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方案都应该经过充分的评估和调整,以确保其可行性和有效性。在制定方案时,我们需要充分了解和研究相关背景知识和领域最新动态。以下是一些实践中总结的方案制定的技巧和要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农村垃圾分类实施方案会议记录篇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xx〕2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等10部门《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的指导意见》(建村〔20xx〕170号)精神,进一步深化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建设经济发展、山川秀美、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的`幸福美好新甘肃、与全国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坚持走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道路,以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为方向,以实现农村垃圾全面治理为核心,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为抓手,进一步完善农村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建立农村垃圾治理长效机制,引导农村居民养成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习惯,逐步实现农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治理,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生态宜居、生活和谐的美丽乡村。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依靠群众。
坚持农村垃圾治理公益性事业属性,全面落实各级政府的职责,特别是县级政府的主体责任,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有序参与农村垃圾治理,全民动员,上下联动,共同推进村容村貌改善,建设美好家园。
城乡统筹,合理布局。
坚持“集中处理为主、分散处理为辅、配套设施共享、城乡统筹治理”,合理规划布局农村垃圾处理设施,统筹推进农村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和处理,着力构建科学规范、城乡衔接、一体发展的农村垃圾治理体系。
因地制宜、科学治理。
坚持效益为先,结合镇村人口规模、地理位置、自然环境和经济条件等因素,因地制宜、因势利导,选择科学合理、经济适用的农村垃圾收集、清运、处理模式,防止简单照搬城市模式和治理标准,坚决杜绝“一刀切”。
健全机制,长效管理。
坚持治标与治本、集中整治与全面推进相结合,进一步创新管理体制,完善保障措施,固化治理成效,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农村垃圾治理持久深入开展,坚决防止“走过场”、“一阵风”。
(三)工作目标
2016年2月底前,各市(州)、县(市、区)分别完成农村垃圾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治理目标、完成时限、重点任务、进度安排、保障措施。
2016年,全面完成村庄陈年垃圾清理。
全省村庄垃圾收集点、收集车辆覆盖率达到60%以上,60%的村庄垃圾得到治理。
2017年,全省村庄垃圾收集点、收集车辆覆盖率达到90%,70%的村庄垃圾得到治理。
2018年,全省村庄垃圾收集点、收集车辆覆盖率达到100%,90%的村庄垃圾得到治理。
(一)加快设施建设
1.配置村庄垃圾处理设施。
加快建设村庄垃圾收集点,配置收集车辆、清扫工具等设施,确保垃圾及时收集。
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至少建设一处垃圾集中收集点,并根据当地社会、经济及自然地理条件合理配置不同类型的垃圾收集车辆。
逐步改造或停用露天垃圾池等敞开式收集场所、设施,鼓励村民利用筐、桶等已有器具自备户用垃圾收集容器。
2.配置乡镇转运车辆。
提高转运设施及环卫机具的卫生水平,逐步普及密闭运输车辆,有条件的可配置压缩式运输车,确保垃圾能及时清运,并建立与垃圾清运体系相配套、可共享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3.建设垃圾处理场。
优先利用城镇垃圾处理设施,城镇现有处理设施容量不足时要进行新建、改建或扩建,转运距离较长的,应在乡镇或中心村庄统筹建设处理场。
新建垃圾处理设施,要合理布局。
垃圾处理设施,垃圾处理场应远离江河湖泊和邻近水源地,尽量不安排在村头、路口。
(二)全面实行村庄保洁制度。
根据作业半径、劳动强度等合理配置保洁员,负责村内垃圾收集、公共环境保洁、可再生资源分类回收等工作,原则上每个村庄至少配备1名保洁员,鼓励采用村集体内招标等竞争方式确定保洁员并明确其工作职责。
通过制定村规民约、与村民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等方式,明确村民的保洁义务。
(三)建立日常管护机制。
各县(市、区)要制定农村垃圾简易分类、统一收集、集中处理的长效管理制度,明确收运和处理设施管理维护的责任主体,建立设施设备定期维护检查制度,及时修缮破损设施设备。
培训操作人员和保洁员,严格执行垃圾收集和转运技术要求,确保垃圾收运及时、到位、长效。
(四)推行垃圾源头减量。
适合在农村消纳的垃圾应分类后就地减量。
果皮、枝叶、厨余等可降解有机垃圾应就近堆肥,或者利用农村沼气设施与畜禽粪便以及秸秆等农业废弃物合并处理,发展生物质能源;灰渣、建筑垃圾等惰性垃圾铺路填坑或就近掩埋;可再生资源应尽可能回收,鼓励企业加大回收力度,提高利用效率;有毒有害垃圾应单独回收,送相关废物处理中心或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彻底清理陈年垃圾。
全面排查农村陈年垃圾堆弃情况,集中力量,限定时间,重点清理路边、河边、坑塘沟渠等地方堆弃的垃圾。
禁止城市向农村转移垃圾,防止在村庄周边新增垃圾堆放点。
(六)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推广适合不同区域特点的经济高效、可持续运行的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模式,推动建设一批畜禽粪污原地收储、转运、固体粪便集中堆肥等设施和有机肥加工厂。
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规模化、产业化,建立健全秸秆收集储运体系,推进秸秆机械还田和饲料化利用,实施秸秆能源化集中供气、供电和秸秆固化成型燃料供热等项目。
推进农田残膜回收,推进废旧农膜回收和资源化利用,健全农膜回收网点,加强废旧农膜加工企业能力建设。
建立农资包装废弃物贮运机制,回收处置农药、化肥、农膜等农资包装物。
(七)规范处置农村工业固体废物。
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农村地区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的监督管理,督促相关工业企业严格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落实危险废物无害化管理措施,坚决查处在农村地区非法倾倒、堆置工业固体废物的行为,严厉打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
推动农村地区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因地制宜发展能源化、建材化等综合利用技术。
依托现有危险废物处理设施集中处置农村地区工业危险废物。
(一)科学推进农村垃圾分类处理。
按照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坚持源头治理,以农户为主体,积极推行集中回收、就地减量、统一转运等垃圾分类处理模式,减少进入处理末端的垃圾量。
对塑料(农膜)、玻璃、纸类、金属等可再生资源尽可能回收,鼓励企业加大回收力度,提高回收利用率;对厨余、果皮、枝叶、秸秆和粪便等可降解的有机垃圾,应就近堆肥或生态循环处理;对砖瓦、石块、渣土、煤灰等惰性垃圾,应铺路填坑或就地填埋;对废电池、农资农药包装废弃物、废灯管、废油漆、废旧化学品和过期药品等有害垃圾,应单独收储收集,按有关规定处理。
切实加强对农村地区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的监督管理,督促相关工业企业严格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避免因非法倾倒、堆置等造成对农村生态环境的污染。
(二)因地制宜确定垃圾处理模式。
根据村庄人口分布、运距等条件合理确定垃圾直运或中转运输等方式,县城周边村庄实行“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模式,远离县城的镇村实行“户分类、组收集、村转运、乡镇处理”的模式,远离城镇、村庄分散的地区,选择“户分类、村收集、连片村处理”、“户分类、村收集、村处理”等模式。
(三)提高无害化处理水平。
城镇垃圾处理设施覆盖范围内的村庄,应就近纳入城镇垃圾处理设施进行处理,边远山区等交通不便的村庄,原则上应就地进行处理,没有条件就地处理的应妥善储存后定期外运处理。
确定终端处理工艺时应进行技术经济比较,要选择符合环保要求、成熟可靠的处理工艺。
