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个人生阶段都会带来新的挑战,我们需要不断调整自己的步伐。在写总结时,我们可以结合实际例子,具体描述我们在学习过程中的收获和成长。总结的写作要求因人而异,但以下范文可以给大家提供一些思路和参考。
s管理规定篇一
1、经常打扫卫生,做到墙面、窗沿、地秤、货垛无垃圾、无积法、无蛛网。
2、每天清扫仓库地面、垃圾、污土、纸屑等杂物,始终保持室内卫生清洁。
3、对一些易霉变、易虫蛀、易鼠咬的物品要勤检查、勤翻倒。
4、办公室、食品库每天拖地,定期清洗墙壁,货架等设施。
5、每天对库房整理,定期翻看贮存货物。
6、下班前打扫库房卫生。
1、库房严禁吸烟,凡库房人员都有责任予以制止。
2、凡与业务有关人员入库时,必须查明是否携带火种,仓库严禁火种入库。
3、在仓库设置严禁用火的明显标志。
4、对一些易燃,易爆物品进行分仓库设置。
5、货物堆放时,严格要求防火“五距”。
1、顶距。即货物距屋顶50cm。
2、灯距。即货物距灯50cm。
5、垛距。即货物垛与垛之间应100cm。
6、认真贯彻“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
7、下班前对电源,消防器材等检查一遍。
8、定期培训消防知识,熟练使用消防器材。
9、对检查出来的和已经发现的火险隐患,实事求是的做好记录,抓紧时间迅速解决,对重大火险隐患应立即上报。同进必须采取可靠的监视性措施,以确保安全。
员工工作守则。
1.遵守国家法律规定及宾馆的各项制度。
2.尊敬领导,团结同事,服从管理,廉洁奉公。爱护公物,自觉维护宾馆声誉,贯彻勤俭办公工作方针。3.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串岗、离岗。4.不得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假公济私,营私舞弊,不准打私人电话,不准看与业务无关书籍,不准吃零食,不准索取礼品、小费。
5.无关人员不得在仓库逗留、打电话、看报等。6.工作时间一律穿工装,戴工号牌,工装要经常保持整洁,皮鞋要光亮。
7.与部门之间,同事这间能力协作,密切配合,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8.努力学习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技能。
安全工作制度。
1.库管员进行社会主义法制学习,遵纪守法,发现有破坏,盗窃等可疑情况及进汇报。
2.库管员在当天进出库任务完成后,关闭门窗,切断电源。3.对于存放重要或贵重物品的部位,以及易燃、易爆的部位,应协同保安人员做好安全工作。
4.贷物在存取工作完成后人离灯灭门上锁。
5.库管人员上班后,首先应查看门窗,锁封有无异状,如发现物品有移动,破坏等情况,应立即上报,并保持现状,待查明原因,弄清为至。
6.与宾馆保卫部门做好配合,加强巡视,消除隐患。
台账登记制度。
一、餐饮服务单位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入库前分门别类建立台账。
二、台账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单位、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三、从固定供应基地或供应商采购的,应当留存每笔供应清单,信息齐全的,可不再重新登记台账。
四、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可以由餐饮服务企业总部统一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建立采购记录;各门店应当建立并留存日常采购记录;门店自行采购的产品,应当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制度。
五、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台帐,如实记录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时间、名称、数量、用途、称量方式,使用人应当签字确认,食品添加剂的购进、使用、库存,应当帐实相符。
六、台帐应当按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顺序有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检验合格证明和查验记录,不得涂改、伪造,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制度。
(一)一、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严格遵守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
二、认真落实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
三、不得采购没有相关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等证明材料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
四、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工作。专(兼)职人员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本知识以及食品感官鉴别常识。
五、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并应当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长期定点采购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二)从流通经营单位批量或长期采购时,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计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从流通经营单位少量或临时为采购时,应当确认其是否有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从农贸市场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户出具的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从个体工商户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复印件、购物凭证和等级森严笔供应清单。
七、从食品流通经营单位和农贸市场采购畜禽肉类的,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采购乳制品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八、批量采购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相同批次的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复印件。
九、采购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业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营业执照、批次出厂检验报告(或复印件)。
十、采购的产品入库前,应当查验所购产品的感官、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分门别类建立台账。
食品及原辅料采购储存卫生管理制度。
一、采购者和保管员应具备鉴别食品及原辅料卫生质量的知识和技能。
二、采购食品及原辅料时,应向供货商索取有效的卫生许可证明及产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并留存备查。
三、采购鲜(冻)畜、禽肉类,应当索取动物检疫、检验合格证明,查看畜肉体上是否加盖验讫印章,并按规定做好登记。
四、采购的食品及原辅料必须保质、新鲜,具有相应的色、香、味和组织形态。定型包装食品标识清楚,内容齐全。进口食品应有中文标识。
五、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污秽不洁、超过保质期等«食品卫生法»第九条所规定的禁止生产的经营的食品及辅料。
六、采购食品及原辅料车辆专用、保持清洁中。采购和储存食品所用包装物和容器材无毒无害,重复使用的应定期清洗消毒,保持洁净。
七、采购和储存食品过程中,生、熟分开,严防生、熟交叉污染。
八、建立餐饮业食品索证管理台账,严格出入库登记验收。收货时按本制度二、三、四、五条规定验收入库并做好记录,出库时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
九、储存的食品及原辅料应分类分架,挂牌离地、离墙存放。散装易腐的应储存于密封加盖的容器内。须冷冻的应按规定温度储存。
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原料。对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超过保质期的要及进上报,并清理出库,不得食用。
十一、保持仓库通风良好,温度适应,干燥洁净,做好防蝇、鼠虫、蟑螂工作。
十二、库房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包括杀虫剂)及其它杂物。
第一条为规范餐饮业(含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采购索证、进货验收和台账记录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制度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餐饮业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餐饮业食品采购索证和进货验收行为进行监督,支持和鼓励有关行业协会开展餐饮业食品采购和进货验收的行业自律活动。
第四条餐饮业经营者应根据本规定要求,建立食品采购索证、进货验收和台账记录制度,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索证、验收以及台账记录等工作。台帐存放应方便查验。
负责食品索证、验收和台账记录的人员应掌握餐饮业常用食品卫生法规规定、食品卫生基本知识和感官鉴别常识。
第五条餐饮业经营者应实施采购索证和进货验收制度的食品种类包括:
(一)食品(食用油及食品原料)。
(二)食用农产品;
(三)食品添加剂;
(四)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规定的索证项目。第六条餐饮业经营者在采购本规定第五条规定的产品时,应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市场采购,索取销售者或市场管理者出具的购物凭证并留存备查。
采购前应按以下要求对产品进行查验:
(一)产品一般卫生状况、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从食品生产企业或批发市场批量采购食品时,应查验食品是否不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由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或者由供货商签字(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或者检验报告复印件的产品,不得采购。
(三)采购生猪肉应查验是否为定点屠宰的产品并查验检疫合格证明;采购其他肉类也应查验检疫合格证明。不得采购没有检疫合格证明的肉类。
第七条从固定供货商或供货基地采购食品的,应索取并留存供货基地或供货商的资质证明,供货商或供货基地应签订采购供货合同并保证食品卫生质量。
第八条餐饮业经营者应实施进货验收和台账记录制度,在食品入库或使用前核验所购食品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进行台账记录。
台账应如实记录进货时间、食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等内容。台账格式见附件(餐饮业经营单位食品采购与进货验收台账)。
从固定供货基地或供货商采购食品并签订采购供应合同的,应留存每笔供货清单,可不再重新登记台账。
与食品索证有关的资料应按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理,妥善保存备查。
第九条餐饮业经营者需妥善保管索证的相关资料和验收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食品使用完毕后6个月。
第十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餐饮业经营者食品索证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一条本规定用语定义如下:
索证:是指餐饮业经营者在采购食品时,查验产品是否符合相关卫生法规或标准要求,查验供货产品合格证明并索取购物凭证的行为。
购物凭证:是指能够满足食品溯源所需要的有效凭证,包括发票、收据、供货清单、信誉卡等。
