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用水节约管理规定心得体会篇一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节约用水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水资源,促进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内节约用水的管理工作。
在城市规划区内使用公共供水和自建设施供水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城市实行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
第四条
国家鼓励城市节约用水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城市节约用水科学技术水平。
在城市节约用水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
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第五条
____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城市节约用水工作,业务上受____水行政主管部门指导。
____其他有关部门按照
____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本行业的节约用水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同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工作。
第六条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在制定城市供水发展规划的同时,制定节约用水发展规划,并根据节约用水发展规划制定节约用水计划。
各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本行业的节约用水发展规划和节约用水计划。
第七条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低于___%(不包括热电厂用水)的城市,新建供水工程时,未经上一级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不得新增工业用水量。
第八条
单位自建供水设施取用地下水,必须经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后,依照国家规定申请取水许可。
第九条
城市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项目,应当配套建设节约用水设施。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参加节约用水设施的竣工验收。
第十条
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行业综合用水定额和单项用水定额。
第十一条
城市用水计划由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水资源统筹规划和水长期供求计划制定,并下达执行。
超计划用水必须缴纳超计划用水加价水费。超计划用水加价水费,应当从税后留利或者预算包干经费中支出,不得纳入成本或者从当年预算中支出。
超计划用水加价水费的具体征收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十二条
生活用水按户计量收费。新建住宅应当安装分户计量水表;现有住户未装分户计量水表的,应当限期安装。
第十三条
各用水单位应当在用水设备上安装计量水表,进行用水单耗考核,降低单位产品用水量;应当采取循环用水、一水多用等措施,在保证用水质量标准的前提下,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
第十四条
水资源紧缺城市,应当在保证用水质量标准的前提下,采取措施提高城市污水利用率。
沿海城市应当积极开发利用海水资源。
有咸水资源的城市,应当合理开发利用咸水资源。
第十五条
城市供水企业、自建供水设施的单位应当加强供水设施的维修管理,减少水的漏损量。
第十六条
各级统计部门、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做好城市节约用水统计工作。
第十七条
城市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项目未按规定配套建设节约用水设施或者节约用水设施经验收不合格的,由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其用水量,并责令其限期完善节约用水设施,可以并处罚款。
第十八条
超计划用水加价水费必须按规定的期限缴纳。逾期不缴纳的,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除限期缴纳外,并按日加收超计划用水加价水费___‰的滞纳金。
第十九条
拒不安装生活用水分户计量水表的,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安装;逾期仍不安装的,由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其用水量,可以并处罚款。
第二十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次日起___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通知次日起___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一条
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办法。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由____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自___年___月___日起施行。
用水节约管理规定心得体会篇二
水是人类生存的必需品,但是全球水资源日益减少,因此水资源的节约利用变得异常必要。 我们需要每个人都通过自我节约行为来参与水资源的管理和保护。就此,我在学校中学习到了有关用水的节约管理规定,并且感到受益匪浅。
第二段:认识到用水的重要性
在学校的一则校园用水的事故中,学校曾经免费供水,但是师生浪费了用水,使得学校的水费直线攀升。这件事情也告诉我,同时也提醒我们,任何一滴浪费的水都是对我们身边环境的污染和浪费。在了解生产用水成本后,我开始更好地理解节约用水的重要性,并且对节约用水的重要意义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第三段:切实可行的用水节约管理方法
为了更好地实施用水节约管理,学校制定了一系列的用水节约管理规定,如定期检查学生住宿区、教学区等用水情况,并采取决策来提高水的使用效率。我也积极做出了一些行为,如淋浴时间缩短、家里的漏水现象及时处理、洗手过程省水等。这些似乎微小的行为,但在长期的节约使用中,其意义和影响可越来越大。
第四段:有意识地传播五千年文化的智慧
中国拥有悠久的历史千年,我们的先民们留下了许多关于用水的智慧。比如“小手动大手,缝缫须叠用”,“不减一滴,不浪一丝,”等等。我们应该从中国千年文化中吸取智慧,号召全民实行学习、传承进一步加强对用水的重视程度。一旦大家从心底理解、认识,认真地落实在生活中,也必定会为我们健康人类的未来积蓄以下无穷的友爱、温馨、美好的基石。
第五段:结语
在浓烈的生态环境正苦苦呼吁下 ,节约用水必将成为一个永恒的话题。生命在于水,节约水同样伴随着节约能源,节约绿色拥有的使命在完成。 我们同样可以找到更好的方法和途径,去寻求一个更为环保更为节约的美好生活。通过节约水这一简单有效的行动,可以建立绿色家园,倡导环保的生活方式,共建和谐的自然伦理。我们都应该在平时细节中发现,掌握每一个节约用水的法则,从自身做起,用小小的行为去呼唤每个人的责任和行动,一起行动起来,换来的是目送着环保的绿色天堂!