推行卫生化的填埋、焚烧、堆肥或沼气处理,禁止露天焚烧垃圾,逐步取缔二次污染严重的简易填埋设施和小型焚烧炉。
(四)积极动员农民群众参与。
村庄保洁事务应由村民民主讨论决定,应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
要让村民参与村规民约的制定、设施配置的决策、保洁质量和费用使用的监管。
调动村民的主人翁意识,动员村民主动履行清洁房前屋后、维护公共环境等义务。
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激发村民清洁家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通过公益广告、报刊、电视、互联网等媒体,以及乡村学校少年宫、道德讲堂、村广播室、文化活动室、乡村文明一条街等阵地,宣传垃圾治理要求、卫生文明习惯、村民参与义务等。
宣传要贴近群众、进村入户。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市(州)人民政府对本地区农村垃圾治理负总责,县(市、区)人民政府是农村垃圾治理的责任主体,整合各类资源,加快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保洁队伍建设和收集转运设施的日常运行。
村委会负责组织动员村民,制定村规民约,做好村庄保洁。
(二)明确分工,合力推进
省政府建立全省农村垃圾治理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制定农村垃圾治理的政策措施,协调省级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合力推进农村垃圾治理。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农村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的监督管理。
省委农办参与制定农村垃圾治理相关政策,做好政策落实有关工作。
省文明办负责将农村垃圾治理纳入省级文明村镇创建考核及“五星级文明户”创评活动内容。
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将农村垃圾治理纳入相关规划,研究制定相关支持政策,负责农业生产废弃物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协调。
省财政厅负责统筹现有资金支持农村垃圾治理,监督指导资金的规范使用。
省环境保护厅负责组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对农村垃圾治理予以重点支持,将农村垃圾治理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镇考核内容,对农村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省农牧厅负责加强沼气和生物天然气开发利用,以及农业生产废弃物和农资包装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
省商务厅、省供销社负责指导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
省爱卫办负责协调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将农村垃圾治理情况纳入卫生乡镇的考核内容。
省妇联负责发动农村妇女积极参与农村垃圾治理。
(三)加大投入,保障经费
省财政统筹现有资金,给予积极支持。
各县(市、区)要在准确测算垃圾处理成本的基础上,建立财政补助、乡(镇)村补贴、农户付费相结合的费用分担机制。
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将农村垃圾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乡、村出资和村民适度缴费(投工投劳)用于支付本辖区村庄清扫保洁,垃圾分类、收集及运输等费用。
要积极推行市场化运作,探索通过ppp模式引入企业或社会资金参与农村垃圾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服务。
鼓励社会帮扶、捐资捐赠治理农村垃圾。
(四)广泛宣传,农户参与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通过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媒体,深入宣讲农村垃圾治理的重要意义、基础知识、生态环保常识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要结合开展文明农户、卫生家庭、美丽庭院、寻找最美家庭等活动,大力宣传农村垃圾治理的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树立和表彰优秀典型,营造全方位动员、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
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广泛调动村民主人翁意识,动员村民主动清洁房前屋后、维护公共环境,引领文明新风。
(五)加强督导,严格考评
全省将加强对各地垃圾治理任务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建立等情况的督查指导,定期通报进展情况,严格绩效评价。
对工作进展快、成效明显、机制完善的县(市、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工作落后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处理。
农村垃圾分类实施方案会议记录篇二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落实全区“城乡环境提质年”总体方案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品质之城”建设、促进资源有效利用的重要举措,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途径。为科学、有序、高效推进我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区委办〔20xx〕33号文件精神,结合驿亭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贯彻落实我区“城乡环境提质年”工作目标,坚持“政府主导、属地负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因地制宜”的工作原则,促进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工作,切实提升农村环境卫生面貌。
20xx年,按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建制村覆盖率达100%的要求,在全镇16个行政村积极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基础上,确定在二都、孝丰两个村为上虞区垃圾分类示范村。通过积极构建“户分类、村收集、镇分拣、区处置”体系,使分类区域达到群众受益全面、设施覆盖到位、处理运行正常、减量效果明显、资源循环利用的目标。
1.政府推动、全民参与。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强化政府和各建制村示范带头作用,引导村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2.持分级分类、可烂减量。注重源头管控,减量可烂垃圾,倡导资源循环利用,村级垃圾分类普遍做到可烂、不可烂分类。
3.坚持规划引领、科学合理。根据镇域内垃圾产生量实际,科学规划,统筹要素,因地制宜的推进垃圾分类基础设施、处理设施建设。
1.因地制宜,合理规划。因地制宜,统筹规划。根据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规划,再进一步细化调整村级收集投放、镇级末端处理。镇级生活垃圾处理中心再进一步合理规划以满足末端处置要求:镇域公共环境内,做好两分法垃圾分类投放点的规划;各村按照“村内明显、相对集中”的原则,做好四分法垃圾分类收集点的规划。
2.全域推进,突出重点。重点对党政机关、学校、卫生院、文化、广电、村三委等单位实行强制分类,并由各自单位负责做好宣传、培训和正确投放工作。全面推行农村垃圾分类全域化,突出示范带动作用,做好镇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创建工作。
3.源头分类,末端减量。按农户“两分法”即可烂垃圾和不可烂垃圾进行源头分类,通过给各户配置的垃圾分类桶(每户配备1套连体式分类垃圾桶)进行分类;各村通过240l分类垃圾桶进行收集清运。镇生活垃圾分类中心对可烂垃圾进行资源化处理,做到末端减量处置。
4.完善设施,加快建设。积极做好垃圾分类桶等设备扩大采购、分发和配备工作。镇原有垃圾中转站重新命名为“驿亭镇生活垃圾分类中心”,对原有场地进行扩建,具备垃圾分拣站、可回收物分拣站、有害垃圾中转站、其他垃圾压缩处理中转站、可烂垃圾处理站等五大功能,并因地制宜设置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深化车辆治理,全面启用外观、标示一直的清运车辆。引进预夕理、发酵、成肥系统全程一体化运作的机械化处理设备,真正做到可烂垃圾减量化。所有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参照区垃圾分类建设要求。
5.规范运行,长效管理。着眼常态化管理,确保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规范运行。