第十二条本规定由卫生部负责解释。第十三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废弃油脂管理制度。
一.废弃油脂必须按国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的规定》进行管理,不得交由其他非法地沟油生产厂家,做到提高觉悟。
二.废弃油脂应设专人管理,专人负责,从源头遏制这一现象。
三.废弃油脂应有专门标签的密闭容器存放,集中处理。
四.废弃油脂只能销售给废弃油脂加工单位和从事废弃物收购的单位,不得销售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五.处理废弃油脂要建立档案,详细记录销售时间、种类、数量、收购单位、用途、联系人姓名、电话、地址、收货人签字等,并长期保存。
六.不得随便处理废弃食用油脂。
s管理规定篇二
为规范员工宿舍的秩序,加强员工宿舍的管理,特制定以下宿舍管理规定。2.适用范围。
本制度使用于项目部住宿员工。3.职责。
各部门管理人员负责按规定检查员工宿舍。4.管理规定。
5.1.对于有住宿需要的员工,在正式入职后,由项目部统一配发整理箱。
5.2.整理箱每人一个,统一放置在床铺下方的指定位置,箱体最好标识清楚使用人姓名。5.3.整理箱用于存放员工个人物品,如鞋子、衣帽、零食等。员工床铺上、下除了一套被褥、枕头及生活必需品外多余物品均需置于整理箱内,不允许随处乱丢乱放。
5.4.整理箱内物品要求放置整齐,无异味,箱体定期清理,以保持整理箱内外卫生清洁。5.5.整理箱员工只有使用权,自配发之日起,员工对其有保管和维护责任,如有损坏、破损、丢失等情况,找到责任人的由责任人负责赔偿,责任人不详的由员工本人照价赔偿。
5.6.员工离职时,需将整理箱完好、整洁交还部门主管,不允许故意损坏或带走。5.7.如整理箱损坏且员工不接受自愿赔偿的,公司有权从员工工资中按原价扣除。5.8.整理箱成本价每个100元/个。
s管理规定篇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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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规范药品生命周期中相关数据的管理,保证药品质量和患者用药安全有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范围】本规范适用于药品研制、生产、流通等单位或者个人,包括上述活动涉及的临床试验、合同研究(cro)、委托生产(cmo)、委托检验等。
第三条【原则】数据管理应贯穿整个数据生命周期,坚持真实、准确、及时、可追溯的数据管理原则,确保数据可靠性(dataintegrity)。
第四条【诚信原则】执行本规范应当坚持诚实守信,禁止任何虚假行为。
第二章质量管理。
第一节原则。
第五条【质量体系】数据管理作为药品质量管理体系的一部分,应当具有相应的管理规程,确保数据可靠性。
第六条【风险管理】质量风险管理是数据可靠性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贯穿整个数据生命周期。
第七条【质量文化】高层管理者应当重视数据可靠性,倡导公开、透明的质量文化,鼓励员工遇到数据可靠性问题时及时报告和沟通。
第二节质量管理体系。
第八条【基本要求】应建立恰当的组织结构和规程,监测和预防可能影响数据可靠性的风险。
第九条【问题调查】违反数据可靠性要求的事件应当依照批准的偏差处理程序进行调查,找出根本原因,实施纠正预防措施。当调查发现对申报资料可靠性、产品质量、使用者安全有直接影响的,应当报告药监部门。
第十条【质量审计】数据可靠性的执行情况应当作为自检和定期审核的一部分,并经高层管理人员审核。
第十一条【委托管理】数据可靠性的要求应列入委托和采购活动的质量协议或书面合同,委托方对受托方的数据可靠性负责,并定期审核受托方数据可靠性执行情况。
第十二条【持续改进】应当确保数据可靠性的执行在数据生命周期中始终处于适当的持续监控。鼓励采用先进技术控制数据可靠性风险,促进数据管理的持续改进,促进知识管理和产品质量的持续提升。
第十三条【质量风险管理】应当基于gxp活动、技术和流程的数据可靠性可能存在的风险,采用合适的风险管理工具和管理策略,确保管理数据生命周期内数据可靠性的风险得到有效管理。
第三章人员。
第十四条【高层管理者】企业高层管理者应负责建立良好的企业质量文化,配置充分的人力和技术资源,对组织内药品数据可靠性负有最终责任。
第十五条【管理层责任】各级管理层人员应建立和维护以数据可靠性为要素的质量管理体系和相关管理规程;确保员工与数据可靠性相关的工作质量不受商业、政治、财务和其它组织压力或动因的影响;积极参与和推进在工艺、方法、环境、人员、技术等方面的降低数据可靠性风险的活动。
第十六条【所有员工】所有员工须遵守数据管理规范的要求及公司内部相关管理规定,有责任报告数据可靠性的任何问题,以免影响最后的产品质量和患者用药安全。
第十七条【培训】所有涉及gxp数据相关工作人员应完成数据可靠性的培训。
第一节原则。
第十八条【数据生命周期】数据管理应贯穿其整个生命周期,包括数据的生产、采集、记录、处理、审核、报告、存储、备份、销毁等过程。
第十九条【数据类型】数据可由以下几种情况产生:
(一)人工观测后进行的纸质记录。
(二)仪器、设备或计算机化系统产生的记录。
(三)采用摄影、摄像技术获取的客观数据。
第二节数据归属至人。
第二十条【可归属性】通过记录中的签名可追溯至数据的产生者或修改者。修改已输入的关键数据应当经过批准,并记录修改理由。
第二十一条【签名唯一】计算机化系统中不同用户之间不得共享登陆账号或者使用通用登陆账号。若计算机化系统不具备充分的技术控制能力,应当建立相应程序,可以采用纸质记录或混合模式的记录对电子记录签名,确保记录中操作行为归属到特定个人。
第二十二条【电子签名】电子签名与纸质签名等效,不得使用个人手写签名的电子图片代替,并应经过验证。
第二十三条【特例】应有文件规定仅在某些特殊情况(例如:记录行为本身对产品或工作造成风险,如:那无菌操作区操作人员记录造成的生产线干预)下,可由另一记录人员代替操作人员进行记录的程序、适用范围,相关操作人员和代记录人员。记录应当与操作同时进行,实际操作人员应当及时对记录进行确认签字。
第三节数据清晰可溯。
第二十四条【清晰】在gxp规定的保存期限内的任何时候,数据应清晰、可溯、可读、可被理解,应能确保可清晰地重现步骤或事件发生的顺序。
第二十五条【审计追踪】当计算机化系统被用于产生电子数据时,所有的数据创建或更改行为都应当通过计算机系统中的审计追踪,或由其他符合要求的元数据字段或系统其它功能来记录,确保其追溯性。当现存计算机化系统缺乏审计追踪功能时,可以使用替代方法,比如日志、变更控制、记录版本控制或其他纸质加电子记录的组合来满足文档可追溯性的要求。
第二十六条【审计追踪的管理】审计追踪或其它提供可追溯性的替代方法不能被修改或关闭。
第二十七条【高级系统管理权限】业务流程拥有者和用户不应当被赋予高级安全访问权限,如任何系统层面(操作系统、应用程序、数据库等)的系统管理员权限。
第四节数据同步记录。
第二十八条【要求】数据在其产生或被观察到的时刻,应依据相应的程序或规定被记录下来,并确保在执行下一步操作前,数据被持久地保存。
第二十九条【正式记录】原始数据应当在gxp活动发生的时间直接、同步的被记录到正式记录中。
第三十条【时间戳】应确保计算机化系统的时间/日期戳安全,不被篡改;并建立规程和维护程序确保所涉范围内的gxp活动的时间/日期同步。
第五节数据原始一致。
第三十一条【要求】原始数据包含首次或源头采集的数据和信息,以及为完整重现gxp活动而要求的后续其它数据。
gxp对原始数据的要求包括:
(一)应当审核原始数据;。
(三)原始记录在其留存期内,应符合本规范要求,并容易获得和读取。
第三十二条【基准记录】当有多份相同信息被同步记录时,应界定由哪个系统生成并保留的数据为基准记录。基准记录的属性应在质量体系中进行明确定义,并且不得因个例而变化。
第三十三条【数据的收集和记录】应有程序规定数据的收集和记录过程,定义必须的步骤和预期标准。数据的收集和记录过程应确保可重现被记录对象的完整历史,其保留形式应确保可理解和读取。
第三十四条【原始数据审核】应当建立数据审核的书面规程并通过培训和自检等控制措施,确保原始记录经过适当地审核和批准。数据审核包括审核纸质数据和电子数据,电子数据的审核不能仅限于从计算机化系统中打印的纸质记录,还应包括对电子元数据的审核。
(一)书面规程应在充分风险评估的基础上规定审核原始数据和相关元数据的过程及内容,包括频率、角色与职责、审核的方法、对于异常数据或错误缺失的处理流程以及对原始信息修改的评估等,确保符合本规范要求。
(二)数据审核过程应当被记录,通常以相应的纸质或电子签名来完成。书面规程应明确审核以及批准签名的含义,以确保审核和批准人员理解其负有的相关数据可靠性的职责。
(三)原始数据审核的人员应有相应的资质和培训,其培训的内容应与所审核内容的风险相适应。
(四)应确保与样品相关的审计追踪,原始数据和元数据被审核并作为自检的一部分,以保证持续符合本规范的要求。
(五)如计算机化系统无法满足电子审核的要求,使用纸质打印输出作为摘要报告时,必须有第二人审核原始电子数据和相关元数据,如:审计追踪,以确认所打印的摘要具有代表性。
第三十五条【原始数据转换为真实副本】如果需要将原始数据转化为真实副本,应当制定书面规程,并通过培训审核、自检等措施保证所产生的真实副本和转换过程符合数据可靠性要求,包括:
(一)原始记录转换为真实副本的形式要求包括:
1.将原始的纸质记录制作成纸质的真实副本时,应保留原始记录的静态记录格式;。
3.将原始电子数据集制作为电子的真实副本,应保留原始记录的动态记录格式;。
4.当手写签名对记录的真实和可靠性至关重要时,应考虑保留原始手写签名的纸质记录的全部内容和意义。例如:临床试验中的知情同意书签名。
(二)将原始数据转换为真实副本的过程应有第二人确证或技术确证方式确保真实副本保留了原始记录的全部内容和意义(即真实副本包含所有的数据和元数据,无数据丢失,保留对记录的含义和解释非常重要的记录格式;必要时,还需确证在执行经验证的备份过程中,文件未损坏)。
(三)确证人或技术复核过程应当以适当的方式记录真实副本的复核内容。记录应被安全地关联到所生成的真实副本。
第三十六条【数据的保留】应建立安全控制和归档规程确保原始数据或其真实副本在留存期内,免于被故意或无意地更改或丢失,保证符合数据可靠性要求。
(一)应对电子记录备份以保证发生灾难时,数据可恢复。
(二)记录或真实副本,应留存在另一个安全的地方。
(三)电子数据的备份和恢复流程必须经过验证。备份和归档的数据在保存期内应可读取,并定期测试或检查恢复读取的能力。
(四)《临床前研究(glp)管理规范》规定归档人员应为独立的利益不相关方。
(五)电子数据可以通过创建真实副本或从一个系统转移到其他系统的方式进行归档,但数据转移过程应被确认或验证,并记录。应以动态格式保存全部内容包括有意义的元数据以及全部原始电子数据的含义,确保数据可以重现。
(六)电子签名信息应作为电子原始记录的一部分保存,确保在记录留存期间与记录相关联并可读。
(七)数据的保存期限应满足相应的gxp规范的要求。
第三十七条【销毁】应建立销毁数据的规程,数据的销毁必须经过适当的审批。
第六节数据准确真实。
第三十八条【准确性】数据的准确真实是指数据能正确、真实、有效、可靠地体现数据所记录的事件/活动。确保数据准确真实的控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一)设备设施应经过验证和校验,并维护。
(二)验证生成、储存、发布或归档电子记录的计算机化系统。
(三)分析方法和生产工艺应经过验证,数据的产生过程应与验证状态保持一致。
(四)审核gxp记录。
(五)调查偏差、可疑值、超标结果等等。
(六)企业应建立完善的文件、程序体系,建立完善的工作流程减少差错的发生。
(七)对于活动的相关人员提供充足的培训。
第四十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应当按照经验证/确认或核实的方案、过程、方法、系统、设备,并依据已批准的程序和培训方案。
第四十二条【数据监控】在数据生命周期中,数据应当处于基于风险地持续监控中,为增加工艺理解、促进知识管理和形成持续改进提供合理的决策。
第五章系统。
第一节原则。
第四十三条【原则】用于数据的采集,存储,处理,分析,审核,报告,转移,备份和/或归档保存及检索的系统可以是纸质的,计算机化的或二者的混合,并应当:
(一)具备规程和/或配置防止和/或发现对数据的有意或无意的篡改,删除,丢失,缺失,替换,誊写等不合规操作。
(二)当数据被以纸质和电子两种方式同时保存时,电子数据是原始数据。动态数据的打印件不可以替代其电子原始数据。
(三)方便现场操作人员填写或输入数据。
第四十四条【数据管理过程】应根据数据管理过程中数据产生、记录、存储、使用时的风险,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数据的可靠性。
(一)数据管理系统设计应界定数据在整个生命周期中的归属问题,并考虑对流程/系统的设计、运行和监控,以便符合数据完整性原则,包括全面控制有意或无意的的信息修改。
(二)数据生命周期的管理和设计需要对数据管理过程有科学和技术方面的理解和应用。包括质量风险管理,流程应能够增加对数据完整性的保证,并产生一个有效和高效的业务流程。
(三)当数据管理流程或特定的数据流程存在不一致、不确定、未证实或使用手动、纸质操作等情况时应加强数据可靠性的管理。
(四)良好数据流程设计应当对于数据流程的每一步都进行考虑,尽可能确保并增强控制,保证每一步是:
1.一致性;。
2.客观、独立和可靠的;。
3.简单和简化的;。
4.明确定义和充分理解的;。
5.自动化的;。
6.科学上和统计上合理的;。
7.按照良好文件规范进行记录的。
第二节要求。
第四十五条【纸质要求】纸质空白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表单、实验室记录和批记录)的发放和回收应当受控。
第四十六条【计算机化系统要求】计算机化的数据管理系统,包括计算机硬件、软件、外围设备、网络、云基础设施、操作人员和相关文件(例如用户手册和标准操作规程)应当符合《计算机化系统》附录的要求。
