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民政低保心得体会篇一
低保是我国民政部门为解决城市、乡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问题而实施的一项社会救助政策。作为一名民政工作人员,我有幸参与了多年的低保工作,深刻地体会到了低保政策对于困难群众的重要性。在这个过程中,我不仅学到了专业知识,还收获了丰富的工作经验,下面我将就我的体会与大家分享。
首先,民政低保的实施是国家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低保的核心目标是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确保他们能够有饭吃、有衣穿、有住处。低保制度与社会救助制度的其他组成部分相辅相成,构建了一个广泛覆盖的社会保障体系。通过低保制度,我国能够为困境中的人们提供即时的帮助,减轻他们的经济压力,缓解社会矛盾。
其次,民政低保工作的关键在于对困难群众的精准识别。低保政策面向的对象庞杂,其中包括失业人员、残疾人、孤儿、空巢老人等各种特殊群体。我国民政部门与其他相关部门共同行动,通过多项政策和手段,对困难群众进行全面、精确的识别,并确保每个符合条件的群体都能够得到低保的帮助。这对于提高低保工作的效率和公平性具有重要意义。
此外,民政低保工作的核心是积极主动的服务态度。作为民政工作者,我们要深入了解困难群众的具体情况,与他们建立良好的关系,并提供全方位的帮助。我们要鼓励他们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提高自身获得低保的概率;对于特殊困难群体,我们要制定个性化的救助方案,帮助他们走出困境。通过做好服务工作,我们能够深化与困难群众的联系,增加工作的满意度和成效。
最后,民政低保工作还需要强化监督与评估。低保工作涉及到大量的资金和资源投入,一些失职现象难以避免。为了保障低保工作的公平公正,我们需要加强监督机制的建设,确保低保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此外,还应建立健全的评估体系,及时了解低保政策的实施效果,不断完善低保制度,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综上所述,民政低保工作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困难群众起到了积极的帮助和社会救助的作用。低保工作的基本特点是精准识别、积极服务和监督评估,这些特点可以为我们提供宝贵的经验和启示,使我们更好地开展低保工作,改善困难群众的生活质量。相信通过我们的不懈努力,低保政策将能够发挥更大的作用,为创建和谐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民政低保心得体会篇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近年来,我国政府在城市低保方面的财政投入越来越大,低保标准和低保对象的救助水平都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这对于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从最近的检查以及国家审计署对部分地区低保工作审计反馈的情况看,还存在低保对象认定不够准确问题,个别地方还相当突出。为进一步规范城市低保管理工作,落实好“全国社会救助规范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城市低保对象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低保对象认定制度
低保对象认定是城市低保工作的核心环节。只有准确认定低保对象,才能确保这项民生实事真正落到实处,才能确保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真正得到保障,也才能确保“应保尽保”的制度目标顺利实现。针对近期一些地方暴露出的低保对象认定不准问题,各地要严肃查处,并举一反三,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切实加强制度建设,从根本上杜绝低保对象认定工作中的各种漏洞。
各地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新要求,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形势的新变化,及时修订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实施办法或实施细则,制定并实施城市低保操作规程,从资格条件、申请审批、收入核定、分类施保、动态管理、退出机制等各方面作出规定,努力做到制度完善、规定明确、有章可依、便于操作。
二、进一步规范低保对象认定条件
享受低保待遇的证明。家庭生活确有困难,且已丧失劳动能力的成年重度残疾人,应在单独立户后申请低保。
(二)规范家庭财产的类别和条件。家庭财产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所拥有的有价证券、存款、房产、车辆等资产。各地应将家庭财产作为认定城市低保对象的重要依据。对于拥有大额存款、有价证券、多套房产、机动车、经营性资产等财产的家庭,各地应根据财产类型规定不同的条件,并依据这些条件来认定低保对象。