(1)加强检查考核。我镇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和农村环境卫生一道检查、捆绑考核,落实每月考核、每月排名、每月通报的工作机制,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各村也可按片对农户进行检查评比,并将检查评比结果在荣誉榜公布,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垃圾分类的良好开局。
(2)建立村级长效管理制度。一是建立村民自律制度。把垃圾源头分类和定时投放及其他村民卫生行为相关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内容,促进村民的自律行为。二是建立村级奖惩制度。各村要组织开展村民垃圾分类质量评比活动,实行垃圾分类与奖惩挂钩,定期检查并张贴荣辱榜,年终根据检查结果评选出一定数量的垃圾分类先进户,予以适当奖励。三是建立责任包干制度。通过发挥村干部、农村党员和村民代表带头作用,明确党员、干部分片责任区域,并与年终岗位责任制考核挂钩。
6.开展教育,广泛宣传。镇、村两级宣传部门及人员要充分利用广播、新闻媒体、微信、村级宣传公示栏等开展垃圾分类知识普及和公益宣传,报道一批典型人物、典型事迹,宣传垃圾分类各项政策措施及其成效,不断提高驿亭镇农户生活垃圾分类意识,促进文明习惯养成。垃圾分类从娃娃抓起,镇幼儿园、学校要大力开展垃圾分类知识进课堂、“大手拉小手”、演讲比赛、作文大赛等活动,引导学生从小树立垃圾分类意识,成为垃圾分类的参与者、宣传者、督导者,带动学生家庭把垃圾分好类。各村督导员要充分运用各村环境卫生志愿服务队和党员志愿服务队,对村域范围划分网格,平均2-3人一组分包一个网格,开展“垃圾分类进家门”活动,提高垃圾分类的质量。镇团委要发动广大团员青年开展垃圾分类志愿者活动,形成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镇成立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党委书记王银苗和镇长张伟担任,成员由胡刚、徐钱、钱益军、沈国桥、杨雅芬、建大、俞兴潮、潘新新、林东良、张辉、姚志华、王秋英和相关村的联村干部、主职干部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胡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谋划、统筹、协调、督查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各村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健全组织、制定措施、细化方案,形成上下联动推动的工作机制。
(二)落实政策保障。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系统工程(包括分类垃圾桶采购项目、清运车辆采购项目)所需资金按照区财政和镇财政7:3的比例承担;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日常运行管理费用及设施缺失,维修费用由各村承担,镇按照“以奖代补”方式进行保障(考核办法另行制定)。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垃圾分类投放设备采购自行负责,按按照“谁污染,谁负责”的原则,探索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收费和财政补助相结合的机制。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力度,切实提高村民的垃圾分类意识,改变原有的垃圾投放习惯;通过发放宣传册、张贴宣传画和橱窗宣传等方式,努力营造浓厚的农村垃圾分类工作氛围;各村要充分运用建立的垃圾分类队伍,并通过发动农村党员、干部和村民代表的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与和做好农村垃圾分类工作。
(四)强化考核激励。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乡镇年度重点工作,紧密结合“五星达标、3a争创”工作,建立完善的垃圾分类工作督查通报制度,定期开展督查和暗访检查,把“以奖代补”资金与考核结果相挂钩,年终考核分数根据上级部门对各村检查打分情况、镇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对各村检查打分情况、各村监督队伍打分情况、第三方暗访情况按照3:4:2:1的比例进行汇总,将农村垃圾分类工作的各项责任层层落到实处。
农村垃圾分类实施方案会议记录篇三
按县整治办(20xx)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改善农村卫生环境,提高广大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解决我镇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问题,促进农村社会经济持续协调发展。结合《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宗旨在改善农村环境卫生面貌,促进城镇化建设和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消除由于农村生活垃圾污染而导致疾病传播的隐患,营造卫生整洁、优美舒适的生活环境,倡导文明、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改变不良的卫生行为和习惯,增强农村居民的环保和卫生意识,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促进农村社会经济全面发展。
1、为确保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验收工作顺利进行,镇成立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验收领导小组。由主管卫生工作的镇纪委书记为组长,镇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以及各村(居)委会为成员单位,负责组织、协调、督导全镇农村生活垃圾的处理工作。
各村(居)委会要成立卫生专查小组,安排一名村委会领导具体负责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日常工作。各村(居)委会要搞好村卫生管理制度建设,建立相应的乡规民约,规范村民的卫生行为,改善村民的不良卫生陋习,杜绝在巷道、街道、河堤、河滩、池塘、沟渠倾倒或堆放垃圾或余泥等。
2、加强宣传发动工作。一是要充分利用大幅标语、横额和有线电视广播等方式进行宣传。每个自然村至少有1条大幅标语,每个村(居)委会至少有宣传栏,力求做到家喻户晓,引导广大农村居民树立讲卫生、不乱丢垃圾,遵守公共卫生的良好习惯。二是要求各中、小学要结合学生个人卫生保健常识,定期为学生开设卫生健康教育讲座,并通过黑板报、主题班会等方式深入开展卫生知识宣传和健康知识普及工作,使广大中、小学生从小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3、深入调查摸底。从20xx年年初开始,由镇整治办牵头、会同各职能部门和村(居)委会,用一个月的时间深入到各村(居)委会及各自然村,了解登记各自然村的垃圾收集处理情况,充分听取村民的意见,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初步确定各村(居)委会及自然村的垃圾收集点和垃圾收集处理办法。
从3月份起,以青富村为试点,开始集中处理农村生活垃圾。在取得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全面铺开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农村生活垃圾的收集和处理,实现农村大部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目标。
各村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所需的费用,包括垃圾场的建造,垃圾的收集和处理等。争取镇、村委会和个人“几个一点”的统筹方法来解决,并参照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做法,适当征收垃圾清扫费和垃圾处理费,日常组织统筹工作原则上由村(居)委会负责。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验收工作,纳入镇、村干部年终考核范围,通过由县级有关部门和镇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领导小组组织人员验收的将给予适当的奖励。
农村垃圾分类实施方案会议记录篇四
为切实推进街道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市垃圾分类工作管理领导小组有关部署和具体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我街道“三年行动”建设目标,坚持“政府主导、属地负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各具特色”的工作原则,促进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工作,切实提升农村宜居环境品质。
二、工作目标
三、工作任务
(一)山区村
4、减少分类设施投放:根据山区村实际,每个自然村设置一个示范点位,因地制宜,合理按需设置一般投放点位。
(二)平原村
3、灵活多样,科学处置。各村要切实利用已建的再生资源回收点,采取不同形式,通过有效途径,回收农户自主分拣的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可回收物由村落实处置,有害垃圾由街道环卫所每两月一次巡回各村集中回收。