第四十七条【审计跟踪】计算机化数据管理系统应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考虑设立审计跟踪,记录对系统和数据的所进行的操作,包括但不限于:
(一)谁,在何时,做了何操作,及为什么做该操作。
(二)数据的创建、修改或删除、再处理、重新命名、转移。
(三)对计算机化系统的设置、配置、参数及时间戳的变更或修改。
第四十八条【审计跟踪审核】审计跟踪应当作为gxp数据的一部分被审核;对于直接影响患者安全或产品质量的关键gxp数据更改的审计追踪应当随同相应的数据并在该数据最终被批准之前进行审核。需要定期审核的审计跟踪包括但不限于:
(一)最终产品检验结果的更改。
(二)样品运行序列的更改。
(三)样品标识的更改。
(四)关键工艺参数的更改。
第四十九条【验证】计算机化数据管理系统应当按《计算机化系统》附录的要求进行验证,确保系统符合预期的用途。例如确证:
(一)应用程序和操作系统中保障数据可靠性(alcoa)的设计和配置,包括审计追踪,在系统运行时,被启用并有效。
(二)每个工作流(workflow)均被验证。
(三)产生的数据和输出的报告符合用户要求。
(四)用户权限级别符合其设置及配置。
(五)系统日期和时间,产品标准,工艺参数,测试方法的更改被控制。
(六)用于临床实验的计算机化数据管理系统的配置和设计控制应能确保试验的盲态,例如,通过限制可查看电子存储的解盲数据的人员。
第五十条【数据安全】数据管理系统应当具备安全保障措施确保数据的安全。常见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授权许可人员才可以进行数据存储或处理及进入档案室等区域。
(二)用户名仅释放给有业务需要且经授权批准的员工。
(三)用户通过其唯一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进入系统。
(四)有规程和培训保证当用户不使用系统时退出系统或锁屏。
(五)无操作时,系统在设定的时间内自动退出或锁屏。
(六)用户密码应当在预定的期间内更换。系统在预先设定的时间点提醒用户更改密码,并禁止该用户用已使用过的密码登录该系统。
第五十一条【系统更替】计算机化数据管理系统的更替(包括版本变更和系统变更)应当保证更替前后系统中的数据可靠性。
第五十二条【灾难恢复】应当建立计算机化数据管理系统的业务持续、系统维护及灾难恢复规程,确保系统在维护,业务持续和灾难恢复时的数据可靠性。
第六章附则。
第五十三条【特殊要求】本规范为药品生命周期中相关数据的基本要求。对临床试验数据、实验室数据、制药设备数据等数据的特殊要求,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以附录方式另行制定。
第五十四条【替代方法】企业可以采用经过验证的替代方法,达到本规范的要求。
第五十五条【术语】本规范下列术语的含义是:
(一)alcoa。
一个常用的缩略词,简称“真实、准确、及时、可追溯”。
(二)审计追踪。
审计追踪是一个捕获详细信息的过程,例如记录中的添加、删除或修改信息,无论纸质或者电子版的.,不会干扰或覆盖原始记录。审计追踪有助于复原或再现与记录有关的事件历史而忽略其媒介,包括行动的“谁、什么、什么时间和为什么”信息。例如,在纸质记录中,更改的审计追踪都会通过可使原始输入清晰可读的交叉单线标识并记录进行更改的人员缩写、更改日期及更改原因,根据需要证实并说明变化的理由。而对电子记录,安全的、计算机生成的带有时间戳的审计追踪系统在系统和记录一级均应允许复原或再现与事件相关的创建、修改和删除电子数据的过程。计算机生成的审计追踪应保存原始输入和文档的用户id,行动的时间/日期戳及行动的理由,并按要求证实和说明行动的理由。计算机生成的审计追踪信息可能包括离散事件日志、历史文件、数据库查询或报告,或其它显示计算机化系统的、特定电子记录或记录中所包含的特定数据相关的事件的机制。
数据是指在gxp活动期间记录的并允许充分和完全的再现和评估gxp活动的,所有原始记录和原始记录经核证无误的副本,包括源数据和元数据,以及这一数据的所有的后续转换和报告。数据应在活动时按照固定方式准确记录。
数据可能包含在纸质记录(例如工作表和工作日志)、电子记录和审计追踪、照片、缩微胶卷或缩微胶片、音频或视频文件或藉以记录gxp活动有关信息的任何其它媒体。
(四)元数据。
元数据是关于数据的数据,提供了解这些数据所需的上下文信息。通常情况下,这些都是描述结构、数据元素、相互关系和其它数据特征的数据。元数据还允许数据可归属于个人。例如,在称重时,没有元数据的数字8是毫无意义的,即单位,mg。其它元数据的例子可能包括活动的时间/日期戳,执行活动的操作人员id,所用仪器id,工艺参数,文件序列号,审计追踪及理解数据和重现活动所需的其它数据。
为确保数据在整个数据的生命周期内,不论其生成格式,数据的记录、处理、保存和使用均被完整、一致、准确记录的处理操作总和。
(六)数据可靠性。
数据可靠性是指贯穿整个数据生命周期的数据采集是完整的、一致的和准确的程度。所收集的数据应该是可归属的,清晰的,同步记录的,原始的或真实副本,并且准确的。保障数据可靠性需要适当的质量和风险管理系统,包括遵守合理的科学原则和良好文件规范。
(七)数据生命周期。
一种计划的方法用于评估和管理数据风险使其与潜在影响患者安全性、产品质量和/或在数据的创建、处理、审核、分析与报告、转移、储存和检索及持续监测直至退役的所有阶段中做出决定的可靠性相称。
(八)动态记录格式。
使用动态格式记录,例如电子记录,允许用户和记录内容之间存在互动关系。例如,采用数据库格式的电子记录,允许能够跟踪、趋势分析和查询数据;使用电子记录维护的色谱记录,允许用户重新处理数据、通过适当的访问权限查看隐藏字段,放大基线以更清楚地查看积分。
(九)混合模式。
以原始电子记录和纸质记录组合组成总记录集的计算机化系统,该记录集应被审核和保存。例如,在实验室分析人员使用计算机化仪器系统创建原始电子记录,然后打印结果摘要。人员对电子记录实行手写签名,例如,通过手写签署审查清单然后安全地连接到正在签署的电子记录。混合模式需要在整个记录保存期内所有记录类型之间的链接安全。
(十)基准记录(primaryrecord)。
当采用多于一种方法同步收集或保留的数据发生不一致时,该记录作为首要判断依据,即gmp附录计算机化系统中的主数据。
(十一)计算机化系统一个计算机化的系统集中控制一个或多个自动化的业务流程的性能。它包括计算机硬件、软件、外围设备、网络、人员和文档,例如手册和标准操作规程。
(十二)归档。
归档是贯穿于要求的记录保存期限,在专门的数据管理人员控制下,保护记录免于进一步被修改或删除,并储存这些记录。
(十三)备份。
备份指创建在原始数据或系统出现丢失或者变得不可用(例如,在系统崩溃或磁盘损坏)的情况下的一个或多个电子文件的替代副本。值得注意的是,备份不同于归档,电子记录的备份仅作为灾难恢复目的,通常只是暂时存储,而且可能会定期覆盖。不应依赖备份副本作为归档机制。
(十四)良好文件规范。
在这些指导原则内容中,良好文件规范是指那些共同地或单独地确保文档,无论是纸质还是电子版,是可归属的、清晰的、可追溯的、永久的、同步记录的、原始的和准确的措施。
(十五)高层管理者。
最高级别的指挥和控制的公司或场地,拥有调动公司或场地资源的权利和责任的人员(部分基于iso9000:20xx的ichq10)。
(十六)质量风险管理。
在药物(医疗)产品生命周期内,对产品质量风险进行评估、控制、交流和回顾的系统过程(ichq9)。
(十七)gxp。
用于规范受监管的药品、生物制品、医疗器械的临床前、临床、生产和上市后活动的一组良好规范首字母缩写,例如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药物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十八)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或所属区域的最高级别的管理和控制者,拥有调动公司或场地资源的权利和责任的人员。
数据管理分析岗位职责和要求。
s管理规定篇四
1、进入大门,应主动出示证件,自行车进出大门,一律礼貌下车推行。
2、未经门卫许可,任何人不得进入工地。外单位来联系工作者,凭介绍信等有效证件,在门卫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入内。
3、平时大门关闭开小门,严格执行出门证制度,不管任何人及车辆退场,必须到安全保卫科开出门证,门卫履行开包检查手续。
4、职工晚上外出,应预先向门卫打招呼,在22时前返回工地,如有特殊情况晚回的,可叫门卫开门。如发现夜间爬门、爬围墙者,由工地安全保卫科处理,并可罚款50元/次,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5、职工进出必须佩戴胸卡,否则门卫有权阻止于门外.持他人证件或假证件进场者,与门卫无理取闹者,按工地治安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6、施工现场,非本工地工作人员,未经本单位领导同意,没有本单位有关部门陪同者,一律谢绝参观。
7、门卫具体责任人:。
8、该制度由批准者签字生效,并从即日起施行。
场容场貌管理制度。
为了实现项目创优管理目标,营造舒适的工作环境,配合项目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根据本公司管理规定,并结合本项目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工地现场主要道路、材料堆场、架体基础等处四周作砼地坪硬化处理,同时四周作好排水处理,路面作好坡度流向处理,以防积水现象发生。排水沟要及时清理疏通,如排入城市管网要在适当位置设置沉淀池。
2、对进场的材料、机具、安全禁令标志、配电箱、消防器材等应严格按布置图位置进行堆放、设置,堆放设置要做到整齐有序,材料应挂设标识牌,注明名称、品种、规格、检验状态。
3、对进场使用的氧气瓶、乙炔瓶、松香水等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分类存放,专库专管,加设明显标志,并建立严格的退领手续。
4、为了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和生活办公环境,工地现场应摆设或种植一定的花草。材料加工作业和零散材料区应有栏杆围护,所有栏杆应黄黑或红白相间的分色油漆,现场各区和设施有指示牌,办公室应有适当装饰。
5、施工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一经发现一律罚款100元。生活垃圾、剩菜剩饭应倒在指定地点,违者罚款10元/次。厕所做到专人清洗,每天不少于两次,同时经常喷药,消灭蚊蝇。办公室职工宿舍食堂及时清扫,棉被物品需折叠,堆放整齐做到窗明地净。各种材料,及半成品构件应整齐堆放,搬运到指定地点,不服从管理,乱堆乱放者,罚工种负责人每次100元。由炊事员负责清扫排通食堂边的污水沟,保证废水外排同物。泥工落地灰,木工扣件模板钢管钢筋工成品钢筋等,随清随收,做到建筑物内外清洁。
6、由项目部在组织的安全检查中应涉及场容场貌的检查内容,具体内容包括:大门围墙、临时设施、现场道路硬化,排水系统,材料、构件、设施料分类堆放情况,平面布局、落手清工作、楼面堆料情况等。对于检查中的问题应定时定人措施及时整改,并作相应的记录。
7、该制度由批准者签字生效,并从即日起施行。
标牌标识管理制度。
1、标识、标牌的制作应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2、标识、标牌的宣桂应醒目、正确,并符合国家规范及省市上级部门要求。
3、现场应保证标识、标牌的干净和整齐。未经项目负责人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其位置、用途或损坏,因此所引起的相关事故,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4、工程竣工以后的标识、标牌,应清理干净后统一由仓库保存。
5、该项工作应指定具体责任人进行负责。
6、该制度由批准者签字生效,并从即日起施行。
作业条件环境保护各项管理制度。
一、作业条件环境保护定期检查制度。
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活与生态环境,防止由于建筑施工造成的作业污染和扰民,保障建筑工地附近居民和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特制订此检查制度:
1、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的每日自检每天由环保员进行上下午二次全面自检,凡违反施工现场环境保护规定的要及时指出并整改,在当天的施工日记中做出自检记录。
2、项目经理定期月检每月由项目经理带队对工地进行定期检查,按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检查表进行检查并记录。在检查中,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采取“三定”原则(定人、定时、定措施)予以整改,落实后及时做好复检复查工作。
二、施工现场垃圾管理制度。
1、现场垃圾管理应符合《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相关文件规定。
2、施工现场应保持清洁、卫生。施工杂物应分类堆放整齐,不得混放、乱放。现场钢筋头应堆放在钢筋废池内。砼废料应堆放在砼废料池内。
4、现场建筑、生活垃圾应按布置要求分类集中密闭覆盖堆放。现场可按场地堆放垃量进圾数行清运,最多不超过一星期一清。
5、现场垃圾的管理由于项目部指派专人进行负责管理。负责人的职责:联系有准运证及运输资格证的车辆外运,对班组的落手清工作进行考核等。
6、负责人为该制度的执行者,后勤负责人进行督促。以上制度由批准者签字生效,并从即日起施行。
防火防爆防毒各项管理制度。
一、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