(三)规范家庭收入的类别和计算方法。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规定期限内的全部可支配收入,包括扣除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及个人按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障性支出后的工资性收入、经营性净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等。家庭人均月收入是否低于当地低保标准,是能否享受低保待遇的基本条件。
(四)规范家庭收入的减免类型和金额。根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规定,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不计入家庭收入。其他可以减免的类型如独生子女费、孤残儿童基本生活费等,应由当地人民政府作出明确规定。各地在认定城市低保对象时,要按照户籍条件、家庭财产条件、家庭收入条件,认真操作,严格把关。对破产改制企业下岗职工、城镇集体企业未参保退休人员以及失地农民等家庭申请低保的,应及时受理申请,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城市低保救助范围;不符合低保救助条件,但生活确有困难的,应通过临时救助等方式保障其基本生活。
三、进一步改进低保对象认定方法
(一)由街道、乡镇低保经办机构直接受理低保申请。受街道或乡镇低保经办机构委托受理低保申请的社区居民委员会,要将申请人提交的所有材料以及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结果全部上交到街道或者乡镇低保经办机构,不得自行作出不予受理或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决定。
(二)入户调查应存录原始资料。入户调查和邻里走访应由两人以上同行,并详细、真实记录低保申请人家庭生活情况,以备街道和区(县)级民政部门审核、审批时查验。
人员充分表达意见,并当场公布评议结果。评议结果无论同意与否,都应上报街道、乡镇低保经办机构。
(四)张榜公示应限定范围和时间。一般情况下,公示的范围应限于低保申请人所居住的社区居委会,不提倡在互联网站上公示;公示的内容应仅限于拟批准享受低保的户主姓名、家庭人口数及享受金额,应注意保护其家庭特别是儿童的隐私;对于老年人家庭、残疾人家庭等家庭收入无变化或变化不大的,不宜实行常年公示。
(五)县级民政部门应建立随机抽查制度。要对低保家庭实行分类管理,对于家庭收入无变化或者变化不大的家庭,可每年复核一次;对于家庭收入处于经常变动状态的,至少每半年复核一次。县级民政部门要加强随机抽查力度,每年抽查数量应分别不少于新申请低保家庭总数和已有低保家庭总数的20%。
(六)加快推进居民家庭收入核对机制建设。要按照《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民发〔2008〕156号)的有关要求,认真分析居民家庭收入核对涉及的部门和机构,精心研究各类居民家庭收入信息共享的办法和措施,根据居民家庭收入的不同类型,尽快与税务、房地产、社会保险、公积金、车辆、工商、金融等部门协商收入核对的具体程序和办法,建立分层次、多类别、高效率、运转灵活的居民家庭收入核对运行机制。
四、做好低保对象认定排查工作
从现在起到今年年底,各地要组织开展一次针对城市低保对象认定工作的排查。一是查制度规定。确保与低保对象认定有关的各项制度健全、翔实,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政策和当地实际情况。二是查制度落实。通过排查,准确掌握低保对象的基本信息,进一步摸清他们的实际生活状况,对符合低保条件的要实现“应保尽保”,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要“应退尽退”。三是查问题纠正。对有关部门反映的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群众举报、信访等个案,要认真核查,及时纠正。排查的具体形式由当地民政部门决定,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民政部。
民政部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三日
陕西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保障农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规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农村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政府对农村贫困人口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进行差额救助的新型社会救济制度。
第四条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坚持以下原则:
(一)以人为本,保障农村居民基本生活;
(二)保障水平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相适应;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四)实行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制,实行属地管理;
(五)实行动态管理;
(六)政府救助与劳动自救和社会帮扶相结合。
