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超职数配备干部自查报告篇一
---数7人,其中,核定其它编制6人,工勤编制1人。
在编实有人员情况:团市委机关实有总人数7人,无编外聘用人员;退休人员4人。
2、自查情况:单位的编制类型、数量等信息与审批文件一致;不存在违规核批编制,擅自改变编制使用范围,混用、挤占、挪用编制等情况;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配备人员。
(三)领导职数及实际配备情况
人。
2、自查情况:单位及内设机构领导职数(含高配)的核定和配备情况与审批文件一致;无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成员。
(四)事业单位情况
所属事业单位?个,具体情况为:
1、单位1:
2---
永吉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一、领导高度重视。在自查工作中,县人大常委会领导高度重视,对常委会超职数配备干部工作进行了自查。机关编制工作有专人负责管理,人员信息变动后工作人员能够及时更新实名制数据,确保实名制数据真实、准确。
4---相设置非领导职数配备干部情况。三是加强自查工作,严把领导干部使用审批关。
春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
关于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的自查报告2011年1月
一、近三年市政府办公室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总体情况
6---市政府办共提拔机关、直属单位科级干部21人次,平级交流任命科级干部28人次,都能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要求,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牢牢把握德才兼备,任人唯贤这个核心,严格程序,按章办事,坚持原则,严肃纪律,对各科室及直属单位科级干部的任职,严格按照民主(或组织)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前公示等程序进行,并及时向组织人事部门备案。多年来,办公室党组始终坚持按章办事,严格程序,做到了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
一是坚持发扬民主,把好推荐关。民主推荐是选拔任用干部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坚持走群众路线和群众公认原则的具体体现。我们在这方面加大了力度,在进行民主推荐时,要求须有90%以上的干部和直属单位的科级干部参加,每次民主推荐前,人事科都在对干部选拔调整的对象、数量进行充分研究、分析的基础上,认真确定民主推荐的范围、8---考察后形成的书面考察材料,均由考察人员签名。
三是严格工作程序,把好决策关。党组会讨论决定干部任用之前,要求人事科把好关,没有经过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的不上党组会,没有考察材料的不上党组会,没有征求廉政意见的不上党组会。
总之,在近年来的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市政府办能够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所任用干部都具备《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条件与资格,没有破格和越级提拔干部及超职数配备干部等情况,没有出现违反《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十不准”纪律的情况。任用的科级干部全部经过党组民主研究、组织考核和任前公示等程序。
二、选人用人上存在的突出问题
整治超职数配备干部自查报告篇二
东方市认真落实超职数配备干部整改消化工作要求,坚持严格控制增量、逐步消化存量的原则,以三个强化来推进超职数配备干部的消化整改,提前完成超职数干部的消化整改任务。
东方市专门召开市委常委会议,要求市委组织部具体负责超职数配备干部消化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工作责任。市委组织部多次组织召开部务会、组织人事干部会议对消化整改工作进行认真研究和具体部署,认真执行机构编制管理相关规定,按计划分批次地推进超职数干部的整改消化。同时,始终保持与省委组织部的沟通联系,掌握消化整改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及时报送干部职数预审材料,实时更新整改消化情况。
东方市编制委员会结合全市有关单位工作特点、岗位需求、班子结构等情况,经认真研究,对43个单位的三定方案进行重新编制和明确批复,并对这些单位的领导干部职数作出明确要求和严格设置,促进编制管理严格化、规范化。同时,根据上级政策标准和新三定方案规定,通过及时传达学习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精神、开展超职数自查、严格任前职数核查等措施,严肃编制纪律、严守干部职数设置,严格按照职数规定配备领导干部,严防以工作特殊为由打擦边球,严禁出现新的超配领导干部现象。
市委组织部根据东方市超职数配备干部情况,对全市科级领导职位和领导干部进行有针对性地分析研判,结合实际制定消化整改方案和计划,明确每名超职数配备干部的整改时限及整改措施,积极建立整改消化台账和倒查机制,通过采取提拔、平职交流、转任非领导职务、免去超职数所兼职务、落实到龄退休等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整治超职数配备干部自查报告篇三