1、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的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搭设。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分灯、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电符合防火规定。
2、化学易燃物品和压缩可燃性气体容器等,应按其性质设置专用库房存放。其库房的耐火等级和防火要求应符合公安部制定的《仓库防火管理规则》,使用后的废弃物料应及时消除。
3、建设工程内不准为仓库使用,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
4、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执行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设置警示标志,配备灭火器材,并由专人保管。
5、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米,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米。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6、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之间距离不得少于2米,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5米。
7、领用方面:仓库保管员必须进行登记工作,作业完入库时进行检查,以确保下次领用时能做到心中有数。
二、有毒物品管理制度。
1、有毒物品必须设专用通风良好的仓库,远离职工生活区,并由专人保管。
2、有毒仓库应设置警示标志牌,库房地面和墙面要做防渗漏的特殊处理,防止有毒物品的跑、冒、滴、漏、污染水体。
3、有毒物品的搬运必须有专人监护,搬运工人有相应劳动防护用品,搬运或操作时尽量避免与有毒物品的直接接触。
4、有毒物品的包装储存应符合有关的防毒法规中的规定。
5、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用作土方回填,以免污染地下水和环境。
6、领用方面:仓库保管员必须进行登记工作,作业完入库时进行检查,以确保下次领用做到心中有数。
三、消防管理制度。
为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切实抓好防火宣传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单位、部门、重点部位的防火责任人,根据我司情况,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项目部应利用板报、标语、开会等多种形式,经常对管理人员、工人宣讲消防工作的重要性,提高防火意识;对消防器材要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好有效。
二、各项目部要有一名领导负责抓消防工作,成立义务消防队(每个班组出2~3人),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工作。三级教育活动时必须加入消防知识的培训。
三、项目部应成立消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项目的消防业务培训工作。
四、布置生产任务要把安全、防火、防盗和开展创安工作要同时安排。
五、安全检查时应将消防检查列为必检内容,发现危险源应及时提出整改。对一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向公司部门和领导反映汇报。
六、施工现场、宿舍要重点抓好安全用火、用电管理,因工作需要用火时,必须经工地领导批准。指定专人负责看管方能用火。工人宿舍区应使用36v以下安全电压供电。
七、对木工工房、油库、配电房、库房、食堂、宿舍、装修现场等要落实防火责任人并制定出有关防火制度,设防火警示标志,并标明火警电话“119”。
八、对在可能引起火灾的场所动用明火的(如施工现场电焊、使用明火等),应填写用火申请单。
四、消防设施管理制度。
为确保消防设施在出现火险的情况下,有效发挥各种设施的作用,以迅速消除火险隐患,特制定本制度。
1、按照规定在各个区域设置消防设施。
2、定人保管,不得随意挪作他用。
3、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应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有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生产许可证。
4、各灭火器应成组设置,置于去拿方便的位置。
5、泡沐灭火器要求定期做好换药记录。
6、设置消防器材布置图与火警119指示牌。
7、消防设施由防火领导小组负责管理,负责日常的保养、维护工作,并组织经常性检查以保证使用良好。
五、明火作业审批制度。
1、施工现场动用明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2、在具有明显危险因素的禁火区域内作业,均属一级动火。禁火区域如下:
(2)各种受压设备;
(3)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等场所;
(4)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5)现场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质的场所;一级动火作业由项目经理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工程部及消防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3、凡属下列之一的情况为二级动火:
(3)登高焊、割等用火作业;
二级动火作业由现场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工程部批准后,方可动火。
4、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内进行用火作业,均属三级动火。三级动火由所在班组填写,经安全员或项目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动火。
5、动火许可证有效期均为一天。一级动火申请应在一周前提出,二级动火申请应在四天内提出,三级动火应在三天前提出。
6、动火人员须持特殊工种上岗证上岗。
7、使用明火现场应指派专人监护,在动用明火部位监护人必须在场。监护人对动用明火部位未采用有效隔离措施时,可履行否决权。
六、防火检查制度。
为了健全本工地的安全防火工作,保护好国家财产和人身安全,保证工程的正常施工进度,特制定以下制度:
1、防火领导小组在上下班前后应对施工现场做一次防火安全检查。
2、每日都要有消防员值班,对每处消防场所进行检查记录,并对发现的情况及时提出整改,落实到人,及时整改。
3、项目部在定期安全检查的同时应对防火工作做检查,检查内容,除公司制定的防火检查内容外,还应结合本工地的实际情况,对木模堆放点、厨房间、木工间、仓库、使用明火处等重点防火部位及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及时做好整改后复查。
4、检查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决不可掉以轻心马虎从事,对不负责任的职工除教育外,可按《施工现场防火制度》进行处理。
七、施工现场防火制度。
1、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进行布置和施工。
2、项目部应根据工地实际情况,成立防火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
3、防火领导小组应定期组织职工,开展安全防火知识教育和消防学习。定期开展消防预案练习。
4、在施工现场重点部位:仓库、食堂、职工宿舍、木材堆场、电焊气割、配电箱处等易燃区域,必须按规定设置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定人保管,不得随便挪用。
5、选用的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应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应开展经常性的检查,以保证其性能良好。
6、易燃区域严禁吸烟,并应设置明显的警告、警示牌。
7、严格执行气割、气焊“十不烧”规定,动用明火严格履行审批制度。未经安全部门批准,不得动用明火。
8、电气设备不得超负荷运转,以保证电线电缆与漏电断路器的完好无损。重点防火部位严格执行相关防火规定。
9、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用电安全管理规定,加强电源管理以便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11、对违反防火制度,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可给与5000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八、重点防火部位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工地、职工财产免遭损失,保障职工生命健康和安全,保证工程施工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制度:
1、仓库、食堂、宿舍、木工间、使用明火处等为重点防火部位。
2、重点防火部位应按要求配备灭火器等消防器材,任何人不得随意挪用,并应在相应部位悬挂“严禁烟火”、“重点防火部位”等警告、警示牌。
3、重点防火部位防火管理采用部位负责制。相关部位负责人在平时应加强监督管理,并应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学习防火知识,以提高人员的防火意识,增强自我的保护与应变能力。
4、防火领导小组在每月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重点防火部位进行全面检查,填写记录,并对检查出来的隐患,及时整改并复查。
5、仓库防火制度。
(1)仓库应配备灭火器等消防器材,由专人负责,任何人不得随意挪用。严禁不懂材料性能的人员随意使用和玩弄。
(2)仓库要求做到阴凉、干燥、通风良好,远离火源。(3)仓库内严禁住人,严禁吸烟、烤火或做饭。(4)仓库应悬挂“严禁烟火”等警告牌。
(5)对易燃易爆物品专地隔离存放,并应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有火灾隐患,必须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6)仓库内严禁乱拉电线,严禁使用电炉,防止电气火灾。
6、食堂防火制度。
(1)食堂应配备灭火器等消防器材,任何人不得随意挪用,并应在相应部位悬挂“严禁烟火”、“重点防火部位”等警告、警示牌。
(2)食堂堆放的柴火或柴油等燃料应专库保存。每餐烧好后,应整理好柴火(柴油)等燃料,并及时熄灭火种,严禁火种引出。
(3)食堂除炊事员外,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灶火。
(4)每餐生活垃圾,必须当时清理,用箩筐倒入垃圾箱内,严禁焚烧。
(5)食堂应积极配合项目部组织的防火卫生大检查,对提出的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6)食堂防火管理采用堂长负责制。堂长在平时应加强监督管理,并应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学习防火知识,以提高人员的防火意识,增强自我的保护与应变能力。
7、宿舍防火管理制度。
(1)生活区配备灭火器及其他消防材料和器材,任何人不得随意挪用。并应在相应部位悬挂“严禁烟火”、“重点防火部位”等警告牌。
(2)宿舍防火管理采用舍长负责制。舍长在平时应加强监督管理,并应定期组织舍员学习防火知识,以提高舍员的防火意识,增强自我的保护与应变能力。
(3)宿舍内严禁私接拉电线及私装灯头或插座,如特殊情况需临时装用,须经项目部核准后,由项目部派专人安装,违者出现问题,按制度严肃处理。
(4)严禁在宿舍内做饭或用火及小太阳灯取暖。
(5)家用电器如电炒锅、电饭锅、电水壶、热得快等,未经项目部同意,严禁使用。(6)严禁在床上吸烟。
(7)发现火险,应立即通知项目部管理人员,火情严重时应立即拨打“119”火警报警电话,并组织力量灭火。
(8)项目部每月不定时对宿舍进行防火检查,各个宿设应积极配合,对查出的隐患落实“三定”措施,并及时整改。
8、木工间防火制度。
(1)木工间配备灭火器及其他消防材料和器材,任何人不得随意挪用。并应在相应部位悬挂“严禁烟火”、“当心火灾”、“重点防火部位”等警告牌。
(2)木工间防火管理采用木工班组长负责制。班长在平时应加强监督管理,并应定期组织职工学习防火知识,以提高人员的防火意识,增强自我的保护与应变能力。
(3)木工场地,严禁吸烟。冬季严禁烧材或用火炉取暖。
(4)木工棚必须保持整洁,刨花、木屑及时清理,做到工完场清。
(5)项目部每月不定时对场地进行防火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落实“三定”措施,并及时整改。
(6)发现火险,应立即通知项目部管理人员,火情严重时应立即拨打“119”火警报警电话,并组织力量灭火。
9、电焊气割防火制度。