四、实施步骤
为有序有效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工作目标任务,分为三个阶段开展: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底前)。以召开街道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会、组织各村主要领导和分管同志参观学习和村“一把手”专题座谈等形式,层层统一思想,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各村要根据具体目标任务和要求,建立以书记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建立村干部联片包干制度、党员联户制度、村(居)民自律制度,开展和“女主人垃圾分类我最棒”行动,把垃圾分类纳入村规民约内容,群众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在95%以上。
(二)具体实施阶段(10月底前)。根据街道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具体部署,召开好动员大会,发挥群团组织优势,大张旗鼓地开展垃圾分类全民培训行动,依托微信群、宣传窗、横幅等营造好宣传氛围;力争在6月底前做好所有示范投放点和一般投放点的基础设施投放,山区村还要建好阳光堆肥房;建立入户指导和桶边督导员队伍,注重农户源头分类,实施分类清运处置;培植好示范自然村,力争在7月底前每个行政村的示范自然村垃圾分类初见成效;8月中旬召开行政村垃圾分类现场推进会,10月底前各村整体面上扎实推进。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底前)。根据目标任务,采取实地察看和档案查阅、问卷调查等形式对村垃圾分类工作进行考核验收,总结经验找差距,确立目标补短板,挖掘亮点,培树典型。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已成立以办事处主任为组长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环卫所,具体负责谋划、统筹、协调、督查街道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各村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健全组织、制定措施、细化方案,全面构建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宣传引导。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宣传,通过发放各类宣传品、举办各类宣传活动,做到家喻户晓,人人参与,切实提高垃圾分类意识,改变原有垃圾投放习惯;各村要充分运用建立的垃圾分类指导员、督导员等志愿队伍,发挥干部包片、党员联户、村民代表带头、“女主人”示范等模范带头作用,扎实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三)强化考核激励。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街道年度重点工作,建立日常垃圾分类工作督查通报制度,定期开展督查检查,把检查结果与年终考核绩效相挂钩,切实把垃圾分类工作的各项责任层层落到实处。
农村垃圾分类实施方案会议记录篇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国管节能[2017]180号)、《关于转发国管节能[2017]180号文件的通知》(冀事管[2017]20号)精神,根据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石政办发[2017]58号)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_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提升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发挥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垃圾分类工作中的表率示范作用。
二、实施范围
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
三、主要目标
20__年底前,全部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率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20__年底前,全部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基本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和标准体系,形成成熟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组织领导机构。为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担任组长的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副组长分别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发改委、市城管委、市供销社、市环保局相关领导担任,成员由市直各相关部门处室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负责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总体筹划部署,研究、协调和解决生活垃圾分类中的问题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协调、督促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开展;掌握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为领导小组决策提供建议;组织开展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垃圾分类工作督促检查,督导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定期对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开展监督考评工作;定期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垃圾分类工作信息或进度表。
(二)制定垃圾分类工作相关制度。制定《石家庄市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实施方案》,并负责贯彻落实;制定《石家庄市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评分办法》、《石家庄市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技术操作规范》。
(三)加大技术支撑和资金保障。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要配备专人负责,加大垃圾分类工作的技术和资金投入,积极探索和总结垃圾分类工作中好经验和模式。鼓励购买第三方服务,保障垃圾前端分类、中转收运等所需经费,为垃圾分类工作有效开展提供坚实可靠的资金保障。
(四)严格监督考核。领导小组要加大对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业务指导力度和监督考核力度。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和通报,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自查自评、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五)宣传督导营造氛围。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本部门、单位网站、电子屏、微信群等平台,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项宣传活动,印发生活垃圾指导手册或生活垃圾知识宣传页,本部门、单位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人员要定期进行专项检查,实现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垃圾分类知晓率达到100%。
农村垃圾分类实施方案会议记录篇六
为进一步改善推进农村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改善人居环境,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不断健全,“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工作体系日益完善。到20xx年,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实现行政村保洁全覆盖,实现农村垃圾分类收集水平和无害化处理率较大幅度提高;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技术支撑体系、农村生活垃圾城乡统筹治理管理体系,推进农村生活垃圾统筹治理的资金保障体系。