一、领导高度重视。在自查工作中,县人大常委会领导高度重视,对常委会超职数配备干部工作进行了自查。机关编制工作有专人负责管理,人员信息变动后工作人员能够及时更新实名制数据,确保实名制数据真实、准确。
二、严格落实方案。县人大办严格依照《永吉县开展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执行,经过自查,县人大常委会内设5个工委、办:办公室、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科教文卫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下设3个科室:信访办公室、秘书科、行政科。县人大机关共有编制17名,其中公务员15名,工勤2名。常委会县级领导职数5名,正科级5名,副科级1名(暂空),未超职数。县人大机关无违规擅自设立机构,不存在提高机构规格,变更机构名称、性质、职责、权限等情况。
三、加强监督管理。通过对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增减等情况进行自查,把自觉监督检查工作寓于机构编制管理的全过程,做到事前监督与事后监督并重。
今后,县人大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机构编制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纪律,加强编制管理工作。为此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提高部门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对超职数配备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坚决杜绝“低职高配”,自行设置领导职务,防止变相设置非领导职数配备干部情况。三是加强自查工作,严把领导干部使用审批关。
整治超职数配备干部自查报告篇四
自超职数配备干部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淮北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摸清底数、严控增量、消化存量,所有超职数配备干部均已消化,提前一年完成整改任务。
作进行研究部署。市委组织部将超配干部整改工作纳入干部工作的重点之一,部长亲自调度,多次召开推进会,督促超配单位整改,对消化进展缓慢的地方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时进行约谈。明确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为整改消化工作第一责任人,限定期限,压实责任。
全面分析每一个超配干部的超配原因,区别超配实际情况,制定针对性整改方案和《整改计划表》,建立《超配干部整改消化进度台账》,做到量体裁衣。抓住干部日常调整、领导班子换届、职务职级并行、干部能上能下、贯彻党组《条例》等契机,拓展消化渠道,加大消化力度,实现精准整改。两年来,通过提拔或平级交流消化100人、免职消化18人、转任非领导职位消化21人、到龄退休消化16人、违纪免职消化2人、重新核定职数消化84人、其他方式消化4人。
实行周调度、月统计、季报告制度,每周通过电话方式了解各单位整改进度,要求主要负责人在整改消化进度表上签字,每月通过报表了解超配单位完成进度,每季度各单位汇报一次后期消化初步安排。严格执行预审制度,对超配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方案从严预审,制定预审工作的请示、研究、审批等程序资料模板,规范预审程序。对提拔干部不配套消化超配干部的、超配单位新提拔干部的、以及形成新的超配干部的选任方案一律不予审批。
超职数配备干部整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关于严禁违规新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通知》,强调三个明确:明确纪律要求、明确主体责任、明确问责方式,确保三超两乱问题不重现,不反弹。
整治超职数配备干部自查报告篇五
在自查工作中,县人大常委会领导高度重视,对常委会超职数配备干部工作进行了自查。机关编制工作有专人负责管理,人员信息变动后工作人员能够及时更新实名制数据,确保实名制数据真实、准确。
县人大办严格依照《永吉县开展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执行,经过自查,县人大常委会内设5个工委、办:办公室、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科教文卫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下设3个科室:信访办公室、秘书科、行政科。县人大机关共有编制17名,其中公务员15名,工勤2名。常委会县级领导职数5名,正科级5名,副科级1名(暂空),未超职数。县人大机关无违规擅自设立机构,不存在提高机构规格,变更机构名称、性质、职责、权限等情况。
通过对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增减等情况进行自查,把自觉监督检查工作寓于机构编制管理的全过程,做到事前监督与事后监督并重。
一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提高部门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对超职数配备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是坚决杜绝“低职高配”,自行设置领导职务,防止变相设置非领导职数配备干部情况。