(1)施工现场焊、割作业,应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2)焊工操作前应检查所有工具、电焊机、电源开关及线路是否良好,金属外壳应有安全可靠接地,进出线应用完整的防护罩,进出线端应用铜接头焊牢。
(3)电气焊的弧活花点必须与氧气瓶、电石桶、乙炔瓶、木料、油类等危险品的距离不少于10米,与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少于20米。
(4)焊割点周围和下方应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并应指定专人防火监护。
(5)应经常检查氧气瓶与磅表头处的螺纹是否滑牙,橡皮管是否漏气,涵枪嘴和枪身有无阻塞现象。
(6)冬季露天作业,在总软管与回火防业器冻结时,应用热水或暖气设备下化冻,严禁用火烧烤。
(7)气瓶与其它易燃气瓶,油脂及其它易燃物,分类堆放。不得同车运输。(8)作业后,清理场地,清灭火种,消除焊割料余热后方可离开。
九、电气防火制度。
1、使用固定用电设备时,采用敷设电缆的方式来避免架空线的倒杆、断线事故而导致短路产生火花电弧引起的爆炸和燃烧。
3、导线的相互连接或与电气设备的连接接头要牢固稳定,并应做绝缘包扎,保持绝缘强度,不得承受拉力。
4、室外或特殊场所的照明灯具应有防溅设施,防止水滴溅到高温的灯泡表面使灯泡炸裂而发生事故。
5、开关应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合理选用,正确安装。
6、电器控制设备必须保证其性能安全可靠,接触良好,防止接触电阻过大,线圈过热而起火。还应定期检查发现零部件有损坏,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7、用电设施等要认真按照规定选用,并且要经常维修确保灵活好用。定期检测绝缘性能,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
8、材料间、更衣间不得使用超过60w的灯泡,严禁使用碘钨灯取暖,职工宿舍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杯、热得快、电饭煲等高电流电器烧水烹饪。
以上制度由批准者签字生效,并从即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一、为增强企业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高安全素质,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工程项目所有从事建筑施工的人员。
三、公司劳资教育部门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四、公司全体员工必须参加定期或不定期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企业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每年参加建设部或省、市安全培训学习一次,学习时间不少于30学时。
2.安全专业管理人员每年参加省、市安全培训学习一次,时间不少于40学时。
3.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省、市安全培训学习一次,时间不少于20学时。4.工人的安全知识、安全技能训练学习时间每人不少于20学时。
5.上述人员的学习成绩记录在安全教育培训卡上,成绩合格者方可上岗。
五、新工人入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一级、工程项目二级、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1.公司一级的安全培训教育主要内容为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企业规章制度。
2.工程项目进行第二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主要内容:工地制度、现场环境、工程特点及存在不安全因素等。学习时间不少于15学时。
3.班组进行第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主要内容:本工程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事故教训、本班制度等,学习时间不少于20学时。
4.以上教育培训考核成绩作为录用先决条件。
六、变换工种的职工要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是拟到工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环境、劳动纪律、技能训练,经考试合格者方可变换。
七、特种工程(电工、焊工、架子工、机操工、起重工、打桩和机动车司机、塔吊司机及指挥、人货两用电梯和起重司机,司炉工、爆破工及其他从事特殊作业的工人)取得特种作业证的,仍然要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每年一次,时间不少于15学时。
八、根据本制度,每年由劳资(教育)部门列出培训计划,进行培训教材和师资准备,并监督实施。
九、凡是经教育培训的人员考试不合格者应参加第二次学习(学习时间误工费和学费自理),如果二次不合格,将调离岗位或辞退。
1.划分区域负责人,实行挂牌制,做到现场清洁整齐。
2.施工现场办公室、仓库、职工宿舍保持环境清洁卫生,班组宿舍的衣物、日常生活用品等摆放整齐。
3.厨房卫生整洁,符合卫生检疫要求,炊事员须持定期体检健康证,上岗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戴口罩,保持个人卫生和内外环境清洁卫生,做到生熟食品隔离,有防蝇、防鼠、防尘设施。
4.保证供应符合卫生饮用水,茶水桶加盖锁。
5.厕所必须落实专人清洁,保持时时清洁,便槽不得有积垢,严禁随地大小便。6.工人作业地点和周围必须清洁整齐,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不得留余料。垃圾集中堆放,及时清理。严禁随地丢垃圾,污水、废水不外溢。
7.车辆进出清洗干净,不污染道路。
班前安全活动,是安全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是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做到遵章守纪,实现安全生产的途径。班组必须做好此项活动。
1.每个班组每天上班前15分钟,由班长认真组织全班人员进行安全活动,总结前一天安全施工情况,结合当天任务,进行分部分项的安全交底,并做好交底和记录。
2.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或特殊部位的施工,应组织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有关资料的学习。
3.对班前使用的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安全防护用品、设施、周围环境等要认真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完好,才能使用和进行作业。
4.班组长每月5日前要将上个月安全活动记录交给安全员,安全员检查登记并提出改进意见之后交资料员保管。
工地生活区管理制度。
为维护本区工人利益,保证正常的工作次序和生活次序,特制订如下制度:1.严格遵守和执行项目部制定的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安排。2.严禁在本生活区内聚众赌博、打架斗殴和其他违法乱纪活动。
3.执行用电用水制度。室内不准随意牵拉电线,接灯头、插座。早上7点钟以后要关灯,用完水以后要关闭水龙头。
4.工人入住本生活区,必须由班组长申请,经项目部领导签字同意。非本工地工作人员,一律不准住在本生活区。
5.工人进场应按登记房号、床号就位,未经同意,不得更改。退场时,必须到登记处注销床号。
6.爱护环境卫生,生活垃圾、剩饭、剩菜,必须扔到指定地点;每周进行一次环境卫生大清理,各班组必须派人负责本责任区的清洁工作。
7.爱护公共财物,如有意损坏者,除照价赔偿损失,并将视情节给予罚款。以上守则,请自觉遵守。
办公环境各项管理制度。
一、办公制度。
1、准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外出要请假。
2、办公室内禁止大声喧哗、聊天、聚会赌博、酗酒等不文明行为,商讨问题以不影响他人工作为原则,尽量不在办公室会客。
3、经常保持办公室整洁,办公室桌上的图纸或资料放置整洁,看完报纸随即把报夹挂回报架上,不准随便乱扔纸屑和果壳。
4、职工一般不能进办公室玩耍,更不能任意翻阅图纸和资料或开动抽屉。
5、办公室内不得存放个人大型物品和自行车等。
6、办公用品、桌椅要保持整齐,位置固定,不准乱拉乱放。
7、项目部定期对办公室卫生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二、办公区文明卫生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城市标准》、《陕西省爱国卫生条例》及《项目部除四害管理办法》,保证办公区符合创卫条件要求。
2、办公室人员应严格遵守办公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临时外出留言说明去向,请假按有关规定办理销假手续。
3、办公室禁止吸烟和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办公室人员按值日轮流表轮流值勤,清扫地面、擦拭门窗、桌椅,做到窗明地净。
5、办公人员上班一律佩带工作证,图纸、文件等阅后要收拢整齐,放回原处。
6、工作人员每日上班时要衣冠整洁、文明礼貌、讲究个人卫生。以上制度由批准者签字生效,并从即日起施行。
食堂各项管理制度。
一、食堂管理制度。
工地职工食堂必须本着为大家服务的思想,做到干净、卫生并以《食品法》为准则。根据工地的要求全心全意地按时、保质保量地为全体职工服务。
特制订以下制度:
1、食堂设施布置必须符合创卫要求及现场平面布置要求,配置适量的除四害设施,并由保洁员每日对除四害效果进行巡查。
2、炊事员必须身体健康,无任何传染病,持有健康证。对职工态度和蔼,做到微笑服务。
3、确保“三净”:一净为食堂人员卫生干净。二净为锅、碗、瓢、勺洗净落锅三净为各种蔬菜洗净落锅。
4、对食堂各类食品实现生熟分开放置,不准买变质异味的食品、蔬菜。
5、炊事员应随时保持场地清洁,实行门前卫生责任包干。
6、饭菜价格以保本微利为原则,并保证供应。菜价每餐在黑板上公布。
7、职工买饭菜时应遵守秩序。
8、食堂必须确保工地的开水供应,并放置在茶水亭内。职工不得浪费开水,如发现按规章处罚。
9、食堂炊事员要正确使用厨房设备,发现异常立即停机检查,并报告以便及时修复。剩饭菜必须倒在固定地立的容器内,容器加盖,保持环境卫生。
二、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一)食堂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1、食堂是创卫工作的重点,必须按要求进行布置,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除四害措施,消灭老鼠、苍蝇、蚊子、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消除其孳生条件。
2、食堂应按照生进熟出的原则合理布局,防止生熟食品交叉污染。
3、食堂应建立清洁卫生制度和卫生责任区包干制度。做到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有脏随时扫。
4、食堂应做到厨房地面干爽,没有油腻和垃圾,墙面干净,灶面、操作台整洁。
(二)食品采购和储存卫生管理制度。
1、食堂必须向持有卫生许可证的单位采购食品,并严格执行索证、验证制度。
2、食品的采购和储存应由专人负责。建立食品入库、出库和日常性查验制度。发现存在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应及时进行处理。
3、仓库食品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冰箱食品应生熟分开存放,并分别标明进货日期,做到先进先出。
(三)食品加工过程卫生管理制度。
1、食品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发现腐败变质、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不得加工。
2、蔬菜切配前应先冲洗并浸泡10分钟以上;禽蛋类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
3、肉类、水产类、蔬菜类食品应分别在专用清洗池、操作台中清洗、切配,荤、素食品原料的盛放容器应严格分开,并有明显标志。
4、加工食品必须烧熟煮透,中心温度不得低于75℃。
(四)食堂餐具、工用具消毒卫生管理制度。
1、餐具、工用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严格执行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制度。
2、洗刷消毒要有专用设施设备,并有明显的标记和足够的容积,不得一池混用或一池多用。池内、外壁要完整、光洁、采用不锈钢板或瓷砖,下水道要通畅,污物要用加盖容器盛装,当日消毒。
3、煮沸消毒温度100℃不少于五分钟,蒸气消毒温度95℃以上不少于十五分钟。
