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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监护协议书篇一
委托事由: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因(出差在___________________地方)或___________________,特委托_________________(写明受托人姓名及与未成年的关系)到公安机关办理_________________(指未成年人姓名)普通电子护照手续,委托期限自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在委托期间,本人将承担被委托人所代理上述事宜的一切责任。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附: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协议监护协议书篇二
委托事项:说明委托的事项。
委托权限:把权限列清楚。
备注:本委托书一式三份。签字生效。
委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电话:______________。
被委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
被委托人电话: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协议监护协议书篇三
甲、乙双方原是夫妻。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生育_________________子/女,名_________________,现年_________________岁,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经_________________法院审理查明,甲、乙双方因感情破裂而被判决离婚,子/女随乙方生活,甲方每月给抚养费_________________元至子/女独立生活为止。由于乙方情况发生变化(请说明原因),双方同意变更监护方式。
为了进一步明确子女的监护权,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减少不必要的纠纷和诉讼,双方同意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1)监护权子/女从本协议生效时开始,随甲方生活,由甲方行使子女监护权。
(2)抚养费乙方每月给子女生活费_________________(建议_________________元),每季给_______________次。第一次付款日为本月的_____________日,以后每隔_______________个月的_____________日为付款日。乙方给付的生活费应随本地产大米市场零售价的变化而增减。现双方目前的本地产零售价为_____________元/公斤。
(3)子女的教育费、医疗费等大宗费用开支,甲方承担_____________%,乙方承担_____________%。此费用,乙在每月生活费中一起给予。
甲方签名: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协议监护协议书篇四
鉴于甲乙双方的母亲__________________因在工作中受伤导致脑梗死,颈内动脉闭塞、大脑中动脉闭塞,已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为维护__________________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确定__________________的监护人达成如下协议:
3、甲方应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除为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4、乙方应当积极配合甲方行使监护权。甲方如因特殊情况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时,可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给乙方;经双方重新协商达成一致的,也可另行确定监护人。
5、本协议仅对被监护人_______________的监护权进行约定,并不排除任何一方对被监护人在法律上应承担的义务和应享有的权利。
6、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成立并生效,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协议监护协议书篇五
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乙方:
职业:
性别:
民族: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保障孤儿合法权益,确保孤儿健康成长,经协商,民政局(甲方)与(乙方)就孤儿养育和基本生活费使用监护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孤儿,性别,现年岁,出生于年月日。经(公安机关或法院)查明,孤儿父母已死亡(或查找不到),孤儿由乙方抚养,乙方每月给抚养费不低于元并对其享有监护权至孤儿年满18岁为止。(乙方领取孤儿生活补助开户银行,银行账号:。)。
1、甲方负责协调落实孤儿现行保障政策,按时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
2、甲方定期实地走访看望孤儿,对孤儿养育情况和生活费的使用情况实施监督,维护孤儿的合法权益。
1、乙方应履行我国法律所规定的监护人所应履行的监护和抚养责任,孤儿的人身、财产以及其他一切合法权益依法进行监督和保护。
2、乙方在地方民政部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孤儿最低生活保障补助,并用于孤儿包括伙食、衣物、日常用品、教育、医疗、康复等经费在内的开支,不包含儿童大病医疗救助费和寄养家庭劳务费等。
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监护责任和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进行监督指导,如乙方未能切实履行监督、抚养义务,甲方有权追回乙方领取的孤儿最低生活保障补助金或提请当地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乙方拒不履行监护职责的,甲方有权解除此协议并与新的监护人重新签订监护协议。
