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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篇一
为了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学生的严重心理问题由此引发的自伤或伤害他人等严重事件,并且维护学校的生活、学习秩序,从而建立和谐校园。现制定我校校园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
一、具体目的:
1.通过心理危机教育和宣传,加强学生对危机的了解与认知,提高学生承受挫折的能力,为应对危机做好准备。
2.通过心理咨询等支持性干预,协助处于危机中的学生把握现状,重新认识危机事件,尽快恢复心理平衡,顺利度过危机,并掌握有效的危机应对策略。
3.通过提供适时的介入帮助防止自伤、自杀或攻击行为等过激行为。
4.通过构建心理危机干预体系,做到心理困扰早期预防、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应对,减少和尽量避免危机对学校正常工作的影响。
5.通过积极创设良好的校园环境,为学生成长营造健康氛围,努力提高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优化心理品质。
二、干预原则
1.预防为主;
2.及时预警;
3.协调有序;
4.反馈追踪。
三、干预对象
心理危机干预的对象是我校在读的存在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具体包括:
1.通过心理健康测评筛查出来的需要关注的重点学生;
2.遭遇重大事件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3.患有严重心理疾病的学生;
4.有自杀倾向或既往有自杀未遂史或家族中有自杀者的学生;
5.因严重生理疾病而导致心理痛苦的学生;
6.由于身边的同学出现个体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产生恐慌、担心、焦虑不安的学生;
7.其他有情绪困扰、行为异常的学生。
尤其要关注上述多种特征并存的学生,其心理危机程度更严重,应成为重点干预的对象。
四、心理危机干预组成人员:
主管领导、班主任、心理辅导老师、校保安人员等。
五、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分工:
1.主管领导全面组织协调指挥。
2.班主任了解信息、通知家长、稳定班级。
3.心理辅导老师现场疏导、干预,避免极端心理行为。
4.校保安人员维持秩序。
5.干预结束后观察和随访。
六、心理危机干预的程序:
1.心理危机发生后,班主任应在第一时间通知主管领导。
2.主管领导通知心理辅导老师等相关人员到达现常
3.按照分工迅速展开工作。
七、心理危机干预的注意事项:
1.危机瞬间发生,决策很重要,所有成员应绝对服从领导安排,避免拖延导致不良后果。
2.危机就意味风险,所有成员不能因干预无效而自责、内疚,要意识到干预的有限性。
校园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篇二
(一)干预目的.
1、通过心理危机教育和宣传,加强学生对危机的了解与认识,提高学生承受挫折的能力,为应对危机做好准备。
2、通过心理咨询等支持性干预,协助处于危机中的学生把握现状,重新认识危机事件,尽快恢复心理平衡,顺利度过危机,并掌握有效的危机应对策略。
3、通过提供适时的介入帮助防止自伤、自杀或攻击行为等过激行为。
4、通过构建心理危机干预体系,做到心理困扰早预防、早发现、早诊断、早应对,减少和尽量避免危机对学校正常工作的影响。
5、通过积极创设良好的校园环境,为学生成长营造健康氛围,努力提高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优化学生的心理素质,促进每一位学生的健康成长和成才。
(二)干预原则
1、预防为主;
2、及时预警;
3、协调有序;
4、加强能力。
1、情绪低落抑郁者(超过半个月);
2、过去有过自杀的企图或行为者;
4、家庭亲友中有自杀史或自杀倾向者;
5、性格有明显缺陷者;
6、长期有睡眠障碍者;
7、有强烈的罪恶感、缺陷感或不安全感者;
8、感到社会支持系统长期缺乏或丧失者;
9、有明显的精神障碍者;
10、存在明显的攻击性行为或暴力倾向,或其它可能对自身、他人、社会造成危害者;
11、通过心理健康测评筛查出来的需要重点关注的学生。
对近期发出下列警示讯号的学生,应作为心理危机的重点干预对象,及时进行危机评估与干预:
3、情绪突然明显异常者,如特别烦躁,高度焦虑、恐惧,易感情冲动,或情绪异常低落,或情绪突然从低落变为平静,或饮食睡眠受到严重影响等。