(二)具体目标。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达到“六无”,即农村房前屋后无零星垃圾,农户庭院无流淌污水,村内、集镇无散放垃圾,河塘水面无漂浮垃圾,村间无裸土粪便,农田路边无塑料垃圾。
二、工作方法
(一)主体分类减量。
1.垃圾分类。农户生活垃圾分为四类:第一类是可填埋(建筑)垃圾,主要是建筑施工中产生的废土、废砖、废石、废陶瓷、水泥块、煤渣和泥沙等;第二类是可利用(有机)垃圾,如瓜皮果壳、残枝败叶、禾杆杂草以及菜叶(根)、剩菜剩饭、人畜粪便、动物尸体等垃圾;第三类是可回收利用垃圾,主要指可回收利用的塑胶、玻璃、纸质、金属等类别的无机垃圾;第四类是必须封存或者进行专业化处理的垃圾,如废旧电子产品、废电池、废农药瓶、废油漆、废日光灯管、废旧化学品和过期药品等。
2.减量处理。以“户分类、户收集、户处理”的方法处理第一类、第二类垃圾,达到减量化。
(二)公司回收利用。以“户分类、村收集、公司回收”的方法处理第三类垃圾,达到资源化。即农户设置塑胶类、玻璃类、金属类三筐对第三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自行出售或由村收购点(垃圾中转房)收购后,统一卖给废品收购公司回收处理。对需要封存处理的有害垃圾,由乡镇收集或者回收公司收购后,在环保部门的指导下进行妥善处理。
(三)村民自治管理。村委会(居委会)是村民(居民)自治主体,对全村(社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总负责,并将村(或社区)划分为“公共区域”和各农户“门前三包区域”(三包是指门前环境包整洁,无乱搭建、乱张贴、乱涂乱画、乱吊挂、乱堆放等;门前卫生包整洁,无裸露垃圾、污水、粪便,无污迹,无渣土,无蚊蝇孳生地;门前区域内的设施、设备和绿地包整洁等)。农户是“门前三包”区域的责任主体,保洁员是公共区域的责任主体。各村要制定“门前三包”、村规民约,并与农户签订“门前三包”合同。村委会(居委会)负责监管和组织开展村庄环境卫生保洁工作。
(四)实行政府补助。引入市场机制,实行“一事一议”财政补助政策,通过政府补贴方式,引导和组织群众通过投工投劳等形式参与环境保洁、垃圾转运、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
三、实施步骤
(一)全面启动阶段(20xx年2月至20xx年6月)。主要完成宣传发动、规划编制和试点示范三个方面的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目的、意义及相关知识,做到家喻户晓,使垃圾分类成为农户的自觉行动。完成乡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统筹治理规划,试点示范村建立“户分类、村落保洁、村收集、镇转运、集中处理”的垃圾处理体系和运行管理制度。
(二)整体推进阶段(20xx年7月至20xx年6月)。在总结试点示范村经验的基础上,重点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体系,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制度,达到全保洁、全收集、全处理。
(三)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7月至20xx年12月)。通过加强培训,每个村建立稳定的环境卫生保洁、垃圾处理管理队伍,达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设施齐全、体系健全、制度完善、运行正常”。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
(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布局环卫设施,乡镇、集镇应有统一的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式样和标识。有“分类箱(桶)”、垃圾清运车。组建垃圾清运公司或聘请有运输能力的清运大户,采取租赁、发包等市场化运作方式,确保垃圾分类收集、清运、处理。
(三)加大资金投入。村委会(居委会)应通过召开户主会,制定村规民约,确定农户交纳保洁费的标准和数量。
农村垃圾分类实施方案会议记录篇七
为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标,有序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根据省、市相关工作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大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切实提高农村环境卫生质量,加快我镇生态镇建设步伐。
(一)源头减少、资源化利用的原则。推广垃圾分类收集、分类处置,从源头上减少垃圾的产生,减低垃圾处理压力,实现垃圾资源再利用。
(二)政府主导、村民主体、社会参与原则。农村生活垃圾的分类减量应坚持政府整体规划指导, 农户自行分类为主, 农村保洁员分类收集为辅, 鼓励市场参与的原则。
(三)统一规划, 因地制宜原则。村社负责指导实施本区域内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的统一管理工作。结合人口 聚集程度、自然地理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生活垃圾成分、 性质与情况,因地制宜组织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的具体实施工作。
(四)突出重点、逐步推进的原则。选择一批环境综合
整治示范村和优秀村作为试点,积极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减量和处理利用,逐步探索和推广符合我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利用的工作模式。
按照“一年试点启动、两年成熟运作、三年全面推开”的目标和思路,逐步在全镇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促进全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不断提升村民参与垃圾分类和减少垃圾排放的责任感和积极性,完善农村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设施设备,从源头减少垃圾量的产生,提高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建立完善的农村垃圾分类收集及处理的长效管理机制,最终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的全面落实。
(一)到 2018年10月底,制定我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实施方案,明确今后三年工作任务和目标,并选取试点村进行垃圾分类减量工作。
(二)到 2018年11月底,建成有示范作用的农村垃圾分类试点行政村1个。
(三)到2019年底,完善试点村分类减量设施建设,
初步构建垃圾分类收集处理体系及管理机制。
(四)到 2020 年底,垃圾分类处理试点行政村不少于40%,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比例达40%。不断加大农村分类减量设施设备投入,分类收集体系进一步完善,相关产业配套网络及资源回收网络初步建成,节能环保技术得到进一步推广。
(五)到2020年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比例达50%。
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置,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健康成熟运作。
全镇农村范围内的农村生活垃圾(主要指农户),均实行分类减量投放收集处置管理。
(一)分类标准
1.可沤肥垃圾。指厨余垃圾(厨房产生的食物类垃圾)及瓜皮果壳、农作物秸秆、枯枝落叶、畜禽粪便等。
2.可回收垃圾。指纸类(含纸箱、纸盒等)、金属(铁、铜、铝及制品等)、塑料及其制品、橡胶及其制品、废弃家用电器等再生利用价值较高, 能进入废品回收渠道的垃圾。
3.不可回收垃圾。指废弃衣物旧鞋、卫生间垃圾、白色垃圾(一次性餐具、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泡沫板)等垃圾。
4.有害垃圾。指废电池、萤光灯管、灯泡、过期药品、农药瓶等对人体健康有害及对环境有危害的垃圾。
5.惰性垃圾。指不定量产生的废弃陶瓷品、建筑垃圾和泥沙砖块碎石土渣等无机惰性垃圾。
(二)分类设施
根据农村垃圾分类减量处理需求,完善分类垃圾收集处置过程中的设施配套建设。
1.农户垃圾分类设施。按每户村民配备一组(两桶)的标准设置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按“可沤肥、不可回收垃圾”标识,分别用于存放“可沤肥”和“不可回收垃圾”;“惰性垃圾”由农户自行操作直接用于铺路或在村庄附近的沟壑、废旧水塘等地方填埋;“可回收垃圾”由村民自行分类、存放、出售。农户配置的“两桶”及公共场所有毒有害垃圾收集桶,实行统一标准、统一标识、统一采购、统一发放。
2.公共场所垃圾分类处理设施。村小组垃圾收集点在原来的基础上进行改造,区分“可沤肥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投放,并有遮雨棚,收集点的容量应能满足服务区域垃圾投放需要;垃圾房中应配置有毒有害垃圾收集桶1个,有毒有害垃圾由村民直接投放到集中点的相应容器中。负责垃圾收集点收运的保洁员相应配备1台垃圾收集手推车,用于垃圾分类的收集和运输。
3.生态堆肥池配套。每个自然村建设一个生态堆肥池
(场),用于就地消纳处理“可沤肥垃圾”及部分垃圾灰土,