三是加强自查工作,严把领导干部使用审批关。
整治超职数配备干部自查报告篇六
中央、自治区开展整治超职数配备干部一年来,额济纳旗认真严肃地开展整治工作,基本遏制了三超两乱(超职数配备干部、超机构规格提拔干部、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擅自提高干部职级待遇、擅自设置职务名称)现象,我旗严格按职数配备干部的规矩意识明显增强。按照三年内消化的要求,今年4月通过干部调整共消化43名超配的干部,完成率为28.9%。
建立干部配备管理与信息共享联动工作机制,组织部审定领导干部名册,编办审定各单位编制和干部职数表,财政局核定各单位干部工资发放名册。重点对旗委管理的副科级以上单位和部门科级干部配备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和分析,对各单位编制数量、机构规格、单位性质、隶属关系、领导职数核定、实配情况、文件依据等进行清理,做到底子清、情况明。
根据全旗超配空缺职数情况和领导班子建设的需要,组织部制定了三年整改方案,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和责任时限。分步采取调整到空缺职位任职、转任非领导职务、免去非必要兼职、规范职务名称和加大调整不称职、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的力度等措施,对超职数配备干部逐批次消化,计划20xx年底前全部完成。同时,规定对未消化的部门和单位不得再配备新的干部,对符合政策规定的,予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
建立领导职数备案管理制度,定期对单位领导职数应配、已配、超配或空缺等情况进行核查,准确掌握各单位领导职数核定和配备情况,并建立职数管理档案。健全领导职数审批制度,选拔任用干部坚持按照三定方案确定的编制和领导职数配备,严格履行报批程序,明确规定对领导职位出现空缺的班子从超职数领导班子中交流使用,以有效地促进领导职数的均衡管理,对超职数配备干部的班子,一般采取只出不进,交流到缺职单位、保留原职级改任副职、改任非领导职务等措施,三年内逐步消化,坚决杜绝出现新的超配领导干部现象,逐步推进领导职数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整治超职数配备干部自查报告篇七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和国办的通知精神,下发了《关于调整党政机关汽车配备使用标准的通知》。省纪委、省监察厅、省财政厅为严肃纪律,刹住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违反规定超标准购置、更换小汽车的不正之风,重申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小汽车配备使用管理的通知》。市委、市政府及时认真贯彻落实了两个通知精神,对我市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配备的小汽车进行了全面清理。
这次接到省纪委传真电报《关于报送党政机关配备使用超标准小汽车情况的紧急通知》后,我们立即召开会议,认真研究,要求购买超标准小汽车的单位,对本单位的超标准车辆进行了重新自查、上报,在此基础上,我们又逐台进行了核对,确保了这次上报材料的真实可信。对超标准的小汽车进行了认真整改。
一、领导重视
我们按照中纪委和省纪委的要求,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十分重视第二次清理小汽车工作,责成市纪委的领导主抓这项工作,并对清理工作进行了具体的要求,明确了清理的时间和范围,主要是对1999年6月15日之后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购买小汽车情况进行清理,同时要求有关责任部门必须认真落实好上级规定,把清理工作抓准、抓实、抓好。为了认真落实市领导的指示精神,市纪委将清理小汽车工作列入到全市反腐败抓源头防范的专项治理工作中,同时从市纪委党风一室和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抽调了四名工作员,成立了清理党政机关超标准配备小汽车办公室,市财政局为主要责任部门,与市纪委党风一室共同负责全部清理工作。由于各级领导重视,指导工作力度大,清理办公室的同志增强信心,认真负责,想方设法,千方百计,克服上报情况不准,有关单位资料不全等困难,使清理工作按时完成。
二、工作到位
为了把清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我们立足自查自纠,注意上下结合,重点摸清底数,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工作。第一阶段是进行发动,自查自报。一是2000年11月20日以市纪委、监察局、财政局三家名义转发了辽委办发[1999]22号和辽纪发[2000]12号文件,要求各部门和各单位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立即组织自检自查。二是召开了全市的动员大会,市直各部门和各县117个单位参加会议,提高了各单位对清理小汽车工作的认识。三是限时要求各部门在2000年11月28日前将各单位自检自查报告和《鞍山市自查自纠超标准小汽车情况表》上报清理办公室。一共有120个单位上报了自查报告和《自查情况表》。第二阶段是组织调查,摸清底数。在各单位自清自查的同时,清理办公室的同志相继做了两项调查摸底工作。一是三次到市交警支队车辆管理科,查阅了1999年6月15日以后车辆初次发照登记表,并对有关排气量在2.0以上,价格在25万元以上的小汽车进行登记。