(一)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心理咨询中心和各专业教学部、各班级组成心理危机干预三级工作网络体系,建立心理危机监测信息交流机制,开展心理危机教育和干预工作。
(二)以学生科和班主任、任课教师等学生工作者为重要力量,做好心理危机干预对象的日常思想教育和监管工作。学生工作者应了解心理危机干预流程,发现学生有异常心理或行为时,应立即采取相应应急措施,并及时与学校心理咨询中心联系。
(三)以心理咨询中心的专兼职人员为核心力量,做好心理危机干预工作。专业人员在心理辅导或咨询过程中,发现处于危机状态或需要立即干预的学生,应及时采取相应干预措施,确保学生人身安全。对于有严重心理障碍或心理疾病的学生,专业人员应给予评估和会诊,及时采取心理治疗或转介等措施。
三、心理危机干预的工作环节
(一)班主任、任课教师和周围同学发现学生的异常情况后,应及时反馈到学校心理咨询中心。由学校心理咨询员及心理危机干预小组进行评估和初步诊断。
如果诊断心理危机程度较轻,能在学校正常学习者,所在班级应密切注意学生心态,指派学生骨干给予关心,及时向心理危机干预小组汇报情况。心理咨询中心根据班级报告或学生本人要求开展跟踪咨询,及时提供心理辅导。如果诊断危机程度较高、不宜在学校继续学习者,由学校与家长协商解决休学事宜。
(二)对有自杀意念学生的干预措施:班主任、任课教师和周围同学发现学生的自杀意念后,应及时向各级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以下措施:
1、在心理危机工作小组的指导下,将有自杀意念的学生转移到安全地点,组织相关人员对其进行监护。
2、由心理咨询中心对有自杀意念的学生进行评估,如果在校内可以解决,由心理咨询中心进行心理辅导和干预;如果情况严重,及时转介到专业心理危机干预中心进行救助。
3、尽快通知有自杀意念学生的家长到校,家校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4、善后系统。危机过去之后,干预工作仍然需要。协助经历危机的学生及其相关人员,如同学、家长、班主任以及危机干预人员正确总结和处理危机遗留的心理问题。重大危机发生后,心理咨询中心和相关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小组一起合作在规定时间内形成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发生危机的当事人,发生的时间,详细地点,事件经过,危机原因,性质初步判断和已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的协助和处理的有关事宜等。
(三)对有伤害他人意念或行为学生的干预措施:由学生科、保卫科负责,首先给予控制,保护双方当事人的人身安全。由心理咨询中心对当事人进行心理评估。如诊断有伤害他人意念或行为者需要住院治疗或回家休息,及时通知家长并与家长协商解决。
(四)对已实施自杀自伤行为学生的干预措施:
1、学生所在班级的班主任,应在闻讯后立即赶赴现场,要立即将其送往医务室或最近的医院进行抢救,同时向学生科汇报情况。
2、学生科要及时向校领导和公安部门汇报,由公安部门负责保护、勘察和处理现场,防止事态扩大和对其他学生的不良刺激,并配合、协调有关部门对事件的调查。
3、立即通知实施自杀行为学生的家长到校。
4、对于自杀未遂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小组应与家长协商解决。如危机情况尚未解除,必须由家长为其办理休学或退学手续,转介到专业心理治疗中心进行咨询和治疗,不得让其继续留在学校学习,以免影响其心理康复或发生其他意外。
5、对于已实施自杀行为学生周围的学生,包括同班同学、舍友、好朋友、目击者等,学校和班级应采取相应的安抚措施。心理咨询中心可根据需要进行团体心理辅导,避免更大范围的急性心理危机出现。
(五)对于因心理问题而休学的学生,在其复学以后应采取相应后期跟踪措施:
1、因心理危机而休学的学生申请复学时,除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办理外,还应出具有资质医院、咨询中心等开具的心理疾病康复证明。
2、学生复学后,学校和班级应对其学习生活进行妥善安排,给予密切关注,了解其心理变化情况,同时帮助该生建立良好的支持系统,引导同学避免与其发生激烈冲突。班主任每月至少与其谈心一次,并通过周围其他同学随时了解其心理状况。
3、对于因有强烈的自杀意念或自杀未遂休学而复学的学生,学院还应对他们给予特别的关心,应安排班主任、学生骨干、该生室友等对其密切监护,制定可能发生危机的防备预案,随时防止该生心理状况的恶化。