用水节约管理规定心得体会篇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佛山市市区城市供水和用水管理,发展供水事业,保障城市用水,维护城市供水、用水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城市供水条例》和《广东省城市供水管理规定》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市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从事本市区城市供水和使用城市供水,必须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城市供水是指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以下简称供水企业)以城市公共供水工程向居民和单位提供生活、生产和其他各项用水的行为。
本规定所称城市用水是指因生活、生产和其他活动直接使用城市供水的行为。
第三条
城市供水应以发展供水和计划用水、节约用水为原则。
第四条
城市供水应首先满足居民生活用水,并保障城市发展的用水需求。
第五条
佛山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是城市建设局,是本市区城市供水、用水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城市供水、用水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六条
各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的管理,鼓励采用节约用水的先进技术,降低水的消耗量,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健全节约用水的管理制度。
第二章 城市供水水源
第七条
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编制城市供水规划。城市供水规划应纳入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城市供水规划报市政府批准后,由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未经市政府批准不得变更。
第八条
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城市供水规划对城市供水水源进行统一规划,统一开发和统一管理。
第九条
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禁止一切污染水源活动。城市供水水源的水质应达到国家规定的水质标准。
第十条
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部门应对城市供水水源的水质进行监测。
第三章 城市供水工程
第十二条
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城市供水规划,编制城市公共供水工程建设计划(以下简称建设计划)。
第十三条
城市新建、扩建、改建各类工程项目需要增加用水的,其工程项目总概算应当包括公共供水工程建设投资,其中需要增加城市公共设施供水量的,由供水企业统一组织建设。
第十四条
城市公共供水工程由政府或供水企业组织投资建设。用户供水设施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投资建设。最低服务水压不能满足正常用水的,开发建设单位应负责投资建设相应的水压加压设施。
第十五条
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项目,应按规定建设配套节约用水设施,节约用水设施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十六条
城市公共供水工程统一由供水企业建设并负责投入使用后的管理工作。用户投资新建、改建户内供水设施的设计,须经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
城市供水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必须按照有关的设计,施工技术标准、规范进行。工程竣工后,必须经供水企业验收合格,方可正式供水。
第十七条
供水工程所用的管材、管道附件及其他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
第十八条
凡用水户投资或合资的城市公共供水工程及附属设施,一经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应移交给供水企业统一管理,产权自移交之日起一并转移,用户不得私自移动或拆除。
第十九条
凡由供水企业安装作计算用水量的水表称为注册总表(以下简称总表)。用户为内部核算和分摊水费,在总表后安装的水表称为内部分表(以下简称分表)。公共供水工程与用户供水设施的具体划分是以建筑物墙体或墙体连线为界,界外的属公共供水工程,界内属用户供水设施。没有围墙的,以总水表组为界,总水表组前段属公共供水工程,总水表组及其后段属用户供水设施。
用户水表组之前的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由供水企业负责进行维修、管理和更新改造。
用户水表组之后的城市供水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由其用户负责维修、管理。
第二十条
用户供水设施连接城市公共供水工程,不得污染城市供水水质。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将低质水、自吸水、二次供水设施的管道以及一切可能造成污染自来水水质的设施与供水企业的直接供水管网连通。
第二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供水管道上直接装泵抽水。对水质、水压有特殊要求并自行采取措施加压的用户,必须设置中间水池间接加压。
第二十二条
除供水企业因更新改造必须改装、拆除或迁移城市公共供水工程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改装、拆除或迁移城市公共供水工程。