4、对不易蒸气、煮沸消毒的茶、酒杯具可用经国家批准的用于食品用工具消毒的化学药物进行消毒,消毒剂的使用量、作用时间,应根据所用消毒剂的性能和要求浓度进行配制和操作。餐具、工用具消毒使用的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
5、经消毒后的餐具,内外壁应光洁,无油垢和食物残渣,呈现出本色。餐具、工用具清洗、消毒后宜储存在保洁柜中备用,防止再污染。保洁柜应定期清洗,保持整洁。
6、消毒人员应严格按操作程序进行消毒,并接受监督部门检查和群众的监督。
(五)食品供应和留样制度。
1、烹调好的食品应当在备餐间内存放,烹调后至食用超过2小时的,应当在高于65℃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2、在用餐场地外就餐的,应在备餐间内分装成单人份再供应。
3、供应后剩余食品必须冷藏,且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隔夜隔餐食品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彻底加热后方可供应。
(六)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前应先洗手并用消毒水消毒。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不戴外露饰物。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项目部每月组织两次对食堂卫生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根据有关制度进行奖惩。
三、食堂防火制度。
1、食堂应配备灭火器等消防器材,任何人不得随意挪用,并应在相应部位悬挂“严禁烟火”、“重点防火部位”等警告、警示牌。
2、食堂堆放的柴火或柴油等燃料应专库保存。每餐烧好后,应整理好柴火(柴油)等燃料,并及时熄灭火种,严禁火种引出。
3、食堂除炊事员外,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灶火。
4、每餐生活垃圾,必须当时清理,用箩筐倒入垃圾箱内,严禁焚烧。
5、食堂应积极配合项目部组织的防火卫生大检查,对提出的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6、食堂防火管理采用堂长负责制。堂长在平时应加强监督管理,并应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学习防火知识,以提高人员的防火意识,增强自我的保护与应变能力。
四、食堂就餐管理制度。
1、遵守西安市民公约和项目部的文明班组,文明职工守则和制度。
2、准时开饭,依序排队,有秩序的进行买菜、取饭。每位职工每次只允许打一份饭菜,严禁插队。
3、买菜取饭时不准吵架、嬉闹,不得对炊事员进行无理取闹,侮骂,有问题可向班组长或项目部反映。
4、就餐时应保持餐厅整洁,剩菜剩饭倒入垃圾桶内。禁止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
5、爱护餐厅内公物,如就餐时人多,要发扬风格,互谅互让。不得起哄、闹事和损坏公私财物。
6、保证代用票证的完整性和票面币值的正确性,如有损坏或辨认不清的,请及时掉换。以上制度由批准者签字生效,并从即日起施行。
宿舍各项管理制度。
一、宿舍治安综合管理制度。
1、集体宿舍采用“宿舍长”负责制,宿舍长负责宿舍内的日常管理事务,每天安排值日人员对宿舍进行清理、打扫。
2、项目部所有员工均应注意公共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大小便,严禁乱倒剩饭、剩菜、垃圾,保持室内整洁,不乱涂、乱画,爱护公共财物,如有违反给予10-100元的经济处罚。
3、工地内严禁用麻将牌、扑克牌等进行赌博,一经发现除没收赌具、赌金之外,另处以50-100元每人次的罚款。
4、宿舍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如发现每只灯头或插座罚款10元,使用家用电器须经项目部批准,否则除发现没收外,每千瓦处以150元的罚款。
5、严禁躺在床上吸烟,如有发现每人次处以10元的罚款。
6、职工家属、亲戚来探亲一律不得留宿于工地,非本处职工不得在集体宿舍过夜,违者罚款10-100元。
7、宿舍个人物品应妥善保管,如发现偷盗行为,除给予经济处罚外,另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8、除夜间加班外,晚间宿舍熄灯时间不得超过11点。
9、职工之间要团结友爱,互相理解,互相帮助。工地内严禁打架斗殴,凡参与者不论是非均罚款300-1000元。
10、制订文明寝室评比方法,每半月由项目部组织一次评比,评出的文明寝室除挂流动优胜红旗外,每次给予50到100元的奖励。
二、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1、职工宿舍要有卫生管理规定,实行室长负责制,规定一周内每天卫生值日名单并张贴上墙,做到天天有人打扫,保持室内窗明净,通风良好。
2、宿舍内各类物品应堆放整齐,不到处乱放做到整齐美观。
3、宿舍内保持清洁卫生,清扫出的垃圾倒在指定的垃圾站堆放,并及时清理。
4、宿舍进行每月卫生检查评比。
5、宿舍定时喷投除四害药剂,并由保洁员进行每天一次的除四害效果巡查。
6、生活废水应有污水池,二楼以上也要有水源用水池,做到卫生区内无污水、无污物,废水不得乱倒乱流。
7、冬季取暖炉的防煤气中毒设施必须齐全、有效,建立验收合格证制度,经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8、未经许可一律禁止使用电炉及其他用电加热器具。
三、宿舍防火管理制度。
1、生活区配备灭火器及其他消防材料和器材,任何人不得随意挪用。并应在相应部位悬挂“严禁烟火”、“重点防火部位”等警告牌。
2、宿舍防火管理采用舍长负责制。舍长在平时应加强监督管理,并应定期组织舍员学习防火知识,以提高舍员的防火意识,增强自我的保护与应变能力。
3、宿舍内严禁私接拉电线及私装灯头或插座,如特殊情况需临时装用,须经项目部核准后,由项目部派专人安装,违者出现问题,按制度严肃处理。
4、严禁在宿舍内做饭或用火及小太阳灯取暖。
5、家用电器如电炒锅、电饭锅、电水壶、热得快等,未经项目部同意,严禁使用。
6、严禁在床上吸烟。
7、发现火险,应立即通知项目部管理人员,火情严重时应立即拨打“119”火警报警电话,并组织力量灭火。
8、项目部每月不定时对宿舍进行防火检查,各个宿设应积极配合,对查出的隐患落实“三定”措施,并及时整改。
四、职工宿舍用电管理制度。
1、电是宝贵的资源,要节约用电,做到不用电时随时关掉。
2、爱护室内电器设施,严禁任意拆除和损坏。如有损坏,责任人要加倍赔偿。
3、室内使用电器,如电炒锅、电饭锅、电水壶、热得快等,未经同意严禁使用,擅自使用者,发现后,视情处罚。
4、宿舍内严禁乱接乱拉电线及私装灯头或插座。如特殊情况需临时装用,须经项目部核准后,由项目部派人安装,违者如出现问题,一切后果都由当事人自负。
5、晚上11:30按时熄灯,准时休息。
6、宿舍长要起表率作用,带头以身作则,并且对各舍员进行监督,以杜绝浪费电的现象。
五、文明宿舍检查制度。
(一)定期检查制度。
1、由项目部组织每月在安全生产检查的同时对宿舍文明进行检查;
2、项目部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
(二)经常性检查制度。
1、班组长对本班组职工宿舍要经常不断性的进行检查;
2、宿舍长对本宿舍随时检查;
(三)本班组间的自查.互查。
1、本宿舍职工对自己宿舍每周进行检查;
2、各宿舍间要开展互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以上制度由批准者签字生效,并从即日起施行。
厕所卫生管理制度。
为了创建文明工地,保障厕所卫生,提高职工健康水平、减少疾病,特制定本制度:
1、厕所必须配备适量的灭蝇、蚊灯等除四害设施,并由保洁员定时对除四害效果进行巡查。
2、厕所每天至少打扫二次,由专人负责保洁。
3、厕所内不准乱涂乱画,发现一次队擦掉以外,罚款10元。
4、用指定的草纸,不能用报纸、香烟纸及其它不易冲洗的硬质纸,以防止下水道堵塞,如发现每次罚10元。
5、每个职工都有使用和保洁的义务,大便要入沟,不能在大便坑外小便,以免弄脏蹲坑。
6、每个职工都有监督,检举制止不卫生行为,对举报者给予适当的经济奖励。
7、每个月由生活卫生管理负责人组织人员进行检查。
8、厕所保洁责任人:
9、该制度由批准者签字生效,并从即日起施行。
卫生与急救各项管理制度。
一、浴室卫生管理制度。
1、严禁在浴室内随地乱扔杂物,自觉维护于是环境卫生。
2、不得损坏公物,自觉爱护浴室设施。
3、不得乱拿他人衣物,自觉按规定保管好自己的衣物。
4、互助互爱,严禁不文明行为。
5、洗澡完毕随手关闭阀门,节约用水。并自觉将遗弃物品带走,不得乱扔,以免堵塞下水口。
6、自觉在浴室管理人员安排的时间内洗浴,不得私自撬门。
7、报界原每日对浴室喷洒除蝇、蚊、蟑螂药剂,以保证符合创卫条件要求。
8、浴室仅供内部人员使用,严禁外来人员入内。
二、防止传染病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积极开展防治和监测,加强与当地医疗单位联系,加强疫情管理,控制传染病在工地内的发生、传播和流行。
2、工地应由专人负责疫情管理。疫情登记完整,转报及时、准确,漏报率小于5%。
3、加强疫情监测与控制,法定传染病的总发病率,不得高于所在地区的总发病率“四苗”覆盖率不得低于95%。
4、加强传染病传播途径管理。
(1)加强饮水及食品卫生监督管理,确保饮水食品安全。(2)搞好环境卫生,处理好粪便、垃圾、污水、消灭苍蝇。
(3)加强卫生宣教,搞好个人卫生,纠正群众中不卫生的生活习惯。
(4)坚持灭早、灭小、灭了的原则,彻底搞好环境卫生,消灭蚊虫孳生地,流行季节前,在住所加强灭蚊工作,流行季节使用药物大量杀灭蚊虫,同时搞好人群防蚊,如挂蚊帐、用蚊香等。
5、加强传染源管理。对各型病人和带菌者加强管理,作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病人应在大便正常后一周或大便培养二次阴性后,才可解除隔离。从业人员带菌者应及时发现,并调离工作,经彻底治疗后,方可恢复原工作。
6、在疫点发生区应让全部职工服用预防药物。
7、采取经常性预防措施与卫生检查工作,开展“三管一除”(管水、管粪、管饮食、除四害)为中心的卫生活动,搞好环境卫生。
8、做好计划免疫工作,按照预防接种的有关规定,定期开展对职工进行预防接种工作,提高职工免疫水平。
三、医务室管理制度。
1、医务室应配备保健医药箱、急救器械及经过培训的急救人员。2、医务室内配备的药品、急救器械均应符合医疗卫生要求。3、急救人员经培训上岗,持证上岗。4、医务室保证每天时间内在人值班。
5、医务室应保持卫生清洁,建立值日制度。
6、定期对药品、急救器械进行检查,发现药品过期,器械不符合要求应及时处理。
7、事故发生后,工地急救小组必须维持好秩序,并对受伤人员进行及时救护。
四、医疗卫生管理制度。
1、医务人员必须树立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的思想,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医务人员要对就诊的病人做到态度和蔼,礼貌待人.做好现场的卫生防疫工作,做好职工流行病预防工作,配合环保员做好除四害、创卫工作。
3、认真工作,诊断正确,确保不出现医疗事故。
4、对使用过后医疗器械进行严格的消毒后方能再次使用。
5、医疗垃圾处理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并严格执行。
6、医务人员要经常打扫内外卫生,保持室内整洁。
7、医务人员应经常性地做卫生宣传工作,使大家正确对待环境卫生与身心健康之间的联系。
8、发生病情,应严格按《卫生急救预案》执行。
五、工地急救制度。
1、工地若发生工伤事故现场负责人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会同急救小组排除险情抢救伤员并保护好现场。
2、急救小组应对伤员进行紧急包扎或作紧急治疗,病情较重者应送就近医院治疗。
3、若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项目负责人还应及时和有关部门(企业主管部门、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当地劳动检查等部门)汇报,并配合对现场勘察、拍照绘做成笔录。
以上制度由批准者签字生效,并从即日起施行。
生活环境各项管理制度。
一、生活区卫生规章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城市标准》、《陕西省爱国卫生条例》及《项目部除四害管理办法》,保证生活区符合创卫条件要求。
2、生活区场地必须做硬地坪,有明(阴)排水沟,排水畅通,场地无积水。
3、每个职工都应该搞好个人卫生,做到穿戴,起床后整理好个人用品。
4、不随地吐痰、乱到剩饭剩菜,不乱倒脏水。
5、食堂、厕所、浴室间等部位,门前实行卫生包干制度。
6、宿舍二楼以上要有给水源,水斗及落水装置。
7、宿舍要明亮、通风、物品摆放整齐有序,有卫生负责人轮流值日、清扫制度,保持室内整洁。
8、生活区配备垃圾箱,并配置消毒除四害设施,并开展经常性卫生检查评比。
9、生活区设有专职卫生保洁员负责保洁,天天打扫,保持整洁卫生,卫生监督员负责对生活环境的监督与管理。
10、生活区卫生保洁责任人:
二、生活垃圾管理制度。
1、生活垃圾管理应符合《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市政办发【2003】200号文件和市政办发【2005】111号文件规定。
2、生活垃圾应按施工现场平面布置要求集中密闭堆放,并保证日产日清。
3、生活垃圾可按场地堆放的数量进行清运,最多不超过一星期一清。堆放的垃圾。
