东进行斡旋和谈判。
3、甲方应配合乙方与出资方的谈判、签约,不得无故推迟或拒绝。
4、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协议的内容和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
获取的目标投资人的信息(属于公共领域的信息除外)向本协议居间业务直接相关。
人员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泄露或非因履行本协议而使用。
5、甲方在约定的条件下,合同履行期间及融资范围内不得拒绝与乙方寻找的。
出资方签订融资借款协议,否则甲方应按照融资总额向乙方支付全额的居间服务费。
用。
6、甲方应按协议要求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居间服务费用。
7、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与乙方介绍的意向投资人或目标投资人进。
行私下交易。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应本着诚信、专业、高效的职业精神尽力完成。
甲方的委托事项,为甲方提供优质的居间服务。应,通过在各行业的丰富网络及资。
源。
2、乙方可以向第三方表明其为甲方的居间人,并可以向第三方介绍甲方融资项。
目的相关情况。
3、乙方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即按照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内容为甲方寻求。
机会,作为甲方与出资方之间的桥梁,并为甲方与相关对方当事人签署融资借款合。
同或协议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促进甲方与出资方之间的沟通和谈判,直。
至融资的最终达成与履行。
第三条居间服务费、费用及支付方式。
1、如乙方促成有出资意向的第三方与甲方签署符合融资数额及融资利率的融。
资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居间服务费为融资总额的%。
乙方领取的居间服务费用涉及的有关税款由甲方承担,居间费用由乙方承担。
2、居间服务费的具体支付方式为:乙方促成有融资意向的出资方与甲方签署。
融资合同,该出资方借款资金到位后,甲方应在日内向乙方支付当期融资到位。
金额的%作为乙方居间服务费,以后每促成一笔支付均以此类推;如果出资方在。
与甲方签订融资借款合同后委托乙方代为办理向甲方转款手续的,甲方同意乙方有。
权直接按照该笔融资数额的%先行扣除居间服务费。
3、如乙方未能促成第三方与甲方签订融资合同,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居间。
服务费,但可以要求甲方支付其从事居间活动多花费的必要费用。必要费用是指公。
正、评估报告等费用。
4、除本条规定的居间服务费和居间费用外,乙方不得向甲方索取任何形式酬。
金。
第四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可以以书面形式协商解除本协议。但甲、乙双方中任何。
一方擅自解除的,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
2、在本协议约定期限内,甲方与目标投资人私下签约的,乙方仍有权要求取得。
约定的佣金,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佣金的%计算。
3、如因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材料不真实或不完整或缺乏时效而造成融资失败,则。
视为乙方已完成全部居间服务,甲方应及时按照合同约定的.融资总额向乙方支付居。
间费用。
4、如若甲方未能按时支付合同约定的居间服务费或居间费用的,则自应支付。
之日起,每逾期一天,按未支付金额的两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在对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预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商业秘密的全部和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否则需要承担对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以及间接损失。
第六条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当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合同效力及其他。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居间合同合同履行地篇十五
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托人):
甲乙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照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工程项目,土方工程量约200万m3。引荐甲方和该项目的总包单位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该工程项目的专业承包施工合同。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的信息,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该工程项目的上述信息真实可靠。
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进行合同谈判。
2、由甲方全面履行和总包单位所签订的专业施工单位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如果未及时支付,则逾期每日按未支付居间报酬的10%向乙方承担违约金。
1、本项目单价:土方为壹拾肆零伍角每方;石方为贰拾壹元每方。
2、居间报酬在甲方进场施工七天内,先支付元给乙方,其余玖拾万元在开工后月内付清。
3、甲方可以转帐或现金的方式支付。
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2、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持贰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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