本协议由双方签字后生效,如有争议可凭此协议共同到当地人民法院,请法官按本协议制作调解书。
本协议一式叁份,乡、镇(街道)一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协议监护协议书篇六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职业:
性别:
民族: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发放孤儿最低基本生活费的通知要求》(民发[20xx]61号)第四项第(四)条:“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要与社会散发孤儿的监护人签订协议。协议应对监护人领取、使用孤儿基本生活费以及孤儿养育情况提出相应的要求,明确监护人应法履行的监护责任和抚养义务。”的要求。为了进一步明确孤儿监护人(乙方)的监护权,确认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孤儿基本权益得到保障,双方同意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
孤儿,性别,现年岁,出生于年月日。经(公安机关或法院)查明,孤儿父母已死亡(失踪),孤儿随乙方生活,乙方对其享有监护权至孤儿年满18岁为止。
乙方应履行我国法律所规定的监护人所应履行的监护和抚养责任,对孤儿的人身、财产以及其他一切合法权益依法进行监督和保护。
乙方领取的孤儿生活保障补助用于孤儿包括伙食、衣物、日常用品、教育、医疗、康复等经费在内的`开支,不包含儿童大病医疗救助费和寄送家庭劳务费等。
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监护责任和使用孤儿生活保障金进行监督指导,如乙方未能切实履行监督、抚养义务,甲方有权追回乙方领取的孤儿最低生活保障补助金或提请当地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乙方拒不履行监护职责的,甲方有权解除此协议并与新的监护人重新签订监护协议。
本协议由双方签字后生效,如有争议可凭此协议共同到当地人民法院,请法官按本协议制作调解书。
本协议一式叁份,乡、镇(街道)一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协议监护协议书篇七
甲 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乙 方:
职 业:
性 别:
民 族: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保障孤儿合法权益,确保孤儿健康成长,经协商, 民政局(甲方)与 (乙方)就孤儿养育和基本生活费使用监护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孤儿 ,性别 ,现年 岁,出生于 年 月 日。经 (公安机关或法院)查明,孤儿父母已死亡(或查找不到),孤儿由乙方抚养,乙方每月给抚养费不低于 元并对其享有监护权至孤儿年满18岁为止。(乙方领取孤儿生活补助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1、甲方负责协调落实孤儿现行保障政策,按时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
2、甲方定期实地走访看望孤儿,对孤儿养育情况和生活费的使用情况实施监督,维护孤儿的合法权益。
1、乙方应履行我国法律所规定的监护人所应履行的监护和抚养责任,孤儿的人身、财产以及其他一切合法权益依法进行监督和保护。
2、乙方在地方民政部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孤儿最低生活保障补助,并用于孤儿包括伙食、衣物、日常用品、教育、医疗、康复等经费在内的`开支,不包含儿童大病医疗救助费和寄养家庭劳务费等。
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监护责任和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进行监督指导,如乙方未能切实履行监督、抚养义务,甲方有权追回乙方领取的孤儿最低生活保障补助金或提请当地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乙方拒不履行监护职责的,甲方有权解除此协议并与新的监护人重新签订监护协议。
本协议由双方签字后生效,如有争议可凭此协议共同到当地人民法院,请法官按本协议制作调解书。
本协议一式叁份,乡、镇(街道)一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协议监护协议书篇八
甲方:(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姓名:________,身份证编号: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___。
乙方:托管中心名称及地址:_____法定代表人:____身份证编号:_____,家庭住址:______,电话:________,手机:_____________。
甲方为方便子女接受教育,经考察决定将现就读于天坛路学校_____班的学生________交由乙方托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2条规定:“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给他人。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被委托人有过错的,负连带责任。”根据这一条款规定,委托人、受托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本着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自双方达成合约之日起协议成立。委托人将自己负有法定监护义务的被监护人的部分监护责任转移给受托人,受托人在委托监护期间应当履行法定监护人的监护责任。为明确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委托乙方在指定期间履行对学生的看护及教育管理责任,甲方要履行监护人责任,教育学生遵守托管的有关规定,乙方要认真履行托管职责,为学生提供安全、科学生活管理,使学生各方面素质得到全面的发展和提高。
二、甲方愿意接受本协议所约定的条件及守则,并委托乙方在紧急情况或不能联络甲方时代表甲方对学生作出合理的决定,并获得代表甲方签字的权利。