二是两次到市控购办公室和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查阅摘抄《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调拨单》和《鞍山市小汽车定编通知单》。通过两个方面的摸底初步摸出排气量在2.0以上、价格在25万元以上的小汽车68台。第三阶段上下沟通,具体核实。根据我们调查摸底的情况,通过各种渠道逐台进行核实。首先我们对涉及到的单位,逐家认真进行核实,对发现的问题再进一步详细落实。2001年3月20日和4月9日以市纪委和市监察局名义向114个单位下发了重新自查自纠通知,明确规定不论是哪个单位,都要实事求是的进行登记上报,如果继续有隐瞒不报的情况,一经查出要追究当事人和主要领导的责任。同时要求在新上报的自查报告中除了加盖单位公章外,“一把手”一定要过目签字承担责任。其次为了使工作更深、更细、更准,我们对摸底摸出的超标车辆和自查出的超标车辆,要求车属单位提供“三证”复印件进行核实确认,即《辽宁省专控汽车准购证》、《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调发单位》或《鞍山市小汽车定编通知单》。
三、效果明显
我市的清理小汽车工作遵循了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负责,敢于叫真的原则,使清理工作达到了底数清,情况实,收效大的要求。目前,从清理出的70台小汽车的基本情况看,主要都属于特殊公务用车配备,其中,68台“三证”具全,都有省政府的专控汽车准购证。在这68台车中排气量在3.0以下,价格在35万元以上的有15台,这15台车中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3台;顶债的1台;中直单位1台;旅行车2台,在这次清查范围内的8台。另外还有2台属单位私购,没有有关手续。其中,市公安局城管分局、立山区检察院各一台。现一台车已于2001年5月卖出;另一台封存待卖。
整治超职数配备干部自查报告篇八
在自查工作中,县人大常委会领导高度重视,对常委会超职数配备干部工作进行了自查。机关编制工作有专人负责管理,人员信息变动后工作人员能够及时更新实名制数据,确保实名制数据真实、准确。
县人大办严格依照《永吉县开展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执行,经过自查,县人大常委会内设5个工委、办:办公室、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科教文卫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下设3个科室:信访办公室、秘书科、行政科。县人大机关共有编制17名,其中公务员15名,工勤2名。常委会县级领导职数5名,正科级5名,副科级1名(暂空),未超职数。县人大机关无违规擅自设立机构,不存在提高机构规格,变更机构名称、性质、职责、权限等情况。
通过对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增减等情况进行自查,把自觉监督检查工作寓于机构编制管理的全过程,做到事前监督与事后监督并重。
今后,县人大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机构编制管理的相关政
策法规,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纪律,加强编制管理工作。为此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提高部门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对超职数配备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坚决杜绝“低职高配”,自行设置领导职务,防止变相设置非领导职数配备干部情况。三是加强自查工作,严把领导干部使用审批关。
整治超职数配备干部自查报告篇九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和国办的通知精神,下发了《关于调整党政机关汽车配备使用标准的通知》。省纪委、省监察厅、省财政厅为严肃纪律,刹住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违反规定超标准购置、更换小汽车的不正之风,重申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小汽车配备使用管理的通知》。市委、市政府及时认真贯彻落实了两个通知精神,对我市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配备的小汽车进行了全面清理。
我市的清理小汽车工作遵循了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负责,敢于叫真的原则,使清理工作达到了底数清,情况实,收效大的要求。目前,从清理出的70台小汽车的基本情况看,主要都属于特殊公务用车配备,其中,68台“三证”具全,都有省政府的专控汽车准购证。在这68台车中排气量在3.0以下,价格在35万元以上的有15台,这15台车中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3台;顶债的1台;中直单位1台;旅行车2台,在这次清查范围内的8台。另外还有2台属单位私购,没有有关手续。其中,市公安局城管分局、立山区检察院各一台。现一台车已于20xx年5月卖出;另一台封存待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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