涉及城市公共供水工程的工程建设,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于开工前向供水企业查明地下供水管网情况。施工影响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安全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该保护措施应经供水企业同意。
第二十四条
城市公共供水工程的地面或地下的安全保护范围内,不得挖坑取土、修筑建筑物或构筑物、堆放物品或从事其他危害供水设施安全的活动。
第四章 供水企业及用户
第二十五条
供水企业是指依法从事城市供水生产经营,承担城市供水的法人。非供水企业,不得从事城市供水业务。
第二十六条
设立供水企业,应经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市政府批准后,方可申领供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二十七条
供水企业实行资质审查制度。
供水企业资质审查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供水企业应在每年第一季度向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公众报告本供水服务目标和服务措施及上一服务目标的实施结果。供水服务目标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供水服务水压;
(二)供水水质;
(三)抢修及时率;
(四)抄表、收费服务;
(五)其他服务指标。
第二十九条
供水企业应建立、健全水质检测制度,保证其出厂水、管网水的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饮用水卫生标准。
卫生防疫部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城市供水水质进行监测。
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城市供水水质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三十一条
供水企业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供水管网水压测压点,保证供水管网压力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水压。
第三十二条
供水企业应定期抄录用户水表读数,计算用户的实际用水量。水表读数未达到水表底度的,按水表底度计算实际用水量。水表底度标准由市物价部门制定。
第三十三条
供水企业应保证不间断供水,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停供水,并报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一)工程施工;
(二)设备维修;
(三)其他确需停水的情形。
第三十四条
供水企业暂停供水的,应将停水的原因、停水的时间及恢复供水的时间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或其他方式在停水前二十四小时通知用户。因发生自然灾害或紧急事故不能提前通知的,应在抢修的同时报告主管部门,并通知用户,供水企业应采取临时供水措施。
第三十五条
城市用水,按用水性质分为:
(一)居民生活用水;
(二)工业企业、机关团体用水;
(三)商业用水;
(四)基建用水;
(五)园林绿化、环卫用水;
(六)其它用水; 第三十六条
使用城市供水应向供水企业提出申请,用水申请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名称、地址;
(二)用水性质;
(三)生产规模;
(四)月用水量;
(五)耗水状况;
(六)节水措施;
(七)供水企业认为与用水有关的相应资料。
用户资料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供水企业,及时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十七条
供水企业应根据核定的用水性质与用户签订《城市供用水合同》。已具备供水条件的用户,供水企业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开始提供城市供水。用水性质一经核定,供水企业与用户不得擅自变更用水性质。《城市供用水合同》的标准格式由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三十八条
用户改户名或停用水,需及时到供水企业办理手续。停用水6个月以内者,可作截(停)水留表处理,在此时间内恢复用水者,要办理恢复用水手续。超过6个月后恢复用水者,需重新办理申报手续。
第三十九条
用户总表一律经佛山市水表检定站检定,由供水企业负责安装。
总表的管理权属供水企业,用户有责任保管完好,不得随意拆迁。总表如人为损坏或遗失由用户负责,水表自然损坏由供水企业拆换。供水企业按技术监督部门有关规定定期检查和拆换水表,用户不得拒绝,用户的户内管或表前掣在拆换水表时发现锈蚀霉烂失效,影响水表拆换,用户应出资及时维修。
第四十条
用户新装分表,在安装前须经市水表检定站检定合格才能安装。对擅装未经检定合格水表的安装工程,供水企业可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及申报用水手续。
第四十一条
用户认为总表不准确可向供水企业申请验表,按水表口径大小计收检验费。检验结果误差在正负5%以内为合格,不合格者退回检验费,按水表快慢比例计算追收或退还水费,但只以验表当月为限。
第四十二条
供水企业、用水户、产权单位或物业管理部门必须加强对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设施的管理,确保安全供水,对二次供水设施需要时进行更换,更换的费用由用户承担。用户应负责二次供水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并配合做好水池的清洗消毒工作。
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的专门机构的操作人员和使用的材料必须符合卫生防疫要求。
二次供水的储水池清洗结果由省水质监测网佛山监测站负责监测验收。