4、生活垃圾的管理由于项目部指派专人进行负责管理。负责人的职责:联系有准运证及运输资格证的车辆外运,参与卫生检查等。
5、该制度由批准者签字生效,并从即日起施行。
工地综合治理奖惩管理制度。
工地招聘职工必须办理身份证、暂住证、职业资格证、安全资格证,禁招童工及年老体弱多病职工,并检验职工计划生育证明。
一、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两个文明建设,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健全工地治安的综合管理,使工地生产顺利进行,使工地内生活纳入正常轨道,特制订本制度。
1、全体职工必须遵守当地的有关规定,做一名合格职工。
2、每个职工必须热爱自己的工作岗位,安心工作,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施工任务。
3、职工之间、班组之间要互敬互爱,团结友好。发生矛盾时,大家都要互相尊重,互相让步,以共同方便施工作业为前提,解决不了时,要及时报请班组长或项目部领导协调解决。严禁发生骂人、打人等粗暴行为。打架者要根据动手先后、是非程度及认错态度好坏,视情处以100~500元的罚款。对团伙性的群架行为,带头闹事者处以1000~5000元的罚款,并对所在班组长进行经济处罚,情节恶劣者呈报公安部门处理。
4、严禁在工地内赌博或以娱乐为名进行变相赌博活动,否则一经查实,无论赌资程度大小一律没收赌资、赌具并酌情处以100~5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开除并送交公安机关。
5、为了确保工地内的消防安全,任何职工不得用煤油炉、电炒锅、电炉,否则一切后果自负。项目部并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200元罚款。
6、严禁使用钢锯条烧开水,项目部一经发现给予当事人罚款500元。
7、本工地内和生活区的临时生活用电,必须由本项目部电工班电工负责安装,任何人不得。
私接乱拉电线及私装灯头或插座,如特殊情况需临时装用,须经项目部核准后,由项目部派人安装,违者视情处当事人罚款100元,如出现任何问题,一切后果都由当事人自负。
8、严禁在灯头上或电线中段挂钩用电,违者每次处罚100元,如出现问题,一切后果自负。
9、在建高层或多层楼梯间及其它通道的照明灯泡,除工地固定值班电工外,任何人不得随便摘取,违者每次罚款100~500元。
10、每个职工都要爱护工地和他人的财物,对偷窃工地和他人财物者,处以偷窃价值5~20倍的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11、全体人员都要有高度的集体主义思想,公私分明,严禁把工地材料随便拿做它用或私做家具和个人用品,违者视情处罚50~200元,严重者加倍处罚。
12、全体人员都要爱护安全防护、防盗设施,破坏本工地防盗及安全防护设施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50~300元,情节恶劣者呈报公安部门处理。
13、本工地全体人员,应为本工地的工程施工,工程材料及工程安全尽心尽力,如和工地外社会上的流浪人员里应外合进行盗窃者,或给工程施工造成不利后果者,除按本制度第十条规定处理外,再视情处罚款300~1000元。情节严重者,呈报公安部门处理。
14、本工地职工无论是在工地内或在工地外,都要遵纪守法,如在工地外社会上违法乱纪,兄弟单位或司法部门查到本工地,除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外,本工地也要视情按本工地的有关规定作相应处罚。
15、安全帽是职工用来防护安全用的,任何人不得随意借给外来人员使用,如外来人员因借戴本工地的安全帽而混入本工地,一经查实,视情处以出借安全帽的本工地当事人罚50~100元。
16、全体人员都有责任做好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如破坏已粉刷好的内墙、踏步、门窗及玻璃、已安装好的各种管子,已穿好的各种电线及其它,一经查实,除损坏的材料和人工工资由当事人承担外,再视情罚款50~200元,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17、严禁无关人员随意动用机械设备,擅自开动或损坏机械设备者每次处罚款10~50元,损坏者照价赔偿,态度较差者视情重罚。
18、为了确保工地和宿舍区的防火安全,严禁在楼内烧柴火做饭,或用火及小太阳灯取暖,违者每次罚款30~100元,或视情加倍处罚。
19、严禁在男(女)大宿舍内男女混住,甚至过夜,违者处罚款每次200元,造成严重影响者严加惩处。
20、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严禁随地大小便,违者除清扫干净外,罚款10~50元。不听劝阻,屡教不改者,严加处罚。
21、禁止随地乱倒废物、废水,严禁在阳台开窗口往外泼水及倒废物,违者每次处罚款20元,态度恶劣者加倍处罚。
22、家用电器,如电炒锅、电饭锅、电水壶、热得快等,未经同意,严禁使用,擅自使用者,发现后,视情处罚款200元。
23、严禁用饮用开水洗脸,洗脚等,违者每次处罚款10元,或视情处理。
24、每个职工必须严格遵守本工地的作息时间,宿舍内无特殊情况,每晚十点必须关灯,否则,一经查实,每次处同室人罚款5元。
25、任何职工严禁翻墙或翻大门入工地,违者每次罚款100元,情节严重者交治安部门处理。
26、临时来本工地探亲访友人员未经门卫许可私自进入的,被访者应及时以门卫登记,否则一经查实,处被访者罚款20元,或视情处理。
27、非本工地施工人员严禁进入施工现场,不听劝阻者视情处理。
28、女工及本单位职工的家属,须经工程经理批准后方可进入本单位。否则劝其退场或视情处理。
29、未成年人原则上不予进场,特殊情况要求进场者,必须由法定监护人上报安全监护书或保证书,经工程项目经理批准后,方可进入本工地。
30、女工、家属及未成年儿童,未经审批而班组长自行接收,一切后果由接收班组长承担。职工擅自叫其进场者,视情处罚或责令其退场。禁止使用童工和未成年人,如发现使用一律处以5000~10000罚款。
31、班组长应模范贯彻执行项规章制度,在职工中以身作则,做好表率作用,积极支持,主动配合项目部的各项工作。
32、班组长要努力履行自己的职责,在职工中特别是新收职工中及时传达本工地各项规章制度和条例,使工地的各项规章制度人人皆知。
33、班组长如发现自己的职工有违法乱纪现象要及时制止或纠正。如有违纪事实,职工中又不愿供出违纪人,则处违纪的有关人员、同组人员或同室人每人罚款50~600元,或视违纪程度酌情处理。
34、各班组长必须按公安部下达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要求,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及时安全圆满地完成项目部下达的各项施工指标及任务,否则,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35、班组长如触犯本工地的有关规章制度,除按有关规定处罚外,再视认识态度好坏,加倍处罚。
36、全体人员必须积极支持,主动配合各部门工作。干扰其正常工作或无理取闹者,按本条例第三条规定处理外,再视情处理。
37、对检举揭发的举报人员进行打击报复者处罚款50~300元,或视情严加惩处。
38、全体人员要养成做好人好事的良好风气,要有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的勇气,对检举揭发或抓获坏人的有功人员,项目部要按功绩大小,给予相应的经济和精神奖励。
39、奖励细则:
(1)抓获破坏防盗及安全设施者,奖金30~100元或视情奖励。
(2)抓获偷窃工地材料者,奖给被偷窃物价值的20%,不足30元的,按30元计发。(3)抓获偷窃私人财物者,奖给被偷窃物价值的50%(以新品计价),不足20元的,以20元计发。
(4)抓获破坏工程成品(如已砌好的主体,已粉刷好的内外墙,已做好的地坪,已装好的门窗等)者,发给奖金30~100元或视情奖励。
(5)抓获破坏工程水电成品设施者(如已穿好的各种电线、各种管子和各种接线盒及其它),发给奖金30~100元或视情奖励。
(6)抓获破坏已做好的油漆成品者,资金20~50元或视情奖励。(7)抓获破坏机械设备者,奖金30~100,或酌情奖励。
(8)发生火灾时能积极投入灭火,成绩显著者,奖金50~200元,或酌情重奖。(9)在外来人员扰乱或工地内职工争吵、打架时,能积极劝阻,效果显著者,奖金30~200元,或酌情重奖。
(10)拾金不昧者,酌情奖励。
(11)对其它违纪行为或案件,能及时制止或及时举报者,经组织核实后,能按本细则对口的即对口奖励,不能对口的,则按其案件的大小或对工程及损失程度酌情奖励。
(12)所有罚款及奖金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报经理签字,由财务从每月工资款中扣加。该制度由批准者签字生效,并从即日起施行。
宣传娱乐各项管理制度。
一、宣传娱乐设施管理制度。
1、娱乐设施由专人负责管理,实行定时开放。
2、正常工作时间任何人不准在娱乐室内进行娱乐活动。
3、爱护娱乐设施,如:电视、cd、功放、音箱、报刊书籍、报夹、桌椅、灯光设施等,如损坏者,照价赔偿。
4、书籍、报刊等及时更新。
5、在娱乐室内不得吵闹及大声喧哗,阅完书籍报刊后应自觉放回原处。
6、不得在黑板报上乱涂乱画,黑板报上的内容不得更改甚至涂掉。
7、娱乐设备未经批准,不得挪作它用。
8、娱乐设备应定期检修,保证娱乐活动顺利开展。
9、娱乐室内应自觉遵守卫生纪律,不随地吐痰、乱扔果壳。
10、在负责人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娱乐活动。以上制度由批准者签字生效,并从即日起施行。
s管理规定篇五
一、周二至周四训练时间服装统一,着制服(夏短袖),或者作训服。操课时间严禁穿着裤衩、花裤衩、拖鞋、便装。
二、外出请假,持请假条找班组长签名、后找队长审批,外出期间着便装。严禁袒胸露背,衣服混搭,衣冠不整。
三、(请假条上注明正在使用的电话联系方式)。
四、周一至周五操课时间的内务卫生,房间内保持干净,桌子保持干净,杂乱物品不要有,柜子擦干净,上面不要有多余的东西。
五、玻璃、风扇、电灯、空调都需要每周擦一遍,卫生工具放在门口。
六、个人卫生,勤洗勤换勤打扫。个人物品放在自己的橱柜里。贵重物品放好保存好,防止丢失。
七、环境卫生的打扫,办公室、洗簌间、厕所、门前屋后,各班组长负起责任带头抓工作。
备注:请大家积极遵守各项管理规定,各班组长带头负责落实管理规定,如有不落实以上管理规定者拟根据处罚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s管理规定篇六
(六)发现外地来京人员有违法犯罪活动的,应当及时制止,并报告公安机关。
第十八条对违反本规定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五)对招用无《暂住证》的外地来京人员或者为其提供经营场所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每招用或者容留1人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十九条港、澳、合同胞和华侨来京暂住的户籍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本规定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1995年7月15日起施行。1985年11月26日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暂住人口户口管理的规定》和《市公安局实施〈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暂住人口户口管理的规定〉的细则》同时废止。
s管理规定篇七
量贩式ktv就是大量经营的ktv,具体点就是包厢类型多,数量大,价格便宜。管理制度的不同源于客户群体的不同。这样的类型多为品牌经营,实力雄厚,注重企业文化建设,讲求的是一个团队,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量贩式ktv的经营之道主要是要有先进的点歌系统,目前很流行的一个vod点歌系统,可以作为考虑对象,但是在选择时还是要注意一些要素,首先是要有先进的系统,确保运营中不会死机;特别是对歌曲的要求也是很高的,一般回去唱歌的都是追求时尚的人,歌曲更新的进度,也就是吸引顾客的资本。
其次,音响的设计,唱出来的歌曲没有那种荡气回肠的效果,还不如回家唱k。所以音响的设计也是吸引顾客的必要条件。
以上的这些都是作为一个量贩式ktv本身必备的硬件。下面就是经营好量贩式ktv的软件:
1ktv是人服务人的行业,好的管理可以降低成本,增加收益。倘若顾客光顾的时候,服务人员不理不睬,活着热情不够,也许会打消顾客的热情,或者是间接的影响顾客的心情,这样就不能吸引更多顾客也会失去“回头客”。所以要以人性为出发点,让客人有宾至如归的感觉。
2减少服务人数,降低成本。
3提高效率采用店长制一元化管理,分层负责,人员培训、回训、在职训练、末位淘汰制都是必要手段。
4凝聚员工向心力:员工在第一线,最了解顾客需要,最能直接满足顾客,要让员工以公司为荣,尽心尽力服务顾客。可以适当的采用奖惩制度。
除开以上,还有就是对于整个ktv的行销策划,没有行销就没有市场。
(1)成立企划部:目前懂ktv的企划人才太少,最好自己培养;店内布置、店外宣传、促销活动,不可间断,永远有活动。
(2)建立cis系统:缺少企业识别系统,就没有文化,无法让顾客产生认同感,培养出忠诚度高的客人。
(3)搭桥供货商:与酒水供货商长期紧密合作,多做促销活动,带动销售,更可利用供货商的广告把本店也一并宣传出去。
s管理规定篇八