第五条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对象范围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是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主要是因病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的农村居民。
第六条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能够维持农村居民全年基本生活所必需的吃饭、穿衣、用水、用电等费用确定,并随着当地生活必需品价格变化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适时进行调整。
第七条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确定和调整,由县或设区市人民政府研究制定,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后公布执行。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原则上不应低于省政府确定的指导标准。根据我省目前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暂定2007—2008年全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不低于693元/年•人。年人均纯收入达不到693元的补到693元,经济条件较好的市、县可适当高于此标准。
第八条 农村居民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全年的货币收入和实物收
入的总和。具体包括:
(一)从事农业、林业、养殖业及副业生产的收入;
(二)外出务工、自谋职业等获得的劳务、经营、管理等收入;
(三)工资性收入(包括奖金、补贴、福利等);
(四)出租家庭财产获得的收入;
(五)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抚养费;
(六)依法继承的遗产或接受的赠与;
(七)县级政府规定应计入的收入。
第九条 下列项目不计入家庭收入:
(一)对国家、社会和人民做出特殊贡献,由政府给予的奖励金及荣誉津贴;
(二)优抚对象享受的抚恤金、优待金;
(三)奖学金、助学金、勤工俭学收入及由政府和社会给予困难学生的救助金;
(五)独生子女费、农村计划生育政策奖励扶助金;
(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的医疗费;
(七)农村贫困家庭成员医疗救助费;
(八)政府、社会或个人给予的临时性生活救济金。
第十条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申请、审核和审批按照下列程序执行:
(一)由户主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村民委员会受乡(镇)人民政府委托,也可受理申请。受乡(镇)人民政府委托,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村民委员会对申请人开展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组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后提出初步意见,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应在接到申请后的20个工作日之内将核查意见及相关材料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在20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审批工作,对符合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发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二)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以及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接受群众监督。公示的内容重点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申请情况和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民主评议意见,审核、审批意见,实际补助水平等情况。
对公示没有异议的,要按程序及时落实申请人的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对公示有异议的,要进行调查核实,认真处理。
(三)最低生活保障金原则上按照申请人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与保障标准的差额发放,也可以在核查申请人家庭收入的基础上,按照其家庭的困难程度和类别,分档发放。
(四)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对保障对象要实行动态管理,每半年对保障对象家庭收入情况进行一次核查,并根据其家庭经济状况的变化,及时按程序办理停发、减发或增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手续。保障对象和补助水平变动情况都要及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7日。