沤制成农家肥还田。生态处理池宜设置在离村民住宅300米以上的村头地边,并宜按三格设置,按满足20天以上的垃圾填充量要求确定每格的容量,依次填满沤肥,循环使用。鼓励将厨余垃圾(厨房产生的食物类垃圾)及瓜皮果壳与秸杆、稻草等农业废物混合进行静态堆肥处理,或与畜禽粪便、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及沼渣等混合堆肥,亦可混入畜禽粪便, 进入沼气池厌氧发酵。生态堆肥池要求布局合理,不污染水源,并具有挡雨功能。纳入城市垃圾分类的区域可以无需建设生态堆肥池。
(三)分类处理
按地域特点、产业结构、运输成本等特点,实行差异化收运处理模式。我镇交通运输道路平坦,生活垃圾应在就地实施分类减量的基础上,以集中处理为主,纳入镇生活垃圾分类和收运处理体系。
(四)分类收运
农村生活垃圾采用户分类,保洁员收集细分(消纳),
行政村收集运输、处理。
1.农户定点分类。村民按照垃圾分类标准将生活垃圾进行准确分类。
2.农户定点投放。农户按照垃圾分类处理的方法将垃圾定点投放到垃圾分类收集点。其中“可沤肥垃圾”可实行分散处理(喂养家禽家畜等)或统一收集投放到生态堆肥池或就地消化处理,对少量不能分散处理和堆肥还田的,自行投放至村收集点。
农村垃圾分类实施方案会议记录篇八
地点:河村小学教师办公室
参会人员:全体教职工
主持人:
记录人:
今天把大家召集起来,主要是召开垃圾分类的培训会,根据、市、区教育局的要求,居民生活垃圾必须进行垃圾分类处理。主要目的是使生产、生活垃圾能够合理利用,逐步实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建设美丽河村村”的目标。
垃圾分类主要分为三大类:
一、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废纸、塑料、玻璃、金属和布料五大类
二、可利用垃圾。包括剩菜剩饭、骨头、菜根菜叶、果皮等食品类废物,经生物技术就地处理堆肥,可生产有机肥料。
三、不可回收垃圾。受污染与无发在生的纸张(纸杯、照片、收据用纸、明信片、相册、卫生纸等)塑料袋、旧陶瓷品、妇女卫生用品、一次性餐具、烟头。
希望全体老师教育孩子主动配合保洁员做好保洁工作,确保垃圾分类处理的顺利进行。
农村垃圾分类实施方案会议记录篇九
时间:2015年4月30日上午9时。
地点:镇五层会议室。
主持人:罗荣华。
参加者:全体镇村干部.镇属各部门负责人。
罗镇长:我镇农村生活垃圾管理第二次检查,各村(居住)和镇各部门要做好迎接检查。
一.硬件设施:
1.做宣传开始工作,每家有垃圾箱,每家公司建设3个垃圾池,第一批规划31个池,5谷台村建设4个。圆觉寺村建设5个。纪念碑村建设了四个。界牌村建设了四个。刘家庙村建设3个。彭城坝村建设了四个。白安村建设了三个。徐垭村建设了两个。关梁村建设了两个。其中刘家庙.徐城坝.圆觉寺4个村建设1个大垃圾池由各村建设(垃圾池建设)。5月6日前必建,5月7日镇干部下村验收。
2.各公司(并购公司)实行1-2名保洁员,5月4日报杜兴保。每社的保洁人员需要照相并公示在村宣传栏(包括管辖路段)。
3.每个村庄建立再生资源回收点。
1.设立机构(书记任组长、村主任副组长)
2.与农民签订目标责任书,5月5日前签订。
3.村规民约(村上与村民集中点贴)
4.制作宣传栏。
5.清洁工公示,对清洁工管理形成制度。
.6.6.....
好宣传并形成记录(动员会、培训会:保洁员培训及农户培训)
场镇:建筑材料堆放规垃圾清运、清除小广告、市场整治(5月4日、14日、19日三次集中清理)。
村:可视范围内无白色垃圾,杂草、杂物收好,无陈年垃圾。
1、组织保障:村干部包社,社员(党员)代表包户交镇上
2、经费保障:通过一事一议,每人每月收取1元(5月5日将名册上报);村工作经费中拿一部分出来用于环境卫生治理;镇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3、人员保障
4、作风保障:驻村干部会后与村干部联系,对此项工作的开展做好规划。
农村垃圾分类实施方案会议记录篇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好xx岛”的重要嘱托,切实推进环境卫生精细化、制度化、规范化、持续深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xx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莆政按〔20xx〕6号)和《20xx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计划》(x分类办〔20xx〕1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重要指示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按照“源头分类减量、定点投放收集、定期集中转运、末端处理支撑”的思路,从根本上系统治理我市农村生活垃圾,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全覆盖,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扎实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工作,为建设美丽xx、创造美好生活奠定良好基础。
二、工作目标
着力引导人民群众培养垃圾分类的环保意识,养成垃圾分类举手之劳的生活习惯,改善我镇农村环境卫生面貌,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品质,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实现无垃圾堆放目标,积极探索农村垃圾分类处理机制,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进一步提高垃圾综合利用率,推动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
三、工作要求
(一)因地制宜,合理规划。各村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计划,因地制宜的确定生活垃圾分类类别,科学合理的布置垃圾分类换桶点,合理配备保洁员及分类管理员,整体推进垃圾分类和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处理工作。
(二)规范分类,科学处理。根据上级有关标准,农村生活垃圾一般分为四大类: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
1、厨余垃圾:农户厨房中产生的有机垃圾、村庄餐饮店、农户自办宴席等产生的食物垃圾,农村集市、超市产生的蔬菜瓜果、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有机垃圾,农村家庭废弃的过期食物、中药药渣等。
处理方式:农户方面:采取户级分类(前期必须有督导员进行引导)、村级收集、镇级转运、统一运往有机资源化利用站进行无害化处理。民宿、酒楼等餐饮企业方面:由经核准的餐厨垃圾保洁员用专门的收运车收集运输至xx岛垃圾资源化利用站,统一运往岛外处理。
2、可回收物:废纸类、废塑料类、废玻璃类、废金属物、废织物类、废弃家具、废弃电器电子类、其他可再利用的生活垃圾等。
处理方式:可由农户自主分拣售卖(前期必须有督导员进行引导);混杂在其他垃圾内零星可回收物由各村垃圾分类保洁员自行分拣售卖,也可以由村集中处理,与已登记且证照齐全的废品回收点签订定期收购销售合同,建立收购台账,及时回收处置。
3、有害垃圾:对人体健康、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生活废弃物,如废弃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废荧光灯管、农药瓶及其包装物、电子类危险废物等。
处理方式:由村收集、镇处理,暂时集中堆放到有害垃圾临时存放点,待存放一定数量后,统一送往有资质的作业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建立“定点定编专线管理”模式,对全岛公共区域的危废桶进行编号,标注定点位置,由专人专车收集管理。
4、其他垃圾:除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大件垃圾之外的其他生活废弃物,如餐巾纸、污损纸张、卫生间废纸(卫生巾、纸尿裤)、废弃小食品包装袋、烟蒂等。
处理方式:由户级分类(前期必须有督导员进行引导)、村级收集、镇级转运、统一压缩运往xx市圣元焚烧站进行焚烧处理。
(三)分类收集,密封清运。按“四分法”的统一标准,建立“户分、村收、镇集”的收运体系。采取给各户统一配置垃圾分类桶,农户先按“两分法”即干垃圾(其他垃圾)和湿垃圾(餐厨、厨余垃圾)进行源头分类,后由保洁员按“两分法”将干、湿垃圾收运至定点放置的垃圾分类桶内;美城公司负责对收运至定点放置的垃圾按照“四分法”进行二次分拣,并送至垃圾压缩站统一处理。公共区域垃圾分类由美城公司负责,采用“分段管理,定桶到人”的管理模式。各村保洁员在日常垃圾收运工作中要做到分类清运、密封清运,防止垃圾清运途中出现跑、冒、滴、漏造成二次污染。
(四)健全制度,长效管理。为确保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保持常态规范运行,建立统一管理的环卫一体化工作体系,实现资金有保障、保洁有队伍、投放有标准,清运有规范、处置有场所,探索推行xx岛垃圾分类监管系统智能化运作模式;建立责任包干制度,明确包片干部责任区域,对分类工作推进不力的村领导进行约谈,对其负责人进行效能问责,月考评、季度考评结果与年终绩效考评挂钩。
四、实施步骤
(一)前期筹备阶段(20xx年1月-3月)。各村根据实际情况,出台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计划,明确时间节点,明确责任人,配套制定宣传方案、督查方案、采购方案等。
(二)修正、巩固阶段(20xx年4月-9月)。通过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作出相应调整和优化。
