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股份转让协议篇一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______标的公司全称(以下简称标的公司)系依照中国法律在______省______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万元,总股本为______万股,成立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甲方合法持有标的公司______万股份,占标的公司总股本的______%;基于以上情形,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股份转让之事宜达成下列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转让股份
1、甲方愿意将其持有标的公司的______万股份转让给乙方。
2、乙方同意购买上述由甲方转让的股份。
3、甲方和乙方依照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由甲方一次性向乙方转让股份。
4、甲方向乙方转让股份的同时,甲方拥有的附属于该股份的一切作为投资者所享有的权益将一并转让。
5、双方约定本次股份转让的效力自本协议生效日起起算,即股份转让完成以后,乙方即享有甲方在标的公司的全部股份,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乙方以支付给甲方货币或转账的形式,受让甲方持有标的公司的______万股份。
三、转让价格及支付
1、甲方持有的目标股份对应的出资已全部到位,甲方现同意将其持有的目标股份以人民币______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如所转让的股份对应认缴的注册资本尚未全部到资,可约定由乙方按章程规定如期到资,并注明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和条件购买目标股份)。
(1)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乙方支付股份转让价款的___%即人民币______元。
(2)协议生效后______日内,乙方支付股份转让价款的___%即人民币______元。
(3)在目标公司办理完毕股东登记变更之日起___日内,乙方支付剩余股份转让价款的____%即人民币______元。(亦可根据具体情况,根据交易情况约定其他支付条件)。
四、双方的声明和保证
1、甲方和乙方不可撤销地声明与保证如下:
(1)各方为依法组建、有效存续的法人。
(2)具有并能拥有必要的权利和授权签署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本协议各方签字人已经获得适当的授权以签署本协议。
(3)无任何其自身的原因阻碍本协议生效。
(4)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不会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和其作为合同一方的或对其有约束力的任何其他合同、协议。
(5)在本次股份转让过程中,应互相充分协商、紧密配合、积极支持。
(6)甲方与乙方相互提供的与本次股份转让有关的所有资料、文件在所有重大方面均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所提交的文件副本与正本一致、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7)甲方和乙方有义务确保本次股份转让所涉及的全部法律手续之完成,包括但不限于评估、审计及法律调查的顺利进行。
2、甲方向乙方不可撤销地陈述与保证如下:
(1)甲方确保其在标的公司的股份是真实、有效的,并且不存在任何股份的质押等影响股份转让及乙方行使权利的情形。
(2)甲方在本协议签署后提供的有关标的公司的所有财务报表等资料均为充分和客观真实的,不存在隐瞒、虚报和误导性称述。
(3)甲方保证在本协议签署后,不以标的公司的资产为任何形式的担保。
3、乙方向甲方不可撤销地陈述与保证如下:
(1)本协议签署时向甲方提交根据其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内部做出和出具的与本次股份转让有关的有效决议和授权书。
(2)受让股份的资金来源合法,且有充分的资金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义务。
(3)确保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受让股份的价款及履行与本次股份转让相关的所有协议、合同。
五、受让方根据协议、章程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本协议生效之后,乙方对标的公司行使作为股东依法应享有的所有股份权利。
六、本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下列条件全部成就之日起生效:
1、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
2、甲方股东会、董事会通过本次股份转让方案;
3、乙方股东会、董事会通过本次股份转让方案。
七、本协议未作规定情况的处理
甲乙双方均应认真依照本协议书的规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对于在实际履行中遇到本协议未作明确规定的情况应及时通报对方,并以诚实信用原则予以妥善处理,任何一方不得故意损害对方利益或有意放任对方的利益遭受损害。
八、违约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能按本协议的规定履行其义务,则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因其违约而造成另一方的一切实际损失,并承担由于其违约而引起的一切经济、行政或法律责任。
2、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协议的规定而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不因本次股份转让的转让手续的结束而解除。
九、适用法律、争议解决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2、本协议双方间因执行本协议有关的任何性质的争议,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在合理期限内各方未能友好地解决该等争议,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法院以诉讼方式解决,或将争议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成立。
2、本合同______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份,该公司存档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工商股份转让协议篇二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股权转让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股权的转让
1、甲方将其持有该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转让的股权;
3、甲乙双方确定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
4、甲方保证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不存在第三人的请求权,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
5、甲方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中尚未实际缴纳出资的部分,转让后,由乙方继续履行这部分股权的出资义务。
6、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即享受%的股东权利并承担义务。甲方不再享受相应的股东权利和承担义务。
7、甲方应对该公司及乙方办理相关审批、变更登记等法律手续提供必要协作与配合。
第二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三条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2、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通过诉讼解决。
第四条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生效之日即为股权转让之日,该公司据此更改股东名册、换发出资证明书,并向登记机关申请相关变更登记。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该公司存档一份,申请变更登记一份。
工商股份转让协议篇三