第十一条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按季度社会化发放。有条件的地方可按月发放。
第十二条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实行中、省、市、县财政共同负担,中、省资金重点补助财政困难地区。资金主要来源:
(一)市、县财政分别按上年可用财力的1%和1%安排预算;
(二)中央财政补助;
(三)省级财政补助;
(四)社会捐助款。
第十三条 市、县每年要将农村低保工作经费列入预算。
第十四条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纳入社会救济专项资金支出科目,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
第十五条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所需资金由各级民政部门根据当年保障标准、人数等因素测定,并于每年10月底前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下一年度资金预算计划,经财政部门审核后列入下一年度财政预算,按期拨付。
第十六条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应当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各级财政、审计、监察、民政部门应依法加强对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第十七条 从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申报审查和发放程序。对工作中弄虚作假,优亲厚友,将不符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人员纳入保障范围,或不按规定公布申报和发放情况的,要视情节严肃处理。
第十八条 本办法下发后,各设区市或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
体办法或实施细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05年7月1日施行的《陕西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民政低保心得体会篇三
近年来,我国的民生保障工作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和支持,尤其是民政低保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为社会的弱势群体提供了有效的帮助和保障。作为一名工作多年的社工,我深切地感受到民政低保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在与低保对象的接触交流中,我不仅让他们深刻地感受到社会的关怀和温暖,同时也收获了一些重要的心得与体会。
首先,民政低保工作要注重人性关怀。社会弱势群体往往面临着物质上的贫困以及心理上的困惑,我们作为工作人员,必须注重与他们的交流与沟通,不仅要提供物质上的帮助,更要关心他们的精神需求。有时候一个简单的问候、一次耐心倾听,就能给他们带去无尽的温暖和鼓励。低保对象不仅需要金钱上的援助,更需要我们的关怀与关爱。只有真正关注他们的内心世界,才能找到最适合他们的帮助方式,真正改善他们的生活状况。
其次,民政低保工作要精准施策。低保对象众多,但是每个人的情况和需求却不尽相同。我们不能一刀切地对待低保对象,而是要因地制宜,因人而异。在实施民政低保的过程中,我们要与他们进行深入的交流和了解,了解他们的家庭情况、生活需求以及心理状态等,只有充分了解他们的具体情况,才能制定出最适合他们的帮扶计划。只有精确施策,才能确保低保政策的有效性和长久的可持续性。
再次,民政低保工作要注重自救与自强。民政低保制度的目的是帮助社会弱势群体渡过难关,让他们重新建立起自己的生活。我们在开展低保工作时,不能只囿于给予物质援助,更要鼓励他们自救与自强。一方面,我们要引导他们树立信心和勇气,相信自己的能力,积极寻找工作机会和发展方向;另一方面,我们还要提供合适的培训和技能提升机会,让他们具备更多的就业竞争力。只有通过自己的努力,才能真正走出困境,实现自我价值,融入社会。
最后,民政低保工作需要各界的共同参与。民政低保是一项涉及广泛的工作,需要政府、社会组织及广大市民的齐心协力。政府要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和政策倾斜;社会组织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发挥专业优势,为低保对象提供更多的帮助和支持;广大市民要关注弱势群体的需求,通过捐助、志愿服务等形式,为他们提供援助。只有各界的共同参与,才能建立起一个全面而完善的民政低保体系,为社会的弱势群体提供更多的关怀和帮助。
在与低保对象的接触中,我深感民政低保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每一次见证一个弱势群体重新走向自强的步伐,都让我充满了自豪感和成就感。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一如既往地秉持人文关怀、精准施策、自救自强以及各界共同参与的原则,为民政低保事业的发展和社会弱势群体的福祉不懈努力,让更多的人受益。