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卫生防疫部门应对公共蓄水池的清洗和消毒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十三条
消防用水不得用于非消防用途。
第四十四条
禁止盗用或转供城市供水。
第五章 水 费
第四十五条
城市供水应按供水成本加税费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确定水费标准,居民生活用水按保本微利的原则定价,消防、环卫和绿化用水按成本价收费,其他用水合理计价。
第四十六条
调整水价应经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由市物价主管部门核定调价方案,并报市政府批准。
调价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后,应向社会公众公布。
第四十七条
供水企业经营城市供水应按市政府公布的水价标准收取水费,并按用户的实际用水量计收水费。用户应按实际用水性质和实际用水量交纳水费。供水企业不得向用户收取除水费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但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八条
供水企业收取水费,应发给用户《水费交纳通知书》。《水费交纳通知书》应标明以下内容:
(一)抄录水表日期及水表读数;
(二)本期实际用水量;
(三)本期应交水费总额;
(四)交纳水费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第四十九条
用户应按《水费交纳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交纳水费,逾期未交纳的,供水企业可按日加收应交水费百分之一的滞纳金。逾期60日仍未交纳的,经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供水企业可停止供水;采取停止供水的,供水企业应提前10日通知用户。
被停止供水的用户按规定交纳了足额水费和滞纳金的,供水企业应即时恢复供水。
第五十条
抄表时,如水表发生故障、停坏或被关栏、阻隔等原因,无法抄到水表和正确计量时,则按上月用量收费,如新户无上月行度水量参照时,则预收当月水费,待换新表后,按新用水量推算计收,多退少补。
第五十一条
用户对交纳水费有异议的,应自接到《水费交纳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向供水企业提出异议,供水企业应自接到异议之日起7日内进行核实并书面答复用户,逾期未作答复的,视为异议成立。用户对供水企业的答复仍有异议的,可自接到答复之日起7日内向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确认,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自接到确认申请之日起七日内予以确认并书面告知供水企业及用户。
异议期间,供水企业不得因用户提出异议而停止对该用户供水。
第五十二条
供水企业不按规定收取水费的,用户可以拒绝交纳,并向其主管部门进行投诉。供水企业不得因此停止供水。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三条
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造成城市供水工程损坏的,赔偿供水企业由此造成的损失,并由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处以罚款。
由供水企业自行维修的,维修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承担。任何单位和个人损坏城市供水工程的,应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的,由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立即改正,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款,非法从事城市供水业务的,没收其非法所得,转让城市供水的处以非法所得10倍的罚款;造成供水企业或用户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供水企业的出厂水、管网水的水质不合格的,应立即改正;造成用户损失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处以罚款。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供水企业造成供水管网水压低于最低服务水压的,由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规定第四十四条规定,盗用城市供水的,由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补交水费,并处以应交水费10倍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条
供水企业或用户违反本规定,擅自变更用水性质的,由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立即改正,赔偿有关损失。
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对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自接到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市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复议,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七章 附 则
第六十三条
市政府及其各部门制定的城市供水、用水的有关规定或供水企业自行制定的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六十四条
本规定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