(六)在开展危机干预与危机事故处理过程中,应做好资料的收集与证据保留工作,包括与相关方面打交道的重要的电话录音、谈话录音、记录、书信、照片等。学生自杀事故发生后(含已遂和未遂),学生所在班级在事故处理后应将该生的详细材料(包括遗书、日记、信件复印件)提供给学校心理危机干预领导小组备案。学生因心理问题需退学、休学、转学、复学的,班级亦应将其详细资料报学校心理危机干预领导小组备案。
(七)参与危机干预工作的人员应对工作中所涉及干预对象的各种信息严格保密。
(八)全校各部门尤其是参与危机干预工作的工作人员,应服从指挥,统一行动,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因失职造成学生生命损失的,要对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具体来说,在下列情况下,要追究个人责任:
1、危机事件处理过程中需要某些人员协助而不服从协调指挥、造成严重后果的;
3、学校心理危机干预小组成员对学生心理危机不闻不问,或知情不报,或不及时上报,或执行学校危机干预方案不力的。
校园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篇三
为了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学生的严重心理问题由此引发的自伤或伤害他人等严重事件,并且维护学校的生活、学习秩序,从而建立和谐校园。现制定我校校园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
1、通过心理危机教育和宣传,加强学生对危机的了解与认知,提高学生承受挫折的能力,为应对危机做好准备。
2、通过心理咨询等支持性干预,协助处于危机中的学生把握现状,重新认识危机事件,尽快恢复心理平衡,顺利度过危机,并掌握有效的危机应对策略。
3、通过提供适时的介入帮助防止自伤、自杀或攻击行为等过激行为。
4、通过构建心理危机干预体系,做到心理困扰早期预防、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应对,减少和尽量避免危机对学校正常工作的影响。
5、通过积极创设良好的校园环境,为学生成长营造健康氛围,努力提高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优化心理品质。
1、预防为主;
2、及时预警;
3、协调有序;
4、反馈追踪。
心理危机干预的对象是我校在读的存在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具体包括:
1、通过心理健康测评筛查出来的需要关注的重点学生;
2、遭遇重大事件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3、患有严重心理疾病的学生;
4、有自杀倾向或既往有自杀未遂史或家族中有自杀者的学生;
5、因严重生理疾病而导致心理痛苦的学生;
6、由于身边的同学出现个体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产生恐慌、担心、焦虑不安的学生;
7、其他有情绪困扰、行为异常的学生。
尤其要关注上述多种特征并存的学生,其心理危机程度更严重,应成为重点干预的对象。
主管领导、班主任、心理辅导老师、校保安人员等。
1.主管领导全面组织协调指挥。
2.班主任了解信息、通知家长、稳定班级。
3.心理辅导老师现场疏导、干预,避免极端心理行为。
4.校保安人员维持秩序。
5.干预结束后观察和随访。
1.心理危机发生后,班主任应在第一时间通知主管领导。
2.主管领导通知心理辅导老师等相关人员到达现常
3.按照分工迅速展开工作。
1.危机瞬间发生,决策很重要,所有成员应绝对服从领导安排,避免拖延导致不良后果。
2.危机就意味风险,所有成员不能因干预无效而自责、内疚,要意识到干预的有限性。
校园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篇四
为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学生的严重心理问题而引发自杀或者伤害他人等严重事件,并且维护学校的'生活、学习秩序,从而建立和谐校园。现制定校园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
1、通过心理危机教育和宣传,加强学生对危机的了解与认知,提高学生承受挫折的能力,为应对危机做好准备。
2、通过心理咨询等支持性干预,协助危机中的学生把握现状,重新认识危机事件,尽快恢复心理平衡,顺利度过危机,并掌握有效的危机应对策略。
3、通过提供实时的介入帮助防止自伤、自杀或攻击他人等过激行为。
4、通过构建心理危机干预体系,做到心理危机早期预防、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应对,尽少和尽量避免危机对校园正常工作的影响。