民政低保心得体会篇四
2011年城乡低保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区民政
局和xx街道的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基本要求,xx社区本
立的工作目标,严格按照诚信阳光低保示范达标要求,认真
领会文件精神,让真正有困难的居民感受到党的温暖,让他
们的基本生活有所保障,现就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具体目标完成情况
1、3月份安置退务兵3户3人,2、4月份安政策对低
保户进行调标,3、5月份开展万民救助活动,救助102户救
助金额14400,元,4、8月份对低收入家庭进行复核,5、9
月份开展教育救助8户8人,6、9月10月办理廉租房、经
济适用房,7、11月份对低保户和低收入家庭发放暖气费、一次性补助。
8、12月份完成全国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的录入工作,截至目前我社区纳入低保对象145户、248人、月支出保障金57924元。
社区基本实现了动态管理下应保尽保,低保金发放率达
100%。全年新增低保17户20人‚其中义务兵4户4人‛。
共对2户2人一类人员、73户403人二类人员、67户139
人三类人员进行了诚信阳光低保民主评议审核。全年停发低
保对象12户14人共计金额3422元,让党的惠民政策落实到困难家庭中。
二、具体做法
我社区为了把政府的有限资金真正发放给最困难、最需要帮助的居民身上。我们经常入户走访调查,每季度对低保家庭进行审核给予调整,做到应保、尽保(如:马晋家里经济收入增加了,经调查落实,我们按政策及时停止了他们享受低保资格。)
我社区对低保人员加强管理,定期组织低保人员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组织低保人员参加社区的各种公益活动。如; ‘环境创新年’活动中,组织低保人员清理垃圾45吨,铲处小广告300多条,同时社区把低保人员分为6个小组,每天轮流值班。在为孤寡老人和残疾人服务的活动中,大家都积极主动踊跃参加,受到了居民的好评。
我社区在为三无老人、低保户、特困户提供服务的同时,还注重为他们解决在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每逢传统节日到来之际,为社区困难家庭送去米面油,使他们充分的感受到党的温暖和政府的关怀,同时社区还通过黑板报进行大力宣传,让低保人员树立自强自立为国分忧的思想,同时组织他们参加各种招聘会,并给他们提供信息,尽可能的为他们提供创造就业的机会。
社区严格执行《城关区开展诚信阳光低保活动实施方
案》、《开展城乡低保规范年活动方案》等低保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对低保的申请、审核、审批程序进行严格规范。社区工作人员的入户调查率100%。对《甘肃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低保金额领取花名册》和《工商银行牡丹卡对账簿》低保对象领取的金额准确核对,保障人数和家庭实际人数均相符,对《甘肃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填写规范。另外,社区建立健全了民主评议小组花名册(人员库),并长期坚持低保民主评议和‚三榜公示‛制度,低保档案实行一户一档,对群众来访热情接待,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查处。
禄家巷社区
2011年12月20日
民政低保心得体会篇五
一、引言(200字)
低保制度是我国的一项重要民政工作,旨在保障经济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需求。而亲身参与低保工作的身份,让我深刻体会到了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这一过程中,我不仅了解到了民政低保的具体流程和实施方法,也对如何更好地开展低保工作有了一些心得体会,尤其是关注细节、平等关怀、政策灵活等方面。以下,我将就这些方面进行进一步的探讨。
二、关注细节(200字)
在实施低保工作中,我认识到关注细节是至关重要的。比如,在审核低保申请时,我们不能仅仅看表面,还要深入了解申请人的实际情况。有时候,一些表面上看来生活条件较好的家庭,实际上存在着潜在的经济困难。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通过与申请人多次交流,更好地了解他们的实际生活状况,做到心中有数,让低保政策真正惠及有需要的人。
三、平等关怀(200字)
低保制度注重的是保障经济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需求,因此,在实施低保工作时,我们必须保持一个公正的态度,并对每个申请人一视同仁。不论申请人是谁、来自哪个族群或地区,他们都有平等享受低保政策的权利。我们要摒弃任何人为地、主观地对待申请人的偏见,真正做到公正、客观、公开地处理低保事务,以确保低保政策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
四、政策灵活(200字)
在具体的低保工作中,我们发现不同地区、不同家庭的实际情况千差万别。因此,低保政策的灵活性十分重要。我们不能仅仅依赖于固定的标准和办法,而是应该结合实际情况,灵活调整和执行政策。比如,在审核低保申请时,如果遇到特殊情况,申请人可能不符合标准,但实际上却面临着严重的经济困难,这时我们可以适当灵活地执行政策,扩大适用范围,为这些有需要的人提供帮助。