三、乙方在学生托管期间负责上下学的接送、食宿及督促学生完成家庭作业等有关事宜,具体如下:
1、接送:在学校指定的上学与放学时间,有专人按时接送学生,履行校外往返过程中的安全保障义务,不得用违规车辆接送学生,未接到学生的要及时通知家长和学校并积极寻找。
2、住宿:提供床铺等相关用品,被褥及洗漱用具等由甲方自理。托管期间全权负责学生的饮食起居,乙方保证提供的住宿条件符合学生生长发育的基本要求,确保珠身体健康不因住宿条件受到影响。
3、家庭作业:负责每天督促学生完成作业。
四、委托期限:自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_月____日。
五、报酬及支付方式(含餐费):午托__________元/月,日托_________元/月,周托_________元/月。甲方应负责的'态度按时交纳托管费用,延期交纳需经乙方同意,否则乙方应在合理期限内通知甲方交纳,如甲方拒不交纳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2、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乙方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
3、学生在学校期间发生意外伤害的;
4、其它意外因素造成的。
七、乙方有义务提供安全的住宿条件,确保学生托管期间履行监护义务。对因提供条件不当、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未能充分履行监护义务,造成学生财产或人身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八、合同解除甲方对乙方服务不满意或因其他原因可随时解除本协议,其费用按足月结算,不足半月的按半月计算。
九、甲方要积极主动地保持与乙方的联系和配合,甲方如果发生住址、单位、电话等联系方式的变更应该及时通知乙方,乙方也要将学生托管期间的表现与变化情况充分告之甲方,配合甲方确定学生的教育方案。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协议监护协议书篇九
委托人(学生监护人):
受托人(托管责任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22条规定:“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给他人。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被委托人确有过错的,负连带责任。”根据这一条款规定,委托人、受托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本着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原则签定本协议。自双方达成合约之日起协议成立。委托人对自己负有法定监护义务的被监护人的部分监护责任转移给受托人,受托人在委托监护期间应当履行法定监护人的监护责任。
一、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委托人的权利:
1.在委托监护期间,委托人有权随时了解被监护人的生活、学习状况。
2.有权对被监护人的住宿场所、住宿情况、饮食场所、饮食情况、学习场所、学习情况、休息活动场所及休息活动情况等进行了解和监督,受托人应当对监督积极配合,提供便利条件。
3.对于法律法规以及政府相关规定的事项或者双方约定的特殊事项受托人没有做到的,有权责令改正,并且依法获得赔偿。
(二)、委托人的义务:
1.委托人应当及时、足额支付约定的费用。
2.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提供孩子的基本情况,如身体健康状况、家庭状况、学习情况等。
3.在委托监护协议期满后,应当及时收回监护权,并领回被监护人。
(三)、受托人的权利:
1.受托人有权按时足额收取约定的费用。
2.在没有按时足额收取约定的费用时,有权提前解除协议,并要求法定监护人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四)、受托人的义务:
制度、餐饮卫生制度、卫生消毒制度、作息制度等,制定应对各种灾害、传染性疾病、食物中毒、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增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2.受托人应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采取措施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不得在危及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设施、场所中进行教育教学活动。
2.受托人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和影响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沉迷网络以及赌博、吸毒、卖淫等行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要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根据未成年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对他们进行社会生活指导、心理健康辅导和青春期教育。
3.受托人应当知晓《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相关规定。受托人应当保障被监护人享有相应条款规定的权益,同时受托人应当履行相应条款规定的义务。
二、委托监护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从监护人将被监护人送到受托人处,到监护人将被监护人从受托人处接走(或受托人将被监护人送到监护人处),被监护人的监护责任由受托人履行。
三、特殊约定条款:
四、违约责任:
委托人、受托人任意一方违约的,向对方承担从违约之日起,到协议约定的终止期限止约定的费用两倍的违约赔偿金。
本协议一式三份,委托人、受托人各执一份,教育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委托人(学生监护人):受托人(托管责任人):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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