用水节约管理规定心得体会篇四
支队统一安排、精心准备、周密部署,芙蓉区消防大队开展了为期近一个星期的作风纪律教育学习。通过学习,我队全体官兵思想统一,认识深刻,对作风纪律方面的理解有了更进一步的深化。
近段时期来,我市消防部队相继出现了一些问题与事故苗头,给我中队管理提了一个醒,敲了一记警钟。为了防患于未然,开展此次教育整顿是必要的、及时的。在这一个星期的教育、学习、整顿里,支队督察小组以及大队领导,参谋与我们同吃同住同学习,共同讨论,剖析自身的问题,得出了一些教训,形成了一些共识,也提出了一些建议,在此,我们分而总之,以期为下一步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一、当前队中存在的问题
(一)中队没有把部队管理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其表现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日常工作中没有把精力放在抓管理上来,喜欢搞一些有形的、看得见摸得着、政绩明显的工作。二是对上级的管理文件、批示只是照抄照转,讲在嘴上,写在纸上,贴在墙上,不能很好地抓落实,纪律作风较松散,一日生活制度不落实等问题还比较突出。三是工作作风不扎实深入,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只当裁判员,不当运动员,只知道指手画脚,扎不下身子去抓整改。或者喜欢搞一些形式的东西,看起来热热闹闹,实际上中看不中用,不解决实际问题。四是不能面对现实,正视问题。工作中发生了问题躲躲闪闪,不去认真接受教训,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缺乏管理力度和决心。
(二)缺乏有针对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不是很清楚如何做好新时期的部队思想政治工作,不能有效地解决干部战士在实际中遇到的思想问题,也有的个别干部战士不能抵御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的侵蚀,对荣辱、美丑、是非等观念认识不清。
(三)兵员成分的复杂性也给我们的管理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近几年来,兵员的文化水平有所提高,知识面宽,接受能力强,思想比较活跃。但是,有相当的战士只是把应征入伍作为学习技术找出路的跳板。特别是逐年增多的家门口兵,亲属兵和各方面托关系、打电话、写条子要求照顾的关系兵已在一些单位占相当的比例,士官中要求照顾的就达80%以上。为了照顾这些人,使一些制度得不到落实,也使一些没有关系的战士产生了工作再好也没多大出路的想法,干好孬无所谓,失去上进心。
二、改进的措施
为了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好的贯彻执法为民思想,加强作风纪律教育,在支队督察小组以及大队领导的指导下,我中队经过广泛热烈的讨论,鼓励大家出点子、想办法,制定出了一系列改进措施:
(一)强化条令条例的权威意识,努力提高条令条例、规章制度在管理工作中的权威性。确立“条令条例是一切行为的最高准则”,克服按个人意志办事的弊病,对违反条令条例制度的现象,必须严肃处理,保证部队组织的整体性,行动的一致性和纪律的严肃性。
(二)抓好军事业务训练,以训促管,切实把训练工作摆到中心位置抓紧抓好,达到以训练促管理的目的,做到训练管理双丰收。
(三)及时抓往常性思想工作,真正和战士打成一片。一是大、中队都要建立战士思想定期分析会制度,及时掌握战士的动态。特别是每逢重大节日、老兵复员、考学、提干、评比先进、立功受奖、改选志愿兵及司机等环节时更得要提早搞好调查研究,做到心中有数;开展经常性的谈心活动,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特别是在战士关心的考学、学技术、转志愿兵、入党、入团等敏感问题上要坚持做到名额、条件、程序、结果四公开;对待战士要一视同仁不应有亲疏之分,真正做到以情带兵,以行带兵,以理带兵,以廉带兵;四是广泛开展好“四个知道一个跟上”,“四个报告一个依靠”活动(四个知道,就是上级对下级,干部对战士要随时知道在哪里、在干什么、在想什么、需要什么;一个跟上,就是知道了后管理工作和思想工作跟上去;四个报告,就是下级对上级,战士对干部要主动报告在哪里、在干什么、在想什么、需要什么;一个依靠,就是有了问题和困难依靠组织解决)。使人人、时时、事事处于管理之中。
总之,通过对我中队的问题查摆,找出了不足,发现了距离,这要求我们按照拟定好的整改方案一步一步抓落实,让我们的部队正规化建设走上发展的快车道,为湘湖中队的下一步发展打下坚实的作风基础。
用水节约管理规定心得体会篇五
自《规则》《规定》)实施以来,我通过收看纪检专家权威解读,助推学深悟透,力求精准把握,从而熟练掌握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等要义。通过向纪检监察老兵请教,紧密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开展情况及自身学习工作经历,全面深入对《规则》《规定》的理解。通过“线上+线下”的形式,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线上”查阅相关微信公众号推送的解读文章,对重要内容进行深入研究和探讨,领会其中深意。“线下”熟读《规则》《规定》读本,原原本本、逐条逐句学习原文,做到字斟句酌、反复推敲,切实把《规则》《规定》中的程序要求、工作衔接条款等内容学深悟透、深刻领会。
结合学习、工作,简单与大家谈一下自己的一些学习心得体会。
《规则》《规定》是党中央给纪检监察机关履责用权定下的硬制度、立下的铁规矩,旨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把纪检监察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置于严密的监督下,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规则》《规定》是强化内部监控,让执纪执法权力受到严格监督。体现了中国共产党规范权利制度、严防灯下黑的决心,也向全民表明监督者必须接受监督。党员干部既要主动接受党内监督,也要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让他们的作风、监督执纪、监督执法在阳光下运行,让纪检监察工作公开透明。