五、结语(200字)
通过参与民政低保工作,我认识到低保制度对于保障经济困难群体的生活水平和基本人权有着重要的影响。同时,也深刻体会到它的复杂性和挑战性。为了更好地开展低保工作,我们要关注细节,全面了解申请人的实际情况;要平等关怀,摒弃偏见,确保低保政策的公正性;同时,也要灵活执行政策,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度调整。只有这样,低保工作才能更加有效地服务于经济困难群体,实现社会的公平与可持续发展。最后,我相信,通过不断的实践和总结,我们将能够在民政低保工作中取得更好的成绩。
民政低保心得体会篇六
2018年度,我街道低保复查工作在区民政局指导下,以人为本、求真务实,认真完成各项工作目标,在辖区范围内针对不同属性的居民严格按照《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要求,做到能进能出、应保尽保、不漏保、不虚报,充分的把党和国家的关怀送到困难居民家中。现将低保复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规范开展低保工作
1、街道成立了以分管副主任朱晓利为组长,公共服务科科长为副组长、街道负责低保工作相关人员,各社区书记为成员的街道低保复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查和审核各社区低保对象低保资料,并根据国家相关制度及条例制定了社区低保工作管理制度。
2、低保对象的产生、申请手续办理及筛选审查,由街道低保领导小组对低保对象、享受低保金额进行审核,并进行张榜公示。
3、经金牛区民政局低保工作人员审批后,进行第二次张榜公示。
4、及时掌握低保对象的再就业及隐性收入情况,严格按照要求办理保障金的申请工作。
5、通过各种形式(如:讲座、发放宣传单、社区宣传栏、召开评议会等)积极宣传党和政府的低保政策。
6、社区与低保对象签订了《低保诚信承诺书》,所有低保户均自愿加入社区志愿者队伍,强化了低保对象参与社区公益事业的意识。社区工作人员多次组织志愿者进入社区进行环境保护、保洁保绿等公益性活动,受到了广大居民的一致好评。
二、认真开展低保自查工作
2018年5月以来,社区低保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低保审核领导小组要求,认真对本社区的低保复查工作进行了摸底自查工作。并对本社区低保对象家庭基本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调查摸底,对已经再就业和隐性就业,家庭收入超过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的家庭进行了重点摸排工作。本着“应保尽保,应退则退”的原则,对因享受被征地居民养老保障、家庭收入增加、死亡、学生毕业就业等情况而不符合“低保”条件的27户家庭34人低保对象进行了停发和退保,经复查后,目前低保对象299户,343人。
三、严格发放低保资金
对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弱势群体,在办理申请、审查、审核、审批的过程中,严格按照要求进行两榜公示后,无重大反映,由低保户在低保发放签字单上签署姓名后,确认发放到位。规范低保资金发放程序,做到了公开、公正、公平,增加了低保发放工作的透明度。截至2018年10月底,我街道今年总计发放低保资金万元,保证了低保对象的家庭生活有了基本保障。
四、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1、对低保对象家庭经济状况审核的难度较大。低保的主旨是“应保尽保”,即确保所有最需要帮助的群体都能得到帮助。但在申请低保待遇的人群中,有小部分人错误地认为这是国家的无条件救助,不要白不要,想尽一切办法争取低保,通过隐报、瞒报等欺骗手段掩盖自己的实际家庭收入,骗取低保资格。由于每个家庭情况不一样,核算家庭实际收入,包括了失业救济金、退体金、下岗后领取的基本生活费、打零工的收入、亲友的资助、财产性收入等短期内所有较为稳定的收入。由于困难群体对自身利益的关注,我们对每份收入的计算必须让户主心服口服,需要对低保家庭收入进行全面的摸底。虽然现在我街道已经采取与部分相关部门信息比对、深入低保人员收入单位实际调查、采取对低保家庭入户调查及邻里走访的方式对低保申请家庭的财产和收入状况进行调查,但是对家庭存款和未参加养老保险人员的真实收入情况,只能依靠个人诚信申报、入户和公示。要准确掌握申请者的家庭情况进行摸底,其中包括家庭每个成员的健康状况、工作经历、经济来源、社会关系等,需要进行全面实际走访取证,这项工作面广、量大、难度较大。
2、尚无低保工作专项经费保障。按照民政部全国低保基层规范化建设要求:均需对每名低保对象匹配10-15元工作经费,用于低保调查、印制档案资料、低保政策宣传等。但区政府未对低保工作匹配专项工作经费。社区低保兼职工作人员在从事低保工作的同时,还承担了其它救助、优抚、慈善、社区建设、院落整治等大量繁杂工作,造成了社区低保工作人员流动性大的现象,以致部分新上岗工作人员对低保工作不熟悉,对辖区困难群众情况掌握不全面,困难群众档案交接不顺畅,影响了低保工作的开展,也极易造成困难群众误解。尤其是现在低保申请的受理主体是街道办事处,随着低保金的逐年增长,新申请低保的群众不断增多,造成街道低保工作人员在收集资料、入户调查、邻里走访、信息比对等方面的工作难度逐渐增大。