在现实社会中,需要使用协议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协议可以保障自身的权益不被侵害。想写协议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股份转让协议,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转让方:_______(甲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乙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就_______有限公司 的股权转让事宜,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_市订立。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同意将持有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的股权共_______万元出资额,以_______万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上述股权。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订立十五日内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所转让的`股权。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在_______有限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股权后,其在_______有限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权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3、乙方承认_______有限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本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乙方、即成为_______有限公司的股东,按出资比例及章程规定分享公司利润与分担亏损。
本次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由(双方)承担。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1、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
第八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份,北京 有限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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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股份转让协议篇四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 址: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 址:
根据国务院《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和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受让采矿权的基本情况
第1.1条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采矿权名称
第1.2条 甲方转让的采矿权的许可证号
第1.3条 甲方转让的采矿权发证机关
第1.4条 甲方转让的采矿权所涉及的采矿区的地理坐标 (附地理位置图)
第1.5条 甲方转让的采矿权所涉及的采矿区的面积是
第1.6条 甲方转让的采矿权的采矿许可证的有效期
第1.7条 甲方转让的采矿权权属情况
第二条 转让方式及转让价格
第2.1条 甲方应将采矿许可证规定的全部采矿区块的采矿权、矿山资产一次性转让,甲方和乙方在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后,共同向 申报。
第2.2条 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采矿权转让金。
该采矿权转让金为每平方公里 元人民币,总价款为 元人民币。
第2.3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经审批部门批准后 日内,乙方须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向甲方缴付采矿权出让金总额的 %,共计 元人民币,作为履行合同定金,定金抵作转让金。乙方在审批部门批准后 日内,支付完全部采矿权转让金。
第2.4条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将合同要求支付的费用汇入甲方的银行帐户内。银行名称: 银行 分行,帐号为 。
第2.5条 甲方银行、帐号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时通知此类变更而造成误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迟收费,乙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2.6条 因本合同采矿权转让所发生的税、费由合同双方平均分担。
第三条 不可抗力
第3.1条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3.2条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 小时内将事件情况以信件或电报(电传或传真)的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 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的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四条 违约责任
第4.1条 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4.2条 如果由于甲方的过失到使乙方损失,甲方应赔偿乙方已付出转让金 %的违约金。
第五条 通知
甲方 乙方
住所地 住所地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电传 电传
传真 传真
任何一方可变更以上通知和通讯地址,在变更后 日内应将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六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第6.1条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6.2条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附则
第7.1条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
第7.2条 合同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第7.3条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有中国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县)签订。
第7.4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合同范本仅就采矿权转让制定。因矿业企业改制、重组、并购、分立、合并、增资扩股等原因需转让采矿权的,本合同范本不适用。
工商股份转让协议篇五
受让方(乙方):
原公司股东: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持有的________公司股权转让给乙方持有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1.转让方(甲方)转让给受让方(乙方)________公司有限公司的50%股权,受让方同意接受,原公司股东同意该转让事项。
2.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八十万元。转让款在本协议签订的第二天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
3.本协议生效且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后即可获得股东身份。
4.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后立即依法办理公司股东、股权、章程修改等相关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应给与积极协助或配合,变更登记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5.受让方受让上述股权后,由新股东对原公司成立时订立的章程、协议等有关文件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6.甲方及原公司股东应保证股权转让前公司的债权债务已了结。如未了结的,或因转让前的事由使公司产生债务或其它纠纷的,转让人及原公司股东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股权转让后,受让方按其在公司股权比例享受股东权益并承担股东义务;转让方的股东身份及股东权益丧失。