5、通过积极创设良好的校园环境,为学生成长营造健康氛围,努力提高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优化心理品质。
1、预防为主;
2、及时预警;
3协调有序;
4、反馈追踪。
心理危机干预的对象是我校在读的存在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具体包括:
1、通过心理健康测评筛查出来的需要关注的重点学生。
2、遭遇重大事件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3、患有严重心理疾病的学生。
4、有自杀倾向或者既往有自杀未遂或者家中有自杀者的学生。
5、因严重生理疾病而导致心理痛苦的学生。
6、由于身边的同学出现个体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产生恐慌、担心、焦虑不安的学生。
7、其他有情绪困扰、行为异常的学生。
尤其要关注上述多种特征并存的学生,其心理危机更加严重,应成为重点干预的对象。
主管领导、班主任、心理老师、保安。
1、主管领导全面组织协调指挥。
2、班主任及时了解信息、通知家长、稳定班级。
3、心理老师现场疏导、干预,避免极端心理行为。
4、保安人员维持秩序。
5、干预结束后观察和随访。
1、心理危机发生后,班主任应第一时间通知主管领导;
2、主管领导通知心理老师、校警等相关人员到达现场;
3、按照分工迅速开展工作。
1、危机瞬间发生,决策很重要,所有成员应绝对服从领导安排,避免拖延导致不良后果。
2、危机就意味着风险,所有成员不能因为干预无效而自责、内疚,要意识到干预的有限性。
校园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篇五
(一)干预目的
1、通过心理危机教育和宣传,加强学生对危机的了解与认识,提高学生承受挫折的能力,为应对危机做好准备。
2、通过心理咨询等支持性干预,协助处于危机中的学生把握现状,重新认识危机事件,尽快恢复心理平衡,顺利度过危机,并掌握有效的危机应对策略。
3、通过提供适时的介入帮助防止自伤、自杀或攻击行为等过激行为。
4、通过构建心理危机干预体系,做到心理困扰早预防、早发现、早诊断、早应对,减少和尽量避免危机对学校正常工作的影响。
5、通过积极创设良好的校园环境,为学生成长营造健康氛围,努力提高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优化学生的心理素质,促进每一位学生的健康成长和成才。
(二)干预原则
1、预防为主;
2、及时预警;
3、协调有序;
4、加强能力。
1、情绪低落抑郁者(超过半个月);
2、过去有过自杀的企图或行为者;
4、家庭亲友中有自杀史或自杀倾向者;
5、性格有明显缺陷者;
6、长期有睡眠障碍者;
7、有强烈的罪恶感、缺陷感或不安全感者;
8、感到社会支持系统长期缺乏或丧失者;
9、有明显的精神障碍者;
10、存在明显的攻击性行为或暴力倾向,或其它可能对自身、他人、社会造成危害者;
11、通过心理健康测评筛查出来的需要重点关注的学生。
对近期发出下列警示讯号的学生,应作为心理危机的重点干预对象,及时进行危机评估与干预:
3、情绪突然明显异常者,如特别烦躁,高度焦虑、恐惧,易感情冲动,或情绪异常低落,或情绪突然从低落变为平静,或饮食睡眠受到严重影响等。
(一)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心理咨询中心和各专业教学部、各班级组成心理危机干预三级工作网络体系,建立心理危机监测信息交流机制,开展心理危机教育和干预工作。
(二)以学生科和班主任、任课教师等学生工作者为重要力量,做好心理危机干预对象的日常思想教育和监管工作。学生工作者应了解心理危机干预流程,发现学生有异常心理或行为时,应立即采取相应应急措施,并及时与学校心理咨询中心联系。
(三)以心理咨询中心的专兼职人员为核心力量,做好心理危机干预工作。专业人员在心理辅导或咨询过程中,发现处于危机状态或需要立即干预的学生,应及时采取相应干预措施,确保学生人身安全。对于有严重心理障碍或心理疾病的学生,专业人员应给予评估和会诊,及时采取心理治疗或转介等措施。
三、心理危机干预的工作环节
(一)班主任、任课教师和周围同学发现学生的异常情况后,应及时反馈到学校心理咨询中心。由学校心理咨询员及心理危机干预小组进行评估和初步诊断。
如果诊断心理危机程度较轻,能在学校正常学习者,所在班级应密切注意学生心态,指派学生骨干给予关心,及时向心理危机干预小组汇报情况。心理咨询中心根据班级报告或学生本人要求开展跟踪咨询,及时提供心理辅导。如果诊断危机程度较高、不宜在学校继续学习者,由学校与家长协商解决休学事宜。
(二)对有自杀意念学生的干预措施:班主任、任课教师和周围同学发现学生的自杀意念后,应及时向各级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以下措施:
1、在心理危机工作小组的指导下,将有自杀意念的学生转移到安全地点,组织相关人员对其进行监护。
2、由心理咨询中心对有自杀意念的学生进行评估,如果在校内可以解决,由心理咨询中心进行心理辅导和干预;如果情况严重,及时转介到专业心理危机干预中心进行救助。
3、尽快通知有自杀意念学生的家长到校,家校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4、善后系统。危机过去之后,干预工作仍然需要。协助经历危机的学生及其相关人员,如同学、家长、班主任以及危机干预人员正确总结和处理危机遗留的心理问题。重大危机发生后,心理咨询中心和相关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小组一起合作在规定时间内形成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发生危机的当事人,发生的时间,详细地点,事件经过,危机原因,性质初步判断和已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的协助和处理的有关事宜等。
(三)对有伤害他人意念或行为学生的干预措施:由学生科、保卫科负责,首先给予控制,保护双方当事人的人身安全。由心理咨询中心对当事人进行心理评估。如诊断有伤害他人意念或行为者需要住院治疗或回家休息,及时通知家长并与家长协商解决。
(四)对已实施自杀自伤行为学生的干预措施:
1、学生所在班级的班主任,应在闻讯后立即赶赴现场,要立即将其送往医务室或最近的医院进行抢救,同时向学生科汇报情况。
2、学生科要及时向校领导和公安部门汇报,由公安部门负责保护、勘察和处理现场,防止事态扩大和对其他学生的不良刺激,并配合、协调有关部门对事件的调查。
3、立即通知实施自杀行为学生的家长到校。
4、对于自杀未遂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小组应与家长协商解决。如危机情况尚未解除,必须由家长为其办理休学或退学手续,转介到专业心理治疗中心进行咨询和治疗,不得让其继续留在学校学习,以免影响其心理康复或发生其他意外。
5、对于已实施自杀行为学生周围的学生,包括同班同学、舍友、好朋友、目击者等,学校和班级应采取相应的安抚措施。心理咨询中心可根据需要进行团体心理辅导,避免更大范围的急性心理危机出现。
(五)对于因心理问题而休学的学生,在其复学以后应采取相应后期跟踪措施:
1、因心理危机而休学的学生申请复学时,除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办理外,还应出具有资质医院、咨询中心等开具的心理疾病康复证明。
2、学生复学后,学校和班级应对其学习生活进行妥善安排,给予密切关注,了解其心理变化情况,同时帮助该生建立良好的支持系统,引导同学避免与其发生激烈冲突。班主任每月至少与其谈心一次,并通过周围其他同学随时了解其心理状况。
3、对于因有强烈的自杀意念或自杀未遂休学而复学的学生,学院还应对他们给予特别的关心,应安排班主任、学生骨干、该生室友等对其密切监护,制定可能发生危机的防备预案,随时防止该生心理状况的恶化。
(六)在开展危机干预与危机事故处理过程中,应做好资料的收集与证据保留工作,包括与相关方面打交道的重要的电话录音、谈话录音、记录、书信、照片等。学生自杀事故发生后(含已遂和未遂),学生所在班级在事故处理后应将该生的详细材料(包括遗书、日记、信件复印件)提供给学校心理危机干预领导小组备案。学生因心理问题需退学、休学、转学、复学的,班级亦应将其详细资料报学校心理危机干预领导小组备案。
(七)参与危机干预工作的人员应对工作中所涉及干预对象的各种信息严格保密。
(八)全校各部门尤其是参与危机干预工作的工作人员,应服从指挥,统一行动,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因失职造成学生生命损失的,要对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具体来说,在下列情况下,要追究个人责任:
1、危机事件处理过程中需要某些人员协助而不服从协调指挥、造成严重后果的;
3、学校心理危机干预小组成员对学生心理危机不闻不问,或知情不报,或不及时上报,或执行学校危机干预方案不力的。
校园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篇六
为了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学生的严重心理问题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自伤或伤害他人等严重事件,保障我院学生的心理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校园生活秩序,保持学校的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心理危机与心理危机干预