《规则》《规定》是推进纪检监察机关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表现,对工作各环节作出明确规定,让党员干部的工作有了依据,工作程序更加规范、内容更加标准、执纪执法更加合规,真正做到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下一步,我将继续把学习《规则》《规定》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同对照党章党规查找问题差距结合起来,同联系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检视整改问题结合起来,认真学习研究、融入工作,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坚决在监督执纪和监督执法过程中,严格执行《规则》《规定》,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零容忍”,坚决防止“被围猎”和“灯下黑”,做到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用水节约管理规定心得体会篇六
作为一名辅导员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辅导员必须是一个实干家,辅导员的工作是最基础有富有弹性的工作也是虚实结合的工作,要取得成绩必须注重工作的投入,把学生的思想同实际问题相结合,围绕学业成才做工作。要以培养复合型人才为目的,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对学生开展有针对性、实效性的各种工作。
随着我国高校的进一步扩招,学生的数量越来越多而教师数量变化相对较小的实际情况,怎样加强学生在教育、服务、管理中的作用就慢慢的提上了日程。因此组建一支高效、务实、具有团结协作、创新精神的班委、团支部势在必行,这是开展各项工作的基础和保障。学生干部是老师和学生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是学生工作最基层的依靠力量,在学生中起着示范和领导作用,加强对学生干部的培养和教育,提高他们的政治理论素质和觉悟。在工作上压担子,在方法上多指导。一个良好的班集体要形成正确的舆论和良好的班风,去影响、制约每个学生的心理,规范每个学生的行为。正确的舆论是一种巨大的教育力量,对班级每个成员都有约束、感染、熏陶、激励的作用。在日常班会中,我们也经常引导学生对一些身边的现象进行议论、评价,形成“好人好事有人夸,不良现象有人抓”的风气。
随着科学技术的飞跃发展,社会经济和文化的迅速发展,成长中的学生面临着日益增长的社会心理压力。在学习、生活和社会适应等方面会遇到种种困难和挫折。作为辅导员如何帮助他们更好地渡过大学生活呢?心理教育是首要的,也是重要的。要找同学谈心,帮助他们扭转观点,将自己正确定位,从思想上热爱自己的学校,热爱自己的专业。找出自己的突破口,塑造一个新的自己。
随着高校的贫困助学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加之各企业以及有经济实力的个人对高校贫困生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这就要求辅导员要对班里的贫困生更细致的了解,在了解的前提下,对贫困学生进行分类,只有这样才能更公平的选出相应的贫困学生。所以建立贫困生档案是真正完善贫困助学体系的前提和基础。
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考察,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基础,是保证新党员质量的重要环节,学生党员在班级中能够发挥积极带头作用。因此,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是社会的需要同时也是班级建设的需要。首先,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使他们端正入党动机。其次,分配给入党积极分子一定的任务,在活动与实践中对积极分子进行培养考察,使他们得到锻炼提高。
首先,建立畅通、快速的信息报告机制。对同学的学习、思想、生活情况建立动态的监控体系。经常组织学生学习校规校纪,注意加强对学生安全防范教育和法制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做好“四防”工作及防范工作。 其次,加强对学生宿舍的管理工作,建立信息反馈系统,对于深入的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思想动态、生活状态、以及对突发事件的处理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信息反馈系统由宿舍长、卫生生活班长及班长组成。每周至少3次深入学生宿舍,检查卫生及安全,并与学生进行交流,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困难,帮助他们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生活作风。
记工作日记不但有利于总结工作,而且可以回顾历史,回忆自己曾走过的每一步。记工作日记还有利于指导来年的工作,特别是对刚参加工作的辅导员更显得尤为必要。学生工作周而复始,参照以前工作日记,可以对下步工作心中有数,早些动手,早做准备。记工作日记还可以积累经验,总结教训,不断提高自己的能力素质和业务水平。
用水节约管理规定心得体会篇七
根据上级部门对学籍管理的相关政策,我校结合实际,把学籍管理设为学校最基本的常规管理之一,在对学生学籍建立、管理方面确实做到了认真、细致的工作。
学校对各年级电子学籍及纸质学籍分级管理,做到层次清晰,查找方便。
对于转学、休学、退学的学生,必须凭户口迁移证和转学证明,转入学生必须由本人或学生家长申请,班主任审查同意,学校领导批准、教导处办理转学接收证明。凡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休学,退学的学生必须由本人申请,班主任审查同意,学校领导批准,才能办理休学、退学手续。对办理了休学、退学手续的学生,班主任必须在学籍簿上注明休学、退学的时间、原因。教导处已建立专册登记簿。