1、强化主体责任,完善相关制度:完善工作方案、年度计划,明确责任人,强化垃圾分类宣传督导;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督查机制;按垃圾分类督导员、管理员、保洁员建立“三员”管理机制,分工明确,各司其职,采取业务年度考核,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内容;定期开展自查自检工作,积极主动发现问题并抓好整改,确保垃圾分类工作常态化。
2、加强宣传入户,丰富宣传形式:每一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入户宣传工作,每户发放一封告知信或指导手册,做好居民垃圾分类知识培训工作,争取广大群众积极支持、参与垃圾分类工作,做到垃圾分类全覆盖;结合志愿者活动、党员日活动、美丽家庭、三下乡活动,对垃圾分类督导员、党员志愿者、居民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培训工作,普及分类知识,强化分类意识。
3、完善设施建设,促进末端处理:排查分类投放情况,根据需求调整或增加各村分类投放点,落实定点置换桶的垃圾分类收运工作;根据收运量和收运需求,进一步配齐各村分类桶、运输车辆,分类收运车辆逐车建档,统一标识标牌、统一制式、颜色喷涂到位;完善已建成分类屋(亭),配齐工具间、洗手池、排污管、防蝇除臭等基本设施,完成管理员培训、上岗督导工作,实现定时投放;做好有害垃圾暂存点的妥善管理,建立台账,待市建设好处置项目后进行安全处置;继续完善回收体系,培植回收公司,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可回收网络,可回收物分拣后依托各品种资源化处理中心进行资源化处理。
(三)全面提高阶段(20xx年10月-12月)。对乡镇垃圾分类情况进行全面验收,根据区级年度计划及考评办法,对全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系统性评估,认真总结分析垃圾分类工作成效,梳理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全面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工作责任。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各村各负责人员要密切配合,按照职责分工做到位。各部门要主动作为,奋勇担当,以铁的纪律抓好工作落实,绝不允许推诿扯皮、被动应付,不得以罚代批。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相关责任人,要依法依纪严肃问责。
(二)落实资金保障。由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所需的设施建设、设备购置、宣传教育、人员配备、奖励物品等所需的经费,做好经费预算并报送牵头单位。
(三)建立长效机制。建立镇对村、村对户双重考核制度,即镇对村包片干部、保洁员实施有效管理,建立考核和奖惩制度,村包片干部、保洁员对农户进行垃圾分类检查评比,通过层层考核的方式,层层督促落实,由村负责保洁队伍的日常管理,镇负责保洁队伍考评,并进行不定时抽查,将考评结果纳入年终绩效考评。
农村垃圾分类实施方案会议记录篇十一
地点:会议室
参会人员:全体教师
主持人:**x
记录人:**x
陈校长说:今天把大家召集起来,主要是召开垃圾分类的培训会,根据省、市上级领导的要求,居民生活垃圾必须进行垃圾分类处理。主要目的是使生产、生活垃圾能够合理利用,逐步实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建设美丽校园”的目标。
垃圾分类主要分为三大类:
一、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废纸、塑料、玻璃、金属和布料五大类
二、可利用垃圾。包括剩菜剩饭、骨头、菜根菜叶、果皮等食品类废物,经生物技术就地处理堆肥,可生产有机肥料。
三、不可回收垃圾。受污染与无发在生的纸张(纸杯、照片、收据用纸、明信片、相册、卫生纸等)塑料袋、旧陶瓷品、妇女卫生用品、一次性餐具、烟头。
希望各位教师主动配合保洁员做好保洁工作,确保垃圾分类处理的顺利进行。
农村垃圾分类实施方案会议记录篇十二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等10部委《关于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指导意见》(建村〔2015〕170号),进一步推进我市美丽乡村和新农村建设,全面治理农村(含行政村和自然村,下同)生活垃圾,切实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市委四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以统筹城乡发展、造福农民群众为出发点,以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全面长效治理为目标,以切实改善和提高农村生态环境水平为导向,深化落实建村〔2015〕170号文件和全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完善工作措施,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全面治理,加快形成人居环境与乡风文明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建设整洁卫生、环境优美、和谐宜居的美丽乡村。
1.源头减量、集中处理。按照生活垃圾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的总体要求,探索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着力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逐步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集中处理目标。
2.政府引导、居民自治。积极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政策法规、专项规划、技术标准的制定工作,明确各级政府责任,加大财政投入,引导村、社及农村居民参与治理,形成农村生活垃圾齐抓共管、联合治理的良好局面。
3.因地制宜、分步推进。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五大功能区域建设,结合自然条件,先易后难,因地制宜,分步实施。
4.整体推进、局部优先。全面推进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整治的同时,结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优先在贫困村实施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
按照搭建一个工作班子、制定一个实施方案、建立一套运行机制、完善一套工作制度、健全一套保障机制的“五个一”要求,完善管理体制机制和政策法规、技术标准,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有齐全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充足的资金保障、有完善的监管制度。完成农村存量生活垃圾治理,确保全市9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得到集中处理。
――2016年1月底前,全面启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确保25%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涪陵区、潼南区全面完成贫困村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2016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存量垃圾清理,所有通村道路沿线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确保5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万州区、黔江区、南川区、丰都县、武隆县、忠县、秀山县全面完成贫困村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2017年年底前,所有农村居民集聚点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确保7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城口县、开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酉阳县、彭水县全面完成贫困村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2018年年底前,除少数偏远散居农户外,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全覆盖,9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全市1919个贫困村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成效得到巩固。
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