心理危机是指个体运用寻常方式不能应对或处理目前所遇到的内外部应激而陷入极度的焦虑、抑郁、甚至失去控制、不能自拔的状态。确定对象存在心理危机一般指对象存在具有重大影响的生活事件或刚刚经历重大突发事件,情绪剧烈波动或认知、躯体、行为方面有较大改变,且用平常解决问题的方法暂时不能应对或无法应对眼前的危机。
心理危机干预是指对处在心理危机下的个人及与其有密切关系的人,采取有效的措施,使之能安全度过危机,尽快恢复社会功能。
(二)对存在下列因素之一的学生,应作为心理危机干预的高危个体予以特别关注:
1、情绪低落抑郁者(超过半个月)。
2、过去有过自杀的企图或行为者。
3、存在诸如失恋、学业严重受挫、躯体疾病、家庭变故、人际冲突明显或突遭重挫者。
4、家庭亲友中有自杀史或自杀倾向者。
5、性格有明显缺陷者,如孤僻内向、与别人缺乏正常的情感交流者。
6、有强烈的罪恶感、缺陷感或不安全感者。
7、感到社会支持系统长期缺乏或丧失者。如父母离异、家庭破裂、亲子关系恶化等。
8、有明显的精神障碍者。
9、存在明显的攻击性行为或暴力倾向,或其它可能对自身、他人、社会造成危害者。
10、其他经由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认为有必要进行心理危机干预者。
(三)对发出下列警示讯号的学生,应作为心理危机的重点干预对象及时进行危机评估与干预:
1、谈论过自杀并考虑过自杀方法,包括在信件、图画或乱涂乱画的只言片语中流露死亡的念头者。
2、不明原因突然给同学、朋友或家人送礼物、请客、赔礼道歉、述说告别的话等,其行为明显改变者。
3、情绪突然明显异常者,如特别烦躁,高度焦虑、恐惧,易感情冲动,或情绪异常低落,或情绪突然从低落变为平静,或饮食睡眠受到严重影响等。
(一)生命第一的原则。发现危机情况,立即采取保护措施,最大限度地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
(二)亲属参与的原则。实施心理危机干预时,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学生家长或监护人。
(三)全程监护的原则。实施危机干预过程中,安排专人对干预对象全程监护。
(四)分工协作的原则。实施危机干预过程中,相关部门要协调配合,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一)信息畅通。参与危机干预的工作人员要做到快速反应,确保信息畅通。
(二)工作到位。危机发生后,学生辅导员及相关人员要立即赶赴现场,迅速果断地采取有效措施。
(三)协调配合。相关人员在现场指挥的调度下,主动配合,服从指挥。
(四)记录备案。在危机处理过程中,学生辅导员及相关人员要做好书面文字记录,必要时做好音像资料的收集,保证资料详细完整。责任追究。
(五)责任追究。对于因违反工作原则、延误时间、知情不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组长:
组员:
(一)对有严重心理障碍或心理疾病学生的干预措施
1、各系发现学生心理异常情况信息,必须迅速报告主管领导和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由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对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进行评估和初步的诊断并提出相关建议。如有必要,可转介到专门的医疗机构进一步诊断。
2、根据诊断情况,可进行以下几种处理方式:
(1)如果诊断学生确有心理疾病但尚可在学校边学习边治疗,应立即告知学生家长,请家长到校协商解决。如家长希学生休学专心治疗,则学院配合办理休学手续。如家长希学生在校继续学习,学院应告知学生可能出现的情况,并请家长出具相关书面说明。学生在校边学习边治疗期间,学院应密切注意学生心态,关注学生动向,指派学生骨干给予关心,并及时与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沟通情况,及时提供心理辅导,同时与学生家长保持密切联系,共同做好学生工作。
(2)如诊断学生需配合药物治疗,且不适宜在学校继续学习,应派专人监护,并立即通知学生家长到校将学生带回家休养治疗,同时办理休学或退学手续。
(3)如诊断学生需要住院治疗,学院应派专人负责,并立即通知学生家长。家长到校后,学院要与家长协商并签署有关文字性材料,将学生送至相关医院治疗,并办理请假、休学或退学等手续。如学生家长不同意送学校对口医院要求回家治疗,应同意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未经学生家长同意,将学生送到医院要慎重,以免发生纠纷。