8.本协议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签订后,如甲方或乙方违约,需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八万元。
9.在履行本协议书中,如发生争议,应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本协议签署地法院提起诉讼。
10.本协议正本一式五份,立约人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报工商机关备案登记一份。
转让方:
受让方:
原公司股东:
协议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协议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工商股份转让协议篇六
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鉴于:
2.乙方愿意购买甲方的出让股份。
为此,甲方和乙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公司:指________________公司
登记公司:指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出让股份:指甲方在本协议签署日所持有的公司已发行股份中的部分国家股共_________股,占公司总股本的_________%。
签署日: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日。
交易完成日:指登记公司将出让股份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日。
2.2 乙方购买的出让股份应包含该股份所附带的所有的股东权益,并且出让股份不附有任何担保权益。
3.1 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出让股份的每股转让价格按每股净资产(以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经审计的账面数为准)基础上溢价30%。
3.3 甲、乙双方同意乙方用于上述股权转让的支付方式为与上述3.1条所述股权转让价款等值的经甲方认可的乙方拥有的资产(以经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并经有权部门确认的资产数额为准)。
3.4 双方确信本协议项下的出让股份的交易条件是真实和公平的。
4.1 甲方在此向乙方保证:
4.1.3 出让股份已在登记公司办理了集中托管手续。
4.2 甲方进一步保证其向乙方提供的所有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无遗漏的;保证公司在本协议签署日后直至股份交易完成日之前无恶意举债;其资产、负债及业务无重大不利变化。
4.3 甲方进一步保证,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至交易完成日期间,在上述出让股份上未设有任何质押、担保或第三方权利,也不存在冻结或其他限制股份转让的情形,也未作出导致在交易完成后影响或限制乙方行使权利的行为。
4.4 乙方在此向甲方保证:
4.4.1 乙方为依照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4.4.3 所有乙方与本协议的履行有关的资产与业务的文件与资料是完整、真实、准确的,并且没有遗漏任何重要事实。
5.1 双方同意将分别或者共同采取最大的努力,以使为完成股份转让所需的一切政府审批和登记手续尽快取得和办理完毕。
5.2 在本协议第三条所述的股权转让完成后三(3)天内,双方应共同申报办理股份过户手续。
6.1 乙方未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期限支付款项或办理有关资产或债权的转移手续,应向甲方支付未付金额部分每日万分之五(0.05%)的违约金。
6.2 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第四条中所作的保证,另一方有权就其因此所受的任何经济损失要求违约方予以充分赔偿。
6.3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项下义务,另一方有权要求其纠正。如在合理期限内,违约方拒绝纠正,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7.1 本协议在下列条件同时满足时生效:
7.1.1 本协议双方授权代表正式签署并加盖各自公章;
7.1.2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要约收购豁免的申请;
7.1.3 国家财政部批准本协议。
7.2 本协议所有附件均构成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8.1 本协议的期限为依据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依据本协议第8.2款的规定终止时的这段期间。
8.2 本协议于下列情况发生时终止:
8.2.1 国家财政部未能批准本协议项下的股份转让行为。
8.2.2 本协议第九条规定的不可抗力发生,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8.3 在本协议依据上述规定终止时,甲方和乙方将另行协商终止后的有关事宜。
9.1 双方同意以下事实为不可抗力:
9.1.2 国家政策法律的变更导致本协议无效。
9.2 除前款外双方或者一方的任何情况,诸如但不限于人员变动、决策变化等等,都不属于不可抗力。
9.3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而没有履行本协议的,无须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十(10)日内提供经律师见证的有关证明。
10.1 信息披露:甲乙双方同意并承诺,将就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及其进程,按有关规定依法、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利益;在本次股权转让手续完成后,仍将按有关规定依法、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0.2 购买权: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对于甲方持有的其余的_________股的公司股份(包括由该等股份衍生的股份,以下合称剩余股权),在转让时须经乙方同意。如转让给乙方时,转让价格以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基础,可上下浮动10%。
10.3 适用法律:本协议的成立、有效性、解释和履行及由此产生的争议的解决应受中国法律、法规和条例管辖。
10.4 争议解决:如果因本协议的签署、履行及解释而出现任何争议应由各方以真诚态度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各方在此同意将有关争议提交黑龙江省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
10.5 费用:双方应当平均承担根据国家法律或规章需要支付的、由政府主管部门收取的资产转让费用,如审批、登记、过户等费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应按向双方或者各方收取的、与资产转让有关的税费按税费征收对象由纳税方承担。
10.6 放弃:本协议任何一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本协议项下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其他合同或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不应作为放弃这些权利;任何单独或部分地行使任何权利亦不应妨碍将来行使这些权利。
10.7 修订和补充:本协议不得口头修改或补充,只有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后方可修改或补充。本协议的任何补充将视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0.8 可分割性:本协议任何条款的无效不应影响本协议任何其他条款的有效性。
10.9 全部协议:本协议和本协议附件构成双方关于本协议内容的全部协议,并取代双方之间以前的全部讨论、谈判和协议。
本协议正本一式十(10)份,每方各执一份,其余八(8)份用于办理报批和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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