为了业主的房屋能安全、完整、长久地正常使用,确保物业内全体业主共同财产不受损害,从而维护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根据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业主临时公约》的约定,结合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以便业主、装修施工单位和管理处共同遵守。
一、装修施工单位选择、装修申请、审批、施工、验收管理:
(一)装修施工单位选择:
为确保业主的自身利益,建议选择有信誉、有实力、施工质量好、二级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承建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等证件应齐全。
(二)申请:
1、业主在办理装修事宜前请认真阅读房地产开发公司的《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
宅质量保证书》,详细了解装修时应注意的事项。
2、业主在办完入户手续后即可申请办理住宅装修手续,租户在获得业主的书面授权。
后(此件留管理处)亦可代表业主申请办理装修手续,并行使业主的权利和义务。
3、业主在装修前应填写《装修申请表》,如实申报装修施工单位、施工期限、施工。
内容等;施工单位应交验《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施工负责人的身份证(留复印件);如需动火作业还须领取《动火证》。如果业主是自行装修的,在装修前应到管理处签订室内装修工程承诺书。
4、业主和施工单位的负责人备齐资料一起到管理处办理装修手续,将《装修申请表》、装修方案及图纸(装修平面图、给排水管线图、电气线路图、天花装饰图等)、施工单位的资料送交管理处预审。使用人的装修方案及图纸须业主签名。
(三)审批:
1、业主/住户应确保装修方案不违反国家现行的相关规定及标准,任何违反法规条例的方案均不会被批准。
2、接到业主/住户递交的装修设计后,在三个工作日内,管理处按有关规范要求和本物业的实际情况提出书面的审核意见;未通过者,需退回并重新提供方案,任何重新递交的方案仍按原规定程序进行。
3、装修方案最终由管理处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否则,因擅自装修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业主承担。
4、管理处负责对施工人员进行审核(包括人员身份、特殊工种的资质等,验原件留复印件)。
5、物业公司、施工单位、业主三方必须签订《住宅装修管理协议》。
(四)施工:
1、施工单位从事室内装修工程设计和施工的从业人员,应当经过教育培训。未经教。
育培训或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2、施工单位应向管理处提交施工人员的花名册、身份证及特殊工种(如电工证、工。
证)的复印件两张(验原件),交两张一寸彩色照片办理《临时出入证》(工本费10元)。
3、施工单位凭管理处签发的《装修施工许可证》进场,并张贴在进户门的显眼处。
4、所有施工必须按照管理处审查的方案进行,不得有任何更改;如实际情况需要进。
行重大更改,必须报管理处审查,通过后方可施工;
5、不得违反规定的施工时间(8:00时至18:00时;晚间18:00时至次日上午8:
00时和双休日及节假日,不得从事敲、凿、钻、锯等产生严重噪声的施工活动)。
6、施工现场必须按《消防法》规定每50㎡配一只4kg灭火器的要求配备相应数量的消。
防灭火器。灭火器存放于易取用的位置。及时清理杂物和垃圾,杜绝火险隐患。
7、所有进入本物业的施工单位应自觉遵守本物业内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对严重违反管。
理制度的施工单位,管理处将按照《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条文及本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五)验收:
1、装修工程完工后,管理处会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管理处的验收纯系对涉及物业整。
体安全和全体业主利益,诸如:结构、消防、用电、外观、公共区域等方面的验收,不涉及装修工程本身质量。
2、装修工程验收不合格则须限期整改,再行复检,直至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由于未通。
过验收就投入使用所产生的后果由业主(使用人)自行负责;
二、装修建筑、水、电、空调、消防等的管理:
(一)建筑:
求,以确保业主/住户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2、装修不得改变或损坏原有的承重结构和破坏房屋外貌;不得占用、损坏住宅的公用部。
分、公用设备或者移动公用设备。
3、业主/住户在进行装修时,不得改动或损坏房屋的梁、柱、承重墙,地板和屋面的防水。
层(或隔热层),不得在楼板、梁、柱等钢筋混凝土结构打洞穿管,不得增设任何砌体内隔墙,并不得在外墙上随意开孔。
4、不得在天井、庭院、平台、屋顶、外墙以及道路或者其它场所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包括阳光篷、雨篷、外伸式花架等)。
5、不得安装室外防盗窗、防盗网,有安装需要的建议采用安装室内防盗网。
6、允许对家庭居室的地面、内墙面、天棚进行表面装饰,但不得凿除地面原钢筋;且地。
面的装饰材料若需要用大理石等重型材料者,请严格按照《住宅使用说明书》中的有关楼面荷载设计允许值配置,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业主/住户负责承担,建议不要使用厚度2公分以上的大理石和花岗石板材装饰地面。
7、装修前应进行防白蚁处理,特别是木质地板、护板墙、踢脚线、衣柜等,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业主/住户自行承担。
(二)厨房、卫生间(含给排水及燃气):
1、进行装修时要对排水管进行通水试验;对燃气管道进行保护,不允许任何损失;注意。
暗敷的自来水管和电线的保护。
2、不得对原设计安装的给排水主管道进行改动或损坏。
3、不得随意改动原设计安装的户内给排水管道,如需改装、增建应向管理处提出书面申。
请,并提出改装方案及图纸,经管理处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业主/住户应注意改动部位的整个墙面的防水处理,否则造成的后果及相关损失由业主/住户负责。
4、装修单位在开工前必须对房间内所有裸露的排水管口进行严格封堵,下排口应将盖子。
盖好,侧排口应用布条或编织袋等物塞严。
5、严禁改动厨房、卫生间的结构和功能。
6、切勿钻、凿打防水层或以重力碰撞,震动排水管,以免造成渗漏现象。
7、禁止将杂物、废料及水泥浆等建筑垃圾倒入厨房、厕所的排水管内,如造成任何堵塞。
或损坏,业主或负责装修的施工单位应及时疏通,造成损失的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8、公共水路设备、设施出现故障,应及时通知管理处维修,不得擅自维修,如由此而造。
成的公共设施损坏应由业主/住户负责全部赔偿责任。
9、厨房、卫生间天花应留有便于疏通排水管的检查口或可拆卸天花板。
10、燃气表具、管道的增减、更改须严格按照《住宅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办理,否则由此。
造成的后果由业主/住户负责。
(三)电:
1、电气线路必须由持有《电工上岗操作证》的合格电工施工。
2、室内总用电量应小于进户总开关的额定负荷。
3、各用户的电源必须通过自用电表,严禁在公共回路上搭接。私自用公共电源视为盗窃。
行为将按规定索赔,量大情节重者交司法机关处理,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人身损害均由业主/住户负责承担。
4、用户如需要增加用电负荷,必须向相关电力部门申请,经核准同意后,报物业管理处。
审核同意后应由专业人员施工。且不得对审核后的方案进行变更,以维护供电设施的可靠性,保证安全用电。
6、所有用电线路,必须有符合消防要求的管道保护,并排列整齐、标志清楚;特别是接。
地保护线必须是黄绿双色线,其导色截面积必须与相线相等,且不得小于1.5㎜2;电气安装应符合电气安装的技术规范。
7、进户总开关前的电路出现故障应及时通知管理处检查维修,不能私自作业。如因私自。
作业,造成公共电器设施损坏及人身伤亡事故,均由业主/住户负全部的责任;
8、进户总开关发生跳闸时,应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重新合闸。不得强行合闸。如果。
业主对总开关跳闸故障不能处理时,可通知物业管理处协助处理。
(四)智能设施及管线:
1、室内电信、网络、有限电视、报警及安防对讲报警等智能设施管线,移位或增设后应。
保证其正常的使用功能。严禁擅自更改智能系统和所属设备,若有需要更改必须由管理处指定的专业公司施工,费用业主自理。
2、智能化系统移位须向管理处提出申请,由原施工单位统一施工,费用业主自理。
(五)空调:
1、进入本物业安装空调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具有空调安装资质证书和上岗操作证,操作人。
员应参加了相应的人身保险。
2、为确保本物业外观整齐,如业主/住户使用分体空调,在安装空调室外机时必须安装在指定位置,管线排列整齐,保温防护完好美观,冷凝水须接入相应的排水管道。
(六)消防:
1、严禁对公共区域的消防设施进行任何改动,擅自改动者将按相关规定处理;由此造成的事故和经济损失,肇事者要负全部责任。
2、所有消防设备、设施的安装及改建,必须由管理处组织的相关专业公司进行。
3、严禁擅自挪用消防器材,防火门须保持常关。
(七)公共通道。
不得私自占用公共通道,不得在户门前的公共通道上私自设置电灯及铺设地砖,不得改变公共通道的装修,不得在公共通道设置任何影响公共安全或可能引起它人反感的物件(如反光镜、雕塑等)。
三、电梯使用管理:
(一)进入电梯轿厢内勿吸烟、吐痰、涂污和乱扔杂物。
(二)客梯勿搬运货物、垃圾等。
(三)电梯内勿装运易燃、易爆、有毒的危险品。如遇特殊情况,经管理处批准,并采取安。
全保护措施,有专人护送方可以装运。
(四)轿厢内请不要动作粗野,只按需要的按钮,不可击打按钮、用硬物按按钮、撞击门板。
(五)使用电梯搬运货物,勿超过额定重量。其装修材料若超长、超重则不得使用电梯搬运,从消防楼梯处搬运上行。搬运过程中应注意礼让。
(六)使用电梯搬运垃圾时,应使用不泄露的编织袋进行装运。
(七)因行为人使用不当或蓄意损坏电梯,由责任人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
四、环卫、绿化管理:
(一)日产装修垃圾应及时清理,并以不泄露的编织袋装好封口后,在规定的时间段内(上。
午9:3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运至本物业指定地点。
(二)请不要将装修垃圾倾倒在本物业周围。
(三)装修垃圾只能用货梯或消防梯运送。不得利用客梯运载装修垃圾。
(四)要保持公用走道、楼梯、电梯的整洁、通畅,勿在公共走廊过道堆放杂物。
(五)要爱护本物业周围的绿化和环境美化设施,严禁攀折花木。
(六)除业主姓氏标牌外,勿在外墙、玻璃、阳台和进户门等任何部位设置有关宣传和广告的标志、标牌等。
(一)施工人员要言行文明,衣着整齐。在进入本物业时起至离开本物业时止必须佩戴《临。
时出入证》,并且仅限于在相应的作业区内活动。无证或冒用他人证件及使用过期证件者不允许进入本物业。
(二)施工人员不准骚扰其他住户,勿影响他人生活,不得在其他住户门前逗留、休息,不。
得引起其他住户投诉。
(三)不得在本物业内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活动,一经发现,将报告公安部门按。
有关规定处理。
(四)施工期间施工人员如在本物业内住宿,应到安管部吧办理有关手续。
(五)施工人员必须爱护公共设施,对于损坏公共设施者将按本规定处理乃至诉之于法律处。
理。
(六)装修作业只能在所属的户内进行,不得占用公共场地(包括天台、楼道等)进行加工、堆料等。
(七)业主/住户及施工人员要有足够的安全保卫意识,要积极配合本物业安管队员,搞好。
本物业的联防安全工作。
(八)一切易燃物品如天那水、松节油、丙酮等,不能储藏与室内,不能与装修材料混放,并严禁将以上物品倒入本物业排水系统。禁止石油液化气罐进入本物业。
(九)时刻重视烟火管理,严禁使用电炉;若工程确需烧焊,必须事先落实防火措施(如配。
置灭火器等),提前壹天向物业管理处申请,并办理《动火证》手续,取得书面同意后方可由持证人员进行:加工木料和做油漆期间严禁烧焊。
(十)易燃易爆等危险违禁品严禁进入本物业,本物业安管人员有权对进入本物业的物品进。
行甄别是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搬出本物业内的大件或贵重物品,须由业主到客户服务中心开具的《出门单》,方可放行。
(十一)管理处管理人员在施工期间进行装修单元内巡查,若有违章,即会提出整改意见和。
处理办法,望业主/住户和施工人员积极配合,落实整改,若有延误,管理处将会采取相应措施,而无须另行通知。
六、违规处理:
整洁、文明、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需要业主/住户及进入本物业的施工人员共同自觉遵守及爱护。为保护业主/住户的切身利益,对违规者的处理方式如下:
(一)责令停工或改正;
(二)责令恢复原状;
(三)赔偿经济损失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由相关行政机关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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