(二)对有自杀意念学生的干预措施
各级学生心理异常检测网络一旦发现或知晓学生有自杀倾向(学生近期有实施自杀的想法和念头),应立即向学生心理危机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报告,并采取以下措施:
1、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负责,成立监护小组,在“学生心理危机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指导下,将有自杀意念的学生转移到安全地点,组织学生辅导员和监护小组对其实行24小时监护。
2、立即通知有自杀倾向学生的家长尽快赶到学校,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注意不要告知学生校方已通知家长,并要求家长也不要告知学生,以免激发或加重所干预学生的自杀意念。
3、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向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报告,经中心评估,如诊断有自杀意念的学生需立即住院治疗,学院与家长协商并要求家长出具书面同意意见,由学生辅导员或监护小组负责将学生送到对口医院治疗,同时办理请假、休学或退学等相关手续。如学生家长不同意到学校对口医院治疗、要求回家治疗,学院在督促学生家长办理有关手续以后,方可同意将有自杀意念的学生带回家治疗。
4、如诊断有自杀意念学生需回家休养治疗,其所在系应立即通知学生家长将其带回家休养治疗并办理相关手续。相关手续一旦办理完毕,学院不得让有自杀意念的学生继续留在学校,以免影响其心理康复或发生意外。
(三)对已经实施自杀行为学生的干预措施
1、对已经实施自杀行为的学生,要立即送到最近的急诊室或校医院,由急诊室或校医院负责实施紧急救治或转到其它医院救治,情况紧急也可直接拨打120。同时,立即向学工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报告情况。
2、及时向学校保卫处或公安部门报告,由保卫处或公安部门负责及时保护、勘察、处理现场、防止事态扩散和对其他学生的不良刺激,并配合、协调有关部门对事件的调查。
3、立即通知实施自杀行为的学生家长到校。
4、对于自杀未遂学生,在其病情稳定后由家长为其办理休学或退学等手续,将其带回家休养治疗。不得让其继续留在学校学习,以免影响其心理的康复或发生意外。
5、应对已经实施自杀行为学生周围的同学,尤其是同寝室、同班级同学采取相应的安抚措施,如有必要可联系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进行团体心理辅导,避免更大范围的急性心理危机出现。
(四)对有因心理因素引起的伤害他人意念或行为的学生的干预措施
1、对有伤害他人意念的学生,各系发现后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请保卫处配合首先予以控制,并通知有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安全,同时通知学生家长。对已实施伤害他人行为的学生,主要由学校保卫处处理,同时通知学生家长到校。
2、各系向学院心理健康中心报告,由中心组织专家对其进行心理评估,确定学生伤害他人的意念或行为是否主要是由于心理因素造成的。
3、如诊断有伤害他人意念或行为的学生是由心理因素造成并需住院治疗,应及时通知家长到校,请家长出具书面意见,由学生辅导员负责将学生送至学校对口的医院治疗,如学生家长不同意到学校对口医院治疗、要求回家治疗,则由家长将其带回家治疗,并及时办理休学或退学等手续。
4、如诊断有伤害他人意念或行为的学生是由心理因素造成并需回家休养的,学院应立即通知学生家长将其带回家休养治疗并及时办理休学或退学等手续。不得让其继续留在学校学习,以免发生意外。
(一)因心理问题住院治疗或休学的学生在申请复学时,要提供精神专科医院鉴定确已康复、可正常继续大学学习的书面证明,方可办理复学手续。
(二)学生复学后,辅导员要进行密切关注,定期了解其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并请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配合学院进行跟踪和辅导。
校园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篇七