学籍资料填写、报送及存档,是学籍静态管理的主要方面。根据档案资料的完整性、连续性、准确性、真实性的原则,我校对学生档案进行了规范化管理。
一是购置了统一规定的档案盒,案卷目录祥细,为档案标准化管理奠定了基础。
二是遵循档案管理的原则,对档案资料及时收集,对各种表册及时建立、及时填写、整理、分类。及时装订成卷,编写归档。
三是有效的利用计算机、打印机统计报表,使档案规范化。
用水节约管理规定心得体会篇八
在普法教育和依法治教的实践中,我深刻地认识到,法制在办学中有着四项重要的功能:首先是教育功能,法律能增强人们的是非观念,规范人们的行为,具有强大的教育、导向功能;其次是管理功能,这也是法制的核心功能,《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与之相应的地方法规,对办学行为作出了规范,严格执行这些法律法规,定能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三是奖励功能,立功受奖,是一项法制原则,这对于引导师生出色地完成自己的任务,对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起着巨大的激励作用;四是处罚功能,违法必纠,这也是一项法律原则,它能规范和约束组织和个人的行为,使学校各项工作沿着健康、正确的轨道发展。事实上,充分发挥以上这四种功能,就能够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顺利开展,就能推动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就能提高青少年一代的法律素质。
一是依法规范行为、规范工作。
要依法规范行为和工作,前提是要知法、懂法,这就要解决好三个问题:一是提高师生对法律法规的认知水平;二是增强师生法制意识,做到依法办事;三是运用法律法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解决好这三个问题,首要的任务是学法。因此,我们对开展法制教育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以学习《宪法》为核心,学习专业法为重点,带动相关法的学习,把学法与法制实践结合起来,做到知行统一,并且切实抓好法制宣传阵地,逐步形成学校的法制文化。在师生具有了法制认知基础后,还需要把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结合起来。学校的法制实践可以分几条线,其中最基本的一条线就是“规范”:一是规范行为,二是规范工作。
二是依法理顺体制,完善机制,加强管理。
在依法治校的实践过程中,我们总结出这样一个结论:要搞好一所学校,必须搞好学校的体制、机制和法制。体制是一种组织制度,有效的管理制度由合理的组织结构和有效的管理系统所构成,由依法制定的学校章程来确认;机制是组织行为系统的运行模式,学校良好的运行机制应该体现以人为本、群体凝聚、系统均衡等原则,这就必须由依法制定的学校规章制度来保证;学校内部的法制,是学校法人代表、领导集体、教工代表大会,根据学校的发展目标和管理需要,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可以说,体制、机制和法制是构建学校管理模式的基本要素。
三是依法促进人的发展。
教育的主要任务是育人。以人的发展为本,已经成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要取向。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人的发展,是依法治教的主要任务。法律对“人”规定了应享有的权利,学校的责任就是维护他们的权利,依法促进人的发展。在实践中,我们学校非常重视人(包括干部、教职工、学生)的发展这个问题。一是抓规划,促发展,对干部、教师的自身发展进行导向;二是抓培养,促发展,不断提高教工队伍的素质;三是抓教改,促发展,积极开展以素质教育为中心的教学改革创新实践活动;四是抓特色,促发展,各学校、各部门都要有自主发展的意识,每一名师生也要有自我发展的意识,从学校到个人都应从自己的现实条件出发,形成自己的特色、特点、特长,促进个性的发展。
四是依法推进学校的自主发展。
以学校的发展为本,必须成为管理思想的理念。依法治教的实践使我们认识到,尽管学校与学校之间存在差异,但每一所学校都必须从自己的实际出发,抓准起点,一个阶段,一个阶段地向高标准、高质量的方向发展,从而依法推进学校的自主发展。我们在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思想指导下,正在健康蓬勃的发展!
用水节约管理规定心得体会篇九
管理提升心得体会根据分局的部署,去年、今年两年在分局内全面开展管理提升活动。通过学习上级的有关文件,并进行深入思考,我对开展管理提升活动有了更深刻地理解,谈点心得体会。
加强企业管理,是建设新型水电企业的必然要求。加强企业管理,是效益增长的重要保证。加强企业管理,是提升行业队伍素质,实现水电人全面发展的关键举措。
根据葛局长提出的“制度落实”和“责任明确”等观点,呈贡项目对管理提升做出以下方面工作:
1、完善各项制度,用制度来管理,靠制度来落实。依照分局管理制度,编制成册项目管理制度。各项工作依据管理制度为准,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2、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
我结合自身工作岗位的具体情况,按照管理提升活动的具体要求,不断提高理论和业务水平,扎扎实实做好本职工作。
1、加强学习,提高工作能力
(1)学习分局发展观的路线方针及政策,依照分局发展观去学习有关知识,用来为项目发展做出贡献。
(2)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学习专业技术知识,并结合到实践中去。通过学习安全管理和物资设备管理的相关知识,查漏补缺,更新知识结构,不断提高自己的知识水平。
2、立足岗位,做好几项工作
(1)积极开展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的研究
为了深入加强安全管理,加强安全管理对项目发展的至关作用,今后要结合安全管理办法,加强对安全管理体系的研究,确保分局、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落地。