3、定期随访及资格再确认实际操作难度较大。由于家庭收入的不固定性,街道与社区工作人员必须定期跟踪随访低保家庭,随时了解最新情况,只凭要求低保人员每月自己申报,其真实性、准确性难以真正得到落实。实际工作中,许多低保户不能充分理解国家政策,有的低保对象经济条件好转后,不是主动申请退出低保待遇,而是千方百计隐瞒增加的收入份额,希望长期享受低保待遇。也有的认为低保是一种终生的福利待遇,在收入超过低保保障标准,被取消低保资格后心生不满,认为损害了自己应得的利益,采取威胁等对基层工作人员实行人身攻击的方式,阻碍低保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尤其是正在享受低保的“两劳”(_、劳教)释放人员共78人。其中两劳中有重病的17人,有重度残疾5人,一般残疾6人。0-55岁以内两劳人员共有42人(其中50岁的女性2人,有劳动能力无重大疾病的20人,有子女在读书的3人)。有劳动能力的0-55岁的两劳:17人。要取消这些人的低保资格,难度很大。原因是:一是无任何“在劳动能力段的有劳动能力而无重大疾病的两劳释放人员不能享受低保”的政策文件规定;二是两劳人员找工作难,用工单位“一看”或“一听”是两劳人员,就以各种理由称“不能胜任此工作”进行回绝;三是已享受低保的在劳动能力阶段有劳动能力而无重大疾病的两劳人员提交不了劳动部门出具的“完全丧失或未达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报告或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重大疾病诊断报告资料,绝大多数是以“没人要”、“没单位用”、“我想工作,但干不了”、“我要吃饭,我要生存”、“谁取消我低保谁就给我找工作,谁就给我饭吃”等理由和借口,声称“要取消我低保,那就破罐破摔,以烂就烂,要么继续偷、抢、杀人等危害社会,要么就在街道、社区跳楼自杀、杀人,威胁和恐吓街道和社区低保工作人员及相关领导”。这些人即使社区劳保站、街道劳保所或社会组织为其介绍和推荐了工作单位或公益性的岗位,他们既不拒绝到用工单位报到或上岗,也不中途辞职,就是以“这里痛、那里不舒服,我有这种病、他有那种病,我这项工作做不了、那项工作不会做”等各种理由,致使用工单位出具“该同志不能胜任其工作”的用工回执。他们这些人都能提交多份用工单位不能用工的用工回执。他们中还有的人有隐性用工单位和收入,拒绝告知和提交用工单位信息和收入证明,其目的就是骗取低保金,享受国家相关优惠政策。针对这些情况,无法向新申请低保的群众和刚释放回来的两劳人员进行解释和宣传,他们都有个比较,“为啥他们有手有脚、年轻力壮能够享受低保,我就不行?”对新申请低保的审核和宣传工作带来很大的难度。
针对低保工作存在的以上问题,我街道希望区民政局能予以解决并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和政策解释。
民政低保心得体会篇七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叫x,系省市县镇村人,家中现在只有自己一人生活,居住在19年自己建造的房中,住房面积约多平方,现在没有任何经济收入,家庭生活困难,特申请低保。
我的家庭情况是:我本人19年x月x日出生,没有工作,长期在家务农,由于现年龄偏大疾病缠身已丧失劳动能力,近些年经常在县乡医院就诊治疗,诊断有高血压心脏病脑血栓颈椎病(已压迫神经),丈夫于20年冬因突发心脏病去世,自此家里的经济收入便没有了着落,膝下有三个女儿都已结婚,嫁与外村,生活并不富裕,相对日子窘困,只能维持自己的正常家庭支出。
为了不在让女儿们生活每况愈下,让自己的疾病有所缓解,只能请求政府给予帮助,给予我最低生活保障。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
20年x月x日
民政低保心得体会篇八
20xx年我社区在街道办的领导下,领会上级文件精神,让真正有困难的居民感受到党的温暖,让他们的基本生活有所保障,现就具体的情况总结如下:
就低保工作而言,认真落实党的政策,努力学习文件,我社区现有低保476户,其中残疾人141人,有残疾证121人,共计低保人数786人。同时,协助办事处对社区低保户做到动态管理,目前,我社区无一例因低保引发的上访事件发生。
我社区对低保人员加强管理,组织低保人员参加社区的各种公益活动。如:环境卫生月活动中,组织低保人员清理社区内的垃圾,铲除小广告。在为孤寡老人和残疾人服务的活动中,大家都积极主动踊跃参加,受到了居民的好评。
我社区在为低保户,特困户提供服务的同时,注重为他们解决在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冬季来临,传统节日也将到来,社区组织辖区单位慰问活动,为社区困难家庭送去米面油,使他们充分的感受到党的温暖和政府的关怀,同时社区还通过电子显示屏进行大力宣传,让低保人员树立自强自立为国分忧的思想,同时组织他们参加各种招聘会,并给他们提供尽可能的创造就业的机会。
民政低保心得体会篇九
尊敬的领导:
你好!
我名xxx,家住碾盘村四组,家中现有人口两名,我离婚后随儿子居住,家庭经济困难。鉴于以上情况儿子不得不辍学打工。但由于儿子年幼,外出打工收入很低。加上我又失去劳动能力,一家两人仅靠儿子打工的500多元维持生计,生活极其艰难。房屋还是十几年前自建的,面积不到50平方米。我的家庭情况是:
我本人因患病毒性心肌炎,于四年前在三峡急救中心安装心脏起搏器,且双眼视力较差,现已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儿子,20xx年出生,现在外地作临时工。
由于我丧失劳动能力,儿子年幼收入又低,昂贵的医药费让我没敢再跨进医院的大门。而今生活举步维艰,特恳请政府给我们解决实际困难,给予我们最低生活保障。
申请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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