高三,本就是人生的一个关键节点,2021届高三年级又是辽宁新高考改革的起始年级,同学们面临更多的变化和挑战。本溪高中一直把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作为学校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今年更是在选科走班课时紧张的情况下,为高三学子量身定制了心育课程。学校安排专职心理教师孙世红和郑子琪承担高三心理教学工作,两位老师努力从积极心理学的视角出发,精心设计课程,采用形式多样的方法,打造轻松活跃的课堂氛围,注重学生的分享、体验、成长,努力为同学们减压赋能,助力同学们的成长和发展。
从心理学的角度讲,我们每个人都与生俱来拥有一种力量,足以改变我们面对世界的态度甚至人生的走向,那就是心态的力量。高三心理课第一节就从此开启,《说你行,你就行——心理暗示的力量》。
首先,老师 带领同学们体验了一个有趣的冥想活动——同学们伴着音乐跟随着老师的指导语进行冥想体验,过程中学生都积极参与、用心体验,感受到了心理暗示的力量。体验后老师简单讲解了何为“心理暗示”以及心理暗示的操作原理,并请同学们分享了自己生活中有关心理暗示的例子,同学们踊跃发言,大胆表达,积极分享自己生活中的体验,气氛十分融洽。
我们“请”来了“功夫熊猫阿宝”为同学们分享心理暗示小技巧。同学们看得十分入迷,并从电影片段中总结出了经典的心理暗示技巧。
最后,老师提醒同学们“心理暗示”并不等同于“空想”;如果想不付出努力而单纯靠积极心理暗示来提升实力的话是不可能的,所以我们要时刻记得心理暗示并不是自我欺骗,在保持良好心态的同时,也要有充分的准备、脚踏实地的奋斗与坚守,这样心理暗示才会成为同学们前行路上强有力的“辅助”,助力同学们成为更好的自己!
校园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篇八
生活中灾难、暴力、事故、意外等创伤性事件时有发生,侵害人们的心灵,造成不良后果。在学校,学生面对学习压力、亲子关系、环境适应、人际关系等诸多问题,而青春期的躁动和感性使他们处理问题容易极端化,同时四川汶川大地震对他们的心理伤害,使产生心理危机的可能性大大增加。因此,心理危机干预迫切而重要。针对高危人群的心理社会干预能够防止或减轻创伤后的不良心理反应,避免心理痛苦的长期化和复杂化乃至极端化,促进创伤性事件的适应和心理康复。这不仅是对每一个学生的人文关怀,也是构建和谐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现实诉求。为此,特制定南轩中学心理危机干预应急方案,以期尽最大努力帮助师生解决面临的可能心理困境,促进南轩中学心理健康教育的更好发展。
心理危机处理突发事件,避免造成更大的伤害。为了解决特定问题的过程中,心理危机、团体或个人危机消除,恢复正常。
主管领导,班主任、心理教师、学校医生,校园警察、司机、心理社区成员等。
1、主管领导整体组织和协调命令。
2、班主任理解信息并通知父母,稳定的类。
3、心理老师现场咨询、干预,避免极端的心理行为。
4、学校医生现场处理可能身体病人和损伤。
5、校园警察维持秩序。
6、司机保证交通。
7、心理社区成员辅助开展工作。
8、干预后观察及随访。
1、心理危机发生时,班主任和心理社区成员应当通知主管领导在第一次。
2、主管领导注意心理教师、学校医生,校园警察,司机和其他相关人员到达现场。
3、根据分工迅速扩张的工作。
1、危机时刻发生,这个决定是非常重要的,所有成员应该绝对服从领导的安排,以避免延迟导致不良后果。
2、危机意味着风险,所有成员不能因为干预无效和自责,内疚,实现限制的干预。
校园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篇九
一、心理危机干预的目标:处理突发心理危机事件,避免造成的更大的伤害;解决心理危机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群体或个体危机消除,恢复常态。
二、心理危机干预组成人员:主管领导、班主任、心理咨询老师、校医
三、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分工:
1.主管领导全面组织协调指挥。
2.班主任了解信息、通知家长、稳定班级。
3.心理老师现场疏导、干预,避免极端心理行为。
4.校医现场处理可能的躯体病患及伤害。
5.干预结束后观察和随访。
四、心理危机干预的程序:
1.心理危机发生后,班主任与心理社团成员应在第一时间通知主管领导。
2.主管领导通知心理老师、校医等相关人员到达现场。
3.按照分工迅速展开工作。
五、心理危机干预的注意事项:
1.危机瞬间发生,决策很重要,所有成员应绝对服从领导安排,避免拖延导致不良后果。
2.危机就意味风险,所有成员不能因干预无效而自责、内疚,要意识到干预的有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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