(2)积极对分局管理管理制度的修订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3)努力做好项目安全隐患排查、隐患治理等工作,为实现项目部全年无事故而做出努力。
以上是我对管理提升的一点思考和体会。再好的制度只有落实了才是好的制度,因此,我们要在管理提中特别注重提高执行力,真正地学习,真正地梳理,真正地整改,这样才能收获真正的管理精髓,实现真正的管理提升。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从眼前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
用水节约管理规定心得体会篇十
在年底工作忙、任务重的情况下,军区专门抽出时间开展这次“学习法律法规、纯正部队风气”的教育整顿,我认为很有必要。开展这次教育整顿是贯彻落实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内在要求,是加强党委机关作风建设的现实需要,是完成好调整改革、老兵复员、新兵补退、士官的选改这些关系到大家切身利益工作顺利开展的根本保证。下面,我把这次教育整顿情况作以简要汇报:
一、谈谈这次教育整顿的认识
扎实开展“学习法律法规、纯正部队风气”的教育整顿,是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党性和工作积极性的重要举措,是固本奠基之策。在面临年底工作任务繁重的形势下,对党员、干部尤其是做为师级领导机关干部不适时机的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更为重要。本人能积极参加科学发展观、法律法规和党的管理规定学习,并能指导下属搞好警示教育,牢固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时刻用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约束自己,练好自身内功,增强拒腐防变的自觉性。
二、谈谈这次教育的收获
通过这次教育整顿主要有三个方面的收获:一是提高了依法从严办公的意识。在教育中通过对《提高执政能力建设决定》的学习,认识到要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就必须让广大党员、干部学习掌握法律法规,在工作实践中加以应用,才能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二是了解掌握了一些政策和法律法规。平时忙于工作很难抽出时间进行系统的学习,这次专门抽出5天时间,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军区预防干部职务犯罪工作规则》进行逐章逐条的学习,加深了对这些规定的理解。三是提高了遵章守纪的自觉性。深刻的剖析近年来发生的事故案件,特别是剖析发生在身边的事故案件,给自己敲响了警钟,端正思想作风,提高了克已奉公,坚持原则,按制度办事的自觉性,维护好法律法规的严肃性。
三、谈谈今后的打算
在下步工作中,首先要加强自己的思想道德修养努力学习科学发展观和xx届四中全会精神,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水平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带领本科人员严格遵守党员管理各种规定,凡要求部属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绝对不做,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事,真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并在工作中教育管理好部属,不利用职务和工和之便谋取私利,违法违纪;不参加可能影响公务的宴请、不受礼、不送礼远离“三条高压线”。带领全科人员振奋工作精神,加强作风纪律、党性观念和依法办公能力建设,确保我科年终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用水节约管理规定心得体会篇十一
学籍管理是一项非常细致的工作,具有极强的政策性,其贯穿学生从入学到毕业的整个学习过程。包括新生录取、新生核准、学生学习期间出现的转学、休学、复学、退学、取消学籍、毕业和学籍档案管理等各个环节。从宏观上看,各系学籍管理工作是周而复始循环进行的;从局部看,它又是阶段性的繁杂细致的工作,需要按照其先后次序一项一项地实施。只有实现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才能真正发挥其作用。
为了明确职责分工,规范业务流程,根据国家和省、市学籍管理政策的变更,我校完善和制定了《广州市机电高级技工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制度》、《广州市机电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工作管理办法》和《广州市机电高级技工学校班级名称管理办法》等制度。成立了学籍管理中心,专职负责学校的学生学籍管理业务。学籍管理中心配备了专职人员2名,同时各系配备了兼职管理人员6名。
为了让广大师生及时了解学籍的最新政策和变更,我校定期对各系学籍管理员进行培训;每学期开学初对全体班主任进行一次学籍政策宣讲并安排一次学籍政策主题班会课;同时新聘班主任上岗前进行学籍政策培训。把学籍政策及时的传达到相关的老师和全体学生。
为了把学籍管理工作抓实,我们强调了从严要求、贯彻文件精神,落实要求,做到动态管理。一是做好新生入学录取、新生核准工作,严把进口关。新生入学后,要求进行多次学籍信息核查、校对,核实无误后由学生在《学籍信息核查表》上签名确认。做到了不空注,不注双重学籍;做到按程序办事,对不符合要求的予以剔除,不弄虚作假。二是做好学生学习期间学籍信息变更及学籍异动的及时常态管理。每学期开学前两周,督促学生及时办理学籍注册手续。对于每学期开学两周内未到校办理学籍注册的学生,严格按照学籍管理制度,督促班主任办理自动退学或开除学籍手续。在日常学籍管理过程中,要求学生按照学籍管理制度的要求,办理退学、休学、复学和转学等手续,并及时在校内学籍系统、市学籍系统和国家学籍系统进行学籍变更操作,确保各个学籍系统的数据与实际情况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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