按照“户集、村收、乡镇转运、区域处理”模式,建立“五有”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系统,即:有稳定的村社保洁队伍、有专业的乡镇垃圾收运队伍、有达标的村级垃圾收集容器、有完善的垃圾转运设施设备、有规范的垃圾处理设施。引导农村居民进行居住院落、田间地头的清扫保洁和垃圾收集,并投放到指定收集地点;行政村建立、完善农村环境卫生相关村规民约,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收运队伍建设及运行管理,指导村民实行源头分类投放;乡镇配置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和转运设施设备,并将垃圾转运到相应转运站;区县(自治县)建设、运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并集中处理农村生活垃圾,同时负责完善农村废旧物资回收网络体系。
综合治理农村存量生活垃圾
按照全面清理、突出重点、因地制宜、标本兼治的原则,重点治理居民聚居点、风景名胜区周边及国道、省道、县道等主要道路沿线存量生活垃圾。治理时综合考虑存量垃圾多少、成分构成、污染状况、所处位置、风险等级等因素,采取就地简易封场、规范封场、搬迁处理以及垃圾综合利用等方式,消除农村存量生活垃圾带来的环境影响。
完善政策法规、规划和技术标准
推进《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订工作,推动出台《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结合“十三五”相关规划编制,研究编制重庆市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规划。针对重庆五大功能区域划分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研究出台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技术指南,逐步形成我市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体系。
广泛开展宣传教育
广泛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农村居民增强环保意识、文明意识和社会公德意识,开展“整洁庭院”等评比活动,提高村民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积极性。推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先进典型和经验,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筹备启动阶段(2015年12月至2016年1月)
2015年12月底前,理顺全市农村生活垃圾管理体制,明确管理机构和职责。2016年1月底前,各区县(自治县)完成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方案编制并报市市政委备案,完成宣传动员工作,同时启动存量生活垃圾治理工作。
全面实施阶段(2016年2月至2018年6月)
各区县(自治县)基本建成本行政区域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包括收运队伍建设、收运设施建设、资金配套保障、责任体系建立等,全面启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全面完成存量垃圾清理。
完善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政策法规规章,完成相关规划、治理技术指南等编制工作。加大人财物投入力度,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逐年完成治理目标任务。
总结评估阶段(2018年7―12月)
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进行总结评估,总结工作经验,完善相应机制,提出下一阶段工作目标和计划,形成农村生活垃圾长效管理机制。
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协调组,不定期研究解决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推进中的有关问题。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是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把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工作机制,明确牵头部门,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有序开展。
明确部门职责
市市政委负责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监督考核及其他日常工作。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设备建设项目规划、国家有关资金的争取和安排,并会同市市政委统筹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安排。
市财政局负责统筹全市涉及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资金投入安排,落实财政专项补贴,督促各区县(自治县)落实财政性资金配套;会同市市政委及其他相关部门对区县(自治县)资金投入、资金使用效率进行监督管理。
市环保局负责结合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积极支持配合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有关工作。
市规划局负责指导、落实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规划选址工作。
市国土房管局负责指导、落实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用地。
市城乡建委负责指导农村生活垃圾项目建设,在农村建设、改造等项目中落实、完善垃圾收运设施,在小城镇建设资金中列出专项资金用于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项目配套。
市农委负责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新农村建设中涉及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的实施和资金补助。
市商委负责农村可利用物资回收管理和回收网络建立完善工作。
市卫生计生委(市爱卫办)负责实施城乡清洁工程,推进卫生镇(村)建设,并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成效作为卫生区县(镇街、村社)评审的决定性指标。
市移民局负责争取国家有关政策及项目资金,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设施配置和运行经费纳入三峡移民后续资金补助范围。
市政府新闻办负责会同市市政委加强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宣传引导。
市政府督查室会同市市政委开展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督查督办。
加强经费保障
农村垃圾分类实施方案会议记录篇十三
12月29日上午,我市中心城区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培训工作会议在市广信大厦多功能大厦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彭进红主持,市城管局二级调研员周荣辉出席并讲话,市环卫处主任范建良、信州区城管局相关负责人等出席会议。高级讲师周妙英就垃圾分类工作进行了精彩授课,市直单位、信州区区直单位共计180余人参加培训。
培训会上,高级讲师周妙英就什么是垃圾分类、为什么要垃圾分类、垃圾分类的意义、如何做好垃圾分类等几个方面,为大家进行了精彩的授课。
周妙英在培训中说,垃圾分类不仅能提升环境卫生,减少水、土地、空气污染,还能使垃圾变废为宝。生活垃圾中有30%~40%是可以回收利用的,比如垃圾堆肥,可生产有机肥料;垃圾焚烧,可发电、供热或制冷;砖瓦、灰土垃圾,可以加工成建材等。做好垃圾分类工作,要宣传造势、理念先行、氛围助力,并在食堂、学校、医院等场所,因地制宜的开展实践活动,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垃圾分类工作氛围。
培训会上,就如何推进中心城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周荣辉强调:
四是要全员参与,狠抓垃圾分类长效宣传制度。要构建全面有效的干部职工参与体系,培养和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意识氛围。要强化培训教育,指导广大干部职工明确生活垃圾分类的目的,养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行为习惯。要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宣传阵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要强化志愿服务,充分发挥党员干部职工和志愿者的示范带头作用,引导身边人逐步掌握正确的垃圾分类常识和树立垃圾分类意识,带动更多的人参与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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